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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泥 发表于 2010-03-16 10:14 | | 星期二(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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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爽气西来。 这是江西滕王阁的一副名联,为清同治进士金桂馨所撰。登上滕王阁四下眺望,清爽的风拂面而来,江水涌动,挟去历史风尘,此时追古思今,最是超然洒脱,一洗凡心尘念,从此看淡名缰利锁,拥有一股英雄豪气。而一“东”一“西”,相对映衬,将目光和心胸扩得更深更远,给人一种横空出世之感。 声驱千骑急,气卷万山来。 这是钱塘江观潮亭联。联语以“千骑急、万山来”极摹潮势涨落之汹,仿佛潮水扑面而来,让人陡然一惊,不由一步步向后退去。马踏尘来,声震平野,波涛如尘土飞扬,如此磅礴气势却是水之所造,原来至柔才能极刚。所谓无欲则刚也。平仄抑扬的句式,使每个字都槌在心头,像潮水打湿身上,凉沁得让人毛孔收紧。于是,我们看到了波推浪涌的壮观钱塘潮。 松声竹声钟磬声,声声自在;山色水色烟霞色,色色皆空。 这是吴忠礼题南京弘济寺的一副对联。对联重复使用“声”和“色”字,有声有色,层层递进,仿佛钟声回荡在山谷,震通了听觉和视觉,让人不免身与心俱寂,兀自沉浸在山光水色之中。全联抑扬顿挫,重复而不冗繁,却声声在耳,那一记记钟磬敲击在心底,从此不再茫然四顾,而有了皈依之处。 风声水声虫声鸟声梵呗声,总和三百六十击钟鼓声,无声不寂; 月色山色草色树色云霞色,更兼四万八千丈峰峦色,有色皆空。 这是浙江天台山方广寺的题联。和南京弘济寺的对联有异曲同工之妙。风声水声虫声鸟声诵经声钟鼓声,声声入耳,却不再撩起功名之心;月色山色草色树色云霞色峰峦色,色色照眼,而未能再惹世俗之欲。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以“声”和“色”的喧嚣反衬心灵的安静,全现了宗教的最高境界。 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蟠虎卧几诗客; 先生亦流寓有长流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 这是清代诗人顾复初为成都杜甫草堂写的对联。“诗圣”杜甫居草堂,安得广厦千万间,怀一腔济世之心,几千年来,能有几个像杜甫这样的诗人?草堂虽不是祠庙,却屹立千古;诗人也不是神仙,但流芳百世。如今,再来草堂,斯人渺杳,江水远逝,只见一院月白风清,却不禁更让人感怀那忧国忧民的诗人节操。 书道入神明落纸云烟今古竞传八法; 酒狂称圣草满堂风雨岁时宜奠三杯。 这是梁章钜为江苏常熟草圣祠写的对联。唐代张旭曾为常熟县尉,善草书,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世称“草圣”。书道入神,落笔处泛起一层云烟;酒狂称圣,醉饮时卷来几多风雨。无酒不成书,有酒才能撑起一身狂傲。才能走笔如龙,有若神助。此联活化出张旭的情态,如见其人,如观其字,实在绝妙。 有客醉无客睡福简简吁可愧;长歌粗短歌疏诗平平聊自娱。 此联挂在福州藤花吟馆,是梁章钜记录自己58岁在福州的生活。此联讲究用韵,读起来入调上口,大有陶潜的隐士之风。来客同醉,无客自睡,平淡俗常的日子淡漠了笔墨,心中难免有愧。中国文人的气质原来就是沾染了儒家之风,处穷达用舍、水清水浊之间,自以为濯缨濯足、行藏在我,壮志雄心转眼便可归于恬淡安静。往高里说,是豁达洒脱,开悟超然,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逃避?10年后梁又将此联作了修改:“客来醉客去睡老无所事吁可愧;论学粗论政疏诗不成家聊自娱。”其性情依然澹极,68岁的年纪已有耄耋之心。 几堆江上画图山,繁华自昔。试看奢如大业,令人讪笑,令人悲凉。应有些逸兴雅怀,才领得廿四桥头箫声月色; 一派竹西歌吹路,传诵于今。必须才似庐陵,方可遨游,方可啸咏。切莫把秾花浊酒,便当做六一翁后余韵流风。 清伊秉绶撰江苏扬州平山堂联。宋代欧阳修建平山堂,常在此饮酒赏景、吟诗作赋,登堂可见金山、焦山和北固诸山。想六一翁满袖清风,一怀幽思,眼前景色全化为心底波澜。应有些逸兴雅怀,才能赏箫声月色,解扬州风情。君试看,多少繁华如一江春水东流,功名英雄俱成了尘土,只有文章千古。何妨把酒啸东风,学学六一翁的洒脱。 龙潭倒映十三峰潜龙在天飞龙在地; 玉水纵横半里许墨玉为体苍玉为神。 这是郭沫若题丽江得月楼联。郭老本就是个诗人,曾经寄情于凤凰,舞出火般的热情和期望。这样的想象力用在此处,同样可以凤舞九天、龙跃深潭。得月楼,不仅能揽明月,亦可龙腾凤翔,动静相宜,山水相近,景入了心,人化成仙。 (日前细读了中国名联,深有所得,感喟之余,记下一点思绪。)
