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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3-19 20:37 | | 星期五(Friday)
晴 |
昨天汤包太太给我发了一些图片,都是那里的孩子画的。他们参加了一个创作比赛,主题是把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画下来。千雅画了她爸爸的笑脸,因为“爸爸在我的生命里很重要。他给我最多的礼物是他的笑脸。我爱爸爸的笑脸因为他的笑脸给人勇敢。他也一直对我说‘努力加油’”。 千雅的华文不好,这是她通过字典能写出来的最连贯的文字了。幸好画画是不需要语言的。在画里,爸爸笑得露出了牙齿,一边笑一边还伸出两个指头,好像对着镜头在说,“吔!”千雅也在笑,捂着嘴。如果再仔细看,你会发现,爸爸一只手还搂着心爱的女儿。 这幅画其实有点灵异。但你们不要怕,我保证你只会从中看到温情。千雅的爸爸年初去世了。过完年有一天,千雅悄悄跟汤包太太说,老师,你知道吗,爸爸昨天晚上来看我了。汤包太太乍一听,头皮都麻了,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表露出来,只是问,哦,爸爸跟你说话了吗?千雅说,爸爸只到了我房间,妈妈和弟弟都不知道,我在做作业,爸爸就朝着我笑,搂着我,然后跟我说努力加油。 千雅说这些的时候,一直很自然,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和奇怪。看上去她丝毫没有怀疑过爸爸的造访,认定这一切全是真的,并一丝不苟地画了出来。她是个正常的孩子,爱笑,懂礼貌。如果她的华文考砸了,她会跟汤包太太说,我没有考好,真抱歉。有时,汤包太太问她,千雅,你听懂了吗?她不好意思笑笑,对不起老师,我不知道。 她妈妈是日本人,是一位钢琴教师。虽然千雅的华文不好,但弹得一手好钢琴,而且马上就能上8级了。育青中学的师生餐厅里有一架钢琴,千雅常常会跑上去,在人声鼎沸中弹上一曲。汤包太太只能听出一首《水边的阿狄丽娜》。有一次,她去餐厅买一杯水,随口说,千雅,给老师弹一个。千雅就坐上去,花10分钟完整地弹了一首曲子。然后,站起来,像谢幕一样鞠个躬:我演完了,谢谢老师。 我看着那幅画。纵然我是个色盲,也能看出它颜色里的真诚、透明、喜悦和温暖。千雅用她不擅长的华文写道,爸爸在我的生命里很重要。那个晚上,千雅的爸爸,来到她的房间,穿着红色的条纹衫,笑得露出了牙齿,他搂啊搂啊搂住她,还打出胜利的手势:努力加油。 嘘,所有人,请不要说出我们以为的真相。让我们跟这样的孩子一起相信,无论在哪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能隔绝,爱。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3-12 14:21 | | 星期五(Friday)
晴 |
我不是存心去结识卡佛的。我在网上逛来逛去,就看到了《大教堂》的txt电子书。这是一本集子,前面还有很冗长的对卡佛的介绍。他们说这个人是“极简主义”文学或者“肮脏现实主义”的代表和创始者。我对概念不感兴趣。我在电脑上看《大教堂》的第一篇“好事一小件”,一边看一边随时准备抽身走人。但结果我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它:一对夫妻慢慢失去了他们的儿子。搁在从前,我不会喜欢这样干燥、坚硬,像刀片一样的文字的。你要知道,我差不多花10年才爱上了海明威。
我看书有一个致命的坏习惯,每看到出色的开头就会把它放下,想挑一个更好的时机去亲近它。这么做的后果就是错过了许多好书。就像托妮.莫里森,她的《爵士乐》,有着好多年来我看过的最棒的开头:“嘁,我认识那个女人。她就住在莱诺克斯大道上,曾经养过一群鸟。”《爵士乐》在我的书柜里呆很久了,但我看它时从来没有超过10页。
