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柏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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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0 星期二(Tuesday) 晴
  我们上山去
  
  凉山柏
  每到晚上,绍隽听得到隔壁噼噼剥剥按开关的声音,于是知道隔壁也住着人,也是个常住客,应该是一个人住的,有时也会多出女人的声音。从来没打过照面,只有一次在门口碰见,她开门出去,那个男人正好站在隔壁房间门口,彼此看了看。之前绍隽在前台看到隔壁住客登记的名字是周军,以为是个常见名,重名罢了,现在确定是自己认识的周军。
  想想也好笑,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他?绍隽那时在报社做,他的讲座、新书发布会她去过,也约见他采访过,由活动方牵头吃过一次饭。他见过的记者多了,所以她认得出他,他却未必认得她。
  
  这里有个厨房供常住客使用,她想想自己也是够挑剔的了,非得用自己的厨具,特地去镇上商场买了锅子、油盐,在厨房里也算是异数。那天她在厨房里炒菜,旁边的女人试着和她搭话,似乎是问她借什么东西,她听不懂,也是故意装听不懂。女人说了几遍之后,和女人一起的男人也就是周军,坐在餐桌前喝啤酒、吃花生米,代她说:“问你借点生姜。”说的是普通话,带南方口音。
  从此开始有了叫应。
  周军一开始就说:“我记得你。”他报出细节,记得某年某月见过面,她后来还把稿子发给他看过,最后是登在某年某月的日报上。这样平淡的见面居然也记得清清楚楚,绍隽感叹说:“你记性真好”。周军很得意,他一向为自己的记性好得意:“以前厂子里三千多号人,我都认得出他们,一个个都报得上名字。后来十年里遇见过的人也都有印象。”
  周军说:“我记得那次吃饭的时候,你说有个儿子。怎么有小孩了还一个人跑出来?”一种可能,她撒谎了;另一种可能,是她离婚了;都是别人的私事。
  绍隽是说过有个儿子。像她这样年纪的女人,走到哪里总有人问,孩子多大了,是男孩还是女孩。她以前是照实说的,结果别人看她的眼神就不一样了,她恨这样。后来就习惯回答:“有一个儿子。”其实那是她弟弟的小孩,她自己没有婚姻、没有家庭、没有子女,就把弟弟的小孩当作自己的小孩。
  弟弟几年前结了婚,今年儿子五岁了。到了今年夏天,她工作已经整十二年,把积攒的钱替弟弟还清了余下十年的房贷。最近弟弟和弟媳都换了新工作,工资涨了一倍。她觉得所有的心事都了了,都稳定了,就出来走走。绍隽离家几天后,在加油站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弟媳妇接的,电话里很焦急地叫道:“你在哪里,我们都急死了。”她想想,这样也够了。
  
  绍隽一路走走停停,到了这里,就不再走了,她喜欢这里:偏僻,旅客和住客少,也安静;有网络,附近有烟纸店,要的东西都买得到,快递也到得了;房间很正气,光线亮,该安灯泡的地方都安上了;老板娘话不多,楼下有供住客使用的厨房。绍隽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很挑剔的人,竟然能找到这样一个小房间精准地符合了她的所有要求。
  绍隽的房间正对着翠峰山和樾江。虽然开窗见山见水不算稀奇,难得的是从这个窗口所看出去的山水布局别致,颇有人文画的意境。她当初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之后就没打算再搬,无非是为了这一方寸的山水。
  
  “翠峰山好玩吗?” 绍隽问周军。
  绍隽和这里的人说话不多,最常问的话就是这一句。她问过老板娘、问过卖蔬菜的老太婆、问过给她送啤酒的烟纸店老板,她已经从不同的人那里获悉详细的路线,但仍旧有很多顾虑:“打车能到吗?回来能打到车吗?啊?要上山?山路安全吗?明天去,明天会下雪,雨雪天山路安全吗?”她在厨房里和人说的,来来去去无非这几句。等问到他的时候,他看了她一眼说:“走,我们去翠峰山”。
  他们真的去了翠峰山。其实也不算远,登山没用多少气力。山上的阳光很暖,空气也很干净,风吹过来很舒服。他们坐在山顶上看山坳里的人家。周军指着远处告诉绍隽:这里是什么地方,那里又是什么地方。“这一带叫得上名来的风景还很多。”周军说。
  听他说得那么详细,绍隽便问道:“你都去过了?”
  “没有。”
  “想不想去?”
  “不想。”周军平淡地说。
  他在这个小镇上窝了很多年,从来没有想到去当地有名的风景点看上一看。事实上,他正在对周围的很多东西渐渐失去兴趣。比如碰到绍隽在厨房煮咖啡,他会说上一句:“好香。”问他是否来一杯,他却立刻拒绝了。他已经很多年不喝咖啡了:“以前喝得太猛了,伤了胃。那时候喝咖啡上瘾。”绍隽知道他指的那时候。那时候他对很多东西都有瘾, 咖啡、烟、对女人、对笔和纸。
  他说:“陪你来,是因为听不下去了…..明显就是个胆小的人,还想着到处跑,居然跑到这个乡下地方来。”
  她说:“现在是胆小了,年轻的时候——”
  他立刻打断她:“我比你老——”他们知道彼此的年龄,他比她大整十岁,他在天安门的时候,她还在读初一。正在加速变老的关口,他对年龄特别敏感。
  她继续说:“从前喜欢一个人走,脱离群体,郊游的时候常常走散。单独去过很多地方,去过很远的地方。”
  “现在呢?”
  “还有兴趣,还想着看山、看水,但是年岁大了,胆量勇气都在消减。最近几年想跟着人了,搭个伴,这样可以省很多事,问路吃饭搭车都可以省心。可是他们要抛下我,不能和他们一起出差,他们宁可闷头在宾馆里睡觉,要么在饭桌上看手机玩ipod ,这样很不尊重人。我只是老了、累了,不想再多操那份心,可是他们要抛下我。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年轻过,年轻的时候,我是个很独的人。”
  “他们是谁?”
  “我的小同事。” 绍隽说。她和同事的关系,有些人相处得还算不错,但是处得再好也只不过是同事;也有相处得不好的,那就要忍,方方面面又有很多牵制,不能发作,窝在心里头,渐渐地人变得很忧郁。走的时候是到了忍耐极限了,需要放个长假暂缓一下。
  “年轻人,我不太了解,格子间,我也不了解”,他说,“我和你们生活的是两个世界。”
  他和她隔着十年,是两代人;她和他们又隔着十年,又是两个年代的人。
  他们不再说话,一阵风吹过,有点凉意,树冠在头顶上沙沙作响。
  她偷偷觑他,他的侧面,近一半的头发白了,脸上的神情沉淀,他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年大叔了。不出几年,她的头发也会全部变白,现在的长发里也早已经夹杂了不少白发——她想起了她的表哥、表哥的同学,曾经做过同事,到了现在也只有他们有时会叫她一声‘这孩子’。想想以她现在这样圣诞老人的高龄,也只有他们还可以这么叫她。但她不难过,这是自然规律。
  
  下山去,还是日长如水的日子。各自窝在自己的房间里,只有一日三餐的时段在厨房打个照面,聊上两句,说的都是断断续续的话。
  她问过他一些英语单词,和他讨论放在这样的句子里该怎样理解最好。
  他醒悟道:“哦,你还在搞翻译吗?”
  她还是在干活,虽然号称在长假中,其实也捎带干点活,说:“人不能全闲着,闲着也无聊”。每隔一段时间快递就会送来一厚刀资料。她算个尽职尽心的人,每天翻译五千字。保证质量,人也不累。
  “你呢?整天在房间里干些什么?”她也反问周军。
  据她所知,周军在这个乡下地方呆了很多年了,平时他从来不出门,只有吃三顿饭的时候会晃到厨房里来。有几次她在他门口张望到房间里面,整洁得让人吃惊,即使堆满了书,还是很整洁。
  “什么也不干”,周军自嘲说,“我失业很久了,再这么混下去就要到退休年龄了。”
  这样看起来,周军是他同一时期的那批人混得最不得意的那个。那批人中的某些人移民去了国外,整天在开着车沿公路长途旅行;某些人在文化机关谋到了不大不小的虚职,还有的人在大学里教书,定期办讲座。“其实你也可以”,绍隽说,“有很多学生推崇你的小说。” “去大学讲小说理论?”他把这当作笑话,“我可什么都不懂哎。”他是工科生半路出家,是个盲打莽撞的闯入者。
  绍隽告诉他,某人最有趣,他在研究西洋画和中国画了。之前采访他,听他讲颜料和宣纸在各个朝代的制法,听他解说如何用黄山上捡来石头磨赭黄色的颜料,讲古人的服饰和绣花鞋上的图样和针法。“他讲得满腔热情,我也听得很有兴趣——只可惜,他对于小说只字不提。很多人对他不再写了觉得可惜,这么好的文字,这么精巧的结构。当然他已经功成名就了,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些研究,那些在大众看来细琐无意义的研究、而对于他个人有趣味的研究。”
   “那是因为他对生活的感触不再是直观的,需要通过某种媒介来搭桥。” 周军说。
   “天眼灭了。”他又补充一句。
  绍隽明白他的意思。
  “可是工科生不是从来不相信灵性的吗?以为码字就是和编程一样,就是门技术活。”她说。
  “写作就是一门技术活。”周军淡淡地说,带着工科生的自傲。
  绍隽记得,第一次读周军的小说是被文字吸引,符合工科生的美学逻辑,“文字干净简单、逻辑严密、节奏流畅,有流动的灵气,那些段落一气呵成。”那一阵她经常向旁边的人宣称:“发现了一个人写的很像王小波”。听绍隽提到了“王小波”,周军明显脸色尴尬,总归是介意被人当作像某人的。“….虽然功力还是不及王二,不过已经很难得了。况且你也有自己的特点。”
  绍隽并不是完全接受周军的小说,厌烦某些段落,对某些隐喻尤其厌恶,极端的时候说过:“看他的文章可以用来减肥,才看一页就够了,想吐,什么都吃不下去了,用来减肥挺好的。” 他的每篇文章必要灌上一点黄色,于是绍隽还说过,他是在草纸上写文章的。
  但是这么多年,绍隽还是会提到他的小说,看重它,是因为几句话。
  “哪几句?”
  “死神的味道……酒和花生米,能让父亲的脸从阴沉变得明亮起来…..仍然是有理想的人….”,绍隽说:“可能我喜欢的和别人喜欢的不一样。”
  
  “写个长篇吧”,有时绍隽对周军说:“我想看你的长篇。”周军从未写过长篇,多少有点遗憾。“写了长篇不见得就是小说家;但是——没写过长篇,就算不上小说家。得写部来证明自己小说家的身份。”
  “写长篇对我来说有点难”,周军说,他甚至迷信工科生只能写短篇,“无论什么事情,自信都能用三言两语就说得清…真的要写个二十万字的长篇,非得有大量的生活积累,可我脱离社会太久了,周围的世界变得我都不认识….不,我从来不了解周围的世界…唉,我是老了,已经无力创造一个世界。” 他说得颠颠倒倒。
  “世界”是周军经常提到的词,她以为可以理解为“小环境”,作为单体的人所存在的环境。
  不止一次了,周军对着比自己小十岁的绍隽说:“我们的世界和你们的不一样。”他指的“我们”是那一届毕业的大学同学,“…当年都分配去做工人了,早早晚晚都离开了厂子,改行了,迟早的事情,我算是走的迟的。”
  他还是愿意回忆那段日子的,小说里一再地写,即使现在提到时口气也是温情的:厂里每个人都有个工具箱,里面放了厂里发的搪瓷杯、去车间穿的专用的工作鞋、老棉袄。他在那里工作了八年,憎恨的地方、觉得憋屈的地方,但是一直没有走,因为觉得缘分没有完。到九七年底,工厂里要考核上岗,要求考技工证书,就这样决定要走了。走的那天,把工具箱清空,把那件老棉袄带回家,从此再也不去那个地方。
  曾其实呆了整整八年,人生里早就写进去了。不错,他鄙视身边的小市民、小人物,讨厌他们,有时候他们是迫害他的一份子。但是他太熟悉他们了,已经不知不觉沾染了他们种种生活习气。他始终陷在底层的泥潭里,才会使他的文章小境界。但这才是他熟悉的,是他写作的来源。脱离了那种氛围之后,等他把工厂写尽了之后,他再也没有写过多少字。
  “我们生活得和你们不一样”,周军再一次地重复:“你们这代人不会知道的。”
  “我怎么不知道?” 绍隽说。那年初夏,有一个星期她是步行横穿过两个区去上学,因为公交停运了。直到现在,每年夏天也都会想到这个日子。但是她又说:“工作以后,我的看法不一样了,被颠覆了。——我害怕你们那届人。工作中碰到过很多六零年末人,算是见识过了,有绝对自私的人,有表面上笑嘻嘻、背后暗算的人,有的人一脸斯文相、实际却是文化流氓。虽然说人性都是丑陋的,但是这一届的变态特别多。——这是一群是特异人群,是被选择的人群。已经不是正常人,已经不可能以正常的心态来对待周围的世界。”
  
  那一届人因为这个事件而改变心态或改变命运。比如他,又比如另一个和他同时期的作家,总是写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得真惨”,绍隽提到他:“但我喜欢,就一篇,一篇就足够了。文字是简单的,接近口语化,没有惊人之语,一些场景一些话看得我难受死了,看他的小说,就像是嚼白萝卜,入口清清爽爽,吃到肚子里火烧似的疼。悲从中来,被触动,想到:人生下来就是被轻贱的、被侮辱的。”
  他许久没有说话。
  于是她醒悟道:“哦,你应该没有读过。”他们这种人不会主动去读别人的小说。但是他说:“我读过。”
  “你读过?什么时候?”
  “写不出的时候,一个字也写不出的时候。”
  绍隽沉默,当听到从他的口中说出“一个字也写不出”。似乎是公认的了,周军现在是写不出了,他可从来没有承认过,倔强的时候说:“我会写的,我还没死呢!”可是他真的停笔很久了,当人开始变得娇嫩,连喝口咖啡都怕胃疼,小心翼翼不要伤到娇嫩的胃,当不能再忍受房间里的一点点凌乱,严格地要求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我读了很多,”他说:“你以为这些年我窝在房间里做了些什么?”
  写不一个字的时候,脑子清空的时候,读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哲学、佛学书、美学理论、历史地理、数学概论,当然读的最多的还是别人的小说,他把每个人都当作镜子、救命稻草,并不在乎别人写了些什么,而是别人写的能勾起他些什么。
  “会有这么一天——”他说。
  “有一天什么?”
  会有一天,或许正拿着本书在走神,或许正对着窗外的树枝发呆,突然间抓起笔铺开纸急急往下写,“会有这么一天的。”他相信他还能写,他还想写。
  但这六、七年里,他没有写过一部小说,不是没有写过,通常才开个头就废掉了。到了今日,他也在怀疑自己,所以会问绍隽:“真有写到老的作家吗?”
  “有。”
  “譬如?”
  “台湾的朱氏姐妹、香港的马屁董,写些无关痛痒的类梦游小说,或者每周出演一次乾旦、在读书专栏写脉脉温情。——写得太猛的早就歇下了,不是写挂了,就是写伤了。”
  
  有一天周军跑来敲她的门,说他搞到了一辆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出去跑长途了:“我是闷得太久了,出去走走也许会有用。”
  就这样,说走就走,第二天睡醒了她就带着没有译完的书跟着他出发。他们俩轮流开车,路线是他定的,一直朝北走,他在地图上圈出了要停留的地方。
  “怎么都是寺庙?”她说。
  “你不信佛吗?”他说。
  “信。”
  “那不是挺好嘛。”
  他说,中国能做景点的都是山,而每座能叫得上名来的山都做了道场,佛教的、道教的,所以说中国的每座山都有禅意、有仙气。像某人热衷画一样,近几年来他花了很多心思在佛学研究上,早就超越了入门的浅学境界。“佛学很有意思,”他说。
  他常常在开车的时候宣讲密宗禅宗,绍隽每次都毫无例外地昏昏睡去。唯一一次被周军的话惊醒,是在昏睡中听到他说了一句“我老婆——”
  虽然从来没有问过他结婚否,但这不需要问,在圈里自然有传言,绍隽所知道的是:他至今还是个老光棍。所以听说他有老婆,绍隽很吃惊,继而的反应就是“谁是他老婆?”她立刻想到了旅店里面帮厨的女人,还年轻,长相算好看的,常常不定期地来过夜,平时给他买菜做饭洗衣服。这样想来,绍隽甚至觉得,那个乡下女人很配他,对丈夫的任何事情都不懂的女人。
  不过听周军接下去的话,就知道不是她自说自话所设想的那样。周军说:“….老早就结了,大学同学….她没一起来,因为在北京有份工作,还要照看家里房子、收租,每个月给我汇生活费,否则你以为我怎么在这里过活下去。我老婆养活我六、七年了。”
  绍隽试想: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为了他能写小说,愿意挣钱养他;为了他能写小说,默许他隐居异地、留个情妇在身边。于是绍隽对周军说:“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这时周军露出诡异的微笑,绍隽怀疑自己被他耍弄了,所谓妻子应该是他杜撰出来的人物吧?
  
