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才人的石榴裙日记
武才人的石榴裙日记
为什么时光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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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星期日(Sunday) 晴


 作者:武才人
  
 看到最近娱乐新闻,说解散十年的小虎队成员收到央视春晚的邀请,让他们重新组合一起登台。而当记者采访到他们时,他们个人或者经纪人的反应均很平淡,至少没有那些听到这个消息的网友那么兴高采烈。
 拒绝萎靡,没有颓废、另类和叛逆,七零年代生的偶像基本都是阳光健康型的,以小虎队为例。他们的歌曲旋律奔放节奏明快,歌词积极向上清新励志,能让人瞬间也跟着快乐起来。青春萌动时邂逅小虎队是幸运的,他们已经把幸运草种在了我们的梦田。
  
 那个时代,还是录音机和卡带的天下。记得每逢星期天我赖床,妈妈便会用那台旧机器放起小虎队的歌。于是我只能在那伴随着“沙沙“噪音的震耳欲聋的“青苹果乐园”里,嘟囔着不情不愿地离开暖被窝。
 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少年。当年,他们在磁带封面上微笑。明眸皓齿,白衣胜雪。正是青春所向无敌的时候。除了那首红极一时的“青苹果乐园”,我还喜欢他们所唱的“蝴蝶飞呀”和“爱”。当他们边打着优雅的手语边唱“爱”这首歌的时,唱的人和听的人身心仿佛都雀跃沸腾,能听到所有已知的未知的梦想呼啦啦展翅的声音。
  
 他们红得发紫之后,很多组合也接踵而来,比如说“红孩儿”等。只是后来者没有任何人能超过他们的影响力。对于我们来说,他们才是经典,不能替代,不可超越。
  
 天下没有不灭的神话,小虎队在巅峰时期解散。与烦恼忧愁都无关的青春小鸟般一去不返。解散后的他们各自为阵,只是在这个复杂的圈子里似乎都活得艰辛。吴奇隆演过几部电影,好像没给人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乖乖虎苏有朋的辫子戏《还珠格格》,简直对他当年健康美好的形象是一种颠覆。而小帅虎则更沉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几乎在娱乐圈里销声匿迹。
 当他们三个聚在一起,曾是所向披靡的“小虎队”。而他们一旦分离,不过就是三个普通的歌手或演员而已。
  
 天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他们即便是解散十年后重聚在一起,不过最终是为了满足七零年代人们的怀旧情结。可看到一些热心的网友建议他们重新再组合,我只能苦笑。
 记得吴奇隆曾说,有一次他回台湾,一个歌迷带着她的小孩来看他。她对孩子说:“妈妈以前就喜欢这位叔叔,你以后也要喜欢他。”
 沦为“叔叔”的他们早已不是“小虎”。可是,好像也不好自称“老虎”。留了胡须梳了大背头的老虎们还能一如既往地继续在台上蹦蹦跳跳吗——正如他们歌中所唱的:青春是一场接一场的梦——而今,梦早就该醒了。
  
 当年那些痴迷小虎队的女孩子们,一些早已成立家庭,成为相夫教子的“妇女”。还有一些,至今还在兜兜转转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成为不折不扣的“剩女”。而不论境况如何,当小虎队的歌声再次响起,她们会恍然又回到“很傻很天真”的少女时代。只是,现在她们的梦中情人早已不再是小虎队的模样。
 小虎队解散十年,而成立竟然已有二十年。我们一起长大了,也注定将一起变老。七零年代的我们是不是都会有同样的感慨——时光在一点点侵袭一点蚕食,少年时那沸腾的激情与缤纷的梦想如今已所剩无几。
  
 而在他们的歌声里,在他们稚气却活力十足的舞姿里,星光依旧灿烂。最后,我想引用一句歌迷的话来结束整篇文章并对小虎队致敬——谢谢你们温暖了我们的整个青春。 

 附:《爱》视频地址——http://v.blog.sohu.com/u/vw/1477911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11-22 01:57 | 正常|分类:往日情怀 | 评论: 5 | 浏览:11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1-11 星期三(Wednesday) 小雪

 突然天就变脸了。无边冷雨,狂风吹着尖利的口哨在四处横行,展示着冬天的强大威力。而前段日子,这天色分明还晴风日暖,温文祥和得就像一个微笑。  
 我不能出门。就是天气再好也不能。这三十天,我将像一个囚徒,被囚禁在这十一楼的房间里。隔着窗户看看云,看看雨,看看窗下的人们和车辆穿梭来去。只是这囚徒待遇很高,每日每餐都有鸡有鱼,花样翻新。

 这天,他抱着正在吮奶瓶的他,喃喃自语道:这才是真正的“无中生有”。
 我和他一样,已经十多天了,依然没有完全适应这我们中间多出来的“小三”。偶尔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听到睡在旁边小床上的他的哭声,才恍然惊觉自己竟是个做了母亲的人。

 无法忘记那天,我经历了平生从未经历过的最巨大漫长的痛苦。当医生将浑身血迹,温热赤裸的他首先放到我的胸前,痛得神志不清的我只是发懵,这就是我的孩子?这个脑袋被挤得长长的,软绵绵的小东西?

 第一天,我还尚未从肉体的剧痛中苏醒。第二天,他被医生打了疫苗,夜晚哭闹不止,我也同样觉得烦躁不安。到了第三天,这小东西被我抱在怀里,用黑白分明的眼睛和我对视的时候,那一瞬间,心彻底温软。将我的嘴唇覆在他长满柔软胎毛的小脑袋上,幸福感来得如此盛大强烈。

 他不爱哭。饿了会撅起小嘴巴两边扭动,寻找他的食粮。要尿了会大叫两声提醒你。只要给了他干净的尿布,只要被填饱了肚子,他是个安静乖巧的小孩。夜里醒来,先是“呀呀”两声,提醒我们他醒了。如果我们还没动静,就开始“咿呀——”地拖起长腔。看到我批衣起身,俯向他,听到我说:宝宝,妈妈在这儿——他就会立刻安静下来。  

 多么好。当你看到你的生命在他的身上延续——他圆圆的鼻子和线条分明的嘴唇,分明和我如出一辙。他蹙起眉头专注看你的样子,神气活脱脱地像他的父亲。

 我有了一个孩子。我是一个母亲。这多么好。在他到来之前,我始终不相信,就是再优秀的男人也无法让我相信——这世上会有一个人,你将爱他如生命。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11-11 23:30 | 正常|分类:结绳记事 | 评论: 11 | 浏览:274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9 星期一(Monday) 晴