这次我终于看到“好事一小件”的结尾了:“他们一直聊到了清晨,窗户高高地投下苍白的亮光,他们还没打算离开。”我还想快点看完《大教堂》。我甚至都觉得眼下的生活太好了,应该再沾点铁屑、油污和粗糙的谷粒的味道。当然,这是我的另一种矫情。你从我这样的德性中就能想见,当年我一定是个矫揉造作的家伙,讨厌吃麦片和豆子,看萨特、昆德拉,大概还有博尔赫斯,喜欢一切繁复、奢靡的风格,鄙视浅显和简洁,难以爱上海明威。
但我不是要在这里写书评的,我看过檀姜、望月、雨菡、心岱她们的书评后,从此就不再作此想。我最后就想说一下,对于我,评判一本书的好坏其实很简单,就看它能不能让你坐下来,有一种安安静静写点字的冲动。我看了《大教堂》,开篇是这样的:
周六下午,她开车去了购物中心里的那家面包房。浏览了一本贴满蛋糕照片的活页纸夹后,她预定了孩子最爱吃的巧克力口味蛋糕,蛋糕上装饰有一艘宇宙飞船,发射台上洒着白色的星星,蛋糕的另一头是一个用红色糖衣做的行星。小孩的名字,斯科蒂,会用绿色的字母写在星球的下面。
这就是我在这里写上几段字的原因。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3-07 19:06 | | 星期日(Sunday)
阴 |
上周姑娘们在阳朔,给我和汤包太太选了小礼物,发了一大堆明信片,分享她们在路上的感受。给我的那张上写着:自由,舒缓,惬意,追逐梦想,享受生活,独一无二。
当然,没有艳遇,只有偶遇。最接近的一次,也许是在一家名叫根据地的酒吧。晚上9点钟,一个安安静静唱歌的男子,过来跟她们说话,请她们喝口味清淡的啤酒。他轻而易举地猜出她们是上海人,因为只有这种地方的人,说话才会带着明显的平舌音。他是个有趣的家伙。林大问他,你会唱伍佰的歌吗。他说,二百五的歌我也会唱。她们拍了他唱歌的照片,传给我看。照片上男子戴着棒球帽,看不清脸,正在唱她们点的伍佰和beyond的歌。但我突然有种轻微的眩晕感。我谁也不告诉,当我在城市里,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开始枯萎了。
姑娘们回到驻地。歌手背着吉他从酒吧里出来,一边走一边发短信:吃夜宵吗,然后找一个地方,让我给你们唱歌吧。姑娘们退缩了,她们都是好姑娘,拿着手机字斟句酌地回复:太晚了,而且我们明天一早就要走了。他在短信里留了自己的qq号,彬彬有礼地欢迎她们下次再来听他唱歌,顺便去他的小店看看。零点多一点,西街的夜晚开始了。姑娘们想念着自己的恋人,沉沉睡去。
这个礼拜,她们从29度回落到9度,好像一次真正的穿越。大头msn上的签名换成了一本书的名字:爱在西街等你。这样的书里,一定充满了邂逅、香艳和离愁,高潮总是来得很快也很短。就像这里,春去冬来,大街一片肃杀。
礼拜五我们经常很悠闲,大把时间泡在网上玩。姑娘们在论坛里看到了一个令人厌恶的故事,就在msn上说,原来我们这么幸福啊。我想起一句很老的歌词:你说人生艳丽我没有异议,你说人生忧郁我没有言语。那天中午我看了一部片子,《机动杀人》。我不是冲着片名去的,我是因为朱莉。电影里朱莉手刃连环杀手,他们曾经耳鬓厮磨,到头来只剩下恨。世事该如何预料。但是,嘿,朱莉,这个世界上,谁还有一副像你这样,优美、神秘、意味深长的嘴唇?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2-28 18:18 | | 星期日(Sunday)
多云 |
(元宵快乐。但是对不起,容我在这样的时刻来说一件悲惨的事,这也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可怕的事情之一。我等了两天,还是决定写下来,好叫自己藉此获得平静。希望你们也是。)
可怕的事
