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 南方都市报
我们经常拿美国宪法的稳定和中国宪法的不稳定作对比:只用了4543个词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200多年来很少变动,国会为了应对现实情况的变化只是附加了27条修正案,而1982年通过的中国《宪法》,现在已经附加了31条修正案。这种对比自然有它的道理,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治•P.弗莱切认为,这种对比只是表面现象,并不能说明美国宪法就是稳定的。相反,他认为美国1787年宪法是不稳定的,在美国内战后曾经出现过一次严重的断裂,裂痕至今犹在。 麻省理工学院的语言学教授诺姆•乔姆斯基把指导人们使用正确习惯用法的规则称为“深层结构”。 在《隐藏的宪法:林肯如何重新铸定美国民主》这本书里,弗莱切试图去挖掘隐藏在美国宪法背后的 “深层结构”。当他以一个法律人的眼光,去考察美国的观念历史时,他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除了1787年《宪法》外,美国在内战后就产生了另一部新宪法,一部很难被人意识到的“隐藏的宪法”,即美国内战催生的宪政新秩序。这一新秩序是对旧秩序的救赎。 1860年,美国因为奴隶制的争论陷入危机。1787年的宪法虽然承诺自由,但只是少数人的专利,而占联邦人口近1/5的黑奴毫无自由可言,他们只是他人的财产所有物。第一部宪法并未使用奴隶制或者奴隶这样的词语,而是在涉及奴隶的地方用了“所有其他人口”、“服劳役的人”或者“目前在某些州内存在的类似的人口”等字眼。尽管包括麦迪逊在内的著名制宪领袖反对,这部宪法允许南部继续从事奴隶贸易20年,使得南部各州有了足够的黑奴自身繁殖的人口基数。1807年,美国禁止国际奴隶贸易,但国内奴隶制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因此,自由和奴隶制犹如天堂和地域共存于宪法之中,容忍奴隶制的这部宪法不过是一笔南方和北方之间的妥协交易,威廉•劳德森•加里森称之为“与死亡订立的合约”和“与地狱订立的协议”。 共和党出身的亚伯拉罕•林肯努力克服党派之间的陈见,试图改变这一荒唐的协议。1863年11月19日,林肯在葛底斯堡发表了演说。他在乘坐火车北上的路上,想着如何哀悼那些在7月的战斗中阵亡的将士。为了防止腐烂,他们的尸体将被安葬在战场上。林肯需要去阐明战争的意义,他的目的不是要加剧战争,而是要超越战争。在这场只有两分钟的演说里,林肯表达了对美国成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愿景,让它的人民“孕育于自由之中,奉行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在演说的最后两句,林肯宣告了一个新的使命:“我们要让这个国家,在上帝的福佑下,获得自由的新生。我们让要让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存。”这个民族国家既包括南方也包括北方,既包括白人也包括黑人。这一宣言让1787年宪法从容忍不平等的原罪中得到救赎,这个国家也因其新的使命而超越死亡——让所有的人获得自由。 弗莱切认为,林肯所说的民族国家概念与美国建国之父们所提的“我们人民”是截然不同的。换句话说,林肯针对的不是“我们人民”可以自由作出决定的权利,而是哪些人构成了一个民族国家的概念。在美国内战之前,美国只存在一个全国性政府,在一定区域内行使自治权,但还不具备基于历史、语言和文化上的集体认同感所形成的紧密联系,而后者是构成欧洲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核心要素。林肯认为,民族国家并不能通过大众投票或者政府决策形成,而是通过历史性的搏斗从而锻造成一个紧密的联合体。林肯在努力促使“我们人民”逐渐扩展和延伸成一个受到历史约束的有机体。在这个意义上,弗莱切把葛底斯堡视为新宪法的序言。 新宪法的正文就是,1865年到1870年间美国先后通过的第13、14和15条修正案。它们确立了新的法律原则,缔造了美利坚第二合众国:在美国不得存在奴隶制和强制性劳役;各州必须承认并促进辖区内的人民平等;各州不得依据种族、肤色和以前的奴役状况,剥夺公民的选举权。新宪法系统地修正了美国宪法的形象,扩大了选举权,加强了政府的权力,通过对平等的解释表达了对弱者的同情。 