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评论

 周云评论
 老诌关于人间万象的感想.


  2009年7月3日 星期五(Friday) 晴
 
对每一个人来讲,疾病是一种灾难,而精神疾病更是灾难中的灾难,因为精神病损害的不仅是健康,更是摧毁了对于生活的希望。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能比失去希望更可怕呢?不幸的是,精神病却在蔓延,并且有低龄化的趋势。高要乐城中学初一年级女学生阿芳就是这样一位低龄患者,她由于突发精神病,住进了肇庆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病致病的因素很多,但毫无疑问,压力是主要因素。一个初一的女生,正是无忧无虑的年龄,许许多多的孩子,正在享受这花一样的季节,压力这个词,对他们还很陌生。阿芳的压力来自何处呢?毋庸讳言,来自于贫穷。正是由于贫穷,她要承受比同龄人大得多的生活压力。同时也因为贫穷,她有比同龄人更为强烈的改变生活的愿望,这种愿望,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在她身上,不幸转化成为幼小的心灵难以承受之重。除此之外,她还担负着父母的期望,这同样也会成为一种压力。还有本来不应该发生的歧视,这个剧烈分化的社会已经给孩子的心灵投下了阴影,无论是富孩子还是穷孩子。这些压力日积月累地侵蚀一个年幼的孩子,她终于无法承受,精神不幸出现了问题。
  
    虽然很残酷,但我还是不得不说,阿芳不是第一个低龄的精神病人,也绝不是最后一个。只要社会不公还存在,就会有阿芳这样的牺牲品。虽然消除社会不公平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政府、社会以及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为减少社会不公做些事情。比如说,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可能对于改变结构性的东西无能为力,但我们至少可以做到以平等的眼光、有爱心地对待每一个人。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不歧视穷人,也很容易教会自己的孩子不歧视贫困的同学。也许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点点滴滴的爱心,却足以拯救一个灵魂。具体到阿芳来讲,她家庭贫困的状况一时难以改变,但假如她的家庭、学校、同学、邻居、亲朋,能够给予她充分的爱心和耐心,也许遗憾就不会发生。
  
    当然精神病也并非洪水猛兽,精神病也是可以治疗、治愈的。全社会都应当来关注阿芳、帮助阿芳,她因为贫穷而生病,绝不能再因为贫穷而耽误她治病。她因为缺乏关爱而致病,那么就用全社会的爱心为她疗伤。
  
    更为重要的是,阿芳的事件显示,青少年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应该建设和加强针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心理矫正机制,像重视身体健康一样重视广大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这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了。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日《肇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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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7-03 07:56 评论(0)

  2009年7月3日 星期五(Friday) 晴
 
广州的公园终于大范围免费开放了,这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也是值得市民高兴的事。
  
    不过在高兴之余,还是有些担心:公园收费时代的结束,是不是也意味着公园优质公共服务的终结?任何一种服务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公园向公众提供的服务也是如此。据悉,广州各个公园的门票收入每年多达数千万元,这些收入,相当一部分用于维护和改善公园环境,提供各种服务上。这么一大笔收入突然之间没有了,那么相应的服务会不会也没有了呢?
  
    人们喜欢去公园,是因为那是一个能够愉悦身心的场所。如果公园因为收入的减少或而削减甚至取消应有的服务,那么去公园很有可能就达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比如说,公园一些维护治安的措施会不会因这停止收费而削弱?如果治安不能保证,去公园就有可能变成危途。又比如,公园的一些基本娱乐休闲设施会不会得不到好的维护,或者停止更新呢?那样的话,无形中会妨碍市民的休闲娱乐活动,甚至给这些活动增加潜在的危险性。此外,收费意味着责任,停止收费了,游客在公园中发生意外,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如果因为停止收费,市民在公园享受的福利下降了,那还不如继续收费为好。
  
    当然以上假设都是我个人单向的猜测。在这件事情上,我乐意变成无端猜疑而最后被证明猜疑纯属多余的“杞人”。我想我变成杞人的前提是,公园的经费绝不能因为停止收费而减少。有了经费的保障,各种服务才能够得到保障并逐步得到提升。因此,对于公园因停收门票在收入上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该全额给予补贴。用公众的钱,为公众办好公园。这样,虽然停止收费了,公园仍然可以保障服务水平,并且也能够承担得起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关政府部门如何动作,我们拭目以待吧。
  
  本文发表于2009年7月2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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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7-03 07:56 评论(0)

