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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7-28 星期四(Thursday) 晴 |
| 陆彦(1) |
邵嘉杨比陆彦早两年出来。 激烈的橄榄球比赛,身穿比基尼的洋妞,地铁里混杂的气息,路边卖唱的黑人歌手,实验室里的高端设备,教授的汽车和洋房……对踌躇满志的邵嘉杨,都充满了吸引力。大三的陆彦,对他来说,不过是一颗青春美丽的糖果;闲了的时候拿出来放在手里摆弄,或者在朋友面前炫耀;不管她是香草味还是薄荷味,吸引他的,都不过是那层漂亮的糖纸。 陆彦就这么跟来了。 她来的时候,他的公寓里,已经有了另一个女孩的气息。 两年的时间,对人生来说,并不太长;对孤独的男女来说,足够把一份单薄的爱情毁灭一万次。 老套的情节,庸俗的台词,毫无悬念的结尾,甚至不值得花笔墨一说。 陆彦出局了。因为这个只带了一书包大白兔奶糖坐六小时飞机从西岸飞到东岸来看他的女孩,没了邵嘉杨,“一样能活得下去”。 没有任何一种奶糖能让人吃一辈子;陆彦不知道,邵嘉杨已经不喜欢奶糖了。 纽约飞LA的飞机,还有三个小时起飞;结束一段感情,连三个小时都不需要。 死死地拉住,必定要成蚊子血、白饭粒;决绝地撒手,反成了朱砂痣、明月光。 没有人是赢家。 幸福与否,不过看各人的修行。 有一种男人,对他们最大的报复,就是离开他们之后,反活得更好。 这世界上适合我们的人,大约有两万个。就算比常人挑剔一点,一万个也是有的。邵嘉杨甚至不在陆彦的这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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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7-16 星期六(Saturday) 晴 |
| 我的前世,是一个落难的王子(7-8) |
终结篇! 苹小果粉丝高呼三声:好看哦好看哦好看哦! 7. 黄泉路上,三年徘徊 后来,我终于统一了六国,可是,没有人分享我的喜悦。我每日提防来路不明的刺客和形形色色的宫廷阴谋,我累了。我经常想起她,一次,去泰山的路上,恍惚间,我看到了她,我觉着尘世的一切浮华都不再值得留恋,和她一起,我来到了阴间。 那一剑,我刺的如此决绝,穿过她的心脏。刺穿了时空,刺透了人鬼世界的相隔。从此以后,她的每一次转世,胸前,都有着一寸余长,鲜红如血的胎记。 此刻,我看着她胸前细长的伤口,似乎还没有愈合,留下滴滴艳红色的血珠。我们离开这三生石,半晌无话,默默回到了奈何桥边。 奈何桥其实是一座断桥,木桥延伸到河水正中央,便有一条十丈余宽的裂口。鬼魂从这裂口处跳下,就可以投胎,断桥裂缝的那边,就是天界,可是,没有鬼魂能够跃到断桥的那一边。 在桥上投胎的,大都是形单影只;但也能看到像我们这样携手投胎的鬼魂。桥下河水汹涌,男鬼们通常稍稍犹豫之后,就跳入河中,剩下的女鬼们,迟迟作不了决定,终于还是一跃而下,转入人间。 她说,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好好去过下一世吧。 我却没有跳下,十世之约,在三生石上,已经记录了九世。这一次,将是我们最后一次留连人间。 我找到孟婆,告诉她我们所有的事情。我奇怪孟婆为什么愿意一年一年的守在在这奈何桥前,我认定孟婆必有她不愿忘却的故事。 孟婆说,她的前世,也有些不愿忘却的过往,这些事情,一旦经过,便不愿忘掉。孟婆在这奈何桥边,看着那个属于孟婆的他,一次一次的从这桥前经过,听他讲述一世又一世的故事,这,已经成了孟婆几千年的期待。 孟婆说,老太婆本来对人间的事情不再期望,看见你们,竟然动了些念头。人的缘份虽有天命,但如何度过,还是要靠自己。既然你们有了这十世的约定,便去好好的把它过完。 我不知应该如何,这是我们最后的一次尘缘,我不希望我们之间随随便便的了却。 在漫舞边际的黄泉路上,我徘徊了整整三年。三年以后,我回到了奈何桥,却没有再看到孟婆。 8. 转世为猫 我是一只流浪的猫。 孟婆告诉我,过完了这一世,她便再也不会回到黄泉,因为,她原本就是天上的神仙。玉帝许我们用十世的时间完成这一段孽缘。这最后一世,我们必能美满,她是我的娇妻美眷,我是她的万美十全。