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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涯Blog的某用户的Blog</title>
    <link>http://henduode.blog.tianya.cn/</link>
    <description>我不定期写日记的地方和存放一些资料的地方，没什么好东西。
    </description>

    <item>
      <title><![CDATA[在一个讨论广州市长自评98分的贴后的回复]]></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一点网络回复        ]]></category> <pubDate>2009-11-12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2011321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真搞笑，既然是自评，就应该允许他打98分，甚至允许他打满分。<BR>　　领导让你们自评一下自己今年前10个月的工作表现，你们打多少？满分？接近满分？还是直接给自己打不及格然后卷铺盖滚蛋？<BR>　　<BR>　　如果说因为广州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很多弊端没有革除，所以广州市长就不能打98分，那全中国没有解决的问题加起来要多少？这样算起来政治局的大人们的得分应该全都是负数，潘基文同学的得分更是要无限逼近负无穷大了。<BR>　　<BR>　　上面有朋友说得很好，问题出在制度上。长期的制度性缺陷是无法用个人道德来填补的，对个体的道德批评，也无济于制度的整体完善。<BR>　　但是，我觉得有必要指出，制度也是靠人建设出来的——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ls这些怨天尤人的诸位，当你所在地区人民代表选举的时候，你有没有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我估计你们连宪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都搞不清楚吧？<BR>　　你们从来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是哪个选区，从来没有推荐过自己的候选人（10个选民就可以联名推选候选人），甚至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全中国99%的人根本从来没有关注过人民代表的选举。你们所做的也不过是在网上发牢骚，抱怨，说脏话骂人，仅此而已。我敢断定，你们真正所抱怨的并不是社会不公，而是为什么为何自己没有获得特权——这就是典型的流氓无产阶级的特点。<BR>　　<BR>　　必须再次强调一次，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国家是人民建设起来的，是人民建立了国家、是人民选择了政府，而不是恰恰相反。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连法律赋予的权利都不行使，不能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只有一种庸俗的“谢绝跨省”的市井心态，却没有“欢迎跨省”的勇气和对同志的信赖，这样的人民，是不会、也不配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政府的。<BR>　　<BR>　　回顾历史，大跃进时全民的疯狂、文革时全民的残忍、改革开放后全民的贪婪和道德上的堕落，是中国人民自己，一步步培育了这个可怕的制度和党派。这样的时代应该结束了，但它最需要的是人民的力量——每个公民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使和对正义与公正的践行，而不是丝毫不负责任地在网络上谩骂与发牢骚，等下了线，却只专注于自己蝇营狗苟的人生，并在这人生中尽情展现自己的残忍、贪婪和堕落。<BR>　　<BR>　　========分========割========线========<BR>　　<BR>　　扯淡性回复。实际上这个回复只有包含了真理的一半，却忽略了另一半。我主要想表达的并不是我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主张，我的重点，只是想发泄一下对网络上过多平庸之辈的垃圾一样的发言所感到的不爽。<BR>　　群体的总体智力水平总是让人憎恨，所以我讨厌“人民”，他们只能等待着被煽动和被利用。]]></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0 11:5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2011321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8)</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看了一下《中国不高兴》]]></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阅读.要点           ]]></category> <pubDate>2009-9-24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15890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这个书半年前比较流行，但我一直没看，因为吵得太厉害了，所以不太想看。