新旧两部宪法有着不同的价值基础,它们在很多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第一部宪法建立在自由选择、个人自由和共和主义基础之上,它强调的是一种世俗意愿的表达——人民自愿联合结成“一个更完善的联邦”,致力于实现免于政府干涉的自由(其自由甚至还包括白人自由掌握和控制其他人种的自由),认同少数白人有产男子的自治和统治形成的共和制;而第二部宪法建立在自我实现、众人平等和大众民主基础之上,强调的是一种历史责任或者使命——基于“友爱之纽带”(林肯1861年3月4日第一就职演说中用语)作为单一的民族国家的联合,致力于推动政府保障所有人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认同循序渐进的普选权的最终实现而形成的大众民主制。这就是林肯描述的新宪法下的民主图景,它确定了美国未来政治的重大主题:民族国家、平等和民主。 显然,林肯的理想对当时的美国人来说,过于激进。在林肯去世之后的19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一新宪法遭遇了美国最高法院的抵制。最高法院判定第一部旨在消除公共领域内种族歧视的民权法案违宪无效,大法官们限制宪法第14条修正案“平等保护”的适用范围,使其最多适用于各州支持的种族隔离法律,甚至官方的隔离最终也被批准。这一切暂时挫败了林肯的理想。 其中,在1872年的屠宰场案(The Slaughterhouse Cases)中,秉持异见的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哈伦指出,“我们的宪法患有色盲症”,最高法院背叛了美国内战后的宪政秩序。他是林肯创造的宪法的忠守者,在内战后所判决的所有重要案件中,他是唯一把美国作为单一民族国家政治体考虑的法官。在他的判决意见书中,我们经常看到从葛第斯堡演说中听到的“民族国家”,这个词在他的判决中出现了30次,而这样的术语在其他大法官的意见书中永远以形容词“national”出现。 哈伦明确区分了联邦政府与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让联邦政府的统治具有合法性的渊源。他在1883年发表的一段话,充分表达了当时处于异议当中的第二部宪法的精神:“在民权方面免于种族歧视,在一个共和制政府中,是公民权的根本所在,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它是一项崭新的权利,是由民族国家所创设的,通过对国会的明确授权,通过立法来执行源自民族国家的宪法规定。” 令林肯的追随者意想不到的是,宪法第14条修正案,对获得解放的黑奴并没有提供到什么实际帮助,相反使得扩展中的公司资本主义摆脱了政府约束,公司资本主义逐步成为对平等和大众民主的最大威胁。这是19世纪美国法制史上最具讽刺意味的事情。在20世纪初,“平等保护”已经被压缩为一句可怜的口号。 尽管如此,弗莱切认为,第二部宪法并没有消失,正如我们在20世纪所看到的那样,它以一种隐蔽的方式不断地出现在宪法修正案、学术讨论、最高法院的判决和修辞当中,逐步在美国政治文化中扎根。它和第一部宪法之间的价值冲突和相互较量,以不同的方式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展现出来。第一部宪法和第二部宪法的势力和影响此消彼长,形成了一幅颇为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借此,正如作者在正文的最后一句所说:“在两部宪法持续不断的张力中,我们把自己从那种自认为掌握绝对真理的人们所宣扬的教条主义中解脱出来。” |
| # posted by 王建坤 @ 2009-09-29 10:33 评论(0) |
一个普通读者,在翻阅《连线》杂志主编克里斯•安德森的新书《免费》之前,很可能受书名的误导,会在心里嘀咕,难道“天下会有免费的午餐”?当他读完这本书之后,会发现安德森既没有挑战经济学上的常识,也没有宣告共产主义社会的来临。 在这本300多页的书里,著名畅销书《长尾理论》的作者安德森,费尽心思地列举了无数的例子,去宣讲“免费”这种定价革命引发的商业模式创新,但仔细一想,他只不过从另外的角度再次重申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朴素的道理:你吃一顿饭,可能不再直接付账,即便如此,总得有与这顿饭的利益相关者来付账。 说到免费模式,其实人们并不陌生。商业史上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吉列公司在20世纪初创造的剃须刀模式:刀架免费+刀片收费。其中的道理用经济学术语就是“交叉补贴”:你免费得到一件产品,但必须购买另外一件,或者你在使用这件产品时必须为某项服务付费。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用中国的一句古老格言来解释会更直白:“欲将取之,必先予之”。