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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时间: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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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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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6-19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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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不再可以假装自己是孩子? 无论从什么时候起,我知道,至少从现在起,我再也不是孩子。 我要真真正正做大人了,做照顾孩子的人,做孩子的守护者。 感谢妈妈,让我在做大人的时候还能在您面前做孩子。更应该感谢神,恩赐我这一切。 学校的孩子们来了,走了,爱了,恨了,哭了,笑了。在他们面前我很淡定,这不是装出来的,因为这轨迹我太熟悉,我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下一个表情会是什么,而且我知道,他们终将长大。 如果人的一生中,有这么一个港湾,让你在其中可以永远做孩子,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人人都想有,可不见得人人都有份。 男人在女人面前总是想找到这种感觉,如果女人愿意配合,愿意去宠溺男人,那男人真的会很幸运。而女人呢?除了父亲母亲,还会有谁来宠爱自己?男人么?不见得,男人身上的母性其实很少,太具母性的男人,又往往不被女人所喜欢。 女人只好自己宠爱自己。 我真希望自己生个女宝宝,将来她长大了,会懂得宠爱她年老的母亲,一如现在的我对妈妈的宠爱。 世间总是充满了未知与苦难,此时的快乐,和灵魂的洁净,一直是我提醒自己要坚守的东西。 我会坚守。 我也愿意宠爱我能够宠爱的人们。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6-19 22:22 |  |
分类:文字 | 评论: 2 | 浏览:43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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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6-17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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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这一刻感觉不会忘记 朋友抱拥告别明天各自远飞 难得并没伤感依依不舍顾虑 重拾昨天乐趣一堆 曾经每一天相约找美丽去 陶醉美的故事互相勉励去追 曾经望着天空一起哭泣至睡 临别说起亦笑相对 别了依然相信以后有缘再聚 未曾重遇以前要珍惜爱自己 在最好时刻分离不要流眼泪 就承诺在某年某一天某地点再见 today while the blossoms still cling to the vine i'll taste your strawberries i'll drink your sweet wine a million tomorrows shall all pass away are we forget all the joy that is ours today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6-17 14:37 |  |
分类:文字 | 评论: 0 | 浏览:26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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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6-7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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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是个很学术很专业听起来特别有学问的词。最牛的博士博士后霍金爱因斯坦们,也要答辩,不牛的冒充知识分子的我辈之流,也要答辩。听起来,大家用同一个词汇共享着同一个过程。但事实上,二者玩儿的根本就不是一种运动。 