孟婆说,凡事过满则溢,最初的几世,我们的富贵用的太尽,后来便要吃些苦头;吃够了苦,就又有甜的时候。只是,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世,过了这一世,所有的恩怨纠缠都会烟消云散。此后千年万世,我在凡间,她在天边,永远都不会再相见。 在黄泉路上的三年徘徊,前生的种种,一件一件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不愿再做人,我决定,从此转世为猫。 我不能投胎为人,十世之约一旦完成,我们就永远没有机会相见。我要记得我们之间的一切,我选择做猫,因为我听说,猫的记性最好。 第一次转世猫,她是一个快乐的小女孩,我是她三岁时的生日礼物,那时,我刚刚出生,太小太弱了,我没有办法睁开遮挡我双眼的沉重眼皮,我听见了她的声音。 可是猫的寿命太短,那一世,我陪了她10年,她去上学的时候,我就在她的教室旁边游荡,看着操场上她和伙伴的嬉闹。后来,她爸爸要搬家到很远,而我太衰老了,我躺在她为我准备的小盒子里,慢慢的睡着,魂魄却不愿意离去。她发现我的时候,她哭了,眼泪掉在我的柔软的毛上散开,像一粒一粒的水晶。我回到奈何桥,又一次转世为猫。 后来我发现,不是每一次转世,她都会自然地出现在我的身边。有一次,我出生在一个阿拉伯的酋长家里,我等了她15年,等我明白她不再可能出现,我已经苍老的没有力气离开那片沙漠。 所以我决定流浪,如果命运不能不能送她到我的面前,我就自己去寻找。 在几个轮回的时间里,我学会了怎样去躲避风雨,到哪里才能找到最好的鱼骨头,我知道有些凶巴巴的大黄狗会对我亲切,但是有些老实巴交的京巴小犬也会把我欺负。我懂得避开胡同里男孩们丢过来的瓦片,我留意每一个经过我身边的小女孩。我一直寻找,直到昨天。 我看见她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背着一个米黄色的小包,从大路上远远的走来,经过这条小巷。我不顾一切地从房檐高处跃下,想要冲到她的身边。可是,在大门口的水缸里面,我看到了我的倒影。 所以我悄悄跟着她,一直到她的住所。然后,我找到我的好朋友旺财,从他的主人家里叼出来一块最好的香皂。 现在,我有看见她,冲着我缓缓地走来。我冲到她的面前,想告诉她所有的一切。 她应该是属于我的天使呀。可是,我拼劲全力,只能够发出来微弱的一声:喵~~~~~呜~~~~~~~ 我猛地觉着我这颗猫的心灵,狠狠的痛了一下,我呜咽着,游转在她的裤边。我看见她俯下身,把我抱在胸前。她,还记得我吗? 她带我去洗澡,在她的纯白色的浴缸里,我看见了她胸前一寸长的细长伤口。 我不想让她回到天堂,我希望就这样躺在她的怀里,用我略带粗糙的舌头,轻轻舔舐她胸前鲜红的胎记。为了这一刻,我愿永世为猫,哪怕要经过几生几世的寻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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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7-16 星期六(Saturday) 晴 |
| 我的前世,是一个落难的王子(5-6) |
5. 十世之约 于是我的思绪,飘到了一切的开始。那个时候,我叫后羿,她本是月宫的仙子。 那一夜月光如水,她在月宫的水池中游泳,一时游的欢畅,居然顺着月光一路就游到了人间。那个时候,我不过是一个刚刚八岁的放牛娃。 我看见村里的二愣子愣头愣脑的跑回来,然后带着他哥哥急急忙忙的往树林里跑。这兄弟两个,在村子里没有干过好事,前些日子还差点偷走了我的牛。我背着我爹给我的小弓箭,一路尾随过去。 我看见大愣对着湖水起哄,我看见她不知所措的躲在湖水的远方。 我还小,可是我觉着,姐姐好美。 大愣越来越不像样子了,居然开始下水。我躲在树林里面,举起我的小弓,拉满了弓弦,一件正中大愣的屁股。大愣一下子懵了,带着弟弟灰溜溜跑出了树林。我从家里拿了我娘的一件旧衣裳,让姐姐上岸。姐姐摸了摸我的头,转身走了。 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姐姐到了天上见到了玉皇大帝。玉帝问我,愿不愿意到天上玩呢,可以长生不老。我说,我不要什么长生不老,到了天上,我就再也见不到我娘。 