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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9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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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起来,掐指一算,今日正是12.9来的,于是换上一身正装,似乎要赶去参加一场盛宴。 |
# posted by 蒹葭士 @ 2009-12-09 13:32 評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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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星期四(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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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在办公室聊天时,同事愤愤地说起他的一个朋友突然吞服安眠药自杀,幸好发现及时,抢救过来,才捡回一命。“几天前这家伙还好好地与我们一群人喝茶聊天呢,好好的,不知为什么想到要自杀呢?”我的同事显然非常不解,觉得这事很荒唐。 其实我觉得,也没什么好疑惑。如果这位朋友真想解脱,有时甚至去救他也是徒劳,就算救回来,保不定哪天他又跳楼去了。不过当时我自然没有说出口,一来是怕我的这位朋友感情上受不了这种态度,觉得我事不关己说风凉话;二来也怕人说我变态或是没人性,话也说回来,要是这同事的朋友只是一时冲动或受了刺激,万一他还想活呢,那救他也是功德无量了。所以这种不负责任的话,还是说不得。现在这位仁兄的自杀缘由我自然不得而知,不过由此倒是让我想起与其相关的一桩事来,而且这在我看来,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的紧要性。 我想说一说关于“抑郁症”。或许你并不太了解“抑郁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或许你曾经听说过这个词,或许你曾经对这三个字有过一些奇特的猜想?或许你要问“抑郁症”真的有那么可怕,能叫人去死?不妨,我在此会比较简单地说说我对这个病症的了解。 没错,它的确是一种“病症”。近来常常听人嘴边冒出一个词:“郁闷”,似乎“郁闷”已经成了一个颇为流行的口头语。确实,我们在平日里感到心情不好是常有的事,不过“郁闷”和“抑郁症”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通常的郁闷只是由于某个外因导致人的沉闷苦恼,一般不会持续太长时间,它会随事件的淡化而渐趋缓和,而抑郁症却不然。“抑郁”一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deprimere”,意指“下压”,这个词最早被用于描述情绪状态是在17世纪。现代医学用语中的 “depression”已经明确用来指代“抑郁”这种病症。抑郁症患者会无故持久地感到情绪低落,兴趣丧失,思维迟钝,做事障碍,恐惧无助,自我评价严重下降,还伴随着深深的罪恶感。在生理上同时也出现极大的问题,比如失眠、胸闷、恶寒、虚寒、耳鸣、眼睛朦雾、疲劳乏力、周身疼痛、食欲不振、体重下降等等。病发期间,患者的一切生物循环体系都被打乱,无法维持日程生活,致使感觉生命完全没有意义可言。这种状态下的内心痛苦,是任何一个旁观者无法想象的!家喻户晓的美国作家海明威,在很多人眼里以“硬汉”形象闻名,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作严重的抑郁症,患病时他依然继续着写作的热情。直至1961年春天,海明威病情恶劣,不仅高大的身躯日渐萎缩,面容憔悴,并且几乎连话都说不清楚,朋友曾说他当时就像个“没有主意的小学生”,在此期间,他不得不进行了25次电疗来减轻病苦。同年7月,海明威终于饮弹自杀。1888年,梵高在和高更经历过一场激烈争论后,拿刀割下左耳上的一块肉,用报纸包起来带到妓院里,当时他的抑郁症已经很严重了。次年,他突然喝下一升多的松节油,第一次企图自杀。1890年同样是7月,他走向群鸦的麦田,对着自己扣动了手枪扳机。当时的梵高年仅37岁。生活潦倒,命运不公,梵高生前的作品几乎无人问津,逝世之后一幅《向日葵》却价值2250英镑,而《加歇医生的肖像》更是卖出了8250万美元的天价。可惜这一切,远离人世的梵高永远不会知道了。 是什么导致了“抑郁症”?医学界至今没有明确的研究结论,不过从各种研究书籍上,我们大体可以看到一些可能会引起抑郁症的因素,比如遗传(海明威的父亲就因患糖尿病精神沮丧,饮弹自杀)、家庭交往模式、早期养育关系、应激性生活事件、社会环境因素等等。对于这个问题,苏联作家左琴科曾专门写过一本书,叫《日出之前》,详细叙说他所找到的引起其抑郁症的一系列“病原体”。青年时代的左琴科长期患有抑郁症,几近崩溃,他曾认为,忧伤是善于思考的人的特征,而患忧郁症是正常的,忧伤和某种程度的厌世是其智能的象征。如通常所说的,“越是优秀的人越容易换上忧郁症”,而从事艺术、创造的人患病几率也较高,这些人往往有完美主义倾向,像前面提到的画家梵高、还有作曲家柴可夫斯基、诗人爱伦坡、作家川端康成等等,诚如我们所知,其实不然。左琴科后来认识了一个抑郁程度更甚于他的人,这人愚钝、不学无术、没有丝毫教养可言,除了金钱、酒色之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由此可见,抑郁症并不特与所谓艺术挂钩,很多意识高级的伟人一生都活得很开朗。左琴科在巴甫洛夫神经反射学说的启发下,最终发现食物、爱情、水和惩罚之手由于幼时一些错误的条件神经联系于成长过程中不论真伪继续加固,而导致了他成年后这种反逻辑、反健全的理性疾病。在左琴科看来,抑郁症这种精神神经机能症是按条件反射的原则产生的,互相联系的“病源体”(在左琴科就是乳房、女人、水、手)诱发了抑郁,只有找到这些联系,把恐惧载体加以剖析,再将联系割断,才能根治抑郁。他因此霍然而愈,还例举了不少实例来证实他的观点。虽然左琴科的理论在我看来到最后不免有牵强之疑,但之于其身还是能做出一些合理的解释。