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5 星期日(Sunday)



一
今年,个人物欲继续缩水。年中,买了亚马逊的Kindle 3电子书,并得“窍门”自由选购亚马逊网站的英文电子书刊,个人的阅读革命终于到来。就物质而言,Kindle 3帮我节省金钱与空间,因为本人赤贫(大致等同英文destitute一词),暂无立锥之地;今后,不论流往何方,我都免去书本之累。就精神而论,Kindle 3让我基本实现“精神移民”的梦想,因为,我至少能够读到想读并可找到的所有英文新书与旧书的电子版;就此意义,超越现实,并非痴人说梦。
虽有Kindle 3(毕竟这是长线投资),今年读书却不多,也就十馀册(纸本与电子版参半),因为直到十月初,我翻译的奈保尔传记《世事如此》才告完工(全书将近四十四万字,费时一年零八个月)。或许因为《世事如此》及其传主“气场强大”,今年读书,我也偏重新闻写作(Journalism)和旅行见闻(Travelogue)结合的纪实作品,譬如对个人译事大有裨益的奈保尔早期游记《中途之旅》(The Middle Passage),还有苏联作家格罗斯曼异常精彩的战时日记《战地作家》(A Writer at War),而出色或值得一读的传记作品,我更是连啃三册。
近年读书,愈加偏爱写得出色的人物传记,但我读来并非“励志”,而是喜欢“窥探”传主真实的个人生活与内心轨迹。人性复杂,好的传记太少。前现代传记或正统传记,尤其跪着或半跪书写的中文传记,常常令我读完依然不知传主究竟何许人也。美国作家Michael Scammell多年前撰有《索尔仁尼琴传》,前年,又有十年磨一剑的新著出版:《柯斯特纳:二十世纪怀疑论者的文学与政治之旅》(Koestler: The Literary and Political Odyssey of A Twentieth-Century Skeptic)。或许,对于中国读者,柯斯特纳远远不如奥威尔有名,但是,若想探究二十世纪的欧洲政治与文化,你很难绕开柯斯特纳(他描写斯大林时代大清洗的反极权小说《正午的黑暗》出版于一九四零年,比奥威尔的《一九八四》早了将近十年)。
柯斯特纳一生“波澜壮阔”:生于奥匈帝国一个犹太家庭,长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维也纳。离开学校后,受到犹太复国主义感召去了巴勒斯坦,回到欧陆则是大名鼎鼎的新闻记者,后又投身共产国际文宣部门,以记者身份访问彼时左翼人士讴歌不已的伟大苏联。西班牙内战爆发,柯斯特纳像奥威尔一样,自告奋勇为共和派效力,随即身陷佛朗哥政权囹圄并险遭处决。二战时,他从法国的集中营死里逃生,最终定居英国。柯斯特纳的身份复杂多变,既非纯粹的匈牙利人,又非德国人或奥国人;身为犹太人,却又远离犹太教;曾经笃信共产主义,最终却写出《正午的黑暗》这部影响深远的小说。他的笔耕生涯也不简单:身为作家,一生两次更换书写语言(第一次从匈牙利文转为德文,第二次从德文转成英文);先以文学取胜,后期则致力神秘主义与科学杂揉的文字。他的私人生活,更是精彩纷呈。
这也是厚重的《柯斯特纳》一书尤其令我“惊心动魄”之处。此君一生性情,好斗,逆反,自负,豪饮,阅女无数(三次婚姻均非恩爱典范,更与包括西蒙•波娃在内的众多女子有过一腿),却又脆弱,诚实,羞怯,敏感,义气(譬如慷慨解囊,用自己的版税接济逃出铁幕的东欧落魄作家)。如同当今西方优秀的传记作家,Michael Scammell不单详述柯斯特纳更加“辉煌”的文学与政治生涯,他的笔墨,也不放过柯斯特纳“极不光彩”的一面,尤其个人生活,譬如他与母亲爱恨交织的关系(柯斯特纳很少探访母亲,跟她相处从不自在,情愿让母亲住在离他的伦敦寓所不远的犹太寄宿屋),他与最后一任妻子辛西娅(Cynthia)令人叹息的情缘。柯斯特纳对待辛西娅,总让我想起另一位惹人争议的英国移民作家奈保尔对结发之妻帕特的“虐待”,只是柯氏更为离谱。他视辛西娅为秘书、保姆与性伙伴,却又肆无忌惮拈花惹草,对辛西娅极尽羞辱,而她仿佛走火入魔,逆来顺受,自甘“奴役”。有趣的是,柯斯特纳晚年病魔缠身,这一两厢情愿的“主仆”关系终于颠倒。辛西娅成了柯斯特纳寸步难离真正依赖的保姆(或者,相较年迈体弱的丈夫,她既是仆人又是主人)。就像病危的帕特还在给丈夫奈保尔的书稿提供意见,动完阑尾手术的辛西娅,也在病房一边输液,一边笔录柯斯特纳的口述文稿。
身康体健的辛西娅年轻柯斯特纳二十多岁。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五十五岁的她,却跟疾病缠身的夫君在家双双仰药(柯斯特纳反对死刑,却是安乐死的鼓吹者并最终身体力行),留给后人无穷争议,也为一代风流才子的身后名蒙上阴影。相比之下,毛姆晚年更为凄凉。英国作家Selina Hastings前年那本《毛姆的私生活》(The 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 A Biography),读来虽觉太阳底下无甚新事,但是读毕最后一章,我还是倒吸一口冷气。读者皆知毛姆高寿,活到九十开外,可是毛姆暮年并不开心。因为一册“诋毁”前妻的《回顾》(Looking Back),绅士毛姆被英国的绅士社会杯葛,郁郁退居法国南部的私家别墅。晚年毛姆,不仅脾气乖戾,生活难以自理(大小便失禁,无论在家还是出门旅行,常令自己和身边人狼狈不堪),他的名贵藏画等家财,更使得同志情人搞鬼,独生女儿对簿公堂。毛姆的至爱艾伦写给告诉毛姆的侄子罗宾:“可怜,可怜的威利。他吃药很勉强。‘别让我活着’,他求道,‘就让我走掉吧’。”寿则多辱,倒是柯斯特纳的仰药死来得爽快。
二
传记夹杂游记,是我今年读到的新写法。好的传记已经难得,如此另辟蹊径,作者既要做足传统工夫,爬梳档案与史料,采访传主或后人,又要尽可能身历其境,体会传主经历的自然与人文氛围,揣摩其人心态。作者若是满怀创作激情,“入魔”入到极致,甚至还会穿上传主当年穿过的衣服,尝尝传主当年吃过的食物——即使这样,你仍得保持距离,避免笔者之前提到的下跪或半跪式书写。《杨韩斯本:最后的帝国冒险家》(Younghusband: The Last Great Imperial Adventurer),可谓这一另辟蹊径的出色范本。该书作者是才华横溢的英国作家派屈克•弗仑奇(Patrick French),我今年译完的奈保尔传记《世事如此》,正是他的大作。值得一提的是,《杨韩斯本》一九九四年出版时,弗仑奇只有二十七岁,却如原著封底的介绍文字所写:“为传记作品设立新的标准,重新界定这一体裁,写出一部趣味无穷的经典。”
比起柯斯特纳,姓氏罕见的杨韩斯本(Younghusband),大概更让中国读者陌生。其实,杨氏与东方尤其印度和西藏有着难解之缘。就像同一时代的作家吉卜林,杨韩斯本亦生于英属印度。此君不仅一生理想主义,早年更是狂热的帝国主义者。其时,大英帝国正与沙皇俄国争夺中亚控制权(史家所谓“The Great Game”),借用过时术语,杨韩斯本可谓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侵略扩张的急先锋与马前卒,因为他打着旅行探险的幌子,先是深入大清天朝的神圣领土满洲与新疆等地刺探情报,接着又在一九零四年,以西藏政府拒绝接收外交信件、偷窃牦牛等荒谬理由,率领英军和殖民印军组成的远征军入侵西藏(真正原因,则是彼时印度总督和杨氏二人误判俄国已在西藏抢得上风)。
将近三千装备落伍的藏军死在洋枪洋炮之下。英军进入拉萨前,十三世达赖喇嘛远遁,杨韩斯本与西藏政府留守官员签下《英藏条约》:除了强索大宗赔款,派驻贸易专员,英国还可在西藏西南的春丕谷驻军七十五年(若非伦敦后来担心过度扩张,减少赔款,取消驻军,英军恐怕真得在春丕谷驻扎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改写西藏历史)。身为冒险家,强行打开西藏大门,这是杨韩斯本人生一大颠峰,但也正是在西藏,他进入另一精神境界。在拉萨最后一天,一位先是谈判对手、后来互有好感的西藏摄政,送给杨韩斯本一尊小小的青铜佛像,令他深受感动。翌晨,杨氏带着佛像,独自策马奔往远山,坐上一块岩石,望向喜玛拉雅山。他后来写道:“一阵狂喜令我兴奋不已……我确信人心本善,邪恶只是表象。”
传记夹杂游记的《杨韩斯本》,不是书斋学者堆砌史料满纸后殖民术语的闷书。翻开第一页(作者自述十九岁初访西藏,肠胃不适窝在住处读书,杨韩斯本令他着迷万分),你就能够感到,弗仑奇是以一种激情来撰写这部“趣味无穷的经典”。他对印度和西藏的浓厚兴趣与长期关注,让他写来得心应手,却又不失优秀的传记作家应有的分寸感和距离感(他的文字清晰冷酷,不以后见之明抢占道德高地)。为了追寻传主一生踪迹,将近五年,弗仑奇寻访英国和印度的帝国旧档和私人收藏的书信,重走杨氏走过的很多旅程(喜玛拉雅山、内蒙与新疆戈壁、帕米尔高原和锡金之行,都有眼光敏锐趣味盎然的描写)。翻越某个山口,他甚至穿上杨氏当年穿过的衣服,吃着杨氏当年吃过的罐头。或许,只有这样,用弗仑奇的话说,你才能写出“一部活生生的传记,一部有生命的传记”(a living biography, a bio-biography)。
与柯斯特纳有些相似,杨韩斯本后来步向神秘主义。从印度回到英国,他以理想主义者的穷困之身著书立说,与罗素等人交往,执掌皇家地理学会,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鼓吹“为正义而战”,筹备人类首次攀登珠峰的壮举,富于先见主张印度独立,并在暮年成立“世界信仰大会”,倡导全球宗教相互了解……然而,杨氏一生最精彩之处,还是七十六岁的他,经过少性乏爱的漫长婚姻,最终却跟一位四十四岁的有夫之妇马德琳(Madeline)双双堕入爱河。通过作者弗仑奇意外寻获的二人情信,这段不伦之恋,读来可谓灵肉结合的典范:珊珊迟来的马德琳,却是杨氏一生至爱;他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位灵性女子。写到这里,篇幅所限,我发现自己很难描述《杨韩斯本》最后一章给我的罕有感动(虽然感动一词现已用滥):只有激情与爱,人生才能继续。一九四二年七月最后一个清晨,欧战正烈,杨韩斯本因病告别人世——之前数日,他去养老院向少性乏爱的发妻海伦辞别,然后去到有夫之妇马德琳的乡村居所养病。他死在情人怀中。他何其幸福。
2011年12月31日写于“夏威夷”
(刊于2012年1月15日《南方都市报》)
2011-10-10 星期一(Monday)
费时大约一年零八个月,这本译文将近四十四万字的《世事如此》终于杀青。翻译合同原定一年(出版社最初要求半年,几经商讨,终于延至一年),我的交稿时间大大推迟。虽然迄今译了四本书(包括这一册),但因本书字数比我当初预计多了将近十万,翻译起来亦比当初预计更有难度(姑举一例:出场人物太多,年代跨度与地区差异太大,光是应付各类译名确保一致,就要打起十分精神。即使这样,还不能保证没有差错),更因世事纷繁,这一两年又有诸多变迁,所以,就翻译而言,本人第一次,极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没有如期履约。
不过,在我看来,翻译《世事如此》,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相当合理。依照我的“理想国奢侈品”标准,高超的文学翻译(包括文学传记的翻译),译者首先必须是位比较成熟的作家。根据翻译的原文,译者应该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应该熟悉原著或翻译的那位作家的风格,并且读过那位作家大部分原著,甚至,只要不是古典作品,最好跟原著作者或传主有这样那样交往,遇到谁也解答不了的疑难时,有地方请教。最后,译者不仅外文要好(好到什么程度?最起码,不能频频译错,不能把口语译成书面语,或把书面语译成口语),中文还要写得“像中文”(“像”到什么程度?最起码,没有病句,知道如何遣辞,为了“将就”很多时候难以准确翻译的原文,知道如何变通,但又让人大致读得明白)。
我距这一“理想国奢侈品”标准还有距离。因为现实极不乐观,有些标准,譬如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除非奇迹,今生很难实现,所以,这是我译完《世事如此》不再译书的一大原因。另一个更现实的原因,则是文学翻译在这个国家既无钱途亦无前途。翻译一本书,就不依附任何机构的独立译者而言,简直等于慢性自杀,因为中国的翻译酬劳不能保证你的基本生存(总体而言,不论独立与否,不论动机如何,所有译者都是“义工”)。依照个人经验,为了把一本书译得“像中文”,你必须倾力而为,不能一心几用,而中国的出版业,既不比从前,亦不比西方,除了翻译稿酬奇低,对优秀译者亦无预支稿酬的惯例。这就意味着,除了接受奇低报酬(哪怕出版社开价相对“优厚”,但以每千字稿费计,亦远远低过给报刊写篇书评),从译事开工到成书,你还得做好一到两年没有多少额外收入的准备。等到译著出版,你终于拿到钱,如果物价飞涨,这笔可怜的税后稿费,又不知打了几分折扣。至于前途,译著等身,除了等于愈来愈穷,也不能给独立译者带来任何职称荣衔。较高水准的独立译者,除了以口碑“自慰”,不会有“行情飞涨”的惊喜,更不会有海内外这样那样文化机构或基金会慷慨资助。你的独立,是一个真正的孤岛。
这就是我五年译了四本书近乎慢性自杀的沉痛教训。要不要翻译《世事如此》,我起初颇为踌躇,最大原因无非还是一个钱字。我之所以冒险接下这本书,乃是因为:奈保尔的作品让我读来每每有切肤之痛,虽然种族、国度和经历不同,但在他的书中,还有他的身上,我总能见到自己的影子和心迹。我的五年殖民地生涯让我饱受歧视与不平等之苦,我被迫回到母国之后的无所适从,反过来又令我深感殖民地有限空间之可贵(没有这一有限空间,就没有现在的我)。当然,最大不同,用奈保尔的话说,在于奈保尔最终找到他的“中心”,而我没有那么幸运,依然找不到“中心”,依然处于另一种流亡,物质上,精神上,仿佛奈保尔小说《模仿者》(The Mimic Men)的主人公拉尔夫•辛格:“每天,坐上无常的巴士,艰难地赶着车,我从一个小城去到另一个小城,带着我的六十六磅行李寻找住处,总在黄昏发觉自己即将无家可归。”这是个人的绝望,也是文化的悲哀。
这就是我翻译《世事如此》的背景或资质。除了翻译的技术考量(我译过三本书,我读过奈保尔大部分原著),我想,我是带着一种同情和一种激情来翻译这本传记。如我开工之前所说,这也是一大荣幸,是向奈保尔及其作品致敬的最好方式。为了这一荣幸和致敬,这一“牺牲”(哪怕最后一次)值得付出。
大约一年零八个月,几乎每天都跟这本厚书厮磨,几乎探到行文叙事每一脉动,我亦更为痛切地感到,物质上,精神上,奈保尔才是真正独立的独立作家,哪怕他一些言行并非道德楷模,哪怕他如有些评论所说,他是身在“中心”讲着白人想听的贬损第三世界的恶言。在我看来,《世事如此》以诸多事例说明:一个有才华的严肃作家之独立,不能始终都是孤岛,他需要真正圈子(譬如奈保尔早年供职的“加勒比之声”),他需要喜好并乐于赞助文化艺术的新旧“贵族”(譬如奈保尔的朋友英国作家安东尼•鲍威尔和保守党要员修•弗雷泽及其夫人安东妮娅),他需要有开放社会声望崇高的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他需要喝彩或喝倒彩,他需要创作自由而非落笔前就自我阉割,他需要真正努力和成果得到应有回报而不只是血汗工厂一般的低廉报酬加精神鼓励。即以中国文人多半语焉不详耻于论及、中国出版机构多半给得心安理得的报酬为例,西方一流作家的收入,亦为此间望尘莫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一篇长文“自传序篇”,奈保尔从《名利场》杂志赚到七万五千美元,又从《星期日泰晤士报》挣到一万镑,即使一九八五年给美国《居室与园艺》写篇敷衍文章也拿到五千美元。但是,第三世界要么刚刚温饱,要么正以各路神通暴富,很难提供这些可能。世事如此:文化中心不在这里。
以上就是我译《世事如此》的诸多感想。至于该书其它好处,乃至为人津津乐道的隐私八卦,想读这本传记的读者,对奈保尔及其作品有所了解的读者,自然不需要译者在这篇已经够长的后记中故作聪明一一解读。我最后想说的,乃是奈保尔这样的作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打造”,像《世事如此》这样坦诚而又毫无廉价吹捧隐恶扬善的文学传记,不是经常可以读到。奈保尔的伊斯兰游记《超越信仰》(Beyond Belief,书名又有“难以置信”一意)有段话:“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不只是一种技巧;它有赖于作家身上某种道德完整。与任何一种大规模公众事业诸如共产主义或伊斯兰教站在一起的作家,因为它显而易见的禁忌,很快就会歪曲。说谎的作家是在背叛他的职业;只有二流作家才这么做。”诚实,还是老话,是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之灵魂,也是这篇直言不讳的译后记之圭臬。
感谢孙嵬君邀我免费住在她的云南沙溪工作室,那间闲置而安适的“溪语咖啡”,让我在这个列入世界濒危建筑名录的宁静小镇完成《世事如此》译文最后的校正。
感谢张雨君邀我来沙溪,并且容忍我天天往她的小书吧蹭饭,让我心无旁骛终成正果。
感谢我在沙溪结识的英国女作家Lily Hyde借给我本书作者派屈克•弗仑奇另一本传记作品Younghusband: The Last Great Imperial Adventurer(说来真巧,《世事如此》最后一章,正好有一条关于Younghusband这一奇怪人名的注释),亦感谢Lily帮我解决个别英国俚语的难题。
感谢牟君费心阅读本书部分章节译文并就文字提出细致建议。
感谢陈颍宇君尽心相助翻译本书个别法文菜谱与短语。
感谢两位南方朋友在《世事如此》翻译期间主动以金钱再三相助,让我前面提到的荣幸与致敬化为现实。这两位朋友,一位我见过多次,一位我从未谋面。他们不仅不是富翁,连所谓中产阶层可能都难以跻身。他们的义举,以现实氛围,我即使著作等身译著等身亦无力偿还,惟有把这本译著献给他们二位。
当然,《世事如此》中译本的所有错漏尽归于我。
周成林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写于云南沙溪
不过,在我看来,翻译《世事如此》,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相当合理。依照我的“理想国奢侈品”标准,高超的文学翻译(包括文学传记的翻译),译者首先必须是位比较成熟的作家。根据翻译的原文,译者应该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应该熟悉原著或翻译的那位作家的风格,并且读过那位作家大部分原著,甚至,只要不是古典作品,最好跟原著作者或传主有这样那样交往,遇到谁也解答不了的疑难时,有地方请教。最后,译者不仅外文要好(好到什么程度?最起码,不能频频译错,不能把口语译成书面语,或把书面语译成口语),中文还要写得“像中文”(“像”到什么程度?最起码,没有病句,知道如何遣辞,为了“将就”很多时候难以准确翻译的原文,知道如何变通,但又让人大致读得明白)。
我距这一“理想国奢侈品”标准还有距离。因为现实极不乐观,有些标准,譬如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除非奇迹,今生很难实现,所以,这是我译完《世事如此》不再译书的一大原因。另一个更现实的原因,则是文学翻译在这个国家既无钱途亦无前途。翻译一本书,就不依附任何机构的独立译者而言,简直等于慢性自杀,因为中国的翻译酬劳不能保证你的基本生存(总体而言,不论独立与否,不论动机如何,所有译者都是“义工”)。依照个人经验,为了把一本书译得“像中文”,你必须倾力而为,不能一心几用,而中国的出版业,既不比从前,亦不比西方,除了翻译稿酬奇低,对优秀译者亦无预支稿酬的惯例。这就意味着,除了接受奇低报酬(哪怕出版社开价相对“优厚”,但以每千字稿费计,亦远远低过给报刊写篇书评),从译事开工到成书,你还得做好一到两年没有多少额外收入的准备。等到译著出版,你终于拿到钱,如果物价飞涨,这笔可怜的税后稿费,又不知打了几分折扣。至于前途,译著等身,除了等于愈来愈穷,也不能给独立译者带来任何职称荣衔。较高水准的独立译者,除了以口碑“自慰”,不会有“行情飞涨”的惊喜,更不会有海内外这样那样文化机构或基金会慷慨资助。你的独立,是一个真正的孤岛。
这就是我五年译了四本书近乎慢性自杀的沉痛教训。要不要翻译《世事如此》,我起初颇为踌躇,最大原因无非还是一个钱字。我之所以冒险接下这本书,乃是因为:奈保尔的作品让我读来每每有切肤之痛,虽然种族、国度和经历不同,但在他的书中,还有他的身上,我总能见到自己的影子和心迹。我的五年殖民地生涯让我饱受歧视与不平等之苦,我被迫回到母国之后的无所适从,反过来又令我深感殖民地有限空间之可贵(没有这一有限空间,就没有现在的我)。当然,最大不同,用奈保尔的话说,在于奈保尔最终找到他的“中心”,而我没有那么幸运,依然找不到“中心”,依然处于另一种流亡,物质上,精神上,仿佛奈保尔小说《模仿者》(The Mimic Men)的主人公拉尔夫•辛格:“每天,坐上无常的巴士,艰难地赶着车,我从一个小城去到另一个小城,带着我的六十六磅行李寻找住处,总在黄昏发觉自己即将无家可归。”这是个人的绝望,也是文化的悲哀。
这就是我翻译《世事如此》的背景或资质。除了翻译的技术考量(我译过三本书,我读过奈保尔大部分原著),我想,我是带着一种同情和一种激情来翻译这本传记。如我开工之前所说,这也是一大荣幸,是向奈保尔及其作品致敬的最好方式。为了这一荣幸和致敬,这一“牺牲”(哪怕最后一次)值得付出。
