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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的夏天,北京的气温据说是五十年来同期最高的,我只在这里待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说真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来到北京,在这个学校让我意识到了许多从来不曾去思考过的问题,幸好,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一切都云淡风轻了,仿佛一个轮回,我轻轻松松带着希望来,又失魂落魄看完一切落空,紧紧抓住的手,到最后释然松开,发现自己竟然和来时没什么两样。又分明在心里多了一些什么,究竟那多出来的是什么?我只能试着揣测、分析,是沉重?是忧伤?是成长?是所有青春期综合症患者爱用的酸溜溜的词?反正我知道的是,这些都会在最后被我否定掉的,我想最合适的形容应当是一个结吧,这个结不知道具体落在何处?绑在心里也许会让我的心跳减速,我宁愿那个结更坚实些,就指着这些心结活着的,人的记忆太不可靠了,但这些结会是分明的,等到某天老了以后,希望可以再翻出它们来,一个一个数着玩,原始人结绳记事的道理应该就是这样的吧,谁说人类进化了,至少在我身上,保留着很原始的习惯。 2、 北京的这个夏天确实很热,在这个夏天我毕业了,经历着一场很混乱的毕业典礼与毕业照合影之后,我连继续拍照留念的兴趣都没有,穿着现在看起来巨丑无比的硕士服,对着镜头摆出青春无敌的样子,再伸出两根手指,向大家宣布“二”,我很二,确实很二,在北京学会了一些词,什么靠谱啦,牛B啦,二也是其中一个,只是我到现在还没明白二这个词究竟是怎么跟傻联系到一起的,不过我也没兴趣知道。 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两年,如今终于要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了,在北京之后,南方这个词也变得鲜活生动起来了,与南方有关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可爱如此的宜人,南方的饭菜是香的,南方的人儿是美的,南方的空气是清新的,南方的水都是甜的,我是如此渴望回到那个潮湿的南方,听到那些并不标准却十分亲切的乡音软语,然而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继续留在北京,我甚至来不及想明白我之所以这么固执留在这里的原因,时间已经逼着我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我妈在听到我这样的选择时长长得叹气,而我也从来不曾这么任性了,我只想告诉我妈,这是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了,我都不好意思说是关于理想,关于闯荡,关于自由之类的词汇了,我只是想这样做,虽然确实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在等待着我。 幸福跟人品一样都是守恒的吧,关于青春也一样,年轻是过于精彩,也许在以后老了也就没那么多激情可挥霍了,当青春过于平庸,也许未来还会有哪怕一次两次的机会再闪亮一下,不论如何,我还想再飘一飘,或者我还需要更长一点的时间来证明,这座城市其实并不适合我生存,挣扎,也不知道挣扎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只是为了见证自己的悲壮?也许西西弗斯推着石头上山时也能体会到这种悲壮,否则,他将如何面对这样日复一日的无聊与荒诞。 3、 和同学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下一套两居的房子,各自一间房,互不干扰,午饭晚饭两人谁愿意做谁做,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就要洗碗,分工明确,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新鲜饭菜,再也不用忍受食堂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了,一个人安静的房间里,也不用再去忍受室友可怕的呼噜声,我说生活会越来越美好的不是?吃得好睡得好,接下来只要顺利找份工作,解决一下经济来源的问题,虽然这会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过在还没被压死以前,还是让我再快乐几天吧,09年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快乐过。 在写这篇文字的时候,一直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文章中少出现我这个词,所有的“我”都要用“自己”来替代,或者就让主语缺席,并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只是隐隐得觉得该省去这个字眼,应该忘掉我的存在,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都应该忘掉这个我吧。其实,我很好,严禁对我说加油。 4、 在北京,我知道了,我们不能靠理想活着,尤其是理想不靠谱的时候。 在北京,我知道了,我们不能靠爱情活着,尤其是你还不能买房买车的时候。 在北京,我知道了,我们不能靠信仰活着,尤其是我跪下祈祷时,发现自己其实没有信仰。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7-03 23:58 |
分类:流浪北京 | 评论: 0 | 浏览:62 |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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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小孩,我要继续跟你说话了,前几天,你的一位叔叔说我对着没出生的你说话是因为我孤独寂寞了,其实我很不高兴,我在心里骂他,你才孤独寂寞了,你们全家都孤独寂寞了。可问题是,现在你的那位叔叔据说正在谈恋爱,结果我和咪姐在一次谈话中谈及此事争相猜测他的这段感情会持续多久?从前戏到入戏再到不断的折腾、摆弄、上上下下、进进出出再到高潮以及高潮后的疲软结合从前这厮的相关感情数据与人类情感历程一般系数推算,我们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原因是我们对此人的不可测因素的把握不同,形成的信息不对等而导致的不同判断,但总体上,我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就是“不容乐观。” 我幻想再过一段时间,我拨打这厮的电话,手机里传来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结婚。”我也是不会感到惊讶,当他告诉我他有结婚的念想的时候,我其实想告诉他,你要确认对方比你先有结婚的念想。估计那时候,我跟咪姐又可以善意的揣测这次婚姻会持续多久?从人类婚姻史上的一般离婚因素的分析与该厮性格中的婚姻离心力元素的计算得出最适当的离婚年龄。 