18岁那年,我又看到了她了,和10年前一点没变,她说,她是偷偷跑回来的。为的是报答我们10年前的那一次相遇。俺娘给我们办了简单的婚事。此后的日子,我们就在一起。她种些花草蔬菜,我就去林子里面射些野物。和俺娘一起,日子过得非常舒服。 可是,好日子总是不长。一天回家,我发现她特别的紧张,她从来没有这个样子。她说,天庭知道了她下届的事情,今晚就会派出天将来捉她回去。我们抱头痛哭,我和她说,不管怎样,我都不能让天兵天将把她抓走。 来捉她是十个喷火的天将,我们远远的看见天将们头顶红色的火焰,恶狠狠的从空中落下来。我还在害怕的功夫,她在背后催我说,射箭,等他们落到地上,我们就没有机会了。我搭弓射箭,连着射下了九个鲜红的头颅,最后一剑,我却射偏了。我们眼睁睁的看着最后这一个天将落到了地面上。 落在地面上的这个天将立即在树林中引起了熊熊大火。火势一下蔓延到村子周围,天将说,如果她不回去,便要放火烧了这村子里的所有乡亲。 就这样,她一咬牙,转身就朝月亮飞去,她没回头看我一眼,不过我知道,要是她回头,就再也没有飞起来的勇气了。 天降大雨,村子周围的熊熊大火,慢慢的熄灭了。我扑上前去,和天将厮打,可是我用尽力气,也不能对他造成什么伤害。他长鞭一挥,立即让我动弹不得,就这样被他绑着,我也来到了天庭。 玉皇大帝勃然大怒,说,她下界游泳,本就犯了天条;私自下届报恩,又是罪上加罪;后来竟然伤害天兵天将,大罪无可饶恕。我站出来冲着玉帝大喊,你的那几个天将是我射伤的,你尽管冲着我来,和她没有关系。 玉帝沉吟许久,终于开口了。他说,你们既然相遇,便有这一份孽缘,这也是天意。若是就这样成全了你们,你们又罪无可恕,需要吃些苦头,就罚你们在人世吃上十世的苦头吧。就用这十世,成全你们这一段孽缘罢了。 她看着我说,那我们就十生十世在一起。 6. 我的前世,是一个落难的王子 玉帝发落之后,我们回到人间。因为那一场大火,此后的几年,田地寸草不生,林子里面也再也没有什么野物可以打猎。不久之后,她就劳累而死。 后来,我是纣王,她是妲己;我是秦人,它是赵女;我做项羽,她是虞姬;...,算下来,到这一世,我们已经有了九次的轮回。每一次,我们在一起,却不能长相厮守;我们不停的重生,转世后一片空白地重新开始。只有一世,在我们轮回的生命里留下了永不磨灭的伤痕。 我生在邯郸,那时赵国的都城,而我,确是一个秦国的王子。 我的父亲叫作子楚,那时候秦赵立盟,我的曾祖昭王就在孙子辈的王子里面挑出来了最不招他喜欢的子楚作为人质送到赵国。我厌恶我的父母,从出世那一天起,我就背上了一个不明不白的身世。他们说,我不是子楚的儿子,而是吕不韦的私生子。我叫赢政,出生在吕不韦的官邸。 赵国的贵族王孙从来都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他们甚至不把我父亲放在眼里,对于他们,我和我父亲都太微不足道了,我们仅仅是这个时局里的一个棋子,而且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微不足道可以放弃的那一粒。他们不是,他们是赵国的栋梁,他们在忙着为这纷乱的世界布局,我们只是他们闲暇时,可以用来调笑让他们自得的小丑。一万次的白眼和鄙夷之后,我明白,他们和我不是一路,我只能依靠自己。而他们没有我的抱负,等我称霸这个世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让他们在我们的座前祈求。 在赵国,没有人愿意我一起。除了她,她是没落的赵国贵族子嗣,她叫李牧。她比我小一岁,但是见识却比我非常广博,我们两个孩子,在她家的书房里,我们合纵连横,指点江山,她说,若有机缘,她想要吃成沙场为国建功;我说,那你来做我的大将军吧,现今天下混乱纷争,我要让这片大好江山,在我的手中一统。 我厌恶子楚和吕不韦,这两个男人,即便在我出生之后,还和我的母亲,赵姬,维持着一种不清不楚的关系。我知道他们在互相利用,子楚有吕不韦梦寐以求的血统,吕不韦有子楚所需要的万贯家财。这两个人,虽然令人厌恶,却并不愚蠢。在吕不韦的帮助下,子楚顺利成了秦国的太子并很快登基,而吕不韦,就成了秦国的相国。可是,子楚即位短短3年,就莫名其妙的死去。 我是子楚唯一的儿子,他死时,我13岁。即位那一日,吕不韦和赵姬问我需要些什么,我说,我只要李牧,我要她做我的王后。吕不韦从赵国接来了李牧,把我们两个人看管在后宫,在他眼里,我们不过是幼年一同玩耍的伙伴。