燕泥 发表于 2010-01-11 07:59 | | 星期一(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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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新年总是随雪飘至,这种等待让人觉出一种坚韧和沉静,很像文人的一种气节。 中国人喜欢以物喻事,花草树木,山水风物,信手拈来,便折射成人格、品质、抱负、情感,铺染成一种人生哲学,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枯燥乏味的说教顿时神色飞扬,让人心有灵犀、豁然开悟,原来梅兰竹菊、渔樵耕读、琴棋书剑之中,端现的正是中国文化的意象和中国文人的品格。 于是,中国文人自比梅竹,忧道不忧贫,富贵于我如浮云,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全然是一副儒家中庸平和、隐仕两兼的卓然风骨。当儒道思想融会到教化上,就升华为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仁为己任、任重而道远的士子精神。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首创私学,广收门徒,弟子三千,达者七十二。他自称“朝闻道,夕死可矣”,一生治学弘道,教育学生“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成为一个具有仁义之心的“仕”和“君子”。由此可见,孔子这种内外兼修、德才并重的教育主张,也是今天教育的最终目标。 当然,现代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科技的发展,知识的广博,视野和形势都比古代要开阔复杂得多,也愈加显现出教育的深度和难度。教育者传道授业,要将社会责任和现实需要放在首位,把好学生的脉搏,推开学生的心扉,循循善诱,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这样才能培养出心智健康、学有所用的现代人才。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意桃李满天下,独自芬芳却暗香悠远,随风潜入心,沁润学子襟怀。桃李不言,却自有小蹊踩出,那是闻香者沿小径而来,觅一树春色。顺小径而去,是通向远方的阔路,彼处风光无数。桃李花开,目送来者远去,不怅惘,不伤感,犹自笑在春风中。 这便是豁达深沉的师之风范、学之气度。
燕泥 发表于 2010-01-08 16:13 | |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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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就随着雪花飘远了,留在手心的只是微凉。 这一年,编辑了两本艺术类图书,写了一本书,去了一趟山东,走了一次福建,清淡得没有波澜和浓香,只能算做微凉,轻轻湿了日子,滴答地敲在我行走的步子上。 因为做了编辑,才逼着我写作;因为写作,认识了许多朋友;因为和朋友相遇,心灵得到了抚慰。人生原来就是这样一点点被推着往前,能看到些微的风景,便是老天的赐予。 新的一年里,要写一套《最美的诗词》,要写艺术随笔《墨戏》,还想去江南,因为那是中国文人的心灵家园,书中的文字一定躲不过江南。江南的微雨渗进纸页,是微凉的情致,是湿透的文化。 如果微凉满怀,便是禅意十分,正是中国文化的深蕴。