这一个星期都比较累,因为学生的答辩。 看了学生的论文,大多数让我心情不好。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一种沮丧,很简单的讲过也考过的概念,孩子们用得啼笑皆非,这也是老师的失职。 我发现认真考过研的学生的论文写得都还不错,因为在考研的过程中不仅梳理了知识,还将浮燥的心沉淀了下来。 概念用得不对的,这是不太严重的沮丧。更进一步的是交来的论文中,标点符号有好几个格式,字号有好几种,字体一会儿灰一会儿黑,有的段落甚至还有阴影,还有大量的第一人称和感叹号……为何出现这种情况,不言而喻,复制粘贴的。 百度也许是一些学生最尊敬的人生导师。 这也不是最顶级的沮丧,目前为止最让人郁闷的,是你提出修改意见后,再次交来的文章干脆把题目也换了,和你的意见没有任何关系,或者直接粘来另一段话再交过来。提修改意见,一篇“论文”怎么着也要十五分钟时间,但学生修改的时间估计也就五分钟? 首先来做一下自我反省。 回想自己的学生阶段,从大一时,老师就开始布置课程论文,一年级时写论文特别认真,因为觉得自己在做一项特有水平的工作,古代文学刚上一个月,老师就布置一篇关于诗经的论文做为期中作业,其它课也是一样。从一开始,论文的程式就因自己的认真对待而牢记在心中,只是有时写得不好,有时写得还行。我记得大二时外国文学老师布置一篇论文,随便选题,只要是关于古希腊文学的就行。选题的过程让我们大费周章,那会儿还不时兴网络帮助,就是去图书馆看资料,好不容易选了一个能写的题目,回宿舍一问,呀,跟人家重了而且人家已经写好了。那就重选,选题一旦定下来,后面的工作就比较好进行了。虽然是课程论文,但写作过程和毕业论文差不多,当然了,肯定要简单些。那篇论文我记得我写的是海伦和她姐克吕泰墨斯特拉的比较,文中充满了当时心中的女权主义思想,我把坏女人克吕泰墨斯特拉写得特可怜,她杀老公是因为老公先犯了错,她老公弄死了自己的女儿,N年不回家到最后还带一个情人回去,不杀不足以平妻愤。 这种过程在整个大学四年每学期都有两三次,所以到了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大家已经明白了什么是论文。 研究生阶段的学校在教学科研上更为规范些,从本科开始学生就需要使用PPT做自己的陈述课件,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评奖,拿奖金的。当然,这是少部分优秀的学生能到最后的复赛,但参加初赛的我觉得有一半左右,只要参加初赛,就必须提交正规的学术论文,字数不用多,两三千字就行,但一定要写得好。初赛很像现在长治学院的论文答辩,批量生产,一个一个上,老师不断催促,快点快点,简单点简单点,因为人太多。每篇论文都有自己的指导老师,如果学生获了奖,指导老师也有荣誉证书。 也许经过这些课程论文和论文比赛后,学生们的水平不见得提高多少,但至少会懂得自己的差距,懂得什么是论文。 硕士也有科技论文报告会,那规格更高,评委是学校的院士级人物,我是其中一届的主持人(我学术水平不高,但参与精神比较强),看到和我同年级的理工科硕士们用英文陈述英文答辩,心里的落差那叫一个大! 所以这种锻炼才是真正让学生变谦虚的锻炼。社团的比赛只是一个兴趣,这方面不行咱还有另一方面,但学术水平才是学生的立身之本。 反思的结论就是——从今以后,大一开始学生就要写论文,而且最好是经过事先准备以后,在课堂上写,不许带任何成型的文章,只能带书。这种形式是因学生的不自觉而被迫设置的。另外,应该通过比赛和评奖之类的活动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在一个人成材之前,必须要经历自我否定的过程。 必须承认的是,面对网络,我们都有一种无力感。 论文的写作当然不必死规定完全是自己原创,虽然三十个连续字符相同就在法律上构成了剽窃,但毕竟法不责众。我自己的硕士论文也是东拼西凑的,写得也不好。可就算是你复制粘贴,心里也要有点职业精神,要知道“我得好好地粘”。我们在看几篇论文时,明知道这不是学生自己的观点,但还是觉得人家“粘得不错”,这样也是可以的,起码你认真去做这件事了。 当然有自己的创新是最可贵的,如果没有创新,至少要见到你的思考。 我指导的论文中,有好几篇初稿基本上就定稿了,因为作者认真去写了,结构上没问题,内容上也差不多,虽然粘贴了但粘得不动声色,好了这就可以定稿了。——这要求实在是不高。 学术论文一定要拘泥于格式么?肯定不是的,但如果你的内容根本不行,那就至少在形式上规矩一点。如果内容特别好,思想上文字上都非常出色,不必拘泥于格式。遗憾的是,没有人能做到后者。很多人都是粘得连结构都看不出来。——没有格式不要紧,逻辑结构总是要清晰的。 这次答辩的遗憾太多,但没有人不通过,因为如果严格要求的话,不通过的人将超过半数,这显然行不通,于是干脆都处于刚及格的状态。 希望06级的同学明年答辩时,咱们双方都有一份好心情。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6-07 19:59 |  |