大约一年零八个月,几乎每天都跟这本厚书厮磨,几乎探到行文叙事每一脉动,我亦更为痛切地感到,物质上,精神上,奈保尔才是真正独立的独立作家,哪怕他一些言行并非道德楷模,哪怕他如有些评论所说,他是身在“中心”讲着白人想听的贬损第三世界的恶言。在我看来,《世事如此》以诸多事例说明:一个有才华的严肃作家之独立,不能始终都是孤岛,他需要真正圈子(譬如奈保尔早年供职的“加勒比之声”),他需要喜好并乐于赞助文化艺术的新旧“贵族”(譬如奈保尔的朋友英国作家安东尼•鲍威尔和保守党要员修•弗雷泽及其夫人安东妮娅),他需要有开放社会声望崇高的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他需要喝彩或喝倒彩,他需要创作自由而非落笔前就自我阉割,他需要真正努力和成果得到应有回报而不只是血汗工厂一般的低廉报酬加精神鼓励。即以中国文人多半语焉不详耻于论及、中国出版机构多半给得心安理得的报酬为例,西方一流作家的收入,亦为此间望尘莫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一篇长文“自传序篇”,奈保尔从《名利场》杂志赚到七万五千美元,又从《星期日泰晤士报》挣到一万镑,即使一九八五年给美国《居室与园艺》写篇敷衍文章也拿到五千美元。但是,第三世界要么刚刚温饱,要么正以各路神通暴富,很难提供这些可能。世事如此:文化中心不在这里。
以上就是我译《世事如此》的诸多感想。至于该书其它好处,乃至为人津津乐道的隐私八卦,想读这本传记的读者,对奈保尔及其作品有所了解的读者,自然不需要译者在这篇已经够长的后记中故作聪明一一解读。我最后想说的,乃是奈保尔这样的作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打造”,像《世事如此》这样坦诚而又毫无廉价吹捧隐恶扬善的文学传记,不是经常可以读到。奈保尔的伊斯兰游记《超越信仰》(Beyond Belief,书名又有“难以置信”一意)有段话:“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不只是一种技巧;它有赖于作家身上某种道德完整。与任何一种大规模公众事业诸如共产主义或伊斯兰教站在一起的作家,因为它显而易见的禁忌,很快就会歪曲。说谎的作家是在背叛他的职业;只有二流作家才这么做。”诚实,还是老话,是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之灵魂,也是这篇直言不讳的译后记之圭臬。
感谢孙嵬君邀我免费住在她的云南沙溪工作室,那间闲置而安适的“溪语咖啡”,让我在这个列入世界濒危建筑名录的宁静小镇完成《世事如此》译文最后的校正。
感谢张雨君邀我来沙溪,并且容忍我天天往她的小书吧蹭饭,让我心无旁骛终成正果。
感谢我在沙溪结识的英国女作家Lily Hyde借给我本书作者派屈克•弗仑奇另一本传记作品Younghusband: The Last Great Imperial Adventurer(说来真巧,《世事如此》最后一章,正好有一条关于Younghusband这一奇怪人名的注释),亦感谢Lily帮我解决个别英国俚语的难题。
感谢牟君费心阅读本书部分章节译文并就文字提出细致建议。
感谢陈颍宇君尽心相助翻译本书个别法文菜谱与短语。
感谢两位南方朋友在《世事如此》翻译期间主动以金钱再三相助,让我前面提到的荣幸与致敬化为现实。这两位朋友,一位我见过多次,一位我从未谋面。他们不仅不是富翁,连所谓中产阶层可能都难以跻身。他们的义举,以现实氛围,我即使著作等身译著等身亦无力偿还,惟有把这本译著献给他们二位。
当然,《世事如此》中译本的所有错漏尽归于我。
周成林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写于云南沙溪
2011-9-13 星期二(Tuesday)
一
九月九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有篇短文:“消失的墨水”(Disappearing ink),讲到先进国家高歌猛进的电子书,亚马逊新近降低Kindle售价,让人不再害怕带去海边阅读。其原因,我想无非因为机器廉价,没有iPad或iPhone那么昂贵,所以不怕风吹浪打,如果弄坏,大不了再请一台。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廉价与昂贵,其实多在地球村某某暴发屠户的sweatshop组装。真要细究,你我谁没买过用过各式血汗产品?
该文有个统计很有意思:现在美国,最大出版社五分之一的销售来自电子书(惜乎并未胪列)。这个数字还在增长,尤其因为很多书店关门。前两个月,我不知哪里读到,亚马逊的电子书销售已经超过纸本。《经济学人》的文章还说,对于出版社,这是危险期,因为气候在变,包装书籍与书店宣传已经过时。但是,出版社还有两份重要工作可以继续,一是作为词语行业(words business)的风险投资人,向值得出版的作者预支钞票(这也是正牌先进文化的优良传统,落后文化望尘莫及)。二是作为编辑,挑选好书并作改善(姑以个人体验,落后文化中,能够挑选好书并作改善而非“改恶”的编辑与审校现已不多)。
这期《经济学人》还有一篇书评,介绍一位名叫David Bellos的译者写的书(此君翻译过用法文写作的阿尔巴尼亚作家Ismail Kadare的小说,有助这位作家荣获二零零五年第一届布克国际奖,而Bellos亦因此获得随之而有的翻译奖)。由书评得知,Bellos这本新书Is That a Fish in Your Ear?:Translation and the Meaning of Everything,不仅讲到各式翻译,亦事关有趣的文化人类学。他的书,同样不乏很有意思的数据。譬如,一年的译著(可能是指全世界的译著),百分之七十五来自英文书籍。过去十年,全球七大语言(中文肯定在内)合共十三万两千册译著,竟有十万三千册译自英文。
二
有了以上数据,除非阁下真的觉得,某某暴发屠户接管地球指日可待,暴发屠户那套非常另类的价值观与劣质语言即将横扫天下,那我还是劝你,赶快学好英文,就算不能移民,起码亦可精神移民。就笔者而言,今生不幸生为屠户儿,洪桐县里快无好人,但不幸中的万幸,自学一门非常重要的外文,现在,虽然本能厌恶几乎所有简体中文书(因为,这些书同样来自我的生造字“sweatbookshop”),虽然不能如native speaker那样用英文思考写作,起码还有Kindle 3可以自慰。
生命很短,为一个死掉的文化哀叹毫无意义。你必须尽可能回归更好的精神家园。有了Kindle,我现在完全不逛书店,亦不觉得人生少了乐趣。我的Kindle,现在存了将近六十册的英文书,有的花了小钱,有的纯为免费午餐,足够让我读上好几年,亦的确让我感觉空前富有。如前所述,sweatbookshop生产的简体中文书令我厌恶。将来,除非为了钞票写写书评,我想我再也不会去读简体中文书。或许,我的厌恶足以让心理学家列入病案。然而,这是个人坚持,甚至底线。
前两个月,在省城见了一位深圳的同龄网友,我亦聊到我对简体中文书的厌恶。我说,现在的简体中文书很重包装宣传,但内里多半垃圾,要么粗糙。我的理由是:身在衣食住行防不胜防的大环境,油盐柴米,你都会不辞辛苦从香港背回深圳,而且,能不外出就餐就不外出就餐,若对这个环境的精神产品依然抱持信心,岂不逻辑荒谬?这个环境的精神领域,难道免疫力超强,真的一枝独秀?也许,的确还有极少数人默默努力,但是这些努力,无力回天。我们只有自求多福。
三
书店要关门就让它关门吧,无论此间,还是彼岸,只要个体的精神生活不死,只要用心写出的文字不会消失,不论墨水印的,还是电子承载。有了Kindle,有了Internet,我走到哪里,都可畅读当天的《苹果日报》和当期的《经济学人》(除非前者赤化,除非后者收费)。《苹果日报》远远不及《纽约时报》,却是中文世界不可多得的一份自由报纸。正体中文我看得舒服,无拘无束的副刊短文我读得舒心,虽然并非篇篇精彩。我坐在盛世茶馆,周围茶客,不是手执《参考消息》,就是捧着《环球时报》,而我手中的Kindle,不单是一台看似很潮的机器,更是自我坚守:我跟《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的读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精神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这一精神生活毫不值得夸耀,但在暴发屠户的大院,这是我或者我的极少数同类几乎唯一的坚守,既悲剧又喜剧。
没有办法。就像我跟旧情人的共识:你这一代红旗下长大先天不足的屠家子女移民美国只有受苦,永远不可能成为白人文明杰出的一员,只有寄希望你的女儿,还有再下一代,慢慢变种,慢慢漂白,借用台独术语,“去屠户化”。这个世界没有政治正确与文化多元这回事,否则,第一世界第二世界早就挤破脑袋扎根第三世界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上面说到的坚守,既悲剧又喜剧。因为如果真想精神移民,你就必须把中文与英文的位置对换,用英语思考,用英文写作,让英文成为你的第一语言。只有这样,在更强大更开放更自由的语境中满怀文化自信,你对简体中文书的厌恶才会慢慢淡化,抑或patronizing。
脱胎换骨惟有来世了。不管怎样,我还有Kindle 3自慰。购机三月,我已习惯与它相伴。我刚刚读完兰登书屋那册精彩厚实的《柯斯特纳传》(Koestler:The Literary and Political Odyssey of a Twentieth-Century Skeptic)。Kindle到手前,我“重金”购进爱不释手的精装本。有了Kindle,我又找到电子版,不再随时随地捧着砖头一般的巨著,所以读得异乎寻常地快。但我必须说,我并非喜新厌旧。我依然喜欢昂贵精装本的版式与纸质,喜欢每张照片均有出处,真正尊重一切版权。再有,书末的Index等等,亦如所有英文著作一丝不苟。该书电子版同样跟足纸本,从索引、注释到资料来源全数收录,利于查询研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柯斯特纳传》的作者Michael Scammell(此君写过《索仁尼岑传》),为了撰写该书,所花时间前后超过十年。若论肤浅包装与宣传,sweatbookshop现在或能勉强超英赶美,但论作者这番功夫定力,以暴发屠户现今的家风与传承,再过一百年,我亦看死。
2011年9月15日写于“夏威夷”
九月九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有篇短文:“消失的墨水”(Disappearing ink),讲到先进国家高歌猛进的电子书,亚马逊新近降低Kindle售价,让人不再害怕带去海边阅读。其原因,我想无非因为机器廉价,没有iPad或iPhone那么昂贵,所以不怕风吹浪打,如果弄坏,大不了再请一台。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廉价与昂贵,其实多在地球村某某暴发屠户的sweatshop组装。真要细究,你我谁没买过用过各式血汗产品?
该文有个统计很有意思:现在美国,最大出版社五分之一的销售来自电子书(惜乎并未胪列)。这个数字还在增长,尤其因为很多书店关门。前两个月,我不知哪里读到,亚马逊的电子书销售已经超过纸本。《经济学人》的文章还说,对于出版社,这是危险期,因为气候在变,包装书籍与书店宣传已经过时。但是,出版社还有两份重要工作可以继续,一是作为词语行业(words business)的风险投资人,向值得出版的作者预支钞票(这也是正牌先进文化的优良传统,落后文化望尘莫及)。二是作为编辑,挑选好书并作改善(姑以个人体验,落后文化中,能够挑选好书并作改善而非“改恶”的编辑与审校现已不多)。
这期《经济学人》还有一篇书评,介绍一位名叫David Bellos的译者写的书(此君翻译过用法文写作的阿尔巴尼亚作家Ismail Kadare的小说,有助这位作家荣获二零零五年第一届布克国际奖,而Bellos亦因此获得随之而有的翻译奖)。由书评得知,Bellos这本新书Is That a Fish in Your Ear?:Translation and the Meaning of Everything,不仅讲到各式翻译,亦事关有趣的文化人类学。他的书,同样不乏很有意思的数据。譬如,一年的译著(可能是指全世界的译著),百分之七十五来自英文书籍。过去十年,全球七大语言(中文肯定在内)合共十三万两千册译著,竟有十万三千册译自英文。
二
有了以上数据,除非阁下真的觉得,某某暴发屠户接管地球指日可待,暴发屠户那套非常另类的价值观与劣质语言即将横扫天下,那我还是劝你,赶快学好英文,就算不能移民,起码亦可精神移民。就笔者而言,今生不幸生为屠户儿,洪桐县里快无好人,但不幸中的万幸,自学一门非常重要的外文,现在,虽然本能厌恶几乎所有简体中文书(因为,这些书同样来自我的生造字“sweatbookshop”),虽然不能如native speaker那样用英文思考写作,起码还有Kindle 3可以自慰。
生命很短,为一个死掉的文化哀叹毫无意义。你必须尽可能回归更好的精神家园。有了Kindle,我现在完全不逛书店,亦不觉得人生少了乐趣。我的Kindle,现在存了将近六十册的英文书,有的花了小钱,有的纯为免费午餐,足够让我读上好几年,亦的确让我感觉空前富有。如前所述,sweatbookshop生产的简体中文书令我厌恶。将来,除非为了钞票写写书评,我想我再也不会去读简体中文书。或许,我的厌恶足以让心理学家列入病案。然而,这是个人坚持,甚至底线。
前两个月,在省城见了一位深圳的同龄网友,我亦聊到我对简体中文书的厌恶。我说,现在的简体中文书很重包装宣传,但内里多半垃圾,要么粗糙。我的理由是:身在衣食住行防不胜防的大环境,油盐柴米,你都会不辞辛苦从香港背回深圳,而且,能不外出就餐就不外出就餐,若对这个环境的精神产品依然抱持信心,岂不逻辑荒谬?这个环境的精神领域,难道免疫力超强,真的一枝独秀?也许,的确还有极少数人默默努力,但是这些努力,无力回天。我们只有自求多福。
三
书店要关门就让它关门吧,无论此间,还是彼岸,只要个体的精神生活不死,只要用心写出的文字不会消失,不论墨水印的,还是电子承载。有了Kindle,有了Internet,我走到哪里,都可畅读当天的《苹果日报》和当期的《经济学人》(除非前者赤化,除非后者收费)。《苹果日报》远远不及《纽约时报》,却是中文世界不可多得的一份自由报纸。正体中文我看得舒服,无拘无束的副刊短文我读得舒心,虽然并非篇篇精彩。我坐在盛世茶馆,周围茶客,不是手执《参考消息》,就是捧着《环球时报》,而我手中的Kindle,不单是一台看似很潮的机器,更是自我坚守:我跟《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的读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精神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这一精神生活毫不值得夸耀,但在暴发屠户的大院,这是我或者我的极少数同类几乎唯一的坚守,既悲剧又喜剧。
没有办法。就像我跟旧情人的共识:你这一代红旗下长大先天不足的屠家子女移民美国只有受苦,永远不可能成为白人文明杰出的一员,只有寄希望你的女儿,还有再下一代,慢慢变种,慢慢漂白,借用台独术语,“去屠户化”。这个世界没有政治正确与文化多元这回事,否则,第一世界第二世界早就挤破脑袋扎根第三世界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上面说到的坚守,既悲剧又喜剧。因为如果真想精神移民,你就必须把中文与英文的位置对换,用英语思考,用英文写作,让英文成为你的第一语言。只有这样,在更强大更开放更自由的语境中满怀文化自信,你对简体中文书的厌恶才会慢慢淡化,抑或patronizing。
脱胎换骨惟有来世了。不管怎样,我还有Kindle 3自慰。购机三月,我已习惯与它相伴。我刚刚读完兰登书屋那册精彩厚实的《柯斯特纳传》(Koestler:The Literary and Political Odyssey of a Twentieth-Century Skeptic)。Kindle到手前,我“重金”购进爱不释手的精装本。有了Kindle,我又找到电子版,不再随时随地捧着砖头一般的巨著,所以读得异乎寻常地快。但我必须说,我并非喜新厌旧。我依然喜欢昂贵精装本的版式与纸质,喜欢每张照片均有出处,真正尊重一切版权。再有,书末的Index等等,亦如所有英文著作一丝不苟。该书电子版同样跟足纸本,从索引、注释到资料来源全数收录,利于查询研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柯斯特纳传》的作者Michael Scammell(此君写过《索仁尼岑传》),为了撰写该书,所花时间前后超过十年。若论肤浅包装与宣传,sweatbookshop现在或能勉强超英赶美,但论作者这番功夫定力,以暴发屠户现今的家风与传承,再过一百年,我亦看死。
2011年9月15日写于“夏威夷”
2011-8-23 星期二(Tuesday)
夏日炎炎,继续校正“收山译作”《世事如此:奈保尔正传》。还剩四章,恰好一百一十页,估计下月底完工(全书四十二万馀字)。
忙里偷闲,校订了《考工记》(已经交稿)。薄书一册,收文十篇。鉴于“环境”无比恶劣,文中诸多“露点”,惟有自己动手遮掩,但不伤其要旨。另外,个别篇章修改较多,如“冷冰冰”一文;比起初稿,自觉满意多了。
《考工记》十文,都是前几年所写,从温情含蓄到冷静残忍,见出作者在风格与境界上的彻底转变。可惜,近两年一直没有精力继续。希望,接下来能有精力继续,完成这一转变。
亦希望,薄薄的《考工记》元旦左右顺利出版。
考工记
周成林 著
目次
浮云(代序)
乱云
残云
晚春
我们要爱母亲
暖灰
杀父
冷冰冰
微观生死
考工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工记》作者简介
周成林,1966年出生。四川成都人。高中毕业后做过店员、工人、验光师、省级国宾馆服务员、培训员。1994年至1998年在澳门做合约劳工,任港澳某知名政商人士秘书,并任澳门某非营利工商服务机构半月刊编辑与主笔(该半月刊载于《澳门日报》)。2000年至2005年暂居深圳,为香港某动画公司深圳工作室管理人员。2005年至今暂居成都,以写作、翻译和异地朋友的资助维生;2005年至2009年,通过异地朋友或熟人介绍,向北京、广州乃至成都多家著名报刊或文化机构谋职,均遭拒绝或婉拒。
2000年开始写作,部分文章发表于《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老照片》、《温故》、《读库》、《万象》等报刊。著作方面,迄今只有被人横加删改的《新青年DVD手册:周成林专辑》面世(新世界出版社,2003)。译著有:《时光中的时光:塔可夫斯基日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客厅里的绅士》(译林出版社,2010)、《日本日记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世事如此:奈保尔正传》(中信出版社,2012。鉴于翻译报酬低廉,极有可能这是鄙人最后一本译著)。
2011-6-19 星期日(Sunday)
我一直抗拒电子书:不是纸本,没有书香。前几年读过的电子书都是PDF等格式。省钱的确省钱,但是看着电脑屏幕,时间长了很费眼睛,坐在户外,亦无手执一册的快感。即使后来出现Kindle,我仍然觉得,就算买它一台,困在这个国家,上Amazon网站购买英文电子书也很不容易。
本周初犹豫再三,终于买了Kindle 3的Wi-Fi标准版(亦即屏幕保护没有广告,而是欧美作家的画像之类)。折腾几天,用到今日,终于大呼值得。岂止值得,简直超值。个人的阅读革命终于到来。
Kindle 3诸多优点,网上一搜即得,而且描述专业,此处不必赘言。以下只是个人感受:
(一)用Kindle 3读书不伤眼睛。即使艳阳下,屏幕也不会反光,除了闻不到书香触不到纸页(这个快感难道真的那么重要),跟读纸本没有什么不同。若嫌字小,你还可以放大字体,重新编排书页。Kindle 3内置的两本牛津字典让你随时查阅。书上批注也很方便,可以随时抽阅。
(二)省钱。中国读者,只要学会使用VPN IP地址注册Kindle 3,并在以后用美国IP登陆Amazon网站,就能免费下载版权过期的无数英文书(据闻有中国用户贪心,大量下载免费英文书,被Amazon要求出具住在美国的证据。谨慎起见,我暂时只下了一本毛姆的早期小说。对我来说,VPN还有一个意外惊喜,就是让我自由浏览全球网站,而且少了海外功能相同的中文软件政治挂帅的丑陋界面)。严格说来,Kindle 3根本不是为中国读者设计的。没有Amazon网站数十万计的电子书和报刊等等选择,这台机器形同虚设。如果只用Kindle 3阅读免费下载的中文电子书,个人觉得,有点暴殄天物,割鸡焉用牛刀。幸好,网上有人代购Amazon的英文电子书。我一口气买了九本一直想买的英文书,价钱不到一百人民币。得了不应该的便宜,虽然有些惭愧和guilty,但是如果换成纸本,且不说你在中国能否全部买到,就算买到,起码也要一千块钱以上。光是这九本书,就已经值回了一台Kindle 3。
