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人的離婚率越来越高,在離婚时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家庭财产越来越多元化,财产分割成为了離婚中的一个“重头戏”。離婚了,夫妻财产怎么分割?房产归谁?一方有外遇,能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历来都是关注的焦点,因财产分割而对簿公堂不在少数。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離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離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離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关于離婚房产的处理办法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離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離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高震专家律师团队隶属上海超大型权威老牌律所—明伦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经国家商标局批准、成为首批具有商标注册和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拥有150余名资深高学历专业律师,办公面积2000余平方,目前在上海市近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中,排名前10位,同时亦系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的教学实践基地。 本所立足于上海,辐射华东的大型、综合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在上海、无锡、南京、苏州、杭州、广州、深圳等地设有分所。本所总办公室位于上海市徐家汇中心商务区,漕溪北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处,交通极为便利,为当事人提供及时和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