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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非叙事-魏英杰的博客</title>
    <link>http://subway.blog.tianya.cn/</link>
    <description>——时事评论、文化批评、书评随笔——
媒体评论员，笔名孤云。MSN:guyun_wyj#hotmail.com
微博地址http://t.sina.com.cn/weiyingjie
推特地址http://twitter.com/guyun(请翻墙)
声明：本博仅代表个人意见，与所在机构无关；网上转载请注明作者，纸媒转载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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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蚁族”最不需要同情的眼泪]]></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20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27938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蚁族”最不需要同情的眼泪<BR><BR>文/魏英杰<BR><BR>近日，多家报纸陆续报道了北京等地的“蚁族”现象。在一本同名专著中，“蚁族”指的是那些聚居于城中村，收入不高、工作不稳定的“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据统计，仅北京一地就有至少10万“蚁族”，而在全国这一群体拥有上百万规模和数量。<BR><BR>相关报道令人为之心酸。有一次，访谈者和这群毕业生一起吃年夜饭，当大家包完饺子、做好菜，天色暗下来，世界变得宁静的时候，突然所有男孩女孩都哭了起来。这种境遇和心情特别让人感同身受，从而也对这群怀揣理想、面对现实的“蚂蚁”产生深深敬意。<BR><BR>在他们面前，讲励志故事谈成功之道，没有多少意义，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加理解这些词汇的涵义。在他们面前，剖析高等教育弊端，指责房价飙升，感慨工作难找，也特别不合时宜。他们正是这一切的目击者和“受害者”，还有谁比他们更有资格谈这些呢。所以，假如能够站到他们中间，我只想说一句话：“你们做对了。”<BR><BR>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一个人的生长环境、学历教育及个人禀赋、理想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自己所走的道路。从这角度看，“蚁族”并非一个彷徨无助、盲目漂泊的群体。他们只是在各种现实考量与利益权衡中，作出相对来讲最不坏的选择。据调查，这群人绝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人是从外地高校毕业后到北京找工作。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登上时代的列车，这就是他们所必须跨出的艰难一步。<BR><BR>虽然目前他们工作不稳定、生活无着，但未来却还有着很多机会。但如果留在农村或县城，也许他们这辈子就只能被时代所抛弃。这是处于商业社会的一个赤裸裸、硬邦邦的生存逻辑。也因如此，许多“蚂蚁”从来就没有想过放弃。“兰州太小，放不下我的理想。”这句话想必道出了大部分“蚂蚁”的心声。“蚁族”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的眼泪。甚至可以说，我们这些旁观者未必比他们活得坚强、快乐。<BR><BR>当然这并不是说，“蚁族”现象就没有必要引起关注与反思。如上所述，这一现象关涉高等教育、大学生就业、房地产价格等多方面问题。说到底，一个城市怎样对待外来人员，既能够体现这个城市的襟怀与底蕴，同时也是城市发展关键因素。因而，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采取措施让这些群体获得相对低廉、卫生的居住环境。比如，对这些城中村加以适当改造（并非拆迁），使之在各方面条件上满足外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条件允许的话，还应当建造若干廉价公寓，使之成为“蚁族”居住和工作的“中转站”。<BR><BR>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有责任为这个群体创造一个机会平等的就业环境。获取平等的工作机会，这是“蚁族”一切努力与奋斗的力量来源。生活条件差一些，工资收入低一些，这些困难都不足以让“蚂蚁”们退缩。但是，倘若一个城市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动辄对外来人员刻意抬高就业门槛，这将轻易地击败他们的信心底线，使他们不得不黯然面对灰色的人生。<BR><BR>在调查中，29.27%的受访者把“平等的工作机会”作为希望政府提供帮助的首选，这形象反映了该群体的集体焦虑所在。在现实世界中，固然不可能存在理想的、完全平等的就业环境。然而，取消户籍、学历、性别、年龄等多方面人为限制，却是具有现代眼光的城市管理者所必须做的功课。因为，高学历人才源源不断地输入，正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动力。<BR><BR>蚂蚁看似弱小，却是坚韧不拔的一种动物。“蚁族”并不需要带着异样眼光的同情，而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别刻意挡住他们的前路。只要给他们一个相对平等的机会环境，他们就能够开创出属于自己的人生天地。<BR><BR>2009年11月19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1 11:5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27938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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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著作权管理不能搞“垄断收费”]]></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19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25495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著作权管理不能搞“垄断收费”<BR><BR>文/魏英杰<BR><BR>根据刚公布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下称《付酬办法》），自明年元旦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除已与著作权人有合同约定外，将依照《付酬办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具体方式、数额，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与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约定。<BR><BR>按理说，这是一件好事。证明目前国内著作权保护意识越来越提高，相应保护机制也越来越完善。但这件事情却也令人担忧。问题倒不出在《暂行办法》本身，而是和眼下这种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模式有关。<BR><BR>不言而喻，保护著作权光靠个人与使用者或侵权组织单打独斗，往往难以收效。这就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协会组织出面，来对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根据已施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国内搭建起了包括音著协、音集协、文著协在内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框架。像音著协和音集协，这两年频频露脸，许多人都很熟悉了。承担报刊转载使用费等转付功能的文著协刚于去年10月成立，也已开始展开相关业务活动。<BR><BR>按照这些协会的功能设计，确实有望进一步保障著作权人的相关权益。但现在的问题是，有的协会自身定位和业务操作方式还存在不少弊端，其在展开活动过程中，甚至引起公众及当事人的强烈不满。<BR><BR>具体举例，此前媒体曾曝光音集协收取高达8000万元的卡拉OK版权费，却没有及时分配给相关著作权人。由此，还带出该协会存在若干问题，比如收费和返还方式不公开，提取管理费用过高（多达50%），收费管理方式混乱（委托公司具体负责），等等。大致可以说，音集协等协会在收费问题上表现极其积极，但到了“分钱”的时候，却又换了一副嘴脸，态度十分恶劣。上述种种问题，当时报道长篇累牍，不必赘言。<BR><BR>协会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来自于会员（著作权人）的授权，但由于有相关法规文件撑腰，有的协会俨然成为一个准政府职能机构。这就使得，有的协会动不动就摆出了一副“官老爷”的姿态。对待使用者，协会不仅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动辄还拿法律文件压人，甚至大起诉讼，搞得人心惶惶。对待权利人，协会却也没有真正将之看作“主人”，反倒把自己搞得像个有钱的大爷，紧紧捂住口袋不放。话说遭媒体曝光时，音集协居然尚未举行过会员大会，议定相关分配规则。这样的情形，哪里像是代表著作权人的非营利机构？<BR><BR>这就不能不警惕，若干协会组织假手国家法规变身成为“垄断收费”的营利性主体。换言之，这些协会千万不能走“垄断收费”之路，否则不仅有悖其宗旨，也将有损著作权人权益，更可能妨碍国家完善著作权保护机制的总体布局。<BR><BR>说起来，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事情，理当由民间社团来承担相应功能。在国外，官方一般并不介入此类事宜，而是由著作权人自行组织协会和开展活动。基于国内现实，民间组织一方面难以获批，另一方面也较难获得公众信任（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是，由官方批准（发起）成立的所谓“社会团体”，如若不能厘清自身角色定位，真心诚意为广大著作权人服务，最终同样也不会赢得公众信任。<BR><BR>据悉，广播电台、电视台所需支付的相关报酬，将由音著协来承担集体管理功能。音著协怎么“花”这笔钱，不妨拭目以待。<BR><BR>2009年11月18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0 13:0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25495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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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何不来一场“文保风暴”]]></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18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22757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何不来一场“文保风暴”<BR><BR>文/魏英杰<BR><BR>无法可依、有法难依，这是国内文物保护普遍面临的困境。