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場
半場
周成林【獨立作家】
2010-2-7 星期日(Sunday) 晴




  我当然明白这本《1968:撞击世界的年代》可让中国书评人微言大义喟叹唏嘘,我当然清楚自己怕读当代简体中文书尤其不少译著非常鸵鸟不够阳光。这些年我好不容易练就一副娱乐心态,懂得欣赏“孟修斯”(Mencius)和“常凯申”(Chiang Kai-shek)这类返销母国脱胎换骨的销魂译名,如同欣赏我一见欢喜极富创意的那句洋泾浜英文:the hardcore scenic area(核心景区),还有某地公厕提醒雄性洋人小便时尿花不可四溅的温馨用语:one step up, more civilization(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中式智慧要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辞达而已矣,更何况,这个国家亦盛产差不多先生或差不多女士,我于是常常反躬自问:时代这么精彩,娱乐如此多元,而文化又那么廉价,执着无利可图的文字有甚鸟的好处?
  出于爱好,我这几年亦译过两三本书,觉得译者苦乐近乎SM境界。苛求自己的译文等于自虐(我刚好发现自己一本译著有句话译得拗口,我亦担心随时被人“揪斗”),苛求别人的译文则是虐人抑且难结善缘,但是这两类怪癖我始终不能戒除。我有位朋友主编一份小众文化杂志,时常刊发某某国际友人用中文写就的有趣文章。前两天,我们电话聊起怎样才能做一名有水准的编辑,他说那位国际友人的中文时有不通,但他很少修改,就想保留那股异国腔调原汁原味。我后来细想,除了欣赏这位主编朋友难得没有“现代汉语大一统规范情结”,我亦突然想出洋泾浜中文这一生造词。或许,外人用中文写作,要是写得过于地道,没了洋泾浜中文风味,就好比我从前读到的卓别林摹仿秀那个笑话,山寨版夺冠,真人反而垫底,未免太过幽默。
  更为幽默的是,中国人现在亦写洋泾浜中文,尤其很多译著。即以笔者好不容易练就的娱乐心态观之,怕亦不太好玩,因为我受不了“进行观察”“举行示威”“予以消灭”“加以表彰”这类前人早已撰文讨伐的洋泾浜中文。《1968:撞击世界的年代》,可谓一年来我认真读过的第一本中文新书。英文原著我没读过,写得好不好姑且不赘(在我看来,这本号称编年史的专著,更像一篇缺少解析的超长新闻特写),但我还是瞎子摸象,在译文中读到不少让我消化不了的洋泾浜中文,还有病句、错字和漏字。当然,这本书若是出自哪家野鸡书商,或是有幸荣登全民拜读的盗版排行榜,我顶多一笑了之,不用这么“刻薄”。但是,出版商乃书界的中华老字号三联书店,若要挟洋自重,大概算得中国的兰登与企鹅。更有意思的是,这本书译者两名,校者一名,责任编辑一名,就文字而言,起码有四位译界或书界人士把关,依照常理,就算不能“打造精品”,起码亦可做到中规中矩,而我下面就要提到的那些低级错误,完全可以避免。为人不可琐屑,做事却需精细。兰登与企鹅,当然不是每本书都做得完美无缺流芳百世,但你很难想象他们一本书像这样频频出错。
  为了节省篇幅,我不想再提“进行观察”“举行示威”“予以消灭”“加以表彰”之类洋泾浜中文(这本译著之中屡见不鲜),我只说说不通译文与错字漏字。我很想弄清楚第五页那句“除了越南,他们认为未来的热点还包括黄金兑美元的汇率之争,苏联东边卫星国家持续增长的自由,以及苏联国内太空武器系统的建立”。我钻牛角尖钻到现在,也不知道“苏联东边卫星国家”应该如何理解。那个年代,苏联东边只有一个蒙古堪称卫星国家,难道,原著作者科兰斯基对这个内陆国家情有独钟?第十七页还有一句很是后现代,足见“性”字泛滥,任何名词都可加上这一貌似学术的“后缀”,好比我在街头时常见到的商家用语“一次性交费”:“校园是具有不可侵犯性的区域。”(第一一四页:“现在我不得不读马尔库塞的另一本书,全是因为迪亚斯•奥尔达斯恰巧提到过这些‘搞破坏性的哲学家’。”第二六二页:“此举掀起了对过去二十多年政府统治下不公正性的全国性讨论。”)然而,第三十四页这句又错得非常儒家:“在波兰,波兰人没有表达对苏联的孝忠之情,反而为犹太人击败了被苏联训练的部队而激动不已。”“孝忠”怕是“效忠”之误,但两者似乎不能通假。而“被苏联训练的部队”,大可不必拘泥原文的被动句式,“苏联训练的部队”就好。这亦让我想起董桥先生提到“被”字配搭多为贬义应当慎用,还有他当笑话列出的那句生硬译文:“你被原谅了。”(“You are pardoned.”)至于漏字,只举一例,第一四八页:“国民生产总值里面还包为了把产品卖给孩子而美化暴力的电视节目。”那个“括”字没有“包”进来。
  如果错字漏字可以“被原谅”(电脑而非人脑出错),“不被原谅的”,却是下列病句或搭配:第一一四页:“《受诅咒的大地》,虽然不是一篇反对殖民主义的长篇宣言,它不仅揭示了殖民主义的心理,同时也探讨了推翻殖民主义的心理,以及建设一个后殖民主义的社会所需的‘新人类’。”其实,“虽然”只要与“但”轻轻一合,这句话就通了。第一九二页:“鲍勃•迪伦重新回归了原声木吉他和民歌民谣—但却永远不复再是1963年时的纯粹的民谣之声。”“不复再是”,这是一个语感问题,要么“不复”,要么“不再是”。第二三七页提及法国学生运动如火如荼:“并几致导致整个法国陷入瘫痪状态。”我能明白“几致”就是“几乎导致”,我只是不明白,这本中译的两名译者一名校者一名编辑四重保险,竟然看不出来这一搭配“几致导致”这句话不通。第二五零页:“60年代的法国尚仍未与40年代的法国达成和解。”现成的“尚未”和“仍未”不用,偏要用“尚仍未”,莫非四位先生或女士套用网络最新流行语(第四一八页还有一个异曲同谬的“从未曾”:“杜布切克的梦想—那是一条从未曾发现的道路—”)?第二八三页:“如果三位俄罗斯作家被捕入狱,整个世界都会为之感到愤怒;但当数千名黑人被屠杀,但……”还是语感问题。如果我是译者,我不会“感到愤怒”,“愤怒”就行了。而依照上下语意,第二个“但”,我斗胆猜测,怕是应该换成“却”字。第三六一页:“间或有代表农民的新组织出现。它的领导人太难收买或是谋杀其领导人,就像新的工人组织和新的记者组织。”很遗憾,我任想象悠游,亦理解不了这句洋泾浜中文的准确含义。倒是三零四页这句,让我的脑海浮现一幅生动画面:“汉弗莱在社会问题上一贯表现积极进步,但他与约翰逊的越战政策不无关联,且不愿与之进行切割。”我仿佛看到一贯表现积极进步的汉弗莱被迫戴上墨镜拿起焊枪,但又临阵退缩,不愿与约翰逊的越战政策“进行切割”。
  最后说说译名。但我不想在此纠缠大陆与港台译名孰优孰劣这一老生常谈,我亦不想讨论译名是否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强行规范(我虽不喜从众,一般情况下,还是愿意跟随通用译名,除非那个译名译得过分恶俗),我只想列举不该有的几个错误。第八十六页:“4月份,他们将特拉法尔加广场上的喷泉变成了红色。”这本书的后文还有提到“特拉法尔加广场”(要命的是,我实在找不到是哪一页了),但是变成“特拉法加广场”。看来译校编没有就此统一思想(第三六三页提到“切•格瓦”,而书中别处都叫“切•格瓦拉”,莫非他还有个兄弟)。开个玩笑,若是兰登和企鹅哪本书弄出天安门广场和天门广场两个广场,较真的中国读者一定愤愤不平。第二六七页提到法国电影导演“路易•马莱”和“阿兰•雷斯内的《我爱你,我爱你》”,亦为译校编所犯差不多先生式的错误。路易•马莱该是Louis Malle(中文通称路易•马勒),阿兰•雷斯内(Alain Resnais)习称阿仑•雷乃,两人都是法国电影新浪潮的著名导演。好在我喜欢看电影,猜出谜底不费吹灰之力,而就算有人不看电影,上网“狗狗”亦易如反掌。可是,第一六零页讲英国政局,种族紧张的导火线“是由执政党劳动党提交的《联邦移民法案》引起的”,多少令人啼笑皆非,虽然英国工党(The Labor Party)亦有人译为劳动党,但换成我是译者,再怎么独立特行,我亦不会这样别具一格,除非所有译者都把中国国民党人(Nationalist)译成民族主义者。
  喜欢舞文弄墨的国际友人写点洋泾浜中文情有可原,来点病句、错字或者不通,就像Chinglish令洋人郑重其事写书存照,甚至别有风味别开生面。但是,以文字为业的中国人,“操母语”若是操得不够娴熟,则是语言素养还不到家。当然,包括笔者在内,谁亦不敢夸耀自己的语言素养无可置疑。不到家并不要紧,我们都在路上,要紧的是,在文化严重贬值的时代,我们反而得有尽可能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很抱歉不得不重拾如此老土的用语),不仅对于文化本身,亦包括对于文字这一文化的载体,否则,我们只有永远羡慕兰登和企鹅。
  
  2010年1月26日
  
  (刊于二月七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31/node2433/userobject1ai209833.shtml)

melzhou 发表于 2010-02-07 11:19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24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29 星期五(Friday) 晴
  


  
  抛开孔方兄不说,我其实暗下决心不再译书(起码只译自己最喜欢的东西),一来费时费力,二来我更想写点自己想写的东西。但是,为了奈保尔,这点时间我还“浪费”得起,甚至,你不能说那是浪费。为真正打动你的书和杰出的异国作家做点事情,你亦能学到很多东西。所以,抛开孔方兄不说,用一年时间,每天至少花上两三个小时“陪着”这本书,跟它一起冷嘲热讽,跟它一起歌哭,甚至溶入其中,每天,有那么几个小时“活在”另一个世界(当然绝非一片光明),并让这个世界更不光明的生活容易忍受,这是我的荣幸。
  我不知道,读了鄙人最近一些文字,有人会不会觉得:你是一个言辞激烈行为极端不易相处的人。如果有此印象,那真是极大误解。除非事情离谱,本人从来不愿得罪哪个具体的人和机构(我宁肯得罪相对抽象的政党、民族或国家,亦不想广结活灵活现的恶缘,倒不是我太利他,而是我不想害得自己每天大动肝火)。我对文字的苛求,并非固执到自己所写或所译,一个字亦不许别人修改的地步。所以,只有超出容忍限度的事情,只有自己站得住理的事情,我才会公开批评。不是自卖自夸,我始终记得某位编辑朋友前两年告诉我的话:“你是最好相处的作者之一。现在很多作者包括一些有名作者,写的东西都很浮躁,像你这样沉得下来写东西的人不多了。你的文章不像是中国人写的。”不论今后能否走得更高,我只希望我继续当得起这样的称赞。  
  绝非闲话的闲话说过,我希望【世事如此】译得顺利,我希望与这本中译的出版社和责任编辑一路合作愉快,哪怕只是one night stand,亦不再get sour,将来大家忆起,脑海里都是阳光。由意向至合同,这本大部头亦有几轮周折,主要有关翻译时间和报酬。好在双方都有诚意,彼此相让,互有妥协,并以中国特色的思维解决个别难题。当然,在“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的译者看来,结果仍不满意(为时尚杂志或好一点的报纸写稿,报酬动辄千字五百甚至更高,我只希望有幸看到正经写书或译书的报酬有此一半),但“国情”如此,世事如此,我不仅谁亦不能责怪,我反而理解编辑苦衷,抑且欣赏对方诚意,譬如,我坚持将来要看校样(说实话,看校样还得“浪费”译者大量时间与精力,有何现实收益),我不希望辛苦译完一本厚书等上很久才能付梓,对方都能理解。我想我的要求没有超出common sense。中式智慧不是亦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那就准备开工吧。

melzhou 发表于 2010-01-29 18:02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1 | 浏览:64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11 星期一(Monday) 晴
为了表示最大善意,这篇校读记到此为止,虽然剩下的一小半,我还会继续校读,并希望将来有机会改正所有应该改正的地方。
毛姆这本小书的文风颇为“诡异”,就像他的序言所说:“一部小说中,风格必然要受事件影响,单一文风几乎行不通。心理描写的表达方式有别于事件叙述;而对白,至少应予人谈话正在进行的合理印象,必得摒除一成不变的效果。悲剧段落的文风也有别于喜剧段落。有的时候,你的叙述需用对话方式,随意使用俚语甚至有意为之的粗疏之言;别的时候,又要求使用你所能为的堂皇文句。结果肯定是锅大杂烩。”
说来毫不夸张,翻译此书期间,我时时记着毛姆这段话。我想很快,有兴趣而且细心的读者读到这本小书,他们应该看得出来,这一段跟那一段的遣辞和文风迥然不同(有时浅白,有时古雅,有时两者兼有),因为有些段落是美文,有些段落是童话,有些段落是素描,有些段落是小说。或许,正是这样变化多端的“诡异”,令译者、编辑乃至审校彼此难有默契。
无利可图的翻译虽然只是我的“业馀爱好”,但是在我看来,文学翻译难过写作百倍千倍。你要绞尽脑汁考虑原著这样那样的风格,还要兼顾自己在遣辞用语方面的喜好与“怪癖”,你亦必须有不时出错“丢人现眼”的准备,你更要担心殚精竭虑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待遇”……说实话,在这个相对于最混帐的时代(或国家)还不那么混帐的混帐时代(或国家),翻译纯粹自讨苦吃,说不好听,认真而且稍有水准的译者,跟一遍又一遍喜受主人鞭打滴蜡并且感激涕零的受虐狂没有本质区别!

melzhou 发表于 2010-01-11 23:26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8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10 星期日(Sunday) 晴
  我虽然想以最大善意来理解这些更改,但是校读至此,我的确非常愤怒。除了那个我虽然坚持但亦准备妥协的“切尔西”,以及后面将会提到的几处,这些泰半自以为是的改动,没有人事前或事后告诉我,没有人请我看校样。我在澳门的时候,我的老板是个非常严谨的人,自小在英美居住求学并工作多年,英文好过中文,但对中英文字都很挑剔。他那时是港澳政商界名人,他的父母亦为香港富商。我记得有一年他的父母金婚纪念,要在香港摆酒,请了何鸿燊、赵世曾还有利孝和夫人等等香港社交名流。我们负责制作请帖,而请帖下方有一行英文(我忘了内容),都是小写。我那时初到澳门,还没改掉很多大陆人满不在乎而且自以为是的做事习惯,我让手板房的缅甸华侨李生把那些碍眼的起首小写统统改成大写。但是改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我的老板发现。他大发雷霆,当着李生的面,叫我不得自以为是,不懂就问。我记得,我当时满脸通红,而这件小事,只是我那时闹的诸多笑话之一。
  我亦想到这么些年,从我迫不得已滚回大陆,直到今天依然无法再度逃离(你的母语是中文,你还能逃到哪里,除非你有本事做到高行健那个份上,至少就名气而言),我为什么始终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甚至有一阵四处求职处处被拒(先不说本人看不看得起那一工作)。最大一个原因,还是这个社会相当一部分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视野眼光和专业素养很有问题,更不要说缺少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尊重(包括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对个人才华和诚信人品的欣赏,公民意识,言行一致,正义感,廉耻心,等等。这件小事,中国很多行内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我当然亦无意借题发挥无限拔高,但是,这的确既是小事又不是小事。文字是肉做的。这是董桥先生的话。当有人如修改中学生作文那般,任意修改一位成熟译者(或作者)的文字,就算出于好心,这亦等于凌迟。而凌迟前后,文字的主人(姑且这样说吧)还不知晓,只有领取残缺尸体的份,而那具残缺尸体,依然挂着主人的名字,身为文字工作者,除了愤怒,我惟有羞愧二字,因为我的名字,不论是否大牌,始终要为这样残缺的东西负责。

  第十七章

  原来译文:“一阵凄风吹过那些萧瑟山峰,很快令我冷得彻骨。”
  书中现为:“一阵凄风吹过那些荒凉的山峰,很快令我冷得彻骨。”这个我记得。我当时为了想用这个“萧瑟”,专门查了一本以上的词典。

  第十八章

  原来译文:“我骑着我的掸邦小马下到市集。集市在一大片平地上举行,有四排敞开的摊档,密集的人群在这里挤来挤去。”
  书中现为:“我骑着我的掸邦小马下到集市。集市在一大片平地上举行,有四排敞开的摊位,人群密集,在这里挤来挤去。”第一句我为什么要用“市集”?为了错落有致!