死小孩,假如你现在能感应到我对你说的话,你会觉得我说的这些都很奇怪,我总是不断得跟你重复着一个叫“爱情”的主题,而这种东西你根本就没体验过,此时你的灵魂应该会起一阵骚动吧,你会感到不安,假如你够细心、耐心,你也许会觉得死老爸现在对你说的这些也许是一个你未来生命中相当重要的一种东西,假如人类生命真的是一代又一代人生命经验的积淀,假如个性也可以遗传,那么我相信,我所经历过的爱情那些女人们也都不同程度的活在我遗传给你的基因里,假如你够敏感,偶尔会想一想还有成千上万的生命活在你的身体里,你的血液中,你的思维中,你的呼吸里,哪怕只有一个瞬间,你也应当不那么孤独了吧。其实,不敢带你来这个世界,也是因为害怕你会孤独,孤独其实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你不能习惯孤独,或者你学不会克服它,假如你能爱上它的话最好,而最好的是,你从来感应不到它,尽管你也会因此而错过些什么。 其实,我还是相信爱情是美好的,只是被不懂得处理的人糟蹋了,甚或我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这个天分、修养还有条件,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2、
死小孩,假如某一天你出世了,总有某一个时刻你是会开始思考幸福的,至于是哪一天?我也不能确定,但我想,你总是会去思考的,尽管我觉得思考这种东西根本就很无力,特别是思考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假如非常幸运的,你根本不爱思考这些虚无缥缈的命题,那我会感到很欣慰的,那些不去思考幸福的人,也一样可以生活的很好,为什么总是要给自己定标准呢?可我还是对你没信心,我从来不觉得下一代人一定要比上一代人更优秀更进步,这没有任何的逻辑关系,因此,你可以很平庸,可以一事无成,我可以信誓旦旦地告诉你,我不会把我未完成的愿望加到你身上的,更何况,我根本没有什么未完成的愿望,这世界根本就是一个未完成的状态,有一天你会发现,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完成的东西,所有的一切都处在一个未完成的状态,只要有人,这世界就是未完成,因为人本身就是一种未完成的半成品,所有我的未完成和你的未完成放在整个人类的未完成面前,根本不会显得有多突兀。
死小孩,对于幸福,我曾经有过许多许多的答案,这些答案其实并不是不正确,而是做不到,后来,我想到了一个很务实很香艳的答案,幸福就是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吃一顿大餐,然后云雨一番,完事了点上一根烟,吧嗒吧嗒的抽着。你会觉得我境界很低,可就算是这么低的境界,我发现也很难达到。尤其是我的这个幸福标准融合了这么多隐而未发的条件,大餐、心爱的人、云雨、抽烟。
吃什么才算是大餐?肯德基、麦当劳曾经就是我的大餐,五星级饭店里的西餐也是大餐,可惜你消费不起,就算是经济能力能担负起一顿大餐,结果两人的口味不同怎么办?京、湘、川、江、粤,各种菜系选择,恰好你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各自都有自己心目中最爱的大餐,结果只能选择一个折中的大餐,于是,大餐也成了一个打了折扣的大餐,大餐是个问题。
至于心爱的人,更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因素,一个人一生中究竟只有一个心爱的人,还是有许多个心爱的人?假如不幸你是坚定的唯一论者,这个幸福的条件就变得尤其困难,在遇到这个心爱的人之前,所有的幸福都是伪装的幸福,孤独的幸福,偏偏这样的人又不喜欢妥协,更不幸的是,由于标准定的太高,一辈子都不能遇到心爱的人,于是委曲求全和一个并不心爱的人一起,结果总觉得所有的环节都缺了点什么,总之就是没感觉了,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就是感觉嘛,感觉能说清楚还叫感觉吗?这种人,很欠抽。
而云雨就更成一个问题了,假如你那个心爱的人,只想吃大餐,而大餐之后出于健康的考虑并不想马上进行剧烈运动,或者根本就不想要进行任何运动,只是想散散步而已,等散完步了,你又没有了云雨的念头怎么办?或者你那个心爱的人喜欢在吃大餐前云雨一番,然后再去补充能量,恰好你在吃大餐之前没有任何精力云雨又该怎么办?再或者即使你们吃完大餐准备云雨一番,结果你的状态还是不好,草草收场了,对方还意犹未尽,之前的幸福感应该已经荡然无存了吧,正当你意兴阑珊,点上一支烟准备吧嗒吧嗒一下,结果对方嘴上没说什么,只是用手对着空气扇了扇,掩住鼻子,这时候,识相的话,最好还是掐了吧。
是吧,做人还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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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6-07 03:18 |
分类:生活絮语 | 评论: 3 | 浏览:120 |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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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两天同时在看两本书,一本书梁文道的《我执》,一本是张大春的《聆听父亲》,两本书写的都不错,前一本将每日所思所感记录于文字,多关乎爱情,虽读来有如理性的梦呓,倒也还真挚,后一本是张大春向自己未出生的小孩写家族史,读起来亲切又有趣,张大春真不愧为台湾文坛的领军人物,中国传统小说的说书人风格,在他的文字里依然保持着质朴的魅力,家族故事再加上这么娓娓道来,不疾不徐的说书风,我若是腹中胎儿,该是想早点出来读一读了这些为我写的文字,我甚至有点感觉,张大春写这些家族史,其实是在引诱他那个未出生的小孩,将文字的触须伸到母亲的子宫里,与他血脉相连,引诱他乖乖降生,不过被这么有趣的文字胁迫,甚至商榷着你要不要来,张大春也算温柔了。 梁文道在《我执》里面也想象了一下自己的孩子,想象“在我死后,他将如何记忆这样一个人生陷落的父亲。”想象自己年老之后,被电视台解约,去廉价的饭馆吃饭,想写的煌煌巨著却始终停留在大纲阶段,孩子走进他书房,结果这个老人不在工作,分明只在发呆。其实在想象中将自己放入一个冰冷的情境也是很有快感的,当自己是的悲剧的主人公,在他人的注视下,未必不是一件很带劲的事情。 我发现台湾作家似乎很喜欢写这种给自己未来孩子的书,梁文道在台湾长大算半个台湾人,张大春是台湾人,蔡康永写了《有一天啊,宝宝》,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写得倒也十分真挚有趣,跟自己孩子一样,骆以军也写过《我未来次子对我的回忆》,还有龙应台写给儿子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而内地作家写这种文字的似乎不多,印象中周国平写过给他女儿的《妞妞》,王朔写过《致女儿书》,其他的就没什么印象了,都说大陆重男轻女,我却没看到有写给男孩子成长的书,估计写给男孩子的那些东西,父亲们大都板起脸说教的多,放下身段不卖老的少,像是《围城》中方鸿渐的父亲,宁肯他生气,不想他幽默,所以,即使读过,也都忘了。 忽然很想写点东西给我未来的小孩,假如在此之前,我在北京没有被70码的赛车富二代撞死,而且没有不育的毛病,没有找不到老婆的威胁的话,不出意外,你是可以顺利降生的,在你出生以后,如果你没被毒奶粉毒死,没有打预防针发烧烧坏脑子,你是可以正常读书认字,然后读到我几十年前给你写的东西的。