他不知道,只要我有李牧一起,任他吕不韦再猖狂跋扈,我不会放在眼里。 我们隐忍了九年,这九年,我们一起读书,一起骑射;这九年,我们一起识破了吕不韦种种的阴谋;这九年,我们一起培养出我们自己的心腹力量。这九年,我们把吕不韦的党羽一点一点地剪除。到了22岁那一年,我们对吕不韦进行了彻底的反击,并一举成功。 我看见吕不韦跪在我的面前,向我们哭诉,他说我是他的骨肉,他说要和我一块建立一个帝国。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我从赵姬的眼中得到了答案,我看到了她眼中从来不曾给过子楚的眼神。我当着赵姬和李牧的面,亲手挥剑砍下了吕不韦的人头,我把赵姬软禁在后宫,我对李牧说,这件事情,从此以后就是我的秘密,我绝不能忍受有人把它提起。 她说,我们的任务达到了,让我们生一群孩子,安安静静的把秦国治理好吧。可在我的心里,任务远远没有完成,我要统一六国,建立一个前无古人的大帝国。 我很快灭了韩国,韩国太弱了,我秦军大兵一到,韩军就溃散而逃。大军之中,我得意的狂笑。可是,韩国城坡之后,我听见了有关我身世的流言。我勃然大怒,下令屠城三日。 那一夜,李牧从咸阳赶来,和我有好一场争吵。我说,如果你愿意,我麾前最得力的大将本应是你,而不是李斯,我们可以一统这大好河山,你可以实现你驰骋沙场的梦想。她说,她梦想的江山一统是要给还一个太平盛世给天下苍生,而不是这般四处屠戮,生灵涂炭。她说,我已经不是她认识的赢政,她要离开我。 我一路派人追击,可我的这些手下却不是她的对手,她径直回到了赵国。 赵国!一定是赵国的这般纨绔,泄漏了我身世的秘密,我要让他们要为自己的多嘴付出代价;而且,我要让她回到我的身边。 我让李斯调整了我们的作战计划,放弃了本应立即攻打的燕国。大军拔寨而起,直奔赵国都城邯郸。两军在河北宜安相遇,与我对垒的,竟然是她李牧,我的王后。我给我手下大将樊于期10倍于李牧的兵力,告诉樊于期,此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可樊于期手下兵将虽多,智谋却远不及李牧,李牧大败樊于期,樊于期兵败,畏罪潜逃到了燕国。我兵力折损大半,李牧一路追击,幸亏李斯用计骗取魏国发兵,才能够安全返回咸阳都城。回到皇宫,我召集手下文武大臣,说,从此以后,李牧不再是我的王后,是我们的敌人。 第二年,赵国旱灾,军中粮饷匮乏。李斯说,正是攻赵的好时机,如果用计出去李牧,攻打赵国都城就像囊中取物一般。 现今的赵王幼年时我便见过,这草包空有一身皮囊,却不能理解哪怕是半点的治国之道。李牧是我的王后,要离间她和赵王,对李斯来说根本就是一如反掌。赵王罢免了李牧,我带领着秦军长驱直入,眼看就要攻破赵王的王宫。 我看见她领着一路兵将,从王宫里面杀出。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与我为敌。她对我说,这里是她的祖国,有她的乡亲。她不能允许我在这里屠戮,如同在韩国那般。我轻蔑的笑,你以为你能够阻止我?她说,我能,只要我杀掉你这个暴君。 什么都不用说了,我们的交手,一如幼年时练功的厮打。从小时候起,她就不是我的对手。她比我灵巧,可我比她力气更足。我踢飞了她手中的钢刀,手中长剑,不带任何犹豫,刺穿了她的胸膛。她倒下的时候,捂着胸口,我觉着心痛,她说,假若你不是秦国的王子,我们可以隐居山林,或者去草原赛马扬鞭,那该有多好… 我看着她慢慢倒下的身躯,冷冷的说:等你来世,再来和我说这一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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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7-16 星期六(Saturday) 晴 |
| 我的前世,是一个落难的王子(1-4) |