那天晚上,汤包太太给永成打电话。电话里,那个13岁的男孩,声音里没有悲喜——我只看见他拿了把凳子,放到阳台过道上,站上去,做superman飞起来……
这是永成的原话。那个飞起来的人,是他的爸爸。但没有凳子、超人、飞,这些后来被证明,都是永成的想象。事实还要糟:那天他在附近的组屋楼下打篮球,爸爸来电话限他半小时内回家,“否则你就再看不到我了”。永成磨蹭了一会儿才回去,因为这一年里,他爸爸说过无数次这样的话。但这次,爸爸没有骗他。这个中年生子、58岁的抑郁的男人,甚至等不及给儿子的半小时,就从9楼一跃而下。永成来到楼下门口时,乱作一团的人们都还没有想起,该给这个躺在地上的人盖一块白布。
那天是初七“人日”,传说中的人的生日,华人家庭要团聚“捞鱼生”。就是将萝卜丝、黄瓜丝、粉丝等等拌在一起,再添上生鱼片、香料。吃的人用筷子每捞一下,就要说一句:捞个金玉满堂啊,捞个风生水起啊,捞个步步高升啊。
那些口彩现在听起来,更像是一句句刻毒的咒语。 就在去年“人日”,永成爸爸在家族聚会中打伤了自己的兄弟。第二天,永成一个人去警局把他保释回家。那件事情以后,永成对他的华文老师说,你不要烦我好不好,我家里的事就够烦的了。
命运就像掐指算过一样。一年。不多一天,不少一天。正好一年。那天永成在电话里跟汤包太太说,我晚上睡不好,也吃不下饭,但是爸爸跳下去后,我的胃口好像就好了。
联合晚报上有一张永成去殓尸房签字的照片,他摘下眼镜,对着镜头痛哭。除了这张照片,没有人见永成哭过。出事第二天,永成和妈妈短暂地来过一次学校。有学生跑来跟汤包太太说,永成看上去蛮开心的。孩子不懂事,以为不哭就是开心。老师们面对着永成淡漠的眼神却很害怕,他们情愿看见他捶胸顿足,痛不欲生。
我来告诉你们,我第一次听到这件事的感受。不是震惊,不是悲伤,而是气愤。是的,气愤。他们为什么要让一个孩子经历这么可怕的事!为什么要让他看见爸爸破损的身体,为什么还要让他去殓尸房认尸签字?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谁能从宿命里逃走。我只希望那个男孩,在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以后,还可以健康地成长。
说点永成的事吧。
永成去年6月生日,要在自家组屋楼下开一个派对。除了同学,还准备请6位老师。同学就将就了,对老师则要专门写一份请柬。他一个个问清了她们是miss还是mdm,然后从练习簿上撕下一张纸,用水笔写上“恭请光临”。第一份请柬就是给华文老师的,那是汤包太太收到过的最难看的请柬。但是6月份汤包太太要回上海,只好抱歉。作为补偿,汤包太太答应回来请他们几个吃大餐。
永成的生日派对,除了同学和朋友,一个老师也没到场。而汤包太太回去之后,居然也忘记了请吃大餐的承诺。于是,永成给汤包太太看了好几个礼拜的冷脸,一直到她把这件事想起来。
那次他们自己做了食物,去海边聚餐。欣雅带来了寿司、日本冷面;永成让妈妈做了梅花酥和黄梨塔,他自己做的三明治,因为不小心烤糊了面包,搞砸了。为了弥补,永成后来请妈妈重新做了培根蛋饼三明治,带来送给汤包太太。
从前有一天,汤包太太在学校门口候车。永成的爸爸开着他的小皮卡来载儿子。他们的车开过汤包太太面前,永成把半个身子探出来大呼小叫。汤包太太现在想起来,已经有一段日子了,永成变得很安静,甚至都不爱顶嘴了。他的班主任说,永成的爸爸妈妈在商议离婚。那些个全世界最操蛋的问题,财产啦,孩子啦,谁多一点,谁少一点。现在,这些都不是问题了。
有一个学生告诉汤包太太,他晚上跟永成打电话,永成一边说话,一边拿个篮球不停地拍。我想象了一下那种情形,在电话里听起来,皮球被拍打的声音,一定特别像心脏的跳动。这样的想法让我觉得很惊悚。在汤包太太那里,更多的学生在问,等永成来上课,他们应该怎样面对他;他们需要跟他说节哀顺变吗。汤包太太想了想,然后要求他们不用很特别地对待永成,让一切都好像从前一样。
