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9
星期四(Thursday)
晴
房子是爱情的催情剂而非婚姻的掘墓人
我和小程读大一时恋爱,毕业后来到重庆,2007年通过自己的努力供了一套房子,并在同年结婚。今年2月,我们开始装修,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开始吵架,3月分居,6月离婚。
我们之间相处平平淡淡,但是他很照顾我,而我则有时候对他要求很多。
装修的时候因为向一位男同事请教很多问题,电话很多。有一次跟小程吵架,被他查到我们的通话记录。他就认为我和对方有什么,折磨我晚上,问我是不是爱上别人。我百口莫辨,他怎么都不肯相信。结果后来第二天他就搬走,把我们的购房合同、结婚证、所有的存款、新房的钥匙等重要物品都拿走了,一次又一次的逼我离婚,我找了朋友来劝说他,还叫男同事的老婆证明我和男同事是清白的。但他仍然不肯回家,我忍无可忍在6月和他离婚了。
但我确实放不下他,我相信我们还在彼此相爱。我找他复婚,他说什么都不同意。我每天给他一条关心的短信,他给我回“不要再来烦我,我有女朋友了,”我知道他没有女朋友,我还是每天继续,他又回“我给你说过,我已经有新生活了,不要再来烦我”。
我该不该继续坚持?
某某
房子在我们生活中的神圣地位由此可见一斑。虽然房子很重要,但我仍然认为你们分手的原因很雷人,你们把生活的秩序颠倒了,有房子的目的是为了结婚,而不是相反,好像我们从五湖四海走到一起就是为了一套正在装修的婚房。
我承认,装修是一件很有乐趣且能体现自身品味突出个人意志的事,但也不至于意义重大到四处讨教的地步,房子、鞋子和婚姻,都是自己看着顺眼、用着舒服的事,别人的意见从来不用当真。
在我看来,你为了房子而向男同事讨教若干问题,是否暧昧暂且不论,但伤你老公的自尊却是显而易见,就算他再没品味,这房子的男主人也是他,卧室是什么风格,马桶该摆在什么位置,都应该由他和你共同做主,而不是由你的男同事拿主意,当然如果他是贝聿铭则另当别论。
话说回来,在这件事情上,你老公也是过于钻牛角尖。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对女人有所包容。对女人来说,装修房子是她们选择老公之外的另一头等大事,这个时候她们几乎是六亲不认的,梁朝伟品味高不高?他家从装修豪宅到酒吧,还不是刘嘉玲只手遮天,想怎样就怎样。女人装房子,从长远的角度看,可能会比较失败,但短期效果比较好,她们捣腾色彩、灯光的能力很强,是制造虚假繁荣和温馨氛围的个中高手,就此而言,老公退居幕后,让老婆主持大局,其实也未尝不可,因为没机会大显身手就坚持离婚,真是一头犟驴啊。
你们离婚如此草率,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你们彼此都还不够成熟,所以离婚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我们通常认为婚姻就是结婚、买房,搬进去生儿育女,共度余生,其实,这些因素都不能决定婚姻的牢固程度,如果你们情深意笃,我想不管是把故宫还是贫民窟的房子装修成你们的婚房,而且不管由谁主装都不能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对真正懂得爱情和婚姻之可贵的人来说,真正的奢侈品应该是感情而不是房子。
不管怎样,我还是祝福你找回那个负气出走的前老公,你可以告诉他,装修可以重头来过,但那份曾经真挚的感情,又怎么可以为了一套新房的地中海还是美式乡村风格的美学冲撞而轻易辜负?
我和小程读大一时恋爱,毕业后来到重庆,2007年通过自己的努力供了一套房子,并在同年结婚。今年2月,我们开始装修,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开始吵架,3月分居,6月离婚。
我们之间相处平平淡淡,但是他很照顾我,而我则有时候对他要求很多。
装修的时候因为向一位男同事请教很多问题,电话很多。有一次跟小程吵架,被他查到我们的通话记录。他就认为我和对方有什么,折磨我晚上,问我是不是爱上别人。我百口莫辨,他怎么都不肯相信。结果后来第二天他就搬走,把我们的购房合同、结婚证、所有的存款、新房的钥匙等重要物品都拿走了,一次又一次的逼我离婚,我找了朋友来劝说他,还叫男同事的老婆证明我和男同事是清白的。但他仍然不肯回家,我忍无可忍在6月和他离婚了。
但我确实放不下他,我相信我们还在彼此相爱。我找他复婚,他说什么都不同意。我每天给他一条关心的短信,他给我回“不要再来烦我,我有女朋友了,”我知道他没有女朋友,我还是每天继续,他又回“我给你说过,我已经有新生活了,不要再来烦我”。
我该不该继续坚持?
某某
房子在我们生活中的神圣地位由此可见一斑。虽然房子很重要,但我仍然认为你们分手的原因很雷人,你们把生活的秩序颠倒了,有房子的目的是为了结婚,而不是相反,好像我们从五湖四海走到一起就是为了一套正在装修的婚房。
我承认,装修是一件很有乐趣且能体现自身品味突出个人意志的事,但也不至于意义重大到四处讨教的地步,房子、鞋子和婚姻,都是自己看着顺眼、用着舒服的事,别人的意见从来不用当真。
在我看来,你为了房子而向男同事讨教若干问题,是否暧昧暂且不论,但伤你老公的自尊却是显而易见,就算他再没品味,这房子的男主人也是他,卧室是什么风格,马桶该摆在什么位置,都应该由他和你共同做主,而不是由你的男同事拿主意,当然如果他是贝聿铭则另当别论。
话说回来,在这件事情上,你老公也是过于钻牛角尖。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对女人有所包容。对女人来说,装修房子是她们选择老公之外的另一头等大事,这个时候她们几乎是六亲不认的,梁朝伟品味高不高?他家从装修豪宅到酒吧,还不是刘嘉玲只手遮天,想怎样就怎样。女人装房子,从长远的角度看,可能会比较失败,但短期效果比较好,她们捣腾色彩、灯光的能力很强,是制造虚假繁荣和温馨氛围的个中高手,就此而言,老公退居幕后,让老婆主持大局,其实也未尝不可,因为没机会大显身手就坚持离婚,真是一头犟驴啊。
你们离婚如此草率,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你们彼此都还不够成熟,所以离婚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我们通常认为婚姻就是结婚、买房,搬进去生儿育女,共度余生,其实,这些因素都不能决定婚姻的牢固程度,如果你们情深意笃,我想不管是把故宫还是贫民窟的房子装修成你们的婚房,而且不管由谁主装都不能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对真正懂得爱情和婚姻之可贵的人来说,真正的奢侈品应该是感情而不是房子。
不管怎样,我还是祝福你找回那个负气出走的前老公,你可以告诉他,装修可以重头来过,但那份曾经真挚的感情,又怎么可以为了一套新房的地中海还是美式乡村风格的美学冲撞而轻易辜负?
2009-11-19
星期四(Thursday)
晴
“剩女”相亲的悲剧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所谓“不剩”的女人“不剩”的理由都是相似的,“剩女”则各有各的不幸。
一般来说,“剩女”有主动和被动两种。主动“自绝于”男人的女人,动机较为复杂,有可能是心存高远,一般的阿猫阿狗看不上,但想像中的白马王子又迟迟不肯驾着七彩祥云现身;还有可能是女权思想较浓,以桑塔格为偶像,把所有都自己扛,对自己越狠就越有成就感。
被动的“剩女”比较无辜,她们永远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开罪了命运之神,以致那个原本人人有份的“精壮男”永远是滚滚红尘中隐约的耳语,值得钦佩的是,她们并没有放弃这看似微弱的希望,总是在绝望中屡败屡战,她们爱每一个陌生人,努力工作,即使在最委屈的时候也面带微笑,总是以谦卑之心等待自己的“真命天子”。
有时候,她们最大的悲剧是固执地把友情理解成爱情,以致给自己的交际圈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和荒诞事件。我理解她们的求胜心切,以为一切单身男性都属于“捕捞”之列——客观上看,这样战略方针并无不妥,但事实上正是因为这样的生猛让后者退避三舍。
不过不管从哪个圈子下手,爱情的产生都要有一个距离产生美的过程,一上来就直奔主题,不管是上床还是交心,都容易招致失败。
距离产生美是一门学问。首先,一定要制造神秘感,或者性感,最好是带有神秘感的性感,哪怕有时候有点神经兮兮也在所不惜,比如每天三次,脱下高跟鞋,打着赤脚从他面前飞奔而过,哪怕路上有铁钉、狗屎也毫不畏惧。多来几次,他一定会对你产生好奇心理,至少他希望自己有能力把那双高跟鞋穿回你的脚上。
其次,一定不要误以为爱情就是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到对方手里,刚确定关系,就把身体、存折、房产证甚至感冒和小脾气一并上交,对你来说,这是“献祭”以表忠心,对他来说,靠,如果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那让我考虑考虑先。
最后,不管事后看上去多么高尚高雅不带烟火气的爱情,一开始都是肉欲的。所以,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让他看到你的能干,那些扛着煤气罐一口气连上20楼的英勇事迹可以暂时按下不表,让他注意你的烈焰红唇和流转的星眸显然更加靠谱。
这是我对资深“剩女”的三个忠告。好不好用,还请自己在实战中灵活把握。
一般来说,“剩女”有主动和被动两种。主动“自绝于”男人的女人,动机较为复杂,有可能是心存高远,一般的阿猫阿狗看不上,但想像中的白马王子又迟迟不肯驾着七彩祥云现身;还有可能是女权思想较浓,以桑塔格为偶像,把所有都自己扛,对自己越狠就越有成就感。
被动的“剩女”比较无辜,她们永远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开罪了命运之神,以致那个原本人人有份的“精壮男”永远是滚滚红尘中隐约的耳语,值得钦佩的是,她们并没有放弃这看似微弱的希望,总是在绝望中屡败屡战,她们爱每一个陌生人,努力工作,即使在最委屈的时候也面带微笑,总是以谦卑之心等待自己的“真命天子”。
有时候,她们最大的悲剧是固执地把友情理解成爱情,以致给自己的交际圈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和荒诞事件。我理解她们的求胜心切,以为一切单身男性都属于“捕捞”之列——客观上看,这样战略方针并无不妥,但事实上正是因为这样的生猛让后者退避三舍。
不过不管从哪个圈子下手,爱情的产生都要有一个距离产生美的过程,一上来就直奔主题,不管是上床还是交心,都容易招致失败。
距离产生美是一门学问。首先,一定要制造神秘感,或者性感,最好是带有神秘感的性感,哪怕有时候有点神经兮兮也在所不惜,比如每天三次,脱下高跟鞋,打着赤脚从他面前飞奔而过,哪怕路上有铁钉、狗屎也毫不畏惧。多来几次,他一定会对你产生好奇心理,至少他希望自己有能力把那双高跟鞋穿回你的脚上。
其次,一定不要误以为爱情就是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到对方手里,刚确定关系,就把身体、存折、房产证甚至感冒和小脾气一并上交,对你来说,这是“献祭”以表忠心,对他来说,靠,如果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那让我考虑考虑先。
最后,不管事后看上去多么高尚高雅不带烟火气的爱情,一开始都是肉欲的。所以,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让他看到你的能干,那些扛着煤气罐一口气连上20楼的英勇事迹可以暂时按下不表,让他注意你的烈焰红唇和流转的星眸显然更加靠谱。
这是我对资深“剩女”的三个忠告。好不好用,还请自己在实战中灵活把握。
2009-11-18
星期三(Wednesday)
晴
《细说》
其中一天是寒冷的
另一天具体而热烈
寒冷的是推搡,是
愤怒的手掌对愤怒
的胸膛;热烈是持
久战,捆绑在一起
用一种古怪的姿势
倾听对方汹涌的浪
涛,看一朵乌云从
左边来到右边,从
不屈的心房来到妥
协的脸上。
《蓝色的围巾也不能》
蓝色的围巾也不能让他
感到幸福,对冬天
他既爱又恨,零星的碎雨、绿颜色的
菠菜、傲慢的保安……
厌倦围攻每一个陡峭的下午
这尖锐的冷、风中的算术
还有,抠鼻梁、摸耳朵
在一盘冷面前读了
一半的人类学名著。
《寂静之力》
寂静之力让他
弯下腰。弯下
腰他要当一个
秘密的个体户
今天重复昨天
昨天仿佛前天
每一天都是他
在每一个清晨
黄昏以及夜晚
好像有很多个
他,好像他是
寂静之王,好
像他的版图辽
阔,一片风声。
《为什么不敢冒险》
为什么不敢冒险?
发型更怪一点,或者
流里流气,或者根本
就留头不留发,三七开
二八开、左翼的中分,
已经太多了,全是灰尘
全是陈腔滥调,远不如
超现实主义者的胡子。
冒险,可以写得更好一点
也可能更糟。为什么不敢
冒险?像一个过时的突厥
伸出他待宰的头颅?