据悉，北京文物局计划开展文物保护相关立法调研，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对现有法规进行完善。应当说，这不失为改变当前文物保护现状一种有益的尝试。<BR><BR>在现实中，文物管理部门向来是相对弱势的政府部门，文物保护工作在政府职能序列里一贯处于边缘状态。这与长期忽视或轻视文物保护工作不无相关。大致来说，以前是不重视老祖宗留下的宝贝，接着又被看成是城市发展的障碍物，现在呢，有的地方嘴上重视了，暗地里仍然把文物遗产当作摇钱树。<BR><BR>在这方面，（还在上演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了。譬如，考古铲跟着推土机跑，就是文物保护的悲剧性状况之一。再比如，有的地方对文物随处可见的老城区动了歪念头，声称要进行“保护性开发”，其实却是在搞“开发性保护”。所谓“申遗经济”，差不多也是这个意思。有些地方为申请世遗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无非还是为了进一步挖掘商机。经过几番折腾，许多地方的文物资源已经到了岌岌可危、濒临“破产”的地步。<BR><BR>扭转当前这种状况，别无他法，大抵只有通过完善立法与加强执法工作。惟如此，文物部门才能够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和各种利益势力“对着干”，文物保护工作也才能使得上劲，落到实处。倘若文物部门碍于“大局”，或苦于缺乏强制性手段而不敢动真格的，文物保护终究难以摆脱当花瓶、充摆设的角色。不妨想想，当开发商拉大旗作虎皮，拿着批文拆毁文物，文物部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在上级指示下不能不“积极配合”，那还有什么搞头？<BR><BR>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确为当前刻不容缓的急务。报道也提到，北京市文物局于2005年到2008年下过三次文保单位责令整改通知，但彻底完成整改的不足十家。还有，搞大型基建按规定应报请文物部门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实际情形是，愿意这么做的建设单位屈指可数。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就在于，法规不完善，文物部门过于弱势，导致文物行政执法寸步难行。<BR><BR>当然，制定相关政府规章的作用不仅在于明晰细则，强化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借此提高文物保护的优先序列，进而把这项工作放到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这个角度，甚至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文物部门更高规格的管理和行政执法权限。<BR><BR>北京市文物局的相关计划，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内单位和居民搬迁、腾退管理规定》、《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故宫缓冲区保护管理办法》、《名人故居保护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制定这些政府规章当然很有必要，但在拟定之前，恐怕还应对本市的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这样才能厘清法规关系，从而为制定政府规章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BR><BR>国内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现状不无相似，都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照道理，文物遗产和自然环境一样重要，分别为人类精神延续及赖以生存的珍贵资源。结果都是，越该重视的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最终一一沦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这不由让人想到，前些年好歹还刮过几轮环保风暴，这回是不是也该来一场“文保风暴”？<BR> <BR>2009年11月17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1 21:1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22757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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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自主招生与“叶公好龙”]]></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17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98254&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自主招生与“叶公好龙”<BR><BR>文/魏英杰<BR><BR>北京大学准备搞“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这几天讨论很热烈。大致来说，批评意见始终占了上风：该方案不仅遭到七成以上网友反对，教育界、评论界人士也纷纷表示不看好。<BR><BR>例如，教育部原发言人王旭明在博客上称这是“一道美妙而难念的经”；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北大实施方案“尚难回应公众质疑”；身在海外，出版过若干教育专著的薛涌也表示，该措施有悖“中国国情”，“是个危险的高考教育改革方案，应该缓行”；更有评论人士发表高论，把这看作是北大制造的“娱乐催化剂”。<BR><BR>这些批评声音不由让人感慨：在中国搞教育改革真难，“叶公好龙”的人士真多。有些人平时极力反对现行高考制度，一旦动点真格的，却个个成了最激烈的“保守派”。<BR><BR>北大方案的主要内容为：经由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校长的推荐，合乎条件的学生可以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大降30分录取的政策。关键在于，这部分学生将控制在北大计划招生人数的3%以内。说白了，这最多是从高考那里切出3%的地盘来搞招生制度改革。<BR><BR>这样的改革，对于探索高考制度的出路，当然是很有必要的。再不济，这种公开降分的措施，总比那些形形色色的暗地里加分的政策，要来得公平合理。有些人忧心忡忡、急急忙忙对“中学校长推荐制”投反对票，我看无非是高估了这一自主招生政策的效果，或者说后果。<BR><BR>质疑“中学校长推荐制”，还低估了这一方案的制度张力。自北大放出风声后，许多人都认为此举很可能出现造假。殊不知，大家都觉得肯定要腐败，有时候它反倒腐败不起来。北大的做法，明摆着是把中学校长放到火炉上烤。推荐谁不推荐谁，大家都看在眼里，而且涉及学校与名牌大学之间的关系，除非这位中学校长是个糊涂蛋，否则谁不手心发汗？<BR><BR>这也是北大的聪明之处。这并非北大具有什么“娱乐精神”，而是想把重点中学捆绑到自主招生这盘改革的棋局中，让中学校长分担部分改革风险与责任。近些年来，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招致不少批评，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大学“自己说了算”有关。现在既然大家利益攸关，那么就形成一个“人人有责、相互牵制”的局面。这对探索自主招生改革的出路，未必不是好事。<BR><BR>退一步讲，就算出现招生腐败又如何？让腐败赤裸裸地呈现出来，这岂不也是推动高考改革的一种办法？何况推荐制乃国外高校普遍实行，并且被公认为有效选拔人才的合理措施。也就是说，从制度设计着眼，这不失为打破“高考独木桥”局面的一条路径。既然制度本身具有合理性，又有国外实践的经验，怎么说也值得探索和尝试。这条路适不适合国情，没有试谁知道？以不符合国情作为理由，客观上也是对教育改革的一种伤害。而这未必就是那些高声反对北大方案者——往往也是教育改革论者的本意。<BR><BR>我反倒担心，由于顾忌太多，北大方案最终又沦为搞形式、走过场的一场不彻底的改革试验。 自主招生的核心理念是弥补应试教育的缺陷，通过非常规手段，不拘一格“降”（降分录取）人才。现在来看，具有推荐资格的重点中学为保险起见，更可能选送那些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这些学生往往也是“高考状元”候选人。这样一来，“中学校长推荐制”对推动高考制度改革的意义也就大大打了折扣。<BR><BR>无论如何，既然存在3%比例原则，大学自主招生的“配额”本身也很有限，这就意味着，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不仅未对现行高考制度构成实质威胁，也谈不上有损招生公平。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人家推行看看，怎么也说不过去。叶公好龙的典故大家耳熟能详，没想到不少人这回真成了故事里的主角。<BR><BR>2009年11月15日<BR><BR>附注：11月16日，北大公示获审核通过“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39所中学名单。这些中学一般仅获1个推荐名额，多的也不过三五个名额。从这点来看，也说明了“实名推荐制”根本没有对现行招生制度构成实质挑战。<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0 22:3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98254&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7)</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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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疯狂的翻译]]></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杂记                ]]></category> <pubDate>2009-11-16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9018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疯狂的翻译<BR><BR>文/孤云<BR><BR>诗人兼教授蔡天新是个“空中飞人”，常年满世界跑。他向我推荐过一部中世纪旅行方面的名著《伊本·白图泰游记》，后来真的找到了。让人嘘唏不已，译者马金鹏先生翻译此书的过程长达40年。这简直是用自己的生命“为他人作嫁衣裳”。<BR><BR>不过，放在以往这种情形却非罕见。翻查“汉译世界名著”，花十几年工夫译一部书的译者比比皆是。抛开这中间经历过文革等历史因素，不难看出老一代翻译家的敬业与奉献精神。有的书甚至还来不及出齐，译者就离开人世了。比如手头有部商务版《希腊罗马名人传》（上），组织翻译花了十来年，出完上册到现在也有近20年，惜乎此后再无下文。据说是，译者后人与出版社就稿酬问题发生分歧，因而迁延至今。<BR><BR>不见全书面貌，就像电影缺了大结局，心里老惦记着。《希腊罗马名人传》在西方历史学上的地位，大约相当于咱们的《史记》。据说，有人问17世纪古典学者西奥多·加札，假如学术典籍也面临一场沉船的灾难，而他只能保留一位作家的著作，那么他将保留谁的呢？回答是：普鲁塔克。