  2009年7月3日 星期五(Friday) 晴
 
业主与开发商及物管产生矛盾、冲突乃至流血冲突,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事件的结果如众所周知,大多数是“一边倒”——业主吃亏,权益还是得不到伸张。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很简单,无论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是财力、人力、物力雄厚的组织,而业主往往是孤军奋战,以个人对组织,实力上的悬殊决定了结果。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业主必须有自己的组织,才能与开发商及物管进行均衡博弈,后者才不至于有恃无恐。
    现在的问题是,业主组织起来并非易事。据《南方日报》昨日报道,广东省政协委员朱义坤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省有77.3%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维权仍然要冒着流血的风险。有些小区入伙10年,至今也没有业主自治组织。在为数不多的小区业委会中,委员大多数为高龄人员,难以有效运行。因此,朱义坤委员建议,将社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数量、比例、运行等情况,作为区县政府工作考核的内容。这个建议当然有参考价值,但我认为还没触及问题的根本。
    业委会成立难,显然与开发商的阻挠有关,当前,大多数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指派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往往建立在损害业主利益的基础之上。在这样尖锐的斗争形势中,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当然希望对手的实力越弱越好。业主越分散,他们就越能为所欲为。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阻挠业委会的成立是利益使然,但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表现在何处?政府当然是中立机构,但多达近八成的小区未能依法成立业委会,让人对职能部门的无所作为难以理解。“业主维权要冒着流血风险”,却很少见过有政府部门出来行使过督导之责、承担过失职之责。而对于朱义坤委员关于增加政府部门在成立业委会事宜中责任的建议,省建房厅的回复更像是顾左右而言他:《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支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作出规定,目前省建设厅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其今后能指导协助业委会成立。
    但我认真学习了一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现前景并不乐观。因为该条例的一些规定并不有利于业委会的成立。比如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7至1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60%。这意味着,没有政府工作人员和开发商代表的参与,业委会就无法筹备。这简直就是为业委会的成立设置障碍。业委会成立是业主和开发商的事,为什么搞得这么复杂?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指导协助”?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30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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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7-03 07:15 评论(0)

  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Sunday) 晴
 
  老百姓快被房价折腾得神经崩溃了。进入2009年,广州房价再次上涨,之前房价一度徘徊所带来的希望逐渐变成绝望。处于绝望中的人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抓住根稻草,就以为是能救命的金条。日前,国家统计局宣布要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进行调查,对房地产成本摸底。这一消息,又给广州居无定所的市民一丝希望,希冀通过公开成本能降低房价。
  得到这个消息,我第一反应是很惊诧,国家统计局居然连这些数据都没掌握么?事实上,一个记者都不难对此作出调查。近日,《广州日报》记者就率先进行了摸底,在开发商那里,记者得到的消息是,土地成本占到总房价的三四成,建安成本二三成,各种税费成本约有一成,其他成本不到一成,开发商最终利润也只是房价的12%左右。
  其实,近些年各方公布的这方面资料已经很丰富,以此来对照上述数据,不难发现,在这个问题上,开发商巧妙地偷换了概念:以上数据其实是开发商各项开支在成本中的比例,而非房价中的比例。如果把房价这个词置换成成本,除了最后一个数据,以上的数据之真实度较高。但成本终归不是房价。当然,成本结构会对成本产生影响,但只要开发商把价格提得足够高,利润自然就......

 
#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21 10:29 评论(0)

  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与其学生杨伦联合署名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文章《何谓“理论”》,系抄袭自云南大学讲师王凌云多年前的一篇讲稿《什么是理论?》。学校方面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署名仅为帮助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非直接责任人。(6月16日《广州日报》)
  
     老师这样做真的纯粹是助人为乐吗?老师真的一点好处也没有吗?我们都清楚今天学术评价体系,论文在这个评价体系中是核心指标。陆杰荣一年发表11篇论文(其中竟有9篇是与他人合作。这11篇中,又有几篇是陆杰荣教授参与了研究呢?),显然会在这个评价体系中得益,并借此去寻求更多的学术资源,诸如课题、评奖等。由此可见,陆杰荣在帮助学生的同时,更帮助了自己,可谓是“双赢”。
  
     还有,学生抄袭,老师到底知不知情?假定老师确实不知情,说明论文系学生独立完成。学生独立完成的论文,老师为什么要署名,而且还要署第一作者?如果这个学生没有抄袭,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老师在侵占或者部分侵占学生的研究成果呢?
  
