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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所有日志(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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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访问:11次
日志: 203篇
评论: 89 个
留言: 42 个
建站时间: 200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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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3 星期二(Tues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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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人喜欢吃焦屑。老泰兴有句熟语:六月六,吃焦屑,吃口焦屑长块肉。想想,一种吃一口能长一块肉的食品,它的营养和美味定是非同一般了。 焦屑不是泰兴的特产。在北方有把炒面叫做焦屑的,在山东地区也有把炒米磨成的粉叫做焦屑的,汪曾祺先生在他的《炒米和焦屑》一文中也曾提到过焦屑,他所说的焦屑是一种锅巴烘焦后磨成的焦米粉,这些焦屑与泰兴人吃的焦屑都大不一样。 泰兴人吃的焦屑有三种,一种是小麦焦屑,一种是元麦焦屑,还有一种是大麦焦屑。三种焦屑的制作方法都差不多,将小麦、元麦、大麦炒熟后磨成粉,便是焦屑了。泰兴焦屑色泽焦黄,麦香扑鼻,有人曾把它与南方的黑芝麻糊相提并论,其实就营养和美味而言,它是完全胜过南方黑芝麻糊的。 焦屑起源于何时,已无从考证。据泰兴的老人讲,农历的六月,天气比较炎热,许多人都不太思饮食,因此会比平时消瘦许多,这在泰兴地区被称作“瘦夏”。而此时的农村又正值夏忙时,下地干活的人需要吃些趸实的食物才能有力气下地干活,于是便有人将刚收割上来的新麦炒熟,磨成粉制作成焦屑调节胃口。新麦炒的焦屑焦香扑鼻,美味可口,生津开胃,吃着耐饥,久而久之便成为泰兴农村人喜欢的一种美食了。 吃焦屑的方式很特别。先舀一勺焦屑倒进碗里,然后向碗里加少些开水,如果你喜欢的话,还可以放一点糖,滴几滴麻油,用筷子稍作搅拌,搅成粗粒状后,再用筷子把少许焦屑粒子拨到碗沿边,使劲地挤压数下,挤压成一块块小饼后最后送进嘴里咀嚼。一般没吃过焦屑的人要掌握这种吃的技术是有点难度的,记得我第一次吃焦屑时就没学会那种压技,只能笨拙地拿着碗往嘴里扒拉,结果不仅把脸弄花了,还差点把眼泪给呛出来了。 炒焦屑是一项比较难掌握的技术活。因为炒麦子的火候需要把握得恰到好处,火大,炒过了火,焦屑就会有糊焦味,吃的时候会发苦。如果火小,欠火候,炒出的焦屑便又会失去应有的焦香。所以在农村,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人掌勺炒焦屑。当年我们村上就有一个叫老武的老人焦屑炒得特别好,村里的人都叫他焦屑大王,他炒出来的焦屑大家都抢着吃。 在经济困难时期,焦屑一度曾是一种奢侈的消费品。在泰兴的农村,不是所有的人家都吃得起焦屑的,只有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人家才能享用得起这种美味。那时我们家的经济条件算是比较好的,每到麦收的时候都会炒很多焦屑,把它分送给街坊四邻,分到焦屑的人家象是分到了宝贝,对我们总是千感万谢。 如今,经济条件好了,就是在农村,吃焦屑的人也渐渐的少了。可每到六月盛夏,我还是会时常想起泰兴人耳闻能详的那句老熟语,想起焦屑,想起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它留在我记忆里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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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弦 发表于 2009-06-23 13:09 |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28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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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8 星期四(Thurs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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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了,于小彤觉得。 