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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8
星期四(Thursday)
晴
忙忙碌碌,竟好久没来写写东西了,贴一篇最近刚发表的一篇故事,我很喜欢自己这篇故事中的那个男孩,因偶然的原因让他获得了那种男人的尊严,从而成就了他非凡的一生……
1.调皮男孩 五年前,丹琼斯夫人拎着一个旧牛皮箱,从遥远的大城市坐火车来到荒远的草原,然后乘汽车翻过高高的山脉,只身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当上了镇小学的校长。 镇子上的居民从没见过丹琼斯夫人和任何一个男子有过交往,可是她又是那样美丽。她金黄色的头发像麦浪一样打着卷儿,眼睛像宝石那样闪烁光芒,即使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见了她也禁不住要多看几眼。 这天傍晚,丹琼斯夫人正在房间里洗澡,忽然听见外面哗啦一声响,夫人透过遍布着水蒸气的玻璃,模糊地看见一个黑影一闪而过:天哪,有人在偷看自己洗澡!她不由得大喊一声,双手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胸膛。 与此同时,丹琼斯夫人听见外面响起了邻居格林的大嗓门:“嘿,臭小子你往哪跑?” 丹琼斯夫人三下两下擦干身子,穿好衣服,来到客厅,透过宽大的落地窗,看到格林有力的手臂,正紧紧抓住一个干瘦的孩子,朝她门口走来。那孩子她认识,名叫约翰逊,是个人见人厌的跛脚孤儿,靠着社区基金的资助,在镇子上的小学读四年级。 丹琼斯夫人走到门前,刚想打开门,又下意识地停住了。她转身走回客厅,利索地从碗柜里取了两套餐具放在客厅的餐桌上,然后从冰箱里取出一瓶葡萄酒和一瓶果汁,麻利地用开酒器把红酒打开,然后把餐桌上的三根红蜡烛点上,这才转身朝门口走去。 此时,格林刚好把约翰逊拖到了丹琼斯夫人的门前,按响了门铃。夫人很有风度地打开门。格林生气地说:“夫人,这小子刚才趴在你家浴室后面的窗户往里看,被我逮个正着。” 约翰逊低着头,红着脸,不敢看夫人一眼。 丹琼斯夫人温和地说:“格林,我想你误会了,今天晚上是我邀请他来我家吃饭的。” 格林惊讶地看着她,就连约翰逊也感到十分奇怪,他连忙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格林不解地说:“可是,这家伙刚才承认自己是偷偷溜进你家后园的。” 丹琼斯夫人微微一笑:“约翰逊,请你告诉格林先生,你是不是来参加我的宴请的?” 约翰逊更加吃惊地看了看她,丹琼斯夫人轻轻点了点头,趁格林不注意,又悄悄冲他眨了眨眼。 约翰逊低下头,惭愧地说:“是的。” 夫人侧过身子,指了指客厅,对格林说:“瞧,我餐具都摆好了,刚才我在厨房忙,看来是约翰逊摁门铃我没听见,所以他才绕到后面去的。” 格林瞥眼看见客厅的餐桌上摆好了两副碗筷,还有红酒和蜡烛,又看了看丹琼斯夫人的表情,这才半信半疑地放开约翰逊的胳膊,转身走了。 丹琼斯夫人连忙拉过约翰逊,彬彬有礼地说:“欢迎约翰逊先生来我家做客,请进!” 约翰逊嘴角撇了撇,两行泪悄无声息地流了下来。 这天晚上,约翰逊吃到了一顿充满了温暖和尊严的晚餐,丹琼斯夫人给他做了一份美味的大蜗牛,他很长时间没吃到蜗牛了。最重要的是,在吃饭的时候,夫人不仅亲自给他夹了蜗牛,并且还彬彬有礼地对他说:“尊敬的约翰逊先生,请用蜗牛。” 饭后,丹琼斯夫人又端来了精致的水果沙拉:“尊敬的约翰逊先生,请吃点水果吧。” 整个晚餐,丹琼斯夫人都没有提起刚才浴室偷窥的那件事,直到吃完饭后甜点,她才认真地对约翰逊说:“约翰逊先生,我相信你刚才什么也没看见,对吗?” 约翰逊惶恐地看着她,然后怔怔地点了点头:“是的,夫人,我什么也没看见。”说着,约翰逊从口袋里掏出了十美元,放在桌子上。 丹琼斯夫人奇怪地问:“约翰逊,你这是干吗?” 约翰逊低着头:“这是我付的饭钱,我来你家做客,可我什么礼物都没带,这很不礼貌。” 一句话说得丹琼斯夫人差点流出泪来,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平时淘气得要命的约翰逊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夫人好说歹说才把约翰逊劝服,把那十美元重新又装进了约翰逊的口袋里,然后把他送到门口,郑重其事地与他告别。 2.忘年之交 晚上九点多,丹琼斯夫人穿着睡衣,正躺在床上读着小说,这时门铃响了。 夫人感到很奇怪,这么晚了,怎么还会有人按门铃呢?她披衣起床,打开门一看,门口一个人都没有,她正感到奇怪呢,一低头,惊奇地看见门前放着一束玫瑰花。丹琼斯夫人捡起来一看,一共十朵,看得出来,这些玫瑰花是镇子上的“天使花店”里出售的,她见过,一美元一朵。这个可爱的约翰逊,还是为晚餐送上了一份礼物,而且很显然,他花光了那十美元。 从那天开始,每个周末,丹琼斯夫人总会邀请约翰逊来自己家里吃饭,镇子上孤独的中年女人和讨人烦的跛脚小鬼成了一对忘年交。 渐渐地,约翰逊变得文静起来,他的成绩也一天天好起来,他再也不会跪在地上,和同学们一起玩那些汽车模型了,他的话里渐渐多了些“您好、是的、先生……”丹琼斯夫人的心里也渐渐多了些爱意,她俨然已经把约翰逊当作自己的孩子了,每当约翰逊彬彬有礼地向她告辞,她总能想起“母亲”这个词。 转眼到了圣诞节前的这个周末,吃晚饭的时候,丹琼斯夫人忽然发现约翰逊神情有些焦虑不安,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约翰逊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夫人,您可以借我两百美元吗?” 两百美元可不是个小数目,丹琼斯夫人看了看约翰逊,发现他眸子中满是不安和紧张,她点了点头,认真地说:“当然可以。” 看来这个答案完全出乎了约翰逊的意料,他连忙问:“难道您不想知道我用它来干什么吗? 夫人摇了摇头:“那是属于你的秘密,如果你可以告诉我,那不用我问,你也会告诉我的。” 最后约翰逊像大人那样写了一张欠条:“约翰逊欠丹琼斯夫人两百美元。”然后拿着钱,风一般地消失了。望着约翰逊消失的背影,丹琼斯夫人忧心忡忡,一个孩子拿着两百美元,会去干些什么呢? 整整一周,约翰逊在学校里都很安静,但丹琼斯夫人却从他的眼神里看出,这个小家伙心里十分激动。 转眼到了周五,丹琼斯夫人处理完手头事情,忽然想起今天是平安夜,这样一个日子,她却只能一个人度过,多么悲伤啊。她难过极了,疲惫地返回家里。远远地,她看到自家门口站着一个孩子,走近一看,是约翰逊。让她惊讶地是,眼前的约翰逊穿着一身整洁的燕尾西服套装。约翰逊见到丹琼斯夫人,颇有风度地说:“尊敬的夫人,您好,我是约翰逊,请问,能邀请您共进晚餐吗?” 丹琼斯夫人立刻意识到,约翰逊为什么要向她借那两百美元了,为的就是平安夜这天,能够请她吃顿饭。望着眼前的小大人,夫人郑重地点了点头。 约翰逊说:“尊敬的夫人,请您进屋换衣服吧,我在门口等着您。另外,我想告诉您,我在镇子上的汤姆老爷的饭店订了位子,您不介意那里的口味吧?” 小约翰逊太有意思了,丹琼斯夫人和蔼地说:“我很喜欢那里的菜。”说完进屋换上了自己最好的礼服,然后走出来。 约翰逊有礼貌地摘掉白手套,然后拉住丹琼斯夫人的手,向镇子南端的餐厅走去。 那一晚,约翰逊表现得非常有礼貌,他亲自点了一桌丰盛的佳肴,他自己喝着果汁,却频频举杯,让丹琼斯夫人喝着甜美的葡萄酒。饭后甜点上完,小约翰逊送给了她一个漂亮的小礼盒。 丹琼斯夫人微笑着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打开盒子。让她没想到的是,盒子里只有一张纸条,她打开纸条一看,上面是几行工工整整的铅笔字:“亲爱的丹琼斯夫人,您好,我想长大以后照顾您,可不知怎么才能照顾好您。我本想让您做我的妻子,但您是我的校长,这不可能,所以我想让您做我的情人,您看可以吗?约翰逊。” 3.一生情人 丹琼斯夫人看完后,半天没有作声,她微笑着看向约翰逊。