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日书刊之四十二
二十多岁的朱湘不仅在工余或漂泊流浪之际大量读诗、写诗,也同样努力地翻译——一是他称之为“华译”,把外文转译为中文,二是把中国古代诗歌译为英文。然而,他在这方面努力的成果,却无法在生前见到出版成书。朱湘去世后,1936年3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收有朱湘83首译诗的《番石榴集》。
从相当熟悉朱湘的罗念生《关于〈番石榴集〉》一文中,可以看出连他也不知道该书的编辑出版详细情况。在1988年12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的手迹本《郑振铎先生书信集》见到一封郑振铎写给赵景深的书信,正好该信说到《番石榴集》印行诸事,依照手迹释文如下:
景深兄 昨未深谈为歉!《番石榴集》已交商务排。契约奉上,乞转湘嫂。(本可预支版税,但弟意不必预支。)又,《清人杂剧二集》叙目,兹并附上,匆匆此回未及奉别为怅!匆候
著祺
弟 铎
“景深”即戏曲研究专家、复旦大学教授赵景深,“铎”即藏书家、学者郑振铎。郑振铎写给赵景深的这封信只有月、日,没有年份,但有了“《番石榴集》已交商务排”的具体交代,该信写于1935年是可以确定下来的。当年的商务印书馆是私人操作的出版企业,程序不太复杂,人事关系也简单,如果不出意外,印一本书也就三四个月时间甚或更短。“湘嫂”即朱湘夫人刘霓君。括号内补说的一句“本可预支版税,但弟意不必预支”,是郑振铎依据他的观察果断做出的决定。
朱湘刚去世时,刘霓君曾向前来吊唁的赵景深哭诉过真实心声,被赵景深写入《朱湘》一文中。刘霓君说:“以前我们同住在宝山路附近,那时新婚不久,郑振铎先生常帮我们的忙!”这就表明郑振铎非常熟悉朱湘夫妇“过日子”的能力。
好几位朱湘生前同行文学好友都有回忆,说朱湘夫妇其实并不缺钱用,不过他们完全不去计划家庭的开销。如罗念生追忆的,朱湘婚后自费办了一个只发表自己作品的杂志《新文》,每印一期“赔十多块钱”。其实朱湘的一首二十行诗能卖到五元(当年保姆一月只挣两元),但他偏要自费印刊物,他想都不想他自己的生活开支和学费等均由其寡居的二嫂薛琪英提供呢。再后来朱湘在安徽大学教书,月薪三百多元,朱湘夫妇大买古董,但夫妻一吵架又砸碎这些古董,等和好了再花钱去买。朱湘还有漂泊流浪的习气,只要朱湘一走,刘霓君就要去找,等两口子会合了,几百元旅费也花光了。
因此,郑振铎决定不必预支《番石榴集》版税给刘霓君。还真被郑振铎预料对了,朱湘一死,刘霓君也不管一儿一女,就由寡嫂薛琪英代为托给南京一家寄养所,让一双儿女过早饱尝孤独滋味。
朱湘译著《番石榴集》,由赵景深根据朱湘生前编好的《若木华集》的底稿扩充而成。朱湘生前自己曾把《若木华集》交给开明书店,但是因为朱湘坚持他自己的创新版面和字号设计,书店觉得麻烦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