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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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桦:原名汪春华,安徽望江县人。新闻工作者、专栏作家。曾先后为《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现代快报》等近十家主流媒体撰写时评专栏。著有评论集《舆论尖刀》。本博文章版权系椿桦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法律顾问:朱淮兵律师。联系椿桦:9900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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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5 星期四(Thursday) 晴
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格力空调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石油化工建设集团。为此,格力将广州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此事引发了舆论的轩然大波。在庭审结束的第二天,央视《新闻1+1》有个报道颇耐人寻味,报道说,在庭审现场,广州市财政局的几名工作人员居然对格力空调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不停地发笑。
格力状告财政局很可笑吗?我认为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地位不对称的背景下,的确有些可笑。不光是财政局的几名工作人员,连财政局长似乎也认为格力的做法不那么合适。有报道说,针对格力空调的诉讼,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笑言,格力借此向政府施加压力,再借媒体炒作,倒是省了几百万广告费。他说,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中心只是负责监察,格力事件业务上与财政局并无关系。好了,既然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局无关,这是否意味着诉讼结果已无悬念?诉讼行为注定是可笑的?
我愈加能理解参加旁听的财政局工作人员为什么发笑了。尽管法庭规定旁听者不能发出声音,但这些人还是肆无忌惮地笑了。也许他们并不是有意要藐视法庭,而实在是情不自禁。现场采访的记者描述他们的笑是“嗤......

椿桦 发表于 2009-11-05 21:54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27 | 浏览:4253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9 星期四(Thursday) 晴
拒绝舆论监督的形式有很多种,但发生在广州的这一种绝对是前卫的——据《羊城晚报》10月28日报道,在黄埔大道交通整治工作会上,记者就封闭部分行车道是否应该征询市民意见一事,采访了广州天河区交警部门,天河交警大队大队长作了专业的分析和解释。但是当记者进一步问封闭道路是否该事先告知市民时,旁边一位中年男子突然回应一句:“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臭不臭也要告诉你?”
原以为,郑州的逮军局长向记者提出“替谁说话”的惊世之言后,不会有更雷人的拒绝采访言辞了。现在看来,在官话中,的确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可以想见,面对舆论监督与公众的监督,有些公务人员不耐烦了,对“该不该征求群众意见”这样一个常识性问题,已经是非常反感了。
其实,公务人员发出此类雷人之语,也显示出积极的一面——我们的舆论监督更深入了,弄得干部们不知所措,答非所问,臭话连篇。如果没有舆论的穷追猛打,我们是很难听到干部们真实声音的,当然,少数干部的素质也不会昭然若揭。以“屎”回应记者,便让某公务人员露出了真实的老底。这个“老底”中,赫然写着“傲慢”二字。这种傲慢正是群众监督政府权力的途程中,最大的绊脚石。
......

椿桦 发表于 2009-10-29 09:09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25 | 浏览:191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8 星期三(Wednesday) 晴
“钓鱼执法”事件真相已浮出水面。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闵行区政府26日分别对发生在本区内的“钓鱼执法”事件认错,承认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区长在新闻通气会上还表示,“钓鱼执法”并非个案。上海市政府承诺将对责任人问责,今后要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
“钓鱼执法”的最新调查算是给出了一个令人较为信服的结果,但我认为有关“非法营运”这事儿的讨论还不能到此结束。表面看来,孙中界、张军等司机的蒙冤,是所谓“不正当取证手段”引起,但归根到底,还是法律概念模糊造成的。如果不是“非法营运”定性过于随意,相信“职业钓钩”们也不大可能有机可趁。也就是说,在当前的法律概念下,即使清理了“职业钓钩”,很多无辜车主也有可能“被非法营运”。
依我所理解,所谓非法营运,其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职业性和稳定性特征,其主观意愿很明确,即在没有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依靠载客或拉货获取利润。但是,如今许多地方在“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过程中,用力过猛,严厉过头——只要车主载客收取了客人的好处,交通执法部门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视为“非法营运......

椿桦 发表于 2009-10-28 09:25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8 | 浏览:183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5 星期日(Sunday) 晴
“钓鱼执法”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结论是: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实清楚,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倒钩”执法问题。由于该结论几乎没人相信,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在公布调查结果的第二天,就着手成立联合调查组作进一步调查。相比较“正龙拍虎”事件中有关方面大玩拖字诀的做派,上海方面正视舆论的态度堪称果断。
当然,如此迅速地组织再调查,多少也让人觉得有关方面对初次调查结果不自信。其实,速度也并不能代表效率。譬如,“钓鱼执法”事件发生后,上海市政府责成浦东新区严肃调查,结果后者仅以三四天的时间就给出了一份证明手下执法机构清白的结论。这个结论总让人觉得不像是经过调查的,而更像是事先就准备好的,缺乏起码的公信力。
老实说,我对这次进一步调查能否取得进步,同样信心不足。先请看两则消息。新华社21日的报道说:浦东新区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在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初步核查结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调查——注意,是在“初步核查结果的基础上”补充调查,而不是重新调查。央视的报道则说:调查组成员包括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但成员的身份保密。一位成员接受采访时称,是否公开身份......