  走了很远的路,到了一座佛山,山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寺庙。
  他在路上说了一遍又一遍的佛,等她在大雄宝殿上拜佛烧香的时候,他却留在庭院里。
  那是一个工作日,寺庙里人很少。
  她出来后,看见两个小和尚在院里扫地,大殿前铺晒着香菇。仰头看天色澄蓝。四下寂静无声,安静极了。
  他在台阶上坐着,叫她。她走来,一起坐下,一起抬头凝望金光闪闪的屋顶映照着澄蓝的天空,一时间悄然无声。
  
  后来他问她:“求了些什么?”
  “求好多,”她说:“求发财、求升职、求姻缘….我是个俗人。”
  “姻缘?”他笑了起来:“不是说有个儿子吗?你到底结婚了吗?”
  她淡淡地回答:“有一个结婚对象。”
  “怎么样的人?”
  “长得高,相貌也正气。”男人光凭这两点就足够了。
  “那为什么不结婚?”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拖着,可能是因为她没有主动权。
  
  年过三轮之后,绍隽的一切都稳定下来,有铁定做到退休、还算优厚的工作,在市中心有个不大不小的住所,有固定的作息时间:每天六点四十分自然醒,七点一刻吃早饭,七点四十分出门,晚上七点四十分到家,回家的路上顺路去超市买酸奶和啤酒。
  和那个男人的见面也是这样规律,平时从不联系,周五的晚上发个短消息,约好周日在哪个餐厅吃午餐。她和他没有什么可聊的,他不太说起他的工作,她没有兴趣问。他也从来不过问她的工作,他只是简单地知道她在杂志社工作,以为她就是写写家居、电影电视、娱乐之新闻类。“见面吃饭的时候话很少,他永远不可能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很多话我一辈子都不会对他说,我发誓”,绍隽说,“我不喜欢他,就那个时候迷上了日剧,每次回来就上网看日剧,花瓣一样的美少年,鲜亮明快的颜色,觉得这世上还是有美好的东西,虽然不属于我。”
  就是这样的男人还是很吃香。他是个离过婚的男人,有前妻,还有一个女儿。当年为什么离婚,绍隽不知道,也不是很关心。不止一次了,就是他和她一起吃饭的那会儿功夫,他曾接过几次电话,他当然不会告诉她内容,但是她猜得出是替他做媒的。他和她是也经人介绍认识的,是以结婚为目的的。
  每次见面时都约在不同的餐馆,吃饭时的沉默曾经让她局促不安,后来也就习惯了,这样也好,不需要说话分心,把十二分的心思花在眼前的食物上。她吃得太狼狈了,他大约是看不下去了,从对面伸过刀叉替她把盘里的牛肉切成小块。
  她不怎么喜欢他,但是也不见得到了接受不了的地步,“想来他看我也一样。就这样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或许突然有一天就有了转机,怀孕?——话说回来,真的怀孕了,还要男人做什么?我要和我的小孩相依为命。家里不需要多余的人,我一个人带小孩还自由些。”
  “果真是独啊。”周军说。
  
  山上的温度比外面低,他们都没有带厚衣服。集镇的店里摆放的都是香烛佛珠、居士服僧服。绍隽冷得吃不消了,
凉山柏 发表于 2012-04-10 13:30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59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疯子的信
2011-11-10 星期四(Thursday) 晴
  疯子的信
  
  凉山柏
  
  “疯子常常给我写信,每次收到疯子的信,我必回信。我们俩的信平行而过,没有交叉点——我们只管各说各的,彼此不读对方的信,却又坚信对方已经读过自己的信。”
  
  海晏是我的中学兼大学同学。她的作文很好,但大学读的却是工科。她的脑袋里并没有安装数学神经,但考试时却比班上的数学尖子考得还要好。要考出这样的分数要付出多少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毕业后,我去了外地工作,还经常保持书信联系。
  海晏工作稳定,却没有什么前途,她是个什么也不争的人,唯一的爱好就是读点书,有时候读着读着,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这举动在旁人看来古怪又傻气,所以在公司里她并没有什么私交亲密的朋友,在外面也没有谈婚论嫁的对象。
  母亲是海晏唯一的听众。她是海晏最忠实、最诚实的伙伴,也是海晏最大的敌人,一直处于矛盾的角色中。
  母亲看见海晏闷头看书、写字,就忍不住呵斥:“写什么写?有金子写出来了?还是银子写出来了?”母亲的本意是好的,在做母亲的看来,这样大年纪的女儿,应该找个合适的男人结婚了,而她全叫写这种无用的垃圾给耽误了。海晏争辩说,她写东西,不是为了出名,只是有些东西,她想写下来——单独生活在沉默中的人总是习惯于对白纸倾吐一些温柔的心事。但是,她母亲老了,有着固守的观念,根本听不进海晏的解释,只是喋喋不休地数落她,骂完了把话又绕回开头,继续数落她。
  海晏是个自傲和自卑的集合体,一方面,她有绝对的自信,一方面,她总是在怀疑自己。在一个又一个夜里,她不停地读自己的文章、修改文章。“嗯,是写的不好。”她把写好的稿子揉成团,扔在垃圾桶里。她日日夜夜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写呀写呀。
  近一年里,她一直在重复同一个故事,改换不同的文体、颠倒结构布局、采取不同的语感,来叙述同一个故事。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一件事情发生过,就是她写的那个故事。有时候,周围静悄悄的,她听得见脑中神经串线、短路发出的轻微爆裂声。她想,我要疯了,我不能疯,不能疯——
  
  母亲把杂志打开,翻到某页,强迫她看。
  海晏发了一会愣,呆呆地说:“为什么我总是没有别人写得好?”
   “这是你写的呀。这是你的文章啊。” 母亲指着作者的名字给她看。
  这是海晏撕掉的文章,母亲从垃圾桶里拣回来,零零碎碎地拼起来。只有母亲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她的希望。在这电子化的年代,母亲不会用电脑,一个字、一个字地抄写下来,糊好信封,贴足邮票,寄给全国各地的报社,北京的也寄,海南的也寄。
  海晏摔掉桌上的笔、稿纸,狼藉地扔了一地, 歇斯底里地大叫:“这明明不是我的名字!海晏是谁?怎么会是我写的?你为什么要给我看?我不要看!”
  她为了这份杂志和母亲大吵大闹,根源是,她认为写那篇文章的人不是她,认定她母亲又再用别人的文章来羞辱她。她记不清自己的名字,记不清自己辛苦写下的文章。她把自己当成了假想敌。她赶着否定前一秒的自己。
  最后海晏吵累了,停歇下了,房间里静悄悄的,死沉的寂静压迫着她的神经。她用小小的声音悲伤对妈妈说:“我可以不在乎别人比我漂亮,不在乎别人比我会做人,处事圆滑,占尽各种好处,不在乎别人升官发财、嫁人,有小孩。我一无所有,我两手空空,我只有会写几个字,为什么连这一点也要否定我?”
  
  再渐渐的,海晏说话似乎也有了困难。
  她哼哼哈哈地斟词酌句——这是推敲文章落下的毛病。别人听她说话特别难受,她语速很慢,经常有断句,有时候说了一半,突然停下来,再也接不下去,有时又唠唠叨叨地把一句话重复上好几遍。到后来,她必须把要说的话写在纸上念。再后来,连在纸上写话也困难。房间里铺满了她写了一半又团掉的纸,她几乎不能写东西。
  某天,她母亲突然察觉,海晏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她哥哥的小孩,四岁,跑过来和她说话。小孩子伶牙俐齿,她却咿咿呀呀地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她母亲被她吓住了。
  
  不久后,我得知海晏被送进了疗养院,也就是精神病医院。
  她就住在中山公园附近的精神病院里。记得小时候放假时,我们一帮小孩常在公园后门口游荡,那时候常说的玩笑话“送你去中山公园后门”,就是指进精神病院。那里的人都白白胖胖,坐着发呆,目光迟钝,长大后我知道这是因为药物作用。
  海晏在精神病院的那几年,我借口在外地,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她。其实我也害怕面对她,她是不是也变得胖而迟钝?我也不知道见了面该说些什么。一直以来,我固执地认为:她不是疯子,不过有些偏执狂而已。
  从大学开始,我就和海晏通信,并且一直保持了下去。在这种信息化社会里,人人都发电子邮件,只有海晏寄给我的信是用笔写的。我从来就相信,笔迹最能透露一个人的心事、看出一个人,笔画的柔媚绝对不是电脑字能码出来的。我喜欢读手写信,也迷上了写信,喜欢用钢笔在洁白的信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字的感觉。
  最初几年,我们俩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总是在信里谈谈最近看过的书、讨论一些观点。她进了精神病院后,家里把信转递给她,她再回信。信里讲院里的花草、骤暖骤寒的天气,就是从来没有提过“今天吃了几片药,护士拿粗针筒给她打针。”但是我知道,她关在疗养院里,吃药打针是她唯一的日程安排。她的信时长时短,有时真的极其短,因为斟酌词句对她来说是件折磨神经的事。
  我还是给海晏写信。老实说,她后来的信我不常拆看。事实上近两年来,她寄来的信我一律没有拆过,随手就扔进抽屉里。而我寄出去的信,我也不在意她读了没有,我只在乎自己的倾诉。我只是需要有个机会,让我安静地整理思绪,然后记录下来,写信是最好的方式。我习惯一个人的时候,漫无目的地在信纸上写些什么,比如写我这次出差去过的地方。我想她一直呆在一个封闭的地方,也许会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感兴趣。我写了很多,花去我一个下午。写完后,我又从头至尾读过几遍。
  有一次我的女朋友在我的抽屉里,看到来自于同一个人的这么多信,猜测是我的某个秘密情人寄来的,大发脾气。我说不是,为了消除她的疑虑,就老实地告诉她,是一位精神不太正常的朋友写给我的。
  当她听说我在和一个精神病人通信,她笑得前仰后合。我意识到自己的荒唐:有谁会给一个疯子写信?她肆意的笑声足以显示自以为神经正常的人的势利——可是,在这个乱糟糟的社会上,究竟有几个人敢于宣称,自己的神经系统完全正常?
  
  有一天,我接到海晏的母亲打来的电话,她告诉我,海晏已经不在了。她知道,她女儿一直和我有通信,想请我把这些信还给她:“她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她写的东西,她临走的时候都被她烧掉了。我想要一些她写的东西。”
  放下电话之后,我打开抽屉,海晏的信按日期整齐地叠放着。最后一封信在最上面,我拿在手里,邮戳是5月26日,距离今天两个月。我对着灯光照了照,把信封里的信筏照得通明。很薄,仅仅一张纸。我始终没有勇气打开这封信。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终于撕开信封,抽出信纸。
  她写道:“我很难受,我想我要疯了。窗外的风雨声和树叶声哗哗作响。神在幽冥中召唤我。”我相信,她在写这句话的一刻,是清醒的。很多个风雨夜,我也起过同样的念头,这句话似乎是从我的口中说出的一样。
  按照约定碰面的时间地点,我把其余的信还给了她母亲。她母亲谢谢我,同时也把我写给她的信装在盒子里还给了我。“还是交还给你比较合适。”她说。
  我尴尬地发现,几乎所有的信都没有被打开过。她也是沉湎在自我倾诉,信纸是最安静的倾听者。
  
  我的推论是:
  ∵ 我写信,却从不读她的信
  她回信,也从不读我的来信
  ∵ 我和她都习惯于做倾听者,企图以个人意志拟造一个虚假的世界,我和她同样具有这种性质
  ∵ 她是疯子
  ∴ 我也是疯子
  论证完毕。
   
  
  
  ......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11-10 20:05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09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红枫山庄
2011-11-7 星期一(Monday) 晴
  红枫山庄
  
  凉山柏
  
   导游说:“现在的红枫山庄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商业化经营把它全毁了。幸好我们还有这些藏画,诸位可以从画中一观红枫山庄五十年前的面貌——这是无名画者,据专家研究,从风格和运笔特征来看,出于同一个人的手笔,而且极有可能是位女性。”
  
  大约四五十年前的一个夏天,温迪和大学的舍友们南下旅游,途经其中一位的老家,就在当地稍作停留。结果让她们都大吃一惊,同学郝莉莎原来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大户人家,郝家在沿海区有好几家工厂,在中心城区有多处房产,更有有名的是老宅红枫山庄,那是镇上古堡级的建筑,建在邻海的一处高地上,风景美丽之极,迄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
  她们在莉莎家住了一个星期,期间莉莎带温迪去看过顶楼堆积的旧藏画。保存条件并不好,许多画的表面已经开始干裂剥落。因为温迪的专业是学画的,莉莎请她仿制一帧肖像画,这是她哥哥郝兆德最钟爱的一幅画,原画中那位少女是郝氏兄妹已过世的母亲。莉莎希望能拿这幅画当作礼物,在周末的晚宴上送给哥哥。为了赶时间,温迪把画的尺寸缩小了,结果大小正合适,后来这幅画就一直摆放在郝兆德的办公桌上。
  这次的晚会为了庄园主人订婚而举办的。一场晚宴让她们这些外来人见识了有钱人的豪华生活,对她们来说简直是童话一样,满园的玫瑰花、草坪上的焰火、星星般闪烁的灯光、闪闪发亮的银制餐具….但是莉莎却偏要揭穿这个梦境:其实家里没有钱,因为缺钱,这是家里三年来唯一的晚会;老宅很久没有修葺了,因为没有钱,去年雨季顶楼的房梁塌了几根,掉落了大面积的天花,至今仍没有清理;今天的银餐具是从亲戚家借的,佣人也是向各家借调的。很显然,虽然郝家是个大户人家,却是已近没落的大户人家。
  就在这个舞会上,温迪遇见了对她意义重大的一个人,就是郝兆言。郝兆言是莉莎兄妹同父异母的兄弟。郝兆言显然和这个家庭并不融合,似乎没有人邀请他来,但他也出现了,远离亲戚们的圈子远远地站着,显得落落寡欢。
  她们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漂亮的长相,他有着迥异于这个家族的长相,面部线条硬朗,希腊人似的深眼睛,一头深棕色的鬈发。他显然更容易得到女性的喜欢,她们交头接耳着,评论着他的相貌,赞他很帅。温迪的评价则比较奇怪:“给他一匹白马,随便套一件白色衬衫,我愿意给他画张像。”
  第二天,莉莎和她哥哥郝兆德一起来见温迪。郝兆德送给温迪礼物,以感谢她的画像,并提出想请她再临摹其他几幅风景画,尺寸较大,需要一定的工作量。
  本来她们已定于明天起程,但莉莎说服温迪留下:“你可以一边临摹,一边画你自己的画。这里的夏天很美,你不是也说过想呆在这里写生吗?”她叫温迪不要担忧食宿的问题,都由她哥哥来安排,有事可以找他,她哥哥是个值得托付的人。这点温迪也相信。她在日记中写过:“…..不常见到他,偶尔在餐桌前见到他,沉默、严肃,有着年轻人罕有的老成,对人说话节制有礼。虽然年轻,却有长者的稳重风度。”
  就这样,她们走了,温迪留下。她在红枫山庄呆了将近三个月,这是她盛产的时期。在这三个月里,她画了很多小幅的风景速写,拍摄了大量的风景照片,这些都成为她后续几年里的摹本。但对于主人委托的临摹工作她却拖拉了,即使在离开时也未完成。
  温迪又重新回到学校。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她之所以还在读书,是为了学生待遇,能住廉价的学生公寓。她从来不是用用画画弹琴来装饰的淑媛,她要用她的画换面包、支付取暖费的画匠。
  那时候温迪生活还比较正常,起码她还在试图做正常人,她在考修补画的专业资格证,她曾和当时的男朋友说过去考证的原因:“等考到了证之后,可以去当修补师,能赚很多。”此外她还在美术学校兼职当老师,也定期去画廊寄售画。画廊的老板有时会介绍点仿制生意给她。照这样看的话,她当时还在努力和周围的世界合拍。
  
  临近年底的某天下午,温迪听见有人在敲隔壁的门,算过去应该是莉莎那间。自从回到学校,温迪就一直没有见到同住一层楼的莉莎,据说她久未在学校露面了。那天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温迪就开门去看了,原来是莉莎的哥哥郝兆德。
  这天下午温迪陪郝兆德去过学生处,也去问了莉莎的几个朋友,都打听到莉莎的消息。她带着他在外面跑来跑去一个下午,颇为辛苦,他因此请她到餐厅吃了顿晚饭。吃饭的时候,两人几乎没有对话。不仅是因为他们俩都是沉默、不善交际的人,而且是颇有些尴尬。
  她当时突然离开红叶山庄,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那是因为庄园主人下了逐客令。当时亲戚们都在说,那位女画家和郝兆言有往来,曾有人看见她和郝兆言在路上散步,甚至还看见他们半夜里在镇上的酒吧喝酒。主人的决定迅速果断,她走得很匆忙,甚至没有时间带走自己的画,都是后来庄园里的人打包寄送到学校。虽然她没有完成临摹,但是还是收到邮寄来的足额的工钱。
  距离他的火车开车时间还早,吃过饭之后,他还继续坐着,她似乎也没有急赶着要做的事情,也就默默地坐着。他另要一杯咖啡,问她,她点了杯酒。
  时间就一下子停顿下来,就像头上悬挂的灯,慢慢地在风里晃来晃去,时间慢悠悠地淌过去。他看着她饮酒,说:“你和莉莎一样——酒还是要少喝。”
  没错,她和莉莎一样,都是无可救药的酒鬼——她淡淡地笑着。
  她大概是谢了他支付的酬金,他却局促起来,似乎很不愿意提起的神气,不作回应。
  她突然注意到他隐现淡然忧伤的表情,打动了她,她要求给他照像——她随身带着照相机,以便随时随地抓怕一切吸引她的东西。他没有拒绝,她后来把这张照片画成油画,画里他穿着暗色的大衣,瘦削的脸,表情忧郁。
  
  新年过后,莉莎出乎意料地回到了宿舍。她知道哥哥在找她,她刚从老家回来。家里的生意在走下坡路,陆陆续续地在变卖产业,这次又卖掉了一块闲置的厂房地皮,以便腾出资金来还银行债务,她也是产权人之一,哥哥是来找她去签字。“他来找我就不是什么好事。”莉莎说。她看着那幅温迪画的郝兆德,感叹说:“他根本就不是生意人,缺少野心,挺多只能做个本份勤勉的生意人。家业衰败至此,并不是他一个人能改变的。”
  那年冬天,莉莎难得的安静,连着三个月都蛰伏在宿舍里。莉莎经常到温迪这里串门,给她做模特儿,一边抽烟聊天,把家里的事情都说给温迪听,她的父母、她哥哥,她的姑婆叔父,还有郝兆言和关于郝兆言神秘的身世。莉莎对他的看法是:“家里人讨厌他,是因为他是家丑。我也讨厌他,是因为我总觉得他可怕、阴险。”
  谈话里,莉莎也不止一次地说:下学期不读了,退学了,真沮丧,即使毕业当办公室小姐,也不足贴补家用,还不如直接找个有钱人结婚。
  她还说她哥哥的未婚妻:“结不成了。以前是她们求着我们家;现在我们家卖房卖地,是我们家求着她”。又说:“也好,我不喜欢她,我哥也不喜欢她,这样我们不用勉强自己了。”
  她甚至说提出了温迪和她哥哥结婚的提议,温迪当时的反应是:“你疯了吧。他会喜欢我!?”可莉莎说,她哥哥很看重她。
  莉莎这么说,温迪就立刻脸红了。她有许多不能为人道的事情,比如,她用肥皂屑洗衣服,因为买不起整块的肥皂;她曾经吃了一个星期的洋葱,她饿极了会捡垃圾桶里的面包吃。她还在日记写道:“他(郝兆德)一走进我的房间,皱了皱眉。他的表情变化极其微小,但是我看到了。我的房间里到处都铺散着画具、画布、笔、咖啡壶,桌布上沾着颜料,地上散落着面包屑。我穿着工装裤,还把袖子撸得老高。他肯定在想:邋遢的女人!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女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一尘不染,只能在摆放着鲜花和银闪闪餐具的餐桌前优雅地用餐。对于不注意生活细节的邋遢女人,他不喜欢。幸好我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他不必长时间忍受我的生活方式,我也不必改变自己…”
  莉莎对着温迪说她哥哥的许多好话:“虽然我们家没有以前有钱,但是还有几家像样的工厂,丰衣足食还是能保证的…..我哥哥是我见过品行最端正的人,从来不发脾气,不把自己的痛苦加之于别人…..”这点得到温迪的同意,她曾在日记提到对他的印象:“是个好人,为别人考虑的多。” 比如她走时虽然画未完成,郝兆德仍按全额汇款给了她,比如其实他根本不需要仿制画,只是听莉莎说起过温迪在钱财上的艰苦,而今年幸亏有他雇用她画画,靠着这些工钱,总算过了一个暖和的冬天。对于那件事,丽莎也做了解释:“我哥哥并不是小气,他的想法是把你送走,阻止你和那个人打交道,和他这种人多一份接触,就多一份危险,他阴险得像野猫。”
  莉莎应该听说过关于她和郝兆言的传言,但她不并相信。她甚至开玩笑似的把家里听到的传言转述给温迪听。直到有一天,莉莎偶尔在一大堆画像中翻到了郝兆言的画像,说了一句:“原来是真的。”然后就跑掉了。
  
  导游说:这是一个奇怪的谜。画者的技术相当成熟,但却毫无名气,在当时就从来没有被画界承认过。似乎除了庄园主人之外,再没有人收藏过她的画。她的画没有外流,因此没有人敢对她的画定价。不过,就我个人来说,我倒很愿意收藏一些她的画,不算贵,很漂亮,你们看这幅《牵白马的人》。
  在画中,一位年轻的白衣男子牵着马,在庭院里散步。他轻拍着马头,似乎和马说着话,轻柔得向是在对情人细语。
  她说:“我骑着自行车背着照相机随便闲逛,看见漂亮的风景就停下来拍照。有时看见他开着小汽车经过,我就骑上自行车去追。终于有一天追上了他,告诉他,我想给他画像。——我不知道他怎么办到的,反正他牵了一匹白马来。完全和我设想的一样。”
  她在野地里守着月亮,等它慢慢地从山顶上爬起来,升到半空,然后照相。他陪她在野地里等着。他们坐在很高的坡地上。天空是清黑色的,月光,他们走了很久,四野蒸腾着薄薄的一层水汽,庄园里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庄园如同童话里的古堡一样奇妙而不真实。
  他说:“你不觉得,它很美吗?”
  “我还以为你恨它。”她说。
  “不,我爱它,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它。” 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关于他和他们家族的事,也没有说过他对他们兄妹的看法,但其实那句“我爱它,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它”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他扶她上马,说:“去镇上,现在去还赶得及在酒吧打烊前喝一杯。” 他们骑着马走了十几里路,于午夜时分到达镇上,他把马拴在门外的柳树桩上。
  
