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ercices de style de 尘翎
Exercices de style de 尘翎
il n''y a pas de pourquoi 陈宁。尘翎。ningville。《六月下雨七月炎热》、《八月宁静》、《风格练习》


热/冰。柠檬。茶。

2009-11-15 星期日(Sunday) 晴


从一场奇怪的梦里醒来之后,环顾四周,人事或依旧或变迁,但日子依然静好。

于是,又坐下,沏一壸茶,看叶子在水里缓缓舒展开来,茶香扑鼻,端小杯静静呷著。就又听一点音乐读一点诗。

再读周公的《十三朵白菊花》,境界又不同了:

等。
除了等 只有等。
真的!我并不在意等
我已足足等了大半辈子
我熟识等的滋味
等像柠檬热红茶加糖
甜而微酸:
我喜欢等。

我已几几乎乎忘记
我在等了

时间走著蜗牛步子
街道是广大、温润而明亮的湿
雨,早已停了

﹣﹣「除夜衡阳路雨中候车久等不至」节录

我喜欢这个「柠檬热红茶加糖」。所以家里冰箱必得长备柠檬,黄的或青绿的,各有用途。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1-15 19:43 评论(2)


忧郁的热带

2009-11-4 星期三(Wednesday) 晴


Claude Levi-Strauss (1908﹣2009)
台譯/港譯:李維史陀,大陸譯:列維﹣斯特勞斯 


「李維史陀,他是不朽的。他在其學術不朽的深處等待著無文字社會的回歸。
他也許不再需要等待多久了。因為即將到來的這個社會,是文盲的和電腦化的社會,這個社會也將沒有文字。
這是我們將來的原始社會。」﹣﹣布希亞說李維史陀《冷記憶》



ningville:
去年盛夏接受《周末畫報》採訪,推介夏日必讀的書單,說了這本:

今年夏天,如果要读一本书,毫无疑问是法国思想家李维史陀(CLAUDE LEVIS-STRAUSS)的名作《忧郁的热带》(Tristes Tropiques),今年是他的百岁寿辰(是的,他竟然还活着!),法国学术界与媒体已急着为他张罗庆祝活动,六月号《文学杂志》推举他为「世纪思想家」。当法国思想界大师级人物相继辞世,仍然老神在在的李维史陀堪称活化石,见证一个世纪的人类文明郁闷。是时候仔细重温这本人类学奠基之作,等到秋凉,正好可赶及十一月替大师贺寿。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1-04 23:48 评论(0)


在菜园村散步才是正经事

2009-11-1 星期日(Sunday) 晴
这个很迫切。

*** ***

The city of sadness 
荒原上的乡愁:从皇后到菜园


撰文:尘翎


引言,


上周六,小静来电:「喂,一齐去菜园村,拍《悲情城市》大合照呀。」这阵子,身边热心友人都在为这条村的事情张罗。我还没去过菜园村,只在facebook上与报上,断断续续看到高铁兴建与毁村的新闻,是的,我说facebook,因为在这个交际平台,你可以找到某类同质的人。在某些激情时刻,他们像人肉超导体那样互通声气,快速集合,秘传行动指令。


《悲情城市》最後一幕,一场家族大合照,记载了一个时代的故事,伤春悲秋,生死存照。城市本不悲亦不喜,无感无情。便是人事的起伏,群众哀念积聚如不散的阴魂如毒瘤,为悲情立碑。从土地起始,以土地为终,从来如此。此城或彼城,命运的共同体。



内文:


周日早上,起床後发烧,跟小静说,去不了拍那「千人怒撑菜园村」的绿色大合照。前一晚倒是找出鲜有穿过的绿色上衣,打算赴这场村民之约。


这些事情无日无之,新闻照片里「不迁不拆」那四个白底黑字,何等眼熟。在皇后在天星事件,甚至湾仔的利东街,都张挂过。这城市病得好重。


城市人对「家园」与「土地」的概念,只关乎高层大厦那四墙。而我们煞有介事说「落村体验」,与「村民」打成一片,像发现珍宝那样发掘农作物的珍美,只是印证了我们的匮乏:与土地的隔离。我们不是无根,而是无土无地。无可兹看见的日出与日落,无秋风无树影,无花果可采集与栽种。我们像一群永远被驱赶离家的城市游牧人,总是到达不了许诺之地。