椿桦 发表于 2009-10-25 21:49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20 | 浏览:2033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2 星期四(Thursday) 晴
  “专用采访证”是一个新名词,发明者是东莞市委宣传部。据《广州日报》10月22日报道,由东莞市委宣传部起草的《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关心支持媒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意见》,近日下发到各镇街,并征求意见。文件提出了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的一些措施,包括发放“专用采访证”等。文件还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止媒体的正常采访,切实保护记者合法权益。
  文件的遣词用句给人带来的感觉是积极而温和的。你看,记者来采访,我们发专用采访证,每年审核,年初换新;谁要是妨碍、阻挠采访,我们将“坚决追究责任”。但是,新闻记者们看了这些规定,多半不会产生什么积极温和的感受,反倒会感觉出一身寒意。
  如各位所知,用于保障新闻媒体合法采访的证件与法规早已存在,地方增设所谓“专用采访证”,发文禁止各部门阻挠采访,纯属画蛇添足。因为,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已是全国通用的采访证件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则规定:记者持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记者合法的采访。
  当然,上......

椿桦 发表于 2009-10-22 22:27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3 | 浏览:208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2 星期四(Thursday) 晴
  上海钓鱼执法案被曝光后,市政府责成调查。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浦东新区政府20日公布的结论如下:经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10月14日晚,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倒钩”执法问题。该调查报告一经发布,引起了包括央视在内的媒体强烈质疑。从媒体反应和网上的言论来看,要想找到一条支持该报告的观点,不比大海捞针容易。
  一项没有公信力的调查,与劳民伤财并无太大不同。当然,上级能责成调查,已属难能可贵。如各位所知,孙中界为了洗刷收受乘客车费的冤屈,不惜刀砍自己的手腕(最终伤了一根手指),以证清白。假如这位老兄没有因此举而引起舆论大哗,没准连这样一个公信力不足的调查都没着落。但既然是调查,就该好好查,不能重结果轻过程,而导致结果像预设好了一般。
  有关上海的钓鱼执法传说,全国人都听说过,可能只有当地“有关部门”还觉得“不存在”。在上海,神秘乘客通过“求助”过往非营运车辆,而导致车主被执法人员“人赃俱获”的事例,已发生多起。当地司机向媒体爆料称,上海活跃着上千“职业钓钩”。甚至还有人说,充当“钓钩”者与执......

椿桦 发表于 2009-10-22 09:04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61 | 浏览:674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1 星期三(Wednesday) 晴
在职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备受争议。最近,浙江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相关争议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如报道所示,对于当下较为普遍的有偿家教现象,有人反对说,教书育人是老师的职责,可现在一些教师成了金钱奴隶,败坏了风气。有人则表示认可,认为现在都市场经济了,教师利用自己的劳动赚钱没有错。此外,还有不少网友认为,教师待遇不太好,利用家教赚点外快,合情合理。
  “改善教师待遇”算是一个道德制高点,浙江立法者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其理论基础大概也建立于此。但道德正确,并不意味着逻辑合理。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无疑对教师有利,但对学生以及教育公平却十分不利。就像深圳最近推出允许导游收小费的制度一样,出发点是建立在导游待遇缺乏保障之上,允许收小费当然有利于导游提高收入,但此举必定会损害游客利益。
  有偿家教的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譬如,教师将大量精力用于业余时间,那么正常的教学质量则很难得到保障。甚至,不排除有些教师为了使业余时间能招徕更多“生意”,而人为地降低日常教学水平。又譬如,能够请得起家教的,基本都是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有偿家教实质上等于制造了新的不......

椿桦 发表于 2009-10-21 09:50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33 | 浏览:324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6 星期五(Friday) 晴
眼下,中医很没落。但这一现状是因为收费太低引起的么?有不少中医专家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据《人民日报》10月15日报道,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科协第三十六期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上,来自各地的30余名中医药专家,就中医药发展问题进行探讨。不少专家认为,中医收费过低阻碍了中医发展。有专家建议,将中医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增加中医院诊疗收费项目并对收费合理定价。
专家的观点总是标新立异,让人一时跟不上他们的思维模式。不能说,专家所言完全是无稽之谈。谷贱的确伤农,药廉自然也会影响医学的发展。由于不赚钱,一些中医院常常不能自养其身,导致人才转行,中医院“西化”。但凡事都有因果关系,专家们首先应当厘清的是:究竟是中医技术滞后影响了收费,还是收费影响了中医发展?
按照一般的市场原理,有需求,自然就有价格。商品如果没市场,老板首先想到的要么是降价促销,要么是提高商品的技术含量,而不大可能是涨价。眼下,中医院低收费都难以吸引足够多的患者就诊,不敢想象,如果提高收费,到底会是救中医还是害中医。当然,严格来讲,医院是公共事业,并非完全的市场化企业,医药项目多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患者却是以市场的形......

