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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9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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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十周年聚会,一行同学重回昌平园,满园寂寥陈旧,唯有红楼沉默不语,园中除几个工作人员外,再无他人,良多感慨,当初被我们踏得尘土飞扬的足球场,更是衰草没膝,十年,弹指一挥间…… 十年重游, 2009-9-6
星期日(Sunday)
晴
![]() 2009年9月5日下午,与LD、ZBS、WJ君共勉。 (此文图片zhongjian 提供,深表感谢) 2009-8-27
星期四(Thursday)
晴
![]() 自从离开学校,踢球次数日渐稀少,两年的时间,踢球的次数掰着手指头都数的过来。据说爱运动的人一旦停下来,身子不可避免地要胖起来,然而幸好每日睡的较晚,黄灯黑窗,或看看网页,或乱翻翻书。两鬓的白头发悄悄冒出了头,身子却不曾胖起来,始终保持在65KG左右。这样的年龄,这样的身体骨,自然是略瘦了点。于是和朋友同事见面,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你又瘦了!其实不曾瘦,也不曾胖,一直如此,可“又”字总是个很奇妙的字,听到这个字后,人产生各种情绪和想法都是可以理解的、理喻的,甚至自己也会想,是否真的“又”了呢。可转而又担心一直不运动,是否会在一夜之间胖起来,或者说,身体哗啦就下落到一个不忍目睹的地步,再上球场,连小学生都踢不过了,于是便想起了跑步。 起初是在未搬家之前的小区跑,每天九点多拉门出来,围着中心的十几栋楼,至少跑三圈,有时状态好,跑上五圈。夜晚跑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在跑步的过程里,才觉得屋子中的脑袋是混沌的,也许是略带麻木的,两圈下来,开始冒汗,整日在空调屋子里呆着,毛孔紧紧关着,这时,汗水从身体深处开始往外涌出,感觉流出来的不是汗水,倒是一种深锁在身体内的情绪,头顶偶尔滑过夜航的飞机,飞机的灯光煞那照亮了矮层的黑夜,别是一番现代化的风景,跑完之后,慢慢的走上一圈。唯一害怕的,是夜晚遛狗的人。在郊区,养狗的人很多,似乎养狗成了一种必须、必要,晚上出来遛狗的人偏偏有许多不拴狗绳的,这就有了一定的危险性,夜幕四起,华灯盏盏,是适合散步的、慢慢走的,一个人倘使跑起来,不免会引起这些狗的注意,我就被一条狗“跟踪”过,那是一条体型中等的狗,气势汹汹地从黑暗中跳到路上,紧追了我几步,我赶紧侧着身体,紧紧盯着它看,狗赶紧停下来,然后似乎明白了我是一个跑步者,并不是一个惊慌失措或心怀鬼胎的人,它愣了一下后,就赶紧识趣地溜到了路边,饶是如此,我还是有些害怕,俗话说,咬人的狗不叫,黑天跑步,这一点不能不防。后来换到了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开始接二连三的下雨,加上后来晚上的事情太多,跑步就断断续续,想起来就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也还能隔三差五的跑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挺好的事情。 说起跑步,现在这么还算有点规律的跑,在生命里是第三次,第一次是读本科的时候,每年寒假回家,隆冬时节,滴水成冰,早晨在乌黑中挣扎着起床,陪父亲一起沿着村庄的路跑步,等跑上一长段后,天色将晓,寒气中有些亮色。当时跑步主要是为了父亲着想,他身体略有些胖,他也愿意和我一起跑步,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及过,跑步时,父亲对指着路边的树对我说:“这些树是我们家的。”到了大四,因为决定去了西藏,一行人开始跑步锻炼身体,每天晚上10点从宿舍楼出发,跑到未名湖,然后男生多跑一圈,再接着跑回宿舍楼,那是一段很美好的时光,围着湖边跑步的人很多,路灯光与树影摇曳,许多跳跃着的身影就在这样年轻的夜里,或明或暗,或长或短,加上大四没有学业、就业的压力,隔三差五到球场去踢球,去西藏前,踢上一场球,根本不会觉得累。 既然说了跑步,就不能光说自己,还想说说别的。记得初次看《阿甘正传》时,见阿甘独自在漫长的国土中开始了伟大的长跑,对他跑步结束时,所受到的英雄待遇而感到无比兴奋,满脸胡须、衣裳褴褛的阿甘,用一个个日出东方和日落西山之间的距离,启发着我们:英雄无处无在,执着铸就成功。后来自己跑步,再回味这些片段,有了另外的想法——其实,也许,电影说的与成功,与执着并不沾边,它旨在告诉我们,跑步看似一件容易的事,其实坚持下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在一个缺乏节奏与习惯的社会,能这么孤独而无所欲的跑步,更是难上加难,这才觉得阿甘用一对善于奔跑的腿,写下来了一组悖论:最平常的却是最伟大的,最简单的却是最复杂的,这样的跑步难能可贵,但却非凡人所能拥有的。 今年,村上春树写了一本名叫《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小书,在此之前,我虽然喜欢村上春树,但他的作品我止看过《挪威的森林》,居然不曾动过去买他其他作品的念头。这一次,见了书名,忽然有亲切感,想看看村上春树笔下的跑步,觉得应该有些自己喜欢的文字在里面,于是在网上买了一本,很快就读完了,半夜时分,翻完最后一页,为村上的跑步而深深感动,更为感动的是他在跑步中的执着,也看到了他曾经因为徘徊在写作和经商之间的矛盾与纠葛,其中有一段话,读之切切,摘录在此文中:“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 看完这段之后,你会想起什么?反正我是想起了萧红的《呼兰河传》里的一段,我放下村上的书,接着就翻开了萧红的书,找到了这一段:“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两段不同的文字,读起来,却又是何等的相似啊,自由自在跑步的人,不曾为了什么,也可为了一切,在黑夜里,在白昼下,在与艰难的生活抗争,在与幸福的生活共眠,在一切有无中,欢笑着,奔跑着,跑向有朋友的酒桌旁边,跑向充满希望的明天,跑向遍布挑战的未来……也许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也许是因为没有人问他而跑步,可这又怕什么呢? 2009-8-19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四时的沙漏漏出了秋的手脚,更夫的梆子敲断了夏的脊梁。 世界在清淡平和中,枯的枯,黄的黄,从春流到了夏,经夏转到了秋。 这样的时节,是属于老房子的时节。 最显著的变化是周边的老房子多了起来。 那些去年已经老了的房子,今年更老了。 这些老房子在从去年厚厚的冬雪中,幸免于难,歪牙咧嘴,哆哆嗦嗦从冰天雪地里爬出来,失魂落魄地奔到春寒料峭的泥滩里。这些老房子太老了,曾经住在里面的人走得太远,初春到了,却没人再张罗着修补它,一任春雨弄坏了泥墙,淋黑了屋顶的稻草,腐朽了房梁上的木板,春虫钻透了它的每一处骨肉,夏草贪婪地吮吸它最后的汁浆。 另外一些则是去年未曾老去,但今年却十足老掉的房子。 这一年,主人忽然弃房而去,卷起铺盖,背井离乡,去谋个好的前程,投奔到城里一户有出息的亲戚家里,遗弃了自己的家园;也许是山水变迁,隔断了去路,也许是谋到到了一块上风上水的风水宝地,主人乔迁了新居,这原先的房子自然就遗弃了。不管如何,这房子终归是用一把旧锁锁住了,从此再不打开,锁就这样生生锁住了房子的性命——一夜之间它就老了。 老房子们丢失了自己的猪犬,遗失了那群活蹦乱跳的鸡鸭,风雨雷电,鸟兽草木,像约好了似的,把房子围起来,愁白了它的头发,咬深了它的皱纹,压弯了它的脖颈,埋藏了它的希望,它在最短的时间明白了:没有人住的房子,只消一段时间,就彻彻底底的老了。 春有百花,是恼人的百花,夏有炎阳,却是催人老去的炎阳。就这样,它不再是曾经遮风避雨的房子,它不再是白天的热热闹闹,夜晚的灯火阑珊。 老房子一步一回望,却也只能成为独自寂寞的处所,它们颤颤巍巍,晃晃悠悠,手扶着腿,腿撑着腰,流干了泪,淌干了血,干瘪了肉,疏松了骨,居然坚持下来。 直到一场秋雨不期而至,淋去了老房子的春夏忧伤,枯黄了它身边的杂草,干去了夏虫的躯壳,屋顶的草成了一片金黄的王冠,墙角的泥堆出了质朴的裙衫,老房子终究还是漂亮起来了,虽然有些力不从心,有些悲从中来。凉爽的秋风,像甜美的记忆,像熟悉的主人,像曾经的喧嚣,从老房子的每一个缝隙中滑滑地钻过,慰藉它周身的疼痛,洗去它春夏的苦楚,让它可以好好睡上一觉。 天地清朗,北雁南飞,黄山红木,秋霜浓长,老房子孤独而凄凉地欣赏着遍布秋的大地,感悟着自己或长或短的一生。它开始在一片衰草中遥望远方。这个时节,是眺望的季节,是等待的季节。老房子默默不言,让风吹开了紧锁的门,让霜染白了结着蛛网的窗,它揉开昏花的老眼,目不转睛地在等待:白天,它等来了背着行囊,在路上的游人,他们满含惊奇,啧啧赞叹;夜晚,它等来了几只野兔和不属于它的几盏灯火,它最想等的那个人还没有来,这时,老房子早已明白,那个人也许明天会来,也许,永远不会再来。 忽一日,北风紧,天地萧瑟,天涌黄昏,老房子们坦然一笑,笑声里有孤独、也有释然:主人没来,而雪终于来了。一夜雪花大如席,雪如土、如沙、如一世的沉重与思念,一粒粒、一层层压在了老房子的身上。老房子憋了一口气,闷到了雪野之下,它明白,自己的命运已非自己所有。起初有吱呀的木响,有几片木屑飘落,有几株枯草折断,渐渐万籁寂静,天地一白,忽然一声沉闷,一声雪响,那是老房子于世界告的最后诀别。 雪野多了一个白冢,人间少了一所老房。 2009-8-18