  原来译文:“女人很整洁,小巧可爱,脸是扁的,黄皮肤而非黑黝黝,她们的手很美,就像她们头上戴的花一样雅致,精巧连着纤细的手腕。”
  书中现为:“……黄皮肤而非黑黝黝的……精巧地连着纤细的手腕。”

  原来译文:“如同东方寻常所见,出售同样物品的卖家聚在一起。摊档不过柱子支撑的瓦房,利于温和的天气,地面或为踩踏的泥地,或是矮矮搭了一层木板。东西多半女人在卖;每个摊档通常三四个女人,坐着在抽绿色的长方雪茄。但是,药摊的小贩是些老翁,脸上皱巴巴,眼睛布满血丝,看去就像巫师。我愕然看着他们的货物。”
  书中现为:“……摊位不过是柱子支撑的瓦房,证明这里天气温和……东西多半是女人在卖……脸上皱巴巴的……我愕然地看着他们的货物。”

  第十九章

  原来译文:“到处都有一小众乐人占据一个摊档,一群人站在周围悠闲地聆听。其中一众乐人,三人敲锣,一人击钹,另一人打着跟他一样高的一面鼓。在那堆声音之中,我无知的听力无所分辨,只觉得一种直率与并非不令人愉快的粗野之情。”
  书中现为:“到处都有一小队乐人占据一个摊位……其中一队乐人……在那堆声音中间,我无知的听力无从分辨出什么范式,只感受到对粗糙的感情来说直率而又并非令人不悦的吸引力。”

  第二十章

  原来译文:“灰扑扑的路上有很深的车辙,晴空艳阳将它晒得热辣。”
  书中现为:“……晴空艳阳将它晒得热辣辣的。”

  原来译文:“寺院也是寂静。景栋可能有十来所,站在圆屋所在的小山望着城镇,可以见到它们高耸的屋顶。”
  书中现为:“寺院也是寂静的。……”

  第二十一章

  原来译文:“男人更腼腆同时更友好。一开始,他们张口结舌,他们绞尽脑汁寻找话题的时候,你看到他们表情焦虑,但是一杯威士忌让他们精神放松(因为有时侯他们倾向于啜饮),然后,他们会畅所欲言。他们很高兴见到你,但你必须当心,不要滥用你受到的欢迎;他们很快就对同伴厌烦了,必须勉为其难令他们渐渐烦躁。”
  书中现为:“……你必须勉为其难地令他们渐渐烦躁。”不说“地”了。记忆中,毛姆原文不是这个意思,而且,仅就意思而言,这句修改也不通,哪有一个人“勉为其难地令他们渐渐烦躁”!而是那些人因为对同伴很快厌烦,不想勉为其难,所以才会烦躁。

  原来译文:“他们经营一爿小店,但并不关心是否卖了东西出去,而他们的货物积满灰尘肮脏破旧;或者,他们懒懒散散力不胜任管理一个椰子农场。”
  书中现为:“他们经营小店……而货物积满灰尘肮脏破旧;或者,他们懒懒散散,管理一个椰子农场力不胜任。”后面的变动或许此亦可彼亦可,但是第一句少了“一爿”。

  第二十二章

  原来译文:“但是,当我的房子建好,林间绿地之中一所绿色的房屋,急流哗溅在绿色的两岸,当我吃完饭,我嘲笑起自己来。”
  书中现为:“……林间绿地间一所绿色的房屋,急流溅在绿色的两岸……”第一句修改用了两个“间”,读起来不顺口,这是我当初有意避免的。第二句原有的“哗溅”(好像是splashed再加什么拟声词),我当时很费了几分钟脑力,才终于想到这个兼顾了动作与声音的“生造词语”。

melzhou 发表于 2010-01-10 20:12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70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8 星期五(Friday) 晴
  【客厅里的绅士】足有两百来页,但我现在大把无利可图的事情要忙,我不想耗费太多精力事无巨细,所以,下面只列出在我看来最碍眼的更动(那个要命的“地”不再列出)。说得不客气,这些改动多为画蛇添足;说得不谦虚,这些更换的确点金成石,毁了这本精雕细琢的译本(我当然不是说,自己就毫无错漏)!这亦凸显一个老生常谈:中文之破落。几十年所谓“现代汉语”教育的粗陋,各类官方文化机构对“现代汉语”的所谓规范,让包括文化人在内的很多国民不知何谓真正美文。就个人而言,读到这样一本书,我非常生气非常无奈,因为至少在我眼中,它是掺了很多沙粒的泰国米饭。就文化而言,这亦再次坚定我的看法:身处这样的氛围,你不可能有太大作为。

  第八章

  原来译文:“曼德勒的宫殿建在一个大广场内,由一圈刷成白色的矮墙围住,你爬上一截小台阶,来到宫殿所在的庭院。昔日,这片广庭房屋密布,而今多数拆毁,妃子与侍女住处,成了惬意绿地。”
  书中现为:“......这片开阔地房屋密布,而今多数已被拆毁,妃子与侍女住处成了惬意绿地。”只说这个“已被”纯属多馀。再说两句,我庆幸当年在葡萄牙殖民地住了五年,有机会读了邻埠董桥先生给港英政府公文挑毛病的很多好文章。董先生说,“被”字应该慎用,我一直记着。拆毁就拆毁了,还加什么“已被”!

  原来译文:“每所房子太像瑞士木屋,本身平淡无奇,但总体有种迷人的幽黯之华。”
  书中现为:“每所房子太像瑞士木屋,本身平淡无奇,但总体有种迷人的幽黯的华美。”

  原来译文:“你驻足观望这些空无,惊愕不已,不敢相信须臾之前,这里还在上演不可思议的密谋与骚动不安的激情。”
  书中现为:“......不敢相信片刻之前......”

  原来译文:“当然,她还记得他的名字,记得他的漂亮唇髭,就这些。”
  书中现为:“......记得他的漂亮髭须......”“唇髭”令我想起斯万。髭须终是有些核突!

  原来译文:“大仲马可曾说过,戏剧之中,再也没有比关起门来发生的事情更为戏剧了?”
  书中现为:“......再也没有比关起门来发生的事情更为戏剧的了?”拜托不要这个新文艺腔好不好!

  第九章

  原来译文:“他们像是过着适度勤勉、快乐与安宁的生活,而你心中掠过一丝念头,就是这些人至少找到了解答生存之谜的一种方法。”
  书中现为:“他们像是过着适度的勤勉、快乐与安宁的生活......”这个“的”又破坏了整句节奏。

  原来译文:“我接着去看勐拱的大钟。这里是座尼寺,我站着正看,一群尼姑把我围住。”
  书中现为:“......这里是座尼姑庵......”我当然知道尼姑庵,不然我为什么改用尼寺!

  第十章(这一章可谓一篇小小说,毛姆的文风亦相对浅白,所以,除了“地”,这章较少改动。另外,原来译文有个别地方不太流畅,编辑亦有合理润色,这是我必须说明的。)

  第十一章

  原来译文:“但是不久,我就跟木呆呆站在路中央的一头水牛面对面。我现在知道,掸邦水牛并非像中国水牛那样讨厌我的肤色,要让白人敬而远之,但我吃不准这一动物对国籍是否有什么确切想法,而且,因为牛角巨大,牛眼不善,谨慎起见,我决定稍稍绕道:……”
  书中现为:“但是不久,我就跟木呆呆地站在路中央的一头水牛面对面了。我现在知道,掸邦水牛并不讨厌我的肤色,像白人的肤色让中国水牛敬而远之那样;……”撇开编辑或审校画蛇添足的“地”和“了”不说,原来译文与现在所见差距很大,甚至根本不同。但我核对不了原文,不知道是自己译错,还是这一更改有错,所以,只好立此存照。

  原来译文:“布伦津梭先生很遗憾这句话的文法,但接受恭维。吴尔芙夫人在百花里盛赞它,奥斯伯•史特威先生在车路士夸奖它,阿诺德•本奈特先生在嘉多庚广场对它发表卓见。”
  书中现为:“……伍尔芙夫人在百花里盛赞它,奥斯伯•西特韦尔先生在切尔西夸奖它,阿诺德•本奈特先生在嘉多庚广场对它发表卓见。”先说史特威先生(Sitwell)变成西特韦尔先生,当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是我一直痛恨的中国大陆霸道恶译,即毫无美学考虑,毫不顾及中文习惯,并依照所谓规范译名一类官派做法,把西方人名地名,逐字逐音(包括弱读音在内),生硬翻译过来,所以才会有“康城”变成“嘎纳”、“塔可夫斯基”变成“塔尔科夫斯基”这样恶趣或难听的译名(好在纽约没有变成纽约尔克,英格兰没有变成英格伦德,牛津没有变成沃克斯福德,剑桥没有变成克姆布里奇)。再说“车路士”变成“切尔西”,原来译文有个注解:“通常译为‘切尔西’,但本书中译者遵从较为雅致的港译。”这或许是译者执着,“车路士”不合所谓普通话发音,亦未必就好,但是若依粤语,“切尔西”则更加可笑,因为“西”,粤语读来就是女人小穴,切尔西切尔西,那是多么难听,让我想起台湾学者取笑大陆把Mrs. Thatcher译为“撒切尔夫人”,除了恶趣,还有兵气。遗憾的是,编辑虽能理解我的执着甚至偏执(若是倒退六十年,我相信这一执着或偏执不乏知音。张爱玲若是生在红旗下,她的文字,估计亦会被人改得惨不忍睹),并向审稿“老师”陈述译者理由,但是最后,“车路士”还是成了“切尔西”。

  第十二章

  原来译文:“如很多作家那样,我希望自己可以列举我骑着掸邦小马一路缓行所遇到的各种花鸟,让这几页文字不同凡响。这显得很科学,虽然读者会跳过该段,但他有些自尊得以满足的兴奋,认为自己在读一本详实之作。当你告诉读者自己遇见P. Johnsonii,你和他就有了一种奇怪的亲密关系。它意义重大,近乎玄妙;你和他(作家与读者)共享一门并非人人知晓的学问,你们意气相投,如同系着共济会围裙或伊顿公学领带的那些人彼此之间的感受。你们用暗语沟通。要是一本论述上缅甸植被花鸟的学术著作,其脚注有下列句子,我会非常自豪:然而,毛姆声称他在掸邦南部观察过F. Jonesia。但植物学鸟类学我一窍不通。当然,我可以用自己全无所知的各种科学名称填满一页。唉,一朵黄色樱草花对我来说,可不是primula Vulgaris,它就是一朵黄色小花,永远散发着淡淡的芬芳,和着雨天,和着你心中有阵奇异颤动的阴郁温和的二月之晨,和着肯特郡肥沃湿润的泥土气息,和着那些友善苍白的面容,和着议会广场毕根菲爵爷身着铜袍的塑像,和着一位笑容甜美的少女的黄发,而今一头灰白短发。”
  书中现为:“……认为自己在读一本翔实之作……唉,一朵黄色樱草花对我来说,可不是樱草……和着一位笑容甜美的少女的黄发,她如今发色灰白,近乎平顶。”“详实”与“翔实”互为通假,这样修改,不知是否又有“现代汉语大一统规范情结”作祟。用“樱草”替代艰深学名primula Vulgaris,实则损害毛姆这段话的幽默与微讽!至于最后一句更改,且不说改没改对,“近乎平顶”完全不知所云,更破坏了这一段的美感。

  原来译文:“随后,一位骑马的掸人打乱了我试图清理的思绪。他骑着一匹毛发蓬松的小马,赤脚踩着马镫。他穿一件白色上衣,彩裙折起,看似明快的马裤,头上系了一条黄色头巾。他是策马慢慢穿越那片广袤山地的浪漫人物,但并非伦勃朗的《波兰骑手》以勇猛姿态穿越时空的那种浪漫。现实中的骑手未曾取得那一神秘效果,所以,当你看着他,你觉得自己站在未知世界的门口,它诱使你前行,却又对你关上门扉。”
  书中现为:“......他穿一件白色夹克……但并非像伦勃朗的《波兰骑手》以勇猛姿态穿越时空那样浪漫……却又对你封闭了前路。”“上衣”变“夹克”,估计原文为jacket(有上衣、夹克、西装多重意义),但依照情景,这位土人穿的可能不是夹克而是民族服装,用较为模糊的“上衣”或许更好。波兰骑手那句话,这类“润色”书中别处还有。修改者似乎对较为简约的传统文句不太感冒(或不太熟悉),但是,毛姆的行文正是如此艰涩,译者这样半文半白处理,自有译者的考虑。

  第十三章

  原来译文:“有个柜子,上面放了一九一八年的《河滨杂志》,还有菲利普•奥本海姆两本翻得破破烂烂的小说。”
  书中现为:“......还有菲利普•奥本海姆两本被翻得破破烂烂的小说。”“被”字大可不必拘泥原文。

  原来译文:“我感觉这成了我要答复的事情,即使不能说服他们,至少也得长篇大论。”
  书中现为:“我感觉这成了我要给他们答复,即使不足够雄辩,也得足够长。”

  原来译文:“因为色情胜过简洁成了风趣之魂,英美很多幽默家很直接,可听众的古板(或许还有装模作样)逼他四处寻找笑料,而非在最易发现的地方寻觅。但是,正如相对于有自由空间的无韵诗,囿于品达体颂歌复杂格律的诗人,反而可以吟出更为优美的诗句,我们的幽默家所面对的困难,常常使他们发现出人意外的笑料。他们找到大堆笑话,若非因为禁忌,他们决不会去寻找。威胁幽默家的两大隐忧,一是言之无物,一是令人厌恶;遗憾的是,英美幽默家不得不忍受这一事实,即言之无物比令人厌恶更易惹恼观众。”
  书中现为:“英美很多幽默家很不容易,因为色情而非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可是听众的古板(或许还有感伤癖)却逼他四处寻找笑料……”两句相差甚远,但无法参照原文,不知自己译错,还是别人改错。立此存照。

  第十四章

  原来译文:“从窗户望去,群山环抱的河流,看似一条经过装饰的水流。”
  书中现为:“从窗户望去,群山环抱的河流看似经过装饰的水体。”令人看不明白。

  原来译文:“此地适合上演年轻恋人的牧歌,我让自己的想象漫游,想出一则故事来配衬这片宁静可爱的风光。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摆脱不了美总是包含一些悲剧东西的这一窠臼,我的虚构陷入乖张模式,我贫弱的想象遭逢失败。”
  书中现为:“......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的虚构陷入乖张模式,我贫弱的想象遭逢失败;这一点,除非用美总是包含一些悲剧来解释。”没有参照,依然留存。

  第十六章

  原来译文:“他们跟随自己既定的周期,过着他们的前辈所过的生活。这一模式有迹可寻,他们只需跟随。这难道不是智慧,他们的始终如一之中,难道没有美好之处?”
  书中现为:“......他们的始终如一中,难道没有美好之处吗?”拜托!不要这个“吗”好吗?

  原来译文:“他的英语说得流利。”
  书中现为:“他说着流利的英语。”这样的更动是多么地没有意义啊!难道你不觉得吗?

