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新闻-江苏房产继承纠纷律师服务(2023已更新)(今日/行情),擅长重大、疑难、复杂婚姻继承诉讼、复杂家庭财产处理、高端家族财富传承、遗嘱信托股权规划等业务。
新鲜新闻-江苏房产继承纠纷律师服务(2023已更新)(今日/行情), 李先生与杨女士,何先生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委托代理人:杨再坤,杭州律师,原告李先生与被告杨女士、何先生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先生委托代理人杨再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女士、何先生经本院依法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李先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坐落于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的商品房归原告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继承人陆女士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于2015年10月15日因疾病死亡,被继承人于2014年8月10日在杭州市公证处进行了一份遗嘱公证,内容为本案争议的房产由原告继承,依据《继承法》及《民事诉讼法》百一十条之规定,原告诉至法院,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种情况,也就是《民法典》千零十条第项规定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案例中小明的父亲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由小明一人继承,那么该房产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分割。《民法典》千零十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很多婚姻纠纷和继承纠纷中,会出现房本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房本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也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每个都有独特的法律关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正在被类似的问题困扰,给英淇律所留言探讨。
新鲜新闻-江苏房产继承纠纷律师服务(2023已更新)(今日/行情), 2022年8月1日,受北京赵女士的委托,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正式代理其遗嘱继承纠纷案。赵女士的父母育有个子女,即位哥哥和赵女士,一家口一直生活在北京。2003年,赵女士的父亲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归父亲所有。2012年,因赵女士母亲的去世,父亲感慨之下自立遗嘱,遗嘱载明,父母的全部遗产,包括房产,均由女儿赵女士继承处理。2015年,父亲因身体原因,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2018年,父亲却和哥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完成了房屋的过户。得知这件事的赵女士和其他兄弟几人都不能理解,明明父亲已经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了,那么,如何独自完成赠与行为呢?后期通过法院判决,该《赠与合同》无效。2019年赵女士父亲去世,父亲的财产该如何继承,成为兄妹间的难题。位兄长都表示对父亲财产拥有继承权力,而赵女士认为,2012年父亲在清醒的情况下自立遗嘱,应该遵循遗嘱进行继承。
【房产继承速办,首善一周解决】在张先生一筹莫展之时,通过朋友介绍,张先生找到了首善为老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拿出解决办法,张先生全程不需要费心,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在张先生的授权下,首善为老服务中心作为张先生的代理人到相关单位提取了相关档案记录,首先办理了张先生父亲的房本,并且按照继承办理流程要求,整理了包括被继承人也就是张先生父亲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有法定继承人的人事档案,以及已过世的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等一系列文件。由于张先生的父亲未立遗嘱,必须排除纠纷才能继承,首善为老服务中心沟通了所有继承人,按照所有人都同意的继承比例签署文件,办理了继承手续,在一周不到的时间,协助张先生办理了房产过户,拿到了房本。
新鲜新闻-江苏房产继承纠纷律师服务(2023已更新)(今日/行情), 代理王某诉李某等人继承析产纠纷案胜诉。登记结婚,人均系再婚,王某与李某婚后以房改优惠价购买了报国寺某房屋产权。2004年,李某去世,其个子女与王某争该房产,李某之子女认为,该房屋购买时利用了其生母的工龄优惠,且使用了李某与其生母的共同财产购买,故李某之子女认为该房屋应为李某与其生母的共同财产。经法院审理判决,根据高法院的复函,夫妻一方死亡后,健在一方用自己财产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政策性补贴,并非财产或财产权益,故判决该房产为王某与李某共同共有,应先分出一半给王某,另一半法定继承。
案例详情:小明的奶奶早年间去世,小明的爷爷在2005年购置商品房一套,登记在爷爷一人的名下。后来爷爷在2015年因病去世,享年85岁,小明爷爷生前也未立遗嘱,爷爷的父亲母亲在爷爷之前已经去世。小明爷爷有个孩子:分别是小明的爸爸大山、小明的大姑翠花、小姑小花。小明爸爸大山在2013年去世,小明是独生子,小明的大姑翠花、小姑小花均健在。诉求:房子终过户给小明因为爷爷生前未立遗嘱,所以需要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手续的办理。之前我的文章也讲过了法定继承办理的种方式:直接去房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继承人可以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凭借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的,或者无法公证的,可以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可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产过户登记。
新鲜新闻-江苏房产继承纠纷律师服务(2023已更新)(今日/行情), 对于陈先生的第个问题,闫律师表示:“因为之前那套房子是陈先生叔叔在世的时候已经过户给小女儿,属于小女儿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而另一套房子属于陈先生叔叔的遗产,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是姐妹平均分配。”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自己的父亲去世了,但是有对外的债务,还留下一套房产,但是现在房产的市价已经不足以清偿债务。李女士询问,像这种情况自己是否有必要来继承这个房产?自己不继承房产,是否有承担父亲债务的责任?律师说法:对于遗产当中的财产与债务的关系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种是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多于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承人要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那首先要以被继承人的财产来清偿他的债务,清偿债务剩下的财产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第种情况是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少于所负的债务,若债务人过来主张债权的话,首先要以被继承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那么被继承人在偿还债务之后,就没有其他剩余的可供继承的遗产,同时继承人也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律师说法: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王女士的描述,袁先生的遗嘱从内容上看,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并且在书写遗嘱时有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全程录像,袁先生在书写遗嘱时意识清楚、思路清晰,因此袁先生的自书遗嘱可以判断为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王女士想以该遗嘱虚假且对此不知情为辩解意见,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房产是王女士与袁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没有约定,在遗产分割时,该房产的一半应归属于王女士所有,另一半才属于被继承人袁先生的遗产,按照遗嘱来继承。继承纠纷中涉及遗嘱的,应先判断遗嘱形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件要求,一个合法有效的遗嘱除有约定外,并不能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