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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我记得我曾说过,我看人,首先是他看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有人说,我衣不认人。想必他是没懂这其中的意思。我常常跟朋友开玩笑说,我会摸骨算命,其实也就是从第一眼的印象,判断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志趣,谈吐,审美,为人处世。比如一个文化人拿lV手包的人,必定是中庸的,不管他内心如何骚动,中庸一定是他的第一特质。到了一定的层次,大家都用LV,人云亦云,随大流,总是错不了的。相反,一个靠运气加一点小聪明发迹的暴发户穿浪凡的衣服,你在心上多少都会是有些许肯定的,爆发气质也会掩饰掉很多。品牌跟人一样是有个性的。
我记得曾经LV有一季的广告是,Catherine Deneuve等诸多大腕拍的,以旅行为主题,文化气质浓厚,我从此对他另眼相看,品牌跟人一样,只有一面是不够的,核心价值和多变的形象更能让我们记住它。
一个聪明人最起码是个不会穿错衣服的人。客户宴请,朋友聚会,小圈子,情人约会,穿的上,脱的起,硬柔适度才是最好的穿衣态度。一个很喜欢穿the north face的人,肯定是个自由,独立的人。那些自己从来不去逛商店,老婆买什么就穿什么的男人,一定是居家型,经济适用男,随便惯了的......
2010-1-8
星期五(Friday)
晴
刚看到小沈阳又要上春晚,真是刺激,虽然我不看春晚很多年,也有种想双手插目的冲动,他就那么红?红到弃人民感受不顾了吗?真是不顾一切啊,某些组织要是疯狂起来真是可怕.(话说我妈从去年春晚认识了这男不男女不女的种群之后,常常念叨,幻灭)
在你还年轻的时候至少做一件常常想去干,却一直米有胆量干的事情,哪怕后来想想也不值得,但,起码,你的不会在便秘内分泌失调
当你碰到纯情女给他放钢琴曲,当你碰到阳光女给她放吉他,当你碰到尤物给她放sax,当你碰到文艺女给她放大提琴,当你碰很傻很天真的女人,直接摁倒送出门
白色不是不安全的颜色,相反,它比紫色更难穿.
如果你只可以买两双鞋,给你个建议,一双基础all star,一双细跟圆头浅口鞋
尖头,网眼,束胸款式,缎面,性感无敌,SM很适合,长期谁也受不了
脑子比胸有用,尽管有专家说,胸大未必无脑
......
2010-1-5
星期二(Tuesday)
晴
能往上爬的,几乎千篇一律都是贱人一枚
裙子短不代表性感,只是露一个脚趾头也可以很性感
在一起,常常无话可说,但也许最关心那个人会是他
没有什么比鞋子小一号这样的事情更让人无奈
再美的人也是需要爱的滋润才能焕发光彩
每个办公室都有一个复杂的潜规则
年纪越大,我们热忠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少,所以如果你还对购物这样的事情乐此不疲,下手吧.
少穿光泽感的面料的衣服,多数时候,你看起来更象站街女
如果你想做婊子,就做到底,脱出去的衣服基本跟泼出去的水一样,难以收回,如果你有舒淇的风情,去拍电影,电影里,一切皆有可能,相反如果你想做个纯洁的人,从开始你就得拒绝这个世界99%的人,因为人人都那么肮脏,没有歌舞升平,没有和谐,没有绝对公平,也没有相当公平
朋友就那么几个,没有在半夜醒来的电话名单里,没有在生日聚会里,没有触手可及,她住在我们的心里,永远堆在甜甜的微笑,给我们生活的勇气
黑指甲油不代表野性,红指甲油不代表风骚,粉指甲油不代表纯洁,在对一个人定义的时候,我们会贴标签,但,也许人人都是魔术师,......
2009-12-10
星期四(Thursday)
晴

戴立忍,刚开始关注他是从他跟桂纶美的绯闻开始,那时候两个人在国内都算是冷门人物,关注度非常得小,在某八卦杂志上,看到戴立忍骑摩托载桂纶美回家,带着安全帽,两个人一点不象明星的样子,看着却是很有范儿,一个执着做导演梦的老男人,一个,<蓝色大门>里清新的孟克柔,那时候觉得两个人好配,才子佳人.
我想他从来没有象这样被关注过,第46届金马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原著剧本、年度台湾杰出电影4项大奖,据八卦说,他自己拍电视剧的片酬都贴到自己热爱的电影事业了,我信这是真的.