女人对情感变化的敏感,有着象哈利.波特一样的超能力。何况,那个男人最近变化太大,不需要太多超能力就能感觉得到。 已往,他每次出门前的拥抱,总是强劲而有力,那是从心底绽放出来的热情,于小彤从他的眼睛里就能感受到它的灼烈。已往,他的每一次缠绵,总是激情膨湃,活力四射,在晕眩迷离中将于小彤一次次送入快乐的巅峰,让她欲罢不能。而现在,这一切都感觉不到了。 他一定是有外遇了。看着坐在电视机前手指在遥控器上不停地跳舞,而眼睛却在四处神游的那个家伙,于小丹非常肯定地判定。 治理偷嘴的男人,于小彤的姐姐曾教过她好多招。比如,将那个男人口袋里的票票掏干净,一个子不留,让他在女人面前显摆不起来。比如,夜夜和他缠绵,让他殚精竭力,想要偷嘴却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可于小彤觉得这些招儿阴了些,对付那个家伙,用不着。只要将他偷嘴的证据放在桌上,桌子一拍,他就会吓得两条腿象箍糠似的抖了。 “吱……”一声轻微的手机振动声从那个家伙的上衣口袋里轻轻地传来,虽然很轻,但于小彤还是敏捷地捕抓到了。 一定是那个“妖精”在偷偷地给他发短信,那个家伙下一个动作肯定是假装上厕所,于小彤推断……。果然,不一会儿,那家伙放下手里的摇控器,四处张望了一下,装模作样地上厕所了。 真是个胆大妄为的笨家伙,色胆包天了,竟敢在老婆的眼皮子底下玩躲猫猫的鬼把戏,真把你老婆当傻子了,于小彤在心里狠狠地骂。 晚上,当那个愚蠢的笨家伙的鼾声象猪一样轰隆隆响起的时候,于小彤急急地翻出了他的手机偷看,但看到的结果有些让她失望。手机上的两条短信很平常,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那上面内容是:“你在干嘛?”“我在看电视”;“你呢?”“我在看书”。 也许是刚接上头,还没到火候,等火候到了自然就会逮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于小彤想。 两天后,那个愚蠢的笨家伙睡着后,于小彤再次翻开了他的手机。这次,短信升温了。上面的内容是:“我想你了”,“我也想你了”。“你什么时候来看我”“过两天吧”。 这是标准的爱言情语了。看着短信,于小丹就觉得有一团火球在腾腾地往上脑门子上窜,浑身的热血在沸腾,在膨湃。按她的心,恨不得立即爬上床去,站在那个美滋滋睡得正香的家伙的肚子上,狠狠地跺上两脚。但很快,她便冷静下来了。不急,忍忍,再忍忍,精彩的好戏还在后头呢,她劝自己。 三天后,短信再次升温了。这次的内容是:“你今天的样子真帅”“你也是很漂亮”;“希望你天天都是这个帅样子”“我也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天都象今天一样漂亮”。 从内容上看,很明显,他们幽会了。他们在哪幽的会,幽会时都干了些什么?看着短信,于小彤有一股想立即把那个家伙拎起来对质的冲动,但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愚蠢而又鲁莽的念头。仅凭这两句,好象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那家伙肯定要找出种种理由和借口百般抵赖。不急,有了第一次,很快就会有下次。等等,再等等,耐着性儿,说不定还能逮个现行呢。于小彤再次强压住了怒火,保持了十二万分的镇定和冷静。 果然,不出所料,两天后的晚上,那家伙有行动了。他煞有介事地对于小彤说公司里有事,然后把头发梳得锃光瓦亮,西装革履地出发了。他前脚刚迈出门,于小彤后脚便悄悄地就跟了上去。 那家伙先是去一家花店买了一束百合花,然后又去了一家蛋糕店,买了一块大盒装的礼品蛋糕。看样子,他好象丝毫没有发觉有人在跟踪他,一路上,他优哉游哉地晃荡着两条细膀子,嘴里好象还在哼着小曲儿呢。不知死的家伙,你就得意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看着那家伙的背影于小彤恶狠狠地说。 “师傅,您跟紧点儿,别跟丢了”于小彤一边催促着那个出租车司机,一边想象着那个人即将要出现在眼前的衣衫不整,惊慌失措的狼狈相,她感到既紧张兴奋又刺激无比,同时还有一点点大智于斯的成就感。 可是,车开着开着,于小彤便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了。因为车一路去的方向不是某僻静处,而是往闹市区去了,他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地在闹市口儿和情人幽会吧?最后,那家伙的车竟然在一家医院的大门前停下了,于小丹一路小跑着紧跟上去,一直跟到11楼。11楼是白血病病区,难道那个妖精得了白血病?哼哼,那也不能饶了她,谁叫她勾引别人的老公的呢,于小彤强作镇定,自我安慰道。她屏着气,小心翼翼地一步步靠近丈夫进去的那个病房,透过病房的窗户,她看到,病房里的一张病床前围了一大群人,一个个都在拍着手唱着生日歌,她丈夫也在其中。那张病床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儿,看上去,好象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 怎么会这样子的呢?走出病房大楼后,于小彤有点想不明白了。