约翰逊也正充满期待地看着她,夫人想了想,说:“约翰逊先生,我同意做你的情人,但你要保密,不能把这个属于我们两人之间的秘密告诉给任何人。当然,你还要努力学习,只有这样,你才有能力来照顾我。” 约翰逊愉快地点了点头。 自这个圣诞节以后,镇子上就多了一对“情人”,他们彬彬有礼,互敬有加,有时还会去郊游,有时甚至会一起去远处的湖泊野营、钓鱼。与此同时,约翰逊成了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他的各科成绩基本都能得到一个鲜红的A字。 三十多年后,纽约的华尔街上多了一个名叫约翰逊的中年股票投资商,他在对冲基金领域小有名气,虽然不像金融大鳄索罗斯那样享誉盛名,但他旗下的几个基金每年10%左右的稳定增长率,还是让许多金融人士刮目相看。只是这个富有的约翰逊,有一个习惯,虽然他个性风流,身边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却从不向她们求婚。 此外,每年的圣诞节前,约翰逊都会开上自己那辆红色的跑车,从纽约一路长奔到一个遥远偏僻的小镇上过圣诞节。 约翰逊总会在镇子上的花店买一束花,接着来到镇外公墓林里的一座墓前,轻轻放下鲜花,然后俯身亲吻墓碑上的“丹琼斯”三个字,花上总会附着一张字条:“致我美丽的情人丹琼斯夫人——来自您的约翰逊的诚挚祝福”,每每此时,这个富有的金融大鳄的心中,总会泛起无限的往事…… 在约翰逊上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住在镇子南端的光棍汉老迈克塞给了他十美元,让他去偷看丹琼斯夫人洗澡——老光棍想追求她,却听说她有些问题,他想让约翰逊帮自己看个清楚。这个老光棍下意识地感觉到丹琼斯夫人身上藏着一些不能告人的秘密。 约翰逊揣着那十美元,兴高采烈地跑到丹琼斯夫人家后花园藏起来。 等他看到浴室的灯光亮起,连忙搬几块砖,垫在脚底下,趴在窗户上往里看。一看,小约翰逊惊呆了,夫人从上衣里拿出两团软布,脱掉上衣后,她的胸口居然有两块丑陋的大疤,漂亮的丹琼斯夫人没有乳房——五年前,丹琼斯夫人患上了乳腺癌,取掉了乳房,她为了有尊严地活着,不得不离开了原来生活的地方,来到了这个陌生而偏僻的小镇,把痛苦的过去隐藏起来,孤独地生活着。当然,她不得不为此拒绝和一切男子交往。 其实,丹琼斯夫人又哪里知道,在约翰逊九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患了这种可怕的病。做了手术后,他的爸爸总是嘲笑他的母亲不再是个女人,而且喜欢在喝醉酒之后,揭开母亲的衣服,指着她的伤疤,嘲笑她、挖苦她。最终,约翰逊的母亲郁郁而死,后悔莫及的父亲,更加疯狂地酗酒,一个雪夜,他醉倒在冰雪中再也没有起来。 那一天晚上,丹琼斯夫人十分害怕约翰逊把自己的秘密说出去,无奈之下,她想出了邀请他吃饭的法子,蒙骗邻居格林。 在夫人祈求的眼神中,约翰逊勇敢地迈进了她的家里,最后,他还像一位绅士那样,用那十美元买了十枝鲜红的玫瑰花,送到了夫人的门前。 当时,在门前不远处的树影后面,约翰逊看到丹琼斯夫人站在门前,泪眼涟涟地亲吻着那束玫瑰花。 约翰逊蹲在树丛中,双手紧紧按住胸口,仰望着漆黑的夜空,虔诚地说:“上帝,我向您发誓,等我长大后,我一定要让丹琼斯夫人做我的情人,我会努力照顾她一生……” 2010-2-5
星期五(Friday)
晴
周日下午,像很多时候一样,我泡了杯茶,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写点东西。 冰雪渐行渐远,温度一点一点升高,眼见到了立春日了,恰好这个周日下午阳光很好,隔着一层玻璃往外看,疑心外面已是暖的海洋,而且不会再有前些日的冷风,这只是感觉,或者说心想罢了,其实是有风的,而且还不小,可以看到楼下的几棵光着枝桠的树,被风吹地摇摆着。温暖的午后阳光,不吝地照在对面楼上,从上到下辉煌着,望着这场景,不由离开键盘,心想今年的冬天真的要远去了。其中一户人家,玻璃窗洞开,微风一吹,折射的阳光恰好穿窗入户,晃人眼睛。 我刚要拉上窗帘,一只愣头愣脑的麻雀,从远处飞来,径自落在了我的窗外,经过了一冬天的洗礼,小麻雀多少呆滞,不像春天般那样活脱,它晃着小黑豆般的眼睛,往屋里仔细瞅——我大为紧张,生怕它看见了屋里的我,可怜见的,刚落地又要急忙“逃”走,我就坐在椅子上,一动不敢动。相隔一米的距离,它居然没发现我,翘着尾巴,歪着脑袋,看了看,发现没什么可疑物,尾巴就安然下来,然后轻轻一蹦,脑袋转向了外边,把暗灰色的小背影留给了我,我顿时松了一口气,不由来了兴致,就多看了看。放松警惕的麻雀,歪着脑袋看地下,努力地寻找着什么,羽毛渐渐蓬松起来,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短小的绒毛。接下来,将近一分钟,它就那么悠然地立在我窗外,除了脑袋偶尔转动外,就这么悠然着,似乎它已经看到了春天。 目光中有这样一只优雅悠闲的麻雀,心里就慢慢平和起来,忽然又想起了个词——木头人,这窗外的场景,一如我们小时候玩过的木头人游戏一样,“一二三,我们都是木头人,不准动,不准笑!”小时候,人不大心倒很专注,想哪是哪里,眼睛只盯着一件事,玩这种木头人的游戏,还真能立在那里半天不动,比站军姿、哨兵站岗还要用心,现在的孩子生活丰富的多了,应该不会再玩这样考验“意志力”的乏味游戏了吧?小精灵立在那里,到底没有发现我,最后,也许是发现了新的有意思的东西,张开翅膀,心满意足地飞走了,它到底没有发现近在咫尺的我。 麻雀飞走后,对面的玻璃又开始一晃一摇地考验我的眼睛,我这才回过味来,原来折射的阳光一部分入户,一部分又折射出去——映入了麻雀的眼睛里,麻雀只看到了一片灿烂的阳光,哪看到屋里的我呢?这么一想,更是开心,原来,寒冬里的麻雀,心中也是迷恋着温暖阳光…… 2010-1-29
星期五(Friday)
晴
转眼硕士毕业已两年有余,虽觉人未大变,性情如初,然重读一些故书时,每每总有惊心触目之感,掩卷沉思,恍然明白,原来书随着人的成长变化会一直在变,一个人记忆里的书也是有年龄的,也会同他的主人一起,慢慢长大、成熟直至老去,以往觉得好的书,现在重读觉得尚为一般,以前远离自己生活的一些场景,如今重读却有触目惊心之感,这恰是生活的魅力之一吧。 两年的时间,其实不长,却足以把我们这帮曾经差不多的同学,塑造成了不同的形态、心态,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角度来说,这固然是好的,也是需要的,整日闭门思过或隔着玻璃橱窗批评人,并不是生活的真谛。 前几天,上了一位同学的博客,读了他的手记,大为感动。老同学有莫大的勇气和毅力,只身前往苏北,从基层公务员干起,他娓娓生动地讲述了冒雨骑车去处理宅基地的事情,这让我大为感动,一个北大的硕士生也许算不了什么,但真愿意骑着自行车,行在泥泞的路上,去处理两个中国最普通农户的宅基地纠纷,又有几个呢?高薪,体面,前卫,潇洒、冷酷一生,这是主流青年人所向往的吧?但我要说,身处这样的时代,有几句埋怨,说几声唠叨,这是可以的,但更要心存善意,骨梁坚挺,毅力超凡。 社会的浪潮之高之大之汹涌澎湃,损人心智之诱惑和现象如此之多,侵蚀人的意志与心灵的点滴可以汇为江河,是我们当初许多人所始料未及的,然而一个人,一个从北大走出来的人,还是需要有些“孤独者”的勇气与决心,既要与人相处,又要乐于独行,既要口随大众,又要心向精英,既要干实事干小事,又要心怀寰宇,目视苍穹。09年,我写了一篇故事,写故事的初衷就在于目睹了许多同龄人和朋友处在一种莫名的苦闷中,无论天空多么浩渺,空气多么透彻,总觉得胸中有一股郁郁之气,我思考了许多,这是为什么呢?思来想去,问题出在我们自身,所以就认认真真地写了这个故事,送给了一个苦闷的年轻人一碗特殊的面条,发在博客上,与小聂共享、共勉(如果他能看到这篇文章的话),与菜刀的朋友们共享、共勉! 拉面馆里的秘密 有个年轻人,名牌大学毕业,但不知怎的,倒霉事却接踵而来:先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工作后又好同事相处不好,女友又同他劳燕分飞,加上这一年夏天,他又大病一场,这一切让他身心疲惫。 