星期二(Tuesday)
晴
![]() 是草色遥看吗? 是暮映秋山吗? 是四月莲动吗? 是隆冬寒舟吗? 是风烟俱净吗? 是洪波涌起吗? 哦,亲爱的朋友 这些是的, 却又不全是…… 是天涯的苍狗吗? 是海角的绿光吗? 是漫天的烟火吗? 是一地的花黄吗? 是千山的冷月吗? 是万里的凝霜吗? 哦,亲爱的朋友 这些是的, 却又不全是…… 是杏花烟雨江南吗? 是铁马秋风散关吗? 是白云寒山石径吗? 是小桥流水人家吗? 是春色天山有无吗? 是秋水一色长天吗? 哦,亲爱的朋友 这些是的, 却又不全是…… 我所喜欢的风景 是梁上燕子的呢喃 是雨巢鸽子的互暖 是亲人熟悉的问候 是爱人枕边的浅眠 是美女散去的香草 是孩童放飞的纸鸢 是过去的心心相印 是未来的风雨扶搀 我所喜欢的风景 是一生的美丽 是一世的温暖 是心对爱的呼唤 是爱对心的缠绵 是此世的日日厮守 是来生的断桥续缘 是异乡的客栈雨天 面对一江碧水 孤独地把你思念 忧伤化成一柄油纸伞 我所喜欢的风景 就是打着这柄油纸伞 与你一起飞向不会老去 也不曾老去的爱河彼岸 明谢blog.sina.com.cn/7cai7cai的图片………… 2009-8-13
星期四(Thursday)
晴
![]() 我住的小区外,有一个修鞋的老头儿,闲着没鞋修的时候,他会拿出一个老式的单卡录音机,几节电池替代交流电源,放的都是些骨灰级的老歌,录音机破旧,磁带破旧,加上路人甲车辆乙的喧嚣,不上杆子去想,绝对会把那吱呀吱呀的声音当成是噪音。可心情如果很好,偶尔路过,恰好遇到他在放磁带,放的歌自己又曾听过,那就会有种别样的感觉:觉得马路边多了些似曾相识的风景,走过的路恍然成了记忆中的某条老街,对面过来的人成了过往岁月中的某个人,那熟悉的旋律则像极了在他乡他地和他者一起唱过的某段歌,可是何人何地,又说不太清。生命不息,记忆不绝,慨当以慷,忧伤难忘,大约都是从这种不约而至的邂逅中而迸发。 提到这个素昧平生的修鞋匠,我想说的其实不是他和他的录音机,我想说的是用那种录音机放的一首歌,黄安的《点灯的人》,点起千灯万灯,点灯的人要把灯火传给谁……说实话,我真没想到会通过这样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场合,听到了属于过去,属于过去很多人的一首老歌。我对这首歌不是特别的感冒,甚至连歌词也记不全,我只是对这首歌里的歌一句词、就是刚刚提到的那句点灯的人良多感慨。 我长久以来一直被一个意向温暖,那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或者是一片夜水里的渔火,总之,是那个与漫野漆黑相对应的灯火。年少时,在家里,有时要去割牛草,近处草少人多,往往约了几个少年,骑着自行车,到几里路外的河滩去割草,待回来,已是夜幕徐徐,城里的孩子不晓得那种黑,那种湿漉漉的黑,以为黑了就有灯,其实不是,小心翼翼顺着一条浅色痕迹往前骑着车,绕过一滩芦苇,听着大桥底下清水流过,再抬头,就能看见村庄里的灯,那种熟悉的灯,让人温暖到眼窝全湿,那是回家的感觉,是属于少年在黑夜里的全部皈依。在《自然》课本里,我最初学到了孔明灯,夜空中,一盏盏孔明灯从地而起,把夜空衬托地更加辽远,年纪虽小,却已被深深感动,当然,还有小说里,在河边,踩着青草,趁着夜色,放出的一盏盏莲花灯。后来听郑智化的《星星点灯》,虽是初中生,但对所谓悲欢离合,爱恨穷愁,只处于最简单的阶段,没有经纬标杆,但也听到心扉尽软,常常跟着一帮正处在变声的男生一起,大声吼着,唱到最后“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瞬间便有了割草回家的感觉。岁月更迭,春夏交替,一盏盏属于生命和人生的灯就这么点着了,而且永不熄灭。 在西藏林芝的那一年,多少雨夜,我一人点着灯,或读书,或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累了,疲了,便站在向雨的窗前,把自己的影子顺着窗户,投入到无边的雨夜里,是的,大地都睡了,可我还点着灯,我虽看不见两边青山,看不见青云滚滚,但我想,青山可看见我的这盏依然亮着的灯,青云和漫天的雨水可以看见我的这盏依然亮着的灯。夜就这么湿润潮湿着,灯就这么明亮温暖着,生命就这么慢悠悠的品味着。那样的雨夜,令人思念一切,老朋友,老歌,故乡,萍水相逢又各奔他乡的过客,想起了朱自清在《春》里写的那句:“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平和的夜。”一盏灯,让漆黑的夜变得平和而安静,就像山水国画里中的一个人,狂草书法中的一个端端正正的印章,中国结下的一个红穗带,看似点缀,却妙不可言。 中国人喜欢点灯的意向,不喜欢灯灭的意向,灯灭意味大势已去,有句俗语就叫人死如灯灭,就连诸葛亮最后都要用灯火来为自己占卜,文人墨客不惜搬出一个吝啬鬼的意向,临死时伸出两个指头,其妻子会意,拧灭一根灯芯,才欣然辞世,有时我想这个吝啬鬼也许不只是为了吝啬,他更晓得人死如灯灭这句话,灯还亮着,人怎么走啊?慢看诗词歌赋,点灯的句子数不胜数,渔火三两点,夜半到客船,对我来说,最喜欢的一句诗是黄庭坚的那句“江湖夜雨十年灯”,无需点灯,灯已着,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两个人面对着一盏灯,灯边也许有酒,酒中也许有愁,这盏燃烧在黄庭坚词里的灯,自我第一次看见它的光时,便永久地亮在了我的心头。再后来,我揣摩久了,更觉得人的一生应该多拥有几盏灯,点灯就是点着希望,点灯就是点明方向。几年前,我读了巴金的《爱尔克的灯光》,十分感动于文中结尾那句“这一定是我心灵的灯,它永远给我指示我应该走的路”,灯如希望,点亮灯,心就亮了,让赶路的人找到自己家园的方向,让害怕黑暗的人多几分温暖,让漆黑的雨夜多几分诗意,让迷失的人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我常常想,一个人能够坚强不已,能够在诸多不利的环境中,能够面对许多困扰和困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爽爽过活,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可如果真的点燃了一盏属于自己的希望之灯,不被碌碌无为的众生所同流,不被喧喧扰扰的尘世所合污,他在不懈努力的同时,悄然在心中点燃一盏豆火,点燃一盏希望,那是多么伟大的事情。想想这样一幕吧,有一天,你坐在紫色地毯铺盖的温暖卧室里,窗外是悠悠雨夜,也许是大雪纷纷、清风月夜,你平静地对自己的子女说:“孩子,那样的日子中,我面对诸多艰难,可我真的曾点着了一盏催我前行、促我努力、看我言行、暖我一生的烛火,自此以后,它就那么长久地亮着,直到现在……” 那是多么美妙而动人的谈话啊! 2009-8-9
星期日(Sunday)
晴