许多事,当它没有朝自己预设的方向发展时,总让人有些想不明白。今天晚上,一定要揪住那个笨家伙的耳朵,好好地问个明白。哦,不对,是他笨,还是我笨?于小彤更有点儿想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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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弦 发表于 2009-06-18 23:13 |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29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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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5 星期五(Fri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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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友昆生,喜好藏书,几近成癖。他好藏书虽还没好到象“嗜书瘾君子”――汤姆·罗勃那样,家中除了一张安乐椅外全是图书,别无他物的程度,但用“积书盈屋,堆积如山”这个词来形容他家的藏书之多一点也不夸张。 认识他纯属偶然。某天在某书店的古籍柜上看到一本精装版的《容斋随笔》,喜不自禁,刚想伸手收归囊中,不料另一手却比我快了半拍抢先一步将书抓在了手中,这人便是昆生。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头发膨竖,胡子拉茬,身穿一款大约10多年前才能见到的T恤,脚套一双已经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老头皮鞋。 那本《容斋随笔》是书架上仅剩的一本,标价50多元,看着他那身破落户的装束,我估摸着他应该买不起,拿在手里最多只是看看而已,不想他连价钱都没看拿着就直奔吧台去了。我立即上前拦住他,义正辞严地说,书是我先看到的,应该归我所有。他以一副懵然不解的样子反问道:你先看到的,何以为证? 我木在那里,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是好,他憨厚地一笑,很和善地问道,喜欢这书?我说喜欢。他说我也很喜欢,这样吧,我们石头剪子布,谁赢了书归谁,公平吧?我说好。于是两个大男人象小孩子似的在那家书店的收银台前玩起了石头剪子布的游戏,结果,我赢了。 出了书店,我们便成了朋友。 在回家的路上,他告诉我他是个藏书迷,家中藏书已逾六千册。他说,那本《容斋随笔》其实我买不成也无所谓,因为家中已收藏有十多种版本的《容斋随笔》了。我立生好奇之心,提出要去他家中看看,他说改天吧,今天我计划上街淘书,还未有收获,没时间陪你。 数日后,我如约而至,摸到了他住的那幢小楼。站在楼前我一时搞不清他具体住哪个单元,刚想拿出手机打电话细问,突闻楼道里传来一串朗朗的读书声,听声音,好象是他,寻声摸至他的家门,刚敲了二下,就听一高亢的男声在卫生间内回应:是纪兄吧,请稍等,我正在如厕。 如厕时“挟书以往,讽诵之声琅然闻于远近”的,至今我只听说过北宋翰林院里有一个叫宋公垂的老学究有此癖好,未曾料想此旮旯里有个现代后生也有此癖好,敬仰之情不禁油然而生。进屋寒喧后,我问他如厕时是在读经史,还是在读小辞,他哈哈一乐,说我不是钱思公,如厕时要挑书读,我什么书都看,随兴。说完便领着我去卫生间参观,好家伙,只见抽水马桶的两侧各置矮方椅一张,上面堆积的两排图书就象两堵高高的墙,将抽水马桶的遮了个严严实实。 他家的藏书实在是多,用“书窠”来谑称他的屋子一点也不夸张。床上、橱上、柜上、凳上,凡能着眼处处处皆是图书。从常见的四书五经,诸子百家经典,到难得一见的《资治通鉴》、《鬼谷子》、《六幍三略》的珍本,林林总总,包罗万象,应有尽有。看着满屋子的奇典珍藏,我自是两眼放光,兴奋异常,象个贪婪的站在超市货前的小馋嘴一样手忙脚乱地到处乱翻。他则亦步亦趋,象看小偷似的紧跟在我身后,睁大着双眼警惕地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问他这是干嘛,他说我在监视你,怕你不小心把我的宝贝翻坏。 去他家里拜访,我原本就是有备而去的。当我兴高采烈地左搂右抱着一大摞书从书堆里走出来时,却被他冷冷地拦住了。他问,你捧着这么多书干什么?我说借几本回去看看。他手指着书架的上方,面无表情,一语不发。我忙抬头看,只才发现书架的正上方帖着一张大红的醒目告示:书与老婆概不外借。 看着我一副沮丧失落的样子,他似乎又有些于心不忍。你实在要借也可以,有条件,你借我几本书,我也必须要去你家拿几本书回来,这叫互借,他说。 好,我立即满口应允。在我家干瘪的书架上,他挑了半天也没挑得出中意的书来,他很受伤,边嘟囔着“还自称书迷呢,一本象样的书也没有”,边气鼓鼓的往外走。