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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星期一(Monday)
晴
![]() 收到浙江慈溪上林书社惠寄的2010年第一期《上林》杂志。我向来喜欢收集、阅读这类民间刊物。但本期杂志上一篇文章让我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文章的标题是《余华余秋雨余光中代表中国文学的最高境界》。 该文共分五段。第一段写道:“我是个喜欢说实话的人,所以遭人恨。比如题目说的话,就是我早认定的道理。中国文坛上有了这三个人,其他作家基本上可以不写东西了。虽然很多作家不服气,但有些事,不服不行。” 下面三段的第一句话分别是:“余华作品,代表的是中国小说的最高成就。”“余秋雨作品,代表的是中国散文的最高成就。”“余光中作品,代表的是中国古典诗歌(注:古典意韵,而非古典诗词之形式)的最高成就。”并分别进行了论述。如何论述的,且忽略不计。 最后一段写道:“所以,我认为,当代文学界,有了余华、余秋雨、余光中三位先生,很巧,他们也都是余姓。三位先生分别为小说、散文、诗歌之翘楚,有了他们,很多人都无需写东西了,我这个论断,可以付之时间去看。” 我看了看作者:江苏宋浩浩。赶紧到网上搜索这个名字,比较了一下,对号入座,觉得这个比较像他:“1981年11月8日,南京大学毕业,青年散文家、辞赋家,中华辞赋家协会理事、中国李白研究协会会员,著有《山河寂寥》、《故国行吟》、《山长水阔知何处》等小说散文。辞赋作品有《双山赋》、《余秋雨赋》、《明月李白赋》,古典诗歌作品为《三唱李白》即《绝响李白》《绝唱李白》《剑客李白行》,关于李白的辞赋和歌行,皆发表见载于中国李白网这研究李白最权威的网站。宋浩浩是80后青年作家中唯一为余秋雨和易中天先生都激赏的学者型作家。” 作者自称是个“喜欢说实话的人”,我要是批评他,我就不喜欢说实话了。又因他说自己“遭人恨”,我自然不敢去恨可怜之人,我同情还同情不过来呢!但我想给“说实话”做个定义,一个是“说出最贴近实际的话”,一个是“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不言不由衷”,前者显然不适合他,那么,他这个“说实话”应属后者了。看来我俩一样,我也是个“喜欢说实话的人”,因此,发几句感慨似乎不会遭作者的“恨”。 感慨一:读书应该是一个增加敬畏的过程。无知者无畏。书读得多了,敬畏心才会逐渐增强。但读书读成敢于断言“其他作家基本上可以不写东西了”这样的犟种,还是第一次见到。我只能说,此人读书太少了,以后应该多读书。 感慨二:有些八十年代出生的人不要动辄自称80后,不要以为称了80后就跟韩寒划等号了。80后完全是个扯淡的词。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人,开口闭口“有了他们,很多人都无需写东西了”,绝对属于特例。这类可怜虫在任何人群里都可能出现,跟80后不搭边儿。自称80后,或者通过记者的嘴,通过网络传播暗示自己属于80后的人,还是希望搭顺风车,没什么意思。 感慨三:跟谁关系好,捧谁时尤其要小心。这位“学者型作家”得到过“余秋雨的激赏”,就说“余秋雨代表了中国散文的最高成就”,难免让人以为是投桃报李,互相吹捧。但看这位“学者型作家”的语气,从某种程度上还真是得到了余氏的真传——得到他的真传就更不好公开地拍马屁了。 2010-1-25
星期一(Monday)
晴
![]() 周末,女儿想听歌,我打开一个新歌网站,按歌星名字查找。崔健、罗大佑、郑智化,侯德健……我想都没想,把他们全部略过,而是直接找到周笔畅、凤凰传奇、周杰伦的歌,一一放给女儿听。女儿随着音乐开心地跳来跳去——这真是一个美好的下午。 崔健、罗大佑、郑智化,侯德健都是我喜欢的人,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喜欢把音量调到很大,边读书边听他们的歌。为什么不想让女儿听他们的歌呢?答案是:不合适。为什么不合适呢?我也不清楚,当时凭的是直觉。 上海有个陈姓作家,挑选现代文学作品给女儿读。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朋友们的作品都不太适合女儿。惟一一个适合的是:王朔。回忆一下,虽然王朔经常口出狂言,一惊一乍,但作品还真的“不脏”,很少脏话,鲜有性描写,轻松、流畅。而苏童、余华、莫言、贾平凹等,调子庞杂、怪异且不说,多数情况下还阴郁、低沉。若用某些人的断语来说就是——王朔的文字更“健康”。但你让我说崔健、余华、苏童不健康,我当然不会认同,难道我最喜欢的东西都是不健康的?所以,这一定不是健康不健康的原因,而是适合不适合的原因。 有些人质疑作家的作品时,最爱用的一句话就是:你是否愿意拿自己的文章给儿女看?作家无言以对。于是质问者得意洋洋。我想,这种问话无聊透顶。他们把“健康”和“适合”划等号了。有些作家描述的血淋淋的场面,那是现实。脏话,性爱情节离现实很近。但为人父母,我宁愿让孩子自己按部就班地去接触、验证现实。同理,我也不愿意让崔健、郑智化的愤怒、玩世不恭和消沉感染到我九岁的女儿。除了这些情绪、情感,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情绪、情感,不必让她先入为主地接触到这一种。崔健的歌曲,余华的文字,过于强大,颇具冲击力。我怕孩子受不了。 王小波讲:“任何社会力都有弱势群体,比方说小孩子、低智人……社会对弱势人群当有同情之心,文明国家各种福利事业,都是为此而设。但科学、艺术不属福利事业,不应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旨。……科学和艺术的正途不仅不是去关怀弱势群体,而且应当去冒犯强势群体,使最强的人都感受到了冒犯,那才叫成就。以爱因斯坦为例,发表相对论就是冒犯所有在世的物理学家……”孩子是用来安抚的,周笔畅和周杰伦哼哼唧唧的小调能起到这种作用。当然,以后女儿或许会喜欢崔健,但那是她自己的事。 2010-1-24
星期日(Sunday)
晴