椿桦 发表于 2009-10-16 09:12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2 | 浏览:2882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4 星期三(Wednesday) 晴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因犯受贿罪,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月12日,周久耕的辩护律师向媒体透露,周久耕不打算上诉,目前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是反映官场的,已经完成了3.5万字。
官当不了,就当作家,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按说,当好一个作家,健全的人格是必备的条件,一个贪污受贿、损害人民利益的落马官员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面临的考验估计很严峻。其实我很愿意相信,周至尊的书写完后会很有看头,同时我也相信,我们的不少官员很有写作才能。但是,为何他们在位时却没能充分发挥这一才能,进了监狱就文思泉涌了?
这样的例子不少。譬如,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写出了《中国经济新思考》,成为畅销书;原中央某直属企业海外集团负责人曲德臣在狱中写出《人生核算一个囚徒的感言》,被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批示用作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反面教材;河南确山县原县长李剑华在狱中也写出3本小说,他因此而成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有“五毒书记”之称的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成果更丰,他在狱中写出了《〈风〉类诗新解》、《〈雅颂〉类诗新解》、《白话兵经——孙子兵法译注》、《白话兵经——尚书译注》四本专著,显示了深厚......

椿桦 发表于 2009-10-14 10:59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00 | 浏览:10159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3 星期二(Tuesday) 晴
红头文件为何成为行骗“通行证”?——这是新华社11日一篇新闻调查的标题。新闻说,山西原平农学院刚入学的近1000名新生在开学不久便集体退学,原因是,他们相信了有关部门红头文件的推荐,而选读了这所“高校”,以为毕业后可以拿到大专甚至本科文凭。但入学后他们却发现,这是个骗局,该校目前只是一所中专学校。而发文件的部门声称,他们是受招生人员所骗。公安部门现已对涉嫌诈骗的有关当事人展开调查。
学校是正规的,红头文件也是真品,但这恰恰是骗局最令人担忧之处。俗话所讲的“流氓不可怕,最怕流氓有文化”,就是这么个意思。从多达近千名学生受骗的情况来看,咱们老百姓还是非常相信政府的。政府如何挽回并呵护这样的信任,就成了一项紧迫的工作。至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我看,不妨就先从治理红头文件入手。
所谓“红头文件”,是社会大众对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之俗称。红头文件不是法律,但在计划经济时代,它的执行效力比法律还要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文件治国”自然就该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些年来,全国各地都陆续开展了清理红头文件工作,但是几轮下来后,我们发现红头文......

椿桦 发表于 2009-10-13 09:53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1 | 浏览:261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1 星期日(Sunday) 晴
  河南安阳“3.6亿”彩票事件引发国人持续热议。一次性独中88注一等奖、总奖金高达3.599亿元的这位彩民被称为“中国彩王”。神秘莫测的中奖者身份成了舆论质疑的焦点。就在如烟似雾的猜测中,有人曝出这位中奖者为安钢一名在职职工,已携家带口连夜撤离安阳市。
  彩民中巨奖的消息我时有耳闻,而且巨奖的数额是频频创下新高。同样创下新高的,是舆论对中奖者身份的质疑程度。这也难怪,彩票奖金是公共利益,中奖者频繁刷新中奖纪录,公众却从来不知中奖者为何方神圣,多少会让人觉得这钱有点去向不明。在我印象中,对中奖者的概念基本停留在“蒙面”、“某先生/女士”等方面,现在看来,还可以增加一项——“连夜撤离”。仅仅凭借这类概念,你自然是无法了解关于中奖者的蛛丝马迹了。所以,无论是中奖者身份,还是其变戏法般地中奖概率,都显得跟神人差不多了。
  我知道,有关部门拒绝透露中奖者的身份,是为了保护彩民“隐私权”——比起有些部门动辄泄露举报人身份,彩票管理部门誓死捍卫彩民身份的做法,应予肯定。不过在我看来,保护彩民隐私权不宜过度,尤其是在公共利益面前,特定人群的隐私权是有限的。譬如,当全国的公众都在质疑中......

