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爱,我把你们写进我的文字,其实,不是为了证明我爱你们,而是因为我也在我的文字里。
我想在字与字的相邻和纠缠里,找到字也是有生命的证据,好让一些无意的端详,可以如情人般的凝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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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Mo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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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疯 发表于 2009-11-16 22:34 | 
分类:心情 | 评论: 27 | 浏览:475 | 推荐指数:0 |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Thur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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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陪着午饭,没喝酒,吃的心满意足。
只是有些心悸,月余的疲劳,开始发作,似乎走不动,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也许,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情,需要在岁月的边缘,侧耳倾听。
没人知道,这是一种累积,总会爆发。
幸亏没去昨天答应的朋友那里的饭局谈事,不然人家会以为来了一个苦夏的男人,到了深秋,还流汗不止。
木栈道旁有一个朝海的酒吧,离办公室不远,和博客有着几乎一样的名字,在那里打发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靠着沙发,想睡没睡成,一些剧组的人,伪装很爱香槟的样子,没有泡沫,模仿激情。
独自抽着烟,歪靠着的那段时光,有点动心。
临近傍晚,房间里的光线,斜而金色,小景宜人。
拍了几张。这是其中之二。
本来写到谁在谁的时光里发慌,突然就累了,想睡。
其他的文字,明天再说吧。
酒疯 发表于 2009-10-30 00:03 | 
分类:心情 | 评论: 11 | 浏览:301 | 推荐指数:0 |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Mo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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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歌,高中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唱,叫《把悲伤留给自己》。
那时候小,不知道动物凶猛,直到有一天,和一个人告别的时候,才知道这首歌,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遗憾的是,已经遍体鳞伤。
离去的火车,离不去的时光,有人抱着吉他,唱了一晚这首歌,完全没有和弦。 不是我不够温柔,是你说不需要我来分担你的忧愁。
突然觉得眼角有点痒,用手一摸,一滴眼泪融化在指尖上。
正像酒精不能让人沉沦一样,随即风干的湿润,永远是浅薄的忧伤。
只是。
它成就了那个秋天里最美的夕阳。
没有表情的唱词里,黄昏如血,往事芬芳。
那一年,我整整20岁。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唱过那首歌。
十几年后。
重逢。
只有一笑。
让你言中了,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她说。
我说知道你现在过得不好,我也就放心了。
你还是那么喜欢开玩笑。
苦笑。
我想起了你喜欢唱的那首歌。
《把悲伤留给自己》?
嗯。
有人成了歌词中的标点,只能隔断句子.
不会悲伤?
也许。
嗯……放心了......
客气的握手。
熟悉的背影,多了些许落寞。
谁不落寞……
对不起,亲爱的。
不是我不解风情。
你只是没有了爱情,而我,这么多年,除了往事,一无所有。
酒疯 发表于 2009-10-26 23:38 | 
分类:隐秘 | 评论: 28 | 浏览:456 | 推荐指数:0 |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Mo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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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涯没有死。这是个秘密,余则成不知道,站长吴敬中知道,因为这是个阴谋。李涯坠楼后,立刻被秘密送到了天津陆军医院,医生保住了他的命,但是一直昏迷不醒。吴敬中老谋深算,骨子里,他不曾相信任何一个人,从马奎,到陆桥山,再至李涯,虽然他在很多时候说过李涯是精忠报国忠于党国的,至于余则成,从几次与李涯的明争暗斗中,李涯总是在无限接近胜利时功亏一篑,他就知道余则成非等闲之辈,但是在他多次敛财中,余则成都鞍前马后的帮他出谋划策,在这个人还有用的时候,他不愿把余则成看成是共党,即使他有很多疑点,但还没有威胁到自己,也还没到不得不除的时候。所以,李涯每次调查余则成,他都坐山观虎斗。 撤退去台湾时,他已先期安排,将依然昏迷不醒的李涯秘密送到了台湾,医生说李涯求生的欲望很强,醒过来的机会还是有的。走之前,连软带硬的把余则成带上飞机,也是他的精心设计,余则成毕竟帮了他不少,是个人才,若他真是共党,等李涯醒来,事情便有分晓,再杀不迟,否则留在大陆,对保密局的机密知道的太多,留给**,必然后患无穷。 逃跑到日本的穆连成,发挥汉奸本色,左右逢源,手里还有些老底,不久也重新发达了起来,对曾经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吴敬中恨之入骨,在一次与台湾企业的酒会中偶遇了晚秋,得知晚秋和余则成结为夫妻,余则成和吴敬中在国防部情报局(由保密局改组而来)共事,就求晚秋帮忙,给穆家报仇,毕竟是自己的叔叔,晚秋瞒着余则成把吴敬中进行黑市交易的饭店地址告诉了穆连成。 那夜,吴敬中开着换了地方牌照的轿车,走到去交易的途中,轮胎爆胎了,下车查看时,3辆车围了过来,下来七八条人,一通拳打脚踢,可怜吴敬中年事已高,哪能经得起这番痛打,奄奄一息之时,走出一人,说:让你死个明白!说吧脱下帽子,吴敬中睁眼细看,大吃一惊,叫道:穆连成?!穆连成拔枪怒射,打完整匣子弹方才罢休。罢了登车扬长而去。一行人连夜赶往码头,海上有人接应,准备逃回日本,行至一检查站被拦下检查证件,随从几人不会说国语,引起军警怀疑,穆连成狗急跳墙,驾车冲卡,被乱枪射死。 此事乃是余则成一箭双雕之计。在一次偷偷潜入吴敬中办公室窃取绝密档案时,发现了荣民总医院给吴敬中的特护病房监护报告,得知李涯还活着,大吃一惊,知道自己命悬一线,李涯一旦醒来,吴敬中必置自己于死地。酒会上晚秋与穆连成相见,他也看在眼里,装作全然不知,晚秋旁敲侧击打听吴敬中的日常活动,他就清楚,机会来了。 于是故意透露给晚秋吴敬中黑市交易的地点,因为此时吴敬中单人独行,没有保密局特务的保护,容易下手。又从黑市买来情报,得知穆连成亲自带人潜入台湾刺杀吴敬中,便秘密安排保密局人手,通知军警方面,告知有潜逃汉奸要偷渡日本,在穆连成必经之路上设卡拦截,不由分说,乱枪射杀。借他人之手除掉了吴敬中,顺手又除掉了人人欲得而诛之的大汉奸穆连成,余则成自己都暗暗夸奖了自己一次。 穆连成死了,自己最后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人死了,晚秋不免黯然神伤,余则成于心不忍,把实情都告诉了她,晚秋在黑暗中坐了一个晚上,虽然她明白余则成只是做了他应该作也必须做的事情,她还是觉得他们中间多了点什么,是隔阂,是疏远,是信仰,她不知道。