燕泥 发表于 2009-11-24 16:29 | | 星期二(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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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时代的诗情味都有所不同。 《诗经》就是浸在水里的花,饱满,淋漓、透润;白雾,蒹葭,美人,湿漉漉的,是和南方梅雨天一起滋生的情欲,浮想之余却乐而不淫。而唐人的诗开阔豁朗,田园恬澹,边塞苍茫,有开悟世事的明智,也有开拓疆土的豪迈。那一番盛世繁华气象,让人惊诧,霍然骤起英雄心。但掀开重锦灿色,我们还是能触摸到素棉淡布下,一种平白小诗所散发的世俗暖意。 譬如李端的《鸣筝》:“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一个女子纤指拨筝弦,琴音是悠然的,然而也是暧昧不清的,因为周郎在侧,小女子早已是心不在焉,音调已变,音律有差。其实,是她有意要弹错,毕竟周瑜风流俊赏,精通音乐,一个音也马虎不得,微醺大醉都能辨出,“曲有误,周郎顾”。所以,是小女子对周郎起了爱意,一见钟情的痴迷,才让她想出这么个鬼精鬼灵的主意。估计聪慧的周郎一定也领会到其意了吧?将错就错吧,谁让它错得这么美丽呢! 一件乐器,就是一个红娘,错了的音符就是一丝红线,不知能否系住情郎的心? 这样的曲婉情意,如此的浅易平实,隔着厚厚的时光幕帷,那柔软的质感、细腻的丝理,至今还温暖着我们的肌肤。 筝是乐器,筝也是爱情道具,白居易也有一首以筝为题的诗《夜筝》:“紫袖红弦明月中,自弹自感暗低容。弦凝指咽声停处,别有深情一万重。”笔法恰似中国水墨画的留白,纤指停,音凝绝,万重深情全在无言哽咽中。白居易写诗制景“取径深曲”,从来不是铺排得满满当当,总是留有余地,让人回想悠悠,此时无声胜有声,手法自是高人一等。李端的《鸣筝》与此相比,技法虽逊一筹,但自然熨贴处却绝不输给白居易。 李端的诗有机趣,趣在小女子故意弹错琴音赚得小生一回首,小生假作中了机关,频频送秋波。于是,有了一个艳情故事,有了一种戏剧冲突。想一想,《花田错》《风筝误》不全是由错而来吗? 还有一首美丽的诗《错误》:“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底心如小小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你看,郑愁予的擦肩而过是不是也有唐人小诗的情味?错过了,却不疏忽,花落心底,留下暗香一缕,那就是记忆,那就是美丽。 爱情面前,男人和女人都会失态。怎样做到不失身份呢?不如学学唐诗中的那个女子吧。 语出惊人: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点石成金:诗题“鸣筝”又作“听筝”,前者以弹者立意,后者就听者破题,各有佳妙。
燕泥 发表于 2009-11-16 15:11 | | 星期一(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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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爱把城市当成一棵树,枝枝杈杈上都是栖居的鸟。有时,鸟儿会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因为,每一棵树都会有不同的青翠和阴凉。 人何尝不是一只鸟?何尝不想换棵树看风景? 当小说《阿巫的托卡塔》中的阿巫飞到故乡外的另一个城市时,她听到的鸣叫初时清脆,转得久了,啼音变暗,渐渐沉默,却刻成了记忆中的一种痛,在彼时提醒着自己,曾经经历过那一段时光。 阿巫来到北京,遇到了几个朋友,旧知,新爱,交织纠缠,执意地生长在北京的那个夏天。 小说渗透着生活的细节,充满着巧合与偶然:蕊兮打车时遇到了方念宗,阿巫在网络上碰到了肖鲁。然后,前者是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后者则重拾旧日的温存。在这片硕大的城市森林里,他们相互取暖,虽然躲在一个巢时,翅膀难免相刮,划出一道道血痕,却因为彼此拒绝孤独的姿态,又都相互理解和原谅。万人丛中一握手,爱情成了生存在他乡的理由和依附。 “记忆和穿衣可以叠加,现实从来都是转弯的姿态。”丁丁在书中这样说。小说中的人物徐燃因公务出国,和妻子查查分居多年,爱情的余温犹在,生活却转了一个弯儿:查查在徐燃的朋友张赫然的关照下,打发着相思的苦楚和寂寞的时光,却无意间相撞出一段感情。你无法简单评说这感情的道德与否,仿佛宿命一般,爱情就是命运的必然,这一个路口我和你分手,下一个路口我和他相遇,片刻陪伴,短暂温存,便各自回到自己的命运中,无法停留,不能释然,却不得不承认,生活就是这样的戏剧,戏剧从来就演出着生活。 