分类:文字 | 评论: 2 | 浏览:72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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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31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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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首歌都代表了一段年华的回忆 但人们却不知什么歌可以代表当下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5-31 18:38 |  |
分类:文字 | 评论: 0 | 浏览:59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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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4-6
星期一(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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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子和糠混合的谷面,健康食品~  临走时亲戚叫住了我们,给我们现加工粗粮带回城里,这是村里的粉房。  一道道山梁,一道道沟,这就是山西的偏远乡村,妈妈的故乡。  村里的朴实标语: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村里的烈士台,纪念碑上有我姥姥的名字,她是妇救会主任。  可爱的女娃娃与她唯一的布娃娃。  我小表妹给我摆出来她所有的玩具。  表姨给我们准备的午饭:抿圪抖。  对面山滴那个格梁梁上那是一个滴谁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4-06 23:59 |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3 | 浏览:204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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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3-11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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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研时,很习惯于每天午夜之后开始网络生活。玩到10点回来,再到门口吃几块钱烧烤,满足又悔恨地回到宿舍。如果是冬天的话,先上床去插上电褥子,被子上压好严实厚重的毯子,然后戴上露指的手套,上QQ,和死党聊着天,上天涯,写日志,看贴子,同时还一定要开着PPLIVE中的一部情景喜剧当背景音响。 右转头135度,何玲玲在专注地看着王子变青蛙之类的偶像剧,洗手间灯开着,窗帘拉严,大灯关闭。虽然手指冰冷,但我感觉相当幸福。 就这样不顾一切,在孤单中享受着一个人的狂欢。 我想我的身体一定被搞得很差,因为我总喜欢在凌晨三点以后再进被窝睡觉,并且不关电褥子,一直烤着自己的身体,直到烤醒再关上。据说那对身体非常非常不好,但我更加畏惧武汉冬天的寒冷。 寒冷和饥饿,是让人丧失幸福感的两件事物。我两个都怕,于是,我注定在亚健康中肥胖着。 毕业之后我依然在这个地方三不五时地回顾那段生活。可永远都不可能再有了。因为我不可能再有睡到午饭时间的自由,小区门口也不可能再有喷香的烤肉与炒饭,最重要的是,右转135度没有了亲爱的何玲玲,并且更夸张的是在右转90度出现了另外一个理直气壮关我电脑强迫我陪聊的家伙。 我的那份幸福于是就只好变成了浮生半日偶尔的回忆。 人生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 自由也被自己一点一点剥落。——是的,是被自己剥落,而不是别人。 比如,在这个博客里我会回避一些时常冒出来的灰色的感受,因为我知道有很多需要信心与勇气的可爱的孩子会看到,我不可以影响别人。同时,自己似乎也应该用彩色来装点生命了,未知太多了,而灰色意味着,不是在失去,就是在前往失去的路上。 佳惠的诗出版了,当诗句印在白纸上,会有一种让我不睡觉也想读完一遍再读一遍的冲动。不夸张,真的。特别是一个诗人以具体的形象展现在你生活中时,你会懂得,原来这就是诗歌。我一直都觉得自己看不懂诗,而这一本《暗处》,是我读懂的第一首诗。 我有个奇怪的特性,在读书时总有一种好奇心,想知道作者的模样。如果长得很猥琐,又写些情色的东西,会让我完全丧失阅读的兴趣。而写诗的人如果本身就有诗性的东西在气质中,才会让我收获阅读的愉悦。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是一首歌名,在家里唱这首歌时正上初三,被爸爸听到歌词后还骂了我,说我不应该唱这些暧昧歌曲。不是每个女人都会遭遇为难,但女人应该尽力去帮助自己的同类,让彼此少受伤害,多受宠爱。因为只有我们自己,了解自己需要的一切。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3-11 01:11 |  |