至少他让我们知道,抑郁症有可能侵袭任何人,谁都没有豁免的特权,它无关个性,无关意志,不是单凭念力可以克服的。 抑郁症的发病率极高,约13%至20%的人一生中曾有过一次抑郁体验。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全球抑郁症的发病率约为11%,也就是说,每十个人中就可能有一个人患有抑郁症。预计到2020年,此病将会成为仅次于心脏病的人类第二大疾患。有文献表明,精神疾病是导致自杀的主要原因,精神疾病中,自杀风险最高的就是抑郁症,每年有自杀行为者中的15%至30%患有抑郁症,而抑郁症患者中,有过自杀念头的人数高达82%。在自杀未遂后的一段时间内患者如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很容易会想到再一次自杀。抑郁症不轻易能被治愈,拖延时间会非常之久。首次抑郁症发作后再次发作的风险是50%,第三次发作就达到70%,此后再发生的风险高达90%以上。 虽然很多相关书籍会介绍如何走出抑郁,也确实有很多人被从这个阴暗的泥潭里解救出来。但不可否认,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如此幸运。有时“自杀”会成为抑郁症患者真正的“解脱”。有人认为,一切违背自然法则的人类意识都是错误的,而“自杀”正是违背自然法则的,是不道德的;还有人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生命自一开始就含有天主的创造行动,天主是生命的唯一的主宰,在任何情况下,没人拥有自主结束生命的权利;比较普遍的观点是,每个个体都是社会的一份子,自杀则抛弃了自己的责任,包括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依照这个观点,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如果一个人想自杀,社会就有责任?因为道德标准应该是双向的,既然社会尚无法处理好这个道德标准,又何况一个脆弱的个体?你可能认为,对于有抑郁症的人来说,只要生命还在延续,那希望就还在。没错,这是人人都能意识到的最简单的道理。要知道,抑郁症患者的发病也并不是持续不断,而是间断性的。因此,病人显然也有机会清楚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对于他们的自杀,似乎也只剩下了一种解释,那就是:病痛使其生不如死。曾任美国哈佛医学院与德州医学中心神经科学和眼科教授的香港作家林文杰在采访中说到某艺术家因抑郁症的离世时就表示,“我深信他最终的行为不是他自愿或能控制的,他深知自己病情严重而又积极就医,更曾表达不愿自取生命的意愿。而意愿最终没能成功,他无法自救,也许只能以自己的生命给世人传达一个讯息:请帮帮世上其他的抑郁症病人!”假如这个讯息能够令世人多用点爱心去帮助身边的抑郁病者,那生命肯定更美好(虽然你有可能什么忙都帮不上)。他不只以其不朽的艺术传世,更以其最珍贵的生命带给社会重要的启示和奉献。理解了这些,又怎能盲目地,一概而论地指责“自杀”是完全有悖于道德的呢? 我希望人们能尊重抑郁症的患者。有人认为被癌症夺去生命的病人是抗癌勇士,应该被表扬,因抑郁症操控而失去生命的人,就是想不开,是懦弱的行为。一个人在积极勇敢面对抑郁症的同时,不幸未能根治,更在病发之时自杀——若病人因病逝世也要被批评和嘲笑,未免也太荒谬了吧?我无意鼓吹自杀,只是,谁都有指责他人的权利,却请不要用他选择逝世的方式来污蔑他。面对抑郁症患者的家属,或者朋友,不要动不动就询问,某某某为什么要自杀?并且表现出一种非常不能理解的态度。这样一方面会引起被询问人的不快,也可能会因这种不恰当的态度(一个正常人“居高临下”面对一个病人)看待逝者的选择(自杀)而造成被询问人的强烈不满与反感,甚至触伤他们的情感。我常听一些对抑郁症一无所知的人说起那些因抑郁症而辞世的人,“我就不明白,某某某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呢?”继而又要猜测人家感情是否出了问题,家庭是否不和睦,于是不免再借此八卦一阵,最后摇摇头一笑了之,还觉得自己对逝者的关心挺慈悲。那么我要问,你何以知道人家是“好好的”呢?又有什么权利去胡言人家的种种?对生者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一种大不敬,又何况是对一个生前患有抑郁症的脆弱的死者?甚至可以说,这种人正是死者生前的一名大敌——他是抑郁症最亲密的帮凶。所以我想说的是,永远不要对一件自己不了解的事物表示不屑与鄙视,永远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不了解的事物之上。 “抑郁”显然并非美好的东西,虽然它常常与一些美好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更有很多文学艺术作品以淡淡忧郁的气质成为人们心中的杰作,但作为疾病的“抑郁症”是应该被人坚定拒绝的。没有人甘愿承受抑郁的折磨,没有人甘愿被死神左右。果戈理在至波戈金的信中就曾写道,“加之又如此忧郁,非笔墨所能形容。我根本不知道何处可以避此劫难,去什么地方寻找精神支持……”,但它确实是如影随形,驱之不去。为抑郁而自杀的人是被逼上此绝路,死让他们感到解脱,远离生的痛苦。严格地说,他们并非“自杀”,而是“病死”,是“抑郁”这个病把他们扔向生命的尽头。 可以说,“抑郁症”意味着用一种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视角在面对世界。 2008/11/17最近很烦很烦 |
# posted by 蒹葭士 @ 2008-11-20 16:36 評論(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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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三更睡不着觉,想起许久不上天涯。 瞎逛中,来此。 我想,不胡诌两句,会不会对不起斑斑。 就是现在说话蛮粗俗,一时半会憋不出句话来了。 