但是,我们都知道,不是这样的,一定有什么改变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不起。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2-23 15:33 | | 星期二(Tuesday)
晴 |
如果你住在纽约,在毕业舞会上失去了女友,先别忙着沮丧,因为这里是纽约。第二天,有一个相识的药房老板,会请你约他的漂亮女儿去跳舞。他的女儿坐在轮椅上,但如果你因此拂袖而去,将错失生命中最神奇一刻。即使那天午夜从舞会出来,你的车被人开走,也不要动怒。听从命运召唤,推着女孩走去中央公园许个愿吧。然后,然后,女孩把自己悬挂在树上,请你和她做爱。当然,神奇到此还没有结束,不要忘记这里是纽约。女孩最后从轮椅上站起来,只因为她是纽约127000个女演员中的一个,在用这样的方式感受角色。
这就是《纽约,我爱你》。里面居然还有亲爱的Maggie.Q和舒淇。舒淇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位病入膏肓的画家爱上她,并偷偷观察了她很久。有一天他追上她,恳求为她画像。他岁数不小了,有一部大胡子,柔软而潮湿的眼神。出于慌乱,她拒绝了他。她回到唐人街上那家光线昏暗的茶叶店,偶尔会想起他们的对话:我想给你画像,肖像画,可以吗。为什么要画我。我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终于她下了决心去找他。循着他留下的地址,她没有找到他却看见了自己。她在一幅画里,还没被画上眼睛。有人告诉她,画家死了。舒淇拿走了那幅画。她去买了架相机,拍下笑吟吟的自己,然后把相片上的眼睛剪下来,贴在那幅未完成的画上。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愿意给配乐师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可爱姑娘;离了婚的黑人爸爸和他的女儿;一对一路拌着嘴、蹒跚去海边纪念结婚63周年的老夫妇。
当然还不止这些。多少人爱着纽约,因为那里住着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还因为你可以借着在人行道上抽烟的短暂片刻,思考你的人生。那个出租车司机说,当你刚来这儿的时候是不是觉得,这是个一切皆有可能的地方?
即使为了没有上妆的舒淇,你也值得去看一看《纽约,我爱你》,虽然我还是觉得《巴黎,我爱你》更好一点,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站起来看看外面,今天这里20摄氏度,比纽约暖和吗。这个周末,女孩们要去阳朔,就穿上短裙、黑丝,寻一段艳遇吧。冬天走了,春天来了,树木花草苍天碧海。这是一个多么、多么明亮,温暖,令人欣喜若狂的人生啊。
链接 我爱巴黎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2-20 14:22 | | 星期六(Saturday)
晴 |
昨天我很早就睡了。我在网上看格莱美颁奖礼,看完pink就把电脑关了。不是不好,是太好了。我甚至会想到,在那些人面前,这里还有真正的音乐吗。
可是假期里有一天,我几乎一整天都在听一支歌:我曾仰望天空,问白云来自何处,我曾仰望天空,羡白云飘然自如。我都不记得第一次听到它是什么时候了。那天晚上我做梦回到从前,当了一名鼓手,少年先锋队鼓手,咚咚吧咚吧咚吧咚吧。
我小时候从来没有真正做成过一件事,但那个鼓手的事是真的。刚上学没几天,舞蹈老师来我们教室。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手指总被冻得通红通红,一点都不像个会跳舞的。她用那根难看的指头点点我,还有其他几个人。于是每天放学后我们都被留在音乐教室里,假装成一群快乐的兔子,捧着一根貌似胡萝卜的东西转个不停。可是舞蹈老师的钢琴声一点都不快乐,她的红指头经常从琴键上愤怒地停下来。而我,一直就是那只被训斥得最多的兔子。