 相聚的那两天,这个城市艳阳高照。到分别的那一日,却下起雨来。

 一直未能坐到电脑边敲下那些文字。因为那些回忆,那些细节,那些相聚的瞬间,那些眼泪和感动还犹自在脑海里沸沸扬扬,我一直等待它沉积下来。再一一梳理,细细安排。

 这些天,看了太多的照片和同学们的文字。老照片虽然色调泛黄,却是能清晰留存的,我们青春的底片。那个时候的我们,大多都青涩,懵懂,对未知的未来充满热情,有坚硬的棱角。那个时候的我,外表倨傲冷漠,内心羞涩任性。对任何东西都不懂得珍惜,包括青春与机遇,爱情与友情。而经历了十五年的光阴打磨,蓦然回首才发现——青春快要散场,机遇已经失去,爱情不再永恒。
 幸好,还有友情存在。同学之间的情谊,原来这般温暖亲切,如这个城市当下这最舒适的季节。

 游历与那些现场照片之间,我惊讶于时光对人的改变。对当年那些女孩子们来说,时光对她们宽厚而仁慈。岁月没有在她们的脸上打磨下印记,反而催发了她们的熟美,温润光洁,如同潘俐和小狐狸等至今光可鉴人的那张脸。而岁月对男人的改变却是大刀阔斧的。当年我的电台搭档周明已经在上海的商业领域有了一席之地,虽然发际线越来越高,可我觉得那是聪明绝顶的体现;曾经留着中分头,穿条绿油油的裤子和我一同在学校食堂主持晚会的小汪同学,不仅已有明星的强烈气场,对中国文化颇有研究的他也正如同他的名字所言,已经内涵深远;当年我们班最男人味的二哥,冷酷的神情依旧,只是在这之下,我分明看到温存细腻的底色;还有当年最帅的彭涛,谁说漂亮男人不可靠呢?现在已为人父的他是我们心目中最佳老公的人选。
 游历与那些文字之间,我惊讶于同学们心思的细密,文字的熨帖,还有情感的激烈。分别经年,每个人都在经历,在成长,在散发自己的光辉。他们的优秀常让我想站起来为之喝彩,为之深感骄傲。

 聚会的这些天,经常有同学过来抚摸我的肚子,给我祝福。我是聚会时唯一的大肚婆,且当时已经到了预产期,由此具有非凡意义。至今还神叨叨的老大坚持让我给儿子取小名“大宝”,说这是大家的宝贝;潘俐说因为是播音班的聚会,也有播种的意义,不如起名“播播”;而一直非常喜欢孩子的小汪对我说,建议起个风雅的小名叫“小聚”。我亲爱的孩子尚未出生,已经得到太多的关怀。

 这些天,最大的感受就是,好像很多话都没来得及说,或者没来得及说完。而那些年,依旧在脑海里浮沉重现。未说完的话和未来得及表达的感动,就让它留在心底。留待岁月沉积,它们会像醇酒,在二十年后我们再一同开启,共醉一杯。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10-19 16:55 | 正常|分类:结绳记事 | 评论: 11 | 浏览:574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0 星期六(Saturday) 多云


  孩子,我经常在想,你是如何来到我身边的呢?
  一定是仁慈的上帝,听到了我对你的呼唤。于是在某个静谧的夜里,他悄悄地,将你递进我的怀中,然后和你相视一笑离开。于是你收拢了翅膀,独自留在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安心地,慢慢地生长,像一粒种子破土而出,就在我浑然不知的时候。
    
  医生肯定的回答是我此生听到的最好的消息。而老上帝送给我的,一定是我这辈子里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腹部在日益膨胀。这里面藏着一个新生命的感觉是如此奇妙,让我时常不得不停下所有的动作来观察。看你的小手小脚是怎样将我的肚皮拱起又消失痕迹,看你是在表达怎样的喜怒哀乐。他们说,B超里可以看到你会吮吸你的小手指,做鬼脸。侧耳倾听外界传来的声音。喝了羊水你也会打嗝。你就在这温暖湿润的宫体里一个人玩乐,安静地等待,这个五彩纷呈的世界大门朝你敞开。
  他们说,这世界上最没有道理的爱就是母爱。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妈妈都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孩子才最美丽,最聪明,最可爱。我也一样。初次见到B超照片上你尚模糊的小小的脸,我就恨不能将你的照片贴在胸前,然后举起来昭告天下:看,这就是我的孩子,世界上最漂亮的孩子!
    
  孩子。我知道这个世界不是绝对的好。如诗人席慕容所说,它会有离别,有衰老。可是生命就是一次精彩的旅程。我会带领你,看看沿途的风景是如何的美丽。我会带你看海,是怎样一望无垠的蓝色;我会带你看山,是那般伟岸葱茏;我会带你看夜空,看星星有萤火虫般的光亮;我会带你看春天,那开满枝桠的花儿一如同你粉红色的笑脸。
    
  我会让你懂得珍惜亲情,那是一种无法取替的血脉相依;我会让你懂得珍惜友情,那是人生里最温暖的一个部分;我会让你懂得珍惜爱情,你也许将在其中获得第二次生命。
  是的,我还会让你懂得珍惜青春。青春如一朵花儿的含苞待发。那是我们的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
    
  如果你是女孩,我会教你善待自己。
  如果你是男孩,我会教你善待女人。
    
  我不能要求你拥有这世上的所有美德。可是孩子,我还是默默祈愿于将来,在你美好的外表之下,有一颗温存慈悲的心。
    
  路途很长。可是孩子,很抱歉,我注定不能陪你走完所有的旅程。我们相依相伴的这段路,我会和你,一路把臂同行。而待我放开我的手之后,我希望看到,你的步伐依旧坚定,安稳,从容。
    
  亲爱的孩子。是你改变了我。是你的到来让我变得前所未有的美丽和强壮,让从来怯懦胆小的我变得无惧勇敢,让一直害怕寂寞的我从此不再孤单。
  他们说,孩子应该感激父母给了他们生命。可是我,我觉得我应该感谢你,感谢你让我完成了女人这一生最重要的课程,感谢你让我的生命从此圆满生动。
   
  这个秋天,你即将来临。就像一枚秋日的果实,我的生命中最甜美的果实。
  来吧孩子。妈妈在这里。妈妈一直在张开手臂,等待你,拥抱你,欢迎你。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10-10 11:25 | 正常|分类:心情城市 | 评论: 20 | 浏览:65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5 星期一(Monday) 晴


 下得楼来,前段时间弥漫在空气里的桂花淡香消失不见。也许是已经开过了。

 所在的这个小区花园很小。但也有几棵高大丹桂和几株高及四楼的柚子树,已经结满了圆溜溜的柚子。独自坐在秋千上时,月亮在我的背后。而我坐到拱桥上抬起头的时候,散发淡黄色光晕的一轮硕大月亮,在楼宇的右侧,在柳树的梢头,和我,两两相望。
 只有一两点星星在距离她很远的地方,怯生生地,仿佛也知道难以匹敌她的光华。
 不知为何,尽管今夜的她那样皎洁美丽,月亮给我的感觉总是那样清冷而忧伤。
  