这倒不是我故意特立独行，而是它吵得过于喧嚣了，根据我的经验，一般只有娱乐和商业上的事情才吵这么厉害，比较严肃的、有思想深度的问题不会有那么多人去参与讨论。所以就没看这本书。当然了，这个经验有时候也会出错，但是这次还是对的。<BR>　　<BR>　　总体来说，我觉得这本书是个畅销书，说直白点，它主要是卖钱的，不是布道的。很多人说它是极端民族主义，其实我觉得没那么严重，因为它只是用这个来卖钱而已，并不是真的要去宣传什么主义。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几个月的功夫，现在都根本没人再提起它了。畅销书么，卖一阵就行了。<BR>　　<BR>　　我认为它是畅销书，依据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来自于书中的一些细节，说这些作者以前没有“话语权”，现在有了，所以要出书。其实出书和有没有话语权没关系。比如老K，他的书基本上没人看不也一样出么（他极为注重“古典学说”，一本书四分之三讲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别说大众，我坚信他的同事都不会看）。所以他们暗示自己有“话语权”，换个说法就是“有市场”，终于逮住卖钱的机会了。而如果是出于信仰，要宣扬主义，他是不在乎书卖不卖钱的。<BR>　　另一个方面是这本书给我的整体印象。这本书首先是没有主题，随便扯，收录的文章都很零散；其次是写得极不严谨。这个不严谨的问题比较大，一是概念不清，比如书中经常提到“文艺腔”，但是你基本没办法把握这个“文艺腔”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有什么“大抱负、大目标”啊，都似是而非；二是有结论无论证；三是不讲理，主要是“以情动人”，玩煽动远大于讲道理；四是时常恶意曲解，比如说这本书把不爱政府和不爱国家基本都是混起来讲，再比如，有篇文章说，中国股民在股市里蚀了本，其“真相”是因为股市的“美国化”，医疗、教育改革的失败包括房地产的问题，都是因为“对美国模式的顶礼膜拜”而造成的。这都不是恶意曲解的问题了，完全是胡说八道、信口雌黄。所以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本书有点不可思议——它扯淡居然能扯到这个地步，完全不靠谱。<BR>　　一言以蔽之：这本书禁不起哪怕是一丁点的追问。<BR>　　<BR>　　因此，我觉得《中国不高兴》是不值一读的书，总体的水准很低。有人说它是“极端的民族主义”，其实这不太恰当，因为它根本没资格获得这个评价。即使是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在落实到具体的观点和政策上，它依然需要理性、需要论证。跟纯粹的“以民族主义的态度胡扯淡”不是一回事。<BR>　　而且说实话，这本书的扯淡也扯得不太好。既然动用了民族主义的大旗，怎么着也要把自己包装成正义使者，走的是“崇高理想”的路子，给人以鼓舞和正义感，觉得自己是和一个巨人走在一起，走进光明中去；结果却是怎么看都有点像暴发户，大嘴一撇，摆出一副“该轮到老子坐庄了”的流氓相，层次太低，拿不上台面。<BR>　　<BR>　　所以买这本书的同学要警惕了，如果你讨厌这本书，虽然并不代表你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但至少表明你的知识水平和文化水平不算太低；反之，如果你喜欢它，觉得它讲得“很有道理”，那么就说明……]]></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 15:1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15890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9)</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魔鬼经济学》读书笔记]]></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阅读.要点           ]]></category> <pubDate>2009-9-22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13502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魔鬼经济学》（Freakonomics），史蒂芬·列维特&史蒂芬·都伯纳著。<BR>　　<BR>　　第一章：学校老师跟相扑运动员之间有何共同之处<BR>　　1、欺骗是一种经济行为：更小的成本，更大的收益。<BR>　　2、行为的动机：经济动机、社会动机和道德动机。不同的机制会导致人们按照不同的动机行事。案例：以小额罚款来遏制幼儿园家长迟到问题，实际上将取得相反的效果。因为之前人们尽量不迟到是基于一种社会和道德动机，但是有罚款制度之后，人们将用罚款来“购买迟到的权利”，行为将尊崇经济动机。（I：这是行为经济学中典型的锚定问题）<BR>　　3、可以通过数据分析等数学方法来发现欺骗行为的存在。相扑运动也存在欺骗行为（比赛放水）。<BR>　　4、一个自觉付款购买甜饼的案例，说明欺骗行为是广泛存在的，同时也证明了“人类内在的诚信问题”：“无论一个人有多么自私，他都会坚守一些原则，去维护别人的利益，让别人感到幸福，虽然他可能并不会从中获得什么（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甜饼付款的数据表明，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会被人察觉的时候，他仍有87%的概率控制住自己不去做邪恶的事情。（I：未必，如果考虑风险，可能很多人不作恶，只是因为他们觉得从期望上来说，偷一个甜饼的收益是负的。