  春天来的时候,她考取了修补师资格证,离开学校,开始在一家拍卖行里工作。有一次在街上巧遇莉莎。莉莎似乎完全忘记了先前的事情,隔着马路朝她挥手,大声地叫她的名字。隔了这么久见面,两人都很开心,还一起吃了饭。
  莉莎抽着烟告诉她,“全完了,彻底破产了。我们尽量不去想,否则真的要自杀的。工厂全卖掉了,连老宅卖掉了。卖给了谁?我们也不知道,听说是个暴发户。哥哥他们移民走了,这里不能呆,老是有人针对他。哥哥虽然不善经商,但是也不至于这么惨,那是有人在针对他,只有走远点了。”:
  “我也要走了,我哥一直在催我。” 莉莎说,:“他为我安排好了学校去读书,我也要走了。”
  莉莎说她对那件事情已不再介意了:“爱一个人又不是因为是个好人才去爱的。”她说她自己“也总是爱上混蛋”。她问温迪为什么会爱郝兆言,温迪回答不了,莉莎就叹气:“唉,不就是因为长得好看嘛!”从一开始,莉莎就告诫过女伴们:“不要被他的相貌迷惑”,但这句话对她们并不管用,对于温迪更没有用,温迪对相貌中的毒比其他女人更深,因为她是个画画的,她爱美的东西,喜欢收集美的东西、美的场景。她才不去关心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穷人还是富人,如果她爱上一个人,就因为他是美的,而不在于他的品性或者他对待她的态度。
  莉莎问:“你们还见面吗?” 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温迪和郝兆言的确关系密切。郝兆言经常不定期来看她,温迪在日记中描述:“一阵风飘过,又一阵风似得飘走,消失得无影无踪….”有时衣衫褴褛,活脱是个潦倒的流浪汉,他给她带来绿松石手镯;有时又穿着体面,打着领结,像生意场上的新贵。穿得像乞丐时,他带她去市区昂贵的法国餐厅用餐;穿着昂贵的西装的时候,他和她坐在马路边上啃冷面包、喝红酒。
  但现在说这话的时候,温迪和郝兆言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分手原因很可能是温迪和兆德兄妹保持着联系,温迪和莉莎的友情一直让他不爽,和郝兆德的关系又让他猜疑,他本身就是疑心很重的人,他要求她和他们断绝来往,可是温迪不以为然地说:“我不是道德正义的评判人”,她无意介入他们家族的争斗,郝兆言因此愤愤而去。
  平心而论,两人的性格中的确有相互吸引的地方,都是极度孤僻的人,和周围的疏落,当时都处于社会最低点,又不甘心,自认为不是平凡的人。郝兆言常说的话是:“我既不爱我的父亲,也不爱我的母亲,我得发明一个姓氏。”而温迪则说过:“不要小看了我的野心,我不会永远是不名一文的穷画家。”
  从来没有人相信郝兆言会成功。莉莎曾大声嘲笑说:“今天在路上碰到他了,嚯,穿着漂亮的西装,认不出来了——也不知道是哪里偷来的行头!”而温迪对他的印象也不过是“邋遢的流浪汉,有点小聪明,投机的头脑”,所以她们俩从未把买走庄园的暴发户和郝兆言联系在一起。
  
  那天在餐厅里,温迪给莉莎照了像,餐厅里橘黄的柔性光线刚刚好,她后来也把那张照片画成了油画。画店老板每两个月来她这里收画,每次停留不超过五分钟,沿着墙来回走一遍,然后挑出看中的画拿走,有时候什么都不拿走。这次他破例在这幅画前驻足停留了一会儿。画上的丽莎穿着大红色吊带裙,一手懒懒地枕着桌子沿,一手夹着烟。“就这张妓女,就这张。”他说。
  她一下子惊醒了:原来是这样。必须承认,男人在某些方面嗅觉更灵敏。这次见到莉莎,温迪觉得她变得有点不一样,很瘦很憔悴,但是也说不出什么,原来是这样。温迪受了很大刺激。
  莉莎并没有去国外和家人团聚,几个月后传来她自杀的消息。医院方面联系了她通讯录里所有的联系人,只有温迪赶去了医院。温迪垫付了医院的急救费用,一个星期后莉莎还是死了。
  莉莎走的时候,温迪承认,她很恐惧。莉莎躺在病床上,双眼凹陷、枯瘦,在她的镜头下和笔下,莉莎从来都是美的。这样鬼形的莉莎,她接受不了。
  莉莎的哥哥郝兆德以最快的速度办理签证从国外赶回来,结果只赶上了妹妹的葬礼。他对妹妹没有尽到责任感到自责,他愤恨地说:“其实,我们家族悲剧的命运在于他,他是所有悲剧的根源。”他指的是郝兆言。现在的郝兆言成了大富豪,到了今日已经很明白了,多年来都是郝兆言在暗中和郝家做对。
  葬礼之后,郝兆德对温迪说:“之前都是我妹妹来说,这次由我本人来表述。”他向她表达了结婚的意愿,但也告知她,婚后要和他的家人住在一起,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和姨母,这是他无法推卸的责任,这家的主妇必须每天做三顿六个人的饭,照顾他姨母宠爱的三只波斯猫。
  当时温迪已经年介三十,艺术上似乎也看不到任何前途,寄售在画廊的画很少有人问津,这对她的信心是很大的挫折。虽然她一直有这样的想法“能画出几幅传世之作”,但现在连她自己都认为“是不可能的事”。
  对于一个即将迈入三十岁门槛的女人希望有一个安定的家庭生活,也是正常的。温迪因此对于郝兆德的求婚有所心动,并于当年正式登记结婚,即将成为一名职业家庭主妇。婚后,郝兆德先走,返回国外;而她则留在国内处理余下的事项,主要是她的一大堆画,真的要走了,那一堆画让她很头疼。她把画筛选了一下,大部分放在画廊里寄售。
  结果,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老板很快打电话告诉温迪,画被买走了一幅,她很高兴;过了两天又有人买走了一幅,她也很高兴。这样,她的画被接二连三地买走,她在画廊的画销路一下子突然好了起来,这是连她自己也意想不到的。甚至有人愿意付定金,要她画画,她似乎正在得到好运的光顾。
  在这件事情上不需要任何犹豫,温迪完全忘记了结婚的事,她续租了房子,并计划了经济开销,买来质量最好的颜料、画布、画笔、松香,关上门开始埋头画画了。这是她创作的黄金时期。那段时间有很多单生意,上一幅画还没有完成,画商就拿着下一幅画的定金来敲门,她手上同时积压着多幅画的订单。
  温迪一生最大的性格缺陷是,对于自然的观察力远远高于对周围社会及人物人情的观察力。她对于景色及人物的线条观察敏锐精细,但对人和事的反应却很迟钝,有时即使有所察觉也懒于深入思考。虽然她自己也觉得好运来得莫名其妙,但没有追问细想,一直机械地闷头赶工画画。直到有一天,终于有人明明白白地告诉她:“郝先生很满意你的画”,她才知道,原来她的大部分画被郝兆言买走了,虽然其间也有一些有眼光的收藏家买走了另外一部分画。
  她去找过郝兆言,他当时就面露得色地嘲笑她:“别以为自己有多伟大。你以为,除了我还有谁会去买这些滞销的画。你还居然自以为有能力救济别人?太可笑了。”他要惩罚她的理由是:他们是我的仇人,我不允许你同情他。而她和郝兆德的婚姻更是让郝兆言恨之入骨。其实她对这段婚姻并不经心,郝兆德曾多次来电催促她去国外,可她还想画,说再等等、再等等,他不愿意再等了,就办了离婚。
  到了今日,郝兆言不会再爱她,但他会憎恨她、惩罚她,就像他对待莉莎兄妹的一样。但郝兆言似乎还有些手下留情,同意做笔交易,答应她可以用钱买回她的画。温迪也知道,不可能是全部,至少能买回最心爱的几幅画。
  之后是温迪的疯狂时期。她的风格明显转变,原先精细的笔触变得粗砾。整整两年,她都在拼命地干活,一天到晚除了画画外,不再有别的事情了。她省略了几乎所有的生活细节,包括吃喝睡觉,她每天睡很少,吃很少,到了天黑就溜到大街上翻捡垃圾箱的食物。她还喝酒,需要借助酒精的迷幻作用来应付体力上的不支。渐渐的,长年焦虑愤怒的作画状态使得她的精神也出了问题。
  等交了画,拿到了报酬,温迪就去找郝兆言,把现金都堆到他的面前说:“我要买回我的画。”
  郝兆言指给她看堆积在墙角里的那些画:“怎么买回去?——今天才刚刚从你家里运来,现在放在桌上的还是我出的钱。”是郝兆言以各种人、各种机构的名义收购她的画,郝兆言已经完全控制了她的所有画源。
  到了现在,连我们也不可否认,这位郝先生对她影响极大。作为一名勤奋的画家,创作量极高,但为何她的画从未在公开场合流转过,为何多年来她在圈子里默默无闻,而缺乏知名度的后果就是无法为她带来相当的收益。
  他还说:“画现在是我的,所有权归我,可以任由我处置。想听听我怎么处理你的这些心肝宝贝?我把一部份送给了我的情妇,让她们装点洗手间。另外一部份,我觉得不是很好,请人做了点改动。”
  她脸色苍白,开始浑身打颤。他察看着她的神色,继续嘲讽道:“你的脸色不好,听说你每天只吃干面包和水,听说你没有钱去买画布,颜料也快用完了。但是你没有欠房租,每个月都准时交纳房租,你是个爱面子的小姐——来这样高级地方,起码应该穿得体面些。这是你最像样的衣服了吗?”
  
  温迪从郝兆言那里出去之后不久,他的随从向郝兆言报告:她没有晕倒在大街上,也没有去自杀,她回家去了。
  她回去之后倒头就睡,一直睡了两天两夜,也许她会在睡梦中死掉,可是第三天她居然鬼似的爬起来了,然后刷牙、洗脸、喝咖啡。
  郝兆言对此很失望,她应该去死,发疯、或者自残,比如砍掉自己的几个手指:“真遗憾,她应该去死,这样的话我买来的画都升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11-07 21:54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88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给我一个信仰
2011-10-20 星期四(Thursday) 晴
  
 给我一个信仰
    凉山柏
  文昭杰最初认识许夏凉是通过他母亲文太太。许夏凉是文太太的牙医,有一阵文昭杰牙痛,去她那里补过两颗牙。许夏凉不是可亲和气的人,不易接近。去过几次,两人说过的话不到十句。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作为牙医,只要技术让人放心就可以了。
  文昭杰的侄子也定期去许夏凉那里检查牙齿,有时候文太太带他去,有时候文昭杰带他去。小孩的父母不在身边,家里对他都宠溺惯了,小孩粘着他的叔叔,扭着身体不肯坐到椅子上去,文昭杰和护士都在哄他。许夏凉一出来,戴着口罩,白大褂白帽子,口气冰冷地说:“坐好,不要动。”立刻把小孩镇住,乖乖地爬到椅子上去了。
  她对待小孩子的态度令文昭杰很不满;“这么凶——这个女人没有母性。”他向文太太抱怨说。
  “那不奇怪,等结婚有了小孩,自然会转性的。”文太太说。
  “果然——”,文昭杰说:“和我猜的一样,老处女,怪僻。”
   文太太和这位怪僻的许夏凉却很投缘似的,她们还是教友。自从文昭杰接管生意后,文太太就把大量的时间精力花在教会活动上了,经常去唱唱诗。许夏凉没有文太太这么热衷,她有固定上班时间,也就礼拜天去一趟教堂。有时候文太太会和许夏凉一起从教堂出来,文昭杰来接母亲就顺便把她送回家。
  文太太请许夏凉去家里吃饭,客气过几次,许夏凉当然也客气地婉拒了。这次文太太也不同她说,直接叫文昭杰把车开到饭店门口,进去了才发现有熟人,谭国璋在里面等着,原来文太太是存心要替他和许夏凉做媒。
  谭国璋是他哥哥文家辉的同学朋友,二十多年的交情,早就像这个家里的人了。家里的生意和他有来往,母亲多少有求于他,对他既有感情,也有拉拢的意思。
  他们一起吃了饭,并不闷。文太太早年经商、现在又经常组织教会活动,调动现场情绪很拿手,谭国璋也很健谈,招呼得很热闹。
  回去的路上,文昭杰责怪母亲多事,说谭国璋“浪荡惯了,从来没有家庭观念的,哪里会要结婚。”文太太说:“不是哟,是他托我的,托了好几次了。” 文昭杰挺吃惊的,事后向他求证。谭国璋说:“没办法,算算这把年纪了,想四十岁之前能送儿子上小学,退休之前能供他读完大学。时间催得急啊。”那早干嘛去了,文昭杰想。
  听文太太说,谭国璋挺满意对方的,文太太便答应去说项,更令他惊讶的是,许夏凉居然也同意了。在文太太的牵头下,这段婚事很快要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文昭杰还是牙痛,去许医生那里看病。许夏凉简短地问完话,之后就不再说话,一言不发地打牙洞、剔牙、洗牙、消毒,全程面无表情。
  他每次都是下班后才赶去医院,所以总是最后一个病人。等补完牙,她也该下班了,脱了口罩摘了帽子,一边去洗手一边和护士说话。他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说她要离开那家公立医院,科室里内斗得很厉害,她想走,去开一家私人诊所。
  文昭杰开车送许夏凉回去。既然这是她的一件大事,他听说了就不能装不知道,就问她:“店铺找好了吗?执照办得怎么样?合伙开呢还是一个人单干?”她也一一告诉他。他别的也帮不上忙,除了找房子。他介绍了几处房子,陪她去看过了,给了些意见,帮忙杀价。她后来选中一套,就下了定金,装修起来。
  经过这件事,他也大略知道她的经济实力。看似很简单低调的一个人,外表真的和实际情况不相称。他半真半假地取笑她时,她也默认了,说:“都是工作后攒的,我又不是富人家的子女。”
  那段时间里,文昭杰和谭国璋见过几次面,会朋友、请客户,有时候就是泡酒吧。听谭国璋的意思,并不知道许夏凉辞职单干的这件事。看得出最近谭国璋对结婚没有前一段时间这么热心。谭本来风风火火的,恨不得马上办婚礼,现在却无限制地拖下去了,他这样一头热一头冷的做法,大家都看不懂,连文太太也嘀咕:“他到底算怎么回事?”
  只有文昭杰知道原因,他太熟悉他了,他知道谭国璋原原本本的一个人,从外到里。谭国璋做人向来在钱财上很计较,当初认可她,是因为她是牙医,看中她赚钱的能力;现在拖着,是因为怕被未来的老婆占经济上的便宜。谭国璋已经问过文昭杰几次了,有没有熟悉办离婚官司的律师朋友,要去问问怎么保全婚前财产、还要问问怎么隐匿婚后财产。谭国璋真的是一副皱着眉、忧心忡忡思考的样子,文昭杰看了就好笑。据他的观察,许夏凉比谭国璋有钱,但是他不点穿。
  可以这么说,他可以和谭国璋做朋友;但是如果他是女人,他是绝对不会要谭国璋这样的人做男朋友、做丈夫。他知道谭国璋许多不堪的事:每次和女友分手时总是斤斤计较,言语恶毒;脾气坏,打女人有前科;私生活不清不楚。
  其实,他也比谭国璋好不到那里去,也不断更迭女友,也没有结婚的念头。但是不一样的是,他对待女人的态度比谭国璋仁慈,他从来不想从女人身上谋取过什么,尤其钱财,他更不会动手打女人。
  谭国璋不想结婚,是怕别人贪自己的钱财;文昭杰不结婚,是因为没有遇上能让他动心的女人,他信奉:“这辈子出没人左右的女人可以很多,但是一箭穿心注定只有一个。”
  
  三个月后,许夏凉的诊所安安静静地开张了。那天,下着小雨,没有放鞭炮,也没有摆放大花篮。还是文昭杰抱着一盆金桔去看她,说了几句好听的口彩,恭喜她发财,还说:“下小雨好,来财。” 此后他有朋友或朋友的小孩要看牙齿,他都推荐去许夏凉的诊所。
  文昭杰的公司离诊所很近,中午吃饭的时候必定路过那里。有时碰巧许夏凉也正要出门去吃饭,那就一起去。她这次借房子,欠了他的人情,有时候还请他去诊所坐一会儿喝杯茶。他和她居然还谈得来,而且据他观察,自从她开了诊所后,待人态度有转变。她也知道要变通,要拉拢生意,要和和气气、带着微笑和客人说话。
  他母亲文太太觉得许夏凉马上要做谭太太了,那也就是自己人了,更有走动拉拢的必要:“讨好她不就是讨好谭国璋嘛!”文太太常差遣儿子到她家里去送东西,新鲜水果、雨前的新茶、乡下的土鸡蛋,文昭杰拎着这些东西像是去走亲戚。
  晚上她永远在家。在家里的时候,她穿棉拖鞋、全棉的睡衣裤,外罩着开司米开衫,松松垮垮的样子。“这样的打扮,像我妈。”他评价说。这样的打扮让他觉得很妥帖、很安分,这样的女人通常生活很规律,天黑以后就老老实实地守着家,蜷在沙发上看书、嗑瓜子、打毛衣。她泡了一壶铁观音,房间里弥漫着茶的清香。“喝茶”,她说。
  他在沙发上坐下,喝茶,随意看看,注意到桌上放着一本圣经,封面上积着灰——她从来不翻页。她有圣经,但从来不读;她去教堂,但不怎么勤快,他嘲笑她:“是个伪教徒。”但是她还是宣称:我是有信仰的人。那么信仰“信仰宗教”算不算一种信仰?
  他们聊了一些事。他突然想起谭国璋来,问过了才知道:原来他到现在还不知她辞职开诊所的事。许夏凉是这么说的:“我诊所都开好了,他还没有算好他的财产——钱太多了,算不过来。”话里有讥谑的味道。
   “你们还见面吗?”
  “见面啊。”每周一次,谭国璋从不去接她,向来是各自直接到饭店,7:00-8:30分吃一顿晚饭就散,也不送她回家。
  “见面都谈什么?”
  “没什么可谈的——他谈旅游。这个长假又要去旅行了。”
  文昭杰知道,谭国璋是个旅游狂,一个人开车跑过很多地方,国外也常去。他看过他拍的照片,相信是真的,他的确去过那些地方,他只是觉得很奇怪….她已经开口嘲笑那些有所谓旅游癖好的男人:“这么喜欢自然,其实为了掩饰人格上的某些缺陷;这么喜欢自然,实际却是小肚鸡肠、贪财好色之流。”他们想到一块去了。
  “那你长假怎么过?”
  “旅行。”
  “和他?”
  “不,我自己。”
  “去哪里?”
  “金帝假日酒店。”
  这是本地城市里的最豪华的酒店,文昭杰听过算数,只当她说冷玩笑,谁知她还真拿出手机给他看短消息,看酒店确认订房的通知。文昭杰愣住了——这太滑稽了!
  “室内城市观光游”,她说。
  