  原来译文:“他将心与人,却不因此而小题大做,就像他父亲在米兰那爿小店的柜台售卖通心粉所为。”
  书中现为:“……就像他父亲在米兰那个小店的柜台售卖通心粉所为。”

melzhou 发表于 2010-01-08 22:41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74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7 星期四(Thursday) 晴

  今天收到【客厅里的绅士】样书一册。首先感谢编辑努力,让这本薄薄译著终于问世。还要多谢毛尖女士的序言(我不认识毛尖,不过,前年我忝为南方都市报华语电影传媒大奖评委,若非忙于他务,差些就去从未踏足的上海参加第一轮评审会,差点就与同为评委的毛尖女士有过一面之缘)。
  总的来说,这本书设计得清新。付梓之前,就译文某些用语和注释,我与编辑亦有多番沟通,难得对方不厌其烦,除了替我更正个别翻译错漏,还尽力争取保留一些“不合规范”的用语。虽然亦有争执,但如对方所说,都是对事不对人,争取把这本书做好。
  不过仍有些许遗憾,而这个遗憾,大概不是译者和编辑所能控制的。再来唠叨,会不会有失风度?我想不会。为人不能琐屑,做事却需精细,不然我们怎么超英赶美为国争光?
  说是校读,但只说对一半,因为我的工作样书(亦即原著)早已奉还,所以只能就成品吹毛求疵,仿佛瞎子摸象,惟有跟着感觉走。当然,这仍是对事不对人。

  第一章:

  原来译文:“我从来不能感受查尔斯•兰姆在其诸多读者中激发的喜爱之情。我生性逆反,令我恼恨他人的欣喜若狂,滔滔不绝会让我的倾慕功能干涸(与我的意愿相拂,天晓得为什么,我无意用自己的冷漠来给邻人的热狂泼冷水)。”
  书中现为:“......我生性逆反,令我恼恨他人的欣喜若狂及滔滔不绝会让我倾慕的心干涸......”这是一句病句。另:“热狂”现为“狂热”,但我原意就是想用“热狂”。

  原来译文:“第二天早晨,要是读了他在《伦敦杂志》一篇随笔,你会觉得这是一则惬意小文。”
  书中现为:“第二天早晨,若读了他在《伦敦杂志》一篇随笔,你当觉得这是一则惬意小文。”“若”和“当”当然没错,但窃以为与整句话的搭配及其节奏,不如原译上口。 

  第二章:
  
  原来译文:“我在逆伊洛瓦底江往蒲甘的船上安顿下来,从包里取出那本绿色小书一路读着。船上满是土著。他们无所事事躺在很多小件行李簇拥的床上,整天吃着聊着。”
  书中现为:“......他们无所事事地躺在......”这个“地”,是我作文翻译竭力避免的字,能不用就不用。记得老舍先生(?)说过,的地得了吗呢这几个字一定要慎用(除非对话)。“地”字很多时候累赘(英文的副词变成中文未必就要加“地”),不合中文之美,且有浓厚的翻译腔(中国白话小说似乎没有这个用法,该是五四以后才有)。遗憾的是,这本书的后面还有很多原来译文没有的“地”。本章之中,还多了一个没有必要的“地”:“而船不时地行到安卧于浓荫之中的河边村落。”没有这个“地”,这句话该是多么地简练。

  原来译文:“不时见到一座塔,有时为整洁的白塔,但更多时候则是倾颓;......”
  书中现为:“......但更多时候则是倾颓的;......”不要这个“的”,这句话该是多么的简练。

  第三章:

  原来译文:“到得寺院,我们攀上一段两旁都是摊档的长长阶梯;但是,住在棚里售卖香客用品的人们已经收工,有的闲坐,身子半裸,低声聊天,抽烟或吃宵夜,而很多人千姿百态已经入眠,......”
  书中现为:“我们攀上一段两旁都是小摊的长长阶梯;......而很多人已经千姿百态地入眠,......”“摊档”大概多用于粤语,但与“小摊”是一个意思,现在别的地方亦很常用。至于第二句更改,多少破坏了原来译文的节奏与清脆,更不用说那个“地”字了。

  原来译文:“一名赤脚守卫走得悄无声息,一位老人在点燃一尊佛像前的一排蜡烛;他们令此地更为幽寂。到处有黄衣僧人声音沙哑喃喃颂经;嗡嗡声打破了寂静。”
  书中现为:“......到处有黄衣僧人声音沙哑地喃喃颂经;......”破坏整段美感的,又是这个“地”。

  第四章

  原来译文:“诚然,撰写《大英帝国衰亡史》的史家,要是在某一公共图书馆的书架上见到本书,他将严词谈及本人。”
  书中现为:“......他将言词激烈地谈及本人。”又是“地”!

  原来译文:“《大英帝国衰亡史》的作者我不屑置辩。就我来说,我谨斗胆寄语,这本巨著一旦开工,他要以同情、公正与大度之心来写。我要他远离浮华之辞,我相信情感内敛并非与他不相称。我要他写得清明而体面;我要他的行文根基坚实。我愿他的文句有如铁锤击打铁砧那样铿然有声;他的文风要庄严而不浮夸,生动而不造作,简洁有力却又镇定自若;因为,他毕竟有一个主题大可苦心经营:世界历史之中,大英帝国并非没有辉煌一刻。”
  书中现为:“......我要他写得明晰又体面;......大英帝国并非没有高贵的一刻。”我要的是“清明”而非“明晰”。至于“高贵的一刻”,因为核对不了原文,姑且不论,但即使这样,亦不应该加“的”。不信你高声诵读。毛姆这段话很是庄严铿锵,最后一句加“的”,就像用针戳了一个小孔:漏气!

  第五章

  原来译文:“他是捷克斯洛伐克人,任职于加尔各答一家出口商行,正在缅甸度假观光。他矮个,黑发蓬乱,大脸,鹰勾鼻突出,戴一副金框眼镜,肥胖之躯紧绷绷穿了一件斯丁格衬衫。”
  书中现为:“......肥胖之躯紧绷绷地穿了一件斯丁格衬衫。”无语!

  第六章

  原来译文:“他神情激动瞄了一通客轮航班表。”
  书中现为:“他神情激动地瞄了一通客轮航班信息。”除了那个要命的“地”,“客轮航班表”好过“客轮航班信息”。要知道那是上个世纪初,航班表更适合那个年代。

  原来译文:“一个星期接一个星期慢慢过去了。”
  书中现为:“一个星期接一个星期慢慢地过去了。”无语!

  第七章(这一章改动很多,亦有很多原来译文没有的“地”。这些改动是否更好,读者自己判断吧。)

  原来译文:“曼德勒首先是个地名。有些地方由于历史的某一偶然事件或适当关联而得名,独有一种魔力,但智者多半从不访谒,因为它们唤起的期盼几乎不能实现。地名自有生命,虽然特雷比松可能只是一处赤贫村落,但对于所有心智健全的人,这一名称的魅力必定为它罩上帝国服饰;至于撒马尔罕 :谁要是写下这一地名,脉搏难道不会加快,心中难道没有期望不得餍足的苦痛。依洛瓦底这一名字,就以其浑浊巨流使人敏于想象。曼德勒的街道多尘拥挤,沐浴艳阳之下,宽阔而笔直。有轨电车载着一众乘客隆隆驶过;他们挤满座位与通道,密密麻麻站在踏板上,就像苍蝇群集一枚烂熟的芒果。带阳台与走廊的房子,有遭逢不幸的西方城镇之大街房舍那种邋遢外表。此地既无窄巷也无曲径,可让想象悠游以寻意外事物。但不要紧:曼德勒还有名字;这一嘉词的降调,在其周遭汇聚了浪漫传奇的明光暗影。”
  书中现为:“......这一名称的魅力必定为它罩上帝国的衣服......心中难道没有期望不得餍足的苦痛吗?......沐浴在艳阳下......有轨电车载着一帮乘客......密密麻麻地站在踏板上......这一优美词语的降调......”

  原来译文:“但是曼德勒还有城堡。城堡围在高墙内,高墙围在濠沟内。城堡有宫殿,还有现已拆掉的热宝王朝官署与官邸。每隔一段墙,就有用石灰刷成白色的大门,每道门的顶上都有一座望楼,就像中国庭园内的避暑山庄;棱堡上面是柚木亭,形状之奇特,令你觉得它们或曾用于战事。墙用晒干的巨砖砌成,颜色灰紫。墙脚大片草地,密植罗望子、肉桂与金合欢;一群棕色绵羊固执前行,慢吞吞然而专心啃着甘草;在这里,晚上可见缅甸人穿五彩裙戴明丽头巾三两漫步。”
  书中现为:“......形状之奇特令你觉得它们或曾用于战事......慢吞吞然而专心地啃着甘草......晚上可见缅甸人穿五彩裙,戴着明丽头巾三两漫步。”

  原来译文:“城濠水面宽广,清晰倒映着玫瑰色城墙、浓密树木和衣着明丽的缅甸人。水很静,但并非死水,安宁驻足水面,就像一只天鹅头戴金冠。清晨或将日落,水色有着粉笔画温和疲惫的柔弱;这些颜色有油彩的半透明,但少了那分固执的明确。光仿佛一位魔术师,游戏般涂抹着刚刚调好的颜料,并将用其随意之手再度抹掉。你屏住呼吸,因为你相信这一效果转瞬即逝。你心怀期望看着它,就像吟诵一首有点复杂的格律诗,倾耳等候延迟已久前来合韵的韵脚。但是到了日落,西天红云绚烂,墙、树、濠沐浴一片霞彩;月圆之夜,那些白门渗着银光,夜空映出门上望楼的剪影,你的官能被冲得落花流水。你试图有所戒心,你说这不实在。这并非让你不知不觉意外感知、取悦和抚慰你受伤的灵魂之美,这并非你可掌握、据为己有而且熟知之美;这种美把你击伤,让你晕眩,叫你喘不过气来,它既无冷静也无克制,它像火,突然把你吞噬,而你奇迹般生还,浑身赤裸,颤抖不已。”
  书中现为:“......清晰地倒映着......但少了那分固执的明确性......游戏般地涂抹着......你心怀期望地看着它......倾耳等候姍姍迟来合韵的韵脚......沐浴在一片霞彩中......对你感官的冲击正成碎片......这并非让你意外地感知、取悦和抚慰你受伤灵魂的那种美,这并非你可掌握、据为己有而且熟知的那种美......”


melzhou 发表于 2010-01-07 16:27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1 | 浏览:9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1 星期五(Friday) 晴




新年伊始,收到译林编辑手机短信,鄙人翻译的毛姆游记【客厅里的绅士】,书已印妥,节后送达。该书翻译,始于上前年初,费时将近一年。虽然十馀万字小书一册,但亦颇费脑力,而其间苦辛,又何止脑力二字!世事从不完美。难免还有遗憾,难免还有错谬。惟愿自我心安,尽人事,听天命。

melzhou 发表于 2010-01-01 22:17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2 | 浏览:13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2-23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感谢上帝!今年虽然不安,居然平稳赖过。没有挨饿,没有热昏,没有冻死,没有跳楼,当然,亦没有自焚。我依然走路风火,我依然一脸朝气,我依然头脑清醒,我依然爱扮帅哥,我依然自我感觉超好。但我不唱高调,譬如,活下来,看他起高楼,看他楼塌了,因为塌了又能怎样?塌了还能怎样?我活着是为自己,不为国家,不为民族。
  感谢上帝!我还有时间读书,作文,翻译。酷夏我天天往小街露天茶馆读书,有个男子大概与我同龄,天天亦来呆坐,久了我们微笑点头,他喷一口烟,吐一口痰,很羡慕我:“我真希望像你那样读书啊!但是静不下来啊!”这一年,我居然继续收到十来册赠书,个别我读过,多数束之高阁(没有时间,或兴趣转移)。我想转送更需要的人,可惜,送不出去。我只送过一册有我文章的《万象》样刊与另一位素昧平生的帅哥茶客,“就当童话读吧”,那几天他读了童话,每次见我都挤出一脸严峻。
  感谢上帝!我还有钱买书,而且只买英文书:一手,二手。能够读懂一门外语有个球用,但又多么幸福。现在想起,我当年躲在省级国宾馆的开水间杂物间苦学ABC,我的眼光多么前瞻,我是多么“伟大”,我如今只恨我没多学一到两门。我常光顾的生意红火小餐馆三老板勇勇,以为我“搞旅游吃票子”,我说我“搞搞翻译”,不好意思再说翻译只是业馀爱好,我其实是个独立作家。他说“搞翻译,那肯定跟翻译公司和出版社挂起钩,你一个月起码都要译个两三本书,不然你做铲铲啊”。我不好意思继续,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勇勇非我族类,哪懂其中奥妙。幸福纯属个人,天机不可泄露。
  感谢上帝!初夏我去了一趟家庭教会,生平第一次。但我没有速成一般现场皈依,没有把自己交给“他”或者“他”的代言人。传教信教的新老朋友好心,除了告诉我创世纪神话,还说凡存在的皆有理,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只要祈祷,就有奇迹。可惜,我信不了,因为,如果信仰这么简单这么功利,甚至真理与荒谬照单全收,我宁愿不信,我宁愿不要所谓奇迹。不过,这倒使我读了几本反宗教的畅销书或非畅销书,从Christopher Hitchens、Richard Dawkins,直到老掉牙的Bertrand Russell。有趣的是,艰难时刻,不是上帝和信徒,反而是无神论者,给我莫大安慰与帮助。他们的书不是十全十美,亦有媚俗之处(媚secularism的俗),但我因此看清自己,我骨子里仍是无神论者,所以,如果真有上帝,我要在这一段特别感谢“他”,我相信“他”不会咒诅我这个“邪恶的”不信者,就像Hitchens所说:“Imponderable Sir, I presume from some if not all of your many reputations that you might prefer honest and convinced unbelief to the hypocritical and self-interested affectation of faith or the smoking tributes of bloody altar.”
  感谢上帝!让我继续“戒急用忍”,今年读了二十三本书(包括三册中文书),写了十馀篇长短文字(翻译另计,而我平均每天可译一千来字)。依照时下读书与作文标准,这个数字绝对落伍。但是,做疯狂升级疯狂更新的写作机器翻译机器不是我的长项,我更像一个老式手艺人,喜欢慢工出细活,而读书亦如是,我不喜欢跳读,不喜欢一目十行,反正亦少同道恒常聚会,我乐得少了那份虚荣,为寻谈资为充牛人而读书。况且英文书很贵,我买书亦更小心,仿佛小股民和小赌徒,只有那点本钱,感情容易受伤,是以落注慎之又慎,好在我网上网下买书基本没有失手。就像常年不进电影院不逛博物馆不听音乐会早已忘却这类文明生活方式,图书馆我亦多年不进,而我想读的书,估计那里亦乏。这倒更像单干的手艺人了。前两天在街边茶馆,跟一位回乡探亲的美籍华人聊到国外这样那样基金会,还有发财立品资助文化的西方富翁,像我这样的独立文化人,除了自娱自乐,怕是永无机会凑到跟前分一杯羹。
  感谢上帝!让我今年此时还能续写“一年的书”。但我不想再如往年那样唠叨,我究竟读了哪些书,它们怎么好,我只想从个人角度多说几句,那就是,除非必需,我现在为什么死也不读当代中文书尤其译著。因为,廉价脑力加急功近利,便宜少有好货。三年前,我接下毛姆《客厅里的绅士》,四年前,我签了《时光中的时光》翻译合同,稿酬都是千字七十。最近,又有出版社约我翻译纽约时报某年十大好书之一,虽然我很想接手这本近年难得的佳作,虽然我自认最适合翻译这本书的译者之一,但很遗憾,三年四年过去,这个国家党政军警乃至教师的薪水翻了不知几多,连我客居的这个二线省城,物价亦今非昔比,而我遇到的翻译稿酬,依然千字七十。不论译者是否以此维生,这个稿酬的确说明很多问题,甚至令人愤怒,亦让我想到,中国读书界貌似活跃,京沪穗报纸都有相当水准的书评专刊,但有没有人想过,这些空前繁多的各类译著,是以多么廉价的报酬翻译过来,而粗劣译文,又怎样被众多书评人满不在乎引来转去。必须说明的,我跟那位编辑通过电话,人很好,柔声细语,通情达理,但即使如此,我相信身为普通编辑,对方亦爱莫能助,我亦相信,中国这么多人,你“摆架子”,觉得钱少,自有大把想赚零花钱的所谓行家甚至翻译机器愿意接手,只是,说来不怕不谦虚,要是这本书如原定计划那般,依然千字七十,短时间内匆忙译完,赶着出版,我的确觉得糟蹋了大好原著。
  感谢上帝!明年,让我这个读书人和独立作家继续赖过,不要挨饿,不要热昏,不要冻死,不要跳楼,不要自焚;让我依然走路风火,依然一脸朝气,依然头脑清醒;让我继续年轻,继续自我感觉超好;最后,让我继续有上好的英文书读,让我写出更好文字,让我从容译完正在翻译的厚书。如果真有奇迹,在我眼中,这些都算奇迹;如果真有上帝,如果“他”的恩宠,不是只给信徒或是所谓特选子民,那我斗胆请“他”公正无私,行行以上这些微不足道的奇迹,因为,我想来想去,试来试去,除了指望老天,你还能指望谁?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廿四日

melzhou 发表于 2009-12-23 01:02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1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2-9 星期三(Wednesday) 晴
四

