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体与权力》(The subject and Power, in Dreyfus and Rabinow.eds. Michel Foucault: Beyond Structuralism and Hermeneutic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208-226)中,福柯曾坦言:
我的目标……一直是创造一门关于不同塑造(教化)模式的历史学,凭借这些塑造(教化)模式,人在我们的文化中被塑造成了主体。
福柯说到做到,先后考察过“精神病”、“犯人”等“主体”形式何时诞生,是被什么样的文化和执行它们的权力机制塑造出来的。那么,对于下面一种“主体”形式,福柯会如何分析?这种“主体”形式的生命载体是中国70后和80后的成员之一(不知道是不是主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