一天,她告诉余则成,她要离开,离开余则成,离开这份“潜伏”的工作,余则成没有劝阻她,他了解晚秋,她离开他也不会透露什么,就像上次送晚秋去延安一样,送她静静的走了。 李涯醒了。吴敬中死后,余则成坐了他的位子。他每天都看着荣总的特护报告,荣总戒备森严,不是因为李涯,他还没到那个级别。荣总是蒋介石的“太医院”,所以李涯沾了光。李涯苏醒后,余则成第一时间到了特护病房, 准备不惜一切除掉他。但是活过来的李涯失去记忆了,忘记了马奎,忘记了陆桥山,忘记了吴敬中,忘记了眼前的余则成余副站长,甚至他自己的名字。 当局觉得他乃是有功之臣,便安排他去读书求学,李涯脑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使,很快适应了学习生活。1952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主攻农业经济与物价的关系。翌年回台,执教于台大。1965年,再度赴美,入康奈尔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台湾农工部门间之资本流通》获全美最佳博士论文奖;引起蒋经国重视。 1969年学成归台,续任台大教授。1972年为蒋经国延揽入阁,任"政务委员",至此投身政界,为国民党新生代政客骨干人物。1981年12月出任"台湾省主席"。1984年被蒋经国提升为"副总统",刻意培植其为接班人。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逝世,当天继任"总统"。另,李涯求学时,给自己取名:登辉,取“登峰造极,铸就辉煌”之意。 余则成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时间流逝,他也慢慢的适应着现在的生活,他递交了辞呈,离开了那个他呆了半辈子的“保密局”,隐姓埋名,改名叫光中,取“光耀中华”之意。他什么都不想了,他心中只有思念,对左蓝的思念,对晚秋的思念,更多的是对翠平的思念,她在哪里?她还好么? 翠平回到老区,被保护隐藏了起来,不久生下了一男一女一对双胞胎。翠平连连叫苦,心想:老余离开的时候也没有给孩子取个名字,现在倒好,一下生两个,这要难死我了。当时老区连日干旱,多日无雨,翠平两眼一蹬:就这么着了,男孩叫求雨,女孩叫甘霖。组织上安排翠平一家去了上海,翠平大字只识一箩筐,吃了没文化的亏,于是含辛茹苦,让一双儿女受到良好教育,那是后话。 1971年,20多年没有回过大陆的余则成思乡情切,在台北厦门街的旧居内赋诗一首。写完后,热泪盈眶,沉吟良久,打开发报机,给大陆发了一封密电:5123, 2137,3329,7041,6225,5039,5002,0092,6225,8808,0629,4391,……, 译电员一字一字把这篇很长的密电译了出来,他惊呆了,他看到了一封前所未有的“密电”,他流着热泪,哽咽的,深情的读着 :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 晚秋离开则成后,跑到基隆隐居起来,心中郁郁,一腔恩怨情愫,便都付诸笔端,原本没打算发表,后来迫于生计,投给报纸连载,赚些稿费。年轻出版家平鑫涛,慧眼识才,决定冒着赔本的危险,力推新人,出版晚秋的小说。遂约晚秋见面商谈,在台北火车站,两人在雨中初次碰面,居然一见钟情,相见恨晚,不久便结为夫妻。 晚秋的爱情小说,委婉缠绵,情深意切,居然大受欢迎,一时洛阳纸贵,晚秋遂一举成名,不过晚秋这时已经改名,发表的小说都用了一个新的笔名,所以没有人知道晚秋,只知道著名的言情小说女作家——琼瑶。
分类:随笔 | 评论: 11 | 浏览:331 | 推荐指数:0 |
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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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再远处,是一片火红的青春?
那天,朋友一早打电话到房间,也奇怪,之前他不这样,会发短信,问起床没。
迷迷糊糊抓起电话说了一声你好,他那边喃喃地说对不起打错了。
放下的话机,像过电一样,刚触动弹舌,便嘟嘟响个不停,早知道在空中不放下来好了,一个难得安静的早晨,给铃声割成竹篱笆的样子,到处漏风。
而且还把A级睡眠,吹成了低级。
朋友说,刚才我把电话打到了另外一个房间,里面有女人说话的声音。
你没打错!
啊?
你过来吧,美女湿漉漉的长发,作家躺在床边发傻。
嘿嘿,嘿嘿,一夜,一夜就是一生啊。
以前累的时候,我会说,对不起,房间有人,一会打给你。这次我没说,到衣橱里找到睡衣穿上,准备迎接对一夜就是一生的质疑。访客是兄弟,如果是女人,我也许连内裤也不穿,用来鄙视这落后的听力。
兄弟就是好兄弟,房间里虽然没有女人,但很容易就聊起人生之外、大学男生宿舍之内的事情,比如内裤是一面旗帜,却只适合在夜里招摇呐喊,之类,等等。
相比那些劣质的说笑,这种同学版的谈话轻松而自然。
黄种人带给了我黄色的皮肤,但从来不影响我去看小说,更不影响我们彼此开着黑色的玩笑。
聪明的人,或者气场相同的人,会适合的呱噪与安静,一味地爱抚G点,再美妙的高潮也会被摧残成惶恐,一副被剥光了衣服在街头瑟瑟发抖的样子,不尴尬,也干燥。
于我,最尴尬的事还不是一味地提及G点来表达一些寓意,也不是在电梯里遇见熟悉的穿超短裙的女人,而是开了一个人家并不认可的玩笑,自己还感觉科技含量挺高。
更尴尬的是,本来已经哈欠连天,在古代就是送客的意思,人家愣是体会不了,唉,孤苦到无人慰藉。
没人打扰,有时成了房间里最有品相的繁华,不是哥不好色,实在是哥累的时候一句话也不想说,而想说的时候,又没人给你那样的感觉。
至今怀念几场酣畅淋漓的交谈,和那个在德国的,还有一个喜露背装女人到天明的那次算是一场。
我喜欢那样的方式,兴奋地调侃,但不失庄重,含蓄地谈性,但不伪装脸红。
至于几个要好的兄弟,卓少我比较欣赏,卫捷是喜欢,丁姐呢,因为不需要很多的深刻会很轻松。其实,朋友在一起,谁不喜欢轻松的话题,如果你不是在相见的时候只把快乐带给对方,我想连做爱这样的事情也无法阻止谎言的诞生而拒绝再来一次。
要回青岛的时候,我收到兄弟的短信:这次没有照顾好,下次好好接待。
我只回了五个字,加标点七个:草,挺好的呀。还有一个粗口的错别字,证明我自己也有他一样的侠气和江湖儿女的模样。
我说挺好的,不是说物质上的好,而是说我们之间有过一场交谈,男人和男人的,将来也会成为怀念。
这个世界,能够让自己怀念的人和事挺多的才好,我就有很多。
比如,到了山里我才发现,一瓶BIOTHERM洁面乳被我丢在了五星酒店。
比如,已经离开山里的时候,我又发现把一条CK内裤掉在了那个纯朴的房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遗落,成了我的怀念,好像往事总会有点唏嘘的样子才好。
虽然,这样絮絮叨叨有点琐碎。 再后来,我就写了这样一篇文字。
“如果你最开始忘记的那个人是我”
其实是用来记念另外一场交谈,只是因为岁月久远,我忘记了这句话是谁和谁说的了。
酒疯 发表于 2009-10-21 23:44 | 
分类:随笔 | 评论: 18 | 浏览:402 | 推荐指数:0 |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Tue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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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傍晚,摄于某条高速公路。
一个人的旅行,有些孤单,但我没觉得。
静下心来读一本书,或者品一杯醇厚的干邑,如果手指间再有一支保养精良的雪茄,几乎可以拯救所有的孤独。
更何况,夜晚靠近的时候,一种异样蠢动,却相悉相知的静谧中,那些如同初次的美妙和无与伦比的快感,就悄然来到身边,有些惊喜,还有些惴惴不安。
其实,享乐不应只在夜里贪婪和重复,我便想起,落脚的地方,黄昏也很美。
老蔡才叹暗香多,小桥始觉落花少,炊烟斜斜,少女纤纤。那些阳光灿烂的下午,当站在桂树的下面,耳边只有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心里有好多的文字,瞬间就和一种纯净的东西靠得很近,突然而紧凑,不知怎么,哥们一下子就感动了。
是不是源于心灵的寂静和美好,更适合来自心灵的聆听与体会?