![]() 干,干燥的干。 去年秋天,表哥表嫂从湖北十堰送孩子到长春来读书。一下车,他们就说,哦,太干了,太干了。 那几天,他们频繁地饮水,还往脸上抹润肤膏之类的东西。 我觉得他们太夸张。表嫂说,你到我们那里转转就知道了。 十月份,我去了趟东莞。这个季节是南方最好的季节,酷暑已经过去,湿冷的冬天还没到来,繁花似锦,天高无云(污染严重,见不到云彩)。 原先的同事、现供职于东莞时报的高庆华领我在广场上转悠。他用手指蹭着自己的胳膊说,你发现没有——这里的空气很湿润。到东莞三天后我就感觉到不同了,汗毛孔很舒服。 我说,我所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片很大的湖水,每天早晨到湖边散步,只需一会儿工夫,鼻孔里就隐约湿润起来。现在我的鼻孔里就有那种湿湿的感觉。 尽管湿润,但总觉口干舌燥,老是想喝点什么。到了饭店,先把端上来的各类“糖水”一饮而尽。在北方,我是很少喝水的。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一方水土一方人”吧。 最近去了趟北京,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干燥。第一天,嘴唇开裂,脸上暴皮。第二天,嘴唇继续开裂,脸上继续暴皮。我只好拿块湿巾,一边擦嘴唇,一边擦脸。但我的脸就像非洲大沙漠,很快把那点水消耗完了。不只我一个人,同行者几乎都是这样。想想当初表哥表嫂的状况,我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问北京当地的朋友,他们说,刚到这里时,也有点受不了。现在习惯了。 我说,过几天我也会习惯的。 但没过几天,我就回到了长春。一下火车,同伴深情地做深呼吸,他说,长春的空气真是湿润!舒服! 我也做深呼吸。 我终于没有习惯其他城市。 我还是喜欢这个有我妻子女儿和房子的城市。 2010-1-24
星期日(Sunday)
晴
![]() 秦汉以降,游牧民族凭借着来去如风的快马,健壮的体魄和强悍的性格,常常在边境骚扰,让各届当局都十分挠头。但到了唐朝,突厥、回鹘、吐蕃等游牧民族遭到中原帝国的强大攻击,纷纷降服或被迫迁移。农耕时代,两军作战,主要拼体力。是游牧民族战斗力下降了,还是中原人的体力增强了?或者有其他什么原因? 查阅典籍,你会发现,在唐军与游牧骑兵作战的时候,一种被称为“陌刀”的武器起了很大作用。骑兵的优势是进退迅速、冲击力强,常令行动缓慢的步兵束手无策。于是陌刀应运而生。这种武器,比剑长,比刀直,双刃,势大力沉,类似于长剑、长刀,多数情况下是长柄,也有短柄的,非体格强壮的人挥舞不起。敌人的骑兵来袭时,训练有素的士兵们站在队伍前排,每人一把陌刀,形成一道“刀墙”。距敌一百五十步时,弩兵开始射击;距敌六十步时,弓箭手开始射箭;敌人攻入二十步内,弓弩手放下弓箭,拿起陌刀,敌军冲击力越大,反作用力就越大,连人带马一下被撅翻在地。在冷兵器时代,这绝对是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将对方骑兵的优势消耗殆尽。 《旧唐书》中记载,安禄山之乱时,贼将李归仁以精锐之师来挑战,突入唐营,唐军大乱。大将李嗣业脱了衣服光了膀子,手执陌刀立于阵前,上来一个砍倒一个,正面进击者,人马俱碎。连杀十数人,终于稳住了阵脚。军士们立刻整理阵容,尽执长刃而出,如墙而进。《旧唐书》中又载,李世民讨伐王世充时,与大部队失散,只有丘行恭一人随行,十数敌骑紧紧追赶。李世民的战马不幸中箭。丘行恭将自己的战马让与李世民,下马执长刀(即陌刀)站在地上,巨跃大呼,斩数人。杀出重围,与大部队会合。可以想象,丘行恭若手执匕首或者短刀,是否还有这样的气势?兵器与战士,应该是相互提升,相得益彰的。强大的将士匹配强大的兵器。因此,陌刀对战士的素质要求很高,培养一个陌刀战士需付出巨大代价。此外,陌刀的制作成本也很高,从选料到打造出炉,花钱如流水。物以稀为贵,陌刀成为政府明文禁止私藏的武器之一。 陌刀是汉民族与善骑射的游牧民族在战争中改变自己马少不精的劣势、发挥步兵优势的关键兵器。有人问,既然唐朝的军队可以用陌刀对付突厥外患,宋朝的军队为何却积贫积弱,不用陌刀对付辽国和大金国的骑兵呢?其实,到了宋朝,已经发明了取代陌刀的三尖两刃刀、掉刀、斧钺等武器。这些武器制作更方便,成本降低,且效能更高。可是,辽金骑兵水涨船高,也想出了对付宋朝利器的办法。两军对垒,就是这样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谁也不会等着受死。 陌刀只是众多被淘汰的武器之一。三尖两刃刀、火枪、步枪……不是都渐渐被淘汰了吗?终究有一天,人类不需要任何武器。 2010-1-14
星期四(Thursday)
晴
2010-1-14
星期四(Thursday)
晴
![]() 从2000年到2010年,我用过三个手机。第一个手机状似皮鞋,没有来电显示、不能发短信,用了三年;第二个笨重憨厚,除了不能照相、不能录音,其他功能都有,但我只用它打电话、发短信,一下子用了六年;2010年,我刚换了一个手机,这是功能最全的一个了,也很小巧。可我拿在手里,没有多少升级换代后的欣喜,相反,倒有些忧伤。的确,它已经很旧。我去东莞时,有人提醒我:“小心啊,有些人在大街上就被抢走了手机!”我把手机递给他看,他反复打量一番说,如果抢到这个手机,劫匪会返回来揍你一顿的! 即使如此,面对黯然离开的它,我还是有点抛弃旧欢的心虚。它没犯什么错,也还有使用价值,只是容颜已老。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新手机。如果对它过于亲密,跟了我六年的这个,会不会吃醋?耳鬓厮磨六年,日日抚摸,把一个毫无感情的机器都摸出感情来了。手机无情,主人可尽情在它身上涂抹爱恨情仇;主人的身边的人,七情六欲,人与人之间,却无法任由其挥洒。相形之下,手机之实用,实在赛过人类。习惯了它身上的香水味, 是我鼻子犯的罪。棒打鸳鸯两分离,虽无撕心裂肺之痛楚,却有云淡风轻之失落。这不是多愁善感,也不是恋旧,终究是习惯了一个东西,如同左手握右手一样。忽然变了对象,让我这个直奔四张的男人,有点手足无措。 如同一场事先没有张扬的邂逅,离开时,充满了浓厚的永别气息。把赤裸裸的主仆关系,竟发展成相互依恋的暧昧关系,实非我所愿。而生活中,多少这样的意外,拼成人生的常态;一个个小忧伤,印成世界的底色。 再见,旧欢;抱抱,新爱。无数走走停停,交织成了吃喝拉撒之轮回…… 2010-1-11
