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无聊啊,大晚上翻出来以前写的东西,原文本来还是要比这长的,后来让编辑删了好多,只可惜,原文在当时技术有限的软盘上被格掉了,没有保留。
星期六下午没有人来
这是编辑改的名字,我原文的是叫(情殇)的
记得最后一次走出他家,阳光照得刺眼。我想就这样算了吧,就以下字两年没有见面。
拉着男友出去玩,在一家音响店里听到了一首歌《Yesterday Once More》。夏日的风吹过,我忽然闻到了一种叫做过去的味道。
男友的房里一直有一张阿根廷的海报,那是他最喜欢的。他说巴蒂是最有味道,最坚强的男人。我从来不干涉他的喜好,就像他从来不干涉我去想过去的人。也许,他不是不干涉,而是觉得无奈,从而习惯了。
忽然有一天,办公室的电话响起,说公司楼下有人找我。于是,就是在那个有着稀薄阳光的冬日下午,我看到了那个曾一度最熟悉的影子。他说,路过这里,就来看你。我说你忙吗。他说一般。我说等等,我去请假。
冬日的阳光总是让人渴望留住。
我们提起了从前的许多事,他说,时间过得真快,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而现在呢,好象懂得了不少,说着,就像从前一样,摸摸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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