我不看这样的电影很多年了,没有刻意找,<绯闻女孩>象裹脚布,越来越扯淡了,突然没有......
2009-11-24
星期二(Tuesday)
晴
前几日在车上突然想起罗志详的专辑《潮男正传》大概是有么一张吧,罗同学常常以潮男自居,引得无知小妞尖叫,奔走相告。我想说的是,他的公司非常能抓时下热点,并因此获利,很好的企划。
再说说罗志详吧,我个人觉得,他能成为明星呢,理由非常奇特,我想,正是因为的小女孩的坏品位。黑框宅男眼镜?黑色半指皮手套?小格纹?伍迪艾伦的千年发型?厚底半长靴?不知所谓的涂鸦?松垮牛仔裤?当你把这切元素都堆叠到身上的时候,效果是相当可怕的。当然,我觉得即便你把这一切当下潮流的标签都贴到自己身上,也不是最为恐怖的,让人失望的是,小猪同学完全没找对自己,毫无个性,却又要扮。
跟小猪同学一样有坏品位,又喜欢往死里整的男明星有,陈坤,诚然他还是很有特点的,但是他越来越往GAY的方向整自己,(我曾经一度都怀疑网上那些八卦到底是不是真的?)陆毅,死肥,昂时光就留在他的20岁吧,SJ组合以及选秀出道的年轻一代。
我认为在作为一个潮男必须具备的品质有:独立的人格,不走寻常路的勇气,整洁,灵活的脑子,不要迷恋大师,杂志,一切潮流向导,只选适合你的,橙色适合16岁,一样适合60岁,如果你是你,那么你......
2008-7-22
星期二(Tuesday)
晴
Chemical,我的名字,这个故事的绝对主角,有人说,想看我记录下这个故事,前前后后,细枝末节,于是我写了。当然,我是为我自己写,我对自己的欲望从来不加以控制,以致于,我对自己的过去一片模糊,有些事情,我干过,有些事我没干,但我感觉我像是干过的,不置可否。
我曾经爱过这么一个人,干尽了蠢事,傻透了。而不可否认的是,干这些事,让我爽快,我从未这么爽过,如久旱逢甘霖。我想,上帝安排这样一个人偶然出现于我的生活中,她点燃了我早已枯竭的生命之火,她是来拯救我,她不言不语,以一种奇怪的形式的出现于我的生活之中。她是我的空气,在我的世界里游曳,飘来荡去,我愿意在她的子宫内,感受她的柔和,呼进来吸进去,她是柔软的,极轻,极轻,她的声调,肌肤,修长的手指,她是淡漠的,一如她的五官,她的气息,她如一块强劲的磁铁,硬生生的将我拽了去……
去,去找她,找到她,跟她发生点什么!
回到广州后,我一直生活在这样的情绪中,极度兴奋,极度绝望,充满了力量,无处释放,我像个被吹足气的气球,随时炸开,随时粉身碎骨。我的心剧烈跳动,无法停止,一刻不休!我膨胀着,饥渴着,每日饮酒,我不能再......
2008-7-15
星期二(Tuesday)
晴
我的一个朋友热忠于购买大牌的A货,并时常给我洗脑,款式与真正的大牌无异,做工也还好,用起来也挺顺手,要命的是,价钱仅仅是1/10。我只能常常作无语状,以我的刻薄,估计说出来的话也不太好听。
我从不买A货,我情愿穿30块钱的超市汗衫,也不要穿饰有铄大两颗浮夸字母的D&G,那闪闪发亮的两个字母,一个无知的傻瓜异常耀眼。
记得前阵子疯狂流行漆皮,走过的小姐们手上几乎人手一个,饰有大大的蝴蝶结,金色锁扣,面料拙劣,软塌塌的,看起来非常恶心,我要是她们的男朋友肯定立马与之分手。
所谓A货,我百度了一下,基本就是,彷货,再说明白点就是copy不走样,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走样是完全不可能的,有时候常常还闹出很多笑话来,不得不承认,中国人民的智慧是惊人的,举一反三的脑子动的特别快。网上曾经流行过这样一个帖子,彪马被恶搞了一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铺天盖地,花样繁多的彪马LOGO,这个牌子如今已经没落下去了,原本他们的运动鞋还值得一看,现在我只能说街,相当街,街的无以复加。
某天,一个身材气质都非常出挑漂亮的小姐迎面走来,胸口的是著名的celine字母,我转身回头追看,背部居然用黑色珠片绣着D&G,天那,万能的D&G,顿时如吃了苍蝇一般,时尚让人悦目,傻B令人侧目!