如果不是甜饼，而是钻石，可能这个不作恶的概率会极大下降，因为收益期望极大提高了）<BR>　　<BR>　　第二章：三K党跟房地产经纪人之间有何共同之处<BR>　　本章主要讨论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拥有更多的信息就拥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对价格的制定。博弈论的一些基本知识，无新意。<BR>　　案例1：戴维森·肯尼迪通过公布3K党的“秘密信息”，有效打击了3K党。<BR>　　案例2：由于有网站将各家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的价格做了详细的搜集和对比，导致了这一项目的价格出现了大幅下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争得客户，除了降价别无他法。<BR>　　案例3：地产广告问题，说明：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比较具体而直接的广告语会更加促进消费。<BR>　　案例4：针对大型约会网站上个人资料的分析：大部分人喜欢吹牛，夸大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相貌和经济收入。自称金发的女性远超出美国的平均水平（大多数人只是染的而已）。<BR>　　<BR>　　第三章：为什么毒品贩子仍然跟自己的妈妈住在一起<BR>　　本章实际上讨论了两个主题。<BR>　　主题一：“传统智慧”——人们经常会把那些便利的，以及与我们的个人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事物认定为真理，并努力拒绝那些让我们感到不适或跟我们的生活常识格格不入的东西。另一方面，我们又总是会接受那些有助于提升我们自尊的东西（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 John Kenneth Galbraith）。实际上这个概念类似于“信息制造真像”、“知识制造真理”这样的表述，以及培根所说的“族类、洞穴和剧场假象”的综合体。<BR>　　案例1：美国上世纪80年代一位名叫米奇·斯尼戴尔（Mitch Snyder）的人为美国无家可归者奔走，为此他不惜信口开河地捏造了非常夸张的数据，获得了公众的关注。<BR>　　案例2：亚特拉大警察在90年代前半期也曾经隐瞒大量的犯罪报道，因为他们要改变城市的暴力形象。<BR>　　案例3：警察通常会制造这样一种假象：警察与之毒贩的对抗难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是因为毒贩经济优越，设备精良。<BR>　　主题二：关于毒贩的真实经济情况。贩毒网络基本上和资本主义企业没大区别，甚至和“麦当劳”非常类似。真正高收入的只是金字塔结构顶层的犯罪分子，而小罗罗们的收入，甚至低于美国法定的最低收入标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毒品贩子仍然跟自己的妈妈住一起，因为他们非常穷困。<BR>　　<BR>　　第四章：犯罪分子都到哪里去了<BR>　　这一章有点意思，它反映出我们理所当然的“经验和逻辑”与统计数据之间的巨大差距。<BR>　　关于犯罪率下降的问题：<BR>　　1、犯罪率下降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几乎没有关系。人们经验上认为，良好的经济形势会使得大家“安居乐业”而较少地犯罪，但研究表明，失业率下降1%，只会对非暴力犯罪产生1%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美国失业率下降了2%，而非暴力犯罪下降了40%。<BR>　　2、死刑的威慑对犯罪率下降的影响很小。<BR>　　3、美国警力的增加，对犯罪率的降低大约只有10%的贡献，换言之，增加警力对犯罪的影响较小。<BR>　　4、新的巡管策略对犯罪率的影响不大。<BR>　　5、禁枪和犯罪率下降无太大关系。典型反例：瑞典几乎至少人手一枪，但犯罪率仍然较低。而所谓“允许携带枪支而使罪犯退却”也不能有效遏制犯罪。<BR>　　6、真正与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犯罪率急剧下降密切相关的，是70年代的堕胎合法化。堕胎导致那些“易犯罪人群”在90年代之后并没有大规模出现（一个超级有争议的看法）。<BR>　　<BR>　　第五章：怎样才能成为完美的父母<BR>　　本章无太多有有价值的内容。<BR>　　<BR>　　第六章：名字对孩子的未来有影响吗<BR>　　统计数据表明，黑人和白人给孩子起名时，有较为明显的不同偏好。存在一些“很黑人”或者“很白人”的名字。其他无太多有价值内容。<BR>　　<BR>　　附录。无太多值得关注内容。]]></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3 19:0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13502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7)</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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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九月模板音乐保留]]></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个人感兴趣的音乐]]></category> <pubDate>2009-9-20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09135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歌名：<a