(三)Amazon网站的报刊订阅虽然收费,但你只要使用Calibre eBook软件,就可随时下载全球报章,并自动转成适当格式,放到Kindle 3里面阅读。当然,纽约时报、纽约书评和The Wall Street Journal这类收费网站,你只能下载免费版(免费版也可以了。譬如纽约书评,多数文章都能读到)。The Economist、BBC等,则可自由下载。其实,我每天根本看不了这么多资讯,打开两三份报刊,选择自己有兴趣的报道或文章,读上数篇足矣。另一个意外惊喜则是,用Calibre也可全数下载香港的苹果日报、明报等报纸。我又可享受轻松阅读港式副刊的乐趣了。
(四)重复前面的话,Kindle 3不是给中国人设计的,但是中文显示问题不大。就以苹果日报为例,正体中文在Kindle 3上面的显示基本正常,个别正体字或“香港字”虽然无法显示,但不影响阅读。所以,考虑到自己用Kindle 3阅读以英文为主,我情愿使用原生系统和内置的英英词典,购机时根本没有兴趣安装山寨版的中文“多看”系统,也没有兴趣安装商家赠送的免费中文电子书和英汉词典(其实都是从网上扒下来的)。
(五)Kindle 3还有3G版,让你随时随地登陆Amazon买书、上网查阅资料或跟朋友联系(3G版在中国不受great firewall限制,可以自由浏览Facebook、Twitter等网站),但就个人来说,这些功能意义不大,即使Wi-Fi版我也用得不多,一是用Kindle 3上网,六英寸屏幕实在太小(但是阅读相应格式的电子书则很完美);二是身为中国“三无人员”,本人也暂无机会登陆Amazon直接购买电子书;最后一点则更重要:Kindle 3不是iPad,不是laptop,不是iPhone,而是一个可以容纳大概三千五百本电子书的阅读利器。我买它,首先是为了读英文书。它的轻巧,让你随时随地一“书”在手,而且不伤眼睛(哪怕老人阅读,也可把字体调到最大,仿佛从前红朝贵人的大字本)。只要使用得当(少用Wi-Fi,不用价格昂贵带有阅读灯的皮套),电池充满可以用上一个月。除了省钱,你还可以节省空间,将来搬家,又少了很多纸本的负担。
(六)不是所有英文书都有电子版。Sonia Orwell和Ian Angus编的四卷本《奥威尔散文、报道与书信集》就没有。苏联诗人曼德尔斯塔姆的太太那册回忆录的英译本《Hope Against Hope》也没有。Everyman’s Library的很多选集也没有(譬如蒙田散文集和奥威尔散文集)……另外,Kindle 3的屏幕不是彩色,没有触摸功能,有些电子书的插图如地图之类做得不够清晰;最后,众所周知的原因,Kindle 3在中国并非正式销售,出了问题只能寄回美国修理(有趣的是,机器背面标明“Assembled in China”,令我心中的爱国春潮再度泛滥:美国人做得到的,中国人也能做到)。但是不可贪心,能够省钱省空间已经很好,能够用上Kindle 3应该“感恩”。Kindle 3的原装皮套很好也很贵,尤其配有阅读灯的那款。我想来想去,反复比较山寨皮套和原装皮套,还是买了一个不带阅读灯的burgundy red原装皮套。比起我在街头国营书店看到的汉王电子书一类垃圾,Kindle 3值得这番“奢侈”。
2011年6月20日写于“夏威夷”
本周初犹豫再三,终于买了Kindle 3的Wi-Fi标准版(亦即屏幕保护没有广告,而是欧美作家的画像之类)。折腾几天,用到今日,终于大呼值得。岂止值得,简直超值。个人的阅读革命终于到来。
Kindle 3诸多优点,网上一搜即得,而且描述专业,此处不必赘言。以下只是个人感受:
(一)用Kindle 3读书不伤眼睛。即使艳阳下,屏幕也不会反光,除了闻不到书香触不到纸页(这个快感难道真的那么重要),跟读纸本没有什么不同。若嫌字小,你还可以放大字体,重新编排书页。Kindle 3内置的两本牛津字典让你随时查阅。书上批注也很方便,可以随时抽阅。
(二)省钱。中国读者,只要学会使用VPN IP地址注册Kindle 3,并在以后用美国IP登陆Amazon网站,就能免费下载版权过期的无数英文书(据闻有中国用户贪心,大量下载免费英文书,被Amazon要求出具住在美国的证据。谨慎起见,我暂时只下了一本毛姆的早期小说。对我来说,VPN还有一个意外惊喜,就是让我自由浏览全球网站,而且少了海外功能相同的中文软件政治挂帅的丑陋界面)。严格说来,Kindle 3根本不是为中国读者设计的。没有Amazon网站数十万计的电子书和报刊等等选择,这台机器形同虚设。如果只用Kindle 3阅读免费下载的中文电子书,个人觉得,有点暴殄天物,割鸡焉用牛刀。幸好,网上有人代购Amazon的英文电子书。我一口气买了九本一直想买的英文书,价钱不到一百人民币。得了不应该的便宜,虽然有些惭愧和guilty,但是如果换成纸本,且不说你在中国能否全部买到,就算买到,起码也要一千块钱以上。光是这九本书,就已经值回了一台Kindle 3。
(三)Amazon网站的报刊订阅虽然收费,但你只要使用Calibre eBook软件,就可随时下载全球报章,并自动转成适当格式,放到Kindle 3里面阅读。当然,纽约时报、纽约书评和The Wall Street Journal这类收费网站,你只能下载免费版(免费版也可以了。譬如纽约书评,多数文章都能读到)。The Economist、BBC等,则可自由下载。其实,我每天根本看不了这么多资讯,打开两三份报刊,选择自己有兴趣的报道或文章,读上数篇足矣。另一个意外惊喜则是,用Calibre也可全数下载香港的苹果日报、明报等报纸。我又可享受轻松阅读港式副刊的乐趣了。
(四)重复前面的话,Kindle 3不是给中国人设计的,但是中文显示问题不大。就以苹果日报为例,正体中文在Kindle 3上面的显示基本正常,个别正体字或“香港字”虽然无法显示,但不影响阅读。所以,考虑到自己用Kindle 3阅读以英文为主,我情愿使用原生系统和内置的英英词典,购机时根本没有兴趣安装山寨版的中文“多看”系统,也没有兴趣安装商家赠送的免费中文电子书和英汉词典(其实都是从网上扒下来的)。
(五)Kindle 3还有3G版,让你随时随地登陆Amazon买书、上网查阅资料或跟朋友联系(3G版在中国不受great firewall限制,可以自由浏览Facebook、Twitter等网站),但就个人来说,这些功能意义不大,即使Wi-Fi版我也用得不多,一是用Kindle 3上网,六英寸屏幕实在太小(但是阅读相应格式的电子书则很完美);二是身为中国“三无人员”,本人也暂无机会登陆Amazon直接购买电子书;最后一点则更重要:Kindle 3不是iPad,不是laptop,不是iPhone,而是一个可以容纳大概三千五百本电子书的阅读利器。我买它,首先是为了读英文书。它的轻巧,让你随时随地一“书”在手,而且不伤眼睛(哪怕老人阅读,也可把字体调到最大,仿佛从前红朝贵人的大字本)。只要使用得当(少用Wi-Fi,不用价格昂贵带有阅读灯的皮套),电池充满可以用上一个月。除了省钱,你还可以节省空间,将来搬家,又少了很多纸本的负担。
(六)不是所有英文书都有电子版。Sonia Orwell和Ian Angus编的四卷本《奥威尔散文、报道与书信集》就没有。苏联诗人曼德尔斯塔姆的太太那册回忆录的英译本《Hope Against Hope》也没有。Everyman’s Library的很多选集也没有(譬如蒙田散文集和奥威尔散文集)……另外,Kindle 3的屏幕不是彩色,没有触摸功能,有些电子书的插图如地图之类做得不够清晰;最后,众所周知的原因,Kindle 3在中国并非正式销售,出了问题只能寄回美国修理(有趣的是,机器背面标明“Assembled in China”,令我心中的爱国春潮再度泛滥:美国人做得到的,中国人也能做到)。但是不可贪心,能够省钱省空间已经很好,能够用上Kindle 3应该“感恩”。Kindle 3的原装皮套很好也很贵,尤其配有阅读灯的那款。我想来想去,反复比较山寨皮套和原装皮套,还是买了一个不带阅读灯的burgundy red原装皮套。比起我在街头国营书店看到的汉王电子书一类垃圾,Kindle 3值得这番“奢侈”。
2011年6月20日写于“夏威夷”
2011-4-24 星期日(Sunday)
两个星期译完塔可夫斯基电影《飞向太空》的字幕加花絮中的删节片段,提前两天发出。第一次真正看懂这部电影,第一次因为这部电影而感动,亦吃惊于翻译时的轻松与享受(相对于译书)。现在,又得回到奈保尔传记。这是极其辛苦的工作,也是极其孤独的工作,几乎没有回报,几乎没有鼓励,几乎没有掌声,几乎没有感谢。你只有脚踏实地做过,尤其深知这个国家的文化现状,才能明白译者“小气”的抱怨与要求全都不算过分。惟有依靠意志尽快完成。还有厚厚的三百七十来页需要校正与加注。以下是定稿的一章(我看得实在不想再看了),就先贴在这里吧。
第六章 “我爱你,我亲爱的帕特”(节选)
帕特•赫尔是个苗条矮小的本科生,有张友善可爱的脸。她是牛津大学戏剧社成员,维迪亚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大学”戏剧演出的最后一夜,拿着一叠节目单,尚•德•哈托格的《上帝旁边的队长》。他设计了海报并帮着组织这出戏的宣传。他们聊了起来,他邀她喝茶。帕特比维迪亚大十七天,在圣修女子学院读历史。跟他一样,她出身贫寒,凭着才智上了牛津大学,她靠的是国立奖学金。喝茶时,他们谈得更多,一段试探性的恋爱开始了。一九五二年三月,帕特回家度假。她父母和她妹妹住在金斯坦顿的伯明翰市立银行楼上一套破旧的双卧室公寓内,这是英格兰中部的十九世纪大城伯明翰一个单调乏味的郊区。她父亲在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做管理员,这个职位类似法律行政人员。赫尔先生和赫尔太太的原籍都是格洛斯特郡。
维迪亚坐下来给帕特写信。他的语气是想做浪漫情人的语气。他正在尝试一个角色,因为他从未写过一封真正的情书,而且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每一句话,每一丝情感,似乎都不真诚,好像别人可能已经写过。“是的,亲爱的,我很想你。在奇怪的时刻,我似乎嗅到你(别生气:那是好味道)……我想着你今晚的房间——在圣修学院——没了你,没了它所有的魅力,它的温暖,它的舒适。我不能去那儿在你的椅子里或沙发上放松,或是叫你偷鸡蛋让我喝一回像样的茶。因为这些我是多么爱你!不,我没喝醉。就让我彻底不英国并且沉溺在我可笑的伤感中吧。我爱你,我亲爱的帕特,我觉得它与日俱增。不过,答应我一件事——阅后销毁。我不希望下个学期在你脾气不好的时候,你把这封信当作笑柄读给我听。写得真诚的人,听起来通常很傻。”(注一)
他坦言他很抑郁:“过去三个月我经历了一场内心煎熬。这样的事情我从未有过,我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再有。”他坦言他是个作家:“小说写得很慢——非常慢。我总是这样。但是孤独最终会迫使东西落到纸上——如果它真的想要出来。”他坦言其他人比他做得好,尤其是盖•罗里曼,住在“大学”同一道楼梯的一个房间里,因为维迪亚给《托利》做的事情而在牛津受到赞扬:“唉,你知道吗,要是发行量倍增,那是因为我。几乎每个点子都是我的。现在,我不在乎辛苦一场报酬甚微,而朋友罗里曼因为是个新闻天才受到赞扬……罗里曼成了新闻俱乐部的会员。我不是。罗【里曼】获邀参加《伊西斯》的学期派对。我没有。”维迪亚知道他让自己显得可笑,最后写道:“不,并非没有公正。我要是依然在牛津默默无闻,你是否很介意?”
帕特相应简单。她很自然地写到金斯坦顿的生活,写国王乔治六世逝世后她父母出去买了第一台电视机,写她去看好友西娜•罗杰斯,写她恼火自己吵闹的妹妹埃莉诺在狭窄的公寓里冲来冲去,写她去看艾伦•吉尼斯在伯明翰演一出名为《槭树下》的戏。笔迹圆圆带着少女气,她告诉他:
从某人那里收到的第一封信有些东西令人很兴奋。我很高兴你没马上写信。这给了我时间期待。我也很高兴你没写一封聪明信,那种文艺信,你知道的……维迪亚,你对我很好。因为在家,我才明白我是多么喜欢跟你在一起,你做事多么有趣,而你其实多么令我激动。
不过,有些直接与长久的麻烦:“我父亲叫我一定不要让你写信到这里。他有这样的毛病,突然做些事情让我极为难堪。我通常用最西方最无赖的方式不理他怎么想,但他发觉了。如果我不开诚布公,他就坚持要读你的信,等等……我替他道歉。他有这些毛病,他不完美,但他不是真的有偏见,像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或别的什么。”主题确定了:维迪亚让帕特西娅感动与激动,她父亲反对他们中间有个外国人这一可能,而帕特的反应是自责:“我只是觉得讨厌,比任何时候都更确信我这人整个没用。”
他的回复很正式,写了一封全家可读的信,并等到假期结束。“亲爱的赫尔小姐,现代历史初试结果将于明天公布,如我答应的,我会打电话告诉你。有些人急不可待想知道坏消息。我会在上午十一点半打电话,在我当天离开牛津之前不久。你真诚的V•S•奈保尔。”他们通了电话,维迪亚低声恭维她。他现在心神不定。他愈来愈想家,很想订张去特立尼达的船票回家过暑假。他让父亲查查日期和价格,并表示他可以买张廉价的油轮船票。“强调我是个牛津学生,而非去伦敦瞎胡闹的黑人。奇妙的势利标准。”爸动作很快,很高兴有希望再见到维多,订了一张船票,并借钱预付了四分之一的船费。爸现在较少写作,而是种兰花,下午睡觉。虽然只是中年,但他觉得老了。
维迪亚给“无足鸟”写了一篇论“英语小说中第一人称单数之运用”的文章,并把它给了亨利•施瓦泽,但是“加勒比之声”没有采用。他告诉父母自己坐在院长的房间里,喝着波图葡萄酒。“我想让大家什么时候笑他们就会笑。今天上午有人告诉我,我的文章是他迄今在文学社读到的最高明的文章。”他模仿亨利•詹姆斯,颂扬丹尼尔•笛福,“引了一点西塞尔•亨特,关于电报文体。‘一声枪响。一人倒毙。再有两声枪响。再有两人倒毙。’”他描述了餐厅典型的一餐:“一个长而高的房间,有个从未用过的大壁炉。屋顶是原木,有的窗户是彩色玻璃。学院从前大人物的像挂在墙上。”用完餐,维迪亚会去低年级公共休息室,坐在体育图片和交叉的船桨下喝咖啡,吃炸面圈,读报纸。“英国食物很糟糕很可悲。”他后来写道。晚上,他会在学院啤酒馆喝半品脱黑啤酒。对于来自加勒比的一个年轻人,这是传统、英国、合群与不真实的生活,令他觉得孤独和不满意。他给特立尼达写了一篇明明白白的颂词:
我很想家。你们知道我渴望什么?我渴望没有预兆突然黑下来的夜晚。我渴望夜里的狂风暴雨。我渴望听到沉重的雨滴在屋顶细细的敲击,或是雨滴落在野生芋类那一奇妙植物的宽大叶子上。但是,简而言之,我渴望家,或者,家一般的氛围。我想念我骑单车,海,剧场街的后排座位,我过去常抽的那种香烟,乃至人人都有的闲话。
对于维迪亚,那是极为渴望的时刻,到了三月底,他已超出维特式的多愁善感,他失控了。
“这是孤注一掷的求助。”他笔迹潦草写信给卡姆娜。“我没钱了,没钱了,没钱了。你能不能给我寄五到十镑?”两个星期后,他从西班牙南部的马拉加写信给家里,坐在火车上,听来狂躁:“三月三十号以来我不停旅行。拿张欧洲地图出来跟着我……坐汽船往加莱……翌日巴黎。奥斯特里茨火车站。浪漫的名字——浪漫的旅行。巨大的机车拖着前往欧洲各地的快车……那晚没睡。第二天上午,在纳博,决定奢侈一下,在餐车吃早餐,就在日出时。很美。巴黎——夏特鲁——图卢兹——卡卡松——纳博——佩皮南……四个武装警察在波港经过火车车厢走廊。后来,查了护照——在西班牙的第三次。我脾气上来了,我用英语高声咒骂……三点巴塞罗那——不停旅行,已经十九个小时。普通的车站,令人厌恶,被烟熏黑。在出口,一群贩子试图向你兜售的士与酒店……在俯瞰巴塞罗那一条美丽大道的房间喝咖啡;跟房东太太和她女儿说话——一个苗条漂亮的二十二岁小东西,我吃饭的时候一直在弹钢琴。不久我发现我在跟母亲和女儿两个人调情……明天我去科尔多瓦或马德里。”回来的路上,他跟火车上一个女人有了一次热情却又尴尬的邂逅。“一位西班牙女士进到车厢。”他回忆道。“我们在夜里谈话,我拥抱了她。令人非常欣慰。”他用很不地道的西班牙语跟她解释他觉得不舒服,但“她误解了。我给她说的是我的精神状态。她以为我告诉她我有梅毒或别的什么。” (注二)
维迪亚回到英国时,他的情况很糟。特立尼达取消了。“实际情况是,”他承认,“我在西班牙花了太多钱。而且,在我的精神失常期间(对,就是那样),我变得轻率鲁莽,以毫不在乎的态度乱花钱。我从自己现在的混乱之中恢复过来的唯一机会,就是这个夏天留在英国,省吃俭用。”一如既往,爸体贴而宽容;他毫无责备,并且,像毕斯华斯先生一样,用海运给儿子寄了一本《智胜自我》,要他不要沮丧。“把你自己投入到创作的痛苦与紧张之中吧。”他建议道。“写写东【方】印【度】人或西印黑人的题材。我们一定不能让西尔文一个人独占。”至于他自己:“在为了生存的这一搏斗中,我只是觉得被艰难而无法逃脱的现实与力量所包围。”维迪亚平静地回复道:“草很绿,风不太猛。骑单车去牛津周围的乡间或散散步令人很愉快。”他交了新朋友,打了板球,画了一幅油画,因为一篇名为“土豆”的小说,BBC付给他十一个几尼,它的加勒比场景让他有机会梦想家乡。他在自己的房间举办了一个人人带瓶酒来的派对,来了四十个人,包括女人和院长,他还当选“无足鸟(学院知识分子社团)”的秘书。这个,他向特立尼达的萨蒂和印度的卡姆娜高声抱怨:“不是到处嚷嚷的荣誉。”
维迪亚认为他明白什么地方出错。“我当然知道自己垮掉的原因:孤独,缺少关爱。你瞧,一个人不是一块木头,送到国外去刻上两道凹痕作为受过教育的标志。他多得多。他有感觉有想法。有些人,唉,比其他人感觉更多想得更多,而他们很痛苦。认为敏感的人更快乐更了不起是不对的。没人在乎你的不幸,直到你可以把它讲出来,而这么做你需要心境平和。”爸很担心维迪亚,写信给卡姆娜:“我给他寄了点钱。我真的非常非常为他难过。他是这么冲动,这么难以预料。”
害怕可能会有的事情,维迪亚在《牛津邮报》上找到一位心理学家的名字,做了预约。这人来自中欧,给他做了两次免费咨询。维迪亚后来说:“他告诉我,我只是在种族方面缺少安全感,我拒绝这一说法,后来我发现,那是极度孤单导致那种不安全的感觉。或许他说得对,但我讨厌他,因为你要是在你最脆弱的时刻去把自己暴露给某一个人,你的确讨厌他。不过,这是我一生中一大胜利,我跟心理学家和医生不再有联系而又能够应付……我接受了这个心理学家的指点,努力去做,而这意味着,就跟从前一样,我一直都在内心质问自己,无论我在哪里,是在咖啡馆,还是坐巴士,还是跟人说话,我在反击,我没向它投降。我获胜了。”后来那些年,当生活变得糟糕,当他把自己的情感封闭起来,“我用那十八个月的不幸来衡量每一件事情。于是我总是觉得很好,没有什么比那个更糟的了……那是濒临疯狂的极度抑郁……那一时期帕特对我是个巨大的安慰;或许我因为那一抑郁而依恋她。”(注三)
——————————————
注一:除非另有说明,本章所有引述与资料来自TU IIB所藏维迪亚·奈保尔与帕特西娅·赫尔的通信,并来自2001年V·S·奈保尔在这些信函上添加的简短按语。家人通信的所有引述来自TU IID。
注二: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11月14日。
注三: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11月14日。
第六章 “我爱你,我亲爱的帕特”(节选)
帕特•赫尔是个苗条矮小的本科生,有张友善可爱的脸。她是牛津大学戏剧社成员,维迪亚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大学”戏剧演出的最后一夜,拿着一叠节目单,尚•德•哈托格的《上帝旁边的队长》。他设计了海报并帮着组织这出戏的宣传。他们聊了起来,他邀她喝茶。帕特比维迪亚大十七天,在圣修女子学院读历史。跟他一样,她出身贫寒,凭着才智上了牛津大学,她靠的是国立奖学金。喝茶时,他们谈得更多,一段试探性的恋爱开始了。一九五二年三月,帕特回家度假。她父母和她妹妹住在金斯坦顿的伯明翰市立银行楼上一套破旧的双卧室公寓内,这是英格兰中部的十九世纪大城伯明翰一个单调乏味的郊区。她父亲在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做管理员,这个职位类似法律行政人员。赫尔先生和赫尔太太的原籍都是格洛斯特郡。
维迪亚坐下来给帕特写信。他的语气是想做浪漫情人的语气。他正在尝试一个角色,因为他从未写过一封真正的情书,而且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每一句话,每一丝情感,似乎都不真诚,好像别人可能已经写过。“是的,亲爱的,我很想你。在奇怪的时刻,我似乎嗅到你(别生气:那是好味道)……我想着你今晚的房间——在圣修学院——没了你,没了它所有的魅力,它的温暖,它的舒适。我不能去那儿在你的椅子里或沙发上放松,或是叫你偷鸡蛋让我喝一回像样的茶。因为这些我是多么爱你!不,我没喝醉。就让我彻底不英国并且沉溺在我可笑的伤感中吧。我爱你,我亲爱的帕特,我觉得它与日俱增。不过,答应我一件事——阅后销毁。我不希望下个学期在你脾气不好的时候,你把这封信当作笑柄读给我听。写得真诚的人,听起来通常很傻。”(注一)
他坦言他很抑郁:“过去三个月我经历了一场内心煎熬。这样的事情我从未有过,我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再有。”他坦言他是个作家:“小说写得很慢——非常慢。我总是这样。但是孤独最终会迫使东西落到纸上——如果它真的想要出来。”他坦言其他人比他做得好,尤其是盖•罗里曼,住在“大学”同一道楼梯的一个房间里,因为维迪亚给《托利》做的事情而在牛津受到赞扬:“唉,你知道吗,要是发行量倍增,那是因为我。几乎每个点子都是我的。现在,我不在乎辛苦一场报酬甚微,而朋友罗里曼因为是个新闻天才受到赞扬……罗里曼成了新闻俱乐部的会员。我不是。罗【里曼】获邀参加《伊西斯》的学期派对。我没有。”维迪亚知道他让自己显得可笑,最后写道:“不,并非没有公正。我要是依然在牛津默默无闻,你是否很介意?”