小时候,我爱看一套美国儿童读物「小木屋」系列。写书的人叫Laura Ingalls Wilder,生於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见证美国西部开发时代。那时,总统林肯刚解放黑奴没几年,新国家气象俨然诞生。第一本《大森林中的小木屋》,写他们一家住在威斯康辛的大森林,本来过着简朴而丰盛的大自然生活,采蜂蜜丶薰烟肉丶烧柴……然後,就像现代城市的必然发展轨迹,道路铺进来了,铁路开进来了,树木被砍掉了,森林不再是森林。热爱土地文化的父亲,看不下去,带着一家驾着马车向西部进发,寻找真正可以生根,并且种出丰实农作物的肥美土地。这片新天新地,就在坎萨斯州的大草原。


他们一点一滴又筑起家园来,到河边搬运木材来建屋,不用一钉一铁,木匠的能手砌了木桌木椅木床,房子里有壁炉有所需的所有,草原是大人的理想实践地丶小孩的游乐场。父母亲小心翼翼地圈画出农地,播下种籽,勤劳地开垦翻土浇水,收割。小萝拉把这些细节都看在眼内,这是她的国她的家她的土地,她如此相信着,并且认为自己将要在这土地上生生世世,为土地付出劳力并给供养。这是《大草原上的小木屋》。


好景不常,这是庄稼人都懂得的道理。有一天,小木屋里开始来了一些「不速之客」,穿戴着羽毛制成的头饰,赤足,腰缠佩刀,说不明白的语言,身上有浓烈的烟草味。小女孩马上能感应:这是跟我们不同的人。父亲告诉她,那是印第安人。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草原上的气氛不再一样,天空不再万里无云,父亲出门拜访邻居的时间愈来愈多,大人聚集时窃窃私语,彷佛有甚麽战事要爆发的样子。接着,有一天晚上,父亲宣布,必须离开,因为这不是「我们」的地方,这是「他们」的土地。他们是印第安人。那麽我们和他们是不一样吗?他们不是美国人吗?成人版本是,白人来了,侵占了印第安土着的土地,把他们驱赶离场。仇恨的种籽撒下,开花的时候就是族与族之间的冲突,混和汗水丶泪水丶血水。


美国的土地歴史,就是血迹斑斑的一页歴史。城市的推进与扩张,代表着外来人(掌权者)与土着的冲突。表面上,是「文明」与「非文明」的冲突,「进步」与「落後」的拉锯。底层却是人性的贪婪与欲望的进退与交缠,最根本是一种关於「阶级」丶「尊卑」的对峙,而决裂总是因为缺乏「平等的沟通」。


萝拉记得这一幕,当好些邻居向父亲转述,印第安人抢掠丶杀人的故事,父亲沉默,并且在几天之後,在自家门前,与一个高大结实的印第安男人一起并肩抽着烟草,看着草原上的风吹草动,一句话也没说。隔了几天,印第安人大举迁家,一列长长的队伍走过小木屋时,抽烟草的男人向父亲点头致意。他们走後,父亲带着一家人离开了:不想等待国家士兵来驱赶。土地究竟是谁的?


土地究竟是谁的?


那个远方(时间与地理上)小女孩的故事,在童年的我心里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我曾经向往那种旷野路长的草原开荒生活,幻想自己也可以带着家当驾着马车浪迹天涯,到了某地,下车,指着,这是我的地,然後建屋种田,生生世世。城市生活慢慢教会我,我们可以拥有的砖瓦,用汗水与泪水换来的「上车盘」,才叫作「脚踏实地」。而对於这四方空间以外的土地,我们没有话事权。没有,一点也没有。那到底谁在话事呢?


到底谁决定土地的可被占有权丶可使用权丶可发展权?小孩也懂得的显浅道理:有钱的人。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地方,钱=权。


但我不是想说这些。我想说的是,土地与人的故事。像萝拉写完一本又一本的小木屋故事集。他们从一个家转移至另一个家,几经辛苦,贴近土地,靠双手养活自己。而这却是现代人早已丧失的基本技能。


前几天,内地几个媒体朋友来港聚会。同场有人说起XX一条小村落,本来与世隔绝,後来有了电视,有了电话线,有了一些生活的便利与轻省。道路铺进来了,农田没有了,村民没事可干。这是一条自杀率很高的村,研究者说。你可以想像,那些务农的男人,一双手闲着,可以做甚麽?聊天,打牌,生活虚无。这种情感的切断,磨人意志,断人心肠,最终,把人推向悬崖。这该是李维史陀的中国式忧郁农村。