![]() 周五的早晨,看手机报,看见了“立秋”两字,觉得突兀,也觉得清凉,天凉好个秋的季节就这么来了。站在公车最前面,透过挡风玻璃看外面的风景,想了想,确实也是,最近天凉快了不少,雨水连绵不断,小区外的庄稼地,颜色一日浓于一日,傍晚六七点钟,出去走走,惊心动魄于季节变迁,这到处都是秋的感觉了。 想说的还是这夏秋之交的雨水,我住在二层,雨夜中可以听见雨声,常常是睡前看看天气预报,如有雨,便留意着,往往睡的很浅,雨水刚起,便已醒来,更多时自然是被雷惊醒,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窗户明暗交替,苍白的闪电,映着昏黄的天,雨时如瓢泼,时如低泣,心就着清爽着,直至迷糊中再次睡去……伴着着美妙的雨水,伴着记忆的遐思,最好的时光,就这么来到了身边。 还想说一说国槐树。 这些天,我和许多同事朋友都提到了国槐树,带有私心地推荐,上下班的路上,散步闲逛,邀友人出游,别忘了看看挂满黄花的国槐树。 六年前,大学刚毕业不久,意气风发去西藏支教,也是在这个时节,到西安参加集训,到了那里,路两边最多的便是国槐树,挂满了一串串的黄白花,绿叶很浓,颜色很浅,没有浓妆的逼迫感,多的是几分淡雅清幽,真是应了这个“国”字,后来一问才知,原来这国槐居然是西安的城市树,是他们的看家树,于是对西安的好感就增加了好几分。 四年前的夏末,带外国留学生去故宫,雨天,到处是盛开的伞花,五颜六色,让最后的夏天,多了几分诗意。去的时候雨水很小,从天安门鱼贯而入,看着故宫的金碧辉煌,黄瓦绿璃,后来,一行人从故宫北门出来,雨忽然间大了起来,景山一片苍茫,汽车从雨中急驶,溅起两面白浪。我忙不迭地带着众人来到景山公园东门,路已成河,两排高大漆黑的国槐树干默默立在雨水的路边,黄花就这么顺着雨水,哗哗往下落,然后顺着积水,悄无声息地涌动,这情景,我至今难忘,难忘的还有李清照的那句:“憔悴损,满地黄花堆积。” 来机场上班后,经常坐车穿行于机场辅路,一次夜醉打车回来,到了机场辅路,已是深夜,车寂寞地穿行在树影与路灯交错的明明暗暗,出租车司机感慨地说,这条路,树洞路,北京最后一条喽!顿时酒意全无,摇下车窗,闻着两边树的气息,最多的当然就是国槐的气息,清幽、寂寞,当然更多的是那种闲情雅致,怡然自乐。后来常见新婚男女驾车来到机场辅路边的温榆河畔照婚纱照,心里替他们急,多好的一条路,多美的一条路,为啥不以这为背景,非得跑到带着臭气的河边去呢? 现在,上班的路上栽种很多国槐,一夜风吹,黄花如雨,早晨必然是要走一段路的,便见到青灰的地砖上洒落着细小如米的花瓣,顿如喝了一杯清茶,这晨也变得意味悠长了。扫街的环卫工人,把花瓣从方砖上扫入树的周围泥土上,这就成了龚自珍的那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落红换成了落黄,少了几分伤感,多了几分雅意。到了办公室,对玉超说,得空去帮我照两张国槐的照片吧,我很喜欢这种花,想留个念。他有一个不错的相机,很爽快地应了,隔周便看到了一张朦朦胧胧,却又真真切切的国槐影像,迷离的久远,朦胧的未来,方寸间浓缩了许多不可言说的时光。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累了,就会站起来,顺着七楼的窗户往下看,路两边就是属于国槐的一团团墨绿——像参加了集体婚礼,团团上都缀满了飘渺细小的黄白,这夏末的国槐,这秋初的国槐,这让人忘记疲惫的国槐,这郊区寂寞自乐的国槐,当真是好的养眼景。眼见着黄花日渐稀疏,叶子愈发浓绿,秋就真的到来了。 这掺着雨水和国槐的秋意,这郊区的风物,这远离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清爽,将我对秋的向往,加重了几分,写到这里,忽然想喝酒,喝秋天的啤酒,不是消暑,而是杯酒之中,逍遥品秋。昨天晚上,和小七打电话,他一手拿肉串,一手拿啤酒,简直没空闲接电话,快活得不得了。我问他和谁一起喝酒,他说就一个人。我乐了。我前段时间跟他说,幸好我住在了郊区,路途间隔使得我们两个感性的家伙,也不得不理性起来,喝了酒回郊区是一件顶麻烦的事情,不然我们还不得就着双井的秋意,无拘无束,漫卷漫舒地日日深杯酒满? 小七哈哈大笑,爽朗清脆,一如从前。 2009-6-26
星期五(Friday)
晴
同事去朝阳公园照了一张薰衣草的照片,看着觉得很好,就写了首诗,贴在这篇博客里的照片就是那一张。
天黑了 你就无法看见我的紫色的穗 我最恨那轮朗朗的月 让我紫色的花瓣 披上了银色的衣 我承认我最怕雨水 下雨了 你就无法看见我紫色的蕙 我最恨那片濛濛的雨 让我紫色的青春 饱受着寂寞的淋漓 我承认我最怕风 风起了 你就无法看见我紫色的眉 我最很那阵悠悠的风 让我紫色的心儿 一点一点被撕碎 我承认我是一株薰衣草 命中注定要固守一寸埃土 这让我多么心碎 无法随你背上吉他 长发飘飘浪迹天涯 歌声沙哑四处飘摇 我承认我是一株薰衣草 身下只有一须浅浅的根 这让我多么心碎 无法陪你带着记忆 去看故乡苦涩的水 去看小镇古老的桥 我承认 我最怕自己是一株薰衣草 在无边的紫海中 望着你远去的身影 孤独的飘摇 假如真的有来生呵 我不想再做这株薰衣草 我只想跟在你身后 听你的歌 听你的笑 和你一起就这么悠悠到老 假如真的有来生呵 我不想再做这株薰衣草 真的—— 哪怕让我做那只 你曾亲手喂过的 轻轻把它叫做“薰衣草“的 流浪猫。 2009-6-23
星期二(Tuesday)
晴
星期天下午,回了趟学校。
云很厚,有些闷热,我拎着一瓶冰冻饮料,从北大南门走进去。红底白字的易拉宝远远近近地在夏风里翻飞,印着近期的各色活动。熟悉的风景一如既往地粉墨登场,次第风物,似熟悉的音乐旋律的感觉,好久不见,再见到依然如初,用熟悉的节奏抑扬顿挫着。 这个时节这条上路,繁华似锦,墨绿色的国槐让人怀念过往的一切。三三两两的人,素昧平生地各自走着。去哪里呢?看了看表是下午一点多,还早,想了想,决定去周末书市看看。工作后,很少买书,把书从市中心带到机场,太麻烦,而且现在住的房子是租来的,也怕以后搬家的时候,书太多了,麻烦。一拐上30号楼前的那条林荫路,就看见许多毕业生在卖书,这才惊觉,又到了毕业卖书的时候了。 这条林荫路在宿舍区中央,墨守成规地成为了毕业生卖书的地方,每年六月下旬到七月上旬,毕业生像完成一项使命一样,把看过没看过的书,把不想带离校园的书,把夹满记忆与充实的书,一股脑的铺在了路的两边。卖书,真的不是为了那几个小钱,我记得当年自己毕业卖书,不过几十块钱而已,卖了十几本、几十本书的钱,再去买书,不过只能买个一两本。但毕业了,不去卖几本书,总会觉得欠缺点什么。 卖书的毕业生很多,大多穿着体恤衫,体恤衫上印着各种可爱的图案,男生女生多穿的又是拖鞋,甚至把拖鞋放在一边,光着脚,在树荫下铺几张报纸,或一面旧床单,两三个人凑在一起摆个摊,边卖书边玩扑克,有人买书就放下牌,没人买书就自娱自乐,开心地同朋友交谈,自在的很。那些半旧、甚至全新的书—多是教材就胡乱的扔在了面前,不仅仅是卖书,书架、暖壶、脸盆、衣架、鞋子、光碟等等都有卖的。有个女孩,躲在一个拐角,还卖起了衣服。适合我的书,实在不多,大多是学科教材,印着力学、动力学、行政管理学等等,最多的是大学英语教材,一摞摞,慷慨的毕业生,大声地吆喝着:“送大学英语、送英语教材。” 在两个书摊之间,我看到了一个卖萨克斯的男生,他穿着实在不一样,带着一个太阳帽和一副墨镜,安静地坐在水泥地上,看着书。旁边一个打开的皮箱,里面放着一把黄澄澄的萨克斯,一张印纸片上,用油笔粗重地写着“卖萨克斯”。 走到一个书摊前,听到一个男孩颇为感慨的说:“奇怪了,为何这书问的人多,买的人却没有呢?”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了那本书,巴金的《随想录》,封面有些暗淡,页脚微微有些卷曲。我俯身拿起那本书,翻了翻,里面倒很新,很好的一本书,问了他一句:“这书多少钱?” 他笑着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同伴,很老道地把书拿过去,说了句:“来,我看看定价。” 我知道,他说这句话完全是为了我,我知道他其实是知道这本书的定价的,他如此说显然是在提醒我,这本书的定价还是很高的。他把书翻过来,看了看定价,然后翻回来:“就三折吧,你给十五吧?” 我笑笑:“十块行吗?” 他摇摇头,想了想,开口道:“十二吧,你要是有零钱就给十二吧?” 我说:“十块不行吗?” 他倒没松口:“就十二。” 我从口袋里掏钱,笑着递给他。瞧见他开心地看了看自己一同卖书的两个伴,那眼神分明是在炫耀:“瞧见没,哥们卖的价还是挺高的。”十二块确实挺高,我在其他书摊那里陆续买了五六本书,最贵的不过是六块。很多学生还在吆喝,“买一本,送一本”,“买贵了包换”,很有意思的话,这些在商战中才能听到的话,从快乐的毕业生嘴里说出来,别有一番风味。这种豪情我也曾体味过,本科生毕业时卖了一次书,把很多好书都卖掉了,看着一本本书被陌生的人买走,快感十足,身不由己地回到宿舍把许多非卖书全搬到楼下卖了。后来顶和离离姐毕业,陪着他们去卖了一次书,在嘈杂的书市上,我躺在草坪上,快乐地睡了一个下午。到了研究生毕业时,我没在卖书,一来自己不太喜欢的书全送人了,二来到了研究生毕业时,也学会了冷静,冷静地告诉自己,有些书卖了还得再去买,而且从畅春园把书搬到30楼前,实在是个费力的路途。当年自己卖书的时候,充满了快乐和豪情,几块钱的买卖里,夹杂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与向往。如今再看到师弟师妹们卖书,我内心却充满了伤感。在心情的变迁中,我清晰地感觉到岁月拉开的距离。置身嘈杂的毕业生书市间,忽然间,觉得似乎是自己毕业,而非他们。这种感觉,让人烦恼而又欣慰。行文至此,记起一个朋友写的诗,诗的名字叫《留给了谁》,记不太清,凭记忆录于此: 我的泛黄的发梢 棉白裙 粘着蝴蝶的软质皮鞋 留给了谁? 我最初的梦想 刺痛了目光的那缕阳光 吹过指尖的那阵旷野里的风 留给了谁? 我的那本 夹着记忆、青春和朋友照片的旧书 留给了谁? ………… 2009-5-15
星期五(Friday)
晴
原发《故事会》2008年第11期红版