这一模式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如免费得到游戏机,但必须购买高价的游戏软件,又如移动公司向消费者赠送手机,但消费者必须充一定的话费。这一交叉补贴的模式正在扩展至很多行业。 显然,吉列这种前信息时代的古老模式并不是安德森关注的重点。他的聚焦点在于信息时代的免费模式,这种免费模式体现的不再是“左口袋进,右口袋出”的推销伎俩,而是一种把产品和服务的成本降低到零的商业能力。更形象更准确地说,就是让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软件化”。 “软件”是信息时代的典型产品,它的开发成本可能比较高,但其复制成本为零,所以软件的赢利模式就变得丰富多彩,它既可以向海量消费者当中的一小部分先收费,然后再对剩余的大部分消费者免费,也可以对所有的消费者免费,让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如广告商)来付费,它还可以用明天收费补贴今天的免费。因此,我们不妨称这种免费模式为“软件化”。 显然,两种免费模式,预示着不同的商业未来,但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两种模式正在合流,创造着似乎无限丰富的的价格组合空间。 同时,安德森在书中分析了,“软件化”免费模式背后的重要推动力:晶体管的免费。他在书的第三章指出,摩尔定律表明微处理器的单位价格每18个月就下降一倍。1961年,一个晶体管的价格为10美元,但2年后就降到了5美元,时至今日每个晶体管的价格大约为0.000015美分。由于晶体管价格接近尽免费,所以电脑处理器和存储器的成本低到了人们可以忽略的地步。再加上宽带的免费,互联网就为免费革命创造了一个广阔的历史舞台。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信息时代,财富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生产要素的范围更加多样,不再只包括前信息时代的土地、机器、厂房或者金钱,还包括了知识。在数字技术和全球化浪潮创造的“知识经济”中,知识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互联网改变了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机制,因此,人们在交易过程中支付的成本未必是货币,在很多时候更多的是非货币形式的财富。在这个意义上,有人说,“软件化”免费其实也是“左口袋进,右口袋出”,只不过进出的不再单纯是货币,而还可能是其他形态的财富。以此看来,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个交叉补贴的舞台。 在交叉补贴的形态中,除了收费(正价格)和免费(零价格)之外,这种还有另外一种有意思的形式,那就是“商家倒贴钱给你”(负价格)。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在《怪诞行为学》(中信出版社,2008年)中复述了一个马克•吐温曾经讲过的故事,告诉我们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厂家不仅免费给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还要倒贴钱给对方。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索亚因为不愿干给家里篱笆刷油漆的活儿,于是把这份工作炫耀得特别有意思,结果他的小伙伴们不仅羡慕,而且抢着干,甚至倒贴钱给他。 这个故事的意味同样可以用在商业上。例如某支想在洛杉矶的音乐俱乐部演奏的乐队,必须付费,而不是像往常一样由俱乐部花钱请他们来演奏。乐队重视这洋的露脸机会,胜过现金收入,因为如果在这里表现不错,他们有机会成名。又如,丹麦有家健身中心的入会办法规定:只要你每个星期至少来一次,就不必缴费。不过,如果一个星期没来,那个月就得全额付费。事实上,总会有某一周你因为太忙而没能去俱乐部,这样一来你就需要掏钱。 因此,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无论是免费还是负价格,消费者的钱包迟早会被打开。 《免费》(美)克里斯•安德森著 蒋旭峰 冯斌 璩静译 中信出版社 2009年9月 |
| # posted by 王建坤 @ 2009-09-29 10:31 评论(0) |
10月10日 上海证券报