星期一(Monday)
晴
![]() 19年前的1月4日的清晨,那个披着长发、喜爱撒哈拉沙漠的奇女子,给无数热爱她、热爱她文字的人们留下一个永远的背影。那朵顽强绽放在撒哈拉上的奇葩,至今还是多少人难忘的梦里落花…… 逝者三毛 三毛之死,绝对比王小波之死轰动。1991年1月4日凌晨,三毛以丝袜绕颈,自缢于病房卫生间里。享年四十八岁。而王小波只是因心脏病突发,猝亡于租住的房间里。前者是自杀,后者是天灾。自杀肯定比天灾能引出更多的话题。但今天的中国文坛上,王小波比三毛影响大多了。这其中,自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人,死是起点。在生命完结的刹那,作品逐渐受到关注,影响与日俱增。像海子、王小波、梵高等;有些人,死是终点,譬如三毛。她的死虽然喧嚣一时,造成巨大轰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可避免地被渐渐冷落乃至遗忘。她的死,是火炬渐熄前猛然窜起来的火花。耀眼,夺人二目,转瞬漆黑一团。 我无意于以三毛为范本,推出某些结论。我只是在怀念三毛,回望自己的青春,同时打量作家的命运。 平民三毛 在三毛成千上万的读者中,像我这样最后以写字为生的人,比例微乎其微,更多的人成了都市白领、家庭主妇、商界巨子、IT精英、出租车司机、街头小贩……她的影响扎扎实实地在芸芸众生之中。 三毛打开了我们的视野。她的《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风情万种,充满异国情调;《梦里花落知多少》、《哭泣的骆驼》、《雨季不再来》、《温柔的夜》把生活的一点一滴提炼成精美的瞬间,深情款款,又不失爽朗;《我的宝贝》列举自己身边的零碎物件,让人感受到她对光阴的挚爱…… 1980年代的大陆,正是被压抑的情绪、情感、情怀得到释放的时候。一根被挂上了石头的树枝,你把石头摘下来,树枝会猛烈地弹回去。而八十年代的喷薄,其势不可挡与此类似。除了西方的尼采、叔本华、海德格尔、萨特等,台湾的柏杨、李敖、龙应台、琼瑶、古龙等同样引起了大陆读者的热烈追捧。柏、李、龙的激烈,有一针扎下去让人打个冷战的效果;琼瑶、古龙以及香港金庸的成人童话,又似轻微毒品,单纯得过份,美好得过份,让尚未形成自制能力的读者久久沉迷,无法自拔。但他们都不是常备食品。惟独三毛,衣食住行,吃喝拉撒,来自鸡毛蒜皮,却字字珠玑。跟其他人比,三毛文字的生活化、平民化,加上那么一点点浪漫、神秘的气息,恰到好处地把握到了最大众化的角度。 李敖曾说:“三毛很友善,但我对她印象欠佳……我看她整天在兜她的框框,这个框框就是她那个一再重复的爱情故事,其中有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如果三毛是个美人,也许她可以有不断的风流余韵传世,因为这算是美人的特权。但三毛显然不是,所以,她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她真人不胜负荷的……”此话不无刻薄。李敖是把三毛当成病病歪歪的小资了。其实,与当下正在泛滥的某些女性作家的文字相比,彼时的三毛,文字比较中性,甚至带有男人的粗粝、大气和幽默。在《西风不识相》一文中,描写一个中国女人“大战西方列强”,那样的豪情,非是一般男性作家可以写出来的。 三毛记述的是一种常态的、普及的、健康的生活。七八十年代的台湾,经济大发展,跟世界经济大潮接轨。人们对异域生活充满向往,对未知世界满怀好奇。对情感的要求更细腻,更平和。如果说她的文字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引导,也只是稍微导正,而没有喷发成灾。对于李敖的激烈、琼瑶的煽情,则起到了往正常轨道拉扯的作用。 三毛自身不是一个平和的人,性情与张爱玲颇有相似之处,但其文字绝对不像张那么细密、琐碎、腻歪,而是平和、通达、性灵。 三毛之外,还有很多人在写同类的内容,只是,他们写得没有三毛好看。 传奇三毛 三毛的个人经历,已经成了一个传奇。1989年,三毛到上海拜望画家张乐平,认张乐平为“爸爸”。她用上海话告诉画家:“我3岁多就离开了上海,那时我刚懂事,看的第一本书就是《三毛流浪记》,那个到处流浪、永远也长不大的男孩对我影响可大了。许多年以后,当我在异国他乡写第一本书的时候,我就取笔名用了‘三毛’这个名字。”1990年4月16日,三毛跟随台湾一个旅行团来到乌鲁木齐,下飞机就直奔王洛宾的住处。她告诉这位民歌作者,自己从小就爱唱《在那遥远的地方》、《达坂城的姑娘》。离开乌鲁木齐后,两人鸿雁往来,甚至计划在一起生活。她与贾平凹的交往亦为文坛佳话。贾平凹在三毛辞世后,曾经说过他与三毛“最有感应”。在《再哭三毛》一文中,贾平凹写道:“屋里不是我独坐,对着的是你和我了,虽然您在冥中,虽然一切无声,但我们谈着话,我们在交流着文学,交流着灵魂……”后来有人专门写了一本书,述及二人的“柏拉图之恋”。 张、王、贾,都是少有的传奇人物。与三毛叠加,互相借力打力,给人们很多想象空间。 与荷西的六年恋情,一度成为三毛笔下最感人的部分。荷西比她小八岁,是个潜水员,两人早就认识,但没有建立恋爱关系。未婚夫意外身亡后,三毛痛苦地来到西班牙,再次与荷西相遇。两人结婚后,在撒哈拉沙漠中开始了浪漫的生活。她给台湾的报纸写专栏时,对这段生活多有描述。后来,荷西不幸溺水,三毛黯然返回台湾……但在三毛死后,有人猜测根本就没有荷西这样个人,“荷西”是三毛臆想出来的。三毛公布的两个人的合影只有寥寥几张,不足以证明荷西的存在。 三毛自杀的原因莫衷一是。据传,三毛死前没有任何征兆。有人猜测她是绝症无望、孤单寂寞,有人认为她是为情所困,有人认为她是江郎才尽,更有人认为她是被谋杀的,把三毛的死解释成自杀是对她的不公平,甚至是对她人格的污辱。 万幸的是,那是一个向往传奇的时代。人们总能怀着善意,用欣赏的心情去了解、理解一个个传奇。 三毛略显病态的生活,忧郁的神情,和她健康、明亮的文字极具互补性,这二者累积起来,才是三毛的全部。她的经历也是“三毛”的一部分。读者读到她的文章,看到她的传奇,认识的是一个完整的人。 怀念三毛 逐渐被人淡忘,是所有作家的必然。三毛的相对平民化,使得她的作品可替代性太强。三毛所描述的生活,已经大大改善(改变)了。此后的写作和阅读,越来越市场细分。写游记的,写情感的,写生活感悟的,写世相百态的,沈宏非、古清生、叶倾城、西岭雪、连岳……在某一方面都超越了三毛。