时光不会像夏天染绿树叶,只能像秋天淡去叶间的水分,叶落了,枝枯了,但树仍在,等待下一个季节的轮回。生长在北京的爱情蓊郁过也飘落过,却都恣意地绽放了青涩的幻想,在那个偶遇的树林,在那个永不回来的夏天。我读着这部小说,便一直沉在这样的情绪抚慰中,一丝忧郁扫过,一缕阳光射来,就这样在作者游刃的文字间,寻绎着人物的情之羽思之痕,找回了自己曾经的那份年轻感觉。 丁丁写过一本散文《颜色醒了》,书中的文字是跳跃着的,她看云,读雨,听花开的声音,捧着云朵心思,一路笑着,踩下去,一个涡儿,又一个涡儿,溅出的都是清凉和芬芳。而这本《阿巫的托卡塔》迥然于此,是轻手蹑脚,是不忍触碰,那一种郑重是成熟后的谨慎,是踏入陌生的小心,虽不再像从前那样一路欢跳,却分外留心身边的人和事,沉淀心里,滤出了理性的哲思。“‘我爱你’这句话是人们最渴求、最常说又最不信任的,就像‘我饿了’一样,吃饱后即刻遗忘。”“爱榴莲就是爱上曾经苍茫、细碎的流年,爱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吻。”“悲伤也是有保质期的快速消费品。”这是丁丁的语言,豁然,明快,甚至有切肤的痛感,却让人不由地回到真实:原来生活就是这样,原来爱情不过如此呵! 成长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的过程,她把心放在了日子中,把情融进了琐碎里,真实,踏实。绝不浮躁。 小说是智慧的,人物是年轻的,语言是轻灵的,可以把它当做诗和散文,好读,好看。唯一遗憾的是,书名意象模糊,影响了读者的第一眼阅读。或许,直接以北京这个城市入题,更能撩起读者的兴趣。 如今,丁丁客居在德国,每天都写着自己喜欢的文字,做自己喜欢的菜,拍自己喜欢的景色,小女人的天真,作家的知性,都让她快乐着知足着。而北京,已经成为她记忆里那一瞬的痛,忘不掉,挥之不去…… (《阿巫的托卡塔》 吕丁丁著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9年11月版)

燕泥 发表于 2009-11-15 12:38 | |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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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国度里有一位国王,他有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王子聪明,公主美丽,他们幸福生活在王宫里。可是,自从父王娶了一个恶毒的后母,他们的好日子就结束了。 王后把公主送到了乡下,交给一户农家:“你们要好好管教她!”她用妖术将十一个王子都变成了野天鹅:“快滚得远远的吧!”变成野天鹅的王子飞出了王宫。在天空上,看到了他们可爱的小妹妹:“那不是我们的妹妹吗?她多么孤独呵!”此时,妹妹在农舍里看着太阳:“我是多么想念哥哥们呵,他们现在在哪儿?”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公主到了15岁,出落得分外美丽,她被送回了王宫。王后看见公主的美貌,嫉妒得要发疯:“天呵,她怎么这么漂亮?绝不能让国王看到她。”后母趁公主洗浴的时候,往她身上涂核桃壳汁,朝脸上抹油膏,弄乱她的头发,这时,国王来了,他看见公主丑陋的样子,连忙捂住鼻子,厌恶地摆手:“快把她轰走!她身上的味难闻死了。”公主被撵出了王宫,伤心地哭了:“哥哥不知道去哪儿,连父王也不认我了。”她走呵走,走了一整天,夜晚,在一片树林里迷路了,疲倦的她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睡着了。清晨,公主醒了,来到小溪边,洗净脸,她又变成最美丽的公主了。 她遇到一位老妇人:“老奶奶,您见过十一个王子从这儿经过吗?”老妇人给了她几颗浆果:“没有,但我看见十一只戴着金冠的天鹅往上游去了。”公主顺着老妇人手指的方向,一直走到河流入海处的一片海滩。太阳要落山了,她看见十一只戴着金冠的野天鹅慢慢落下来,他们蜕去羽毛,立刻变成了英俊的王子。“哥哥,真的是你们呵!”公主惊喜地叫道。王子拥抱着他们亲爱的小妹妹:“你真是漂亮,你知道我们是多么想你吗?”公主流着泪:“哥哥,我也想你们,一直在找你们。可是你们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最年长的哥哥说:“都是那个坏女人干的。