生活,需要技巧,即使不想成为型男靓女,有些肌肉还是要加强生长,有些凸起还是要努力达到,有些暖色生香的情节还需要在文字中继续。
而我的技巧,就是很想唐突地说你挺性感如那个年代。
你是不是想说我的手指也很性感,散乱的长发,就那么轻易地被我掖在耳后,让人知道,男人的头发,原来也可以这样处置。
有女人相的男人是富贵的,记得恩雅同学说老子的文字男性化,菜菜子的反倒很女人,我想我还不够女人,身体肥而不腻,文字却远远不够丰乳肥臀。
喜欢看书能让人变得高贵而雍雅,我要努力让自己读更多的书,这样能够预知未来便是大概率事件,知道十九年后是不是会有场相遇。
一个哥们遇见了十九年前的初恋,他和我说你怎么就能预知未来,怎么就能说出“有时候,一夜就是一生”这样撕心裂肺的话来……
我没说话,一切回味都在他的这句话里。
廖卓说喜欢我说的“自从错过你的长发,我就不能相爱”。有些经历,说白了就是白水,没有一点味道。
那是我的一场梦,照理说一个男人应该不屑说梦里的那些事,可我还是说了,因为清晰,不是味道,是往事。
更清晰的是,山里断断续续的手机信号,像曾经的日子,慢慢悠悠,摇摆不定,却怎么也摇摆不出记忆的风车。
每次要找信号,我都朝着那个方向,如堂吉诃德般执着,那边有个山坡,山坡到我住的房间,有一条弯曲的小路。从来没有过像这么期待的时候:未来的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包括心灵,相信哥,会有一种美好,将你围绕。
穿越午后倾斜的阳光,谁将融化在那里难得的暮色里,一点落日的辉煌,便沾染了所有的梦想,只有在发酵之后的清晨,才凝结成一种沉静与纯白如霜。
悲伤来自心灵的恐惧,幸福是来自身体的战栗。
到了我这个年龄,幸福和悲伤都在心里,很难动容。
但依然喜形于色一次,说你就像那时的蓝天,傻傻的,但只有那时候才有那样蓝的天,代表所有春天里所有关于温暖的含义。
所有有理想的人,都将成为上帝的宠儿,理想的实现,如以色列未来的复兴:到那日,我必建立大卫倒塌的帐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坏的建立起来,重新建造,像古时一样。
你的嘴唇真的好性感!每个人的性感标准不一样,但我说是,你一定要上心。
如果你说我的手指有艺术气质,我一定相信,而且不笑,那天我于大醉之后醒来,从未感觉靠灵魂这么近,当时我就这么想的,我们一定能预知未来,就是相见时手指指着的那个方向。
酒疯 发表于 2009-10-13 01:38 | 
分类:照片 | 评论: 49 | 浏览:894 | 推荐指数:0 |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Su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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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语:一错再错,偏偏是爱,唯有来世求;一夜奇缘,俨然一生,春水轮回东流。
有一刻,世界是定格了的,承载了前世到今生的36封爱意深浓的信笺,穿过邮局里的所有与爱有关的人,让他们一下就感受了从未有过的安静和神圣。
或许还有另外一个时空,或许还有另一个越南,让这些定格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宛若翻天覆地的床,有些赤裸的相爱,羞涩到经不起一点灯光,而一直要到更幽的黑暗里,才能完全得到和享受那些身体的包容与摩擦所带来的灵魂舞动,从此,一种完美的性的美好,就永远地噬咬着回忆的神经而成定格,让人想的时候痛,痛的时候痒,痒的时候快乐。
你若经历过,也不一定知道这种定格意味着什么,只能期待这种不可遇又不可求的黑暗,在某一天突然蔓延到触手可及的身边,而且还得希冀同时蔓延到身边的,还有另一个会与你相爱的人,这样你才有可能在幸福龙卷风的中间,看疯狂的旋转,渐渐黑暗,渐渐......渐渐感受传说中的眩晕与美好,品味平静之后的安宁与美德。
霍小乱,莫菲儿,莫菲儿的新郎,三个有着或者即将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面对一场共同感受到的时空定格,竟然有了相同的心灵感应:幸福的人,眷恋忧伤。得不到爱情的人,诅咒相遇。
忧伤,已无力。而相遇,在此刻却变成了拷问。
什么是爱情,相爱就是爱情么?
爱是要有代价的,不仅仅是付出的代价,也要有索取代价,你得不到你想要的,又怎么算爱情?爱到化蝶是要歌颂,但又怎么可以效仿?又怎么允许效仿。
对于眼前的这两个男人,莫菲儿心里很清楚,她的爱,与生命有关,一个是她的爱情,一个是她的生命。至于谁是前者,谁是后者,有过经历的人自己对号入座吧。
而霍小乱,突然就在那些没有细节的梦里,着急地,一个一个地补充相爱的情节,眼前的莫菲儿,连眉间的表情,都清晰如湄公河畔的叶脉,那是他没有想过但却一直拥有的柔情。对于突然出现的新郎,小乱心里有过一丝愧疚,但不知怎么,就“理直气壮”起来,只不过是这种理直气壮体现在脸上的时候,是没有一点表情。
莫菲儿的新郎,同样没有一丝表情,男人在为女人争执的时候,爱情里都参杂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般的坚毅。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越南新郎手里没有炸药,既没有冲动,也没有愤怒,他的眼里,这个搞乱婚礼,又让他新婚妻子出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的中国男人似乎是不存在的,他只是走到小乱和莫菲儿的中间,背对着小乱,隔开了两人已经粘连的目光,然后,对着莫菲儿,他的目光一下子就坚毅了,那里面只有他的新娘。莫菲儿昨晚和他哭着说的那些事情,他不以为是真的,他只知道他无比地爱着莫菲儿,这是他所能了解爱情的全部,爱,便要彻底。清晨洗漱完毕,不见新娘,车库里也不见那辆阿荭送的新车,他问阿荭,阿荭说车上有自动寻车系统,打个电话便知。于是他打了,相关公司的人告诉了他车的具体位置。
一路上,看不见他的新娘,他和车上的人又恼又怒,可刚才,当他看见莫菲儿的一刻,所有的焦虑都是因为又看见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下子不见了,即使有过怨恨,到嘴边也化成了轻柔的一句:
亲爱的,你怎么在这里,家里来了客人,他们要见新房子的女主人。
什么是温暖?阳光照到的地方不一定就是温暖。
小乱就在眼前,但他当他是不存在,这在莫菲儿面前,是他的新郎带给她的温暖。
大爱才温暖。
有阳光么?没有!他的眼圈都是黑的,这才是大爱。
要知道,在越南,他的身份多么让人羡慕,父亲是军方的高官,自己又是青年才俊,怎么允许......但,新娘还是她的新娘,蜜月还是她的蜜月,她的迷失,在爱情允许范围之内。
莫菲儿看了看新郎,新郎说,我们回家吧。
就这一句话,莫菲儿的心就柔软了,回家,回家,是啊,她是有了家的人啊,她本来想说的“这辈子,我不能给你想要的幸福,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为你做任何事情”一下就都被这种叫家的东西融化了。
莫菲儿和新郎走了,这一次,她没有看小乱一眼,她不敢看她,好像打了折扣的承诺,在爱人的面前,无法再说永远。
如果时间转换到1964年的春天,你会不会觉得很突然,可我不说那是谁的前世,也不说那以后有了谁的今生,只说战后的越南百废待兴,还有,那年的法国,特别的冷,有一个夜晚,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爱了……
我要把这个故事告诉所有的人,迫不及待:有时候,一夜就是一生。
未完待续
酒疯 发表于 2009-09-20 19:45 | 
分类:小说:《我叫霍小乱》 | 评论: 28 | 浏览:1044 | 推荐指数:0 |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Su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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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 在岛屿中央 你与谁一起走过小巷 让哥看见 隐藏的翅膀 有飞翔的样子 ......