他们分化分流了三毛潜在的读者。 有些人,本身的传奇可以取代文本,比如胡适;但对于绝大多数作家来说,最后还是要靠文字说话,文本永远是第一位的。 生活让三毛气喘吁吁,她虽然刻意做出一副“我要躲远”的样子,但一直坐在聚光灯下,习惯了被关注的她,一旦被生活淹没,被后来者赶上,内心的恐惧可想而知。旁观者说,三毛害怕老去,害怕看到自己白发苍苍的样子。其实,白发苍苍意味着被尊敬,被疏远,被抛弃。她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一个劲儿跟自己较劲。死去,对她来说或许真的是一种解脱。 现在,能够想起三毛的,都是受过其文字、经历影响的人。他们怀念三毛,莫不如说是在怀念自己熊熊燃烧过的青春。就像怀念罗大佑、怀念崔健一样。随着这批人的老去和消失,三毛亦将渐渐远去。值得欣慰的是,她毕竟在改变一代人的生活中起过作用,对于作家来说,这已经足够。 今天,我们回顾曾经风靡一时的传呼机时,多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将来的某一天,生活进化到再回望今天这段生活,我们感到非常陌生的时候,三毛作品的纪实意义就凸显出来了。作为真正的平民生活的回顾,其张扬、浪漫、神秘、忧郁,或许会被统统钩出来,成为一个被研究的范本和史料。 因为熟悉和超越被淡忘,因为陌生而被想起,这岂止是三毛的宿命,也将是许多作家的宿命。 2010-1-10
星期日(Sunday)
晴
卖水果的
初秋的傍晚,已经很冷了。广场上没有几个人。他袖着两只手,脚下是一个竹篮子,篮子里装着本地叫做“沙果”的水果,通红通红的。看见有人从跟前走过,他就小声嘀咕:“新鲜的沙果,刚从自己家树上摘的。”从打扮上可以看出来,他是附近郊区的菜农。 忽然,广场上的几个摊位一阵骚动,大家搬起手边的东西四处逃窜。他慌张地拎起篮子,没跑几步,就被后面的“城管”撵上,使劲夺他的篮子。他撕扯着,嘴里喊着,我不卖了还不行吗,我不卖了还不行吗?理着小平头的“城管”不答腔,用穿着皮鞋的脚狠踹他的腿,以迫使他撒手。他一个趔趄,“哗啦”一下,沙果撒了一地。小平头不依不饶地去踩那些水果,好像跟它们有多大仇似的。他拼命地推开小平头的腿,带着哭腔喊,别踩了,别踩了。 我从广场上穿过,到超市里去买东西,目睹了这一幕。半个小时以后我返回来时,见他还蹲在那里拣拾地上的沙果。偶尔有人从旁边经过,不注意踩了沙果,就发出“啪”的爆裂声。 他大概有50多岁。这样的岁数,应该是一个父亲。 卖报纸的 每天早晨,在这个公共汽车停靠点,都能听到他的叫卖声:“晨报、晚报、快报、都市报,一元钱四份!”他这一喊,那些常客就会走到他跟前去。比起其他报贩,他的生意肯定要好。这是因为,他是个盲人。很多人心里对自食其力的残疾人都有着一份莫名的敬意。于是都有意无意地来照顾他的生意。 盲人从没有收错过钱。假币到了他手上,他一下就能摸出来,比验钞机还灵。盲人还有一手绝活儿——几份报纸都装在一起,他用手一摸,就能找出你要的那一种。有一些人曾经专门来试过,屡试不爽。 清晨6点多,最早上班的人总是能看到他乐呵呵地站在那里,好像他整个晚上都没有离开过一样。他不太爱说话,但是只要有人问他,他还是会必恭必敬地回答人家。 有一天,下了一夜的暴雨,早晨还在刮着凉飕飕的风。盲人带着个大墨镜,站在汽车停靠点,哆哆嗦嗦地缩着肩膀。他手里拿着一个用塑料布包着的兜子,兜子里放着报纸。这时一个外地人走到他身边问:“大哥,去人民广场怎么走?”盲人想了想,用手一指:“喏,往北走。”你别说,他指的还真对。周围知情的人都笑了,外地人不明就里,狐疑地看看大家,说了声“谢谢”就走了。盲人绷着脸,很严肃的样子,大声喊:“晨报、晚报、快报、都市报,一元钱四份!” 拣破烂的 市里搞了一次大检查,查获了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有香烟、名酒、方便面以及影碟什么的。为了起到震慑作用,有关单位还特意搞了个集中销毁活动。那天是星期天,大队人马浩浩荡荡来到郊区的某地。一位领导做了个简短的发言,电视台也录了相。接下来就开始点火。火刚刚点着,忽然奔来很多衣衫褴褛的拾荒者,他们手里拿着耙子、篮子,争先恐后地拣拾着尚未点着的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人的样子让人很容易想起一个生动的成语:“火中取栗”。 电视台的记者很有新闻敏感性,拍下了拾荒者抢到东西后喜出望外的画面。从屏幕上看去,他们显得滑稽而愚蠢。其实,有一段内容被掩盖在画面下面。当时我也在场,见电视台的记者拦住一个老婆婆问他:“老大娘,你不怕吃了这些过期的方便面得病吗?”老婆婆从兜里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馒头,十分不屑地对记者说:“你懂啥,什么过期不过期的,你比一比,这些东西比我吃的东西好多了。” 的哥 那天在街上打了车,跟司机闲聊起来。我跟司机说:“哥们,咱不着急,千万别闯红灯,安全第一。”的哥说:“你这位大哥一看就很开事(明白事理)。前两天我碰上一位老兄,特能装。” 他说—— 那老兄穿得板板正正,腰里夹着个包。一上来就让我快开,路上都是车,谁敢开快了呀?这哥们说,谁要不服你就撞他,撞坏了我来负责。知道我是谁吗?XX长的秘书!我一看他那派头,还真不小。我心说,你他妈爱谁谁,别说是秘书,你就是XX长又关我屁事。我开我的车,不干犯法的事,谁也不能怎么着我。到了一个路口,排了很长的队,那位“秘书”说,别管他,闯过去。我说,那不行啊,闯红灯要罚200元钱呢!“秘书”说,没关系,警察们谁不认识我?见了我都得给我敬礼。我心想,靠,敬礼算什么,警察扣我驾照时还给敬礼呢! 乞讨者 一个安徽妇女带着自己的孩子到长春来讨生活。刚开始时她拣破烂,后来又卖小食品。一天,她带着女儿在人民广场附近走,见到不少脏兮兮的湖南小孩儿,专门抱路人的大腿,不给钱就不撒手,路人避之不及,赶忙拿几毛钱买过路钱。她在旁边仔细查着,发现有个孩子一天竟能讨到好几十块钱! 她立刻想到,自己的女儿也可以从事这个既轻松又挣钱的行当。回到家里,她就对女儿进行了一番化装,脸上抹几道灰泥,换上一件打了补丁的衣服,并告诉女儿诀窍:专门拣那些衣着干净、腋下夹着包的人或者青年情侣去纠缠,他们脸皮薄,即使不给钱,也不能把你怎么样。女儿不愿意去,她狠狠打了她几个嘴巴,说,你和你弟弟都要上学,拿什么交学费?