只要太阳挂在天上,我们就要不停地飞,只有太阳落山,我们才能变回人形。”最小的哥哥说:“明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们带你飞过大海吧。”公主拉住哥哥的手:“好呵,我要和你们一起走。”于是,哥哥们用柳树皮和蒲草编成一个大网:“妹妹,我们出发吧。”然后,妹妹躺进网里,哥哥们衔着网,开始了漫长的行程。 他们飞了一整天,眼看太阳要落山了,还没有看到陆地,妹妹心里十分着急:“要是找不到陆地,哥哥们就要变回人形,落到海里淹死了。”忽然她看到了下面有块礁石:“哥哥,我们落到那儿吧。”当他们脚刚落到那块礁石上,天黑了,哥哥们变回人形,拉着手围住她。“今晚我们就在这儿休息吧。”第二天天亮,他们又出发了。就这样,日复一日,他们终于把她带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公主住在了一个山洞里,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来到了仙境,一个仙女来迎接她。“请您救救我的哥哥吧!”公主说。“可以,你要用荨麻搓成绳子,编出十一件披肩,披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变回人形。”仙女告诉她。“我愿意,只要哥哥们能变回人形。”公主肯定地回答。“可是,你要记住,从你做这件事开始一直到完,你都不能开口说一句话。”“好的,我记住您的话了。”公主拚命点着头。 公主梦醒后,就开始用手采摘荨麻,用脚搓绳,白嫩的手都被毒麻磨出大泡。晚上,哥哥们回来,看到她红肿的手,问她,她也不开口:“妹妹,你让我们心疼呵!”哥哥的眼泪簌簌落下,掉在她的手上,泡竟然不见了。公主一天天地采麻搓绳,很快织成了二件披肩。一天,一个年轻的国王打猎经过山洞,看见了公主:“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公主摇头不说话。“不能让这么美丽的女孩在这里受罪。”国王把公主抱到马上,带回了他的王宫。 国王爱上了公主,并和她结了婚。国王总是捧着她的脸问:“你爱我吗?”公主虽然喜欢国王,可不敢开口说话,只能点一下头。每天夜里,她都偷偷爬起来,来到一个小屋,编织荨麻披肩。当编到第七件时,她从山洞带来的荨麻没有了。“我要去教堂的坟地去采。”她知道那里很恐怖,有一些长着女人头和蛇身的妖精,“为了我的哥哥,我什么都不怕!”公主下定了决心。深夜,她溜出宫殿,来到坟地,采回一捆荨麻。大主教在后面偷偷跟着她,看到了这一切,回来报告国王:“陛下,她是一个巫女,她用妖术迷住了你。”国王不相信,就在一天晚上和大主教一起,跟着公主,走进坟地。他们看到了那些妖精,国王明白了:“哦,原来她和这些妖精是一伙的呵。”国王气愤了:“一定要用火烧死这个巫女!” 公主被投到一个黑暗潮湿的地牢里,可是公主仍旧在用荨麻编披肩。最小的哥哥找到了她,在窗口扇动着翅膀:“妹妹,我可怜的妹妹呵。”公主哭了,心里却高兴地想:“我就要编成最后一件披肩,哥哥们马上会变回来了。”小老鼠也帮她运麻,画眉站在窗棂上为她唱歌。大主教来到地牢:“国王让我来看你,他要你忏悔。”公主头也不抬,手里不停地编织着:“在临死前我一定要编出最后一件披肩。”天亮前,她的十一个哥哥站在宫殿的大门前:“请让我们进去,我们要见国王!”卫士们拦住他们:“国王在睡觉,现在不接见任何人。”天亮了,十一个哥哥马上变成野天鹅,飞上了天空。 全城人都来看公主要烧死的情形。公主坐在马车上,披散着头发,脸色苍白,脚下是那十件披肩,手里一直在编着最后一件:“我不怕死,我怕编不完最后这件披肩呵。”围观的人议论起来:“看这个巫女,坐在那些肮脏的东西上,也不向上帝祈祷。”他们扑过去,要去撕扯那些披肩。突然,十一只天鹅飞了下来,护住了公主。“她一定是无辜的,上帝派天神来保护她了。”有人猜测。刽子手拉着公主要去行刑。公主急忙把十一件披肩扔上天空:“哥哥们,快穿上它们吧!”她心里在喊。奇迹发生了,天鹅披上披肩,立刻变成了十一位英俊的王子。公主站起来:“现在我可以说话了!我是无辜的!”由于劳累、紧张和激动,她昏了过去,倒在哥哥们的手臂里。最年长的哥哥站到前面:“是的,她是无辜的,她是为了救我们才不能开口说话的。”然后,他讲了他们兄妹的故事。大家听了,惊呆了,都深深地弯下腰,为他们的无礼而惭愧。他们由衷地钦佩道:“她不是巫女,她是我们最尊贵最美丽的王后!”喊声把公主惊醒了。国王走过去,抱住他的妻子:“对不起,让我为你重新举行一次婚礼吧!”这时,教堂的钟声响起,鸟儿一队队飞来,树上绽出一朵朵红玫瑰,似乎都在为善良的公主祝福呢!