酒疯 发表于 2009-09-20 02:24 | 
分类:随笔 | 评论: 9 | 浏览:636 | 推荐指数:0 |
2009年9月14日 星期一(Mo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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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语
一:某一本书,某一段落,字少情节多;某一杯茶,某一午后,谁将缘由述说。
二:
午后聊天
没抬头
傍晚
窗前的海
便模糊了
像一些摇摆不定的记忆
总会知道如何取舍
对于往事
清晰的那些
都装在了心里
任凭谁问
也不肯说
......
《我叫霍小乱》接上文:
墨菲,小阮。
小乱,莫菲儿。
这四个名字连在一起,人生的一生还能剩下些什么?
共同拥有一个前世是不是今生最大的幸福?
如果有来生,你愿意把这一辈子的爱与哀愁一起带到未来未知的那个世界里么?
红袖说,这真是一个神奇的邮局,回国之后,我一定和领导建议,把这个邮局划成“越南游”必到之地,就来看这36封信。
莫菲儿看也没看红袖,她甚至连这个女人姓什么都不想知道,她的眼里只有小乱。
那头长发,在莫菲儿的梦里,撩拨过她的脸颊,与眉间痒痒划过时,被她偷偷咬在了嘴里,然后,他就在那里停留了。那时,她和他,只有心与心的距离,后来,连心也连在了一起,因为,不知怎么,他就在她的身体里了……
那一刻好安静,她和他相对着,彼此的眼睛,有着彼此熟悉的深情,没有一句话,只是默默的相爱,云雨里,静静地把爱做成诗的样子,有韵律,有力量。
他看她的身体。她脸红,却不拒绝。她知道,在梦里,这是她唯一的男人。他才是她的第一次,她的一切都是他的,外面满天满地的大雪都知道……
只有在醒来的时候,她才会内疚,她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出轨?
甚至在前天、第二天就要出嫁的那个晚上,她又梦到了这个男人,这个让她生死相恋的人没有和她说一句话,只是微笑着,她想投入到他的怀抱,可是怎么都不能。
后来她哭了:你倒是和我说一句话啊!他才说:我先回越南,等战争结束了,我就回来找你,我喜欢这个漫天大雪的地方。
然后不知怎么一下子就过去了一个多月,她记得她每天写一封信寄给他,直到写了36封信,他依然没有回音。她才离开一个小镇,去了他的国家,在一个叫西贡的地方,经营着一间名叫“这是菲儿的三十六个日子”的咖啡屋,一边等她,一边回想着那些做成爱的日子。
可是,他一直都没有回来。
她想他啊,想那个把他头发咬在嘴里的那个夜晚,于是她就找啊找啊找,找过了雪山,找过了河岸,找过了她和他在梦里相亲相爱的所有角落,也不见个人影。
再后来,她不知怎么就知道了,她永远也看不到他了。
那个小镇里的雪山之夜,成了她与爱一生的唯一的诀别,只一夜,便成了永远。
冤家,爱过了,走便走了,可连坟也不留一座,你让我心灵孤独时,向谁倾诉啊!关闭那间“这是菲儿的三十六个日子”咖啡屋大门的时候,她没有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与意义,只有泪如雨下……
直到现在,这个梦里让她找遍了千山万水的男人终于又站在眼前的时候,她才知道,梦到的那些,都不是梦,而是未来,她和他一起在前世中逝去,才换来的未来。
带我走!莫菲儿重复了一遍,像是和一个生活了一辈子的男人说话,没有第一遍的坚定,却充满了无限的柔情与哀怨,这种哀怨,天生就是让人怜惜的,如那些在春雨中被吹落的梨花,哪怕只沾染一点泥水,也会让敏感的人心疼本来可以在盛夏里结成果实却不慎也无奈陨落的白色。
倒是红袖,一脸尴尬地站在那里,一个中国男人和一个越南女人,一打发黄的信笺。越南女人会说中文不奇怪,一个来越南旅游的男人竟然这么快搞定一个越南美女还是让人好奇的,难道……红袖一激灵,她不敢相信,不会的,爱情没有咒语,不会灵异,前世今生只是传说。
看着两个发呆的男女,红袖一时不知走,还是留,但女人无比强大的好奇心让她留下来,什么都见过的导游,想看看这个开始让她懵懂的世界,是不是可以延续着神奇。
红袖退后了,远远地看着面对面的小乱和莫菲儿。
小乱苦笑着,头发纷乱,脸色已苍白。
信是寄给他的,不止一次在梦里面对这个叫墨菲的女人时,小阮是她称呼他的名字,他只有回到那些梦里,才能获得墨菲和小阮的全部信息,但现在,那些信好像一个指引,告诉他曾经在哪里来,后来又到哪里去。和莫菲儿一起阅读第二封信的时候,他更不再怀疑自己就是这些信的收件者,不止一次地梦见过这样的情景,突然一下就完整起来,他甚至清楚地记得在梦里这个叫墨菲的女人和他说过的一句话:冤家,我好苦,在梦里,你都不肯让我找到你。
梦里还有梦,这样,前世的那次等待就无需生命力,它本来就是永生的,不过是在轮回,可一种疑问也在轮回:什么才是幸福?找到它是不是真的很难?难道人的一生就应该在寻找幸福中度过么,不幸福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么?由愧疚开始,再由愧疚结束的一些生活,是赎罪幸福么?小乱后来有些想明白,人,都是一个人来的,没有婚姻,没有情感,后来也应该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来的时候有人笑,走的时候有人哭,再相爱的两个人,到头来都是陌路,有几个可以一起撞到来生的门槛呢,到头来不过是孤坟一座,有的人连坟也没有,但,即使埋在一起又怎么样呢?白头到老的浪漫,到最后就是一把相依的泥土么?
多么无奈的相爱到永远啊。
莫菲儿等不及了,又说了一遍带我走。梦里无法相连的那些断断续续的情节,一下子因为这封信就相连、生动起来了,她甚至知道字里行间每个字代表的表情,是的,是呆的,是的,是傻的,有爱在身边,呆傻又怎样呢。
我要带走这些信,小乱说。
红袖小声嘟囔着,你们一定疯了。
这时,门口却嚷嚷起来,有人把莫菲儿开来的那辆法拉利团团围了起来,见里面没有人,一股烟似地都卷进了邮局大门。
小乱惊呆了,带头走在前面那个人,他认识,昨天还衣冠楚楚,如今却和他一样,满头乱发,仿佛一夜没睡,眼圈发黑,不是别人,正是连说三声,要他带她走的,莫菲儿的越南新郎!
未完待续。
酒疯 发表于 2009-09-14 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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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2日 星期六(Satur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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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语:小阮小乱,墨菲莫菲,谁知谁是谁;哥哥鸽子,乱字乱飞,别忘带那信回。
这也是一封信。
小阮:
很喜欢“小阮”这个名字,知道你是华侨,中文里,它的发音,像心灵,轻轻而柔软。有时候,走在路上,会情不自禁地念出来……小阮,小阮。我知道,那是自己的呆、自己的傻,可是,哪一个女人,不是从刚刚穿上高跟鞋,从只知道“傻傻”地走路,慢慢开始变得优雅地摆动裙裾呢。
我想,我还不够呆,不够傻,等我够了,就去越南找你,去湄公河,和你面对面,从容地看你。
小阮,我是你并不太“熟悉”的人,不怕你笑,你也不是我很“熟悉”的人。 我甚至记不起你的样子,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正如我们之间有着长长的距离无法穿越,但并不妨碍一些想念。
无法解读,才将妙不可言的相遇,演绎成一份经典。
1963年11月的那场相遇,便是这样一份经典。你那么喜欢雪,你就遇到了,而我,那么喜欢美好,我也遇到了……这是无所不能的神,给我们的经典。
我数着手指想,才过去没多久,我又禁不住想你,想……,你不会笑我吧……
其实笑我也从容。一个人,与一本书,与一个城市,或者是与一个人相遇,总会失去原来相对的一些平静,这样,你就再也不是原来的你,你会发现,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安排,人生,还可以这样美好。
我们分开不过是几十天的光景,感觉却好象是过了好多好多年。为了纪念,我把它记下来,写在纸上的字,是不是可以永远,直到来生?
