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日历 |
|
|
博客信息
栏目分类
博客登录
最新文章
最新评论
留言
友情博客
标签列表
博客搜索
博客音乐
日志存档
友情链接
统计信息
- 访问:7392 次
- 今日访问:3次
- 日志: 82篇
- 评论: 6 个
- 留言: 4 个
- 建站时间: 2008-3-18
博客成员
|
 |
|
 |
 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
|
|
| 2009-11-12 星期四(Thursday) 晴 |
宋江:弃“孝”就“义”归于“忠” 古人说:“诗言志”。诚如是也。《水浒》中,宋江写有一诗一词,就真切地反映他的心迹。一首是他在浔阳酒楼醉后写的反诗,另一首则是他欲寻求招安通道,到东京与李师师酬唱时所写的乐府词。 词曰:“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可容狂客?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翠袖围香,绛绡笼雪,一笑千金值。神仙体态,薄幸如何消得? 想芦叶滩头,蓼花汀畔,皓月空凝碧。六六雁行连八九,只等金鸡消息。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四海无人识。离愁万种,醉乡一夜头白。” 读起来,不由得黯然神伤,颇有点英雄末路无归路的感觉。 为什么到头来,宋江成为了“六六雁行连八九”的头雁,却仍然感到寂寞无主,心里不踏实,不了然,没有归属感呢?这就要从宋江所信奉的人生价值中去寻找答案。 宋江的一生,是“忠”、“孝”、“义”三种价值并存和冲突的一生。他的一生,努力在这三种价值之间调和,在它们之间游移、在它们之间选择。总的说来,他的一生,是弃“孝”,就“义”,归于“忠”。 《水浒》中,宋江亮相时是这样介绍他的,“那押司姓宋,名江,表字公明,排行第三,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于家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上有父亲在堂,母亲早丧,下有一个兄弟,唤做铁扇子宋清,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这宋江自在郓城县做押司。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霍,视金似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 可见,在宋江走上“替天行道”的道路之前,就以“孝义”闻名于乡里乃至外埠。但“孝义”并非宋江的最高人生价值。忠才是宋江的最高人生价值。这一点,在书中多处有所表现。宋江在武松去投二龙山分手时嘱托武松道:“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去边上,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我百无一能,虽有忠心,不能得进步。兄弟,你如此英雄,决定做得大事业,可以记心。听愚兄之言,图个日后相见。” 在华州城对宿太尉也说道:“宋江原是郓城小吏,为被官所逼,不得已哨聚山林,权借梁山泊避难,专等朝廷招安,与国家出力。”还有,在梁山好汉大聚义的时候,宋江说:“我心中欲建一罗天大醮,报答天地神明眷佑之恩。一则祈保众弟兄身心安乐;二则惟愿朝廷早降恩光,赦免逆天大罪,众当竭力捐躯,尽忠报国,死而后已。” 宋江的最高人生理想,就是要做一个好奴才,憧憬着有一天,能在朝堂上手捧笏板,跪倒在君王脚下,口曰:“臣启奏皇上”。在他的脑海中,无时不刻浮现出这一景象,挥之不去。虽然孝与义也是宋江所看重的,但在宋江的心目中,忠无疑取得了完全压到孝义的重要性。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理解宋江“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四海无人识”的心曲。他的“忠肝”,是对君王的“忠肝”;他感叹“无人识”,是感叹没有得到君王的赏识;“离愁万种”,是对君王一如怨妇般的情结。 宋江一生中,曾面临多次“忠孝义”之间的选择。一次是私放晃盖,是弃“忠”就“义”;一次是在清风寨杀了刘高后,纠集清风寨和清风山一邦兄弟投奔梁山,在梁山脚下遇见石勇送来告知宋太公生病的家书,随即放弃入伙梁山,回家探望父亲病情。我认为这宋江情急之下的选择,是“弃义尽孝”;后来,宋江身陷江州牢狱,被判死刑,被梁山兄弟劫了法场,不得已上了梁山,这是“就义”;后来终于受了招安,是“归于忠”;到最后被赐死,走到生命尽头,自己甘愿“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还嫌不够,还要拉上李逵一起殉死,完全是“以忠害义”。 显然,宋江不是刘邦,从来没有产生过“大丈夫当如是也”的念头。“忠君”的理念已经浸透进他的骨髓了。从宋江能干押司的份上,估计是读了些孔孟之书,受了些教化,“中毒”颇深。宋江的价值观,与李逵、武松不同。如果说李逵、武松等遵循的是原始丛林的法则,而宋江则遵循的是有了人工修整过的丛林法则。李逵、武松等只忠于“私恩”,而对“皇恩”一点也不感冒。虽说“皇恩”浩荡,但也有“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李逵、武松等就生长于“皇恩”的光辉照耀不到的地方。所以这两人都敢打虎。他们眼里,只认得拳头,再就是父母兄弟朋友,他们没有如宋江般的“忠君”情结。李逵说得出“放着我们许多军马,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做小宋皇帝,……,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宋江恐怕连想也没有这样想过。与柴进相比,宋江也没有柴进面对皇权的那份洒脱。柴进想得到把禁苑中屏风上御书的四大寇之一“山东宋江”刮掉,恐怕宋江本人就不会这样做。想来柴进是贵胄出身,有些底气。宋江则是平民出身,面对皇帝,自然会恭恭敬敬,诚惶诚恐。 但在宋江的心目中,皇帝也仅是一个符号而已。皇帝本身的素质不是最重要的,不管皇帝是明君、昏君还是暴君,他都会誓死忠于他。可怜的宋江,就如一个不被父母关注的顽劣孩子,看到高俅、童贯等乖巧伶俐的小孩在父母身边撤娇,享尽了父母的宠爱,心中愤愤不平。