可走出大门没两步,随即又旋风般的折了回来,进门后二话没说,抱起那堆我借回来的书拔脚便溜,边溜边说:我的书真的不能外借,它比我的老婆还重要呢,一时半刻也不能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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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弦 发表于 2009-06-05 15:11 |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37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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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9 星期五(Fri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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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
1944年的冬天对于蕲县独立团来说不太冷。 接连数次成功的偷袭,端掉了鬼子的数座炮楼和一所弹药库,毙敌400多名,缴获枪支弹药无数,独立团由原先的200多人,发展壮大到了700多人,根据地比创建初期扩大了两倍。一连串的胜利不仅使独立团的战士们士气高昂,也让根据地的老百姓跟着欢欣鼓舞。为了进一步扩大独立团在敌后根据地的影响,鼓舞部队和根据地老百姓的士气,独立团决定在春节到来前召开一次庆功会,在决定庆功会召开的地点时团部领导层出现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是以团长为首的,认为庆功会应该在老龙河西岸的大王庄召开。理由是:在独立团已经获得多次辉煌战果的情况下,应该抓住时机,乘胜追击,进一步在敌占区制造影响力,扩展根据地的范围。另一种意见则是以政委为首的,认为应该在老龙河的东岸小马庄开,理由是:在与鬼子数年的较量中,老龙河几乎已经成为独立团与日伪军约定俗成的分界线。近几年来,日伪军的活动几乎很少越过老龙河,庆功会在小王庄召开更安全些。 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激烈争论了很久,最后甚至上升到了左的思潮与右的思潮作斗争的高度。那时,独立团团长还身兼着蕲县县长一职,负责领导着蕲县县委和地方游击队的工作,在蕲县县委和地方游击队领导的竭力支持下,团长的意见很快便占了上风,最后经表决决定,在腊月初三的晚上,庆功会将在大王庄的城隍庙前召开。 团长是个具有20多年军龄的老红军,身经百战,凭借多年来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的经验他并不是没有意识到在敌占区召开庆功会的危险性。更何况小王庄三面是开阔地,一面临水,如果稍有不慎走漏了风声,日伪军断绝退路三面合围,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在召开庆功会的那天早晨,他非常谨慎地在100里之外的县城附近安排了侦察哨,并命令具体负责行动的侦察员要密切注视县城内日伪军的动向,一有风吹草动,要立即向团部报告。 一切安排妥当后,腊月初三的晚上,独立团的庆功会在小王庄准时召开了。700多名独立团的战士和从各根据地赶来的数百名抗日积极分子、群众拥军代表近1000多人在小王庄城隍庙前的那块空地上举行了一次盛况空前的联欢。应邀前来参加会议的进步乡绅还及时送来了煮熟的牛羊肉和当地产的好酒,犒劳独立团的将士。一时间,会场上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军民同座把酒叙怀,欢歌笑语声飞遍了小王庄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就在此时,与蕲县相邻的两县城的日伪军却在悄无声息中做好了一切战斗准备。早在三天前,就有隐藏在根据地的内奸就将独立团要开庆功会的消息密传到了县城的日伪军司令部。为不让独立团觉察,狡猾的鬼子暗中悄悄地将蕲县的主力分散转移到了邻县。当夜,在那里早已集结待命多时的近二千多日伪军分别从邻县的两侧采取小路推进,机动突击的战术,乘着夜色的掩护悄悄扑向了小王庄,并迅速在小王庄前形成了合围之态。 当侦察小分队发现敌人的动向并立即将情报传递到小王庄时,已经来不及了。一场惨烈的遭遇战不可避免地打响了。 这几乎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一方是在做足了充分准备下的战斗,一方却是在饭桌上匆匆放下手中碗筷后的仓促应战,胜负的结果可想而知。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敌人在开始行动前集中炮火炸毁了老龙河上的独木桥,切断了独立团唯一的一条退路。为掩护根据地的干群安全撤退,独立团与数倍与已的敌人进行了殊死搏斗。那一夜,枪声炮声整整响了一夜,至第二天凌晨,顺利渡过老龙河的独立团战士和根据地的干群仅有600多人,近400多位独立团战士和根据地的干群永远长眠在了老龙河里。据后来老王庄的老人回忆,在小王庄的战斗结束半个月后,老龙河的河水依然是红的。 