转眼到了国庆假期,年轻人临时决定一个人到南方去旅游,换个环境散散心。他选了云南一个小镇子作为目的地,到了小镇,年轻人窝在一个家庭旅馆里睡了一天,晚上,又在旅馆附近一家小饭店里喝得半醉,等他回来时,没想到旅馆的男主人还没睡,正坐在外屋喝着酒,见年轻人回来,便热情邀请他一起喝,年轻人没推辞,坐下来便喝起了酒。有酒就有话,天南海北聊了一会了,两人渐渐熟了,年轻人就一一说了心中的郁闷,没想到男主人听完后“哈哈”大笑,他拍拍年轻人的肩膀,说:“小伙子,建议你明天去吃碗拉面,吃完后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年轻人虽然有些醉意,但听了这句话后很是不解:“心情郁闷跟吃拉面有什么关系?” 男主人笑着说:“你吃了后就知道了,不过,吃面的时候,一定要弄清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家拉面馆的拉面这么好吃?” 年轻人还是半信半疑,第二天,他按照旅馆男主人的指点,找到了那家拉面馆,这店铺有个很大众的名字:“夫妻拉面馆”,进去一看,餐厅不小,座无虚席,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座。年轻人一坐下,就有服务员过来招呼,不大一会儿,年轻人点的面就送上来了,一看,果然不错:面条红如发丝,面汤白如乳水;牛肉切成长方形,肉筋交错,一看就是好肉;香菜末、葱末绿如野萍,没一个枯星子。年轻人吃了一口,果然鲜美至极。 年轻人狼吞虎咽,很快把一碗面条吃了个精光,吃了碗好面,心情也舒坦多了,年轻人刚想走,忽然想到男主人要他弄清的那个问题,是呀,为什么这家拉面馆的面这么好吃? 想到这里,年轻人没有马上离开,他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看起书来。过了吃饭的点,食客渐渐少了,就在这时,年轻人看到了这样一个情景:从门口进来一对老头老太,挑着担子,一个挑的是香菜,一个挑的是小葱,那香菜和小葱,一看就知道是刚从地里拨出来的,新鲜极了。两人穿过店堂,往后面厨房去了;他俩进去不久,又进来一个人,衣衫褴褛,看上去像是个乞丐,这人进来后,大摇大摆的,挑了个座位,一屁股坐下,一拍桌子,吆喝了一句:“面,吃面,多加肉!” 年轻人一见,正在奇怪,却看见服务员很快给那乞丐模样的人端来一碗面,而且上面堆满了牛肉.那人“呵呵”笑开了,把牛肉吃完,胡乱吃些面条,筷子往桌子上一扔,钱也没付转身走了。服务员过来把碗收走,脸上没露出一丝的不快…… 见此情景,年轻人既十分意外,又感慨万千,看来这店的老板心眼好,对乞丐都如此善待,心有多宽,生意就有多宽,生意好,面自然会做得好,这难道就是这里的拉面好吃的原因? 年轻人低头看书的工夫,服务员过来 给他续了好几次水,年轻人有些过意不去,正想离开,也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刚才那两个老人又挑着香菜、小葱走进店来,年轻人十分诧异,时间没过不久,怎么又来送香菜和小葱呢?正这么想着,恰好一个服务员又过来给他续水,年轻人便问:“你们这店里香菜和小葱用得这么快,一会儿就要让人送来?” 服务员笑了:“您一看就是外地过来旅游的,不是用得快,而是求一个‘鲜’,牛肉拉面对香菜、小葱要求很高,这两样东西离地时间一长,就不新鲜了,所以我们老板要求两个小时更换一次。” 年轻人一听,不由目瞪口呆:天哪!没想到这拉面店连香菜、小葱都要求严格,那面条、汤、牛肉更是可想而知了。说话间,挑菜的老头老太从后面厨房出来了,在他们身后跟着一位中年人,那中年人热情地把老头老太送到门口,老头转身对中年人说:“徐老板,您留步吧,两个小时后我们又该见面了。” 年轻人看着这位“徐老板”,顿时一惊:他竟然只有一只胳膊! 徐老板走进里屋后,刚才那个乞丐模样的人又走进了店,还是嚷嚷着:“面,吃面,多加肉!”一切都像电影回放那样,服务员又把一碗堆满牛肉的面端了上来,“乞丐”吃完了碗里的牛肉,嘴巴一抹,分文未付,走了。服务员毫不在意地收起了碗,没有一点不乐意…… 当天晚上,年轻人买了些酒和菜,约旅馆的男主人一起喝酒,喝着,聊着,年轻人便说了白天所见之事,说完后感慨不已。 男主人笑笑,对年轻人说:“其实你今天吃的这碗面里有三个秘密。” 年轻人一听,连忙问是哪三个秘密。 男主人说:“要想做好一碗面,其实很不容易,第一是要面好,碗中的料好汤好功夫好,这是最简单的秘密,可就是这样简单的秘密,很多人是不知道,很多人是知道了却做不到,所以做出来的面连看都不中看,就别说吃了,他们哪里能像这家店那样,连香菜和小葱都要每隔两小时换一次……” 年轻人问:“那第二个秘密呢?” 男主人接着说:“这第二个秘密就是做面的人。做面的人要执着、认真,你今天也看到了,面店的徐老板是只有一只胳膊的残疾人,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家店的名字叫什么。” 年轻人说:“知道,叫‘夫妻面馆’。” 男主人喝了口酒说:“是啊,你难道没想过,一个断了胳膊的人怎么能拉面呢?拉面可是要两个手的啊,所以徐老板的帮手就是他妻子,也就是说每一碗面都是由他夫妇俩一起合作拉出来的。” 年轻人一听,嘴巴张得老大。 男主人笑笑:“我再说一点,你嘴巴也许会张得更大,这徐老板的妻子其实也只有一只胳膊,也就是说两个只有一只胳膊的人,凑成了一双手,二二十多年如一日,拉出了一碗碗美味可口的面条。” 年轻人彻底惊呆了,他连忙问:“难道这就是第三个秘密吗?” 男主人却摇摇头,年轻人迫不及待地问:“那第三个秘密是什么?” 说到这里,男主人的面容渐渐地有点凝重起来了,他说:“这第三个秘密,跟你今天看到的老头老太、讨饭吃的那个疯子,以及徐老板夫妇为什么只有一只胳膊有关。” 年轻人一听,好奇心已经完全被“吊”起来了。 男主人又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酒,接着说:“二十多年前,徐老板、夫妇刚结婚不久,两人开了一家面馆。一个夏天的晚上,,两人忙完了,一起到镇外的公路边散步,不巧的是,一辆失控的卡车朝两人冲来,卡车把两人撞倒之后,后轮碾过了两人的胳膊,而且徐老板的妻子还断了三根肋骨,那辆卡车冲下了坡,翻了十几滚,司机命是保住了但脑袋受到严重撞击,神智从此不再清醒……出事的那一天,正好是徐老板夫妇结婚的第一百天。司机是因为喝了过量的酒才酿成这场车祸的,司机父母跪在徐老板面前请求原谅,甚至愿意把家产变卖了,来赔偿给他,但徐老板没这么做……” 此时此刻,年轻人的眼角已有了泪花,男主人的眼里也是湿漉漉的他接着说:“讲到这里,想必你也猜到了,那个司机就是讨饭吃的疯子,而那个司机的父母从此后就种起了香菜和小葱,卖给徐老板,得到的钱,司机父母只收一半,另一半作为赔偿金给了徐老板,就这样,本该是仇人的几个人,却很好地生活在一起。如今,你也看到了,徐老板和妻子各用伤残后剩下的一只手继续拉面条,开面馆,而且生意越来越火,就连那两位老人也富了,他们有二十多亩大棚菜;最让人感慨的是,二十多年来,那个闯祸的司机却成了最幸福的人,他每天都有免费的面吃,他面里的牛肉要比一般客人多得多,而且只要他走进面店,面就端来,不管他一天吃多少碗,天天如此,这就是拉面里的第三个秘密:以恩报怨,以和消仇! 听到这里,年轻人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胸为之一震,豁然开朗,海阔天空,这碗面里蕴含着太多太多的东西,有执著、认真、细致、爱、无私……和徐老板他们相比,自己生活中的那些小怨小愁、磕磕碰碰算得了什么呢?人一生看似漫长,多少人抱怨生不逢时,命运不公,但说到底,芸芸众生之中,能有几个可做好一碗拉面的? 原发:《故事会》2009年第12期上
2010-1-7
星期四(Thursday)
晴