《厨房并不是牢房》
厨房并不是牢房
切出的肉片多么亲切
宛如刀斧手附体
握刀的手弹着小夜曲
冬寒菜的小夜曲、凉拌菜的小夜曲……
泡菜在孤寒的嘴巴中咀嚼枯燥的意义
鸭梨剥皮、苹果切片、板栗爆裂
夜色煮进汤里……
闪电般的饕餮客吞咽闪电
厨师先生,请备好下一道甜点。
《诗人,你被关在精神病院》
诗人,我听他们谈到你的近况
在乡村精神病院,你是唯一的知识分子
你终于在叶赛宁的树林中看到辉煌的落日
红颜色的小鸟、绵延的山脉仿佛
抽到半夜仍在发亮的烟头。
你狮子般的头颅在管理员的呵斥
声中低下来,埋进晚餐的菜汤里
而他们在吃红烧鱼,在他们红烧鱼的
餐桌上,他们提到你,提到你强壮
又赢弱的狗日子。他们至少承认你是
知识分子,谈到你,他们重复
“落日”、“俄罗斯”、“白桦林”
等名词,他们吃着鱼,用你的名字
取乐,诗人,你被关在精神病院
而全世界都在晚餐上吃鱼。
其中一天是寒冷的
另一天具体而热烈
寒冷的是推搡,是
愤怒的手掌对愤怒
的胸膛;热烈是持
久战,捆绑在一起
用一种古怪的姿势
倾听对方汹涌的浪
涛,看一朵乌云从
左边来到右边,从
不屈的心房来到妥
协的脸上。
《蓝色的围巾也不能》
蓝色的围巾也不能让他
感到幸福,对冬天
他既爱又恨,零星的碎雨、绿颜色的
菠菜、傲慢的保安……
厌倦围攻每一个陡峭的下午
这尖锐的冷、风中的算术
还有,抠鼻梁、摸耳朵
在一盘冷面前读了
一半的人类学名著。
《寂静之力》
寂静之力让他
弯下腰。弯下
腰他要当一个
秘密的个体户
今天重复昨天
昨天仿佛前天
每一天都是他
在每一个清晨
黄昏以及夜晚
好像有很多个
他,好像他是
寂静之王,好
像他的版图辽
阔,一片风声。
《为什么不敢冒险》
为什么不敢冒险?
发型更怪一点,或者
流里流气,或者根本
就留头不留发,三七开
二八开、左翼的中分,
已经太多了,全是灰尘
全是陈腔滥调,远不如
超现实主义者的胡子。
冒险,可以写得更好一点
也可能更糟。为什么不敢
冒险?像一个过时的突厥
伸出他待宰的头颅?
《厨房并不是牢房》
厨房并不是牢房
切出的肉片多么亲切
宛如刀斧手附体
握刀的手弹着小夜曲
冬寒菜的小夜曲、凉拌菜的小夜曲……
泡菜在孤寒的嘴巴中咀嚼枯燥的意义
鸭梨剥皮、苹果切片、板栗爆裂
夜色煮进汤里……
闪电般的饕餮客吞咽闪电
厨师先生,请备好下一道甜点。
《诗人,你被关在精神病院》
诗人,我听他们谈到你的近况
在乡村精神病院,你是唯一的知识分子
你终于在叶赛宁的树林中看到辉煌的落日
红颜色的小鸟、绵延的山脉仿佛
抽到半夜仍在发亮的烟头。
你狮子般的头颅在管理员的呵斥
声中低下来,埋进晚餐的菜汤里
而他们在吃红烧鱼,在他们红烧鱼的
餐桌上,他们提到你,提到你强壮
又赢弱的狗日子。他们至少承认你是
知识分子,谈到你,他们重复
“落日”、“俄罗斯”、“白桦林”
等名词,他们吃着鱼,用你的名字
取乐,诗人,你被关在精神病院
而全世界都在晚餐上吃鱼。
2009-11-9
星期一(Monday)
晴
前同事丹少在南坪回龙湾一带开了家冷锅串串香。跑去喝酒,发现他家最大的特色不在菜,而在吃菜的人。全是清一水的美少女,眼神都带还珠格格的灵动,也有卡哇伊,还有耍酷的卡哇伊。
我一直很嫉妒丹少,同事那么多年,每次看到他以多变的造型(有时是光头、有时是前清遗老的老鼠辫、有时是阿福)带着一个或一群美少女在夜场进进出出,我就抓狂。我也曾试图换个发型换个很靓的心情,但总的来说败多胜少,那天刚一落座,对面一个眼神闪烁的美女忍了半天,终于憋不住说,“叔叔,你的假发好酷哦!”
通常情况下,丹少是慷慨的,不藏着掖着,他一般会落落大方地对那些美少女介绍我,“来,叫夏叔叔”,然后拍拍我的肩,“这个是我侄女,那个嘛,是我干女儿”,接下来赶紧带着那帮叽叽喳喳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丹少的馆子在一个梯坎下面,如果坐在外面吃饭,有时会听见上面有人清理喉咙的声音,好像随时会有一坨不明物体噗一声掉在头上,好在这种情形从来没发生过,我想原因在于下面吃饭的全是花团锦簇的美少女,有谁忍心让美女们难堪呢?要换成像我和小马哥这种远看很端庄、近看较猥琐的怪叔叔,我就不敢保证头顶上匆匆走过的路人甲会那么心慈手软了。
冷锅串串香是丹少独创,据说他考察了全重庆所有的串串香和钵钵鸡,发现两个都不能割舍,干脆组合在一起,一并卖了。难怪他那么讨小女生喜欢,试想如果我是一个春心萌动、正在被夜宵和夜生活搞得心慌意乱小女生的年纪,要我在串串香和钵钵鸡中只能选择一样,我也很难决定啊。
我本吃素,但我热烈地爱上了丹少的“葩牛肉”, 肉厚味浓,绵软有嚼头,布罗茨基说有了鱼子酱谁还要鱼,是呀,有了葩牛肉谁还要水白菜,丹少,再来两份不要钱的牛肉!
我一直很嫉妒丹少,同事那么多年,每次看到他以多变的造型(有时是光头、有时是前清遗老的老鼠辫、有时是阿福)带着一个或一群美少女在夜场进进出出,我就抓狂。我也曾试图换个发型换个很靓的心情,但总的来说败多胜少,那天刚一落座,对面一个眼神闪烁的美女忍了半天,终于憋不住说,“叔叔,你的假发好酷哦!”
通常情况下,丹少是慷慨的,不藏着掖着,他一般会落落大方地对那些美少女介绍我,“来,叫夏叔叔”,然后拍拍我的肩,“这个是我侄女,那个嘛,是我干女儿”,接下来赶紧带着那帮叽叽喳喳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丹少的馆子在一个梯坎下面,如果坐在外面吃饭,有时会听见上面有人清理喉咙的声音,好像随时会有一坨不明物体噗一声掉在头上,好在这种情形从来没发生过,我想原因在于下面吃饭的全是花团锦簇的美少女,有谁忍心让美女们难堪呢?要换成像我和小马哥这种远看很端庄、近看较猥琐的怪叔叔,我就不敢保证头顶上匆匆走过的路人甲会那么心慈手软了。
冷锅串串香是丹少独创,据说他考察了全重庆所有的串串香和钵钵鸡,发现两个都不能割舍,干脆组合在一起,一并卖了。难怪他那么讨小女生喜欢,试想如果我是一个春心萌动、正在被夜宵和夜生活搞得心慌意乱小女生的年纪,要我在串串香和钵钵鸡中只能选择一样,我也很难决定啊。
我本吃素,但我热烈地爱上了丹少的“葩牛肉”, 肉厚味浓,绵软有嚼头,布罗茨基说有了鱼子酱谁还要鱼,是呀,有了葩牛肉谁还要水白菜,丹少,再来两份不要钱的牛肉!
2009-11-9
星期一(Monday)
晴
《故障》
他开车像开火箭
表情痛苦,胖脸
把窗外的风景挤
成瘦山水。他的
未婚妻悬在后座
给旅途提供动力
没有言语,把车
开成光速,乌有
中闪出一坨石头
一声砰让我们全
从商务别克分裂
出来。他更胖而
未婚妻更瘦了。
满怀歉疚之心,
我们讨论这秋天
的石头,在山区
的微雨中学习伤
心。两个从贵州
方向来的摩托党
用两个千斤顶撬
起这陷入停顿的
旅程。但他们对
更重的黄昏箭雨
束手无策,他们
扛着雨,敲打坏
掉的部件,把那
些冷雨中的鸟叫
敲成了胖表弟心
中更冷更糟的一
团心病。未婚妻
缩进毛衣,毛衣
缩进夜色,夜色
掉入深不可测的
贵州和四川交界
之处的世界尽头
一缕草的芳香于
绝望中升起。不
放心的拖车从城
里出发了。
《婚礼》
他希望他的爱情尽人皆知
他保证给她更大的房子和
未来不灯晃的郑重承诺。
我们的眼睛都湿润了,为
他在那条模拟幸福之路上
无比深情的踉跄。有几个
女的捧出蜡烛,幸福啊,
多么容易被风吹熄。
他开车像开火箭
表情痛苦,胖脸
把窗外的风景挤
成瘦山水。他的
未婚妻悬在后座
给旅途提供动力
没有言语,把车
开成光速,乌有
中闪出一坨石头
一声砰让我们全
从商务别克分裂
出来。他更胖而
未婚妻更瘦了。
满怀歉疚之心,
我们讨论这秋天
的石头,在山区
的微雨中学习伤
心。两个从贵州
方向来的摩托党
用两个千斤顶撬
起这陷入停顿的
旅程。但他们对
更重的黄昏箭雨
束手无策,他们
扛着雨,敲打坏
掉的部件,把那
些冷雨中的鸟叫
敲成了胖表弟心
中更冷更糟的一
团心病。未婚妻
缩进毛衣,毛衣
缩进夜色,夜色
掉入深不可测的
贵州和四川交界
之处的世界尽头
一缕草的芳香于
绝望中升起。不
放心的拖车从城
里出发了。
《婚礼》
他希望他的爱情尽人皆知
他保证给她更大的房子和
未来不灯晃的郑重承诺。
我们的眼睛都湿润了,为
他在那条模拟幸福之路上
无比深情的踉跄。有几个
女的捧出蜡烛,幸福啊,
多么容易被风吹熄。
2009-11-6
星期五(Friday)
晴
重庆籍歌手陈琳因感情弃世,让我们在唏嘘之余,有机会重新思考生命的积极意义。
据专家调查统计,职场白领女性35到50岁这个群体,在遇到挫折的时候,相比起来更容易产生自杀倾向。原因在于,这个年龄段是她们职业生涯的冲刺阶段,必须全力以赴应对各种压力,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她们可能无法兼顾自己的感情生活,因此这也是婚变的高危期。
事业受挫,加上婚姻生活不幸,极易引发这个群体的厌世情绪,处理不好,很容易走进死胡同。当然,我们要承认个体差异,性格迥异带来的结果可能也不一样。有的女性,天生神经比较粗大,面对沮丧,她们会用另一些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比如“化悲愤为饭量”,用美食稀释痛苦,或者上健身房、练瑜伽,誓要练成魔鬼身材,“三五个月之后让他把肠子悔青”。显然这都是非常积极的因素,生命是个奇迹,指的就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之下,没有什么能让我们放弃美好的生命。
容易产生自杀倾向的是这样一类女性,她们比较固执、认真、自我认同度过高,凡事要求完美、不愿妥协,在她们眼里,生命是悲剧而非喜剧。没有一种哲学会让人心花怒放,叔本华就认为生命是无意义的,是由“一个又一个无目的的欲望所组成,而欲望永难满足”;但叔本华同时也说了,“生命的本质不在寻找快乐,而是规避痛苦”,用作家王小波的话说,就是“烙铁是烫的不要去摸”。
不过严肃说来,对那些时常为自杀念头所苦的人的确如此,生活好像陡然短路,“生命突然被打开一个缺口”,有些东西完全不受控制。但我想那已经是最后的时刻,如果命中注定我们都将接受这样的考验,那我建议各位白领女性从现在起,每天卸妆入睡前读读这首谈幸福的诗: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劳作。
歌唱着的鸟儿正落在忍冬花上。
在这世界上我不想占有任何东西。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嫉妒。
不管我曾遭受过什么样的苦难,我都忘了。
想到我曾是那同样的人并不使我难受。
我身体上没感到疼。
挺起身来,我看见蓝色的大海和帆。
写这首诗的那个人活了93岁,他叫米沃什。
据专家调查统计,职场白领女性35到50岁这个群体,在遇到挫折的时候,相比起来更容易产生自杀倾向。原因在于,这个年龄段是她们职业生涯的冲刺阶段,必须全力以赴应对各种压力,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她们可能无法兼顾自己的感情生活,因此这也是婚变的高危期。
事业受挫,加上婚姻生活不幸,极易引发这个群体的厌世情绪,处理不好,很容易走进死胡同。当然,我们要承认个体差异,性格迥异带来的结果可能也不一样。有的女性,天生神经比较粗大,面对沮丧,她们会用另一些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比如“化悲愤为饭量”,用美食稀释痛苦,或者上健身房、练瑜伽,誓要练成魔鬼身材,“三五个月之后让他把肠子悔青”。显然这都是非常积极的因素,生命是个奇迹,指的就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之下,没有什么能让我们放弃美好的生命。
容易产生自杀倾向的是这样一类女性,她们比较固执、认真、自我认同度过高,凡事要求完美、不愿妥协,在她们眼里,生命是悲剧而非喜剧。没有一种哲学会让人心花怒放,叔本华就认为生命是无意义的,是由“一个又一个无目的的欲望所组成,而欲望永难满足”;但叔本华同时也说了,“生命的本质不在寻找快乐,而是规避痛苦”,用作家王小波的话说,就是“烙铁是烫的不要去摸”。
不过严肃说来,对那些时常为自杀念头所苦的人的确如此,生活好像陡然短路,“生命突然被打开一个缺口”,有些东西完全不受控制。但我想那已经是最后的时刻,如果命中注定我们都将接受这样的考验,那我建议各位白领女性从现在起,每天卸妆入睡前读读这首谈幸福的诗: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劳作。
歌唱着的鸟儿正落在忍冬花上。
在这世界上我不想占有任何东西。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嫉妒。
不管我曾遭受过什么样的苦难,我都忘了。
想到我曾是那同样的人并不使我难受。
我身体上没感到疼。
挺起身来,我看见蓝色的大海和帆。
写这首诗的那个人活了93岁,他叫米沃什。
2009-11-3
星期二(Tuesday)
晴
婚姻不该有侥幸心理