在那场战斗中,政委在渡过老龙河,游到河对岸时不幸被流弹击中,光荣牺牲。团长在撤退时不幸身负重伤,随后被捕,在敌人的酷刑面前,他大义凌然,坚贞不屈,三天后高呼口号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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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弦 发表于 2009-05-29 17:12 |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36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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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9 星期五(Fri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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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先生曾对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所历经过的三重境界作过一番精辟的论述,其实喜欢上网的人也有个历经三重境界的过程。 第一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初识网络的人,面对花花绿绿的网页,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两眼放光,兴奋异常,此时对什么事儿都感到新奇,跃跃欲试,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玩,可偏偏又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看着浩渺幽深,变幻莫测的网络,那真叫一个着急迷惘啊。至今我都记得初学上网时的一件糗事,那是第一次在一家网吧申请使用:Email,自己一窍不通,偏要装出一副很懂的样子,问网吧老板要在哪里交钱后才能买到电子邮箱,现在回想起当时的笨样来都感到糗。慢慢的,Email有了,QQ号有了,也知道如何取个有诗意的名字,装得象个情圣似的在各个聊天室和美眉聊天了,这时便进入第二重境界了: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进入第二重的人一般有二种,一种是疯玩的,一种是疯聊的。疯玩的则是没日没夜的泡在网络游戏里,眼睛睁得溜圆,瞪得血红,不是在“CS”里狂射就是在“传奇”狂砍,不是在“泡泡糖”里疯转,就是在“大话西游”里腾云驾雾,骑鹤神游,整天玩得疯疯的,两眼迷离,神思恍惚,两耳不闻窗外事,不知有魏汉,不知有日月,不知有人间。疯聊的则是看到美眉(帅哥)就心驰神往,激动亢奋,从三千年前开始聊,直聊到三千年后,从前世三生聊到后世三生。一对对痴男怨女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只恨未能同年同日生,唯求同年同日死。“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爱言情语都把个嘴角说得潽白沫了也不愿停歇。那股痴心倾情劲儿呀,真的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当某天,走出网络,走出那间空气浑浊,昏暗无光的小屋子,抬头看天,突然发觉,今晚的月亮好象比往日的圆,我不见它似乎已有N年。突然顿悟,原来这世界,除了网络还有更美的风景,我辈如此义无反顾,执着地把宝贵的时间全部奉献给伟大的网络事业,我们的娃岂不是要饿死?走出网络,走出小屋子,回到饮食天地,冷暖人间,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看看美丽的旭日东升,锻炼锻炼俺们那副皮包骨头,风吹要倒的弱身板,也是件美好的事情啊。这生活中除了网络,还有许多更美好更有意义的事情可做,倾刻间似乎惊醒。此时便进入国维先生所说的第三重境界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亲爱的网虫,你学会上网有几年了,已进入上网境界里的第几重了?是迷惘,是执着,还是已有所顿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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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弦 发表于 2009-05-29 17:10 |  |
分类:未分类 | 评论: 0 | 浏览:22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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