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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西窗夜雨</title>
    <link>http://godblessus.blog.tianya.cn/</link>
    <description>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篇第八》
邮箱：lawyer-ko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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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采蘑菇的小姑娘今何在——儿歌中的中国史]]></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散文专栏            ]]></category> <pubDate>2009-10-12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941237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采蘑菇的小姑娘今何在——儿歌中的中国史<BR><BR>《采蘑菇的小姑娘》是一首颇受欢迎的儿歌，经久不衰，传唱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记忆中。但当我从孩子变成一个中年男人，发现历史的真相再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却伤感不已。有时我会想，采蘑菇的小姑娘现在哪里，她嫁人了吗，生活还好吗，她的女儿还采蘑菇吗，采蘑菇时是否也会哼着《采蘑菇的小姑娘》？<BR>一首儿歌，其实就是一段历史。<BR>歌词第一句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箩筐 ”。小姑娘竟然背着大箩筐，一“小”一“大”，对比鲜明，非常刺眼。这个大箩筐可不是为小姑娘玩过家家游戏时的小背篓，而是妈妈干活时用的大箩筐。如果说她背着自己的小箩筐去采蘑菇，我们也会觉得很愉快的事情，因为小时候，偶尔上山采蘑菇，对现在来说也是一段甜甜的童年回忆。可是我们的小主角却是背着大箩筐，这个事实，反映出很多问题，一则说明她也许没有小箩筐，一般来说，使用箩筐作为生产工具的地方，一般家里也会给孩子们编个小箩筐玩，小箩筐代表着童年，小姑娘竟然没有小箩筐，而只有代表着沉重体力工作的大箩筐，意味着小姑娘没有童年；二，小姑娘用着大人的生产工具，在她的家里，没有把小姑娘当作一个需要特殊呵护的小孩子，而是作为一个劳动力，而背着大箩筐的小姑娘显然承担了超过其身体和心智的劳动。<BR>歌词第二句“清早光着小脚丫，走遍树林和山冈”，此时也许别的小孩子还贪睡的在柔软的床上，等着妈妈叫自己起床喝牛奶后一起去逛动物园呢，但是我们的小姑娘却一大早就起床了，她奔向树林和山岗，令人难过的是，她竟然光着小脚丫子。一个小姑娘，在我们的意识里，本来娇嫩无比，天真可爱，放到手心怕掉了，含到口中怕化了，是全家的宝贝，是祖国的花朵，可是我们的小主人公没有鞋子穿。这里，小姑娘光着脚丫子，可不是在修剪过的美丽的草坪上奔跑玩耍，她需要在没有鞋子穿的清晨，走遍满是荆棘和碎石的树林和山岗，而且仅仅为了去采蘑菇。熟悉农村生活的人都知道，那绝对不是一件愉悦的事情。<BR>关于鞋子的寓意，我想起了伊朗电影《红鞋子》，在极权社会中，孩子的鞋子问题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间接导致几十年后某个政府首脑被人扔了鞋子。<BR>采蘑菇那么重要么，是的，在这里，采蘑菇不是老师组织的郊游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神奇，也不是跟着父母带着去观光农业园去体验采摘生活，而是为了劳动，是为了生活的纯粹劳动。<BR>为了能采摘到新鲜的蘑菇，她选择了清早出发，说明小姑娘具有一定的劳动经验，而这些劳动经验，来源于她长期的劳动积累和父母和邻居的言传身教，换句话说，第一，小姑娘在本次采蘑菇之前，已经有长期的劳动实践了，第二，她的父母和她生活的环境主要目的是把她培养成一个农村劳动力，在他们的期望中，小姑娘将来要成长为粗壮的村姑和干练的农妇。<BR>后面两句“她采的蘑菇最多，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她采的蘑菇最大，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完全是夸张的说法，反映了当时社会环境中一贯的浮夸风气，写儿歌也不例外。另外，也反映小姑娘将要背负很沉重的箩筐回家。采摘的蘑菇多固然好，但搬运起来也累呀。大箩筐是为了父母编制的，也就是说，其父母采蘑菇时也不过是负担这样的重量，而今天竟然一个光着小脚丫的小姑娘——小姑娘承受着父母所能承受的重量，可见这绝不是一次愉快的观光采摘之旅，而是一次普通的、乏味的、沉重的劳动。还有，这里也反映词作者缺乏相关生活经验和知识，最好的蘑菇都是那种刚露出地面的小蘑菇，而不是像小伞一样的大蘑菇，赞美小姑娘采的蘑菇大，是犯了常识性错误。但是作者为了主旨需要，这些技术瑕疵不是问题。<BR>歌词的第二部分内容印证了我上面的分析。<BR>“谁不知那山里的蘑菇香 她却不肯尝一尝 。很明显，小姑娘采蘑菇不是体验生活，也不是改善生活，这么好的绿色天然无公害的蘑菇，小姑娘竟然一点也不肯尝一尝。这么小的姑娘，正是长身体的年龄，正是馋嘴的阶段，可是我们的小姑娘多么懂事呀，多么成熟呀，她却不肯尝一尝。她不肯尝难道是她不喜欢吃吗，显然不是，是艰难的生活迫使她不得不压抑着自己。令人遗憾的是，她的父母也没有要主动改善女儿营养的意思，这既是生活的无奈，也与当时漠视生命的政治观念有关。饿死三千万农民都无所谓，吃不到亲手采的蘑菇算什么。北宋人张俞在《蚕妇》中说：“昨日人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可见这个社会问题上千年也没有解决，或者说刚过完六十大寿的政权跟北宋相比，没有进步多少。<BR>“盼到赶集的那一天，快快背到集市上 ，换上一把小镰刀，再换上几块棒棒糖 ，和那小伙伴一起，把劳动的幸福来分享。”歌曲的最后，小姑娘背着采的蘑菇到了集市，实现了当初采蘑菇的目的。但是这里有几个严肃的问题：第一，集不是每天都有，而是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第二，小姑娘的蘑菇不是卖掉变成现金，而是以物易物，通过交换换来镰刀和棒棒糖；这里反映出特定的时代和空间背景，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特别是在偏远的乡镇和农村，基本上以自然经济、农业经济为主。第三，小姑娘采蘑菇主要为了换取生产工具——镰刀，而不是书本和笔或者玩具，说明小姑娘没有读书，或者没有把读书当回事。能背大箩筐上山采蘑菇和进行交易说明小姑娘到了读书的年龄，但小姑娘却没有读书，反映出当时社会轻视教育、蔑视知识的氛围，当时人们以任劳任怨进行超负荷的原始的劳动为美，而不是以获得知识为荣，有这种观念的，包括小姑娘本人，这种有害的观念已经渗透到少年儿童的心灵里。第四，小姑娘辛辛苦苦采摘的大如伞多如星星装满大箩筐的香喷喷的天然无公害绿色食物——深山蘑菇最后竟然只换到一个小镰刀和几块棒棒糖，反映出工农业产品价值的不等量交换，这种人为扩大的剪刀差，导致至今仍然严重的“三农”问题。<BR>可以说，整首歌曲只有“再换上几块棒棒糖”一句，有一点温暖的亮色。<BR>这首儿歌按照创作者的意图和主流的评价是：这是一首十分优秀的少儿歌曲,作为音乐课必唱曲目，以它欢快的旋律和朴实清新的歌词赢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多年来久唱不衰。小姑娘那勤劳勇敢，吃苦耐劳的品格陶冶着一代又一代人，它给孩子的童年带来一抹灿烂的阳光，一片美丽的天空。<BR>但在我看来，《采蘑菇的小姑娘》绝不是一首欢快的、简单的儿歌，而是一部沉重的中国人的苦难历史。只是在这里，人民的苦难生活被缺乏良知的所谓艺术家们美化了。<BR>歌曲的内容和曲调都从一个侧面真实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特别在是基于某种政治目的而创作的儿歌中，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为了服务于政治正确的主旨。《采蘑菇的小姑娘》创作于1970年代初期，深刻地反映那个时代的物资匮乏、经济落后、轻视教育、思想禁锢特征，但创作者为了政治目的，故意美化苦难，通过假大空的意识形态来达到转移社会矛盾、维护统治的目的。<BR>通过儿歌宣扬意识形态具有很大的有效性和欺骗性，一则儿童识别能力差，基本上是全盘接受，进行影响终身；二则儿歌本身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很少有人去关注儿歌内容本身的价值观和立场，所以致使许多反人性、假大空、以丑为美的儿歌至今仍在传唱。<BR>按照歌曲创作的时代推算，当年采蘑菇的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如今已是腰身粗壮的大妈，满面风霜地抱着小孙女，她的身后是大棚培植的蘑菇。采蘑菇的小姑娘的一声，其实就是几代农村孩子命运的缩影：小学毕业，种地干活，进城打工，结婚嫁人，生儿育女，终老病死。<BR>希望她一切都好。<BR>（2009-10-12）<BR><BR>注：《采蘑菇的小姑娘》词曲作者分别是陈晓光和谷建芬，该歌创作于1970年代初期。<BR>附：《采蘑菇的小姑娘》歌词全文：<BR>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箩筐 <BR>清早光着小脚丫，走遍树林和山冈 <BR>她采的蘑菇最多，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BR>她采的蘑菇最大，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 <BR>赛罗罗罗罗里赛罗哩赛， <BR>赛罗罗罗罗罗哩赛罗哩赛 <BR>赛罗罗哩赛罗罗哩赛罗罗哩赛罗罗哩赛 <BR>罗罗罗哩赛。 <BR>谁不知那山里的蘑菇香 她却不肯尝一尝 <BR>盼到赶集的那一天，快快背到集市上 <BR>换上一把小镰刀，再换上几块棒棒糖 <BR>和那小伙伴一起，把劳动的幸福来分享<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0-12 14:5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941237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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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沉默的中年男人]]></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9-7-11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805589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仿佛一下子，十年，逝去了。<BR>远远一声叹息，穿过昏黄的岁月，猝不及防，记忆和感伤碎了一地。<BR>人近三十，总想挽留点什么。回头只望见青春的背影，渐行渐远。 生活与我陌同路人，擦肩而过。<BR>再也笑不出来了，再也回不到过去了。越来越沉默了，越来越喜欢沉默了。]]></description>
