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次跟朋友聊天,他们会不经意地问起跟罪犯在一起觉不觉得害怕,我通常不假思索地回答,不怕。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无法理解,那些视法律为儿戏草菅人命盗抢钱财的罪犯真的一到监狱就脱胎换骨变得安分守己以至于在我的眼里竟如此轻描淡写吗?
罪犯是犯了罪的人,除此之外,跟社会上的任何人没有不同,一样被自己的父母牵挂,令自己的儿女念想,甚或亲戚朋友同学,也不一定会因为他们的犯罪就多出一份厌恶或鄙视。有一年,我与同事一同到罪犯的家里走访,谈到自己的儿子,罪犯父母的眼里噙满泪花,言语之间,是说不尽道不完的爱恨交织。家庭不是条件不好,家人不是对他不爱,在家里,他可以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房子给他买好,家什给他备齐,就连手机都给他买了,只要他安分地去打个工养活自己,就能过上幸福的日子。谁料想,他竟然三次犯罪,三次住监,令当父母的伤透了心。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终究还要回到自己的身边,我想,他们最终不会放弃,不能回避,即便现在说出的话有些冰冷。人的本性是复杂的,社会外部环境又充满了诱惑,两者的交互作用使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犯罪人,只是因为尚没有触及法律底线,才与罪犯有了身份上的暂时区别。
罪犯虽然失去人身自由,却并不意味着人格减等和尊严受损。他们仅是因为犯罪正在承受刑罚结果的社会人。法治社会,重要的是规则,遵守规则是应该,破坏规则当受罚,而不宜总机械地拿出道德的标杆进行衡量评判,即便是在监狱之内也是如此。倘若习惯为身份定标签,进而施以态度蔑视和身份歧视,无疑将会更大程度上撕裂社会秩序,客观上导致曾经的犯罪人由于社会排斥被再度推向犯罪边缘。
犯罪受刑是人生的低谷。每一个罪犯都在这样的低谷中反思人生。自由被限制,亲情被隔离,原来的生活秩序或将因为高墙电网的隔绝变的支离破碎。父母会不会原谅,妻儿能不能理解,朋友会不会疏远,伙伴能不能遗忘,所有一切负性预期的碰撞,都将使得罪犯陷于巨大的精神危机之中难以自拔。此时,他们需要的不是刺激,不是压制,不是没有体验基础的居高临下的说教,他们需要的是一份关怀,一份慰藉,一种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精神导向。正如在黑暗中迷茫的人,与其指明方向,不如给予灯光。
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人生破罐子破摔,即便是身负重罪的罪犯,也一样渴望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看到漂亮的女演员在舞台上帮教演出,哪一个罪犯不是两眼放光拍手叫好?看到电视上孤独的父母起早贪黑辛苦劳作,哪一个罪犯不是眼含泪花喉头哽咽?他们有正常情感,他们也有追求幸福是天生权利。在芸芸众生彼此追逐的路上,至于社会,应将规则制定的尽量公正,让每一个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至于罪犯,应千方百计提升自己追求幸福的能力,而增强这种能力,正是罪犯受刑期间最为迫切的改造任务。
小孩犯错,上帝会原谅;球员犯规,裁判会警告;大人犯罪,社会当宽恕。犯罪本身不可宽恕,但犯罪人可以宽恕,宽恕,正是以不可宽恕为前提,否则,宽恕将变得毫无价值。也正是如此,罪犯的自我救赎,对于罪犯自己以及社会才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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