  她在这个昂贵的酒店里订了六天。
  房间在顶层。她坐在窗台上,俯瞰这座城市。天气糟糕透了,天空阴沉,下午时分下起了濛濛的细雨,雨丝夹着雾气,越来越重,弥漫着在上空,渐渐地吞没了整座城市。
  他来了,没有再走。六天仿佛连在一起过,总是下雨,白天就像黄昏了。
  那几天里,他们说了很多原本禁忌的话,也许是都喝了点酒,也是坏天气的缘故,让人情绪低落、心生倦怠,想想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在乎的。
  他嘲笑她给他最早的印象:“那么凶,小孩都怕你。”
  她自嘲说:“嗯,我是巫婆。”
  可他又觉得矛盾,对于一件事情他印象很深。他记得有一次去她的诊所接侄子,那次是他女朋友带小孩来看牙的,来了之后就说有事要出去一会儿,但是直到诊所打烊还没有回来,护士只能打他的手机叫他来。他记得:他隔着窗看见,小孩坐在长椅上,许夏凉捧着饼干盒蹲在他面前。小孩有点怕生,扭捏了半天,还是伸手从盒子里抓了几块往嘴里塞。她注意到小孩的鞋带松了,便替他系上鞋带,系好了仍旧蹲在地上,久久地注视着他。那次让他很触动,原来她不是像他一开始认定的那样没有母性,她究竟是不是真的讨厌小孩?
  对于那天,她也有印象,记忆的重点和他不同。她记得,他过来接走侄子,他的女友也在这个时候拎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冲回来。他抱小孩上车没理她。那女人气不过,就用包砸他的车窗骂:“这算什么!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你侄子。难道真是你的私生子?”他当时放下车窗说:“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他说到做到,毫无回转的余地。
  她问他:“到底是不是你侄子?”
  他说:“是我的侄子。我虽然是个混账的人,但还不致于闹家丑。只不过我和哥哥同时爱上一个女人,她选了我哥。”
  “现在呢?”
  “离婚了,我们都没有再见到过她。家里人都说是我的错,是我弄得每个人心里都不舒服。哥哥跑去国外,我想他是不想见到我。其实我妈想赶走的人是我——”
  他说自己是家里不得宠的小儿子,从小时候起,他就觉得自己是可以被忽略的人:母亲喜欢长子,他这个幼子可有可无;这仿佛是宿命,长大了也逃脱不了,所爱的女人喜欢的是他哥哥,根本不在意他,他还是那个可以被舍弃被忽略的人。
  “这算不算童年阴影?”
  “谁没有童年阴影。”她不以为然。
  她没有心思同他一起感伤,兴趣集中在那个女人上:“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啊?”
  “没什么特别,就是我喜欢上了她。”
  “——你所谓的一箭穿心。”
  他说:“其实我也知道,她并不是女神,只是我自己的心思在作祟。不是幡动风动而是心动。我是个自虐狂、假想受害者,那时候追她,她让我尝了很多辛苦,觉得痛了,让我误以为是爱她。有时候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特别想得到一样东西,但是人家捉弄你,偏不给你。为了得到它,我可以忍气吞声,可以低声下气,可以忍受种种戏耍、侮辱,只要让我得到。简直和自己命运在赌气一样。”
  她淡淡地说:“我知道,那个混蛋不就是在耍我、侮辱我….”
  他说:“其实我早就想说,为什么要结婚呢?我觉得你一个人过得很自在。”
  “你错了,结婚——那不是我要的东西。”
  “那是什么?能让你甘心受侮辱也要得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她不想再说了,转移话题说起他那个哥哥:“你妈为什么这么喜欢大儿子?”
  “是有理由的。”很多年了,他母亲总是重复说这一段故事:当年父亲欠了债,跑掉了。母亲把那时还是小毛头的哥哥用条小棉被裹紧,扎成蜡烛包背在背上出门去。母亲背着襁褓里的儿子去收账、去推销工厂里的那些滞销货。这是家里最艰难的一段时期,盘活过来了,母亲从此当家。远近都知道老板娘厉害。老伙计常说:“你妈厉害的,一个女人背着小孩跑进跑出。”但母亲则说:为什么要带着儿子,一是没有人帮着照看他,二是自己总归有个同伴了,哪怕是个小不点,也能给她壮壮胆。有儿子在,她什么都不怕了,她就是这么想的。
  “要个小孩,有个依靠。”母亲每次说完都这么总结,提醒他应该......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10-20 22:35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29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我本是无情无义柳二郎
2011-9-24 星期六(Saturday) 晴
  我本是无情无义柳二郎
  凉山柏
  柳君安记得小时候,客堂间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那时候还没有彩色照片,颜色是影楼画上去的。画上是两个古代的人,书生牵着小姐的水袖。家里人指着画上的人告诉他,这是他的父母。他不信。画上的两个人,浓黑的眉毛,浓黑的眼睛,挑得高高的,血红的眉骨,血红的嘴,和生活里的父母完全不像。
  这的确就是他的父亲柳卿康和母亲李美兰。两人是在搭戏的时候认识的。
  父母的两家是世交,当时都过着富足的日子。父亲是个生性散淡的世家子弟,平时和老一辈的人吹吹笛、哼哼曲子。母亲则从小迷恋珠钗水袖,跟着师傅学了几出戏。一次家庭宴会上,父亲和母亲搭档唱了一出惊梦。当时她才二十刚出头,水嫩嫩的年纪,柳先生也是美男子,一见面两下里都恍然有了“惊艳”的感觉。
  结婚后,李美兰每周有几天和一群票友聚在小客厅里,咿咿呀呀地唱曲子。她迷恋当时走红的某小生,常去戏院里给他捧场,家里也总是放他的唱片,听得太熟了,以致于他和大妹妹都会唱了。
  李美兰夹在她的朋友里,慌慌张张地下楼出门,和迎面而来的柳先生撞了个肩,她也没招呼一声。柳先生对着她的背影,骂了一声:“魂灵就出窍了。”她表现得完全不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既不关心丈夫也不关心孩子,更是从来不关心家里的柴米油盐。柳君安和两个妹妹放学回家,由保姆照顾他们在楼下客堂吃饭。他和妹妹们被母亲丢在一边,自生自灭地长大,居然能长成这样,让他很惊奇。
  
  那时柳君安十二岁。父亲离家时的背影让他记了半辈子,做梦的时候也会看见,白色细长的身影飘飘忽忽地荡出了门槛。每当做梦做到这里,柳君安总是一头大汗地惊醒过来。
  父亲离开后的头两年,过的还好,母亲找经纪把底楼租借出去,收到房租够缴学费,还够她置办戏装和胭脂水粉。但后来她听信了别人的话,决心投资拍部电视剧,于是把房子抵押出去。舅舅知道后,气得就跺脚,说:“完了,算是破产了。”他说这明摆着就是场骗局,瞅准了他们家的房子来的。果然,戏刚拍了一个开头就停了。
  舅舅周济他们,腾了一套房子给他们住。房子很小,半个客厅就被李美兰的两个樟木箱占据了,箱子里面装了几十套的行头,什么凤冠霞披、蟒带玉冠,还有李美兰的唱片,她习惯在家里自娱自乐,听唱片、唱戏。更过分的是,李美兰居然还有心把那部电视剧的作废胶片整箱搬来,时常在太阳底下对着光照照,显得心满意足。
  舅舅做主,柳君安读完初中就不用再上学了,跟着舅舅学做生意。舅舅待他不错,他跟着他走南闯北,学会了抽烟、喝酒、骂人、打架、看足球赛,该父亲教儿子的,他全是跟舅舅学的。柳君安经常和一群小伙子在酷暑天打篮球,流一身臭汗。他沾上一身的痞气,流臭汗,他觉得这样很好,这样才像条汉子,他不要做他父亲一样的娘娘腔。他父亲从来不看足球,他讨厌任何程度的体力活动,他的衬衫领口永远干干净净的。
  柳君安十五岁离家,隔了几年回家过一次,没几天就又走了,这次回去又是隔了十年。
  之前他打过电话回去,是他母亲接的。电话里依稀有电视机的声音,“喂,请问你找哪位?”她接电话的声音和电话小姐一样甜美,很做作。
  “妈,是我。”
  “哦。”声音立刻转冷淡。
  “我明天就回来。”
  “回来就回来呗。”
  “家里没有什么事吧?”
  “能有什么事!”柳君安听出来母亲的不耐烦,打扰了她看电视,她很快就挂上电话,摇摇团扇,走到前面把电视机开得更大声些。
  柳君安对着被母亲挂断的电话沉默了许久。他虽然已经被生活打磨成粗莽的汉子,但是心思细密、感情细腻终究得自他父亲的遗传,骨子里的东西改不掉的。他离开家已经十年了,近乡情怯,他的头皮在发麻。
  
  柳君安在黄昏时候到家,正赶上吃晚饭。一家人围坐在熏黄的灯光下吃饭。他母亲和大妹妹君梅模样还照旧,当然也老了;小妹妹君妍长大了,长成了大美女;还有一个女人,他不认识,她身边的小女孩,他也不认识。他母亲一边吃饭一边神情专注地看电视,倘若有人要说话或者碗勺发出声音,她就生气地用筷子狠狠敲桌面。结果餐厅里很安静,只有电视机里传来的说话声。
  吃过了饭,他在厨房里的脱排油烟机底下吸烟,这是从父亲在的时候就立下的老规矩。妹妹君梅收拾碗筷进了厨房,一边洗碗一边和他聊。家里能和他还说得上几句话也只有她。
  君安说:“妈都在看什么电视?不看戏了?”
  君梅说:“基本不看戏了,迷韩剧了——我觉得韩剧是个更可怕的东西。”
  “小妹呢?”
  “在读书。”
   “那个女人和小孩是谁?”
   “你老婆和你女儿….”君梅抬起头看他:“怎么?原来你不认识她?
  “是谁?”他疑心是自己没听清。
  “她说是你的老婆,五年前自己找过来的,还大着肚子。”他恍惚起来,仿佛做梦一样,凭空里他突然多出了一个老婆和一个女儿。
  君梅继续低头洗着碗,水哗哗地从指缝里流走的声音。君梅说:“妈一直说她是骗子。她找过来那天,正好下大雷雨,妈在楼上不肯下来见她,她站在门口就是不走。妈在楼上跳着脚地骂,要赶她走,其实我们是知道的,妈就是窝里横,一见到生人就不知道怎么办了。结果还是我去说,她拿了张你们的合照,又报了你的名字、生日,说了你的脾气,都对,我说你不在,她说等你,还说孩子是你的。我看她一直在屋檐底下站着,头发湿漉漉的,随身带的那个行李包都浸到水里了,她人挺倔的…..反正后来是让她住进来了,过了几个月茵茵就出生了。”
  小女孩在门口探头探脑,四五岁的年纪,扎着小辫,穿着大红的连衣裙,他朝她看,她也盯着,抿着嘴不出声,像一只不会说话的猫。她仿佛从虚空里活蹦乱跳地在他眼前晃。
  “你叫什么名字?”他走过去,蹲着和她说话,又摸摸她的头,她立刻跑到她姑姑的身边抱住姑姑的脚,扭过头不看他。
  “叫柳莎茵。”君梅擦干手,把小孩抓过来,在灶台上扔了笔和报纸,说:“茵茵,写给爸爸看。”
  他看小女孩在报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柳莎茵”三个字。
  “我给起的名字,”君梅说,“本来是留给我女儿的。”
  “你?结婚了?有小孩了?”
  “结了又离了,没有小孩。”君梅淡淡地说,“我结婚的那一年,都是靠她做家务、照顾家里,这样就不能赶她走了,对吧?”
  他看着眼前的大妹妹,从张扬的女孩修行成沉静的妇人,在他离开的十年间的确发生了很多事,很多事也应该发生了。
  她们一屋子五个女人,相守着也住了好多年了。
  
  君安回来已经很多天了,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些年在外面都做了些什么。他和家里人见面不多,说得也少,每天晚上就在厨房里说两句,就各自回房睡觉。他每天必出门,只是出门晚,回家早,踩着饭点到家,也没有人问他现在忙些什么。他想,妹妹们应该料定他是无业游民,也难怪她们这么想,每天他出门就穿球鞋,随便套件T恤,连包也不带。
  这天他在门厅里穿球鞋,转头看见女儿靠着门无声地看着他,他就一把抱起她,一起出门去了。
  他带着女儿坐地铁。车门一打开,女儿就飞快地窜到一排座位前,自己坐一个,用手护住旁边的座位,大声叫:“爸爸快来,我抢到座位了。” 其实这个时段,地铁很空,车厢里几乎只有他们两个人,但是小女孩还是很为自己的能干得意。
  她高高举起冰淇淋,递到他的嘴边,他吮了一口。父女俩都沾了一嘴的冰淇淋沫。
  地铁轰隆轰隆地前行,钻进深邃的地道。
  
  柳君安领着女儿逛了商店,买了娃娃、玩具、帽子、小皮鞋等等。他问:“茵茵,好看吗?”只要女儿一点头说声“嗯”,他就买下。父女俩满载而归,在路口等着过马路时,他本来握着女儿的手,不留神时松了手,她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他叫着她的名字到处找,发现她原来站在路口的西饼店,趴在玻璃窗上往里面张望。
  柳君安过去牵女儿的手,说:“想吃蛋糕吗?”女儿还是对着窗玻璃傻傻地笑。他顺着她看的方向看过去,原来她看到了姑姑。
  柳君安牵着女儿进店里,和君梅同桌。大妹今天打扮得和平常不同,穿得隆重正式,穿了一套价格不菲的西装套裙,挎着公文包,穿高跟鞋,化了淡妆。女儿扭着腰,张舞着黏黏的小手,像只猴子似的要往她身上爬。他担心弄脏她的衣服,拦着女儿。君梅却说:“没关系。”伸手抱过她,逗得她咯咯笑,说:“茵茵和姑姑最亲了,是不是?给姑姑做女儿好不好?”
  “今天穿得不一样啊。”柳君安说。
  “哦,刚才有场面试。”君梅有一份薪水不菲的工作,家里的开销也一直靠这份工作撑着,但是她还是嫌赚不够,总想着换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是她从没有对哥哥说过:“你能不能找份工作?”他想,那是因为她们已经从来不对家里的男人报有希望。
  “什么样的工作?” 他问。
  “培训师,去南美。”
  “怎么走这么远?”
  君梅耸耸肩:“生活不如意,想想换个环境或许会有改变呢?我们都是逃兵,都急不可待地逃离这个家庭,能走得都走了。”他听得出,她在指他和父亲。
  君梅说,当初早早结婚,就是为了逃离这个家庭,结果发现是个坏男人,迫不得已重新回到娘家,现状更是让人不可忍受,于是又想着再一次逃离。
  “我的婚姻就是一场韩剧。”君梅感叹说,“那个人是要打人的,可又说爱我,明明已经离婚了,可他一发神经病就去家里闹,大人小孩都怕他,我只能跟他回去,好了一阵又打,我只能再逃。有时候想,他不就是欺负这个家里没有男人嘛!”
  “我心里很难受。妈妈——那天我被他打、被赶回家,你知道妈妈说什么,她看看钟,说‘嗯,到点了’,就去开电视,守在沙发上,还说嗯,裴勇俊真是胖了,该减肥了。这该是她关心的吗?该管的她从来不管。我对这个家早就绝望了。”
  “你不会再走了吧?我终于可以逃了。——家里需要照顾,总得有人照顾,我实在太累了。妈这几年老得很快,小妹又是个没有头脑的花瓶,老头子——”她说他们的父亲:“——也老了,又病了,几个月前来找来过。”
  他听她说:“老头子说了,他身体不好,没有钱去看医生,要讨了一点钱去看病。他真是落魄,头发全白了,背也驼了。我虽然一直恨他,但是看到他现在这副样子,心里还是不好受。妈说,他才没有病,不过找个借口要花销罢了,她说他从来就最会演戏。她还警告我们不要和他搭讪,被他缠上了就甩不掉了。不过,我还是给了他钱,不多,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他们兄妹之间十多年没有提过这个人,他们都曾刻意地回避去说他。
  “你去哪里?”君安问妹妹。
  “我能去哪里?我回家。”君梅说。
  他叫她把女儿带回去。
  
  走在路上的时候,想起妹妹刚才说了一句“我虽然一直恨他”,他们兄妹从来没有交流过对父亲的看法,这么多年总算听到她亲口承认——其实他们做子女的都恨这个父亲。
  他的古文是父亲亲自教的,教他背唐诗宋词、写小楷。父亲不是个耐性的老师,稍不称心就抄起戒尺打他手心,且下手重,他的掌心火辣辣痛。
  那时候小妹妹君妍经常生病发烧咳嗽,夜里妹妹一阵咳嗽,他就听见父亲“咳”一声叹。这句叹气声在他听来沉重,父亲一定在想:“都是来讨债的小孩。”有一次傍晚的时候,小妹突然发高烧了,母亲不在家,他和大妹妹去叫醒父亲,央求他带小妹妹去看病。君安永远记得,父亲仰面躺在床上,微合着眼睛,无论怎么叫他、摇他,他就是不睁开。直到母亲回家来才带小妹妹去看病。母亲虽然虚荣,对于子女也没有多少感情,但是最后时刻母亲不会放弃他们。
  君安说父亲是坏人,但舅舅说,你父亲人不坏。舅舅和父亲早年的关系很好,他们年轻时就是朋友,有着一班共同的朋友。舅舅说,他肯借钱给朋友、替朋友还债,合伙做生意亏了他自己全部吃进,朋友病了死了他都帮着忙进忙出。他对朋友讲义气,就是对老婆孩子冷酷,舅舅说:“我也搞不清为什么会这样,”他把这个解释为对家庭没有责任感,怕麻烦。
  君安看不到外面的父亲,只看见家里的父亲。他觉得,父亲不爱他,不爱他的任何一个子女。父亲......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09-24 09:39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78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闪婚记录
2011-9-22 星期四(Thursday) 晴
  闪婚记录
  凉山柏
  