反正谁也不认识谁,有什么丢人的? 她把女儿领到人民广场附近地下通道的入口处,自己躲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女儿扭捏了一会儿,终于走向一个行人…… 一个上午时间,9岁的女儿讨了20多元钱,相当于她整整两天的收入!她很高兴。下午的时候,女儿接着“出工”,她心情愉快地在马路这边监视着。一个红灯亮起,她眼前排起了长长的车队。车队过完,女儿不见了。她以为女儿肯定是去追某个路人了。又等了半天,女儿还是没出来。她急忙跑过去看,哪里还有女儿的影子! 女儿如同一滴水,消失茫茫人海中。她不知所措,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有人指点她:“赶紧去派出所报案吧。”她来到派出所,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着,几欲昏厥。正好一个记者来派出所采访,目睹了她哭诉的全过程。第二天的报纸上在头版刊登了一篇报道,题目是:“狠心母逼女儿乞讨,丢女儿后悔不迭”,旁边配了一张现场感极强的照片。 这件事过去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她的女儿找到了没有。 ...... 2010-1-9
星期六(Saturday)
晴
伍立杨\王国华
伍:近年来,首次挖掘出版、或修订出版的回忆录渐夥,形成非虚构类文学的重镇。它们既是研究者的至宝,也是读者经久不磨的欣赏品。回忆录是历史见证者的自白,饱含动机与心情,提供一个绝佳的勘察比较的对象,辗转对照,宜于窥破迷津,达至柳暗花明之境界。其中,不难衍化出淘汰与新生的学术动力。 王:诚如斯言。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长时间内,大陆读者所能接触到的民国人物的回忆录十分有限,而这有限的回忆录又多片面性,非但不能再现历史的本来面貌,甚或有歪曲之嫌。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靠时间,二要靠数量。时间流转,关系切身利益的那些人都过世了,后人不再纠缠于前人的恩怨细节,会放宽此类出版物的限制;回忆录出版的种类越来越多,可以相互印证、修正和揭露。 伍:民国时期来华抗战的美国军人所著回忆录,以陈纳德之作最具分量。而美国密电码专家雅德礼的《民国密码战》,则问题多多。其文学性,相对于陈纳德的对中国饮食,民俗,文化的认同,满心的欢喜,渊然的沉醉,雅德礼则是蜻蜓点水,心不在焉。 《民国密码战》系雅德礼在华期间的回忆录,抗战初年...... 2010-1-8
星期五(Friday)
晴
![]() 话说司马光自小性情顽劣,和一群小伙伴天天掏西家鸡窝,打东家家畜,把四邻八乡整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为此他们常常受到邻居高大胖的训斥。高大胖是个财主,比司马光他爹有钱,所以司马光的老爹虽然护犊子,但也不敢把高大胖怎么样。这天高大胖看见司马光等几个野孩子在残忍地拔一只鸭子身上的羽毛,几乎把那只鸭子拔成了秃瓢,高大胖上前就踢了司马光一脚,骂道:“你他妈的还有没有人性?”司马光梗着脖子说:“又不是我一个人干的,你凭什么就踹我一个人?”“我看就你坏水最多,跟我说实话,这是不是你拿的主意?”“你管不着!”司马光等一溜烟地跑了。 高大胖骂骂咧咧地往家走,这边司马光等人也想好了办法:一定要治一治这个坚不可摧的高大胖。中午的时候,他们溜达进高大胖家的后花园,准备把人家种在园子里的大葱拔掉。几个小孩子正要动手,忽听一声大喝:“你们要干什么?”定睛一瞧,原来是高大胖的儿子高小胖正蹲在葱地里拉屎。司马光眼珠一转来了注意,说:“咱们不拔他家葱了,咱们收拾收拾高小胖。”高小胖一听拔腿就跑。几个小伙伴上去就把他摁在了地上,并请示司马光:“怎么收拾这小子?”“把他扔进水缸里!”“一二三……”只听扑通一下,高小胖应声摔进了水缸,咕咚咕咚喝了个肚儿圆。“救命啊,救命啊……”高小胖在水缸里声嘶力竭地叫喊。 “嘿嘿嘿嘿……”司马光乐不可支,他顺手抄起一块大石头:“我不但教训你,我还要把你们家水缸砸了!”“咚”地一声,水缸上出现了一个大洞,水淌了一地。司马光乐得直蹦,不经意间一回头,发现高大胖正在身后定定地看着自己。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呆住了。这回高大胖不杀了司马光才怪! “是你砸了我家的水缸?”高大胖问。“是、是我……”司马光吓得一边往后退一边伺机逃跑。“是你把这些水放出来的?”“啊,是、是我……”司马光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一切都是你拿的主意?”高大胖一步步逼近司马光,司马光快吓傻了,根本不敢否认:“是我、是、是我……”“恩人哪——”高大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磕响头,“是你救了我家这根独苗,我要为你烧香立碑啊!”这一阵势把司马光等孩子都给弄糊涂了。原来事情很简单,高大胖是听到呼救声才赶来的,他目睹的正好是司马光砸缸这一片段,前面的情节根本没看到。根据他的判断:砸缸就是为了救人,如要救人,砸缸是最快的手段! 高大胖也是个急性子,他根本来不及向儿子调查事情的原委,就把这一脍炙人口的消息迅速传播了出去。顿时全县都轰动了:这简直就是一个浪子回头的最佳文本啊!县里这两年精神文明评比年年排在全地区最后,县太爷正发愁呢,现在他终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岂能错过?他马上写好了奏折,上报皇帝,请求嘉奖。皇帝接到奏折那天又多喝了点酒,稀里糊涂就批了500两白银的奖金。这是件大事,各地机关报纷纷转载了通稿。司马光被评为当年的“十佳少年”。 高大胖是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才知道全部真相的。他领着高小胖来找司马光的老爹算帐,被司马光的老爹一句话顶了回去:“如今我的儿子是英雄了,你不要见我们得了奖金就嫉妒。想趁机敲竹杠吗?没门!”高大胖不信这个邪,就带着儿子一家一家地向左邻右舍们讲述事情的真实情况。