——2010年1月7日,手头工作积累如山,忙碌自顾不暇,抬头看窗,白云悠悠,蓝天如格,念及往事,忽然胸中泛起无限伤感,想起了一首隐约缠绵的歌,放下工作,敲下了这首诗,写罢,茫然四顾,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天地须臾,沧海桑田,故人无觅,感慨良多……
在我一贫如洗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陌生的姑娘 (2010.01.07) 在我一贫如洗的时候 我遇到了一位陌生的姑娘 她说她从我的眼神里 分明读出了无助和忧伤 我低头不语,裹紧单薄的衣裳 继续穿行在秋风渐起的单向街上 陌生姑娘踩着发亮的高跟鞋 高高地拽着棉布裙的一角 大步小步,小步大步,快速追上 气喘吁吁地说 哎,那个,哟,其实,啊,我想说的是—— 从你的眼神里,我更多的读出了信心和希望 啊,多么美丽的话啊 顿如一阵原野的清新的风 吹进了我腐败的胸膛 更像绵绵如柳丝的清澈雨水 轻轻地落在了干涸的土地上 在贫穷的黑夜里 让我也能看到黎明和星光 我感激地说声,谢谢 我独立寒秋之中 目送她小跑远去 片片落叶,织就了一幅灿烂的人生辉煌 …… 若干年后,我裹着白色的天鹅绒浴巾,坐在落地窗前 听夏天之雨和黑夜亲密交谈 想着不远处的那个椭圆池塘 夜雨已经淹没了边上的青草 青蛙躲在巴掌大的叶子下 畅快地睡起了觉 多么美好生活,多么美丽的夜晚 我举起晶莹的酒杯,与雨水同干 一道美丽的闪电,裂开了天地的怀抱 此时,我胸中突然泛起了巨大的忧伤 借着黄白的闪电,我突然想起—— 在我一贫如洗的时候 我遇到了一位陌生的姑娘 如今雨夜飘摇 这讨厌的雨可曾打湿她略旧的棉布裙 要知道一个被人抛弃的、疯癫的、爱为别人写诗的傻姑娘 她瘦弱的身体、苍白的微笑、掉色的旧高跟鞋 如何挡得住这瓢泼的夏雨 我举目苍茫,独自对着窗户,痛哭流涕 无涯的洪荒,有限的人生,要知道 最让人伤心的是 风雨飘摇之夜 我在温暖的屋里安座 却不知斯人何处归 却不知,斯人何处归 2010-1-5
星期二(Tuesday)
晴
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作为去年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职工代表,同各位新入职的大学生做交流,在国航地服这一年,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时间过的太快,去年坐在这里接受入职培训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忙碌”一直是这一年的缩写。我想就自己的经历,谈谈我对在地服工作的感受,希望对各位有点帮助。 第一是如何善待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抛开地服不谈,我想在座的差不多都是第一次参加工作,心情有的激动,有的可能很淡然,有的得到这份工作很不容易,有的则可能没费多少力气,这样自然对待工作的态度就很不一样。我想说的是,无论你得到这份工作轻松与否、无论你是对这份这份工作满意与否、无论你准备以此为业终了一生与否,你都要认真的对待它、善待它、呵护它,绝不能遇到一点挫折,就怀疑自己的选择,否定自己的能力,放弃自己的未来。我读过一本书,扉页里一段无关紧要的话,却让我回味长久,它是这样写的,一个人一生也许会有很多份工作,但最应该感谢的其实是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因为从这份工作开始,你不再是学生,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者,你用自己的双手开始搭建自己的未来,开始生产,为地球增加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从这份工作开始,你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具备了别人所没有的魅力的人,一个备受别人尊敬的人,一个让自己区别于其他人的人。一个年轻人来地服工作,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我认为这些困难主要是来自主观的,毕竟我们之前没有工作过,来到这里后,我们成了一名职员,成为一名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生活资料的人,其间,自己的心智甚至是情感都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所以,如何说服自己,如何正确处理第一份工作就成了关键。 第二点是对待“苦和累”的态度。我想在做的很多人可能听说了,地服是很苦的一个部门,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什么是苦?什么是累?这都是相对的,既然大家以前都没工作过,你怎么就知道在其他地方工作比起地服就轻松,就快乐?很多人一开始就让自己接受了苦这个词,这是很不准确的,也是对自己不够负责的。长久以来,我一直牢牢记住《论语》里的一句话:“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此可谓好学而已矣。”我很感动,一个人做到这几点非常不容易,大家应该都是80后的人,很少有过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的感受,有的甚至一直是顺风顺水,自然而然的就把一切不如意的地方想成了苦,把自己应该付出的想成了累。我看了俞敏洪在北大开学典礼上的发言,记住了这样一句话,你说你苦,那你怎么知道明天不会比今天更苦,苦只是相对的概念,千万不要用它来束缚自己。 第三点就是要学习,不断的学习。原总裁李家祥在《大道相通》里说现在企业的人要讲究三点素质,一点就是执行力,二是有思想,三是能坐的下。其实我个人看来还有一点,这一点还很重要,那就是学习,在大学里学习,说到底那叫学业,到工作岗位上学习,那叫学事,只有学“业”和学“事”合在一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来了地服,我们都是重新开始,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进入角色很快,有的人则相对较慢,产生这个差别的重要因素就是学习的问题。人从事任何职业都是从缺乏经验开始的。大家知道的歌手周华健,在做访谈的时候就说,我当歌手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如果让我重新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做的更好,这么出色的一个歌手,面对观众,面对喜欢他的歌迷,却坦然、开心地说自己一直在学习如何当歌手,我想对地服人来说更应该这样,我们现在有将近6000名员工、100多个不同的岗位,每个岗位都有着巨大的差别别,无论谁来到这里,专业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对口。所以,各位就要注重学习,做一个不同于别人的自己,一个具备了魅力和伟大心智的人,一个能对地服发展起到很大作用的人。讲到这里,我想起前两天和一位经理一起参加明年工作重点研讨,她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她说她在和全日空的负责人聊天的时候,谈起了航空服务的核心要素,现在许多服务产品是可以复制的,你做的再好,别人很快就能模仿出来,但全日空有一点是别人不能复制的,这就是他们的员工,他们的员工是他们最核心的产品,打着全日空的烙印。我很受启发。 第四,我想说的是如何处理自己和地服的关系。