![]() 阿P是办公室里唯一的“80后”,说到“80后”,这可是一个极为独特的群体啊,他们生活前卫、追求挑战、消费超前……你瞧,阿P刚来办公室没半年就宣布周末要去买辆车了。 周一午休的时候,阿P热情地邀请大家到地下停车场去看他新买的车,大家欣然来到车库,一看,想了一肚子赞美的话都憋了回去,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原来阿P新买的车是—这牌子咱就不说了吧,是一种很便宜的车,这本来也没什么,豪华车有豪华车的魅力,便宜车有便宜车的道理,问题是他买的是二手车,这种牌子的新车也就是两三万,二手车能有多少钱?最让阿P同事们崩溃的是,阿P还别出心裁地弄了张大字条,贴在车子的后窗上,上面写的是— “俺不知道魅力是什么,可是它不由自主地从俺身上散发出来……” 阿P得意地说:“怎么样,这车连牌照一共才花了我一万块钱,不错吧?” 大家见阿P热情这么高,只好跟着恭维了几句,说:“这车挺好的,省油,现在油价这么高,能省不少养车的费用。” 谁知阿P“哼哼”一笑,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大家乐了:怎么?难道你这车比宝马还牛吗? 第二天上午将近10点钟,办公室里还没见阿P的影子,大家开玩笑地说:“估计阿P正在路上修理他的那辆破车呢。” 就在这时,阿P兴冲冲地进了办公室,没等大家问,他就嚷嚷起来:“我刚才和一辆奥迪飙车去了!” 大家一听,“轰”地笑炸了:奥迪车少说也要三十万,他阿P居然敢开着一辆二手的破车找人家飙车,可是等他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大伙全都乐翻了。 原来,早上,阿P好不容易才把那辆破车发动起来,就见一辆奥迪“嗖”地超过了自己,差点碰到了一个在路边卖煎饼果子的摊子。阿P看不惯奥迪车横行霸道的样子,心想,好车怎么了?好车就可以这样横冲直撞啊?于是,他狠命把破车的油门踩到底,可怜这车的铁皮、玻璃全都“哆嗦”起来,一路直喷黑烟才超过了奥迪。巧的是这里恰好是一条单行道,奥迪不好超车,只能跟着那辆破车往前走,阿P挂着一挡踩着小油门,慢慢往前开,就这样耗了那辆奥迪车一小时! 转眼几周过去了,一个周五快要下班的时候,办公室里突然来了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孩,一进门就冷冰冰地问:“你们这里谁开着一辆破车啊?” 阿P一脸疑惑地说:“我开的,怎么了?” “怎么了,你干的好事难道忘了?我问你,几个礼拜前,你有没有开着那辆破车把一辆奥迪车堵在路上一个钟头?那天我本来有笔生意要谈,结果被你耽误了,我今天来就是为了索赔的。” 阿P脑门上立刻渗出一层汗珠,问她:“你……要索赔多少钱?” “不多,一共是十五万八千多块。” 阿P一听,眼睛瞪得像铜铃,就凭这点屁事敢索赔这么多钱?可还没等他开口,女孩接着又说:“当然,还有一种解决办法,这个周末你和我赛一次车,你要是赢了,这钱我就不要了……” 阿P一听与一个时尚女孩赛车,兴趣来了,赶紧问:“怎么赛?” “还能怎么赛,当然是比谁开得快了,咱们从城东的猫眼胡同开到城北的挂针胡同,先开到的算赢,你看怎么样?” 阿P心想,这不明显欺负人嘛!我这破车怎么能比得过奥迪啊?可眼前这个女孩口口声声要索赔,请律师、打官司,这些都是烦心事,看来只有用缓兵之计,先答应了她再说。女孩见阿P一口应允,脸上露着坏笑,春风得意地走了。 晚上,阿P开着破车去准备比赛的那条路踩点,到了那里一看,发现这条路没有任何近道可走,只能沿着路一直往前开,可这么开下去,自己必输无疑啊,看来她是事先踩了点的。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阿P不经意地往路边一看,脸上露出了笑容…… 第二天比赛一开始,女孩开着奥迪一溜烟地跑了,阿P等她的车跑远了,赶紧调过头,把车开到一个窄窄的胡同口,从这个胡同穿过去,走几十米的路程就可以到达对面的马路,这样可以把总路程节省三分之二。只是胡同太窄了,只容得下一辆平板车来往。阿P到了胡同口后下了车,立刻从胡同里走出几个壮小伙子,几个人一使劲,把那辆破车的一边给架了起来,让另外一边车轮着地,推着往前走,就这样,一直推到了对面的胡同口,到了那里,阿P立马跳上车,以最快的速度把车开到了终点。 再说女孩开着那辆奥迪车一路飞奔来到终点,到了那里一看,惊奇得差点要晕倒了:这……这怎么可能?这不是天方夜谭吗?她冲到阿P身边,瞪大着眼睛,问:“臭小子,你是怎么开这么快的?” 阿P得意地说:“这年代人要是疯狂了,开什么车都能跟着疯狂起来。” 一句话,把那女孩逗得“哈哈”大笑,她大大方方地朝阿P伸出手,微微一笑,说:“帅哥,能交个朋友吗?我叫丁小兰。” 经丁小兰介绍,阿P才知道,眼前这个女孩也是“80后”,崇尚的生活方式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上次她开着爸爸的奥迪出来闲溜,没想到被阿P堵了一个钟头,窝了一肚子火。后来,她“侦查”了好久,终于发现了那辆破车,便一路跟踪,闯到阿P的办公室里找茬儿,提出赛车的无理要求,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辆破车居然又把自己的奥迪车击败了。 阿P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可没想到过了十多天,那个丁小兰又找上门来,嚷嚷着要再和阿P赛一场车。阿P鼻子里“哼”了一声,带着调侃的口吻,说:“你还要比什么啊?” 丁小兰还是一脸坏笑地说:“阿P,这次我不和你比快了,咱们比谁开得远。” “什么叫比谁开得远?” “我们事先都加满油,再把油箱钥匙交到对方手里,沿着高速公路往前开,谁的车先停下来谁就算输。”原来,丁小兰吸取了上次失败的教训,回去之后特意上网查了一下,发现阿P那种车加满油之后大概能跑五六百公里,可是奥迪车却能跑到将近一千公里,这才想出了这么个主意。 阿P一听,哭丧着脸,说:“我那油箱才多大?咱们不比这个,换别的比。” “哈哈,也有你不敢比的?我还真以为你那破车是天底下最疯狂的无敌大将军哪!” 丁小兰的一句话把阿P激怒了,他把头一横:“比就比,谁怕谁啊!” 周末一大早,阿P开车来到市郊的高速公路旁,见丁小兰已经在那等着他了,阿P嬉皮笑脸地用乞求的语气说:“美女大人,要不……咱们取消比赛吧,算你赢?” “取消比赛?你想得美!我告诉你,今天比也得比,不比也得比,还有,你要是输了,看我怎么折磨你。现在我宣布,比赛正式开始!”说完,丁小兰摇上车窗,猛地一踩油门,奥迪立刻“嗖”地奔了出去…… 阿P的那辆破车哪里比得上人家的奥迪?它只能不急不慢地往前晃悠,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六七个小时过去了,远远的,阿P看见丁小兰的奥迪打着双闪灯,停在了路边,看来是没油了。阿P高兴极了,赶紧把自己的破车开到了奥迪车的前头停了下来。 丁小兰看到眼前的情景彻底糊涂了,她走到破车前,一头雾水地问阿P:“臭小子,你的破油箱到底装了多少油?咱们都快跑到一千公里了!” 阿P“哈哈”大笑,他下了车,把后备箱打开,丁小兰一看,两眼立刻直了:那辆破车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特大号的卡车用油箱,一根输油管连接着油箱和发动机。阿P笑着说:“美女大人,你又失算了吧?我那破车,刚买来时油箱就坏了,我索性换了一个大油箱,放在后备箱里,这样加一次油,够跑半个月的,就连我都没想到,居然和你比赛的时候派上用场了,哈哈……” 过了几天,办公室的人惊奇地发现阿P这小子有女朋友了,而和阿P一起堕入爱河的就是那个美丽女孩丁小兰!办公室里一直找不到女朋友的常山偷偷问阿P:“兄弟,你用一辆破车居然泡到了一辆奥迪,你的恋爱秘诀是什么?” 阿P脸不红,心不跳,还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说:“其实俺也不知道魅力是什么,可是它不由自主地从俺身上散发出来……” (题图、插图:顾子易) 2009-4-22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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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写博客,这两天碰到单位的同事,同事偶然说了一句:“你的博客好久没写了”。说实在的,我很惊讶,我在单位几乎没提过我有一个博客,毕竟这里记录的很多都是大学时光和那些亲密无间朋友的事。我说,你知道我的博客啊?我就写就写!其实下班回来,累了一天,看了电脑屏幕都觉得不舒坦的,先发一篇故事充充数吧,这篇故事发在了《故事会》2009年3期上的“新一千零一夜”上,评价还算可以。当时写这个故事是因为路过动物园时,有很多小孩在卖花,我就想,能否写一个关于大人与孩子的,带着温情的故事呢??
