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就是寻找
——序马宇鹏作品集《父亲的骨伤》
马宇鹏又要出新书了。这回还像上回,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一锅烩,一样都不能少。写作之于他,如同人们常说的,那是一种耕耘,为的是收获,而非放弃。
文学只是生活中的一件事,它远非一个人的全部。对此我现在不仅能够予以宽容的理解,似乎还比从前增添了几分同情,乃至佩服。
我佩服老马这样善于经营生活的人。他孜孜不倦地从每一寸土地上去发现黄金,并且他果真就发现了。他的身上始终有着一个翻山越岭少年的影子,那个少年是去挖药材和打荆条的。少年时代建立起了每个人生活的哲学,这个哲学比从书本上学来的哲学更像哲学,并且更管用,因为它流淌在血液里;我更佩服老马的是,他双眼紧盯着土地,同时却又可以望得见天空,仿佛他不用直起腰来就能看得见一切。我佩服他这样接地气而又爱文学的人。
老马每天下班以后,都要骑上他的老旧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上坐着他的妻子,他们奔往晋城一中,陪伴在那里读书的他的孩子,数年如一日,风雨无阻,单位同事没人不熟悉他的口头禅:晚上还要去一中呢!第二天早晨,他风驰电掣地回来了,要赶上单位的班车来上班。这是他的生活细节之一。人们常拿这事儿打趣他,但是,老马是无法被冒犯的,因为他是一个温和而又坚定的人,他的有几分狡黠的明亮眼神,不会因为任何事而黯淡下去。他的文章里父亲重伤,哥哥病逝,横河老家的这事那事,都不能对老马飞奔的姿态产生影响。他一直是这样的一个人。同时他也一直在写作。写作是和生活中其他事并列的一件事。我和他探讨写作时,他望着我的样子,仿佛在无言地告诉我,他打理好地上的一切之后,就会忽扇起翅膀飞到天上一阵子,但他不会忘记飞回来。
他的样子使我想起卡尔维诺在《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里描述的那个在墓碑中间轻盈跳跃的人,他之能够跳跃于死亡之上,因为他是一个哲学家;我还想起我的同事老贾讲的故事:一个死刑犯在被押赴至刑场时,从一个宽的水洼上一跃而过,为的是不弄湿鞋子。死刑犯的一跃,在雨中围观的人群里,如同一条最高指示那样迅速地传扬开来,人们惊讶于他那轻轻地一跃时,阴霾的天幕就被突然地拨开了,如同一道闪电。
每当老马拿着他的又一篇新作来找我“提提意见”时,我就会产生上述的感觉,我顿觉我的周围并不全然是令人憋闷的高墙。于是我欣喜地打开他的又一个横河故事,且看这一回他又将如何叙述……
关于马宇鹏,老贾说过一句话。那是我和他站在河南平原的一棵小树下躲避七月的炎热时。老贾说老马,“性情还在”。被笼罩在如此那般考验我们的天空之下,我都不好意思向老贾承认,听了他的话我内心的震动:生活泯灭了许多人,只有少数可得以幸存,我们会是这少数中间的一个吗?会永远是吗?因为什么老马“性情还在”,一定是因为文学吗?是文学艺术终究会使人变成一切障碍所粉碎的弱者,还是强者的僵硬面孔有着黑色墓碑性质,因我们的周围墓碑林立,从而使得那轻轻的跳跃变得生动而又超越呢?
对于老马这样的文学写作者,无论他写的是什么,怎样写,我都觉得惟其有了这样一种可见的向上的愿望和姿态,有了这样一种不断地在地上的腾跃,才使得我们对自身的同类能够有相识、同情和勉励,才使得我们不至于被普遍的他者的冷漠完全淹没掉。我们甚至有希望在高于地面的某处相遇相知。我们的生命中的惊喜难道不就是这样来的吗,否则我们会多么的沉闷,无聊和孤独。
我特别想要说到的一点是,老马有着很强的文学荣誉感。这一点也时常会令我感动。已经很少有人有这种以及其他任何一种荣誉感了,更很少有人会看重这个。但他的文章得到转载,进入选本,或者得奖,甚至他只是参加了一次作家组织的活动,都能令他兴奋许久。看他的样子,仿佛一个少年的形象从他体内冲将出来,在我们的面前跳跃,生活的重轭于是顿然掉落在了地上,一种天真重新回到我们之间。他的这种表现成为他的环境里的小幽默:人们开心地围观一个领到了奖状的孩子。但是,有谁能够意识到,犬儒主义的灰色天空正是在此时被撕裂开了。
现在我们来看看老马的文章。他擅长写他家乡的人和事。置于本书之首的《父亲的骨伤》,在他刚写成初稿时我就看了。我震惊于现代化进程之下的另一种生活,另一种人的命运,这种人我们称之为“农民”。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农民仍旧是一种原野上的生存者,如果没有老马式的书写,他们便不会浮现在城市的和现代化的视野之中。他们的生与死,他们存在的意义,几乎处于社会主体的意识之外,除非他们成为进入了城市的农民工,这时他们便成为了城市的“他者”,遭到蔑视或者同情。老马的父亲是一个永远的农民。这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去深山采药时跌断腿骨,一个人挣扎在灌木丛中,是一个聋哑人发现并救起了他。这个情节并非完全巧合地具有了象征性:我们对于这样的人的灾难是失语的,如同聋哑人那样无法言说,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我们连聋哑人那样的行动力都是缺失的——旷野上有多少人在独自挣扎?那些有着农村父母的城里的儿子们,读到这样的情节时定会比我有更多的触痛。
像我以前评论老马时说过的,他是一个一条腿插在乡村,一条腿走进了城里的人。这回读他即将出版的书稿我更明白,人和故土之血脉相连,除了血和情感的联结,还有一种伦理的关系。比如老马的家乡人会以“脸太大”或“脸不大”来评价那些昔日的故乡人今日的城里人,如果他们认定某人“脸太大”,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老马在《锁哥》一文中明白无误地写道:
“这下你就完了。哪怕你在城里,就是一尊金佛,在他们眼里也是一摊没人味的臭狗屎。这种情绪还会传染,会口口相传,到最后,人们便会孤立你、冷漠你,不愿意再亲近你,把你远远的搁起。像是要静静地、幸灾乐祸的看着你这种人,将来到底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这种群体性审判,是温柔敦厚传统乡村礼俗的另一面,自有其残酷性。如果一个人如老马,坐在城里,面对乡村,他就会处于这样一个伦理的位置,始终面对着可能的道德愧疚。但是,并非所有的农民的儿子都像老马一样,因为这样的一种道德评判,在城里,在所谓的现代化生活中,已然失效了,甚至在现时乡村是否真的如老马说的这样有效力,也是可疑的。既然一切都可以毫无疑虑地加以背弃,更不必说这样一种老旧的道德了。
实际上老马散文里的叙述者,有时也会是一个略含反讽意味的“我”。他并非全然地是一个道德之我。他对乡村既有感情,也有观察,他的判断是犹疑的。他需要寻找一个道德和思想的高点。他的叙述正是这样的一种寻找。
以前我曾告诫老马,只要写的是二十年前的往事,它就会天然地具有文学性。现在我想跟他说的是,如果能够以反讽的目光观看自我,一个“我”之中就会生出无数的“我”。那个憨直的故乡之“我”才会真正地强壮并且会思想。而这正是现代文学养育我们精神的最重要方法之一。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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