第一次上台在少年宫。音乐响起来。我在台上跳舞,短短的尾巴,毛茸茸的长耳朵。我跳着跳着,突然发现同伴们都不见了,剩下我手足无措地站在台上,变成了一只孤独的兔子,长长的耳朵耷拉下来,还被胡萝卜砸到了脚。台下哈哈大笑,我从钢琴上的镜子里,看见舞蹈老师的脸变得跟她的手指头一样红。那天晚上很多人会忘记这个舞蹈,但一定不会忘记我。
后来他们让我去少年宫当接待员。那时候隔三岔五会有外国人在那里参观,接待员的任务就是搀着他们的手一个个教室参观过来,仿佛他们自己不会走路似的。外国人身上的气味好重啊,可也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难闻。最奇怪的是,他们中男人的手大多小而软和,女的却相反。我那时什么话也不说,而且专挑女外宾的手拉,虽然那些手既硬又干,不过她们看起来不像会拿什么古怪的问题来难为我。可是有一次座谈交流,我心血来潮站起来发言,说了一句让我们团结起来之类的话。第二天似乎全学校的老师都来看我,就像看一颗千年开花的铁树。我为此悔青了肠子,我为自己说的话,还有他们的夸奖而害臊不已。
好了,该说说鼓手了。他们最后让我和烂叮当去学敲鼓。我见过那些鼓手,排在旗手后面,斜挎着一面鼓,歪歪斜斜地走着,后面跟着胖乎乎的号手。我觉得这还行,最起码比装一只兔子威风。辅导员把记号写在拍纸簿上:××△×△,××△×△。×代表咚,右手敲一下;△代表吧,左手敲一下。我跟烂叮当坐在那里背:咚咚吧咚吧,咚咚吧咚吧,咚咚吧咚吧咚吧咚吧咚吧……我一直害怕做不好这件事,我跟自己打了个赌,如果我连一个鼓手都当不了,那以后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好在最后我还是做成了鼓手。等到我终于觉得,撅着屁股站在那里打鼓其实很傻,我差不多也要从小学毕业了。
你知道的,从小到大我都放不大开。其实我内心是多么热爱艺术。昨天我看见pink缠绕在白绸缎上唱歌,身上的水珠从半空挥洒而下。我知道那首歌里有一句歌词:你坐在花园里叫我甜心。天,我喜欢这个。我若是能像pink那样倒悬半空,我也不会紧张。因为那些话只跟天空说,又清澈又明亮。
我第一天上班来这里写一点字,突然很想跟你抱抱。这个礼拜有点奇怪,我休息你上班,你休息我上班。就来听听这首歌吧,多老的一首歌啊。日子这么快,这么平淡琐碎。云且留住,云且留住。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2-08 21:19 | | 星期一(Monday)
多云 |
昨天你在电话里说,要过年了。我就笑,你那儿算什么过年,才放一天假。你说,你敢看不起我。我们说不上几句话就在那里笑开了。那些平淡的话语,只有搁在我们中间才能成为笑料。那是我们之间的默契。
但是一转眼真的快过年了。从前到了过年,我会在信里给你捎上一段笑话。这次就说个短信吧:2010年中国社会现阶段五大矛盾。我忽略掉前面四条,最后、最重要的一条是,怎么处理好春节与情人节同一天的矛盾。仔细想一想,有点意思吧。
有时候,你会问我,博客更新了吗。我若说是,你就问,你有写到汤包太太吗。我知道,无论我的博客里写不写爱,你都会把它当情书看。我们已经过了情话绵绵的年龄,我写博客只是因为写字可以让我更自然一点。但是世事就这么奇妙,好比那些只有两个人才会明白的笑话,我们可以在任何平淡的事物中,轻而易举地发现爱和被爱。我说了,那是我们之间的了不起的默契。
只是我比较懒,好久才更新一篇博客。我最近有点迷FC游戏:火箭车、星际战机、猪小弟,还有翻筋斗的俄罗斯女郎。它们让我又快乐又伤感。从前,我在一间没有空调的朝西的屋子里,赤着膊,夜以继日地打这些游戏。好多年过去了,我看到了生活的神奇。