于是,就在家中耍横,砸东砸西,搞破坏,制造大动静,以便引起父母的关注和分享父母的宠爱,不管他的父母是多么地不值得。这便是宋江的心理动因。其人格发展极不成熟,存有重大的缺陷,还不如李逵、武松的人格在更自然的环境下成长得好。 宋江的一生,游走于“忠”、“孝”、“义”的传统价值之间。应该说他很努力很忠忠实地在践行这些价值。事实上,他在这三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面面俱到,并得到了高度的社会评价。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在传统社会中肯定是典范。拿宋江与历史上的名臣孝子义士相比,历史上没有一位能在三方面都取得这么高的成就。当然,宋江只是一个文学形象,但这种比较仍然是有意义的,反映了传统中国人的期待。最终,宋江弃“孝”就“义”归于“忠”,并以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忠”的价值,为自己的一生划上了句号。 以自由主义价值观来衡量,宋江的一生,乃是一个大悲剧,他没有领悟到,也无法领悟到人生的真谛是自由。但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剧,也是所有曾经的中国人和现在许多中国人的悲剧。 2009年11月12日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10-26 星期一(Monday) 晴 |
中西蓄奴的差异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691689 就奴隶或奴仆这个问题而言,中西方都存在,但存在很多差异 1、西方既盛行用奴隶从事生产,也使用奴仆从事家务。 2、中国主要是用奴仆从事家务,而少有使用奴隶从事生产。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也是成立。 3、西方使用奴隶或奴仆多是对异族,或本族犯人。同胞之间,却比较平等。由于西方在同族之间存在着自由平等的萌芽思想,所以一旦消除种族或民族歧视,就能将自由平等施之于其它民族。 4、中国人在同族之间,在任何一个群落之间,都不存在自由平等的概念,唯王独尊,并有多层的权力等级。中国人成为奴仆大都是因为贫穷,不论是大户中的奴仆还是皇宫中的太监,大都是因为贫穷而成为奴的。所以,由于中国人不象西方人那样承认部落或同族内部的平等自由权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很难如西方那样发展成自由社会。反而会因为专制权力的从生产力发展所得益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大,个人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 5、虽然中国现在已不允许平民之间的主奴关系,但政治权力和平民之间的主奴关系还是隐性地以变异形式而大量的存在。而现在政权由于拥有更强大的控制手段,比传统社会对个人的限制更多。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10-13 星期二(Tuesday) 晴 |
“山寨”与“会党”两种暴力组织模式比较及其它 传统社会中,皇权支配下的官府是最大的暴力组织,是在全社会取得了支配地位的暴力组织。 但在官府覆盖不到或组织控制力薄弱处或衰弱时,也给其它的暴力组织留下生长的空间。这些暴力组织的形式多种多样。大致说来,有二种基本模式,一山寨,二会党。另外,还有诉诸于暴力的教派组织。这种暴力组织,除了具有宗教形式,其组织模式要么采取山寨模式,要么采取会党模式。山寨如水泊梁山,瓦岗寨是也,各地名称叫法不一,有土匪、响马等别称。青洪帮、袍哥等,则属于会党,帮派一系;而什么黄巾军、太平天国、小刀会之流则归于诉诸于暴力的教派。 总的说来,官府与这些非主流的暴力集团既有着相互竞争、抗衡和对抗的一面,也有相互补充、合作的一面。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换。或者非主流的暴力集团接受招安;或者取代了原有的官府,相应的原来的官府残余势力就变成匪了,所谓“成则为王败则寇”。如张作霖就是土匪受招安而成为官府的军队,而朱元璋领导的具有教派性质的红巾军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取代了原来的元朝统治。 但考诸历史,可以发现,山寨比会党更具有战斗力和竞争力,会党组织几乎从来没有取代过官府,而山寨和教派取代原有官府则很多见。原因何在?这就要从它们的存在形式和组织模式来加以比较和分析。 以所处地域来看,山寨总是生存在官府统治的薄弱处,在交通不便的乡村、在深山老林,易守难攻的山头;而会党则多存在于城镇。前者的成员多来自于农民;后者的成员多来自于市民。因而,前者是公开的;后者则处于秘密状态。前者的经济资源主要靠收过路费和抢劫获得;后者的经济资源主要靠受保护费和做非法生意获得,因之会党或帮会向官府渗透也是必然的生存和发展策略。山寨的暴力手段是高度军事化的,强度高规模大,攻城掠池。而会党的暴力手段则相对强度低规模小,主要搞绑架、暗杀之类的恐怖袭击。 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其组织模式不同。山寨的组织模式高度统一,非常集中,组织内部团结紧密,上下级之间是直接领导,凝聚力强。一般而言,山寨头领在组织内部的个人地位、权力和威信也较高。相反,会堂或帮会的组织模式较分散。会党或帮会的组织形态呈分散的链状。上下级之间是间接领导,总舵主相对于分舵主的支配能力较弱。各分部之间的相互认同度也很低,为了各自的利益争夺地盘而发生冲突很常见。大的会党或帮派组织内部的派系或分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很难按统一的号令取得一致的行动。而山寨则比较容易取得一致行动。虽然山寨内部也会存有“山头”,如水泊梁山里就有二龙山,清风寨等山头,但这些山头会被山寨内部的紧密性所消溶和削弱。山寨内部的“山头”不可能成为独立的组织单元,只能是靠人情世故维系的非正式隐性组织。如是,就会被火并被清除。山寨组织要求行动一致,不可能呈现各自为政的局面。水浒中,既然三山“同心归水泊”,归顺了梁山,那么它们就必须到梁山“会师”,接受宋头令的直接领导。 由上可见山寨比会党更具有战斗力和竞争力之缘由。 “会党”与“山寨”其实分别是国共两党的原型。