我性格和善温柔,与一公司同事相处甚好。他常给我倾诉其妻性格强势对他不够关心家庭幸福感差等等。我常常劝他多关心妻子,提醒他买花买礼物(他很少送)。没想到前段时间我过生日,他却送了价值上千元的饰品。我不知情时收下,后来好友告诉我才知价格不菲。现在,他开始说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娶我之类的话。我尴尬之余不知如何收场。说实话,我老公年前被我发现出轨,虽然后来息事宁人,但我总觉得心有不甘,所以找个男同事把酒谈心觉得是种调剂。但是现在,我不知道该如何把握这种关系,深感困惑。
阿宁
每个婚姻中人,也许多少都有一点荒谬感,比如在面对别人的家庭矛盾时,我们是道德至上、大义凛然的,浑然忘了自己昨天还在家痛殴老婆;更普遍的情况是,恋爱之初,我们都认为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是人世间特别的一对,特别相爱、特别能吃苦、特别懂浪漫、特别能患难、特别宽容、特别圣洁……几年之后,才发现,所谓的特别,都不过是臆想出来的。
没什么特别的,只要不是火星人的后裔,我们就没法让自己变得比旁人更超然婚姻之外。
我们会厌倦,会“审美疲劳”,会彼此猜忌,更极端的科学主义者甚至冷冰冰地宣称,男女之所以相互吸引,不过是因为脑垂体上分泌的某种物质,一旦摘除这种物质,连叶子楣正面走过,我们也不屑看上一眼。
话虽如此,但我并不是一个婚姻的悲观论者。婚姻的最坏结果我们都已经知道,剩下的就是怎样去规避那个最坏的结果,而不是大家把幸福坐吃山空,之后该咋咋地。
你那个同事显然就是婚姻生活的“大敌”,这种男人尤其不可信。说得难听,他就是想骗你上个床而已,上床就上床,值得为自己的婚姻抹黑吗?这代价太大也太无耻了一点。有些男人,也喜欢对老婆之外的女人说些有哲理的话,或者用浪漫收买女人心,但他们的优点在于,不管怎样,他们绝口不提自己老婆和家里的事。我觉得这不是欺骗,而是体现了一种相当的专业程度。
男女相处,真诚不是唯一的标准。相比之下,你的那个男同事就不如你。换个角度,你有可能就是你老公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诽谤的那个女人,而且罪名也可能是“性格强势不够关心家庭”之类的,但你就没他那么“三八”,总想把这委屈变现——虽然你也是这么想的,好在总算没那么露骨。
不过你的困惑也表明我们的婚姻是多么脆弱和孩子气。因为你老公曾有过外遇,所以你潜意识中心有不甘,一定要找个男同事“把酒谈心”。也许你以为自己是个理性而实际的女人,不过就是通过这种暧昧的方式调剂一下心情而已,但在我看来,事实有可能是这个男同事并非你心仪的那一款,碰到一个合适的,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和环境下,我很难相信你还有时间坐下来写信跟我一起探讨。
婚姻不该有侥幸心理
我性格和善温柔,与一公司同事相处甚好。他常给我倾诉其妻性格强势对他不够关心家庭幸福感差等等。我常常劝他多关心妻子,提醒他买花买礼物(他很少送)。没想到前段时间我过生日,他却送了价值上千元的饰品。我不知情时收下,后来好友告诉我才知价格不菲。现在,他开始说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娶我之类的话。我尴尬之余不知如何收场。说实话,我老公年前被我发现出轨,虽然后来息事宁人,但我总觉得心有不甘,所以找个男同事把酒谈心觉得是种调剂。但是现在,我不知道该如何把握这种关系,深感困惑。
阿宁
每个婚姻中人,也许多少都有一点荒谬感,比如在面对别人的家庭矛盾时,我们是道德至上、大义凛然的,浑然忘了自己昨天还在家痛殴老婆;更普遍的情况是,恋爱之初,我们都认为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是人世间特别的一对,特别相爱、特别能吃苦、特别懂浪漫、特别能患难、特别宽容、特别圣洁……几年之后,才发现,所谓的特别,都不过是臆想出来的。
没什么特别的,只要不是火星人的后裔,我们就没法让自己变得比旁人更超然婚姻之外。
我们会厌倦,会“审美疲劳”,会彼此猜忌,更极端的科学主义者甚至冷冰冰地宣称,男女之所以相互吸引,不过是因为脑垂体上分泌的某种物质,一旦摘除这种物质,连叶子楣正面走过,我们也不屑看上一眼。
话虽如此,但我并不是一个婚姻的悲观论者。婚姻的最坏结果我们都已经知道,剩下的就是怎样去规避那个最坏的结果,而不是大家把幸福坐吃山空,之后该咋咋地。
你那个同事显然就是婚姻生活的“大敌”,这种男人尤其不可信。说得难听,他就是想骗你上个床而已,上床就上床,值得为自己的婚姻抹黑吗?这代价太大也太无耻了一点。有些男人,也喜欢对老婆之外的女人说些有哲理的话,或者用浪漫收买女人心,但他们的优点在于,不管怎样,他们绝口不提自己老婆和家里的事。我觉得这不是欺骗,而是体现了一种相当的专业程度。
男女相处,真诚不是唯一的标准。相比之下,你的那个男同事就不如你。换个角度,你有可能就是你老公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诽谤的那个女人,而且罪名也可能是“性格强势不够关心家庭”之类的,但你就没他那么“三八”,总想把这委屈变现——虽然你也是这么想的,好在总算没那么露骨。
不过你的困惑也表明我们的婚姻是多么脆弱和孩子气。因为你老公曾有过外遇,所以你潜意识中心有不甘,一定要找个男同事“把酒谈心”。也许你以为自己是个理性而实际的女人,不过就是通过这种暧昧的方式调剂一下心情而已,但在我看来,事实有可能是这个男同事并非你心仪的那一款,碰到一个合适的,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和环境下,我很难相信你还有时间坐下来写信跟我一起探讨。
2009-11-3
星期二(Tuesday)
晴
好久没有过这样好的天气了,我却一大早走在去医院输液的路上。
我住的地方,是本城知名富人区旁边的一个小区。也就是说,只要不那么敏感,我们至少也享受了富人区的某一部分好处,比如道路宽阔,人少、绿化好,空气质量也高。
我和我妈都生病了,在结伴去社区医院的路上,分享这美好一天的开始。很多年了,我不曾和我妈这样单独相处。
男人在还是男孩的时候,跟所有生物一样,总是依恋母亲的。我们可以暂时忘记父亲,但母亲是永恒的,她意味着温情、依赖和有话好好说。小时候我妈常带我跟她一起下乡,母亲总是有浪漫情怀,在任何一个地方,她都会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新奇好玩。
父亲就不一样,他总是不耐烦、情绪不稳定的。他有可能对这种父子同时出行的关系觉得新鲜,由着你的性子来,但一旦他感到自己作为父亲的尊严受到损害或他的行程安排遭到破坏,就会露出苛责的本来面目。
时间飞逝,男孩终究要长大成人。
我再也不愿跟我妈单独相处了,因为对一个自以为已经是个成年男子的男人来说,温情、依赖等等之类的东西对他来说,逐渐变成一种负担、一种尴尬。就算他需要,也不会开口索要,更不会在母亲面前轻易流露。
除非他有特别的癖好,是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表现他的温柔深情的,在自我设计的人格形象中,他总以为自己是胡子拉碴、牙齿咬得梆紧、雷厉风行,而且一语定乾坤的。也许在母亲那里还好,父子之间,更是一场“看谁说话更少、表情更酷”大赛。我和我爸相处,大致就是两个一言不发的绝世高手对阵的场面。
我和我妈并排坐在社区医院的沙发上输液,为了打发时间,我买了矿泉水、杂志、报纸,就好象我们在飞往夏威夷度假的客机上。生病为我们设置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屏障,至少我不能找借口拒绝跟我妈聊天。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妈还是肯替我着想,她知道我话少,就假装兴致很高,什么都谈,国际国内大事、家庭内部小事,也许在旁观者看来,这母子俩根本不像病人,根本就是一对话痨。
我们不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但一定要找机会听妈妈说话。
我住的地方,是本城知名富人区旁边的一个小区。也就是说,只要不那么敏感,我们至少也享受了富人区的某一部分好处,比如道路宽阔,人少、绿化好,空气质量也高。
我和我妈都生病了,在结伴去社区医院的路上,分享这美好一天的开始。很多年了,我不曾和我妈这样单独相处。
男人在还是男孩的时候,跟所有生物一样,总是依恋母亲的。我们可以暂时忘记父亲,但母亲是永恒的,她意味着温情、依赖和有话好好说。小时候我妈常带我跟她一起下乡,母亲总是有浪漫情怀,在任何一个地方,她都会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新奇好玩。
父亲就不一样,他总是不耐烦、情绪不稳定的。他有可能对这种父子同时出行的关系觉得新鲜,由着你的性子来,但一旦他感到自己作为父亲的尊严受到损害或他的行程安排遭到破坏,就会露出苛责的本来面目。
时间飞逝,男孩终究要长大成人。
我再也不愿跟我妈单独相处了,因为对一个自以为已经是个成年男子的男人来说,温情、依赖等等之类的东西对他来说,逐渐变成一种负担、一种尴尬。就算他需要,也不会开口索要,更不会在母亲面前轻易流露。
除非他有特别的癖好,是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表现他的温柔深情的,在自我设计的人格形象中,他总以为自己是胡子拉碴、牙齿咬得梆紧、雷厉风行,而且一语定乾坤的。也许在母亲那里还好,父子之间,更是一场“看谁说话更少、表情更酷”大赛。我和我爸相处,大致就是两个一言不发的绝世高手对阵的场面。
我和我妈并排坐在社区医院的沙发上输液,为了打发时间,我买了矿泉水、杂志、报纸,就好象我们在飞往夏威夷度假的客机上。生病为我们设置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屏障,至少我不能找借口拒绝跟我妈聊天。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妈还是肯替我着想,她知道我话少,就假装兴致很高,什么都谈,国际国内大事、家庭内部小事,也许在旁观者看来,这母子俩根本不像病人,根本就是一对话痨。
我们不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但一定要找机会听妈妈说话。
2009-10-28
星期三(Wednesday)
晴
上周周末,全家人分乘两车,浩浩荡荡去“中国革命的转折点”遵义观光。除了年轻时候乘火车路过贵州,我还没在那个省份呆过。我喜欢那个陌生的地方,那里有被蒋光头巧计罢黜的军阀王家烈,还有让举国上下酒鬼眼睛放光的茅台酒。
那里更有一种外省的风气、风俗,就像姜文在《寻枪》中的神秘主义调调。
更重要的是,还有传说中美味无比的“肠旺面”、“羊肉粉”、“花江狗肉”。说到狗肉,当然会被群起而攻之。我不明白,狗肉为什么就不能吃呢?狗是人类的朋友,首先是因为它有肉,而不是因为它有一颗我们想像中忧伤的灵魂。狗肉多好,滋阴壮阳,热汤滚滚,再来一杯茅台,这让每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都无法拒绝。上帝发明狗跟发明鸡、猪、牛羊一样,都是为了让我们吃的,像现在这样,人手一狗,在人家毛茸茸的脑袋上摸来摸去,取个甜腻腻的小名,我觉得这反倒是对每一条有血性之狗的侮辱。
我喜欢遵义,那里的建筑不是跟风的现代,就算有,也齐齐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现代感”。晚上我们在老街吃烧烤、喝酒,在那些烟雾滚滚的烧烤摊之间,我独爱一碗“董记”的羊肉粉。我爸吃惯了正规饭菜,突然在一个名叫“夜宵”的场合看见满桌的烤肉、韭菜、卤菜和锅贴,坐在我们中间,脸上的表情就像一个被绑架了的人。
吃饱喝足,老人和老婆带着小孩打车回了宾馆。我、老二、冬瓜哥等人沿着滨江路步行朝回走。夜色美好,空气湿润,这个城市就像一件合身的衣服穿在身上,感觉非常舒适。
遵义会议会址是免票的,那栋著名的建筑正在修缮,不对游人开放。照例我们要轮流站在那里,伸出俩指咧嘴一笑,露出后知后觉的革命时代的烂漫笑容。历史资料陈列馆跟所有地方一样,波澜壮阔的革命史、抗争史和漫长的苦难史都在黑白两色中隐去了丰富的细节,我们站在那些人之外、那个时代之外,投去漫不经心的一瞥,或满嘴嚼着新鲜的橘子,麻木不仁地在展馆中兜风。
讲解员都很漂亮,我徘徊在她们周围,听她们饱含深情的讲解,久久不忍离去。
更正:安顺场属于四川石棉县,不属贵州,偶搞错了。
那里更有一种外省的风气、风俗,就像姜文在《寻枪》中的神秘主义调调。