今天这里很暖和,立春了嘛。你走的时候,我开了一瓶红酒,像从前那样每天喝上一点,不过没能坚持多久。因为我觉得如果没有人陪,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会显得特别傻。我每天回家泡一袋红茶,偶尔吃几口核桃粉,我要快点吃掉它,否则会坏掉的。但你一定想不到,你上次剩在这里的柚子茶,居然都被我冲泡完了,原来我这么喜欢喝这种口味的茶。还有,早餐时我照你说的,往面包里夹一片奶酪,味道果然好多了。
你从Mdm Khoo家搬出来,住到了勿洛,这样离学校就更近了,房东爷爷、奶奶也很可爱。但是我们马上就要有自己的房子了。虽然不是那幢看得到一小片海的房子,但同样只要10分钟就能走到东海岸。我最近经常想起我们坐在海边看飞机的日子。那些旅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猜啊猜啊,心里充满温馨的念想,从来都没有觉得流离失所。我喜欢我们的生活不用像许多人那样,一眼就会看到尽头。我向你保证,一切都会更好的。你也保证。
我从办公室到家里,断断续续给你写这封信。其实只是想告诉你,要过年了,你一切都要好好的,好好吃,好好睡,好好上班。每次给你打完电话,我都要说声早点睡吧。我说不来更情意绵绵的话了。所以,把这些写在这里,会比较自然一点。至于我,一切安好。勿念。
我看到那无限光辉 发表于 2010-01-24 19:27 | | 星期日(Sunday)
阴 |
讲一个故事吧,我昨天刚刚听来的,米爷爷学认字的故事。最有意思的部分在最后,所以请耐心听我讲完。
话说米爷爷白头发、白胡子,是天底下最好、最能干的爷爷,懂得好多事。比如他会种玉米,做糖浆和松饼,还能将朽坏的木头变成桌子。可是他不认识字。只这一样,米爷爷就觉得把自己所会的一切都抵消掉了。
所以,米爷爷想去学认字,米爷爷的弟弟说,您都这么老了,几乎什么都会了,为什么还要去学认字呢。米奶奶说,你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啊,再说又有哪所学校会收你做学生呢。米爷爷去问家里的老狗,狗歪着头看他,什么话都不说。
可是真的有一所学校愿意让米爷爷去听课。于是米爷爷,穿着红袜子、法兰绒衬衫,天天去学校学认字。不上课的时候,他教小老师做苹果酱和色拉,还跟孩子们一起搭积木。回到家,米爷爷戴着老花镜,端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练习写字。米奶奶问,你学得怎么样了。他假装生气地说,还没怎么样呢。
有一天,米爷爷悄悄地把一本书藏在枕头下。到了晚上,就拿出来念给米奶奶听。这是一本诗歌集。那天他一共念了两首诗,一首是写玫瑰的,一首是关于大海的。米奶奶听了很感动:哦,我也想要学认字。
《米爷爷学认字》是台湾的一本图画书。昨天,来自那里的两位讲员,在新加坡开了一个有关儿童文学的讲座。除了米爷爷,还有摩丝叔叔等等,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故事。米爷爷学认字,就是汤包太太昨天打电话来跟我分享的。现在我照着记忆写下来,内容也许有出入,但大意是不会错的。
好了,最有意思的部分来了。
在台湾,讲员问听课的孩子们,为什么米爷爷这么老了,还要去学校学认字?孩子们回答得都特别好,有的说,米爷爷想让生活变得更好一点;有的说,米爷爷觉得,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
但是有一个6岁孩子的回答,让讲员跑到外面偷偷地哭了起来。这个孩子说,米爷爷学认字,是想多一种方式爱米奶奶。讲员平静下来后,回到教室里,又问了孩子们第二个问题,为什么米奶奶也要想学认字呢?这一次,孩子们的答案出奇的一致: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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