中国共产党实质上就是列宁式政党向“山寨”模式的“内化”,是由外入内。用共产党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中国国民党实质上是“会党”模式向列宁式政党的“外化”,是由内向外。就是孙中山在“联俄”政策下对国民党的改组。国共两党组织模式上的不同渊源和它们各自加入的列宁式政党的要素正是它们在大陆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9-29 星期二(Tuesday) 晴 |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儒家思想曾是普世价值么? 对于我来说,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说当然是不言而喻的,不证自明的。但我们知道,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一度是中国周周遭地区最先进的文化,中国人是这样自居的,也为当时周围的国家与民族所公认。这是没有疑义的。但这是否等于说,儒家思想就是当时的普世价值呢?当然,我这里是将儒家思想放在地理大发现之前的时空中,这里的“世”不包括西方世界,只限于中国的周遭地域。 我认为不是,至少当时的中国人不这样认为。中国人一向有夷夏之分。这个分别至少孔子那个时代就有了。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对夷狄满是鄙夷不屑。简言之,中国人虽然认为自己的东东是最好的,但是其它地区的民族却并不配享用。按赵老太爷斥责阿Q的话来讲,就是“呸,你也配姓赵!” 这一点,与犹太人的旧约是一样的。犹太人也认为只有他们才配享有“上帝的福音”,其它的异民族不配。他们才是上帝的唯一选民,其它民族只配下地狱。后来,是耶稣基督将上帝的福音赋予了所有民族,这才有力地促成了当今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观。这是另话。 所以,我们就会很容易地发现和理解儒家思想的传播是相当被动的。基本上就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那样一种境况。有来取经的,但少有去传经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日本、越南、朝鲜慕我天朝的文明与繁荣,前来朝拜和学习,就赏他们三瓜二枣的,打发打发,好让他们着实艳羡与臣服天朝的礼数与威仪。 这一点与西方的传教士和佛教徒的反差很大。西方的传教士孜孜以求将“上帝的福音”传到世界各地,传到非洲传到亚洲。而佛教徒也有普度众生的宏愿。与传教士和佛教徒相比,儒生们就显得很不愿意去化外之地传经。就祖师爷孔子的地理活动范围来看,所谓“周游列国”,他的传经范围只局限于中原地区。当然这里有些苛求孔子,他的使命在于游说中原诸侯,但问题是,假使他游说中原诸侯的历史使命完成了,他也不会想到去游说夷狄。他的徒子徒孙们也没这样去做。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从中原地区的扩张,并非是以文化的传播为先导的,而是随帝国版图的扩大和移民而来的。 后来,麻烦来了。英国人的枪炮和随之而来的东西逐步让中国人明白,让中国人不得不承认,原来自己的东西不是天底下最好的,天底下还有更好的东西。这一发现引起的心理震动无异于西方人不得不承认地球是围着太阳转的这一事实。但中国人其实一直没有服输,对西方文化要么是口服心不服,要么是心服口不服,凡正没有心服口服过。嘴上说外国的东西是“奇技淫巧 ”,可自己却照用不误。这也难怪,不像日本人,反正过去现在都是学别人的多,没有过“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和心态,就容易做到诚心诚意地去学习。中国不一样,很难摆脱“祖上曾阔过”的不良心态,在向西方的学习过程中就不如日本那么彻底,总是有那么一点虚情假意,半推半就,遮遮掩掩。加上中国太大太统,西方文化的深入渗透与广泛熏陶也更为艰难。这也说明了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说”很有道理。看看现在国际社会的冲突主要集中在西方世界、阿拉伯世界和中国,就明白其所言不虚。 当然,中国也不是没有宣扬过“普世价值”。在毛时代,搞过“革命输出”,所谓“马列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其实,太祖并非从心底里热衷于搞这个东西,他更喜欢关起门来做老大。他清楚地知道中国实在与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差距太大。如果“人不犯我”,我也不会犯人。但“美帝”就有这么讨厌,老是在中国周边滋事。还有个台湾问题。所以,也需要在国际社会发展些小喽罗,合纵连横,帮帮腔,搞点小动作,让“美帝”的日子也不舒坦。一时间,似乎也有点“我们的朋友遍天下”的感觉。但却可怜了中国人的口粮。当然关门的法子行不通,物极必反。这就有了邓公的“改革开放”。 要“改革开放”,就要和国际接轨。30年了,轨是接上了,但我们“轨”的宽度和国际标准不一样,就和以前阎老西那个做法一样。要不怎么接了轨的国内油价和国际油价怎么总是差很多呢?而且,要命的是,轨下面的路基没对接上。所以这个轨接得很不牢靠,随时有断裂的可能。这就有“普世价值”之争,就有了要不要将轨下面的路基也接上之争。 一些人就说了,没有所谓的“普世价值”,中国是有“特色”的。但“中国特色”是个什么意思呢?很简单,就是虽然自由民主也许是个好东西,使得你们比我们发达阔气,但却并不适合于中国。从统治阶层的角度来看,所谓“中国特色”就是虽然自由民主是个好东西,但中国人却并不配享用。 如果将现在的“中国特色”与过去的“不配姓赵”对比一下,你会觉得相当有趣。过去,中国人认为自己的东西是最好的,其它民族不配享用,而现在,一部分中国人却认为别人的东西虽然好,中国人却不配享用。 中国人的自大与自卑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与转换无碍,由此可见一斑。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9-28 星期一(Monday) 晴 |