椿桦 发表于 2009-10-11 23:28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32 | 浏览:2423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9 星期二(Tuesday) 晴
广州番禺区有个旅游景点,花800万元建了间“六星级公厕”,将于10月1日起开放。该公厕装饰极为华丽:彩瓷壁画、酸枝红木屏风、大理石地面、贴了金箔的间隔……此“黄金公厕”甫一亮相,立马是恶评如潮,在网上,指责建厕者奢侈浪费的有之;说他们不懂民生疾苦的有之。当然,更多的人认为这笔经费更应当用于希望工程、扶贫助困之类的项目。
这么豪华的公厕,相信广大平民都没有享受过,也没有机会去享受。现在,有人为平民百姓创造了这么一个免费享受奢华的机会,按理,应受到欢迎才对。我想,之所以有不少人反感,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们尚没有进入该厕所亲身体验,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对厕所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偏见。
所谓黄金厕所,世界各地多的是,但“黄金公厕”似乎还没有出现。“全球最贵的厕所”在香港,据说用去了380公斤黄金配以钻石、天然宝石,以及6000余颗价值超过1000港币/颗的珍珠,比英国女王的厕所还要豪华。但这只是“黄金私厕”,普通平民既不可望也不可及,但“黄金公厕”却可以让一部分平头百姓先享用起来。旅游景点没厕所或厕所太差,我们都骂过,现在人家如此尊重我们的拉撒问题,再骂恐怕不大好开口!
......

椿桦 发表于 2009-09-29 21:33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8 | 浏览:3012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5 星期五(Friday) 晴
  在人们心目中,黑社会团伙神出鬼没、组织严密,并且往往会有保护伞罩着,所以彻底捣毁他们绝非易事。但在山西朔州市,有个黑社会团伙却栽在一个小学生手中。据《三晋都市报》9月24日报道,朔州市一名小学生因为家人长期遭到一帮人的无故迫害,便给市委书记写信反映了此事。市委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市公安局迅速展开了侦破工作,于近日将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打掉了。
  在网上,这个小学生受到了网民们的热捧。热捧小学生的背后,或多或少也流露出了对警方的一丝不满。其实,将这事儿归功于小学生并不恰当,真正对此事起决定性作用的,无疑是市委书记的“高度重视”。小学生作为一个举张自身权益的普通市民,应当幸运自己遇到了一个办事果断的领导。伸张正当权利,是所有普通市民的本能,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市民都能像这位小学生那样幸运地获得“高度重视”。
  如报道所示,朔州的这个黑社会团伙,自2006年以来就一直盘踞在朔州市神头电厂生活区,以开洗头房为名,拉拢闲散人员,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2006年以来”、“严重影响”,这几个情节表明,当地市民不可能不对此事“高度重视”——让一个......

椿桦 发表于 2009-09-25 09:32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96 | 浏览:1253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3 星期三(Wednesday) 晴
久违的“民工荒”一词近期又大量重现于媒体之上。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民工荒现象获得了一些经济学家的好评,因为他们从中嗅到了经济回暖的气息。但企业家们却很是犯愁:没有工人生产,又如何能感受这股暖意?
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的新闻调查显示,全国发达地区与大中城市都在闹民工荒。连劳务输出大省四川的一些城市,也是劳动力紧缺。在成都市的劳务市场上,争先恐后排队入场的是企业,而不是找工者。天津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负责人疑惑地问:广东缺,上海缺,苏州缺,天津也缺,那人都到哪去了?新闻给出了答案:农民工们大多回农村了,有的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有的在家乡的小企业里上班。
这个变化颇耐人寻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城乡劳动力倒挂”现象?我认为根本原因并不是什么“经济回暖”和“产业结构调整”,而是农民工们留在家乡心不慌,有踏实感。如大家所知,始于去年的金融危机造成了空前的“民工慌”现象。企业裁员、减薪、欠薪成了一段时期内农民工最为焦虑的事情。在那个困难时期,有多少企业考虑过农民工们的难处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倒是有一家中山的制衣厂,工厂关门时,老板发放了足额的工资与补偿金,并与员工们相......

椿桦 发表于 2009-09-23 22:22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16 | 浏览:274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9-22 星期二(Tuesday) 晴
如果发现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等存在失职、徇私枉法行为,常委会1/5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提出撤销这些人职务的撤职案——这是《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中的规定。
这无疑是条醒目的消息,在各大网站,它获得了网民们的好评。不过,在感受其中的民主内涵之余,我想说,人们的欣慰来得有点迟了。因为,这算不得什么有新意的规定,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罢免或撤销一府两院等国家机关官员的规定,现行的法律早已存在——具体条文请参见我国老早就施行的“代表法”第十五条,与前年施行的“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第八章各条。其中,后一部法律的条文规定得相当具体,像“常委会1/5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撤销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等,都有提及。并且,新闻讲得已经很清楚了,河南省的这个草案,只是对国家法律的具体实施意见。
可以说,人们眼下的欣慰之情,主要是基于对此前实施的“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不了解。而之所以对这部法律不了解,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这部法律极少在实践中被运用到。该法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两年又9个月以来......

椿桦 发表于 2009-09-22 21:55 | 正常 | 分类:评论随笔 | 评论: 98 | 浏览:985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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