所以，获悉吉林出版集团出版了全译本的《希腊罗马名人传》，感觉就要和多年不见的老情人晤面，既激动又忐忑不安——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变了，对方还好吗？<BR><BR>这个谜底，在某天凌晨4点多揭晓了。可那一瞬间，真是撞墙的心都有了！这部由席代岳先生独力（由英文版）译出的大部头，读前几页就磕磕绊绊，让人大起疑心。下床找出商务版一对照，发现二者就同一内容的译法都大不一样。还有，译者以中国古诗体来翻译诗歌的方式，也让人特别不习惯。例如，诗中居然出现“诤友如管鲍”这样的句子。这不等于强行把古代中国人（管仲和鲍叔牙）运往古希腊了吗？<BR><BR>但这竟然不是最惨的。当看到译者将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的一部名著译成《作品与时光》，我简直沮丧到了极点。这部作品商务版译作《工作与时日》，英文名为《Works and Days》，主要介绍当时农耕生产的知识。Works这个词确实有“作品”的意思，但任何知晓原书内容的人——哪怕未读过原著，也绝对不可能这么翻译。这大概只能表明，译者对这部书并不了解。问题是，译者从事古希腊罗马历史的翻译工作，倘若连相关著作都不甚了了，这真让人不敢往下想了。<BR><BR>念及于此，不禁为架上另一套大部头《罗马帝国衰亡史》（共6册）深感担忧。这两套书都出自同一位译者之笔。这套书商务印书馆采用的是缩译本，向来也被认为一件憾事。如今两部史学名著都出了中文全译本，本该是国内出版界的大事，读者的福音。可如今看来，未免乐观太早了。<BR><BR>如今的译林，真的大不如从前了。据说现在翻译小说稿酬仅千字几十元，让许多译者无法以此为生。但这恐怕不能成为理由。译作（质量）不仅关乎个人声誉，还等于给了原著第二次生命，胡乱翻译岂不等于判原著死刑？遗憾的是，类似现象似乎蔚然成风。前段时间，还不慎买到一位被称作“翻译狂人”的译作。这位译界大牛十年之内翻译了20多部学术著作，阿伦特、雷蒙·阿隆、利科、梅洛-庞蒂、柏格森诸人，无不被他逐一践踏。至于某大学教授把蒋介石翻译成“常凯申”，也已成为译林笑谈。<BR><BR>这样说来，也许不该因若干瑕疵就抹杀席代岳先生的全部工作，何况他自军中退役后以翻译为术业，独力挑下迻译西方古典名著的大梁，诚为感人至深之事。但这不能不让人感慨，翻译确乎缺憾的事业，“译”无止境。<BR><BR>2009年11月12日]]></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6 17:3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9018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微博存档（二）]]></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15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53834&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微博存档（二）<BR><BR><BR>看到1984有人介绍在当当可以买到《沉沦的圣殿：中国20世纪70年代地下诗歌遗照》（廖亦武编，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上去看看果然是，书来后，品相还很新。这本书印数6000册，卖了10年居然还在卖。<BR><BR>腾讯的验证码肯定是个填字游戏高手设计的，每次都在考验俺的眼神和耐心。<BR><BR>周久耕至少曾个文青啊：周称自己在看守所内已经写就了一本长达35万字的长篇官场小说。这说明，文学青年千万别走错道，入官场。<BR><BR>忽然想到：周久耕不好好当官，却蹲监狱里写小说；韩寒不好好写小说，却当起了维权勇士。这是多么复杂的内在逻辑啊，是否证明，在这个变态的年代，没有什么不可能滴？要么说，大伙儿都只能变态地生存着？<BR><BR>纳博科夫的遗著《劳拉的原型》（The Original Of Laura）即将出版。这本小说究竟隐藏了多少秘密？纳博科夫透露：“我已经把《劳拉的原型》琢磨了五十多遍了，他倾诉道：“每天我都会大声朗读这部作品，梦里也要与书中主人公同眠。（转载）<BR><BR>这是俺昨天文章中的一段，虽然文章写得不好：韩寒所做的事情很多人都可以做到。但是，正因为大多数人都做不了韩寒，这个名字才显得如此耀眼夺 目。在韩寒身上体现的公共意识和批判精神，恰恰是这个社会的共同缺失。从这点来看，韩寒不仅让周久耕们黯然失色，大多中国作家也该为此感到羞愧。<BR><BR>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著名美籍华人学者、历史学家、传记文学家、红学家唐德刚先生，已于周一(26日)晚间在美国旧金山家中因肾衰竭过世， 享年89岁。刚读完李宗仁回忆录。唐氏可以存世的作品不少。原创类的可能就是晚清七十年了，全文版我下了很久，也还没看。其他像胡适口述自传等，年轻时候 就拜读了。<BR><BR>书越卖越多，找书越来越不容易。不知道书放哪里了就算了，有时候明明知道那本书就在那里，就是够不着。要把书拿出来，俺得搬开三四摞又高又重的书才行。累得满头是汗。当然，书拿到手了，比一个渴极了的人喝到可乐还爽。<BR><BR>刚埋怨家里书放不下，带儿子到小区走走，他非得上小卖部找老板的孙子玩（他叫老板王老吉）。结果看老板收来一堆废旧报纸，从废纸堆里挑出两大捆《文史知识》，杂书若干。这些文史知识都是一整年整理好的。据说是从浙大老师那收购的。拧着书自个回家了。<BR><BR>换了MSN签名：钱学森去世关你什么事？试问有几个人真正认识和了解钱学森。对他的专业一无所知，单凭他的社会表现下结论，也只能是以偏概全 吧。从他论证亩产万斤可能性，推论他的学术不行，也未必那么绝对。把大跃进归咎在他头上，更加扯淡。钱的真实面貌，恐怕还需要时间长河的冲刷，才能显露出来。<BR><BR>某网站请俺就钱学森去世写个评论，俺婉拒了。别说俺不敢写，还真不知道有几个搞评论的能写好这个话题。也许科学界有人能写吧。对了，俺转过他曾先到台湾再回大陆的记载。这个事情其实也可以分很多角度理解的，比如搞投机，但也可能是为学有所用。<BR><BR>据载：（2004）年初，唐德刚的女儿帮他整理资料时，由于不懂中文，竟在未征得老爸同意的情况下，将他数十年积存的民国史资料全部丢掉。唐 德刚发觉后，“气得要死，一时天旋地转，差点昏过去。”他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不断念佛经，强行控制情绪。后来转念一想，立刻自我安慰，“甑已破矣，顾之 何益！”<BR><BR>据载：唐德刚捐赠（安徽大学）的藏书包括外文书籍1002册、中文书籍2776册、古籍165函15册，中文期刊786本，外文期刊506 本，另有手稿、复印件若干。此批图书漂洋过海，于10月23日抵达安徽大学。目前，图书馆工作人员已初步整理完毕，单独列藏，待相关技术处理后将向广大师生开放。<BR><BR>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和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已抵达柏林，与德国前总理科尔及同时期各国领袖共聚一堂，一同缅怀柏林墙倒塌20周年。——他们都老了，俺们也老了。20年啊，从一个懵懂少年到年近中年。<BR><BR>电脑越便利，脑子越不好使。昨天有11年未见友人来信，就署了个姓，到现在还没想起他叫啥名字。今天有人在MSN打招呼，让我猜猜是谁，和对方合作过，疯狂在网上搜索了一番，总算找到人家名字。唉。<BR><BR>太郁闷了，前几天不是从一堆垃圾里捡回来一堆书吗，今天人家又找上门了，说是老婆不小心卖错了。主要是要回那几套《文史知识》。不过，很理解老人家的心情。1982年的文史知识，自己订阅至今有27年了。俺老婆要把书给卖了，俺也跟她拼命拉。<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6 16:5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53834&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微博存档（一）]]></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杂记                ]]></category> <pubDate>2009-11-13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3649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看到很多朋友把发微博上的片段整理下来，俺也弄弄：<BR><BR><BR><BR>MD，俺昨晚半宿没睡，才想明白了一件事情：新浪的follwers为啥叫粉丝，就因为新浪围脖是专给明星大爷们办的，为满足这帮人的快感，围观群众只好不明真相地成了粉丝。<BR><BR>宁波朋友说，近日宁波奢侈品店开业，几万几万的首饰皮包跟不要钱似的，疯抢啊。朋友疑惑：难道真的有金融危机吗？俺回答：金融危机影响不了富人，却会逼疯三餐不继的穷人。<BR><BR>惊心动魄的煤矿重组大片，规定（收购）企业，规定（并购）时间，山西民营煤矿集体被“双规”了嘛。看了报道，才知道煤老板用来搞安全生产的资金不光嫁女儿花了，还被那些伸手拿要的官员吞了。<BR><BR>老见你们拿饭否说事，俺也发表一下看法：1，现在拿饭否当言论自由标榜的，应该还记得当时多少人一样在骂饭否删帖；2，这也证明，在不翻墙情况下，内地不可能存在一个让人满意的言论场所；3，但还要指出，删帖的饭否怎么也比新浪围脖强，后者根本不是在做微博客。<BR><BR>新浪围脖是啥玩意呢，其实就是为新浪博客那些不会写字的明星量身定做的平台。你让有的公众人物屙一坨1000字的文字，比让他/她证明自己是 个傻逼还难。围脖则满足了他们/她们和粉丝的双重需要——明星随便说几句话，下面粉丝们全湿了。这就是围脖为什么要把关注者一律叫粉丝的秘密。<BR><BR>结论：饭否和围脖并不存在谁比谁道德更高尚的问题，只不过相形之下，围脖格调之低之势利，一目了然。新浪（围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了，这也让它变成一个毫无情趣的产品。<BR><BR>刚才四一兄也问俺对汉译名著的看法，我的书架上有这套书的“专柜”，一百来本至少。当时正好在打电话，随手打下一行字，应该是这么说的：这套书对我来说是一种象征，让我觉得自己可以做一个读书人——只要把这些书都看完的话。<BR><BR>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火箭专家，日后成为大陆导弹之父的钱学森摆脱美国当局层层刁难后，1955年后曾从美国辗转经由日本到台湾，短暂停留后自知无从发挥，默默离台，经香港回到大陆。（文章来源《同舟共进》）<BR><BR>随手翻了书城，第一篇谈《东方红》怎么出笼的，固然让人捏鼻子，不过文章也披露：《东方红》当年就是学习和模仿朝鲜大歌舞、上海表演唱而来。哦，原来这东西真的起源于朝鲜啊。<BR><BR>中国作家不高兴，因为谷歌未经许可把作品（部分）扫描上网，准备找谷歌讨还公道。殊不知，中国作家现在“享受”的是和美国著作权人一样的著作权权益。这是谷歌一项和解协议中明确表示的——只要是国际版权公约成员国，就可拥有美国著作权权益。<BR><BR>又见有人寻死觅活呼唤饭否归来，这里有几个问题必须搞清楚：1，饭否是主动关闭还是被迫关闭，或者被迫主动关闭？2，饭否当时相对自由的言论景观是饭友争来的还是饭否管理层（主动或被动）给的？3，那个很琼瑶的饭友爱情故事真实性如何，有没有可能是有人（或网站）虚构的？<BR><BR>广州疑是钓鱼执法一案中，运管部门的一点质问颇有趣：“段某说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两个拉客仔。运政人员质疑，让完全陌生的人坐上自己的车，还要拉三个陌生男人去东莞，难道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吗?”哦，原来ZF也知道陌生人都很危险啊。<BR><BR>三名大学生救人遇难，俺草就一文，大意是：在这个“胃疼时代”，我们的心灵更加需要人性光芒的指引。当然，这并不是为了逃避现实，更不是为了粉饰太平，而是让爱唤醒我们的勇气和信心。<BR><BR>今年的年度致敬人物，应该给韩寒。<BR><BR>孙中界开围脖了。比较奇妙的感觉。当你在文章中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既遥远又亲切，但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想象中的人物。