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伯尔曼是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的艾姆斯荣休法学教授(Ames Professor of Law Emeritus)。1985年,他成为艾美利大学(Emoty Universlty)的胡德夫法学教授(Woodruff Professor of Law);同时又在卡特中心(Carter Center)担任研究员,从事俄罗斯法律研究。
伯尔曼在1938及1939年先后毕业于达特茅斯学院 (Dartmouth)及伦敦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当时我是个不冷不热的犹太教徒,”他说,“但是我一直重视我的犹太教传统,以此为荣,到现在也一样。”1942至1945年他在美军中服役,其后入读耶鲁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