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奥巴马在就职演说里提到的那句“生活是海我是船”,这句话让我很感动,作为一个总统,他面对广阔的未来说,生活是海,而自己是一艘迎风破浪的船,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很难真正地认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想我们可能会有以下三种不同对待地服的观念。第一我想我是海,我才不是什么船。第二地服是海,我是船,但我是一艘大船,一艘航空母舰,我来的是遨游的,可不是什么乘风破浪的;第三呢,地服是海,我是船,可我是一艘小小船,想要划却怎么也划不远,得了,我就在岸边慢慢滑吧,边划边看水中海龟游,看那浪花一朵朵……我个人觉得以上三种方法都不可取。地服是海,这个比喻没错,我们要做在它里面乘风破浪的那艘船,要有种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使命和理想,这才是一个身子里有骨头,骨头里有硬气的年轻人。 最后我想说,各位,请一定要珍惜这第一年的时光,否则它很快就会从我们的生命里溜走,到头来,可能别人满载收获,自己却两手空空,什么都没学会。民国一个著名的国学大师说他平生最恨三种年轻人,一种是碌碌无为,一种是无所事事,还有一种人是沾沾自喜,所以自己要给自己的未来一个坚实的铺垫,不要碌碌无为、无所事事和沾沾自喜。我常听许总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你只要努力了,付出了,辛苦了,老天自然会看得见的,也许现在看不出来,但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老天爷是看得见的。我想这句话也可以有另外一种诠释,那就是你只要不努力、不付出、不辛苦,老天自然也会看得见的,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老天爷是看得见你没努力的。最后,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培训的结束,就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能够真正成为一个工作、生活的强者! 谢谢。 2009-12-20
星期日(Sunday)
晴
时常写东西的人,大多有种寄托,或者说是依赖,比如烟,茶,咖啡,比如酒,大麻……,当然也有不乏咕咚咕咚灌白水的人了。路遥在《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谈及了他写作《平凡的世界》的生活琐事,其中就有这样的一段:“我工作时一天抽两包烟,直抽得口腔舌头发苦发麻,根本感觉不来烟味如何。有时思考或写作特殊紧张之际,即是顾不上抽,手里也要有一支燃燃的烟卷。因此,睡眠之后的几支烟简直是一种神仙般的享受。用烫汤的水好好洗洗脸,紧接着喝一杯浓咖啡,证明自己同别人一样拥有一个真正的早晨。这时,才彻底醒过来了。”陆文夫说的精炼,他说这么多年了,烟戒了,酒少了,只有茶还是朝夕相随。梁实秋呢,时常到了一处,总需在茶上花点时间。《唐书》内记载:“唐大中时,东都进一僧,年百三十岁。宣宗问:‘服何药?’对曰:‘臣少也贱,素不知药,惟嗜茶。’因赐名茶五十斤,命居保寿宫。”喝茶到了这里,则成了一件极惬意的养生之事。 我早先读本科的时候,不喜欢喝茶,后来细细分析原因有二,嗜踢球,常常踢到口干舌燥,津液虚脱,来不及等着喝口热水,从球场回学校的路上,或可乐,或饮料,早喝满了一肚子,二来则是因为住在五楼,楼高人懒,尤其到了三、四年级,把该喝的喝了,该吃的吃了,一旦上了楼,就躲进宿舍成一统,打水日渐稀少,能喝的口白开水已属不易,哪来的闲情雅致,等着喝茶呢。那时,写东西也少,除了学期末,各门课程的论文外,平时很少动笔,最多是趴在网上,BBS狂灌一通水,既然是灌水,则更无需喝茶了。去了西藏,当了老师,像其他老师一样,灌一壶开水放在桌上,课前课后,喝上一气,自也神清气爽,那时带了一些茶叶,我却很少用,同事们喝了些,留下了一些。读研究生时,不知不觉喝起了茶,也开始了熬夜,夜里三四点睡是常事,一来打水方便了,在同一楼上,二十四小时均可打水,不分昼夜,满了我这夜猫子的意,二来写东西也渐渐多了,肚子里东西本来就少,一旦掏出些文字放在了纸上,则不得不靠大量的茶水填补。 和许多人品茗、喝功夫茶不同,我属于牛饮那类的,每每我泡了一大杯茶,像狂风落叶一样,瞬间落入肚中,满怀皆茶香时,我总想喝功夫茶的人,会对我不屑一顾。我也想细细地喝,可总不习惯,尤其写东西进入状态时,几乎停不了,手在键盘上翻飞,总不忘过一会伸到旁边去端茶豪饮,就在日常状态,我一周多点的时间总需要喝一大桶矿泉水的,应该有十几升之多,这当然不包括白天在单位里喝下去的那些茶水了。如此说来,我应该属于茶桶级的人物了,到了现在,简直无茶就写不出东西的地步了,许多人甚为不解,问我,你每天晚上喝这么多茶,还能睡的着吗?何止睡的着啊,我想,就是睡前喝了一大杯,除了膀胱受点罪之外,睡眠丝毫不受影响。现在,经常一人坐在郊区的居所,长夜漫漫,除了电脑上敲敲打打,就是自己给自己泡杯暖茶,有时茶触心思,就能顺畅地写下一段文字来,前段时间,繁忙无比,全靠茶帮了忙,有时想想,再这么下去,我胃中是否会长出一棵千奇百怪的茶树来呢。 在不同场合喝茶,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感受。现在想想,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在哪里喝了什么茶,都记得很清楚,也许是大脑对茶这东西,有种自觉的喜好吧。当然,有些场合喝茶,则绝对是一件极美的事情,比如雨天,窗外雨淋漓,一盏灯火,坐在桌前,翻书作文,最好能有一杯茶,暖气氤氲,对听雨声;比如,写东西写到兴奋处,不能自已,则需痛饮一番,喝到浑身冒汗,胸无杂念,天地万物,须臾为我所用,天涯海角,假我大块文章;风雪夜归,从寒冷中回到屋子,满身凄冷,泡一杯热茶,白杯绿水,暖身暖神,其乐陶陶。到异地去,见异样人,坐在陌生的屋子里,喝一杯明前春茶,看着窗外山景迷蒙,想万古事之事卷事舒,这是何等惬意的事情啊。 还有一件事要说。 近一段时间,顶从福州来到北京,隔三岔五小聚,斯人别的没带,带了许多香茗,在他那里喝茶,就多少成了功夫茶,茶盏很小,三四人,四五人端坐一周,喝着聊着,也是一件美事,如此情景,和朋友喝茶,是另外一种妙处。前几日,寒夜小聚,难免推杯换盏,浓醉处,坐在茶盘周围,谈天论地,吆五喝六,吃着大红袍。茶是小七的茶,泡则是小哲泡的,还记得他不停地说:“咋样,我泡的茶牛吧,我泡的茶牛吧。”我则丝毫不管,端起茶杯,一杯一杯的畅饮。 时至今日,念及那日场景,嘴有余香袅袅,不得不说:“牛,非常牛啊!” 向茶以及一起喝茶的朋友们致敬! 2009-12-15
星期二(Tuesday)
晴
题目写的有些讨吆喝的成分,其实不过是想写件小事。