等你读到这些的东西的时候,你应该是被我骂过、教训过,甚至打过,你恨得我牙痒,在心里杀过我无数次了,不过等你读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得不说,其实你是很幸运的,因为别人的老爸未必能在二十多岁,连工作、房子、老婆都还没着落的情况下给他孩子写这些贴心话,你也可以说这体现了我分外矫情的一面,不过我不信你在许多年以后读到你老爸写给你的超时空对话时不会感到心跳加速,这是只有二十来岁时候你老爸的口吻,到你长大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会再这样说话了,你会在心里想,这老家伙也曾经年轻过。 是的,死小孩,你老爸当时是多么用心良苦又不知廉耻的写下这些东西呀,我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体会到了对着一个还没出世但却注定是你的孩子指手画脚的感觉是多么的爽,爽到觉得即使你不出世也没关系,只要还能在想象中继续对你这个死小孩说话,我就感觉很开心了,至于等到你多大的时候才给你看这些,我也还没想好,也许是等你也二十多岁了吧,那时候,你也差不多大学毕业了,恋爱也估计谈了几次了,被人甩或是甩过人几回了,以为懂一点生理小常识了,到那时候,你可以看看,你老爸当初那么不要脸写的这些,你是不是也能跟你老爸一样不要脸的写一些给你未来的死小孩。 2、 当我叫你死小孩的时候,我就已经设定了你是一个男孩,只有当你是男孩的时候,我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叫你死小孩,你应该感到幸运,因为我把你当哥们才叫你死小孩的,才会跟你这么没大没小的扯淡,要是你不小心是个女孩儿,我就不会叫你死小孩了,我可能会叫你小妍或者小娟或者小妙之类的秀气名字,而且我还会整天装得跟个大尾巴狼一样虚伪,为了满足你作为一个女生对于父亲的虚幻想象,我会尽量把自己弄得像是你第一个情人一样高大伟岸,令你以后找男朋友就按我这个模子找,因为弗洛伊德告诉我们,每一个男孩子都想杀了他爸,勾引他妈,虽然我做不出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你要是个女孩子,我是不会这么残忍的破坏你的恋父情结的,我写给你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估计到时候我会赶紧补写一篇像《傅雷家书》这样有水平的文字来教导你,长大了千万不能随便跟男孩子上床,上了床也要让他戴套,不过现在我当且只当你是个男孩,而且我也可以很肆无忌惮的叫你死小孩。反正你现在也打不到我。当然,我叫你死小孩,你也可以叫我死老爸,我这人是很民主的。 我在看《聆听父亲》的时候读到了其中一段,我就开始慌张起来了,张大春的父亲在他小时候把他抱在膝头上给他讲石头里迸出来的猴子的故事,以及三个在桃树园子里结拜成兄弟的英雄到处去打仗的历史,而张大春打算在他小孩五岁的时候给他读《伊里亚特》与《奥德赛》,而我感到惊慌的是,我在这个死小孩五岁的时候该给他讲什么呢?你的死老爸在那时候忽然感觉自己其实很无知,以前读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书在脑子里堆成一堆的浆糊,《红楼梦》拿起来七遍结果一遍都没有读完,《三国演义》勉强看完了,结果这种打打杀杀的实在没什么兴趣,读完了本来记住不多,后来又看了吴宇森拍的《赤壁》,结果全乱套了,《西游记》是看连续剧的,《水浒传》只看了武松潘金莲那段,看完之后很想读的《金瓶梅》,始终没读到全本,看了全本也不适合那么早讲给你听。我很发愁,我不能让你整天看宫崎骏的动画,咱们的亲子时间,我必须对你加强文化素质教育,你死老爸我以前是学电影的,我给你讲讲电影吧,讲电影还不如看电影,咱们边看边讲吧,怎么,你又看睡着了,不好意思,不能这么早给你看《公民凯恩》的,《教父》怎么样?要不看《指环王》?结果你这死小孩还是挑了部动画片《XX总动员》去看了,正要给你讲讲构图啊,画面色彩啊,形象设计啊,死小孩投来冷冷的一瞥说了一句:“别吵”。行了,我也没啥可跟你讲的了。所以我确实很焦虑,我对《荷马史诗》不熟。 3、 我记得以前写过奥德修斯也就是奥德赛把自己绑在桅杆上躲过塞壬女妖的诱惑,而且还天真的以为他是一个一心想要回家的迷途者,结果发现事情完全不是这样,一条归家路竟然走了十年,张大春说这十分可疑,查证过后才发现奥德修斯有一年是睡在女神喀耳刻的床上,直到他的忠实伙伴提醒他,你现在该考虑回乡了,他才想到要回家。等他躲过塞壬女妖的诱惑后船又漂流到了奥鸠吉岛上去了,在美丽女神卡吕普索的床上躺了七年,直到天神派赫尔墨斯来要求将奥德修斯放走。他才最终踉跄着回到了家,看完这些,我都有些不忍心要把这些故事告诉死小孩了,这其中有欲望的囚禁,有命运的捉弄,有男人的生存秘密,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早一点让你知道。 当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你最喜欢的歌手是谁?你最喜欢的导演是谁?我大半要皱起眉头思忖半天也憋不出个答案,因为在我的字典里很少出现“最”这个字眼,我的情绪是不会这么剧烈的,什么都是温温的就够,什么都要一点点就好,给我太多,我会心慌的,我天生胆小,所以假如某天有人当着我的面问你:你最爱的人是谁啊?你也不要虚伪的说是你的死老爸,我不会相信的,我总会把我的这部分基因遗传给你的,到时候让你也体验一下没有最爱的人是种什么感觉。就因为这个原因,你的死老爸在年轻的时候谈恋爱屡屡受挫,因为跟你死老爸谈恋爱的女人总觉得你的死老爸对她有些不温不火的,隐隐让那些女孩子感觉他最爱的肯定不是她,所以死小孩,你应该明白了吧,女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希望那个男人最爱的是自己的,而女人最爱的却未必是那个人,不过我不会给你留什么家训要小心女人,小心漂亮女人之类的话,就好像其他的死老妈告诉她女儿要小心男人一样,这种事情自己去琢磨吧,到时候你死老爸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你。我在跟你说这些时候,你的死老妈也不知道到底长什么样,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性格,以后会不会虐待你,所以,死小孩,跟你说好了,以后到我家是一件很有风险的事情。 当我某天忽然感觉自己为了强国强种的目的而选择让我们家的基因到我这里终结的话,那么死小孩,你就永远都没机会看到我给你写的这些话了,也永远没机会看到这世界了,其实我真想问问你,你愿意来到这个世界吗?去体会“自由的失落、惩罚的折磨、囚禁的永恒、以及命运的巨大。”这世界活活像是个诅咒,而且你的死老爸还是一个没有万贯家财,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山西煤老板,也不是什么高官子弟,倒不至于到时候忍饥挨饿,不过很多时候忍气吞声是免不了的,到时候还要自己奋斗个十年二十年,说不定也未必有什么成就,你还愿意出生吗?但有一点你是可以放心的,假如你到时候真的没什么出息,你的死老爸也不会怪你,你是不会活在我的阴影下的。如果考虑过这些你还愿意出生的话,我会在你生下来的时候就跟你立一份契约,表明是你自愿来到这世界的,以后你这死小孩怪我当初就知道自己快活把你带到人世,我就拿这份契约给你看。呵呵! 这种时候,死小孩,我已经帮你设计好台词了,你应该说:“请不要调戏我好吗?” 哈哈,这可由不得你了,以后我有空就对你这个死小孩唠叨几句,给你解剖一下你的死老爸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跟你说一些做男人的秘密,要是哪天遇到了你的死老妈,我也会跟你说说的,等你出生以后,我会把这些写的自费打印装订精美成书,哪天给你做生日礼物。 死小孩,你真幸福。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5-20 00:07 |