感叹一下:我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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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宁宓筠 @ 2008-10-19 00:08 評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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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百年才写一次博客,可以考虑下要不要关了它,有兴趣的时候再重开一个了,呵呵呵~ 今天来,纯粹是为了说一声…… 老哥生日快乐! |
# posted by 蒹葭士 @ 2008-09-12 09:46 評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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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钟奕荣的枪改得很特别。 一般人改枪要达到增强火力的目的会从弹簧下手,也就是直接改装高强度系数的弹簧,效果固然是立竿见影的,但弹簧强度系数的增加所产生的后座力会给枪支的其它部份造成相应的损伤,所以钟奕荣不会采用这种方法。 阿昕刚刚磨好一颗金色的子弹。磨好的子弹可以有效减小空气阻力,增加子弹的命中精度和有效射程。但若弹头尖到一定程度或是磨得不均匀,容易造成子弹弹道不稳,影响精度。显然,阿昕磨的这颗子弹钟奕荣很满意。他接过子弹,此时,他手里那把枪的膛线条数已被改为八条,以达到增加子弹转速和绕膛转速的目的,枪管口径和长度也皆已调整完毕,他将子弹装入弹匣,双手扬起,对着瞄准器左右瞄了瞄,微微笑笑,随即将其放下,摘去脸上的茶色护目镜,一把拉过阿昕,说,完成了。 阿昕背靠偎依在钟奕荣怀里,抬起头凝望奕荣的面孔。钟奕荣不是表情丰富的人,他脸上永远都是淡淡地,挂着开心时细微的笑容,或者烦闷时的冷漠。他仿佛若有所思地将目光在改装完毕的枪支上停留了片刻,转而低头望向身边的阿昕,紧了紧环绕住她的臂膀,微笑中带着一丝满足。 “你怎么不问我刚才在想什么?”阿昕以前很喜欢问钟奕荣很多问题,片刻不停,就像要抄清他的底。钟奕荣不喜欢回答,只在阿昕没有丝毫求知准备之时,突然说,我觉得我找到我的根了。 “我知道你想说的时候就会说。嗯……你在想什么?”阿昕现在还是偶尔会禁不住炮击似的问奕荣一连串问题,即使很多次,她得不到任何回应,她依然甘愿在奕荣工作的时候,做他一个得力的助手;需要的时候,做他一个心灵的憩息地;甚至开心的时候,做他一个听话的玩偶。 “七年前,我双手握住它,食指扣动扳机时,就是那种感觉……” 二. “你开枪时,又是闭眼又是摇头。如果你想要学枪,就不该怕火光和枪声。”眼前这个男人,200斤的体形,身高却仅175厘米,重心够低,控制起后座力和扳机四平八稳,更重要的,他的射击速度和精确度堪称一流。 奕荣戴上耳罩,从枪套中拔出枪,举起,瞄准目标,一枪射出,还是偏离了标靶。 “若你真的喜欢枪,就要懂得如何与他沟通。每支枪都有它的特性,只要你懂得与它沟通,就能发挥到极限。” 七年前,奕荣跟随这名枪械专家学习射击。虽是苦了点,但他却是很热衷于这项运动,所以倒也付出了十二分的认真,就是回到家倒头大睡,也不时在梦中无数次地拔枪、瞄准。值得一提的是,也许奕荣是天生的枪手,悟性很高,加之日常苦练,不出半年,射击精准度已经算不错。 每逢有赛事的日子,荣母都会在饭桌上多添几个菜,她别的帮不到奕荣,所以总戏称自己是儿子的营养师。要是那天晚上八点奕荣还没有到家,她就将饭菜放进冰箱,半夜,她常常在房内听见儿子开门回来,然后在冰箱里端出饭菜。第二天早晨,那些精心准备的小菜都会被发现吃得精光,看到这些,荣母总是很开心。 奕荣从来不把女人带到家里,也不去酒店,只泡在酒吧,有时十二点,有时一点,没有定数,送女人上了计程车,才有点疲惫地搭车回家。酒吧里的世界有点光怪陆离,对奕荣来说,人有感情,物没有,故而他不会选定一家常去,而是撞到哪家是哪家,所以他遇到的人每次都不同,遇到的女人也不同,不过,这对他来说没有关系。但结果就是,他没有什么朋友,有很多女朋友。有些女人喜欢吃夜宵,他就喝得醉醺醺地陪同去,跟女人在大街上、巷子里走的感觉很好,他也就兴致和胃口都大增,陪着吃不少东西。他回家后还得再吃一顿。 荣母有些许忧虑。尽管从来不指责儿子夜半而归,偶尔还是会对奕荣说,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就把她带到家里来吧。奕荣总是笑而不答,荣母不免有些黯然。 直到有一天,荣母在餐桌上问奕荣,“你姨妈近日来消息说,想接我们去加拿大住,我们在这里无靠无依……这也是你外公的意思,他老了,想我们过去同他一起生活。”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我还有一个姨妈?我们在这里住得不好么?不过,外公的意思……” “外公很想你,你长大后,外公就再没有见到你了。” “妈,为什么我们在这里没有亲戚朋友?为什么他们都在加拿大?为什么你从来不告诉我我爸在哪?” 其实早在荣母接到来自加拿大的电话的时候,她就已经意识到这点了,要说服奕荣去加拿大,免不了会面对奕荣的疑问。二十多年来,看着奕荣一点一点长大,他确实曾无数次向她询问家庭的事情,但都被她一次次挡回去了,只说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带着他从加拿大搬回香港,至于他的父亲为什么从来没有出现过,她没有解释。奕荣看见母亲不愿多说,也憋在心里没有强迫,好在他还有份无微不至的母爱。同儿子两人生活了这二十几年,身边没有一个亲戚,看到奕荣长久因为顾虑到自己的苦衷而在心里苦苦憋着的关于父亲的心结,荣母不禁有点心酸。于是道: “同我一个生活,你有没有觉得有些寂寞?” “并不寂寞,有一个疼我的妈,我还奢求什么?只是,身边没有爸爸,有点遗憾……” 荣母忍不住落下泪来,奕荣知道自己触碰到了母亲的苦处,忙不迭放下碗筷,将母亲扶到沙发上,不再提父亲的事。 第二天,奕荣射击训练回来,将自己重重扔在床上的时候,在床头发现了一张字条。 “奕荣,我知道这些年来你心里一直想知道你父亲是谁。你总是说你感到很幸福,感激我对你的爱而始终把疑问埋在心里。有些事情,直到现在我发现瞒住你对你不公平。从前,我一直以为不告诉你,会令你过得更开心,没有包袱,至今却觉得做这样很残忍。你一直以来所意识到的母爱,其实并非来自你真正的母亲。我年轻的时候因感情问题只身从加拿大回国,同钟家做了邻居。你母亲生下你便同你父亲离了婚,去了澳门。钟先生不久便病逝,我因以前的感情创伤决定终身不谈爱情,于是从钟家领养了你。后来我们迁居到现在这座房子,一过就是二十年。每次听到你半夜喝得醉醺醺回来,都让我想起从前的事情,我是这样,你母亲亦是如此,两场场失败的感情,留下了现在的我们。