	  <comments>2009-7-12 10:5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805589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我的印章]]></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9-5-10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733284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img src="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5/10/12920403_1093716.jpg" alt=""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align="middle" boder="0"><br/><BR>1，远观。<BR><img src="http://img10.tianya.cn/photo/2009/5/10/12920371_1093716.jpg" alt=""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align="middle" boder="0"><br/><BR>2，近观。]]></description>
	  <comments>2009-5-10 17:5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733284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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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酒的精神]]></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人生哲思            ]]></category> <pubDate>2009-5-9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732435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酒，是人世间唯一有灵性和神性的液体，它是沟通人与自然、人与神灵、人与自身的桥梁。可以说，没有酒，就只有动物世界，不会有人类历史。<BR>所以在酒刚诞生的时候，酒是给祖先喝的、给神灵喝的，给自己喝的，不是让别人喝的。那时人喝酒，不是为了喝进胃里，获得醉感，而是为了打开灵魂之门，实现与自然或神灵的沟通。<BR>自此，在我泱泱华夏之国，礼仪之邦，在庙堂之上，形成了一整套与酒有关的礼制，酒自此与地位、权力产生某种神秘的关系；而在民间市井，也因地制宜产生了各种酒场文化，譬如猜枚划拳、敬酒劝酒等规矩。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酒灵性的体现，而武松酒后过景阳冈，这是与自身的一次彻底沟通。<BR>到了今天。酒彻底走下神坛，被世俗化。现实中，国人大多数喝酒却是为应酬而喝，为喝而喝，酒成为与他人交际的重要工具。很多人喝酒，是为了权力而喝，是为了金钱而喝，是为了面子而喝，是为了美色而喝，是为了罪恶而喝，是为了治疗酒精依赖症而喝。他们亵渎了酒的精神、利用酒做罪恶丑陋的事情。他们不过是酒鬼、酒色之徒，不是真正的爱酒之人。这些行为，全然背离了酒的精神。那些在酒桌上挥斥方遒的人们，不会想到，酒本来应该是为了与神和灵对话而喝。<BR>所以，我始终以为，喝酒最好是独酌，与别人喝酒，也要跟同好之人喝，跟相投之人喝，而且要喝得随意、随性、适可而止，恰到好处，如此喝酒既能怡情，又能养生。可以说，到了今天，对酒的精神和本质的领悟上，中国人与西洋人、东洋人相比，差的太远了。<BR>呜呼，酒之精神已死矣，徒留酒精在人间。（2009-05-09）<BR>好了，再说说劝酒的事。<BR>凡喝酒之人，在与别人一起喝酒时，进行礼节性劝酒，不管是劝与被劝，不管是真心敬酒还是虚情假意，都是正常的，毕竟我华夏古国酒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悠久，又是礼仪之邦，酒文化当然也有形式之美嘛。<BR>这几年来，开始讨厌以下几种劝酒方式：<BR>一、以对方的酒品、人品为要挟进行劝酒。如果对方不喝或少喝，就是酒品差、人品差。<BR>二、以面子相要挟进行劝酒。如果对方不喝或少喝，就是不给面子，中国人要面子，你不给别人面子，就是看不起别人，你看不起别人，不喝酒，最后肯定是不欢而散，弄不好还要出血案。<BR>三、以“自残”相要挟进行劝酒。你要是不喝，他能寻死觅活，用头撞墙，拿刀自残。还有一种隐形自残行为，就是为了劝酒，自己先喝三大碗，然后用言辞逼你也得喝上三大碗。<BR>四、以死缠硬磨为手段进行劝酒。这种人要么抓住你不放，反复纠缠，直到你不胜其扰；还有的到也不多废话，他能一直端着酒站到你面前，半个小时不挪步，让被劝人不得不就范。<BR>五、以酒场规矩为由频繁反复劝酒。这种人打着当地酒场规矩、当地酒文化的旗号，酒桌上吐沫四溅说着一套一套的顺口溜、数来宝，弄得你有口难辩，苦不堪言，在被迫喝下一杯杯酒后还得强作笑脸称赞当地酒文化悠久。<BR>六、以欺骗手段劝酒。自己喝酒的时候以饮料冒充白酒，或者把就偷偷倒掉，反而过来劝你必须喝含有告到70%乙醇的水，偷奸耍滑，为人不齿。<BR>七、以利益诱惑为手段劝酒。譬如要求你喝酒才给你办事或帮忙，这在跟官员或商人喝酒时常见。<BR>八、以美色为手段劝酒。<BR>九、以暴力手段劝酒。<BR>十、以讽刺嘲笑手段劝酒。（2009-05-09） <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8-17 12:2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732435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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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2009我想逃离]]></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诗歌专栏            ]]></category> <pubDate>2009-2-23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6572556&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2009，我想逃离<BR>逃离北京这块神奇的土地<BR>管他妈的六十大寿<BR>管他妈的二十周年<BR><BR>2009，我想逃离<BR>逃离北京这块伟大的土地<BR>远离派出所的临时工<BR>还有中央派来的<BR><BR>2009，我想逃离<BR>逃离北京这块高贵的土地<BR>我不想做崔英杰<BR>更怕我的孩子被城管赶进护城河<BR><BR>2009，我想逃离<BR>逃离北京这块古老的土地<BR>CCAV穿着大裤衩<BR>自己喜欢要烧自己<BR><BR>2009，我想逃离<BR>逃离北京这块深重的土地<BR>害怕真理部和五毛党<BR>逼我欣赏脑残体<BR><BR>2009，我只想逃离<BR>逃离这块苦难的土地<BR>可怜的访民们<BR>被关进精神病院和黑监狱<BR><BR>2009，我想逃离<BR>逃离这块牛逼的土地<BR>因为开着无牌车的国保们<BR>能让我失踪<BR><BR><BR>我不是杨佳<BR>更害怕被自杀<BR>我没有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三大绝技<BR>我只有逃离，逃到火星去。<BR>（2009-2-23）  <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4-2 16:4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6572556&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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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2月11日庆祝南方周末25岁生日]]></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9-2-12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647164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DIV class=blog_title><BR><H2 class=c_tx id=veryTitle><SPAN></SPAN>&nbsp;</H2></DIV><BR><DIV class=real_blog id=veryContent style="TEXT-INDENT: 2em; HEIGHT: auto! important"><BR><TABLE id=blogContentTable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IDTH: 100%; POSITION: relativ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BR><TBODY><BR><TR><BR><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vAlign=top><BR><DIV id=blogContainer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743px; POSITION: relative; HEIGHT: 100.85%"><IMG id=paperPicArea0 style="DISPLAY: none" src="http://cnc.imgcache.qq.com/ac/b.gif"> <BR><DIV id=paperTitleArea align=center><SPAN id=paperTitle style="DISPLAY: block; FONT-WEIGHT: bolder; WORD-BREAK: break-all"></SPAN></DIV><IMG id=paperPicArea style="DISPLAY: none" src="http://cnc.imgcache.qq.com/ac/b.gif"> <BR><DIV id=blogDetailDiv style="FONT-SIZE: 16px">本人是南周忠实读者，自98年开始看南方周末，距今也有10年有余了。<BR>以下为下午参加聚会的一些照片。<WBR><A href="http://b13.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ca08ba98f8e2ad2c22e44e00434e996858304343660528a3987880208485db1db54485578c960ed3c149ec454ac420d57405c1368573c3969f1f885aac79d0d752770640" target=_blank></A><WBR><BR><BR>1，读者来了很多，人头攒动<BR><WBR><A href="http://b4.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b5db12d3555774198b42841a1dbe6c96ddbead9b121e8e614e79a63f8ac1b9348259ec6335e58847953e183554995bc9bbb6070d14c85e31735d0e6e46869cfa5e3af8ba"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4.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b5db12d3555774198b42841a1dbe6c96ddbead9b121e8e614e79a63f8ac1b9348259ec6335e58847953e183554995bc9bbb6070d14c85e31735d0e6e46869cfa5e3af8ba" border=0></A><WBR><BR><BR>2，北京记者站还坐了精心布置<BR><WBR><A href="http://b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e38ce127838ea70ef9e3697dea38c41a3ddc475c30840bd1ddd525e27be19f036682b3577a6173f8a260db845792ba721e21a56d7384f02db781e536ae0c1b39bb494d4b"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e38ce127838ea70ef9e3697dea38c41a3ddc475c30840bd1ddd525e27be19f036682b3577a6173f8a260db845792ba721e21a56d7384f02db781e536ae0c1b39bb494d4b" border=0></A><WBR><BR><BR>3，写满祝福的留言板，上面也有我的留言，找到的有奖呀。