这本书是当代世界体系理论代表人物乔万里•阿里吉的遗作,这位知名的意大利左派政治经济学家在今年6月平静离世,享年72岁,被Verso出版社誉为“有关资本主义历史和未来研究的最重要的学者”。他曾经出版过影响甚大的《漫长的21世纪》(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和《现代世界体系的混沌与治理》(三联出版社,2003年)。这本遗作是前面那两本书的续集和延伸,集中讨论了决定未来世界体系的两支社会力量:一个是新保守主义的“美国新世纪计划”的出现和消亡,另一个是中国成为东亚经济复兴的领导者。作者认为,未来世界秩序将恢复到两个世纪之前,东亚将成为世界政治经济的中心。 但对一个中国读者来说,这本书最吸引人的部分,并非作者对未来世界体系的预言,而是他对“中国奇迹”的解释。阿里吉将“中国奇迹”的根源与动力追溯到更为遥远的历史,并将之概括为三个传统:中国19世纪以前以市场为基础的非资本主义发展传统、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革命传统和当代中国的渐进主义改革传统。 这让人想起当代中国学者甘阳提出的富有争议的“通三统”。甘阳认为,孔夫子的传统,毛泽东的传统,邓小平的传统,是同一个中国历史文明连续统,套用中国公羊学的说法就是要达成新时代的“通三统”。 因此,我们不妨将阿里吉关于“中国奇迹”的观点也称之为 “通三统”。比较他们二人的看法,我们不难发现,阿里吉不像甘阳这样本乡本土,而是更多地借助对西方资源,尤其是亚当•斯密和卡尔•马克思的重新解读,来理解当代中国的经济传统,他把当代中国经济的崛起视为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增长主导地区的再现。 在通三统中,第一个传统无疑最令人费解。阿里吉认为,这是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市场形成过程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存在着根本差异。我们通常理解的市场经济是欧洲版本的,欧洲走的是一条市场与资本主义融为一体的道路,主要手段是国际贸易和对外殖民,而东亚尤其是中国则是依靠内销发展了以分工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同样是市场经济,两者特点不同,在工业革命前,欧洲的增长因循的是一条通往无限改善的进化轨迹,而中国的增长因循的是一条劳动密集和能源节约型的“内卷式”轨迹。并且,他借助贡德•弗兰克、黄宗智和王国斌等人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得出一个新鲜的结论,在整个18世纪,贸易和市场在东亚特别是在中国比在欧洲更发达。因此,阿里吉认为,斯密本人不仅把中华帝国晚期看做市场经济的一个样板,一个达到了发展高峰的样板,而且把中国而不是欧洲看做最应该追求的市场经济发展典范。 阿里吉提的第二个传统是革命的传统,这一传统是中国经济崛起的社会基础。在这个问题上,作者主要借助了当代中国学者汪晖的研究。汪晖认为,中国的革命传统是独特的中国式马列主义。它首先出现在1920年代中国红军形成时期,直到1930年代日本占领中国沿海地区后得到充分发展。它具有两个主要创新:第一,列宁主义先锋党的原则得到了保留,但列宁主义暴动目标却被抛弃,这部分内容被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所取代。第二,为了寻求社会基础,中国共产党给农民而不是马列理论中的城市无产阶级以优先权。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毛泽东领导的现代化不是通过破坏,而是通过对农民经济和教育的提升来完成的;不是基于西方工业革命的国际化,而是基于以农村为基础的工业革命特点的复兴。汪晖进一步认为,当代中国的领导人虽然批判了“文化大革命”,但并未批判中国革命或者社会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传统给予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群体某些合法的手段,来对抗或者应对国家腐败或不平等的市场化进程。”阿里吉指出,中国成年人人均寿命的最大幅度提高和成年人扫盲程度的较大幅度提高出现在1980年代之前,这就有力支持了中国经济成功是基于毛泽东时代非凡社会成绩的观点。可惜的是,到了1990年代后期,因为贫富分化,人们对改革日益不满,这一传统遭到了严重削弱。 相比较前两个传统,阿里吉提的第三个传统理解起来就容易得多。阿里吉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够平稳而高速发展,恰恰在于没有遵循“华盛顿共识”提倡和推荐的休克疗法、最低纲领派政府和市场自我监管等理念,而是在前面两项传统基础之上探索了渐进的改革之路,包括经济结构调整与创造就业并重,在资本家利益从属于国家利益基础之上鼓励资本之间的竞争,开发国内市场和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教育等其他福利。 