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潘小娴
一个帅哥同事,天天骨灰、泥巴不离口,我只把那个四方的电脑当成写稿的工具,至多也不过是上上网传点文稿而已。我对他的骨灰、泥巴当然不明不白,他毫不留情说我:你呀连个菜鸟都很难挨上边,至多也只能算是菜一棵罢了。
有一天晚上10点多,他正在玩一个游戏(他说了很多趟给我听,但被他划归为一棵菜的我,就是记不着那个游戏名,他很不悦),正玩得两眼发红发绿时,突然横遭变故,停电了,他二话不说,百米冲刺飞奔下楼,再百米冲刺飞到小区路口,忽地穿进的士,对司机喊道:快,最近的网吧在哪里你就把我往哪儿拉去。一到网吧,发红发绿的两眼又玩了近三个小时。他告知我这个“发烧”的网络故事,我不免狠狠地打击他一把,我说:瞧你那快意劲儿好像是在说“假如我中了500万”的精彩故事。他说:去,怎么和你讲,你也是个菜儿,像你这样四平八稳的削费观,人活得多累。然后他又再补了一句:喜欢就是喜欢,我呀,玩网络游戏,那感觉就像和女朋友亲亲我我一样,多花点心思多花点钱,那又何妨?
得,把个网络上升到女朋友的级别,花多少钱都值了。只是,这么酷玩的调调,我这么一把走进菜色的年华只能羡慕了。
正在羡慕中,又有一小美眉和我聊起了网络的故事。她是个出生在80中期的地地道道的新新人类,网络当然就成了最爱的玩艺儿,比起我那个帅哥同事,那真的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话说小美眉长在一个商人之家,工作后,钱打理完一餐三顿,剩下的就全都砸在网上了。用她的调调说:投资网络,有友开心。原来,她经常上QQ和一个男孩从偶尔一天在网上见一面,到一天见三面,再到一天要见上三个小时的面都还意犹未尽的那种。但后来,她却只能一天在网上见到几分钟那男孩的面。美眉细问,才知那男孩还正在读大学,银子有限。但小美眉一天不在网上见到那个男孩她心里就说不出一些精彩的话来,弄得她的帖子怪没人气的。落莫的小美眉说这好办,你把地址告知我,我寄钱给你上网。她真的一口气寄了上千元过去,两个人在网上聊得昏天黒地。那男孩越聊越“近香情切”,非要和慷慨解囊的小美眉见上一面,小美眉倒是十二分的清醒:相见不如网聊。如今小美眉和那男孩还是这么兴致勃勃地在网上聊着,钱呢,小美眉还是时不时寄出。
我们一群六十年代的人类听得目目瞪口呆,小美眉大言不惭地说:你能不呆?这种酷调儿?连我自己都呆了。
瞧,言语还那么自夸!我晒笑到。美眉说:听过那个富翁和渔民的故事吗?——当然听过。不就是那个富翁问渔民干嘛不努力创造赚多点票子好享受生活的故事嘛。渔民问: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算享受呢?富翁说:像我这样到海边晒太阳就是享受了。渔民说:我现在不就是在享受太阳吗?我干吗费那么大的力气兜个大圈去受罪呢?最后小美眉对我说:我这就叫一步到位的享受,我存钱干吗?还不就是为了再玩得痛快点,放着眼前能拥有的痛快不知享受,白痴才会这么做呢?
对!白痴才会这么做呢!——当然,如果我像他们这么年轻的话,我也会说这么酷的调儿。
博文正文
返回顶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