有个男人叫孙成,三十三岁那年离了婚,转眼就到了三十六,这三年里,孙成没少找对象,可阴差阳错的,居然一个也没成。最近这段时间,孙成认识了一个叫朱莉的女人,也是离过婚的,是个中学老师,虽年过三十,但人很漂亮,性格也好,一来二去,孙成和朱莉彼此都觉得对方不错,两人都有进一步交往的意思。 这天是圣诞前的平安夜,孙成和朱莉现在的关系有点像恋人,既然是恋人,这个节日就显得很重要了。一大早,两人就在电话里约好,先去找个地方吃饭,再买个影碟回到家里一起看,至于看碟之后干什么,两人都没好意思说,最后孙成红着脸在电话里说了句:“再说,再说吧……” 两人从初次见面到今天也仅有一个多月,但孙成和朱莉都明白,他们是离过婚的人,不宜久拖,所以两人都想着今晚能有所突破,至于去谁家看碟,两人没说,要知道,这可是他们第一次决定到对方家里去看碟呢。 两人如约来到事先定好的西餐厅,要了牛排和一些点心。餐厅里有一支小乐队,演奏着那首经典的《加州旅馆》,气氛很好。孙成和朱莉吃得都很开心,吃完饭,两人并肩走出了餐厅,这时他们惊奇地发现外面开始下雪了,而且还不小。接着,两人又来到旁边一家音像店,挑了两盘爱情电影,按计划,他们该回去看碟了。 两人顺着餐厅走过六一大街,过了一座长长的桥,路就分成了两条,一条向北,一条向西南。向北的那条可以到孙成的家,向西南的那条则通到朱莉的家,两人谁也不好意思说去谁的家,最后还是孙成开的口:“咱们玩一把‘剪刀石头布’吧,谁赢了就去谁家。”朱莉红着脸答应了,就这样,两个年过三十的人当街玩起了孩子们的游戏,结果孙成赢了,他风趣地说:“欢迎朱莉女士莅临我家检查指导工作。” 雪越下越大,孙成在前,朱莉在后,两人冒着雪,保持着半步距离,一前一后往孙成家走去。走了十几分钟的路,到了孙成家,孙成打开门,赶紧给朱莉泡了一杯咖啡,接着,他把买来的碟放到DVD机里,两人聊着天,看起了电影。电影情节不错,可两人都没看进去,尤其朱莉,紧张得要命,坐在那里心一直“怦怦”地跳,电影里讲的什么,她一点都没看进去。 就在这时,电影里突然出现了男女主人公抱在一起热吻的镜头,虽然两人都结过婚,这样的情景并不会见怪,可现在两人之间的关系有点微妙,所以还是让他们觉得有些尴尬。孙成觉得自己是个男的,多少得主动一些,于是悄悄地向朱莉那边挪了挪,接着又悄悄把手伸过去,一把抓住了朱莉的手,朱莉很紧张,稍微挣了两下,就放弃了,她的脸红红的,一句话也不说,手心全是汗水。就这样,两人手拉着手,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两人都期待着有点事情发生,却又都焦躁不安,更奇怪的是,他们的眼睛都时不时地在朝窗外看,都注意到了窗外的雪还在不停地下着…… 等那部电影放完,朱莉要走,孙成说:“那我送你吧。”朱莉推辞不掉,只好让孙成送她。两人临出门的时候,孙成变戏法般地从卧室里弄出一棵圣诞树,他把圣诞树放到窗口,插上电源,圣诞树上五颜六色的灯立刻亮了。朱莉笑着问:“干吗把圣诞树放在窗口啊?”孙成道:“过节嘛,让那些从楼下路过的孩子也能看到这棵树,多好!” 朱莉微微一笑,两人穿上外套出了门,到了楼下,才瞧见雪已经下了厚厚的一层,雪后的路很滑,两人还像刚才来的时候那样一前一后走着。 不一会儿,两人来到刚才走过的桥边,不知是谁,居然在桥边堆起了一个雪人,雪人很矮,大脑袋上还戴着一个红帽子。这时,朱莉说话了,她不让孙成送了,她自己回去,孙成哪肯答应?就这样,孙成一直把朱莉送回了家,眼见朱莉进了自己家,孙成赶紧往回走,走出一百多米后,他小跑起来,一直跑到桥边的雪人旁,拿起雪人头上的帽子一看,禁不住心头一颤:啊,果然是当当的!当当不是别人,是他九岁的儿子! 为了今晚和朱莉的约会,孙成给了当当五十块钱,让他带上作业,自己去肯德基吃晚饭,吃完饭就在肯德基餐厅里做作业,如果没看到自家窗口有圣诞树亮起,就不能回家。 孙成为什么要这样做?说来怪不是滋味的:在此之前有好几个女的眼看要和他成了,可当人家知道他有个儿子后,立刻就同他拜拜了。这次,他觉得自己和朱莉挺谈得来,不想再次错过,不得不出此下策,让儿子暂时回避一下,等生米成了熟饭,再和朱莉实说,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老天竟突然下起了大雪,这么小的孩子,让他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孤零零地待着,做父亲的能不心疼? 孙成一看儿子的帽子戴在雪人的头上,心里明白了:当当在肯德基做完作业后准备回家,见窗户上没亮起圣诞树,不能回家,就在桥边堆雪人……孙成很害怕,因为不远处就是徐水河,虽然是冬天,但冰只结了薄薄一层,万一当当走下河去,怎么办?孙成心急火燎,朝漆黑的河面大喊了几声:“当当——”没想到桥下很快就有了回应:“爸爸,我在这儿。” 孙成赶紧跑到桥下,一看,桥拱里铺了一些柴草,当当正在里面躲雪呢,桥拱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年龄同当当差不多,怯生生的。原来,当当在肯德基吃东西的时候,恰好遇到了这个女孩,一问,她家里人也有事,让她自己去吃肯德基。两个小家伙很快就打成了一片,结果一看天下起了雪,就兴冲冲地跑出来堆起了雪人,堆累了,雪也越下越大,他俩发现桥拱里是个好去处,就在里面躲了起来。 孙成一听,赶紧问女孩:“小朋友,你知道回家的路吗?” 女孩说知道回家的路,于是,孙成一手拉着女孩,一手拉着当当,走上了桥,送女孩回家。没想到女孩回家的路居然和刚才送朱莉回家的路一样,孙成猛然脑子一亮:这孩子不会是朱莉的吧? 就在这时,女孩高兴地跳起来,指着远处一座楼喊道:“快看,圣诞树亮了,那是我们家的圣诞树。”孙成顺着女孩指的方向,看见那栋楼的一扇窗户里也亮起了一棵美丽的圣诞树,女孩开心地说:“我妈妈说,圣诞树亮了,就表明圣诞老人给我送来了一个爸爸。” 孙成看明白了:那窗户,正是朱莉的家,眼前这个孩子确实是朱莉的,也许朱莉同自己一样,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还有个孩子,当时两人没约定去谁家,只好让孩子先到肯德基去躲躲,而且说来也巧,因为是平安夜,两人不约而同地弄了个圣诞树的暗号,好让孩子远远地就能看见,然后赶紧回家,怪不得朱莉见外面下起雪,就一直焦躁不安呢。 女孩眼尖,她远远地指着那个小区门口喊道:“快看,我妈妈在那儿等我呢!” 孙成一看,站在路灯下的那个女人正是朱莉,顿时,一股暖流涌遍了全身,他紧紧攥住两个孩子的小手,满脸笑着,向那个女人走去…… 2009-4-9
星期四(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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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至今转眼已是十年,从今天起,写些“十年”的短篇小说,算是为上大学以来的这十年一个总结吧。这些小说中的人物均为虚构,菜刀读大学十年属实,然文中君子佳人并不存在,背景自然也不是北大,更不是北大中文系,请来往路过此地的老同学和朋友,万莫对号入座,如有巧合,敬请一笑了之,权当重温“三言两拍”,再读红楼旧梦,个中饮食男女,色爱情事,纯属用心良苦,并无他意,不过是以过去之历历事,警将来之善善心,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斯如此也!