年初,两篇小文被收录到一本精编书里,样刊早就收到,稿费却辗转多次,才来到我的手中,既然是小文,钱就不会多,仅够买几本小书,或是吃顿普普通通的饭。从以前住的小区物业那里,接过皱巴巴的汇款单,看着发笑。现在这个社会,杂志报纸铺天盖地,但很多却是只送吆喝不送钱,我以前篇文章被几十次转载,却一个大钱也没收到,好在这次不错,一次寄不到,两次再寄,还算是有心的人,写到这里,自然一没提及人间,二没说到造孽钱,我想着重说的是下面的事情。 这张汇款单塞在钱包里,很长时间未取,一来平时朝八晚五,我上班邮局上班,我下班邮局关门,二来近期周末总是有很多事情,无分身术。上周末,偶回北大,恰有一段闲功夫,忽然想起,可以去燕园邮局把钱兑了。以前在顺义半壁店邮局取过一些汇款,每次都博得里面的工作人员的羡慕之情,有一次,那位工作人员还半搭讪半自语地说:“居然能拿到稿费。”这次我一进燕园派出所,俨然是从太平洋岛国来到了联合国,里面人来人往,十分热闹,问了一下,1号窗口专门负责取汇款。排在前面的有几个人,我就跟着排了下来。 最先取钱的是一个羞涩的姑娘,拿出一叠汇款单来,后来我才明白,她并不是给自己取,而且踢别人取,再看了一会,我就明白了,她其实是个保姆,想来应该是照料某个退休老教授的人,手可以写文章,腿脚却多有不便,自然让人帮忙取兑,营业员忙碌了一番,快5000块钱,取完钱,小姑娘又忙着到隔壁窗口寄信寄书,这让我多少想起无电脑时代,文人之间互寄书文的胜景了。 第二个人是一个上了年岁的老人,一直笑微微的,等着前面的小姑娘走了,他慢慢做到窗口,从一个环保袋里取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是十几张汇款单,里面的工作人员笑着说:“徐老师每次来,都会取很多。”那个被称为徐老师的老人,温和地说:“这次是九千九。”看来来之前他已经算好了。在里面的工作人员忙碌的时候,他又从环保袋里取出一个皱巴巴的牛皮信封,从里面摸出一张百元钞票来。这时,旁边窗口的工作人员看见了他,也跟着热情地问候起来:“这么快徐老师又过来啦?”他连忙点头说:“这次是九千九。”取了钱,老人心满意足地走了,然后直接来到旁边的邮局储蓄口,对里面的工作人员说:“存钱,这次存一万。”直到此时,我才理解老人刚才为何摸出一百块钱来,原来为了凑个整。 第三个人,依然是个老人,沉默,有固执的表情,自然也是哗啦啦地递上一堆汇款单,里面的人又接着操作起来。我的心忽然高了起来,暖了起来,这种感觉才是北大的感觉,在知识廉价、贬值的年代,何处的邮局可以看到这样“一大笔”、“一大笔”取稿费的场景呢,于是很欣慰,觉得钱虽少,却不虚此行。站在那里,很自然地想到了唐伯虎的《言志》那首诗:“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很多人问我,如果你没上研究生就就业了,会有什么不同?我回答他们的都是这样的话:“也许有不同,也许不会有什么不同,但有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不会去写这么多东西。”真的,研究生时期,倒真真切切地养成了个写东西的好习惯——不,也许是坏习惯。但无论如何,写东西的人,读到“闲来写就青山卖”这样的文字时,胸中多少会生些豪迈之气的,再不济,也会有荡胸生层云的感觉吧…… 2009-10-9
星期五(Friday)
晴
———大学入学十周年聚会,一行同学重回昌平园,满园寂寥陈旧,唯有红楼沉默不语,园中除几个工作人员外,再无他人,良多感慨,当初被我们踏得尘土飞扬的足球场,更是衰草没膝,十年,弹指一挥间…… 十年重游, 2009-9-6
星期日(Sunday)
晴
![]() 2009年9月5日下午,与LD、ZBS、WJ君共勉。 (此文图片zhongjian 提供,深表感谢) 2009-8-27
星期四(Thursday)
晴
![]() 自从离开学校,踢球次数日渐稀少,两年的时间,踢球的次数掰着手指头都数的过来。据说爱运动的人一旦停下来,身子不可避免地要胖起来,然而幸好每日睡的较晚,黄灯黑窗,或看看网页,或乱翻翻书。两鬓的白头发悄悄冒出了头,身子却不曾胖起来,始终保持在65KG左右。这样的年龄,这样的身体骨,自然是略瘦了点。于是和朋友同事见面,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你又瘦了!其实不曾瘦,也不曾胖,一直如此,可“又”字总是个很奇妙的字,听到这个字后,人产生各种情绪和想法都是可以理解的、理喻的,甚至自己也会想,是否真的“又”了呢。可转而又担心一直不运动,是否会在一夜之间胖起来,或者说,身体哗啦就下落到一个不忍目睹的地步,再上球场,连小学生都踢不过了,于是便想起了跑步。 起初是在未搬家之前的小区跑,每天九点多拉门出来,围着中心的十几栋楼,至少跑三圈,有时状态好,跑上五圈。夜晚跑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在跑步的过程里,才觉得屋子中的脑袋是混沌的,也许是略带麻木的,两圈下来,开始冒汗,整日在空调屋子里呆着,毛孔紧紧关着,这时,汗水从身体深处开始往外涌出,感觉流出来的不是汗水,倒是一种深锁在身体内的情绪,头顶偶尔滑过夜航的飞机,飞机的灯光煞那照亮了矮层的黑夜,别是一番现代化的风景,跑完之后,慢慢的走上一圈。唯一害怕的,是夜晚遛狗的人。在郊区,养狗的人很多,似乎养狗成了一种必须、必要,晚上出来遛狗的人偏偏有许多不拴狗绳的,这就有了一定的危险性,夜幕四起,华灯盏盏,是适合散步的、慢慢走的,一个人倘使跑起来,不免会引起这些狗的注意,我就被一条狗“跟踪”过,那是一条体型中等的狗,气势汹汹地从黑暗中跳到路上,紧追了我几步,我赶紧侧着身体,紧紧盯着它看,狗赶紧停下来,然后似乎明白了我是一个跑步者,并不是一个惊慌失措或心怀鬼胎的人,它愣了一下后,就赶紧识趣地溜到了路边,饶是如此,我还是有些害怕,俗话说,咬人的狗不叫,黑天跑步,这一点不能不防。后来换到了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开始接二连三的下雨,加上后来晚上的事情太多,跑步就断断续续,想起来就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也还能隔三差五的跑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挺好的事情。 说起跑步,现在这么还算有点规律的跑,在生命里是第三次,第一次是读本科的时候,每年寒假回家,隆冬时节,滴水成冰,早晨在乌黑中挣扎着起床,陪父亲一起沿着村庄的路跑步,等跑上一长段后,天色将晓,寒气中有些亮色。当时跑步主要是为了父亲着想,他身体略有些胖,他也愿意和我一起跑步,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及过,跑步时,父亲对指着路边的树对我说:“这些树是我们家的。”到了大四,因为决定去了西藏,一行人开始跑步锻炼身体,每天晚上10点从宿舍楼出发,跑到未名湖,然后男生多跑一圈,再接着跑回宿舍楼,那是一段很美好的时光,围着湖边跑步的人很多,路灯光与树影摇曳,许多跳跃着的身影就在这样年轻的夜里,或明或暗,或长或短,加上大四没有学业、就业的压力,隔三差五到球场去踢球,去西藏前,踢上一场球,根本不会觉得累。 既然说了跑步,就不能光说自己,还想说说别的。记得初次看《阿甘正传》时,见阿甘独自在漫长的国土中开始了伟大的长跑,对他跑步结束时,所受到的英雄待遇而感到无比兴奋,满脸胡须、衣裳褴褛的阿甘,用一个个日出东方和日落西山之间的距离,启发着我们:英雄无处无在,执着铸就成功。后来自己跑步,再回味这些片段,有了另外的想法——其实,也许,电影说的与成功,与执着并不沾边,它旨在告诉我们,跑步看似一件容易的事,其实坚持下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在一个缺乏节奏与习惯的社会,能这么孤独而无所欲的跑步,更是难上加难,这才觉得阿甘用一对善于奔跑的腿,写下来了一组悖论:最平常的却是最伟大的,最简单的却是最复杂的,这样的跑步难能可贵,但却非凡人所能拥有的。 今年,村上春树写了一本名叫《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小书,在此之前,我虽然喜欢村上春树,但他的作品我止看过《挪威的森林》,居然不曾动过去买他其他作品的念头。这一次,见了书名,忽然有亲切感,想看看村上春树笔下的跑步,觉得应该有些自己喜欢的文字在里面,于是在网上买了一本,很快就读完了,半夜时分,翻完最后一页,为村上的跑步而深深感动,更为感动的是他在跑步中的执着,也看到了他曾经因为徘徊在写作和经商之间的矛盾与纠葛,其中有一段话,读之切切,摘录在此文中:“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 看完这段之后,你会想起什么?