分类:每日看碟 | 评论: 5 | 浏览:413 |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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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的《我执》恰好出现在这段时间里,不知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或是每个人总有一首歌一本书或是一个人来帮助你度过一段精神危机,北京这些天的风很大,阳光却很好,走在路上,刚刚积聚起来一点热气与湿气,一阵风刮来,全都被带走了,我甚至能感觉到身体里的重量正在一点点减少,变得越来越轻,都化作了水汽,漂浮在空气中,不知道多年以后假如再回到这里,是不是还能嗅到自己当初留下的味道。
什么是“我执”?书中开篇点题道,所谓的我执就是“你所见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有人说《常识》是公共领域的梁文道,《我执》是最私密的梁文道,其实一本书能出版,便已经没有了私密性,至少作者本身是不会傻到要将自己的私密一面全面曝光,丧失得一点神秘性都不留,所谓私密其实只是一种私密感,私密与私密感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就如同真实与真实感是两种东西,真实感是可以人造的、虚拟的,而真实本身却是不可复制的。书中所讲的爱情其实也是如此,那是一种爱欲感,却不是真的爱情,爱情是琐碎的,有真名实姓的,有时间期限的,具体而真实的。而爱情来过,爱情走了,留下的丝丝幽怨,点滴感触却是一种私密感的情绪,那些一个人喃喃自语的文字才让这些私密情绪阵阵挥发,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情歌也是如此私密感的表达,《我执》一如梁文道的一首私密情歌。
知识分子写的爱情感受之所以与众不同,便是摒弃过于感性的抒情话语,而寻找理性的文字符号来消解爱情的痛感,罗兰巴特的《恋人絮语》在书中不断被引用,他试图通过冰霜般冷峻如手术刀的眼光去解剖爱情,将其中血淋淋的毒瘤、病变、癌细胞摊开在眼前,爱之为物,值得细细品鉴,爱之无形,却能形诸文字,下笔之后还能反复把玩修辞,记得在看侯麦的《克拉之膝》的时候便看到了这种知识分子性的中年男子,在爱情受挫之后,便在哲思式的冥想中消解爱情的伤痛,不知有几分崇高又有几分猥琐?而在消解过后,抽身出来,冷眼旁观自己的这些想法,这些在爱情来了走了之后所遗留的感慨与思绪,这背后的冰冷的理性,究竟虚无更深还是豁达更深?
就如同理想主义过后便是虚无主义,我总觉得虚无主义的背后实际上一种强大的理性,人类强大理性支撑起了一个力量巨大的虚无主义,虚无其实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而虚无的力量却来自理性。假如不具备强大理性的人,根本无法看清这一重重云山雾罩的虚无,虚无被现代生活遮蔽的严严实实,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我们需要让这层真理“祛蔽”“显现”出来。
书中消解爱情的主要方式便是将爱情推向一个悖论,书中开头就说,爱情就是“怀念那不在这”,情人究其本质“就是一种长久不在,永远隐身的对象。”你的爱人永远都不在这,即使他在你身边你也永远怀念着那个远方的人。禁欲本是那种弃绝占有,却是欲望的极度扩张,不占有对方却试图将对方一直默存心中。说一句对不起,却是更大的冒犯,“因为说这话的人正打算利用对方的宝贵时间,打算发表演说以坦承自己的罪行与犯错的原因。”这是更大的错,原谅可以原谅的错不算什么,真正的原谅是原谅不可原谅的错,那种错,只发生在人与神之间。我一直以为爱情只是一场不太虔诚的宗教,以为都在对方身上发现了某种真理,只向对方告解生活的秘密,从而感到自己的超凡脱俗,感到了发现了真理的崇高感,而人的力量始终脆弱不堪,怀疑人是容易的,怀疑神却很难,一旦成了神,神格高大便有千百种理由来回应你的怀疑,安抚你的怀疑,而人却不行,于是,这种脆弱的宗教关系便渐渐瓦解了,所有爱情至上的宣言到最后看起来都有些滑稽的壮烈。
书中对于情歌的解释也十分有趣,“重点不在于世界上是否只剩下你俩,也不在他唱的是不是真情实感,而在于他和你参与了这个情感形式的游戏,丰富且填满了它。爱情是一种幻觉,情感形式亦然,但它们的效应却是真的。”
《春光乍泄》中的一句经典台词:“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吧。”在梁文道的眼中看来,这是句不成立的话,因为重新开始之后就没有我们了,重新开始意味着至少其中一方要改头换面成为一个新的人,到那时候,那个我们就不是曾经的我们了,而成了一个新的人,此时的重新开始更像是两个陌生人的再相遇,你已经残缺不全了。“一、不可能再有已成过去的“我们”;二、也因此不可能再有重来的需要。”其实,我对这说法倒很怀疑,我们其实还是我们,只是做了调整,人是不能撕裂自己的,不管这么改变,总还有记忆连接着今天的你与昨天的你,只是从语言分析的角度上来说,这是一句悖论。
其实不是因为这世界存在着那么多的悖论,而是因为悖论就是人的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把问题赶到了一个死胡同,当我们明白这是一个悖论之后,我们就会慢慢感到一种心安理得,这是一个悖论,这是人类生存的巨大讽刺,似乎找到了另一个世界不值得生存的理由,于是去思考着解决下一个问题,一直把它赶到悖论的死胡同后,就算大功告成了,尤其是在哲学、情感这些没有标准答案的领域中,数不尽的悖论,常常并不是它本身必然就是一个悖论,而是我们要让它成为悖论,等它成为悖论之后,就如同被锁进了一个安全的保险箱,谈起来的时候,就只能让我们感到无奈与无能为力,有时候无奈是一种安全的情绪,让人不再挣扎。
看书的时候,一直想起刚刚看完的一部电影《纽约提喻法》,查理•考夫曼的导演处女作,这个天才编剧的作品看过一遍就让人永远记住,《改编剧本》、《暖暖内含光》,天才的巧思,深邃的思想编入巧妙的故事,却永远是一个电影文体家,精巧却不复杂,深刻却不晦涩,在《纽约提喻法》开头的五分钟,看似发生在一个早晨,当你细细注意影片中各个标明时间的细节,你会知道,这五分钟里原来已经过来好几个月了,什么是提喻,提喻的一种方式便是用部分替代整体,《我执》是以日记体的形式写成的专栏,从八月写到十二月,写了五个月,五个月的况味感触,凝固成一个参悟人生的整体,看似用力的写了爱情,而爱情之为生命的局部,在某些时候却也成了人生的全部,《我执》或许是作者试着用爱情切入整个人生的内部吧,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不去管情之来去,只是用力体验过几回“深”便也足够了。
读完《我执》,未必真的破了我执,也未必真的懂得了如何不执,只如前言上梁文道的夫子自道,是一种切断了感官之后的反应,见色仍是色,只是不起意了,我想,这切断了感官和阉割有什么区别,如书签上说的,读着读着,不知老之将至,等老了,也就不静脉曲张,不再暂停勃起,也就丧失了人之为人的本质,也就不受恶的诱惑,真的切断了感官之后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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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5-18 00:05 |