你在射击方面很执着,但从来没有让我在感情方面为你减少过担忧,我希望你能得到一份美好的爱情,将来拥有一个完满的家庭。如今,远在加拿大的老父亲想我回去陪伴他,你是我儿子,我当然希望你能同我一起过去生活。但我知你一定会想寻根,一切由你自己决定,如果你想去找你母亲,我会把她的地址留给你。妈妈。” 送走了母亲,奕荣就报名参加了当年的IPSC实用射击地方性竞赛。现在泡酒吧成了他每天IPSC练习课程后的固定节目,家里再也没有一个老母亲做了一桌饭菜等着他回去。奕荣心中对物是没有感情的,就算是这个他们已经生活了二十年的房子,这间大屋,现在对于他来说,就如同酒店中的一间客房,仅仅是累了,走进去睡觉。于是,他把酒吧认识的女人带回来了,他想起母亲以前总是对他说,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就把她带到家里来吧,觉得有种讽刺。 奕荣第一次站在IPSC赛场上的时候,就有一种专业的美丽。他戴上护目镜和耳罩,身形端凝,从枪套中拔出手枪,瞄准目标,扣动扳机,移动,再瞄准,再扣动扳机。一连串的A区连击,10.23秒,首次比赛,他就拿了第一级竞赛冠军。 他没有惯例性地去酒吧,回去把奖杯郑重放在柜子上。从养母那里得知自己亲生母亲的秘密之后,他就发誓要带着胜利去找她。以前,每个小赛事结束后,家里都会有个人等着为他庆祝,不管他有没有赢。现在,他的第一个真正的胜利已经带回来了,却孤身一人。 在往后三年的IPSC比赛中,奕荣无人能敌,相继拿了地区冠军赛冠军、洲际冠军赛冠军和象征最高级荣誉的世界射击赛冠军。 奕荣打开母亲走时留给他的那个地址。这个时刻,他已经等了四年,四年中,每当举起手枪,在瞄准器里他都会见到一个面容模糊的女人的脸:她四五十岁,却有着一张三十岁少妇的面庞,脸部的妆容完全把皱纹掩盖住,秀丽的眉毛,双眼皮,微微上扬的嘴角,像他。母亲把他生得太好了,所以她一定也是一个美丽的妇人。 奕荣来到澳门,站在生母门口按下门铃的时候,这个一向面部表情寡淡的男人突然孩子气地笑了,阳光下透明的欲望让他的脸看上去是何等单纯。这样的场景,让人无法联想他是日日射击,夜夜泡吧。 情况让奕荣有点意外的是,生母亦是一个人驻守着一间大房子。本来奕荣以为母亲会有一个新的家庭,不过这个结果倒让奕荣有点欣喜。他原本不过是想来认认这个母亲,寻回母爱,无意介入她新的生活,如果有机会,她可以去看他,他也可以常常到澳门来陪她。现在倒好,既然母亲是一个人,那他们就可以一起生活了,在哪里都无所谓。母亲对他很客气,替他泡了茶,带他出去吃饭,又游览了几处地方。夜幕降临后,奕荣想与她聊几句,她却已经为奕荣打理干净客房,说:“走了一天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 奕荣没有分辨,去睡了。躺在床上,他觉得心里从来没有这么多话想倾吐过,虽然母亲切断了他们交流的途径,还有明天呢,明天他们可以计划一下今后的日子!母亲跟他在瞄准器里见到的那个形象很相像,不过今天奕荣发现母亲有个很特别的神态,她递面纸给他的那会儿,眼睛平静地注视着他,面颊上的肌肤画出一个奇特的弧度,对奕荣来说,就像是一股暖流。 天亮后,奕荣来到客厅,母亲已经做好早餐在等他了。奕荣满足地喝着新鲜的牛奶,母亲主动开口了: “奕荣。我跟你爸爸是因为追求不同而离婚的。” 奕荣抬起头,有点惊讶于母亲言谈的如此直接,但他没有打断,听她说了下去。 “我们认识后不久便坠入爱河,年轻时的爱情相当激烈,也有点盲目……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半年中,我们每天出去疯玩,恨不得日日夜夜在一起,所以七个月后,我们决定不再分开,结婚了。不会像恋爱的时候那样疯狂了,我希望在生活中,和他有共同的乐趣,和谐,可惜……时间一长,我有点无法忍耐,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感觉,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放弃交流了……但是,有你了,你已经八个月大了……他对我无微不至,不过,已经没有用了……生下你后,我主动提出离婚……不久我得知他病逝,也回去参加了葬礼,并把你交给惠美抚养,就是你的养母。” “奕荣,我们不可以一起住。这次回去后,也不必再来找我。你知道为什么我同你爸爸离婚后没有带你走么,为什么他死后还把你交给了惠美么,要和你生活,那个时候就可以开始了,不必等到今天。可能是我的性格比较强硬,我认为和你爸爸的结合是一个错误,至今仍是。要不是当时你已经很大了,我不会把你生下来……不论你现在是多么优秀或是多么失败,我始终认为,你不应该是我的儿子……对不起,也许很伤你,尽管我很想要你,但是,心境不容许……” 奕荣当天就离开了母亲的家,对母亲的逻辑,他一直耿耿于怀,但内心深处却从来没有辩驳过,只是觉得他的根没有了。以前他还有个自以为很爱他的母亲,后来他依然觉得他有个母亲在远方看着他,一切只是时间问题,他总是有那么一个母亲在那边,现在这个母亲化作了时间的灰烬,她不认他了,就等于说,他真的没有母亲了。奕荣觉得自己像一颗没有根的树,倒在地上,随时可能变成无数碎片,被风吹得无影无踪。四年来的一座座奖杯失去了所有意义,因为母亲说,无论你现在多么优秀或失败,我始终认为,你不应该是我的儿子。对,她现在已经不是母亲了,就在她说完这句话后。奕荣厌倦地合上眼睛,脸上带着一丝自己也察觉不到的留恋。 奕荣不再参加比赛了,甚至不再拿枪,不再射击,但酒吧依然是必修课。他还是每天晚上去不同的酒吧,有时候把女人带到家里来睡到大天亮,好像睡不醒。奕荣真的有点不想醒,在梦里,分与合都不用惊怕,那个愉快的黑洞,只要不醒来,就永远不会扑空。那一带的酒吧他去遍了,尽管每天换地方,他还是成了所有酒吧的常客,因此现在他有一些朋友了,那些人见他能喝,一见他便跟他玩命,他们是真的喜欢这个酒伴,因为他总是很爽快,因为他身边总是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钟奕荣?” 奕荣伏在吧台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喊他,他抬起眼皮,这个男人有点眼熟。 “真的是你啊,我们以前在IPSC比赛场上见过的,我叫方严。” 对了,这个方严曾经是奕荣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次次比赛都被奕荣压在第二的位置上,怎么不记得了,酒精竟有这么大的功效么? 方严是纪律部队的一名高级督察,第一次遇上奕荣就对他非常佩服。 “怎么这两年你没有参加任何比赛?” 