燕泥 发表于 2009-11-15 08:25 | |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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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给孩子改编童话,重新读自己小时候看过的故事,又有一种新奇的感受。童心清澈,童话天真,也许这一番阅读写作,又是一遍心灵的过滤,看待平常的日子,不仅有想象的浪漫,也有了适足的安然吧。 听这个《拇指姑娘》的故事,改得怎样?是不是也有言情小说的绮丽呢? 从前,有一个妇人非常渴望得到一个孩子。她去找巫婆:“请您帮我实现这个愿望吧!”巫婆给了她一粒燕麦,“拿着,把它种在花盆里,很快你就会得到你想要的。”妇人回家后种下了燕麦,花盆里马上就开出一朵郁金香。“多漂亮的花儿!”她不禁俯身去吻美丽的花瓣,啪地一声,花绽开了,花蕊上坐着一个拇指大的漂亮小姑娘。妇人惊喜地看着这个小人儿:“你是多么娇小可爱呵,让我做你的妈妈吧。”妇人用半个核桃壳做了一个摇篮,紫罗兰花瓣当褥子,玫瑰花瓣当被子;还在一只盘子中装上清水,放上一片郁金香花瓣,拇指姑娘就坐在花瓣上,从盘子的这边荡到那边,一边唱歌,一边划桨,快乐极了。 一天夜晚,拇指姑娘正在小核桃床上睡觉,一只癞蛤蟆从窗子跳进来,“这个小人儿可真好看,可以给我儿子做媳妇呵。”他抓住小床,一下子跳到花园中。癞蛤蟆把熟睡的拇指姑娘带到河边的沼泽地里,放在一片睡莲叶上。当拇指姑娘清早醒来时,看到自己在烂泥中,伤心地哭了。“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回家。”“那可不行,你得和我儿子结婚。”拇指姑娘可不愿意嫁给那个丑八怪,就连水里的鱼儿都为她可惜:“不要嫁给他!”鱼儿啃断了托着拇指姑娘的莲梗,让那张莲叶顺着小河漂走了。拇指姑娘越漂越远,路上,燕子围着她唱歌,蝴蝶绕着她跳舞。突然,一只大甲壳虫冲下来,叼住她的细腰,飞上了树。所有的甲壳虫都来看她,纷纷指指点点:“真可怜,她没有触须。”“她的腰那么细,太丑了!”那只带她来到树上的甲壳虫听到议论,看她也越来越不顺眼:“是呵,你怎么会没有触须和翅膀呢?”于是,甲壳虫把她丢弃在一朵雏菊上。 拇指姑娘只得用草叶为自己编织了一张床,吊在一片大牛蒡叶下面。她每天喝花的甜汁和叶上的露水,度过了一个夏天和一个秋天。转眼冬天到了,下雪了,牛蒡叶枯黄卷缩,她无处藏身,冻得直发抖。她走出树林,来到田地,看到谷秆下有一个洞,钻了进去,一只田鼠把她迎进屋内:“进来暖和一下吧。你可以在这儿过冬,但要替我打扫屋子,给我讲故事。”“好的,我会的。”拇指姑娘住了下来,每天打扫房间,给田鼠讲故事。 田鼠的邻居是一只鼹鼠,经常来田鼠家串门,拇指姑娘给他唱歌,他喜欢上了拇指姑娘。有一天,鼹鼠带她到自己的家,经过长长的通道时,她看见地上躺着一只死鸟。拇指姑娘问:“燕子怎么了?”“他冻死了。”“可怜的燕子!夏天他给我唱过歌,带给我多少快乐呵!”拇指姑娘弯下腰,扒开燕子的羽毛,亲吻了他的眼睛。晚上,拇指姑娘偷偷溜出去,来到燕子身旁,用毯子裹住他的身体,把头靠在他的胸脯上:“再见了,谢谢你为我唱过歌!”可是,拇指姑娘呆住了,燕子的心在跳,他没死,只是冻僵了,现在暖和过来,又活了。“谢谢你,可爱的姑娘!”燕子开口说话了。“外面很冷,还在下雪,让我照顾你吧。”拇指姑娘说。一整个冬天,拇指姑娘精心照料着燕子,燕子渐渐恢复了体力。春天的时候,燕子要走了,他问拇指姑娘“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不,我不能,田鼠会伤心的。”拇指姑娘摇头。“那么再见了,善良可爱的姑娘!”燕子告别了拇指姑娘,飞上蓝天。 燕子走后,拇指姑娘很难过,田鼠却一个劲地催她:“你该缝你的嫁衣了!”因为鼹鼠已经向她求婚了。拇指姑娘只得摇起纺车纺线,开始准备嫁妆,可她心里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一点都不喜欢鼹鼠。她总是偷偷溜出门去,呆呆看着蓝天,希望能再见到那只燕子。“你去哪儿了?你知道我是多么地想你。” 秋天到了,拇指姑娘的嫁妆都准备齐了。