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当上重庆市市长不久的黄奇帆先生,前两天坐大卡车,考察重庆主城干道整治,这事被媒体报道得很热。正面的和拍马屁的,都为他的这一举动喝彩,反对的,则认为市长是在作秀。我认为,不管是喝彩派也好,作秀派也好,他们都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黄市长违法了。
为何黄市长违法了?事实有三:
第一、大卡车是不能载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50条,明确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大卡车属货运机动车,所以是不能载客的。
第二、大卡车压实线行驶了。从照片上看,黄市长的大卡车队伍似有2辆,黄市长坐的那辆打头,后面还有一辆(衙门一把手出动,跟班自然多一些,一车可能是坐不下的)。后面这辆,两个前轮骑压着实线行驶,黄大人坐的这辆,从照片的角度和我本人多年的开车经验,也可判断:市长的坐骑也是压着实线行进了。
第三、大卡车可能闯禁令了。从《重庆日报》的报道得知,黄市长是在“考察主城干道整治”,据我所知,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主城干道”一般都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的。大卡车不顾禁令行驶,当然也是违法的。当然,也有可能重庆是例外,市区主城干道不管啥车,均是可以随便开。所以,我这儿说“大卡车可能闯禁令了”,而没有说“大卡车一定闯禁令了”。
当然,说得更精确一点,是给黄市长开大卡车的司机违法了。但是,黄市长明知《交法》规定大卡车不能载客,而自己却上了这大卡车,所以说他犯法了,也是大致成立的。进一步说,身为直辖市的行政第一把手,带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且高调出行,将给重庆广大人民大众乃至全国人民带来极不好的影响:你市长可以犯《交法》,我们也可以犯《交法》。
违反《交法》,是要处罚的。我想黄市长出行的那天,重庆交警也是没有尽职,没有公正地执法。按理,黄市长等坐的这两辆大卡车,应该被交警拦下来,并进行现场处罚的。但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看到重庆交警那天拦下那两辆大卡车并进行现场处罚的任何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明确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现在怎么办?我建议:
第一、责成给黄市长开大卡车的司机,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第二、黄市长在重庆电视公开发表一个声明,对自己违反《交法》一事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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