<BR><WBR><A href="http://b5.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77a7dbee2102283ab7071920b66ff54672d34840e27f91e4cecdb79265f3d250648bb250dade94d1fe6d04a09f62527207504b615db61a3bcb4066ec9d0008c206a0d469"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5.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77a7dbee2102283ab7071920b66ff54672d34840e27f91e4cecdb79265f3d250648bb250dade94d1fe6d04a09f62527207504b615db61a3bcb4066ec9d0008c206a0d469" border=0></A><WBR><BR><BR>4，21楼办公室空间太小，后来转移到35楼未开张的美术馆，大家席地而坐轻松交流<BR><WBR><A href="http://b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0d8c8a1d26b8e830962c5456bb875794556cf5e136ce688cff1fc3dd0189b012c1751cd5e3f1b505a4c28b384ba436494b5ea831c55feb33d68346d980dac639c60df673"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0d8c8a1d26b8e830962c5456bb875794556cf5e136ce688cff1fc3dd0189b012c1751cd5e3f1b505a4c28b384ba436494b5ea831c55feb33d68346d980dac639c60df673" border=0></A><WBR><BR><BR>5，南周工作人员一再表示歉意，没有给大家准备好一个更好的交流场所，但南都的读者不介意这些，更喜欢这种自由、随意的交流方式<BR><WBR><IMG src="http://b13.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cb4bbe46722a99db123932b780f4db401d0c2857983cfc441b5d035f5edfc6070b322f2b8a93d762ff7138f9e21dec0d06cc4c04cdd78482711aabd6ecd8ea3bcca61972" border=0><WBR><BR><BR>6，蛋糕很大，几百人都没有吃完。25岁了 ，希望能一路走好<BR><BR><WBR><IMG src="http://b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fa0faa5efede12c9d8736d34d109acb4d58bababf417b09fb0627d5aba0789c3d87f635065cfeb31800d2926fc259e0dd5cfa32c6444a31e470d426680883c71f428d01c" border=0><WBR><BR>7，远眺2月9日被央视自己烧毁的大裤衩，心情沉重，据说损失几十亿，都是全国人民的血汗钱。<BR><WBR><IMG src="http://b5.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ca5659b459e1afa34f25aad1a8104ff906d61695ca14978bc1eb851d8acca8c6b8bee7a8821056ea79f9b4d10b4ec3a5b8524a389e3887ccd4962781b7ef7d1e8e00634813c598c2945557e7bc23871eb82573a9" border=0><WBR><BR><BR>8，在这里，读懂中国。（本张照片禁止转载）<BR></DIV></DIV></TD></TR></TBODY></TABLE></DIV>]]></description>
	  <comments>2009-2-12 14:2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647164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如果你请我吃饭，你打算请我到什么餐厅吃什么?]]></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8-10-15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550919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测试说明：你觉得请我到什么地方吃饭才符合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地位以及你我的关系。）<BR>1，到烩面馆吃大碗羊肉烩面<BR> 2，到成都（杭州）小吃 <BR>3，露天大排档喝啤酒吃烤串  <BR>4，随便找个普通餐馆来几个家常菜喝点小酒 <BR>5，到一个很普通但很明亮干净的餐馆点一些还算可口的菜 <BR>6，在自己住处亲自下厨做几个拿手但不一定好吃的菜 <BR>7，在外面买些熟食小菜回到住处吃 <BR>8，直接带到学校（单位）食堂吃 <BR>9，一起到肯德基麦当劳吃 <BR>10，到很有特色、或很雅致的餐厅吃饭  <BR>11，到一家比较昂贵、豪华的餐厅吃饭<BR>12，请吃自助餐、冷餐<BR>13，街头请吃串串香、麻辣烫等<BR>14，到自己最爱的餐馆，也许很小但自己有特殊感情<BR>15，到旋转餐厅吃中餐或西餐<BR>16，到著名西餐厅请吃西式大餐<BR>17，请吃日本、韩国料理<BR>18，到港式或者台湾餐厅<BR>19，带到其他人处让其他人请客<BR>20，带到农家乐吃乡村风味的饭菜<BR><BR>------------------------------------------------------<BR>测试分析：<BR>1，对对方饮食习惯比较了解，觉得两人很熟悉了，经常来往，没有必要客气；<BR>2，关系很一般，吃完赶紧走人，如果有可能，再也不要见到这人；<BR>3，关系一般，但可以聊聊的对象；<BR>4，交情一般，从未想继续加深二人关系，就这样吧；<BR>5，值得继续交往的朋友，在某些方面两人由共同的话题；<BR>6，目前比较熟悉，被当作比较亲近的人，不需要太客气，可以发展为较亲密的关系；<BR>7，以前也许比较熟悉的朋友，或者来往比较频繁的人，不用客气，但也不想深交；<BR>8，比较熟悉的普通朋友，或者不打算深交的朋友所以不会太在乎对方的态度；<BR>9，可以聊聊的朋友；<BR>10，需要认真对待的朋友，希望对方记住自己或成为知己；<BR>11，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人，他也许给会让你得到一些你想要的东西；<BR>12，可以是哥们、搭档、伙伴，也可以是普通的工作关系，反正不会跟对方有更亲密关系的可能；<BR>13， 可以成为生活中无话不说的朋友，但不要指望成为男（女）朋友或蓝（红）颜知己；<BR>14，希望在情感方面有特殊含义的朋友，从前的、现在的或者未来的；<BR>15，对我有感觉，希望创造一种浪漫的氛围，感情方面有发展的可能；<BR>16，值得重视和继续交往的朋友，希望保持新鲜感，一方主动，一方可能是被动的；<BR>17，朋友或者男（女）都有可能，你是一个生活化的人，但也许有一些独到的品味；<BR>18，很生活化的朋友，但也许是以前、现在或未来恋爱中的人；<BR>19，一个可以介绍给别人但自己又不是特重视的人；<BR>20，很朴素很普通的关系，是那种需要想一下才能回忆起来的朋友。<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8-10-15 16:1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550919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那时年少]]></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诗歌专栏            ]]></category> <pubDate>2008-9-26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5338938&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BR><BR>酒醉人散后，灯火阑珊时。 <BR><BR>一时尽欢，忽然落寞。 <BR><BR>秋意起，意疏离。 <BR><BR>残荷，几片。 <BR><BR>水，浅。<BR><BR>安。 <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8-12-12 21:2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5338938&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错过西湖]]></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散文专栏            ]]></category> <pubDate>2007-12-10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202192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来杭州前，本来是打算去西湖玩的。12月6日上午到达杭州后，却因要急着赶到台州去，无暇逗留，于是叫司机师傅专程绕过西湖，白堤，断桥，岳王庙，雷峰塔，只是远远地看到。在微微阴冷的天气里，面前是接连不断的湖光波影。水边的残荷一片又一片，心里有说不清的情绪，这就是西湖么，它就在近前的了。还未及来细细品味，车子驶过去了，真真地是浮光掠影一般。<BR>然后去了台州，又到了温州，昨晚从温州回到杭州，特意宿于西湖附近的旅馆，尝了西湖醋鱼。早上醒来的时候，外面是低低的雨。这便是杭州，没有雨的杭州便不是杭州了。上午办完事情后，同事因故又折回台州，我便留在杭州等待，于是有了闲暇来，便决定去西湖。可回到客舍，取了相机，外面又下起雨了，我这个人太懒，于是又窝在房间不想出去。<BR>身在西湖边却不去看她，只是呆呆地想象着她，就像少年的梦中情人一般，不愿也不敢真切地触碰她，生怕失去了心中最后的梦。若说我向往西湖，不若是说我怀念一段岁月，一段梦中有低吟浅唱和着曼妙姑娘的时光。<BR>遇到一个朋友，她总是温婉地劝慰别人要对过去宽怀，丝毫不计较所经历的伤痛。我又想到，她确应是属于江南的姑娘，宛若西子一般，静静地在那里，让人向往，又害怕太近太真切，她却什么都不计较，一如既往，温和安详。对于她们，最好的就是，远远地望见，静静地离开。<BR>人生中许多物事，错过了固然是一种遗憾，但有时，也许是一份别样的美丽。（2007-12-10杭州）<BR> <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12-10 16:5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202192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黔北行记（图）]]></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7-9-26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116280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因今年五月代理的一起经济案件被海淀法院非法移送到遵义市某区人民法院，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几次电话联系，对方均称没有收到被移送的案件。