帕特相应简单。她很自然地写到金斯坦顿的生活,写国王乔治六世逝世后她父母出去买了第一台电视机,写她去看好友西娜•罗杰斯,写她恼火自己吵闹的妹妹埃莉诺在狭窄的公寓里冲来冲去,写她去看艾伦•吉尼斯在伯明翰演一出名为《槭树下》的戏。笔迹圆圆带着少女气,她告诉他:
从某人那里收到的第一封信有些东西令人很兴奋。我很高兴你没马上写信。这给了我时间期待。我也很高兴你没写一封聪明信,那种文艺信,你知道的……维迪亚,你对我很好。因为在家,我才明白我是多么喜欢跟你在一起,你做事多么有趣,而你其实多么令我激动。
不过,有些直接与长久的麻烦:“我父亲叫我一定不要让你写信到这里。他有这样的毛病,突然做些事情让我极为难堪。我通常用最西方最无赖的方式不理他怎么想,但他发觉了。如果我不开诚布公,他就坚持要读你的信,等等……我替他道歉。他有这些毛病,他不完美,但他不是真的有偏见,像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或别的什么。”主题确定了:维迪亚让帕特西娅感动与激动,她父亲反对他们中间有个外国人这一可能,而帕特的反应是自责:“我只是觉得讨厌,比任何时候都更确信我这人整个没用。”
他的回复很正式,写了一封全家可读的信,并等到假期结束。“亲爱的赫尔小姐,现代历史初试结果将于明天公布,如我答应的,我会打电话告诉你。有些人急不可待想知道坏消息。我会在上午十一点半打电话,在我当天离开牛津之前不久。你真诚的V•S•奈保尔。”他们通了电话,维迪亚低声恭维她。他现在心神不定。他愈来愈想家,很想订张去特立尼达的船票回家过暑假。他让父亲查查日期和价格,并表示他可以买张廉价的油轮船票。“强调我是个牛津学生,而非去伦敦瞎胡闹的黑人。奇妙的势利标准。”爸动作很快,很高兴有希望再见到维多,订了一张船票,并借钱预付了四分之一的船费。爸现在较少写作,而是种兰花,下午睡觉。虽然只是中年,但他觉得老了。
维迪亚给“无足鸟”写了一篇论“英语小说中第一人称单数之运用”的文章,并把它给了亨利•施瓦泽,但是“加勒比之声”没有采用。他告诉父母自己坐在院长的房间里,喝着波图葡萄酒。“我想让大家什么时候笑他们就会笑。今天上午有人告诉我,我的文章是他迄今在文学社读到的最高明的文章。”他模仿亨利•詹姆斯,颂扬丹尼尔•笛福,“引了一点西塞尔•亨特,关于电报文体。‘一声枪响。一人倒毙。再有两声枪响。再有两人倒毙。’”他描述了餐厅典型的一餐:“一个长而高的房间,有个从未用过的大壁炉。屋顶是原木,有的窗户是彩色玻璃。学院从前大人物的像挂在墙上。”用完餐,维迪亚会去低年级公共休息室,坐在体育图片和交叉的船桨下喝咖啡,吃炸面圈,读报纸。“英国食物很糟糕很可悲。”他后来写道。晚上,他会在学院啤酒馆喝半品脱黑啤酒。对于来自加勒比的一个年轻人,这是传统、英国、合群与不真实的生活,令他觉得孤独和不满意。他给特立尼达写了一篇明明白白的颂词:
我很想家。你们知道我渴望什么?我渴望没有预兆突然黑下来的夜晚。我渴望夜里的狂风暴雨。我渴望听到沉重的雨滴在屋顶细细的敲击,或是雨滴落在野生芋类那一奇妙植物的宽大叶子上。但是,简而言之,我渴望家,或者,家一般的氛围。我想念我骑单车,海,剧场街的后排座位,我过去常抽的那种香烟,乃至人人都有的闲话。
对于维迪亚,那是极为渴望的时刻,到了三月底,他已超出维特式的多愁善感,他失控了。
“这是孤注一掷的求助。”他笔迹潦草写信给卡姆娜。“我没钱了,没钱了,没钱了。你能不能给我寄五到十镑?”两个星期后,他从西班牙南部的马拉加写信给家里,坐在火车上,听来狂躁:“三月三十号以来我不停旅行。拿张欧洲地图出来跟着我……坐汽船往加莱……翌日巴黎。奥斯特里茨火车站。浪漫的名字——浪漫的旅行。巨大的机车拖着前往欧洲各地的快车……那晚没睡。第二天上午,在纳博,决定奢侈一下,在餐车吃早餐,就在日出时。很美。巴黎——夏特鲁——图卢兹——卡卡松——纳博——佩皮南……四个武装警察在波港经过火车车厢走廊。后来,查了护照——在西班牙的第三次。我脾气上来了,我用英语高声咒骂……三点巴塞罗那——不停旅行,已经十九个小时。普通的车站,令人厌恶,被烟熏黑。在出口,一群贩子试图向你兜售的士与酒店……在俯瞰巴塞罗那一条美丽大道的房间喝咖啡;跟房东太太和她女儿说话——一个苗条漂亮的二十二岁小东西,我吃饭的时候一直在弹钢琴。不久我发现我在跟母亲和女儿两个人调情……明天我去科尔多瓦或马德里。”回来的路上,他跟火车上一个女人有了一次热情却又尴尬的邂逅。“一位西班牙女士进到车厢。”他回忆道。“我们在夜里谈话,我拥抱了她。令人非常欣慰。”他用很不地道的西班牙语跟她解释他觉得不舒服,但“她误解了。我给她说的是我的精神状态。她以为我告诉她我有梅毒或别的什么。” (注二)
维迪亚回到英国时,他的情况很糟。特立尼达取消了。“实际情况是,”他承认,“我在西班牙花了太多钱。而且,在我的精神失常期间(对,就是那样),我变得轻率鲁莽,以毫不在乎的态度乱花钱。我从自己现在的混乱之中恢复过来的唯一机会,就是这个夏天留在英国,省吃俭用。”一如既往,爸体贴而宽容;他毫无责备,并且,像毕斯华斯先生一样,用海运给儿子寄了一本《智胜自我》,要他不要沮丧。“把你自己投入到创作的痛苦与紧张之中吧。”他建议道。“写写东【方】印【度】人或西印黑人的题材。我们一定不能让西尔文一个人独占。”至于他自己:“在为了生存的这一搏斗中,我只是觉得被艰难而无法逃脱的现实与力量所包围。”维迪亚平静地回复道:“草很绿,风不太猛。骑单车去牛津周围的乡间或散散步令人很愉快。”他交了新朋友,打了板球,画了一幅油画,因为一篇名为“土豆”的小说,BBC付给他十一个几尼,它的加勒比场景让他有机会梦想家乡。他在自己的房间举办了一个人人带瓶酒来的派对,来了四十个人,包括女人和院长,他还当选“无足鸟(学院知识分子社团)”的秘书。这个,他向特立尼达的萨蒂和印度的卡姆娜高声抱怨:“不是到处嚷嚷的荣誉。”
维迪亚认为他明白什么地方出错。“我当然知道自己垮掉的原因:孤独,缺少关爱。你瞧,一个人不是一块木头,送到国外去刻上两道凹痕作为受过教育的标志。他多得多。他有感觉有想法。有些人,唉,比其他人感觉更多想得更多,而他们很痛苦。认为敏感的人更快乐更了不起是不对的。没人在乎你的不幸,直到你可以把它讲出来,而这么做你需要心境平和。”爸很担心维迪亚,写信给卡姆娜:“我给他寄了点钱。我真的非常非常为他难过。他是这么冲动,这么难以预料。”
害怕可能会有的事情,维迪亚在《牛津邮报》上找到一位心理学家的名字,做了预约。这人来自中欧,给他做了两次免费咨询。维迪亚后来说:“他告诉我,我只是在种族方面缺少安全感,我拒绝这一说法,后来我发现,那是极度孤单导致那种不安全的感觉。或许他说得对,但我讨厌他,因为你要是在你最脆弱的时刻去把自己暴露给某一个人,你的确讨厌他。不过,这是我一生中一大胜利,我跟心理学家和医生不再有联系而又能够应付……我接受了这个心理学家的指点,努力去做,而这意味着,就跟从前一样,我一直都在内心质问自己,无论我在哪里,是在咖啡馆,还是坐巴士,还是跟人说话,我在反击,我没向它投降。我获胜了。”后来那些年,当生活变得糟糕,当他把自己的情感封闭起来,“我用那十八个月的不幸来衡量每一件事情。于是我总是觉得很好,没有什么比那个更糟的了……那是濒临疯狂的极度抑郁……那一时期帕特对我是个巨大的安慰;或许我因为那一抑郁而依恋她。”(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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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除非另有说明,本章所有引述与资料来自TU IIB所藏维迪亚·奈保尔与帕特西娅·赫尔的通信,并来自2001年V·S·奈保尔在这些信函上添加的简短按语。家人通信的所有引述来自TU IID。
注二: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11月14日。
注三: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11月14日。
2011-4-19 星期二(Tuesday)

并非炒作之语:这是本人倒数第二本译著。难以为继。该书大概下月初上市,很有中国特色的卓越亚马逊已有购买资讯(http://www.amazon.cn/%E6%97%A5%E6%9C%AC%E6%97%A5%E8%AE%B0-1947-2004-%E5%94%90%E7%BA%B3%E5%BE%B7%C2%B7%E9%87%8C%E5%A5%87/dp/B004W1IE1A/ref=sr_1_3?ie=UTF8&qid=1303202815&sr=8-3)。
豆瓣相关链接:http://book.douban.com/subject/5921796/
同样并非炒作:昨天下午逛宜家(IKEA),接到《读者》编辑电话,本人发表于《南方都市报》的“我们必须挺直了走路”一文,为最近某期《读者》摘登(名为“挺直了走路”)。编辑问我要银行帐号或地址,我给了银行帐号。听闻选登字数大概三百,稿酬大概六十元。不管怎样,还是很好的。算下来,他们大概千字两百,仍比译书酬劳高了很多。再有,考虑到本人头发尚未复原,六十元可以多理三次发(非常时期,理发师傅现在给我打五折,一次二十元)。唯一觉得好笑的,就是“挺直了走路”这个篇名,很像女人的丰胸广告或什么高科技魔术胸罩的广告辞。
可谓双喜临门了。不论什么喜。
2011-4-13 星期三(Wednesday)

从文以来,而且,是在即将放弃这个文化另谋出路之时(放弃它并不等于放弃自己。有了彻底放下的念头,本人反而渐渐轻松。不论将来如何,这是一个新的开始),第一次收到预付款。这笔不多不少的钱,来自翻译塔可夫斯基一部电影的字幕(本人正在翻译)。详情不好在此透露。但我深有感触,立刻想到“盗亦有道”四个字。某君听闻,亦对我直言,以此事对照彼事,真正见出中国文化现状之荒谬。说白了这当然还是生意,甚至一锤子买卖,但是对方态度诚恳,做事认真。在商言商,我开出合理价格与预付条件(比翻译一本书当然高多了,不过就不署名),对方亦一口应承,并且立竿见影。不仅如此,对方还觉得,“这是特别有意思有意义的事情。……也算对得起老塔了”。荒诞,实在荒诞。
“唯利是图且不道德”的D界人士,居然有这样的境界,足以让很多合法而高尚的出版社无地自容。在我个人看来,这没什么奇怪。《客厅里的绅士》无端拖延两年多才得出版,又有很多圈内人士觉得不足为奇的擅自改动。《日本日记》上卷即将出版,但是译者两次请求出版社预付部分稿费,一次是在协商上卷翻译事宜之时,一次是与出版社讨论要不要翻译下卷之际。两次都遭断然回绝。再有,考虑到物价,考虑到难度,译者要求《日本日记》下卷的翻译稿酬能有提升,但以目前反馈,即使稿酬有所提高,也不过从千字九十提高到千字一百。而这,还只是有可能。换句话说,译者如果继续翻译《日本日记》,不仅需要一年时间(除了翻译,还要查阅资料,还要请住在日本的朋友解决很多难题),并且,以下卷大概十八万的字数,扣税之后,最后也只能多拿不到两千块钱(顺带说说,中国出版社并不给作者译者列出扣税和稿费明细。《客厅里的绅士》有印数稿酬,但我至今不知这本书印了多少,我拿到的印数稿酬是多少。就我的体验,做得最好的,要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把稿费单包括扣税说明寄给译者)。当然了,还有奈保尔传记《世事如此》的编辑辞职,译者毫不知情,要主动打电话到出版社才知道。以这样一本并非不重要的厚书,辞职编辑的态度让人提心吊胆。即以生意人眼光,业务代表换人而不通知客户,也是非常糟糕的做法。
有这样的事例,而且不是孤立一桩,不放弃才怪。
2011年4月14日记于“夏威夷”
2011-3-31 星期四(Thursday)
春天迟迟不暖和。昨天又剪发,又可不用破帽遮颜过盛世了。鄙人客居省城忠实光顾的“御用理发师”在深圳呆过,他一厢情愿,一直以为我是广州佬,我也装傻不说破(有趣得很,从前有些澳门人以为我是香港人,不晓得我是卑贱的大陆劳工。澳门那家公司的工程师阮姑娘是新移民兼上海婆,优越感十足,但是人不错,说我很像上海人,其实她也不晓得,我不太喜欢上海人。前几年去日本,又有日本人说我像日本人。真是三生有幸。可怜小姐身子丫环命)。
说回头发,大年初三被人发现落发,为了臭美,我让理发师傅尽量剪得短短。他说:香港人就爱这么剪。我说:我在澳门也这么剪。我一直忘不了雅廉坊大马路那家小小理发店,将来也许就此写篇短文。
近日又有两位约我翻译,一是译书(一本在我眼中很重要的书),一是翻译字幕。我的态度不妨在此表明:既已决定不再翻译,遇到心仪的,当然可以“反悔”。但是,第一,价钱要好(好到对方不亏本,好到本人不会再当冤大头。说实话,中国这么低的翻译报酬,我早就觉得是对优秀译者的侮辱);第二,就翻译这件事情而言,要有预付款。以我这一“强硬态度”,这两件事情,到头来也许一事无成,但我不能再作牺牲,依靠“辟谷”皓首穷经。希望看到这段话的诸君理解。不成,那是天意。成了,那是读者或观者的福气。
除了放松养好头发,享受即将和暖的天气,《世事如此》的校正与加注当然不能怠慢。但我前一阵的估计未免乐观。我现在可以肯定,以四十万字的译文,以每章平均五十个左右的原著注释(有的章回多达上百),这一后续工作,根本不可能用一个来月的时间完成。以我的工作习惯,初译好比第一道工序,译文比较粗糙,必须要等第二道工序亦即校正之后,才能接近满意。为了放松,我每天只能校正六页包括加注(原著正文有五百页),这比月初预计的每天完成十页少了将近一半。所以,《世事如此》完工,大概还得两到三个月(正常来讲,不会超过三个月)。
出乎意料的是,《世事如此》的编辑早已离职。上个星期,本人打电话去出版社方才得知(同样出乎意料的是,出版社的电话也变了,因为已经迁址。幸好不是野鸡出版社或书商)。这位编辑没有告诉我离职的消息(春节前夕,亦即合同规定的交稿时间之前将近一个月,本人曾以豆邮告知对方,交稿时间不得不延迟,并解释延迟原因,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当然,对方或有不便之处,我只能尽量理解),而后来者则说,没有我的联系方式,正在找我又找不到(???)。不管怎样,希望这本书依照合同规定的编辑方针(不随意修改译者译文,校样出来之后让译者过目),希望后来者继续以前任的耐心来理解译者的“认真”(这一认真不是看在钱的份上,而是看在奈保尔的份上),让《世事如此》从容而非凑合成书。因为,我在电话中告诉后来者,鄙人完全可以让现有译稿出手,但这不是我做事的风格。
《世事如此》的翻译报酬千字八十,《日本日记》上卷的翻译报酬千字九十,两者均为税前(明显低于普通夜总会小姐的台费,更不能与小姐的肉金攀比)。依照中国出版业的僵化规定,本人一年多时间翻译了大概六十万字,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还是得等两本书出版之后才能拿到。钱少就不说了(因为我今后绝不接受这个报酬,宁肯不做。这个国家兴亡与否,这个国家的文化兴亡与否,关我鸟事),这一死板做法,也绝对不可能让高水准的译者(尤其是不靠共产党养活的独立译者)继续翻译下去,除非你永远当傻瓜,以侮辱为荣。
五年前,本人客居省城时,“夏威夷”附近有家很不错的小饭馆,老板是个本地老太婆,几个儿子都在店里打理。时间久了,我去吃饭不时跟老板和她儿子聊几句,觉得他们难得的厚道,那里的水煮肉片做得也很地道。我记得当时大概只要十五元。上个星期,小饭馆再度调价,水煮肉片要卖二十二元一份了。
No money, no talk.