一九三三年十月十七日,愛因斯坦離開歐洲抵達美國。這年他五十四歲,接下來的二十二年,亦即到他去世,他再沒回過歐洲。雖然當時美國仍有種族歧視等弊端,雖然他仍是瑞士公民,但他喜歡美國,他像當初想做瑞士人一樣,渴望成爲美國公民。比起循規蹈矩等級森嚴的歐洲,他像孩子一般驚歎這片新大陸:“讓新來者對這個國家忠心耿耿的,是人們之中的民主特性。沒人在其他人或其他階級面前低聲下氣。……美國年輕人很幸運,他們的見解不受舊的傳統困擾。”不過,要到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愛因斯坦才正式成爲美國公民(五年前,他特意去了一趟百慕大,爲的是以移民簽證重新入境),而這時,他的第二任太太Elsa已經病逝。宣誓成爲美國公民之後(同時擁有瑞士國籍),愛因斯坦在未曾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寫道,他當年公開放棄德國國籍,宣稱自己只會住在具備言論自由的國度,“那時,我還不知道我選擇美國作爲這樣的國度是多麽正確。在方方面面,我都聽到男男女女不用擔心後果,表達他們對公職候選人和日常事務的看法。”他亦談到美國之美,在於包容每個人的觀點,不像歐洲還有野蠻勢力和懼怕肆虐:“就我在美國人身上所見,我覺得對他們來說,沒有這一個人表達的自由,活著就沒有意義。”這番“溢美之辭”,愛因斯坦並非說說而已,他亦身體力行,雖千萬人吾往矣。因爲,對思想自由言論自由之包容,對所謂異端邪說之寬容,既是衡量一個真正意義的好公民之最高標準,亦是愛因斯坦畢生致力的科學研究之最高準則。
他喜歡美國,美國有人卻不喜歡他。一九三九年夏,蘇德兩國瓜分波蘭前夕,研究核鏈式反應的匈牙利物理學家Leó Szilárd,得知用鈾産生裂變的新發現這一消息,擔心納粹買盡比利時殖民地剛果出產的鈾礦石。但是,這位物理學家人在美國,如何提醒比利時人?他想起他的老朋友愛因斯坦與比國皇太后交情不錯,於是叫上來自布達佩斯的另一位物理學家,去找愛因斯坦幫忙。三位流亡科學家一番商量,跟著又有供職萊曼兄弟、與美國總統交好的某經濟學家提議,最後,由愛因斯坦出面,致信羅斯福總統,促請美國趕在納粹之前,儘快著手研製一種威力強大的新型炸彈。八月底,歐戰爆發(美國暫未參戰),但要十月初,這封信才由萊曼兄弟的經濟學家送到總統手中,而它的結果,就是後來廣爲人知的曼哈頓計劃。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促成這項計劃的愛因斯坦,雖然納粹上臺之後,他已放棄反對一切戰爭的和平主義,不僅被曼哈頓計劃拒之門外,甚至計劃本身,對他來說都是不可泄露的國家機密(他後來雖然亦曾添磚加瓦在週邊幫些小忙,但沒人請他正式加入,亦沒人正式告訴他這項計劃)。
阻力來自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他給主管曼哈頓計劃的軍方爆了不少愛因斯坦的“猛料”(經過多年搜羅,FBI的愛因斯坦檔案厚達一千四百二十七頁)。今天看來,這些“猛料”令人啼笑皆非,譬如,一九三二年,美國一個“婦女愛國者協會”上書當局,要求不給愛因斯坦入境簽證,因爲他是和平主義者和共產黨人,比史達林還要積極(但是,根據紐約時報彼時報道:“他不是共產黨人,他拒絕了到俄國講學的邀請,因爲他不想讓人覺得他同情莫斯科政權。”)。除了給軍方奉上這封婦女愛國者控狀,胡佛還有“猛料”:一九三二年,愛因斯坦參與阿姆斯特丹世界和平大會,而大會委員會包括一衆歐洲共產黨人,所以,愛因斯坦支持這次大會,所以,他親蘇。實情卻是,愛因斯坦公開宣佈,他不參加亦不支持這次會議,如他寫給組委會的信提及大會宣言:“因爲它包含讚頌蘇俄的內容,我不能在上面簽字。”跟當時一衆親蘇知識份子有別,愛因斯坦這封信,亦對蘇俄有清醒判斷(當然,他對蘇俄並非一概反對,亦有實事求是的正面評價,但他絕非親蘇):“在上層,看來有一場個人鬥爭,渴望權利的個人,純粹出於自私目的,用了最肮髒的手段。在下層,似乎是對個人與言論自由的徹底壓制。在這樣的情形下,你很想知道活著有沒有價值。”
胡佛的爆料信還有整整六段話,給愛因斯坦扣上類似高帽,並附上一篇錯誤百出的愛因斯坦小傳,說他只有一個孩子(正確答案:他與前妻Marić育有三子,Marić頭胎誕下一女,但不久送給他人撫養,其生死下落,至今衆說紛紜),說他是個極端分子,說他給共產黨人雜誌寫稿……結論不言而喻:“鑒於這一激進背景,在缺少非常謹慎的調查之前,敝人不擬推薦聘請愛因斯坦博士參與機密事務,因爲一個背景像他這樣的人,在這麽短的時間裏,似乎不太可能成爲一個忠誠的美國公民。”第二年,海軍一份備忘錄同意讓愛因斯坦通過忠貞審查(security clearance),但是陸軍不同意。
美國畢竟不是納粹德國和共産蘇俄。就算真是“共產黨人”,愛因斯坦亦不用擔心被人揪著頭髮拖過街頭,毋須害怕深更半夜被秘密警察帶走人間蒸發。一九四五年三月,還是因爲有份參與曼哈頓計劃的匈牙利科學家Szilárd敦請(德國就快戰敗,並未造出原子彈),愛因斯坦再度致信羅斯福總統,雖然這封信中,他假裝不知詳情,但促請總統與Szilárd等人會面,慎重考慮使用原子彈。羅斯福還沒讀過這封信就已病逝,繼任總統杜魯門安排國務卿James Byrnes與Szilárd見面,但是並無結果。一九四五年八月,原子彈相繼落在廣島和長崎。第一枚原子彈投下,愛因斯坦正在某個湖濱租來的度假小屋午眠,當他下樓喝茶,聽到這一消息,他只有一句話:“Oh, my God.”令他長期不安的是,美國政府隨後公開的報告,把啓動曼哈頓計劃的“功勳”,記在一九三九年愛因斯坦寫給羅斯福的信上。時代週刊以他爲封面人物(他的腦袋後面是朵蘑菇雲,還有那個著名公式E= mc²),說他雖未直接參與原子彈研製,卻是原子彈之父,就因爲他那封信,就因爲他這個公式。當新聞週刊亦以他爲封面人物,愛因斯坦歎道:“我要是知道德國人造不出原子彈,我決不會出一分力。”死前數月,他還與人談及此事:“或許我能得到寬恕,因爲我們都覺得德國人極有可能正在從事這項工作,他們可能成功並使用原子彈,成爲優等民族。”

五

但是接踵而來的冷戰令人憂慮。儘管愛因斯坦不偏不倚,繼續批評蘇聯,亦抨擊資本主義弊端,胡佛治下的FBI依然對他疑心重重。尤其進入一九五零年代,先有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的流亡德國物理學家被控爲蘇聯充當間諜,又有麥卡錫參議員發表著名講話,指稱國務院發現持有黨證的共產黨人,美國的“紅色恐懼”拉開序幕。以彼時情形,“紅色恐懼”並非全無道理,但誰能想到舉國上下防衛過度弄巧成拙,合力上演一出中世紀獵捕女巫的現代版。愛因斯坦反對製造氫彈,美國政府爲了安全不惜犧牲公民自由的做法,亦令他不安:“公民的忠誠,尤其公務員,受到日益強大的警察勢力徹底監察。獨立思考的個人受到騷擾。”這番言論上了電視第二天,胡佛叫來FBI負責國內情報的官員,要求徹查愛因斯坦的愛國指數和共産主義背景。相關文件兩天之後備好,共有十五頁,列舉愛因斯坦有所牽連的三十四個可疑組織,但是FBI國安亦夠滑稽,他們不僅無法證明愛因斯坦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甚至弄不清楚Elsa是否他的第一任太太,他的秘書Helen Dukas在德國那陣是否蘇聯間諜,還有,給蘇聯當間諜的那位德國科學家來到美國,愛因斯坦是否出力(正確答案,都是一個“不”字)。當然,比起上次胡佛致信軍方,這次結論較爲公允:“他主要是個和平主義者,可以視爲一個自由思想者。”
如他這位自由思想者所說:“每一個理性之人,必須致力倡導溫和適中與更爲客觀的判斷。”他的不偏不倚溫和適中一大範例,就是一九五二年底,他私下寫信與相關法官,請求從輕發落把核武機密交給蘇聯的羅森堡夫婦。但他並非聲稱羅森堡夫婦無辜,他只是質疑死刑是否太過嚴厲,因爲審判未必公正,而是受到歇斯底里的大衆影響。現在讀來有趣的是,法官檢舉一般,把他的信交給FBI,而這封信,不僅給FBI的愛因斯坦檔案多添一份“猛料”,還招來另一輪爲期三月的忠誠調查,結果當然不了了之。說回羅森堡一案,法官堅持死刑判決,愛因斯坦於是致信即將卸任的杜魯門,請總統減刑,杜魯門把皮球踢給後任艾森豪威爾,死刑如期執行。熱鬧還在後頭:他給總統的信公開,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紐約時報以頭版報道,標題亦很聳動:“愛因斯坦支持羅森堡上訴。”結果,報社收到祖國各地上百封來信,多爲義正詞嚴的討伐。維吉尼亞州一位群衆寫道:“你需要一些常識,還需要對美國給你的東西有些感激。”紐約州一位群衆說:“你把猶太人放在第一位,把美國放在第二位。”在韓戰前線浴血奮戰的一位下士亦很受傷:“你顯然喜歡看到我們的大兵被殺。去俄國或者回你來的地方吧,因爲我不喜歡像你這樣的美國人靠著這個國家生活,卻又發表反美言論。”
“忘恩負義”、“不識好歹”的愛因斯坦繼續發表“反美言論”。他呼籲美國人,不要因爲懼怕共産主義,就把他們珍愛的公民自由和思想自由拱手相讓。他說英國亦有很多共產黨人,但英國人沒有因爲國內的安全調查走火入魔,所以,美國人亦毋須發顛。當布魯克林中學教師William Frauenglass被參議院國內安全小組委員會傳去作證,要他指證中學的共産主義活動,他拒絕回答,並寫信向愛因斯坦求助。愛因斯坦回信道:“反動政客竭力灌輸對所有智性努力的懷疑。他們現在開始壓制教學自由。”至於知識份子如何反抗,愛因斯坦建議:“坦白說來,我只能看到甘地意義上的不合作革命之道。每一個知識份子,被這些委員會之一傳去,都應拒絕作證。”他亦提到保障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他說捍衛這一修正案,知識份子責無旁貸,因爲在這個社會,他們特有的一個職責,就是保護思想自由(他寫這封信,應該想到德國知識份子當年的表現,因爲他說過:“德國知識份子的行爲——以一個階層視之——不比那些暴民的行爲好)。不過,愛因斯坦聲援Frauenglass廣爲人知,寶貴篇幅還是留給如下場面罷。比起羅森堡一案,這次還要熱鬧。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都有主筆撰文不表苟同,說愛因斯坦弄弄科學沒得說,但缺少政治智慧,說他不負責任的建議把自己歸入極端分子行列。這些反駁還算溫柔,群衆來信則不客氣,很有大字報風格。克利夫蘭一位群衆寫道:“照照鏡子,看看你的可恥樣子,像個野人不剪頭髮,像個布爾什維克戴了一頂俄國絨帽。”一位反共專欄作家寄來一封親筆長信:“你最近對這個偉大國家的機構之攻擊,終於讓我確信,儘管你的科學知識了得,但你是個白癡,是這個國家的禍害。”最有趣的是新澤西一封群衆來信:“別忘了,你是離開一個共産主義國家來到這裏才有自由的。不要濫用這一自由,先生。”麥卡錫參議員亦有一番公開譴責,雖然他沒指名道姓:“建議美國人在有關間諜和破壞分子的資訊方面保守秘密的任何人,都是美國的敵人。”
不過,這次亦有不少人支持他。最有名,當數哲學家羅素,以羅素式幽默致信紐約時報:“你似乎覺得,一個人總是應該守法,不論這法有多壞。我不得不想,你是在指責喬治•華盛頓,認爲貴國應該回去效忠仁慈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身爲忠誠的大不列顛臣民,我當然對此拍手喝彩;但我擔心這在貴國不可能有太多人支持。”這段話,讓我想起羅素那本異常好看的《非流行散文》(Unpopular Essays),其中一篇短文“我認識的名人”(Eminent Men I have Known),亦有談及愛因斯坦:“大智與孩童般的單純兼有。我說‘單純’,我並非意指缺少聰慧;我說的是客觀思考的習慣,不考慮一個看法或一個行爲在現世的有利或不利。(…The combination of great intellect with childlike simplicity. When I say ‘simplicity’, I do not mean anything involving lack of cleverness; I mean the habit of thinking impersonally, without regard for the worldly advantage or disadvantage of an opinion or an action.)”英雄識英雄,連同本文開篇提到羅素那句“他在一個瘋狂世界保持健全理智”,這真可謂對愛因斯坦的最高評價了。雖然他們那一代的境界,後人未必能至,但我們總應仿效,再不濟,亦應心向往之,這樣才不至於毫無希望。

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至十五日

melzhou 发表于 2009-12-09 12:09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48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2-8 星期二(Tuesday) 晴




  (本文原載《萬象》十二月號)

  一
  
  書前諸多名人幫賣廣告,說是Walter Isaacson這本最新傳記深入淺出精確完整,娓娓道出傳主愛因斯坦的深奧科學,還說外行讀者多數可以讀懂。很遺憾,我這個科學盲讀了半天還是似懂非懂:狹義相對論,廣義相對論,統一場論,量子論……我後來乾脆跳過令我一頭霧水的科學論述,“專攻”愛因斯坦的婚姻生活趣聞軼事個人魅力,除了八卦,最重要的,還有他的人生哲學宗教態度怎樣蔑視威權怎樣堅守獨立思考。愛因斯坦第二任太太Elsa應付記者有句妙語:“懂不懂相對論,對我的幸福並非必要。”讀完這本Einstein: His Life and Universe,我或許可以套用她的話:“懂不懂相對論,並不妨礙我對愛因斯坦的崇敬。”一九五五年,愛因斯坦去世前一個星期,他與哲學家羅素發表“愛因斯坦-羅素宣言”,倡導控制核子武器。羅素後來這樣評論他的朋友:“他在一個瘋狂世界保持健全理智。(He remained sane in a mad world.)”我喜歡羅素這句話。衆人皆醉我獨醒。但是光有清醒不夠,因爲清醒缺了勇氣和擔當容易變味,讓人趨向完全的cynicism。愛因斯坦不是這樣,他亦不是孤島,在蒙昧、偏執、玩世不恭、投機取巧、以假亂真、劣幣驅逐良幣的時代,他是燈塔,隔了這麽多年,他依然光芒四射。
  羅素有篇文章“教師的職責”(The Functions of a Teacher):“這個世界有很多人值得欽佩,讓年輕人知道這些人爲什麽令人欽佩是件好事。但是,把流氓行爲掩藏起來,教年輕人欽佩流氓並非好事。”愛因斯坦是值得欽佩的人,但我猜多半欽佩他的科學。我少年時代,這個社會真有一些復興氣象,劫後餘生的知識階層正在甦醒,哪怕普通百姓之中,真心崇尚文化與科學還有市場,你還可嗅到一絲正氣。愛因斯坦是我那時諸多偶像之一,哪怕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這本建基於最新資料和檔案的愛因斯坦傳記,亞馬遜美國網站反響熱烈,讀者評論將近兩百五十則,大陸雖亦推出簡體中譯本,但是網上幾乎找不到相關書評,讀書人無論是否高眉(highbrow),興趣似乎不大。不奇怪。在一個昧著良心哄炒政經娛體學各類泡沫明星的傳媒時代,在一個小資文化文化小資孤芳自賞精明自保的小圈子,愛因斯坦過於冷門過於老餅亦不討好甚至危險:他的深奧科學無助你在股市樓市一路斬獲,他的獨立特行不利你在職場官場乃至情場殺出一條血路。當然,他是天才,但是老兄,這個時代崇尚個性張揚海選PK百家講壇全民狂歡閉上眼睛等待高潮,人人都是天才,誰都可以冷不防紅上一把尖叫幾聲,包括流氓無賴。真要PK,愛因斯坦很有可能首輪就遭淘汰。