虽然,我知道,我们也许永远都不可能有来生,越南现在正战乱不断,你也许连这封信也收不到,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写了,它就存在了,存在了,也许就永恒了,假使有来生,这些文字始终会成为一个线索,一个凭证吧,这样,我就可以找到你。
(读到“虽然,我知道,我们也许永远都不可能有来生,越南现在正战乱不断,你也许连这封信也收不到,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写了,它就存在了,存在了,也许就永恒了,假使有来生,这些文字始终会成为一个线索,一个凭证吧,这样,我就可以找到你。”莫菲儿的眼泪成了一道珠帘,这算前世,还算今生。)
接信下文:
来生?怎么一下子就说到来生了呢,太悲惨了,我们这一辈都不会分开的,对么?等我完成了工作,马上就去找你。别笑我,我喜欢这些跟你有关的、幻想中小小的细节,信啊,标点啊,日期啊,那些看起来怪怪的念想,也许有一天,它们会帮我忙,找到你。
而我一直都知道,你就在那儿!
但是,我知道我们的再见,还需要时间,刚刚经历过的那些幸福与激情还围绕着我,还等着我慢慢去消化,我不想要急迫,虽然,我是那么想一气呵成,完成我们这一生全部的相爱。
我是想我们的一生,应该是一本厚厚的书,不要很快地阅读,更多的时候,要一行一行,一字一字,不漏下一句,不错过一个情节。慢慢的,便如现在,我只想慢慢地走向你,哪怕永远都无法靠近。好的东西,就应该这样细腻的揣摩、慢慢地咀嚼。就象,我们和相爱的人,共同面对一场晚宴的时候,总是想推迟品尝它的时间,而一切轻漫、僚草的态度,似乎都将迎来早到的告别。
那么,就让我慢慢地去填那些空白,慢慢地“认”出你,慢慢地靠近你,慢慢地熟悉你,而且,也是慢慢地表达、慢慢地释放自己。慢慢地给你、给我们想要的柔美,和依附在那些柔美之上的幸福……一起到老。
这样,可以吗?
到时,我会用针线给你细细地串起那些我们不在一起空白,还有那些看起来是碎片的碎片,其实是坚持,爱所赋予的。
即便会因为这些长长的空白和大段大段的沉默而从此错过,从此,真正地天涯海角。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想要今天这样地坚持。想要这样一个过程。我只想要这样走向你,哪怕永远都无法靠近。
所以,小阮,这些零零星星的句子你如果可以看见,就把它当作我的自言自语,继续,并且一直一直,做那个真实的你,所以,去工作吧,去写字吧,去喝酒吧,去体验吧,去伤感吧,去孤独吧,去浓郁吧,去陶醉吧,去精彩吧。。。。要多丰富就有多丰富,要多精彩就有多精彩。
我只在乎并想念这样的你,这样真实,要命的你。
所以,不要去在乎偶尔吹过的一阵风,不要去关注不经意留在身边的一些脚印,不要急着去揭晓一些朦胧的面纱,哪怕是爱。这会,分去你的心力,扰乱你的视线,迷糊你的判断,会忧伤你的梦想。
如果是你的,哪怕是前世属于你的,它绝对会,不顾一切,奋不顾身地来到你的身边。哪怕天涯海角,哪怕,掘地三尺,都会找到你,去赶赴那个经典之约,去领略那个只有雪天才有的旷世情缘。
(看到这儿,小乱的眼泪也止不住了,那些宿命的东西,为什么总是喜欢应验在和情感有关的事情?)
接信下文:
小阮,这真是一个温润的法国南部小镇,虽然寒冷。从你走后,又断断续续地下了几场大雪,刚开始也不喜欢它的太过粗糙和没完没了的飘洒。但就在一瞬间,就开始喜欢它:刚才,我一个人静静地走在那条从火车站到小客栈、你走后我曾一个人无数次穿行过的小巷,隐约从远处的教堂里传来熟悉的歌声“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络整齐的城……”
虽然有风,很凛冽地吹在脸上,但我忽然觉得这条远离繁华都市的小巷有一种很温暖的烟火。
耶路撒冷,爱你的人,必然兴旺。那么,爱这座如耶路撒冷般的小城呢?
我不要答案!我一下子觉得这个小镇是那样亲切,那样可爱,人们脸上的笑容都很干净,不带一点灰尘。
我在这个小镇里还要呆一段时间,直到我把那个夜晚完全装进我的灵魂,我才走,这样,无论我走到哪里,它都在我身边。
这段时间,会一直和一个叫“小阮”的名字紧紧相连。这样想的时候,似乎觉得看见的每一个路人都可爱的,友善的,那些并不认识的人,好象都在用眼神给我交谈,说着你好,说着欢迎。那天,我戴着线帽,穿着长长羽绒服,看起来很冬天的样子。路过一个水果摊时,对着那个大约只有三四岁、脸脏得象可爱小花猫一样的小男孩子吹了一个好响好响地口哨,看着小小的他吃惊的样子,我觉得自己那时好幸福,连幸福都想与这样一个孩子分享。
在人稀的路口,我把手背在身后,哼着儿歌,象孩子似的跳着小步,仿佛如此,爱情便可以如圣经般被虔诚地翻过。
小阮,我喜欢这样叫你的名字,而不是我们刚认识的那天,你和我说,我姓胡,请叫我胡先生。
小阮,答应我,不要给我回信,无论收到还是没收到。
假使看到,你就权当我一个人自言自语,不需要回应。假使看不到……好了,我不再说这些,原谅我,我现在还很脆弱,我已经被幸福侵蚀的弱不禁风、语无伦次,我还不知道我们之间会不会有永远,不要太快切断我们之间这条或许可以通向永远的途径。也许,它还只是一种可能。
或许,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是一种奢侈,一个和永远有关,和奢侈有关的,永远的梦想。
可不可以给我更多的时间想象,真的还有,大段大段的空白,或是长长的沉默,什么也不做……只想你。
你的:墨菲。
1963年12月21日
莫菲儿手中的信读完了,眼泪流到了尽头,她知道,上一辈子小阮根本就没有收到过这些信,否则,它们也不会一直保留在这个邮局里被当成无头信了。
可是,上一辈子,到底发生了什么,小阮为什么没有收到这些信?莫菲儿茫然了。
而小乱,留着长发却早已有点乱的霍小乱,已没有了任何表情。
倒是红袖惊叹了一声,让俩人一起醒来:爱与哀愁,爱与哀愁啊!12月20,12月21,一天一封信,让人心碎,还有34封呢,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红袖的声音,唤醒了思绪乱飞的莫菲儿。
莫菲儿收起手里的信,小心地把它装进那个信角用阿拉伯数字“2”标明的信封里,看着小乱,一脸凄白,慢慢地说出了一句话。
这句话在红袖听来顶多有点纳闷,但在经历了昨天一场婚礼风波的小乱那里,不啻一颗原子弹紧贴在耳边爆炸,只有四个字:带我走吧。
酒疯 发表于 2009-09-12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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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3日 星期四(Thur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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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语:红唇细语,细藤倾缘,三十六信笺;相思一片,相忘一片,往事总在雪天。
十六
章佩佩和阿荭坐的车子,平稳地驶过胡志明市区,又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可还是没有到停靠邮轮的地方。
坐久了,有点累,章佩佩皱了一下眉头。
阿荭好像知道章佩佩在想什么,说,美女,邮轮要在海里才可以有了。
章佩佩问为什么不和我说会有这么远?