往返费用:对当下“民工荒”的一种解释 据新闻媒体报道,眼下沿海地区又出现了“民工荒”现象。我没有第一手资料,暂且相信“民工荒”属实。这一下,又引发了一阵惊叹之声和条件反射式的解释。有人说,这是好现象,说明农民收入提高了;有人则说是计划生育导致人口减少造成的;有人说是年轻农民好逸恶劳所致。 按说,中国目前劳动力丰富,就业困难,应该不会出现“民工荒”。如果有的话,也不是劳动力供给出现了长期短缺,而只是暂时性因素所引起的。其实,只需稍为仔细一点,就会发现这次“民工荒”发生具有特殊的背景。 这一特殊背景便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民工“返乡潮”。在出口市场不断萎缩的情形下,沿海地区的许多工厂拿不到出口订单,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就将农民工遣散了。农民工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大多数只好回到家乡。 那么,当7-8月份以来,随着圣诞节的临近,出口市场有所好转,沿海的工厂有了出口订单,就需要工人,就要去内地招工。但一去,发现招不来。为什么呢?因为工钱并没有什么增加,但农民工再次去沿海,又得改变生活计划,还要多花路费,有些甚至可能回乡前变卖了一些必需要的生活设备,再去又得重新添置。这笔费用是额外的。而转眼又到了年底,又得再回乡。如此折腾,搁谁谁也不愿意。而在当地就业,无论是务农还是打工,即使收入低些,但总体比较,还是合算些。所以僦有了这次的“民工荒”。 简言之,这次沿海招工因受出口市场波动的影响出现在快近年末,而不是在春节过后,与惯常的农民工找工作的节奏不合拍,引发了额外的往返费用,是这次“民工荒”的直接原因。 根本上,这次“民工荒”并不是农民收入上升引发的,而是“血汗工厂”这种落后的生产模式不能适应出口市场急剧变化和波动所致。农民工不能转化为产业工人,不能在工作所在地定居转化为地市居民,造成“血汗工厂”不能对市场需求的波动做出快速和敏捷的反应。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长期依赖于“血汗工厂”制造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利用税收、外汇管制等手段形成了一整套利益机制,并得到了固化。既得利益者不愿意轻易放弃轻松瓜分农民工“血汗”的利益机制。但“血汗工厂”对出口市场的依赖相当大,而且在国际分工中地位低下且始终得不到提升,使得它非常地脆弱,很容易受到冲击。这次的“民工荒”还只是一个预警。如果还不致力于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还农民以地权和给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从而提高农民工的收入的基准,将农民工转化为产业工人,提高劳动力素质,逐步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地位,将来面临更大的冲击,就更难转身。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9-28 星期一(Monday) 晴 |
客观评价慈禧增建颐和园的历史作用 治史者最忌在学术研究中渗入情感因素,如阎崇年研究清史,爱屋及鸟,对满清大唱赞歌,立论过于偏颇。也有对清朝“恨屋及鸟”者,将中国在近现代的落后归之于清朝是少数民族统治之故。这都是不对的。 关于慈禧增建颐和园一事,历来受到诟病甚多。持异意者言,慈禧为过生日挪用海军军费是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的原因。其实这种说法不需要进行详细的考证,就能明了其荒诞不经,也是“恨屋及鸟”这一种。“甲午战争”中国失败的原因是因为北洋水师的军舰不如日本吗?非也,是因为当时中国的整个体制已经腐败不堪,军事作战体系失灵,人员战斗力低下,战术运用不当所致。非军舰不如日本多,装备不如日本强。再说,慈禧过生日挪用的军费又够买几艘军舰呢? 反过来想,慈禧增建颐和园客观上倒是件好事。至少现在颐和园还在吧?好歹还可以供人游览,还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要是当时用这个钱买了军舰,在“甲午战争”中出阵了,多半的结局也是灰飞烟灭,改变不了战局的胜负。 其实,我倒觉得慈禧大摆排场过生日,不失为她的明智之举,有着很好的效果。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慈祥花钱过生日就有这样的效果。 我们知道慈禧的执政原则是“宁赠友邦,不予家奴”。所以,从她的角度出发,显然对内的稳定要重于对外的得失。当她60岁时,大清国已快散架了。维持大清国的稳定,收拾人心,振奋精神,增强凝聚力自然而然便是当务之急。那么,靠什么来振奋精神呢?一定要是涉及到全国的题材,能够让全国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动员起来的重大题材,能够让友邦也无不注目的大重题材。无疑,为慈禧生日举国大庆一下,是一个好题材。可以起到提气聚神的作用,为之精神一振,多撑几年也未必不可能。 光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过个生日花这么多钱不值当,纯是奢侈浪费。用来改善民生岂不更好?但算一算政治帐,就很值得。慈禧是1894年过的60岁生日,在此之后,清朝还维持了17年。这里面肯定有大庆生日的功劳。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9-24 星期四(Thursday) 晴 |