“再有几个星期你就成为鼹鼠太太了。”田鼠对她说。拇指姑娘哭了:“可是,我不愿意嫁给他。”“胡说,鼹鼠又富有又有学问,嫁给他,你应该感到庆幸。”田鼠凶恶地吼道。婚礼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一想到要和鼹鼠住在深深的地底下,看不到一丝阳光,拇指姑娘就心痛。她挪出田鼠的家门,向空中伸出双手:“再会,我的太阳!”她抱住了一朵花儿:“要是你能看见燕子,请代我向他问好。”然后悲伤地闭上了眼睛。这时,她的头上突然传来“唧唧”的叫声。她抬头一看,是她救过的那只燕子。拇指姑娘高兴地跳了起来,开始向燕子诉说自己的委屈。“跟我走吧,我带你去温暖的地方。”燕子说。“我愿意。”拇指姑娘爬上燕子背,用带子把自己绑在鸟翅上,和燕子一起飞上了空中。 于是,他们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这里有温暖的阳光,有绿树,有鲜花,还有一座大理石宫殿,宫殿最高处有许多燕子巢。“这里就是我的家。”燕子说。“太好了!”拇指姑娘拍着小手。燕子将拇指姑娘放在一朵美丽的白花上,花间坐着一个小小的男人,头上戴着金冠,长着一双透明的翅膀。“天呵,他是多么英俊呵!”拇指姑娘心想。“你是谁呵?”拇指姑娘问。“我是安琪儿,是花中之王。”小王子答。小王子看见了拇指姑娘非常高兴,她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你叫什么名字?愿意嫁给我吗?”小王子摘下头上的金冠,戴在了拇指姑娘的头上。“我愿意。”拇指姑娘羞涩地低下了头。于是,每朵花中都走出了一个花仙子,他们送拇指姑娘礼物,其中,最漂亮的是一对大白蝇翅膀,拇指姑娘安上它,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有趣极了,也快乐极了。 燕子坐在自己的巢里,为他们唱歌,可是心里却有点伤心。因为,他非常喜欢拇指姑娘,不愿和她分开。“只要心爱的人幸福,我愿意牺牲。”燕子对自己说。他看着拇指姑娘和小王子幸福地在一起,心里默默向她告别:“再见,我的爱人!”燕子飞得又高又远,一直飞到了丹麦,在一个叫安徒生的人的窗檐下筑巢,每天唧唧叫着:“从前呵……”哦,原来是燕子在讲自己的故事呢。
燕泥 发表于 2009-10-11 12:05 | |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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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策划了一套丛书,名字叫《大家风度》。 此套丛书包括《林语堂的幽默艺术》、《梁实秋的饮食趣味》、《丰子恺的漫画人生》、《周作人的风物随想》、《朱自清的士子胸襟》、《沈从文的乡土情怀》、《鲁迅的冷峻风骨》、《张爱玲的上海记忆》六册,每册16万字,文图并茂,小16开,彩色印刷,轻型纸。丛书以随意洒脱的笔致,评说大家的文字,解读作家的人生,从而窥其豁达气质和儒雅风度。 这套丛书当时社里已通过,我约好的作者,三本已写完,关于梁实秋、周作人、沈从文的已写完,张爱玲的也写了一半,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版,真的很遗憾。
燕泥 发表于 2009-10-11 11:18 | |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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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敦,大之意,煌,谓之光明也。 敦煌是一座承载了千年历史的宏大艺术殿堂。它始建于公元366年,历经十六国(北凉)、北魏、西魏、北周、隋、唐、五代、宋、西夏、元等10个朝代一千多年间的建造,45000平方米的壁画和2000多身彩塑,集中了线描造型、装饰性构图、工笔重彩、以形写神等技艺和特点,是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美呈现,还展示了中古时期广阔的经济、文化、科技等社会场景,反映了千年艺术的流转与演变。 