 拎了一袋桔子。石门产的蜜桔已经接近月亮的金色了,很清甜。价格是所有水果里最便宜的一种,却也最当季。从所住的小区慢慢踱到旁边的另一个小区,那里有开阔的水面。水一直蔓延到岸边的青草上来,是我喜欢的一种景致。
 路灯昏黄,行人寥寥。在湖边找了个地方坐下,石桌石凳旁是胖大的棕榈树。秋虫唧唧。湖中心的小亭有许多人在,却听不见喧哗的声音。想来是一群赏月清玩的人们。伫立人工湖周围的高楼大厦,家家户户都亮着灯光,也许今夜已经少有人再关注这轮其实比昨夜更圆的月亮。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10-05 01:22 | 正常|分类:结绳记事 | 评论: 11 | 浏览:43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9 星期二(Tuesday) 晴

.这是桔洲音乐节的第二个夜晚。
 江风浩荡,江水汤汤。几条摇晃的光柱照亮了洲头的上空。在钢架管搭建的简陋舞台上,我看到善用民族乐器的山人乐队。穿得同样很民族的他们在唱酒歌:阿表妹,也要喝,阿表哥,也要喝。管你喜欢不喜欢,都要喝!基于这种快乐的,用民族方式来摇滚的奇异却可爱的风格,我偷偷地从同伴的杯子里喝了两口喜力啤酒。
 我还听到那所谓民谣诗人马晓利唱歌。他的古牧发型让人永远无法看到他的眼睛。唱了些什么我不清楚,只知道他一直在发出愤懑的让人郁闷的呐喊。
  
 十一点多,一直苦苦等待的我终于在舞台中央看到你的身影。于是从远远的酒吧区一跃而起(几个月来从未身手如此矫健),在随行的众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冲向你的前方。
  
 依旧是一件黑色衬衣,一条仔裤。长发已经剪短。可是亲爱的,你老了。脸上有中年男人的沟壑和疲惫。
 你的开场,意味着音乐会的尾声。于是,有些人在陆续退场。诺大的广场因而由拥挤变得松散空旷起来。
 可是这样多好。我可以毫不费力地站在最靠近你的,正前方的位置。
 我不会为你难过。娱乐圈的新陈代谢是多么残忍却正常的事实。即便这个世界的所有观众都纷纷离开,可是至少还有我,会永远站在你的前方。一直为你屏息凝听,再热烈地为你喝彩。
  
 《百分百女孩》、《鸟儿的幻想》、《晴朗》、《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美人》、《蓝色理想》、《同桌的你》、《恋恋风尘》……这些歌,每首我都能跟着唱,可是大多时候,留下的人群都在你的歌声里哑然。
 不得不承认的是,民谣时代已去。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善于遗忘。
   
 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就像我忽远忽近,告诉你,它来自我的心……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那些日子早已经无处寻找,可那些回忆跟着我奔跑……这些歌词,温情、忧伤而干净,如同我们头顶上方的那半轮月亮。
  
 江风呼啸而来,吹熄了灯光,吹散了音乐,吹走了留下的人们。 随着人群一起离开,没有想过要找你寒暄,或者道别。尽管我知道你是多么随和亲切的一个男人。整个音乐节,你说,你就混在人群里,喝啤酒,听音乐,为那些有名的无名的歌手或者乐队喝彩。

 有何必要。我永远无法对你说清你曾给我的感动。文字或语言有时候在思想或情感面前都十分苍白,又何必言不及意。
 尽管我爱你,一如往昔。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9-29 10:38 | 正常|分类:心情城市 | 评论: 10 | 浏览:492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0 星期日(Sunday) 晴


 四个男人。四个中年男人。四个快过气的男人。
  
 环顾周围,没有几张过于年轻的面孔。这个城市里数以万计的,一脚已经踏出青春之外的人们在这里聚集,是因为今晚舞台上的他们是我们成长岁月里不可能绕过的名字——罗大佑、李宗盛、周华健。张震岳是个例外,他更多地被80年代的人所熟悉。所以,当他一开口,场面略显清冷。
   
 背景屏幕上,画面风驰电掣。
 风驰电掣。如同我们风驰电掣而过的青春。

 《当爱已成往事》曾是KTV点击率最高的歌曲之一。彼时,是他和林忆莲在画面上默契地对唱。彼时,他们年华正好,爱情正在燃烧,那所唱出的,不过有表演痕迹的悲情。而今晚,舞台中央,年届五旬的他孤身一人,略带沙哑的声音在唱——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我不知道《光阴的故事》竟然是他70年代的作品。那个时代,真是心也简单,歌也简单。却自有一种温润绵长的力量。所以,30年来,至今传唱不绝。
 他的歌,每首都朗朗上口,唱得轻松,听得轻松。比如那首《花心》。此外,我喜欢他一直以来的健康阳光,温柔敦厚,正是女人心中的“良人”。
 他是我最不熟悉的歌手。只是,再怎么陌生,听到“如果说你要离开我,把我的照片还给我……”,一样地耳熟能详。他的歌里,爸爸和妈妈是经常出现的词汇。他总是在歌唱那个懵懂和叛逆的年龄。

 已经是初秋,天气依然闷热。200元一张的门票所处的位置效果很差。除了周华健,其他人在舞台上的言谈平庸无味。辗转南北,他们的表演已经过于程序化商业化,但是,仍有一些瞬间,仍有一些歌声,让眼眶湿润,让往事回魂。
 当《恋曲1990》响起,我转过脸,不想让身边人看见我的泪水。第一次听到这首歌,那张脸上,也许还有少女细细的绒毛,像一只青涩的桃。而今夜,星城夜空黯淡,如同这张已经和明艳无关的脸庞。

 我如何舍得与你重逢 当我心中仍深藏着我的青春
 还正如山般澄澈 水般葱茏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9-20 01:44 | 正常|分类:心情城市 | 评论: 18 | 浏览:784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4 星期五(Friday) 晴

.超级女声的最后一夜。明知道无悬念,我还是坚持看到最后一秒。
  
 有些歌声能直接击中你的命脉,如今晚她们合唱的那首“我的祖国”。和演唱者无关,只要听到那一句——“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如同眼前见到山河壮阔,不论是奥运会上的小小女孩稚嫩的声音还是老歌唱家浑厚沧桑的声音,甚至就是这商业气息浓郁无比的夜晚女声们的合唱声,都能让我的眼眶立即涌上泪水。百试不爽,无可救药。
 而有些歌声却和人的演绎有关。比如黄英。她唱的“婚誓”,还有一首不记得名字的山歌,像是来自生命的呐喊,让我在听歌的时候眼睛湿润。
  