  说起她和他的故事,他曾经自嘲过:“她一见钟情的是我的房子,不是我。”后来发现这句话引起歧义,就不再提。其实他只是想强调:他并不吸引她。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向芸和李志笃一起在做一个项目,那天他有资料放在家里了,她跟他回家拿资料。去过他家之后,向芸就对李志笃说:“你这套房子不错,卖不卖?”她想买他的房子,他当然没有卖,她就在同一幢楼里买了一套相同房型的房子,他住十楼,她住十六楼。
  向芸搬来之后,李志笃颇为苦恼。他根本不想和她住这么近,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她搬过来就意味着,在一起度过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及附加的加班时间之后,在回家的路上、在家里的时间里也随时随地可能被她骚扰。她常打电话来和他讨论工作上的问题,到最后,她不耐烦在电话里和他争论,说:“我到你那儿来。”很快他的门铃就响了,她穿着睡衣裤,绣花拖鞋,外罩棉衣,抱着一大摞资料站在门口。
  李志笃总结说,向芸是个对工作的偏执狂。这样的女人很可怕,她会为了一个小问题不断地折磨自己,也折磨对方的神经。而向芸说她自己只是一个被工作逼疯的女人,她似乎永远处在工作的极限点,永远处在临交稿的冲刺点。
  在最后几个小时内,她必须在明早八点前把报告交给客户。他们已经为这个报告熬了几天,都精疲力竭。进门时,她说她很累,但是一打开电脑,她立刻变得目光炯炯有神,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电脑屏幕。他没有向芸的上进心,他比她懒,他不会在一个问题上逗留太久。他不耐烦,但是他没有流露,他同情她。
  他只是懒懒地走走、坐坐,在房间里踱步、泡咖啡,也为她泡上一杯。他抽烟,也分给她一支,她很自然地接了下来。
  他躺在沙发上从容地打量她。他注意到,她踢掉了拖鞋,赤着脚在地毯上,可能这样更舒服点,没有拘束。她的脚踝细巧,很女人。女人的气质让他想说些什么。于是他说:“原先我和女朋友住这里,三年了。”
  “嗯。”她盯着电脑。
  “她另外找人结婚了,就搬走了。”他说。
  她似乎也“嗯”了一声。
  他的前女友小惠走了有一段时间了,她至今让他耿耿于怀。他们好了三年,这是他最动感情的一次。她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感情。然而有一天,小惠突然对他说,她要结婚了。她宣布婚讯很突然,走得也非常果断,之后就音讯全无。之后他也断断续续地在恋爱、约会,没有固定的女友。想到这里他又烦躁起来:他居然会陪一个疯女人在这里加班,工作对他来说从来就是一份职业,不是理想,也不需要担负太大的责任,还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玩命。
  但是也必须承认,和一个工作狂搭档也有好处,他的这个搭档让他很放心,向芸提供的数据、写的报告准确度很高,近乎完美,他也帮她做助理,对对数据之类的活,几乎没有什么纰漏,他很相信她的精确度。除了这点,她还有很多让他佩服的地方:她是工作狂,但是她不热爱工作,但是她对工作有绝对的耐性,即使再复杂的工作,她也从未暴躁过,她只是机械平稳地在做。
  那之后他们又搭档了一个又一个项目,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诧异,他和她曾经连续九个月在一起,九个月!一起上下班,一起长途出差,曾经有九个月他们在一起吃一日三餐,总是他点菜,他点的菜合她的口味,两人的生活习惯没有什么大的冲突,都是爱干净的人。性格也很搭,他有点自私,阴冷,不顺心的时候就沉着脸不说话,但这点对于她来说不是问题,她有很强的忍耐性和宽容度,因为她不是极端性格。
  渐渐的,他已经习惯看她蜷缩在汽车后座上、休息室的沙发上、机场的候机位上睡着。他已经熟悉她卸妆后的脸、不戴隐形眼镜的模样。她熟稔得就像他的老婆。以致于有次在西北偏僻小镇的招待所里,只拿到了一间房,同一间房过夜也不以为异。
  那天到的时候已经半夜了,国营招待所的服务员说只剩一间空房了,后又罗哩罗嗦地盘问他们是不是夫妇,称开房要看结婚证。李志笃出面同他们交涉,很快拿到了钥匙。
  上楼的时侯,她问他怎么说的。“当然说是的,我可不想大半夜的去睡马路。”他说。见她为难犹豫的样子,他又脱口说:“好吧,好吧,回去就娶你,我保证。”
  两人都累得半死了,到了房间里倒头就睡,一觉睡到天亮。后来回去,这件事当然不对外说,他当时说过的话也没有人再提,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隔了一个多月,他上楼来,拿来一对金手镯、一对戒指、一副金耳环,用手绢包好,交到她手里。这样,那天说的话就当真了。
  李志笃拿着黄历指给向芸看,最近的某月某日,约好那天去登记。他们是领证后才告诉各自的父母亲戚。李志笃带向芸去家里见父母、姐姐、姐夫、外甥,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吃惊:“这么快!”私下里还要盘问他:“为什么选她?” 李志笃前前后后谈了不少女朋友,向芸显然不是最出挑的一个,而且常年的加班让她看上去又苍白又疲倦。
  向芸也带李志笃去见她妈妈和姨妈们。她们也吃了一惊:“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谈恋爱,怎么说结婚就要结婚了?”她们也问她为什么一上来就选了他。但不管怎么样,基本上来说,两家还是满意的,毕竟都到了该有个家的年纪,总算有了个归宿,而且两人也相配,无论学历、职业、收入、相貌,是最稳妥的搭配法。
  李志笃把向芸的东西从楼上搬下来,搬了一箱衣服,还有一箱子书。新来的门卫和他们在电梯里遇见,和他们搭讪,李志笃含糊地应付了几句。等门卫下去了,李志笃才告诉向芸:“那个人一直当你是我老婆。”有好几次,门卫在大楼门口里把李志笃叫住,叫他把“你老婆的快递带上去”。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李志笃还愣了一下,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指向芸。确实,在过去一年里,他和她一起上下班,她搭他的车回家,还经常在超市里碰见,然后他帮她拎着大包小包回家,他们在电梯、车库、门厅、附近的超市里一起出没,难怪楼里的邻居早就把他们当成了一对小夫妇。
  
  他们终于结婚了。
  晚上,两个人并排睡在大床上。说到了第一次见面,她比他心细敏感,她记得清楚,说:“是在黄桷坪,早上通知我去出差,叫我到那里找李某人,给了一个名字、一个手机号。我赶回家收拾行李,到机场买当场票,乘了三小时的飞机、一小时的长途车,还叫了黄包车,等到了约定的办公楼,太阳都下山了。”他说:“是噢….你那天真狼狈。”那天他在办公楼下等她,见了面就接过她的行李去宾馆了,都没有怎么说话。他走在前面,她看见他的也就是个背影,“高高的,略微有点弓,温厚又有些淡淡的疲倦”。她是这么想的,但她没有告诉他。
  他们在公司里发了喜糖,还一起请同事老板吃了饭。然后,她依旧出差去了,他离开原来的公司。
  没完没了的项目,没完没了的出差,他结婚后照样过单身生活,他的朋友们轮番给他打电话,质疑他结婚的事实:“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怎么边上没有女人的声音。——你老婆呢?她怎么这么放心留你一个在家里?”
  
  某天半夜,李志笃接到一个电话,一个空白的电话,长时间的沉默。他知道一定是她,小惠。过了很久很久,他听到电话那头轻轻的“噗罗”一声挂机,他也挂上了电话,对着自己发笑: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现在还以为有控制他的超能力。
  李志笃看了看日历,算算向芸出差已经两个月了——居然已经两个月了。
  当时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李志笃定了机票,周六到了她的出差地广州。向芸正和同事在餐厅吃饭,他出现时她显然吓了一跳。李志笃走上前,和每个人打个招呼,拖了把椅子挨着她坐下。
  “有没有吃过饭——还没有。那好,一起一起。”她的同事招呼说。李志笃比向芸会待人交际,气氛轻易地熟稔起来,他们更像是他的同事。对于他的到来,向芸流露没有特别的表情,但是看得出,她还是欢喜的。
  客户借给他们一辆车,他开车带她出去逛。他沿着江漫无目的地开着。因为她说了一句:“海珠桥的灯光真漂亮”,他就绕着珠江开了一圈又一圈。不知开了多少圈,他停下车:“下车走走吧。”
  十二月的广州,夜晚还是有点寒意,江风很大,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头发被吹乱了。
  “这次还要多久?”他说。
  她摇摇头,表示不清楚。
  他朝桥上走,她跟在他身后。
  她说:“这次——做完这个项目,就辞了,再也不做了。”
  他转身看看她,点点头。
  风呼呼地吹过,她的长发在狂风里飞舞,“回宾馆吧,好冷,”她瑟瑟发抖着说,拉高风衣的领子,“我好冷。”
  她的眼神里意思应该在说:“你,起码抱抱我,我好冷”,他明白,但是他还是隔着一臂的距离站着,把手插在口袋里,看着她,不动。
  
  这个项目持续的时间比预想的长。李志笃回到家之后一个月她还没有回来,虽然每次电话都说:“快了,快了,马上就回来了。”
  直到某天,李志笃回家一进门就看见厅里放着一只大行李箱,以为是她回来了,一面往里走一面说:“你总算回来了?”躺在沙发上的人坐起来,却是小惠,他没有换过锁,小惠拿着原来的钥匙又回来了。
  小惠说,她离婚了。
  李志笃说:我结婚了。
  小惠说:“来的时候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他看见小惠手上拿着他的结婚照。小惠歪着头看着照片说:“长得很一般。”
  他从小惠手上抢下镜框,放回书架上,放回去的时候,自己也不由看了一眼。这是从登记处出来,路过公园,觉得花红柳绿挺好看,就请路人用手机给他们俩拍了一张合照,镶了镜框放在客厅的架子上。
  “长得很一般。”小惠又重复了一遍。
  “我觉得很好。” 李志笃的眼睛没有离开照片。他也是今天才注意到,原来那天向芸穿了一件大红底色绘花的罩衫,华丽丽的,而他也穿上了自己最贵的一套西装——其实两个人还是有备而来。他又是第一次注意到向芸的表情,她淡淡地笑着,很淡的笑容,只可以是说是笑意而已,那种很有分寸感的笑让他困惑起来。
  小惠就在这个时候爆发了,她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抓起镜框砸向地面,砸了粉碎之后抓出那张照片撕,她的手指被碎玻璃割碎了,血滴在照片和玻璃碎片上。再接着,她冲到卧室里,把衣橱里向芸的衣服都拽了出来,扔在书房的地上。
  他挡住她说道:“你发神经啊!”小惠推开他,不知怎么来的气力,把向芸的书架也推倒,满架子的书哗啦啦散落了一地。这时候的她完全是歇斯底里的女人。等她用尽气力的时候,她大声哭了起来。他知道她是后悔了。
  如果他知道她会后悔,如果他知道她还会回头,他会和向芸结婚吗?
  
  向芸回来那天,他和小惠在厅里吃晚饭,小惠做的菜。两个人坐在鹅黄色的灯光下,温馨的家庭气氛。
  向芸拖着行李箱、拎着电脑,风尘仆仆地进门来,当时就愣住了,这种场景比捉奸在床更让她尴尬,她倒像是个贸然闯入别人家的不速之客。李志笃也表现得很窘迫。
  向芸是个聪明人,没有进卧室,而是直接进了书房,反锁上门。过了很久很久,李志笃来敲书房的门,向芸没有开门,他就用钥匙开了门。向芸抱着臂蜷缩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
  “她走了,你回房间睡吧。” 李志笃说。
  向芸没有答话。他在沙发旁蹲下来,她一直不出声,他也就一直蹲着。
  “我要离婚。我们离婚吧。”他说,他懊悔了,他想回去。
  向芸还是不出声,但是转过身背对着他,她也许哭了,也许没有。
  这样僵持了很久,直到手机响了,向芸马上坐起来接手机——她从不敢漏接任何一个工作电话。她对电话里的人说:“等一下,等我开电脑。”于是她戴上眼镜,打开电脑,开始讲电话。
  李志笃料定这是一个很长的工作电话,没有耐性等她讲完就走开了。刚才来敲门的时候,本来做好思想准备被向芸骂一顿、吵一顿,但是她根本没有发作——她没有脾气,甚至连悲伤也没有。他忍不住感叹:“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
  按照常理,她是应该对他发作一顿才对,但是她没有。她对自己冷笑说:“怎么连这点信心也没有….”
  她都看见了,透过书房的窗,看见他送小惠走,也看见小惠怎么哭,他又怎么样抱着小惠,耐心地安慰小惠,她全看见了。“如果换做是我对你发脾气,你会怎么样待我?”换作是向芸,他才不会迁就。向芸便感叹说:“能真心爱一个人真好。”因为爱,就会宽容,对方可以任性。这样看来,小惠和他倒是真心相爱过的人,他大概这辈子也就只肯为这个女人退让。
  向芸常常想,自己没有理由要求他爱自己。因为首先她不爱他。虽然他们结婚了,他是她老公,但是她并不是很爱他。事实上她从来不很爱任何人,除了自己的妈妈。同样,她也无法要求他很爱她。他们只不过有一段法律程序上认可的婚姻而已。他和她都认为,她对于他或他对于她不过是有法律界定身份的陌生人,这种说法比较残酷,大家都不说穿而已,算是一种对己对彼的慈悲。
  
  半夜里,李志笃听见向芸频繁地进出卫生间。他起身去看她,她在里面呕吐得很厉害,脸色苍白。他疑心是她怀孕了,追问她是不是,她反问他:“如果真的是怀孕了,你怎么办?”他迟疑着答不上话,而她则马上说是因为对着电脑台时间长了,缺氧、颈椎疼才会呕吐。他信了。
  后面几天,他们再也没有谈过离婚的事。向芸不主动和他说话。李志笃挑明了离婚的打算之后,也不想把她逼得太紧,毕竟情理上有愧疚,就拿了几件衣服暂时搬出去,和小惠在外面租了房子住。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转入夏天后,为了拿几件薄的衣服,李志笃回了一次家。门房叫住他,交给他一大叠信件,问他:“你们是不是搬新家了?” 李志笃这才知道,原来向芸也很久没有回来,出差了吧,也许。门房还很八卦地打听他们夫妇现在搬到了哪里,打听这里房子是要卖还是租。
  李志笃回到家里,发现果然很久没有人住了。他打开书房里的小保险箱察看,里面放着那个手绢包,金手镯、金耳环、结婚戒指都在。向芸的大行李箱也在,似乎那天回来之后就没有打开过。向芸的衣服、鞋、包,原来被小惠扔到书房的角落里,现在仍然囤在那里了,灰蒙蒙的积着灰尘。当时不觉得,现在乍一看也觉得过分了,心里感到愧疚,想想向芸当时该有多愤怒,觉得对不起向芸。
  他也去向芸的十六楼看过,家里也同样积着灰。他在她的房子里待了一会,抽了一支烟。结婚后,他们一直有这样的打算,想把两处的房子卖掉换一间大房子,正正经经地做人家过日子——不过,现在也不用谈了,两边的房子都空着,他和她都走了。
  李志笃和小惠同住的这几个月里,并不像想象的顺利,经常吵闹,小惠很作,要求得太多。他过去把小惠的作解释成爱他、在乎他所以计较,现在他说那是不折不扣的坏脾气。他原来可以容忍,现在不行了。他越来越不爱说话,他觉得很累,心力交瘁的感觉。他真的是老了,爱是一种很用力的事,他承受不了。淡淡地相处,这样就很好。
  这时他想起和向芸在一起的时候了,她是这样的安静。他现在常常试图去分析,向芸和他在一起的理由。向芸是独立的职业女性,虽然在很多方面她不会依赖他,但是相处久了,他知道实质上她也柔弱,走不下去的时候想要人撑一把。他和她一起出差、加班,工作上他其实帮不了她,他只是在陪她走一段很长的路,他陪她熬了很多的通宵,他的存在仿佛就是给她一种精神上的依赖。
  每次小惠和他吵闹也无非是逼他离婚:“怎么还不离?你想拖什么?”
  如果离婚再和小惠结婚能够平息吵闹,那也可以。问题是,他发现,无论他怎样做,小惠会一辈子和他吵闹下去,他无法更改他曾结婚的事实,而小惠有号称“完美主义者”,她会一直耿耿于怀到死。到了现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既然小惠要他去找向芸谈,那就去吧。事实上他也有点担心她,他已经四个月没有看见她了,也不知道她在哪里。他找他俩共同的朋友去打听向芸的情况,朋友知道发生的所有事,反过来先问他怎么打算,他说:定不了。朋友就说,那你去见见她,是离是合,要决断总要见个面才行。
  于是他在她娘家的楼下等她,看见向芸脚步蹒跚地下楼,知道她怀孕了。
  他们在路口的咖啡馆坐了一会儿。和所有怀孕的女人一样,向芸的脚有点肿,脸也胖了一圈,行动笨笨的像熊猫,坐着的时候,习惯性地不时把手轻轻合在腹上。她的面部线条柔和了许多,浮现出母亲般的温婉气息。
  开始都没有说话,后来还是向芸先说。她告诉他,预产期是几号,摸着肚子上告诉李志笃,那鼓起来的是他撅起的屁股,说他很能动,看电视的时候他也跟着大动特动,说表姐把他们家孩子穿过用过的都送来了。她用她一贯的淡淡地语气地平缓地叙述着,但这次是含着笑意、有感情的描述。她说得多了,他也很想听她多说点,希望多知道一点孩子的事情。
  “孩子的名字,是你来起还是我来起?”她问道。
  
  李志笃回去后就和小惠说分手,当然这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小惠会对他纠缠不清,她不是这么容易放手。但是他不管了,他已经下定了决心。
  李志笃很快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换了套大房子,来不及装修,幸好原先的装修也不坏,他请了年假一个人忙着搬家、收拾房间,然后就去她娘家接她。向芸并没有告诉她妈妈离婚的那些事,只说他在出差,她妈妈因此对他很责备。
  他们在阳台上说话。阳台正对着小区的中心花园,不时有人推着童车来来往走过。每次有小孩走过的时候,向芸就停止说话,很有兴趣地探头往下看——她一直是这样,他早就发现她的这个癖好。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还只是同住一幢楼的邻居而已,经常同出同进。有一次在小区,走着走着发现她不见了,回头去找她,发现她站在路边发呆。等走过去了,他才意识到,原来她是在看路边童车里的小毛头。年轻妈妈朝他们善意地笑笑,她仿佛得到了孩子母亲的许可,便上前摸摸毛头的小脸,捏捏毛头的小手。她这个人平时想工作的事想多了,看人的眼神总是有些神离,而现在她的眼神却是十倍的专注,盯着毛毛头目不转睛,他觉得她真像个要吃小孩的巫婆。他不好意思,赶紧拉她走,一边走一边故意说:“哎,别看了,别看了,回去我们自己生一个。”
  现在李志笃回想起这件事情来,就想:真玄妙啊!她和他真的要生一个小孩了。
  他去厨房帮她热牛奶,等他把牛奶端上来,她突然冷淡地说:“你怎么还不走?你好走了。”原来他在厨房的时候,小惠又打电话来过,要他出去见面,他拒绝了。向芸听见他和小惠在打电话,所以才这么说。
  “我不走了。”他说。
  “说好不走,就不能走了,不能一会儿走、一会儿不走。”她说。
  “我不走了,”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没有理由离婚的。以前的事统统作废,我们好好过日子吧。——你不用担心,我不会走,有了小孩我一辈子都不会走了。”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09-22 21:49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5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夏日往事
2011-9-9 星期五(Friday) 晴
  夏日往事
  凉山柏
  李治平真正当一名新闻人的职业生涯也不过是入行后的前三年。苏元是后期才进来的,跟着他们一组人到过很多地方。刚来的时候叫她做杂务,负责跑腿、订机票、复印传真发邮件、办理各种关卡通行证,订酒店。后来发现她英语好,能帮他们翻译,也能写东西,后期的现场报道都由她写了。
  李治平是个工作狂,和他共事需要承受超强的工作强度,很多人受不了陆续走了,他的豪华阵容一直在减员。最狼狈的一段时间,整个小组就剩他和苏元两个人,他摄像摄影、她做采访写报道,他笑称“二人组”,说原来其实两个人就足够了。
  三年之后,李治平认为自己做新闻的职业生涯可以收官,遵从他父亲李长风的意思,转做行政经理,为将来正式接受长风报社做准备,开始每天守着一张办公桌,看财务报表、听工作汇报、签文件,和财务经理讨论成本、收益,和人事评定绩效考核,和市场销售讨论广告招商。
  而苏元因为写的报道得到了总编袁人伟的赏识,袁总便调她来做自己的助理,负责审稿、协助写社论。袁总给她安排的级别相当高,她提出的各种条件也都满足,比如必须朝九晚五准时上下班、非工作时间不接电话,不负责端茶接电话之类女性职员的专职工作。
  一段时间下来,袁总对苏元的工作满意,对她的个性也很满意。她和他家的两个女人——他老婆和他女儿完全不一样,她安静,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但如果问她,她回答及时又明晰。袁总优待她,甚至允许她可以随时去他的私人藏书库查阅资料,他家里那个号称“藏书比长风报社资料室还要齐全”的书房。
  那时李治平经常去袁家,他正和那家的女儿谈恋爱。其实也算不上恋爱,他们两家是世交,父亲辈合伙创立了长风报社,两家在经济上有太多的牵连,他和袁佳丽是青梅竹马,这段亲事从小被视作理所当然的。在袁家,他总是觉得很闷,找不到事情可做。他既不愿意陪袁太太打麻将,也不愿意陪袁佳丽和她的那班朋友闲聊,就去书房找苏元。
  他记得,苏元对书房的评价是:“这个书房的主人和书不怎么亲近”。这里的书全部是簇新的,从来没有被翻看过的痕迹,它们只是被当作摆设放在了那里。当然,袁总根本没有时间看书,他要开会、要应酬、要陪家里大小两个女人,他陪老婆看肥皂剧,每天在电视机前打瞌睡睡着,他已经完全不是当年那个爱书如命的书生了。
  苏元去过那里两次后,就再也没有去。她更愿意呆在自己家里的书房里,很小,简简单单,但是里面有人气,像她自已说的:“每本书都是有主人的。”
  他见识过她的书房。那还是在新闻部的时候,有时加班晚了,他有义务送她回家。送了几次之后,她就请他进来坐。苏元的母亲和她同住,是位和气文雅的妇人。他在她的书房里坐,她母亲端来菊花茶和桂花酒酿之类的小点心招待他。
  书房里有点凌乱,桌上随意摊放着笔、墨水瓶、稿纸、笔记本,还有楠木做的笔筒、银梳子之类奇怪的东西。案头堆放着几本看旧了的书,想必是她常看的。屋里的家具很不起眼,暗沉沉的木料,衬得几个花花绿绿的座垫特别扎眼。座垫是苏元自己手缝的,各不相同,全都是繁复的花样、鲜明跳跃的颜色。当苏元告诉他:“这些布料是在孟买的,那些布料是在土耳其买的,还有在泰国买的楠木笔筒、奥地利买的水晶花瓶”,他觉得不可思议。原来当他在商业大街为女朋友买香水、皮包、名牌包的时候,她却在市场里淘布料、楠木、明信片。
  他随手拿起桌上的笔记本翻看,是她写的读书随笔,从标注的日期上看,是在过去一两年里写的。
  “这怎么可能?”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过去的日子里她一直和他在出差奔波中:“哪有什么时间?”
  她说:“等飞机的时候,飞机上、汽车里,等命令的时候…..”有很多等待的时候。
  他们有时会谈论些时事新闻,也谈些报社里的事,有时谈起出差中遇到的一些冒险经历,遇见过的洪水、地震、城市骚乱…..他们也算是闯荡过江湖的了,遇到的惊险真是可以讲上很久。但是要谈到他们俩,似乎就没有什么可谈的了,虽然一起经历过很多事,他和她之间淡得像水、像空气。
  那时他们常常熬夜赶新闻。到了凌晨的时候,周围都是趴睡觉的同事,响着轻微的鼻息声。只有他和她是唯一保持清醒的两个人。直到他把定稿发给总部,等到收到总部的确认函,差不多该天亮了,他便叫她一起去吃早饭。他们永远是餐厅里最早的客人。相对而坐,各自沉默着,无声地咀嚼盘中的食物。当时他不想探问有关她的私事,有关她的家庭、学历、工作经历,没有兴趣。所以在和她一起吃过无数顿工作餐之后,除了她的名字,他对她还是一无所知。
  天亮了,太阳一点一点从海平线升起,云雾聚合蒸腾,第一缕阳光洒落在他们身上,给他们镀上一层淡金色。她和他都屏息望着窗外。很多年以后,这种奇怪的幻觉时时会浮现,当他一个人的时候,她就像一个默默无声的灵魂守在他的左右,存在于他的空间里,和周围的寂静融合成一个整体。每当安静的时候,他总会想到她。
  