  二

  換成一個不容異端的環境,愛因斯坦的確早被淘汰或被強行調教“合格”。他少時亦曾虔誠信教,但是讀了科普讀物,他開始反感不容置疑的宗教教條,覺得《聖經》故事多半虛假(他後來的宗教感迥異正統宗教:“我信仰斯賓諾莎的上帝,即顯露在萬物的有序和諧之中的上帝,而非信仰與人的命運和行爲有牽連的上帝)。如他一位朋友所說:“愛因斯坦開始討厭猶太教或任何傳統宗教的正統習俗,也討厭參加宗教儀式,他一直都很反感。”不單宗教陳規,終其一生,他厭惡一切教條和威權。他後來坦言:“由這一體驗産生對所有權威的懷疑,這一態度不再離開過我。”用今天標準,愛因斯坦大概算個憤青,只是這一猶太憤青不夠愛國。少時就讀慕尼黑一所高級中學,他很不喜歡德國學校的死記硬背和不容置疑。更有甚者,尚武的普魯士精神令他反感。他的同齡人喜歡扮成士兵。當軍隊經過,鼓樂齊鳴,孩童擁上街頭,步調一致,加入到遊行隊伍之中。這類表演他看過一次,他看得叫了起來,告訴父母:“我長大了,我不想成爲這些可憐人之一。”等他長大,成了舉世公認的天才,他這樣解釋他的反感:“當一個人樂於跟著一首樂曲行進,這足以讓我鄙視他。給他大腦只是一個錯誤。”幸運的是,愛因斯坦後來去了瑞士,就讀某家較爲開明的州立中學:“比起德國專制主義中學的六年教育,這讓我清楚明白,以自由行爲和個人責任爲基礎的教育,遠遠高過依賴外在權威的教育。”
  多年以後,愛因斯坦把當時的德國小學教師喻爲“軍訓教官”,而高級中學教師則是“中尉”。一八九四年,愛因斯坦離開慕尼黑那所高級中學。他究竟是被校方開除還是婉言勸退,現已難考。但是下面這段插曲足以說明,這個憤青學生多麽不討人喜歡。事出某一“中尉”教師聲稱愛因斯坦傲慢無禮,令他不受學生歡迎。當愛因斯坦堅稱自己沒有冒犯師長,“中尉”老師答曰:“是的,沒錯,但你坐在後排一臉微笑,你光是坐在那裏,就破壞了全班對我的尊敬。”根據愛因斯坦的說法,他離開學校是這位“中尉”繼續宣稱想他走人,但是愛因斯坦某位家人多年前寫的一本書,則說是他自己決意離開。他找一位醫生開了精神疲勞證明,坐上火車穿越阿爾卑斯山去了意大利(他父母當時因爲生意失敗遷居北意),並告訴大吃一驚的父母,他不再回德國,他保證好好學習,爭取翌年考進日內瓦的技術學院。過了不久,他甚至要父親幫他放棄德國公民的身份,因爲,他很快就滿十七歲,他不想應徵入伍,據他妹妹後來說,他想起這個就怕。
  愛因斯坦不做德國公民並非心血來潮。在瑞士Aarau就讀州立中學期間,他寄宿一戶人家,房東Jost Winteler是個自由派,在學校教歷史和希臘語,跟愛因斯坦一樣,痛恨德國軍國主義和一切民族主義。Winteler一家給他影響極深(Winteler的女兒是愛因斯坦初戀女友,另一女兒後來嫁給愛因斯坦一位好友,Winteler的兒子則娶了愛因斯坦的妹妹),正是Winteler教他要做世界公民。一八九六年,愛因斯坦不僅成了暫無國籍的“黑人”(要到一九零一年,他才如願以償成爲瑞士公民),他還成了一個沒有宗教從屬的人。大概出於兒子請求,在愛因斯坦放棄德國公民身份的申請書上,他父親如此填寫:“無宗教派別。”幾年後,愛因斯坦申請瑞士蘇黎世的居留權,還將重申自己沒有宗教派別。至於他的瑞士國籍,他後來雖然再次做過德國公民,並相繼成爲奧匈帝國和美國公民,他卻從未放棄瑞士公民這一身份。當然,他渴望做瑞士人,亦非出於什麽民族主義國家至上,而是欣賞瑞士的體制,它的民主,它對個人及其隱私的尊重:“我喜歡瑞士人,因爲,總的來說,比起我一起生活過的其他人,他們更爲人道。”另一個原因則很實際:爲了當個公務員或在國立學校教書謀生,他不得不做瑞士人。

  三

  他再度放棄德國公民身份,是在納粹上臺之後,在這之前,不妨簡述一下愛因斯坦其他經歷。一九一一年,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漸爲人知,奧匈帝國治下的布拉格大學延聘他爲教授,他亦因此做過奧匈帝國公民(同時擁有瑞士國籍)。只是,他成爲布拉格大學教授並非一帆風順,原因之一亦跟宗教有關。依照當時風氣,身爲猶太人已屬不利,若是聲稱自己沒有宗教信仰,更是不具資格,因爲奧匈帝國要求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教授在內,必須是某一宗教信徒。可是,愛因斯坦卻在正式表格之中申明自己沒有宗教信仰。他一位朋友的太太這樣說他:“在這類事情上,愛因斯坦就像孩子一樣不切實際。”幸好,他對這份工作的渴望大過他的“不切實際”,他總算同意以“摩西教”作爲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像這類常人眼中小事一樁的妥協,“不切實際”的愛因斯坦大概再未有過。一九一三年,德國物理學家普朗克和能斯脫前往蘇黎世(其時,愛因斯坦已離開令他覺得乏味的布拉格),延請愛因斯坦到柏林大學任教,並承諾讓他填補普魯士科學院某一院士空缺。離開瑞士並非易事,不僅愛因斯坦自幼不喜機械式與軍事化的德國教育,他的第一任太太Marić是斯拉夫人,亦對條頓民族有著本能反感。但是,置身世界科學之都的誘惑太大,愛因斯坦終於成行,再度成爲德國公民(同時擁有瑞士國籍)。當然,他去柏林還有一大原因,如他後來告訴友人,他是爲了親近他的表妹,亦即他的第二任太太Elsa。
  納粹上臺的一九三三年,愛因斯坦名滿天下,其時,他早與性情不合的妻子Marić離婚,娶了青梅竹馬的表妹Elsa,他亦傾其積蓄,在波茲坦以南的Caputh買了小塊地,建了一幢簡樸小屋,以爲休憩和沈思之地。鑒於愛因斯坦的成就與聲譽,這塊地,一九二九年,亦即他五十歲生日那年,柏林市政廳本來準備買下,送給他作爲生日賀禮,但其間諸多週折,又有右翼民族主義者在市議會阻撓撥款。最後,愛因斯坦只好致信柏林市長,以幽默辭句婉拒:“生命很短,而當局運作很慢。我的生日已經過去,我謝絕這份禮物。”一九三二年十二月,愛因斯坦夫婦離開德國,前往美國加州理工學院講學,臨行前,他已接受一份新職,打算長居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在即將成立的高等研究院(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務虛。雖然德國政局堪憂,愛因斯坦並未考慮一去不返,他依然覺得自己可以穿梭大洋之間,並保留他在普魯士科學院的崇高地位和柏林近郊的幽靜小屋。八月,他去普林斯頓的消息公開,他如此聲明:“我不會放棄德國,我的永久家園仍在柏林。”但是仿佛有所預感,離開Caputh那幢小屋之前,愛因斯坦告訴Elsa:“好好看看它。你再亦看不到它了。”他們登上Oakland號郵輪前往加州,隨身攜帶的行李足足三十件,就三個月的旅行而言,這些行李顯然過多。
  諷刺的是,比照愛因斯坦夫婦的三十件行李,加州理工學院院長、物理學家Millikan另有算盤。爲了籌措愛因斯坦的講學資金,Millikan向某一基金會(旨在促進德美文化交流)求得一筆七千美圓贊助,作爲唯一條件,愛因斯坦要在加州理工學院所在地Pasadena公開演說,讚揚德美友誼。客人剛一抵埠,Millikan就出人意料,宣佈愛因斯坦此次來美,乃是肩負影響公衆輿論促進德美關係一大使命。不僅如此,政治立場保守的Millikan,還請愛因斯坦不要發表與科學無關的言論,當然,讚揚德美友誼有助籌款不在此列。除了計劃好的NBC廣播講話,Millikan還請來大宗捐款人出席餐會。大餐結束,賓主去到Pasadena公衆會堂,面對數千聽衆,愛因斯坦終於發招,開始抨擊激情滿懷恐嚇言論自由的那些人,他說宗教裁判所審判異端就是如此,他亦指出不同國家的仇恨用語都是異曲同工,譬如美國人嘴裏的“共産主義者”,俄國人嘴裏的“資產階級”,德國反動勢力嘴裏的“猶太人”。爲了不掃主人雅興,他的確亦講到德美友誼,他說美國應有智慧,不要把德國逼得太緊,迫它償還戰爭賠償,他能理解德國爲什麽在軍事上要求平等待遇,但這並不等於他贊同恢復強制兵役……
  不論Millkan和一衆反共親德捐款人是否聽得順耳,亦不論愛因斯坦的和平主義是否合乎時宜,一個星期之後,一九三三年一月三十日,希特勒上臺,成了德國新總理,一切似乎需要重新估量。但一開始,愛因斯坦不是太在意。同年二月初,他給柏林寫信,提及四月打算返德,他的工資該如何計算。他零星的旅行日記亦多嚴肅的科學討論,要麽有趣的社交活動:“晚上與卓別林一起。在那裏演奏莫札特四重奏。胖女士,她的職業就是結交所有名人。”然而二月下旬,當柏林的國會大廈冒出濃煙,褐衫黨徒沖進猶太人家中,一切不再曖昧,他給一位女性朋友寫信:“因爲希特勒,我不敢踏上德國土地。”三月十日,離開Pasadena之前一天,愛因斯坦跟美國一家通訊社記者談了四十五分鐘,其中一段話,成了多國報紙的標題新聞:“就這件事情而言,我只要還有選擇,我就只會住在一個公民自由、寬容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佔據上風的國家。目前,這些條件德國都不具備。”
  紐約是他這次美國之行最後一站。紐約的德國總領事是他柏林的朋友,私下與愛因斯坦會面,以確信他不會返國,並警告他:“他們會抓著你的頭髮把你拖過街頭。”他當然不會讓他們那樣做,但是他該去哪裏?住在哪裏?他坐的海船要去比利時,他或許再回瑞士?明年,普林斯頓的高等研究院就要開張,他每年可以在此呆上四到五個月,或許更多時間?開船之前一天,他和Elsa溜去普林斯頓,看了他們可能會買的房子。他亦跟家人提及,他唯一想在德國再次見到的地方,只有Caputh。但是,橫渡大西洋期間,他聽說納粹闖進他的小屋,藉口搜查共產黨人的軍火(當然沒有),他們隨後又來,沒收了他心愛的小船(他不會游泳,但他喜歡獨自在水一方),說是這艘船可能用於走私。
  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愛因斯坦搭乘的郵輪抵達比利時安特衛普。剛一上岸,他就坐車直奔布魯塞爾德國使館,交出自己的護照,宣佈放棄德國公民身份。他並致信普魯士科學院,辭去院士一職:“在目前情形下依附普魯士政府,是我覺得難以忍受的一樁事情。”十九年前延請他到柏林執教填補院士空缺的物理學家普朗克聞訊,總算松了口氣:“你這個主意,看來是確保你和科學院體面斷絕關係的唯一方法。”普朗克並寫信給科學院某位秘書:“雖然我和他政見迥異,但另一方面,我完全相信,在將來的歷史裏,愛因斯坦的名字,會是科學院璀燦明星之中最耀眼的一顆。”但是,惱羞成怒的納粹不這麽想:他們還沒動手,愛因斯坦怎麽可以先聲奪人!於是,科學院一位親納粹秘書,以普魯士科學院名義發表聲明,除了無中生有,抨擊愛因斯坦在海外言辭煽動販賣殘暴,還宣稱愛因斯坦的辭職毫不值得惋惜。愛因斯坦的朋友、物理學家勞厄看不下去。科學院某次會上,勞厄試圖讓諸多院士否決親納粹秘書的聲明。但是,這項義舉無人跟從,就連愛因斯坦的摯友、同爲猶太人的物理學家哈伯亦不發一言。
  隨後,愛因斯坦與普魯士科學院還有零星交鋒。科學院一位官員致信愛因斯坦:就算你沒主動散佈謠言,但你並未加入到我們國家的維護者一方,反對針對祖國的諸多謊言。你說一句好話,在國外的效果會特別大。愛因斯坦覺得這位官員荒謬無比,他回信道:“在目前情形下,提供這樣的證詞,就算只是間接,我亦會助長道德敗壞,參與破壞所有現存的文化價值觀。”說來早已不新鮮,但我覺得重復千遍亦不乏味,正如這本傳記的作者引用愛因斯坦的話,一九三三年德國發生的事情,並非只是一幫強盜頭子一衆無知暴民煽動的暴行,亦是“所謂知識精英的徹底失敗”。或許,以下資料勝過千言萬語:因爲納粹上臺,德國六十位理論物理學家,共有十四名諾貝爾獎得主(包括愛因斯坦)和二十六名教授被迫離開德國,而正是這些人,連同其他國家的科學家,幫助美國率先造出原子彈。這一事實,大概是個最好註腳:科學雖無國界,但是科學家尤其傑出科學家不能沒有自由與獨立人格,就像愛因斯坦所說:“培養個性非常重要,因爲只有個人,才能産生新的理念。”

melzhou 发表于 2009-12-08 16:25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32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2-1 星期二(Tuesday) 晴



  一

  我翻译的塔可夫斯基日记《时光中的时光》印了第二次。今天收到北京贝贝特周君邮来的样书。两年多以前该书出版,书中好几处遗漏,最严重的,是附录“论《哈姆雷特》”少了上百字。不论编辑大意还是校排粗心,这都不是小错。我随后写了短短一篇勘误,但心中惴惴,生怕惹人不高兴:与同胞打交道,我这几年愈来愈怕亦乏热情,尤其文化圈中人。还好没有问题。周君后来电邮提及,这个错误,害他重感冒一场。当然,第二次印刷,这些遗漏都已弥补。豆瓣上面,《时光中的时光》俨然畅销书,想读的小资或非小资数以千计。这毕竟不是坏事,哪怕其中有人附庸风雅,亦总好过附庸低俗。另外,除了“一次性”收到税后一万来块稿费,《时光中的时光》我再无进帐。书能出来已是好事,能有第二次印刷更是功德。身在这样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学会知足而乐,更要学会不足亦乐。
  除了这桩好事,我两年前翻译完毕如期交稿的毛姆游记《客厅里的绅士》,总算就要面世。这本十万馀字的小书,上个星期总算设计好了封面(封面有马尔克斯的赞辞和毛尖女士的推荐语,当然亦应该是称赞和推荐毛姆),据说即将付印,如果再无意外,这个月内应该拿得到样书。当然,还有剩下的几千块稿费。这本小书的稿费,税后大概一万出头,出版社好心,上个月预付我六千块。如同《时光中的时光》,毛姆游记亦为每千字七十圆稿酬。这当然低得可怜,但我听闻还有千字六十、五十甚至四十的“性价比”,所以,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数学不好,但亦算了算帐,翻译这样两本书(其难度,我在译者前言或后记之中均有提及),大多时间开足马力,前前后后,每本起码需时一年,也就是说,稿费分摊下来,月薪只有一千来块,接近中国无论一线还是二线大城市普通餐馆打工仔的收入(餐馆尚包吃包住)。
  最后一桩亦算好事。我正紧锣密鼓翻译唐纳德•里奇的《日本日记》,上卷初译正好过半;上卷译完,估计将近十五万字。这本书同样不好对付,否则出版社不会给出相对高些的稿酬。好在我现在根本找不到得体工作,我乐得几乎天天开足马力(从今年七月迄今,中国没有一家稍为像样的出版社、报刊或网站,无论我是否请托,正面回应我的应聘。无人理睬,我现已放弃应聘。我亦不是不清楚,即使混得一碗饭吃,这碗饭亦未必可口。关于此事,我后面会有详述)。亦好在日本和法国尚有从未谋面的朋友随时帮忙,解决相关语言与文化难题。我亦同样算了一笔帐,《日本日记》上卷,以一年时间译完交稿,等书出版,税后稿酬将近一万五千圆,平均下来,月薪还是不会超过两千。我当然不敢说我是中国最好的文学翻译,但我起码敢说,我是上好的文学翻译。我亦敢说我的文字无论翻译还是写作亦属上佳。而这样的人,有认真态度、敏锐触觉和敬业精神(远远不止写作和翻译,亦包括编辑),竟然处处被拒,找不到得体工作,我现在已无悲剧感,反而很有喜剧感。