 尽管如此,假使我手里有张选票,我还是会把它投给郁可唯。
  
 说不清她什么时候开始打动我。记得曾经有人问过我,假使我将来生的是个女儿,我希望她能拥有哪些特质时,我说的是——勇敢、坚毅、优雅、从容。
 除了这些,她淡而清新的笑容,亦是我喜欢的。今夜那和她年龄悬殊的蔡琴,和她的某些感觉竟十分相似。
  
 她的声线无疑是最出众的。孟庭苇和她牵手出场,她后来居上,声音更优美空灵。她的“如果云知道”,比原唱毫不逊色。今晚的那首她开场的“闪亮的日子”,其他歌手一开口,才发现差距根本不是一两个层次。
  
 可是她上周落败了。很简单,如果PK下唱红歌的黄英,那么芒果台也许就得不到今晚七点半的播出权。如果PK下兰州的李霄云,那么舞台上就留下三个成都唱区的选手。如果PK下江映蓉,那么剩下的歌手的风格又太单一。
 所以,只能是郁可唯。
  
 我很欣赏她临走时的那句大实话。确实,有耳朵的人都知道,她才是最棒的。
  
 一路跌跌撞撞的黄英的“三板斧”难免让人审美疲劳。她是典型的“无知者无畏”。这个“无知”,倒不是贬义词。因为她本性的简单纯净,所以也不知畏惧。郁可唯已消失,江映蓉当然可以在台上找到更好的自信。而李霄云,今夜是舞台上最畏手畏脚的那一个。但我还是喜欢她的女中音。
  
 无唯的夜晚,其实不过一场无味的,谁都知道结局的文艺演出而已。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9-05 00:09 | 正常|分类:那些花儿 | 评论: 10 | 浏览:82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3 星期四(Thursday) 晴


 作者:武才人

 肥胖的安禄山原是一个边关将领,他跳起胡旋舞来旋转如风,端的是了得。他还有一项功夫也甚是了得,那就是拍马屁。玄宗见他如此肥胖,问他的肚子里是些什么?他回答说:“更无余物,正有赤心耳!”逗得玄宗哈哈大笑。玄宗有一次让他拜见太子,安禄山却不肯拜,说:“我只知有皇帝,不知有太子”。这种高妙的效忠手法,虽然得罪了太子,却感动了玄宗。
 此外,安禄山见贵妃得宠,还肉麻地拜小他十多岁的玉环为养母,既然贵妃是“养母”,那么玄宗自然就是父亲了。正因为如此,玄宗名正言顺地将他封为“东平郡王”,首开唐朝将帅封王的先河。

 外表憨态可掬,实则狡猾世故的安禄山假称要抵御外族寇,筑雄武城,大量地制造、贮藏武器装备,同时,却每年大量的向朝廷奉献俘虏、杂畜、奇禽、异兽和珍宝玩物,以示忠心。
 从唐朝建立以来,边防将帅所用的都是忠厚名臣,边将不会让久任,也不会让在中央政府中兼任内阁职务,更加不会让身兼数职的现象发生。在玄宗这儿,不仅没有了这一条,让安禄山长年身兼三个节度使,掌握三镇的十几万精兵,此外还兼任很多官职。甚至安禄山要求用多名番将代替汉将,允许在上谷可以起五炉铸造钱币,这标志着他既可以建立自己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的地方自治政府,又可以独立制造货币,掌控经济财政。这些要求其实已经很过分,并且充满危险,但玄宗竟然一一满足。
    
 于是,经过了十年精心的准备,安禄山积聚了大量粮草、战马、兵器。一切就绪后,755年11月,以“奉密旨、诛杨国忠”为名,与史思明在范阳起兵,率平卢、范阳、河东三镇军士十五万,号称二十万,南下攻唐。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玄宗后期对朝政疏于管理,而当了十九年宰相的李林甫杀戮驱逐朝廷中正直的大臣,以扩大自己的权势。此人在历史上留下一个著名的词汇,那就是“口蜜腹剑”。
 一个李林甫让众人变成了哑巴。而安禄山却有本事让玄宗变成了聋子,他厉兵秣马的反心,尽管小心翼翼加以掩饰,但还是有明眼之士识别和觉察。杨玉环的兄弟杨国忠虽然也不是一个好东西,但他对玄宗说的那句话还是十分正确的 :“安禄山威权太盛,必为国患!”
 居安思危这个词,老年的玄宗无疑是不懂的。有人说哪怕是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成为了真理,偏偏这一条在玄宗这儿行不通。这么多年,除了杨国忠,还有这么多人轮番在他耳边说安禄山有反心,而他不是不屑一顾,就是将这些人押到安禄山跟前任凭处置。或许是他过于自大自信,觉得没人能撼动大唐,觉得自己待安禄山“恩宠日深”,他决不可能有反心。
    
 眼见有狼子野心之人在枕戈待旦,眼见大唐的大好山河将赴劫灰,眼见开元盛世的光荣与梦想将如泡影破灭,而这亲手打造了中国最伟大朝代的皇帝却在华清池一手拥着美人,沉醉于霓裳羽衣曲,安然享受这其实已危机四伏的美好辰光,我就恨不能穿越时空,来到那芙蓉帐暖度春宵的帝王身边,捏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安禄山是真的要谋反啊,你要小心!
 没有人能真的改变历史。尽管晚生了千年,不曾眼睁睁地看到那光芒四射的大唐陷入无边黑暗,我依然为它痛心无比。
    
 大唐天下太平日久,武备松驰。范阳叛军所过州县,一路势如破竹。玄宗急忙命封常清、高仙芝招收乌合之众,前往洛阳阻挡,结果二人兵败身亡。
    
 叛军直逼长安。玄宗带着贵妃等人向四川仓皇出逃。遭遇这种重大变故,就像一个昏睡的人被迎面泼了一盆冷水,我们似乎看到,那个清醒仁爱的唐明皇又回来了。
 一行人经过一座便桥之后,杨国忠派人要烧了这座桥,这样至少在敌人追来后可以延迟一点时间。但玄宗心念和他一样要逃难的百姓,对此坚决予以制止。他说 :士庶各避贼求生,奈何绝其路!
 到咸阳望贤宫时,县令已经逃走,没人供应饭食。百姓为玄宗献上高梁等食物,玄宗勉强咽了几口,流泪不止。有个名叫郭从谨的白发老人,拄着拐杖挤到车前对玄宗说道:“安禄山包藏祸心已非一日,陛下受蒙骗,以致落到今天的地步。近年来,朝中没有了贤臣,阿谀小人得势,陛下被他们包围了,听不到宫外的情况,我们平民百姓虽居乡野,也早知道天下要乱,可惜无法见到你,向你陈述。”玄宗叹息说:“我太糊涂,如今追悔也来不及了。”
    
 当年那顶天立地的英雄,最强盛伟大的帝国的君王,在被叛乱者打得一败再败之后,竟然连自己的警卫部队也驾驭不了。著名的马嵬之变里,面对愤怒的兵士,玄宗不得不做了此生里最痛彻心肺的决定——处死杨贵妃。可怜的妃子临死前含泪与他诀别。年迈的玄宗拄杖而立,甚至不敢看他最心爱的女人最后一眼。
    