为什么是清,而不是明得到青睐? 我非常赞同“唬唬唬”网友在他的“国家主义被轻轻放过:关于阎崇年的争吵闹剧”一文中的观点:“仅就阎崇年的理论观点来看,不能否认其具有亲满的嫌疑。然而,阎崇年之所以能登上百家讲坛这个主流文化平台,能够让其观点借助央视的强大影响力散布于全国观众,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因其亲满或本身就是大满族主义者,而是他的理论观点符合构建大一统的国家主义的 要求。与一般的满汉民族主义不同,当下占据主流,信仰中华大一统的国家主义在解读中国历史时对统治者的特定族籍不感兴趣,其着力强调的是,无论哪一权势集团,只要其能统一中华,它便代表历史的正统性,同样的,只要其能实现国家的强盛,它便符合历史的最高正义原则。根据这一标准,清朝的统治者也就成了国家主义历史叙述中的正面人物,清朝的历史至少是中前期的历史也就带上了耀眼的光辉色彩。两年前引起极大争议的《施琅大将军》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施琅这个长期被定位于汉奸的二臣之所能摇身一变成为“民族英雄”,最关键的原因不在于施为哪家君主服务,而在于他为中国的“统一”做出了贡献”(国家主义被轻轻放过:关于阎崇年的争吵闹剧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3205514&id=2493442&skin=0&page=1) 确实,国家主义才是阎崇年能登上百家讲坛这个主流文化平台的根本原因。“唬唬唬”网友在他的文中继续写到:“还可以推断一句,只要有关方面改弦更张,在百家讲坛多加宣扬一下强汉盛唐的丰功伟绩,现在对央视抱持敌对态度的皇汉主义者们一定会千恩万谢,感激涕零,一切矛盾都将烟消云散。”然也!然而为何百家讲坛这个主流文化平台要更加着力与突出地宣传满清的“国家主义”的丰功伟绩,而不去宣传似乎能够为更多人接受的强汉盛唐的国家主义呢?当然,我们不能说主流文化没有宣传过强汉盛唐,但比宣传满清却大为逊色,没有那么卖力起劲。 我觉得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间隔时间的长短;一个是后清与前清有着最接近的组织形态与发家史,故尔有些惺惺相惜。 就后清而言,其历史溯源来自于内外两个方面,外是马列,是它过去所彰显的;二是传统的国家主义或者说大一统的集权政治,是它过去所极力隐藏的,声称要弃绝割裂的。然而,随着全球范围内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外部思想资源的正确性已被其它人,也实际上被它自己所否定。所以,它必然回归到溯源自己内部的传统,以克服它的虚弱感。那么,离它最近的具有强大国家主义因素的清朝就自然而然的会成为它的一个合适选择。显然,国民政府太虚弱,对中国社会的控制力太弱,受到外国势力过多的影响、控制与侵害,又是它的革命对象,所以,肯定它不会将情感投射到民国。 更为重要的是,前清与后清的组织形态与“发家史”非常类似,前清更能引起后清的共鸣。 就组织形态来说,八旗与共产党都是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组织,区别在于八旗以血统论,共产党以加入组织、绝对服从组织论。早期的共产党确实有高度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来自于自我洗脑与洗脑。我们不能怀疑早期共产党人的真诚,我相信他们确实具有坚定的信念。投机分子当然是有的,但他们中的许多人是相信他们对别人所说的那些理论与向往的,他们也是这样践行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共产党的革命为何能成功,难道是归于侥幸?至于后来,结果与愿望相反,那是另一回事。 它们之间的第二个共同点就是组织内外有别。组织成员拥有大小程度不一的特权。明代就没有这样一个组织。当然当官的总是有特权,但前清和后清与其它朝代不一样,不仅当官的有特权,只要是组织的人,只要没有犯大逆之罪,在民事刑事上和其它方面,总是比其它国民要受到更多的优待。我认为共产党人对八旗有一种潜藏着的内在联系与认同,比如周恩来就以八旗子弟后来贪图玩乐来告诫共产党的高干子弟。其实中国人是最没有种族歧视的,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族,我以为指的是文化认同。一个黑人信了基督教,白人仍然会认为他是黑人,仍然可能歧视他;但如果一个外国人对中国皇帝下了跪,采用了中国人礼仪和习俗,那就会被认为是中国人。所以,后清根本不会因为前清的血统而妨碍它认同前清,在这上面感到困扰。 它们之间的第三个相似点就是以少御多。我反复谈过这样一个观点,中国大一统的政治格局造成国民的自治能力非常弱,所以它抗击外部势力的力量反而非常低,特别在王朝末期腐败盛行组织动员力衰竭之时,整体实力比它弱的外部力量可以很轻易地打跨它。原因在于,大一统的集权政治会压制国民的自治能力,弱化国民的能力与愚化国民。集权政体会把主要的力量和资源放在控制国民之上,而不是放在保护国民不受外敌的侵害之上。传统中国社会,南方的宗法家族具有非常微弱的自治能力,而北方基本没有。而现在连这个也没有了。自然而然,当一片巨大的散沙遭遇到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精干组织时,或者一片散沙中产了一个凝聚力很高的组织时,其它更离散化的散沙就不是对手,不可避免地会被它所裹挟,所吸附。清之于明是如此,日军之于中国是如此,共产党之于国民党是如此。都是以少胜多,以少御多。国民党之所以在大陆失败,就在于其凝聚力没有共产党强,学习俄共不彻底。清军入关后的快速推进和共产党的解放战争也非常类似,战争进程如此顺利都有些出乎他们自己的意外。他们招降纳叛的成果都是非常巨大的。 中国人长期处于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之下的后果就是能力被弱化,国民的素质普遍比较低,武不能抵挡一般的人身和利益侵害,文不能进行独立的思考与判断,所以面对地痞流氓的侵扰,军阀割据的战乱,他们总是渴望得到“大哥”的保护。那怕大哥会给他带来更严重的伤害。就中国人的天性而言,对不确定性的恐惧更甚于受到巨大的伤害。中国人不喜欢北洋时代,因为那个时代给国民的安全和财产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但是中国人却可以欣然投入到国共更惨烈,生命与财产损失更巨大的战争中去,为此做出更大的牺牲。为的是要将自己置身于唯一的“大哥”的保护之下,以获得生活的确定性,那怕这会给他带来更大的损失。 中国欲要真正地强大,只能是实现自由、自治与民主。唯有自由才能提高中国人的国民素质,唯有自治才能实现地方的发展,唯有民主才能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实现整个国家的利益。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8-25 星期二(Tuesday) 晴 |