更重要的是,还有传说中美味无比的“肠旺面”、“羊肉粉”、“花江狗肉”。说到狗肉,当然会被群起而攻之。我不明白,狗肉为什么就不能吃呢?狗是人类的朋友,首先是因为它有肉,而不是因为它有一颗我们想像中忧伤的灵魂。狗肉多好,滋阴壮阳,热汤滚滚,再来一杯茅台,这让每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都无法拒绝。上帝发明狗跟发明鸡、猪、牛羊一样,都是为了让我们吃的,像现在这样,人手一狗,在人家毛茸茸的脑袋上摸来摸去,取个甜腻腻的小名,我觉得这反倒是对每一条有血性之狗的侮辱。
我喜欢遵义,那里的建筑不是跟风的现代,就算有,也齐齐表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现代感”。晚上我们在老街吃烧烤、喝酒,在那些烟雾滚滚的烧烤摊之间,我独爱一碗“董记”的羊肉粉。我爸吃惯了正规饭菜,突然在一个名叫“夜宵”的场合看见满桌的烤肉、韭菜、卤菜和锅贴,坐在我们中间,脸上的表情就像一个被绑架了的人。
吃饱喝足,老人和老婆带着小孩打车回了宾馆。我、老二、冬瓜哥等人沿着滨江路步行朝回走。夜色美好,空气湿润,这个城市就像一件合身的衣服穿在身上,感觉非常舒适。
遵义会议会址是免票的,那栋著名的建筑正在修缮,不对游人开放。照例我们要轮流站在那里,伸出俩指咧嘴一笑,露出后知后觉的革命时代的烂漫笑容。历史资料陈列馆跟所有地方一样,波澜壮阔的革命史、抗争史和漫长的苦难史都在黑白两色中隐去了丰富的细节,我们站在那些人之外、那个时代之外,投去漫不经心的一瞥,或满嘴嚼着新鲜的橘子,麻木不仁地在展馆中兜风。
讲解员都很漂亮,我徘徊在她们周围,听她们饱含深情的讲解,久久不忍离去。
更正:安顺场属于四川石棉县,不属贵州,偶搞错了。
2009-10-22
星期四(Thursday)
晴
我们之间有个“影子女友”
我认识男友的时候他和前女友分手半年。我们非常相爱。但是我后来发现他偶尔会和前女友有联系。起初我有些生气,但是他前女友已经有了男友,感情很好,和我男友联系也是请他帮忙,我无话可说。可是随着时间递增,他们仍然有事无事都会打电话甚至见面,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现在,我们在一起已经三年多,可是他前女友的身影仍然在我们之间挥之不去。我很懊恼,但不知道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
某某
嫉妒是爱情最显著的特征,这我能够理解。当然,有些男人会利用这种特点节外生枝,或者同时兼职两份感情(高手能利用嫉妒这种情绪牢牢钉住两个或以上的女人),因此这是我们坚决要反对和提高警惕的。
你自认和男友非常相爱,这我也相信,但你的疑虑又证明了你和男友之间并不一定那么相爱。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原因有二:
既然你们非常相爱,那还怀疑他干嘛?爱情有时更像玩一种相互信赖的游戏,因为爱他,所以接吻时你毫不怀疑他口水有毒;因为爱他,他小便在马桶上的污痕,你也肯屈尊去擦洗。但问题在于,为什么我们只愿意相信对方的身体很纯洁,却对对方的灵魂是否出轨保持高度警惕呢?
其次,在你的感觉中,这个和女友刚分手半年就能全身心投入新恋情的男友当然是“很爱很爱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都那么爱你了,干嘛还要和前女友保持这样一种频繁的“亲友”式的关系呢?你说他的前女友联系他也是“请他帮忙”。乐于助人是美德,但帮忙要分很多种,有些忙你让他去帮了,你自己最后可能在这段感情里就是“白忙”。
你男友的“前女友”的现任男友你见过吗?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比你男友更优秀?还是稍逊风骚?或者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男人?不要觉得这些事情繁琐就懒得去做,爱情说穿了就是一场战役(赢了之后另当别论),而且攻方要比守方天然具有优势。他的“前女友”就像一个影子,跟影子较劲我们能讨到便宜吗?她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你发起攻击——比如半夜打电话约他出去“喝杯咖啡”,或者把每一天都当成自己的生日,请他前去“庆生”——一般来说,如果你不能绝对控制自己的男友,那么你的男友对你来说就是无意义的,你对你的“领土”只是象征性的占有,“领土”上的资源都被对方通过礼貌、温文尔雅的方式掠夺了。
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我认为你的男友处理得不错,分手的女友当然不应立即马上视为陌路,但是,在过去和未来之间保持某种分寸,是一个负责任男人起码的素质。大家分开了,各走各路,有些事就应该分清,比如常常应“前女友”之邀回家换换灯泡、捅捅下水道之类的,能拒绝就拒绝,实在不行,为对方请一个专业电工、管道工也不是难事,花钱不多,意义很大,对方就算再“不谙世事”,也会知道你所传递的信息:现在我是另一个女人的专职电工和管道工了,实在对不起,今后请你好好照顾自己。
我认识男友的时候他和前女友分手半年。我们非常相爱。但是我后来发现他偶尔会和前女友有联系。起初我有些生气,但是他前女友已经有了男友,感情很好,和我男友联系也是请他帮忙,我无话可说。可是随着时间递增,他们仍然有事无事都会打电话甚至见面,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现在,我们在一起已经三年多,可是他前女友的身影仍然在我们之间挥之不去。我很懊恼,但不知道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
某某
嫉妒是爱情最显著的特征,这我能够理解。当然,有些男人会利用这种特点节外生枝,或者同时兼职两份感情(高手能利用嫉妒这种情绪牢牢钉住两个或以上的女人),因此这是我们坚决要反对和提高警惕的。
你自认和男友非常相爱,这我也相信,但你的疑虑又证明了你和男友之间并不一定那么相爱。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原因有二:
既然你们非常相爱,那还怀疑他干嘛?爱情有时更像玩一种相互信赖的游戏,因为爱他,所以接吻时你毫不怀疑他口水有毒;因为爱他,他小便在马桶上的污痕,你也肯屈尊去擦洗。但问题在于,为什么我们只愿意相信对方的身体很纯洁,却对对方的灵魂是否出轨保持高度警惕呢?
其次,在你的感觉中,这个和女友刚分手半年就能全身心投入新恋情的男友当然是“很爱很爱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都那么爱你了,干嘛还要和前女友保持这样一种频繁的“亲友”式的关系呢?你说他的前女友联系他也是“请他帮忙”。乐于助人是美德,但帮忙要分很多种,有些忙你让他去帮了,你自己最后可能在这段感情里就是“白忙”。
你男友的“前女友”的现任男友你见过吗?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比你男友更优秀?还是稍逊风骚?或者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男人?不要觉得这些事情繁琐就懒得去做,爱情说穿了就是一场战役(赢了之后另当别论),而且攻方要比守方天然具有优势。他的“前女友”就像一个影子,跟影子较劲我们能讨到便宜吗?她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你发起攻击——比如半夜打电话约他出去“喝杯咖啡”,或者把每一天都当成自己的生日,请他前去“庆生”——一般来说,如果你不能绝对控制自己的男友,那么你的男友对你来说就是无意义的,你对你的“领土”只是象征性的占有,“领土”上的资源都被对方通过礼貌、温文尔雅的方式掠夺了。
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我认为你的男友处理得不错,分手的女友当然不应立即马上视为陌路,但是,在过去和未来之间保持某种分寸,是一个负责任男人起码的素质。大家分开了,各走各路,有些事就应该分清,比如常常应“前女友”之邀回家换换灯泡、捅捅下水道之类的,能拒绝就拒绝,实在不行,为对方请一个专业电工、管道工也不是难事,花钱不多,意义很大,对方就算再“不谙世事”,也会知道你所传递的信息:现在我是另一个女人的专职电工和管道工了,实在对不起,今后请你好好照顾自己。
2009-10-18
星期日(Sunday)
晴
国庆没出门,一个哥们带着他的新女友从成都过来,在我家住了两天。
新女友是个护士,但跟我经验中的护士完全不一样。她更像护士长,不爱说话,无论我们喝着酒谈久远的往事还是就现实胡扯。她戴着黑框眼镜,抱膝坐在沙发上,就像从成都运来的一块石头。
跟很多女人不一样,她看我那哥们的眼神中没有一点亲近感,好像这个男人跟他无关或已经过了一千年,没有娇嗔、妩媚、关切。以我对我那哥们的了解,他很有女人缘,经历过各种类型的女人,但偏偏保持稳定关系的都是一些跟我们男人的理想背道而驰的女人。
他的前女友,是个学兽医专业的胖妹。胖妹跟这个护士又是另一个极端,性格豪爽,据说有一次在家里接待姐妹伙,直接搬来一件啤酒“哐”一声砸在地上,喝到酣处,径直脱掉外衣,穿着胸罩继续喝,直到把对方喝到人事不醒。
我跟胖子兽医喝过一次,我迅速麻了,从酒吧出来脚步踉跄,她还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们头顶头肩并肩在夜晚的街道上挪动,像两个酗酒胡闹的男人。
哥们也是兽医,可能是世界上最深情的兽医。能弹一手抒情的古典吉他,高而瘦,鼻梁挺直,脸庞宛若刀片,就像个康巴人。胖子兽医来自一个家境殷实的台北家庭,因此喜欢云游四海,他们恋爱10年,胖妹数次远赴海外,在澳大利亚、台北、成都飞来飞去,好像我那哥们只是她的“小三”。
我那哥们先是悲愤,奋发图强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好歹也混了个有房有车,并终于在胖妹远游两年后跟一个美丽妩媚的90后美女搅到一起。他单方面以为胖妹已经在澳大利亚把他彻底忘怀,带着这种“被抛弃感”,他终于尝到一丝爱情的甜头。
没想到的是,胖妹并没有放弃他,“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有天夜里直接从台北飞到成都,打开门,看见妩媚的90后美女躺在被窝里,我那哥们正坐在电脑前——一副正在抽“事后烟”的样子。
可以想像的结局是,为了避免刺激胖妹,我那哥们采取的措施是:把“美丽”打发到广州,跟胖妹进行旷日持久的谈判。谈判终归还是破裂了,胖妹和“美丽”尘归尘土归土,我那哥们带着无限伤感开始了他新一轮不靠谱之恋。
新女友是个护士,但跟我经验中的护士完全不一样。她更像护士长,不爱说话,无论我们喝着酒谈久远的往事还是就现实胡扯。她戴着黑框眼镜,抱膝坐在沙发上,就像从成都运来的一块石头。
跟很多女人不一样,她看我那哥们的眼神中没有一点亲近感,好像这个男人跟他无关或已经过了一千年,没有娇嗔、妩媚、关切。以我对我那哥们的了解,他很有女人缘,经历过各种类型的女人,但偏偏保持稳定关系的都是一些跟我们男人的理想背道而驰的女人。
他的前女友,是个学兽医专业的胖妹。胖妹跟这个护士又是另一个极端,性格豪爽,据说有一次在家里接待姐妹伙,直接搬来一件啤酒“哐”一声砸在地上,喝到酣处,径直脱掉外衣,穿着胸罩继续喝,直到把对方喝到人事不醒。
我跟胖子兽医喝过一次,我迅速麻了,从酒吧出来脚步踉跄,她还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们头顶头肩并肩在夜晚的街道上挪动,像两个酗酒胡闹的男人。
哥们也是兽医,可能是世界上最深情的兽医。能弹一手抒情的古典吉他,高而瘦,鼻梁挺直,脸庞宛若刀片,就像个康巴人。胖子兽医来自一个家境殷实的台北家庭,因此喜欢云游四海,他们恋爱10年,胖妹数次远赴海外,在澳大利亚、台北、成都飞来飞去,好像我那哥们只是她的“小三”。
我那哥们先是悲愤,奋发图强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好歹也混了个有房有车,并终于在胖妹远游两年后跟一个美丽妩媚的90后美女搅到一起。他单方面以为胖妹已经在澳大利亚把他彻底忘怀,带着这种“被抛弃感”,他终于尝到一丝爱情的甜头。
没想到的是,胖妹并没有放弃他,“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有天夜里直接从台北飞到成都,打开门,看见妩媚的90后美女躺在被窝里,我那哥们正坐在电脑前——一副正在抽“事后烟”的样子。
可以想像的结局是,为了避免刺激胖妹,我那哥们采取的措施是:把“美丽”打发到广州,跟胖妹进行旷日持久的谈判。谈判终归还是破裂了,胖妹和“美丽”尘归尘土归土,我那哥们带着无限伤感开始了他新一轮不靠谱之恋。
2009-10-13
星期二(Tuesday)
晴
“强奸犯”和“矮子”我该选谁?