 是谁唱过?——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其实将金山银山搬到她面前又有什么用,如果最终连她的性命也不能保全。
 宛转蛾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我猜中了这开端,却没猜中这结局。
    
 兵变之后一年多时间,玄宗回到了兴庆宫。只不过,他离开的时候尚是大唐天子,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太上皇。肃宗在没有给玄宗打个招呼的情况下便迫不及待地即位了。不管玄宗愿意不愿意,他已经丧失了皇帝的所有权利。
 美人已逝,权利丧失。玄宗从此是真的老了。
    
 王夫之说:“天不佑玄宗,而人不厌唐德”。玄宗不时前往临坊曲大道的楼上徘徊观览,百无聊赖地观望城下风景。百姓有从楼下经过,见到这位老皇帝,会高呼“万岁”,万民仰视,声动天地。而玄宗则会在楼下设酒食赏赐这些没有忘记他的善良百姓。
 尽管如此,夕阳下的城楼上,那个背影依然显得如此孤苦。那个时期的玄宗,会经常独自吟哦李白的那首《傀儡》诗 :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弄罢浑无事,还似人生一世中。
 隔着历史遥遥回望,我也想举起酒杯,默默地敬这位城楼之上的老皇帝一杯。远离了那些光华与荣耀,而他,依旧是我心目中最有魅力的君王。
    
 宫廷内的战争总是那样残酷无情,毫无人伦可言。肃宗虽是玄宗的亲生儿子,却对这个老父亲步步提防。上元元年(760)六月,因设宴请地方军将和剑南奏事官,引起肃宗怀疑,于是玄宗被逼迁往西内太极宫的事件。在逼迁的过程里,如果不是高力士声色俱厉地喝止了那些来势汹汹的官兵,玄宗这条命当时是否能保住,十分难说。
 老臣陈玄礼被勒令退休,高力士从此也被流放。这些玄宗的亲信旧人都不得留在他的身边,与世隔绝,玄宗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太极宫内,失去自由又失去故友后的玄宗,每日只能看看宫人修剪花草,打扫庭院来打发时光。
    
 两年后,寂寞的玄宗在西内太极宫离开了人世。据说,死前的一天,他吹了几声紫玉笛,声调极其悲凉,然后命令名叫宫爱的宫女为他沐浴更衣。当晚,他在室内还传出笑声。而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卧榻之上的玄宗已经四肢僵硬,死去多时。
    
 当玄宗身死的消息传来,年长玄宗一岁的高力士顿足捶胸,惨叫几声后呕血而亡。在没有认真读这些历史之前,高力士曾在我心目中是个奸佞之徒,也许是来自对位高权重的宦官由来已久的成见。其实高力士并没做过什么恶事。甚至在玄宗昏聩无为之时,还直言相劝过多次。
 他和玄宗多年的相依相伴,风雨与共,这种关系早已超越君臣主仆,更像是生死之交的老友。玄宗魂归泰陵之后,也是高力士陪伴着他。最终和玄宗生死相随的不是贵妃,而是高力士。
    
 美人至今寂寞地长眠在马嵬坡下的黄土里。玄宗和泰陵和此相距不过百里,但这百里,却成了万水千山的距离。成为太上皇之后的他,连移葬贵妃的权利也没有。轰轰烈烈恩爱一场,却在生前死后,再难相见。
    
 如果说大唐盛世就像一个背景恢宏的舞台,那么玄宗曾经是舞台正中央那个光芒四射的人物。而今,灯暗了,人走了,戏散了。散了,散了。散了吧。没有人再去关注舞台上那个孤独的身影。
 黑暗降临,华丽的背景变成一片灰白。就如同那,泰陵寒冬荒草的颜色。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9-03 22:00 | 正常|分类:说唐系列 | 评论: 12 | 浏览:510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 星期三(Wednesday) 晴


 作者:武才人
  
 陕西省蒲城县东北的金栗山上,因山为陵,是为唐玄宗的泰陵。陵园神道两侧的石翁仲和石马,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磨洗和人为破坏,已经残破不堪。泰陵有陪葬墓一座,为内侍高力土墓。
 高祖李渊献陵,陪葬墓为67座,太宗李世民昭陵,陪葬墓有一百多座。而断壁残垣的泰陵,只得这一君一臣在地下默然相伴千年。
 曾经无边繁华,而今荒草无边。魂兮归来,三郎寂寞否?
  
 他曾经年少英武,曾经励精图治,曾经呼风唤雨,曾经战无不胜,曾经风流倜傥,曾经才华横溢,他曾经就是一个浪漫传奇,一个帝王里不可多得的完美化身。
 他的雍容、乐观、豪迈、风雅、多情,最能代表一种真正的大唐气质。难怪历代文人最为钟爱于他。而他其实是个集明君与昏君于一身的帝王。他曾经亲手将一个伟大的朝代推上了繁华顶峰,却又亲眼看它怎样陷入黑暗的深渊,由此一蹶不振。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他此生泾渭分明的对比,开端与结局的差距,如此令人唏嘘。
  
 玄宗李隆基是睿宗李旦的第三个儿子。武后专政时期,他的父亲不过是祖母手下的一枚棋子而已。和他那庸碌无为的父亲不同,年幼的李隆基就显现出非凡的气质。亲眼目睹了那些错综复杂,残忍诡异的宫廷变故,使他年少早慧,意志坚定。胸存大志的他在宫里自诩为“阿瞒”。当时武氏族人权倾一时,有时候也不得不让这小孩几分。
 历史曾记载了这一事件——李隆基七岁那一年的朝堂祭祀仪式上,他见到当时的金吾将军(掌管京城守卫的将军)武懿宗大声训斥侍从护卫,立即对他怒目而视,喝道:“这里是我李家的朝堂,干你何事?!竟敢如此训斥我家骑士护卫!”而武则天得知此事之后,非但没有责怪李隆基,反而对这个勇敢大气的小孙子更加喜爱。到了第二年,李隆基就被封为临淄郡王。
  
 公元713年七月三日,那是李隆基生命里至关重要的时刻。他那野心勃勃的姑姑太平公主,对高高在上的皇位觊觎已久。在投毒计划失败之后,以羽林军从北面、以南衙兵从南面起兵夺权。早有防备的李隆基与郭元振、王毛仲、高力士等人先发制人,诱杀了左、右羽林将军和宰相。太平公主最终也被赐死家中。顺利地剔除了最大的威胁,玄宗终于稳稳地坐上那把龙椅之后,也代表着天下长达数十年之久的混乱局面得以终结。
 随后,这位年轻的皇帝还表现出了优秀的治国才能。他量才任官,提拔贤能,先后启用姚崇、张嘉贞、张说、韩休及张九龄等人,这些人不仅各有所长,还能对玄宗直言进谏。在此期间,天下赋役宽平,刑罚清省,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新的发展,甚至超过了太宗时期,由此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强盛繁荣、流芳百世的“开元盛世”。这是一段让所有中国人至今都为之骄傲的历史。
  