2011年愚人节写于“夏威夷”。
2011-3-19 星期六(Saturday)
《世事如此》今日开始校正与添加注解。相对初译,这当然轻松很多,但仍是一个精细活。全书译文三十九万多字,初步估计,校正与加注需时起码一个多月。等到定稿,大概四十万字,跟本人当初估计吻合。
翻译在中国,还有写作在中国(弄不好分分钟祸从天降),如同踏踏实实诚信做人在中国,是毫无正常钱途与远大前程的贱业。再说未免唠叨了:来世愿在欧美日做畜生,亦决不投胎这个国度。(周成林识于三月十九日。)
V·S·奈保尔获得二○○一年诺贝尔文学奖时,每个国家各有各的反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总统寄了一封写在厚重信纸上的贺信;一家伊朗报纸指责他散布恶毒与仇恨;西班牙总理邀他顺道来访;印度政客寄来恭维信,总统并在信上写着寄给“V·S·奈保尔阁下”,而宝莱坞巨星阿米塔·巴强从洛杉矶发来一纸祝贺传真;《纽约时报》写了一篇社评,赞扬“一个独立的声音,质疑而敏锐”;英国负责“文化、传媒和体育”的大臣寄来一封写在复印纸上珊珊来迟的乏味信函,而BBC“新闻之夜”把注意力集中于英国穆斯林协会的英纳亚特·邦拉瓦拉,他认为这个奖是“羞辱穆斯林的讥讽之举”[1]。在英国历史这一刻,当耸人听闻与即时反应比别的一切要紧,而名望变得比可能带来名望的成就更为重要,奈保尔身为作家半个世纪的写作,似乎没有他爱得罪人的名声那么重要。
“我的背景既很简单又很复杂。”他在诺贝尔演讲中表示[2]。大英帝国废除奴隶制的时候,甘蔗种植园依然需要工人,而在印度,他的贫穷先祖作为契约劳工被派往加勒比地区;那是另一个名字的奴隶制,有终止日期的奴隶制。维迪亚·奈保尔,一九三二年生于殖民地特立尼达的贫穷乡村,将从这一没有希望的环境中跃起,成为二十世纪一名伟大作家。这个成就并不表示他的所有作品都好,或者他的行为堪称楷模,而是他累积起来的成就超越了他的同代人,并且改变了作家与读者观察世界的方式。使用简单文句,他将察看复杂的现代主题:极端主义,全球迁徙,政治与宗教认同,种族差异,非洲的内爆,亚洲的复苏,帝国之后旧欧洲统治的重建。他的成就是一项意志之举,其中每一处境与关系都将服从他的野心。在智识相对主义的时代,他作为小说家与编年史家的公众地位不可改变:他代表高度文明、个人权利和法治。
对于有他这样背景的人,采取这一姿态并非不同寻常,但在二十一世纪初的欧洲,借助于奈保尔在其作品之外公开令自己滑稽可笑的倾向,它变得不同一般。他说,或者据称他说,非洲没有未来,伊斯兰教是个祸害,法国欺诈,采访者是些猴子。如果《白牙》作者查蒂·史密斯的名声——乐观而体面——是个白人自由派之梦,V·S·奈保尔则是恶梦。不是赞颂文化多元主义,他指责它为“多元崇拜”,对肤色比他黑的人开恶意玩笑,责备从前受压迫国家的不断失败,抨击托尼·布莱尔首相是个正将平民文化强加给英国的海盗。他现在唯一赞同的黑人是康拉德与芭芭拉。一位成功的移民作家采取如此姿态,被人视为一种特殊背叛,对本来应是纯粹的文学天才之背叛。评论家泰利·伊格顿抱怨为“伟大的艺术,可怕的政治”,雷盖诗人林顿·奎西·约翰逊则说:“他是个艺术如何超越艺术家的活榜样,因为他一派胡言,但依然写出精彩之作。”[3]奈保尔耸人听闻的谴责,没有先于它们的作品有趣。与此相似的,可能是论述社会主义而非专注科学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或者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他在严肃之人试图不理不睬的时候,指证了苏联共产主义的罪行,但在晚年开始谴责一堆邪恶,例如消费主义。索尔仁尼琴曾说:“在西方,你必须有平衡、平静与温和的声音;你务必应当怀疑自己,表示你可能,当然,完全错了。但我没时间让自己忙于这个。”[4]
奈保尔起初不愿接听斯德哥尔摩来的电话,因为他在洁牙。诺贝尔委员会的秘书跟他通电话时问:“你不会跟我们扮萨特吧,拒绝这个奖?”奈保尔接受了,并发表一篇声明,诺贝尔奖“是对我的家乡英国和我祖先的家乡印度之一大致敬”。没有提到特立尼达。问起为什么没提,他说可能“妨碍致敬”,这激怒了巴巴多斯作家乔治·拉明,一个老对手,他表示奈保尔在“玩ole mas”,意即他在掩饰或者为了自娱而惹事生非,这是特立尼达人的一个特征。我注意到,当他以这样的方式无礼或挑衅时,奈保尔满是欢喜。制造紧张,侮辱他的朋友、家人或整个社群,令他兴高采烈。譬如,他可能根据《每日邮报》一张照片,责备伊丽莎白女王的孙女萨娜·菲利普有张“罪犯面孔”,或说一个朋友的女儿“是个肥妹,她做肥妹做的事情,她嫁给一个祖鲁人”,或指责一名新闻记者“做有失体面的事情,如跟孟加拉人混在一起——还有其他罪犯”[5]。后来,当我去过特立尼达,我意识到这一谈话风格在加勒比并非罕见。那是特立尼达人说的“屁孔”[6],来自法文“辛辣”,意为尖酸刻薄,有意模糊佳趣与恶趣的界限,并让听者晕头转向。
大概这时,有人请我撰写V·S·奈保尔传记。我很犹豫;我正在完成另一本书,觉得这可能将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大工程,或许是通过一套完整的书面档案来撰写的最后一本文学传记。他的笔记、信函、手稿、财务文件、录音、照片、剪报和日记(还有他第一位太太帕特的那些日记,他从未读过),已在一九九三年卖给俄克拉荷马的突沙大学,该地以飓风和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种族骚乱而闻名[7]。档案长达五万多页。我告诉V·S·奈保尔,只有能够使用突西不对公众开放的资料,并且自由引述,我才想写这本传记。我需要详尽采访他。我原来打算一九九六年他六十五岁时,亦即帕特死后数月,写完这本传记,而非太过接近现在的变形镜头。一片沉默;几个月后,来了一封接受函,仿佛不情愿,笔迹匆忙难辨,用紫色墨水写就。这封信之后五年,奈保尔一丝不苟遵守我们的协议;我没收到他的指令或限令。他有机会读了完稿,但并未要求改动。一九九四年,奈保尔在突西的一次演讲中说:“作家的生活是个合情合理的探询对象;真相不应节省。很有可能,实际上,比起一位作家的作品,对这位作家的生活之完整叙述,最终可能更是一部文学作品或更有启发——就文化或历史的瞬间而言。”[8]
在这之前我见过奈保尔几次,一次在英国,后来在德里,给《纽约客》杂志写一篇文章那阵。塔伦·泰吉帕尔,一位做新闻记者的朋友,打电话邀我去一个记者会,说十分钟后他会来酒店接我。他的车,与酒店的豪华轿车相比很破旧,停在一道柱廊下。我爬进后排,发觉自己坐在维迪亚·奈保尔爵士旁边。尽管很热,他却穿了很多层衣服和一件花呢上装。他把一顶软毡帽小心搁在膝上。一件高领衫跟他的胡须融为一体,让你觉得他捂得严严实实。纳迪娜,第二任奈保尔夫人,坐在前排塔伦身旁。她问起我在写的文章,我提到我跟杂志著名的事实核对人的一些纠纷。“别让《纽约客》使你发愁。”奈保尔说,用他的抑扬嗓音念出每个单词的每个音节,半是西印度腔,半是女王英语。“《纽约客》根本不懂写作。根本不懂。在那儿写篇文章就像把一封信投进一个委内瑞拉邮筒;没人会读。”他停了停,继续说:“我们在说戴安娜王妃的葬礼。”王妃几个月前死的。“你有什么看法?”
就我对奈保尔的了解,我想他会讨厌围绕死去的王妃旋转的多愁善感,并视她为另一个埃薇塔·贝隆。他正眯着眼睛看我,带着就会有的和善微笑——用加勒比的话说,“为了活捉乌鸦而装死”。我们此刻遇到德里塞车,喇叭在叫。我的时差还没调过来;我想我可以说实话。
“我觉得感人。我喜欢看到英国人公开表达情感。”
沉默。
“哦。”他用心神不定的嗓音说。他的脸黑下来。“派屈克,派屈克,派屈克。”
塔伦透过司机的反光镜紧张地看着我。
“怎么,你怎么看?”我问。
他回答之前沉思了一下。
“我满是羞耻——羞耻和厌恶。你嫖妓后有的那种厌恶,如果你懂我的意思。他们找了个人,约翰先生,来唱歌。”(我后来明白他指的是埃尔顿·约翰。)“葬礼前,我得走过肯辛顿花园回我的寓所。我看到给她的花,用塑料纸包着,在阳光下腐烂。我看到祭坛。祭坛前有些黑人,公然在哭。他们为什么哭?为什么?他们为什么哭?”
他几乎在喊。塔伦忍着没笑出来。纳迪娜似乎既好笑又恼火。她转过来抓着丈夫的胳膊。
“行了。”
她跟他说,好像他是个淘气孩子,而她是他母亲。
我结果发现,这是典型的奈保尔式表演:骇人,滑稽,让人受不了。
如果你抛弃塑造你的国度,如同奈保尔三十多岁时主动为之,你就被这个抛弃所界定。它给了你一场搏斗。“你生在特立尼达?”伯纳德·李文一九八三年在一次访谈中问。“我生在那儿,对。”他答道。“我认为这是一个大错。”[9]奈保尔对祖国的拒斥成为他的外在形象之一部分,一个他虚构的外在形象,为了实现他的早期抱负,即从边缘逃往中心,离开无力者投奔有力者,并让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我有时把他想成一个跑上沙滩的人,身后是推进的潮水,勉力比潮水先行一步。为了成为他想成为的人,他得让自己成为另外的人。他不能停留于地域。他的抱负与害怕相连,如同一名作家或从事创造的艺术家常有的情形:害怕失败,害怕不能写作,害怕消失,害怕精神或身体崩溃,害怕人们试图贬低他,害怕趴在地上,害怕丢脸,害怕被人发觉过气。他不得不反复重塑或掩饰自己,清除他的过去,为了成为表面上没有国度、具有高度洞察力的全球观察者,就像一位书评人所说,看着历史的疯狂之眼,眼睛都不眨一下。这也造成心理损害。一九七一年,他告诉一位采访者,他早年发誓永远不为任何人工作。“这给了我远离人群、纠缠、对抗和竞争的自由。我没有敌人,没有对手,没有主人;我谁也不怕。”[10]每个人都有纠缠与对手,一九七○年代奈保尔会有很多:他躲避它们并且只是成为“作家”的企图,本身就是一个先发制人的抛弃行为,它来自焦虑与害怕。
他把自己与其行为之后果分开的企图,他不把自己当作一个人而只是当成“作家”、一个理论上可以客观研究的人物来呈现的企图,令这本传记变得可能。相对于其他人,依照他的独特眼光,他显然相信他的文学使命乃是遗传而且崇高,这就是他对自己的看法之核心所在。它可能始于一个姿态,却是一副融入面孔的面具。他有次告诉我:“我没兴趣而且我依然完全不在乎人们怎么想我,因为我服侍的这个东西叫做文学。”[11]就某种意义来说,这句话是对的。理智上,他相信一本传记中,真相不应节省,但就个人而言,他觉得必须保护自己。即使坦白说起极为个人的话题,他也戴上一副自我保护的面罩。在这些访谈期间,他的回答在绝对自信的陈述与情感脆弱的辩解之间交替。我就这本书谈过话的所有人,他在表面上是最坦率的。他认为一本不那么坦率的传记将没有意义,而他愿意让这样一本书在他有生之年出版,既是一个自恋之举,也是一个谦逊之举。
在特立尼达,V·S·奈保尔似乎受人仰慕,把他视为成功者,以自己的方式跟外面的世界较量,并且获胜。这并不表示加勒比群岛对他全然仰慕。一个男人告诉我他是“失败的卡利普索歌手”[12];我说自己正在写他,一个女人在一家商业中心扬言要打我;安东尼·佩蒂,自称“有抱负的作家与特尼作家群之首”,二○○三年致信《特立尼达卫报》,说诺贝尔奖得主不配得到特立尼达人的丝毫尊敬,因为,“谁都可以像奈保尔那样写”。佩蒂认为,因为“该模范人物抛弃他的传统,又把这一传统用于发迹和博取赞誉,我们不得不伤心地摇摇头,转向别处去寻找安慰与灵感。”[13]
尽管如此,并且相互挖苦数十载,奈保尔的成就却是国民一大骄傲。在托科,海边一家酒店,来自西班牙港的一对卡利普索歌手用一把小吉他伴奏,唱着有趣的快歌为游客助兴。我问其中一位,凯思·尤金·戴维斯,他怎样让自己的素材保持新鲜。
“你想喝点朗姆酒吗?”
我明白这一暗示,请他喝了一杯。
“我告诉你是怎样。我读报纸。”
“你听说过一个名叫V·S·奈保尔的作家吗?”我问。
“老兄,我当然听说过他。”
“你能用他唱一首歌吗?”
吉他立刻在他手上,他即兴唱道:
V·S·奈保尔还用说,
人人知道这家伙,
说来很是伤心啊,
他再也不住特立尼达,
但我必须说实话,
他是世上最好的作家,
可我还得说点自己的看法,
他也非常国际化,
他们给他诺贝尔奖,
我觉得是个明智的奖赏。
我采访奈保尔的引述贯穿本书。他的利己或古怪言语,我通常保持原样不加干涉,估计读者应该能够判断。这些谈话,数年间在威尔特郡乡下他的房子里不时进行,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奇怪的经历。他可以发怒,敏锐,坦诚,自怜,有趣,嘲讽,流泪——但他总是很认真。我倾向于不跟他驳嘴,宁愿让他说。起初,我意识到自己险些扮演下院自由派,一个我不想做的角色。我发现与奈保尔作对抗式访谈,容易导致他没有结果的立场强硬或泛泛而谈,这本身就是游戏与操纵的一种形式。我留着他谈话时的重复,所谓奈保尔“重奏”,得名于表示一次重复的一个音乐(与调制调解器协议)术语。这一口头语的效果不易描述。它成了他说话的一部分,可以很有趣很好笑,来自他的洪亮嗓音和他说话时的确信,直到被人反驳。记得一次会议后一道正餐,我看到有人给奈保尔上了一盘像是肉的东西(那是烤苣菜,盖了一层融化的奶酪),当侍者想要把它放在他的面前,他说:“那不是我的菜。那不是我的菜。那不是我的菜。那不是我的菜。”每次说这句话,他都改变含义。当误解澄清,他温顺地接受了这盘菜,并说:“啊。”
我写传记的方法,其实如我开写自己第一本书时所说。我当时写道,传记作家的目标,不应该是坐下来判断,而是用毫不留情的明晰,把对象暴露给读者的平静之眼。因为第一次写一位作家,我愈来愈怀疑这一看法,即应该指望一位技艺高超的创造者自我解释。任何一个写得有想象力的人都会明白,这一过程依然神秘,哪怕对于作家,不论你多么努力想要把它解开。康拉德若还活着,他难道答得清楚柯兹讲的“恐怖!恐怖!”是什么意思?最好的写作只能用效果来检验。有时,一位评论家或传记作家可以看到作家看不到的东西。在诺贝尔演讲中,V·S·奈保尔说,一位作家的传记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显露其作品的来源:“生活、怪癖和友情的所有细节可以为我们展开,但是写作之谜依然。再多的文件,不论怎样引人入胜,也不能把我们带去那里。一位作家的传记——甚或自传——永远都有这一不完整。”[14]我要更进一步:一本传记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显露它的对象之来源。一位传记作家发现对一个人的生活“很关键”的寻常事情——通常是些很随意的事情,如一位兄弟姐妹死去,或者搬家——是难以置信的。人太复杂太不一致,因此难有真实。一位传记作家顶多可以希望的是,把一个人的方方面面说清楚,并设法瞥上几眼这个对象,就这么讲一个故事。
派屈克·弗仑奇
二○○七年十二月,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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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SNC;《纽约时报》,2001年10月12日;BBC“新闻之夜”,2001年10月12日。
[2] 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2001/naipaul-lecture-e.html。网上的维基百科现把V·S·奈保尔称做“生于特立尼达的英国小说家,种族为特立尼达印度人,具有印度北方邦东部哥勒克蒲尔的布米哈婆罗门血统。”
[3] 《哈泼》,2003年9月号;《金融时报杂志》,2003年6月14日。
[4] 大卫·雷尼克引语,《报道:纽约客文集》,伦敦,2006,p.173。
[5] 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6月20日;2002年9月20日。
[6] picong是加勒比地区用语,有嘲笑、挖苦和辱骂之意。——译注
[7] 1993年3月9日,在V·S·奈保尔的档案售予突沙大学的详细文件上,帕特西娅·奈保尔是合署人。她死后,V·S·奈保尔让人把她的文件寄去突沙,但他自己没有过目。
[8] http://www.lib.utulsa.edu/speccoll/collections/naipualvs/Naipaul_Archive.htm。
[9] 《听众》,1983年6月23日。
[10] 《转变》,40,1971年12月。
[11] 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9月20日。
[12] 卡利普索(Calypso)是西印度群岛的即兴讽刺小调,多以时事为主题,节奏灵活,有爵士风。——译注
[13] 《特立尼达卫报》,2003年12月17日。
[14] 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2001/naipaul-lectur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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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如此》目录
前言
第一部
第一章 新世界
第二章 在狮屋
第三章 “像奥利弗•退斯特在济贫院”
第四章 去宗主国
第五章 “DE PORTU HISPANIENSI IN TRINITATIS INSULA”
第六章 “我爱你,我亲爱的帕特”
第七章 回到空屋
第八章 “他们想我明白我的位置”
第九章 “像巧克力一样浓郁的东西”
第十章 回到新世界
第十一章 “他要十个几尼!!”