  二

  境遇特别,加以濒临绝境,令我今年六月底上网求助(只限于本人海外博客,相关记录我已封存)。事后回想,就谋生而言,这番举动虽无任何实质进展,但亦让我彻底看清现状之无可救药。有心帮你的不多几个同道,多为无权无势,或是深明中国现状,早已设法躲得远远(此语并无挖苦涵义)。就算还有人没躲开,文化亦为中国最不堪的行业之一,有点话事权或影响力、良心善心尚存的少数人,自身亦未必好过,哪有精力财力再背你这个包袱。然而,这亦是最为可悲之处。当文化人不再有人溺己溺的情怀,当同类都不能解救同类,更不要说为了同类奔走疾呼,这个国家的文化,至少在我眼中,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指望。俄国十月革命后,知识阶层同样处境危艰,连温饱性命都成问题。但他们有高尔基,利用他跟列宁的关系,在他办的报纸上面公开文化人的窘境,为作家在昔日繁华的涅夫斯基大街设立避难所,创立世界文学出版社,雇用数百名作家、记者、学人、音乐家和艺术家充当翻译或编辑,而这些人,如果不是高尔基搭救,只有自生自灭,后人可能再亦读不到扎米亚京、古米廖夫、巴别尔、曼德尔斯塔姆、布洛克和左琴科这些人的作品。我对高尔基(起码这一时期的高尔基)满怀敬意。
  中国没有高尔基。六月自救之前几天,因为一位异地挚友热心建议,说是韩寒正在筹办一份杂志,办刊方针让人耳目一新,不仅需要编辑,而且给出中国最高稿酬,旨在让真有才华的作者得到应有回报。“他是八零后,也算较有头脑的,而你是六零后,你们都没上过大学,都不屑中国的教育制度,若有机会合作,未必就撞不出火花,再不行,他给的稿费那么高,你要是能在他的杂志经常发表文章,不也多了很多收入。”—因为这些,我去韩寒博客看了看,我之前从未读过此君文字,也没有兴趣关心这类消息,对他的文学才能更是不敢苟评,但他那篇征稿信连带招聘启事,的确有些实质内容,譬如他说,要把这本杂志办成青年知识分子读物,他亦提及中国稿酬这么低,非畅销作家根本不能存活。他的博客文字有些粗糙有些夸张甚至狂躁,但时代如此,你总不能苛求所有真想做点事情的人。犹豫再三,我觉得不妨一试,选了两篇文章,写了一封“不卑不亢”的短信,发到相关邮箱。没有回音。韩寒的杂志似乎至今亦未登场。我倒不是责怪别人不理不睬。不过,这是有生以来,我以作者身份写给另一位作者的第一封可能也是最后一封应聘信。我本来就不抱希望,但你毫不尝试,又怎么知道究竟如何。 
  所以,六月自救之后,广州一位好几年没有见面的老友,建议我向止庵先生求助,我至今没有“下手”。仅以文字而言,比起韩寒,止庵当然是另一风格的文化人,沉稳,含蓄,低调。我在网上查过止庵“下落”,亦顺带托人探听,得知他已辞去新星出版社副总编辑一职。以我观感,止庵长我大概一轮,深明世事,绝非趋炎附势翻云覆雨的炒作高手。中国的文化界这么没有希望,不是一个两个有卓识的高人就能扭转乾坤,他若有心相助,又能想出多好办法?再一个原因,前两年,《老照片》主编冯克力先生,亦曾通过中间人韩君引荐,主动提出帮忙,想把我介绍给北京贝贝特总经理刘瑞琳,但是,冯先生后来大概另有想法,这件事情不了了之。冯先生是中国出版界有眼光的出版人,他的想法我不好评论,他的好意我非常感谢,但是结果令人非常沮丧。或许,冯先生后来改变想法并非不是好心,他最清楚这个行业的现状,可以肯定,这碗饭并不可口。但是,亦正是如此现状,令人感觉远远不止沮丧二字,当然这个沮丧,不是针对好心助你的某一个人,当局内人都在暗示事不可为,你只看到绝望二字。

  三

  没有奇迹,亦无救世主。其馀只能倍增本人的喜剧感。而这一喜剧感,同样不是针对他人,而是针对自己,针对这个“盛世”。关键时刻,主动伸出各类援手亮出自己身份的寥寥数人(不会超过八位),哪怕一声问讯随即潜入水底,或是电话中一句“我们是同类”令我永生难忘,都是素未谋面或久无音信交往不深的异地朋友。无论他们有没有真正帮到忙,这些我怎么可以忘记,但是现在提及详情为时尚早。我只想说起我见过几面的北京某份杂志的执行主编,他在网上与我留言,主动提出帮忙,一开始似乎不大相信:“你这么牛,不可能吧?”不论我是真牛还是假牛,这样的话,我这几年常常听到。说这话的人其实没有恶意,他们只是不太相信,我在这个相对开明的“盛世”竟然找不到相对适合的工作。好几年前,《新京报》文化娱乐版副总编张栋(现已辞职),亦即从前新青年网站的电影版主pencil,小我两三岁,亦曾满腔热情推荐我去《新京报》做读书编辑。他大概觉得老周出马十拿九稳,但是他错了,报社副主编嫌三十多岁的人老矣,不适合。日暮途远,人间何世?
  接踵而来的喜剧,不妨列个简表:请人疏通应聘《南方周末》网站一个英文小编辑毫无音信(我好多年不读这份报纸,不过最近,倒是在网上读到一篇文章,说起该报某位编辑的职业操守,令我叹服。我亦相信,这份报纸,早已不是十多年前的那份);请人疏通应聘网易博客频道一个小编辑毫无正面回应(不过,对方请我到网易开个博客,我亦多谢并且从命);自告奋勇应聘网易历史频道编辑毫无回音(因为我看到招聘启事要求应聘者为人正直,我亦依照要求列出自己读过的中外历史书);自告奋勇应聘《出版商务周报》编辑毫无回音;自告奋勇应聘北京世界图书公司一个小编辑毫无结果(总算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人要在北京才行,还说要坐班,这大概就是拒绝理由);自告奋勇应聘海归创办的《译言网》英文编辑毫无结果(收到人事某某一篇官样回复:你的资料已经存档,若有空缺,我们会第一时间考虑你,云云);自告奋勇应聘……考虑再三没有“下手”的,还有刚刚换帅的《财经》杂志和北京贝贝特。说实话,除非谋生所需,这些媒体我从来不看,当代中文书我现在基本不读,仿佛绝经妇女,当代中文书根本激不起我的性欲。我就像奈保尔某篇文中一位困居第三世界的男子,他不看那个该死国家的电视,不读报纸,不听广播,无奈之中活在另一个空间与时间。这当然不幸,当然不够健康正面,但总好过成天对着末世狂欢是非颠倒,我天天出门难道没有看够听够?
  缘木求鱼:这是我的定论。即使求得一条木鱼(亦只能是木鱼),那又如何?且不论整个世界的精神水准不比从前,以我成人之后二十多年的观察和体会,这个国家的诸多体制和局限,整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在未来两三百年甚至更长时间,亦注定不可能再有什么举世瞩目的文艺复兴,顶多一众流水线出产的高科技文化小资,或者,连文化小资都算不上的文化票友,吃饱喝足,心思飘忽,在那里自娱自乐,愈玩愈堕落。我不怕这句话说得武断说得狠毒(这跟个人际遇无关),你只要看看那些出书快过写书的二流或三流人物,登堂入室,受人供奉,你只要听听那些自认卓识的常识,有的连常识都算不上,你大致就可知道,这个民族还能玩些什么花样。的确,没有最起码的物质保障,自由和独立无从谈起,但是当代特色的混沌社会,尤其中国,悲哀在于,最起码的物质保障,更不要说跟党国发生正当或不正当的关系,往往亦严重影响个人自由和内心独立,而我所谓的自由和独立,不是自由享乐和独立别墅,而是专就传统意义的文化精英而言,在这个表面崇尚人人平等,实则依然扼杀个人的暴民时代,当然不合时宜。所以,我会有缘木求鱼的定论。大概一个月前,我偶然读到法国人类学家李维史陀去世的消息,大师前两年接受电视采访,他说这个世界,他将要告别的世界,“不是我爱的世界”。我深有同感。不爱而又缘木求鱼,那是多么悲哀。不爱却能坚守自由和独立,那需要付出何等代价。

  四

  既然废话,亦该收场了。拿破仑论自己从莫斯科败走,讲过一句话: “崇高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崇高一词,用于伟人或圣人较为恰当,本人不敢高攀,只是觉得,仅就自身而言,从喜剧到滑稽,亦不过一步之差。当然,这个自信我还有,以上喜剧,不乏悲剧因子,如我认同的罗素那番话:“要写悲剧,一个人必须感受悲剧。要感受悲剧,一个人必须对他生活的世间有所认知,不仅用心,而且用他的血肉(to write tragedy, a man must feel tragedy. To feel tragedy, a man must be aware of the world in which he lives, not only with his mind, but with his blood and sinews)。”所以,本人勉力演到这一阶段,尚不至于沦为滑稽。然而,这出富含悲剧因子的喜剧,实则愈来愈无悬念,同一桥段反复多次(托人疏通应聘,自告奋勇应聘),我自己亦觉相当无趣,若再重复,屡败屡战,固然勇气可嘉,甚或可歌可泣,但亦徒增烦恼,无异跨出从喜剧到滑稽的一步之差。它亦很像一场足球赛,不论什么原因(黑哨?假波?上帝之手?客场气氛恶劣?),开场数分钟,胜负就已分明,局势难以逆转,馀下,不过垃圾时间。
  前两年,我难得钟意一出中国电影《立春》,主人公王彩铃满嘴龅牙一脸豆豆,喜唱威尔弟和普契尼,是个住在内蒙古偏远小城心高气傲打扮老土的文艺女青年,成天做着白日梦,见人就爱夸耀:中央歌剧院就要调她入京。我可不想做王彩铃,哪怕做她的高级山寨版。垃圾时间还有那么长,我亦不希罕什么体育精神,我宁愿退场,不再自讨没趣无谓奔忙,而我之前讲过,我亦未必热衷这样的比赛,真的不值得耗费那么大的精力!就像我一位挚友所说:“车到山前必有路,饿不死人的。”因为,生命又短又无意义,宝贵精力,再不能消耗于更无意义的垃圾时间。身为独立作家,在我看来,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一点意义,那就是,你总得尽可能留下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不为浮华,不为虚荣;在更高境界上,你既要敢于自嘲嘲人,但亦必须有所坚守,不能放弃,真正对自己负责,这才是真正的竞赛精神,这亦正是为什么,我开篇会说:身在这样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学会知足而乐,更要学会不足亦乐。
  前年这段时间,我写过一篇两万来字的散文“考工记”,详述高中毕业之后,身为无权无势家境异常的平民子弟,自己如何从街道工厂临时工做起,最后考进省级国宾馆当了一名客房服务员。其实,那篇“考工记”,乃是有感于现状而写,因为我这篇“废话”所述喜剧时已揭幕,尽管剧情尚未纵深铺展,但我前面提到的同一桥段,亦即托人疏通或毛遂自荐统统没有结果,已然令我暗自吃惊预感不详。“考工记”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但我写得还算满意。小我一轮的戴新伟老弟看到,主动推荐给广州的林贤治先生。林先生我不认识,小戴后来告诉我,林先生觉得,这样的文字怕是没有机会发表,大概,他指的是文中不满现实的诸多言论(林先生的政见,跟我的应该没有分歧,但是他的考量,若是出自编辑角度现实因素,当然有其理由,我亦不无理解)。有趣的是,深圳的梁由之老兄上月与我电话,重又提起“考工记”。梁兄想把这篇长文,连同先父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读北大欣逢反右的一些笔记,推荐给《读库》的张立宪先生。能不能发表尚不知晓,但是梁兄的好意我非常感谢。我不迷信,然而年终了不能都讲坏事。说实话,“考工记”之后,我一直想写一篇“盛世考工记”,左思右想都难落笔,一是担心言语不慎,令“硕果尚存”的几位同道心生误会;二是这出喜剧虽然愈加无趣,始终还欠一个结局,哪怕它是anticlimax。

  写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至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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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zhou 发表于 2009-12-01 00:43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2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8 星期日(Sunday) 晴



小刚的部队回来了。他今天有个大任务一定要完成。早晨出门,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看老妈,他就当没听到。我问了好几遍,他才哼了几声:“我有任务。我的部队等会儿就回来了。”昨晚很热,楼下茶馆几桌人斗地主,斗到半夜三点。小刚也没睡,一直坐在电脑前,忙着指挥他的部队。后来,他嫌家属区那些鬼人深更半夜吵得他烦,干脆把电脑音箱搬到窗边正对外面,音量开到最大,放了足足十分钟的张学友《雪狼湖》。等我吓醒,我劝也劝不动。家属区保安上来,小刚跳得八丈高:“哪个敢进来,老子就拿刀砍!”小刚他妈在客厅那边的主卧室气得直抖;她有心脏病,平时,谁要是大吼几声,她都受不了,更不要说这么响的音乐。
你不要看小刚那么凶,他是外强中干。昨晚闹到将近四点,还不是我一句话把他顶得服服帖帖:“你要是真有本事,你就拿刀,去把楼下那几窝鸡杀个精光。”听我一说,他不吭声了。家属区那几个东北大娘谁也惹不起。这些乡巴佬,几十年前跟工厂从东北迁到省城,退了休就晓得养鸡,把家属区当养鸡场,弄得路上楼道全是鸡屎。你要跟她较真,她家人丁比你还旺,一吼就是几个大汉跳出来:“看不惯你住别墅去啊。老子一家都是下岗工人,现在物价那么高,你晓不晓得买只鸡要多少钱?老子养鸡是给政府减轻负担,你看到鸡屎不懂绕开啊?”
我是七年前嫁给小刚才住到东郊的。这边是省城有名的穷人区,房子很旧,小区很脏,但是消费很低,晚上跟朋友吃宵夜,啤酒都比城中区便宜五毛到一块。这边的人也很喝得,朋友三四,一晚下来,要喝二三十瓶啤酒。连人都长得不一样,家属区那些天天斗地主的鬼人,三四十岁,要么像《追捕》里面的横路敬二,要么像香港电影的黑帮老大,眼神很邪,小刚还算端正的。大家叫他小刚,是因为他五官气质很像冯小刚,叫来叫去连他的真名都忘了。前年,我哥从珠海回来,跟小刚第一次见面,我哥也说他很像冯小刚。我哥还说,小刚的眼睛很漂亮,双眼皮,大眼珠,喝了酒,只要不凶,其实很温顺,很像他养了几年的北京狗。我当时就笑道,哥,你说对了,小刚窝是窝囊,但人不坏,我最早跟他好,就是喜欢他这双狗眼。
小刚起码不打老婆,也不再跟那些斗地主的鬼人交往。那些鬼人跟小刚一样没有工作,天天在家属区打牌喝酒,钱都找老婆要,不给还要动手。唉,他们的老婆出去挣钱,在商场当个营业员,一个月也就千把来块,有些还挣不到;还有些,年纪一把,长得不好看,又不会处世,连工作都找不到。小刚现在只跟一个朋友张立来往,张立的老婆娟妹就是这样。她也将近四十了,样子不讨人喜欢,脾气又怪,还长了一嘴四环素牙齿,哪个单位想要她?她只好找家里凑点钱,在家属区租套房子开间黑网吧。但是邻居嫌吵,动不动就把文化局叫来,查得他们鸡飞狗跳,都不知道闹了好几回架。张立也是倒霉,最早爱帮人组装电脑挣点差价,后来做这样做那样都不成器,还高不成低不就,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在一家婚纱摄影开车,上周又把车撞坏了。交通警察一看,责任在他,光是修车就要一万多,这笔钱他怎么拿得出来,只好公司垫付。公司本来都要提拔他,现在欠了一屁股债,他天天夹起尾巴上班。
小刚也不敢打老婆。不是我比他凶,而是他够窝囊。住在父母家,卧室不到十平米,平常,我们连客厅都少进,天天就你对我,我对你。还好,吃饭不给钱,水电气和上网不给钱。现在,他每天就迷他的联网游戏,在网上跟一帮八零后九零后打得火热。早上起来,还没下床,第一个动作就开电脑,第二个动作就是点烟,我看着都烦。叫他下去走走也不愿意,逛超市他心慌,跟张立他们喝酒也三心二意,随时想着他的部队和任务。除了抽烟、喝酒和游戏,我看他现在什么都没兴趣。上个月,他妈当着我的面,终于拿了一万块钱出来:“你们结婚那阵,我也没什么大的表示,这笔钱就拿给小刚炒股吧。亏了赚了,都是你们的。”其实,大家心知肚明,这一年,要不是我在家具商场上班,小刚哪来钱抽烟喝酒,去年换台电脑,还不是靠我的年终奖。再说,我也没在婆家白吃,除了你儿子的烟钱酒钱,我都是自己买保险,没要你们出过一分钱。
但他炒股也懒得动脑筋。一万块钱入市,还不如他的部队矜贵,他就当存银行,不理不睬,不要说赚,不亏就算好了。我这次也失算,两个月前,不该辞掉家具商场的工作。上了一年班,福建老板娘不好相处,但我每个月基本工资加提成,平均也将近两千块。我回来,是想逼一逼小刚:你这样下去不行,你总不能靠父母靠老婆靠一辈子。你既然一直想回县城老家开个小面馆,而且,你妈之前也说得好,要拿两万块给我们当本钱,那你就该当机立断。你看家属区咪咪两口子,人家每天晚上蹬着三轮车在街边卖面,卖到凌晨两三点,累死累活,经常还跟城管磨嘴皮打游击,几年下来,还不是挣了二十万。咳,哪晓得,这个死人完全没有危机感,一会儿觉得老家亲戚找的店面位置不好,一会儿又嫌风险大。叫他就在家属区继续摆摊卖面吧,反正我们前两年也卖出一点名气,他又觉得太辛苦。我看他不单耍懒了,他连活都活得不耐烦。除了早晨起床那两个规定动作,开电脑,点烟,他可以几天不出门。除了睡觉,他可以一直守着他的部队,吃饭都不例外。说起吃饭,那更气人。一天三餐,他早饭不吃,中午只吃一碗,晚上又不怎么吃,就晓得喝酒,有一阵,喝得手都在抖。你让他少喝,他就跟你吼:“早死早投胎。”上个星期,我跟小刚明说了,我回来也没收入,我们现在花的都是老本,我每个月要交四百块社保和一百多医保,多多少少还有这样那样开销,另外,我也晓得,你不好意思找你妈要零花钱,从这个月开始,我每月给你三百块,其中两百是你的烟钱,一百是你的酒钱。每个月三百块,你就花到你投胎为止吧。
结婚有什么意思?找个这样的老公!我现在进退两难,就差没像娟妹,为了鸡毛蒜皮,经常跟她老公打架,还要我和小刚去劝。有时,我看小刚一边抽烟一边指挥他的部队,目不斜视,甚至恨不得我从他身边消失,我实在不想呆在家里。但我想回娘家住几天都不可能。老妈房子也窄,她又有神经官能症,你回去,她随时都在你的耳边唸叨;你哪句话没说对,她可以滔滔不绝唸上两个小时。哪个受得了!你去上班吧,她隔两天就打电话来追杀,说你就只晓得挣钱,这把年纪还不赶快生个小孩,你以后想当孤人啊?你辞了工作吧,她又说你上班上得好好的,怎么又回来了,那就赶快生小孩。她也不想想,我养自己都困难,还养小孩!
说起老妈我更气,我和小刚结婚,她一分钱都没表示过,还怪我,怎么找个开装载机的小工人,又没本事又没钱。小刚后来下岗,我俩在家属区卖面,她又经常跑来,疯疯颠颠,说我和小刚跟民工一样,挣的都是死钱,气得小刚对她破口大骂。唉,她平时倒说得好听:“我们这个家庭很不容易,你爹早死,我又出身不好,一辈子在街道工厂当苦力,你和哥只能靠自己。不过,你们真的遇到困难,我虽然没什么钱,只要你们跟我好好商量,我还是可以帮帮你们。”切!哪个敢跟她商量。她现在又有房子又有退休金,天天炒股,比我放松,还跟我夸耀,没个三五万,怎么敢进股市,但我就没见她帮过什么。上次,我哥从珠海回来,她好不容易一人给了我们三百块,要我们去买点衣服。那天从家里出来,我们两兄妹异口同声都在笑:“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
不要说我不敢回家住,前几天,我哥从珠海打电话给我,说他初中毕业就去到那边打工,这些年既没挣到钱也没讨到老婆,就连养条北京狗都是街边捡的,而现在,那边工厂不景气,生活又高,他年纪一把,又没什么文化和技术,干脆回来算了,但又发愁没有落脚地。其实,他不说我也明白:他也不敢回家住。我只好安慰他,跟他说起张立的姐夫,因为长得很像那个香港明星,我们都叫他张家辉。我说张家辉开出租车,嘴巴油,认识很多人,我让他帮你问问。正好,张家辉有个朋友开了家办证公司,缺个跑业务的,要我哥赶紧回来上班,工资虽然只有八百,但人家让他晚上在公司睡觉,不就省了一笔租房子的开销。我也想好了,我和小刚哪天要是真的回县城老家开面馆,我们两个肯定忙不过来,也不可能请太多人,我不如把我哥也叫上,一家人总是放心些。
我算了算,小刚大概一个星期没下楼了;烟抽完他都懒得出门,要我帮他买。只有一样他还争气:天天做饭。他甚至不怕麻烦,一道菜做成两种口味。他父母年纪大了,吃得清淡。小刚喜欢弄吃的。但是做完菜,尤其晚上那餐,他动两下筷子就没兴趣了;跟从前卖面一样,他两瓶啤酒喝完,还要灌三两白酒,这样他才过瘾,他那双眼睛,才像我哥说的,跟狗一样温顺。但是,这样的温顺有个逑用!我只是不好意思跟我哥说,我这个婚姻,就跟报上写的一样,差不多等于无性婚姻了。唉!除了跟他妈还有一些语言,他和他爹现在几乎不说话,吃饭都不在一起吃,父子俩就像仇人,只要你在客厅,我就躲进卧室。这一年来,我和小刚基本没在客厅吃过饭,都是端进我们那间卧室,我要是想在客厅敷衍一下,他就在卧室敲这样摔那样。我想来想去,跟他父母坐在一起也没什么话说,还是各吃各的好,反正大家口味也不一样。只是,这样下去,我都快得自闭症了。
那晚十二点,张家辉醉醺醺打电话来,非要请我们唱卡拉OK,还说小刚怎么愈来愈像高仓健,沉默寡言,深居简出,太有男人气质了,十天半月也不接见一下朋友。但是小刚死也不去,我只好先去黑网吧,让张立帮老婆守着生意,然后跟娟妹跑去卡拉OK。管他妈的,就当放松吧。娟妹亮出满嘴四环素牙齿乱唱一气,我也乱唱一气。其实,我和小刚都很讨厌张家辉,嫌他天南地北爱讲大话,说起谁他都认识,这个县的公安局长请他吃过山珍海味,那个市的办公厅主任来省城专门请他陪洗桑拿,但是,关键时刻你找他,他一点忙也帮不上,顶多,这次来了点真的,帮我哥找了一份八百块钱的烂工作。回头细想,他的能耐不过如此。什么办证公司,谁不知道办的都是假证件。可是,除了他,你又能找谁呢?说起来都哭笑不得,我之前在家具商场上班,家属区那几个下岗女工一听我的收入不错,以为我有门路,有的还跑来求我帮她们找工作:“哎呀,你卖的都是高档家具,工作环境又好,接触的客人都是大老板,干脆把我们也介绍去上班吧。”