苹小果的老公写的灵异小说。 谢谢捧场!苹小果是他的铁杆粉丝!Over:-) 1. 奈河桥前孟婆汤 这里是奈何桥,奈何桥的这头,孟婆把店开在这里,桥头一面木头招牌,迎着黄泉路上的风,晃晃悠悠的,上面一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汤”。 我们在这条路上走了很久。看见孟婆的这个汤店,她说,走的累了,在这里歇歇脚把。 孟婆说,世人都说,喝了我这个汤,转世的时候就会把上辈子给忘掉。可我一个老太婆,怎么能有这样的本事。这路上来来往往的魂儿这么多,有的魂儿走累了,就到我这里喝上碗汤,唠唠家常。其实,能让你忘掉前世的,不是我这个汤,魂儿投胎的时候,先要穿过女人的羊水,在那羊水里一泡,一世的恩恩怨怨,都会被洗掉了。有些郁结,积的太深,洗也洗不掉,就变成下一世的纠缠。 孟婆又说,忘了好啊,人活一世,能把这辈子过好,就已经不易的了。若是还要背着上辈子的念想,可怎么过下去才好呢。 孟婆是一个很慈祥的老婆婆,满脸的皱纹上写满了世上的无数风霜。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淡淡的,可又像是说着她自己的故事。我觉着孟婆给人的感觉暖暖的,这黄泉路,一路上只是阴冷,看到孟婆灶台上的汤锅滚滚的冒着热气,我和她说,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喝上一碗汤再继续赶路吧。 2. 孟婆堂前话姻缘 孟婆的汤很淡,阴间冷冷清清,只有奈何桥下长流不断的血河和河边长出的荒草。这河虽然名叫血河,水却很清。孟婆的汤,就是用这河水和草根熬出来的。 孟婆说,这汤不要钱,阴间里面什么也没有,要钱又有什么用?我常年在这里熬汤,就为的是让投胎的鬼魂们暖暖身子。有的魂儿赶着投胎走的急,你们若是不急,和老太婆讲讲你们这一世的故事,陪我解解闷儿,便是谢了我了。 我看看她,她没说话,我知道她的意思。其实,我们的故事,很简单。 我俩都生在杭州,高中同班三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游泳,一起去踢球。她踢得很好,球队里面只有她一个女孩,我是7号,她是9号。她是家里的独女,父亲开了一个轮胎工厂,厂子里面200多个工人,指靠她接班,从小,就把她当成男孩子来养。 高中毕业,我到北京上学,她留在杭州读工商。走的那一天,她来火车站送我。一直以来,我当她是哥们一样打打闹闹,从来没看见她穿过女装。那天,她穿了一身粉色的连衣裙,我笑话她说,你突然打扮的这么漂亮,小心我会动心追你哦。我转身上车,没有看到她脸上飘起的红晕。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经常写信,后来就是电子邮件。从来都没有断过。她的工商管理学的不错,但是因为她爸爸的厂子和新家坡有很多来往,就又让她去了新家坡读书。 我们俩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有时候我会做噩梦,但是梦醒之后就会收到她的电子邮件;有时候我一个人觉着很难过,打一个电话过去就会发现她也在想我。 我们没有发生过什么,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同舍的朋友在用一种很眼熟的格式把信纸叠起来。我翻出来她以前给我写的信,是一样的叠法。我在电话里问她,你愿意和我一起吗?她没有说话。 我毕业留在北京,她回国来找我,告诉我说,在新家坡,有一位姓马的年轻老板,经常给她打电话。这个马老板一表人才,她爸爸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她爸爸工厂的产品一向出口东南亚,这些日子,那边来的订单越来越少,工厂已经快开不下去了,她爸爸对她说,这个马老板人很好,如果你嫁给他,不光是你一生的幸福都有了,200多个工人的饭碗也有了。 我说话的时候,孟婆和她都静静的。阴间里没有白天,也没有黑夜,总是那样雾蒙蒙的样子。睁大了眼睛也看不到10米以前。孟婆点的油灯放在桌子上,一闪一闪,照不出什么亮光。 她走以后,我觉着很难过,我飞回杭州去找她。她爸爸说,你们年纪太小,不懂得什么是生活,你快回去吧,你们两个人,不合适。我见不到她,我早就在杭州用完了我所有的假期,直到公司威胁我就要把我除名。听说,她爸爸又把她送到了新家坡。 北京的路上下了雨,我穿的很少,一回到家就开始发烧。一同发烧的,还有隔壁的李奶奶。收到她的电话,她说,香港和新家坡那边正在流行一种病,叫做非典型性肺炎。她说她回来了,我想再出去找她,可是,我们这一栋楼都被隔离了起来,我出不去。