     不是每个老师都可以跟学生如此“共存共荣”的,前提必须是老师能够有能力争取到足够的资源。比如被抄袭的这篇文章,原作者只能在网上发一下,自娱自乐。而陆杰荣就有本事发表在哲学界最高级别的权威刊物《哲学研究》上发表。同文不同命,决定文章命运的不是文章的质量,而是作者。普通作者,不要说发权威刊物,就是发个普通的刊物,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不仅是发表文章,在申请课题、申报奖项等方面,主持人的身份往往也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是水平。前一段时间有媒体爆出,国家科技奖的第一获奖者全都是领导,即是明证。
  
     于是,在学术界,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马太效应”,少数在学术界有地位,尤其是兼有行政头衔的人,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学术资源。而普通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研究人员则难以获得。而掌握学术资源的人,总是各种事务缠身,无暇学术研究,于是又把学术任务分配给普通研究人员,出现了有资源的人不研究,研究的人没资源的怪现象。研究成果共同发表,然后又凭借着这些成果争取更多的资源。在学术体制中,隐然已经形成了“赢者通吃”的规则。少数人从中名利双收,但学术事业的发展又何以堪?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7日《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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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17 23:30 评论(0)

  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当年大清国的第一条铁路修成后,却因为有人向慈禧太后进言会坏了风水,结果慈颜不悦,迟迟未能通车。那个时候没有纳税人这一概念,但纳税人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修铁路的所需的人财物,显然都与慈禧太后私人无关,都是出自老百姓的辛劳。铁路修好后不让用,慈禧太后她老人家是高兴了,但老百姓的血汗,无疑是被浪费了。
  没想到百多年后,这样的事情竟然在广州重演。我怀疑广州火车东站是个什么大人物风水宝地,途径此地的一条公路隧道,修成两年后,居然还没有通车。近日,毫不夸张地说,这条隧道的开通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为广州猎德大桥北延线工程即将开始在天寿路段施工,而天寿路目前是连接两大交通干线的天河北路与广园东路的唯一通道,由于这两大交通干线车流量极大,天寿路不堪重负,一直都是交通拥堵的重灾区。为了缓解天寿路的压力,早在2007年,就在广州火车东站建成隧道,这样就打通了天河北路至广园东路的另一条通道。但奇怪的是,隧道建成已经两年,却一直没有通车。眼看着猎德大桥北延线工程将会使天寿路的交通状况雪上加霜,想着这回总要开通了吧。谁知现实又一次令人失望,近日,工程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施工期间缓解天寿路交通问题的预案时,只字未提开通东站隧道。但明眼人都清楚,不开通东站隧道,其他措施基本上无济于事。
  慈禧太后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她对于权力的滥用,在她本人以及当时的绝大多数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在当时的观念中,她的权力,来自于上天,而不是老百姓。但时至今日,我想我们对一些政府部门的期望和要求应该比对慈禧太后更高一些。因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公众的授权,政府的财政支出来自于纳税人,这些都已经是广泛接受的常识。尊重人公众,尊重纳税人,也应该成为政府行政的常识。
  具体到广州东站隧道这件事,有关部门显然没有充分地尊重常识,尊重公众,尊重纳税人。花了纳税人的钱,建成了隧道,却闲置了两年,即使到了现在最需要的时候,仍然要将闲置进行到底。人们不得不忍受着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浪费着大量的时间。无疑,这是有关部门最大的不负责任和失职。
  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东站隧道闲置两年,却从来没有一个部门主动地站出来给公众------也就是这条隧道的投资人-------一个合理的解释,慈禧太后当年不让铁路通车,好歹人家还有个坏风水一类的理由。指望有关部门道歉更是一种奢望,似乎道歉还没有成为政府部门的习惯,尽管这其实也应该是一种常识。在政府部门不按常识行事之后,小民其实是无可奈何的,只好对这一切的存在表示“理解”,然后日复一日地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交通堵塞中去。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7日《长沙晚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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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17 23:06 评论(0)

