生活中,离婚是常见的事情,当双方感情破裂了,无法共同生活的就会选择离婚。很多时候,离婚都是因为一方有不忠的行为,对家庭不管不顾,或者一方有家暴的行为导致不能一起生活的。
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中都为了财产问题而反目成仇,势必要把一分一毫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涉及房产、汽车等大额财产纠纷的时候,必要时其实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现行《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随着现代人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在离婚时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家庭财产越来越多元化,财产分割成为了离婚中的一个“重头戏”。离婚了,夫妻财产怎么分割?房产归谁?一方有外遇,能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历来都是关注的焦点,因财产分割而对簿公堂不在少数。
财产分割是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通常需要分割房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房屋均等分割,但实际中,房产问题非常复杂,不太可能平均分割,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分割。在一方有外遇情况下,有些人可能会要求其净身出户,这是由夫妻双方进行约定的,但在诉讼中,一般很难达成净身出户,法院对过错方会少分财产,但不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
周祖超律师主办房地产、刑事、婚姻,合同争议纠纷案子事件,特别是对房地产有独到的研究,二十多年来办理过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1000余件,庭辩风格自成一家,丰富的部门和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经历,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