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咨询!敲诈勒索罪律师免费咨询(2023更新中)(今日/说明),陈枢主任律师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曾由司法部用简报形式转发全国以资推广。
*新咨询!敲诈勒索罪律师免费咨询(2023更新中)(今日/说明), 其次,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还存在着其他明显的区别。在暴力程度上,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有区别。一般认为,抢劫罪的暴力程度高,捆绑、暴力胁迫,甚至杀害行为都包含于抢劫罪的暴力中,被害人陷于无援境地,除当场交付财物外,别无选择;
本罪中威胁、要挟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但都是能够引起他人心理上恐惧的精神强制方式。()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行为人财物的取得是通过实施威胁或者要挟行为达到的,在这一点上,与通过采取胁迫方式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抢劫罪存在很大的相似性。但两者还是存在很大差异的。首先,抢劫罪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式下的敲诈勒索罪极易混淆,其区别要点在于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表现。“两个当场”是构成抢劫罪的必要条件,而敲诈勒索罪不具备“两个当场”。而本案被告的行为并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被告的行为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客观上必须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是被害人处于不知道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从而当场取得财物;
*新咨询!敲诈勒索罪律师免费咨询(2023更新中)(今日/说明), 本案中,名被告人对被害人采取的手段主要是使被害人产生心理威胁,更符合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内容。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财务的行为。行为人取得财物(行为人当场取得财物或者日后取得财物)。而抢劫罪的中,被害人不具备基于恐惧心理,而“自愿”交付财物的法律特征。敲诈勒索罪具有“事出有因”的法律特征,这个“因”可以未必是合法的或者真实的。在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编造一些借口或理由,来对受害人进行敲诈,以获取财物。而在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不需要编造任何理由或者借口,直接劫取财物。
第,当场抢走财物或当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只有被告人具有“两个当场”的“当场性”行为,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在我国刑法中,将暴力、胁迫或类似的行为方式与获取财产的目的加以结合而进行的犯罪往往会涉及到几个罪名的比较与认定,如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本案中,被告陶某等人采取了通过威胁手段达到取得财物的目的的方式,具有抢劫罪的特征;由于索取财物的行为不是当场实现的,又具有敲诈勒索罪的特点。那么,本案的被告人构成的究竟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也就成为了本案争议的焦点。
*新咨询!敲诈勒索罪律师免费咨询(2023更新中)(今日/说明), 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和要挟的方法,使被害人精神上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虽然两者都可以采用威胁的方式,但威胁的内容和方式有所不同。从威胁的方式来看,敲诈勒索的威胁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亲自向被害人提出,也可以通过他人提出;而抢劫罪的威胁只能通过犯罪分子亲自口头提出。从威胁的内容看,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可以以暴力相威胁,也可以通过宣扬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他财物等方式相要挟,而且敲诈勒索罪一般是通过宣扬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他财物等方式要挟被害人交出财物;
而抢劫罪的威胁具有当场实施暴力的可能性,即如果被害人拒不交出财物,犯罪分子就要立即对其实施暴力。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来看,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与实施暴力威胁行为不具有同步性。也就是说,敲诈勒索取得财物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在发出威胁、要挟后一定期限内取得财物;而抢劫罪一般情况则是当场取得财物。
*新咨询!敲诈勒索罪律师免费咨询(2023更新中)(今日/说明), 行为实施的时空方面,无论是强制行为,还是取财行为,都需要具有“当场”实施的性质,既“两个当场”。()敲诈勒索罪的概念及特征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也是复杂客体,在实行行为的外观上也有两部分组成,即对被害人威胁或者精神强制行为,以及将被害人基于精神受到强制而交付的财产非法占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