可这个居然就在你隔壁说话，哈哈。<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0 13:0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3649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文学青年进去，“写作机器”出来]]></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文化批评            ]]></category> <pubDate>2009-11-13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2488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文学青年进去，“写作机器”出来<BR><BR>文/魏英杰<BR><BR>不知为何，这则报道尚未受到足够重视：经教育部首批试点，复旦大学中文系将正式招收创意写作（文学写作）方向的艺术专业硕士（MFA），首次试点文学写作的硕士学位教育。按中文系主任陈思和的说法，这是文学写作的最高学位。<BR><BR>从学历教育角度，这算不上什么大事，无非增加了一顶硕士帽子。在“硕士多如狗，博士满街走”的今日社会，大学专业设置越多，越像是在吹大一个很快破灭的泡沫。从文学创作角度，这却算得上是国内文坛一大盛事。这或许意味着，作家人才的培养从此进入专业化、学历化的通道。<BR><BR>但这一幕，还是不由让人想起小说《一九八四》。奥威尔在这部乌托邦小说中，描述过一部“写作机器”，它可以根据某种逻辑规律，自动编出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作家能否通过类似的“教育机器”培训出来，这显然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BR><BR>有关人士对“作家不是培养出来的”这一传统观念表示怀疑。比如陈思和先生就说：“如同美术学院教授绘画、舞蹈学校训练舞蹈一样，写作同样需要技巧的训练和知识的教育。”即将为该专业学生授课的著名作家王安忆也认为：“文学的价值、规律是有迹可循的。”他们甚至还举例说明，严歌苓、白先勇、哈金等著名作家都在美国接受过文学写作硕士的培训。<BR><BR>照我看，这些观点都不太准确。作家当然需要培养，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就成为文学家。不管是个人学习、社会经历还是借助何种方式激发个人天赋，这其实都是一个培养的过程。但另一方面，作家特别是文学大师却又不是专业教育可以培养的。专业教育侧重于阐述写作的“共性”，作家的可贵品质却在于“个性”。专业教育只能告诉人们那些“有迹可循”的写作技巧，却不能够帮助一个人完成“灵”（精神）与“肉”（技艺）的统一。<BR><BR>别说以往那些文学大师都不是经过严格专业训练产生的——文学创作专业不过是现代教育的产物，像严歌苓、白先勇、哈金这些人，你要对他（她）们说“经过专业训练，你们才有今天的成就”，恐怕他（她）们也会感到非常愤怒，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侮辱，因为这无疑是对个人天赋、才能最大的藐视。例如白先勇先生到美国之前，就已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他所接受的专业训练，更多是为他在大学里找到一份工作罢了。<BR><BR>专业训练可以成批培养“专业作家”（更准确地讲，应为“文字工匠”），或者高级文字秘书，但让这些人真正成为文学家，起决定性作用的断非他们在大学里所学到的写作技艺。有所成就的作家可以到大学里教书——比如王安忆、马原、格非，但他（她）们同样教不出第二个自己。我的书架上，大概有数十本文学理论和创作经验谈之类的书籍，包括博尔赫斯、纳博科夫、卡尔维诺、昆德拉等人的“文学秘笈”，但如你所知，到目前为止我连作家都不是。<BR><BR>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文学创作理论可能是个好东西，但也可能屁都不是。这些理论在教人如何写作的同时，同时也可能是在束缚一个人的灵性。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人，最该警惕的恰恰就是这种文学创作的专业培训。进入这种作家“魔鬼训练营”，最大的可能是文学青年进去，“写作机器”出来。但如果只想混张文凭，我强烈推荐这个刚刚设置的专业，因为从这里毕业，主要看的是作品发表。<BR><BR>2009年11月11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4 9:2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12488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5)</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媒体监督员”创的哪门子新？]]></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11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8250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媒体监督员”创的哪门子新？<BR><BR>文/魏英杰<BR><BR>云南日前向社会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据称这是全国首开先河的一大创新举措。话虽如此，这种做法还是引起了很大争议。在11月9日云南首次召开的网络新闻发布会现场，就有网友质疑：这岂不等于鼓励监督员打小报告、告黑状，充当“新闻秘密警察”？（11月10日《中国青年报》）<BR><BR>类似担心并非毫无必要。就在记者节那天，云南搞了一场规模庞大的宣誓仪式：全省数十家媒体上万名新闻工作者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媒体，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量。此举被解读为“只能报喜，不能报忧”。把两件事情联系到一起，确实不能不让人不浮想联翩。<BR><BR>再从事情本身来看，设立媒体监督员的“卖点”是让媒体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增强自律意识，实现自我管理。（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语）但这些人都是由省委宣传部、省记协敲定的，终究摆脱不了“权力代言人”色彩。即便媒体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也很难让人相信他们会对媒体独立作出评判。更不用说，这些人是怎么“选拔”出来的，入选后又如何开展工作，目前来看尚且缺乏公开透明程序。让这些人监督媒体，谁来监督他们？<BR><BR>这里存在一个悖论。理论上，新闻媒体是代表公众来监督公权力，如今设立的媒体监督员，则是让公众监督媒体，那么究竟谁真正代表公众，似乎成了一笔糊涂账。舆论对公权力的监督尚且有迹可循，毕竟媒体报道（多少）能够反映公众呼声，可这些媒体监督员本身来历不明，凭什么说他们代表着公众意见？究其实质，恐怕仍然是权力在监督媒体罢了。<BR><BR>在公权力面前，事实是媒体的力量并非太强而是太弱了。这时候，再多出一群不知躲在何处的媒体监督员，动不动就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新闻媒体的日子还怎么过。当然，新闻媒体也难免会出现问题，但媒体报道是公之于众的，别说上级主管部门时刻盯着，老百姓也看在眼里。比如在云南“小学女生卖淫案”中，据称当地几家媒体存在“炒作”情况，主管部门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对其进行了批评和处理。<BR><BR>当地媒体主管部门眼光如此犀利，倘若真是为了监督媒体，何必劳烦媒体监督员出手。这么做，莫非是为了让这一切看上去更加具有群众代表性？<BR><BR>在现代社会，合理的逻辑应当是这样：媒体监督权力，法律监督媒体。这才是防范媒体滥用话语权的正常途径。公众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若非经由民主选举程序，任何代表制都是十分可疑的。事情往往如此，既然有公众代表，难免就有不被代表或擅自被代表的情况。所以，只有真正体现公众意志的法律，才能够公正地履行监督媒体的职责。比如说，媒体报道失实，完全可以告它诽谤——这时候，哪里用得着绕弯子找媒体监督员。<BR><BR>今年来，云南俨然成为国内一大“新闻富矿”，各种事件层出不穷，倍受舆论关注。大概是这个缘故，当地在舆论应对机制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与尝试。总体来看，有些措施颇有新意，也体现了当地加强舆论沟通的良苦用心。比如这次召开的网络新闻发布会，就不失为一步好棋。可这个媒体义务监督员，怎么看都让人不明白究竟创的哪门子新。<BR><BR>也许正如网友所言，这不过是公权力给媒体手中的笔杆子加上套子而已。<BR><BR>2009年11月10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6 8:4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8250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昆明女生卖淫案：一场没有“赢家”的审判]]></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11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6407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一场没有“赢家”的审判<BR><BR>文/魏英杰<BR><BR>在云南向社会征集100名媒体监督员，全省数十家媒体上万名新闻工作者公开承诺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报道的背景下，在当地首场网络新闻发布会上，面对网友“顽强”的追问，该省宣传部门官员伍皓说：“我也听说明天要开庭。”<BR><BR>这位官员所“听说”的，就是曾引起舆论沸沸扬扬的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11月10日上午，昆明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是一场不公开审理，或许还是一场不敢事先张扬的审判。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的理由，媒体记者——也许是所有的媒体记者都被阻挡在外。<BR><BR>关于这桩案件的来龙去脉，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想在这时刻，记下若干“花絮”，以作为个人的“备忘录”。<BR><BR>花絮一：6月9日，当地公安、检察部门通报，“3.16事件”是由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个中关键，警方“后来”发现刘仕华今年尚不满17岁的女儿陈艳有卖淫行为。<BR><BR>花絮二：检察机关将在一审中以张安芬为第一被告人，指控她涉及容留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两项罪名；她的丈夫刘仕华则被指控犯有容留卖淫罪。也就是说，检方认定，陈艳卖淫乃出于其父母的指使或逼迫。<BR><BR>花絮三：据媒体消息，身处昆明市收容教育所的陈艳将不会出庭作证。另据赶赴现场（被拒之门外）的记者吴虹飞在10日下午发布的博客（《不能出庭的“卖淫女”》），不仅重要当事人陈艳没有出庭，而且“大部分的证人不能出席”。她这么写道：“这是罕见的案件之一：嫖客，妓女，证人，都缺席的情况下……” <BR><BR>花絮四：10日，当地媒体《都市时报》“专访”刘仕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从律师嘴里淘到这些话：“刘仕华也不是那种老实巴交的人，有点狡猾。