  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本人曾经因为受到了一些街坊养狗的困扰,便心血来潮写了一篇主张限制城市养狗的文章贴在自己博客上。结果爱犬人士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风声,纷纷跑到我博客踢馆,用我之前无法想象的语言对我进行了最最严厉的谴责。有一位振振有词地留言道:不喜欢狗就要把狗赶尽杀绝,不喜欢人难道也要把人赶尽杀绝吗?事实上,我文章中从来没有讲要把狗赶尽杀绝,但我从这句话中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同一些爱犬人士以及动物保护人士的分歧所在。我从来不反对去热爱狗狗,爱护动物,但我不能赞同像这些人一样爱到将动物同人等量齐观,更不能忍受他们要求———不,简直就是强制———所有的人像他们那样热爱动物。
    人同动物毕竟是有区别、有界限的,或者说,人是中心,动物是边缘。不管接受不接受,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比如说,人们习惯性地指责自己不喜欢的人是“狗东西”、“狗腿子”、“禽兽不如”,实际上在观念上把人和动物分得清清楚楚。而在现实中,动物同人更是无法平起平坐,绝大多数人都要食肉,包括绝大多数的动物保护人士。一边吃肉,一边高唱动物与人平等,不能不说是一个悖论。
    不得不说,一些法律界人士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就陷入了同样的悖论。据参与起草的一位专家介绍,该建议稿规定: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虐待动物、虐杀动物,都是可耻的行为。人都有恻隐之心,虐杀另外一个生命,稍有同情心的人都干不出来。但对于这一类行为,是不是必须要承担刑责呢?事实上,人类每天都要杀掉无数动物,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而只因为杀害的方式残忍一些,却就要坐牢,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一个人因为杀害一只动物而失去自由,因为损害了动物权而丧失或部分丧失人权,是不是贬损了人的地位和尊严?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可耻的事情,但并不全部都是用法律来制约的,虐杀动物,用道德作为主要制约手段应该更合适一些。
    我还想问一下动物保护人士和相关法律专家,为什么人虐杀动物要负刑责,而动物袭击人,动物及其主人却不用受到刑罚呢?要知道,犬只等动物一旦袭击人,那可不是请客吃饭,不会温良恭俭让,必定是一种“虐待”,甚至有可能造成“虐杀”。这种情况无数次地发生过,一般情况下动物主人只负民事责任,动物本身,常常任何惩罚都不会受到。如果人因虐杀动物就要坐牢,人就还不如动物了,这是哪门子道理?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7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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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17 22:46 评论(0)

  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据说,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的时间。但这是一个讲效率的年代,只需要一场舞会,一个贵族或许就在广州产生了。一场号称“照搬”奢华维也纳歌剧院舞会的舞会下月将在广州举行,花2000多元至7000多元不等就可以体验欧洲贵族生活。主办方声称,在欧洲,歌剧院舞会不仅是奢华的体现,同时也是必要的社交模式,也是青年人进入上流社会的平台。
  
    看起来,主办方意在打造一个上流社会的社交平台,让广州的有钱人体验一把贵族生活。不过在我看来,在21世纪的今天,上流社会、贵族这一类的词已经变得相当可疑。换句话来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即使确实存在着这么一个群体,但其人数已经稀少,边缘已经模糊,称其为“社会”已略显夸张。
  
    欧洲历史上固然存在贵族阶层及相对应的上流社会,但毕竟已是历史。近代以来,社会日益开放,社会阶层流动剧烈,贵族的圈子日渐缩小。在中国,即便是在历史上,贵族和上流社会也是个稀罕的东东。因为中国社会一直存在阶层流动的传统,所以有“富不过三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说法,难以形成属于上流社会的传统。比如刘备,号称皇叔,实际上完全是靠织席贩履为生的一介平民。
  
    当然我不否认有新贵,但新贵并不是贵族,更不是上流社会。因为其形成时间之短暂,成分之复杂,难以形成大体一致的言行规制。在欧陆人士都越来越不看重所谓的上流社会和贵族的时候,中国人想用奢侈舞会的方式,打造所谓上流社会的社交平台,无疑近似于一个笑话。
  
    我注意了一下,原来主办方为国外一家经营奢侈品的公司,原来如此。举办这样一场舞会,无非就是想让参加者确定自己具有上流社会或者贵族的身份。有了这样的身份,当然就要使用与之相匹配的器物,选购奢侈品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这场舞会,完全就是该公司为了培育市场,给人戴高帽子的忽悠,“上流社会”、“贵族”只不过是这场忽悠中的营销概念而已。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6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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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17 22:24 评论(0)