(待续)

melzhou 发表于 2009-10-18 11:12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98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0 星期日(Sunday) 晴
关于“读点罗素”一文:日志已经被社区管理员锁定隐藏,不能操作!
有兴趣读者,可移玉步到“半场海外版”阅读:http://melzhou.livejournal.com/
亦请各位从今以后多多光顾“半场海外版”,若广为链结,代为宣扬,谨祝恩主功德无量,官运亨通,早生二胎,全家发财,光宗耀祖!:)


melzhou 发表于 2009-09-20 17:35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92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8-13 星期四(Thursday) 晴



开工了。但不烧香,亦不敬神,只列出首段译文,以为标志。

————————————

日本日誌

唐纳·李奇著
周成林译

1947年冬

东京深卧云层之下,当太阳爬高,云慢慢向海移动。浮云之间,是城市片断:焚毁的成片街区之天然灰色,点缀着新斫木料的黄色和新葺屋顶的亮瓦,未遭焚毁的城区之红色与褐色,几乎完好的公园之灰绿,还有观赏湖泊之浅蓝。中间是皇宫,城壕环绕,矩形,灰色,绿色勾出轮廓,而城市围绕皇宫,向天边延伸。
住家炉灶清早冒出的烟雾,新兴工厂冒出的烟雾,等在街头烧木炭的出租车冒出的烟雾,与晚冬的新鲜空气一同升起,还有削下的雪松树枝燃出的呛人黄烟,早餐的味道:大麦,甘薯,炒栗。屋子里面,被褥叠进壁橱,榻榻米扫过了。
清早升起悬在空中的烟柱下面,是早晨将夜窗推回窄墙的咔嗒声。夜窗的碰撞声后面,是木屐声——人行的微弱敲击——还有寺庙铜钟的遥遥轰鸣。吉普猛然启动,有轨电车的叮当细语盖过附近渔船的哀鸣。某处,一台留声机没电了——约瑟芬·贝克(註一)从女低音变成男中音。
远远一台收音机,语调激昂播着当天的日语新闻,几个宪兵,依然成双,在近来空旷的街上漫步。一个单身女子,衣着鲜红而端庄,双膝并拢,可能是个回家艺伎,行色匆匆。葛丽·嘉逊(註二)光彩夺目,她的半张纸脸映着晨光,一个男人穿得就像查理·卓别林,肩上一副标牌,开始做起他每天的广告。
巷内,空空的人力车排成行,清早生起的火旁,通宵拉客的车夫打着呵欠暖着双手,而早起农民牵着负重马匹进到城市。一辆空空的占领军巴士,两侧印着“达拉斯”字样,照例停靠——军人服务社,军人商店,车辆调配场——但是车内空无一人。几个占领军女兵穿着卡其裙,早早出门,想招一辆路过的美国第八军吉普,但不成功。
现在,较高的楼房空窗映着初阳,投下反光——眼镜的银色闪光,路人的一枚金牙,一副口罩的惨白。食店开门了,腌萝卜的辛辣搀着甜甜的鱼腥,搀着路过运粪工人的味道,他的牛和他的车的味道。
小店的金属卷帘窗依然紧锁,但在大楼开启的入口,宪兵站着待命,他们戴了白手套的双手放在身后,白脸上面是白头盔。他们在多数占领军大楼前站岗——灰色的第一生命大楼,正方形的明治大楼,浅白的大正大楼,低矮的邮船大楼。南边耸起箱子一样的东京电台,到处都是占领军的临时营舍,美国旗在上空飘扬。
云向海飘去,城市躺在冬阳下。人力车夫回家了,他们的妻子端上早餐汤水。太阳和烟雾升到空中,收音机叫上天,而有轨电车嘎嘎作响,汽车鸣号,渔船鸣笛,城里到处都是铁路。

以下东京大火的叙述出自采访记,随后并用在李奇小说《胜利者在哪里》之中一个人物身上。

他记得那天。那是一个凉爽、晴朗、异常多风的三月天(1945)。孩子们依然穿着毛皮衣服。他两个妹妹去上学,同样戴着小皮帽,上面绣了猫的脑袋,他父亲则去隔壁木场做工。
那是从部队回来休假的第三天。他穿一套新的中尉制服。他母亲想他呆在家里,拜访拜访邻居。他却想在城里逛逛,显摆一下他的新制服。
他们家住深川,跟东京别的地方都不一样。木匠拉着大锯,木头漂在运河。工厂的烟尘喷到天上,化工厂的染料令河水绿得就像树叶。中国人开着餐馆,就连很穷的朝鲜人也欢欢喜喜成天剥着生蚝。
东京有些地方已遭轰炸,但那几个区很远,城里其他居民并不害怕。电台说美国人胡乱扔下炸弹,不必担心大规模空袭,因为雷达会发觉入侵者,让人有足够时间逃生。
仅仅一年前,深川遭到轰炸,但破坏甚微。炸弹多数落到乡下,而大家认定,就投弹这一重要事情而言,美国人不太熟练。位于郊区的深川,看来跟市中心的新桥一样安全。
(那晚)十一点,他听到守夜人的喊叫被空袭警报打断。下午早些时候,在电影院,他听到一声警报,但紧接着就是解除警报的信号。
现在,他快步走过新桥站,跑过站立的乘客,经过停下的火车,去到车站顶层。他并非真的想看什么。他只是想显得英勇。
他刚好来得及看到集束燃烧弹突然升起的火光。那是深川。飞机显然飞得很快。没法说有多少,但似乎有数百架。
一个大火圈在扩散。飞机飞得很低,他看不到,只能凭飞机过后燃起的大火来判断它们飞到哪里。一阵剧烈爆炸,就像隅田川的八月花火,一个大火球跌落该区。一家化工厂中弹了。过了片刻,他感到几里之外爆炸的热浪。
后来,他听人说飞机飞得这么低,所以避开了雷达。这么低,这么快,防空部队使不上劲。三月的劲风令火蔓延,他后来想起,他当时想到穿城而过的运河,觉得大家至少会躲到水中。水足够让所有人得救。
他不记得自己在新桥站的顶层平台站了多久,看着深川、本所、浅草和上野焚毁。但他记得自己心生惊异,他们为什么这样有所选择——为什么不是银座,为什么不是新桥,为什么不是他本人?他后来想起自己走在荒凉街道,途经下午去过、已经关门的那家电影院。将近拂晓,他走到隅田川大桥,第一抹曙光,替代了最后一丝火光。
他在那里看到深川过来的人。大多烧伤。他们背着烧焦的被褥,或是推着单车,东西绑在车上。他们走得很慢,从他身边经过也不看他。他很想知道这些人要去哪里,他拦下一位老翁,后者告诉他,全烧光了,人都死了。
他过了桥,终于来到深川。他无法相信他看到的。什么都没了。极目望去,除了冒烟的黑色废墟,什么都没有。他从未想到这一切可以毁于一夜之间。
在街上,他看到一辆弃置的单车,他骑上这辆车奔向家里。但是一切不复原貌。再也没有街道。空地上,烧焦的尸体成堆,仿佛一家人蜷在屋顶下,而屋顶现已消失。尸体看上去很小,就像木炭。
顺着从前的街道,他骑得很慢。一长串一长串烧伤的人向他走来,不发一言,看去都一样。他不知道该在哪里北转,去他父亲的木场。一切都很陌生。他把单车靠在一家冒烟工厂墙上,向着应该是他家的所在望去,但那里不是。烧伤者的行列慢慢走过,他突然哭了起来。
哭过了,他又看着那些人,他看到弟弟向他走来。他们站着,你看我,我看你,吃惊会有这样的事情。他弟弟那晚呆在学校,因为他得完成某项战时工作,空袭把他惊醒。他现在也刚刚赶到,也不晓得家在何方。于是,在渐明的天光之下,他俩走了起来。
部队来了,正在清理街道,或在清理他们以为曾是街道的地方。他们用大钩子搬尸体,一具接一具,把尸体放上卡车。烧焦的人/肉不时裂开,令这一工作更为艰难。
(兄弟俩)继续前行,经过怀抱烧伤婴儿的母亲,经过男女儿童,都死了,取暖一般蜷在一起。有次,他们经过一个防空洞,向里一望,满是尸体,很多还在冒烟。
下一座桥毁了,他们决定分手。他弟弟向北,他向南。这是他们第一次相互使用这样的术语。通常,他们都说小学上方或化工厂下方。他弟弟抹着眼泪哭着走开。他们将在品川的伯父家碰头。
他走向南边的工厂区。化工厂炸掉了,剩下的一小块热得不敢靠近。有几截墙还在,被染料烤得鲜绿,那是树叶的颜色。在一个机车场,火车头在冒烟,仿佛准备出发,汽车挤在一起,就像出了铁路事故。
废墟里还有人活着,要么烧伤要么受伤。铁路边,走不动的人耐心等待救助。没人出声,只有一位老妇的呻吟,听来就像摇篮曲。
他只看到两辆救护车。都是伤者,躺在那里仿佛死者。再远一些,战俘正在清理冒烟废墟。他们穿着红色制服,用毯子抬走死者。
终于,他认出了洲崎区。昨天还是享乐中心,有街边摊档,音乐,女人在格子屏风后面偷窥。现在什么都没了。就像所有装饰,房子只是用木头和纸做的,几乎顷刻就烧掉了。这里现在没有一个活物。他转身而去。
运河上的小桥都已焚毁。他只得呆在大岛上,这里有座桥梁横跨隅田川与日本桥相连。他往运河那边看,看到冒烟的小岛上面还有人活着。他们又叫又招手,但他无能为力,于是他继续前行。有人向大岛游来。他们必须推开脑袋朝下浮在水中的尸体。
在一所焚毁的小学,他看到跑到学校向老师求救的孩子们的尸体。后来,他听说,光是那所学校就有两千个孩子遇难。他们头朝下躺在烧焦的水泥地上,仿佛睡着了。有个孩子的和服还在冒烟。而保护孩子的老师们躺在他们中间。
正午过后,他突然很累,他往回走,过桥到了日本桥,从那里搭电车去到品川。车走走停停。车里都是伤者。伤势较轻的其他人靠在四面八方。他要是走路,大概还要到得快些。
在伯父家,他见到弟弟,吃惊的是,伯父也在。伯父的手臂严重烧伤。那天下午,他一路走着回来。他告诉他们家里的情况。他们当时一直坐在桌旁,他妹妹和他。两个小姑娘已经上床,他妹夫在洲崎。
第一轮轰炸就在深川周围,飞机然后缩小轰炸范围,愈缩愈小。逃生很难,因为轰炸来得很快。几乎瞬间,到处都着火了。
空袭警报响起那时,他们听到爆炸声,远方窜起火焰。飞机就在头上盘旋,火焰愈来愈近。他们叫醒小姑娘,但当他们穿好衣服,火焰只有一条街那么远了。他们想从木场逃生,但通往东京路上的小桥正在燃烧。于是,他们下到屋子后面的运河。
炸弹不停落下,终于,有枚炸弹落到附近。热浪很吓人。就连运河中的木头也燃了起来。他们看着火光蔓延,不过几秒,就燃到仓库燃过全岛。他母亲和他妹妹抱着一根木头哭了起来。
伯父找来一个盘子,把水浇到他们头上和肩上。绣了猫头的小皮帽替孩子抵挡了一阵火焰,但当小皮帽也冒起烟来,他扯掉帽子,把水直接浇在她们头上。水面上一半木头受热裂开,但他不停浇水。
他在那里呆到清晨。一点左右,他们周围的火燃得跟之前一样猛,他累得不行。他想把木头抱得紧些,但发现手臂烧伤很厉害,跟木头黏在一起。他没法托住妹妹和侄女,同时又继续向她们浇水。
他们都很安静,他确信,他们不省人事。他的手臂很累,他肯定也失去了知觉。他的手臂滑过燃烧的木头,疼痛令他醒来。母亲和两个小姑娘不见了。
第二天,他和弟弟又去深川。那里现在都是救援者。他们找到运河和原来的家。全没了。只剩一块地。他们凭着地基认出家里的房子。房子附近,人们正在搬运尸体。他想找几个邻居,但找不到——大家素不相识。也没人知道他父亲的工人现在何处。他们住在储放木材成品的仓库楼上。
后来,他才知道那晚死了三万人。有人说,破坏多数来自不同寻常的大风。风令火势和热气扩散。爆炸令风更猛,以至凌晨一点左右,刮过烈焰的风速达到每分钟一里。
几乎过了一周,天皇才来废墟巡视。那时,尸体都已搬走。街道也已整过,色彩鲜艳的木桥连着诸岛。大家都说,皇军让天皇来迟了。他们不想他看到大火有如此可怕。他要是看到,他就会立刻终战。但是现在,随着新的一周战事开始,他无能为力。都是皇军的错。
夏天剩下的日子,他弟弟跟伯父住在一起,而他派驻立川空军基地。然后是八月,战争结束了。当他再到深川,人们又在那里生息。木材仍是主业。大火前,那里有两千多个木材商,但现在只有一百来人。化工厂没了,但开了染坊,运河又变绿了。中国餐馆依然兴旺,甚至还冒出小小的朝鲜人聚居点。但是现在,他们的旧业——剥生蚝——已被日本人接手。在深川,这大概是谋生的唯一途径。