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那天早上一醒来,我看见她趴在我的床边,泪流满面。我想让她走,可是,她已经走不了了。我们一同进了医院,她很快开始发烧,然后开始昏迷不醒。大夫说,我的抵抗力还比较强,而她,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可是,如果她走了,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呢?在她最后的日子,我们用药水当酒举办了我们的婚礼,没有人参加,但是我们两个都觉着很开心。她在我怀里闭上了眼睛,我把护士发给我的药片丢进了垃圾桶。 就是这样了,她叫英台,我叫山伯。 一阵阴风吹过,又觉着有些冷,我感觉到她的手,把她搂在自己的怀里。 3. 姻缘本是前世牵 孟婆挑了挑灯芯,自顾自的在灶台里添了些柴火。半晌,转过头来,和我们说,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你们了。多年以前,我也见过你们,在我这个地方喝汤。 我觉着惊异,但是突然又明白,孟婆在这地方不知呆了多少年,每次转世,必要经过这里,何止是我们,红尘中的每一个人,孟婆只怕都见过不止一次了。只是,难得孟婆记性这么好。 她问,那,多年以前,我们也在一起?您也听过我们的故事么? 孟婆慢慢的说,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多年以前,你们也在一起。他叫焦仲卿,你叫刘兰芝。 我知道这首诗,但是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更不知道这诗,讲的原来是前世的我们。所以,我求孟婆接着讲下去。 孟婆看了看我们,慢慢的开始。 你们都住在庐江,焦家是西汉明将周亚夫的远亲后裔,刘家也是当时的一代富甲。你们小时候就定下了娃娃亲。到你们结婚那一年,孙策攻下了庐江。 世情大变,你们只靠仲卿在府衙当差挣些家用。焦母一生富贵,突然没了佣人,一时受不得苦,又看见你们二人每日只顾自己欢乐,不顾仲卿读书考试,就把罪过怪在兰芝的身上,每天怨她不能劝夫君上进。其实世局变动,就是有一肚子好文章,也无处可用呀。 她没有让孟婆再讲,后面的故事,我和她都知道了。焦母每日责骂,终于逼迫仲卿一直休书把兰芝赶出了家门,兰芝回家后,左有父兄责骂逼婚,右遇仲卿每日情书绵绵,终于无法等到仲卿许诺的复合之日,投水自尽。兰芝临死,留给仲卿一封遗书,生为君人,死为君鬼,凡尘无望,冥世相随。仲卿见书,悔愧不已,当晚悬梁自尽,两个人同赴黄泉。 孟婆应该就是那个时候遇见我们的。今世的这份情缘,看来早有注定。 她还是靠着我,我突然觉着难受。我问孟婆,我们两个肯定是有缘份的,可是,是不是我们每次在一起,都不能有好的结果呢? 孟婆说,老太婆见过你们好几次,有些故事记得,有些故事已经记不得了。沿着血河往西走,你们能看到一块大石,那个就是三生石了。人死了以后过了阎王殿的审判,判官便会把你这一世的故事记到这石头上,是好是坏,自会有人评说。可判官并不知道你来世的事情,所以这石头,只记前世,不写来生。你们要是想知道原来的故事,就去那三生石上瞧个究竟吧。 4. 牵出浮生数千年 三生石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块石头,而是一座浑然一体的高山。在阴暗的冥界里,这巨石更显得一眼望不到顶。可以看到从远远的高出投下来一丝丝亮光,亮光虽弱,可是竟觉着比手中的火把更加刺眼,抬头看那光线一眼,有些烧伤的感觉。我想,也许这三生石已经高的捅破了冥界,一直到了凡间,而凡间的光线,是阴间的鬼魂无福消受的。石头上密密麻麻的写着篆体小字,是阳文。每一个故事,写着一个人的一生,故事的后面,刻着人形的图像。石旁一小细径,曲曲折折的向上通到石顶。 石头上密密麻麻的一片,看了让我发怵,她说,既然不急转世,看看何妨。我们分头各拿着一个火把,沿着石径一篇一篇的向上找,准备寻找各自的故事。这石头上,果然记下了所有人的故事,我看到了隔壁李奶奶,知道了张国荣为何会寻死,还找到了小时候因为车祸去世的语文老师。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恍惚间听到她喊我:在这里了。 是了,就是这里,我看到石头上我们俩个人紧紧的挨在一起。