邻居们都不屑地看着他,听他讲完,轻轻叹一口气说:“唉,你这个人啊,没别的毛病,就是太小心眼。我们知道你原来和司马家族有点不对付,可人家现在毕竟救了你的独生儿子,你不该仍然抓住过去的事不放啊!”也有的说:“大胖啊,你的心思我明白,你是怕人家司马光他爹向你索要医疗费,因为司马光在搬石头时把手滑破了。你不想掏钱倒可以理解,但是你造人家的谣实在是不应该了。”高大胖越解释越缠夹不清,最后他想通了:好,咱们看司马光以后的表现,让事实和历史来作证,看看司马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鸟! 这个故事的下文是这样的——从此以后,司马光越发地肆无忌惮,看谁不顺眼,就带着几个小伙伴跑到谁家的院子里,其中一个小伙伴往人家水缸上一趴,这边司马光举起石头来就砸。理由是有人掉进你家水缸了,我要砸水缸救人。不出两年时间,附近人家的水缸基本上换了好几茬。但是,国家太大了,他力所能及地砸的水缸数量实在是太有限了。所以,司马光头上的光环笼罩了一辈子,特别是他长大了以后,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向他伸出大拇指:“你有一个令人敬佩的童年,你有一个伟大的一生。” 高大胖和他的儿子高小胖则是在司马光的阴影里度过了两个人郁郁寡欢的一生。 2010-1-7
星期四(Thursday)
晴
![]() 大夫说,孩子要做个腹彩(腹部彩超)。 那天晚上,女儿断断续续地呕吐,小脸蜡黄。刚开始以为是吃坏了肚子,给她喂了几片药。第二天,还喊肚子疼。我们发觉事态严重,把孩子领到医院,挂了儿科的号。 听大夫说要做彩超,妻子告诉大夫,孩子前几天肚子疼过一次,已经做过了,不是阑尾炎。 大夫说,我看也不太像阑尾炎,百分之八十是胃肠感冒,百分之二十是阑尾炎。但你要是大夫,也得这样做。对了,你们再到外科查一下。 我们带孩子找到外科医生。医生按了按孩子的肚子说,肯定不是阑尾炎。不过,儿科大夫开了彩超单子,你们还是查一查吧。 我们来到彩超室。听值班大夫正打电话发牢骚:“忙死我了!我们都不愿跟他搭班儿,他把所有病人都打发到这里来,根本用不着做彩超,他也要做。又来人了,拜拜。”大夫看看我女儿,问了症状,嘟嘟哝哝地说,只有穿孔了我们才能查出来,这么小的毛病,做什么彩超…… 我们回答,既然大夫说了,还是遵守吧。这个不能打折扣。 彩超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儿科大夫按胃肠感冒给我女儿开了药,打了一针。好了。 关于是否应该做彩超,我和妻子探讨了半天。如果可做可不做,为什么还让我们花这冤枉钱?医生开出彩超查验单,难免给人借机敛财的印象。毕竟,做一个彩超需花费二百多元。但是,前几天电视里也播出了一则新闻:有个患者到医院检查,医生很自信地告诉他,你这个,不用透视,回家养几天就好了。看来,他是真为病人着想,能省钱就省下。谁知患者回家没几天就死了。患者家属认为医生失职,将其告上法庭。 如果彩超可做可不做,医生开不开查验单?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要开。如果医生告诉我们,彩超可做可不做。我们做不做?当然要做。 做了,医生和患者的心病都去掉了;不做,万一出事儿,谁承担责任? 有人说,那是大夫水平不够,如果他有丰富的经验,精湛的医术,就可以准确判断出是否该做彩超。 是的。理论上的确如此。但人不是机器,谁敢担保自己总有百分百的把握?即使机器,也有出故障的时候,这千分之一、万一之一的故障就可以要了病人的命。为保万一,即使最高超的医生,也会让你花一份冤枉钱。 但是,有些人又真的很在乎这几百块钱的查验费。积少成多,家底都会被医院掏空——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把这个两难命题交给旁观者选择,答案肯定是两极的。想来想去,我们想出一个似乎都可以接受的办法,那就是改进技术,降低彩超成本。做一个彩超只花两块钱,这样好些了吧?虽不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总算是个权宜之计。 很多事情,只能这样慢慢来。 2010-1-5
星期二(Tuesday)
晴
![]() 张三要去姥姥家。妈咪告诉他:翻过这座山,趟过一条河,再越过一片沙漠,就到你姥姥家了。 张三说,噢,挺远呢。 妈咪说,别迷路。 张三说,好的。他来到山脚下,看到好多条路。这些路,不是人走出来的,仿佛一个炸雷劈出来的。张三想,我走中间这条吧。 又想,万一迷路怎办呢?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一把谷子,撒在走过的路上。他走啊走啊,走了两天两夜,终于翻过山岭。回头一看,发现左边那条路是笔直的,中间那条曲曲弯弯。张三拍拍脑袋,懊恼地说,走左边那条就好了。 他来到小河边,看到三根木头搭在两岸上。它们不是人类刻意搭的,是树木枯死后倒在了上面。张三瞄了瞄,感觉都差不多,就想,走左边这根木头吧。他小心翼翼地踩在上面,扎撒着胳膊,像走钢丝一样走了过去。回头一看,右边那根木头显然要粗大些。NND,张三想,还以为我智力出现了问题,怎么眼神儿也不好使了? 他来到沙漠边缘,看到一望无际的沙子。张三心说,随便走吧。反正都是平平坦坦的。他甩开大步,大步流星,流星闪电,闪电一般,穿越了沙漠。再回首,发现自己绕了个大弯儿。若是走成直线,当然可以省力气。 无论如何,总算顺利到家了。张三高高兴兴地在姥姥家做客。他QQ上告诉妈咪:我已抵达。吃得好,睡得好,放心。 几天后,李四到姥姥家串门。李四的妈咪说,翻过这座山,趟过一条河,再越过一片沙漠,就到你姥姥家了。哦,张三好像也去他姥姥家了…… 李四来到山脚下,发现了好几条路。他想,走哪一条呢?看到中间那条撒有谷粒,心说,张三担心迷路,这是他撒下的。我沿着他走过的路走,准没错,呵呵。 李四来到小河边,看到左边这根木头上撒有谷粒,二话没说,就走过去了。他连头都没回。 李四来到沙漠边缘,沿着弯弯绕的谷粒大步流星,流星闪电,闪电一般,穿越过去。 李四在姥姥村子里见到张三,他们还一起喝了顿酒。 几个月后,柳五要去姥姥家。妈咪告诉他:翻过这座山,趟过一条河,再越过一片沙漠,就到你姥姥家了。 合着他们的姥姥家在一个村子。 柳五来到山脚下,看到中间那条路有脚印,心说,这一定是张三和李四走过了。我也走。 柳五来到小河边,看到左边那根木头上有脚印,心说,这一定是张三和李四走过了。我也走。 柳五来到沙漠边,看到一条弯弯绕的痕迹,像是一条路。心说,这一定是张三和李四走过了。我也走。 后来,麻六、杜七都去他们姥姥家,都翻过了这座山,趟过了一条河,越过了一片沙漠。 后来,地图上标出了一条去姥姥家的路。自然,就是张三最早走过的那条路。这是唯一的通道。 故事讲完了。 看看你的结论是否和我一样:世界上有的是路,一条路被人走惯了,其他路就消失了。 2010-1-5
