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经营丰富婚姻律师-陆炜律师

楼主:陆炜律师 时间:2023-01-31 17:36:39
脱水 打赏 看楼主 设置

字体:

边距:

背景:

还原:

生活中,离婚是常见的事情,当双方感情破裂了,无法共同生活的就会选择离婚。很多时候,离婚都是因为一方有不忠的行为,对家庭不管不顾,或者一方有家暴的行为导致不能一起生活的。

情投意合的两人在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就变成了夫妻,具备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结婚了,生活在一起会产生很多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涉及到财产方面的,容易产生摩擦。

结婚后的夫妻也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财产的归属,只要是双方自愿、内容合法、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处理婚内财产协议,婚内保证书也出现在婚姻生活中,婚内保证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小孩抚养权的约定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婚内,如果一方有不忠行为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合适的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合适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陆炜律师现为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陆炜律师是上海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的涉外调解员。

陆炜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经验,擅长公司股权纠纷、、房产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债权债务、民间等经济纠纷。陆炜律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放在首要位置,秉承公平正义,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和专业的争端解决方法。

打赏

2 点赞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举报 | | 楼主 | 埋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