这石头上见到的所有文字和人形里面,只有这一副图,上面刻下的是两个人。我们的故事,也写在一起。 故事好长,似乎我们转世已经有好几个轮回,每次转世,我们都在一起。从这石头上,我看到我们今生的故事;我看到我们曾经转世为西厢记里面的莺莺和张生,莺莺和张生成婚以后,张生进京求取功名,迎娶了太子少保的女儿,从此在也没有回到莺莺的身边。石头上,每一世的故事写成一篇,一直往前世看,我们又看到了孔雀东南飞。 我们一点一点的看,看着看着,前世的故事就一点一点的被想起。这石头上刻的已经没有意义,原来,我们俩人所以会生生世世在一起,是因为数千年之前,在玉帝的宝座旁边,曾经许下了十世相随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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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话未结束。 |
但是暂停。 等到俺有了天下第一好男人和天下第一小美妞之后,再给他们写教科书吧。 俺也懒得写博了。 因为写来写去都不过是自己世界里那些小小的尘埃。何况幸福的人实在太相似,看小说里的神仙眷侣就行了! 不写博啦,哈哈,作为一个文学青年,也搞点文学创作啥的,丰富一哈业余生活!哈哈哈。 俺已经构思了一系列的小短篇。嘻嘻。 不久将问世咯。 女一号全部叫陆彦,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jj的名字。 男一号都叫邵嘉杨,有好的也有坏的。 这样可能会造成人物关系有点复杂哈。比如说邵嘉杨一会是陆彦的男朋友,一会是她老公,一会又是暧昧情人、朋友的朋友…… 不过幸好只是短篇,所谓对事不对人,就是这个啦。 问题的关键在于:省去取名字的麻烦,对于懒人如我,如释重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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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4-16 星期六(Saturday) 晴 |
| 三 · 表姐。 |
林小小这几天还挺高兴。她的表姐来了。 表姐刚从西藏回来,拍了很多雪山和藏羚羊的照片。还有很多闪着黑亮大眼睛的藏族小姑娘。 林小小羡慕死表姐了。她不上中学、不用写作业,更重要的是,她从不用在镜子前傻了吧叽地晃来晃去。 表姐的相机拍下来的,是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世界。  粉红色的天空,奶黄色的太阳,玫瑰色的月亮;五彩缤纷的雪花,水蓝的草,牛奶一样的湖泊……藏羚羊有点像加菲猫和史奴比狗的混合,藏族的小女孩,各个长得白白净净,眉心上有一个朱砂痣,注释写着:高原红。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在打雪仗,孙悟空的水帘洞变成了水晶宫,甚至在喜玛拉雅山的山顶上,还站着大胡子的圣诞老人。 …… 林小小羡慕死了。 有些东西,是你生来就没有,而且基本上,如果不发生意外,一辈子也不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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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大头。 |
大头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是那样的卓尔不群、与众不同。 林小小认识大头的时候,她才九岁。九岁和十三岁,对大人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大不同;而对林小小来说,那便是刚从乳牛身上挤下来的温热牛奶,和装在盒子里印上生产日期与批号的保鲜奶的区别。林小小的逻辑有些奇怪,其实,九岁还是十三岁,保质期都是十二个月而已。 通常,林小小是这么向别人讲述她跟大头的第一面:“我小时候……” 我小时候,有一天早上我去上学。