分类:文字 | 评论: 3 | 浏览:158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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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22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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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的歌曲是上研时,我和何玲玲唱K必点的,歌手是我们都很喜欢的杨千嬅。 勇敢去爱,勇敢去痛。 最近流行写十年记录,我也跟着回忆一下,我想回忆二十七年。 1982年:人类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小事:我出生了。 1983年:听妈妈说,七个月大时领我去山东找爸爸玩,我觉得我还能记得海边的事,可妈妈说我是在做梦。 1984年:在姥姥的亲恩下成长,喜欢坐在三斗摩托的斗里玩。 1985年:爸爸妈妈买了大彩电,亲爱的姥姥去世了。我真想她。 1986年:健健幼儿园中三班,我没上小班。第一天就丢了小手绢,还哭了。我老是哭。 1987年:健健幼儿园中二班,我没上大班。国老师很喜欢我,别人都是小红花,我是大红花。我不经常哭了。 1988年:我上学了耶。还考了双百分。上学真好玩。 1989年:我转学到淮海了,老是哭。爸爸妈妈走了,爸爸妈妈又回来了。 1990年:我回到友谊上学了,杨老师真好。杨老师你还好么? 1991年:生日那天,被班主任撤销了副班长的职务,我当时认为是班主任喜欢漂亮女生,而我比较丑。 1992年:莫名其妙受伤,可怜的跛脚孩子,人生最疼的瞬间之一。 1993年:长治市优秀少先队员。考试第一名,评优第一名,掀起了人生的第一个高潮。 1994年:考上初中,雄纠纠气昴昴。 1995年:我喜欢上一个不可能喜欢我的男生,开始了很多年的单相思。 1996年:纠结于红楼梦和爱情小说。经常做东施效颦状。 1997年:中考考得很差,离家出走。上高中。 1998年:分班后坐到倒数第二排,感觉被歧视。 1999年:上高三了,越来越自卑。继续暗恋初中时的他。 2000年:上大学了。军训,想家,回家。认识了生命中最好的朋友们。比如,花花。 2001年:开始用爽肤水了。确切地说,只用爽肤水。学生会干部。 2002年:搬了新宿舍。开始学化妆。拥有了第一支口红。每天出门前,涂上,再擦掉。 2003年:极速成长。非典,考研,新东方,光脚走路,文瀛苑,短发。 2004年:大学毕业,悲怆。迅速恋爱,迅速失恋。武汉,充足新鲜的水份,南望山下的红楼。 2005年:荆州。减肥。我的葫芦兄弟们。岂今为止,身材最好,容貌最好的一年。 2006年:K歌之王。读研真是太幸福了。本命年真是太High了。 2007年:研究生毕业,还是悲怆。离开我深爱的城市,回到深爱我的故乡。尽在不言中。 2008年:恋爱,遇到和我一样热爱吃饭的爱人,于是暴肥。最后,很多人都结婚了,包括我在内。感谢神。 2009年:感谢爱情。……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2-22 20:20 |  |
分类:文字 | 评论: 5 | 浏览:184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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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21
星期六(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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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总被人斥责说装嫩。 结婚以前怎么搞都不会有装嫩之嫌疑,现在呢,戴个稍微可爱一点的发卡,看个偶像剧,都成了罪名。 写字越来越少,可心中涌动的东西真的没有减少。在学校的时候没有人打扰,现在的生活很舒服,可大段大段的时间被无奈地分割开来。写字是需要时间和环境的。 我想生活得安静一点。 我要布置房间,布置得让大家看到会很开心很放松。 我在学习茶艺,从种到焙再到品,有时间我要考茶艺师。 我要抽空去旅行,旅途中真的有生活。 我还必须要有职业精神,完成论文,发表论文,完成教研,上好每一节课。 我要减肥(~!~!~!~!~!~!~!~!~!)。 我要漂亮到底。 我还要当好女儿,好老婆。——这个最容易! 爱看偶像剧又如何呢,我就一向爱看,尤其是台湾的,我最喜欢林依晨,最不喜欢明道。 2009年的春天有争吵,有烦恼,更多的是平静的幸福。 其实可爱的东西会让人心情轻松,比方说在台湾,就连“总统”选举标语都是用很好看字体来加油,政治也要有人性的,生活更是充满情调的,所以不妨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做一个能让所有人快乐的自己,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就是天堂之境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祝福所有的朋友都找到自己的天堂。 下个月,春暖花开,去武汉看樱花。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2-21 12:03 |  |