 开元初,百废待兴。此时的玄宗尚勤勉不息。他深知“政者,正也”的道理,下令销毁宫中金银玩物,百官不得向皇宫进献珍奇异物邀宠。一天,他想和宰相姚崇讨论国事,当时大雨滂沱不止,他便命差役们用自己的轿子把姚崇抬到兴庆宫,君臣两人谈至兴起,直至通宵达旦。
 在玄宗对自我要求很高的岁月里,据《次柳氏旧闻》记载,玄宗曾因醉酒“损一人”而从此戒酒,四十余年“未曾尝酒味”。作者不禁感叹 “上孜孜警戒如是,富有天下仅五十载,岂不由斯道乎?”
 百姓富足,君臣和睦。这是大唐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和那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帝王不同,年富力强的玄宗不仅善骑射,还通音律、懂历象、喜文学,是个多才多艺的男子。他亲自训练了一支300名乐工队伍,称为梨园弟子,又从宫女中挑选了能歌善舞的几百人,组成一个庞大的皇家乐团,在梨园排练,这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皇家音乐舞蹈戏曲学院。李隆基也堪称是一位少有的作曲大师。他亲手谱写的曲子,闻名于世的有《紫云回》、《龙池乐》、《凌波仙》,及遇上杨贵妃后作的《得宝子》等,而最著名的则是歌舞大制《霓裳羽衣曲》。虽然今天我们已经不能亲眼见到,仅从这个题目和后世的传说里,依然可以想象它是如何的美轮美奂。
  
 那亦是一个对文化充满宽容的年代,有这样一个对天下风雅之士惺惺相惜的皇帝,所以才会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诗仙李白。换在其他朝代,想来没人敢写这种忤逆犯上的句子。
  
 玄宗自已也独创了一个词牌,叫《好时光》: 宝髻偏宜宫样,莲脸嫩,体红香。眉黛不须张敞画,天教入鬓长。莫倚倾国貌,嫁取个,有情郎。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这样一种朴素纯洁的情感,让人难以相信这首词出自一位帝王手下。他与贵妃的爱情之所以能被千古传唱,亦是因为这情感的平易动人。当一个帝王爱恋起一个女人,其实也如天下千千万痴情的少男差不多。
  
 玄宗曾经在春天热衷在后宫玩一个游戏,将妃嫔们集中起来,每人头上簪一朵鲜花。然后放出一只粉蝶,这只蝴蝶落到谁的头上,他今夜就伴谁而眠。而杨妃出现之后,这个游戏再也不曾玩过,从此“春从春游夜专夜”,从此“三千宠爱在一身”
 是谁说过?上了年纪的人恋爱起来,简直就像老房子着了火。玄宗遇见杨妃之时,其实已经年近六旬。他对杨贵妃的宠,宠得身边人天下人都点看不过去了。历来人们对帝王的要求就有些奇怪,后宫佳丽无数,你夜夜换新欢没人有意见,但专宠一人便是祸国殃民。
  
 这个叫杨玉环的女子,肌肤如玉,饱满丰腴。并不是玄宗天性就喜欢丰满女子,他在位其间挑选宫女的其中一条规定,就是须体态苗条。玉环之前,他也曾热烈爱恋过娇小清瘦的梅妃。据说,玄宗看到赵飞燕的传记中写到飞燕因身体过于轻盈,长恐被风吹走这段时,曾调侃身边珠圆玉润的玉环道:尔则任风如何吹!
 这个时候的玄宗,显得极为幽默可爱。此外,我还喜欢他一直按民间方式称杨玉环为“娘子”。
  
 美貌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我想这并不是唯一原因。玄宗熟悉音律,会作曲,能舞蹈,杨玉环虽体态丰腴,却擅长旋律快速的西域舞蹈。还有记载说杨玉环是个琵琶名手,有一次,玄宗尝试用内地的乐器配合西域传来的5种乐器齐奏,玄宗手持羯鼓,杨玉环弹奏琵琶,轻歌曼舞,昼夜不息。对于玄宗而言,玉环就是他的知音知己。
 从一些记录里可以看出,美丽的玉环还聪明俏皮,善解人意。一次玄宗和亲王下棋,眼见玄宗要输之际,她连忙将手中的小狗弄上棋盘,搅乱了棋局。逗得玄宗哈哈大笑,开心不已。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玄宗对自己的女人会不吝赞美和夸奖。心满意足的老皇帝对身边的人说:“联得贵妃,得如至宝”。秋天的八月,太液池上有数千叶白莲花盛开,玄宗与贵戚在一边饮宴观赏。众人正惊羡于莲花的美丽,得意洋洋的玄宗指着杨贵妃对左右说:“怎么比得上我的解语花?”
 虽然恩爱非常,比较有趣的是,贵为天子,有时候他和贵妃竟也会如寻常男女,有吃醋猜忌,拌嘴怄气的时候,通常是玄宗以“妒悍忤旨(这罪名也极有意思)”为名,气急败坏地将贵妃撵出宫,而没过多久,又为思念所苦,急急忙忙地接她回来。
  
 爱情有时候会让人盲目。美丽不是罪过,但美丽是一种起因。于是,杨氏姐妹每月的脂粉钱上十万,专门为杨妃做服装的女工达700人。于是,下令开辟了从岭南到长安的几千里贡道,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于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可是,别把罪名统统冠到贵妃身上吧。大唐的由盛而衰,玄宗的由清醒到昏聩,那些红颜祸国的陈词滥调即便成立,但绝不是唯一的原因。薛能在《过骊山》这首诗中写道:玄宗不是偏行乐,只为当时四海闲。我对这诗中的讥讽之意视而不见。我愿意相信这是事实——天下安泰,国富民强,八面来朝的大唐盛世景象让玄宗沉醉于一种成就感之中,由此耽于安乐,放松了警觉。
 其次,他还犯了一个千不该万不该的错误——除了宠爱杨贵妃,他还宠爱着一个男人,同样宠爱得无以复加,不可理喻。对女人的宠爱,最多让他失了人心,而对这个男人的宠,却最终让他失了天下。
  
 这个男人是安禄山。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9-02 19:16 | 正常|分类:说唐系列 | 评论: 13 | 浏览:55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8-31 星期一(Monday) 多云

 这些老银,有些来自建国初,有些是清末民初。当看到它们的第一眼,我的视线就无法移开。  

 金,我是不太喜欢的。但最不喜欢的还是水晶或者钻石。它们发出凛冽的光,过于刺目。我喜欢玉的温润,经时间磨洗之后散发的光泽。还有老银,它们散发一种气息,如暗香浮动,令人沉迷。