阿里吉认为,前述三个传统形成一种复杂的合力,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对当代中国的理解必须超越30年或60年的短线看法,而应该用更为幽远的视角去分析、命名和思考中国经济的未来。中国经济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很难用任何一个概念命名,比如“市场列宁主义”或“精英市场主义”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或“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作为一个1970年代曾经来过中国的意大利人,阿里吉对中国的观察和研究表现了惊人的穿透力,他在遥远的美国(他从1979年加入纽约州立大学宾厄姆顿分校的费尔南德•布罗代尔中心)对中国经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做出了言之有理的整体性解释。但同时,我不能不说,阿里吉有为了体系性解释而体系性解释的嫌疑,过分注重理论逻辑上的自洽而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剪裁事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本书的解释力。尤其是他认为的第三个渐进主义传统中的“无剥削积累”,这明显表现出了他对当代中国政经关系认识的完全外行。 因此,阿里吉的“通三统”能否统一起来还是疑问。 《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意)乔万里•阿里吉著 路爱国 黄平 许安结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年6月 |
| # posted by 王建坤 @ 2009-09-29 10:29 评论(0) |
《晶报》9月5日 这本书的书名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读者看到书名容易以为,狄更斯不仅是一名伟大的小说家,还是一位对法律史颇有研究的法律学者。如果读者在这种第一印象的基础上,去翻阅这本书,肯定会大失所望。 作者威廉·S.霍尔兹沃思是一位知名的英国法律史学家,曾经出版过16卷本的皇皇巨著《英国法制史》,记录了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至1875年司法改革时期的英国法历史。在192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斯托尔斯讲座基础上,他写成了这本关于狄更斯的小书。 关于书名的由来,作者在书的第一章中曾经交代。作为文学家的狄更斯有过不算短暂的法律职业生涯。他曾在艾利斯与布莱克默律师事务所做过律师助理,还曾在博士院和大法官法院担任过庭审速录员。在成为作家之后,他依然与司法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对法律史学研究来说,狄更斯的小说能够提供他们从正规史料中无法找到的材料,所以作者视之为一位优秀的法律史学家。 但,如此命名还是显得很牵强,与正文内容不符。在这本小书里,作者先介绍了狄更斯早年的法律经历,紧接着分析狄更斯笔下形形色色的法律人,然后结合《荒凉山庄》与《匹克威克外传》两部小说中涉及司法程序与庭审活动的描写,讨论与比较了普通法与衡平法两类诉讼程序。因此这本书,与其命名为《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不如改为《一个法律史学家眼里的狄更斯》。后者更符合正文的内容和风格。 在20世纪70年代,法律与文学的研究运动兴起后,狄更斯成为这一研究的热门对象。至今,这本书依然是关于狄更斯与法律研究领域中最权威、引用率最高的作品。和我们通常见到的法律与文学研究类的读物不同,这本书不是通过文本分析,去提出法律思考的某些问题,而是通过小说里面的相关情节,去介绍19世纪英国司法机构、法律人和诉讼程序相关的知识。为了帮助普通读者更好地理解,译者自己添加了大量的旁注。即便是对法律人来说,内容也稍微显得有些生僻。 对此,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法官、知名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在《文学法理学的局限中》曾经说过:“狄更斯的小说不像荷马史诗或者斯堪的纳维亚语的传奇,后者是我们了解有关他们社会中法律制度的主要知识来源。”