第十二章 “没好话”
第二部
第十三章 回乡
第十四章 “漂亮的《风尚》,刚买”
第十五章 辛茨基方法
第十六章 世界
第十七章 “借助于刀刃”
第十八章 玛格丽塔
第十九章 英格兰与阿根廷
第二十章 镇定剂与安定结合
第二十一章 “我想赢想赢想赢”
第二十二章 奈保尔先生的房子
第二十三章 “拿掉我的分号”
第二十四章 请起,维迪亚爵士
第二十五章 第二位奈保尔夫人
致谢
注释说明
译后记
索引
翻译在中国,还有写作在中国(弄不好分分钟祸从天降),如同踏踏实实诚信做人在中国,是毫无正常钱途与远大前程的贱业。再说未免唠叨了:来世愿在欧美日做畜生,亦决不投胎这个国度。(周成林识于三月十九日。)
V·S·奈保尔获得二○○一年诺贝尔文学奖时,每个国家各有各的反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总统寄了一封写在厚重信纸上的贺信;一家伊朗报纸指责他散布恶毒与仇恨;西班牙总理邀他顺道来访;印度政客寄来恭维信,总统并在信上写着寄给“V·S·奈保尔阁下”,而宝莱坞巨星阿米塔·巴强从洛杉矶发来一纸祝贺传真;《纽约时报》写了一篇社评,赞扬“一个独立的声音,质疑而敏锐”;英国负责“文化、传媒和体育”的大臣寄来一封写在复印纸上珊珊来迟的乏味信函,而BBC“新闻之夜”把注意力集中于英国穆斯林协会的英纳亚特·邦拉瓦拉,他认为这个奖是“羞辱穆斯林的讥讽之举”[1]。在英国历史这一刻,当耸人听闻与即时反应比别的一切要紧,而名望变得比可能带来名望的成就更为重要,奈保尔身为作家半个世纪的写作,似乎没有他爱得罪人的名声那么重要。
“我的背景既很简单又很复杂。”他在诺贝尔演讲中表示[2]。大英帝国废除奴隶制的时候,甘蔗种植园依然需要工人,而在印度,他的贫穷先祖作为契约劳工被派往加勒比地区;那是另一个名字的奴隶制,有终止日期的奴隶制。维迪亚·奈保尔,一九三二年生于殖民地特立尼达的贫穷乡村,将从这一没有希望的环境中跃起,成为二十世纪一名伟大作家。这个成就并不表示他的所有作品都好,或者他的行为堪称楷模,而是他累积起来的成就超越了他的同代人,并且改变了作家与读者观察世界的方式。使用简单文句,他将察看复杂的现代主题:极端主义,全球迁徙,政治与宗教认同,种族差异,非洲的内爆,亚洲的复苏,帝国之后旧欧洲统治的重建。他的成就是一项意志之举,其中每一处境与关系都将服从他的野心。在智识相对主义的时代,他作为小说家与编年史家的公众地位不可改变:他代表高度文明、个人权利和法治。
对于有他这样背景的人,采取这一姿态并非不同寻常,但在二十一世纪初的欧洲,借助于奈保尔在其作品之外公开令自己滑稽可笑的倾向,它变得不同一般。他说,或者据称他说,非洲没有未来,伊斯兰教是个祸害,法国欺诈,采访者是些猴子。如果《白牙》作者查蒂·史密斯的名声——乐观而体面——是个白人自由派之梦,V·S·奈保尔则是恶梦。不是赞颂文化多元主义,他指责它为“多元崇拜”,对肤色比他黑的人开恶意玩笑,责备从前受压迫国家的不断失败,抨击托尼·布莱尔首相是个正将平民文化强加给英国的海盗。他现在唯一赞同的黑人是康拉德与芭芭拉。一位成功的移民作家采取如此姿态,被人视为一种特殊背叛,对本来应是纯粹的文学天才之背叛。评论家泰利·伊格顿抱怨为“伟大的艺术,可怕的政治”,雷盖诗人林顿·奎西·约翰逊则说:“他是个艺术如何超越艺术家的活榜样,因为他一派胡言,但依然写出精彩之作。”[3]奈保尔耸人听闻的谴责,没有先于它们的作品有趣。与此相似的,可能是论述社会主义而非专注科学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或者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他在严肃之人试图不理不睬的时候,指证了苏联共产主义的罪行,但在晚年开始谴责一堆邪恶,例如消费主义。索尔仁尼琴曾说:“在西方,你必须有平衡、平静与温和的声音;你务必应当怀疑自己,表示你可能,当然,完全错了。但我没时间让自己忙于这个。”[4]
奈保尔起初不愿接听斯德哥尔摩来的电话,因为他在洁牙。诺贝尔委员会的秘书跟他通电话时问:“你不会跟我们扮萨特吧,拒绝这个奖?”奈保尔接受了,并发表一篇声明,诺贝尔奖“是对我的家乡英国和我祖先的家乡印度之一大致敬”。没有提到特立尼达。问起为什么没提,他说可能“妨碍致敬”,这激怒了巴巴多斯作家乔治·拉明,一个老对手,他表示奈保尔在“玩ole mas”,意即他在掩饰或者为了自娱而惹事生非,这是特立尼达人的一个特征。我注意到,当他以这样的方式无礼或挑衅时,奈保尔满是欢喜。制造紧张,侮辱他的朋友、家人或整个社群,令他兴高采烈。譬如,他可能根据《每日邮报》一张照片,责备伊丽莎白女王的孙女萨娜·菲利普有张“罪犯面孔”,或说一个朋友的女儿“是个肥妹,她做肥妹做的事情,她嫁给一个祖鲁人”,或指责一名新闻记者“做有失体面的事情,如跟孟加拉人混在一起——还有其他罪犯”[5]。后来,当我去过特立尼达,我意识到这一谈话风格在加勒比并非罕见。那是特立尼达人说的“屁孔”[6],来自法文“辛辣”,意为尖酸刻薄,有意模糊佳趣与恶趣的界限,并让听者晕头转向。
大概这时,有人请我撰写V·S·奈保尔传记。我很犹豫;我正在完成另一本书,觉得这可能将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大工程,或许是通过一套完整的书面档案来撰写的最后一本文学传记。他的笔记、信函、手稿、财务文件、录音、照片、剪报和日记(还有他第一位太太帕特的那些日记,他从未读过),已在一九九三年卖给俄克拉荷马的突沙大学,该地以飓风和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种族骚乱而闻名[7]。档案长达五万多页。我告诉V·S·奈保尔,只有能够使用突西不对公众开放的资料,并且自由引述,我才想写这本传记。我需要详尽采访他。我原来打算一九九六年他六十五岁时,亦即帕特死后数月,写完这本传记,而非太过接近现在的变形镜头。一片沉默;几个月后,来了一封接受函,仿佛不情愿,笔迹匆忙难辨,用紫色墨水写就。这封信之后五年,奈保尔一丝不苟遵守我们的协议;我没收到他的指令或限令。他有机会读了完稿,但并未要求改动。一九九四年,奈保尔在突西的一次演讲中说:“作家的生活是个合情合理的探询对象;真相不应节省。很有可能,实际上,比起一位作家的作品,对这位作家的生活之完整叙述,最终可能更是一部文学作品或更有启发——就文化或历史的瞬间而言。”[8]
在这之前我见过奈保尔几次,一次在英国,后来在德里,给《纽约客》杂志写一篇文章那阵。塔伦·泰吉帕尔,一位做新闻记者的朋友,打电话邀我去一个记者会,说十分钟后他会来酒店接我。他的车,与酒店的豪华轿车相比很破旧,停在一道柱廊下。我爬进后排,发觉自己坐在维迪亚·奈保尔爵士旁边。尽管很热,他却穿了很多层衣服和一件花呢上装。他把一顶软毡帽小心搁在膝上。一件高领衫跟他的胡须融为一体,让你觉得他捂得严严实实。纳迪娜,第二任奈保尔夫人,坐在前排塔伦身旁。她问起我在写的文章,我提到我跟杂志著名的事实核对人的一些纠纷。“别让《纽约客》使你发愁。”奈保尔说,用他的抑扬嗓音念出每个单词的每个音节,半是西印度腔,半是女王英语。“《纽约客》根本不懂写作。根本不懂。在那儿写篇文章就像把一封信投进一个委内瑞拉邮筒;没人会读。”他停了停,继续说:“我们在说戴安娜王妃的葬礼。”王妃几个月前死的。“你有什么看法?”
就我对奈保尔的了解,我想他会讨厌围绕死去的王妃旋转的多愁善感,并视她为另一个埃薇塔·贝隆。他正眯着眼睛看我,带着就会有的和善微笑——用加勒比的话说,“为了活捉乌鸦而装死”。我们此刻遇到德里塞车,喇叭在叫。我的时差还没调过来;我想我可以说实话。
“我觉得感人。我喜欢看到英国人公开表达情感。”
沉默。
“哦。”他用心神不定的嗓音说。他的脸黑下来。“派屈克,派屈克,派屈克。”
塔伦透过司机的反光镜紧张地看着我。
“怎么,你怎么看?”我问。
他回答之前沉思了一下。
“我满是羞耻——羞耻和厌恶。你嫖妓后有的那种厌恶,如果你懂我的意思。他们找了个人,约翰先生,来唱歌。”(我后来明白他指的是埃尔顿·约翰。)“葬礼前,我得走过肯辛顿花园回我的寓所。我看到给她的花,用塑料纸包着,在阳光下腐烂。我看到祭坛。祭坛前有些黑人,公然在哭。他们为什么哭?为什么?他们为什么哭?”
他几乎在喊。塔伦忍着没笑出来。纳迪娜似乎既好笑又恼火。她转过来抓着丈夫的胳膊。
“行了。”
她跟他说,好像他是个淘气孩子,而她是他母亲。
我结果发现,这是典型的奈保尔式表演:骇人,滑稽,让人受不了。
如果你抛弃塑造你的国度,如同奈保尔三十多岁时主动为之,你就被这个抛弃所界定。它给了你一场搏斗。“你生在特立尼达?”伯纳德·李文一九八三年在一次访谈中问。“我生在那儿,对。”他答道。“我认为这是一个大错。”[9]奈保尔对祖国的拒斥成为他的外在形象之一部分,一个他虚构的外在形象,为了实现他的早期抱负,即从边缘逃往中心,离开无力者投奔有力者,并让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我有时把他想成一个跑上沙滩的人,身后是推进的潮水,勉力比潮水先行一步。为了成为他想成为的人,他得让自己成为另外的人。他不能停留于地域。他的抱负与害怕相连,如同一名作家或从事创造的艺术家常有的情形:害怕失败,害怕不能写作,害怕消失,害怕精神或身体崩溃,害怕人们试图贬低他,害怕趴在地上,害怕丢脸,害怕被人发觉过气。他不得不反复重塑或掩饰自己,清除他的过去,为了成为表面上没有国度、具有高度洞察力的全球观察者,就像一位书评人所说,看着历史的疯狂之眼,眼睛都不眨一下。这也造成心理损害。一九七一年,他告诉一位采访者,他早年发誓永远不为任何人工作。“这给了我远离人群、纠缠、对抗和竞争的自由。我没有敌人,没有对手,没有主人;我谁也不怕。”[10]每个人都有纠缠与对手,一九七○年代奈保尔会有很多:他躲避它们并且只是成为“作家”的企图,本身就是一个先发制人的抛弃行为,它来自焦虑与害怕。
他把自己与其行为之后果分开的企图,他不把自己当作一个人而只是当成“作家”、一个理论上可以客观研究的人物来呈现的企图,令这本传记变得可能。相对于其他人,依照他的独特眼光,他显然相信他的文学使命乃是遗传而且崇高,这就是他对自己的看法之核心所在。它可能始于一个姿态,却是一副融入面孔的面具。他有次告诉我:“我没兴趣而且我依然完全不在乎人们怎么想我,因为我服侍的这个东西叫做文学。”[11]就某种意义来说,这句话是对的。理智上,他相信一本传记中,真相不应节省,但就个人而言,他觉得必须保护自己。即使坦白说起极为个人的话题,他也戴上一副自我保护的面罩。在这些访谈期间,他的回答在绝对自信的陈述与情感脆弱的辩解之间交替。我就这本书谈过话的所有人,他在表面上是最坦率的。他认为一本不那么坦率的传记将没有意义,而他愿意让这样一本书在他有生之年出版,既是一个自恋之举,也是一个谦逊之举。
在特立尼达,V·S·奈保尔似乎受人仰慕,把他视为成功者,以自己的方式跟外面的世界较量,并且获胜。这并不表示加勒比群岛对他全然仰慕。一个男人告诉我他是“失败的卡利普索歌手”[12];我说自己正在写他,一个女人在一家商业中心扬言要打我;安东尼·佩蒂,自称“有抱负的作家与特尼作家群之首”,二○○三年致信《特立尼达卫报》,说诺贝尔奖得主不配得到特立尼达人的丝毫尊敬,因为,“谁都可以像奈保尔那样写”。佩蒂认为,因为“该模范人物抛弃他的传统,又把这一传统用于发迹和博取赞誉,我们不得不伤心地摇摇头,转向别处去寻找安慰与灵感。”[13]
尽管如此,并且相互挖苦数十载,奈保尔的成就却是国民一大骄傲。在托科,海边一家酒店,来自西班牙港的一对卡利普索歌手用一把小吉他伴奏,唱着有趣的快歌为游客助兴。我问其中一位,凯思·尤金·戴维斯,他怎样让自己的素材保持新鲜。
“你想喝点朗姆酒吗?”
我明白这一暗示,请他喝了一杯。
“我告诉你是怎样。我读报纸。”
“你听说过一个名叫V·S·奈保尔的作家吗?”我问。
“老兄,我当然听说过他。”
“你能用他唱一首歌吗?”
吉他立刻在他手上,他即兴唱道:
V·S·奈保尔还用说,
人人知道这家伙,
说来很是伤心啊,
他再也不住特立尼达,
但我必须说实话,
他是世上最好的作家,
可我还得说点自己的看法,
他也非常国际化,
他们给他诺贝尔奖,
我觉得是个明智的奖赏。
我采访奈保尔的引述贯穿本书。他的利己或古怪言语,我通常保持原样不加干涉,估计读者应该能够判断。这些谈话,数年间在威尔特郡乡下他的房子里不时进行,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奇怪的经历。他可以发怒,敏锐,坦诚,自怜,有趣,嘲讽,流泪——但他总是很认真。我倾向于不跟他驳嘴,宁愿让他说。起初,我意识到自己险些扮演下院自由派,一个我不想做的角色。我发现与奈保尔作对抗式访谈,容易导致他没有结果的立场强硬或泛泛而谈,这本身就是游戏与操纵的一种形式。我留着他谈话时的重复,所谓奈保尔“重奏”,得名于表示一次重复的一个音乐(与调制调解器协议)术语。这一口头语的效果不易描述。它成了他说话的一部分,可以很有趣很好笑,来自他的洪亮嗓音和他说话时的确信,直到被人反驳。记得一次会议后一道正餐,我看到有人给奈保尔上了一盘像是肉的东西(那是烤苣菜,盖了一层融化的奶酪),当侍者想要把它放在他的面前,他说:“那不是我的菜。那不是我的菜。那不是我的菜。那不是我的菜。”每次说这句话,他都改变含义。当误解澄清,他温顺地接受了这盘菜,并说:“啊。”
我写传记的方法,其实如我开写自己第一本书时所说。我当时写道,传记作家的目标,不应该是坐下来判断,而是用毫不留情的明晰,把对象暴露给读者的平静之眼。因为第一次写一位作家,我愈来愈怀疑这一看法,即应该指望一位技艺高超的创造者自我解释。任何一个写得有想象力的人都会明白,这一过程依然神秘,哪怕对于作家,不论你多么努力想要把它解开。康拉德若还活着,他难道答得清楚柯兹讲的“恐怖!恐怖!”是什么意思?最好的写作只能用效果来检验。有时,一位评论家或传记作家可以看到作家看不到的东西。在诺贝尔演讲中,V·S·奈保尔说,一位作家的传记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显露其作品的来源:“生活、怪癖和友情的所有细节可以为我们展开,但是写作之谜依然。再多的文件,不论怎样引人入胜,也不能把我们带去那里。一位作家的传记——甚或自传——永远都有这一不完整。”[14]我要更进一步:一本传记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显露它的对象之来源。一位传记作家发现对一个人的生活“很关键”的寻常事情——通常是些很随意的事情,如一位兄弟姐妹死去,或者搬家——是难以置信的。人太复杂太不一致,因此难有真实。一位传记作家顶多可以希望的是,把一个人的方方面面说清楚,并设法瞥上几眼这个对象,就这么讲一个故事。
派屈克·弗仑奇
二○○七年十二月,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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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SNC;《纽约时报》,2001年10月12日;BBC“新闻之夜”,2001年10月12日。
[2] 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2001/naipaul-lecture-e.html。网上的维基百科现把V·S·奈保尔称做“生于特立尼达的英国小说家,种族为特立尼达印度人,具有印度北方邦东部哥勒克蒲尔的布米哈婆罗门血统。”
[3] 《哈泼》,2003年9月号;《金融时报杂志》,2003年6月14日。
[4] 大卫·雷尼克引语,《报道:纽约客文集》,伦敦,2006,p.173。
[5] 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6月20日;2002年9月20日。
[6] picong是加勒比地区用语,有嘲笑、挖苦和辱骂之意。——译注
[7] 1993年3月9日,在V·S·奈保尔的档案售予突沙大学的详细文件上,帕特西娅·奈保尔是合署人。她死后,V·S·奈保尔让人把她的文件寄去突沙,但他自己没有过目。
[8] http://www.lib.utulsa.edu/speccoll/collections/naipualvs/Naipaul_Archive.htm。
[9] 《听众》,1983年6月23日。
[10] 《转变》,40,1971年12月。
[11] 作者对奈保尔的访谈,2002年9月20日。
[12] 卡利普索(Calypso)是西印度群岛的即兴讽刺小调,多以时事为主题,节奏灵活,有爵士风。——译注
[13] 《特立尼达卫报》,2003年12月17日。
[14] 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2001/naipaul-lectur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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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如此》目录
前言
第一部
第一章 新世界
第二章 在狮屋
第三章 “像奥利弗•退斯特在济贫院”
第四章 去宗主国
第五章 “DE PORTU HISPANIENSI IN TRINITATIS INSULA”
第六章 “我爱你,我亲爱的帕特”
第七章 回到空屋
第八章 “他们想我明白我的位置”
第九章 “像巧克力一样浓郁的东西”
第十章 回到新世界
第十一章 “他要十个几尼!!”
