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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之旅
2009-6-22
星期一(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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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网不便,拖到现在来填坑...... 在昆明姑姑家住得舍不得回,气候真是太好了,十几二十度的温度,不冷不热,难怪被称之为春城,而宁波此时已是盛夏,三十度是有的。在云南的城市里行走,走到哪里抬头看的时候,见到的都是透亮透亮的蓝天,配着或丝丝缕缕或大块大朵的白云,简直妙不可言。姑姑说我太稀奇了,说正常自然的天象就应该是这样,她哪里知道,我们那里的天,何曾有这样蓝过。 这次本来就只是来参加表弟的婚礼,每天帮忙做些琐事,所以仅是顺便转了转周边小景点,丽江大理和西双版纳,都没有去,暂且留着吧,以后会有人和我一起去的。不过,仅仅是些小景点,已经让我心旷神怡了。先说说最近的景点,就在昆明的市区——“五百里滇池”,其外形似一弯新月,湖水清澈平静,四周是连绵起伏的青山...啥也不说了,抓紧时间深呼吸啊,顿时感觉五脏六腑都是仙气....山水之间,我最爱的便是水,满是柔情...接着深呼吸... 后来跟表姐表妹叔叔们一起去了九乡,还有石林。九乡是个天然溶洞,是地下的钟乳石石林,很壮观,据说被称为“史前奇观”的古海洋微生物化石。溶洞一路走来或明或暗,时而险峻时而迤逦,我边走边想,段氏家族可曾在这里留有武功秘籍,抑或是这里发生过侠士侠女的打斗或是爱情故事?......而地上的石林,则是另一番景象,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岩石森林”。据说是喀斯特地貌,也是几亿年的形成时间,突兀峥嵘,姿态各异。 此番云南之旅,颇美......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6-22 20:41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8 | 浏览: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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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之行
2009-6-5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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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一人去南京开会,呆了些时日,记录一下。 南京给我的印象非常好,朴实的市民,古韵的街道......夜间的秦淮河金粉楼台,十分繁华,古画坊和现代的市街结合在一起,成为一道奇妙的风景线。还看到了乌衣巷,想起那首诗,(唐代刘禹锡)“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人寻常百姓家”。 似乎该说说正事。这次主讲的老师是民法界的几位大师,韩长印教授和刘春田教授。前者讲的是人身赔偿在破产程序中的顺位问题,娓娓道来,思路清晰语言易懂。我发现学术界越是有货的老师态度越是谦逊,真诚的谦逊,而且还不玩弄术语,前来的非民法学界的老师都表示,感觉不到有学科不同造成的理解困难。我希望自己多年后,能修炼成这样的大师境界。刘春田教授的风格则是另外一种,是从哲学高度来理解知识产权法中最基本的概念,很有深度。两位老师一个来自上海一个来自北京,同时体现了上海的务实风格和北京的高屋建瓴风格,挺有意思。 此行还有一收获,与同屋住的安徽来的女老师成为了非常好的知己。彼此留了联系方式,相约下次安徽见面。我们当时彻夜聊天,从中国高校的教育问题聊到中国家庭的教育问题,最后落脚到她教育自己叛逆期孩子的困惑。我虽无任何经验,然理论知识还比较丰富,把所学的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知识都掏了出来,被小赞了下,据她说我改变了她对80后群体的认识,哈哈。 是为记。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6-05 20:42 |
分类:工作日志 | 评论: 4 | 浏览: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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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意外事故
2009-5-17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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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个小事故,前前后后,感触良多。 周五的早晨,我骑着电动车,撞上了拐弯过来的货车,我的确是个牛人,把对方的保险杠都撞下来了,当然,也许是他的车太破的原因...我毫无悬念的被救护车送进医院,还好有惊无险,浑身上下都只是皮外伤而已,除了会留些疤,也没有太让我难过的地方,拍片、打针、拿药...司机是个好人,全赔,包括我手提电脑被撞花的液显屏,然后顺利回家养养伤。 这个过程我遇到了太多好人,同事郭郭和她的律师老公还有我的律师师妹,出面帮我解决了所有协商和调解的问题,从早晨一直陪到晚上。医生问我家属是谁的时候,他们都愿意“认领”我为家属...然后不断有同事来看望我。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一直在心里自责,平日自己怎么就忙自己的,根本没用心经营同事关系,结果他们还都对我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要怎么怎么回报之类的。还有很多人,让我看到了他们的迷人之处。。。 想来也挺好笑,我在生活中常常有点迷糊,前年在家撞上了自己擦得太干净的落地窗,鲜血直流后留下了永久性疤痕;平日骑电动撞树上也有两次......所幸都没有造成大的事故,被我作为笑话讲给大家,因此被同事称之为戏剧性的人物。真觉得人是个很有意思的动物:如果只是单纯生活上接触我,对我的印象就是不拘小节随和马虎的人,不会料到我在工作中的细致和情感世界里的细腻和谨慎。为何如此矛盾的特点会集中在我身上?我宁愿自己生活上谨慎,而情感上大气洒脱...... 好了,写个日记在这里提醒自己吧,以后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下次要撞,也最好是撞个肉乎乎的猪,不是硬物才好...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5-17 12:23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19 | 浏览: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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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明法的帖子里看过这篇,当时就很感触,但一直没有去看采访的视频,晚上有人推荐过来,我就顺手打开,没想到看得直流泪,陈昇确实是个很真实的男子,真实而纯粹。视频帖子下面,有兴趣的可以打开看看。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EzMjk4MDA=.html
【转帖】 刘若英出道15年已获得了173个大奖,被称为“最多奖”艺人。然而,这位美丽与才华并举的女子36岁了却还孑然一身。殊不知,刘若英不是不爱,只是爱得太痴,15年来,她一直深爱着一个不能说爱的男人…… 他称她为芬芳的“奶茶” 1970年,刘若英出生在台北一个非常富有的家族。高中毕业后她赴美国修读声乐和钢琴演奏,并取得古典音乐的学士学位。 1991年,一个好友介绍刘若英认识了台湾滚石乐队的著名歌手兼音乐制作人陈升。陈升认定出水芙蓉般清纯的刘若英是个很有前途的歌手,立即邀请她到自己的工作室工作。这年3月,刘若英来到陈升的新园工作室担任制作助理。让人想不到的是,她在工作中悄悄爱上了才华横溢的陈升。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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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5-10 23:17 |
分类:小摘小抄 | 评论: 5 | 浏览: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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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行动
2009-4-21
