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有关农民工社保的报道,在广州干了二十多年的人,只因为社保交得不够年限,没有达到15年不能领取退休金,只好继续工作,等着把年头凑满。要是不凑满,要么退保,相当于存了个零存整取;要么转保到老家续交,但是转保又只能转个人帐户,公共帐户里的钱不能转。这样,即使转回老家,还要把公共帐户里的钱补上,才能领取那点可怜的退休金。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制度的设计者有大智慧,思维缜密,考虑周全。但是他们的心思全都没用在正地方。这个社保制度,把地方的利益保护得很好(公共帐户里的缴纳金额远远高于个人帐户),对本地户籍人群的利益也做了照顾(本地户籍居民可以续保),却冷冰冰的把那些流动人口的利益拒之门外。工作了二十多年,却只缴纳了不到15年的社保,这应当追究资方的责任,可是谁会去追究?缴纳了十多年的社保,却不能领取退休金,这岂不是笑话?养老保险只能转个人帐户,这则是对流动人口赤裸裸的剥夺。
一个中央制的国家,在人民最基本的利益上,却是如此的各打各的算盘,连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保帐户都建立不起来,也真是莫大的讽刺。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大概是05年,我写的一个帖子,谁叫你不是台湾人。大陆各个省份之间的医疗保险不但不能通用,连转保都不可能,比养老保险还惨;但是,台湾同胞们一建议,立刻就承诺在广东建设台商医院,接收台湾健保,“保障大陆台胞的健康与医疗权益”,“只等台湾方面的意见”。人分三六九等,这话半点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