敦煌也是一座中西方文化交融的“光明之城”。敦煌从西汉起即为西域重镇,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地标。丝绸之路的畅通使得中国和中亚及西方诸国的商业、文化交流得以发展,佛教和佛教艺术即是循此路线,经敦煌传入中国。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和交流造就了一个多元化的文化殿堂——敦煌石窟。敦煌石窟既包括中原汉族文化,也蕴含了鲜卑、吐蕃、回鹘、羌、蒙古、吐谷浑等各民族文化;既吸收了中亚粟特、南亚印度、西亚波斯文化,也借鉴了欧洲希腊罗马文化;它涉及宗教、历史、艺术等多方面知识,记录了当时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信仰,保存了丰富的中外艺术形象。文化的渗透与传承就这样凝固在雕塑、壁画、塑像中,并通过一代代能工巧匠的创作,不断演绎着历史的变迁,书写了艺术史的不朽传奇。 面对着博大深邃的敦煌艺术,我们只有无语,就像那些无名的画匠湮灭在历史烟尘中,他们将佛国空灵与人间真实糅为一体,却只用线条和色彩与前来敦煌的人对话。是谁绘成了敦煌壁画?我们已无从知晓。莫高窟第3窟南北两壁的千手千眼观音像,以线写形,以色显容,线条遒劲有力。人物淡晕轻染,不施色彩却见透明肌肤,精美绝伦,是敦煌壁画的极品,落款为“甘州史小玉笔”。史小玉很可能是艺名而非真名,其生平已无从考证。史小玉,只一个名字供我们想象,还有无数画匠没有留下名字,他们却是敦煌传奇的创造者,和敦煌一起沉默于旷古悠远、空寂了然,渡一个个灵魂走向了觉悟。 莫高窟在元代以后已很少为人所知,几百年里基本保存了原貌。但100多年前,自王道士发现藏经洞后,旋即吸引来许多西方的考古学家和探险者,他们把这个深藏千年的洞穴打开,以欺骗、抢夺等诸种手段获得了大量珍贵典籍和壁画,直至几乎将里面的东西盗窃殆尽,严重损伤了莫高窟和敦煌艺术的完整性。陈寅恪先生曾悲愤地说:“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百年前洞开的一幕,至今回溯起来仍令人心痛不已。敦煌,不仅凝结了一段段艺术传奇,也呈现着一幕幕历史沧桑,足以让我们深思和反省。 敦煌是一个地理概念、文化概念,也是一个思想概念,更是一种文明象征。想一想,一千多年前,来自古希腊、古印度、古波斯等世界文明和中原文化在敦煌碰撞、交锋,从汉、南北朝一直到隋唐,终于被相互宽容、相互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文化现象,也是一种多么广阔的胸襟呵!在莫高窟的壁画上,我们可以看到,同一面墙上有来自不同文明的符号和思想,他们被巧妙地排列组合一起而又十分统一,比如来自希腊的太阳神和中国的王母娘娘竟神奇地出现在同一片天空里。而当时生活在敦煌的人们,有着不同肤色、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宗教信仰,也能和睦友好地生活在一起。所以,我们从灿烂辉煌的敦煌艺术中,不仅感受到美的震撼,也获得了一份人性的感动。 因此,敦煌艺术绝不仅仅是用线条勾连、以色彩晕染、借想象凿刻的视觉图画,而是将信仰和虔诚砌入砖石泥土中的灵魂图腾。石窟壁画中的一个个生动的表情、一条条飘舞的衣袖甚至在每一个线条里,都透出一种自然松弛、通达饱满的精神,散着一股至真至诚、至善至美的气息,简单至极,灿烂至极。 今天,敦煌的历史和学术价值已是全世界文明价值中的重要部分。仰望敦煌,用心灵与之默默相对,我们能体味的不仅仅是文化的深厚、艺术的辉煌,还有一种与之共存共荣的豁达与开阔。 因为,敦煌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同时,也是全人类的。 (《图说敦煌艺术》,王爱和编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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