阿荭说,是你坚持要来邮轮上吃饭的。
章佩佩想,要不是新娘子的妹妹莫可儿昨晚也在船上,我才……章佩佩突然想起邮轮离她们住的地方那么远,阿荭完全有理由拒绝她,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拒绝?
章佩佩突然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好奇而自责起来:昨天为了让小胖开心,阿荭甚至不怕麻烦,带着他在外面过了一夜,这样的男人,自己却……再说,自己也没有理由这样做,章佩佩心里明白,她和阿荭之间并没有任何约定,哪怕只是眼神。
但是,女人的直觉告诉她,阿荭喜欢她。
但是,女人的直觉也告诉她,自责归自责,自责也无法阻挡女人的好奇。
昨天听说有个我们也曾经有过几面之缘的女人也在邮轮上?章佩佩不动声色地说了一句,声音很小,更像是自言自语。
阿荭显然听到了,奇怪地是,阿荭一点奇怪的表情也没有,让章佩佩没有想到。
莫可儿。阿荭说。
她怎么会和你在船上?
阿荭说,你为什么不直接问她和我是什么关系。
章佩佩说我不喜欢主动问别人的隐私。
阿荭说,我没有隐私,我的隐私在年轻的时候丢在一个古老的国度里了。
埃及?章佩佩八卦地跟了一句。
阿荭没再接着说,而是从座椅前面的冰箱里拿出一瓶红酒,而后按了一下扶手上的按钮,眼前慢慢展开出几个平面、然后重组、再伸展,之后,一个精致的小吧台就出现在面前。
章佩佩看呆了,还有这样车?比阿荭送自己那辆宝马……咳。
阿荭又从冰箱附近的什么地方拿出一个皮质文件夹一样的东西,开始章佩佩没太注意,她完全被眼前出现的这个全木质吧台所吸引,直到阿荭打开那个皮夹,章佩佩才发现大皮夹里面竟有两支精美的酒杯,静静地躺在皮制内衬的白色天鹅绒上,被一条细细的丝带轻轻地系着,在迷你冰箱一角的小射灯照射下,发出琥珀般迷人的光泽。
喝一杯酒吧,马上到了,阿荭说。
宿小泳的车,一直跟在前面两辆车的后面,望着越走越远的湄公河,直到影子也不见的时候,宿小泳心里一下子就空荡起来,那个在她心里装了两天的男人,会不会从此就不见了呢,隐隐约约的,宿小泳心里有种不详的预兆。
这边,吕子菲和燕飞花却睡的正甜,哪管中午不中午,午餐不午餐的,在她俩孩子般地入睡之前,是一个真正孩子的入睡,小胖上车没多久,就倒在吕子菲的身上睡了。
燕飞花说多像你的孩子。
吕子菲说以后俺家自己有。
俩人嘻嘻哈哈了一会,也不怕前面的司机是不是华人能不能听懂,之后没多久,就各自梦乡,直到宿小泳一脸无奈地过来敲车窗,说狗屁邮轮到了,肉包子熟了,你们两个大憨快点下来吃吧。姐俩才恋恋不舍地从梦中醒来,抱着还在酣睡的小胖上了邮轮。这是后话。
还说邮局,还说霍小乱。
小乱想去找证据,可是,上哪去找36封信的证据,1963年他还没出生。
但一股神奇地力量从小乱走进这个邮局就一直在他身体里,好像一些记忆,属于身体的范畴,便一直在身体里,怎样也抹不去,这让小乱非常肯定,1963年就是自己的前世,那些36封无人收起的信,就是寄给前世的自己,而寄信人,正如信纸后面所写,是HULLAN.MURPHY-胡立安.墨菲,也叫莫菲儿,那是她今生的名字。
因为昨天他在莫菲儿过来敬酒的时候,一下就叫出信纸上的名字:墨菲,而不是莫菲儿。而莫菲儿叫出的也是信纸上的名字:小阮,而不是小乱。
神创造天地之初,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可是,谁能把小乱的前世和今生明明白白地给分开,聪慧的,愚笨的,一下子便清清楚楚。
小乱糊涂了,更让小乱糊涂地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在他出了邮局门口的时候,险些撞上的那辆车,在他面前戛然而止之后,从车上缓缓下来一个女人,竟然是昨天的新娘,莫菲儿!
莫菲儿一袭白色的短裙,在湄公河明媚的阳光下那么耀眼,像小乱一直梦想素遇中的那场大雪。
那车,红色的那辆法拉利,是阿荭送给她和新婚丈夫的新婚礼物,可是,昨天,阿荭的朋友的朋友,也就是小乱,“大闹”了婚礼之后,阿荭的父亲就再也不想收阿荭的任何礼物了,他唯一一个儿子的婚礼上,突如其来的困窘事,让他颜面扫地,他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最忠诚的朋友阿荭所带来的那些女人,当然,更主要地是其中的一个男人,还是和女人一样留着长发的,这是中国的改革开放给中国的男人带来的唯一福利品。
而现在,莫菲儿连看也不看那辆车,她把车钥匙丢在车里,就随手关上了门。
没人指引,莫菲儿一直开车来到这里,一夜未眠的她,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里面有属于她的东西,那东西能让她找到真正的自己。
新婚之夜,面对莫菲儿真诚的眼泪,新婚的丈夫原谅了她,可是莫菲儿在一刹那知道,她已经不属于这个越南男人,她的爱情,在前世里就已经结束了。
她开始同情自己的新婚丈夫,她太爱自己,她知道他爱她,甚至多过了爱他自己。如果没有小乱的出现,这已经是她今生今世唯一能够拥有并珍惜的情感了,可是,断断续续会有的那些梦,和梦里的一些情节,直到小乱的出现她才知道那不是梦,是终结,两个人的,不是莫菲儿和婚礼上贸然出现的那个陌生男人霍小乱,而是她和她新婚丈夫的。
一夜未眠,莫菲儿只有眼泪,和前世往事,如尘。
又如雨,如烟……
下了车,莫菲儿只看了小乱一眼,那眼神,恍惚带着一个世纪的幽怨,而当面对着眼前这个男人的时候,一下子就云开雾散成无比柔软的爱情。
但,莫菲儿又说不准那是属于谁的爱情,曾经清晰的,到后来才容易模糊,一些日子,一些经历,无不都是这样。
墨菲和小阮,他们曾经就太清晰了,但是横亘两世的故事,你讲给谁听,谁会相信?