奕荣这次连眼皮都没有抬,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周围闪烁的灯光和暖和的空气令他有点困。 “我喜欢看你开枪。……这两年我参加了几次比赛,都拿了冠军,可我还是想同你作战,也想试试再次和你一决高下!……你为什么不参加比赛了?” 奕荣唤酒保给自己和方严满上杯,然后朝方严挥挥手,一边朝暗处走去,一边道:“请你喝酒。” 奕荣今天有点喝多了,他歪在一张沙发上,舒缓的音乐就像催眠曲,直催得他想睡觉。时间已近深夜两点,嚎哭和枪声汇成了一支歌,他竟在梦里哭醒出笑容来。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女人的侧脸,眼睛率直地望着他。奕荣有点神志不清,梦里的哭喊竟然带出眼泪来,身体哆嗦不停。女人伸手抱住他,他额头有点烫,手很冷,显然是发烧了。他蜷缩在这个女人怀里,带着一丝依恋的表情,又昏昏睡去。 奕荣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次日午后。一个相当简单的房间里,他被包围在米白色的被褥中。片刻,有个女人走进来,帮他慢慢坐起,俨然一副不容人抗拒的关怀。他居然没有躲开,顺从得像个孩子。奕荣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贪婪地注视着眼前的人,身子却任她摆布。她递给他一杯水,问他: “要起来吃点东西么?” 奕荣接过玻璃杯,茫然地点点头。 七年来,奕荣再一次见到有个女人为他做好了一桌子菜,等他一起吃饭。 “这……” “昨天晚上你在酒吧喝醉了,有点发烧,我不知道你住哪里,就把你带回来了。” “你……” “我是在那里唱歌的。你经常来,我认得你。” 奕荣讶异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注意到过这个每天在酒吧献唱的女人,不过她的歌声倒常常成为他沉醉的背景音乐。 “我叫阿昕。”她说着边给奕荣盛了一碗饭,“趁热吃吧。” 奕荣接过阿昕递过来的饭碗,觉得有点似曾相识,这个动作,这个神情。阿昕替他夹了几筷子菜,他好像看到阿昕脸上的肌肤画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有一股暖流。 后来,他也把阿昕带回家里去了,但是不再带别的女人回家。阿昕躺在他的床上,绵绵地对他说: “你每次来,我都感觉要唱出泪来了。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眼珠就跟着你转,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天天盼你来了。你有时跟他们喝酒,有时跟漂亮女人调情,说真的,我还真有点妒忌,虽然你并不认识我,甚至没有注意过我……不过,你总是坐在很远的角落,虽然很暗,我都能感到你不开心,虽然你跟他们猜拳,虽然你也很放肆地笑,你还是很孤立的感觉,孤立到让人不敢接近……” “我觉得我找到根了。”奕荣把游离的目光移到阿昕身上,眼神聚合起来,嘴角的姿态很性感。 看到那一座座奖杯,阿昕发出一连串的惊叹与疑问。 “送给我妈的奖杯,她不要,后来我就不再拿了。” 在阿昕面前,奕荣无意识地坦白,他就是会把一切都向她吐露,尽管语言很简略,但字字句句都是他的心。 “奕荣,重新去射击吧。” “好啊。” |
# posted by 蒹葭士 @ 2008-05-03 01:50 評論(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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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晚上香港在开Miss You Much的时候,我们正在南京一家KTV点着烛唱《永远记得》。最近想整理一些文章出来,整理一点东西。除了研究方面的还会涉及趣事访谈以及荣迷的纪念文章等等。 FINAL ENCOUNTER —— 与传奇的最后遭遇(的灰) OPENING 谨以此文献给张国荣先生,感谢他在四十七年的人生中为世界奉献的精彩,感谢他带给我们和教给我们的至真、至善、至美的一切。此文中文题目来自“张国荣告别乐坛演唱会”的英文译名,英文题目来自告别乐坛前最后一张大碟名字,并以大碟内十首歌名作为每一章的标题。引用的资料来自“张国荣网络世界”(www.lesliecheung.cc)报道,在此一并致谢。 1、风再起时(曲:张国荣 词:陈少琪) 这是一张颠倒众生的脸。眉目英挺,细致温文,优雅地侧着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八岁,不算很年轻了,但是岁月似乎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直到现在都是这样。九年前,这张照片曾经作为《金枝玉叶》的海报发行得铺天盖地,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成为了他的遗照。现在这张照片摆在灵堂里,围绕在一片白玫瑰、白百合、白马蹄莲中间。他生前说过自己最喜欢白百合,这种花也真的很象他,美丽,芬芳,优雅,卓而不群。灵堂外,世界各地献来的白百合花束铺满了街道两侧,文华酒店周围也早已成了一片白色的花海。 香港的人们会永远记住这段历史:瘟疫正在袭来,战火铺天盖地,生命遭受天灾人祸的践踏,每一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而陪着他们度过了二十多年的一代名优,美丽、优雅和坚强的化身,突然跳楼身亡。数万人不顾细菌,不顾大雨,排着长达五条街的队伍为他送行,一望无际的戴着口罩的悲伤面孔成为这段历史的独有存照。香港文化界精英倾巢出动,哀鸿遍野,媒体也显示了少见的尊重与温情,所有的报纸、杂志、网页都以他的照片为头条,一个个优美到极端的词汇史无前例地用在一个年近半百的男人身上:绝色,倾国倾城,风华绝代,风情万种,化蝶飞去,天使,翩翩佳公子,传奇,神话…… 其实,在他生前,我们并没有真正认识他。由于他为人的低调,我们只认识他的歌声,他的舞姿,他在电影上千变万化的面孔。许多人都像我一样,曾认为自己很理性,能够只欣赏他的表演而忽略他的表现;曾认为自己很高尚,可以欣赏他的优点又宽容他的缺点。直到他离去,我们才发现:这个人根本没有什么缺点来让我们宽容,这个人值得我们爱的理由,远远比我们能够想象的还要多得多。