南无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我、悦光、王强这帮同学进大学一年多点,一个两个就百炼成钢,充分汲取了大学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营养,从刚使上剃须刀的孩比蛋子,迅速蜕变成一群不折不扣的大学老油子,说的通俗点,由吃的是高考复习资料、挤出的是考试分数的小绵羊,蜕变成什么都吃却滑得不能再滑的老泥鳅。 必须要说明一下,我们的“坏”不是杀人越货、烧杀淫掠。坦白地说既没有这样的贼心,更没这样的贼胆。我们的“坏”顶多不过指甲缝那么大,逃逃课,喝喝酒,撒撒酒风,骂骂脏话,用一连串的术语熟练地讨论一下同班的女生的脸蛋、胸围、屁股,至多不过把脏兮兮的被子蒙在脸上,幸福地闭上双眼,身临其境地意淫某个漂亮女生,然后倒头大睡,仅此而已。 拿上课来说,刚到大一下,悦光他们几个的课程表上,就像女人在月历上圈例假日期一样,稀稀疏疏的多了几个红圈,这几个红圈的意思就是这些课的老师爱点名,且点名计入期末考试成绩,以上两个条件并存时,表明这两节课处于生理危险期,破除万难,也得给老师卖个面子。所以到了红圈圈住的课程,连最不爱上课的王强、孟悦光他们几个,也得从脏衣服堆里翻出书包,随便塞上两本小说,然后勾肩搭背齐步走,晃悠到教室最阴暗的角落,趴在狭窄的桌子上,呼呼睡上两个小时,课上完后,“危险期”顺利结束,一帮人迷迷瞪瞪站起来,连屁股都不拍就拔脚走人。 其实我们这代人的不幸,就是幸运地生在了电脑普及时代,随便问问男生大学里玩的什么游戏,基本上就知道他是哪一级的,当然每次革命狂潮席卷大地的时候,总会有一个两个漏网之鱼,我们当中居然也有这样的人在,此人就是山东大汉外加白面书生金慷慨。 慷慨兄山东人氏,生得人高马大,颧骨凸出,走起路来虎虎生威,面色祥和,头发微卷,当年以山东某地区高考状元身份的只身来到京城,和孟悦光上下铺。大一选专业时,他从汉语言和文学中选了汉语,两个月后找到系里,自责自己的鲁莽,最后这个山东大汉重新选择了文学,这样鱼入大海,整日唐诗宋词,明清小说,饮酒品茗,自得其乐。 因悦光和慷慨是上下铺,他对慷慨此人的为人最有发言权,悦光对他的评价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居多,坏的时候少,而且一律因为电脑,悦光常常跑道筒子楼的尽头,满带悲愤地说:“这都啥社会了,一个堂堂名牌大学生居然不喜欢电脑这东西。”悦光说的隐蔽,其实金慷慨不是讨厌电脑,而是讨厌跟电脑有关的那些事。 那时电脑这玩意儿方兴未艾,孟悦光和宿舍的老郑每人掏了三千块钱合买了一台电脑,游戏玩了,网也上了,该爽的爽完了,大伙就想搞点更高级的。 一个阴雨天,悦光伙同王强兴冲冲地跑到中关村,在一个中年妇女的带领下,两人鬼鬼祟祟地来到一个破旧的院子角落,慌慌张张地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两张质地粗糙的光盘。两人不敢久留,赶紧把光盘踹起来,一路急急忙忙往宿舍赶。 等两人回到宿舍,我们一帮人已经老老实实端坐在悦光的宿舍等着了。 悦光一脸坏笑:“兄弟们今天这是干啥啊?聚这么齐?” 我们笑。 悦光拉长声音,一手护住口袋,一手对我们指指点点:“你们啊你们?” 我们一拥上前往悦光口袋里掏。 悦光急了:“门,门,把门关上,人历史系的就在咱隔壁呢,影响不好。” 电脑早就打开了,悦光把一张花花绿绿的光盘往里一塞,点开他一直自诩是正版的超级解霸,画面出了许多黑白的波纹,伴随着刺耳的声音,黑白波纹同我们的心窝一样剧烈的跳动,接着跳出了五个让我们终生难忘的字——“荆轲刺秦王”。 A片居然起这么猛的片名,我们傻了,接着大笑,笑的眼窝都湿了。 悦光赶紧往后拖,拖到后边一看,不会有假了,巩俐携李雪健款款而出,悦光气急败坏地骂:“完了,被中年妇女给骗了。老子用买毛片的钱买了张盗版的荆轲刺亲王。” 第二张塞进去,这次倒是货真价实的毛片,毛到从一开始到结尾出现的人都没穿一件衣服,主演加上配角、友情客串多达一二十人。看到一半,有人敲门,悦光警惕地问:“谁?” “我。”是慷慨的声音。 悦光这才敢起身开门,慷慨进门一看就傻了眼,他没想到十几平的宿舍挤了这么多人,再看看电脑定格的画面,山东大汉顿时急了眼:“你们怎么能这样?” 这下轮到我们急了眼,没想到我们中还会有这样的人。 他一字一顿地说:“非礼勿视,晓得吗?” 我们刚学完《古代汉语》,刚读完杨伯俊先生的《论语译著》,自然知道“非礼勿视”这个词,可在这种场合听到这样的词,才知道它的穿透力有多么大,才知道原来这个词也是可以在现实生活中用一用的。慷慨一脸正色,接着慢慢涨得通红,继而发黑。 悦光和慷慨大吵了一架,悦光撇着嘴说:“这都啥年代了,夏娃亚当都忍不住要吃禁果,何况我们这群热血沸腾的汉子,面对着自由支配的电脑,和电脑里那些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人,看看又能咋了?” 慷慨急了:“悦光你说清,什么叫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人?” “想自己着就怎么着,这就叫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 大伙不欢而散,各自带回一个沉甸甸的“非礼勿视”。 自此以后,就大学生该不该看毛片这个问题,金慷慨和孟悦光一锤子一斧头大干了好长一段时间。可潮流不饶人,慷慨堵住了悦光,却堵不住其他宿舍的人,终于金慷慨对此习以为常,只是宿舍一旦有人染指,他必然拿起书包到图书馆上自习去了,嘟囔道:“嗯嗯啊啊,有啥意思?” 转眼到了大三,慷慨兄做了一件让我们刮目相看的事情,山东大汉率先坠入爱河。我们顿时傻了,非礼勿视换一句话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授受不亲换一句话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一个老古董怎么会自由恋爱呢? 女孩娇小玲珑,贵州人,名叫孙燕,个子不高,一米五几,同慷慨并排走路,头顶只及慷慨的胳肢窝,眼大有神。孙燕家中殷实,勤快得很,喜欢一兜子一兜子买水果,然后一兜子一兜子送到慷慨宿舍。慷慨在这方面没的说,放开让我们吃,悦光曾说“恋爱他一个,幸福一帮人”。 孙燕个头虽小,可因为慷慨兄年纪比我们长,她笑嘻嘻地要挟我们喊嫂子,当着男生的面,敢亲金慷慨的脸,每次都弄的慷慨很不自在。 等孙燕走了,悦光偷偷地问:“慷慨啊,你不说非礼勿视吗?今儿人家亲你你咋啥话也不说呢?” 金慷慨平时不爱和人开玩笑,自然以为悦光是在取笑他,脖梗硬着说:“孙燕是我女朋友,再说这和非礼勿视又没有关系,少见多怪。” 悦光见慷慨急了,不敢再往下说。 其实这话悦光还来来得及多说几遍,慷慨兄就和孙燕分道扬了镳,劳燕分飞,据说是孙燕骂慷慨“不懂风情”,所以必须分手。不懂风情这个分手语实在雷人,不懂风情说明慷慨兄情商太低,一不懂女人的媚眼,二不懂女人心中所想的事,孙燕实在了不起,这个词她用的极其恰当,一个非礼勿视的人,情商能高到哪里去?又如何能够及时领会女人的意图,懂懂风情呢? 两人确定分手的次日,金慷慨非要请我们出去喝酒,一帮六七个人去了,一瓶白酒喝完,金慷慨就醉了。平实都说心中有事喝不醉,但心中有忧愁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慷慨哽咽半天,也没掉出泪,到最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悦光身边,一把搂住悦光说:“我今天想看毛片,行吗?” 这个要求太意外,以至于悦光傻了半天才说了个“行”。 等我们几个歪歪斜斜回到宿舍后,立刻开始了拯救山东大汉的行动,从宿舍各个阴暗的角落搜出一张张色彩斑斓的光盘,悦光打开QQ,忙不迭地接受从各个宿舍传来的视频,直到他那20G硬盘装满,悦光又用五六个插线板从水房接了电,保证电脑24小时工作。 心情悲痛的金慷慨就摇摇晃晃地坐在电脑前,开始了他的堕落之旅。哼哼哈哈,哼哼唧唧,如此反复,直到所有的人都睡了,直到东方既白,慷慨把一百多个视频段子全看完了,把睡的正香的悦光摇醒,接着长叹一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然后把电脑关上,收拾一下去图书馆自习去了。 悦光傻了,等慷慨走后,他怎么也睡不着,接着他特意去了趟图书馆,见慷慨在三楼自习室正襟危坐,认真地看着书,神情自若,完全不像看了一夜毛片的人。周围的人同慷慨一样,看GRE的,看雅思书的,做习题的,一派积极向上的大好风光。 两个月后,金慷慨靠着自己彪悍的身材,帅气的容貌重新寻到一位佳人,浙江人氏,张小燕,个头近一米七,头发披肩,传说中靠电眼就能电死人的那种。有了上次不懂风情之后,金慷慨很快变和张小燕坠入风情之中,在靠近颐和园的地方,租了间房,一边读书,一边“男耕女织”。饶是如此,慷慨兄依然保持“非礼勿视”的习惯,只是不再和悦光就此话题进行争执。 毕业前不久,慷慨热情地敲开所有男生宿舍的门,送去了几大把糖,大家顿时明白了,慷慨这家伙居然要那啥啥了,天哪!巨大的冲击把毕业的离愁冲淡了许多,慷慨和张小萌两人没有留恋皇城根儿的生活,毕业后双双去了美丽城市青岛,过起了小日子。 毕业后,我们没脸没皮,焦头烂额地在北京城生活着,累极了,总会想起金慷慨这厮,这家伙太有远见了,他说看A片容易滥情,容易腻烦,何不如认认真真爱一场,踏踏实实过日子呢?