分类:文字 | 评论: 2 | 浏览:136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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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16
星期一(Mo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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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过年种了水仙花,原本以为很难养,结果却是最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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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2-16 22:38 |  |
分类:废话 | 评论: 1 | 浏览:124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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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30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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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小郭问我,如果人真的有灵魂,这么几千几万年过去,死去的人的灵魂有多少亿,存在于哪个空间? 宗教中常见的问题,但我回答不出,只好说,肉体和灵魂不是一个概念,灵魂是没有体积的。 这跟妈妈问过我的问题有类似之处,妈妈曾经问我,上帝就一个人,你们这么多人向他求告,他哪能管得过来? 我的回答也差不多,我说,神和人不是一个概念,神无处不在。 我知道我的两个回答说服力都不强。修为还是不够啊。 生命中的原罪让悲苦从中而生,我们每天晚上都在反省,每天早上却又开始犯错。我们需要洁净的灵魂,却又沉溺于上天的宽容中,像个无赖的小孩。 迟早有一天,神会厌倦这种游戏。 小郭每天忙来忙去,他接触的人和事跟我的生活基本上毫无交集,我常常认为我和他之间有代沟。三十岁对于男人来说,成家与否成了一个里程碑,而对于女人来说,则成了一道令箭。好多人都说,08年结婚生子的人真多啊,这中间固然有主观的原因,但08年的苦难经历,也让大家都感觉到了人生无常,生命是容不得浪费的,于是我们就要尽力抓住手中拥有的东西,婚姻成为了其中之一。 结婚后总还是比结婚前快乐的,因为你会感觉到,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变成了两个人的事,操心会多一点,但人也会因此而变得坚强。 2009年我特意让学校给我排了很少的课,我想从容地去生活一段时间。 2009年开始,所谓的八零后,全部成年。 无论这个称谓上的区分是不是合理的,都给了我的生命一个无可争议的标签。 月缺月圆,斗转星移。生命的轮回总是那么壮观,如同片片繁花盛开再落尽。 我们唯一能够守住的就是此时的快乐,和灵魂的洁净。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1-30 16:21 |  |
分类:文字 | 评论: 2 | 浏览:135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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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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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问我,最近写文章是不是少了,确实是的,而且自己产生了危机感,——须知文字这东西,必须多写才能有好的状态。 上研时天天闲着没事,特别是老板跑到美国之后,更是无法无天,自由的同时便滋生了许多无来由的叹息,形成了很多无机之谈。除了记录,在我看来并没有太多的可读价值。真正的文字是必须要能够影响他人的。 看书也少,固定看的是《收获》、《中篇小说选刊》、《三联生活周刊》。