土地争议,对外是战争,对内是内战,但其实都是对外的,没有自己人,只有外人。美国的丶XX的丶台湾的丶南非的丶澳洲的丶香港的,全都是一样的。情节大同小异,进程一样,结果雷同。冲突-->流血/不流血-->妥协/和解-->发展/保留-->改变(不管是外在还是内在的变)


菜园村的故事,报上又说有一些人是愿意离开的。这些村民,愿意绕到远一点的地方,拿赔偿的钱买地建屋。他们的取态,说明依恋不是依然。发展不是一面倒的不好,钱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至於留下的那些,就如同所有曾坚守皇后码头至最後一刻的抗争者:皇天后土,本来是我们的。


夜里走过湾仔街头,从皇后大道下来,拐一个弯,利东街一带像战败的荒原,远远的灯影惨白,静止着的挖土机仍张牙舞爪。我匆匆赶路,不想多看两眼,以免感伤变得日常而幻化成悲情式自怜。这种悲情是荒谬的,且是奢侈的。即如我说土地,其实就像李维史陀深入南美原始部落,追寻一种失落的语言与文化。土人被褫夺了自然生存的权利,等同我们被褫夺了土地的权利。於是,菜园村事件,在我看来,更似是感性的召唤多於其他——它是城市人的乡愁,怀的是从来不曾存在的情感之乡。而实在,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山那边是座甚麽城市,在紫色的暮气中开裂,重建,爆炸,尖塔倒倾,耶路撒冷丶雅典丶亚歴山大丶伦敦,虚幻。」——诗人艾略特《荒原》节选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1-01 13:53 评论(0)


大音希声

2009-10-31 星期六(Saturday) 晴



City。NY。Paris。London。
去年同日,在纽约。万圣节。穿了一身古怪出门去,朋友买来的橙色假发。到下城区看巡游,肚子发疼,一点也没法投入。
对於纽约,我的印象大概是这样。喜欢巴黎的人,没法同时深爱纽约。Edmund White说得再对没有,两城都待过以後,更明白他对两城的爱恨。但我在巴黎住的时间较长(18个月),纽约只是一个季节,所以也说不得准。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有些人是适合巴黎的,有些人却是适合纽约的。如果世界只有两类人,巴黎人与纽约人,代表着两种人生丶两种价值观丶两个世界。伦敦呢,比较接近巴黎,但它是冷眼旁观的,伦敦是第三者,第三条路,给那些既不爱巴黎又受不了纽约的。与品味的高低无关,与城市趣味也无关,纯粹是喜好丶偏好丶态度。


想想我身边的朋友,有些表面是纽约人,但骨子里是巴黎人(如Sontag,但她不是我朋友);有些呢,里外都是巴黎人,几乎是blue blood了(如Sagan,但她也不是我朋友);有些是在两者之间摆荡,到最後是两头不到岸(例子太多,如Henry Miller,但他也不是我朋友)。
可以既是巴黎人又是纽约人吗?其实是不可的,那是一种冲突,一种矛盾。久了就明白。又有人问,罗马人呢?马德里人呢?基本上,後者是巴黎人的分支。



Life。Friendship。Sisterhood。
Thank God,身体状况奇迹改善。於是更珍惜所有,一点一滴的。稍稍回望前段艰难日子,除家人以外,感谢那些一直在身边支持的朋友,或明或暗或远或近。性格上的倔强,令我长期都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或开口求援,但也会有些时刻完全无助与无所适从,感谢那些真诚的朋友不嫌弃付出最大的耐性与宽容,陪我走过一段。不容易的,我不敢take it for granted.尤其那些来这里看我的人,谢谢你们。
我的大学好姊妹,纵使生活与成长经歴不同,全因她们的良善美好与爱心,才使得我古怪的爱好与好梦想的不切实际不把我完全吹走。我知道她们是一生的朋友,不论我是贫是富是美是丑都不会离弃我。
还有在本地与外地的姊妹团,她们来邮来电或者亲自来看我,不吝於付出时间与心力在我身上,她们是我的天使。