小乱没想到来越南的这些天发生的这些事竟然如此复杂,他想起老人还在的时候,经常和他说的一些话来,才开始理解老人说的那些话的含义。老人说躲不开的,会一直纠缠。
莫菲儿没和小乱说一句话,直接进了邮局,似乎知道里面有属于自己的东西,而直接奔那些信去了。
红袖看呆了,她知道,她又要花20美金了。
看到红袖目瞪口呆递过来的那些信,莫菲儿流了一夜的眼泪又开始簌簌而下。
而且,再也止不住……
酒疯 发表于 2009-09-03 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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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Su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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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语:彼时仲夏,此时秋夜,相思引相聚;苏绣旗袍,德制烟斗,春风才勾春雨。
宿小泳直到过了中午也没等待小乱回来,于是开始采用各种借口拖延着去吃饭的时间,一会说肚子疼,一会说要找的衣服找不到,直到换了三件衣服,小乱依然踪影全无,这才嘟嘟囔囔地跟着章佩佩出了酒店。
门口,阿荭早已安排好了车,而且是三辆,尽显豪华,宿小泳只认得其中的一辆,奔驰。
吕子菲和燕飞花早已打扮的和幼儿园的孩子一样,纯棉质的衣服和裙子充满了可爱的因素,画不抽象,人抽象,一种美好,似乎只有那一刻的湄公河才有。
而宿小泳,拖延之后的最终选择,却是蕾丝,黑色的,致迷的那种。她很少有这样的打扮,但一旦有,却是无与伦比的适合,低腰牛仔和蕾丝短裙,对宿小泳来说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为谁而穿的那个谁到底去了哪里,让人心神不定与迷茫。
每个男人都把自己当成了亚当,但蕾丝却是夏娃的遗迹。透过黑色的蕾丝,看到的不仅仅是女人隐秘,还有女人的寂寞,那个以前叫长筒袜的东西,总能隐藏青春里的一些瑕疵:糟糕的爱情,错过的情缘,无法释解的忧愁,甚至不直的腿,粗糙的脚踝,这类非人类也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一一包含其中。
章佩佩和阿荭上了宿小泳不认识的那辆,小胖没动,被吕子菲强行抱着和燕飞花坐了一辆,剩下宿小泳,面无表情,慢慢腾腾地上了那辆她唯一认识的车,谁都知道,她还在等霍小乱,这个时候的人,都说是没有思维的,看来真是。唯一不协调的,是蕾丝,它依附着的性感修长的腿,本应该是优雅的步伐。
午餐去了邮轮上的一个餐厅,在章佩佩的一再要求下,虽然阿荭说昨天在那住了一夜,十分不情愿的样子,但看章佩佩很坚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早上小胖一句无意的话,让章佩佩滋生很多疑问,为什么莫可儿昨天也会在邮轮上,这个白皙女人让霍小乱找不到北之后,才找到婚礼上的新娘子莫菲儿,之后,那个叫霍小乱的作家还能找到北么?这里的人与人之间怎样感觉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纠缠,隐隐约约的,章佩佩开始觉得。
小乱却被眼前邮局的建筑迷住了,不是忘了要吃饭的事,是根本没想起来,他把谁都忘了,宿小泳要知道非说老子要把你掐死不可。小乱只觉得这里很亲切,似曾相识,相同的感觉只有童年里在外婆家才可以找到,安全,安宁。他成长的海边,是一个宁静的地方,但却不深邃。相反外婆那里,那些稻浪金黄季节里,平原的一条小河旁,才会有真正属于他的静静的遐想,虽然,有时是乱七八糟的。
那些乱七八糟的梦想,有时和往事一样遥远,宛如一些爱恋,分明存在着,又遥远,不同的是,一个在未来,一个已随风而逝。
小乱没进大门,而是转到建筑的后面,只见大树殷殷,到处是古老的气氛。一回头,却看见一侧的墙上,贴着几张小广告,没有汉越词典,小乱也知道个大概,估计也是办证之类的东西,一刹那,心里有些索然无趣:越南怎么也有这个?但随后还是一张一张地撕下来,然后再撕那些小的,不好撕的......这样的东西,实在不应该在这样的地方出现。
看着干净许多的古老的墙,小乱一下子就喜欢现在的感觉,和一些聊天一样,没有意图,好像山间的流水,只在遇见石头的时候才激起一些水花,剩下的时间里都安静地流淌着。他的非神经思维,在那瞬间,是飘忽不定,肆意流淌的,也许流向未来,也许流向了很远的过去,或许是前世,也说不准,但那时的小乱是不知道的。
呀,好神奇,我又遇见了上你。
声音从后面传来,没转身,小乱也知道又遇见了那个导游,红袖。
没等小乱说神奇什么,红袖就神秘地小声说,没想到越南人还有这样的诚信,那么“古老”的信件,还一一保持着原来的样子。
信?
是啊,红袖说这个邮局一直有这个传统,保留了好多越南战争期间的无头信。开始只是这个邮局的,后来附近无法投寄的信也都归拢到这一个邮局了,即使在战乱期间,这里的负责人也不曾弄丢过一封往来的信件,除非是没有被炮火消灭了的。
就这样,小乱让红袖把他带到那些陈满信件的展柜前,一一仔细地看着,突然,一封信吸引了他,收件人的一栏里,赫然写着一行中文小字:胡小阮收。
小乱当即表示要看这封信,红袖拖着长音说,要协调。
没过一会,过来一个人,拿钥匙打开了橱窗,给了小乱和红袖一人一副白手套。
红袖说,知道么,每人20美金的结果。
一会我给他,戴上白手套,小乱说,一边迫不及待地接过信封,打开里面的信纸,心已经怦怦跳出了嘴巴,因为打开的信纸第一行就写着两字:小阮。
小乱直接读下去:
那个雪天之后,就越来越无法自拔。
这一段时间,每晚都失眠,并且,有了睡意也舍不得入睡。这么美的光阴,我多么希望和你一起,走进你的照片,走进你的生活,陪你一起伤感,一起怀念,陪你一起喝酒,一起去喜欢你喜欢的那些艳遇,和艳遇里的那些女人。
上午又去了那家客栈,穿过火车站旁边的那条小巷时,忽然开始喜欢这个小镇了。是因为你吗?
小阮,我是在恋爱,是吗?
是啊,好想谈一场精彩的恋爱,女人真正的人生,就是从恋爱才开始。
男人所有高贵和豪爽的气质,都是在与精彩女人的恋爱中培养的。而所有女人对感情的成熟度,都是在与男人交往中历练出来的。我发现自己象是被恋爱浇灌出来的一朵花儿,每一个伸展,每一个微笑都是抒情,是妩媚,是风情。但我想,恋爱的关键还不在于开头,重要的在于过程。就象干邑和雪茄,需要细细地品,品味其中美好、富于内涵的东西。
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喜欢生命中有无数悬念的女人,打开悬念和承接生命中的每一份际遇,都是人生很美的课题。而每一个选题,每一个章节,我喜欢一个一个去应对,一页一页去翻开,并留下自己的注解和气息。在这个过程中,从容,不急,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同时,要富于思考、总结和智慧,以及灵性。
一个男人能在一生中碰到会谈恋爱的女人,一个女人能在一生中碰到会谈恋爱的男人,哪怕只有一次,都是他们生命的幸运。
恋爱,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对么。
我想我已经遇见我生命中最好的营养,我要与他谈一场精彩绝伦的恋爱!绝世版本,独一无二。我要每天游弋在海洋里,呼吸着爱的氧气,体会着爱的气息。
我要我们彼此分享这种情感,但其中的爱,决然不会因为给了各自而减少。
我要每天给他写情书,写日记,写下我的狂飙、我的痴迷,我爱他每一种细密的点滴感受,纵然伤感,哪怕孤寂,或者是无尽的等待。
我的丰盛,我的脆弱,我的俗气,我的优雅,我的娇嗔,我的调皮,我的风情,我的好,我的坏,都给他。原原本本,彻彻底底,毫无保留。直到有一天,我感觉我已经不需要再给他写信,直到有一天,连我自己也变成了一封写给他的情书,整个人都很文字,充满属于他的阅读,为止。
我就这样把自己摆放在他面前,我要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或者一大口一大口地下咽,把我统统吃下去,咀嚼,沉淀和消化,变成他的营养,完完全全融入他的血液,深入他的骨髓,变成他的从容,成为他身体里和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样,我们是不是就永远不会分离了呢。
是不是这样子酣畅淋漓的恋爱过一场,死了也愿意。
只是,小阮,这个他,会是你么?