  那年夏天,他时常来她家里,在她的书房里坐上很久。
  这的确是个让他刮目相看的书房,有意想不到的古董书。有一次他在书堆里翻到一本毛边纸线装书,书页上盖着枚藏书章,篆体刻,他仔细辨识着,对她说:“这本书有年头了。”
  “我父亲的,他留下来的旧书,暑假的时候我就整天读这一架子的书。”她说,“那时候,为了这些书我和我妈吃了很多苦。原先住的老房子漏雨,每次一到台风季节就很担心。有一年下暴雨,屋里积水,我们要把这些书搬到地势高的又不漏雨的地方,结果只能搬到床上。这样一来人就没处睡了,只能坐着醒到天亮。”
  “这些书原来是他的,现在是我的。”她又说,淡淡地笑着。
  她很少笑,即使笑起来也是淡淡的。 她这样一个安静的人,连笑容也是安静的。他喜欢这种安静,他和她说,她当时回答道:“真的吗?我可不觉得自己性格平和,相反我是个性很激烈的人。”他笑着说不能想象。
  就像现在一样,她明明就在他的身边,却又是这样的安静,令他心绪宁静。她在书桌前写着东西,他在躺椅上看书架上的书。等看倦了抬起头,惘然隔世的感觉,仿佛几生几世都这么过去了…..她还坐在书桌前写着什么。窗外的蟋蟀叫了,隔着河还听见几声咕咕的蛙叫。吹来一阵风,夹着夜里的寒露,有点凉,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薄纱窗帘晃晃悠悠地拂动着。他不过这样静静的坐着,觉得这样无止境地坐下去也是好的。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李治平告诉父母:他要和苏元结婚。这个决定让他的父母大吃一惊,更让袁家的人都大吃一惊。
  袁佳丽是娇滴滴有着一身公主病的娇小姐,她接受不了,他和她去年就开始准备结婚的事情,订酒席、试婚纱都一桩一件地开始办起来了,要不是她订的婚纱要半年后才能到,他们说不定已经结婚了。她想不通,整夜整夜地失眠,在半夜里歇斯底里地给李治平打电话,追问他:“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袁人伟找他谈,也找苏元谈,谈得毫无结果,苏元就是不说话,既不解释也不表态,这样他就辞退了她。到此为止,苏元总共在他身边工作了两年。
  这件事成了报社里的八卦新闻。苏元被辞退的那天,袁佳丽在报社的大厅里拦住了苏元,又哭又闹,引来全报社的围观。他没有到场,现场的情况都是几个和他关系好的同事告诉他的,说袁佳丽“哭得稀里哗啦,披头散发。”又说苏元:“很冷静,每次袁佳丽扑上去要抓她的手或肩,她就把她一下一下地拂开”。他们比划给他看。今天她给他们的印象非常真刻,平常的她看来性格温和,而今天他们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她。
  这场闹剧发生后,李治平成了报社里的公众人物。每天围绕着他的人里,有要寻死发疯的人、有骂他的人、对着他摇头叹气的人、有看着他窃窃私语的人。而这一切,他统统不理会,无论周围的环境糟糕、他的情绪如何败坏,只要和她见面,他的心情就会不自觉地宁静下来。他们都说她不知道使用了什么蛊惑的手段把他迷住了。他的原话:“我遇到一个好姑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爱吧。
  
  由于李治平坚持要结婚,非常坚决,以致他父母终于同意去苏元家见她母亲。他父亲李长风出门前说:“别以为是答应了,就是过去看看,也是想去看看她的生活环境的意思。”结果去了回来,他一进门就哈哈大笑,让大家诧异不已。
  “你知道她是谁?哈哈,她是袁人伟的女儿。”苏元是后来改的名字,因为妈妈姓苏、父亲姓袁。
  听了这个消息,李治平真的是吃了一惊,苏元她居然从来未提过。
  李长风讲述了他们见面的情景。早年李长风夫妇和袁人伟夫妇都熟识,虽然现在都老了,但是一见面都认得出。结果完全变成了叙旧。原来的袁太太和他们讲了讲别后的经历,她们母女俩在袁人伟离开后很吃了一些苦。李长风作为老朋友,却没有怎么帮上这对母女,心下歉疚。
  “还好,都过去了,”苏元的母亲淡淡地说:“苏元现在有工作,有男朋友,蛮好的。”而且她在整个谈话中一个字也没有提到袁人伟。
  李长风感叹说:“倒是应该恭喜袁人伟,居然有这么一个有出息的女儿为他争面子,总算子承父业。” 又说:“其实,那个女孩子要是真心喜欢你,要和你结婚,那倒也不错。不过我想想是没这么简单,那个女孩子不简单,举个例子,她向她母亲介绍我们说,这是我老板。”很显然,她母亲一切都不知情,不知道他们此来的目的,也不知道“苏元的男朋友”当中牵涉到的人家。
  
  袁人伟另外还有一个大女儿,袁佳丽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这个他老早就知道了。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那个人就是苏元。
  现在想想,以前发生的很多事情都串了起来,比如说,袁人伟一直叨念着的早年遗失掉的线装书,在她的书架上他就见过一本,他也曾怀疑过,那枚藏书章怎么看都像是袁人伟的名字。还有一次,袁人伟打电话叫李治平来陪他喝酒,那次苏元也在场。袁人伟喝多了,对着李治平感叹说:“有这样一个儿子该多好,否则连个陪着我喝酒的人都没有。”一会儿又对苏元说:“是有你这样的女儿真好,有才学——我女儿也很爱读书的…..”
  李治平诧异了:“佳丽吗?”李治平的印象里,他那位未婚妻热衷逛街、购物、染指甲、打电话,热衷一切的娱乐活动,就是从来不读书。
  “是另一个…..”袁人伟苦闷地喝着酒:“……四岁能背木兰辞,临颜真卿的多宝塔,顶聪明….”
  李治平记得,苏元当时问了他:“现在她在哪里?”
  “不知道,”他醉醺醺地说:“过了今年秋天,她就三十岁了,应该早就结婚有小孩了。”
  “您就当外公了,小孩会叫您外公吗?”
  李治平记得,当时自己注意地看了苏元一眼,因为她的问法太突兀,口气也很奇怪,冷冷的,他听出了嘲讽的味道。
  事后,李治平把那天的事讲给袁佳丽听,袁佳丽便忍不住告诉了他家里的一个隐秘:原来她还有一个姐姐,是父亲前次婚姻的小孩。从小时候起,她就一直好奇那位姐姐是怎样的人。年幼的时候她去问父母,被母亲恶狠狠地骂了回去,从此就不敢再问。现在大了,偶尔也说起,她母亲还是一脸不耐烦,喝斥道:“干什么!认亲戚吗?”
  父亲沉默着,像从前一样。
  母亲哼了一声,不屑一顾地说:“你根本不用理会她这样的人。连大学都没有读过。做女工出身,现在也顶多是个打字小姐。”
  父亲的表情动了动,瘪了瘪嘴,这以前不一样,难道老了就会有负疚感,终于良心发现了。他这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想到过她们,连做梦也没有梦到过。他把自己的过去斩断得很干净。但奇怪,他老婆的一句话,他最近经常在梦里看见她,他看见女儿穿着油腻腻的工装裤低着头守着机器。这个女儿是爱读书的。如果没有钱读书,为什么不来找他呢,他当然愿意负担这笔钱。
  
  很快,袁佳丽打电话给李治平了:“知道了吧,那个女人是我姐姐。她根本就是有目的的,她又不爱你。她不过是要报复我们家,要抢走我男朋友。”接着,一个又一个的人都跑来劝告李治平:那是个为了报复而来的女人,千万不要被她利用了。
  李治平也知道:从一开始,苏元能出现在报社里就是经过计划安排的。关于这一点,苏元自己并不避讳。她曾经让李治平和自己的朋友见过面。她的那位好友就是报社的旧同事宁晴。当时苏元就直接告诉李治平:是把她安置在他的组,“没办法,你的那组太豪华,非得动用点关系才能安插得进去。”
  “为什么要进我的组?”
  “以后找工作是张王牌。”苏元笑称。
  “嗳,找到个好男人也不错。”宁晴笑着看着他说。
  他看着她们俩想:这是一对笑盈盈的姑娘,长得很美,笑得也很美,一切都在她们的轻而易举的掌握计算中,是这样的。
  
  戏剧性的真相揭露后,局面并没有任何改变。李治平对袁佳丽说过了:“即使她是你们说的那样丑恶有心计,即使我父母反对——这么说吧,即使我不和她结婚,也不会和你结婚。我是不会再回头了。”当然,他也对袁佳丽说过“从来没有爱过你”之类的话。
  这句话伤到了佳丽,吃了药自杀被送到医院救回来。
  现在的袁太太对自己女儿的遭遇毫无同情心,她板着脸对着躺在病床的女儿说:“那是你自己没有手段。”叫她拿出手段来。佳丽说她做不出。“做不出就活该被人抢男人。”她母亲说。
  
  李治平去找过苏元很多次,她都不在家。那天晚上,他把车停在路口的街心花园前等她。
  那天晚上,他等了很久,终于看到她慢慢地沿着小路一路走来,两个人在路口面对面遇上。
  她告诉李治平说:“他来过了。”她指她的父亲。
  他来得出其不意,就这么出现在了家门口。她母亲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慢慢地摸到桌边坐下。苏元看着父亲,他站在背光的位置上,只看到他黑黑的身影。他已经不是离开家时高大挺拔的父亲,二十多年后他重新踏进这个家,背已经微微弓起,头发花白。
  她说:“二十多年来,我把相逢的场景设想了无数遍,把对白想了百遍、千遍,反复地在心里念,可以把它写成莎士比亚的对白了。可是真到了那个时候,我什么也不想说。直到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直那么可笑幼稚,说那些干什么,想控诉什么?我还以为有向他撒娇的权利!说那些有什么用,他会真心忏悔吗?要一个小人的忏悔有什么意义?即使那天来,也不是为了忏悔,而是为了另外一个女儿求情。”
  然后,她又迅速改变语气,极其简短地说:“他说我不能害她。我父亲的意思是,我不配有婚姻、有小孩、不配有正常家庭。”
  他想起她曾经讽刺地说:“…..小孩会叫您外公吗?”
  他把那只长长的纸盒子递给她。
  “是什么?”她一边说,一边打开,这是去年他在巴黎买的一件白色小礼裙。
  说起来,那次他和袁佳丽去巴黎置办婚礼行头,行程一直不顺利,两个一直在为了细琐的小事闹别扭。他们在婚纱店里呆了一个星期,除了婚纱店就没有去过别的地方。佳丽对婚纱始终不满意,对着陪同的翻译乱发脾气,好像对待自己的家奴,她在家里蛮横惯了。后来他就一个人就从婚纱店出来,在街上随意走。这件白色礼裙是无意中看见的,几乎是走着走着,一抬头就看见它在橱窗里像一朵百合花静静地开放。不知怎么想的,他走进店,买下这条裙子。
  她抱着那件衣服,像抱着一大捧百合花,低着头,不说话。
  他说:“我们结婚吧。不用挑日子,不用浪费时间。我们只请最好的朋友。”
  这是昨天半夜里的事。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李治平在餐厅里吃饭,心里想着结婚该请哪些人,又想到结婚后留在长风报社恐怕是不可能了,他们要去哪里,移民还是另找工作。他正想得出神,不经意地抬起头,居然看见了苏元。
  她正夹杂在一大群人中走进餐厅。带头的那个人他认识,是宋振海。宋振海和袁人伟、李长风都是旧识,后来交恶,现在他是长风报社的宿敌。宋振海走到哪里都是跟了一大群人,这是他的派头,而她居然也在其中,这让他很惊讶。
  宋振海主动走过来和李治平打招呼,李治平对宋振海保持对长辈的礼数,站起来答话。宋振海对他介绍说:这是自己的学生。他说起这个学生来非常得意,“袁人伟的女儿”,他说。她面对着他,没有任何表情,目光就像对陌生人。她今天穿着黑色的套装,西装短裙,别着金光闪闪的发夹,不同于往日的打扮。
  他一霎时恍惚不定,凌晨的时候,他们才刚刚分手,她怎么一下子就变得不认识了。
  
  他追上他们,叫她:“苏元”。
  她便留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你是他的学生?”
  她说:那是他供她读完了大学。
  她们曾经托过亲戚去要学费,被回绝了,说离婚时已经支付了抚养费。现在想想很有可能是后母假托亲戚误传,当时是恨死他了。她自己做了决定,不读了,去报社打工。去的是宋振海的报社,他认出她,资助她读完了大学。她从大学起就在他的公司工作,他看她有才能,给她的工资级别都很高。她自己说:从那时起就不缺钱了,因为小时候吃了太多的苦,把金钱看得很重。“我从来就是这样人。”她说:“我的发夹是黄金做的。我喜欢钱,尤其喜欢黄金。”
  “这么说的话,那你到长风报社来的就是为了报仇?我不值得。”
  他也察觉到,她在对待自己的态度上是违反常规的,据他观察,她天性冷淡,从来不想取悦于人,也不愿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对于他,她到底主动了些。关于这一点她也承认,她淡淡地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那种你看过第一眼就不会再看第二眼的人。我是个傲气的人,要自己违背本心处心积虑地接近你、讨好你,对我来说是难得的。我本来就是为了报仇来的,要抢走了她的男人,要对她的全家报复。都是为了报仇,不是为了你。现在我做到了——我的那位妹妹结不成婚又闹自杀,我的那位父亲很为他的小女儿苦恼,袁家成了长风报社的笑柄,好了,我做到了,你也很累,现在好了,从现在起你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
  他一下子懵了,十二小时前他一心一意想和她结婚过一辈子,十二小时后她告诉她原来她从来就没有动心。这太可笑了,他这样铁石心肠毫无情趣的人被人轻易欺骗了感情。他说:“你究竟是谁?你怎么从头到脚都是假的。”
  
  和她分手后,李治平没有回家,而是去报社,在办公室加班到深夜。然后到小酒馆里喝了点酒,脚步趔趄地回到家。他母亲已经看完电视剧去睡觉了,父亲见他这副醉态,料定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那一段日子里,他用加班和喝酒回避家人的追问,他被家人们和同事小心翼翼地对待着。在他们看来他是个失恋的病人,而他自己也终于承认他被她欺骗了,他完完全全作了一回傻瓜。
  等他情绪稳定些了,他去精神病医院看了袁佳丽。他听父母说起,佳丽精神上受了刺激,先是看心理医生,无效,家里迫于无奈只得送她去精神病院。他去看她,她因为吃药的缘故,发胖,痴痴呆呆,整天关在房间里,人很苍白。他自责加上同情,当时便答应和她结婚。那个可怜的女孩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喜出望外,反而更让人可怜她了。
  李治平倒是答应娶袁佳丽了,但是他的父母却不同意了,他们家不允许有精神疾病的媳妇,激烈地反对。
  李治平回想起前段时间,自己因为和苏元的事,与身边的亲人们作对、忤逆,现在不想再让亲人们为自己烦恼,于是那段时间里他做了很多矛盾的事情:他经常去医院看袁佳丽,听她说婚纱、结婚戒指、蜜月,看着她的精神一天天好起来;然后又去顺从地去赴父母安排的相亲;面对相亲对象的时候,他不断地走神,走神时会想起很多事。
  看见桌上铺着的餐巾,他想起她家一模一样图样的坐垫;看到女孩戴着的金项链就会想起她的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09-09 23:08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03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千娇百媚的杜丽娘
2011-6-11 星期六(Saturday) 晴
  千娇百媚的杜丽娘
    凉山柏
    
    为了庆祝汤显祖诞辰,在百花楼戏台摆下三层楼面的席面,居然请齐了各路各派的名伶名家,成就了曲艺届的一件盛事。他们为什么来?这是一场选秀,也是一场全国性的商演,更是一场政治性的纪念活动,各路有各路的来由,但不管怎么说,能唱的、会唱的反正都到齐了。
    戏院子的东南西北四面都搭上了戏台,中心区设了茶座,二、三层是包厢,全场可以容纳上千人。上午开唱时,场子里就已经全坐满了。那些看戏的人,又各自是为了什么而来的?
    有人说:“我是来看美女的。”
    有人说:“我是来看行头的。”
    有人说:“我是来捧偶像的。”
    有人说:“我是来碰运气的,***会不会唱?**会不会和**唱?”能听到就算是福分了。
    也有另类的,说:“我是来挑战极限的,磨磨耳朵,看我究竟能听多少出惊梦寻梦,直到听到要吐的地步。”
    