《中篇小说选刊》这杂志,对我的成长至关重要,1991年第一期第一篇文章,是我所读的第一篇需要成年人理解力的文章,我还记得那篇文章叫《无边无际的早晨》。 后来就喜欢上了这杂志,而且九十年代初的小说要比现在好看许多,现在的小说,不是真空虚,就是故做空虚。还有一篇小说,更早,但我是在90年代看的,1986年《中篇小说选刊》上的《三寸金莲》,读了很多遍。现在我就经常想,小时候看的小说,总是读完还想再读,隔段时间不重读一遍就会想念那文字里带着的特别气息,而现在看小说,就像是听人聊家常,聊完了就好,记不住,更别说再重读。 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精神产品太多了,让人眼花缭乱,找不着北。当把你关在一个荒岛上,只给你一套四大名著,三年以后把你放出来,你一定能够成为深刻领会四大名著精髓的学者。 如今的文学几乎成了快餐,哪怕是久负盛名的作家,也难免误入物质的光圈。前几天阅卷,我一不小心口出狂言,说,我也要当作家。旁边的老师立刻说,作家可不是好当的。是啊,多少人笔耕终生,也是一介布衣。把写作当成发财的手段,这就与文学相去远矣。文学本身是没有多少烟火气息的。 当不当作家无所谓,书还是要看的,现在很少直接去读新小说,新小说是不是好小说,还有待时日的考证。通常是大家评论都很好的小说,或者很有争议的小说,我会事后去读,做第一批读者,有时对自己的心灵会造成摧残。文学本身的影响力巨大,我们不是职业评论家,我只想读经过论证了的好小说。 如果大家找不到好小说看,那么就读名著吧,最近几天,一天看一篇《安徒生童话选集》中的作品,越看越上瘾,小时候只看图文并茂那种,真正的水准却在叶君健所译的全本中,每一篇其实都很长,都是小说式的写作。那种写生式的创作快感,我们从字里行间,每一句对话,每一个形容词中,都能感受得到。经典就是经典,童话中的细节描写,能给现如今的写作以很大启示。 有人评论说:“在充满功利目的的商业社会,人们更加需要人性和道德的回归,安徒生总是能带给人心灵的净化和升华。”“安徒生描绘了整个人类灵魂的乌托邦,他向我们证明:世界文化是可以交流的。”当一切回归到至纯,远离人间的关系与规则,写作的想象力就可以发挥到极致,由此产生的文学价值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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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1-11 16:16 |  |
分类:文字 | 评论: 0 | 浏览:170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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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4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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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公园是我小时候爱去的地方,没事就缠着家人带我去看狮子狗熊,那里有很多童年的美好回忆。前不久看新闻,西郊公园的东北虎死了,不知道猴子狗熊们是否安好。 经常路过,却再没有进去。还记得里面有龙吐水,还有碰碰车,还有“幽冥城”,最难忘的就是那里的动物们,哎,我想念它们。 昨天终于在本世纪第一次,重回西郊公园了,真的很破很旧,动物们也老态龙钟了。 但心情却很好很好,在这个冬天的上午,变得饱满而丰盛。那是属于生命的恋恋风尘……  沉睡的黑天鹅
 不知名的鸭子,看到我们兴奋地嘎嘎大叫
 孤寂的丹顶鹤,寿命挺久的了
[全 部]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9-01-04 20:57 |  |
分类:文字 | 评论: 1 | 浏览:213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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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5
星期四(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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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介绍他时,说,这是我男朋友。现在呢,正式一点的场合,说,这是我爱人。非正式场合,说,这是我老公。 他介绍我,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场合,都说,这是我媳妇儿。 这些词真的加到我们身上了。 原来我真的结婚了。 我终于还是没有辜负自己,从2005年开始,我就扬言2008年要结婚,现在我做到了。 