原来天底下竟然真的存在这样的人,可以在挥别的时刻问心无愧地说“我一生人未做坏事”,可以对这个待他不公的世界保持着真诚的爱与敬意,可以使所有与他交往过的人众口一辞地称赞他的善良、细心、豪爽与磊落,可以使那么多想批评他的人出尽百宝也挖不到他一点错漏,可以在拥有天赋的同时保持着始终如一的努力和创造,可以在不止一个领域实现登峰造极的成就,可以在长达二十年的岁月里始终屹立在天神一般的地位,可以在娱乐圈的纷乱之中坚持纤尘不染的人格,可以同时拥有一张天使的面容和一颗天使的心。而如今再来了解他,其实已经晚了,他早已什么都不在乎了,他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骄傲而孤独的背影,在影碟上,银幕上,唱片上,磁带上,唱着舞着演绎着,告诉我们什么叫做“音容宛在”。 2、I MISS YOU MUCH(曲:James Harris III/Terry Lewis 词:林振强) 香港人对失去他的感受与其它人是不同的。他们并不都爱他,但是都熟他,他们看着他长大,看着他成熟,看着他输,看着他赢,看着他哭,看着他笑,看着他拿奖,看着他恋爱,看着他言谈晏晏,活色生香。他的每一段经历他们都熟悉,二十六年来的每一个举动他们都见到,报纸上,电视上,电影上,经常有他,展现自己的一个个侧面给他们看,红墈的舞台上,他一共开了一百二十五场演唱会,跟每场一万四千名观众同歌共舞,水乳交融。舞台之外,他们也会在各种场合遇到他,跟他打招呼,请他签名。曾几何时,他开的咖啡店就在他们身边,去坐的时候,只要听到店里放的不是他的歌,多半就是他本人在。他自己不喜欢店里老是放他自己的歌,但是去的人都喜欢,他的歌是香港几代人成长的背景音乐,伴随大家度过了多少快乐与悲伤的日子。 新世纪来临的时候,香港评选“世纪十大金曲”,《MONICA》高踞榜首。一百年后的人们不知道会不会置疑香港人的眼光,因为《MONICA》这首歌听起来实在比较一般,无论是词和曲都缺乏冠军相。其实,这首歌的真正意义在于开创了一个歌坛神话,从这首歌开始,他一举暴红,作品年年都入选十大中文金曲和十大劲歌金曲,到后来更是拿到金曲金奖和最受欢迎男歌手奖的“大满贯”。如果没有这首歌,大家还不知道会不会注意到他,那个虽然在歌唱比赛上拿了亚军,出起专辑来却连连烂市的年轻人。他自己也说,起先唱起歌来全都是“鸡仔声,咵咵声”,从《MONICA》之后才开了嗓。他的嗓子与他的纤秀相貌非常不般配,是一种沧桑醇厚,略带沙哑,质地如纯金一般的音色,虽然高音也唱得很好,但是总体上以低音见长,能够低得无可仿效,尤其在声线的转折起伏上,那种处理技巧是很少有人能及的。他的另一个过人之处是感情的充分投入。其实歌坛上比他声音条件好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没有谁能够象他那样,在歌里灌注那么深那么浓的感情,唱起快歌来潇洒强劲,唱起慢歌来婉转低徊,励志歌曲神采飞扬,爱情歌曲柔情似水,每一首歌都像是他从心底倾诉给大家的话。他去世之后,香港电台一再警告听众不要独自听他的歌,说他的歌曲感染力太强,独自一个人听容易失控。至于他最好的唱片,在告别之前那一阶段的,公推是八七年的《SUMMER ROMANCE》,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听得太熟,我个人更加喜欢《SALUTE》。这张唱片收录的并不是他自己的歌,而是翻唱别人的歌曲。这个主意也是他自己想的,起先遭到工作伙伴的一致反对,认为这样一张翻唱碟不可能发市,但他坚持,他说别人有那么多好歌,自己很喜欢,要向那些同道中人表达自己的欣赏和敬意。他认真地录制了歌曲,设计了歌纸,在每一首歌词下写上自己的心声:“作曲与填词天衣无缝,LO LO与书琛,本来就是天作之合!……填词、作曲、主唱集于一身的阿SAM,SUPER ARTIST,SUPER FRIEND,SUPER-MAN!......香港非常难找的‘LOW PROFILE’艺人,DEANNIE,我崇拜你!另外,黄沾,WHAT CAN I SAY!……每次在有严冬的国家看到白雪,便会想起这首歌,卢国沾,谢谢你的词!……”在每一则后面都细细签上自己的名字:LESLIE。这张唱片里,且不说他在立意上的真诚淳朴,单说他的演绎,实在可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他的声音在这个时期已经完全成熟,《滴汗》的性感,《但愿人长久》的醇厚,《明星》的深情,让我们真正了解什么叫做好歌,什么叫做好的歌者。 他第一次踏足红墈举行演唱会是在八五年,连开十场,媒体大赞精彩,“极尽视听之娱”。而如今我们的口味已经被他自己吊高太多太多,回头看那场录像时就变成了“极尽搞笑之娱”。他的服装啊!那个年代的时尚原来是这样子的!粉色的衬衣配黑条裤,绿色西装配黄格裤……不过歌迷对他的疯狂已经跟今天有得拼,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有的跳上台去将他追得满台逃窜,有的猛力跟他握手,弄得他忍不住大叫:“好痛!”……不过他的表演是非常好的,媒体特别赞扬他没有走音或者不够气的情形出现,殊不知这两种情形几乎在他一辈子的演唱会中都没有出现过。 第二年,他再接再厉,在红墈连开十二场演唱会。仅一年之隔,这一场就令今天的我们都有了“极尽视听之娱”的惊喜。那年他正满三十岁,整个人处于一种昂扬向上的状态,不仅在精神上是意气风发,在气色上也丰润异常,给人以流光溢彩的感觉。他的歌艺更加纯熟,舞姿更加劲爆,而且形象彻底地脱胎换骨,挺拔的黑色军装、各种颜色的修身西装配立领衬衫,完整地凸现出他的气质里刚劲硬朗的一面。他在这个时期的好歌还不是很多,但是演绎的深情已如今日,与梅艳芳合唱的那一曲《将冰山劈开》,更是初具《芳华绝代》的风采。八八年,他红透歌坛,横扫各大颁奖礼,声、色、艺都达到了一个歌手的极致。这一年他在红墈的个人演唱会开到二十三场,《爱慕》、《无需要太多》、《共同渡过》、《奔向未来日子》等好歌层出不穷,《客途秋恨》和《胭脂扣》更是意外的惊喜。整场演出,他挥洒自如,仪态万千,优雅的风采逼人而来,完全是一位浊世翩翩公子,难怪别的明星都被称为“华仔”“发哥”“秋官”“星爷”,只有他是“荣少”。他套上白色长衫,背一只竹箱,扮作宁采臣,唱着《倩女幽魂》和《访英台》——这首民间小调被他唱得那么动人,连那故意搞笑的秧歌舞都令人欢喜赞叹。他换上一身劲装表演快歌联唱,在台上狂野地飞奔,舞动,汗流在脸上,夹克甩在地上,举起一瓶水从头顶浇将下去,随着强劲的节奏甩动头发,水花飞溅,一张精致的面孔晶光闪亮……这个人不当歌星,谁能当歌星?这个人不当歌星,谁敢当歌星?他是天生属于舞台的,他太有资本来利用这个舞台,太有资本让观众们爱他,并且得意地,珍惜地,毫不掩饰地享受着这份爱。 而谁也没有想到,八九年的演唱会来临之际,就是他告别歌坛之时了。这个时候正是他在歌坛的全盛时期,做出这个决定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但他去意已决,只是立定了心思要献给爱他的人一场至为精彩的告别仪式。