……感觉他应该是很有脾气的人，不是那种很软、老实巴交的人。他很有个性，属于性情比较暴戾的那种人。”<BR><BR>花絮五：吴虹飞在博客中披露，她从昆明警方相关卷宗看到，有嫖客以30元的价格与陈艳进行卖淫嫖娼勾当；另据警方的证据估算，陈艳卖淫每个月挣5000元以上。“根据警方的指控，陈艳卖淫为父亲治病，并且养活了一家7口人……除此之外，她为家里卖淫存下了 2万元。”<BR><BR>花絮六：有记者开庭前来到张安芬家中，看到了这样一幕：一直处于该事件漩涡中的两个“小学生”，即张安芬的两个女儿都已经辍学在家。大女儿在家照看只有2岁多的妹妹，二女儿正带着3岁多的弟弟在附近一家公厕守厕所，每天能收入几元钱。<BR><BR>这是什么样的一场审判啊。父母面临牢狱之灾，一个未成年少女（陈艳）以卖淫行为被处以6个月收容教育的行政处罚，而两个本来正读小学的女孩，担起了照料另两个年仅两三岁小孩的重担。当地口口声声“保护未成年人”，原来是如此这般！这样的审判，检方的赢与输，或者说被告的输和赢有多大差别？<BR><BR>对于当地有关部门来讲，判处这两人有罪，也许能够多少挽回点面子。但是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又是在众目睽睽下却不敢坦然面对地进行审判，这场官司还没宣判就已经输了。对于这对可怜，也许是可恨的父母——假如他们是被冤枉的，即便最终胜诉，所受到的伤害远非打赢一场官司所能弥补；倘若他们的生活已沦落到“逼女卖淫”的地步，即便他们有罪，这个社会亏欠他们的却要更多更多。<BR><BR>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审判。无论从何种角度，这桩案件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一个污点，再也抹除不掉了。<BR><BR>2009年11月10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1 11:2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6407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迪斯尼“登陆”上海滩的文化启示]]></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文化批评            ]]></category> <pubDate>2009-11-10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5118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迪斯尼“登陆”上海滩的文化启示<BR><BR>文/魏英杰<BR><BR>迪斯尼主题公园落户上海的消息一传开，附近地块急剧升值不说，所谓迪斯尼概念股也是风生水起。这只“米老鼠”的市场魅力由此可见。这时候，一家媒体打电话过来问：中国的“喜洋洋”（动漫产业）什么时候也能够像迪斯尼那样，把分店开到纽约去？<BR><BR>还真没想到这问题。当然，这就像问“中国什么时候成为世界首富”一样，要的未必是答案，对方更在乎的是挥动拳头展示一种姿态。但我还是在三秒钟内回过神来，告诉他：至少在目前，咱们还是先别想这事吧。<BR><BR>简单回答这个问题，只要一个反问句：把“喜洋洋”主题公园（如果有的话）开到美国去，有多少人乐意消费？换言之，在全世界范围内，像迪斯尼这样到处建主题公园，而且受到不同国度、不同肤色小朋友欢迎的有几家？如果独此一家，我以为更该想到的是先学到对方的“必杀技”。<BR><BR>迪斯尼乐园“登陆”上海滩不仅是一种商业运作，还意味着价值文化的输入。米奇老鼠是经过消费者数十年检验，始终屹立不倒的一个动漫形象。这个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大众消费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简直就像人们精神上的水和空气，滋养着全世界的儿童少年乃至成年人。试问，目前国产动漫有哪一个人物形象和产品，能够做到这一点？<BR><BR>这一动漫形象的横空出世或可归功于设计者的灵感，但这种灵感的产生却不会是妙手偶得之，而是文化积累和发展的一种体现。发展动漫产业，关键就是培养动漫人才，而人才的最终体现便为文化创意的生产及其转化。培养自己的动漫人才，需要从各方面来加强教育机制，鼓励自由与创新精神。特别是在现代商业社会，一位设计大师的出现更需要肥沃的生长环境。<BR><BR>这样来看，不得不承认中国动漫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动漫人才肯定有之，但世界级的动漫大师大概还在学徒阶段。如今，国内动漫行业已经有能力为国外加工动漫产品，但还难以直接和经典动漫叫板，因为上游产业即文化创意还牢牢抓在人家手里。最近看到央视在播一部国产动漫，故事情节是中国的（历史），画面、音乐也很棒，可人物造型却像日本动漫，这也说明咱们还处于学习和模仿的过程。<BR><BR>更何况，具备设计能力还不够，动漫作品及其传递的文化价值理念，还必须具有普世意义，为不同文化的人群所接受。米奇老鼠不仅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而且超越了地域文化的限制。所以，迪斯尼乐园无论开在美国本土还是欧洲、日本、香港，作为一种文化对话和交流手段都能够畅行无阻。国产“喜洋洋”系列确实很受国内消费者喜爱，但拿出去一比，差距也十分明显：这些人物形象走出去受不受欢迎，动画片里讲的故事人家能否看懂，看懂了能否接受，不能不说都还是个问题。<BR><BR>假使上述问题都解决了，动漫形象的推广与转化，动漫周边产品的开发和运作，也是极其复杂的文化产业链。其中至少涉及市场调查、资本运作、管理经营以及销售推广等等方面，而要把这些环节都摸透搞懂，加以熟练操作，并非易事。何谓文化产业？迪斯尼乐园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迪斯尼乐园不单纯是动漫的周边产品，更是一个文化创意生产与转化的大工厂。这也是为什么，人家把中国传统故事和形象拿去拍成《花木兰》、《功夫熊猫》，还能杀回马枪、在中国市场赚得盆满钵满的道理。<BR><BR>说白了，迪斯尼乐园是文化价值理念成功输出的一种结果，而不仅仅是表现手段。你看她美丽动人、光彩夺目，你看她财源滚滚、日进斗金，那都是因为背后有一整套运作良好的价值理念与经验在支撑着。而这一整套理念和操作，并非短期内可以学到手，更非大把钱就能够砸出声响的。所以，把“红旗”插到美国去这个想法固然不错，但如果光顾着埋头前进而不考虑走哪条路才对，一不小心就可能走进死胡同。<BR><BR>这并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不管承认与否，目前中国仍然是动漫文化——关键是其背后的价值理念的输入国，而不是输出国。这和近代以来全球经济与文化的流动方向是相对应的。话说回来，中国对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次迪斯尼落户上海，也是看中了国内市场的巨大消费潜力。这是中国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优势和机会。只要好好学习人家的长处，下大力气发展动漫产业，终有一天一定能够迎头赶上。<BR><BR>2009年11月8日<BR>《中国青年报》]]></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7 13:0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5118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7)</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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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桌前书]]></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随笔                ]]></category> <pubDate>2009-11-9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3079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桌前书<BR><BR>文/孤云<BR><BR>有一种私人藏书分类法，就是简单分成架上书、床头书和桌前书三种。这样分法并不像图书馆那么复杂，搞得自己家藏万卷一般，却又一目了然，各得其所。<BR><BR>顾名思义，架上书指的是那些平时或者永远呆在书架上的图书，这类书不免有沦为摆设之嫌。床头书，要么是正在读的，要么是每晚陪伴自己入眠的书。后者的话，差不多和老婆一样重要，其地位可想而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床头一直放着《圣经》或《史记》，《圣经》让人平和安静，全文言版《史记》则具催眠之功。至于桌前书，说的是那些值得一读再读并且随时准备捧起一阅的精品。这类书显然不多。严格来说，我的办公桌上只有两本可以归入此类——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和董桥的《旧时月色》。<BR><BR>与其说是两本书，毋宁说是两位作家。因为无论是这两个人的哪部作品，其效果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当然，这两本书的选文不错，更加符合我的阅读和精神需求。说起来，我的书桌上还有一堆七七八八的著作，大多是法律、经济、辞典之类的。这些书主要是用来随时翻查备用，也可以说是工具书。只有这两本书，虽然不能直接提供写作素材，却是我的“心灵鸡汤”，我的导师。<BR><BR>坐在这张办公桌前，我干得最多的活儿就是写稿子，写的还大多是面目可憎的时事评论。这样的写作生涯，太需要找个树洞钻进去疗伤了。所以，每当自己憋不出字，对写作产生抗拒情绪，我喜欢打开《我的精神家园》，随便翻到哪一页。王小波的杂文幽默而犀利，让人能够很快地找回写作的乐趣。特别是他用一种看似严肃的笔调，把宏大叙事结构得一塌糊涂，读了格外解气。就这样，通过阅读王小波，我把所有的烦恼、怀疑、忧伤和自卑统统放下，像一个丢盔弃甲的士兵拿起破旧的武器，重新上阵。<BR><BR>读董桥的文字，则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享受。他的作品展现了中国文字可以美到何种程度。更重要的是，董桥文字里头那种文化的氛围，似乎已成绝响，很难从其他作家那里体会得到。我最喜欢的是“从前”这个系列，里头讲的都是旧日往事。董桥说：“我偏偏爱说我是遗民。”这些故事充满凄美、哀婉和感伤的情绪，使人心中隐隐作痛。但如果认为这不过是一曲传统的挽歌，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位顽固的“文化遗民”，实际上是在告诉世人，传统是一个难以逾越的美学典范。所以，虽然写不出这样的文字，但不能读董桥。<BR><BR>如果再年轻一些，也许我会把余光中（散文和诗歌）替换掉董桥。一样很传统，余光中的文字还充满了现代性的意象。遗憾的是，年纪越大，我越发不喜欢花里花俏的意识流。如果足够时髦，我还可能把博尔赫斯放到王小波的位置上。可惜，抛却翻译因素，博尔赫斯的博大精深并非随手翻阅就能够心领神会。而一本桌前书，除了算得上经典，还要简单明白，直指人性。<BR><BR>对我而言，王小波和董桥正巧恰到好处——他们的作品像一根针，不断地刺激着我的神经；又如针灸，为我疗伤止痛。<BR><BR>2009年10月19日<BR>《钱江晚报》]]></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9 23:3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3079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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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天价捞尸”不容草草了之]]></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9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3066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天价捞尸”不容草草了之<BR><BR>文/魏英杰<BR><BR>化解悲伤，往往需要诉诸理性的力量。