第十二章 “没好话”
第二部
第十三章 回乡
第十四章 “漂亮的《风尚》,刚买”
第十五章 辛茨基方法
第十六章 世界
第十七章 “借助于刀刃”
第十八章 玛格丽塔
第十九章 英格兰与阿根廷
第二十章 镇定剂与安定结合
第二十一章 “我想赢想赢想赢”
第二十二章 奈保尔先生的房子
第二十三章 “拿掉我的分号”
第二十四章 请起,维迪亚爵士
第二十五章 第二位奈保尔夫人
致谢
注释说明
译后记
索引
2011-1-25 星期二(Tuesday)
用了一年多一点时间,这本译文将近四十万字的《世事如此》终于完工。依照翻译合同,我的交稿时间略有推迟。虽然迄今只译过四本书(包括这一册),但因本书译文字数比我当初预计多了大概七、八万字,翻译起来亦比当初预计更有难度(姑举一例:出场人物太多,年代跨度太大,光是应付译名并确保前后一致,就要打起十分精神),亦因世事纷繁,这一年又有一些变故,所以,就翻译而言,本人第一次,很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没有如期履约。
不过,在我看来,翻译《世事如此》,一年时间其实紧张。依照我的理想国“奢侈品”制作标准,高超的文学翻译(包括文学传记),译者必须首先是位比较成熟的作家(或作者),根据翻译的原文,你应该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你应该熟悉原著或你翻译的那位作家的风格,并且读过那位作家大部分原著,甚至,只要不是古典作品,最好跟原著作者有这样那样来往,遇到谁也解答不了的疑难时,有地方请教。最后,你不仅外文要好(好到什么程度?最起码,不能频频译错,不能把口语译成书面语,或把书面语译成口语),中文还要写得“像中文”(“像”到什么程度?最起码,没有病句,知道如何遣辞,为了“将就”很多时候难以准确翻译的原文,知道如何变通,但又能够让人大致读得明白)。
我距这一理想国标准还有距离,因为现实局限,有些标准,譬如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今生怕是很难达到,所以,这是我译完《世事如此》知难而退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文学翻译在这个国家既无“钱途”亦无前途。翻译一本书,就不依附任何机构的译者而言,几乎等于慢性自杀,因为翻译酬劳不能保证你的基本生活。依照个人经验,为了把一本书译得“像中文”,你必须倾力而为,不能一心几用。中国出版业不像从前,有对“诚信译者”预支稿酬的习惯,这就意味着,除了接受很低报酬(哪怕编辑欣赏你,哪怕出版社开出相对较高的报酬,以每千字多少钱计算,亦远远低过给报刊写篇文章的稿费),从译事开工到成书,你还得做好一到两年没有多少额外收入的准备。等你终于拿到钱,如果物价飞涨,这笔可怜的税后稿费,又不知打了几分折扣。至于前途,译著等身,除了等于愈来愈穷,也不能给独立译者带来任何职称荣衔。较高水准的独立译者,除了以“口碑”“自慰”,不会有“行情飞涨”的惊喜,更不会有海内外这样那样文化机构或基金会慷慨资助。你的独立,是一个真正的孤岛。
这就是我五年内译了四本书或曰慢性自杀的体会。要不要翻译《世事如此》,我起初颇为犹豫,最大原因无非还是一个钱字。但是编辑的热心、信任和不放弃打动了我。我接下这本书的另一重要因素,则是奈保尔的作品让我读来每每有切肤之痛,虽然种族、国度和经历不同,但在他的书中还有他的身上,我总能见到自己和自己家人一些影子。我的五年殖民地生活让我饱受歧视与不平等之苦(被同胞歧视,被外人歧视),我回到母国的无所适从反过来又令我深感殖民地的有限空间之可贵(没有这一有限空间,就没有现在的我)。当然最大不同,用奈保尔的话说,在于奈保尔最终找到了他的“中心”,而我没有那么幸运,依然找不到“中心”,依然处于另一种流亡,在精神上在物质上,好比奈保尔小说《模仿者》(The Mimic Men)的主人公拉尔夫•辛格:“每天,坐上无常的巴士,艰难地赶着车,我从一个小城去到另一个小城,带着我的六十六磅行李寻找住处,总在黄昏发觉自己即将无家可归。”对于一个想在文字上或文学上有所成就的人,流亡于母语之中,流亡于母国之中,主动放弃而又被人拒绝,我欠缺很多可能(有可能你才知道自己的潜能),我亦难有一个得体的将来。
这就是我翻译《世事如此》的背景或“资质”。除了翻译的技术考量(我译过三本书,我写过很多可以发表和没有机会发表的文章,我读过奈保尔大部分作品),我想,我是带着一种同情和一种激情来翻译这本传记。如我开工之前所说,这也是一大荣幸,是向奈保尔及其作品致敬的最好方式。为了这一荣幸和致敬,这一“牺牲”(哪怕最后“牺牲”一次)值得付出。
翻译奈保尔传记一年多,几乎每天都跟这本厚书“厮磨”四、五个小时,几乎探到行文叙事每一脉动,我亦更为痛切地感到,在精神上在物质上,奈保尔才是真正可以独立的独立作家,哪怕他一些言行并非道德楷模,哪怕他如有些评论所说,他是身在“中心”讲着白人想听的贬损第三世界的恶言。在我读来,《世事如此》以诸多事例说明:一个有才华的严肃作家(或作者兼译者)之独立,不能始终都是孤岛,他需要真正圈子(譬如奈保尔早年供职的“加勒比之声”),他需要喜好并乐于赞助文化艺术的新旧“贵族”(譬如奈保尔的朋友英国作家安东尼•鲍威尔和保守党要员修•弗雷泽及其夫人安东妮娅),他需要有开放社会声望崇高的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他需要喝彩或喝倒彩,他需要创作自由而非落笔前就自我阉割,他需要真正努力和成果得到应有回报而不只是低廉报酬加精神鼓励。即以文人或文化机构多半羞于公开谈论的金钱为例,西方一流作家的收入,亦为此间望尘莫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一篇长文“自传序篇”,奈保尔从《名利场》杂志赚到七万五千美元,又从《星期日泰晤士报》挣到一万镑,即使一九八五年给美国《居室与园艺》写篇敷衍文章也拿到五千美元。但是第三世界要么刚刚温饱,要么刚刚以各路神通富裕起来,很难提供这些可能。世事如此:文化中心不在这里。
以上就是我译《世事如此》的诸多感想。至于该书其它好处,乃至为人津津乐道的隐私八卦,想读这本传记的读者,对奈保尔及其作品有所了解的读者,自然不需要译者在这篇已经够长的后记中故作聪明一一解读。我最后想说的,乃是奈保尔这样的作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打造”,像《世事如此》这样坦诚而又毫无廉价吹捧隐恶扬善的文学传记,不是经常可以读到。奈保尔的伊斯兰游记《超越信仰》(Beyond Belief,书名又有“难以置信”一意)有段话:“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不只是一种技巧;它有赖于作家身上某种道德完整。与任何一种大规模公众事业诸如共产主义或伊斯兰教站在一起的作家,因为它显而易见的禁忌,很快就会歪曲。说谎的作家是在背叛他的职业;只有二流作家才这么做。”诚实,还是老话,是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之灵魂。
感谢两位南方朋友在《世事如此》翻译期间主动以金钱再三相助,让我前面提到的荣幸与致敬化为现实,让这次“牺牲”终成正果。这两位朋友,一位我见过多次,一位我从未谋面。他们不仅不是富翁,连所谓中产阶层可能都难以跻身。他们的义举,以现实氛围,我即使“牺牲”到底著作等身译著等身亦无力偿还,惟有把这本译著献给他们二位。我很抱歉没有更好礼物,没有一册自己所写不经删改的作品略表心意。
当然,《世事如此》中译本的所有错漏尽归于我。
周成林
2011年1月26日写于“夏威夷”
不过,在我看来,翻译《世事如此》,一年时间其实紧张。依照我的理想国“奢侈品”制作标准,高超的文学翻译(包括文学传记),译者必须首先是位比较成熟的作家(或作者),根据翻译的原文,你应该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你应该熟悉原著或你翻译的那位作家的风格,并且读过那位作家大部分原著,甚至,只要不是古典作品,最好跟原著作者有这样那样来往,遇到谁也解答不了的疑难时,有地方请教。最后,你不仅外文要好(好到什么程度?最起码,不能频频译错,不能把口语译成书面语,或把书面语译成口语),中文还要写得“像中文”(“像”到什么程度?最起码,没有病句,知道如何遣辞,为了“将就”很多时候难以准确翻译的原文,知道如何变通,但又能够让人大致读得明白)。
我距这一理想国标准还有距离,因为现实局限,有些标准,譬如在相关国家有段居住经历,今生怕是很难达到,所以,这是我译完《世事如此》知难而退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文学翻译在这个国家既无“钱途”亦无前途。翻译一本书,就不依附任何机构的译者而言,几乎等于慢性自杀,因为翻译酬劳不能保证你的基本生活。依照个人经验,为了把一本书译得“像中文”,你必须倾力而为,不能一心几用。中国出版业不像从前,有对“诚信译者”预支稿酬的习惯,这就意味着,除了接受很低报酬(哪怕编辑欣赏你,哪怕出版社开出相对较高的报酬,以每千字多少钱计算,亦远远低过给报刊写篇文章的稿费),从译事开工到成书,你还得做好一到两年没有多少额外收入的准备。等你终于拿到钱,如果物价飞涨,这笔可怜的税后稿费,又不知打了几分折扣。至于前途,译著等身,除了等于愈来愈穷,也不能给独立译者带来任何职称荣衔。较高水准的独立译者,除了以“口碑”“自慰”,不会有“行情飞涨”的惊喜,更不会有海内外这样那样文化机构或基金会慷慨资助。你的独立,是一个真正的孤岛。
这就是我五年内译了四本书或曰慢性自杀的体会。要不要翻译《世事如此》,我起初颇为犹豫,最大原因无非还是一个钱字。但是编辑的热心、信任和不放弃打动了我。我接下这本书的另一重要因素,则是奈保尔的作品让我读来每每有切肤之痛,虽然种族、国度和经历不同,但在他的书中还有他的身上,我总能见到自己和自己家人一些影子。我的五年殖民地生活让我饱受歧视与不平等之苦(被同胞歧视,被外人歧视),我回到母国的无所适从反过来又令我深感殖民地的有限空间之可贵(没有这一有限空间,就没有现在的我)。当然最大不同,用奈保尔的话说,在于奈保尔最终找到了他的“中心”,而我没有那么幸运,依然找不到“中心”,依然处于另一种流亡,在精神上在物质上,好比奈保尔小说《模仿者》(The Mimic Men)的主人公拉尔夫•辛格:“每天,坐上无常的巴士,艰难地赶着车,我从一个小城去到另一个小城,带着我的六十六磅行李寻找住处,总在黄昏发觉自己即将无家可归。”对于一个想在文字上或文学上有所成就的人,流亡于母语之中,流亡于母国之中,主动放弃而又被人拒绝,我欠缺很多可能(有可能你才知道自己的潜能),我亦难有一个得体的将来。
这就是我翻译《世事如此》的背景或“资质”。除了翻译的技术考量(我译过三本书,我写过很多可以发表和没有机会发表的文章,我读过奈保尔大部分作品),我想,我是带着一种同情和一种激情来翻译这本传记。如我开工之前所说,这也是一大荣幸,是向奈保尔及其作品致敬的最好方式。为了这一荣幸和致敬,这一“牺牲”(哪怕最后“牺牲”一次)值得付出。
翻译奈保尔传记一年多,几乎每天都跟这本厚书“厮磨”四、五个小时,几乎探到行文叙事每一脉动,我亦更为痛切地感到,在精神上在物质上,奈保尔才是真正可以独立的独立作家,哪怕他一些言行并非道德楷模,哪怕他如有些评论所说,他是身在“中心”讲着白人想听的贬损第三世界的恶言。在我读来,《世事如此》以诸多事例说明:一个有才华的严肃作家(或作者兼译者)之独立,不能始终都是孤岛,他需要真正圈子(譬如奈保尔早年供职的“加勒比之声”),他需要喜好并乐于赞助文化艺术的新旧“贵族”(譬如奈保尔的朋友英国作家安东尼•鲍威尔和保守党要员修•弗雷泽及其夫人安东妮娅),他需要有开放社会声望崇高的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他需要喝彩或喝倒彩,他需要创作自由而非落笔前就自我阉割,他需要真正努力和成果得到应有回报而不只是低廉报酬加精神鼓励。即以文人或文化机构多半羞于公开谈论的金钱为例,西方一流作家的收入,亦为此间望尘莫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一篇长文“自传序篇”,奈保尔从《名利场》杂志赚到七万五千美元,又从《星期日泰晤士报》挣到一万镑,即使一九八五年给美国《居室与园艺》写篇敷衍文章也拿到五千美元。但是第三世界要么刚刚温饱,要么刚刚以各路神通富裕起来,很难提供这些可能。世事如此:文化中心不在这里。
以上就是我译《世事如此》的诸多感想。至于该书其它好处,乃至为人津津乐道的隐私八卦,想读这本传记的读者,对奈保尔及其作品有所了解的读者,自然不需要译者在这篇已经够长的后记中故作聪明一一解读。我最后想说的,乃是奈保尔这样的作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打造”,像《世事如此》这样坦诚而又毫无廉价吹捧隐恶扬善的文学传记,不是经常可以读到。奈保尔的伊斯兰游记《超越信仰》(Beyond Belief,书名又有“难以置信”一意)有段话:“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不只是一种技巧;它有赖于作家身上某种道德完整。与任何一种大规模公众事业诸如共产主义或伊斯兰教站在一起的作家,因为它显而易见的禁忌,很快就会歪曲。说谎的作家是在背叛他的职业;只有二流作家才这么做。”诚实,还是老话,是好的或有价值的写作之灵魂。
感谢两位南方朋友在《世事如此》翻译期间主动以金钱再三相助,让我前面提到的荣幸与致敬化为现实,让这次“牺牲”终成正果。这两位朋友,一位我见过多次,一位我从未谋面。他们不仅不是富翁,连所谓中产阶层可能都难以跻身。他们的义举,以现实氛围,我即使“牺牲”到底著作等身译著等身亦无力偿还,惟有把这本译著献给他们二位。我很抱歉没有更好礼物,没有一册自己所写不经删改的作品略表心意。
当然,《世事如此》中译本的所有错漏尽归于我。
周成林
2011年1月26日写于“夏威夷”
2010-11-26 星期五(Friday)

(本文“自宫版”刊于一月十六日《南方都市报》。“自宫版”的标题“我们必须挺直了走路”为编辑所加。http://gcontent.oeeee.com/6/28/628b513f43239ac1/Blog/45a/cc64a3.html)
一
忙裡偷閒,覺得『一年的書』這個題目還是應該繼續,哪怕今年讀書比去年還少,粗略一算,也就二十冊左右,一個月不到兩冊。未知是否『年事已高』,我對書的興趣愈來愈淡。最近幾年,音樂基本不聽了,電影很少看了(其實只能叫做看碟),但就沒想到,竟然對書也提不起太大興趣。去年還要逛逛書店,中文的,外文的,就算差強人意,總還聊勝於無。今年,我路過所有書店基本上懶得進去。逛得最多的,反而是此地兩家日資百貨公司的地下超市,三五天就去伊勢丹的Sun Moulin麵包坊補充每日早餐(並不昂貴,日本人的店遠比街頭黑作坊讓我放心)。當然,很多英美日德法進口貨我未必買得起,但就看得舒心。我喜歡看到做工精良名副其實的東西,我喜歡看到雅致的『奢侈品』。限制已經夠多,人生已經夠難,必須隨時行樂。
對書興趣淡了,並不等於完全不讀書。且不說有沒有機會讓你投靠,我現在無意而且恥於投靠任何官方組織或官方機構,所以,沒有近水樓臺,鑒於『國情』,要讀書,要讀英文書,必須自掏腰包。省城買不到什麼好的英文書,但幸好現在有網路,不然,我在此地真的很難活下去,很有可能絕望枯萎。所以,書基本都在網上買。雖然暫時養不活自己,但買書絕對是用自己賺來的錢。一年二十冊英文書,平均每冊一百塊,起碼也得兩千來塊。這個錢不能省,也不應該省。這筆錢,同樣是用來隨時行樂。
既曰行樂(苦中行樂,痛並快樂著),很多書我可以不讀。我不做學問,不弄先鋒,不趕時尚,不玩藝術,也的確毫無興趣憂國憂民,所以,我可以不啃把玩術語的學術書籍,不讀吃飽喝足撐出來的很多文學(無論正經與否),不讀雅人高士的清賞美文,不讀歷朝得失或紅朝內幕……沒錯,這會失去很多樂趣,也會影響所謂知識結構,但是我想節約時間與精力,儘量縮小閱讀範圍。我現在最感興趣的,是人性諸多面相:扭曲,變態,骯髒,妥協,瘋狂,殘暴,懷疑,偏執(religious bigotry and secular bigotry),忠誠,犧牲,超越,友善,扶助……以及這些面相時常會有的灰色地帶。然而以上羅列,我不願以抽象或形而上概念把玩,我想讀到,包括儘量看到的,仍是個案,所以,我會偏重敘事歷史與人的經歷。我現在發現,這些才是我真正感興趣的東西,才能讓我有『變態』樂趣。
二
接續去年讀的幾冊新舊『反宗教』書籍,今年初,我又讀了一本羅素的通俗小書【Sceptical Essays】,算是就此告一段落。這本書並非只涉宗教,我亦不想在此詳說,但它仍然有助於讓我與宗教保持距離。這一兩年,也許是我最有可能皈依一門宗教的歲月,但我慶倖自己沒有『投降』。純粹自願,我去過三次家庭教會和官方教會,我既看到熱誠友善,亦感覺偏執迷信。我永遠無法想像,就像我不會把女蝸補天當真,自己可以把上帝造人死後復活這類原始迷信信以為真。我無法認同信教者用現代科學來證明原始迷信的固執。我不喜歡信教者自認得了唯一真理的樣子,我亦不認同他們宣教時的排它。誠然,他們想拯救你,尤其在這個缺少信仰缺少公義是非顛倒的國度,對於普通人,有信仰總比糊塗一世甚至助紂為虐還不自知要好。然而,在堅持獨立思考的人看來,宗教也是一把雙刃劍,它給你標準答案,它讓你用既定模式思考,它讓你凡事有神可依,它甚至令你不能寬容別的宗教和不信教者。三言兩語,這就是我對宗教的一點負面看法。還需說明的是,即使身在西方,我亦不會信教。這麼說,我想我既未否定宗教,亦沒否定慈悲為懷的教徒。我仍是一個liberal和unbeliever。
為了說明我感興趣的灰色地帶,我想轉述一則故事,出自奧斯威辛司令官Rudolf Höss的回憶錄;這本書我剛剛讀完,落筆冷靜,自以為是,堪稱一絕。話說奧斯威辛之前,Höss曾在薩克森豪森集中營供職,營內關有很多耶和華見證人教徒(Jehovah’s Witnesses)。這一教派拒絕服兵役,因此不少人被希姆萊當做逃避徵募者判處死刑。當被關進囚室得知判決,他們欣喜若狂。他們甚至等不及處決那一刻到來。他們不停搓著兩手,帶著喜悅望著上天,一遍一遍呼喊:『很快我們就跟耶和華在一起了。我們是多麼幸運得到這一挑選。』數天前,這些死囚目睹了其他教友的槍決,他們幾乎不能自控,不斷要求把自己斃掉。現在,輪到他們了,他們幾乎快步跑向自己的終點。他們站在處決用的木牆前,面露狂喜,不再像人。Höss接著寫道,不無尊敬:『帶著他們變容的臉,望向天國的雙眼,兩手交疊祈禱讚美,他們走向死亡。看到他們死去的所有人都深為感動。即使行刑隊亦目瞪口呆。』
即使Höss也得承認,日常生活中,耶和華見證人教徒勤力勞作樂於助人。進了集中營,他們亦非常勤勉值得信賴。派他們出營做工可以不要衛兵看管,因為他們希望為了耶和華而受監禁之苦。唯一問題,是他們堅決不做跟軍事或戰爭有關的任何事情,譬如女教徒拒絕卷纏戰地救護用的繃帶,拒絕在早晨列隊點名。他們的職責就是聽從耶和華的命令,忠誠於他。耶和華通過靈異、聖經和教派的宣教與文字跟他們說話。這是一切真理不容質疑。為了耶和華和他的教導而受苦而死去,就是他們的目標,只有這樣,才可升天成為耶和華選中的證人。他們願意接受一切虐待。『看到他們無論何時只要可能,就以基督徒兄弟姐妹一般的愛彼此照顧與幫助,這令人感動。』
耶和華見證人教徒,是Höss回憶錄中最讓我動容的故事(此外則是奧斯威辛數千吉普賽人,處境艱險依然樂天純真,但最終還是進了毒氣室)。Höss後來接受委派,一手創建奧斯威辛集中營。他在營外的家中,亦有兩名年紀較大的耶和華見證人女教徒做僕傭。Höss太太常說,她自己管家都沒這兩名婦女管得好。她們照顧Höss的幾個孩子無微不至。用Höss的話說:『孩子們纏著她們不放,仿佛她們是家中一員。起初我們擔心她們可能試圖把孩子們變成耶和華教徒。但從未有過。她們從不談及宗教話題,這真的令人吃驚,因為她們都很狂熱。』然而,對於Höss來說,目睹成千上萬猶太人步入毒氣室可以保持冷靜面不改色,耶和華見證人教徒當時這一信念卻令他奇怪:『他們都堅信,猶太人應該受苦不得不死,因為他們的祖先背叛了耶和華。』
三
回到行樂話題。今年上半年,與北京某友在省城相見。第一晚會面,我從伊勢丹買完麵包,應約趕去小街茶敘。北京朋友眼尖,見我戴了一隻將近五年前在深圳華強北假貨市場用二十塊錢買的貌似高檔的電子手錶,又見裝麵包的袋子有伊勢丹logo,驚呼:『你過得挺好嗎!』見我『過得好』,而且精神抖擻,他似乎有點吃驚,但我後來暗自戲想,人家會不會覺得,既然你成天『哭窮』,抱怨『懷才不遇』,國家民族待你太薄,要麼因為想當『漢奸』不得其門而苦悶萬分,要麼恨不得投胎轉世馬上變種,那你就該形銷骨立衣衫襤褸,就該一派名副其實的窮酸相潦倒狀和土包子樣。後來見面,我趕緊聲明:『我沒錢,但只要還吃得起伊勢丹的麵包,我為什麼就不敢進去?』然而,要到今年下半年,等我讀到義大利猶太作家Primo Levi的【Survival in Auschwitz】,我才為自己的行樂找到更堂皇的理由;或許,正經說來,這遠遠不止行樂,這是一種illumination。
且說Levi進了奧斯威辛,萬念俱灰,覺得每天用髒水清洗自己的身體毫無意義。一天,他見到一位同為囚犯的前奧匈帝國軍人,年近五十,上身赤裸,就著髒水,雖然效果甚微,還是起勁擦著脖子與肩膀。這位得過鐵十字勳章的一戰軍人給Levi上了一課:正因為集中營把人變成野獸,我們一定不能成為野獸。我們是奴隸,毫無權利,受盡侮辱,必定要死,但我們還有一種力量——拒絕認命的力量。所以,我們沒有肥皂也必須用髒水洗我們的臉,用我們的衣服把自己擦乾。我們必須把鞋擦亮,不是因為規定如此,而是為了尊嚴與得體。我們必須挺直了走路,不是向普魯士的紀律致敬,而是為了繼續活著,不要開始死去。
知易行難!在小街露天茶館與北京朋友見面那晚,那裡的老茶客肥肥在深夜被人打得頭破血流。這樁大件事,我是翌日偷聽其他茶客津津樂道得知的。肥肥小我大概兩三歲,戴副眼鏡,長得像豬,一頭戴眼鏡的豬。他抽煙總愛翹起小指,有時坐我附近閉目養神,兩眼常有怪異而痛苦的抽搐。時間長了知道,他在統計局上班,單身,天天都來喝茶,看來有份閑差。除了以『紅色貴族』自傲的另一茶客『帥哥』,肥肥是這裡不怎麼談論股票房子汽車之類的不多幾個茶客之一。他和『帥哥』都愛高聲演講,歷史文化社會人生,水準當然不敢恭維。我聽『帥哥』與其他茶客八卦,肥肥挨打之前一兩天就不對勁,易怒,好辯,開口就有殺氣。他挨打是在別處,然後人家把他帶到茶館,因為他不敢說自己住哪,只好把打他的人往茶館帶。他為什麼挨打?因為他在街上摸了一個女人的乳房。這個女人的老公恰好又是警察。『帥哥』還說,肥肥有個弟弟,見哥哥半夜不歸,來茶館找人正好遇上。他弟弟趕緊告訴老婆乳房被肥肥摸了一把的警察,哥哥腦子有病,長期服藥,最近家裡二老出門,肥肥沒人監管,所以病發。
肥肥進了精神病院,至今不見蹤影,大概天天都在裡面喝茶。我寫這篇文不對題的小文想到肥肥,因為一晃又快一年:我讀了二十冊左右的書,他在精神病院住了將近一年。他能進去怕是福氣,因為我們這些自認清醒的人還在外面折騰,或者美其名曰苦中行樂。今年讀的書我不一一列舉了,但是奧斯威辛一類話題,我的確讀了好幾冊。Filip Müller是斯洛伐克籍猶太人,他在奧斯威辛毒氣室與火葬場『工作』了三年,負責搬運與焚燒屍體。Müller的回憶錄【Eyewitness Auschwitz】,跟我前面提到的Höss回憶錄,也許只是document或testimony,並無文學價值,卻又值得所有對人感興趣的讀者一讀。上個月讀Müller回憶錄,我同樣想到肥肥,雖然『盛世』與納粹德國不乏諸多神似,但是換成更糟糕的時代,肥肥的解脫反而更快,就像Müller這段敘述,充滿奧斯威辛式的幽默:
『偶爾有精神病人在火葬場被槍決。很多人平靜接受死亡,因為他們不明白發生的事情。一九四三年,從波蘭運來少量人,顯然來自精神病院。那裡的環境肯定很差,因為幾乎所有人都營養不良非常憔悴。他們衣衫襤褸,多數都有蝨子。讓他們脫衣服的時候,這些人有各種反應。有幾個人明顯不知道他們要做什麼;甚至以威脅語氣重複命令時,他們依然無動於衷站在那裡。只有黨衛軍開始對他們又打又叫,他們才明白會有什麼事情。很多人一片茫然帶著驚恐盯著黨衛軍,但隨即完全不在乎。還有一些人走來走去喃喃自語,忘了要他們做的事情。但是隨後,黨衛軍並不堅持要他們脫衣服。被帶去死亡之牆時,他們可以看到,在他們腳下,是他們剛被槍決的難友。只有很少人似乎受到這一情景的影響,多數人只是站在那兒兩眼茫然。但是也有一些人,要他們脫衣服的時候,欣然從命,咯咯傻笑。因為他們中間常有女人,想到看見裸體女人讓他們非常興奮。』
2010年11月26至30日寫於『夏威夷』
2010-11-23 星期二(Tuesday)
nima1229君在鄙处贴了一篇短文,我刚刚读到,觉得有必要回应。事情很小,有关拙译《客厅里的绅士》,鄙人姑且名为“客厅里的风波”,说白了,也是茶杯里的风波。当然,我其实可以不回应,因为不想劳气,但是nima1229君一番热肠,我起码得出个声。所以,请诸位先读nima1229君的原文。
————————————————————————————
读得到的译作
(一)
这些年读译作已养成只观其意不理其文的“好习惯”,不管文理通不通翻译腔重不重统统呼啦啦一扫而过,即便意思南辕北辙也颇能见怪不怪,作为天 朝子民除非你不读译作否则你还有别的选择?
