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有待深入考证、论证的日志。
日志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午后憋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ict很少关心自己的工资单。
昨天一个偶尔的机会,我才发现一个有趣的项目:慈心一日捐。
昨天,单位财务来找我,说:“不小心给你错扣了党费。现在给你把工资单改过来。”
我这才想起来看看自己的工资单。接着就和办公室的同事谈开了。
“这银行代扣的30元是什么名目?”
“慈心一日捐啊。”
“慈心一日捐?一天一块钱?”
“也不是,跟职务、级别挂钩的。你就应该每个月定额扣30元。”
“我记得我刚上班那会儿,没有这么多代扣啊?”
“听说是今年刚搞起来的,每个月都割上这么几十块慈心。”
… …
(日志的以下部分,建立在以上部分可以采信的基础上。)
“慈心一日捐”,好啊,慈善事业嘛。
Dict虽然工资低微,但是也知道这世上生活无着的人很多,也乐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捐献。
可是,我就纳闷了:这银行代扣的款项,谁事先给我打过招呼了?
有人说:不是公告了吗。
什么公告?
在某个我从来不看的报纸上刊登一个豆腐块大小的东西,就是公告了?
这公告送达,本来就是个程序法上的“不得已而为之”,在适用优先性上明显低于其他送达方式。
在其他送达方式有效可行的情况下,是不应该采用公告送达的。
但是,公告送达却被很多人这么不合法的利用了。
这是公平、公正、公开吗?
这公告送达,就是你们这些人搞的政务公开?!
靠,这不是扯淡吗?!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 期间、送达
有人说:Dict你的工资属于社会二次分配,你得有觉悟啊。
那Dict就要问了:在根本没有做出捐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就被采用强制、胁迫、欺诈等方式代扣了工资。难道领取国家财政拨发的工资,就要承担这种风险?
这意思是不是说:“一旦进了大宅门做丫鬟,就要承担被强奸的风险。”
还说这是一种“觉悟”?
也许,有些人认为:装逼,就是一种觉悟;装逼,就是一种成熟。
可是Dict告诉你们这些装逼犯---
不是每个进了府的丫鬟都幻想着:能被幸福的强奸一把,然后做个姨太太。
再说了,这个“慈心一日捐”也似乎有那么一点问题。
问题不仅仅在于:自愿捐款与否。
还在于:怎么“捐”的?究竟“捐”给了谁?
Dict搜索了一下这个本省独创的道德垄断项目:慈心一日捐。
1.“慈心一日捐”等您施爱
2.谢玉堂会长在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3.全省“慈心一日捐”捐款统计
4.“爱是最美的语言”—“慈心一日捐”活动侧记
5.爱心奉献热潮涌动 山东“慈心一日捐”突破两亿元
6.关于“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7.山东省慈善总会200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以上网页均为随机抽样,和Dict所处的情况并没有直接关联,请勿直接比照,谢谢)
以下问题:
1.
××慈善总会是向慈善人士负责,还是向政府、政党负责?2.
据说,捐赠活动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审计,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捐赠结果。
那么,假如没有集中捐献时间,而且每个月都采用这种“半透明”的银行代扣方式,审计部门如何有效进行审计?
那么,财务报表到底真实与否?
有没有可能出现“公款公用”的有趣挪用?
一个很恶意的揣测就是:慈善基金是否会被用来填补地方财政漏洞?3.
既然有捐赠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
为什么还要制定详细的不能再详细的捐赠标准?
“自觉”和“自愿”是一回事吗?什么叫做“动员”?
不遵守行政动员,要负上什么名目的责任?4.
据说,往年都有个“集中捐赠时间”(每年的4、5月份里)。
且如无特殊大灾,不再搞临时性动员捐助。
可是实际上,今年每个月都在“捐赠”。而且似乎连“动员”这个步骤都“节省”了。
这又是为什么?5.
慈善事业就应该被政府、政党垄断?
199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在第十条规定了“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那么为何只有合法的“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而不见合法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NGO(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难道就没有慈善的权利?
有人说,这是为了防止NGO和个人非法挪用慈善基金。
那我直白的告诉你,这种事情更容易出现在政府和政党身上。
从现实的法治环境来说,NGO进行慈善事业能更好的接受监督。而对政府和政党进行有效的监督,现在还只是个梦想。
最后,Dict要说:最牛比的垄断,莫过于道德垄断!
它垄断了道德标准:它说什么是荣什么就是荣,它说什么是耻什么就是耻;
它垄断了道德方式:它说哪个民间慈善组织是非法的,哪个就是非法的,它说哪个是钦定慈善机构,哪个就是钦定;
它垄断了道德资源:它让道德和政治联姻,道德资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发于赫拉凡在Blogsome上的Blog
http://mydict.blogsome.com/2006/06/22/monopol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