反正我是想起了萧红的《呼兰河传》里的一段,我放下村上的书,接着就翻开了萧红的书,找到了这一段:“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两段不同的文字,读起来,却又是何等的相似啊,自由自在跑步的人,不曾为了什么,也可为了一切,在黑夜里,在白昼下,在与艰难的生活抗争,在与幸福的生活共眠,在一切有无中,欢笑着,奔跑着,跑向有朋友的酒桌旁边,跑向充满希望的明天,跑向遍布挑战的未来……也许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也许是因为没有人问他而跑步,可这又怕什么呢? 2009-8-19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四时的沙漏漏出了秋的手脚,更夫的梆子敲断了夏的脊梁。 世界在清淡平和中,枯的枯,黄的黄,从春流到了夏,经夏转到了秋。 这样的时节,是属于老房子的时节。 最显著的变化是周边的老房子多了起来。 那些去年已经老了的房子,今年更老了。 这些老房子在从去年厚厚的冬雪中,幸免于难,歪牙咧嘴,哆哆嗦嗦从冰天雪地里爬出来,失魂落魄地奔到春寒料峭的泥滩里。这些老房子太老了,曾经住在里面的人走得太远,初春到了,却没人再张罗着修补它,一任春雨弄坏了泥墙,淋黑了屋顶的稻草,腐朽了房梁上的木板,春虫钻透了它的每一处骨肉,夏草贪婪地吮吸它最后的汁浆。 另外一些则是去年未曾老去,但今年却十足老掉的房子。 这一年,主人忽然弃房而去,卷起铺盖,背井离乡,去谋个好的前程,投奔到城里一户有出息的亲戚家里,遗弃了自己的家园;也许是山水变迁,隔断了去路,也许是谋到到了一块上风上水的风水宝地,主人乔迁了新居,这原先的房子自然就遗弃了。不管如何,这房子终归是用一把旧锁锁住了,从此再不打开,锁就这样生生锁住了房子的性命——一夜之间它就老了。 老房子们丢失了自己的猪犬,遗失了那群活蹦乱跳的鸡鸭,风雨雷电,鸟兽草木,像约好了似的,把房子围起来,愁白了它的头发,咬深了它的皱纹,压弯了它的脖颈,埋藏了它的希望,它在最短的时间明白了:没有人住的房子,只消一段时间,就彻彻底底的老了。 春有百花,是恼人的百花,夏有炎阳,却是催人老去的炎阳。就这样,它不再是曾经遮风避雨的房子,它不再是白天的热热闹闹,夜晚的灯火阑珊。 老房子一步一回望,却也只能成为独自寂寞的处所,它们颤颤巍巍,晃晃悠悠,手扶着腿,腿撑着腰,流干了泪,淌干了血,干瘪了肉,疏松了骨,居然坚持下来。 直到一场秋雨不期而至,淋去了老房子的春夏忧伤,枯黄了它身边的杂草,干去了夏虫的躯壳,屋顶的草成了一片金黄的王冠,墙角的泥堆出了质朴的裙衫,老房子终究还是漂亮起来了,虽然有些力不从心,有些悲从中来。凉爽的秋风,像甜美的记忆,像熟悉的主人,像曾经的喧嚣,从老房子的每一个缝隙中滑滑地钻过,慰藉它周身的疼痛,洗去它春夏的苦楚,让它可以好好睡上一觉。 天地清朗,北雁南飞,黄山红木,秋霜浓长,老房子孤独而凄凉地欣赏着遍布秋的大地,感悟着自己或长或短的一生。它开始在一片衰草中遥望远方。这个时节,是眺望的季节,是等待的季节。老房子默默不言,让风吹开了紧锁的门,让霜染白了结着蛛网的窗,它揉开昏花的老眼,目不转睛地在等待:白天,它等来了背着行囊,在路上的游人,他们满含惊奇,啧啧赞叹;夜晚,它等来了几只野兔和不属于它的几盏灯火,它最想等的那个人还没有来,这时,老房子早已明白,那个人也许明天会来,也许,永远不会再来。 忽一日,北风紧,天地萧瑟,天涌黄昏,老房子们坦然一笑,笑声里有孤独、也有释然:主人没来,而雪终于来了。一夜雪花大如席,雪如土、如沙、如一世的沉重与思念,一粒粒、一层层压在了老房子的身上。老房子憋了一口气,闷到了雪野之下,它明白,自己的命运已非自己所有。起初有吱呀的木响,有几片木屑飘落,有几株枯草折断,渐渐万籁寂静,天地一白,忽然一声沉闷,一声雪响,那是老房子于世界告的最后诀别。 雪野多了一个白冢,人间少了一所老房。 2009-8-18
星期二(Tuesday)
晴
![]() 是草色遥看吗? 是暮映秋山吗? 是四月莲动吗? 是隆冬寒舟吗? 是风烟俱净吗? 是洪波涌起吗? 哦,亲爱的朋友 这些是的, 却又不全是…… 是天涯的苍狗吗? 是海角的绿光吗? 是漫天的烟火吗? 是一地的花黄吗? 是千山的冷月吗? 是万里的凝霜吗? 哦,亲爱的朋友 这些是的, 却又不全是…… 是杏花烟雨江南吗? 是铁马秋风散关吗? 是白云寒山石径吗? 是小桥流水人家吗? 是春色天山有无吗? 是秋水一色长天吗? 哦,亲爱的朋友 这些是的, 却又不全是…… 我所喜欢的风景 是梁上燕子的呢喃 是雨巢鸽子的互暖 是亲人熟悉的问候 是爱人枕边的浅眠 是美女散去的香草 是孩童放飞的纸鸢 是过去的心心相印 是未来的风雨扶搀 我所喜欢的风景 是一生的美丽 是一世的温暖 是心对爱的呼唤 是爱对心的缠绵 是此世的日日厮守 是来生的断桥续缘 是异乡的客栈雨天 面对一江碧水 孤独地把你思念 忧伤化成一柄油纸伞 我所喜欢的风景 就是打着这柄油纸伞 与你一起飞向不会老去 也不曾老去的爱河彼岸 明谢blog.sina.com.cn/7cai7cai的图片………… 2009-8-13
星期四(Thursday)
晴
![]() 我住的小区外,有一个修鞋的老头儿,闲着没鞋修的时候,他会拿出一个老式的单卡录音机,几节电池替代交流电源,放的都是些骨灰级的老歌,录音机破旧,磁带破旧,加上路人甲车辆乙的喧嚣,不上杆子去想,绝对会把那吱呀吱呀的声音当成是噪音。可心情如果很好,偶尔路过,恰好遇到他在放磁带,放的歌自己又曾听过,那就会有种别样的感觉:觉得马路边多了些似曾相识的风景,走过的路恍然成了记忆中的某条老街,对面过来的人成了过往岁月中的某个人,那熟悉的旋律则像极了在他乡他地和他者一起唱过的某段歌,可是何人何地,又说不太清。生命不息,记忆不绝,慨当以慷,忧伤难忘,大约都是从这种不约而至的邂逅中而迸发。 提到这个素昧平生的修鞋匠,我想说的其实不是他和他的录音机,我想说的是用那种录音机放的一首歌,黄安的《点灯的人》,点起千灯万灯,点灯的人要把灯火传给谁……说实话,我真没想到会通过这样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场合,听到了属于过去,属于过去很多人的一首老歌。我对这首歌不是特别的感冒,甚至连歌词也记不全,我只是对这首歌里的歌一句词、就是刚刚提到的那句点灯的人良多感慨。 我长久以来一直被一个意向温暖,那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或者是一片夜水里的渔火,总之,是那个与漫野漆黑相对应的灯火。年少时,在家里,有时要去割牛草,近处草少人多,往往约了几个少年,骑着自行车,到几里路外的河滩去割草,待回来,已是夜幕徐徐,城里的孩子不晓得那种黑,那种湿漉漉的黑,以为黑了就有灯,其实不是,小心翼翼顺着一条浅色痕迹往前骑着车,绕过一滩芦苇,听着大桥底下清水流过,再抬头,就能看见村庄里的灯,那种熟悉的灯,让人温暖到眼窝全湿,那是回家的感觉,是属于少年在黑夜里的全部皈依。在《自然》课本里,我最初学到了孔明灯,夜空中,一盏盏孔明灯从地而起,把夜空衬托地更加辽远,年纪虽小,却已被深深感动,当然,还有小说里,在河边,踩着青草,趁着夜色,放出的一盏盏莲花灯。后来听郑智化的《星星点灯》,虽是初中生,但对所谓悲欢离合,爱恨穷愁,只处于最简单的阶段,没有经纬标杆,但也听到心扉尽软,常常跟着一帮正处在变声的男生一起,大声吼着,唱到最后“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瞬间便有了割草回家的感觉。岁月更迭,春夏交替,一盏盏属于生命和人生的灯就这么点着了,而且永不熄灭。 在西藏林芝的那一年,多少雨夜,我一人点着灯,或读书,或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累了,疲了,便站在向雨的窗前,把自己的影子顺着窗户,投入到无边的雨夜里,是的,大地都睡了,可我还点着灯,我虽看不见两边青山,看不见青云滚滚,但我想,青山可看见我的这盏依然亮着的灯,青云和漫天的雨水可以看见我的这盏依然亮着的灯。夜就这么湿润潮湿着,灯就这么明亮温暖着,生命就这么慢悠悠的品味着。