分类:每日看碟 | 评论: 0 | 浏览:106 |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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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很厌倦自己老是围绕着一些小情小调琢磨个没完,心里没点别的事,动不动就爱情啊,人生啊,理想啊,郁闷啊,忧愁啊,哀伤啊,不拉不拉不拉不拉不拉。你们看着烦,我自己写着也不带劲。大家会心想这种娘们型的男人,早点甩了早解脱,这么拿不起放不下的,还活个什么劲啊,对,我也这么想。 但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心就这么点大,装不下太多宏大叙事,只能在这些情情爱爱里兜兜转转,腻腻歪歪,人类思想再博大精深,从理型思索到绝对理念,从时代精神思索到永劫回归,到了我这里都只剩下了鸡毛蒜皮,想起艾吕雅的诗中的一句:“你好,忧愁。”后来萨岗拿来做了书名,而我只想说:“你坏,忧愁。”忧愁已经成了我的一个恋人,每天我都跟她撒娇。 而当一首恋曲唱完,总有余音袅袅留下,而一首恋曲只能唱一遍,就如同只能一次踏入一条河流,在我尝试重新再唱一遍时,却发现哼不成调,原本是一曲四手联弹,结果现在成了钢琴独奏,怎么听都觉得共鸣不对,再弹时,已经成了另外一首歌,于是到了最后,一个原本的游乐场成了硝烟过后一个人的战场,而你那个敌人此时成了一个无形杀手,隐藏在你看不见的角落肆意折磨你的神经,当你开始下一段恋曲时,你必然还在于那个无形的杀手战斗,你看不见她,摸不到她,以至于你会畏首畏尾,小心翼翼,而你的下一个恋人,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加入到了这个战场,也在和那个无形的对手较量着,而敌人的敌人却未必能结成盟友,共同抗敌,眼前人说,我才不想跟你的无形杀手较量,她也有过去的人与她战斗着,说起来苦涩,未来的爱情变得越来越像一个记忆交织的战场。 也许是从前对爱情太过随意了,也可能是从来不曾真正用心去爱过,所以从来不曾对爱情有过真正的反思,而现在这个反思的机会来了,我相信,每个人永远只有一次失恋,在那一次失恋过后,以后的伤痛只能一次次递减,因为值得遗憾的事情也越来越少了,经历一次伤痛便会从中吸取经验,在未来的感情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所以这其中有一个令人欣喜的悖论,感觉到的伤痛越深说明逝去的感情越浓烈,往往当你意识到这次感情的刻骨铭心之后,我们会下意识的不再让自己再受这样的伤害,而下一次的感情伤痛必定不如上一次的严重,假如下一次失恋后的痛感与上一次的同样浓烈甚至更深的话,同样值得欣喜,你在经历了一次伤痛之后,爱的能力没有丧失反而增强了,同时,这一次感情的深度竟然超过了上一次,这难道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吗?感情的深度,要靠当它逝去后的痛感程度来衡量的,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在爱情中感受到伤痛都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尽管从感性上看,痛苦这种负面情绪谁都不愿意承受,而从逻辑上看,道理的确是这样,情伤应当是种快乐的收获,体验过一次,往后的痛便不算什么了,只是这第一次的刻骨伤痛,会永远留下一道伤疤,即使愈合了,当你凝视它时,也能清晰看到它留下的痕迹。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5-13 03:11 |
分类:每日看碟 | 评论: 2 | 浏览:118 |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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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罗姆有句话说的很好,我一直记在心里,“正是由于我们的错误与失败,而不是我们的优点与长处,才使我们和他人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我们之间的优秀品质也许各不相同,但我们身上那些可笑的弱点却总有一款是相通的,所以当我和另一个人交谈的如此有共鸣,如此感觉自己不孤独的时候,我总是在想,究竟是犯了多大的错误经历多么恐怖的失败之后才换来与人的这一点点温暖?假如你升职了,他股票挣钱了,除了互道恭喜之外,也没有太多交心的必要,甚至还多了几分警惕,连一起出去喝两杯的兴致都没有,彼此心里都在盘算究竟该谁请客,而两个失败的人在一起撞出的火花就不同了。 “兄弟,我算是闹明白了……不拉不拉不拉不拉不拉!” “啥也别说了,干了这杯,咕咚咕咚咕咚咕咚咕咚!” 聊到最后就差滴血为盟,拜把子称兄道弟了。我不信你不会觉得这样的场面很带劲,就好像毛姆在《人性的枷锁》写的“小菲力普的母亲死了,他在嚎啕大哭的同时对自己引发起的伤感场面感到非常带劲。”就如同我们互相看到对方伤口上开出了一朵色彩艳丽的花,忍不住互相欣赏到底谁开的花比较漂亮,同时感觉伤口开花是一件很带劲的事情。 于是,也就在这段时间里身边迅速形成一个小规模的情伤阵线联盟,原本我想写失恋阵线联盟,后来想想感觉不太庄重,总觉得情伤是比失恋更高一级别的感触,失恋太肤浅,难以形成一个稳固的阵线联盟。也就是说情伤的痛苦要比失恋的痛苦拧巴的多的多,现在90后都动不动就失恋,哪好意思跟人家搅和在一块儿。大学时,我在外面租房子住,某天半夜,估计是我忘了锁门,熟睡正酣之际赫然闯进三个人,一看都是同学,其中一个喝的烂醉如泥,钻到我床底猛踹床板,抱着我又亲又啃,嘴里呢喃着“别离开我。”“我爱你。”什么的,我后来才明白过来,这种行为顶多也就是个失恋,哥们儿,离情伤还差一点。 我弄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个情伤联盟偏偏会在这个时期迅速发展壮大?就如同当年毛主席写下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八个字之后,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一样,我隐隐感觉这背后是有内在历史原因的,这应该是我明显可以感受到关于80后将登中国历史舞台的信号之一,是一场一代人的成年礼,就如同当年“五四”、“新中国”、“文斜杠革”等等历史事件作为那个时代青年人的成年礼一样,在我们早就已经不再风云激荡的年代里,一代80后的成年礼也就只能转向私人领域,各自经历着一场“情伤”不管这情伤是来自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适时发生的经济危机、毕业生集体失业、猪流感爆发等事件,也就恰好为这一代人的成年礼增加了一些伤感的气氛。 我身边这群情伤联盟的来源主要还是来自爱情,这群庞大的失恋阵线联盟一见面的第一句话往往是问:“最近怎么样了?”典型的两个人病友在探讨病情的口吻,所以宝仪同学给我留言问我“过得好吗?”我心里就觉得有些怪异,心想难道你也受了情伤,你看多变态啊我,黄舒骏在《恋爱症候群》里唱过“恋爱不只是一种病态,它还可能是一种变态。”因而当你在听我们这群人的谈话内容时,往往能感觉到我们的变态,虽然大都是一面之词的自怜,也许掩盖了另一个人的伤心痛楚,然而人在为了获得自己内心平衡时所做的行动与说辞往往是不择手段的。 