星期二(Tuesday)
晴
![]() 汉朝那时候,总体经济还比较落后,虽然孔融的老爹是个厅级干部,但给儿子们买东西时也要掂量半天。话说这天老爹在集市上路过,顺便买回两只梨子。孔融和他哥哥蹦着高儿跑过来。孔融个头虽小,但是动作敏捷,抢过大个儿的那个梨子就跑。他哥哥也不是省油的灯,上去一个绊子将弟弟撂倒在地。孔融蹭了满脸的土,哇哇大哭起来。老爹怒了,拽过哥哥来就是一顿胖揍,孔融见老爹为自己撑腰,哭得更加夸张。最后,两只梨子都归了孔融,哥哥还被罚站到半宿。 第二天,孔融正在院子里把一只公鸡追得四处乱窜时,哥哥阴沉着脸向他逼过来。孔融见势不妙,撒腿就跑,被哥哥一把薅住脖领子,啪啪朝脸上抽了几个大巴掌。孔融大哭,哥哥捂住他的嘴,打得更加起劲儿。孔融边哭边喊:“一会儿我让老爹找你算帐!”哥哥说:“我让你找,这回我就揍死你,管是找谁也不好使了!”说完把住孔融的脑袋就往墙上撞。孔融一见哥哥下了死手,不得不软下来求饶。哥哥说:“饶你可以,但是你必须明白,以后分东西时,自己应该拿大的还是拿小的!”“我拿小的,我拿小的!”孔融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哪里还敢争辩。 过了几天,老爹又买回了两只梨子,放在桌子上,孔融哭丧着脸上前拿了一只小的。老爹惊讶地问:“孩子,我让你先挑,你怎么不挑那个大的呢?”孔融回头看看哥哥,哥哥阴森地对他笑了笑说:“老弟,你不要客气嘛!”“老爹,你不是总教育我们要礼让吗?我要是拿大的,哥哥就得吃小的了,那样我心里会不舒服的!”孔融说这话时,泪都要流出来了。老爹一看,不由得大加赞赏:“唉,我家孩子真是懂事啊!”然后转过身对哥哥说:“老大,以后你真得多向你弟弟学习哩!”哥哥没空理会老爹的罗嗦,拿过剩下的大梨子一通狂啃,今天的梨子奇大,哥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吃完。孔融三下五除二就把小梨子吃完了,然后非常不满足地舔着舌头。这时,老爹忽然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又取出两只香蕉:“梨子吃完了,再吃点香蕉吧!”哥哥顿时目瞪口呆,他的肚子哪里还有空间装香蕉,只能眼睁睁看着弟弟把两只香蕉吃下去。这把哥哥气得简直要自杀。老爹在一旁则嘿嘿直笑。 第二天,老爹又拿回两只梨子。这回不但是哥哥,就是孔融都有些愤怒了:“你为什么不一次多买几个梨子?就为了逗我们玩啊!”“老爹我没钱,只能买两个!”老爹不温不火。“没钱你就别买!”孔融质问老爹。他心想,眼看着别人吃大的,自己只能拣别人的剩酪,心理压力太大,还不如他妈的什么也不吃呢!老爹却说:“爱吃就吃,不吃拉倒!”没办法,孔融只好又礼让为先,挑了一个小的,他实在是怕透了哥哥那像石头一样硬的大拳头。哥哥也学奸了,他疑惑地问老爹:“你是不是又留了后手?除了梨子你还买什么东西了?”老爹双手一摊说:“只有梨子。”哥哥不放心,在老爹身上搜了一遍,果然什么也没发现,这才拿起那个大梨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半个小时之后,哥哥肚子疼得难受,这时他才想起,那个大梨子有一半是烂透了的,自己光顾吃大的,结果吃坏了肚子。孔融看哥哥一趟趟往厕所里跑的那个惨样子,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第三天,老爹如法炮制,下班时又带回两只梨子,哥哥闹肚子还没好利索,连小的也吃不下了。老爹对孔融说:“你挑一个,剩下的给哥哥留着,等他肚子好了以后再吃。”孔融无话可说,还是得拿那个小的。正好这时家里来了一位客人,目睹了这感人的一幕。这位客人是一家报纸的通讯员,正天天憋着找素材呢!见此情景,他马上写了一篇流传了千年的大作,名字叫做《孔融让梨》,投给报社,第二天就发表了,报社还特地加了一篇“编者按”,号召全体汉朝人都来向这个四岁的小娃娃学习。那些日子,皇帝正被各地传来的生灵涂炭的消息搅得焦头烂额,看见宣传孔融的文章,立刻心生一计——转移人民的视线。他下发了一道圣旨,逐级传达,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个轰轰烈烈的“学孔融树新风”的热潮。在这股热潮的推动下,孔融被父亲陪伴着,到全国各地去做报告,拍电视片,吃香喝辣,鲜花掌声,好不快活!以后,在皇帝的暗示下,孔融小小年纪便被各级官僚迅速提拔,很快成了朝中重臣,香车美女皆不在话下。 事情的真相是在老爹临死前才揭开的。那天他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语重心长地告诉他们:“老大,你小的时候吃了两次大梨,结果却比吃小梨的弟弟吃的亏多,这都是我事先安排好的。第三次家里来的那个通讯员也是我有意请来的;孔融啊,我知道你吃了两次小梨,心里很委屈,可现在你的生活条件比哥哥却要好上百倍,这都是用你的小梨换来的啊!我就是想告诉你们一件事,在咱们国家啊,该让的时候就让,吃点小亏能占大便宜。所以,我死以后,你们一定要记住我的遗言,把大梨给别人,是为了让自己得到更大的梨。”孔融被父亲的良苦用心深深震撼,不由得扑在父亲身上大放悲声。大儿子却愤怒了:“噢,合着我这一辈子都被人家拿来说事儿了,这老头子也太他妈阴险了。”他朝老爹脸上啐了一口,拂袖而去。 2009-12-26