现在的男友对我很好,高大英俊,但是我觉得不爱他。他一直追我,有一次强行和我发生了关系,这样我才和他在一起。我是很传统的女孩子,之前有个男友,我们在一起三年,非常尊重我,说愿意在新婚之夜再有亲密行为。现在,前男友仍然希望我回到他身边。他很矮,一米七不到,但是经济基础还不错,家人非常看好他。但是我总觉得既然和现男友在一起了,又没有什么原则性错误,让我跟他分手实在有些说不出口。我该如何选择?
某某
我觉得你入行一定是个好编剧。
世界上的男人纷繁复杂,但你能迅速把他们类型化,给我们以清晰的印象,比如
“高大英俊”的男人就一定性欲旺盛,耐不得婚前的寂寞,在性行为方面一定是主动的那一方,而一个矮一点的男人就一定沉着淡定,长于捞钱短于“抠女”。
虽然观点难免片面,但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我认为你的“强奸犯”和“矮子”各有优劣,只不过“强奸犯”要稍胜一筹。
只要是女人,应该毫无例外都喜欢“高大英俊”的男子,如果偶有意外,那个幸运的“矮子”也可能是萨特(有钱的法国哲学家)或者拿破仑(他的矮羞辱了普遍意义的高)。所以说,你高大英俊的男友不但在皮相上占优,在人类群体行为中也显得比较健康,他爱你,对你有欲望,这种欲望超越了抽象的“新婚之夜再动手”的美德。
他知道对一个女人来说,有时候“霸王硬上弓”是获得爱情的一种必要的手段(不过尺度很重要,稍微拿捏不准,就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比如同样是强迫发生关系,坚持每天刷牙、言语更优雅的那个男人成为“约会强奸犯”的可能性要远低于满脸粉刺、一口一个“发克”的另一个男人)。
同样的道理,“矮子”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矮”,其实他们也是有区别的。拿破仑在他那群出身高贵的贵族将军中,一定最能唤起女人的爱情。不是因为他矮、小巧可爱好控制,而是因为他的短身躯能装下整个欧罗巴,并因强烈的自信而忘记了自己是个“矮子”。在女人面前,他超越了一般“矮子”的自卑感,他像诗人那样给女人写情书,用并不那么迷人的眼睛放电。我想没有一个女人能抵挡这样一个孔武有力的“矮子”。
你的前男友错就错在他无论在时间、身体还是品性上都一错再错,既然矮,就更应该懂得“夜长梦多”的道理,情商再低,也应该知道并不是每个女人都真心希望熬到“新婚之夜”。毕竟,人类共有的美德有时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为每个女人所及时认知,很多时候,一个身材不高、(有可能)善于捞钱、内心充满高尚道德的禁欲主义者显然不如身材高大、行为火热的“约会强奸犯”更能给女性带来真正的幸福。
他栽就栽在总是“放眼未来”。
现在的男友对我很好,高大英俊,但是我觉得不爱他。他一直追我,有一次强行和我发生了关系,这样我才和他在一起。我是很传统的女孩子,之前有个男友,我们在一起三年,非常尊重我,说愿意在新婚之夜再有亲密行为。现在,前男友仍然希望我回到他身边。他很矮,一米七不到,但是经济基础还不错,家人非常看好他。但是我总觉得既然和现男友在一起了,又没有什么原则性错误,让我跟他分手实在有些说不出口。我该如何选择?
某某
我觉得你入行一定是个好编剧。
世界上的男人纷繁复杂,但你能迅速把他们类型化,给我们以清晰的印象,比如
“高大英俊”的男人就一定性欲旺盛,耐不得婚前的寂寞,在性行为方面一定是主动的那一方,而一个矮一点的男人就一定沉着淡定,长于捞钱短于“抠女”。
虽然观点难免片面,但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我认为你的“强奸犯”和“矮子”各有优劣,只不过“强奸犯”要稍胜一筹。
只要是女人,应该毫无例外都喜欢“高大英俊”的男子,如果偶有意外,那个幸运的“矮子”也可能是萨特(有钱的法国哲学家)或者拿破仑(他的矮羞辱了普遍意义的高)。所以说,你高大英俊的男友不但在皮相上占优,在人类群体行为中也显得比较健康,他爱你,对你有欲望,这种欲望超越了抽象的“新婚之夜再动手”的美德。
他知道对一个女人来说,有时候“霸王硬上弓”是获得爱情的一种必要的手段(不过尺度很重要,稍微拿捏不准,就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比如同样是强迫发生关系,坚持每天刷牙、言语更优雅的那个男人成为“约会强奸犯”的可能性要远低于满脸粉刺、一口一个“发克”的另一个男人)。
同样的道理,“矮子”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矮”,其实他们也是有区别的。拿破仑在他那群出身高贵的贵族将军中,一定最能唤起女人的爱情。不是因为他矮、小巧可爱好控制,而是因为他的短身躯能装下整个欧罗巴,并因强烈的自信而忘记了自己是个“矮子”。在女人面前,他超越了一般“矮子”的自卑感,他像诗人那样给女人写情书,用并不那么迷人的眼睛放电。我想没有一个女人能抵挡这样一个孔武有力的“矮子”。
你的前男友错就错在他无论在时间、身体还是品性上都一错再错,既然矮,就更应该懂得“夜长梦多”的道理,情商再低,也应该知道并不是每个女人都真心希望熬到“新婚之夜”。毕竟,人类共有的美德有时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为每个女人所及时认知,很多时候,一个身材不高、(有可能)善于捞钱、内心充满高尚道德的禁欲主义者显然不如身材高大、行为火热的“约会强奸犯”更能给女性带来真正的幸福。
他栽就栽在总是“放眼未来”。
2009-9-23
星期三(Wednesday)
晴
秋天的房间多么美好
安静的归于安静
纯洁的保持纯洁
肉体像一件刚掸掉
灰尘的外套
挂在衣架上。
秋天的风多么友好
在室内流连、闲逛
踮起脚尖,从书房
去了厨房。
秋天的夜晚多么美好
夜色聚拢,淹没外面的
树、草、遛狗的人
和小孩的尖叫
仅留下一只陌生的鸟
在花园里抖动身体,沙沙
作响。
哦,秋天让一万台
折磨我整个夏天的小区变压器
哑火、发冷、报废;秋天
回收了一切不合理、非理性
给我们
婴儿的思想、寡妇的时辰
秋天,让我以废铁的身份
歌颂秋天。
安静的归于安静
纯洁的保持纯洁
肉体像一件刚掸掉
灰尘的外套
挂在衣架上。
秋天的风多么友好
在室内流连、闲逛
踮起脚尖,从书房
去了厨房。
秋天的夜晚多么美好
夜色聚拢,淹没外面的
树、草、遛狗的人
和小孩的尖叫
仅留下一只陌生的鸟
在花园里抖动身体,沙沙
作响。
哦,秋天让一万台
折磨我整个夏天的小区变压器
哑火、发冷、报废;秋天
回收了一切不合理、非理性
给我们
婴儿的思想、寡妇的时辰
秋天,让我以废铁的身份
歌颂秋天。
2009-9-18
星期五(Friday)
晴
他还想要一个孩子,我该怎么办?
我离过婚,和现在这个男友在一起3年多。他很想结婚,但是我一直很犹豫,因为他没有孩子,而我已经有一个女儿。我已经快40岁,从生理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再生一个孩子的想法。我知道他很爱我,同是也知道他很想要一个孩子。就这样,我们纠缠着,但是我又下不了分手的决心。我该怎么办?
某女
多生一个吧,机会难得
现在的女人都想养一只猫猫狗狗,男人才想要孩子。阴阳颠倒,玩的是乾坤大挪移。我在30来岁的时候,就督促老婆要一个孩子了。这个愿望由来已久,在很多年前,我就无数次想克隆一个自己来玩。世界太寂寞,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那么,三个人又如何?
三个人的家庭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成模式,时代的进步又增添了一些别的选项,如白领和高端人群崇尚的“丁克家庭”,更极端的甚至连“夫妻档”都取消了,平时两人各过各的,到周末的时候凑在一起,吃吃海鲜,喝喝香槟,在两套房子中随便挑张床睡上一觉。次日早上起来,唤一声“达令,白白”,各自回到自己的轨道上。
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看上去有简素之美,有日韩情调,生活就像一包“方便面”,一切都以追求效率和舒适为标准。比如装修房子,许多年轻夫妇家的厨房都成了装饰品,因为他们不做熟食,以西式冷盘为主。一个家庭没有孩子,没有回锅肉,而且还要这样过一辈子,真是很无聊啊。
在这个大背景之下,你未婚夫的呼吁是值得引起重视的。明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坐上“爹地”的宝座,但他感觉还不过瘾,怀着把家庭“搞大”的雄心壮志,这是值得鼓励,也应该竭力促成的事情。
如果你们经济状况良好,如果你确定他再要一个孩子不是为了家里多一个劳动力,也不是怀着“我一定要拥有自己的骨血”的狭隘理想,那么我觉得多一个孩子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孩子多了,什么事都有,这跟没孩子和有一个孩子是两回事。享受二人世界当然是一个好的创意,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人从此可以波澜不惊地相守在一起喝红酒、听音乐,或情深意切共读一本安妮宝贝。生命很长,二人世界很短,在取消了孩子和烹饪的的庸常生活里,婚姻生活也许更加无聊和乏味。因为你毕竟不是整天忙着写作和酗酒的杜拉斯,他也不是每天在全世界飞来飞去,忙着维护世界和平的朝韩关系协调大使。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没有孩子空出来的大把时间,只能增加婚姻双方的无所事事,从而导致缩短婚姻的使用寿命。
美国人为什么快乐?因为他们孩子多,两口子想要亲热一下都不容易,也就特别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就这样闹嚷嚷地过完了一生。
我离过婚,和现在这个男友在一起3年多。他很想结婚,但是我一直很犹豫,因为他没有孩子,而我已经有一个女儿。我已经快40岁,从生理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再生一个孩子的想法。我知道他很爱我,同是也知道他很想要一个孩子。就这样,我们纠缠着,但是我又下不了分手的决心。我该怎么办?
某女
多生一个吧,机会难得
现在的女人都想养一只猫猫狗狗,男人才想要孩子。阴阳颠倒,玩的是乾坤大挪移。我在30来岁的时候,就督促老婆要一个孩子了。这个愿望由来已久,在很多年前,我就无数次想克隆一个自己来玩。世界太寂寞,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那么,三个人又如何?