而这群不同性别的家伙的情伤原因与轻重程度也是各有不同,有人是大学毕业后家人各自要求在本地发展,活活一对苦命鸳鸯各安天命,有人因为女方父母死活对男生看不顺眼,临到婚期前终于精神崩溃,黯然离去,有的因为女生急于要求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保障,而男生暂时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等等不一而足,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收集一下做一些分析,从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下手,估计是一篇不错的论文。 同盟成员在不同时期紧密关切对方的思想状态,互相抒发着在情伤时期的内心感受, “妈的,其实也就这么回事。” “我现在真是心如止水。” “放心吧,时间会治愈一切的。” “一起努力吧,未来日子还长着呢。” 其口吻不亚于党员同学们经常写的思想汇报之庄重深刻,是不是听着觉得有点恶俗,甚至有点恶心,这就是我们组织严密保持封闭性的原因,这种感受是有时间阶段性的,根本“不足与外人道。”想让我们不谈这些,我看,基本上,这个,很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地公职人员如是说 “结婚结婚,不绝于耳。”言下之意,对这种男欢女爱之类的事情颇为厌倦,那行,等过了十年二十年之后,我再组建个“更年期阵线联盟”、“婚外恋对策俱乐部”、“离婚互助小组”、“独身主义门下走狗”之类的,届时欢迎新老朋友踊跃参加, 晚上看到《亨利和琼》中安妮最后的独白:“我哭是为了成为一个女人的过程是如此痛苦;我更为了从今天起我将不再哭而哭;我哭是因为我的痛苦消失了,而痛苦的不存在,我居然如此不适应……”我之所以写这些乱七八糟的文字是因为成为一个男人的过程是如此痛苦,是不是觉得有些感伤? 不行,这个得拥抱一下。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5-09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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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背景音乐,你最先联想到的是什么? 流水,生命,无常,循环往复。 这段音乐是电影《时时刻刻》当中的一段插曲,无论电影还是音乐,都是心头的大爱,因为爱这部电影的配乐,于是找来了许多philip glass的音乐来听,知道了有种现代音乐叫微模主义(minimal music),就是用几个简单的音符来形成一种音乐的氛围,然后循环往复的演奏,不断的重复,没有起承转合,没有逻辑结构,有的只是听来无限的重复,生命不也是在这种循环往复中走向了一种永劫回归吗? 晚上看《锵锵三人行》聊起了“五四”,许子东说其实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个“五四”,在年轻时,我们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感觉自己面前摆着许多条路,总有无数的可能性,而最终我们只能选择一条路,于是我们到后来总会发出人生的路越走越窄的感慨,这是一场成年礼,短暂生命能行走的路总不会太多,感慨却有许多,像张爱玲说的,你年轻吗?没事,过两年就会老的。 最近把《小团圆》读完了,看着像是本张爱玲版的《追忆似水年华》,太多的人名,绕不清的人物关系,看人家张迷一一索引,将小说与现实人物一一对应,才渐渐读出了况味,读到后来还是被书中这份苍凉与释然所打动,这世上无论是什么东西的幻灭,爱情也好,理想也好,其中总还是有些什么东西留下的。不管这留下的东西是好是坏,它已然在你生命中刻下的深深印记。如同《圣经》中说的,在你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忽然想起张爱玲后来经常厌恶的胡兰成式的怪文章,每每说起什么回忆,总是说“亦是好的。”这也好,那也好,读来实在令人厌恶,然而看完《小团圆》,张爱玲要说的不也是,尽管回忆苍凉,亦是好的。 《金锁记》中写月亮说:“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对照着充满乐观精神的普希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说的:“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究竟回忆到后来会归于凄凉还是成为怀恋,冷暖也只有自知了,谁都是在自我欺骗,或者谁都不曾欺骗谁,我们要的,也只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解释与交代。 《时时刻刻》的结尾,伍尔夫在信中说着对生命的感悟,一点沉入水中,感动过我太多次,每每想起来,都有种能把许多东西放下的释然,“要直面人生,懂得人生是什么,热爱人生,不管它是什么,最终要了解它,然后才能放弃。” 生命也好,爱情也好,音乐也好,浸润其中的,都让人感觉如宗教般安宁。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5-05 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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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睁开眼的冥想,忽然发现我得了忧郁症,因为我发现自己竟然不愿意醒来,醒来的结果就是要不断的面对自己面对他人,重新陷入一种无常中,昨天花了一天的时间直到睡去之前终于将自己说服的那些理由,在醒来的一霎那全都消散了,所以,你判断自己是否有忧郁症的方法就是,每天清晨醒来,你是否感到恐惧,当你不断的重复着这种醒来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恐惧的话,那么很明显,你有忧郁症,据说达利每天醒来的时候,摸摸自己的脸,都觉得很庆幸,很庆幸自己就是达利。我挺怀疑这种自大其实是一种自我催眠的效果,我在看《一条安达鲁狗》的时候,就知道,达利那样的人,其实是活在梦中的,所以在他醒来的时候还是活在梦中,醒来后的达利其实还是梦中的达利,有人把梦做的好长好长,那是一种幸福。
昨晚临睡前,我忽然很想知道,我做的梦究竟是不是彩色的,据说每个人梦的颜色都是不同的,有的人是彩色的,有的人是黑白的,只是大部分人都说不上来自己的梦到底有没有颜色,原因是当我们在梦中的时候更多的在关注梦的情节导致忽略了梦的色彩,就好像你看惯了彩色电影,你就不会去过分关注画面色彩而一味沉浸到了情节中,当我们直直的盯着电影看的时候,我们常常就会忘记幕布本身的存在。
我在今晨醒来的时候终于知道了我做的梦是不是彩色的,我的梦是有颜色的,以前注意不到,或者说以前不曾努力的去注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在睡前努力提醒过自己的缘故,我真的在我的梦中看到了色彩,我在醒来的一刹那,我就开始回想,我究竟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结果还是想不出来情节,不过我记住了我的这个梦中的一件东西,在这东西上我看到一种颜色,并且那个颜色分外清晰透亮,以至于我在第一时间就可以肯定我做了一个有颜色的梦,我在梦中看到了一颗荔枝,一颗粉红色的荔枝,我被它深深吸引了,傻傻的盯着它看了很久,之所以知道我的梦是有色彩的是因为在醒来之后我分明的记得我被什么东西吸引过,当我意识到吸引我的是一颗荔枝的时候,我才开始回想起来它的颜色,确实是粉红色的,假如不是一颗粉红色的荔枝,它是不可能吸引我的,假如是一颗我在北京的水果摊上看到的那种在白色泡沫箱里带着冰水的土黄色荔枝的话,那是决对不能引起我任何兴趣的。就如同伯格曼假如做梦的话,他会梦见一颗野草莓,不过那棵野草莓一定是有颜色的,鲜红,带点野性纯真的野草莓。