  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Monday) 晴
 
众知周知,蒋介石,还叫做蒋中正,除此之外,似没有听说有其他什么名字(当然小说家言的“郑三发子”一类除外)。但现在他有了一个新名字:“常凯申”。据报道,清华大学历史系副主任王奇副教授所著《中俄国界东段学术史研究:中国、俄国、西方学者视野中的中俄国界东段问题》一书中出现了几十处姓名翻译的错误,其中最荒唐不过的,当属蒋介石(Chiang Kai-shek)被泽作“常凯申”。
    这确实让人有点怀疑王奇副教授的资质。历史学中中外人名、地名的互译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容易出错。但Chiang Kai-shek是蒋介石,J.K.Fairband是费正清,属于专业副教授应该掌握的常识范畴,弄个常凯申出来,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这也表明,她对中国历史基本面的掌握上有所欠缺,作为一个教师,传道授业解惑,恐怕多少有些勉强。而王能够当上清华大学这所知名学府的副教授,不能不说副教授这个名号所代表的学术与教学水平,已经低于公众的认知了。
    而更为严重的是学风问题,严谨是历史学者所必须具备的首要素质。其实,每个人的知识构成都是有缺陷的,但严谨的学风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这一缺陷。历史上人名、地名的互译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以前的翻译规范与现在的不同。而现在翻译这些人名地名,仍然要依以前的规范,而不是现在的,这就是最大的麻烦所在。笔者当年初入史学之门的时候,也犯过与王奇类似的错误,在学习翻译一篇关于明史的英文文献时,看到Muhammad这个人名,想都没想就翻译成穆罕默德。后来老师告诉我,在《明史》的记载中,这个人叫马哈木,所以也应该按《明史》译成马哈木,否则读者不知道是谁。这件私人的糗事说明两个道理,第一,这事儿确实有些复杂;第二,复杂归复杂,但都有据可查,只要从思想上重视,认真对比中外文献,总是能弄清楚的。这里不需要高深的智慧,不需要复杂的技巧,只需要良好的学风。
    本来在我国史学界,学风严谨一直是个良好的传统。但近年来,也有学风日下的趋势。这种状况的出现原因当然很多,比如社会的大环境。但我觉得也与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有密切关系。有人戏称现在高校办学是“数字化办学”,具体到学术评价,就是重视数量,比如发表了几篇论文,出版了几本书。王奇的这本书,如不出这个意外,在清华大学的各种考核中为自己加分应该不成问题。但这个学术评价体系对质量难以进行准确的评价,于是在学术研究中,只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渐成风气。本来,学术共同体对于学术成果质量的评价最为中肯、客观,但在行政主导的体制中,学术共同体的影响不断衰微,一个又一个的“常凯申”就这样被制造出来了。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2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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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15 18:04 评论(0)

  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Monday) 晴
 
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网络热议的“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旅游”一事向媒体作出回应: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3国,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但该项费用“严格按照我院2008年度出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没有超过预算”。(6月11日《新华网》)
    从目前已经曝光的事实来看,此行的意义确实不大,是典型的公费旅游。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从程序上讲,此次出国考察近乎于无懈可击,事先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而饱受网民质疑的费用问题,也“未超预算”。问题出在哪里了呢?如果一件问题多多的事情在程序上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可以肯定,程序本身出问题了。
    关于审批环节的问题我这里不想多讲,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在旅行社人均只花2万元的行程,广州海事法院的同志一个人就要花8万元,而且还能够符合财政预算呢?这说明,编制财政预算时太过慷慨了,花钱的时候只有使劲花才能花完,2万元花成8万元,也就不稀奇了。
    诸如此类的预算简直就是在挥霍纳税人的钱。但无奈的是,纳税人对此无从监督。很长时间里,预算都属于机密,普通人无缘得见。去年情况有所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预算作为向公民重点公开的内容。但落实的情况也不理想。为了弄清楚广州海事法院此行到底有没有超过预算,我查询了广州市政府、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海事法院的网站,都没有找到包括广州市海事法院在内的各个部门的详细的预算。公众不容易看到详细的预算,那么类似于“人均8万元”之类的预算就会堂而皇之的大行其道。假设从一开始公众就知道该海事法院的预算情况,这样的预算恐怕早就受到批评,这次旅行大概也难以成行了。
    规范政府行为,最为有力的手段就是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这就需要合理的预算。而合理预算的出现,离不开公众的监督。由此看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财政预算的力度还应加大。
  
  本文发表于2009年6月12日《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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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老诌 @ 2009-06-15 17:4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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