我觉得结婚不难,就是一咬牙、一闭眼,像抽血一样,疼一下就过去了,然后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过下去。 谈不上好玩,也谈不上无聊。 有两个最大的不同,第一是必须要考虑更多的事,心里至少要再装下两个人——公公婆婆;第二是每天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变得很多,如果他有工作,我宁可在外面遛达到他收工,也不愿意一个人回家。 他过得愈加舒心了,我似乎变得有点不太从容。 看了彼此的结婚与分离,我觉得人还是糊涂一点,或者说得好听些,人还是感性一点好。很多决定不要问太多为什么,全凭直觉就好,因为无论哪种选择,总是会有很多遗憾,但听从于直觉的话,人不太容易后悔。 我的婚姻像是一种惯性推动着。我懒得去体察这惯性的来源,被一种力量推着向前走,其实也挺好。惯性本身就是一种感觉,有一天,耳边想起《直觉》这首歌,突然觉得更加好听了—— 直觉我们应属于彼此 否则我不会常常若有所失 白天眨眼瞬间里 夜晚呼吸气息里 都写满了我是多么爱你想你的讯息 于是,我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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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8-12-25 21:42 |  |
分类:文字 | 评论: 6 | 浏览:226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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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
星期二(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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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部]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8-12-02 23:13 |  |
分类:文字 | 评论: 22 | 浏览:493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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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7
星期四(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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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前往宁波,见到了阔别的何玲玲同学。 在宁波体育馆门等待何玲玲的时候我就肯定她绝对一点都没有变,果不其然,她从公车上茫然地跳下来,茫然地找我,看到我后满口牙肉地冲了过来,熊抱一番。然后所有的行囊丢给笨男人,勾肩搭背地上了另一辆公车。 45分钟后来到了传说中的小港,何玲玲一路上给我介绍,这是贝发集团,全体给笔笔投票那个;这是海天集团,做酱油那个;这是戚家山街道办事处,我们家现在归这里管;这是小港街道办事处,我们家原来归这里管;这里是小霞江(其实就是一条小河),以前我们小学的校歌是“霞水泱泱……”(有曲有词地唱了两句给我听)。 小港是个挺好的地方,何玲玲不喜欢这里,原因是在她看来这里的外地人太多了,她家的房子全都租住着外地人,她觉得没安全感。何家阿姨在她家的小店里等着我们,给我们切了大西瓜,何玲玲一边吃西瓜一边讲宁波话,笨男人一脸迷茫地听着,而我已经习惯。 何玲玲是我亲爱的室友,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她让我认识到了最宝贵的信仰。 何玲玲比我年龄大几个月,但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幼齿的味道,在武汉时,去剪头发,人家问她,你上初几啊,是不是逃课出来的?她身穿球鞋,头发两边扎起来,背心短裤,外加一口怯生生的宁波普通话和一张茫然的脸,常常被人误认为是初中生。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陌生人都一眼就看出来,其实她是地质大学的工科研究生。 她拍照总是最无聊的姿势,比个V,咧咧嘴,瞪瞪眼,搞得每次跟她拍照我们也得跟着不自觉地俗气一番。 她不是看偶像剧,就是看“东东”(她自己给言情小说起的怪名字),并且看得自得其乐,一部《王子变青蛙》看得倒背如流,看完后迷上了明道,跑去买了明道的画像在寝室一贴贴了好几年。 刚上研一时,她喜欢周笔畅,也是买了很多画报贴在寝室,还贴到我们518的门上,这倒是很方便了朋友们去找我,不记得门牌号也能记住周笔畅。好像是522寝室,门口偏偏贴了张李宇春,于是我们跟着何玲玲一起,好几年都对人家寝室没好印象,有时还蓄谋去给李宇春画个胡子,画个黑痣什么的。 