尽管如此,狄更斯依然十分重要。他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窗,让我们看到了维多利亚时代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另一面。 狄更斯(1812年—1870年)是维多利亚时代(1837年—1901年)的见证人。社会历史学家眼里的这一时期,尤其是五六十年代,精神和物质空前繁荣,是一个资本主义稳健发展的社会,一个充满了活力、进取精神和乐观自信的社会。但在狄更斯的笔下,这个高歌猛进的时代,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无异于人间地狱。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大的反差?因为,狄更斯是19世纪为数不多的从穷人立场上观察世界的作家之一。他出生穷苦家庭,少年时代因为父亲的债务监禁,在监狱里面生活过。这种经历注定了,他不是高高在上地同情穷人,而是能感同身受地去批判英国法律上的弊端。 最能代表狄更斯对英国司法制度批判的当属《荒凉山庄》(1953年)。小说一开始就描述了伦敦的泥泞和迷雾,象征着英国社会的污浊和灰暗,雾的中心就是大法官法院。在故事中与法律发生关系的人物都没有好的下场,腐败的法律犹如一架吃人的机器。那个被戏谑为“大法官法庭”的废品商店的自燃,更是以寓言的方式象征着英国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的瓦解。 狄更斯的小说提醒了我们,通常被我们视为模范的英国法制,并非天衣无缝,而是同样有着无数的漏洞。以往我们对19世纪英国法的了解,大都来自法官或者学者,比如戴雪、杰夫里·边沁和沃尔特·白芝浩等法学家的著作,这些出身显贵的作者笔下的英国法尽管需要改革,但并不迫切,英国法的问题被高度浓缩在三言两语当中,作为异国读者的我们容易忽略掉这些问题。而法律史学家霍尔兹沃再次提醒了我们,让我们看到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法律机器下的底层惨状,不再迷信英国法制的神话。或许,这是这本书对中国读者的最大价值。 《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英)威廉·S·霍尔兹沃斯著 何帆译 上海三联出版社 2009年4月 |
| # posted by 王建坤 @ 2009-09-04 20:21 评论(0) |
| 2009-8-26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尚未见报,谢绝转载, 继去年的《自来水哲学:松下幸之助自传》之后,南海出版公司又引进出版了松下幸之助的《经营沉思录》。松下幸之助深深地影响了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代企业家,这位“经营之神”的思想曾经被中国企业界奉若“圣经”。读松下哲学,更多的是人生观教育,但商业比单纯的人生观要复杂的多。去年是松下成立90周年,中国的追随者们似乎很少去追问松下哲学在过去90多年里,经历了怎样的曲折与变异。这种缺失既是我们认识上的懒惰,更是我们行动上的障碍。 松下的核心价值观就是自来水哲学,这种哲学认为,企业应当源源不断地提供电器产品,让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像自来水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是一种为消费者服务的美好愿望,也符合松下产业报国的理想。那么,松下一直在坚持这一核心价值观吗? 这是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困惑。最近,我在阅读日本零售业巨头中内功的传记《心向消费者的独特流》(针木康雄著,新华出版社,1996年)时,找到了答案。为了限制大零售商大荣公司降价销售松下电器,松下与大荣在供货问题上僵持了三十多年。松下哲学到了后来也发生了严重变异,变为一种不受人欢迎的高价哲学 大荣从1964年就开始销售松下产品,以低于定价15%的价格出售,松下公司对此默许,但当大荣再次压价,降至八折时,松下就拒绝供货。松下幸之助曾经约见中内功,试图说服他放弃自己的做法。双方谈判未果,各执己见。 大荣只能通过秘密途径筹集货源,但松下开始千方百计打击这些向大荣秘密供货的批发商。起初,西宫大荣的进货处总有松下的商业间谍在附近来回遛达。他们在附近的大楼里租一间房子,用带有望远镜头的摄影机拍下进出大荣的车辆车牌号码,然后依此查出哪家批发商廉价批货给大荣。这一招,很快被大荣识破。 大荣改用自己的车进货,但不久还是让松下查出向大荣供货的批发商。