这一次的演唱会结构完整,舞美豪华,阵容强大,构思巧妙,尤其是他本人的表演,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使得演唱会连开三十三场而观众意犹未尽。我们后来看到的版本都是最后一场,也是最动人的一场。整整三个小时,他唱了四十首歌,从开幕的《为你钟情》到结尾的《风再起时》,把每一个音符都演绎得荡气回肠,无懈可击。不能忘记《侬本多情》、《无需要太多》的情深款款,不能忘记《侧面》、《放荡》的热辣火爆,不能忘记演唱《想你》时,他那肆无忌惮的诱惑与挑逗,不能忘记那首《千千阕歌》,他将这翻唱的歌曲填满了他自己的真诚。所有的这些歌曲,所有的版本,都不如“告别”里的版本动人心弦,连他所有的舞蹈,也都比从前更强更劲,就像是将全部的精气神都注入其中。舞台上的他,风华正茂,英俊迫人,干净的面孔在灯光映像下如宋瓷一样闪动着光泽,眉眼之间全都是莫名的眷恋。他不断地说“谢谢”,不断地深深鞠躬,收存观众的礼物,为观众抛洒玫瑰花,认真地走到每一角落,同尽可能多的观众握手,直到最后把手握得“猪蹄一样”瘀肿,一笑了之,毫无怨言。演唱间隙,他讲了好长的一段话,细诉他一路走来的人生历程和告别的前因后果:“……当我看回以往的记录,好多光辉灿烂,亦是闪闪生辉的明星,都在最光芒的时候告别,到现在我们都还记得他们。所以我知道我这个抉择,不会错到那里去的。……如果一个艺人,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告别的话,他和他的歌迷或者影迷都会难过。但是如果走得太晚,当我离开的时候,就只得我自己一个人难过了。所以我要做一个聪明人,我一定要走先一步。……我知道今晚是最多掌声的舞台。我好感谢大家来送我。这舞台上,我有过困苦,有过眼泪,但是我要说:我得到始终比失去为多。……在娱乐圈十三年,我所做的一切,都问心无愧。来得安去也惬意,今次可以说是潇洒告别。今晚看到大家,其实我也有点不忍,但是,请你们给我机会去闯好吗?就算焦头烂额,我也一定要闯个名堂出来!……” 观众们痛不欲生,哭喊着他的名字,他一直微笑,鞠躬,强忍着眼泪,直到唱出那曲《风继续吹》。这是他的成名之作,几乎在每一场演唱会上都要唱的,没有一次,象这一次这样倾情用心。“……让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极渴望,渴望留下伴着你……”观众从大屏幕上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全场尖叫声如潮水一般轰然而起,他终于忍不住以手掩面,泣不成声。 他这一生人,唱的诀别歌曲特别多。其实这倒不是什么神奇的宿命,很大程度上因为他确实诀别过一次,在八九岁末的红墈,数万人为他的离去而死了一回。十四年过去,这些人中应该有大半尚在人间,而如今,又随着他,更彻底地死了一回。 3、FOREVER爱你(曲:Bruce Springsteen 词:林振强) 他告别之后的那段时间里,香港歌坛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白。各方都在谈论到底谁能取代他的位置,没有一个人能得到这个殊荣,不得不批发了一个“四大天王”来告慰歌迷。九零年的十大金曲颁奖礼之前,最受欢迎男歌手一项长时间拿不出有说服力的人选,许多人都建议这个奖项干脆空缺算了。 幸亏他还在拍电影,爱他的人们还可以时常看到他的身影,但是,要想听他的歌声,却是千难万难。告别之初他极严格地遵守着自己的封咪诺言,唯一一次开口是为许冠杰的告别演出作嘉宾,与他合唱《沈默是金》。主办方原本提议他朗诵歌词,他不以为然,说太做作了,为了老朋友,愿意破这个例。除此之外,他一字一句都不肯唱,结果《倩女幽魂之人间道》里不得不找了一个人来为宁采臣配唱,成了他唯一的一次“假唱”。1994年的《花田喜事》公映时,轰动全港。不仅仅是由于内容的精彩,不仅仅是由于大明星的集体加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做主演的他终于在剧中开腔唱了一曲小调,这仅有数句歌词、近乎清唱的小调吸引了无数观众涌入电影院。随后的几部电影里他陆续开始演唱主题曲,由于声明不会另行出碟,出现了大批歌迷带着录音机进影院录音的奇观。 这个时候的他,定居在加拿大,进了大学修读电影专业,但是学习内容他早已驾轻就熟,朋友说:“你去当教授还差不多。”平日里,这个工作狂“闲得整天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乃至于央求朋友给他个不会赔本的生意做做。偶尔回香港来,歌迷一如既往地狂热追踪,一家家唱片公司更是不惜血本邀他回来。终于,1995年,他加盟滚石,正式复出,成为当年轰动娱乐界的头条新闻。 依据他和公司的合约,复出的热身大碟《宠爱》并没有上电台宣传,大家连碟里有什么歌都不清楚,但憋了六年之久的歌迷还是不顾一切地抢购,首销狂卖,气势骇人,被誉为唱片业惨淡时期的救市之作。但是就我个人来讲,这张碟我不是特别喜欢的,因为是一个电影插曲合辑,大都已经听得烂熟,而且有好多是国语歌——他的国语歌给我的感觉始终发飘,不象粤语歌那么深情款款,也许是因为国语对他来说到底是外语的关系。听着他轻柔婉转,但是不再为我所熟悉的声音,我感慨地想着人总是会老的,这样一个成就非凡的天才歌手也总有光芒黯淡的一天。这个感慨持续了一年,在下一张专辑《红》的面前轰然消散,溃不成军。《红》是他自己组队制作的大碟,集中了梁荣钧和林夕等乐坛高手,气氛上妖魅迷离,风情万种;在歌曲的演绎上,第一曲《The 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就先声夺人,比八九年更加醇厚和沧桑的歌喉惊得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后,《偷情》的慵懒,《不想拥抱我的人》的寂廖,《怪你过分美丽》的缠绵,无一不在他充满磁性的声线中神韵毕现,最后那一首他自己作曲的《红》更是销魂蚀骨,一声声低沉的“红”,“红”……使听者的心中似乎有大朵大朵的蔷薇随着节奏嚣张地绽放。据说这首歌是他第一次命题作文,告诉林夕就要写“红”,作为大碟的主题歌。整张大碟落力体现了这个字的精髓,在香港出版的《红》,封套上干脆是大红一片,了无只字,在专辑的整体设计上下足了工夫,与他的超人唱功相得益彰,使这张大碟在歌坛排行榜上的风头之劲,一时无俩。多年以后我听到了《红》的作曲完成后送到唱片公司的小样,没有歌词,他一路“啦啦”到底,但是声音低徊漫惓,感染力丝毫不亚于填词版。我深信,以他的声线和演绎技巧,就算是拿菜谱来当歌词也会让听者心醉神迷的,他应该出一张完全自己作曲,但是不必请人填词的大碟,就这样哼唱着无字之歌,让我们知道什么叫做天籁。 