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歌手约好在某酒吧前见面,绕半天终于找到后发现面前是一辆林肯豪华加长轿车。司机抱了一捆红地毯铺在我面前让我上车,顺便在寒风瑟瑟中还开香槟给我们一人一杯。我看着这个阵势瞬间就有一种拔腿就跑的欲望,但是我被这个林肯加长完全吸引了。我坐进去跟一个真正的乡巴佬一样对琳琅满目的迷你吧台,音响,电视,灯光调控和通话设备表示了从头到尾的惊叹。我的天花板上都是星星,这让我完全无法去注意窗外路边的风景。我不由想到这一招应该被更多的男人学习采用。这年头就别再用奔驰宝马接女人了,用私人司机,全天专候的林肯豪华加长轿车来接,绝对让我们这种见识短浅,纯洁无暇的小女人们瞬间产生渺小感。
鉴于本人的迟到功能,我们本来要去看的现场最终不得成行。我就只有看他给我的私人演出,从车上唱到教堂再唱到他的车库录音间,估计比我们要看的现场还好看好听一点。其间我非常不要脸的也要弹吉他,拨了两个弦就发现我唯一会弹的两首歌都忘完了。我觉得让这种以弹吉他为生的人来指点我B弦和C弦在哪里估计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他硬是逼着我弹琴,我说我不会弹,他说你刚刚弹的是什么,我说那是我即兴乱弹的,我都不知道我在弹什么。他给我个C调让我随便开始吧,我编了一小截伴奏,准确的说是四个小节里面三个都是一样的那种,一分钟以后他抱着吉他参与进来,一首华丽丽的独立作品就这么诞生了。在这个过程里面,我一直按着我那一成不变的四个小节,看他那边吉他的潮起潮落,汹涌澎湃,心中升起一股巨大的满足感。我想,笑傲江湖的琴箫合奏算什么,照谱演奏都不是上乘,即兴创作才是杀手锏。在音乐响起的那一刻,老子感觉很像一个东方不败,虽然这一切创作都跟我无关。
这个兄弟以前在一个叫Ken Oak Band的乐队里面,全国巡演了一年。虽然他自己原先不是主唱,但大部分的歌都是他写的。最著名的一首或许是下面的这首Inda,被用在06年的好莱坞电影《足球尤物》里面。
Inda - Ken Oak Band
比如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