三个人的家庭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成模式,时代的进步又增添了一些别的选项,如白领和高端人群崇尚的“丁克家庭”,更极端的甚至连“夫妻档”都取消了,平时两人各过各的,到周末的时候凑在一起,吃吃海鲜,喝喝香槟,在两套房子中随便挑张床睡上一觉。次日早上起来,唤一声“达令,白白”,各自回到自己的轨道上。
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看上去有简素之美,有日韩情调,生活就像一包“方便面”,一切都以追求效率和舒适为标准。比如装修房子,许多年轻夫妇家的厨房都成了装饰品,因为他们不做熟食,以西式冷盘为主。一个家庭没有孩子,没有回锅肉,而且还要这样过一辈子,真是很无聊啊。
在这个大背景之下,你未婚夫的呼吁是值得引起重视的。明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坐上“爹地”的宝座,但他感觉还不过瘾,怀着把家庭“搞大”的雄心壮志,这是值得鼓励,也应该竭力促成的事情。
如果你们经济状况良好,如果你确定他再要一个孩子不是为了家里多一个劳动力,也不是怀着“我一定要拥有自己的骨血”的狭隘理想,那么我觉得多一个孩子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孩子多了,什么事都有,这跟没孩子和有一个孩子是两回事。享受二人世界当然是一个好的创意,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人从此可以波澜不惊地相守在一起喝红酒、听音乐,或情深意切共读一本安妮宝贝。生命很长,二人世界很短,在取消了孩子和烹饪的的庸常生活里,婚姻生活也许更加无聊和乏味。因为你毕竟不是整天忙着写作和酗酒的杜拉斯,他也不是每天在全世界飞来飞去,忙着维护世界和平的朝韩关系协调大使。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没有孩子空出来的大把时间,只能增加婚姻双方的无所事事,从而导致缩短婚姻的使用寿命。
美国人为什么快乐?因为他们孩子多,两口子想要亲热一下都不容易,也就特别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就这样闹嚷嚷地过完了一生。
2009-9-8
星期二(Tuesday)
晴
《去新疆》
说明或前言
这个故事基本上是虚构的,虽然我曾经有过这样的一次旅行。事实上,这次旅行途中并没有发生过我即将写下的这些故事。或许我曾经幻想发生这些事件,也曾经在乌鲁木齐和伊宁市的某个宾馆房间中心潮澎湃地等待这样的事情发生,但结果什么都没有。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基本上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至少在我的生活中尚未发生。我想由于我在平时生活中不是一个严肃的人,当我写下这篇小说的时候,大家一般会认为这肯定与我的那次新疆之旅有关,因为你们都知道我有过这样一次旅行。
我再次申明,这只是一篇小说,请你们相信我。
吴双
在公司通知我去新疆出差之前,我对这个女人一点也不熟悉。我当时在编辑部,每天要么坐在办公室和另外一个女编辑闲聊,要么就是借口出去采访在办公室露一下面,所以这个女人什么时候来的,我完全不知道。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那家公司是一家私人公司,做教学辅导材料的出版和发行,老板钱挣得多了,手头的资金空着,于是想开拓新的领域,他当时的想法是做一本酒类方面的杂志,但国内期刊刊号那时不太好拿,于是就通过香港的关系,在香港注册了一个期刊号。我是这本杂志的第一个开始外出采访的编辑和记者,我去的时候,我的头儿——一个高校中文系的教授,姓李,他对我倒是挺好,每天安排我看一些酒类方面的丛书,而且要我写一些诸如阮籍醉酒、刘伶与猪同槽共饮之类的稿子。他在老总办公室,我在另外一间办公室,一老一少的,他在有电脑、沙发和空调的办公室无聊,我就在除了一张办公桌之外一无所有的办公室无聊。当然他是关着门的,外面的人不知道他是否无聊,但我的确很无聊啊!那段时间我刚好很穷,每天身上都只有十几块钱,但我还要抽烟,钱少,烟就抽得不好,是三元一包的“天下秀”。我就每天坐在办公室抽我的天下秀,有时站在窗前,抽完一支烟,把烟蒂掐熄在窗台上,接着再抽第二支。办公室对面有个残疾人活动中心,但里面的设施和开设的活动几乎与残疾人无关,里面有舞厅、有茶馆,还有小旅店,我从那里路过的时候,经常看见些不三不四的男女在那里闲扯。所以在办公室无聊的时候,我就在想什么时候到里面去看看,说不定还有些什么新鲜刺激的事情。话题是有些远了,但又不能不说,杂志社从小到大,慢慢的就来了七八个人,有做编辑的,也有做发行和广告的,然后这其间就有了许多明争暗斗,刚成立的杂志社甚至分成了编辑部和广告公司两块,而广告公司新任命的经理就是以前杂志社广告部的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刚来的时候,对所有人都很讲礼貌,尤其对我们的总编李总更是如此,每天开着车接送老李——你想老李以前是个知识分子,除了学生对他表示这样的殷勤,他那里享受过这样待遇呢,所以对他就格外看重。但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老李由于主持杂志社的日常事务始终不见起色,让总公司的杨总很有些担心,刚好广告部的小伙子能吹,模样长得也还高大,虽然在这之前只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但老总还是信任了他,把广告部从杂志社分割了出去,而且将他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迅速提拔为广告公司的经理。
事情就从这个刚刚获得提拔的年轻经理开始了,这个经理我们姑且叫他小高。小高搬进了由总公司配备的写字间,并重新招募了一批广告人。在这群人中,就有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叫什么名字,我开始一直是不知道的,虽然编辑部每人手里都有一张总公司编录的通讯录,但那段时间,总公司在迅速扩张,这张通讯录每天都在增加一些陌生的名字,所以我基本上是不看的。我之所以注意到她是有天早上上班,她走在我前面,我这个人有时候是有些低级趣味的,我忍不住看了一眼她的屁股,结果发现她的屁股好象和我很熟悉似的,很夸张地甩来甩去。就这样,我盯着她的屁股,和她一前一后地进了总公司的大门。看见她进了广告公司的门,我才知道我们算是同事。但即使是这样我也对她没有什么了解的欲望,我这个人很现实,我那时的确是想认真做点事情,挣点钱,以改善自己拮据的生活状态,搞个把女人的想法基本上很淡。我还是每天在办公室抽烟,写无聊的稿子,有时聆听一下主编老李的训诫。直到有一天老李找我到办公室,很郑重地告诉我,让我准备一下,过几天到新疆出差。我现在还记得老李当时找我的情景,在他的办公室,他让我坐下,并主动给我倒了杯茶,搞得我很感动。老李说:杂志社最近要派人到新疆出差,考虑到你文笔还不错,我就让你去了,但是任务很重啊,你要有思想准备。我立即紧张起来。老李接着说:你知道杂志社最近的事情,广告部已经分出去了,小高在那边负责,这次出差就是和他们合作,他们那边要派人,当然你的任务主要是采访,其他的你就不要管了。我说好好。老李说完,叹了口气,又说:要是我手头上没有其他事,我就出去了。我一听,忙说,还是李总出去比较合适,您经验丰富,我出去怕干不好事情。老李眉头舒展开来,呵呵一笑,年轻人嘛,多学习,不要害怕,你去,我还是放心的,好了,下去准备准备,就当是出去公费旅行嘛。
第二天我刚到办公室,那个屁股很大的女人就来了。她肩膀上披着一张围巾,一缕头发耷拉下来挡在她的左眼上。她的妆化得很浓,举手投足间很有几分风骚。“请问小王在吗?”她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听上去娇滴滴的很是舒服。我一愣,说:我是。“哦!你就是小王啊!”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不知她找我会有什么事。她扭身坐在我对面,“小王,我来是想认识你一下,隔几天我们俩要一起到新疆出差,这事你知道了吧?”我点点头。“那就这样,我姓吴,有事和我联系。”说完,她就和她那肉感的身躯一起从我们的办公室消失了。
列车上
我和吴双买的是软卧。在同一个房间里,有个去新疆阿尔泰打工的农村少妇和一个老太婆。也许是穷日子持续得太久,从上车开始我就一直陶醉在怀里的一万元钱的差旅费的幸福感中,来不及注意别的。吴双上车后,一直不停玩她的手机。我发现她对手机很有兴趣,不断发短信息,我觉得这没什么,关键是她还喜欢让旁边的人关注她的一言一行,她不断地把她即将发出和已经收到的短信息展示给我看,一来二去我就有点厌烦了。我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一头牛,两三个村落,然后是即将收割的庄稼,慢慢的风景有所改变,山开始多了起来,遮住了视线,火车在隧道中进出的时候,我就睡着了。
我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换到中铺的,那个老太婆上下不方便,我主动提出和她交换个位置。老太婆对我的热心之举不置可否,坦然接受了。吴双也在中铺,我们两人将在这晃动的空间中或相对而眠,或各自面向墙壁睡去。我一直没能入睡,想着我的女友。她还没有毕业,每天都很努力,但总是责怪我毁了她的生活。毁了她的生活是什么意思?我总是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想着想着,我就又睡了一觉。夜里醒来,车厢里灯光昏暗,朦胧中我朝吴双那边看了一眼。她的大屁股几乎要掉到床外去了,衣服上掀,露出腰上没有光泽的一截皮肤。我起身上了趟厕所,出来后就站在过道上抽烟。列车奔驰在宁夏一带的荒漠上,夜里看不清窗外的景色,但月光发白,大地象盐碱地一样闪光。我抽了支烟,又掏出烟盒来,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了。我把烟盒揉成一团,朝角落的垃圾桶扔去。
回车厢后我准备继续睡觉,爬上去正准备躺下,对面的吴双却已经醒了。她坐在那里拿着她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我说,嘿!还没睡呀?她看了我一眼,突然兴致很高的说,你看!我的朋友给我发的短消息。她举起手机,露出一个孩子样的表情。很难想象,一个屁股很大的女人,也有这样灿烂天真的笑脸。于是我从我的铺位上跨了一条腿过去,凑近她的手机,表现得很有兴趣。她说,你过来看。我就把另外一条尚在空中的腿也跨了过去,局促地挨着她坐下来。
“宝贝,你到宁夏了吗?”