"美国宪法释义"之“独立宣言” 宪法的历史背景 要想了解宪法的内容人,最好是把放到起草和生效历史环境中加以考察。从历史的角度理解宪法,便于我们了解产生宪法的条件和争论争论。这些条件和争论不断赋予宪法以新的含义。因此,我们首先要简要地回顾一下“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这是对我国宪法具有深远影响的两个重要文献。 “独立宣言”是美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它不具有在司法上的适用效力,也没有确立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但是,“独立宣言”对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一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宣布了所谓“美国信念”的理想,反映了“美国信念”的准则。这个“信念”强调人民的权利,法律上的平等,权力有限的政府,以及被被统治者接受的政府等。它贯穿在宪法的各项制度和实践之中。“宣言”保持这一美国道德:坚定地反对破坏我们的民主进程,反对否定人们的不可让与的权利。 独立宣言 “1776年7月4 日,美利坚合众国代表们召开会议。” 这是第一次正式使用“美利坚合众国”的名称。而在此以前,则使用“殖民地联盟”。⑴ 我们庆祝法定的独立纪念日,而实际上的独立则是两天以前的第二次大陆会议所批准的。当时大陆会议以微弱多数通过了由理查德·亨利·李所提出的议案:“宣布殖民地联盟为自由、独立的国家。”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罗格·斯尔曼和罗伯特·李威斯顿,受命根据独立议案起草一个宣言,杰斐逊担任了主要的起草工作。 杰斐逊的工作是综合美洲和当时世界关于独立事业的观点。正如他后来写到的,“起草工作既不是旨在创立新的原则和观点,也不是从任何某些现有的文献中照抄照搬,而是要反映美国精神”。⑵杰斐逊的工作是吸收了为一切有教养的英国人和美洲人所熟悉的惯例,特别是吸收了约翰·洛克于1689年所写的“政府论”(下篇)中的思想。“政府论”(下篇)当时被 认为是现有政府原则的权威性见解。洛克的思想给美国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却使英国政府陷入窘境,因为英国政府的权威也是根据洛克的思想而确立的。 序言 “在人类历史事件的进程中,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它与另一个民族之间迄今存在的政治桎梏。“ 美洲殖民地居民与英国政府之间的争论要点之一,就是美洲人与英国人是同一民族,还是两个不同的民族。美洲人宣称他们已构成一个独立实体,虽然以前与英国人连结在一起,但并不是英国人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且一个民族必须在世界列国中确认由自然法和上帝法所赋予的独立平等地位。” 主权国家的平等被宣布为自然法的要求,这在今天则会被称为“国际公法” “对人类公意的真诚尊重要求他们宣布促使他们独立的原因。” 人类公意的要求必须要有足够的军事力量。独立的要求发展缓慢,甚至迟至1776年夏季,很多美洲人还希望与宗主国和解。只要革命仍然是英国与其殖民地之间的内部争吵,外国政府就不愿意提供军事援助。而如果美洲人要使他们的革命行动取得成功,援助是绝对需要的。法国人尤其愿意支持任何可能削弱英国势力行动。但是,他们首先要求得到保证:美洲人真的要独立。“独立宣言”向全世界宣告:美洲人是严肃的。这既是诉诸人类良知,同时也是要求军事援助。 美国的政治哲学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上帝赋予的某些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些铿锵有声的词句提出了美国的政治哲学⑴。从英国独立并不一定会导致美国的共和政体。然而,非常重要的是,美洲人根据民主原则从事他们的革命行动。使一些美洲人可以统治另一些从英国的统治下获得自由的美洲人,绝不能证明革命为正义的革命。正义的革命应使美国人能够自己统治自己。“宣言”并不仅仅是宣布独立,它还是对自由政体的捍卫。 许多人嘲笑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张。他们认为,这样的主张不符合显而易见的事实:一些人具有智慧、天赋和美德,而另一些人则不具备这些。不过,“独立宣言”并不是主张人民在所有的方面都是平等的。它只是宣布人民平等地享有某些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它们既不是任何政府的恩赐,也不是其它人所赠予的礼物。正如“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成员约翰·亚当斯(一个相信平等的权利而不相信自然的平等的信徒)于1814年写道: “人们生来就有平等的权利,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每个人都与其它人一样享有属于自己的、明确的、合乎道德的、神圣的权利。这在世界上无疑是一种合乎道德的政府。关于一切人生来就具有平等的权利和才能,平等的社会影响,平等的财产和平等的终身利益等等的说教,就如和尚、巫师、婆罗门教徒、喇嘛教徒或者那些自命的法国革命的哲学家们所布讲的教义一样,是试图使人轻信的十足的谎言⑵。” 在1776年,人们讲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或者自然权利,而今天,我们讲的则是人与地球站的其它生物相区别,并且有助于“人性”的人权。对一些人来说,每个人的尊严和与生俱来的价值,都产生于相信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孩子,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人是独一无二的,不可侵犯的,一切人都因为是人而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这些真理对1776年有人来说,都是不言自明的,它们奠定了自由世界的文化与文明的基础。 不可让与的权利是如何不可转让的呢?这种权利可以因为不当行为而消失。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政府可以征召人们去献出生命和自由。但是一些人流血牺牲,而另一些人则任意享受;或果愚笨的人被作为另一些人寻欢作乐的工具,是与人人都享有平等的生命权和自由权的概念不相容的。 在其领袖们在大谈人人都享有不可让与的权利的国家,对奴隶制的存在又作何解释呢?