......
2008-6-19
星期四(Thursday)
晴
从我决定要写这个故事开始,我便知道,我不可能把这个故事写好,但是,我必须写。
早晨在车上的时候,我已经为它想了一个头,然而,我现在却把它忘的一干二净。还是照着惯例,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吧,所以它出来的时候也许是面目全非,不知所云的。
原谅我,纵容我,让我成为我自己。
梅雨季,连日大雨,万物都在发霉,包括我,如你一样正在赶路的办公室职员。雨线模糊了车窗,外面是肆无忌惮的世界,我今天决定不去上班,我没有向上司请假,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做。我一直在为这一次的脱轨蠢蠢欲动,我想,下雨天,这是个机会,一个绝好的机会,符合我的破罐子破摔的萎靡状态。我决定坐公车混过这一天。
我喜欢坐双层车,在高处俯视的感觉真不赖,尤其在转弯的时候,常有种失控的快感,这让我想起跟周瑞的一次旅行乘汽艇的经历,爽极了。这个城市一片朦胧,我躲在这空落落的车厢里,它停停走走,雨水顺着车窗往下滴,我经过那个叫“光之翼”西饼店,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伤心的想哭,我手里拿了本“最好时光”那部电影我还没看完,我从一开始就非常喜欢这个名字,我常常会这样,莫名其妙的爱上。这样的雨天适合拉上窗帘找个心爱的胡搞......
2008-5-19
星期一(Monday)
晴
不久前,我认识了两个人,常常把自己搞成鸡婆样的白兔同学,离婚多年的蜜蜂同学。
白兔同学的文字非常对我的胃口,他写了个私人生活,没完成,我想我是等不到它完成了,她很懒,并且生活也是一直发生的常态,我一直把它收藏在我的电脑内,隔三岔五地去看下,每每让我失望。她的ID很是暧昧,不,应该是赤裸裸的,经人提醒才注意她震撼的用户名:“妹妹忆吹萧”咱两正儿八经的聊过两个半个下午,她绝对是个神气的人,我认为她把“生命在于折腾”这句话演绎的淋漓尽致。我读到他的第一句话是“和前男友分手后,性欲成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我怀疑她是边DIY边打字的。我的感觉是,她是一个非常旺盛的生物,穿宝蓝色野鸡装,单眼皮女人。她跟多年的闺蜜掰了,而后这个闺蜜帮为她做饭,她跟我说,这都是装的,假的。我没这么听人这么直白的说过,尽管我们知道,友情多数时候徒有其,但我从不敢说。坦白说,我的朋友也少的可怜。白兔同学日前,正陷入一场爱情战争,当然还只是一个人的战争阶段,78年的单身女人,我在看他写的文字的时候以为她是,17岁的小LOLI,因为在文字中,她是自然的,爽快的,干脆的,所向无敌的,敏锐的。我还在怀疑,她也许还没我大......
2008-5-16
星期五(Friday)
晴
丢手绢,找朋友。东边日出,西边雨。
还是没有主题,我常常羡慕那些有规划的人,他们的人生是有迹可循的,当他们回望,脉络清新,而我,如沧海一粟,摇摇晃晃,模糊成一片,我记不清所有的事情。
我习惯扔掉旧东西,那些被我扔进垃圾桶的记忆,如今都到哪里去了呢,它也许在你家门前徘徊,想要推门进去,享受温馨的烛火。而它如我一样羞涩,它在等待,等待有好运气,谁带它回家。外面天寒地冻,它在等待。它想念我温热的心房,它想念,我的每次呼吸的小颤动,它想念,我轻轻吹气,一遍一遍,它想念,堕落之间的安静,他想念……
我是一个流浪汉,每日醉酒,不分昼夜,每一天都是我的末日。我从去年夏天开始倒数,也许明年的夏季的某一天便是我的忌日。倒数着过日子的唯一好处,是撒野,对任何人撒野,对任何事情撒野,对任何规则撒野。当你对生活不再有要求的时候,便是你最自由的时候,这是真理。
是的,我彻底放弃了自己。我想好了,当用尽口袋里的钱,我就如鱼一样,跃进不知叫什么名字的河中,回到那湿润的温和的母体,像个婴儿一样,蜷缩着长眠。这一天,近了。
过去的被清空,只记得我差点疯了,在一个下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