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10-5-9
星期日(Sunday)
晴
签了协议反悔卖房 法院支持买方判决履行合同 作者: 罗国鸿 梁秀薇 发布时间: 2010-04-26 09:30:25 一对母子与一对夫妇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母子俩依约支付了定金,正期待...... 2009-6-6
星期六(Saturday)
晴
主任下班调解职工纠纷遇害 法院判定属工伤
2009年05月14日02:44 重庆晚报 车间主任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地点的“非时非地”调解职工纠纷时遇害,劳动局认为不是工伤,法院根据现行法律延伸理解,认为是为了履职而遇害。昨天,市三中院终审判决认定,该车间主任属于工伤。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因法律延伸理解而被认定为工伤的判例。 观点1 属于下班调解私事 承办法官介绍,卢华原是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金属结构件车间主任。2007年10月13日18时左右,该公司职工在涪陵区南门山华仁堂医药门市部外,为一部摔坏的手机发生争执,已经下班的卢主任被职工通知前往调解。 卢华赶到现场后,劝说机主暂用对方手机、另一方待发工资后赔偿机主一部新手机,但机主邀约的朋友来到现场后,坚持要对方当场赔偿。卢华担心事态扩大,声称自己是车间主任,这件事已解决好了。哪知,这群人上前殴打卢华,持刀将其砍伤致死。 ...... 2009-5-26
星期二(Tuesday)
晴
2009-3-30
星期一(Monday)
晴
月薪改为小时薪收入减少 员工状告麦当劳违法(月工作日及其它) 2009-3-24
星期二(Tuesday)
晴
电视台女编辑自助游遇难案驴友被判无责(自发活动组织者安保义务例解读)
2008年10月31日14:48 京报网—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轰动一时的CCTV编导孙某殒命灵山案,于近日在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记者今天获悉,一中院终审认为孙某应自负其责,组织孙某等人爬山的“驴友”不承担责任。但是,法院建议“驴友”们从道义上出发,向死者家属道歉,以慰藉其受伤的心灵。 孙某是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栏目编辑,网名“夏子”,去世时仅24岁。2007年3月6日,同样是中央电视台职员的郝某用网名“海”,在绿野公司经营的网站发布“3月10日,下马威-灵山-灵山古道-洪水口一日计划”。该活动的发起为人郝某、张某(网名“玛瑞亚”),孙某以网名“夏子”的名义报名参加活动,并被确认为成员之一。活动当天,因所租车辆晚点及天气恶劣等原因,经参加活动的“驴友”们协商,改变了活动路线,行走的时间超出了原计划。 ...... 2009-2-23
星期一(Monday)
晴
一审放弃时效抗辩 二审提出不予支持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款纠纷案,终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章某需立即归还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 2006年初,章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并书写借条一张,约定在2006年8月底归还。还款时间到后,王某起诉到了法院。一审期间,章某没有到庭。一审判决章某败诉后,章某提出上诉,称借条中“8月底归还”的“8”与上述其他内容在书写手法、运笔轻重、笔墨深浅、字体形状可明显看出是王某为规避诉讼时效而自行涂改的。为此,章某要求对“8”的笔迹是否一次形成和书写时鉴定。且借...... 2009-2-20
星期五(Friday)
晴
法院: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终审驳回仲某及其前夫的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吴某已尽到了买房人通常应有的注意义务,其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故仲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吴某将所卖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过户与购买人,并支付违约金631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仲某与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一套住房以16万余元的价格卖出。当年9月,吴某按约三次共支付房款8.3万元,仲某将该房钥匙交与吴某,完成实际交付。不久,双方在...... 2009-2-17
星期二(Tuesday)
晴
购房人退房遭银行追债(解除购房合同后与借款合同关系案例解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涉案个人购房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因与开发商签订了退房协议,在贷款银行起诉要求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情况下,二中院判令实际使用借款的开发商承担直接向贷款银行还款的责任。 该批案件的原审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于2001年和2002年期间,分别与陈先生、高先生等30余名个人及北京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亚运村支行向陈先生等个人发放贷款,用于购买世豪公司开发的世豪花园房屋;如借款人连续3个付款期或累计6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贷款...... 2008-12-18
星期四(Thursday)
晴
居民踩上胶水摔伤致残 物业未尽清理责任赔十万 中国法院网讯 郭女士在其居住的小区内,踩上了透明的胶水摔成残疾,而这些胶水居然是物业公司保洁员不小心打翻在路上的。于是,郭女士和管理小区的两家物业公司打起了官司。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郭女士各类损失共计108225.31元。 2008-12-11
星期四(Thursday)
晴
首发公司被判赔偿,并为居民安装隔挡窗 新京报 (记者陈俊杰)车流通过五环路产生的噪音,严重干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6109厂宿舍百户居民的生活。宿舍区120多户居民要求承建五环路的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