href="http://vfile.home.news.cn/music/public/vd07/200909/18/3a/MUfs0720090918124757503a04d6.mp3" target="_blank"><b>蚂蚱</b></a><BR>　　词曲：山人乐队<BR>　　表演：山人乐队<BR>　　专辑：山人<BR>　　<BR>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去抓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去抓<BR>　　你吃不吃蚂蚱吃么我去抓呀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们抓<BR>　　这里有一只那边有一只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们抓<BR>　　<BR>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去抓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去抓<BR>　　你吃不吃蚂蚱吃么我们抓嘛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去抓<BR>　　这里有一只那边有一只啊　　你可吃蚂蚱吃么我们抓<BR>　　<BR>　　[旁白]：<BR>　　从小我就喜欢　我喜欢去捉蚂蚱<BR>　　这边有一只嘞那边也有一只<BR>　　前边有一只嘞后面还有一只<BR>　　左边有一只嘞右边还有一只<BR>　　随便还有得吃嘞<BR>　　<BR>　　打倒蝗虫!<BR>　　<BR>　　你可吃地瓜吃么我去挖　　　你可吃地瓜吃么我去挖<BR>　　你吃不吃地瓜吃么我们挖嘛　你可吃地瓜吃么我去挖<BR>　　这里有一个那边有一个啊　　你吃不吃地瓜吃么大家挖<BR>　　<BR>　　[旁白]：<BR>　　从小我还喜欢　喜欢去别人家偷地瓜<BR>　　左边一个地瓜右边一个地瓜<BR>　　去他们家偷一个地瓜去他们家偷一个地瓜<BR>　　我每天都在吃地瓜我长得好像地瓜一样哎╮(╯_╰)╭<BR>　　<BR>　　你吃不吃蚂蚱吃么我去抓　　你吃不吃蚂蚱吃么我去抓<BR>　　你吃不吃蚂蚱吃么我去抓呀　你吃不吃蚂蚱吃么我们抓<BR>　　这里有一只那边有一只　　　你们要吃蚂蚱吃么大家抓<BR>　　<BR>　　大家一起来一起抓蚂蚱 *　　re *<BR><BR>　　========================<BR><BR>　　歌名：：<a href="http://vfile.home.news.cn/music/public/vd07/200909/18/dd/MUfs072009091813291452dd56df.mp3" target="_blank"><b>小姨家的小兔</b></a><BR>　　词曲：胡吗个<BR>　　表演：胡吗个<BR>　　专辑：一巴掌打死七个<BR><BR>　　小姨临下班时分<BR>　　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BR>　　回到家时<BR>　　电梯已经停开了<BR><BR>　　爬到五层<BR>　　才一半的高度<BR>　　“糟了　忘了给青青买白菜”<BR>　　夜深了　得有个说法<BR><BR>　　“今欠到小兔青青晚餐一顿<BR>　　约白菜半斤<BR>　　按时令价折合人民币壹毛钱<BR>　　——淑梅”<BR><BR>　　放进兔笼<BR><BR>　　后记　这是三年前的事了<BR>　　小姨现在不养小兔<BR>　　改养乌龟<BR>　　不知她是否还健忘如昨<BR><BR>　　[念白]：<BR>　　咚锵锵　咚锵锵锵咚锵]]></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25 22:0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09135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6)</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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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反智主义的一次胜利]]></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伪随笔;事件记录     ]]></category> <pubDate>2009-9-17星期四(Thursday)小雨</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05548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天涯的“天涯时代”版块，本月举办了一次“天涯车友会Logo征集大赛”，参赛作品约30件，最后著名的“27号”勇夺桂冠。再总共3227张投票中，27号作品获得1627票的支持，支持率超过50%，而第二名的得票数还不到它的五分之一。绝对的、毫无争议的、毋庸置疑的众望所归。<BR>　　本来这也不值得过多关注，参选获胜，无非是<SPA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5em"><IMG style="MARGIN: 0.5em " src="http://laiba.tianya.cn/laiba/images/35060/12517865801991727541/A/1/m.jpg"><BR>　　　勇夺桂冠的神作：第27号</SPAN>设计优秀，卓尔不群，当然就第一了。