    主事的人在台上说,这次讲究的是随性,谁爱唱,就上台唱,爱唱哪出,就唱哪出,可上妆,不上妆亦可,不用讲尊卑辈份,不用讲情面。
    虽说如此,但是梨园子里的规矩更大,像是无形中约定了一样,上午大多是戏校的学员唱,后面陆陆续续名人多了起来,下午场是小露头脸的中青年演员,晚上肯定是重头戏了,都是有级别的人物压轴。
    二楼的正厅牡丹亭特地为贵宾留着。直到晚些时候,让大家久候挂心的贵宾李伊人终于在好友林少俊陪同下和若干票友们的簇拥中到场。她们刚进来的时候,恰好是东南西北四个台上同唱游园,四个杜丽娘并四个春香,全是一溜弯水水粉粉的女孩子,看得人眼花缭乱。再看后台,粉压压的一片。看到这副光景,就连唱了一辈子戏的李伊人和林少俊都忍不住感叹起来:“怎么这么多杜丽娘啊!…..到底有多少个杜丽娘啊?”
    她们虽则是感叹,但竟真有人当场报上了人数。这位票友说,自己曾经统计过,解放前多少人演过杜丽娘、文革前多少人演过杜丽娘、目前几大剧团里学闺门旦的多少,包括有名的、没名的。她还估算过:今天到场的杜丽娘有几个,肯定会上台唱的有几个,如果能听到谁谁谁唱就算运气好……大家听她七七八八不停地说着,说得有根有据,都惊叹道:“真疯狂!”
    她的确疯狂。据她自己说,自己收藏有二十几个牡丹亭的碟片,各个年代的不同种版本,舞台版、电影版。每张碟她都听得烂熟,只要听人唱一句、念一句白,她就知道是谁在唱。她叫得上昆曲这一百年里所有的生旦净末丑的名字。她知道东南西北剧团的所有的八卦故事。她就是昆曲界的一部小辞海。
    “昆曲小辞海”不仅忙着指指点点台上,为大家介绍每一位上场的杜丽娘:“这人是哪个团的,谁谁谁的徒弟”,也为李伊人和林少俊传递消息,好让她们心中有数:“二楼的各个厅里坐着谁谁谁,她们左右隔壁邻居又是哪几位….”
    整个二楼藏龙卧虎,都是坐着圈里有级别的人物,也都是李伊人和林少俊的熟人:以前一起学戏的老同学、同一个团的老同事、别团的同行,舞台姐妹、竞争对手、生死冤家….
    其实,李伊人临窗看戏的时候,早就留心观察周围。相互看见了,大家隔着窗户远远地点个头。一会儿老同学余若瑛和王若琪就过来了——四个人当中,只有林少俊一直守在上海,而余若瑛调去北京剧团,王若琪去了香港,李伊人则去国离乡到了海外,这都隔了二十年了。难得今日团团围坐在一起聊天,聊聊团里的人、团里的戏、自己的儿女。
    余若瑛说自己一早就来了,来给学生压阵,她说过会儿就要走了,来的久了,她有点累了,身体也不太好。
    她们便问哪几个是她的学生,她于是叫她的小徒弟来,就是刚才四个杜丽娘中的两个小姑娘。余若瑛左右手各揽一个,都是粉雕玉琢的小美人。左边那个孩子扮相相当卡哇依,扑闪的大眼睛,微翘的鼻尖,像足卡通片里的美少女,右边那个眼角长溜溜,眼神中有一段妩媚风流的味道。此时窗外的阳光洒进来,淡淡地洒落在年轻人的脸上,这样的青春,真让人感慨:曾几何时,也曾这样美丽过….
    李伊人则对女孩子们的行头更感慨:“比我们那时候的好,总算不土气了…..”她取下女孩头上的发簪、珠钏、水钻、蝴蝶、珠凤,大家传着看,又特意指出领口、前襟上的绣花,鞋面上的花样:“….图案和从前不一样了,绣的是梅花、莲花、桃花、梨花的小花型,绣工蛮精细的,尤其是丝线,选的是淡粉红、淡绿色很淡雅的颜色……”
    林少俊她们都承认,近几年来曲艺界的确在大兴服饰改良,曲艺界近年的热潮也有看热闹、看花哨的因素在内。白牡丹作为“一个行头考究的爱情故事”公演,“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各个团都受了刺激,意识到服装的精致程度对票房起着重大影响,肯花钱打扮杜丽娘了。
    她们正说着,台上又有一位穿着簇新的行头的杜丽娘上台了。这是一件别出心裁的行头,橘红色,绣了满襟满裙的花样。再看这位杜丽娘的扮相,脸搽得血红,一嘴红艳艳的口红,眼线画得浓了,她又习惯往上吊眼睛,一看之下全是眼白,误以为眼眶被掏空了似的。
    当初一声两声传了过来,李伊人还说:“谁在唱?倒是可以教一教。”听完了整曲,李伊人也就是说:“唱得好,扮得不好。”
    “这正是她的心结。”昆曲小辞海说。她对那位杜丽娘的故事太熟悉了,知道她最近几次出来都是大浓妆的原因。那个人的经历倒是可以讲讲故事的,小辞海还讲来了半天来着,可是各位祖师奶奶都没有反应,就像是没听见似的。只有几个票友说说闲话:“以前俗,现在浓妆了更俗。”“多没意思啊,急了,还被人看出来了,多没意思啊。”
    票友们若说起唱工来,难免要起争执,每个听戏的人入门有深有浅,不过谈论起相貌来,大家看法倒很趋于一致,谈论的兴致也相当高。她们说:某某的扮相太妖,某某的扮相太阴、鬼气森森,某某的扮相太正,某某的扮相太土,某某的扮相太甜太腻,某某的扮相太小气…..
    前场唱惊梦的杜小姐笑得好欢,她们要说;现在台上寻梦的那个杜丽娘一脸悲愤的苦相,她们也要说;接下去另一个杜丽娘带着僵硬的诡异笑容上来了,她们又皱眉道:“她怎么不管演谁,都是这副表情!”她们还对其中一位杜丽娘特别苛刻:说她“眼皮倒着长的,格副卖相也好意思出来的?”“用大嗓唱,真难听!”
    王若琪听到她们不停地说、不停地说,终于就忍不住开口了:“真挑剔啊,真难弄啊!我是怕了你们了!”王若琪在她们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她们都异口同声地说:“阿姨,我们是喜欢你的呀!”
    可王若琪不唱很多年了,的的确确与观众的口舌有关。五年前王若琪看过自己的剧照之后,受了很大的打击,胖和皱纹在1500像素的照相机镜头下被成倍的放大。于是她决定:“不唱了,不想让自己成为票友的噩梦”。她说,她就是怕听那些话。当然听戏的人心里有想法有计较,要一吐为快是件很自然的事,但对于当事人就不是那么好受的了。
    有人忍不住问王若琪:“您今天也不唱吗?”
    王若琪很坚决地说不唱。李伊人反正是一开始就没说过要唱,她很大牌的。
    余若瑛也说不唱,她重复一遍又一遍说:这次是学生唱,她来压阵的。
    “哎,你不唱,是不行的。”林少俊她们都这样说她,有点揶揄,又有点酸意。
    现在市面上流传的牡丹亭影像里,最经典的就是余若瑛年轻时候录制的那套。虽然牡丹亭的舞台版、电影版多了去的,要么是演员年岁差了,身材走样了,要么就是折子戏、不全。也许每个唱过杜丽娘的人都会想:“如果有这么个机会,能在自己最灿烂的年纪拍一部电影….”现在她们都老了,世人们不知道她们曾经年轻过、美丽过,而世人们都知道,余若瑛曾经年轻过、美丽过,那时她在电影里正当韶年,当真是笑魇如花、莺声婉转…..
    “哎,你不唱,是不行的。”她们还在说。
    可余若瑛淡淡地笑着说,自己老了,再也娇媚不起来了。
    
    再接着,她们的另一格老同学胡若瑜上场了。她是彩唱,套了件淡绿色的褂子。她们听着她唱,别的也没说什么,只是说:“嗯,她的身材倒还没怎么走样。”她们都老了,也胖了,如何在台上不显得过分臃肿,对她们来说是个难题。
    “嗲是嗲的来——”有人感叹说。
    “就是好啰?”
    “是发嗲、干嗲——”
    胡若瑜表演时从不吝惜表情,她的神态变化总比别人多了十分,随时随地一副娇滴滴“啐”的表情。当然,让年轻人来做,姿态还好看些。
    李伊人有闲心问林少俊:“她现在算几级演员?”
    林少俊说:“一级演员。”
    “梅花奖呢?”
    “得过了,两次了。”
    年轻票友们却大不以为然——她们一向不见待胡若瑜。她在团里做了二十年的一姐,唱了二十年的杜丽娘,也让某些票友窝色了二十年,她们颇为不屑地说:“得个梅花奖算不了什么,只能算是被职称体制认可的。算不算个角儿,要看观众买不买帐。”
    林少俊、余若瑛、王若琪齐声道:“真是小孩子,说话不费力。话是不错,得个梅花奖未必算得上个腕儿。但侬要晓得,梅花奖真真是个好东西——这个圈子的人,还真没人谁敢说自己不稀罕梅花奖…..”
    话还没说完,楼下爆出一阵喝彩声,全场雷动。大家都转向台上看,只见这位杜丽娘搭着丫鬟的手款款走出,正一个亮相。那丫鬟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像是举着手腕上上万元的名表。手上牵的是个大腕,连丫鬟都觉得脸上光彩。
    “这个是谁?好象很红的样子,可我们怎么都不晓得呢?”林少俊她们诧异道。
    再听她唱,觉得发音忒奇怪,完全是男旦的嗓音,而且长手长脚,手脚软到极致,像是没有安插上骨头。
    “昆剧小辞海”出来介绍说:“这是北京的角儿,前年冒出来的,的确很红,据说是十八根金条。”
    “怎么说?”
    “唱一个晚上就能赚十八根金条。报纸上说,隔了一个世纪终于又出了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有人不服气说:“难道这里的都不是腕儿?”
    “小辞海”对这些老人们说:“阿姨,你们都是公有制下的人民艺术家,不仅你们个人,就是这个团,都是公家的;而这位经历的经济体制、分配制度和你们那个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她是业主,包工头,团里的人管她叫‘老板’。——阿姨,她就没得过梅花奖喏,她算是不在乎的。”
    这些话让林少俊她们很幽怨。唱了一辈子的戏,年轻的时候是台柱,年纪大了被封作“艺术家”“国宝”,但见面了也无非就是问来问起:“你还住在原来那个胡同房子?”“你们团演一场多少钱,津贴多少?”
    
    这件事情对她们有些刺激,现场有些闷。这时也正好有领导进来了。领导和她们一个个握手,寒暄。李伊人是从美国回来的,而且是隔了二十年才回来,领导主要和李伊人说话,当时的情景就是她是主角,她们都是来陪衬她的,就和从前一样。这批领导说了很多场面上的话之后刚走,后一批领导又来了。领导仿佛就和台上的杜丽娘一样多,来了一拨又一拨。
    大多数人不愿意和领导应酬,也不愿意做陪衬,瞅着机会就溜。这些老人们都太熟悉百花楼,它是在戏校老楼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和多年前一样,她们躲到了顶楼的储藏室——今天里面的行头都搬走了,储藏室里空旷得很,而且里面空调、桌椅、茶水都有,居然还有麻将。林少俊就是奔着麻将去的,开心地招呼大家落座。余若瑛本来一直说要走,但是见林少俊乐滋滋的模样,不忍拂她的意,便又坐了下来,答应陪她打上几局,还是忍不住要说林少俊:“什么时候迷上麻将的?这么上瘾?”
    林少俊麻将瘾重,圈子里的人全知道。很多年前,团里叫她不要唱戏了,去戏校带学生,她就去了。除了教学生,平时的爱好就是搓搓麻将,甚至为了打通宵麻将,难得有个演出机会也推掉。熟悉的人要批评她太颓,但是呢,“看到有人为了争一个杜丽娘,哭的、笑的都有,那么想想,还是这样无所求地过平淡日子好。”
    
    楼道里装有喇叭音响,她们嫌吵,关上门开打麻将,隐隐约约还是听得到几声唱和锣鼓笛声。
    打了几圈下来,有人唱山桃红了。她们全都听出来了,是吴若珺在唱,她的声音有点尖,好辨识。王若琪便笑着对林少俊说:“她比你风流,像个男人——但是她唱的不正。她现在还是那个脾气吗?”
    她们都说:“还是老脾气——”吴若珺年轻时是出了名的孤桀脾气,平时惯唱独角戏。最狠的时候,一个人唱游园,把春香省了;一个人唱惊梦,忽生忽旦,自己管自己叫好姐姐。她的小生戏没人教,自己学的,路数不正宗,她自己知道;雌音重,也知道,但偏偏有人迷她的巾生戏。
    
    管行头的师傅带了人上来找衣服,推门进来见了一桌的人说:“啊呀,原来你们在这里呀,楼下都在找你们呢。”楼下找不到这帮祖师奶奶,着急死了。她们是一点也不急,而且根本没有要唱的意思。
    管行头的师傅找过了外间,再要到里间去找。余若瑛靠墙坐,就往里挪了挪,腾出空间来让师傅过去。师傅进去翻检了半天,最后拿了件粉帔出来:“喏,只有这件了。只有将就一下了。”余若瑛过个手传递一下,那人看了看,连都没有接,直接回掉说:“这么旧,怎么穿?”
    余若瑛倒对着这件旧行头发起呆了,一时间恍若无人。这件衣服,她当然认得。七六年,录制《游园惊梦》她穿的就是这件戏服。前一天晚上,妈妈帮她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领口袖口浆洗得雪白,用熨斗在炉子上烫热了熨平整,领口有一个小破口,妈妈捻线绣了一个花蕾。
    隔了那么久的往事,熨斗在面料上滑动发出的嗤嗤声、朦胧的水气…..她一时恍惚了,于是说:“好吧,今天非唱一支不可了。”最近余若瑛二十年很少登台,即使登台也只唱赵五娘、崔氏窦娥,苦哈哈的人。今天她认为是天意,既然老天要她唱,那就非唱不可了。
    
    余若瑛去唱戏,面子是要给的,她们都离了麻将桌,到楼道上正正经经地去听她的戏。余若瑛上台唱了一段山坡羊。
    有人说:“一点没见她用力气,轻飘飘的。”
    “哪里省力,真的是用足了力气,什么叫‘举重若轻’。”
    “她唱得很淡。”
    “平淡?”
    “不是,就是很淡。”
    她似乎从不用力,表情很少,动作幅度不大,不吊高嗓。有人很喜欢听余若瑛唱,赞她唱得有意境,说她的声音好象蒙着一层纱,非常柔和,正和了惊梦中春色困人的气氛,低回婉转又贴合昆曲的古意。
    
    余若瑛开了头,也许勾起王若琪唱戏的瘾头,她忘了自己很坚决地说过“不唱不唱”,竟不请也自去唱了。奇怪的是,她不唱杜丽娘,偏要唱春香,唱一江风“弄粉调朱,贴翠拈花,惯向妆台傍”。她们不依,在楼上起哄。王若琪拿着麦克风站在台上,和楼上的她们对话说:“这里这么多的杜丽娘,不差我一个。”然后又唱“劝你将就些儿吧!”补了一段前腔。
    林少俊说:“别逗她了,再引她,她要唱柳梦梅、唱陈最良、唱十地宣差,反正就不会唱杜丽娘。她就是这个脾气。”
    “陈最良…胡判官….她能唱?”
    “她能唱,什么都会唱,唱得还不差。你看她的春香就晓得。”
    其实,王若琪唱春香更让人惊喜:“知道她三十年前唱过春香,苏州小娘的嗲,她是活络似像。要说一江风,五十一个字,只有她唱得最好,可谓字字珠玑。你再看她,扭扭腰踢踢腿,这么简单的几个动作包含了多少动作,真耐看。”
    
    几位祖师奶奶在楼道里露了脸,把票友全引过来了。每一位都有着强大的粉丝团,呼朋引伴,储藏室本来蛮清幽的地方,不一会的功夫,也挤了满满当当的人。
    吴若珺也找上了。年轻的时候吴若珺是和她们不叫应的,现在年纪大了,她脾气还是一样傲,但相互也往来了。她们知道她生性如此,不再介意,甚至还取笑过她:“太独。”
    “太毒?”
    “太独,独个自人,连徒弟也收不到一个。”
    人家说她“独”,吴若珺还挺得意;说她收不到徒弟,她也有说法:“我不乱收徒弟,收徒弟也得看缘法的。”接着,吴若珺就反击了,笑话李伊人的徒弟是“贴标产品”,那个徒弟只跟她学了三个月的戏,专学牡丹亭,就是为了商演现学的,笑林少俊的徒弟是“津贴人才”,笑现在的年轻演员拜师傅像认干妈一样,就是为认个门。她出语犀利,林少俊第一个就反驳她:“和我学戏的就一个人吗?”林少俊喜欢教学生,凡是愿意向她学的,她都肯教,至于学得会学不会、学的程度“就看个人的悟性还有天分了”。她有得意的门生,却不是最红的那个。
    林少俊便叫名字:“罗黎——”。那个叫罗黎的女生站起来,之前她一直和众人坐在一起,淹没在人群里,默默的,没有人注意到她。被师傅点名之后,罗黎就往前站了站,开唱,全场顿时悄然无声,只听见她清越的声音在室内回荡。当中有几个女孩主动给她哼过门。
    罗黎的声音更纯、更净,不能单纯地说她像她师傅,也不能单纯地说她远远过同一辈人,可以这样说她:“技艺已经完全成熟了,以后再有发展提升,就不是技巧的事了。”
    吴若珺点头,大大方方地赞好,还说:“嗯,还是私房戏好听。”然后告诉大家:自己收徒弟了。
    她们中有不信的,但是小辞海出来作证,她知道这件事。有一次闲话的时候,小辞海和吴若珺说起,她认识一个爱戏的人,尤其迷吴若珺的戏,本来小辞海说,通过她的关系可以和偶像见个面认识认识,可那人说不要,她不爱凑热闹。
    小辞海当时对吴若珺说:“那个人其实你也见过的。”那年年底汇演,和今天一样,在后台坐了几位名角,还有很多粉丝,众星拱月般地围坐着谈笑风生。突然从门口进来一个人,呆头呆脑的,一只脚迈进门坎里,四下里扫了一遍,似乎是看到了,点一下头,再一撤脚,转身走了。
    吴若珺说这个人蛮有意思:“叫她来,我教她一段”。她们便定下了半师之分。
    大家都知道她那句“收徒弟也得看缘法的”,便问她:“怎见得你们的缘法?”
    “她和我一样,喜欢冷的,不喜欢热闹。”吴若珺说。
    
    
    她们都叹惜说:“今晚听不到李伊人唱了,她是咬定不唱的了。”
    可吴若珺淡淡地说:“她会唱的….”
    “怎么见的?”
    “她肯定会唱的。”吴若珺肯定地说,然后又问票友们:“你们都爱听她唱?我是说唱—戏——”
    “你又来了…..”几位老人说她。
    吴若珺总是一副很认真地表情,你会被她的认真误导,其实她说的都是有含义的话。
    比如说,她做过一次戏曲选秀的评委,待美女们唱罢了,主持人就在台上问她:“吴老师,你看谁最像杜丽娘?”
    吴若珺很诧异地说:“杜丽娘长什么样的?我怎么知道?”
    主持人只好换了个问法:“我的意思是,谁演得最符合杜丽娘的性格?”
    结果她反问:“杜丽娘什么性格?杜丽娘有性格吗?”
    主持人被逼急了,问了个又傻又直白的问题:“哪个杜丽娘最漂亮?”
    她立刻对他的浅薄流露出不屑,傲然地说:“每个杜丽娘都是美的,你唱杜丽娘,你就是杜丽娘了,人人都可以是杜丽娘,杜丽娘本来就是千娇
凉山柏 发表于 2011-06-11 01:44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0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则见风月
2010-10-4 星期一(Monday) 晴
  则见风月
  凉山柏
  