“宣言”没有区别白人和黑人。在1776年,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奴隶制是一种罪恶的制度,迟早是要废除。杰斐逊在他起草的“独立宣言”原稿中指责英国政府在美洲建立奴隶制,痛斥国王发动了“惨绝人寰的战争,践踏了人的最神圣的生命权和自由权”。这一句话引起了各蓄奴州代表的反对。为了把国家的独立放在首位,会议删除了这一句话,以便团结各州共同对付英国。又一个87年后,国家才开始实践“宣言”中的这一声明。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组成自己的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人们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业已存在的自然权利。先有权利,再有保护这些权利的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受自然法的约束这些思想,在1776年并非新奇。这些观点的基础是关于自然状态、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的概念。正如约翰·洛克写道,在社会建立以前,人们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托马斯·霍布斯是反对民主政体的哲学家。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制定法律和实施法律的政府,人们彼此互相厮杀,生活在“孤独、贫困、龌龊、野蛮和短命”的环境中。而洛克则认为,即使是在自然状态之中,也有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即自然法。它包括关于正确与错误的广泛而且不同的原则,人们通过运用理性而了解它。例如,一名英国男子在一个无人居住的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荒岛上,遇见一位法国女子,他不得任意剥夺她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如果他试图这样做,他就触犯了自然法,并会受到公正的惩罚。 按照洛克的观点,自然状态虽然不是无法律状态,但却是一个不方便的状态。每个人都必须保护自己的权利,没有公认的法官在因自然法的具体适用而产生的争端中,解决关于权利的争执问题。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人们决定订立契约,各人通过契约赋予社会以建立政府的权利,由政府执行自然法。因此,每个人都服从多数人做出的决定,遵守由人民的代表制订的法律,但这些法律不得侵犯人的基本权利。这样,政府的权力就受到了限制。 现代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者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观点:人是社会动物,从来没有生活在没有社会,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之中。政府,不是有意识建立的机构,是与家庭一样自然发展起来的。但是,否定政府产生于社会契约,并没有否定这样一种信念:即人是第一性,政府是第二性的,政府的控制权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个人在道德上的第一性仍然保持着。正是根据哲学和伦理学上,而不是在历史上的人对于政府的优先性,美国人坚决主张,评价政府,要根据政府怎样增进社会福利和保障个人的权利来评价政府。因此 “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危害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新政府的基本原则和政权组织形式,必须是最便于实现人民的安全和幸福。” 换句话说,只要政府不再保护自然权利并且危害政府为之而建立的目的,人民可以推翻他们的政府。在自由的社会里,被统治者通过公开辩论和自由选举定期表示自己对政府的同意。这样,就不一定必须采取革命行动去改变一个政府的基础。殖民者们曾试图用宪法手段去发泄他们的不满情绪。最后,他们才被迫造反。这从英国法律上来看,就是叛逆。 在“宣言”宣布的革命思想并不是法律上的学说。采取革命行动并不是宪法上的权利。“宣言”所宣布的思想也不能与那些信奉使用暴力去改变现实的人们的思想相混淆。杰斐逊没有为一些市民团体夺取政府并用它压制他人权利的权利辩护。所宣布的革命权利的保守性将在下一段话中强调指出。 “诚然,慎重会使久已建立的政府不以微小的和暂时的原因而变更。” 在承认当人民中的多数人认为人民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人民有权利变更政府的前提下。“宣言”的起草者们劝告人们要慎重行事。 “而过去的经验也表明,只要邪恶尚可被容忍,人类总是倾向于默然忍受,而不愿废除他们所习惯了的政治形式以恢复自己的权利。然而,当一个政府恶贯满盈、倒行逆施,并且一贯实行暴政,显然是企图把人民控制在绝对君主专制的淫威之下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和义务推翻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我们这些殖民地人民过去一向是默然忍辱吞声,而现在却必须被迫改变原来的政治体制。其原因即在于此。现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就是一部怙恶不悛,倒行逆施的历史。它的一切措施的直接目的,就是在我们各州建立一种绝对的专制统治。” 对英王的控诉 “独立宣言”并没有提及英国议会。它把矛头直接指向英王。殖民者们坚持这样一条宪法理论:他们只效忠于英王,而不效忠于英国议会;他们通过英王受制于英国。他们认为,英国议会对殖民地没有任何权力,也没有解决殖民地事务的权利(集中攻击英王是一个高明的政治策略中。议会中很多议员同情殖民者)。殖民者关于英帝国性质的这种观点,最终战胜了19世纪的英国人关于英国议会有权为其领地立法的观点。 “宣言”中对英王的具体控诉的细节,在今天不如“宣言”中其它部份那么重要。