荆州大学生因救人遇难已经过去半个月，许多人的心情仍难以平复。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曲讴歌人性光辉的交响乐，由于“天价捞尸”及相关部门救援不力等事实，变成全社会一起见证“礼乐崩坏”的活闹剧。<BR><BR>为此，当地政府需要做的是，查明事实真相，以此告慰英雄的在天之灵。然而，据11月7日下午荆州市政府所作通报，真相仍然遮遮掩掩，追责与反思看上去更像是在回避与推诿。<BR><BR>通报的要点，一是前面两艘渔船不存在“见死不救”；二是，打捞公司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该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已被依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三是，当地公安部门处警及时得当，海事局、消防部门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BR><BR>事发现场的渔船并非随后前来的打捞船，已为多家媒体所证实。过度夸大老百姓“见义勇为”的责任，实际是一种泛道德化观念，不足为训。除此之外，其他两点结论显系避重就轻，让人失望。<BR><BR>按说“天价打捞”是一种公司行为，结果只抓相关业务人员，却不对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置，这不仅不符合事实，也万万不能服众。网友指出，这家公司缺乏（打捞尸体）资质，又数年不缴税，为何不见追究？这家公司何以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是否应负监管责任？这一连串问题，当地政府不能不作出正面回应。<BR><BR>通报对相关部门的救援过程及其责任认定上含混其辞，足证当地缺乏反思的诚意。几个部门中，消防支队的战士腰系保险绳和救生衣下水搜救，无可苛责。但具有搜救落水人员责任的海事局，虽然赶到现场，却以缺乏打捞设备等借口作壁上观，极为不负责任。有识者不妨在网上搜索，该海事局近年来举行多次水上搜救演习，并于今年8月份以“增强水上搜救能力”为由，新配备一艘装备先进的巡逻艇（海巡31519号）。据介绍，该局2003年7月至2008年6月共救助遇险人员 1639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为98.95%。就凭这点，该局新闻发言人凭什么宣称“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船只相关交通事故……到了打捞阶段，实在无能为力”？<BR><BR>同样负有救人职责的是距离现场仅3公里的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然而，这家派出所没有专门搜救人员不说，据查陈波获悉事故发生，便是水上派出所所长通知他（马上到现场打捞）的。陈波在与大学人员讨价还价过程中，也有公安人员在场，却没有进行阻止。由此引发的问题，一是这家公司为何与水上派出所关系密切？二是，既然陈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身在“案发现场”的公安人员又该负什么责任？<BR><BR>该水域乃落水事故多发地带，却一直没有引起政府重视。现场既没有明显安全标志，也无配备专门巡逻和搜救人员，有关部门职责划分更是一片空白（这也是打捞公司之所以存在的缘故），这说明当地政府的总体行政能力存在很大问题。也因如此，对这起事故的追责与善后不容再草草了之，当地政府应拿出担责纠错的勇气与决心，以最大诚意化解公众质疑。<BR><BR>2009年11月9日<BR>《新民晚报》]]></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0 20:2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3066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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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养犬办还是“敛财办”？]]></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9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30338&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养犬办还是“敛财办”？<BR><BR>文/魏英杰<BR><BR>昨天是记者节。一篇报道被各门户网站挂在显眼位置，大意是“记者成挑战高风险职业，买意外险贵过常人”。（《广州日报》）从某种角度看，这应该算是对记者的一种嘉许吧。记者行业被公认为十大高风险行业之一，这恰好证明媒体发挥了作用，受到了老百姓的重视。<BR><BR>具体说到记者所面临的风险，日前发生的一件事为此提供了一点佐证。有记者采访郑州市财政局有关官员，询问近年来当地收取养犬费的去向，该官员却当即反问：“你是不是党员？”（并指记者采访违反规定）后来，还是因为这篇《郑州“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大河报》）的报道引起市长重视，当地财政局这才公布了大致款项。<BR><BR>只不过，“你是不是党员”已经像那句“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一样，迅速在网上传播，成为新的网络流行语。这位官员的逻辑确实比较另类。养犬费又不是党费（党费也得看情况），这是当地老百姓缴的钱，凭什么党员才能了解其去向？又或者说，难道党员记者比非党员记者采访权要大一些？真是让人想不通啊。<BR><BR>当然，更值得关注的还是养犬办本身。看到这三个字，不由想起若干年前当地名扬一时的馒头办。当是时，郑州市区两级政府为加强馒头市场的管理，均成立了所谓“馒头管理办公室”，对馒头加工经营一律采取许可审批制度（叫“收钱管理制度”还差不多）。为了争夺办证权、处罚权，市区两级馒头办一度在街头大打出手，成为笑谈。这个馒头办取消后，据称后来当地为加强西瓜市场管理，还成立过西瓜办，也闹出不少笑话。<BR><BR>这个养犬办和馒头办、西瓜办有何区别？我看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当地老百姓称这个养犬办“只收狗钱，不办狗事”。就说这两年时间，养犬办总共收取了1300多万元养犬管理服务费，市财政拨付养犬办资金为730多万元。这些钱都用到了哪里，养犬办负责人至今还是一口一声“不太清楚”（真的假的？）。<BR><BR>那么，养犬办是否处罚过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呢？该负责人回答：“说实话，一个也没有处罚过。……我们最重要的是要求养狗的人办证。”这样的答复，岂不等于承认自己只负责收钱、不负责管理？如果说财政公开对有的政府部门要求有点高，那勉强可以理解；但收了钱却不办事，这种机构还有什么存在的理由？<BR> <BR>在政府加强机构改革大背景下，机构设置总的趋势本该是裁撤归并相关职能，而不是随意增设、自我膨胀。要说城市养犬管理，大概哪个地方都有。但像这样专门设立一个管理部门的（由市政局副局长担任养犬办副主任），恐怕少之又少。却不知道，这个部门设立之初，是否经由当地人大部门的授权同意。否则，类似这种既不公开财政开支，又只管收钱不管事的机构，正如当地网友所说，真的就是一个灰色的“敛财办”。 <BR><BR>2009年11月8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5 21:3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20030338&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8)</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裸奔，也许是他告别大学的方式]]></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8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9837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裸奔，也许是他告别大学的方式<BR><BR>文/魏英杰<BR><BR>杭州下沙一大学生昨晚（11月5日）当街裸奔。裸奔的目的，一说是为“示范激情，一说是“抗议学校断网断电的规定”。不管怎么说，这位男同学最终成功脱下了“遮羞布”，却把争议留给了人们。<BR><BR>在咱们这里，肯定不能说裸奔是一种美德。这不光看裸奔者的勇气，同样不能不重视旁观者的习惯程度。倘若大家都比较无所谓或司空见惯（比如西方社会），谁爱自曝身体那差不多就是一种个人选择；但如果人们不习惯这种作派，裸奔行为必然涉及公共生活与秩序的话题。设若一个人有裸奔的权利，那么马上要面临另一个问题：谁来保护旁观者不被“视觉污染”的权利？<BR><BR>这话的意思是，权利总是相对的：一个人能够拥有多少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视乎公众愿意留出多大的空间。而在特定环境下，不必法律出手，公众舆论自会形成压力，抵拒和排挤公共生活中的“破坏分子”。从现场画面看，路人（大部分是学生）对这位同学的惊人之举并未表现出义愤填膺（相反还有鼓掌和拍照的）；这或者说明，毕竟是在文化观念较为开放的高教园区，大家总体上能够对此表示支持或谅解。<BR><BR>退一步说，即便不把这视为一种美德，这种裸奔的方式肯定也不能算是缺德行为。当然，给出这个结论的同时，必须附加若干前提条件。比如，这是在大学园区发生的事情；又或者这位同学的行为是出于表达某种公共利益；还有，至少没有迹象表明，他是一个露阴癖者（这又另当别论）。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这位同学行为夸张，却也用不着高度紧张，视之为道德沦丧的象征。<BR><BR>我特别注意到，这位同学虽然成绩较差，却可以算得上是个有个性、有想法的青年。虽然这和裸奔没啥关系，但对于一个平日里读卡夫卡、尼采，偶尔还写点诗歌的年轻人，做出点出格的事情，恐怕也是很正常的。谁无青春年华，谁没有过年少轻狂，在沉闷单调的大学教育体制下，给自己一个存在的证明，给他人一个（并无恶意的）意外，其实也挺好。这种青春骚动与激情，哪个年代没有？无非所处时代不同，表达方式也不一样而已。<BR><BR>大学生过度旺盛的“力比多”，不是表现在这里，就是发泄到那里。动乱时代，学生写大字报，打砸抢；和平时期，这位同学偶尔裸奔一回，简直就是以文明的方式来表达自我了。所以，虽说这在咱们这里并不多见（也不值得提倡），但既然有人敢吃螃蟹，却也没必要视如洪水猛兽。<BR><BR>说起来，这和大学生拍恶搞式毕业照，说酷语写火星文，道理差不多是一样的。换作咱们那年头（上世纪90年代），毕业那会儿除了喝得酩酊大醉，要么就是拼命拽着女生的手，依依惜别。这些“习惯”至今大概仍然存在。但也要看到——裸奔，也许就是这位行将毕业（也可能毕业不了）的同学告别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不妨随他去吧。<BR><BR>当然，最让人关心的是校方可能采取的措施。据称，这位同学裸奔结束不到半小时就接到辅导员的电话，声称准备叫他父母来教训他。这样做还不算太离谱，千万别搞出什么停学、开除之类的决定。要不然的话，本来并不算什么大事，这下真的可能成为一桩闹剧。那样的话，面对舆论压力的大概不会是这个可爱的“坏小子”。