那样的雨夜,令人思念一切,老朋友,老歌,故乡,萍水相逢又各奔他乡的过客,想起了朱自清在《春》里写的那句:“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平和的夜。”一盏灯,让漆黑的夜变得平和而安静,就像山水国画里中的一个人,狂草书法中的一个端端正正的印章,中国结下的一个红穗带,看似点缀,却妙不可言。 中国人喜欢点灯的意向,不喜欢灯灭的意向,灯灭意味大势已去,有句俗语就叫人死如灯灭,就连诸葛亮最后都要用灯火来为自己占卜,文人墨客不惜搬出一个吝啬鬼的意向,临死时伸出两个指头,其妻子会意,拧灭一根灯芯,才欣然辞世,有时我想这个吝啬鬼也许不只是为了吝啬,他更晓得人死如灯灭这句话,灯还亮着,人怎么走啊?慢看诗词歌赋,点灯的句子数不胜数,渔火三两点,夜半到客船,对我来说,最喜欢的一句诗是黄庭坚的那句“江湖夜雨十年灯”,无需点灯,灯已着,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两个人面对着一盏灯,灯边也许有酒,酒中也许有愁,这盏燃烧在黄庭坚词里的灯,自我第一次看见它的光时,便永久地亮在了我的心头。再后来,我揣摩久了,更觉得人的一生应该多拥有几盏灯,点灯就是点着希望,点灯就是点明方向。几年前,我读了巴金的《爱尔克的灯光》,十分感动于文中结尾那句“这一定是我心灵的灯,它永远给我指示我应该走的路”,灯如希望,点亮灯,心就亮了,让赶路的人找到自己家园的方向,让害怕黑暗的人多几分温暖,让漆黑的雨夜多几分诗意,让迷失的人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我常常想,一个人能够坚强不已,能够在诸多不利的环境中,能够面对许多困扰和困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爽爽过活,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可如果真的点燃了一盏属于自己的希望之灯,不被碌碌无为的众生所同流,不被喧喧扰扰的尘世所合污,他在不懈努力的同时,悄然在心中点燃一盏豆火,点燃一盏希望,那是多么伟大的事情。想想这样一幕吧,有一天,你坐在紫色地毯铺盖的温暖卧室里,窗外是悠悠雨夜,也许是大雪纷纷、清风月夜,你平静地对自己的子女说:“孩子,那样的日子中,我面对诸多艰难,可我真的曾点着了一盏催我前行、促我努力、看我言行、暖我一生的烛火,自此以后,它就那么长久地亮着,直到现在……” 那是多么美妙而动人的谈话啊! 2009-8-9
星期日(Sunday)
晴
![]() 周五的早晨,看手机报,看见了“立秋”两字,觉得突兀,也觉得清凉,天凉好个秋的季节就这么来了。站在公车最前面,透过挡风玻璃看外面的风景,想了想,确实也是,最近天凉快了不少,雨水连绵不断,小区外的庄稼地,颜色一日浓于一日,傍晚六七点钟,出去走走,惊心动魄于季节变迁,这到处都是秋的感觉了。 想说的还是这夏秋之交的雨水,我住在二层,雨夜中可以听见雨声,常常是睡前看看天气预报,如有雨,便留意着,往往睡的很浅,雨水刚起,便已醒来,更多时自然是被雷惊醒,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窗户明暗交替,苍白的闪电,映着昏黄的天,雨时如瓢泼,时如低泣,心就着清爽着,直至迷糊中再次睡去……伴着着美妙的雨水,伴着记忆的遐思,最好的时光,就这么来到了身边。 还想说一说国槐树。 这些天,我和许多同事朋友都提到了国槐树,带有私心地推荐,上下班的路上,散步闲逛,邀友人出游,别忘了看看挂满黄花的国槐树。 六年前,大学刚毕业不久,意气风发去西藏支教,也是在这个时节,到西安参加集训,到了那里,路两边最多的便是国槐树,挂满了一串串的黄白花,绿叶很浓,颜色很浅,没有浓妆的逼迫感,多的是几分淡雅清幽,真是应了这个“国”字,后来一问才知,原来这国槐居然是西安的城市树,是他们的看家树,于是对西安的好感就增加了好几分。 四年前的夏末,带外国留学生去故宫,雨天,到处是盛开的伞花,五颜六色,让最后的夏天,多了几分诗意。去的时候雨水很小,从天安门鱼贯而入,看着故宫的金碧辉煌,黄瓦绿璃,后来,一行人从故宫北门出来,雨忽然间大了起来,景山一片苍茫,汽车从雨中急驶,溅起两面白浪。我忙不迭地带着众人来到景山公园东门,路已成河,两排高大漆黑的国槐树干默默立在雨水的路边,黄花就这么顺着雨水,哗哗往下落,然后顺着积水,悄无声息地涌动,这情景,我至今难忘,难忘的还有李清照的那句:“憔悴损,满地黄花堆积。” 来机场上班后,经常坐车穿行于机场辅路,一次夜醉打车回来,到了机场辅路,已是深夜,车寂寞地穿行在树影与路灯交错的明明暗暗,出租车司机感慨地说,这条路,树洞路,北京最后一条喽!顿时酒意全无,摇下车窗,闻着两边树的气息,最多的当然就是国槐的气息,清幽、寂寞,当然更多的是那种闲情雅致,怡然自乐。后来常见新婚男女驾车来到机场辅路边的温榆河畔照婚纱照,心里替他们急,多好的一条路,多美的一条路,为啥不以这为背景,非得跑到带着臭气的河边去呢? 现在,上班的路上栽种很多国槐,一夜风吹,黄花如雨,早晨必然是要走一段路的,便见到青灰的地砖上洒落着细小如米的花瓣,顿如喝了一杯清茶,这晨也变得意味悠长了。扫街的环卫工人,把花瓣从方砖上扫入树的周围泥土上,这就成了龚自珍的那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落红换成了落黄,少了几分伤感,多了几分雅意。到了办公室,对玉超说,得空去帮我照两张国槐的照片吧,我很喜欢这种花,想留个念。他有一个不错的相机,很爽快地应了,隔周便看到了一张朦朦胧胧,却又真真切切的国槐影像,迷离的久远,朦胧的未来,方寸间浓缩了许多不可言说的时光。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累了,就会站起来,顺着七楼的窗户往下看,路两边就是属于国槐的一团团墨绿——像参加了集体婚礼,团团上都缀满了飘渺细小的黄白,这夏末的国槐,这秋初的国槐,这让人忘记疲惫的国槐,这郊区寂寞自乐的国槐,当真是好的养眼景。眼见着黄花日渐稀疏,叶子愈发浓绿,秋就真的到来了。 这掺着雨水和国槐的秋意,这郊区的风物,这远离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清爽,将我对秋的向往,加重了几分,写到这里,忽然想喝酒,喝秋天的啤酒,不是消暑,而是杯酒之中,逍遥品秋。昨天晚上,和小七打电话,他一手拿肉串,一手拿啤酒,简直没空闲接电话,快活得不得了。我问他和谁一起喝酒,他说就一个人。我乐了。我前段时间跟他说,幸好我住在了郊区,路途间隔使得我们两个感性的家伙,也不得不理性起来,喝了酒回郊区是一件顶麻烦的事情,不然我们还不得就着双井的秋意,无拘无束,漫卷漫舒地日日深杯酒满? 小七哈哈大笑,爽朗清脆,一如从前。 2009-6-26
星期五(Friday)
晴
同事去朝阳公园照了一张薰衣草的照片,看着觉得很好,就写了首诗,贴在这篇博客里的照片就是那一张。
天黑了 你就无法看见我的紫色的穗 我最恨那轮朗朗的月 让我紫色的花瓣 披上了银色的衣 我承认我最怕雨水 下雨了 你就无法看见我紫色的蕙 我最恨那片濛濛的雨 让我紫色的青春 饱受着寂寞的淋漓 我承认我最怕风 风起了 你就无法看见我紫色的眉 我最很那阵悠悠的风 让我紫色的心儿 一点一点被撕碎 我承认我是一株薰衣草 命中注定要固守一寸埃土 这让我多么心碎 无法随你背上吉他 长发飘飘浪迹天涯 歌声沙哑四处飘摇 我承认我是一株薰衣草 身下只有一须浅浅的根 这让我多么心碎 无法陪你带着记忆 去看故乡苦涩的水 去看小镇古老的桥 我承认 我最怕自己是一株薰衣草 在无边的紫海中 望着你远去的身影 孤独的飘摇 假如真的有来生呵 我不想再做这株薰衣草 我只想跟在你身后 听你的歌 听你的笑 和你一起就这么悠悠到老 假如真的有来生呵 我不想再做这株薰衣草 真的—— 哪怕让我做那只 你曾亲手喂过的 轻轻把它叫做“薰衣草“的 流浪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