继《红》之后,他先后出品了七张大碟细碟,张张精彩,又各具特色,品质层层提高,歌艺不但不随着年龄的增长退步,反而越来越纯熟。《这些年来》的整体设计是我至爱的,和碟中四首歌曲一样,很好地体现了他走过风雨之后的沧桑心情。《PRINTEMPS》一碟颇受非议,主要是因为风格太台湾化了,不适合他,但是精美的制作还是值得尊重,其中《取暖》、《真相》等歌曲也非常撼动人心。《陪你倒数》应该说是曲曲动听,但是整体性要较《红》差些,世纪末情绪和鸿蒙之初的喜悦纠缠在一起,风格上有点扑朔迷离。《UNTITLED》这张细碟,让我怎么说呢,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无论是横扫排行榜的《路过蜻蜓》,被人误会得体无完肤的《左右手》,还是性感的《枕头》,轻淡的《你这样恨我》,情深似海的《I HONESTLY LOVE YOU》,都是我的心爱。同样百听不厌的,还有《FOREVER》中的《梦到内河》。《大热》一碟质素一流,推出之后在各大排行榜上全线飙红,一首首精良的快歌慢曲被他演绎得炉火纯青,《我》这一曲自述之作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的最后一张专辑就是与黄耀明合作的《CROSSOVER》了,这张碟我不愿多说,因为是在他离开之后才听的,混杂着太多的纷乱心情。至于即将出版的那张遗作,更是令我期待着而又抗拒着,我不知道当听到他的嗓音在隔世之后悠然响起,有谁能控制住自己的眼泪。 他在歌坛事业上的精华之作,还不是这一张张专辑,而是他的个人演唱会。香港歌星的演唱会在全中国是无可比拟的,他的演唱会更是公认的一流制作,大陆某知名歌星去观赏之后由衷地慨叹:“我要是能开这样的一场演唱会,死也甘心!”他从前的四次演唱会已经被歌迷重温得烂熟,当宣布将于九六年底举行复出后的首场演唱会时,全港轰动,售票爆满,供不应求。这场演唱会我没有机缘去观看,只能抓耳挠腮地等着媒体的消息,几天后,报纸上的照片把我骇得魂飞魄散。他,四十岁的男人,居然半披着睡袍,在万众瞩目之下裸露大腿???他,居然穿著红色高跟鞋,和男伴相拥大跳热舞???这个人受了什么刺激变得这么妖异了?……很久以后我才弄到了演唱会的影碟来看,一看之下,不由得对自己的管中窥豹充满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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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我有多久没更新了呢。不过,以目前的条件,我貌似又可以每天半夜写上几句。刚才还很困的说,全靠了个某迷,才让我精神焕发,哈哈,可是好像肚子在叫了,我胡乱吹几句还是要休息了,明早的课开始要考虑去下的。就让此篇开始我BLOG的复苏******** 恩,要记录的其实都已经错过了,比如今年元旦的一次“梦游”,上个月一天唐先生的生日(其实那天是诚心想要写点什么的,但blog打不开),比如忘掉L(好像说过N次了,不知这次是否够彻底),考虑要不要去参加4·19(貌似还来得及)……不过还有未完成的事情,比如我即将收到的碟! BLOG主页还是打不开的,倒是可以编辑和回复日志。我在想,是不是每一篇里都附上他的影子,你看出来了么?当然,对志同道合者是不存在悬念的。 |
# posted by 蒹葭士 @ 2008-03-04 03:21 評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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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二九(200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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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道中人(200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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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我还在(2008-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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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Birthday(2008-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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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王(200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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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与传奇的最后遭遇(20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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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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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2007-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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