终于八月底遵义那边法院的承办法官来电话通知开庭，并在几天后用司法专递寄来了传票等诉讼文书，指定2007年9月21日下午2点半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为了一件不大的案件，却不得不奔行几千里去开庭。于是有了此次的黔北之行。途中见闻，略述一二。<BR>因为至遵义么目前航班已停，2007年9月20日中午，乘南航的飞机于下午三点先到达贵阳，然后从贵阳乘火车到遵义。<BR>贵州属于高原山地，从贵阳龙洞堡机场出来到贵阳市区一路在险峻的山间穿行，公路便是劈山而成。市区分布在高高低低的山地和丘陵上，令人称绝的是贵阳的房屋建筑全是依山而建，依势而筑，经常是半个建筑物紧贴山体，或者干脆在悬崖上面搭建出各具特色的建筑来，交通往来依靠的是沿墙筑出的逼仄的小路。市区道路比较狭窄，起伏曲折，所以骑车人极少，大多靠摩托或者公交出行。贵阳自称“林城”，其实是“山城”。从机场到市区的路上，有一正在建设的高大建筑，据说是贵阳第一高楼，异常雄伟。出租车师傅介绍说，这个楼房由于施工失误发生倾斜，施工负责人已被立案侦查，真假不得而知，此楼也许成为中国第一斜塔也不得而知。<BR>20日下午5点20分，从贵阳坐火车到遵义，买票殊为顺利，临开车不足一个小时，还有硬卧票出售。候车大厅有铁路人员兜售报纸，但除了贵州当地报纸外其余各个报纸均被私自加价，定价一元的《环球时报》喊价一块五，而且喊得理直气壮、光明正大，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报纸我只见过降价卖的，加价卖的我倒是第一次见。山高皇帝远，自然也没有人管。<BR>到遵义的火车是一辆破旧的临客，车厢很空，没有几个人。看了会报纸，也顺便看了看窗外贵州的风景，觉得沿途除了连绵不断的山外，其实也没有特色，于是又百无聊赖地翻看一份过期的《南周》。四个小后也就是晚上九点多到达遵义，市区还很热闹的，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但语言皆无法听懂。出租车司机一听外地口音，便随口喊价，且不打表，不开发票。我在贵阳也遇到类似的情形，心里觉得很不爽。贵阳和遵义都自称为“旅游城市”，出租车市场却管理混乱、失范，坑宰外地人现象很普遍。另外还有一个现象是你坐上了出租车，途中司机竟然还让其他客人上车，一个出租车同时要拉两拨甚至三拨客人。当然这个现象在我去过的部分其他城市里也是存在的。 <BR> 在火车上问了一个遵义女士遵义的宾馆住宿的情况，她推荐了遵义宾馆和建国饭店。于是去了遵义宾馆。遵义宾馆位于红花岗区，属于老城区，宾馆前面是湘江河，晚上沿河灯光连成一片，也有一些味道。宾馆门口挂着横幅：热烈欢迎中央台的艺术家。我心里道，什么狗屁艺术家，妈的，中央台的家伙又来老区骗钱了。进了宾馆院子，果然里面有许多警察，一问前台原来这里已经被某个单位包了，不过还有房间但只能住到次日上午九点。平生最厌恶北京的某些单位的某些家伙人模狗样地到外地招摇撞骗，也对地方上的一些人士对“中央来的人”那种嘴脸也是鄙夷万分的。<BR>次日上午，为了给中央台的“艺术家”们腾房，我和许多别的房客结帐走人。从宾馆到遵义会议会址大约十分钟步行路程。快到会址的时候，发现前面消防车、警车，喧嚣的人群和连续不断的跨街横幅和大气球。走近一看，只见警察和武警封锁了半条街，挡开人群。横幅上写着“放歌十七大&#8226;永远跟党走”，原来是遵义市委、市政府、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放歌十七大&#8226;永远跟党走》大型红色经典音乐会今天在遵义会议会址举行，中央台来的“艺术家”有才旦卓玛、谭晶、祖海等一批新老“主旋律”歌唱家。看来中央台和遵义市都是深谙主子喜好的家伙，演唱会的时间选得好，地址也选得好，主题更是好上加好，主子高兴，地方政府和中央台也更是更得其所，总之，十七大前夕的中国，太平盛世喜气洋洋，完全符合和谐社会的主题。<BR>但是大批来遵义会议会址的游客的兴致也被和谐掉了。演唱会在会址院内举行，所以禁止游客入内，很多的旅游团和散客只得悻悻等待演唱会完毕。但是“中央台”的艺术家们以及工作人员却不受影响，我们威武的武装警察对出入的艺术家们不断致以崇高的敬礼，然后对围观的群众报以不屑与蔑视。我们只得先去参观其它景点，包括警备司令部遗址（黔军旅长周吉善私宅）、苏维埃中央银行旧址（黔军副军长犹国才私宅）等地。<BR>十点半演唱会结束，我们方进入遵义会议会址。会址原是黔军第二师师长柏辉章的官邸，砖木结构，院落面积很大，亭台走廊迂回曲折，具有江南园林风格，又具有西方建筑的影子，为中西合璧的两层楼房。该房屋建于上个世纪30年代初，是当时遵义城里首屈一指的宏伟建筑，高墙垂门，巍巍峨峨。1935年1月初，红军长征到达遵义后，这里是红军总司令部驻地。1月15日至17日，著名的遵义会议（即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就在主楼楼上原房主的小客厅举行。会议室呈长方形，室内陈设，基本上是当年开会时的原貌。楼下一片狼藉，为方才演唱会留下的。若1935年这里开会的人知道自己流血建立的国家里是流氓戏子当道，不知作何感想。会址大门临街，大门正中高悬巨匾，毛泽东1964年手的“遵义会议会址”六字。但会址被整新如新后毫无趣味，走马观花后匆匆离开。<BR><img src="http://img5.tianya.cn/photo/2007/9/26/4951686_1093716.jpg" alt=""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align="middle" boder="0"><br/><BR>下午二点半在某区法院开庭。法院高大雄伟，外形就是在人民大会堂上加个白宫穹顶，也是个中西合璧，不伦不类。这些一个典型的西部基层法院，至8月底，该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不过600多件，全年我估计也就是1000多件了。而我了解的丰台法院，05年的民事案件受案数量大概为70000多件。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数量是如此之少，这也是西部很多靠诉讼费养活的法院濒临破产的原因，但是我疑惑不解的是，即使在声称经费困难的西部法院，办公楼的豪华程度却是超过了东南沿海的许多发达地区的法院。这个区法院面积很大，但绝大多数房间空置着，大楼空空荡荡，阒静无人。被告被仁怀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无钱支付供货商的货款，案件本身很简单，经过谈判最后调解结案，调解书当场就做出了。但诉讼退费却是无法办理了，因为法院已经下班了。<BR>下午五点多赶到遵义火车站，但当日和次日的火车均没有座票了，只有站票，于是决定去坐汽车。广场上许多拉客的妇女，让人烦不胜烦。那些停靠在路边乱七八糟的公共汽车总人提心吊胆，担心上了黑车，后来选择了一个上面已经坐了一些的长途汽车，但询问后得知这里的车永远没有确定的发车时间，唯一基本确定的是车上人坐满后车大概会开动了。大概六点半车终于开动了，但总是在缓慢地在市郊区徘徊。我最讨厌中国人不遵守时间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国人能有点守时意识。<BR>车子在路上不时地停车等人，其他乘客忍不住喊来起来，司机不服气站起来回骂，这样停停骂骂，车子终于上了公路，一条崎岖的、颠簸异常的正在修筑中的公路。汽车行驶时缓慢和颠簸的难受程度超过我所了解的乡村土路——即使是土路，那也是平坦地。贵阳到遵义还没有高速公路，只有一条狭窄的普通公路，也许正是在把这条公路改成高速公路。我所知道的常识是，高速公路旁边一定有一条也不错的省级公路相伴。而这里，目前只有一条正在修建的路。我们的车子行驶在只有的路上，大概二个半小时后，汽车停下来，可能是车子出了问题，也可能是前面的路有了问题，我们被吆喝下来换了一辆相对方向的车，然后车子往遵义的方向开去，我们悲惨地叫道又被送回遵义了。后来得知，车子要从开阳方向去贵阳然后在去开阳的路上，又遇到了堵车。正在修路的大型运输车，以及许多来往的大货、客车堵在一起，在这黑黢黢的山沟里竟然出现了交警，然后就出现了不少妇女出来兜售鸡蛋方便面，估计这里经常堵车。交警疏导了半天才得以通过。<BR>车子一直在黔北的山间行走，有半圆的月亮悬在天空，快到中秋了，于是又怀念故乡的月亮了。我希望能尽快到达贵阳，能停下来休息下，骨头快被汽车甩散架了。<BR>凌晨一点多，车子终于到了贵阳了，先随便找个宾馆安顿下来，然后去街上吃了点炒粉。次日睡到上午近十点方醒，然后去街上吃了点早餐。秋天也到了贵阳，阳光有些惨淡地照着，我在街上随便走了走，也没有什么新奇的感受，于是回到宾馆结帐走人打车到了机场。在机场花了60元吃了一碗肠旺面，要了一杯茶慢慢地消磨时间。飞机于下午六点五十起飞，在飞机上看了一路月亮，晚上九点半回到北京。<BR>时间太短，甚至未来得及尝一次正宗的贵州酸汤鱼，更未来得及到附近的黄果树瀑布看看便匆匆地离开了贵州，此为一大遗憾。（2007-9-26）<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9-26 22:5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1116280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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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在沧海与官网之间：要“自由”，还是“免费”？]]></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经济社会            ]]></category> <pubDate>2007-4-29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9439798&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BR>在近日的关于法大BBS论争中，我忽然想到一个英文单词——“FREE”。FREE有两种含义，一曰“自由的”，一曰“免费的”，沧海代表自由，官网代表免费。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免费的好事，官网免费的背后是精神被监视和控制。所以这场争论的本质不是简单的利益之争，而是究竟是要自由还是当奴才的路线之争。<BR>在共产党严密控制下的高校中，实名制成为共产党控制网络最后的法宝。在法大官方BBS确定施行实名制后，免费成为法大官方BBS唯一的“优势”——校方为了争夺青年学生、占领法大意识形态阵地采取了卑劣的手段——把沧海论坛改为收费网站。<BR>开始，校方期望学生会满心欢喜迅速改投法大官方BBS门下，但没有想到一个多月过去了，实名注册的人寥寥无几。法大学子对“免费”网站的不屑一顾的态度，令各位领导大跌眼镜之下亦恐慌不已。于是乎，太监比皇帝还着急卖力，纷纷出宫来到沧海叫嚣撒泼扣帽子，对于异于己者，欲除之而后快。蛮横和耍流氓是某些集团的一贯作风，放在以前也许行得通，不过现在再搞这套，怕只是“小丑表演”罢了。<BR>沧海代表自由，官网有“三个代表”。但为什么代表祖国未来的青年学子们却不热爱代表先进文化、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官网，大家恐怕都心知肚明。<BR>自由从来不是廉价的，我相信大部分人不会为了那点“便宜”而放弃高傲的灵魂。（07-04-29夜于昌平）<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4-29 22:3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9439798&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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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经过]]></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诗歌专栏            ]]></category> <pubDate>2007-3-18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891575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我的女神出现了<BR>我的女神刚现就要消失了<BR><BR>我的时代到来了<BR>我的时代刚来就要过去了<BR><BR>你自称是奉了上帝的旨意<BR>那么我又是中了谁的谶呢<BR>(07-03-18)]]></description>