****

从我的宿舍窗口望去,京桥就像广岛——同样的窟窿,曾是整幢大楼所在,同样奇怪的空地,曾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街道。再远点,耸立的楼房要多些,虽然零星,但却显示彼此之间曾有东西。
银座的十字路口还有较多楼房耸立。三越百货中了一枚燃烧弹,严重受损,就连窗框也因为受热而扭曲。对街是白石砌的服部大楼,钟楼及其飞檐和三角楣饰多半完好。
其馀所剩无几:焚毁的歌舞伎座废墟,圆形、红色、鼓状的日本剧场完好无损。在有乐町,银座边上,有几幢写字楼,还有东京宝塚剧场,现在更名Ernie Pyle剧场(註三)。
其他地方,一片片瓦砾延至天边。木屋未能在大火中幸存。幸存的都是石屋或砖屋。但在这片废墟之中,新木已泛出黄色光泽。人们正回到这座城市。

****

我有几张去年在上野地铁站走廊拍的照片。上面是数千无家可归的饥民之一部分,他们或坐或躺,以草垫或水泥地为席。男人,女人,还有一些儿童。
其中一张照片,两名戴眼镜和戴口罩的警察正在其中巡查。很多人很脏,都还穿着战时衣服:裂开的鞋子,有洞的上衣,破烂的帽子,掉了钮扣的衬衫。但是无人显得悲伤。
人人都在笑——除了警察,或许口罩下面,他们也在笑。对着镜头微笑,给人留下好印象,第一印象要好。就算整个国家深陷穷困,大家都记着这点。
地面,广场上,西乡隆盛塑像周围,也有很多人,坐在条凳和石栏上——都在等。似乎,他们也在等着这一切过去,以能继续生活。
很多人来了又走了。西乡塑像的底座贴着手写告示;我让人帮我看照片,读给我听。“渡边典子——你母亲每天下午一点到五点在这里等你;熊谷奶奶——志郎和哲子去了青森的佐藤伯伯那里——请过来吧;铃木哲郎——你父亲现坐在左边台阶——你要是看到这个就请过来。”
雨和雪冲掉旧的告示,新的又贴出来。它们就像留在神社的祈愿符,祈求神助。不管有没有回音,它们就贴在那里,直到被雨冲掉,或是被后来不幸者的告示覆盖。

虽然很多日记用于《胜利者在哪里》(1956)和《公众与私人》(1987),有些未曾用过的篇章依然保留。其中包括与作家川端康成和禅学家铃木大拙的会面记,这与《公众与私人》和《禅喻》之中的段落有所不同。关于川端,依照本书编年,1960年1月9日和1973年1月1日还会提及。

1947年早春

冬阳之中的隅田川,在我们下方闪着银光。我们站在浅草地铁站楼顶,俯瞰东京市区,依然废墟,依然两年前的大火痕迹,烧得黑乎乎的混凝土建筑,衬着新木的柠檬黄。
这里曾是东京的游乐区。观音大寺周围,现在黑乎乎一片空地,曾有一堆酒吧,戏院,射箭棚,马戏场,西洋景,还有全女班歌舞秀,纹身赌徒聚集的赌场,用后脚走路的驯犬,坐得端正的日本最胖的女人。
两年前,这一切灰飞烟灭,当燃烧弹落下,当B-29轰炸机隆隆飞过,在这里工作和游玩的很多人烧死在街上或运河中——而现在,两年过去,空地又变成街巷,冒出帐篷,靠着大屋搭建的芦棚,几幢框架结构的楼房。穿坡跟鞋的女子坐在新开的茶室门口,但我没看到世上最胖的女人。或许,她已在火中蒸发。
他想的是不是就是这些?——我很好奇,看着站在我身旁的这位中年男子,冬日黯淡的天空,衬出他鸟一般的轮廓。
我无从得知。他不会讲英语,我不会说日语。我不知道川端康成已是名人,以后还会更有名。但我的确知道他是作家,因为我听说他写过浅草,而正是这个地方我有兴趣。
“弓子。”我说,指着我们下方的银色河流。这是川端小说《浅草红团》女主人公的名字。二十年前,他跟我年纪相仿,跟我现在一样痴迷此地,他走过迷宫般的街巷,看到如他后来所写的爵士表演,亲嘴舞,白俄女孩秀,还有匆匆路过裹着长袜的时髦日本女子。弓子反抗那个黑帮,咬碎齿间的砒霜药丸,然后贴住他的嘴唇亲吻。
或许,他在想他小说中这一场景,在想失踪的弓子,坚决,英勇,美丽。要么,俯瞰这片黑色风景,在冬日的白色苍天之下,他或许深感悲哀。所有那些生命,都消失在下面那场熊熊大火之中。
想象我若是他会有的悲哀,我看着他鸟一般的轮廓。似乎没有悲伤。相反,川端面露微笑,看着下面的护墙,指着河。
我知道,就在那里,莽撞的弓子,当她把死亡之吻给了那个男人(那人原来是本地疯女人亦即弓子亲生姐姐的情夫),她跳过等在那里的一艘船的舷窗,并在水警到来之际疾驶而去。
毋须懂得日文,这些我都知道,因为身为占领军一员,我有翻译使唤,并要他们给了一份这篇小说的英文梗概。现在,看着作者俯身墙边,就像左撇子阿彦监视逃跑的弓子那样,我想着川端对浅草的热爱。
他写这本书,是想“以浅草为场景,写篇又长又奇特的故事……其中下流女人居多”。或许,就像对我来说,对他而言,这里可以隐姓埋名,自由自在,不论发生什么,这里一切照常,你可以寻欢,摆了纸花的小屋依小时出租。
我很想知道,他是否跟我一样,已懂得在肉体中寻找自由?就在这里,地铁站楼顶,阿春让一班黑帮吻她,还不仅仅如此,并由此得名“埃菲尔铁塔新娘”。就在这里,红带会,那群系着红腰带,白天在著名百货公司上班的女孩,夸耀她们晚上做的坏事。就在这里,梅吉说他六岁那阵被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强奸。
这些我都好奇,但我无从问起。现在,我们觉得天冷,步下陡峭楼梯,彼此友好却又拙于言辞。我让他出来走了一趟,而他让我鸟瞰浅草。

(完)




(上图:李奇与川端康成合影。1949年摄于镰仓。图片出处:http://metropolis.co.jp/)

————————————————
译註一:Josephine Baker(1906-1975):黑人女歌手和舞者,生于美国,后为法国公民。
译註二:Greer Garson(1904-1996):生于英国的电影女星,二战期间尤其走红,1942年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译註三:Ernie Pyle(1900-1945):美国战地记者,跟随美军转战北非和欧陆所有重要战场,1944年因其广受欢迎的新闻专栏荣获普利策奖,死于冲绳战役的日军机关枪扫射。

melzhou 发表于 2009-08-13 23:58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1 | 浏览:22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7-28 星期二(Tuesday) 晴


客厅里的绅士序言

毛姆

小说家间或不写小说让自己歇口气,我以为很好。每年写部小说,如很多作家必须所为,以谋一年生计,或因害怕自己若是保持沉默要被忘却,可谓一桩闷事。他们的想象力无论怎样丰富,心中未必总有一个急需表达的主题让他们不得不写;他们也不太可能塑造自己未曾用过的鲜活人物。他们若是有说书人的天赋并谙熟自己的技艺,或许写得出一篇令人满意的小说,但除此以外的东西只有靠运气。作家创作的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是他精神奇遇的记录。这不可能做到。职业作家不能指望总是跟随这一目标,他必须时常安于写一篇技巧娴熟之作的较小业绩;不过,他心有此念却很好。人性的变化虽然无穷无尽,所以作家塑造人物可能从来不需要模型,但他只能处理合乎自己性情的那一部分。他替人物设身处地;但有些他不能涉足。对他来说,有些人太陌生,他把握不住。他描写他们是从外着手,观察与同情分离,鲜能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是以小说家倾向于复制同一类型;他们精明更换笔下人物的性别、身份、年龄和外貌;但你要是近观,就会发现他们乃改头换面的同一组人物。确实,小说家愈了不起,愈能塑造更多人物,但即使最伟大的小说家,这一数目也受制于他的个人局限。只有一种方法令他多少能够应付困境:他可以改变自我。这里,时间是主要因素。能够等到自身产生这一变化的作家很幸运,即他能以新鲜与独特眼光来观察眼前事物。他是变量,变化中的数量赋予他视为等同的符号以变更的数值。但某一条件下,场景变化也有很大作用。我知道有些作家做冒险之旅,但随身带着他们伦敦的房子,他们的一众朋友,他们的英国趣味与名望;待到返家,他们惊觉自己与出发之时全然相同。如此这般,一位作家是不能得益于旅行的。作家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
本书不像《中国屏风上》乃意外所获。书中记述的旅行为我所愿;但我起初就有意将之成书。《中国屏风上》我写得开心。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但规模要更精细,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这是风格的演练。一部小说中,风格必然要受事件影响,单一文风几乎行不通。心理描写的表达方式有别于事件叙述;而对白,至少应予人谈话正在进行的合理印象,必得摒除一成不变的效果。悲剧段落的文风也有别于喜剧段落。有的时候,你的叙述需用对话方式,随意使用俚语甚至有意为之的粗疏之言;别的时候,又要求使用你所能为的堂皇文句。结果肯定是锅大杂烩。有些作家很是看重语言之美,在这方面,唉,他们通常意指绚丽词藻与华彩文句,他们罔顾素材特性,硬把它们嵌入同一模子。他们有时竟连对白也趋同,要你读的对话,说话者都是用四平八稳与精心造就的句子来交谈。这样一来,人物没了活力。没空气,你急着喘气。毫无疑问,这么做当然滑稽,但他们少有不安,因为他们鲜有幽默感。这一幽默特性,的而且确,他们以不耐之心视之。一部小说较好的谋篇布局,是让事件指导文风。一部小说的最佳风格,当如衣着考究者的服饰不惹眼目。不过,你要是喜欢为语言而语言,要是乐于将词语缀连成最令你惬意的序列以产生美感,旅行随笔或旅行专著就给了你机会。此时,或能为了文字本身而精雕细琢。你可巧妙运用自己的素材,让你寻求的和谐取信于人。你的风格可像一条宽广平静之河那般流动,而读者在河上安稳前行;他无需惧怕沙洲,没有逆流、湍滩或散布岩石的峡谷。当然,危险在于他会被催眠,留意不到你试图让他遣闷的沿岸美景。在本书中,我是否避免了这点,读者必须自己判断。我只请他铭记,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不曾有人通晓它的方方面面。在我们久远的文学史之中,要找出写得完美的人,很难超过六位。
一九三五年

《客厅里的绅士》译后记

翻译毛姆这本轻松愉快的小书纯属偶然,那是源自今年初于广州某大排档跟译林几位编辑的午夜邂逅。然而更为偶然的是,译事开工与完工之际,我都在偷闲阅读另外两位作家的书信集或旅行记,前者是奈保尔家书,后者是美国作家保罗·瑟鲁(Paul Theroux)的《骑铁公鸡游中国》(Riding the Iron Rooster: by Train through China)。这两位曾经交好后来反目的作家虽与毛姆不同时代,但是奈保尔家书有一处提到《客厅里的绅士》,那是奈保尔的父亲写给儿子的一封信:“你要是真得寄点什么,那就寄毛姆《客厅里的绅士》罢……”(1)至于保罗·瑟鲁,他的短篇小说也曾写到当今马来西亚的欧美人士,可谓翻新了毛姆笔下的老旧远东。
以上三位的风格至少有一处相似:他们都眼光敏锐,他们都落笔辛辣。翻译毛姆的这本小书,正需要多多熏染这样的文风与文气。所以,与其说是不经意的闲读与跑题的闲谈,不如说是大大合乎逻辑而且有助本书的翻译。当然我更想说,他们的文字我都喜欢,而翻译这本小书,至少一半是为趣味。如此道来肯定犯傻,但我总觉这是与文字结缘的首要条件,不论翻译还是写作,亦不论前世还是当世。况且在我看来,“翻译机器”流水线生产的译文与笔是心非的稻粱文字,真的就像没有感觉的恋爱或性爱,就像纯为金钱的婚姻或同居,都是人生一大蹉跎甚至败笔。
《客厅里的绅士》当然不是毛姆的煌煌巨著,不过是他二十年代从仰光到海防惬意之旅的有趣记录,用他的话说:“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我为个人遣兴而写,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我是职业作家,我希望靠这本书赚一笔钱,或许还能得到一点赞誉。”然而这样的开诚布公,远远好过现今不少大作家与小文人的表里不一。至于毛姆所说的“一点赞誉”,我想他现在依然还能得到,因为他描述了一个早已消失并不乏美丽的世界,因为他的所见所闻与所思,既有优美的写实与冷峭的白描,亦掺入了虚构与自传的因子(书中讲到一位丑陋的法国殖民总督,即有毛姆祖父与父亲的影子),因为他的文字有趣却又充满睿智,因为他的观察与感受往往直言不讳(他对吴哥赞誉有加,对海防与河内毫无兴趣,因为海防是座乏味的商业城市,河内则是法国城镇的翻版),正如他在书中的表白:“我想,或许我是以某种激情来观察,令我有兴趣形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们予我的情感。”
需要坦白的是,这本小书虽然轻松有趣甚至可称美文,毛姆的文字却有生涩之处,就连英语世界的读者亦有微辞,戏称毛姆此书虽是地道的大不列颠英文,但某些行文仿佛是从德文或古挪威语翻译而来。(2)熟读毛姆的读者大概都知道,他出生于巴黎的英国使馆,从小即讲法语,直到十岁亦即父母相继病逝以后才回英国。毛姆的法语流利过英语,应该是个不争事实。但是,依照译者揣测,《客厅里的绅士》某些“翻译”文风,未必就是毛姆的英文真的不济所致(起码他的小说没有这类“翻译体”)。或许,毛姆真是如他的序言所说,是在进行“风格的演练”,因为“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只是毛姆先生这一“文字游戏”,最大“受害者”莫过于译者,要从间或生涩的“译文”再度翻译,并致力传达作者要么优美要么冷峭的描写与感想,实在是件非常伤脑筋的事情(当然亦不乏另类乐趣)。至于这一“转译”效果究竟如何,译者不敢自我评判,惟有留给读者诸君月旦了。
除非特别注明,本书法文对话、短语或引文的译者,皆为定居法国的长园君。她热心细致而且负责的帮助,令我省却不少麻烦,在此谨致诚挚谢意。

周成林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

——————————————
(1)V. S. Naipaul, Between Father and Son: Family Letters. Vintage Books, 2001, p.209.
(2)Kenneth Champeon, The Orient-ation of Somerset Maugham.(http://www.thingsasian.com/stories-photos/20284

——————————————
《客厅里的绅士》豆瓣链接:http://www.douban.com/subject/3665961/

melzhou 发表于 2009-07-28 00:23 |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31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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