<BR><BR>2009年11月6日<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2 19:3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9837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还欠救人英雄一个正义结局]]></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6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4056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还欠救人英雄一个正义结局<BR><BR>文/魏英杰<BR><BR>三名大学生为救人献出生命，感动之余，笔者写下《“胃疼时代”更加需要温暖与感动》一文，赞美这一义举所焕发出的人性光芒。然而，这种感动的心情迅速被随之而来的质疑之声所淹没了。据多家媒体证实，在这群大学生“结梯救人”的背后，确实存在“挟尸要价”的丑恶现象。<BR><BR>据调查，事发当日，当地一家所谓“打捞公司”在和学校谈好价钱后才开始动手捞人，中途因钱款问题，甚至一度中断打捞工作。这样的丑陋行径，让人不禁为之气结。为抚慰救人英雄在天之灵，为了给所有见义勇为者一个说法，这件事情肯定不能就这么一了百了。否则，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道德与正义必然再次受到沉重打击，人们更加会对这个社会产生失望和悲观情绪。<BR><BR>对于当前所披露出的事实，首先应当进一步追问的是：这家“打捞公司”何以能够横行霸道、肆无忌惮？<BR><BR>这家“负责”长江荆州段民间打捞业务的公司（“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为夏兵，当天在现场负责指挥作业的陈波仅是公司一名业务经理。据称，这家公司在荆州有广泛的官场关系，一贯单方作价（白天1.2万元，晚上1.8万元），甚至挟尸抬价。为了赚死人钱，这家公司还多次威胁附近的渔民和冬泳队队员，不许他们“断了公司财路”。<BR><BR>这种专业“捞尸公司”何以能够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离奇现象。退一步讲，即便这是一种民间行为（以弥补政府在水上救援方面的空白），该公司的所作所为也是十分可疑的。这家公司禁止渔民和冬泳队员下水捞人的霸道行为，是否带有黑社会背景另说，其实质等于是在阻扰和破坏正常救援工作，更可能因此延误了最佳救人时机。<BR><BR>但这绝不是问题的全部。据披露，该公司每次捞人所得，“还得用来打点公安、海事的人”。这就让人不能不怀疑：在这事情上，当地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利益链，否则这家“捞尸公司”哪来那么大能耐和底气？而如果不查清楚这里头可能存在的猫腻，我们又有什么脸去面对救人英雄？<BR><BR>除此之外，更应当追问的是，该水域时常发生落水遇难事件，为何一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救援过程中，当地公安、海事、消防等部门均赶赴现场，然而皆因没有专业救生设备无功而返。事后人们看到的是，各单位因为谁该负有水上救援职责的问题而互相推诿扯皮。这种局面不仅让人感到气愤，还让人对当地的总体行政能力表示强烈质疑。<BR><BR>这实际上意味着，在这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方，政府的职能是完全缺位的。按照常理，在这种地方不仅要有明确安全警示，岸上要配备一定数量救生设施，而且还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巡逻和承担紧急救援任务。但是，虽然事发现场3公里外就有水上派出所，这家派出所竟然不配备专门搜救人员。水上派出所的主要职责难道不是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吗？这种不负责救命的派出所，其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荒诞的笑话。<BR><BR>悲剧已经发生，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挽回英雄的生命。但是，我们还欠救人英雄一个正义的结局。三位英雄的遗体本不该在谈钱论价中捞上水面，更不该在政府部门袖手旁观下载沉载浮。当地如若不能查明事实，严惩（可能存在的）违法勾当，并且切实采取措施，堵上政府职能缺失，那么即将树立在事发地点的英雄纪念碑，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讽刺。<BR><BR>2009年11月5日<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3 10:3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4056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执法者缺乏法制意识比什么都可怕]]></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时论                ]]></category> <pubDate>2009-11-4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0416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执法者缺乏法制意识比什么都可怕<BR><BR>文/魏英杰<BR><BR>先讲一个故事：某银行冲进一名抢匪，要求银行人员把钱交出来，当时该银行一位出纳员进行了抵抗，并将对方成功制伏。结果，这位出纳员随即被银行开除了。<BR><BR>其实这并非什么故事，而是今年8月初发生于美国西雅图的一件真事。银行方面的说法是，银行面对这种情况时，政策是遵从抢匪的要求，让抢匪尽快离开银行，因为那些钱已获联邦保险。言下之意，该出纳员的行为反而让银行处于危险当中，如果伤及旁人，银行就要为此付出高昂赔偿。更要命的是，警方也不鼓励这种英勇行为，当地警察说，公民的责任是做好罪行的证人，“当面对暴力犯罪时，最好是顺从，除非他们感到个人安全有危险，否则贸然采取行动，可能导致本人或旁观者受伤”。<BR><BR>看到这里，有人不免要说：这样下去，谁还敢见义勇为？不过细想一下，个中却也有一定道理。与其说这件事情超乎想象之外，不如说咱们目前的法制水平还没达到这种程度。更进一步讲，关键还在于大家对权力和权利二者的界限不是很清晰。<BR><BR>就说这些天，河南郑州接连发生让人大跌眼镜的新闻事件：一是郑州警方进行大规模突击扫黄，相关图片公布上网后遭遇强烈质疑；另一件事情是，郑州警方正着手从该市大中专院校挑选2000名学生反扒志愿者。<BR><BR>头件事情引起争议的地方，一是该不该公布“小姐裸照”；二是出现暗访民警揪住赤身裸体小姐的头发，将她的脸往上抬的画面。虽然关于照片的来源，该省公安厅称“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如此接近现场的照片，除了警方大概只有随访记者才可能拍摄得到，而无论是警方还是媒体公布这些照片，当地公安部门都要对此付一定责任。这说明，警方压根就没有想到，公布“小姐裸照”以及采取（不必要）暴力手段对待涉嫌人员，都是缺乏法制意识甚至是违法的行为表现。<BR><BR>至于从大中专院校挑选反扒队员，更是（执法）职能混淆，权力和权利意识混乱的一种体现。且不说抓贼属于警方职责，也不说公安部门本身就有专门的反扒支队、大队，还不说平日里进行反扒工作的还有大量协警、联防队员、线人，就说搞群防群治，鼓励老百姓参与打击违法犯罪，那也应当强调自发自愿原则，而不应由警方出面组织进行。换句话说，参与反扒是老百姓的一种自主权利，而非必须的法律义务，当然更加不是一项执法权力。<BR><BR>警方有必要进行反扒宣传，也应采取各种办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但不能出面组织学生参与反扒，因为这相当于把权利变成了一种权力——若非法律许可，执法部门是无权这么干的。再说了，让不具备执法权和执法能力的学生去对付违法犯罪分子，不仅其“合法性”很成问题，学生自身的安全也很难得到保障。公安部门的职责是保护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而不是鼓励老百姓涉险犯难。这样来看，当地警方不仅干了不该干的事情，还可能是干了一件自找难受的事情。<BR><BR>类似现象似乎还不少，譬如前段时间，福州警方也搞了一个“有奖抓贼”的活动。这也说明，法制薄弱不仅体现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还表现在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缺乏法制意识，所作所为与现行法制精神相违背等方面。“银行出纳抓抢匪遭开除”和“警方组织学生上街搞反扒”两件事放在一起，形象地说明了问题之所在。难怪有网友不无偏激地批评：“（这是）让大学生去搏命抓小偷，自己去扫黄捞外快。”<BR><BR>说起来，这些执法部门和相关人员真应该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搞清楚自身职责及权力边界。执法者不懂法，缺乏法制意识，这比什么都可怕。<BR><BR>2009年11月3日<BR><BR>《新闻晨报》<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5 20:0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0416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清华国学院能否旧梦重温]]></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文化批评            ]]></category> <pubDate>2009-11-4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0400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清华国学院能否旧梦重温<BR><BR>文/魏英杰<BR><BR>这几年来，国内高校恢复或创建国学院已蔚然成风。在这背景下，清华大学重建国学研究院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何况别家大学搞国学院，都绕不开也不能不提80多年前的清华国学研究院。如此丰饶的历史遗产，清华不来继承、发扬光大，好像也说不过去。<BR><BR>但是看了新清华国学院的阵容，不能不让人别有一番感想。<BR><BR>老清华国学院有著名的“四大导师”——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个个都是大师里的大师。这回清华国学院也请来了“四大高手”，分别是陈来（院长）、刘东（副院长）、刘迎胜、姚大力。来清华前，陈来、刘东两位先生任教于北大，刘迎胜、姚大力分别任教于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陈来先生是北大文革后培养的首批哲学博士，其他三位都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拿的博士学位，而且都有南京大学的学历背景。<BR><BR>看来清华大学这回是花了大力气，欲图恢复老清华的人文传统。但从这也透露出，清华搞国学院也许另有打算。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后，清华大学的文脉一断数十载。近年来，清华提出要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恢复并加强文科，理所当然成为其中的一着棋。只不过，理工强、文科弱一向是清华大学的优势和劣势所在，如何才能扭转现状，重振旗鼓呢？国学院的重建，恰好让清华在赓续传统和迎接今日挑战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BR><BR>所以，与其说清华大学是在恢复80多年前的国学研究院，毋宁说是借此完善学科布局，以实现冲击世界一流大学的梦想。这就像公司上市一样，在这之前通过收购和分拆重组把自己搞大。