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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某文青说过"他人即地狱" 我的感觉是,家人也可以是看守所。 因为新房在装修,老房已出租,所以老妈来我这住几天。 每天贴身近距离唠叨---毛巾该这样挂,水果要那么削,随手关灯,插座也要关,东西立刻收拾..... 我这个爱好自由的风相星座的风一般的男子,经常处于崩溃边缘. 好不容易忍到装修完毕 然后我侄儿也来过暑假,新房才装修完,不能立刻住, 还得连同我妈住我这... 只好借由出差躲得远远的
上班的路上,总会经过一个卖馕的摊子。是从新疆来的一家人. 家里13,14岁的维族小孩在帮忙做事。 这一两年,看着他从稚气未脱,慢慢长大成小小的英俊少年. 以前他经常没什么表情,有点麻木, 后来也许生活改善了,会微笑起来, 有时候买他家的馕,他会用唱歌般的声音说"两块"...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骑车经过过去,他会用热情的眼神一直盯着我看,露出笑容。 也许我在他眼中,是个高大可信赖的哥哥形象. ......
最近对这只狗采取半放养的政策, 早上出门把他带到一楼的铁门,打开门让他出去玩. 中午回来到一楼的消防楼梯那里喊一声, 他就屁颠地从楼梯冲下来,激动地尾巴都要摇断了, 说起来这狗也是很聪明,楼下的后门是从外面开不开的,不知道他想什么办法进来的, 而且躲在旁边的消防楼梯里,也不会吓着胆小的住户,免于被保安驱赶. 以前是会自己上电梯到家门口,但家里不一定有人,所以就固定在一楼等我们去接. 总之过上了浪迹天涯,有人管饭的波希米亚生活.......
这是海岛上一个小小的野海滩.来的时候远远看见很多驴在礁石上拍照, 等我们到时,人都走掉了,海滩空无一人... 船家把我们送来后,开到岛背面睡觉,等我们返程, 太阳也不算太强烈 我们游了一会,干脆把泳裤丢到沙滩上直接裸泳了.... 游累了,爬到沙滩上躺下晒太阳,沙很细很软。 撑起一把伞,头并头躺在下面聊天。 慢慢地..词语含糊,半睡着了. 总之,是很适合同志们去浪漫或激情的场所, 几乎是私家海滩的感觉,十分奢侈.
2009-6-3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朋友A,做外贸服装的广州小帅弟,开了个淘宝店. 又“衣”站也是刚开,我看他不是太熟练。 都是很年轻人的衣服.为了表示支持朋友,买了两件。 两件套时尚背心 +时尚人士所选的带帽背心 因为我个子高,尺码没有现成的, 还是小帅弟亲手帮我做的. 所以我要硬着头皮穿出去. 小帅弟人很好,请大家支持他,勾搭他.
2009-6-3
星期三(Wednesday)
晴
认识了些年轻人,单纯的,热血的,朴实的.. 我知道自己,并不是没有一点个人魅力 发展友谊或爱情的可能性都有... 但心里总是有黯然的念头...我并不适合很亲密的关系 我还是没那种命吧.
宅男的平静生活,也不是不快乐。 但是久了,也该换换形态了。
过生日的时候,发现认识的人离开的离开,归宿的归宿。 目前缺少朋友,正努力征求中....
另:公司新来了个年轻人,酷酷跩跩的。
前几天去书城游荡, <<小团圆>>和<<马文的战争>>拿起来翻翻, 好复杂的男女关系,丢下了. 还有看去年的一期<<读库>>,觉得还有点意思, 其他本,怀旧文章过多,. 然后看到梁文道的<<我执>>, 本以为是和锵锵三人行一样的评论杂文类. 对那一类书籍现在没有购买欲。 翻开看,写得出乎意料地好, 没看出他那样的人,心思和文笔会这样细腻. 有两段文字....印象很深 -------------------------------- 孤独如狗 ......... 格罗斯曼有个短篇,讲的就是苏联在五十年代送上太空的狗。 他的态度很曖昧,既不强烈谴责作法的不人道,也不歌頌那些动物英雄的牺牲,他注意的,是一头流浪母狗。 佩斯楚什卡的眼睛。 这对眼睛,曾经在街头机警谨慎地躲避车辆找寻食物,后来对着收养她回來做实验的科学摇头摆尾,表达信任与爱﹔被这些人放进窄小阴暗的船舱,射出大气层之後,,这一双眼睛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双看见地球在黑暗中冉冉迎日的眼睛。 它到底看到了什么﹖ 科学家并不清楚,尽管他们在地上掌握了它所有的生理数据,甚至还听得到它的声音。 「『它嗥叫了好长的时间』,技术员说﹕『这太可怕了,一头孤独的狗,单独地在宇宙之中,嗥叫』。」但是他们就是不知道,佩斯楚什卡看见了什么。 书展再见 .................. 曾经有俊秀的人问我美丽与苍老的问题。我当时没有也不敢告诉他的,是美丽可怕,确实不可轻易触碰。也是今年香港书展面世的一本新书,《由于男人都不在了》(En l'absencedes hommes),作者菲利普·贝松(Philippe Besson),最近才在电影《偷拍》里亮相的法国才子。讲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男人们都上战场去了,十六岁的主角却在后方和大文豪马塞尔·普鲁斯特邂逅。 一开始是个上流社会的派对,两人彼此的勾引游戏。四十五岁的文豪被人簇拥,大家渴望听他说出一句充满智慧、值得回味再三的言语。但他的目光却一直没离开过这位少年,"黑头发,杏仁模样的绿眼睛,女孩子般姣好的肌肤"。在场的每个人都认识普鲁斯特,当然。但他竟向第一次见面的少年自我介绍:"我叫马塞尔。"少年高兴,喜他不报全名,显得没有架子,十分亲切。可是少年同时也明白:"当然,你是故意的。"在几句最平凡不过的寒暄里,《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那位最精细最敏感的艺术家与十六岁的美少年交手,试探,相互猜度对方的用心…… 是什么使得一位不过十六岁的男孩吸引住了普鲁斯特,甚至与他平起平坐,不分轩轾?是他的美貌。一个美丽至极的人必定见过人间所有的谄媚与心计,了解一切可能的手段和交易。所以当他到了十六岁那一年,其实已经有四十五岁那么老了。而且在他眼前,众生莫不阴暗,他不知童真,也不信单纯,所以美丽是危险的。所以普鲁斯特喜欢的,不只是容貌,或许还有这种世故与危险。 然而,美丽的人又必将经历美丽的消退。自他年轻的时候,他就有预感,那些曾经围绕身边恍若飞虫的人群必将离去,转向另一头动物的新鲜尸体。何等残酷又何等苍凉,他怎能不老? 或曰,其人犹如焰火,必以瓶供,远观其盛放如花,至于熄灭,不可触碰,不得直视。如是我闻,却屡屡犯禁,破瓶取火。乃退肤削骨,肉成泥,血化烟,遍体焚尽。方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咄!无非一具臭皮囊。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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