中内功觉得太奇怪了。经过仔细观察才发现,原来松下派人装成顾客来大荣买商品,这些人大多是临时打工的,他们没有东转转西瞧瞧地物色商品,而是一进店就直奔目标,买好东西马上离开,所以马上就被分辨出他他们不是顾客而是松下派来的间谍。中内功派店员跟踪他们,发现在大荣店外一百公尺处停放一辆大卡车,从大荣买回的电器产品不断地被搬上卡车。 接下来,松下又采取了比间谍更隐蔽的方式,在电器上刻上平常肉眼看不见但用紫外线照射就能看到的暗码,借以识别哪些批发商向大荣供货。中内功再次识破松下的招术。他们用挥发油擦或用挫刀挫,毁掉松下电器上的暗码。尽管如此,一个月之内还是有四五个批发商被松下停止供货。最后,大荣被迫借助媒体的力量,把与松下的暗战公开,告知全国人民。 1967年10月3日,在神户市生田区大荣三店的第九楼会议室里,中内功邀请了参议院物价对策特别委员会的木村睦男、田代富士男、前川旦和中泽伊登子四位议员和二三十名新闻记者,请他们现场观看了松下电器上的暗码。第二天,日本的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此事,零售业之王中内功向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宣战。报道一出,全国震惊。大荣与松下开始了长达近30年的对立。 暗码一事曝光后,当时松下电器的社长松下正治发表声明表示,那些暗码根本不是为了防止低价廉卖,而是为了进行品质管理。如果发现不良产品,可以借此去查它的流通线路,甚至有可能追究到生产过程,彻底找出原因。因此我们印上暗码完全是为了查找不良品, 其实,松下的辩解不能成立。它的意图还是在于防止松下的商品行情暴跌。像大荣这样廉价出售商品,千里之外的消费者也可能到大荣来买,附近松下系统的零售店就很难卖出松下电器,松下自己辛苦搭建的销售系统也就会粉碎。 最后,松下电器公司接到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更正劝告书,要求它撤回对贸易对象及零售点实行的价格限制,指责松下公司限定销售店或批发商的批发价基准,付给他们回扣,而且停止供货给廉价销售松下产品的批发商。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出,松下的行为触犯了独占禁止法第十九条禁止不公平交易法的若干规定。 松下幸之助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如果这种行为也会触犯独占禁止法的话,那么独占禁止法应该修改。正确的做生意方法应是让厂商、批发商、零售店都得到适当的利润,企业在赚钱后以纳税的形式还给国家,国家再利用这笔钱造福全体国民,这才是国家走向繁荣的正确道路。” 对此,中内功的反驳是:“松下幸之助一直提倡‘自来水理论’,即厂商、企业应该努力像自来水管里的水一样,连续不断地供应商品。在我看来,松下的实际做法是‘高价哲学’。同样是坚持‘自来水理论’,我们才是真正的‘薄利多销哲学’。” 很快,日本爆发了著名的“彩电双重价格”之争,这件事似乎印证了松下的自来水哲学是高价哲学这一观点。当时,日本彩电市场的价格受六大家电厂商暗中影响,始终维持着10万日元左右的标准价格。1968年,美国电机工业协会(EIA)起诉日本电视机厂商倾销的事件后,人们得知日本的电视机在海外市场出售的价格十分低廉。随后,日本全国地区妇女团体联络协议会对彩电双重价格问题展开了调查,并开展“抵制购买彩电一年”的活动,要求厂商降低彩电价格。 自此,消费者不再信任厂商的定价,以“价格破坏”为 标志的大荣公司收获了道义上的支持,发展更为迅猛。1969年,中内功在他的蓍作《我的薄利多销售哲学》中写道:“我提供廉价物美的商品,将利润返还给消费者。”他主张定价权应属于流通商。大荣在日本大生产、高消费时代掀起了一场廉价革命。中内功被公认为这场价格革命的“旗手”。 在场松下与大荣的PK战中,松下遭遇了法律上的非难和公愤。当“自来水哲学”变为高价哲学时,松下已经背离了自己创业的初衷。直到1996年,松下取消了持续30多年的禁止对大荣直接发货的禁令,化解了30年的仇怨。 这段鲜为人知的商战故事,今天回味起来意味无穷。《经营沉思录》的广告语中说,借助张瑞敏、任正非、王石的推荐来宣传松下幸之助。问题在于,一个真实的松下幸之助到底什么样的?我想,松下与大荣的定价权争夺战将是我们阅读这本书的有益参考,它至少可以让我们看到松下商业哲学背后的商业现实。商业哲学是靠不住的。 《经营沉思录》(日)松下幸之助著 猿渡清光 路秀明译 南海出版公司 2009年6月 |
| # posted by 王建坤 @ 2009-08-26 21:28 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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