我为这个发现感到十分高兴,因为生活到了这个阶段,能让人有所发现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特别是这个发现并不那么令人讨厌,要知道,在生活中发现一些东西并且不令人感到恐慌或者厌恶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因为大部分时候,当我们发现令人愉悦的东西时,总是感到理所当然,发现令人厌恶的东西时,那种恐慌远远超出我们所预想的范围,以前我曾说过这世界的快乐与痛苦是守恒的这样的话,其实并不那样的,就像叔本华说的,“快乐常常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快乐,痛苦则远远超过我们预计的痛苦。”就如同我不记得发现自己第一次遗精是在什么时候,假如还保存着那时候的记忆的话,肯定的恐慌厌恶多过快乐,你看看,这样的发现是多么令人不安啊,我在第一次明白了做爱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也一样的感到深深的困惑,原来人来就是这么折腾出来的,所谓伟大、崇高、卑微、猥琐的人都是这条相似生产线下来的产品,那种时候,我陷入了深深的本体论困惑中去了。
这一场关于粉红色荔枝的梦其实并不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却明明的让我知道,我的生活以后会多出来一些东西,当我每次回想起梦境的时候,当我每次回想起梦的颜色时,我都会记得这棵粉红色的荔枝,虽然我并不知道这棵荔枝究竟来自哪里,是不是真实存在过,也并不知道我在梦中是不是一口把它剥皮吃干抹净了,我都会记得这棵粉红色的荔枝,就好像它真的与我的生命有染,它就这么一直存在于我的梦境中,永远保持着粉红色的娇嫩,被我的记忆收藏了。
你知道吗?月光下的雪,是蓝色的,不知道今晚,会梦见什么,小妍已经离开我许多天了,我很想她,却必须独自生活。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4-25 01:37 |
分类:生活絮语 | 评论: 0 | 浏览:130 |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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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死的悖论
2009-4-17
星期五(Friday)
晴 |
2009年的开头,到处都是绝望的气息,耳边听到的都是悲伤的消息,空气中弥漫着尸体的味道,拧巴的生活,如同一个幽灵,盘旋在上空,使人不敢抬头。一股股幽怨,如同空气中奔腾的乱流,那些苦毒,久久挥之不去。 广院这两天被这一股恐惧与哀悼弥漫着,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喜欢这所学校,这不是一所我理想中的学府,在这里体会不到安宁与书香,这里充满着躁动,松散的管理,效率低下的行政制度,狭小的学校空间,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一张张脸孔都透露着几分让人不信任的怀疑,莫名其妙的青春气息,近乎咄咄逼人的张狂表情,这种疏离感,让人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是属于这里的一份子,这种感觉很不好。 四月十四日的下午,我的头发很长了,在镜子中看到自己,头发遮住了眼睛,无神,没有朝气,活脱脱一个男贞子,幽幽的生出一丝恐惧,感到厌恶,从宿舍走出来,几个月以来第一次穿过学校到北门外剪头发,经过校门口,望了望那栋研究生宿舍,想想也就是几个月前,每天都要进出这栋楼,或是在它门口等待,忽然感觉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抬头苦笑了一下,剪完头发,感觉清爽了许多,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很平静,很秀气,很干净。 回到宿舍后不久,就有隔壁寝室的同学过来告诉我们,学校有人跳楼了,说是一男一女,接下来就是铺天盖地的小道消息,或曰:两人是情侣,女生提出分手,男生无法接受,将女生推下楼,接着自己也跳楼了云云,起先一阵震惊,随后一阵心紧,慢慢也就平静了。平静的不是对跳楼事件本身,而是对生活本身,假如生活正在云端露着头看着这喧闹的世界,我对它摆摆手说,好了,我投降了,不再对你怀抱任何期望,我惹不起你。这一阵风波,很快就会过去的,感同身受者痛心一阵,很快便将这事抛诸脑后,生活还是一样过,家人该是很心痛,可还是继续掩藏痛苦无言生存,像一件千疮百孔的华丽外衣,静静的挂在衣橱里。 记得万芳那首歌《夜照亮了夜》唱的“夜是那么黑,看不清悲喜界限,任谁都好累,青春只剩一滴眼泪,我变成了谁,独自又为爱放逐灵魂。”其实,夜何曾能照亮夜,就如同黑暗无法赶走黑暗,只有光明能驱散黑暗,恐惧无法消灭恐惧,只有希望才能远离恐惧,死亡真是一个深渊,一个美丽又可怕的黑洞,所有人都对它好奇,却不敢接近,假如死亡是一场可以往返一日游的旅程的话,那么所有人都会想买张票去那个世界看看,究竟是一片虚无还是另一片乐土,可惜生命的吊诡在于,所有到了那里的人,都不曾回来过。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想到了法斯宾德一部电影名字《爱比死更冷》,又是一场爱情悲剧,无意深究这两人背后的故事,只是想到爱情与死亡之间一个深深的悖论,加缪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开头就说,哲学的第一问题就是人应不应该自杀,脑中一直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有那么一天,全人类都约好在同一时间集体自杀,不留下一个活口,把这世界还给上帝,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不用上帝发怒来一场大洪水来洗清这世界的罪恶,这或许是人类唯一能主动杀死上帝的方法,杀死上帝的方法就是毁灭自己,当然,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可行性和操作性,你怎么知道在你自杀的时候会不会有那么一个胆小鬼宁愿苟且在这世界,这全部都是灵魂中的“死本能”在作怪,不用觉得奇怪,当我们静静面对自己内心中最黑暗的角落时,会被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的,人其实无所谓善恶,只有在某个情境下我们做出的选择,只有选择,没有善恶。 