The men I love and who love me。
还有,就是他和他和他。爱有很多形式,男子的爱,不一定只有情侣之间的爱情。我也需要这样的爱,也庆幸过去现在得到好些。他们或许是哥儿或许是情人知己或许是亦师亦友都不打紧,他们令我觉得,作为异性恋女子被男子爱着是幸福的。而我也很爱他们,在他们那里学习到许多我不知的事情。他们向我敞开的世界,如此丰盛,如此超出我所想像,如此陌生如此有趣。
我希望馀下的人生,不会和他们失散。



My partner。My lover。
我相信这个人会出现,在适当的时候。我希望他是一个勇敢而善良,并且真诚的人。最好是成熟而不失童心。最好会跟我说说笑。最好也称赞我做的菜丶买的花及其他细小事物,不过份挑剔。最好会和我去看看世界,乐於探索,甘於无聊。最好也让大家各自保有相当程度的独立与自由。最好会在想念的时候说想念我,爱我的时候说爱我,不爱的时候也说清楚。如此,很好。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0-31 13:14 评论(2)


大象无形

2009-10-25 星期日(Sunday) 晴

断不了气。
孤草关了blog,留下高达《断了气》几句话:

“Faut faire comme les elephants, quand ils sont malheureux, ils partent. They vanish.” (ningville译:要像大象那样:当他们不快乐,他们离开。他们消失。)

好潇洒的姿态。支持他,等他回来。

常常,我也想离开,不再回来。但「死不断气」,还赖著不走。只因我死过好几次,每次都给救回来,对那些救命恩人,有点责任。就是blog在人在。
这些救命恩人,比如前两天越洋来电的m,说,你那时在巴黎怎样怎样,我和s怎样又怎样,你怎能丢下我。
还有L先生,每次都软硬兼施:信我,过完这关就真的没事了,这是最后一关,真的。完全是《无间道》里把梁朝伟弄得万劫不复的甜言。但偏偏,我又信他,好,就和你斗长气。


红鞋子。
自从纽约回来大病一场,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去」,甚至幻想自己的丧礼,希望「唔好搞咁多」,而且匆匆回望自己一生,觉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沾沾自喜。
这几天突然微有亮光,奇迹复活过来,也不忌讳一说再说。前两天把书桌的杂物狠狠清理掉,连电邮里的垃圾邮件也丢掉,相当高兴。
心情畅快,穿了红蓝格子裙衬红鞋子,给沉看见问我是否「又」有新恋情。这「又」字可圈可点。我打死也不会说。


印度电影。
萧某三人组看亚洲电影节,多了一张票,问我去不去。久没赶场,去看,片子叫《新德里的情人》,麻麻。印度电影,我只喜欢萨耶哲雷。是的,Bollywood那些不是我那杯茶,不好意思,伪Bollywood更受不了。关于印度,我爱yoga与咖喱。


秋游。
秋天来了,秋游计划中。这一次,打算去十九岁那年去过的地方。那一年,我独自出门,路上做了一件傻事,在一个小地方埋下了一个暗号,前几晚午夜梦回,想去找找看在不在。如果在,就会开启一个故事。(怎么有点像侦探小说,想想竟心跳莫名。)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0-25 21:04 评论(2)


突然,就有了光

2009-10-23 星期五(Friday) 晴


晨起,发觉竟然睡了一夜好的,且心情恬美,不惊也不慌。几乎不敢相信,彷佛活了过来,足足有一年不曾如此。於是放纵一下,起床开了唱机,播一段李志,又躺回床上,细想自己的回魂记,默默感激。


活过来後,今天买的花是紫色玫瑰,一大把显得娇艳,像我今天穿的裙子,也是一种我很少穿的红,上星期才在喜欢的法式店买的。买下来只因那布料的质感,而我已有一阵子没买新衣新鞋:像惩罚自己那样,不贪恋生活的甜美。


还是向那老婆婆买花,过去半年在修路,花档没开,我买花常是在晚上下班,绕到远一点的花店,买新鲜的睡莲,一两天就萎了,还来不及盛放,像一些人生。


而我知道为甚麽我开始厌恶这里的一切。这街,这小区,以及生活。


但不管怎样,感觉是终於走过来了。完全莫名其妙的,堕进了黑洞。一场恼人的失足。我希望这光是真的,不再像从前那样稍明即灭。於是我要记录下来,说出来,记住这时刻。


明白了自己的天真,过於简单的热情与信任。不再留恋对自己有害的物质与人事,不再应付自己不能认同的原则。认清了某些事情的本质,看过了某些人的本性,记在心里,不相往来。就是如此,甚至懒得解释。我还有很多事想做想看,必须要不断丢弃不合适的,才能轻盈上路。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与局限,便是这样。从此谨记,不要变成自己不想变成的人。其他的,就由得它去。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0-23 18:14 评论(6)