星期二(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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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接受《宁波晚报》邀请,参加了心理援助和法律援助活动,感慨良多。 一直相信中国的NGO(非政府组织、志愿者)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多,就像我加入的这个心理援助者沙龙。从一年前参与它的创立,尽一些能力去助人的过程,到现在报纸媒体的大量报道,似乎让我瞥见了一些在青春激昂时候所怀揣的梦想...当然,我仅仅是在业余时间投入了不多的精力和财力,与专业的志愿者相比,我只是在小打小闹。 然而活动带给我的,却也有更多的迷茫和反思。这次是援助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可是参与的过程却让我看到一个性格过度敏感和极度自卑的母亲,拯救孩子的过程还需要先拯救母亲,这位认为自己孩子没有任何优点并且把极度自卑和抑郁的心理直接感染给孩子的母亲,首先就需要系统的治疗。 这个世界上的各种职业,几乎都要经过培训和拿资格证,而作为最重要的职业——父母,这种至关重要的社会角色,却没有要求岗前培训和考试,很多人其实根本没有学习作为父母必须具备的素养和品质,为什么中国不模仿某些国家,在结婚前进行夫妻、父母等角色的培训和学习甚至考试???这真让人痛心。 这次晚报的报道在下面的链接: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90420552A044/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4-21 01:10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4 | 浏览: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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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2009-4-11
星期六(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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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没有看见就信的人,有福了 你知道老师站在讲台上,最大的得意是什么?是发现自己讲的一切、学生全都信以为真。你知道老师站在讲台上,最大的恐惧是什么?还是发现自己讲的一切、学生全都信以为真。 圣经•约翰福音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朋友们告诉多马说,他们已经看见复活的主了。多马是个不肯轻信的人,他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八天后,耶稣再次来到门徒们中间,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现在信了,称颂“我的主,我的神”。而耶稣教训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相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没有看见就信”,是宗教非常重要的一环。理解而后信仰、还是信仰为了理解,这是科学与神学分歧的起始点。耐人寻味的是,多马之后,奇迹不是我们目睹的,奇迹全是我们听说的。再进一步,都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其实眼见也不一定为实,你亲眼看见那些魔术师在你眼前搞鬼,可是你就是不解其中奥妙,真着急。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4-11 13:44 |
分类:读书 | 评论: 10 | 浏览: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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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很蓝
2009-3-25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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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灿烂,春光无限。 看了《海角七号》,还把博客音乐改成了范逸臣的表白之歌...多美的音乐...影片里的海边小镇场景和熟悉的闽南话,跟厦门的风光也颇有点神似...只是男主角感觉太生硬,扮酷的感觉不好不自然,但是依然为那句表白而感动——“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 前段时间单位组织采草莓...最近似乎变得爱照相了,是不是想留住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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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3-25 22:32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10 | 浏览: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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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情书的点评 1.信首称呼:我的甜心 ——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的主体。 2.爱你一万年 ——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 ——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 ——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5.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6.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必然发生的事情。 7.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 ——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首先,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其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10.信尾署名: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没有标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3-04 01:04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7 | 浏览: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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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摘抄
2009-3-4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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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人 张泌 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酷怜风月为多情,还到春时别恨生。 倚柱寻思倍惆怅,一场春梦不分明。 |
#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3-04 00:56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2 |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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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了
2009-2-15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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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心情一直似这天气般阴霾,眼看已经开学,希望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明天能以饱满的热情与新学生见面... 博客已经变得越来越言之无味,像生活的流水账一样。这个博客陪我了四年,人生最最美丽的青春年华。然而现在灵气尽失,曾经丰富的心灵和敏锐的感受力,慢慢的褪去了,我怕来此的朋友失望,只怕以后就是个牢骚或口号以及俗见的发泄地,已经越来越不想动笔了。再富有激情的思想,也经不起岁月的折腾,一如再美丽的脸庞,也经不起时光流逝的冲击... 也许工作的这三年对于我的意义,并不逊于读书时代,它教会了我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妥协,它把生活的真相剥给你看,我并非不知道真相的残酷,只是一直在用理想主义麻痹自己。 乐观不难,难的是经历了风风雨雨后还能保持乐观,希望我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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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凝眉2000 @ 2009-02-15 23:08 |
分类:个人空间 | 评论: 13 | 浏览: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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