信的结尾,署着日期和名字,不用仔细看,都很清楚:
1963年12月20日 HULLAN.MURPHY。
小乱知道,那是墨菲!胡立安.墨菲。
这些信有多少?小乱不安地问红袖。
36封。标签上面写着呢,红袖说。
36?36,36,小乱喃喃着,那是他的年纪。
怎么会这样,这些意味着什么。小乱想。
小乱说,我可以拿走这些信,红袖说,我刚才了解过了,邮局这边一定要领信人出证明是你的,才可以。
是我的。小乱说,是我的,是我的,他知道,信中第一句“那个雪天之后”,说的就是他经常会梦到的那个雪天,包括昨晚大醉后看见的一切,也在那个雪天之后,他也“越来越无法自拔”。
1963年?红袖看了一眼信的落款,越南战争时期!五十多年前的信,你说是你的,你看你那脸,比我脸还光滑,谁信啊。有你么?那时候。不过,收信人的名字倒是和你挺像的,霍小乱,胡小阮……红袖嘟囔了一句,她听王和伺候王两口子说,这个长发作家的名字叫霍小乱,当时还狂笑了一番,说怎么不叫霍乱,和越南挺合适的。
小乱无法再在里面呆着,他无法面对的是那些信,他知道,那些就是寄给他的。
不行,他要去找证明,证明那些信就是他的。
他是跑出门的,虽然不知要跑向哪里,一出门,几乎被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撞上,那车嘎然而止,就停在邮局的门口,门开了,一支纯白的高跟鞋先伸出车门,然后是纯白的腿,然后……
酒疯 发表于 2009-08-30 23:47 | 
分类:小说:《我叫霍小乱》 | 评论: 35 | 浏览:962 | 推荐指数:0 |
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Thur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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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荭来酒店的时候,章佩佩和宿小泳正在说小乱。
说心里话,阿荭心里一直对小乱有些反感,或者抵触,从见他的那一刻起,没有人能知道为什么,也许只有阿荭自己才知道,可他自己反而更无法确定这种反感中间隐约夹杂的那些抵触,到底是些什么,属于哪些范畴。
宿小泳好像没看到阿荭,也没理会章佩佩示意她和阿荭打个招呼的眼神,独自地转身,然后又转过来,喃喃自语,他一个人会去哪里啊?也不说一声。
倒是章佩佩,刚才还和宿小泳大嗓门了一会,见阿荭来了,马上换了一种表情说,女人的房间很乱,你先在厅里坐一下,我们马上好了。一边给小胖找衣服,一边小声问宿小泳,早晨你去房间找他的时候,他不在?
我和他说了中午一起吃饭啊,他怎么还……坏了,我忘和他说了。宿小泳大喊一声,吓了章佩佩一跳,她的小声,换来的却是几倍于她的回音,这回音也吓了小胖一跳,小家伙抬头看看宿小泳,似乎有点不解,然后没多久,又独自玩弄着手里的玩具-车模,应该是阿荭给的。
宿小泳想刚才小乱再房间里装昏,自己和他假装生气出来,根本就没说中午一起吃饭的事。可是,即使这样,那他也应该知道中午要一起吃饭的呀,这么点智商如果都没有,还当什么作家啊。
让我死了得了,宿小泳说。
章佩佩一下子就停下来,只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可也说不出来。
“让我死了得了”,是宿小泳的另一句口头禅,一般都在高兴的时候才说,表示到了一个非常的程度。比如那次和章佩佩几个一起吃水煮鱼,大快朵颐的时候,宿小泳满头冒汗,一口啤酒下去,随口来了一句:真他妈的好吃,让我死了得了。
可这次宿小泳说让我死了得了,却是在这样平静的房间里,没有鼎沸的气氛,没人了解宿小泳当时的心理,她是真的真的很懊悔,她哪知道,从小乱房间里出来没多久,再打电话,房间里就没人接,小乱那时候已经出去了。
章佩佩说,他本来也不是和我们一起的,也许想一个人静静的走开,发生这些事,多少和他也有关系,他喜欢的白什么女人,还有我在河中岛看见那个女孩,章佩佩看了坐在沙发上的阿荭,接着说,他天生就是一个沾花惹草,招惹红颜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很可怕,会让人卷进漩涡。
哎哎哎,什么东西东西的,好歹你也算是个作家,就没个别的词了,让我死了得了。宿小泳冲着章佩佩嚷起来,全然不顾阿荭还坐在套房外间的沙发上……
想起导游刚才说的,那边有个邮局不错哦,小乱又在草地边逗留了一会,也往红袖的方向去了,果真不远就看到一个很有欧洲风情的老建筑。
这真是一个很老很好的建筑,墙上斑驳的涂料,被那些松软到快掉渣的老式砖头挤兑着,像一个口渴很久人的嘴唇,起了好多皮。不过还是能看出修缮的痕迹,看得出,这里的经营和管理者,试图在旧与新中间,找到一个更有现实意义的办法。
看到邮局,昨天下午婚礼上见新娘莫菲儿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到身边,小乱的眼前又出现那些情景,大雪,小火车站,头疼欲裂。
一个女人美丽的面孔一下子就出现在小乱眼前,莫菲儿?
不,是墨菲。
墨菲,小乱叫。
小阮。
这个地方我很熟悉,以前来过。
是的,我也来过……
好像两个影子在交谈,小乱有些糊涂,他似乎又在其中,又似乎不在,很难找到这样感觉,从来没有过。
你和自己说过话么,我们经常看见街上有人和自己说话,那些精神患者的幸福,与自己交流,谁可以高山流水。
然后那些影子又不见,莫菲儿还是墨菲的,似乎凭空就消失了。
小乱知道,自己又卷入那些“情节”当中,那些原本就属于他的情节,在他重新来到这个熟悉的地方时,流失的部分,水一样滴沾染着他。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地方,有一封墨菲写给他的信,记住,是墨菲,而不是莫菲儿,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前世的名字,一个是今生的。
我们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又不能完全地割裂。
小乱能分得清么。
待续
酒疯 发表于 2009-08-27 09:56 | 
分类:小说:《我叫霍小乱》 | 评论: 12 | 浏览:673 | 推荐指数:0 |
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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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语:碌碌匆匆,离合悲欢,路在人去也:日日比邻,月月相连,谁还相信永远。 表弟走了。昨天。永远32岁了。 昨天夜里,和姨通话,听到表弟留下了一些话,知道他已于离开前十几个小时便已安排了自己的后事,一件一件,无不妥当,仿佛知晓生命即将不再。 听着那些遗言,忍着,忍着,可还是哭了。 你小小年纪,在生死瞬间,怎么还能保持那一份平静? 人都要没有了,你为什么不哭? 前天晚上,表弟把他认为最重要的人都叫到了病床前,一一交代,没有不舍,只有一句“真舍不得我这份工作啊”,是对这个世界的最后留恋。 可是,这只是一份工作,能比生命更让人留恋吗? 这个疑问,蛇一样揪住了我的心,我一直在想表弟为什么会说这句话,在弥留之际。 直到现在,哥才明白,这份工作让你觉得安全,让你能够尊严地生活,有照顾家人、接洽朋友的能力,这也正是生命的价值,生存的使命! 哥懂你的弦外之音,你舍不得那份工作,其实是珍惜,实在是舍不得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只是无奈,无奈啊。 但,但太多的但是,谁又能舍得你的离去。 订了机票,改了又改,还是赶不上见你最后一面。 但,哥心里……还是没有遗憾的。 不见就不见吧,那样,你在哥心里,还是鲜活的样子。 2月26日,去北京看你,哥还能请你吃饭,我们还能谈笑风生。 今天也是26号,半年之后,却已阴阳相隔,从此,你让谁还能相信这个世界会有永远。 不说了,这段时间,哥也很累,有时,会累得没有表情。 但今天是麻木的,为一些思考,和你有关的,无关的。 哥会联想太多。 这个早晨,不能送你,哥就穿黑色的衣服,算是与你告别。 你别太寂寞。
酒疯 发表于 2009-08-26 13:06 | 
分类:随笔 | 评论: 26 | 浏览:559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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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时间: 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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