青岛,蓝天大海,小日子,多好啊?不用挤300路,不用担忧着沙尘暴,我们为啥看了毛片,又留在了北京呢?傻啊,太傻了!非礼勿视,我们怎么当初就没想到呢? 毕业后好几年都没慷慨和张小萌的消息,2006年慷慨从青岛回北京出差,人已发福,小肚子微微前倾,头发短而精干,西服革履,皮鞋漆黑。这一次,慷慨老早给我们这帮兄弟打招呼,等他来了,我们从京城四面八方聚到北三环的张生记酒店,痛痛快快地喝了次酒,直到此时我们才晓得慷慨已为人父,张小萌给他生了个漂亮的千金。 再看看我们这帮老油子还是老油子,还是没心没肺地唱着单身情歌,回首一下毕业这几年,真是汗颜,女人找了一个又一个,工作换了一家又一家,却多数孑然一人。望着北京高楼大厦,几千遍几万遍地骂娘,骂它房价太高,骂它交通拥堵,骂它拜金主义,骂它埋没了我们的青春和黄金岁月。 酒喝到一半,悦光上前搂住慷慨,笑嘻嘻地说:“老金,咱们是上下铺,喝一个断背酒吧?” 慷慨笑着问:“什么叫断背酒?” 我们面面相觑,就在前不久,李安的《断背山》风靡全球,席卷了第78届奥斯卡颁奖晚会,这小子居然再一次扮演了“非礼勿视”的角色。 悦光急了,赶紧拍拍金慷慨的肩膀说:“老金,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断背山,这话你总该听说过吧?” 慷慨满脸疑惑地摇摇头:“怎么,这话很有名吗?” 这话当然很有名,就怕是连北京捡垃圾的大爷大妈们都听说过这句话,可看金慷慨那神情,他是真没听说过。悦光彻底放弃了,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哎呀,慷慨永远都是慷慨,当年我们看毛片的时候,他说“非礼勿视”,现在毛片早没人看了,都改看断背山了,他却连听都听说过,老孟我真是佩服至极。” 等金慷慨弄清“断背”这词之后,满脸写着愧疚,不停地搓着双手,堂堂山东大汉,声音陡然低了好多,用婉约派的强调重复了好几遍:“我回去就补课,回去就补课,这么好的电影我咋就没听说呢,还是首都好,啥好东西都能第一时间看到。” 悦光听了慷慨的这番,端起一杯清澈的白酒,虔诚地说:“老金同志,补啥补啊,你补了就不再是金慷慨了,非礼勿视,这话我还记得呢,就因为有你这句话,我老孟就觉得这社会还没完全沉沦,挺好,真的挺好,来,咱老哥俩走一个。”说完碰了碰金慷慨的杯子,一饮而尽。 慷慨赶紧端起酒杯,跟着一饮而尽。 接着大家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其乐融融,谈天论地,共同缅怀大学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不再讨论“断背”和性取向这种时髦而热门的话题。 “非礼勿视”,孔子他老人家说的真好,四个字一句话让古往今来多少正人君子活得坦坦荡荡,寥寥数语遂割断杂念无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个女人以及和女人相关的那些俗物。 话说回来,孔老夫子那个时代就是他想“视”又能“视”着啥呢?顶多见识见识两个土著女人,东洋那种高难度动作外加各种高端器械、甚至群体性狂欢的场面,欧美的重量级选手演绎的异域风采,这是那些读圣贤书的古人们想都不敢想的。 我们的同学金慷慨就不同了,他每天生活在一帮老油子的水深火热之中,在此起彼伏的淫词浪语中饱受煎熬,却愣是没被一浪接着一浪拍在那沙滩上,他昂首挺胸,泰然自若地把这句话重复了四年,所以金慷慨的“非礼勿视”,难度比孔夫子高,慷慨同志才是真的伟大,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读了四年书,挺好,真的挺好。想想这社会如果没有慷慨这样的人,倒让人觉得可怕起来,或者说,让人觉得悲哀。我相信,总有一天,慷慨兄会从我们眼中的“异类异端”成为金光闪闪、纯爷们儿的那一个。 2009-1-2
星期五(Friday)
晴
他叫孙雷,高度近视,左眼300度,右眼850度,硕士学历,是徒弟。 她叫陈希,两只眼睛雪亮无比,一个5.2,一个5.0,技校毕业,是师傅。 第一次见面,师傅徒弟就一刀一枪杠上了。那一年孙雷26岁,陈希18岁。当时,陈希打量了一下孙雷,小嘴一撅,满脸不懈地问,兄弟,你多大了,还跑到这儿当小工? 孙雷幽默惯了,假装扶了扶眼镜说,陈师傅,不知您的习惯是怎么算,按实岁算我今年二十六,虚岁就二十七了。 陈希被逗乐了,很老道地拍了拍孙雷的肩膀,我的大爷,还挺开窍,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这儿。多大了,还来凑热闹?一个大老爷们,一个月一千多,抽烟喝酒都不够。 孙雷“噢”了一声,这个不怕,我不抽烟,酒偶尔喝。 陈希很不快,你真是木头疙瘩,我说抽烟喝酒,明显是个比喻,你听不懂人话是怎么着?高中毕业还是初中毕业啊? 孙雷被话呛着了,顿时急了,刚想反驳,陈希又来了一句,哦,对不起,就你这样,奔三十的人了还来当小工,估计是个文盲。得,心口都被气疼了,转念一想,算了,自己也就是来一线几个月。再说,何必跟一个丫头一般见识呢?他沉着脸说,对,小学毕业。 陈希哈哈大笑,生气了?这么小气啊,谁不知道你是大硕士?半个月前,主管就交待了,要好好带你这个大徒弟,没想到这么小心眼。 全线崩溃!孙雷没想到初次见面就被这个小女人搞到丢盔弃甲,实在丢人,低着头,老老实实跟着小师傅学着焊主板。 一段时间下来,徒弟伤痕累累,被师傅那厮给气的。相反,师傅得意洋洋,一个大硕士生被自己使唤得团团转。她命令孙雷必须叫她师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孙雷的师傅没有白喊,业务到底被陈希训出来了,三个到一线的硕士,综合考评第一。 有时气极了,徒弟咬着牙根说,师傅,你小心着,以后等我当了你的领导,嘿嘿……他阴险地笑着。 师傅说,得,不用等你当领导,我就全线撤退。 徒弟得意地搓着手,师傅大人,就凭你这小胳膊小腿,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没那么容易。 师傅还是逃出了徒弟的手掌心。一个大姑娘得为未来着想,一千多块一个月,没法在这干了,辞职信都没写,就拍屁股走了人。 没了师傅,也就没了徒弟。在一起,觉不出,走一个,空落落的,少了点什么。一来二去,两人继续手机保持联系,手机里分别用师傅、徒弟代表对方。 徒弟在公司节节攀升,如鱼得水。 师傅在社会依然是个小工,处处碰壁。 徒弟给师傅发短信,你回来吧,徒弟依然爱你。 师傅回徒弟短信,严肃点,没大没小,欠收拾,你师傅怕回那个地方过苦日子。 徒弟过着徒弟的幸福生活。 师傅过着师傅的流离日子。 有一天,师傅忍不住发来短信,徒弟,你师傅累了。 徒弟直接拨回电话,哈哈大笑,早知道你顶不住,还不早点回来拜见徒弟。 有意思,徒弟把师傅招回了公司。再回来就分不开了,两人眉来眼去,手机传情。徒弟爱上了师傅,爱得疯狂。公司领导知道了,找徒弟谈话,一谈就是一上午。好不容易等到孙雷从领导办公室里走出来,侯在门外的陈希忐忑不安地问,领导都说了些啥。孙雷故作深沉地说,领导劝我半天,我只说了八个字。 陈希急着问,哪八个字? 孙雷笑逐颜开,一字一顿地说,天-地-之-大,任-我-逍-遥。 陈希愣了一下,一回味,立刻抱住孙雷,一下子没撑住,泪如倾盆,脸上好生擦涂的粉底全花了。孙雷给陈希擦眼泪,开心极了,看,还是我牛吧,徒弟把师傅给弄哭一回。 两人腊月二十四结的婚。闹酒的人死乞白赖地喊,你们俩给我们演一回电视剧吧,就演杨过爱上小龙女那段。满酒店的人笑翻了天。孙雷冲上去,猛捶那个兄弟,你可真够狠的,杨过那家伙可就一只胳膊,你咒我啊? 来年二月刚过,陈希的肚子就大了,穿着棉衣都看得出来。有人起孙雷的哄,哎哟,行啊,腊月结婚,现在老婆都快生了,你下手够快的。 孙雷点点头说,资本社会,你必须得趁早圈地。这话碰巧被路过的陈希听到了,她白了孙雷一眼,徒弟,滚回家做饭去。瞧瞧这对年龄差了八岁的夫妻,没心没肺,彻底没治了。 一天傍晚,孙雷陪着怀孕的陈希在街边溜达,碰巧遇到一个熟人,那人就开玩笑地说,你俩真行,大的当徒弟,小的当师傅。闹到最后,徒弟把师傅给娶了。 孙雷一本正经地问那人,哎,兄弟,你看过《神雕侠侣》吗? 那人愣了一下,没看过啊? 孙雷又问,那《神雕侠侣》的主题曲《任逍遥》,你肯定没听过喽? 那人摇摇头,认真地说,我是没听过,咋了? 孙雷哈哈笑,搂了搂身边的陈希说,没听过没关系,我告诉你,我们俩以前叫新神雕侠侣,现在呢,那就叫任逍遥。 孙雷一番话说得那人一愣一愣。 两人呵呵笑着,走远了。 2009-1-1
星期四(Thursday)
晴