星期六(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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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候补”两字,如此解释:“清制,没有补授实缺的官员在吏部候选后,吏部再汇例呈请分发的官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班次,每月抽签一次,分发到某一部或某一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候补的人,早晚要当官的。但他在候补期间做的事,可以映射未来。我们来看两个候补县令的故事。 道光初年,江宁城内盗案迭出,久未破获。主管民政工作的藩司很着急,就找了八个候补县令,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们分段去巡查街道吧。有吕、郭两位,凑成一班,带着十好几个仆人,半夜三更,浩浩荡荡地巡视起来。冬夜寒冷,途遇一个卖汤圆的,主仆人等立刻围住摊子吃起来,每人都出了一身透汗,好爽。食毕,吕大人一挥手,走。摊主追上来说,大人,还没给钱呢!郭大人说,你是替大清政府卖汤圆还是替你自己卖汤圆?爷是政府的,吃你汤圆是瞧得起你!打!仆人们一拥而上,把摊主揍跑了。吕大人说,这么晚了,盗贼是不能出来了。咱们找个地方耍一耍?众人皆说好。一众人走出半里地,黑魆魆瞧见一人正在巷口撒尿,便问,哪里有妓院?那人做了个手势,跟我来。将他们领到一个门口说,此中有全城名妓,可供你们享受。两位候补县令心内痒痒,赶紧敲门。一老者开门,看到一堆人,忙问何事。吕大人说,俺们巡夜劳苦,讨口茶水喝。老者恭恭敬敬令人奉上茗茶。候补令尝了尝,嗯,感觉有股娇滴滴的香味。终于按捺不住说,把姑娘请出来吧,俺们哥们儿要一亲芳泽。老者惊问,你们哪个单位的,怎么说话呢!郭大人答,你管我是哪个单位的!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妓院就要有妓院的规矩。别假惺惺啦! 老者大怒,呼来仆役擒住这几个火星人,送往官府。原来,老者乃江苏总督的心腹幕僚。刚才在昏黑中没有看清,引他们来此找揍的人,正是那个卖汤圆的小贩。 我就想啊,这些候补官员补缺之后是个什么样子呢?他们可能不会这样明着欺行霸市、寻花问柳了,坐在主席台上训话时大概也要讲讲和谐社会理论,骂一骂贪污腐败什么的。但骨子里呢?前几天吃饭时,酒桌上一个掌点实权的小官僚大喊服务员。服务员动作慢了点,小官僚立刻破口大骂,搞得我们好没面子。小官僚接受过三讲教育,参加过各类评比,表现都不错,据说前途无量,很快就要升迁了。某种意义上讲,他也算个重要候补干部吧。我不相信他到了更高的岗位上就会凤凰涅槃,破茧而出,他们的本质不会改变。因此,在提拔一个人的时候,看看他年轻时干了些什么,私下里干了些什么,不算多此一举。 2009-12-25
星期五(Friday)
晴
![]() 一个很俗很无聊的问题总是摆在我的面前。这个问题是:你为什么写作?我的答案是,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写作。 什么是美好的生活呢?冬天有足够的衣服御寒,夏天可以随便吃冰棍儿,隔几天就能吃一顿肉,有一所温暖宽大的房子,亲人们其乐融融……我小时候家里穷,对温饱问题刻骨铭心,深知实现以上几条绝非易事,但我始终抱持着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这是我写作的原动力。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写作。可是一直到大学毕业,我还没下定决心把写作当谋生手段。做生意、当音乐人,甚至炒股、当老师都在我的考虑之内。工作以后,我明白了:任何谋生手段都是复杂的,要跟很多人打交道,对情商要求很高。相较之下,搞写作只需一个脑袋,一支笔,几张纸(现在是一个电脑)就行了,成本最低;再者,人的兴趣可以多种多样,但赖以谋生的手段,只能有一个,能把一件事做到极致就不容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写作的原始热爱就这样结合在一起了。 有人要问,你写作难道只为了生活吗?我说是的,其他的诸如文学理想啦、诗言志啦、文以载道啦、诲人不倦啦等等,都是附属品。愿意写,才有后续内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样回答,并不庸俗,历史上靠写作吃饭的大作家比比皆是。托尔斯泰如此,鲁迅亦如此。“为稻粱谋”形成的巨大压力,可以让你面对真实的市场。就像一个商人,他需要思考如果让产品质量更好,让企业蒸蒸日上,一个煮字疗饥的人,也要考虑如何才能把文字卖出去,如何写出更好的作品。曾经有个误区,认为只要敢于下三滥,作品就能畅销。但你到书店里看看,畅销的书有几个是真正的下三滥?即使本身没有多大意义,它们也一定是抓住了时代的脉搏,搔到了读者的痒处。“好”,是商人和作家的共同目标。 此外,商人要兢兢业业地经营,写字的人也要夜以继日地写作,所谓“勤奋”是也。曾经有几位兄长,一起聊天说:“国华这孩子,虽然很笨,但是真勤奋”!我写的文字并不算太多,但在圈内公认“勤奋”,这有“热爱”的原因,也有“不得不”的成分,毕竟我要以此为生。 再问,“照你这么说,写作和经商在本质上就一样了吗?”也不尽然。一个不违法而又赚钱的机会摆在面前,商人大多难以拒绝,但一个作家就可以拒绝。我有一个朋友,是个小说家。有人朝他约稿,让他写几篇随笔,千字三百元。他说,我只写小说,不写随笔。其实,他的生活状况算不上富裕,仅能维持。在他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他也许接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活儿”,现在衣食无忧,他就可以拒绝,不是随笔不好,而是他不喜欢。那是他的底线。一个写作的人,行为处事可以没有上限,但一定有下限、底线。而这个底线,随着生活的好转,往往有所抬升。这就是作家的不同。 兄长们说我“笨”,是以他们自身来衡量的。跟他们比,我是“笨人”,跟其他写作的人比,我或许还是聪明的。写作,完全靠笨功夫也不行,总得有一点天赋。每个人都有写作的本能和潜质,关键是如何把这种潜质激发出来。让他们意识到写作不是任务,不是作业,而是你不得不完成的生活。后面有老虎追,人就跑得快;在巨大的激情或者冲动之下,人就会写出好作品。这似乎有点唯心主义。但确是我的个人体验,与诸君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