手机上有这样一行字。我说,是你男朋友吗?吴双很幸福地笑了,是的。怎么不见他来送你?吴双低下头继续摆弄手机:今天早上是另外一个男朋友开宝马送我的,他有事。我一时有些糊涂。我想,另外一个男朋友是指男性的朋友还是男朋友?我见她还在玩手机,又想不出其他该说什么,就说,我过去了。吴双点点头。我又从空中回到了我的床上,重新躺下,虽然没有睡意,但灯光很暗,无法看书,我只能睁着双眼看天花板胡思乱想。我的枕头旁边放着一本书,是厄普代克的《兔子回家》。那两年,我一直在读这套小说,我非常喜欢这套小说。小说共有四本,是我从我大哥的卧室中偷来的。
火车在铁轨上哐裆哐裆地跑着,声音单调,我基本上没再入睡。
关于《兔子四部曲》的故事
《兔子四部曲》是我哥的,不过也不能说全是我哥的。至少有小说的内页上都写着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江小平。另外一本上又是另外一个人写的一行字:冬冬生日快乐!杨凡。也就是说,《兔子四部曲》中有三本是属于一个叫江小平的,另外一本是一个叫杨凡的人送给我哥的。我哥年轻时是个可疑的诗人,或者说他曾经考虑过成为一个诗人。不过从大学毕业后,他就基本上不写诗了,而是成了一家小工厂的经理。他的日常工作就是到处找业务,穿着一套西装,很有知识的样子。比较起来,那几年中国到处都是象他这样的小老板,在这些人中,我大哥相貌和体型都还算不错的,中等偏上。我一直想不通的是,象我哥这种年轻时代就对这个世界培养了怀疑主义情绪的愤怒青年,怎么能转眼就对这个荒谬的世界产生了这样大的热情,而且在他那个位于重庆近郊的简陋工厂的厂房里活得如此满足?他每天都拿着一个真皮公文包在出租车里进出,晚上喝得兴高采烈地回来,一高兴就要召集工人们到他的房间开会。那些工人都是我的表哥表弟,当然也是我哥的表哥表弟,我哥让他们环坐在他的周围,每人发上一支比较高级的香烟,然后他开始给大家发表演讲:今天我又找了一单大业务,这单做完,我们就有发展了……表哥表弟们都很兴奋,在他的鼓励下,大家都开始踊跃发言,连我那个叫开文、只读过几天小学的表哥也用很书面的语言表达了他此时倍受鼓舞的心情。会开完后,第二天的生活照常如此,工资时断时续,大家都没什么钱,又很无聊,我哥又不太关心表哥表弟们的私生活,他们就只好成群结队地去骚扰一家名叫“飘逸发屋”的两个洗发妹,久而久之,成了那一带的公害。
我哥情绪不好的时候,也要读上一会儿书,但那时他读的书和当诗人时读的书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前我看到他书架上的都是些“雪莱”、“叶芝”、“庞德”之类的名字,现在却都是些花边新闻和纪实类的畅销书。当时在书架上唯一比较文学的就是这套兔子系列,我于是就信手把书给偷走了。客观的说,那是中国文学界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全国十几万文学青年基本上都在苦读《百年孤独》、博尔赫斯的诗集和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他已经不大有耐心读这些东西了,厄普代克还相对来说容易读些,而且就传播角度来说,还相对偏僻,所以我敢保证我大哥之所以还读外国作品,是因为他把这套书当成了畅销书来消磨时间。我读完这套书,那时也没觉得有多好,我也很庸俗地认为只有博尔赫斯和马尔克斯才是文学的正宗,其他都是二流的,直到过了好几年,当我厌倦了赫斯和克斯后,我才真正开始喜欢起这套小说来。
那么这个叫江小平的人是谁呢?他(她)超前的美学观点微妙地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从这个角度出发,我要向他(她)表示尊敬。
我后来找我哥打听过这个人,他坐在办公室的皮沙发上,拿着一张报纸,想了想,江小平?哦,她是我的一个朋友,那年去涪陵的时候,船翻了,死了。这女孩真能干,可惜了。
我经常在夜里翻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想到这个叫江小平的女人,我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也不想去想象她长得什么模样,那会让我整个晚上都有阴森森的感觉,不管她是貌若天仙还是平淡庸俗。
红山
到乌鲁木齐后,吴双把我安排在红山脚下的一个宾馆里。宾馆条件还可以,出门不远就是乌鲁木齐最著名的红山公园。我这才知道吴双是乌鲁木齐人,她的父母都是某厂的普通工人,爷爷是在建设新疆的大潮下响应号召到新疆来的。我们——我、吴双和她的一个朋友三人在宾馆外面的一家饭馆吃了一顿饭之后,她们就分别回家了。我独自一人回到宾馆,在散发着油漆味道的房间里读了几页小说,然后看欧洲足球锦标赛直到深夜才睡。那天是哪个队和哪个队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我觉得那一次旅途上最让我感觉愉快的就是那届欧洲杯。
我们那次到新疆出差,是为新疆最大的两家葡萄酒公司做宣传,当然现在看来当时只是我们一相情愿的事情,但由于我们公司杨总对广告部小高的信任,我和吴双才有了这样一次近乎度蜜月的机会。我说的度蜜月不是说我们已经在度蜜月,而是说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这次旅行都更接近是旅行而不是出差。首先,公司安排这次活动从人员配备上堪称完美,孤男寡女,发放的差旅费也比较可观,我们在新疆的活动范围除了必须在乌鲁木齐逗留几天之外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你说这样的旅行难道不是比蜜月还美好吗?难怪杂志社老李在通知我的时候,克制地表露了他对我的羡慕。新疆的那两家葡萄酒公司在那一年相继准备打入内地市场,所以已经打算在全国各地开展规模庞大的产品宣传,广告部的小高当时过高地估计了他自己和我们这家小杂志社的实力,以为我们真能把酒厂每年上百万的广告费用装进杨总的腰包,但他不知道的是,我们来到新疆后,除了去其中一家的葡萄种植基地参观并混了一顿午饭后,几乎一无所获,惨的是另外一家,我们连他们公司的大门都没进去过。这两家葡萄酒公司生产的红酒确实好喝,现在我们还能在城市巨大的广告牌上看到梁朝伟和张曼玉打的广告,两个人容光焕发的样子好象就是拜这种牌子的红酒所赐。
我和吴双在乌鲁木齐呆了大概有一周左右,这一周的时间里,吴双一般是要到中午了才到宾馆里来找我。她的日程安排是,睡到中午起床,然后到美容院洗脸,一两个小时后找到我,再陪我一块吃顿饭,她很少和我一起吃,很多时候是我独自吃,她在旁边要么打电话,要么收发短消息,或者就是摸出化妆品来化妆。我之所以现在很烦那些在公共场合化妆的女人,主要就是吴双带来的后遗症。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在那里化妆,搞得我象刚嫖了妓出来一样,更糟的是,鸡还守在一边陪着你吃吃喝喝。吃完饭,吴双那粗俗的妆也化好了,她就开始安排我们一天的工作,先是陪她到一个朋友上班的商场,她在那里和她的朋友闲聊,我就在商场里漫无目地打转。如果我表现得不耐烦了,吴双才告别她的朋友,又拉着我到另外一个街区的朋友开的茶楼喝茶。她的这个朋友就是刚到乌鲁木齐的时候开车来接我们的那个女孩,这女孩挺不错,长得很高,有篮球运动员的风范。茶楼的生意不是很好,几个包间都空着。只要我们去了,她就陪着我们在包间里喝茶、闲聊,如果有事,她就会关照茶楼的小姐不要打搅我和吴双,让我和吴双在包间里睡个午觉。我和吴双在包间里确实睡了个午觉,包间的风格分成两中,中式和日式的,喝茶聊天的时候我们都在中式包间里进行,但睡午觉的这次则是吴双选择的,她说我们找个日式房间睡个觉。我说,一起吗?她说,我无所谓。我说我恐怕不习惯,有女孩在,又不能在女孩身上干点什么,这种瞌睡不容易睡着。吴双放肆地笑起来,好像对我的反应感到很满意。我也很得意地笑,笑容还没有收敛,吴双突然把嘴凑到我耳边,很轻地说,你想干什么都可以,想不想试试!
吴双牵着我的手走进黑乎乎的包间那一刻,我还以为她真的准备和我干点什么,不由激动起来,为了掩饰我的紧张,我动作很夸张地点了一根烟。她让茶楼的小姐把灯调暗,把茶泡好,然后不要来打扰我们。小姐走了,吴双把门仔细关严,走回来躺到我的身边。我听见自己吞唾沫的声音,这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脸红。但其实什么也没发生,吴双把她的手有意无意地放在我的腰上,有时还捏一把。我看她的时候,她闭着眼睛,好象睡得很香,脸上是一种很平静的表情,一度让我觉得那种在我腰上摸捏的感觉是我自己因过度紧张而产生的幻觉。我打赌,那是我成年以来最痛苦的一次午睡。
吴双不来找我的时候,我一般是呆在宾馆房间中看电视、读小说、睡觉,有时也因孤独而给远在成都的女友打电话。在电话中,女友总是气冲冲的口气。其实也不能怪她,眼看要毕业了,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还没有得到来自双方家庭和阵营中任何一个人的支持,她家里人完全不同意我们两人之间的事,要她离开成都到别的城市发展。她对生活的期待很高,所以她的压力也比较大,她再也不会按照一种正常的语调对我说话了,我也开始逐渐对我们曾经的感情产生了怀疑。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始终觉得我还是个比较积极的人,不管前面是好是坏,我都无所谓。就像现在,我基本上不再想得起她的模样。这不是绝情,这是现实,两个人都好好地活吧!不要为过去那点屁大的事弄得灰头土脸,这种自我作秀对大家都不好。
去新疆前,公司提供了一台旧的理光相机,供我作采访用。在宾馆中感觉无聊,我就摆弄这台相机。拿着相机,我对准窗户外面的小巷子反复对焦,把整个下午的时光都消耗在拍那些板车和偶尔经过的行人的背影上。那些下午是相同的,从现在保存在我手中的相片上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时间在那些天似乎停滞了下来,相似的只有那些柳树枝条间撒在屋顶和地上的斑驳阳光。只有一次,我觉得自己看到了这个边陲城市的秘密:一个少数民族女人钻进小巷子,朝身后张望了一下,就蹲下来撒了泡尿。我当时颇感失望:她提起裤子的时候,跟汉族女人也没什么两样嘛,表情同样惊慌、羞惭,完全不像书上说的那样毫无顾忌。
那段时间,晚上还是比较容易打发的,当时正在转播欧洲足球锦标赛。我热爱足球,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敬请期待下一章《荣昌来的厨师》
说明或前言
这个故事基本上是虚构的,虽然我曾经有过这样的一次旅行。事实上,这次旅行途中并没有发生过我即将写下的这些故事。或许我曾经幻想发生这些事件,也曾经在乌鲁木齐和伊宁市的某个宾馆房间中心潮澎湃地等待这样的事情发生,但结果什么都没有。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基本上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至少在我的生活中尚未发生。我想由于我在平时生活中不是一个严肃的人,当我写下这篇小说的时候,大家一般会认为这肯定与我的那次新疆之旅有关,因为你们都知道我有过这样一次旅行。
我再次申明,这只是一篇小说,请你们相信我。
吴双
在公司通知我去新疆出差之前,我对这个女人一点也不熟悉。我当时在编辑部,每天要么坐在办公室和另外一个女编辑闲聊,要么就是借口出去采访在办公室露一下面,所以这个女人什么时候来的,我完全不知道。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那家公司是一家私人公司,做教学辅导材料的出版和发行,老板钱挣得多了,手头的资金空着,于是想开拓新的领域,他当时的想法是做一本酒类方面的杂志,但国内期刊刊号那时不太好拿,于是就通过香港的关系,在香港注册了一个期刊号。我是这本杂志的第一个开始外出采访的编辑和记者,我去的时候,我的头儿——一个高校中文系的教授,姓李,他对我倒是挺好,每天安排我看一些酒类方面的丛书,而且要我写一些诸如阮籍醉酒、刘伶与猪同槽共饮之类的稿子。他在老总办公室,我在另外一间办公室,一老一少的,他在有电脑、沙发和空调的办公室无聊,我就在除了一张办公桌之外一无所有的办公室无聊。当然他是关着门的,外面的人不知道他是否无聊,但我的确很无聊啊!那段时间我刚好很穷,每天身上都只有十几块钱,但我还要抽烟,钱少,烟就抽得不好,是三元一包的“天下秀”。我就每天坐在办公室抽我的天下秀,有时站在窗前,抽完一支烟,把烟蒂掐熄在窗台上,接着再抽第二支。办公室对面有个残疾人活动中心,但里面的设施和开设的活动几乎与残疾人无关,里面有舞厅、有茶馆,还有小旅店,我从那里路过的时候,经常看见些不三不四的男女在那里闲扯。所以在办公室无聊的时候,我就在想什么时候到里面去看看,说不定还有些什么新鲜刺激的事情。话题是有些远了,但又不能不说,杂志社从小到大,慢慢的就来了七八个人,有做编辑的,也有做发行和广告的,然后这其间就有了许多明争暗斗,刚成立的杂志社甚至分成了编辑部和广告公司两块,而广告公司新任命的经理就是以前杂志社广告部的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刚来的时候,对所有人都很讲礼貌,尤其对我们的总编李总更是如此,每天开着车接送老李——你想老李以前是个知识分子,除了学生对他表示这样的殷勤,他那里享受过这样待遇呢,所以对他就格外看重。但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老李由于主持杂志社的日常事务始终不见起色,让总公司的杨总很有些担心,刚好广告部的小伙子能吹,模样长得也还高大,虽然在这之前只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但老总还是信任了他,把广告部从杂志社分割了出去,而且将他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迅速提拔为广告公司的经理。
事情就从这个刚刚获得提拔的年轻经理开始了,这个经理我们姑且叫他小高。小高搬进了由总公司配备的写字间,并重新招募了一批广告人。在这群人中,就有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叫什么名字,我开始一直是不知道的,虽然编辑部每人手里都有一张总公司编录的通讯录,但那段时间,总公司在迅速扩张,这张通讯录每天都在增加一些陌生的名字,所以我基本上是不看的。我之所以注意到她是有天早上上班,她走在我前面,我这个人有时候是有些低级趣味的,我忍不住看了一眼她的屁股,结果发现她的屁股好象和我很熟悉似的,很夸张地甩来甩去。就这样,我盯着她的屁股,和她一前一后地进了总公司的大门。看见她进了广告公司的门,我才知道我们算是同事。但即使是这样我也对她没有什么了解的欲望,我这个人很现实,我那时的确是想认真做点事情,挣点钱,以改善自己拮据的生活状态,搞个把女人的想法基本上很淡。我还是每天在办公室抽烟,写无聊的稿子,有时聆听一下主编老李的训诫。直到有一天老李找我到办公室,很郑重地告诉我,让我准备一下,过几天到新疆出差。我现在还记得老李当时找我的情景,在他的办公室,他让我坐下,并主动给我倒了杯茶,搞得我很感动。老李说:杂志社最近要派人到新疆出差,考虑到你文笔还不错,我就让你去了,但是任务很重啊,你要有思想准备。我立即紧张起来。老李接着说:你知道杂志社最近的事情,广告部已经分出去了,小高在那边负责,这次出差就是和他们合作,他们那边要派人,当然你的任务主要是采访,其他的你就不要管了。我说好好。老李说完,叹了口气,又说:要是我手头上没有其他事,我就出去了。我一听,忙说,还是李总出去比较合适,您经验丰富,我出去怕干不好事情。老李眉头舒展开来,呵呵一笑,年轻人嘛,多学习,不要害怕,你去,我还是放心的,好了,下去准备准备,就当是出去公费旅行嘛。
第二天我刚到办公室,那个屁股很大的女人就来了。她肩膀上披着一张围巾,一缕头发耷拉下来挡在她的左眼上。她的妆化得很浓,举手投足间很有几分风骚。“请问小王在吗?”她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听上去娇滴滴的很是舒服。我一愣,说:我是。“哦!你就是小王啊!”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不知她找我会有什么事。她扭身坐在我对面,“小王,我来是想认识你一下,隔几天我们俩要一起到新疆出差,这事你知道了吧?”我点点头。“那就这样,我姓吴,有事和我联系。”说完,她就和她那肉感的身躯一起从我们的办公室消失了。
列车上
我和吴双买的是软卧。在同一个房间里,有个去新疆阿尔泰打工的农村少妇和一个老太婆。也许是穷日子持续得太久,从上车开始我就一直陶醉在怀里的一万元钱的差旅费的幸福感中,来不及注意别的。吴双上车后,一直不停玩她的手机。我发现她对手机很有兴趣,不断发短信息,我觉得这没什么,关键是她还喜欢让旁边的人关注她的一言一行,她不断地把她即将发出和已经收到的短信息展示给我看,一来二去我就有点厌烦了。我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一头牛,两三个村落,然后是即将收割的庄稼,慢慢的风景有所改变,山开始多了起来,遮住了视线,火车在隧道中进出的时候,我就睡着了。
我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换到中铺的,那个老太婆上下不方便,我主动提出和她交换个位置。老太婆对我的热心之举不置可否,坦然接受了。吴双也在中铺,我们两人将在这晃动的空间中或相对而眠,或各自面向墙壁睡去。我一直没能入睡,想着我的女友。她还没有毕业,每天都很努力,但总是责怪我毁了她的生活。毁了她的生活是什么意思?我总是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想着想着,我就又睡了一觉。夜里醒来,车厢里灯光昏暗,朦胧中我朝吴双那边看了一眼。她的大屁股几乎要掉到床外去了,衣服上掀,露出腰上没有光泽的一截皮肤。我起身上了趟厕所,出来后就站在过道上抽烟。列车奔驰在宁夏一带的荒漠上,夜里看不清窗外的景色,但月光发白,大地象盐碱地一样闪光。我抽了支烟,又掏出烟盒来,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了。我把烟盒揉成一团,朝角落的垃圾桶扔去。
回车厢后我准备继续睡觉,爬上去正准备躺下,对面的吴双却已经醒了。她坐在那里拿着她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我说,嘿!还没睡呀?她看了我一眼,突然兴致很高的说,你看!我的朋友给我发的短消息。她举起手机,露出一个孩子样的表情。很难想象,一个屁股很大的女人,也有这样灿烂天真的笑脸。于是我从我的铺位上跨了一条腿过去,凑近她的手机,表现得很有兴趣。她说,你过来看。我就把另外一条尚在空中的腿也跨了过去,局促地挨着她坐下来。
“宝贝,你到宁夏了吗?”