猫也很重要

2009-10-14 星期三(Wednesday) 晴


夏宇有一首诗,中间有几句:猫最重要。


有一个人知道我喜欢夏宇,初相识时,抄了这首诗来,这一句变成了黑体。


我是猫。可是,讽刺的是,因为对猫毛敏感,又因生性「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姐姐语),小时养过两只小白兔它们死後我伤心不已发誓不再让小动物,所以从来没养过猫。某君後来也不养猫,他说,猫和女人一样,不可家养,要放养,放养的意思是,要确定它不可依赖你存活。某君的理论有时很无谓,但也有点道理。我对猫,渐渐跟对男人一样。永远是人家的猫好玩,人家的男人好逗。自家那个,总是在你想要他/它时,不知跑哪里去。


但近来我改变了想法,我想试试养猫。首先是发现,好像没有那麽敏感了。其次是,想到了死亡。如果我比猫早死,那就叫阿萧代养吧。总有人的。如果猫比我早死,我也承受得了。现在我对死亡,没有半点恐惧。像倪先生说的,人活到了一个岁数,做的事情见的世面够多了,其实也是可以随时离去。有的人永远不满足,总想做更多见更多。


我一直以为,我会想要一只黑猫。黑猫神秘。像莎士比亚书店里的黑猫。但今天我遇见一只白猫。那样子,让我觉得亲切。来邮的人说,它给遗弃了两年。身体健康,神情活泼。在照片里看,我已想把它抱在怀里。我甚至想像自己老了,坐在窗边的摇椅,抱着猫,看书。它的神态很合我的性情,懒,心静,神情恬美。於是我想要它,写信给临时主人,想去看它,不知它喜不喜欢我。猫和人一样,我喜欢它它不喜欢我,何必?我不强求,但我要让它知道,我会待它好。我第一次开口问人要,就看我和它的缘份了。但我也决定了,如果有人比我更适合它,我会让给别人的。


广州友人彼德猫开一二手书店,邀友好写文赠庆,我送他一篇「来生愿是巴黎旧书店的猫」。贴如下,以纪念我的猫脸岁月。

***


来生愿是巴黎旧书店的猫

撰文:陈宁(尘翎)


巴黎左岸莎士比亚书店养了一只黑猫,也不怕生,在店内角落大模斯样睡懒觉。有一天,黑猫不见了,店员贴出告示,请大家帮忙寻猫。熟客见了,也担心,隔三两天就问,猫寻回了没有?有一次,我也禁不住问。我喜欢这只黑猫,替它拍过一些照片。像莎士比亚这样的传奇书店,合该有这样一只见惯世面的神秘黑猫,对的,是黑猫,不要白猫。


店员望望我,笑了笑,说寻到了,在附近玩着呢,也不急着领回来,就由得它在外头再疯一会,「该回家时它自会回来。」我和其他熟客听见,也跟着笑起来,心神一定,觉得巴黎书店就是这个好,气定神闲,不慌不忙,日子晃悠,书里时光慢条斯理。


德语诗人里尔克在巴黎旅居的岁月,偶然也有心烦气躁的时候,尤其後来他与他向来敬佩的罗丹闹得极不愉快。因为房子郁闷,在家呆不下去,就出门胡乱走逛,每每走到塞纳河畔,见河边的书贩在卖书,随处翻揭一下,又移步至左岸的旧书店,看见顾店的人在书堆里恬然活着,他就重新感到生活的美好。里尔克这麽一写,让我加倍相信旧书店镇慑人心的力量。


是甚麽样的书店呢?左岸那条老街,一家一家店的逛下去,分门别类的卖各种奇怪旧书,有的专卖初版英文书,有的卖旧地图集,有的卖哲学与心理学。门前例必有两排架子,摆卖较廉价的二手书。难得有人推开玻璃门,店东也常懒得抬头,自顾自在看自己的书。但遇上有心人,他可是马上热情招待,把书的故事逐一细说,不欺场。有时候,光为了这些闲谈,这些淡淡的君子之交,就令人神往,有空没空都想往书店钻。