幻想着一个不需要救赎的世界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假如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就自杀了该有多好啊,就算一开始没有自杀,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后知道羞耻了总该自杀了,就算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没能自杀,在被上帝赶出伊甸园之后也总该自杀了,最后的结论便是,人在没有智慧的时候想不到自杀,人在有了智慧之后舍不得自杀,我开始认为,夏娃应该是一条相当温顺的肋骨,不会动不动就跟亚当提分手,就算被赶出伊甸园,成了没房没车没工作的三无青年,夏娃还是无怨无悔得跟着他,不过想想当时这世界就他一个男人,实在没得选择,也就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不过谁能受得了自己的一条肋骨要跟自己分手呢,要是那样的话,亚当也会把夏娃从13楼推下去的,然后自己跳下去,那样,人类就提前灭种了,不过当时也没有13曾那么高的建筑物 ,巴别塔还没开始造,所以,归根结底人类能繁衍到今天,是因为夏娃是条好肋骨,上帝还没开始发怒。既然如此,我们都有足够的理由活下去。 读到Elizabeth Bishop的一首很有意思的诗“one art”一种技术,她说失去是一种技术,是一种不太难掌握的技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失去一些东西,失去钥匙,失去父亲,失去母亲的手表,失去河流、国土、时间,看上去像是一场灾难,可是这种失去并不会带来什么灾难,失去实在不是太难学习的技术,却是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学会这种技术不会有什么感觉,就是有些痛,正如《圣经》中说的“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我们该学会失去这种技术的,失去青春,失去天真,失去单纯,失去爱人,除了失去之外,都会失去。 男孩,我理解你的痛,只是你的爱,太超过了。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4-17 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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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的吗?” 越来越讨厌说“真的吗?”说这句话的时候往往代表着我不愿意相信对方说的事情,而之所以不愿意相信是因为对方说的事情可能是一件并不那么让人舒服的事情,既然让不舒服,难免会有拒绝反抗的姿态,说这句真的吗的时候,心里是希望这是假的,一个自己跟自己玩心理暗示的游戏,当你认清了这世界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时候,你就不会说真的吗这样的话,是不是真的,到最后总会清楚,要么自己去弄清楚,要么置之不理。 另一种可能是对方说的事情也许是一件好事,比如说有人告诉你,你中了五百万,或者你有个在美国的亲戚给你留了一大笔遗产,或者有个富豪的千金正在千方百计的准备了大笔的嫁妆要嫁给你,你在面对这样的好事的时候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你长久以来觉得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也就恰恰印证了你之前的人生过的多么的凄惨,已经不敢去做梦了,在这钟情况下,你说真的吗?是因为你的不自信,你对自己能力与运气的不自信,你试图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去削减假如事实不是那样的时候自己的尴尬与落差,所以,无论是结果是好的还是坏的,说“真的吗?”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一面是脆弱一面是不自信,这是一句我应该告别的话。 2、“吓死我了!” 有段时间,我很喜欢说“吓死我了!”后来想想,我有哪次是被吓死的,假如真的能被吓死,我不知道死了几百次了,所以结论就是我是吓不死的,赵咏华有首歌里唱的:“不要拿麦克风来吓我,在惊吓中长大的孩子容易早熟。”我被吓死了这么多次,也没见我多早熟起来,细想起来,吓死我了这话其实是一句很女的话,一个大男人说这样的话,阳刚气顿时减去了大半,你能想象约翰韦恩说这话?你能想象施瓦辛格说这话?你能想象成龙李连杰说这话?也就琼瑶剧中的男主角才动不动就一脸受惊吓的小猫似的抱着女主角:“你跑哪里去了,吓死我了,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路上,忽然路边窜出一个野猫从我前面嗽的跑过去,我几乎本能的摸着胸口喃喃了一句“吓死我了。”说完之后我立马抽了自己一嘴巴,你有病啊,一只野猫能把你吓成这样,你干脆吓死算了,如果吓不死,就别急着宣布死讯,反正料理后事也不是你,动不动就被吓死,还没给家里留后呢,简直不孝,整得跟莎士比亚戏剧里的人物一样,倒下之前还要自己喊着:“哦,我死了。”套用海明威的话说就是:“你尽可以被打败,但不能被吓死。” 3、“那好吧!” 这是一句很无奈时候说的话,我可以设计许多情境能用上这句话。 A:“你真想清楚要跟我分手了吗?” B:“是的。” A:“那好吧。” 看上去像是一个很决绝放手的姿态,那好吧,既然你都已经决定了,我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而骨子里,这是一个举手投降的姿态,那好吧,无论什么,我都接受,什么苦果我都暗自吞下,所以,所这句话的时候,人是绝望苦涩的,看似卸下了一个沉重的负担,其实背起了另一个难以承受的压力。 那好吧,看上去轻松洒脱的一句话,其实是一个懦弱者的缴械投降,怎么?你就这么快跟你的命运妥协交枪了?可是又应该怎么说呢? A:“你真的想清楚要跟我分手了吗?” B:“是的。” A:“……” 说什么? “那不好!” “我不要。” “求求你,别离开我。” “我不想跟你分开。” 好像这些选项都没有“那好吧。”说出来痛快,不过在选择说什么之前,彼此心里都有一番算计,到底对方这这次的决心有多大,是不是还存有爱意,是不是还有挽回的希望,假如还能博得点同情你可以把上面这几个选项一起用上,假如你已经预计了,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了,其实“那好吧。”也不算太坏的姿态,只是那种时刻太绝望了,我一辈子都不想遇见下一次说“那好吧。”的时刻。 等我写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三句话,发现它们是自成一个体系的,在这个体系中可以包揽很多生存境况。“真的吗?”“吓死我了。”“那好吧。” “你快死了。” “真的吗?” “吓死我了!” “那好吧。” 或者“我要结婚了。” “真的吗?” “吓死我了” “那好吧。” 再或者“我有了。” “真的吗?” “吓死我了。” “那好吧。” 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一直这么玩下去,只要你有精力一直给自己发布一些可以让自己一惊一乍的假消息。不管怎么样,这些话都让我挺厌倦的,我想要告别它们,这些都是一些没有什么魅力的话,当你回忆起别人对你说的“真的吗?”“吓死我了。”“那好吧”的时候,你会知道,那个人,其实什么也没说。 |
# posted by ABC女人 @ 2009-04-08 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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