手机上有这样一行字。我说,是你男朋友吗?吴双很幸福地笑了,是的。怎么不见他来送你?吴双低下头继续摆弄手机:今天早上是另外一个男朋友开宝马送我的,他有事。我一时有些糊涂。我想,另外一个男朋友是指男性的朋友还是男朋友?我见她还在玩手机,又想不出其他该说什么,就说,我过去了。吴双点点头。我又从空中回到了我的床上,重新躺下,虽然没有睡意,但灯光很暗,无法看书,我只能睁着双眼看天花板胡思乱想。我的枕头旁边放着一本书,是厄普代克的《兔子回家》。那两年,我一直在读这套小说,我非常喜欢这套小说。小说共有四本,是我从我大哥的卧室中偷来的。
火车在铁轨上哐裆哐裆地跑着,声音单调,我基本上没再入睡。
关于《兔子四部曲》的故事
《兔子四部曲》是我哥的,不过也不能说全是我哥的。至少有小说的内页上都写着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江小平。另外一本上又是另外一个人写的一行字:冬冬生日快乐!杨凡。也就是说,《兔子四部曲》中有三本是属于一个叫江小平的,另外一本是一个叫杨凡的人送给我哥的。我哥年轻时是个可疑的诗人,或者说他曾经考虑过成为一个诗人。不过从大学毕业后,他就基本上不写诗了,而是成了一家小工厂的经理。他的日常工作就是到处找业务,穿着一套西装,很有知识的样子。比较起来,那几年中国到处都是象他这样的小老板,在这些人中,我大哥相貌和体型都还算不错的,中等偏上。我一直想不通的是,象我哥这种年轻时代就对这个世界培养了怀疑主义情绪的愤怒青年,怎么能转眼就对这个荒谬的世界产生了这样大的热情,而且在他那个位于重庆近郊的简陋工厂的厂房里活得如此满足?他每天都拿着一个真皮公文包在出租车里进出,晚上喝得兴高采烈地回来,一高兴就要召集工人们到他的房间开会。那些工人都是我的表哥表弟,当然也是我哥的表哥表弟,我哥让他们环坐在他的周围,每人发上一支比较高级的香烟,然后他开始给大家发表演讲:今天我又找了一单大业务,这单做完,我们就有发展了……表哥表弟们都很兴奋,在他的鼓励下,大家都开始踊跃发言,连我那个叫开文、只读过几天小学的表哥也用很书面的语言表达了他此时倍受鼓舞的心情。会开完后,第二天的生活照常如此,工资时断时续,大家都没什么钱,又很无聊,我哥又不太关心表哥表弟们的私生活,他们就只好成群结队地去骚扰一家名叫“飘逸发屋”的两个洗发妹,久而久之,成了那一带的公害。
我哥情绪不好的时候,也要读上一会儿书,但那时他读的书和当诗人时读的书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前我看到他书架上的都是些“雪莱”、“叶芝”、“庞德”之类的名字,现在却都是些花边新闻和纪实类的畅销书。当时在书架上唯一比较文学的就是这套兔子系列,我于是就信手把书给偷走了。客观的说,那是中国文学界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全国十几万文学青年基本上都在苦读《百年孤独》、博尔赫斯的诗集和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他已经不大有耐心读这些东西了,厄普代克还相对来说容易读些,而且就传播角度来说,还相对偏僻,所以我敢保证我大哥之所以还读外国作品,是因为他把这套书当成了畅销书来消磨时间。我读完这套书,那时也没觉得有多好,我也很庸俗地认为只有博尔赫斯和马尔克斯才是文学的正宗,其他都是二流的,直到过了好几年,当我厌倦了赫斯和克斯后,我才真正开始喜欢起这套小说来。
那么这个叫江小平的人是谁呢?他(她)超前的美学观点微妙地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从这个角度出发,我要向他(她)表示尊敬。
我后来找我哥打听过这个人,他坐在办公室的皮沙发上,拿着一张报纸,想了想,江小平?哦,她是我的一个朋友,那年去涪陵的时候,船翻了,死了。这女孩真能干,可惜了。
我经常在夜里翻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想到这个叫江小平的女人,我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也不想去想象她长得什么模样,那会让我整个晚上都有阴森森的感觉,不管她是貌若天仙还是平淡庸俗。
红山
到乌鲁木齐后,吴双把我安排在红山脚下的一个宾馆里。宾馆条件还可以,出门不远就是乌鲁木齐最著名的红山公园。我这才知道吴双是乌鲁木齐人,她的父母都是某厂的普通工人,爷爷是在建设新疆的大潮下响应号召到新疆来的。我们——我、吴双和她的一个朋友三人在宾馆外面的一家饭馆吃了一顿饭之后,她们就分别回家了。我独自一人回到宾馆,在散发着油漆味道的房间里读了几页小说,然后看欧洲足球锦标赛直到深夜才睡。那天是哪个队和哪个队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我觉得那一次旅途上最让我感觉愉快的就是那届欧洲杯。
我们那次到新疆出差,是为新疆最大的两家葡萄酒公司做宣传,当然现在看来当时只是我们一相情愿的事情,但由于我们公司杨总对广告部小高的信任,我和吴双才有了这样一次近乎度蜜月的机会。我说的度蜜月不是说我们已经在度蜜月,而是说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这次旅行都更接近是旅行而不是出差。首先,公司安排这次活动从人员配备上堪称完美,孤男寡女,发放的差旅费也比较可观,我们在新疆的活动范围除了必须在乌鲁木齐逗留几天之外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你说这样的旅行难道不是比蜜月还美好吗?难怪杂志社老李在通知我的时候,克制地表露了他对我的羡慕。新疆的那两家葡萄酒公司在那一年相继准备打入内地市场,所以已经打算在全国各地开展规模庞大的产品宣传,广告部的小高当时过高地估计了他自己和我们这家小杂志社的实力,以为我们真能把酒厂每年上百万的广告费用装进杨总的腰包,但他不知道的是,我们来到新疆后,除了去其中一家的葡萄种植基地参观并混了一顿午饭后,几乎一无所获,惨的是另外一家,我们连他们公司的大门都没进去过。这两家葡萄酒公司生产的红酒确实好喝,现在我们还能在城市巨大的广告牌上看到梁朝伟和张曼玉打的广告,两个人容光焕发的样子好象就是拜这种牌子的红酒所赐。
我和吴双在乌鲁木齐呆了大概有一周左右,这一周的时间里,吴双一般是要到中午了才到宾馆里来找我。她的日程安排是,睡到中午起床,然后到美容院洗脸,一两个小时后找到我,再陪我一块吃顿饭,她很少和我一起吃,很多时候是我独自吃,她在旁边要么打电话,要么收发短消息,或者就是摸出化妆品来化妆。我之所以现在很烦那些在公共场合化妆的女人,主要就是吴双带来的后遗症。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在那里化妆,搞得我象刚嫖了妓出来一样,更糟的是,鸡还守在一边陪着你吃吃喝喝。吃完饭,吴双那粗俗的妆也化好了,她就开始安排我们一天的工作,先是陪她到一个朋友上班的商场,她在那里和她的朋友闲聊,我就在商场里漫无目地打转。如果我表现得不耐烦了,吴双才告别她的朋友,又拉着我到另外一个街区的朋友开的茶楼喝茶。她的这个朋友就是刚到乌鲁木齐的时候开车来接我们的那个女孩,这女孩挺不错,长得很高,有篮球运动员的风范。茶楼的生意不是很好,几个包间都空着。只要我们去了,她就陪着我们在包间里喝茶、闲聊,如果有事,她就会关照茶楼的小姐不要打搅我和吴双,让我和吴双在包间里睡个午觉。我和吴双在包间里确实睡了个午觉,包间的风格分成两中,中式和日式的,喝茶聊天的时候我们都在中式包间里进行,但睡午觉的这次则是吴双选择的,她说我们找个日式房间睡个觉。我说,一起吗?她说,我无所谓。我说我恐怕不习惯,有女孩在,又不能在女孩身上干点什么,这种瞌睡不容易睡着。吴双放肆地笑起来,好像对我的反应感到很满意。我也很得意地笑,笑容还没有收敛,吴双突然把嘴凑到我耳边,很轻地说,你想干什么都可以,想不想试试!
吴双牵着我的手走进黑乎乎的包间那一刻,我还以为她真的准备和我干点什么,不由激动起来,为了掩饰我的紧张,我动作很夸张地点了一根烟。她让茶楼的小姐把灯调暗,把茶泡好,然后不要来打扰我们。小姐走了,吴双把门仔细关严,走回来躺到我的身边。我听见自己吞唾沫的声音,这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脸红。但其实什么也没发生,吴双把她的手有意无意地放在我的腰上,有时还捏一把。我看她的时候,她闭着眼睛,好象睡得很香,脸上是一种很平静的表情,一度让我觉得那种在我腰上摸捏的感觉是我自己因过度紧张而产生的幻觉。我打赌,那是我成年以来最痛苦的一次午睡。
吴双不来找我的时候,我一般是呆在宾馆房间中看电视、读小说、睡觉,有时也因孤独而给远在成都的女友打电话。在电话中,女友总是气冲冲的口气。其实也不能怪她,眼看要毕业了,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还没有得到来自双方家庭和阵营中任何一个人的支持,她家里人完全不同意我们两人之间的事,要她离开成都到别的城市发展。她对生活的期待很高,所以她的压力也比较大,她再也不会按照一种正常的语调对我说话了,我也开始逐渐对我们曾经的感情产生了怀疑。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始终觉得我还是个比较积极的人,不管前面是好是坏,我都无所谓。就像现在,我基本上不再想得起她的模样。这不是绝情,这是现实,两个人都好好地活吧!不要为过去那点屁大的事弄得灰头土脸,这种自我作秀对大家都不好。
去新疆前,公司提供了一台旧的理光相机,供我作采访用。在宾馆中感觉无聊,我就摆弄这台相机。拿着相机,我对准窗户外面的小巷子反复对焦,把整个下午的时光都消耗在拍那些板车和偶尔经过的行人的背影上。那些下午是相同的,从现在保存在我手中的相片上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时间在那些天似乎停滞了下来,相似的只有那些柳树枝条间撒在屋顶和地上的斑驳阳光。只有一次,我觉得自己看到了这个边陲城市的秘密:一个少数民族女人钻进小巷子,朝身后张望了一下,就蹲下来撒了泡尿。我当时颇感失望:她提起裤子的时候,跟汉族女人也没什么两样嘛,表情同样惊慌、羞惭,完全不像书上说的那样毫无顾忌。
那段时间,晚上还是比较容易打发的,当时正在转播欧洲足球锦标赛。我热爱足球,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敬请期待下一章《荣昌来的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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