书店的橱窗也布置极为漂亮,通常放几本镇店之宝来招客,但最厉害的货色,往往是给收藏得甚隐密,不是碰上熟客绝不轻易拿出来。藏书其实是一种心理负担,渐渐我更偏爱只逛只借不买。但想到这些书店这些人,有时会改变想法。


或许有一天,也愿意开一家小书店,养一只猫,与书与猫相依为命,静静过日子。开店时,给路人一个闲暇的想像,一瞬宁静的闪光。关店时,带上门,信步走至塞纳河边,看夕阳落下,感到心满意足。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0-14 21:34 评论(5)


给阿七与阿海

2009-10-11 星期日(Sunday) 晴

生命里会有一些人,无端白事对你好,也不求什么,让你以为你前生一定曾经被他们杀了,所以他们要来还债给你的。

阿七。
他终于得到他想要的幸福了,为他高兴。我和阿七,识于什么时候我已忘记了,大概是他比较低潮的时候,也还没有遇到这个对人的时。有一段时间,我成了他暂时的树洞,适时替他打打气。这是一个很可爱的上海男孩,有一年他来我城,我们谈电影说梦话,很是投契。他又常托某君带书带碟给我,有时某君找不到的,他也有办法找来。我很喜欢他的真诚与勇敢,我期许自己是同样的人。
长长久久,这样的日子,好得不能再好。阿七,一定要幸福喔。



阿海。
从没见过他,但时常收到他的信,知道他会来我的blog。他总让我想起一个前度恋人。只因他们说话的口吻十分类近。那个恋人,喜欢写信,每次都写很多。于是把我训练得也很爱写。 阿海喜欢写英文,长长的有意思的句子。是一个喜欢海的男人。 很奇怪的,我喜欢的男人都爱海,他们游泳,在水里变回自己,自由而快乐。但我不懂游泳,常只在岸边等待著。Luc Besson有一电影《Le Grand Bleu》说的是海洋与自由的故事。
我的状态如何,阿海都知道。他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写几句话来。像在大海里丢给我一个救生圈。
阿海的梦想是有一天独自扬帆环游世界,祝他梦想成真。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0-11 15:43 评论(0)


关于诺奖的二三事

2009-10-8 星期四(Thursday) 晴



高锟。
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高锟,患上老人痴呆,由太太照顾,住在美国西岸。小脑缩小,影响语言能力与记忆力。他知道自己是光纤之父,但忘记了研究的过程。新闻片段里,他的样子像个孩子,眼神有点无知,神情天真。只有不离不弃的高太太知道一切:你已不是从前的你,但我仍然爱你。


Herta Muller。
文学奖年年有惊喜。大热例必倒灶,黑马例必跑出。去年Le Clezio因是法籍的,所以觉得亲切。今年的Herta Muller,没读过她。问了好多文学达人,也没有知道她的。看欧洲网站,才知道一二。在德语文学界,可是大名气,是德语文学院(有点像法兰西学院的法语纯度鑑定会)成员。歴经罗马尼亚暴政,后移居东德。擅写小人物与极权日常生活。
她的故事,让我想起我极喜爱的法语作家Agota Kristof,来自匈牙利,后移居瑞士。代表作《恶童日记》三部曲。或许她作品不够多,所以不获诺奖青睐。但无损我对她的喜爱,更甚于Elfriede Jelinek。


大江健三郎。
近日访台,一直追看著他的消息。喜欢一则花边:
当一名日本朝日新闻记者,希望他对于中国和台湾未来该怎么走,提出看法时,大江健三郎突然拉高语气说道,「我觉得这辈子最不该讲的话,就是以一个日本人的身分,对中国和台湾两岸应该要怎么走,表达什么意见!」

果然是日本的良心。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10-08 23:14 评论(1)


Oui, c''est moi. ningville, comme toujours

2009-9-24 星期四(Thursday) 晴



是的。是我,仍旧是我。可是,我改变了。

我的朋友阿运,单向街主人,从此变成了恶之华。

于是,我想,我也不要留在这里。我要出走,就在这里,我是新造的人。

旧日的我,已经死掉,我且把来时路切断。仍旧留下旧文章,是给有心人寻根的门牌。

不用问我为什么,不要期待还有什么。因为我也没有答案。

我不取悦任何人,我只讨自己欢喜。

Ningville. Une nouvelle vie. C'est un monde qui me plait.