	  <comments>2007-3-21 21:2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891575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老贺你该醒醒了：朕不给你，你不能抢]]></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律师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31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8028364&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朕不给你，你不能抢。<BR>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一句充满隐喻的台词，道出了中国社会关于民？主和法治的现实困境。<BR>丙戌年岁末，离3天便是新年的阳光了，在中国陕西，老邱邱？兴？华死在法警的枪口下。在人们完全体会不到程序正义的司法过程中，他带着重重悬疑死去。他不体面地死去，以他的身份，他甚至不配选择注射而死。<BR>我们的司法制度对邱？兴？华是如此的刻薄和吝啬，不舍得给他做一次鉴定，虽然一次鉴定不过花费几千元人民币和几十天时间。我们的司法制度对邱？兴？华是多么地无情和势利，他甚至不能提前写下一封遗书，吃最后一次晚餐。我不是伪善的人，我曾经说过，法律的正义，不在于个一当事人最严厉的刑罚，而是在司法过程中给所有人以公正的感知。邱？兴？华经过目前中国司法所有的程序，他的死，我却不能说他是经历和公正的审判。因为法院在面对民众强烈的质疑的时候，选择了错误的方式，以司法独立为借口，行司法专断之实。<BR>举手之劳的事情，何乐不为。原来我们的司法机关自身对我们的司法制度充满了不自信。那我们呢，究竟是浑然不觉，还是在假戏真作。<BR>枪声响起，邱？兴？华脑壳迸裂。贺？卫？方们的呼声，相对于那些顽固的制度和意识，显得如此弱不禁风。沉闷的枪声也似乎在给贺？卫？方们一个警告：你们醒醒吧，程序正义，我不给你，你不要抢。这沉闷的声音，穿越黄土高原，刺激着我的内心，我战栗不已。12月28日那一晚，老贺的头发也许又白了许多。<BR>我曾寄希望于地方法院的精英们在改革中鼓励他们：往前一步，便是法治。但是全然地错了。这三天时间，足以展示中国司法制度的现状，也为未来描出了大概的走向。几分书生意气，怎抵得暴力机器的庞大惯性。<BR>杀戮之后，尸体便地，血流成河。转眼间，冲洗干净，撒满菊花，地毯铺开，又是一幅盛世太平安详和谐之象。周润发独坐菊花台上，悠悠说道：朕不给你，你不能抢。<BR><BR>也许，我们都该醒醒了。<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1-6 23:3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8028364&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让司法的阳光照亮诉讼交费的窗口]]></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31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802641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对于无数普通的公民和中小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个值得欣喜的事件。该办法不仅大幅度地降低了交费标准，譬如劳动争议案件，只需要10元人民币，譬如1万以下的财产案件，只需要50元，这对于无数的劳动者和老百姓来说，打官司已经不是本已艰难的生活再加上经济“不能承受之重”了。<BR><BR>一、让人人皆享有司法救济落到实处，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口号。<BR>诉讼是正义的最后的一道防线，然而就是这最后一道防线，在以前的立法和实践中，也属于民众之痛。很多的老百姓因为交不起昂贵的诉讼费打不起官司，而承受权利被侵犯、任由不公横行。<BR><BR>二、有利于构建和谐法制社会。<BR>降低诉讼费，降低打官司成本，其实也是鼓励和引导民众通过司法途径寻权利救济，而不是上访或者采取违法手段。这对于我们正在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支持。<BR><BR>三、体现国家责任，树立大国形象。<BR>降低诉讼费标准，背后其实有两条内的依据，一是国家有义务提供价格低廉的公共产品，包括便捷高效低廉的司法制度，如果一个国家让一般民众不敢打官司，打不起官司，那绝对是国家的失职；二是中国政府敢于减免和降低诉讼费用，体现的是中国财力的增长，诉讼费已经不是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只是作为一种合理分配调节司法资源的手段而存在。<BR><BR>四、鼓励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BR>按照办法的规定，很多案件特别是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都是几十元最多几百元，对于大部分公益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以前的很多公益性案件，当事人除了要具有勇气和冒很大的风险外，还不得不独自承担这个为社会大多数利益的经济压力。<BR><BR>五、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有利于年轻律师的成长<BR>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的降低，必然给律师业带来许多业务，而这些业务却大多是普通民众的，为他们服务的，也大多是刚入行的青年律师。<BR><BR>六、改变以往的诉讼费用体制，体现法治的进步<BR>有人说，国务院规定诉讼收费办法是违法，我看他是对法律非常无知。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法院是负责审判的机关，而财政和价格是国务院的主管范围，以前最高院在人大或国务院的具体规定没有出来之前，自行出台一些收费办法，严格说是违反宪法和组织法的，但客观上起到了弥补立法跟进落后的问题，也无可厚非。但是国务院这个规定出来后，最高院的各种收费的规定应当自行废止。<BR><BR>在新年到来之际，我很高兴地看到这个办法的出台，并拍手叫好。]]></description>
	  <comments>2007-1-27 3:0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802641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富翁胡加招的生前身后事]]></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律师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26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6407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根据中国法院网2006-12-25 消息 “新七浦”董事长胡加招遗产继承纠纷案在历经近四年拉锯战之后终于有了实质性结果。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胡加招的妻、母及一双儿女分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5％的股权；位于乐清老家的自建别墅归胡母和儿子所有；其妻、女在分得上海及杭州两处房产的同时支付胡母、儿子相应的房屋折价款。<BR>（具体参见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28434）<BR><BR>但是，至今我们仍不知道温州的那场曾热闹轰动的关乎胡加招与妻子婚姻效力的行政案件结果如何。<BR>现重发本人05年写的一篇关于该案的文字。<BR>------------------------------------------------------<BR>对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几个法律问题的分析<BR><BR>案情简介：2002年10月温州富翁胡加招英年早逝，留下了上亿元的遗产。未曾料到，胡的遗孀张明娣及女儿胡奕春与胡母郑松菊、胡奕飞（胡加招与前妻的儿子，由胡抚养）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无奈之下，将张明娣与胡奕春将郑松菊、胡奕飞作为被告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成为上海市建国以来标的最大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同时也因为案中有案、代理律师（张树义、胡建淼）名声响亮备受人们关注。<BR>2003年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郑松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以主要遗产在上海为由裁定驳回。孰料郑松菊与胡奕飞立即在温州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乐清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颁发给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证，认为他们不过是非法同居关系（张明娣在此诉讼中属于第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必须以这起行政诉讼结果为依据，所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在2个月后裁定中止此案的审理。<BR>2003年5月2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在2002年2月胡加招与张明娣去办理婚姻登记，因胡与婚姻登记员发生纠纷而离去，此后，由胡堂兄胡加定拿来胡的离婚证、张明娣的婚检证明和胡、张二人的身份证件，并且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代胡、张二人签字，领取了胡、张二人的结婚证。在胡、张二人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由他人代领结婚证，民政局在此情况下颁发结婚证，其程序是违法的，故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了胡和张的结婚证。作为被告的乐清市民政局一审败诉，但是没有上诉。<BR>张明娣不服判决，上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起诉。8月1日二审开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组成堪称“豪华”的出庭阵容。