 淘到的第一件宝贝,建国初925银鎏金玛瑙狮子耳环。狮子是双面工的,制作精细。据掌柜说,建国初期生产的这些银饰,主要是为了出口换取外汇。当年的公私合营,让一些著名银楼里的老银匠都在这些国营工厂里工作,所以,这些作品,能代表清到民国银饰工艺的尖端水准。  

 这是一件新品,还没有人戴过。也许是因为缺乏岁月打磨痕迹,比例也稍小了些,所以,我只收藏,很少佩戴。但我依然认为它是具有美感的饰品。


 这是一对古董新妆的耳环。清末民初的一对掐丝鎏金凤凰,配上新翠珠子和吊坠,这样改头换面地成了耳下一抹流动的风情。其中一只凤凰的尾巴已经有些残缺。我喜欢这耳环。静好古雅,难以言说。


 老玛瑙和清代老银配成的一对耳环。掌柜给它取的名字是“偶作小红桃杏色”。短短几个字,意境无限。由于老银有瑕疵部分,价格很优惠。欢天喜地地买下它。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8-31 18:31 | 正常|分类:女人恋物 | 评论: 7 | 浏览:64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8-26 星期三(Wednesday) 晴


  近来有两家报纸邀我采访,一个是把我树为文艺女青年典型,一个是把我树为各行业的20位榜样人物之一,要我回答一些问题。因为目前腹大如鼓,出来已经委实不方便,于是她们都在网上传了一份问卷给我,让我答题。
  也许是曾有考试恐惧症,看到这样的问卷就本能地发毛。硬着头皮答下来,有几个问题好像怎么也想不起正确答案,所以,也只好答非所问。
  
  这是第一家报社的问题——
  
  从事专栏写作多久时间?现在经常供稿的报刊杂志有哪些?
  
  答:三四年了吧。以前给本地的一些杂志报刊写稿。现在有宝宝了,基本不接受约稿,博客上的文字有时候会有熟悉的不熟悉的编辑自己拿走,所以偶尔会收到一些外地的刊物寄来的稿费,但我经常弄不清楚这到底是哪里寄来的,发的又是我哪一篇文章。
  
  你对文字的精雕细琢是否会影响文章的产量?
  
  答:确实是。我是个产量很低的写手。我经常对别人说,如果我真的是个只凭稿费吃饭的人,恐怕一早就饿死了。
  
  您的生活哲学是什么?
  
  答:善待他人,善待自己。
  
  您认为哪种品德是世人都应该拥有的?
  
  答:善良。
  
  您最喜欢长沙这个城市的哪一种品质?您认为谁最能代表长沙的某种性格?
  
  答:长沙是个娱乐和消费城市,我喜欢的是她近年来慢慢弥漫沉淀的文化气息。比如说太平街和化龙池等地方的出现。
  汪涵。他虽然是娱乐主持,但私下里,他热爱书画,喜欢古董,研究禅学。大雅大俗并存,是他的个性亦是长沙这座城市越来越清晰的个性特色。
  
  除了投资,你最想把钱花在什么地方?
  
  答:买书。旅游。收藏古董,尤其是我喜欢的瓷器和老银饰。
  
  你如何理解时尚一词?你的时尚观念是怎样形成的?
  
  答:我写过一篇文章,叫《时尚是一件旧衣服》。不知道这标题是不是就已经表明了我对时尚的态度和理解。
  
  你拥有的最大牌的一件物品?
  
  答:很抱歉,除了泛滥的LV,我基本上不认识其他大牌,也从来没有产生过拥有它们的欲望。
  
  最能代表你风格的一件单品?
  
  答:现在每天挂在我脖子上的,一个厚实的银项圈加一把漂亮的银锁。
  
  你最喜欢的服装品牌是?经常逛街的地方?
  
  答:我喜欢一些小店里的棉麻系列的服装品牌,旧旧的,但身体装在里面很舒服。经常在太平街转悠。
  
  每年在哪个时间会给自己安排度假?印象最深的度假地是哪里?
  
  答:不会刻意安排时间,什么时候有空就什么时候去。印象最深的是猫儿山。那座山神秘美丽,丛林幽深,山下有极为清冽的溪水。
  
  
  第二家报社的问题——
  
  作为一个自由撰稿人,一个非常迷恋文字的人。现在,如果有人称呼你为文艺女青年,你心中会有怎样的感觉?觉得是夸奖还是揶揄?“文艺”这个词与物质社会的发展似乎并不太合拍,你怎么看待?
  
  答:既不是夸奖也不是揶揄,我觉得这词很中性。如果有人这么说我,我觉得很过奖,因为我在生活中实在不够那么“文艺”。除了热爱文字,其他的兴趣爱好和特点都和其他女人一样,不外乎逛街购物和女友聚在一起家长里短,偶尔也会麻将。
  
  你的文艺(文学)之路。(你和文字结缘的经历,可以以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写字这么多年来风格、思想、生活等方面的变化,从十几岁到现在。)
  
  答:初中的时候就是语文课代表,从来就是作文写得最快并被评为最好的那一个。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写日记,目前收藏的日记本有厚厚的一沓。后来学的专业是新闻播音,好几年都没混上道。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选择,但幸好阅读和写字的习惯一直在坚持。直到身边有人对我说,你为何不做一个写手?你一定行!我那混沌茫然不知理想在何处的日子才正式终结。
  走到今天,我想说的是——有长足的可以坚持的梦想的人生是幸福的。
  
  作为一个固执的喜欢文字的人,自己的这种看似比较理想主义的生活方式与现实有没有出现冲突?
  
  答:首先,我并不是“固执”地喜欢文字。我还“固执”地喜欢家、喜欢孩子、喜欢朋友,喜欢衣服、喜欢瓷器和银饰等等。文字只会让我的人生更精彩丰富。因为能让更多人关注我的表达方式,并且能在其中找到分享与共鸣的乐趣。这一切都远比稿费更重要。
  
  有没有刻意的追求文艺的形式感?比如一个人去看一场先锋话剧,看的时候故意面无表情,觉得自己这样特文艺?
  
  答:在朋友的带领下去看过《恋爱中的犀牛》。不好意思,我打瞌睡了。
  
  怎么看待文艺生活与现实的关系?认为和谐相处的可能多一些,还是冲突永久存在?
  
  答:文艺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文艺生活与现实的关系,既充满矛盾又相互依存(怎么这题给我的感觉还是象在课堂上考试?)。
  
  最近在看什么书,为什么喜欢看?
  
  答:《大唐惊变》。因为在写一篇新文章,关于玄宗的。
  
  你最喜欢的文艺片是?
  