既然读原著深谙多种外文不是我这等资质平平读者能做到的,即便会几种外文除了读古登堡免费电子版,版权内的外文书又岂是我这等天 朝小民能读得到读得起?所以既然还要读译作就不可太讲究,即便出现常凯申孟修斯这等译名也不必过于大惊小怪,能做的只有将自己的标准降低再降低。
所以初读《客厅里的绅士》我有些惊艳甚至激动。在如今的天 朝可以斟字酌句来读一本译作是一种奢侈,让我想起好多年前读李健吾先生译的《包法利夫人》。亦如当年样拿出笔来在自己觉得语句标点上还可以再斟酌的地方做上记号,亦如当年那样的天真苛刻,觉得完美的作品要求每个字每个标点都恰到好处无可替换。遗憾的是李译的夫人没做到周译的绅士亦未能够。
但我已不如当年天真,以为读者读到的译作可以单凭译者一己之力能做到完美。翻译本身就是缺失的艺术,好的译文力求将缺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但译稿上交后,最后读者读得到的译作经编者之手后有无增益或缺失,缺失多少,译者之前不得而知之后无可奈何。因为在而今的天 朝,译者有幸读到文稿校样亦是一种奢侈。译者唯有勘误。但要知道太多的勘误和校读会惹人不快,只有不了了之收场。还能怎么办?译者自求多福吧。
有幸在译者博客上读到《客厅里的绅士》前几章校读。气愤,悲哀。译者当年的译稿编者若能一字不改完整呈现至少要比现在读者读到的译作好很多,虽然译者不可能不犯错误。更可悲的是不知情的读者会将改头换面译文的任何问题怪罪到译者头上。可即便如此个人认为若以100分为完美的译文《客厅里的绅士》至少可得80分,若无改头换面应该可达85分以上。还能再苛求什么?还能对译者再苛责什么?
(二)
但近来八卦,却看到为数不少无理由刻薄恶评。
如http://www.966soft.cn/blog/347582394/1286985053.html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799730
卓越有人评价
anzhehao5050
书本装帧和印刷还不错,但是翻译的太惨无人道了!!
http://www.amazon.cn/mn/reviewDetailApp?uid=475-9102461-3978312&reviewid=3756837
……
这些评价真正惨无人道,不一一而足。
可以这样信口雌黄误导其他读者吗?
若说病句,即使我非常挑剔斟字酌句在《客厅里的绅士》里亦未发现真正的病句,除偶尔被编者改坏之外,有一两处有些拗口,都一一做了记号。连篇病句在哪呢?
无名的裘德劳君倒举出具体的实例来了,可实例中真正的错误只有第一例,而这唯一错例我相信译者是做了编者的冤大头。至于译名该雅训还是规范,亦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所以译者给出了英语原文。有原文就有小辫子,所以天 朝绝大多数的译名宁可云里雾里也不肯让读者见见真容不是没有原因的。
译者需要不同声音对异议加以取舍可使译作日趋完善。可这些算什么呢?
……
哭笑不得。好不容易见着好东西结果却如此啼笑皆非。唠叨几句吧,对那些尚未读过或一掠而过的读者或许有用。
首先此书需要静下心来细读。若做不到不要把责任推给译者。
其次此书是毛姆练手艺之作,中有各种文风,若以读毛姆小说经验先入为主此书的好处会大打折扣。既然杂有各种文风所以千万不能被毛姆的序和第一章吓住,或者怪罪翻译,你若读到原文,自然明白已经译得非常难得。若过了这两关相信有眼力的读者自会渐入佳境。至于译者是否译得过于拘谨或支离破碎(好矛盾的评价),需知译文必得跟着原文走。若原文用词严肃古奥译得流畅浅白即便能赢得读者的一致喝彩相信真正一流的译者不屑为之,哪怕受人质疑甚至遭人恶评。
再有调整阅读习惯。朋友送我上好的伯爵茶,第一次喝居然跟洗发水联系到一起,第二次才喝出好处来。好东西哪怕一开始不习惯不要紧,慢慢仍能觉出好来,所以不要急于下结论。此书译文非常典雅并非译者故意为之而是贴近毛姆此书的文风,值得一读再读。就目前中文语境而言,读者读此书可能会觉得眼前一亮。一开始觉得别扭也很正常,不带任何成见读下去自然就知道什么是好东西什么是等而下之。
好坏不分又自以为是让人觉得着实悲哀。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养成这样的习气实在太容易啦。只有时刻告诫自己自己能时刻警省不要与时俱进,说真的毛尖女士太过时尚的序平白让素雅女子佩戴俗艳饰品让人不爽。
封闭的酱缸,被同化实在容易。难得有《客厅里的绅士》这样的译作或许埋没掉也很容易。再不出声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端恶评也许真的会被人当成真相。于是匆匆写就,希望对《客厅里的绅士》的读者有所裨益。所有的混水都不想趟,冒昧贴在译者博客请见谅。
———————————————————
以下是鄙人回应:
网上有人质疑:11页,“有过克莱夫、沃伦•赫思鼎……的民族究竟怎么回事?”此民族指的是英国,克莱夫就该是某英国人,克莱夫的注释为何为金三角地区?(周:查鄙人电脑中的译文原稿,克莱夫的注释应为:“克莱夫(Robert Clive, 1725-1744):孟加拉总督,为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的创建者之一。”现在书中那一注释:“位于缅甸东部与泰国、老挝和中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区。毛姆后文提到的东枝为掸邦首府。”应该是在说明该书第四节开头那句:“为了不生误解,我要赶紧告诉读者,这本书中找不到多少资讯。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 、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亦即“掸邦”一名。这个错误不在译者,而是出版社编者或校者所致。)
网上有人质疑:130页,Vishinu,著名的毗湿奴,“毗瑟挐”听起来总是不伦不类。(周:拙译中,Vishinu的中文译名来自陆谷孙主编之《英汉大词典》。当然,毗湿奴也没错。)
网上有人质疑一些译名,有的,可能是鄙人还不够细致而有瑕疵,或者查找极为困难只好照译,如“比赫”这一饮料,我想这个名称真要查找,难度怕是不小。当然,如果阁下苛求句句须有着落,那我这个向来自以为是的完美主义者,亦只好甘拜下风了。有的,则是此亦可彼亦可,如英国国歌,有人叫做“天佑英王”,有人称为“天佑吾王”,没有必要对此较真。
我再重复一遍:《客厅里的绅士》从如约交稿到正式出版,其间大概有两年多“闲置”时间,换句话说,这本很难翻译的小书,虽然如期交稿,可是无端拖了两年多才得出版。就书而言,既不犯禁,亦非译文低劣需要返工,然而还是拖了这么久,大概亦算当今出版界一大小小奇观。遗憾的是,其间这么长的“闲置”,身为译者,我没有机会读到校样,因此,亦无机会更正一些本可更正的小错或遗漏,或是再将个别译文润色使之接近完美,更不要说有机会把编者或校者擅自更改的很多文句(我觉得这些修改多半画蛇添足)纠正过来。这些拖延,这些更改,亦严重影响我对业界的观感与信任。
还需重复的是:毛姆这本书的行文,与他的小说完全不同。读者若以《月亮与六便士》、《人生枷锁》和《刀锋》等书的标准来读,那肯定觉得这不是毛姆。但这的确就是毛姆,至少是他的另一种“玩法”。
至于“翻译的太惨无人道了”之类评语,我只觉得哭笑不得,亦替这些读者难过。他们既然认定伯爵茶就是洗发水,你还有什么好说呢?
nima1229君提到鄙人今年初写的几篇《客厅里的绅士校读记》,现在也有必要多说两句:这些校读记并未写完(译者只校到该书一半多篇幅。为什么没写完,就不在此说明了),但不等于后面部分就无问题,而这些问题,虽不排除有些来自译者,但我相信,多半仍与编者或校者擅自改动有关。说实话,没写完我反而轻松,因为再去校对,除了劳气,还是劳气。还要说的是,这些校读记,并不存在有无事先沟通就擅自“讨伐”或者是否有损某某机构声誉等问题,因为该书出版前,绝大部分改动译者毫不知情。我不知道这是否中国出版界或中国编辑的惯常做法。个人而言,我毫不欣赏这一做法,更不要说,这些改动早已超出个人容忍限度。鄙人如果沉默,既对不起真正读者,也是对自己不负责。
最后说说某些读者(包括豆瓣上一些读者)不习惯该书译文风格甚至觉得译者有诸多怪癖或者用力过度的问题:每个作家或译者都有文字怪癖,程度不同而已。说好听些,这是对语言敏感,只要不走火入魔,这是读者的福气。就翻译而言,译者的文字怪癖,只要与原作风格较为贴切,只要不损害原文意义,同时考虑到译文的语感和语境而有坚持,这同样是读者的福气。至于是否用力过度,我想,姑且抛开可怜可悲的“国情”不说,真正负责的译者都会“用力过度”。说实话,以这些年的阅读和译写经历,当今中国出版界文化界的总体水准和职业习惯等等令我吃惊,这也是我现在尽量不读简体中文书的一大原因。中文(主要是简体中文)已经堕落到惨不忍睹的境地,你当然可以说,这是时代使然甚至进步,但是这种进步,不如说是退步。我当然不赞同回到桐城派甚至更早的时代,我更不赞成一律排斥时尚语言流行语言甚至政治语言,但是语言不是医学,时间愈后就愈先进。有什么样的制度,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语言,语言也是政治。这个道理我不想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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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得到的译作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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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复一遍:《客厅里的绅士》从如约交稿到正式出版,其间大概有两年多“闲置”时间,换句话说,这本很难翻译的小书,虽然如期交稿,可是无端拖了两年多才得出版。就书而言,既不犯禁,亦非译文低劣需要返工,然而还是拖了这么久,大概亦算当今出版界一大小小奇观。遗憾的是,其间这么长的“闲置”,身为译者,我没有机会读到校样,因此,亦无机会更正一些本可更正的小错或遗漏,或是再将个别译文润色使之接近完美,更不要说有机会把编者或校者擅自更改的很多文句(我觉得这些修改多半画蛇添足)纠正过来。这些拖延,这些更改,亦严重影响我对业界的观感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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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翻译的太惨无人道了”之类评语,我只觉得哭笑不得,亦替这些读者难过。他们既然认定伯爵茶就是洗发水,你还有什么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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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说某些读者(包括豆瓣上一些读者)不习惯该书译文风格甚至觉得译者有诸多怪癖或者用力过度的问题:每个作家或译者都有文字怪癖,程度不同而已。说好听些,这是对语言敏感,只要不走火入魔,这是读者的福气。就翻译而言,译者的文字怪癖,只要与原作风格较为贴切,只要不损害原文意义,同时考虑到译文的语感和语境而有坚持,这同样是读者的福气。至于是否用力过度,我想,姑且抛开可怜可悲的“国情”不说,真正负责的译者都会“用力过度”。说实话,以这些年的阅读和译写经历,当今中国出版界文化界的总体水准和职业习惯等等令我吃惊,这也是我现在尽量不读简体中文书的一大原因。中文(主要是简体中文)已经堕落到惨不忍睹的境地,你当然可以说,这是时代使然甚至进步,但是这种进步,不如说是退步。我当然不赞同回到桐城派甚至更早的时代,我更不赞成一律排斥时尚语言流行语言甚至政治语言,但是语言不是医学,时间愈后就愈先进。有什么样的制度,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语言,语言也是政治。这个道理我不想再说了。
2010-10-31 星期日(Sunday)
犬女Nickel今日上午十一点十一分左右入土。
昨晚,与帮我搬家的货运三轮车主肥仔谈好。他有亲戚住在南边城乡结合部。就在那儿选个地方安葬Nickel。价钱是一百五十圆:肥仔负责带我坐的士前往,并让他兄弟备好工具挖坑。
与Nickel一起入葬之物,收拾了两个手提纸袋:宠物衣服,水碗,饭碗,套绳,毛刷,毛巾,去年买的澳洲入口宠物香波,港产钙片(还剩七八粒),磨牙小食(还剩一大把,因为已不大嚼得动),远方朋友网上买的英国药“关节生”、法国“心安”和关节镇痛药英国“卓比林”(以上均需长期服用,而此地宠物医院定价暴利,所以这位朋友一直掏钱从价格远为合理的网上商店代买),昨天早晨去医院买的进口营养药水(因为后肢接近瘫痪与心脏异常,已经几天不能进食),剩下的火腿肠,维他命B1。
我用从前深圳家的沙发巾裹住她,把她装进手提塑胶宠物笼。五年前,我从深圳坐飞机暂居成都,就把她装进这个笼子坐的飞机。
老天有眼,今天遇到“同类”。一位中年农妇看到肥仔挖坑(地方不太好),以为我们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后来知道,主动带我们去她家花园。她养了很多年狗(现在也养,好几只,大狗,小狗),狗死了都埋花园。所以,Nickel在此入葬,头上两株高高棕榈树,周围果树花木,来年春天应该好看,虽然外面就是无比丑陋的乡镇街景,虽然距此将近千米,正待开发的高层住宅,有个让你啼笑皆非的名字:阳光地中海。也许,要不了四五年,农妇的花园就会让位于“地中海”。
剩下的手提塑胶宠物笼,农妇要了去。我本想送她,但怕她介意。好在她不介意。
随我移民“夏威夷”不出两月,Nickel就先我而去,定居“地中海”。
昨晚,与帮我搬家的货运三轮车主肥仔谈好。他有亲戚住在南边城乡结合部。就在那儿选个地方安葬Nickel。价钱是一百五十圆:肥仔负责带我坐的士前往,并让他兄弟备好工具挖坑。
与Nickel一起入葬之物,收拾了两个手提纸袋:宠物衣服,水碗,饭碗,套绳,毛刷,毛巾,去年买的澳洲入口宠物香波,港产钙片(还剩七八粒),磨牙小食(还剩一大把,因为已不大嚼得动),远方朋友网上买的英国药“关节生”、法国“心安”和关节镇痛药英国“卓比林”(以上均需长期服用,而此地宠物医院定价暴利,所以这位朋友一直掏钱从价格远为合理的网上商店代买),昨天早晨去医院买的进口营养药水(因为后肢接近瘫痪与心脏异常,已经几天不能进食),剩下的火腿肠,维他命B1。
我用从前深圳家的沙发巾裹住她,把她装进手提塑胶宠物笼。五年前,我从深圳坐飞机暂居成都,就把她装进这个笼子坐的飞机。
老天有眼,今天遇到“同类”。一位中年农妇看到肥仔挖坑(地方不太好),以为我们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后来知道,主动带我们去她家花园。她养了很多年狗(现在也养,好几只,大狗,小狗),狗死了都埋花园。所以,Nickel在此入葬,头上两株高高棕榈树,周围果树花木,来年春天应该好看,虽然外面就是无比丑陋的乡镇街景,虽然距此将近千米,正待开发的高层住宅,有个让你啼笑皆非的名字:阳光地中海。也许,要不了四五年,农妇的花园就会让位于“地中海”。
剩下的手提塑胶宠物笼,农妇要了去。我本想送她,但怕她介意。好在她不介意。
随我移民“夏威夷”不出两月,Nickel就先我而去,定居“地中海”。
2010-10-30 星期六(Saturday)

犬女Nickel今天下午两点二十七分去世。
死因:心脏病,关节病,年老衰竭。
品种:北京犬(与不详犬种杂交)。
年龄:十岁。
出生地:(大概)深圳。
终老地:成都(客居此地刚好五年有馀)。
从寒潮袭来之前发病,至今十天左右。今晨又看医生,已知凶多吉少。死前阳光很好,我正洗衣读书,她躺房间一角。等我起身凑近,她微微抬头,看我最后一眼。我的猜测:大概一直等着与主人道别。隔壁人家有狗,犬女死后片刻,无端吠了将近半分钟。
In this cruel world,in this hopeless society,Nickel伴我十年,愿她安息。愿她如生前那般,来世(如果真有来世)依然做一条温顺可爱的小狗。
AT THIS CRITICAL MOMENT, HER DEATH IS AN UNBEARABLE LOSS.
以下照片摄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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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時間:20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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