上诉方张明娣请来了我国行政法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教授张树义担任代理人，被上诉人郑松菊、胡奕飞则请来了“南派”行政法学专家，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担任代理人，双方在法庭上就有关事实、证据以及法律理解、法律适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BR>此案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争点上：（一）郑松菊与胡奕飞是否是本案的适格原告；（二）存在程序瑕疵的婚姻登记行为是否可以撤销或者宣布无效；（三）乐清市民政局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胡与张的结婚登记表是否真实；<BR>由于第三个问题属于证据学方面的问题，在此不做讨论。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郑松菊与胡奕飞是否是本案的适格原告。<BR>被上诉人郑松菊与胡奕飞一方及代理人认为乐清市民政局违法法定程序为胡加招和张明娣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了结婚证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为结婚登记是成立有效婚姻的程序要件，结婚证是成立有效婚姻的书面证明。胡加招和张明娣婚姻的成立直接改变了胡加招的家庭构成，张明娣和郑松菊与胡奕飞共同成为胡加招留下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在胡加招去世前，这种继承权只是一种期待权）减少了郑松菊与胡奕飞继承的份额，所以被上诉人认为乐清市民政局的行政行为即使与被上诉人郑松菊与胡奕飞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也有间接利害关系，故被上诉人郑松菊与胡奕飞享有完整的诉权。而上诉人及代理人坚持被上诉人不是本纠纷的适格原告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的主张，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与之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主体只有胡加招本人，而张明娣和郑松菊只具备间接的利害关系，而他们主张的是自己的权益，不是维护死者的权益。<BR>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郑松菊与胡奕飞提起的是一个行政诉讼，针对的是乐清市民政局作出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胡加招和张明娣办理结婚登记。《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法院提出诉讼。可见我国法律对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否合格采取的是一个主观标准，这个标准跟民事诉讼中起诉条件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第一款第一项）不同，即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因为民事法律行为平等主体间自由设立、变更、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任何法律关系以外的人无权对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提出异议（特例除外），这是为了保持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以及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的表现，同时也是防止滥讼，节约司法资源的需要。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主体双方是不平等的，同时法律有赋予行政行为先决的效力。所以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判断，再此之前，行政相对人只能假定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有效并有强制力的。所以立法对起诉主体的要求只能采用这样一个主观要件，才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有效的行使其诉权。<BR>所以，在本案中被上诉人有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就像居民对影响自己采光的建筑物不直接对建筑物所有人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而有权对规划部门违法违规进行规划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一样。<BR>有人纠缠于《婚姻法》中的婚姻无效制度和可撤销婚姻制度，陷入认识误区，造成此案长期拖延难以裁判。他们认为胡加招和张明娣的婚姻不属于《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情形，但是确实又属于婚姻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此婚姻登记行为程序违法因该被撤销。于是左右为难，造成此案二审于2003年8月1日开庭审理闭庭后至今未作出宣判。<BR>我认为婚姻登记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尽管撤销违法的婚姻登记行为会产生婚姻自始不成立的后果，但是这与《婚姻法》中的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均导致婚姻自始无效结果性质是完全不同的。<BR>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可以依职权撤销，行政相对人也可以向行政机关（包括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认为违法行政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法律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也可以向行政机关（包括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宪法、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享有的公法上的权利。而行使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撤销婚姻的诉权的基础是依据民法等其他私法规范而享有的私权。第二，两种诉权针对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者针对的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BR>但是，符合起诉条件并不代表这个诉讼原告就必定胜诉，因为诉讼结果是与行政法律规定的实体要件有关。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要想胜诉，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证明被告行政机关是否确实违法并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法有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之分，而判断是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的标准则要根据原告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也即被诉具备行政行为是否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BR>第二个问题是，存在程序瑕疵的婚姻登记行为是否可以撤销或者宣布无效。<BR>我国没有专门的行政程序法，但是对于关于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违法法定程序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法律关系的成立生效的实体要件是男方女方自愿结婚、均达到法定可以结婚的年龄、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程序要件之一就是要求希望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之所以强调要求结婚的男方女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程序要件其本质是为了保证实体要件的实现，主要是审查男方女方是否自愿结婚，而是否自愿的时间标准是登记结婚的时候。所以对结婚登记这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民事行为是不适用代理制度的。<BR>在本案中，胡加招在第一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因没有带离婚证明和婚检证明与登记人员发生矛盾后离开现场。第二天由胡的堂弟非法“代理”办理结婚登记，登记人员在没有认真审查身份的情况下为胡加招和张明娣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了结婚证。虽然胡加招和张明娣均符合结婚的实体要件，但此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明显的程序瑕疵。<BR>有人也认为虽然法律规定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时可以撤销，但是具体行政行为关乎相对人的利益，完全由行政机关决定其效力而不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意思是以行政机关的过错老惩罚相对人，对相对人很不公平；第二，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时可以进行补正，特别是程序性瑕疵。作为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存在男女一方或双方没有到场而进行了婚姻登记时，不能贸然主动撤销登记行为，应当明确登记时和此时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再做进一步处理。但是具体在本案中，此瑕疵因为胡加招的死亡而客观上无法补正。被上诉人代理人也认为对于无法补正的行政行为只能撤销。<BR>还有人认为婚姻登记行为虽然在程序上存在不违法的事实，但被诉婚姻登记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理由是胡、张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均符合婚姻生效的实体要件。我认为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男、女双方是否结婚首先必须是出于自愿，而心理状态判断的时间标准是登记时双方是否自愿，而登记部门只能通过双方亲自到登记部门在申请书上通过签字捺指印等外在行为进行判断。而现在能查明的事实却是结婚申请书是由胡的堂兄胡加定代为签字并代为领取的，同时由于胡加招已经死亡，无法审查判断胡加招当时的心理状态。即使胡加招时候默认这种代为登记的行为也不会改变行为的性质，何况这种默认也只是一种推断。<BR>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中的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违法行政行为主要是指根据行为的性质不可能撤回或者撤回会导致违反法律、伦理道德等情形，譬如对于警察在处理治安处罚案件中对相对人有殴打辱骂等情形，法院就不可能判让公安机关撤回殴打或辱骂，只能判决行为违法，同时根据诉讼请求判决公安机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而婚姻登记行为则完全可以在补正不能的情况下撤销登记的。