事实上,在英王当中,乔治三世并不完全是那么坏。有一些对英王的控诉并没有加以注明。而更有意思的是,在制定宪法时,采取了一些防止英王曾被指责的滥用职权的措施。 “为了证明这一点,特向公正的世人陈述以下事实: 他一向拒绝批准那些对于公共福利最为有益和最为必要的法律。”(后略) 结论 “因此,我们这些集合在大会之上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呼吁世界人士之最高裁判,判断我们这些意图的正义性。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的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政治联系亦从此完全废止。作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将享有全权去宣战、媾和、缔结同盟、建立商务关系,或采取一切其它凡为独立国家所理应采取的行动和事宜。为了拥护此项“宣言”,怀着深信神祇护祐之信心,我们愿以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荣誉互相共同保证,永誓无贰。” “独立宣言”所宣布的独立,是合众国的独立呢?还是13个具有主权的州的独立呢?其语言是模棱两可的。在以后的若干年代中,这个问题引起了关于联邦制性质问题的争论,特别是在关于联邦政府外交权力的渊源问题上争论更为激烈。 最高法院一直认为,在1776年,以前属于英国王室的对外权力已全部转移到了合众国,因此,各州并没有发动战争、媾和或者与其它国家发生关系的权力。另一些美国人则认为,独立是各州宣布的,英国王室的一切权力转到了各州;正是各州又转而先是通过非正式的默许,而后又更正式地通过“邦联条例”和“宪法”、创建了联邦政府。无论初衷如何,阿蓬蒙特斯法院的胜利,民族感情的增长,以及最高法院的认可,都支持前一种观点。 签署“独立宣言”的人们,当时可能很少考虑到这些在后来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因为他们当时有很多更加现实的问题要加以解决。他们认识到签署这个文件的危险性。他们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以他们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荣誉而盟誓。马萨诸塞州的约翰·汉考克,作为大陆会议主席,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字。 摘自《美国宪法释义》 作者 (美) 卡尔威因 帕尔德森 著。 徐卫东 吴新平 译 华厦出版社 1989年10月北京第一版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8-14 星期五(Friday) 晴 |
龙穿马甲 东方有龙,面目狰狞,贪婪残忍,以人为食。亘古以来,几至生态失衡,人龙两亡。然龙魂不灭,重吸人灵而转世,每灭每生,不知几度也。且身躯数次扩增,盘踞领地愈广。东人如蚁,不得有片刻喘息也。 更有那法家献牲而添其威,儒家欲驯之而纹其身,道家遥通而纵其欲。惜无屠龙之士也。 近世以降,西人挟器物、持枪炮、传异思而来,情势为之一变,龙或失栖身之地也。然北邻一声炮响,随后送来一件马甲。 此正值“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交替之际,遂有龙欣然穿上马甲,焕然一新。世人多有不以为其为龙也,其初或亦不知自己为龙也。 后,此龙借马甲之表,得马甲之威,百倍于法家,由小渐大。终于重踞东土,免于覆灭,且愈发强大。再后,此物独占东土,不受拘束,为所欲为。龙性遂渐发渐长渐显,几经折腾,原形毕露。其与世人皆以其仍为龙也。其性之虐,其体之大,其事之劣,马甲亦不能再裹其身,四处迸裂。 有好古者欲用旧术重纹其身,龙或亦欲是。然奈何马甲深植于皮肉,脱卸不得。断然拔下,恐皮鳞不存,元气尽伤。只好遍遍涂抹,再用旧术于迸裂处填补文饰将就,自欺欺人也! ------------------------ ------------------------ 东方有龙,面目狰狞,贪婪残忍,以人为食。亘古以来,几至生态失衡,人龙两亡。然龙魂不灭,重吸人灵而转世,每灭每生,不知几度也。且身躯数次扩增,盘踞领地愈广。东人如蚁,不得有片刻喘息也。
>>引用社区地址
|
|
|
| 2009-8-12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说说胡传魁的信条:有枪便是草头王 京剧“沙家浜”中的胡司令有个很出彩的唱段:“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钩挂三方来闯荡;老蒋、鬼子、青红帮”。虽然是小时候看的,但至今印象深刻。 胡传魁这个反面人物,给人的感觉是个草包司令,粗率但义气,江湖习气重,与阴险狡诈的刁德一相衬。戏中并没有过多表现他作为一个黑帮头子的残忍,所以观众对他并没有什么恨意,反而觉得他有几分可爱,被看成为一个取笑和戏谑的人物。在生活中,人们常常将那些恰巧姓胡,体格和性格也颇似胡传魁的朋友或同事,戏称为“胡司令”。 这个唱段所表达的思想,无非是凭暴力称王称霸的意思,当然是错误的,这也是剧作者传达的意图。但为什么观众会轻易地看出他的信条是错误的呢?这是我后来反省这种思想另外形式的表达而提出的问题。很简单,因为这段话是胡传魁这个反面人物赤裸裸不加任何修饰表达出来的。而另外形式的表达却貌似具有理论依据且是由正面人物阐述的,因而就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 胡传魁是个草莽英雄,不懂得和没有掌握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他只有从生活中和中国的历史传承中得出的质朴的道理,但缺乏包装。事实上,草莽英雄是永远无法将中国的具体实践与外来的理论相结合的,但知道和了解一些外来理论的人却可以将外来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理论可以结合实践,但实践却无法结合理论。 赵本山说:“小样儿,你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嘿嘿!你别说,穿上“马甲”后,还真不容易认出来。
>>引用社区地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