前一天晚上刚下过雨,空气特别好。路过玩具店的时候,我扭过头去看橱窗里新到的snoopy,透过玻璃窗,我发现自己前面有个大水坑,躲不及,就摔了下去。 我站在水坑里,看着泥水弄脏的新裙子,哇哇大哭。打那儿之后,我再没穿过裙子。 大头就是在我的哭声中出现的。他从街道那头走过来,说:嘿,小丫头。 那时候他十六岁。 想起大头来,林小小把那张弄平了的纸拿出来,在下面写了一行清秀的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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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3-26 星期六(Saturday) 晴 |
| 镜子里的世界·一 林小小 |
夏天的早晨。 林小小大喊一声,晚啦!就冲进卫生间,稀里哗啦的刷牙洗脸。其实她很想早点起、从容地梳洗打扮,扎个长长的马尾巴,就像左妮一样。不过这都不由着她,她也没法子。 林小小一手拿左后的毛巾,一手沾着水把头发呼掳了俩下子;其实她还想抹俩下妈妈的面霜,可是镜子里那个人已经抹了把脸开始转身了,她来不及了! 离开卫生间的镜子,林小小就不乐意了。她一边往出跑一边还是扭头冲着卫生间努了努嘴——虽然,她已经看不到自己的鬼脸了。她最好的朋友叫左妮,而不是镜子里的自己。
林小小气喘吁吁地踩着铃声跑进教室,冲左妮笑了笑,赶紧坐下来,从书包里拿出一本语文书,跟着大伙念了起来。
“你以为它真是盛酒的金盅吗?它会笑你呢。秋天来了,它对于自己的戏法好像忍俊不禁地破口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皓齿,那样透明光嫩的皓齿你在别的地方还看见过吗? 我本来就喜欢夏天。夏天是整个宇宙向上的一个阶段,在这时使人的身心解脱尽重重得的束缚。因而我更喜欢这夏天的心脏。 ……”
这是郭沫若的《石榴》;林小小十三岁半,上初中二年级。 林小小很喜欢这篇散文。她也喜欢夏天,不过她不喜欢现在的语文书。“改来改去的,课文却越来越没意思了,”林小小想:“大人为什么那么喜欢自以为是,不问问我们到底喜欢念什么?”
念着念着,林小小感到有个人,又开始不耐烦了。左妮又拿出来小镜子,林小小冲她苦笑了一下:“又要照?”左妮做了个鬼脸,并不理她,转过头,兀自对着镜子,照了起来。 林小小不由自主地冲着镜子瞟了两眼,她看到镜子对面的自己:短发,黑亮眼睛,穿着校服,像个傻小子;如果有男生胆敢欺负女生,她就为她们出头。林小小很不满意她这个扮相,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左妮,一样是校服,不过她的长发上亮晶晶的蝴蝶发卡,让她显得很与众不同。 左妮收起镜子,冲林小小叹了口气:“整天照啊照的,能把人烦死。”说着,在一个小本本上又划了一笔;她是左撇子,林小小也是。
于是她们继续大声读书,后面的男生捅了捅她的肩膀,递过来一张纸,上面画着:  林小小正准备把这纸叠起来,她看见左妮又拿出了镜子。“完了,”林小小想着,她于是回过身,一拳朝那个男生打过去,说:“谁画的?”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教室里整齐的读书声一下就安静了,对面那个叫刘年的男生,捂着鼻子,一行血流了出来。 于是,班干部们纷纷抬头挺胸地站了起来;那边的,忙不迭收了镜子。左妮又拿出笔,在小本本上划了一道。
林小小吁地松了口气,从书包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那男生:“没事吧?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刘年对着林小小苦笑了一下,拿着纸,去水房洗脸去了。
这时候,语文科代表杨静又起了个头,同学们继续扯着嗓子背诵课文了。林小小手里捏着那张刚才被她不知不觉揉成一团的画,一边大声地背诵着“夏天是整个宇宙向上的一个阶段……”,一边在桌子底下,小心翼翼地把它弄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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