![]() 08年最后一天下午不上班,在寒风和明媚的冬日阳光里回到北大,从毕业后到现在第一次在学一吃了顿食堂的饭,接着,再从北大穿越京城的黑夜,回到郊区的住处。一如既往,泡杯茶,坐在堆满书的桌前,上上网,写点东西,看些互不相干的书,在这个特别的晚上,还想象外面黝黑的夜,看着面前的手机短信,声声不息:我想,2008年就这样过去了。 怎么说呢?到了这个时候,学中文的人总会想写一点东西的,或为情,或为感,或为苍生,或为一己,当然也许什么都不为,不为就是有所为。无论如何,这一天是特别的,当然客观上来说,它并不会给我们带来一些特别的东西,那些特别的,便是我们坐在城市不同的角落里,思考着一些有关过去和未来的事情,这一天就多了些喜庆,打几个电话,道一声珍重,喜庆就这样慢慢氤氲起来。 对我来说,回首2008,还是挺多感慨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第一次惊奇地发现一直在奔跑着的自己开始慢了下来。真的慢了下来,不可思议,对我这种爱拼爱跑的人来说,慢下来是一件难事,慢下来也是一件好事,人生不能总跑得太快,有血有肉的人嘛,总是会有累的一天,当然一个人慢下来的时候,他会发现人生中还需要稳重、力量、勇气、执着和不懈奋斗的。慢下来时光是悠然而厚重的,是在广袤的草原上惊奇地发现脚下还流淌着涓涓细流,是在登上高山之巅的时候,才晓得周围遍是杜鹃花。 还有一点,我发现自己周围的朋友都长大了,也许可以说更现实一些了,都在努力的生活和奋斗着。这是多么好的事情,我们在经历了那么多璀璨如烟花的岁月后,终于开始认认真真的做一些事情,通过某个工作,某些事情,某些收获,让这个社会重新给我们确定一次坐标。飘固然好,但人生不是总需要高高地飘在天上的,我以为,人的一生只有根置于广阔的大地,才会可能拥有更为广阔的胸怀与未来。我和朋友打电话的时候,无不为今日的我们欢欣鼓舞,是的广阔的未来终于向我们掀开了一个小角落,我们从那个小角落里可以欣然看到一个充满魅力的将来,这多好。 还要说一点,那就是这一年,我始终没有真正的休息,一直在忙碌的状态里。忙碌这个词易与庸常联系在一起,忙什么呢,鸡毛蒜皮吧,但我想忙总比不忙的好,只有忙的时候,才晓得人生还有如此多的地方需要我们去用心开拓。这一年的很多时候,在华灯初上的晚上,我一个人背着包顺着车流走两三里路去坐公车,那个时候,颇多寂寞,但也颇多感动,这一年,我走了很长的路——每天走的路加起来。在一个满社会开着车去喝咖啡、K歌的年代,我却还在为着工作而走,这一点,足以让我为自己的2008年感到欢欣鼓舞——也许,我们真的可以做的更好。也许很多怨天尤人,不是出于本意,而是被环境与他人挟持;也许是有些时候我们生活的过于幸福,而觉得自己与生活格格不入,没必要,因为每一年站在年末的这一端,看过去的时候,我们都会觉得,就这么快乐而忧愁地活着,挺好。 新的一年已来到,菜刀亲爱的朋友们,这广阔的社会,时至今日,仍有许多美丽的性格等着我们去演绎,因为你我的加入,将会使新的一年同过去一年不再相同,无需怎么去改变自己,我想,真正的人生是把自己某一点璀璨和光芒,发扬光大,而不是用滚烫的性格火钳,烙伤那个充满活力的自己。 新的一年已来到,菜刀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每一天认认真真地过,每一天都能开心那是不可能的,可是当我们不开心的时候,我们也会对自己说,我的不开心并不代表我不认真。我们要用自己的光芒万丈在坚硬的岩石上刻下属于自己的2009年。我想,在和一元复始的时候,一种新的力量正在你我心田油然而生,朋友们,让我们努力,努力,再努力吧,不为别的,只为把这个社会演绎得更家美丽。如果我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十分好,为什么不朝十二分努力呢?如果我们可以走的更远,为何不快乐地迈开步伐,一路汗水,一路花香,活出一个真我。 新的一年已来到,朋友们,我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依然会遇到一些麻烦,有让我们不痛快的人,有让我们不痛快的事,可我想说的,这恰恰是人生,潮平两岸阔的人生有几个,我们能做的就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但与人斗的时候,我们用智慧,用实力,用才学,不耍小招,不耍阴招,我想这就是美好的人做出的伟大的事,我想这才是真正的人的竞争。在这一年,我们也许会有很多不如人意的时候,遇到很多失落的事,甚至还有兀自留下一些清澈的泪水。朋友们,可想想,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晓得人生原来如此丰富,柔肠寸断令人如此反转难眠,才晓得人的七情六欲原来是如此一回事,我想那样人生的厚度,又会增加几分! 新的一年到了,菜刀诚挚地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开开心心、顺顺利利,活出人的尊严和努力,活出人的刚强与坚韧,让这个纷繁的社会因你我而更加璀璨,让我们在金融危机之年,笑即真笑,泣即真泣,度过一个伟大的2009年。 2008-12-28
星期日(Sunday)
晴
紧急电话
傍晚时分,仅有的一丝风停了。燥热不安中天逐渐暗了下来。青黑色的云从四面八方涌上来,头顶那片蜡黄的天越来越小,最后猛地消失在层叠的黑云中。白天陡然变成了黑夜。 从雨云堆上来那一刻起,老夫妇就没闲着,两人赶紧用塑料布把院子里的坛坛罐罐遮上,又赶紧往厨房里抱了好些麦秆,备做饭烧火用。很快雨下了起来,大滴大滴的雨。不密。落在地上,很快就变成了圆圆的一片暗,渐渐的,一片接一片的暗把大地变成了一种湿漉漉的颜色,烧焦的干泥土味弥漫在天地之间。 一滴雨狠狠砸在老头的头上,老男人抬头看看,慢吞吞地说:“瞧瞧这雨,砸人多疼,一滴雨就能有半碗。” 老妇人忧虑地说:“怕就怕这样的雨,骇人,下起来就没完。” 两个老人没生火,吃的是中午剩下的干饭,老妇人又从老罐子里掏出了几头咸蒜,两人在那盏如蜡烛般的灯泡下,默不作声地嚼着。雨在晚上七点多的时候,下大了。从窄小的窗户往外望去,黑咕隆咚一片,虽然什么也看到到,但觉得却是湿漉漉的一大片。有闪电的时候,可以看到天蜡黄蜡黄,雨水白亮白亮。 老问题又来了,老夫妇忧心忡忡地抬头望着屋顶,积水一点点从瓦缝里渗透到屋面板上,那条湿漉漉的水龙,顺着粗笨的槐木大梁往前爬,接着龙头往前一探,积水欢快地落到了地面上,“咚”一声栽到了一个破旧的铝盆里。 老男人说:“上次给姑娘寄钱,该留点,瞧瞧这屋漏成什么样?” 老女人叹了口气:“哪晓得过春雨会下得这么早啊。” 两人闲聊了几句,屋里已有四五处漏雨,他们赶紧去找些盆盆罐罐的在屋里接着,一时,屋里嘀嗒嘀嗒声彼此起伏,让寂寞的雨夜多了些悲凉孤独的声响。就在这时,老男人发现床上面也开始漏雨,他惊叹道:“这点从来没漏过雨啊?” 老女人赶紧仰头看了看,见屋面板上的雨晕越来越大,她赶紧到西南角那点看了看,还好,那一片倒是没漏雨,她赶紧说:“老头子,把床移到这边来吧?” 两个人先把被子褥子抱了过去,刚要抬床,身后的电话骤然响起,两人几乎同时说道:“是姑娘。” 这么晚了,打电话来只有他们的女儿。老妇人赶紧从床边走到桌前,接起电话,果然是女儿打来的。老头很快凑了上来,灰暗的灯光下,他的笑容一点点舒展开来。 女儿在电话那头兴奋地喊着爸妈,把两位老人喊得心花怒放,一时间,两人都忘记了屋在漏雨,那床需要抬到西南角。女儿在电话里开心地说自己刚从电视台出来,她刚刚参加了一个节目:“妈,就那个叫高纯的主持人你知道吗?” 老女人赶紧说:“我不知道。” 女儿诧异地问:“你怎么会不知道,就那个特有名的,你有一次还说过他长得挺好看的,就是脸有点太长了。” 老女人“哦”了一声说:“他啊!” 女儿兴奋地说:“对,对,就是他,就是他。我今天亲眼看见他了,”接着她一股脑地说了起来,那语气简直就像外面的瓢泼大雨:“妈,今天我们学校组织我们来参加电视台的节目,我就坐在第二排,看得可清楚了,还看到了好几位明星。我们一直在喊。我们刚走进去,就来了个导演,让我们使劲鼓掌,足足鼓了十几分钟。妈,你知道吗,电视里那些鼓掌都是刚开始录好的,我才知道。你说你们要不是送我上大学,我哪能看到这些大明星啊……” 老头子站在一边听不太清,刚开始他的头稍有点侧,过了一会,他的头几乎侧了一半过来。老妇人听女儿快乐地说着没完,就把电话轻轻移给了老头。老头轻轻接过电话,女儿在那边根本没意识到这边已经换成了父亲,在电话那头还口口声声喊着妈。老头小声地说了一句:“还喊妈呢。” 老妇人抱着手站在旁边,微微笑着说:“她用手机打来的,再说几句,让姑娘挂了吧,长途得不少钱呢。” 老头紧紧抓着话筒,点了点头。 突然,老头“啊”地喊了一声,再听电话里一点声响都没有,他赶紧放下电话,再拿起来,电话里还是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沮丧地对来老妇人说:“不好了,估计电话线被风吹断了。” 老妇人焦急地说:“那怎么办啊?” 两人沉默了一会,老头说:“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接上。” 老妇人说:“那能行吗?”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语气很和缓,看样子她还是想让丈夫出去看看,“能接上最好,女儿好不容易打一次电话来,却突然断了,她该多担心啊。” 老头把裤管卷起,光着脚丫,把尿素化肥的塑料瓤子套在身上,这时老女人把手电筒递给了老头。手电筒怕被雨打湿了,用塑料布紧紧缠住,像个大萤火虫一样,发出朦朦胧胧的光。老头说了句:“我走了。”然后推开门,一股冰凉的雨气立刻钻进屋里去,老头和手中的灯眨眼间就淹没在无边的雨夜中。老妇人赶紧关上门。 老女人从门缝往外望,双眼满是焦虑和担忧,过了一会,她一回头,立刻“啊”地喊了一声,屋上漏下的雨水已经把床打湿了好大一片。老女人狠狠骂了自己一句:“该死的忘事鬼。”赶紧走到床跟前,弯腰拉住一只床腿,把那张笨拙的木床一点一点往西南角拖去。 木床脚与地面摩擦的声音,和着屋里的几个盆子落入的雨水声,高一声,低一声,平平仄仄仄仄平,像一首凄凉的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