关于新老清华国学院之间的传承关系，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在11月1日的成立大会上也说得很清楚：“新成立的国学研究院将秉承老清华国学研究院的精神，参与新时期以来清华文科的恢复振兴……力求做出一流的研究成果。”<BR><BR>我倒认为，无论是刻意强调新老国学院的传承关系，或者想借此推动清华跻身世界一流大学，都可能妨碍新国学院的自身发展。<BR><BR>老清华国学院的存在，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无疑是一场千载难逢的风云际会。彼时最后一代国学大师（王国维、梁启超）尚在，学贯中西的大师级学者学成归来（陈寅恪、赵元任），天时地利人和一应俱全，才可能联袂弹奏一曲学术的绝响。2005年人大成立国学院时，该院副院长孙家洲自承：“今天如果要办国学院就必须具备当年四大导师的师资力量，那么，恐怕我们只好说，谁也别办了。”<BR><BR>直接说吧，清华国学院要想重温旧梦，难度恐怕比较大。清华国学院的“自认家门”，虽然可看作是自我激励，却也像抓了把虱子放头上，不小心就会弄得浑身不自在。搞得有声有色也就罢了；搞不好的话，难免被人骂有辱老国学院的威名。换言之，追随老清华国学院既是一种标榜，更是压在新清华国学院头上的一块巨石，使不上劲很可能掉下来砸了自己的脚。<BR><BR>重建国学院和创世界一流大学同样不可混为一谈。近年来，提出创世界一流大学口号的国内高校，大多火急火燎，搞得像“大跃进”。这样一来，大学难免会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而这就很难保证学术机构能够按照自身逻辑开展工作。无论国学也好其他学科也罢，在一个急功近利的环境下，大抵只能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目前清华国学院并不以教学为主，而是以搞项目，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为主，却不知，这是否就是为了尽快出产成果？<BR><BR>话说回来，若非如此，这个仅存在四年时间的清华国学院恐怕没那么容易恢复。问题是，这固然是清华国学院得以重建的机遇所在，却也可能成为它的命中克星。学术一旦为功利主义所绑架，被赶上拳击大擂台，如果不跌得头破血流，大概也找不到北了。<BR><BR>但愿这只是杞人忧天吧。不拿新老清华国学院进行比较，陈来、刘东等人可谓一时之选。以陈来的宋明理学研究，刘东的比较文化研究和学术组织能力（从汪丁丁处学到的词语），以及刘迎胜、姚大力的元史研究，搭起一个国学院的架子自然不在话下。但他们要做的是，暂且忘掉老清华国学院的旧日辉煌，轻装上阵，静下心来国学的未来埋头苦干。<BR><BR>2009年11月3日<BR><BR>《新京报》<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7 21:0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90400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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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唐德刚为重新认识历史打开一扇窗]]></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文化批评            ]]></category> <pubDate>2009-11-3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87215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唐德刚为重新认识历史打开一扇窗<BR>　　<BR>　　文/魏英杰<BR>　　<BR>　　读一本书的时候，对作者的主观印象往往是一成不变的。不管作者是古人今人，中国人还是老外，只要喜欢他的著作，便会感觉倍儿亲切。所以，获悉著名文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去世的消息，还真的一时反应不过来。这位在文章里口若悬河、妙语连珠的老先生，怎么就走了呢？<BR>　　<BR>　　这也才知道，唐德刚先生已年届89岁，近年来疾病缠身，中风大病一场，又罹患老年失智和肾病；但他拒绝接受插管洗胃，选择了平静地离开。幸好他的书还在，读其书想其风采，也算是一种纪念方式。<BR>　　<BR>　　唐氏作品中，最受人推重的当是口述史著作。虽然唐德刚搞口述史完全出于偶然，最终却成为这方面的开创性人物和大家。他搞的第一部口述史也是主要代表作是《胡适口述自传》。海外一度流行“先看德刚，后看胡适”之说，足证这部作品影响之大。不过这里应当澄清一下，唐氏自称是胡适的学生，但他指的并非那种正儿八经拿学分的学生，而是说自己与晚年胡适过从甚密，得以受其言传身教。真的论起来，唐德刚该是胡适的徒孙才对——唐德刚大学毕业论文的指导教授是顾颉刚先生，而顾颉刚方才是上过胡适课的学生。<BR>　　<BR>　　唐德刚口述史著作的另一部代表作是《李宗仁回忆录》。这是他花了七年多时间和李宗仁共同完成的一部巨作。这部著作刚刚杀青，李宗仁便启程归国了。据称，李氏归国时身边带着回忆录的英文稿，毛泽东为得一阅，曾让北京外国语学院译回中文（似乎未果）。由于授权等问题，这部书稿后来发生不少变故，海内外所出版本也有所不同。毫无疑问，这部回忆录乃研究民国政治所无法绕开的一部重要文献，而唐德刚在这中间起到了无法抹杀的重大贡献。<BR>　　<BR>　　其他的，唐德刚还参与了《顾维钧回忆录》的撰述工作。他所参与的部分，乃自顾氏1912年任袁世凯秘书起至1941年任驻英大使止，实为顾氏一生最精彩最重要的部分。这部著作经整理后英文稿就有11000页，译回中文多达600万字。至于外间流传的《张学良口述历史》，按口述史的操作规范来讲其实是件半成品。这是根据唐氏（1990年1月至5月间）面晤张学良时录下的11盘录音带整理而成。关于张学良的口述历史，还引起了一桩名震海内外的公案（详见唐德刚《张学良自述的是是非非》等文章），这里就不赘述了。<BR>　　<BR>　　唐德刚先生在治史方面的代表作乃《晚清七十年》。这部历史宏论先是由台湾源流出版公司出版，后由大陆的岳麓书社删节出版。有趣的是，这部著作的底稿，其实是唐氏用英文写的中国近代史的一个“导论篇”。<BR>　　<BR>　　在这部作品中，唐德刚对自己数十年所持的“三大阶段，两次转型”论进行了具体诠释：所谓三大阶段，即指封建、帝制、民治；两次转型，一为封建转帝制，“发生于商鞅与秦皇汉武之间，历时约三百年”，一为帝制转民治，“发生于鸦片战争之后”。唐氏称，第二次大转型大致也要历时两百年。“到那时‘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我们在喝采声中，就可以扬帆直下，随大江东去，进入海阔天空的太平之洋了。”这就是唐德刚先生脍炙人口的“历史三峡”论了。<BR>　　<BR>　　此外，唐德刚还有大量历史随笔、人物研究文章通行于世，比如《书缘与人缘》、《史学与红学》、《文学与史学》等等。这些作品大多是应台湾《传记文学》杂志之请，在退休后陆续写下的文字。这些作品文字诙谐有趣，并且常发人所未发，十分受读者欢迎。后来因“红学”问题与唐德刚打过笔仗的夏志清先生十分看重“唐派散文”，称其为“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但也有人十分推崇他的小说《战争与爱情》，认为“仅就中国当代文学中的时代变迁主题而言，唐德刚可谓以一人敌一国”。（鬼谷子《当代中国作家排行榜》）<BR>　　 <BR>　　综而论之，唐德刚先生在史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方面均有建树，且大抵能够流传后世。于史学研究方面，又可分作口述史和近现代史研究两部分，而其中最受推崇的则为口述史著述。李敖曾赞誉：“唐德刚是现代中国最活泼最优秀的历史学家。”不过，同样致力于近现代史研究的杨天石先生在称许其为“口述史大家”的同时，认为他并非严格、正统意义上的历史学家。还有评论认为，唐氏的与众不同之处是具有“专业的历史说书人”的气质。言下之意，唐德刚搞历史研究的路子有点野。<BR>　　<BR>　　且不说何谓“正统意义”的历史研究，唐德刚从来就不认为搞历史就该遵循所谓学术范式，平铺直叙。他认为中国的史学传统一直都是“文史不分”、“史以文传”，况且到了现代社会，“电脑的应用改变了整个学术界的状况”。他举例说，胡适用了十多年研究《水经注》，结果电脑几秒钟就（考证）出来了。所以，在历史研究被科技征服的背景下，“写历史必须用文学来写，并与新闻合作，才能把未被科学征服的百分之二三十保存下来”。由此也可以看出唐氏治史的态度——走老套路并非他所不能为，而是不愿为也。<BR>　　<BR>　　实际上，搞口述史并非一般人想象中的“你说我记”，作品能否站得住脚，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采访者在史料和考证方面所下的功夫。采访者不仅要善于提问，引诱传主“供”出一切，还要对相关历史背景非常熟悉，才识足以发现和纠正传主的记忆偏差，否则很难不会错漏百出，甚至成为败笔之作。比如，唐德刚替胡适写口述史，胡的口述部分仅占一半左右，另一半内容全靠他自己找材料加以补充。李宗仁的回忆录，更有八成多是他从图书馆、报纸等方面资料考证补充而成。<BR>　　<BR>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氏作品为重新认识历史打开了一扇窗。上世纪80年代起，国内掀起一股反思历史和重新发现历史的热潮，而《胡适口述自传》、《李宗仁回忆录》、《晚清七十年》等著作陆续在大陆出版问世，于此居功厥伟。在某种意义上，但凡对历史有新观点、新发现，都可以说是对历史的一种重新认识。唐德刚最大的贡献在于，他把历史人物直接拉上前台现身说法，让人得以从一个更加接近历史现场的角度来审视历史。这样的贡献，断非一时一日就会湮没无闻的。<BR>　　<BR>　　至于唐氏所持“历史三峡论”，由于广为流传，似乎渐不受人待见；但平心而论，他的史论固然流于泛泛，却也形象地把握住了中国历史的脉络，不失为一家之见。虽然比起余英时等人的历史研究，其治史方式稍嫌粗犷了些。<BR>　　<BR>　　唐德刚留下的作品不少，相当部分已在大陆出版，却也有些著作并不太为人所知，例如《民国前十年》、《新中国三十年》等。尤为让人遗憾，几年前唐的女儿帮他整理资料时，由于不懂中文，不慎将唐氏数十年积存的民国史资料全部丢掉。据称唐德刚发觉后，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差点昏了过去。唐德刚先生那部构想中的中国近代史，真的永远成为一部未定稿了。<BR>　　<BR>　　2009年11月1日<BR>《中国青年报》<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6 23:0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87215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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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博客500万，记一笔]]></title>
	  <author>孤云</author>
	  <category><![CDATA[杂记                ]]></category> <pubDate>2009-10-31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81088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今天俺的博客点击率超过500万啦。从2004年开博至今，差不多每年100万点击。这还是相当不容易的。本来想写几句的，人感冒了。记一下就是。]]></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3 8:3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074&amp;PostID=1981088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5)</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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