<BR>所以，就这个行政诉讼案件中，我赞同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判令撤销违法颁发的结婚证。已经至于婚姻登记被撤销后会对民事法律关系造成何种后果，则不属于此案的审理范围。<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4-8 15:1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6407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丢失的欠条：司法证明中的悖论]]></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律师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24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3245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丢失的欠条：司法证明中的悖论<BR>近几年，全国出现了很多起因为律师丢失当事人欠条或者其他证据被判赔偿的案例。比较典型的就是律师丢失当事人欠条，被当事人诉诸法院，法院判决律师或者律所按照丢失的欠条所载明的债权金额承担赔偿责任。<BR>举个例子：2001年11月，李羚委托律师王刚通过法律向债务人张某要欠款2．5万元，并将诉讼费及张某欠条原件交给律师王刚。然而，王刚在接受委托后因家中有事未到法院立案，并不慎将李羚的债权凭证丢失。2003年秋天，债务人张某去世，李羚与王刚因为债权凭证丢失而发生纠纷，直至闹上公堂。法院审理后认为，律师王刚接受委托后，没有履行代理职责，没有妥善保管好原告的债权凭证，将原告的债权凭证原件丢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律师王刚返还李羚损失2．5万元。<BR>我认为，相关案件中对事实的认定均存在着难以解决的悖论，因而困惑不已，以借条案为例子，请教于各位。<BR>一、当事人向律师（律所）索赔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何在。<BR> 当在很多案件中，欠条往往是唯一的证据，欠条丢失后当事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必然会遇到困难，但不必然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的结果，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间接证据和辅助证据来主张并实现债权。在实践中，我们也看到很多的民间借贷没有什么书面借据或欠条的证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也并非一概败诉。我们知道证据种类除了书证外，还有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债权人的陈述， 债务人的陈述、承认或辩解等），视听资料等等。所以当事人的权利并不因为欠条丢失并必然受损。当事人起诉律师要求赔偿，不管是基于违约还是侵权的诉因，其前提是当事人的利益受到现实损害，而不是可能的损害。所以我认为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最后可以向律师主张返还原物（欠条）的诉求，而不能要求赔偿。<BR>二、关于欠条存在及其所载内容的的事实是如何在审判中得到证明的。<BR>根据我国的证据和证明制度，当事人因律师丢失欠条要求律所赔偿损失，必须首先证明该欠条的存在以及欠条的内容。是否具有欠条以及是否交给律师，这个一般比较容易证明，因为正规的律师接收当事人证据时，一般会给当事人证据收据的。但欠条的内容如何呢，如果在其他文件中记载欠条的内容或者主要内容，或者留下有复印件，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如果没有任何关于借条内容的证据，而律师又否认的话，当事人该如何证明，法院该如何认证呢！后一种情况下显然法院无法做出认定，当事人的请求也就无法得到支持了。那么在前一种情况下，由于存在借条内容的证据，法院大抵会认定该欠条以及欠条内容的事实。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认知规则，对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如无相反证据法院一般会予以采信。也就是说，当事人拿着其起诉律师的生效判决书，可以再起诉欠条的债务人。<BR>综上，在律师丢失当事人的欠条后，当事人的权利并不必然受到损害，所以要求律师赔偿的请求无法律依据，其次，律师丢欠条的事实可以在诉讼中证明并被法院确定，当事人可以凭此判决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法院直接判决律师（律所）赔偿损失是错误的。<BR>法院难以自圆其说的是：一方面认定欠条的内容，一方面又认定该欠条丢失给当事人造成了必然的损失。殊不知，欠条既然能被认定，当事人损失的可能也就不存在或者很小了。法院貌似公正的判决，其实是给自己煽了一个耳光。<BR><BR>另外，法院如此判决，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一方面会是律师竭力否认欠条及欠条的内容，在当事人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仅丧失该欠条获得法院确认的机会，更可能永久丧失从债务人处胜诉的机会；另一方面，会造成债务人无端受不当利益，而律师却无端受损的恶劣结果。法院认定当事人因欠条丢失而不能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人未经司法程序便获得如此特权，实在是荒唐。<BR>而律师在被判赔偿后，是否有权依据判决书确认的关于欠条的事实向债务人追偿呢？如果律师可以追偿，那当事人为什么不去直接主张呢呢，在当事人未向真正的债务人主张的情况下，其权益是否受到损害的事实未确定前，何以得向律师主张赔偿呢。如在欠条丢失的情况下，可以以当事人跟律师认可的欠条事实向债务人主张的话，就是否存在合谋欺诈债务人的可能呢？如果在向债务人的诉讼中法院不认可此前法院确认的欠条事实，那么在认定同一事实过程存在施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呢。<BR>这些都是让人困惑的矛盾，而法院在审理时显然没有考虑这么多。那些用作警告律师的判决，掩盖了法官和法律的虚弱。<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6-12-24 13:1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3245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诬蔑夏霖律师，居心何其恶毒也]]></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律师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23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2876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最后的英雄”于06年12月18日在天涯社区法律论坛发表了《大律师夏霖的辩护词才是真正枪毙崔英杰的那颗子弹》，他在文章耸人听闻地写到：“今天有幸拜读夏律师的辩护词，我整个人彻底呆住了，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样冷酷的人，这个世界上居然真有把别人的鲜血拿来蘸馒头吃的人，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为人血馒头叫好的人！夏律师的辩护词真的是在为崔英杰辩护么？不，他其实是想崔英杰早点死，只有崔英杰死了，他才能获取更大的名声，只有崔英杰悲壮的死，他的名声才会大振，他的律师事务所招牌才会更金光闪闪。他的那篇辩护词，充满了豪言壮语和煽动性的语言，其实呢？其实根本不是一纸救人的辩护词，而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他貌似很专业地分析“夏律师的辩护词是如何一步步把崔英杰推上死路的”。<BR>看完“最后的英雄”的文章，我有些话不得不说：<BR>一、作者不了解辩方的辩护方案和庭审经过，就妄发如此危言耸听，实在是用心阴险。<BR>本案崔英杰的辩护律师是夏霖和李劲松律师两人，而不是仅夏霖一人。他和李的分工是，李主要是从技术层面辩护，而夏主要从制度层面分析。由于当时我在庭审现场，我认为李劲松律师对崔故意杀人的指控的辩护已经足够，不仅篇幅长，甚至由于过于纠缠于细节使人感觉重复和罗嗦。当李劲松律师在为崔妨碍公务罪辩护时，法官问到：公诉人有关于妨碍公务的指控吗。后检方表示确实有。庭审持续到从上午十点多持续到下午二点四十多，以致于法官对李的发言进行限制，甚至对辩方提交的证据不让进行当庭举证和质证。<BR>夏和李的确实是围绕李是否属于故意杀人进行辩护，而不是象“最后的英雄”所说的夏霖和李劲松律师愚蠢到不知道抓住辩护重点。崔是否构成故意杀人，重点就在于崔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而夏和李也正是围绕该点进行重点辩护的。<BR>所以但看夏霖的辩词，就作出如此耸人听闻的评价，实在是让人觉得作者要么是因无知而无畏，要么是居心叵测，欲陷夏律师于不名誉之地。<BR>二、刑事辩护策略针对性很强，除非常了解案情的人，外人简单比较或者评判必然有失偏颇。<BR>在该案件中，确实有对城管制度的质疑，也确实占有一定的篇幅，除了李、夏辩护分工的原因外，也是针对控方指控的正当回应。因为控方的控诉之一便是妨碍公务罪。其次，对城管制度以及本案城管执法模式的质疑，也是为崔力脱故意杀人罪的重要辩护策略之一。因为城管的着便装偷袭式执法以及作风的粗暴，甚至没有遵守最基本的行政执法程序，必然引起相对人的正常而适当的反应。在当时那种混乱、紧张的环境下，城管非但没有克制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继续激化矛盾，导致崔激情伤人。在那种环境和氛围中，崔在短短几秒内不可能形成清晰和稳定的故意杀人的犯罪故意。所以要为崔不构成故意杀人，必然要从城管理执法模式以及当时具体的情形进行分析。事非经过不自知，“最后的英雄”做在电脑前看了一遍文字不了解案情便卤莽地指责夏“欲杀崔而成其名”，显然属于出于小人之心的卑鄙揣测了。<BR>三、中国律师的刑事辩护的良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去创造。<BR>在中国目前的现实中，刑事辩护实属艰难，大部分律师甚至放弃了该业务，造成大量的被告人无人辩护无人维权的处境，这个结果对任何人来说绝对是悲剧甚至是噩梦。被告人大多没有文化更对法律无知，在公安和检察院的威逼诱迫下，作出了不符合事实更对自己非常不利的陈述而不自知。虽然法律规定，公检法还有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职责，但显然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这在无数的案件中已经得到证实。夏霖律师和李劲松律师为杀死已经被评为革命烈士的人辩护，做无偿的法律援助，本身已属于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最后的英雄”却如此污蔑夏霖律师，确是显得用心卑鄙恶毒。<BR>当然，任何律师的辩护都不会绝对完美，知名律师田文昌就说，每一次辩护时候都要总结不足和失误，希图下次避免，但下一次却仍不免有遗憾。崔案的辩护方案优劣所有人皆有权评论，但不可如此险恶地推测当事律师。否则所有有志于刑事辩护的律师都不免背上故意杀害自己当事人的恶名了，请问谁还敢从事辩护业务。<BR>我认为，本案中两位律师的辩护，基本上无可指责之处，相反有不少闪光之点，只是在中国的现实中这些亮点不过如夜空微星，对案件的结果效果不是很明显，但意义深远，也许就是我们前进的指引和希望。我对本案辩护唯一的不满意之处就是，如果当时庭审时把夏霖和李劲松的辩护顺序对换一下，则效果更好。 <BR><BR> <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4-14 0:1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2876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爱情理想的失落]]></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22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0988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五四”以来被奉为经典的婚恋模式——三位合一的情爱，现在正在走向灭亡。<BR>在那个心灵刚获得解放的年代，无数的男女青年因为爱而爱，因为爱而结合，可叹终究昙花一现。几十年后，这个社会已寻找不到经典爱情的案例。<BR>从恋爱自由发展到性自由，现代社会的婚姻模式终于没有逃脱恩格斯关于阶级社会婚姻本质的论断——婚姻制度以买卖关系为基础，并以卖淫和通奸为补充——并且超越和发展了他的经典论述。在现代，爱情、婚姻、生育和性，完全地分离开来，开始自由组合。至于如何组合，完全出于交易的方式。相亲和征婚，都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交易模式。<BR>也就是现代男人女人关系的真相。<BR>大部分人会在激烈地反对我之后，会义无返顾地践行我的观点。人们用虚伪的语言来粉饰这一切，只为好看些，毕竟人们还有渴望生活诗意化的追求。<BR>在我们向前的路上,爱情已悄然失落。上个世纪初那一抹风景，留给我们一个短暂而伤感的回望。<BR><BR><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6-12-22 12:0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90988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再相见，已是无言]]></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我的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20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887186&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在这个没有情书只有求爱信的年代，还有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爱情么。你相信吗，我不知道。也许有，但你我都是不配的人。<BR>还好吗。问候是多余的废话。只是过了一年，再相见已是无言。都很平静，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只是你我都不是过去的人了。<BR>我们都死了，在彼此心中。叹息。其实何必。<BR>我不知道爱情原来可以是重复使用的。东西也会有用旧的时候。很难想象，面对第二个人，还能那么自然地说我爱你。爱情成了谎言。你我说着谎言或承受别人的谎言。<BR>生命是个悲剧，很多东西破碎才看出它的美来。<BR>那一场场甜蜜浪漫的邂逅，也许充满了阴谋和算计；曾经那么努力，那么投入去获得的结果，几年后又有多少同床异梦。<BR>忠贞和背叛，都是以爱情的名义。爱情是个方便袋，用完后被随手丢弃，成为随地可见的垃圾。 <BR>爱情也是古老的传言么，神，你为何纵容大家。<BR>都是交易，请不要以爱的名义。  <BR>世界上，原本无超越阶级的爱情。]]></description>
	  <comments>2006-12-22 11:0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887186&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向前一步，便是法治]]></title>
	  <author>军都山人</author>
	  <category><![CDATA[律师生活            ]]></category> <pubDate>2006-12-16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83620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2007年1月1日，中国沿行几十年的死刑复核制度将发生重大改变，次前下放各省高院的死刑复核权将一律收归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为了应对改革，已经连续扩编，这几年从法学院毕业生以及地方法院招收数百人充当“审死官”，死刑复核庭已俨然成为最高院之最庞大的部门。<BR>这是继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公开开庭审理的制度改革后，中国刑事审判制度又一次意义深远的改革。民众、法律从业者以及学者多年的呼吁和努力，逐步得到体制的正面回应，总算有了可喜结果。正所谓改革一小步，法治一大步。<BR>离2007年元旦仅有的几个月时间内，中国陕西的邱兴华案，突然以惨烈的形式进入公众视野。从开始的民愤激烈，到警方迫于压力的相对迅速破案，直到2006年10月中旬，身上背负11条人命的邱兴华，在万众瞩目下，其一审现场实况直播并罕见地被当庭宣判为死刑。与此同时，公众关于邱兴华的争论也达到了极点——邱兴华可能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可能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而此时邱兴华仍呆在看守所里，“情绪稳定，食量不减”，正埋头写的两部“著作”。一是关于他的自传，另一本名叫《金笔定江山》——这是一部“指导国家领导人如何成功收复台湾”的著作。对看守所外关于他话题的喧嚣，他也许一无所知。<BR>邱兴华，一个平时老实巴交、外型略显委琐的陕西农民，也许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式人物。有人预言，邱兴华将成为中国的麦克纳顿。后者于1843年在企图刺杀当时英国首相未遂后，在公众的争议声中，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因精神病被判为无罪。<BR>这个案件注定会成为2006年中国最受人瞩目的案件。<BR>事实上，从邱兴华被警方被抓捕时，细心的人便发现了邱精神有问题。专家和学者根据被公开出来的资料分析邱可能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调查还发现，邱的家族有遗传的精神病历史。这时，有几位精神科学领域的顶尖专家公开出面呼吁对邱进行精神病鉴定，而且学者也开始联名呼吁司法机关对邱进行鉴定。但也有学者有不同意见，她认为邱不过是属于变态人格，不属于精神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BR>按照中国现行的立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家，而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家属仅有申请鉴定的“权利”，如果司法机关拒绝，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家属毫无办法。所以说，邱是死是活，完全在陕西高院手重。因为如果不对邱做鉴定，按照邱目前的犯罪事实和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分析，邱很快将被宣布维持死刑判决并会被立即执行——也许就在宣布死刑后几分钟内，邱将被注射或枪决。<BR>正是由于专家的坚持不懈呼吁和努力以及众多媒体前所未有的关注，使得本案的情势和发展方向在二审时似乎发生转机，并突然戛然而止。此前，邱的妻子向法院提出了鉴定申请，邱的代理人在二审开庭时也提出了鉴定申请。按照法律规定，邱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应至迟在12月15日前宣布，但是截止12月15日晚上，我们没有获得邱案的任何消息。对此事实，有的人显得焦急和愤怒，而有的人则暂缓一口气，进而冀望转机的发生。<BR>进行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相对于人命关天的大事，可能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微不足道。但是从公安机关到检察院，从一审到二审，历经三家机关四道程序，面对精神异常的邱兴华，即使有部分办案人员已经意识到邱可能有精神病，但是无一家机关提出要对邱进行精神病鉴定。而邱的一审辩护律师张勇，面对媒体的质疑，他如实地说他之所以没有提鉴定要求，是因为他“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BR>可见，问题的本质，显然已不在于邱是否有精神病本身了。问题的本质应是：<BR>司法机关如何在平息民愤、快速结案、延续传统刑事司法政策与真正彻底贯彻刑法关于在保护人权的基础上打击犯罪的法治精神之间进行取舍。而这个取舍，将直接决定中国的法治进程是进、是退，还是原地不动。毫无疑问，邱兴华案已经成为检验中国政府是否真心走向法治国家的试金石、照妖镜。<BR>法律的正义不在于它使犯罪的人受到多么严厉的惩罚，而在于让民众在法律程序中获得公正的感知。在本案中，如果邱在一片质疑声中被执行死刑，那将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最大伤害！<BR>邱的出现转机的机会有两个，一是陕西高院接受申请，对邱进行精神病鉴定，一是虽不接受鉴定申请把邱案拖到2007年1月1日后宣判，把邱继续鉴定的可能丢给最高法院去处理。但是我们分析一下，其实这两种可能性都完全控制在陕西高院手中。有的朋友提出如果陕西高院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应该依法提审，其实陕西高院完全可以无视质疑，在2007年1月日前宣布邱的死刑后立即执行，最高法院甚至连叫停的机会都没有。<BR>所以我们还是寄希望于陕西高院， 在目前的情况下，陕西高院能克制惩罚犯罪和快速结案的冲动，对邱进行一次公正、科学的鉴定，即便鉴定的结果是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而维持死刑判决，虽然最终结果没有变化，但案件的意义也非同寻常了。对邱来说，他死的明白，死的甘心。对质疑者来说，看到真相后自然消除疑虑，恢复对司法制度的信心。<BR>如果，鉴定的结果是邱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我们将避免了新的受害人产生，因为制度杀人将是被个人杀人更恐怖的事情！而对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属来说，让一个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为之殉葬毫无意义，邱被执行死刑的价值与他们给死去的亲人烧几个纸冥人毫无区别。与此同时，人们得以认真审视原有法律制度的欠缺和不足，进而及时地去修补法律的漏洞。而在之前，我国的精神病鉴定制度以及对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的管理制度一直处于被忽略的地位。<BR>鉴定之后，无论结果如何，受害人的家属和后人以及全社会将会从本案中受益，他们将从看的见的程序正义里恢复对司法的信心，而法律也将从本案中获得修补和完善的机会，以便它能更可靠地保护全体公民。<BR>走过去吧，让我们接近正义。（06-12-15）<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6-12-16 16:3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92752&amp;PostID=783620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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