  答:《布达佩斯之恋》
  

  你的理想......以及你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答:餐厅成功了之后,我想有个自己的农场。有大的水面,自己种植蔬菜,养几条大狗,养奶牛。每天除了看书上网,还会在地里劳动,采摘新鲜的瓜果蔬菜。和我最爱的家人一起幸福平安地生活。到老。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8-26 17:39 | 正常|分类:结绳记事 | 评论: 10 | 浏览:56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8-23 星期日(Sunday) 晴


 偶尔会和女友在一起时谈论男人,分析各自对理想男人的要求和品位。我一一掰手指总结道——A女喜欢文艺男加愤青,B女喜欢时尚闷骚男,C女喜欢聪明坏男人,D女则只待见帅哥,且一定是年轻的。
 至于在下,这么多年来口味一直没变过。我喜欢的男人,一律传统、温雅,柔和的背后却充满力量。

 很年轻的时候,和那个年龄的所有小妞一样,喜欢十分奶油的男孩。最好是那种闷蛋型的,又略带忧伤感的,简直比我还清秀的。但终于如愿和某清秀男恋爱时,路遇调戏我的小混混,此人竟然抛下我逃之夭夭。从此之后便明白一个道理——长得再好看的一张脸,都不如危难时能挡在你身前的一双臂膀。
 可是当年以我的低龄和低智商,还是欣赏不了大叔级的男人。不然,N年前就认识良人的我早就嫁他了。
  
 时至今日,当年那些让我等花痴迷恋过的青春美少年早也成了当下女孩子们眼里的“大叔”。比方说郭富城,比方说吴奇隆,等等。而这些大叔里,还有一位一直半红不黑的“赵叔叔”,他就是我心目中理想男人的典范——赵文瑄。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在我看来,迷恋上他,证明我那没心没肺的少女时期已正式终结,从此向“大婶”这个级别迈进,也标志着我对男人审美角度的悄然改变。
 他演过很多戏,令我印象深刻的,有《雷雨》中倜傥脱俗的大少爷。而在《大明宫词》里,小太平在那个上元夜,在人流如织的街道,揭下那张昆仑奴的面目,面具下那张脸所静静绽放的光华,足以让所有女人在那个瞬间心醉神迷。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词目前已经被用滥了。但除了优雅隽永如斯的赵叔叔,还有谁和这个词能如此贴合。加上那淡淡微笑里所盛着的温柔,那是一种岁月催发的火候,岂是那些青春美少年可以轻易模仿学来。

 且慢且慢,别让他屏幕上的形象欺骗了你的眼睛——找到他的博客后,才发现这老男人生活中竟然如此搞怪和幽默。他熟读张爱玲,酷爱红楼,爱在人前大笑,会用英文说荤段子,喜欢出没于天涯八卦等论坛,会用“华丽丽”等网络语遣词造句,不顾身份和网友互掐,老老实实地对媒体坦白“去做过眼袋手术,这没什么需要隐瞒的”,收养流浪猫,拍下他发胖时候的肥肚腩,把自己PS了怪刘海的照片登到博客上雷人,等等。尽管这样,我觉得屏幕下的赵叔叔更可爱真实。不论何时总保有一颗童心,难怪他总也不见老。

 说句题外话。呃……其实良人比现在年轻点的时候像极了赵文瑄。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8-23 14:25 | 正常|分类:有关声色 | 评论: 13 | 浏览:62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8-17 星期一(Monday) 晴


 我知道我有很多不良的习惯。比如喜爱咖啡,喜欢夜晚,从不固定吃饭的时间等等。而让我对不起肚子里的果子的是,这些习惯在他(她)到来之后从未改变。
 我是个自私的母亲。很抱歉,果子。

 果子来到这世上,距今只有两个来月的时间了。在这两个月里,我决定将这一切改变。哪怕是亡羊补牢也好。

 今晚是长安的生日宴会。原本答应她做晚宴主持的我到得最晚。一直到晚宴快结束,我依然没有从失魂落魄的状态里恢复过来,因为昨天夜里,我到天已经全部亮了才睡。
 生活被我过得像一团乱麻。现在,我准备停下来,好好整理这团麻绳。

 其实老巢的生意已经每日稳步上升,最近还被媒体评为最佳人气美食店。根本不需要我更多的操心。所以,我一直很想坚持码字。想来手提的辐射被防辐膜和孕妇防辐装已经屏蔽得可以忽略不计,这么久未更新,不是懒,是根本写不出东西。也许是即将升为人母,羞于再捧出那些雪月风花哼哼唧唧的文字。那些华丽的辞藻,那些空洞的忧伤,那些虚饰的浮华,是我想努力避免的东西。我希望我以后拿出来的文字能厚实而有份量。所以,有了顾忌,有了要求,就得到了束缚,几乎很难写出流畅的文字。《闲坐说玄宗》已经写到了近6000字,改了又改,依旧觉得,没法把它刊登出来。即便是博客这样一个根本拿不到稿费的平台。
 也许我历来不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但对自己的文字不是。

 果子时常在肚子里踢个不停。初怀孕时,因为妊娠反应带来的不适,倍觉焦躁不安。而在他(她)以自己的方式和我进行沟通的时候,那种叫母爱的东西,才开始摧枯拉朽,来势汹汹地,如夏日的荒草一样在我心里蔓延滋长。这就是生命的力量。
 秋天来了。尽管白日里依旧烈日凶猛,但到了夜晚就有习习凉风。在水果摊前看到了柿子。这是这个季节最明显的标志。待到秋天深了的时候,我将收获一枚生命里最甜美的果实。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8-07 00:59 | 正常|分类:结绳记事 | 评论: 7 | 浏览:620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8-2 星期日(Sunday) 晴

  


 十月底果子会来到这个世上。在等待他(她)到来的这段日子,日子过得慵懒而腐败。每天终于可以毫无负罪感地吃吃喝喝,一觉睡上十个小时。虽然是大肚婆一个,却很是花工夫打扮自己。每日选择的或是长长的直到脚踝的棉布花裙,配上一顶草编宽檐帽,像是要去海边;又或是素白的麻质长裙,罩一件大红的麻质上衣,红色珊瑚石的项圈,白色墨镜,还是像要去海边。尽管我所在的这个城市看不到海,只有一条已经明显浑浊起来的湘江。

  宽大的银镯,或者是长长的花瓣状的耳环,这些都是仲夏里我的最爱。

  果子在我肚子里呆了快七个月了,除了肚皮隆起,当初所担心的痴肥和斑点目前并没有找上我,反而皮肤光洁,眼睛清亮。除了乌黑的头发,一定还有什么在我身上熠熠生光,也许那就是母性的光芒。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虽然经常无所事事,也觉得时间走得太快。因为这个孕期于我,更像一个美好的假期。


武才人 发表于 2009-08-02 00:32 | 正常|分类:结绳记事 | 评论: 17 | 浏览:1363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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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10:13
美哉少妇
2009-11-19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