我写,纯粹因为我喜欢。不写就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写作是未知,这是写作最有趣的地方。一如我所喜欢的Duras 所说。

因为我想知道,因为我仍然好奇……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09-24 22:12 评论(1)


日常生活(紐約)

2009-9-20 星期日(Sunday) 晴

把这些小文贴上来,算是写了blog

《明报》副刊 栏名:七出好戏

撰文:尘翎

刊出日期:2008-12-14

兄弟

在纽约的公寓,楼下难得有看门人。早上一个,晚上一个,轮班工作。样子看来相像,说的语言不是英语(后来我猜是藏语),听说是兄弟。

记得初搬进来,哥哥待我较严厉,请他替我换厨房灯(楼底太高我太矮),他懒得理,我问别些关于邮件的事情,他都不大搭睬。我想自己的态度没有不好,不明何以遭受冷待。过两天却见他笑著跟我打招呼,问有什么要帮忙,我才猜想或许前两天他只是心情不好,我的问题太多让他觉得太烦。

哥哥冷酷,弟弟则友善得多,晚上回到公寓,他总向我报以灿烂的微笑,总是他先说晚安,先说再见。他们的时间是交错著的,白天与夜晚,像鹰与狼。我想知道他们的故事,什么时候流浪到这城市,可是一直没抓著机会问。

长居纽约的香港艺术家司徒强,在苏豪区画廊开画展。我们到他家,等他哥哥来再会合一同出发。等了好久,司徒说,哥哥来过很多次,每一次来却都必会迷路。哥哥终于来了,两兄弟看起来不太相像,身材较瘦小的哥哥看来更像是弟弟。午饭的时候,叫了一桌子菜,哥哥不怎么吃,总叫同桌的客人吃。哥哥不住在纽约,兄弟平日很少见面,趁画展开幕才相聚。

司徒生活很规律,活动范围只在苏豪区的工作室与画廊之间,常去中国城一家叫大三源的餐厅进膳,点一样的菜式,读一份世界日报。哥哥来看他,同桌吃饭,两人分坐两边,不多话。司徒不停叫大家添菜,说哥哥请客,不用客气,六十岁了,笑得像孩子。 (12/12/2008)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09-20 15:38 评论(0)


日常生活

2009-9-9 星期三(Wednesday) 晴

贴些纽约时光的小文章。


***  ***

栏名:七出好戏

撰文:尘翎

刊出日期:2008-12-7

早餐店


美国画家Edward Hopper画的美国餐厅,常是环境宽大,线条毕直,人显得孤单、渺小。在纽约街头晃荡,轻易遇见他的构图:红色的卡座,吧枱前的单脚椅,日子很疏淡,客人也不多。

街角的早餐店,设一排单脚椅,早上进去,见客人都隔著一个座位坐,向侍应生点咖啡与面包。有些男顾客喜欢跟俏丽的女侍应搭讪,都聊些琐碎杂事,街坊老店就这个好,左邻右里大多认得。我显得沉默,混在陌生人中偷听一些日常对白,猜想他们的生活。

有时也有人拿报纸来读,读完放在桌边,给其他人方便。冷天时,推门进来时,外头的冷风乘势钻入,使室内顾客一下子都醒转过来,全部回头看是谁走进来。

这些像静物画一样的时光,也在Hopper的作品里流转。他画阳光也是冷的,即使夏天的女子在阳台上晒太阳,看来也有冬日的影子。不知是不是萧条时代真的来临,这阵子的纽约总是这样的光景,街角、餐厅、长廊,无一不清冷,即使有时也坐满人。偶尔拿起摄影机拍照,想起的便是他的画作。

有些艺术品就是这样,看的时候感受不算太深,记在心里,然后多年后忽然在哪里重逢,想起曾经看过的,就会觉得特别深刻。在纽约看见Hopper,或拍照的Robert Frank的痕迹,一点都不意外,只是佩服他们很早就画出了时代的轮廓,任何时候回看,都像是一则早已铺写好的预言。是一双洞察时代的眼睛,看过了世事的苍凉,留给后人再重蹈覆辙。

(5/12/2008)
# posted by ningville @ 2009-09-09 21:5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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