何玲玲最麻烦的地方就是她吃饭的挑食程度,挑得完全没有章法。有人是不吃肉,有人是不吃素,有人不吃萝卜,有人不吃菜叶,她的挑食是没有规律的,一切都有可能不吃。和她出去吃饭我通常是不点菜的,因为我和熊燕都不挑食,何玲玲能吃什么我们便吃什么。她挑食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说,她妈做的大排她就爱吃,别人做的一模一样的,她就一口也不吃。食堂的花菜她就爱吃,外面饭店的花菜,她就一口也不吃。KFC鸡翅一次能吃好几对,别的地方的鸡翅吃一口就皱眉头。我们都很同情她们家彬彬,以后怎么能忍受得了她。 何玲玲的男朋友叫彬彬,她从来都不叫人家彬彬。跟我们讲话,就是“我们家彬彬”如何如何;跟彬彬讲话,就是猪头、死猪之类。彬彬是她倒追来的,她给我讲过好几次怎样辛苦地去追这个并不帅的男生,而且还比她小一岁。何玲玲说,对彬彬这种男人,就是死缠烂打一番然后不理他,他就乖乖来找你了。可惜世界上没几个男人像彬彬这么单纯可爱。她们家彬彬白白胖胖,讲话幽默,煞是可爱,在延安老区工作,为她吭哧吭哧挣钱买房子。 彬彬也是一张娃娃脸,两个人出去,经常被人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光看着,——因为被认为是两个早恋的初中生。 何玲玲天天熬夜、死吃不胖,却把我的作息和身材搞得杂乱无章。我属于那种只要有人陪我堕落,我就义无反顾down下去的人,何玲玲有段时间每天凌晨四点睡觉,下午四点起床。我们寝室的窗帘白天拉得紧紧的,晚上灯火通明,被对面男生寝室视为“灯塔”,对面三楼正好是我的一个老乡,他说他们每天都看着我们的灯,什么时候我们的灯熄了,他们才会跟着睡觉去。 何玲玲花钱也挺厉害的,尤其在吃零食上。一盒一盒地买费列罗、Q蒂这种死贵又长肉的东西,而且还要搭配立顿奶茶吃。我看着她每天吃得开心,也开始和她一样,喝奶茶,吃Q蒂,于是,我成功地在2006年冬天成为了一个胖子直至现在。 何玲玲其实是个很聪明的姑娘,这聪明才智没体现在为人处事上,主要体现在人家的正道中。她从不学习,但考试考得非常好。天天看偶像剧吃蛋糕睡懒觉,却过了六级,过得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去拿成绩单。 她导师只有她一个学生,对她超级好。导师经常很信任地给她一些很难的技术项目去做,每次她都愁眉苦脸地回来,然后在看四个小时偶像剧后,抽一点点小空去研究一下课题。如果马上要交了,就头不梳脸不洗地攻几天关,然后成功地出了结果,甚至不花一分钱发表到了核心期刊。导师在她毕业后还求着她让她回来读博,她表示实在不想读了,因为她更热爱现在的生活。 我和熊燕看着何玲玲一天一天的生活,经常陷入思考,怎么这孩子能过得这么幸福?想来想去想不出来,出于对幸福的渴望,我们都开始不自觉地向她学习,让自己变得单纯快乐。 这次到宁波,我是克服一切困难也要见一下何玲玲,因为现在的我,有很多快乐都来自于她的影响。她对电脑什么的一窍不通而我经常不懂装懂,还碰巧为她解决了几次技术难题,比如上不了网、网速慢之类的,于是被她命名为IT精英。每次我神气活现地为她解决了电脑或者电脑以外的其它问题,她都会满面笑容露着牙肉赞叹:精英啊! 我们宿舍闹耗子,耗子吃了她的苹果皮,吃了我的瓜子,还在我们的柜子上、书上解手方便。我们设了好多粘鼠板,还弄了个捕鼠夹,没有抓到耗子,却粘了何玲玲的鞋,夹了何玲玲的脚。每天晚上都要辛辛苦苦地把所有的吃的锁到柜子里。我们一气之下买了好多个粘鼠板,布下天罗地网,肥老鼠终于被粘住了,但挣扎了一晚上,我们的鸡皮疙瘩简直快被吓得撒到地上了,等到天亮,终于盼来了楼管阿姨的扫地声,找到救星把老鼠运出去。 我们都怕老鼠,并且都在武汉找到工作,都回了老家,不同的是她是高高兴兴回去的,我却是忧伤着回去的。 分别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中每当我遇到心烦的事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可爱的何玲玲,试着用她的简单方式去处理问题,却发现效果很好,原来瞎动脑筋真的是徒劳的,生活本来就很简单。 何玲玲带我去看她的房间,现在她的生活和在学校时没有什么区别,依然是天天上网看偶像剧,累了倒头睡觉。不同的是每天要到湖芳村去当半天的农村工作者,也就是我们这里的“村官”。她告诉我彬彬买了房子,在她家附近,随即一起过来小港和她一起生活。她先给我看了她的结婚证,又给我看了她的房产证,全都放在她的抽屉里。宁波房价很高,她们买的二手房,30几万,正在装修,她每天六点四十五要起床去给工人开门,然后再回家吃饭,坐公车到湖芳村去上班(其实就是继续上网)。她告诉我房子是彬彬买的,彬彬出了一部分钱,借了她家一部分钱,以后她和彬彬要一起还给她爸妈。 何玲玲第二天早上领我和笨男人去吃早点,然后在小港坐车到码头,她还得去当村官,于是我们急忙告别了。笨男人夸何玲玲是个会生活的好女生,理由是:好朋友来了都是坐公车,如果是我,恨不得打个飞的抖抖排场。 他说的在理。看来我还需要继续向何老师学习。 |
人影娉婷 发表于 2008-11-27 16:22 |  |
分类:文字 | 评论: 4 | 浏览:237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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