  姚美人的第一个搭档是俞君逸,他比她大许多,当时就已经功成名就。姚美人在他面前显得好小,像小学生。其实也没多久,俞君贤就离开剧团去了美国。
  
  之后是张君霓和她搭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在台上张生的一声“我那嫡嫡亲亲的姐姐”叫得她心猿意马,也许是在台上她说“女孩儿家羞羞答答”说得自己也迷惑入戏了,反正那时候她和他一起,做了杜丽娘和柳梦梅,再做陈妙常和潘必正,再做莺莺和张生,做遍了舞台上的情侣。那时候唱戏对姚美人来说,是件愉悦的事,唱的每一句都是由心而生,笑是真的,嗔也是真的,发嗲也是真的。姚美人也确信,那时候是她唱戏情绪最好、最到位的阶段,这种感觉不会再有,虽然那时的功力肯定没现在强。到如今,她还是很怀念那时候唱戏的状态。
  姚美人从那时候起唱出了名堂,也是从那时候起经常有人请她去参加商业性的饭局。张君霓也有这样的应酬。他是有点小聪明的,不管是唱戏上,还是做生意,他因此结识了一群生意场上朋友并且走动频繁。
  那晚请客的是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板,文人出身,有点雅,几年前在市里西南角建了个楼盘号称“二十四桥明月楼”,在小区中央建了精致的水榭亭阁,邀张君霓去唱曲做宣传。张君霓在二十四桥上连唱了三个月牡丹亭,楼盘卖火了,他们的合作关系也延续下来。
  席间,姚美人听张君霓和他们讨论入股的事,溢价、扩股,她全听不懂,她只是旁观着他:搽了头油,顶着鸡冠花的发型,粉红色的衬衫,端着一杯红酒侃侃而谈——这个生意人绝对不是舞台上的张生。
  快终席的时候,主人笑嘻嘻地请她说:“小姚老师给我们表演一段吧。”她便取出小折扇——她随身带着折扇,这是唱戏最有用的小道具,站起来清唱了一段,大家拍手叫好。主人家拉着她的手说:“小姚老师唱得真好。”这样的话她听得多了,非常淡定。宴席散后,主人家送上礼金,还有小礼物,扇子是最常收到的礼物,泥金扇、檀香扇。
  姚美人还记得,那天晚上张君霓和她一起回家,路上他告诉她,他在策划搞个工作室,他已经投了钱入了股;他要搞园林版牡丹亭、厅堂版玉簪记、江河版的白蛇传、庙堂版的西厢记,然后他说:“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当时不觉得,是在认识李君山之后,她才明白,张君霓至多算个“有想法的人”,他所谓的理想,不过是想赚钱的生意经,李君山才是一个理想的人。
  
  李君山是张君霓走后剧团给她安排的搭档。姚美人对着这位新搭档很不满意。首先,他的扮相很奇怪,脸部棱角多,大嘴巴,高颧骨,扮上之后绝对不是古法的美小生。加上粗手大脚,简直是打桩工人。唱得也不行,用她的话来说:“没有天分。”嗓音条件不好,人家轻而易举上去的音,他上不去;原本应该圆转如意的变音到了他那里显得相当生硬。
  姚美人常常打击李君山。她承认自己说话很刻薄,比如:“再努力有什么用,人要做能力范围以内的事。”直接对李君山说:“你是个不幸的人。你被你师傅害了。干什么都比唱戏适合你。”事实上李君山能在剧团坚持到现在,被公认为是一桩奇迹,一方面是李君山本人对于戏曲的热爱,另一方面师傅对于李君山是有偏心的,花了很多心思栽培他。也就是姚美人不怕得罪人,敢说出来:“他师傅不负责任。这是勉强不来的。扮相难看,大家看看就习惯了;嗓音差,多练练就行了,这是强制破坏正常人类的正常审美观,强加给人幻觉,而事实就是他根本不行。”
  李君山是个老实人,姚美人挖苦他、言语冲撞他,他不出声,低头默默听她连珠炮似的数落。而两个人上台后,明显是各唱各的,贯穿全场连目光也不交汇一下,完全是两个陌生人。
  姚美人和李君山的矛盾激化在新编剧的排练场上。李君山一直热衷于搞新编剧,剧团里号召搞新剧,他积极响应,不仅排练,还亲自参与了编剧写曲,俨然是戏曲革新家。
  而姚美人则坚决反对新编剧。私下里说说,原因有很多:第一她比较懒,不愿意记新的戏文;第二,她有很多华丽的行头,都是捧她的戏迷老板、戏迷太太们送的,用的是锦缎,请了工人一针一线绣的,而现在全派不上用场——新编剧的服装全部都是透视装,廉价的雪纺绸、尼龙布,强迫她穿这种不三不四的服装,让她很愤怒。
  当然在公众场合,她也有冠冕的反对理由:“越剧可以改,因为新;黄梅戏可以改,因为土,但是可昆曲是万万不能改。要改牡丹亭,简直就像要网络作家重写一部红楼梦一样的不可思议。试问:谁的文学修养能达到明清人的境界?昆曲要改就是不对的,要添加更是不对,唯一还能做做的就是删减。你们还是安分点吧。昆曲就是一门沉睡的艺术。”
  这样僵持了几个月之后,领导想想,这样可不行,于是拆开,李君山一心一意地去搞新戏;给姚美人配个新搭档,仍旧去唱老戏。
  
  这样林君雅就来了。在师承上,林君雅比姚美人李君山他们小了一届,岁数也小了五六岁。虽然如此,但是林君雅比姚美人老成,她是个沉默严肃的姑娘。更奇怪的是,姚美人对着这位柳梦梅会脸红娇羞——林君雅扮上年轻男子模样,当真是丰姿俊雅。
  渐渐地,姚美人又回到了正轨,她知道自己比以前唱得对路。以前她常常骄傲地说自己:“唱戏时不需要用力的。只看心情,心情好就唱得出彩。”她现在也有意地注意,要求自己唱得更合规矩,这显然是受了林君雅的影响。林君雅很聪明也很认真,学她师傅,学得纹丝不差,字正腔圆到了苛刻的地步。
  行家说林君雅是学戏的料。
  “怎么说?”
  “学戏要三分聪明、三分认真、三分灵气。她全了。”
  “还有一分呢?”
  “一分….留白。”
  
  她们的搭档似乎很成功,曲友中开始吹捧她们是一对舞台佳偶。以前请饭局,单请姚美人一个人;她们搭档后,经常请她俩一对。
  林君雅对饭局没有兴趣,每次下台她都一个人悄悄地走掉。只有一次在文化部的演出,来了贵客,点明要林君雅去,她去了。坐在首席的白头发老头和林君雅聊家常,问她:爷爷怎么样?爸爸怎么样?姚美人才知道,林君雅原来是有来历的,有点家世,祖上做过官,所以见官也不逢迎;家里钱奁丰实,所以对暴发户也不感冒。
  “家里这么有钱,干嘛还来学唱戏?” 后来姚美人带着酸意问林君雅。
  林君雅答说:“自己喜欢。”她是家里的小女儿,可以任性一点,随她,读书也可以,出国也可以,否则这样的家庭绝对不会同意她来学戏。
  姚美人是有点妒嫉君雅的,有钱真好,起码剧团里的人事争斗、经济利益上的争斗,林君雅可以全部置身事外,而姚美人就做不到,她曾经想过很多次:“难道一辈子就在剧团里一直这么唱下去了吗?”起码林君雅是可以走的,果然有一天林君雅说想换个环境,于是筹备出国。
  师傅反对林君雅去国外。曾经有先例:大弟子俞君逸早年和剧团闹矛盾,不辞而别去了美国,听说现在靠给留学生教戏过活。师傅常拿这个教材来训导现在的弟子:“不要总想着国外好!一个唱传统戏曲的,去了国外能干什么?”当年俞君逸走的时候,师傅很生气。俞君逸是师傅最得意的弟子,辛苦教出来的学生,现在算是白撂了这份辛苦。林君雅是最近几年里顶出挑的学生,难得的是最最像师傅,无论唱腔、台步、台风。大家都说:君雅最像她师傅了。像到什么程度,举个例子:唱完曲,林君雅先向笛师鼓掌、微鞠个躬,礼貌周全,连做派也像极了师傅。现在连最乖的小徒弟也执意要走,惹得师傅非常生气。林君雅走的时候去辞别师傅,师傅不见她。
  
  此后几年间,林君雅在国外参演了一个又一个新编剧。有人在国外看过,回来感叹说:“真妖孽呀,那出戏!唉…..”在评说了无数个妖孽后,又说:“只有一个人,唔,我看看,台步、手势是很规矩的。真难得,真可惜。”大家都知道是在说林君雅。参演那样的大杂剧,大家一度认为林君雅就此废了,惋惜极了。
  再此后的几年,林君雅音讯全无,仿佛消失了一般。
  只有一次在曲友聚会上,有一位刚从美国回来的女博士小陈唱了一支锦缠道。她一开口,他们全听出来了,异口同声道:“你跟林君雅学的?”果然就是她。原来林君雅和在同一所的大学里,林君雅在亚洲文化研究中心工作,小陈博士是做微电子研究的,原本不搭界的,两人在曲会上相遇,小陈博士知道林君雅,对她说:“若有钱,就去学唱戏了,唱戏从来就是纨绔的事;若没钱,就止于听戏。”两个人就此相熟。小陈博士说自己算不上林君雅的学生,她和她亦师亦友,有半师之份。林君雅还有很多这样的“学生”,她喜欢和不同职业背景的人往来,这样视野就不会仅仅局限在一个戏台子上。
  
  不久,林君雅回来了,原因是姚美人邀请。今年是姚美人从艺二十年,从戏校毕业到剧团工作开始算起。团里说,按规矩可以给她安排一场个人演出专场。姚美人说不要,她宁可自己找赞助一定拍一部电影。结果定下来拍牡丹亭,从游园惊梦到写真离魂,全是美人的独角戏,柳梦梅上场不过十分钟。
  柳生的人选还没有定下来,很多人都愿意为她挎刀,就连李君山也说只要姚美人一句话——这些年姚美人的脾气改了很多,她早向李君山道过歉,年轻时候太尖刻,她也承认,虽然李君山在唱戏上没有天赋,但是他还是很循规蹈矩、有章法,所以她情愿和他们这辈人搭档。
  现在要叫姚美人挑个柳梦梅,姚美人说:“我要君雅。”姚美人打电话给她,她果然回来了。
  林君雅在剧团见到了姚美人。姚美人最近几年发福了,脸庞圆了许多。她说:“现在也唱戏,没以前多而已——现在剧团里多是年轻人。”说话间,一群说笑的年轻男女从她们身边走过。她又淡淡加了一句:“江湖地位还摆在这儿呢。”
  姚美人说,自己现在很少去饭局,商业性的业务活动更喜欢找年轻漂亮的演员。况且她自己的情绪也一直很低落,她已经不止一次在席间唱着唱着就停下来,人家都当她忘词了,其实不是,是她突然想到:这么胖,这么老,还在这里现世,特风尘,要一直这样在酒肆里当炉卖艺到何年何月!心酸死了。“那时候就下决心结个婚。”姚美人说。
  她是前年结的婚,对方是“饭局上认识的人”。听姚美人这么说,林君雅只当是个俗客。“这倒不是,他挺文气的,是个‘书生’”,姚美人说,“他后来说,以前就在饭局上见过我不止七八次,经常去剧院听我唱戏,反正我对于他完全没有印象,他话很少,太安静了。”姚美人对现在平淡的生活还是基本满意的。
  
  那天,他们同门师兄弟几个人还有姚美人聚了一次。
  林君雅先同大家说,回来之后去见过师傅。
  “怎么样?”
  “师傅见我了。”
  毕竟这些年了,早就该释怀了,就连俞君逸早些年前回来,师傅也见他了。
  现在俞君逸长住在国内。人到中年,发福了,胖肚腩,穿着家常的套头衫,随随便便的样子。当年俞君逸走的时候,张君霓、李君山都还没有入行,相互不怎么认识,他也就认识姚美人和林君雅。他叫姚美人“小丫头”,叫林君雅也是“小丫头”。他和林君雅还是在美国相识的,他说:“君雅是我的小师傅,我的**还是向她学的。”其实,俞君逸在国外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落魄,他教留学生唱戏也是因为喜欢。现在只要请他唱,他一律很爽气;没叫他唱,只要点个曲名,他也乐呵呵地站起来说:“我来,我来。”他太喜欢唱了,真正乐在其中地唱。
  李君山现在导戏多、唱戏少。张君霓已把工作室发展成了一个文娱股份公司,这十年来文娱股份公司的演职员工们把牡丹亭、玉簪记、西厢记翻来覆去地唱,唱遍了南北城市的大大小小的商业场所,唱得国民耳熟能详。张君霓近来有点急,吃饭的时候一直在和李君山商量,求他搞个本子排新戏,“否则没人听了,都唱滥了。”
  说起新戏来,就要提起林君雅在美国那几出新戏。张君霓问起人家舞台策划、演出组织之类的细节,林君雅讲了一些经验;但李君山问起那些戏文,林君雅就有些茫然了,说:“忘了,后来从来没有唱过…..”事实上,她现在的规矩是:只唱老戏。
  林君雅在外面统共做了几件事:演了十几出新编剧、在交流中心研究古声乐,此外录制了一批传统剧目的录像。她的那些录像带早已经传到国内,非常的古法,如果有几个人为了哪个台步正确争论不休,或者有人教徒弟记不清台步了,就说:“去看林君雅的录像带。”把她当作活字典用。
  张君霓他们都看过林君雅的录像带。当年她走的时候,大家都说她像极了师傅,到了惟妙惟肖的可怕地步。现在再看,不会再有人这么说了,唱做还是一样地规矩,但显然就是林君雅本人。
  林君雅说,她只所以参演那些乱七八糟的新编剧,是有原因的,那一段时间她一直挣扎着要脱离师傅的影子。她说:这很难,就像张三丰教张无忌忘掉忘掉,这个“忘掉”境界难以言说,太奥妙了。
  
  那顿饭很随兴,每个人都多少喝了点老酒,兴致来了,咿咿呀呀地唱起曲子。差不多所有的曲子大家都会的,凡有人起头唱了一句,后面便是众口同声群唱。
  “月悬明镜——”
  “——好笑我贪杯酩酊,我忽听得窗外喁喁,似唤我玉人名姓….”
  “…..只待借小饮对眉山,俺与你浅斟低唱互更番,——”
  “——三杯两盏,遣兴消闲….”
  
  只有林君雅唱的,他们全不会。
  林君雅轻轻敲击杯盏,唱道:“….驾一叶之扁舟 举匏樽以相属 寄蜉蝣于天地 渺沧海之一粟 哀吾生之须臾 羡长江之无穷 挟飞仙以遨游 抱明月而长终……”
  一曲终了,她微笑道:“这才是我真正想唱的。”
  ......
凉山柏 发表于 2010-10-04 00:50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99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幽人自来去
2010-1-7 星期四(Thursday) 晴
  幽人自来去
  凉山柏
  从前有个做官的人,卸任后返乡,蛰居于偏远的江南小镇上。那年大寿,他在自家摆了堂会,请来的都是名家名角。当晚宾客咸集,热闹非凡。旧识故友知道他的际遇,席上故意不论政事,只谈家常,问主人这些年里都做了什么。他说:“种花、练字,去吃吃茶,礼拜天去狮子巷听胡凌波唱戏。”
  人群里就有人轻声惊呼:胡凌波!
  看过97年那出牡丹亭的舞台录像,迷死胡凌波。可惜此后再也没有在台上看见过她,也没有任何她的音像资料。为了探寻胡凌波的讯息,曾经一页一页地仔细翻看了同团演员的博客,指望能从片言只语里里找到点蛛丝马迹,遍寻不见。原来她在这里。
  
  主人言语中的意思,听了胡凌波十年的戏,知足了,就算拿十年的仕途来换也不肯。
  
  今天主人也请了胡凌波来。于是请她过来,很普通的一个人,短发,穿着干净。说大家一起合个影吧,她就对着窗玻璃捋了捋头发,整了整衣服,和那群角儿站在一起拍照,她不认得他们,他们也不认得她,相互望望,没有搭话,大家排成一行,拍完了照就散了。
  
  她淡出梨园很久了。
  从前胡凌波在一个地方剧团唱戏。小剧团人多戏少,竞争是惨烈的,人事关系也紧张得像地雷阵。和团里的其他演员一样,胡凌波也等着唱主角,演上两出大戏,调到大剧团,再等着去香港台湾美国演出,登海报,拿梅花奖,好了,这辈子算到顶了。和别人不一样的是,她是真心喜欢唱戏。即使是唱红了之后,她还背着小布包,跑了几百里的山路去求师。
  教她的是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在镇上开着一家烟纸店,抽烟很凶,手指被香烟熏得蜡黄。人干瘦,竹竿似的。每天打烊后,老师傅在自家的后院子教她。她说,忘不了,月光森森,荒败的园子里冷冷凄凄,老师傅哑着嗓子苍凉地唱道:“只有破壁残灯零碎月”。
  不唱戏的时候,老师傅抽着烟,坐在院子里同她讲旧事。抽完一支烟,就讲完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就这么过去了。
  他说:“某某笛子吹得好,好抽鸦片,死在街上。”
  抽口烟:“某某,不唱小生,改去做生意,做不像样,死在台湾。”
  再抽口烟:“某某,抽大烟,把嗓子熏坏了,没人请他,寄宿在道观里,那年下了场大雪,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
  她听多了,也就明白了:其实每个人的一生,不过是一个生字,一个死字,其他都没啥意思。
  老师傅对外从不肯提唱过戏,总说自己是个小买卖人。在他家里,除了笛子,找不到任何和唱戏有关联的物什。镇上的人不知道,这个看似普通的老头儿,在梨园行里,人人把他当作祖师爷来敬奉。老师傅和现在这一代人不一样,年轻一辈把唱戏看作是光鲜的事、出风头的事,而对于他,唱戏是很宿命的。他笃笃地敲着烟,沉着嗓子说:“唱什么戏呀,把命都唱薄了。”
  
  胡凌波后来也不怎么唱戏了,也难得轮得上她唱。她大概又在团里呆了一两年,越来越厌倦后台的嘈杂。每次上了妆,站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独自呆着,上台唱完了,下台卸了妆就走人。再也不想争戏、争行头、争待遇。
  97年唱完了牡丹亭,胡凌波就离开了剧团,在一家小厂子里做科室职员,就这样销声匿迹了。十年里,她每天骑着车上下班,买菜做饭,你也许会在农贸市场里遇见她,拎着菜篮,买入冬的大白菜,也许会在马路上看见她骑着单车夹杂在车流中,穿着厚鼓鼓的棉大衣,戴着口罩、裹着围巾,整个人遮得严严实实的。
  现在问胡凌波:还能唱吗?
  她淡淡地说:“还会唱两句。”
  其实,唱得还不错。
  其实,当世也找不出几个比她唱得更好的了。
  她现在越来越体会到:老师傅说得没错,唱戏是件宿命的事。当不想唱的时候,当静静地坐着的时候,就会来召唤她。脑子里就会飘起笛声,来勾她的魂。
  后来,她在一家民营剧团搭班,只在周末去唱几出。狮子巷是没名气的小场子,看戏的人不多。道具非常简单,通常只在台上搭一张桌子。守着同一张桌子,她能唱两出,惊梦和痴梦。她唱惊梦,声音好象蒙着一层纱,非常柔和,有低回婉转的古味;她唱痴梦,喜怒哀乐分外真切。
  到现在,胡凌波已经像每个中年女人一样,发胖,手指变粗,皮肤起皱,但这也不能让她烦恼。反正她可以不再唱杜丽娘,反正到了最后她还有崔氏可唱。年纪越大,她越爱唱痴梦。许多年来,她和崔氏一样,过着粗茶淡饭的贫民生活,黄连滋味尝得久了,有悯人悯己之心,唱中悲凉比旁人更加深沉,当真是悲从中来。
  
  晚宴接近尾声,客人们渐渐散去,只剩下主人和三五知己,留在花园里临风品茶。突听厅堂内隔着一道屏风传出幽幽一声唱:“…..为什么还敲得心急情切,为什么特兀的装痴做呆…..”
  大家不觉住声,侧耳静听。
  一曲唱罢,四座悄然无声。胡凌波从屏风后转出。如水的月光下,她看见模糊的笑影,像是在梦里见过似的,依稀不真切。“我找了你好久了。”那人说。
  
  
  ......
凉山柏 发表于 2010-01-07 10:41 | 正常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12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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