但是，如果你真的看到27号，你肯定会放声大笑并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这个27号简直不能算是一个“设计”，充其量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涂鸦，即使让一群小学生来做这个Logo设计，这件“作品”的水准与之相比也算是相当糟糕的了。而且，任何审美能力和社会经验正常的人都可以看得出，在所有参赛作品中，几乎随便挑出一件都比这个涂鸦要更像“设计的Logo”。<BR>　　但事实是，它获胜了，大获全胜，这简直是一个上千人约定好的恶作剧，令那些精心准备并大力拉选票的“严肃的设计者”感到一种无奈的愤懑，令主办方也哭笑不得。而这个歪歪扭扭的图案只是一言不发地站在排行榜的第一位，在身边的柱状图所显示的绝对优势中，得意洋洋地宣告着人类日常经验和逻辑的破产。<BR><BR>　　当然，说这个事件宣告了日常经验和逻辑的破产，也许耸人听闻了一点。至少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这就是一个群体恶作剧，一种从众的社会心理现象。但我认为，从更高的哲学层次上，这反映出今天这个文明程度下所展现的一种普遍的行为和思维的方式和态度，那就是“反智主义”。<BR><BR>　　反智主义，自从美国历史学家霍夫斯塔在上世纪60年代提出之后，在过去的近50年当中，基本上是作为一种明显带有贬义色彩的词在使用。简单的说，就是知识界普遍认为反智主义是“错误的”、“荒谬的”。<BR>　　这个术语所蕴含的最基本的意思并不难理解，就是对“智”的反对和反动。具体就是体现在，对知识的有用性的否认，以及对知识精英、知识分子的贬低和排斥。举例子说，读书无用论就是典型的反智主义的表现；我国四十多年前的Institutional Revolution当中，把知识分子称为“臭老九”，这也是典型的反智主义的表现；再比如中国互联网上对“专家”的普遍仇视和嘲弄态度，都是反智主义。<BR>　　毫无疑问，绝对的反智主义的态度是毁灭性的，它大概会直接应该把人类打回原始社会。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反智主义是一种复杂的、互相矛盾、多有取舍的态度，即使按照纯粹的贬义去理解它，也会发现它往往是否定一部分知识却不否定另一部分，或者在观点上宣布要反对知识，但在实践上又不得不使用知识。对知识精英的态度基本也是如此。<BR>　　这些已经讨论的够多了的，我们说些其他的，不谈反智主义消极的一面，谈它积极或者说有意义的一面。<BR><BR>　　回到我们前面谈到这个“27号”，它为什么表现了反智主义？很显然，在众多的设计作品中，有一些是由“知识精英”创作的，那些作品有他们的设计思想、美学理念，这些都可以统称为一种“知识性”或者“智识性”。而粗陋的27号与之相比基本上没有什么知识性可言，但是它获胜了，这说明，广大的投票者普遍地带有一种蔑视、否定设计知识的倾向，具有一种反智主义的态度，“恶意地”支持这样一个很糟糕的作品。<BR>　　但是这种反智主义是有限的，它所透露的出的，并不是真的对美学和艺术的否定，很大程度只是一种“娱乐”。如果他们做出严肃的判断，几乎不可能有人真的认为27号就是最好的设计。但是这种不严肃、戏谑、调侃和恶作剧的态度，反映出的是一种现代性下的意识形态：这种反智主义的态度，不是对知识和知识精英的自觉反动，而是对知识统治与知识权力的不自觉反动。<BR>　　知识与权力的关系，福柯已经做出了极为精辟的阐发，很多后现代思想家都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发挥。简单地说，现代文明的统治模式发生了变化，知识本身就代表一种权力，这种知识权力会产生真理，知识对这些真理进行进一步地解释，让真理发挥作用，然后真理继续生产权力。基于这样的权力产生机制，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话语权”那么重要，因为话语可以制造真理。<BR>　　我们的生活，实际上已经被知识统治得非常牢固。世界就是一个牢笼，人们生活在牢笼里，观看演员的表演，聆听权威的训导，只能做极为有限的互动和思考，最后还以为自己是自由的。<BR><BR>　　我们还是回到Logo的征集大赛。我们认为这个或是那个Logo更好，是纯粹“自主的判断”吗？未必。因为知识精英们在不断设计“好的Logo”，他们有他们的标准，他们的审美观，进而将这种观念灌输给普通群众，促使他们必须按照这样的价值观和标准去思考去判断。你想反抗吗？你要设计“特立独行的Logo”吗？别忘了他们拥有权力，权威会告诉所有人你的标志是失败的，是不合规范的，社会会给你进行负面的评价，贬低你的能力，利用舆论不断强化知识精英的标准。最后你只能服从它，服从知识的统治。<BR><BR>　　马克思主义说，人的终极价值是人之为人的根据，人的自由和崇高。那么显然，我们在这样的知识统治、知识权力之下是不自由的。因此我们要反抗。这种反抗的一种形式，就是不自觉的反智主义态度。<BR>　　案例广泛存在。比如几年前非常著名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是以反智主义的态度对陈凯歌的电影《无极》的一次调侃。它是不是“真的”比电影要“精彩”呢？显然不是。但是，网络舆论广泛地支持这则短片，贬低陈的电影。其中体现的就是对知识统治的反抗，拒绝知识精英的权力压迫，因为这些影视界的精英认为只要有特效有明星有华丽的场景就可以满足一般民众的要求，他们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来制造娱乐产品，你看每一次那些“大片”的票房收入都是相当不错的，这说明知识阶层的“知识权力”巨大，并且知识统治也非常有效。在这样的权力压迫下，多人在进行不自觉的反抗，许多“恶搞”就带有强烈的反抗意味。<BR>　　再比如近期的“快女”选秀节目当中，曾轶可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支持度，当然也有很多反对者。其实显而易见，无论你如何吹捧她的创作才能，哪怕她是不世出的莫扎特贝多芬，但这种五音不全的音调和令人窒息的音色，早就该离选秀节目远远的，这是基本的生活常识。但是她居然获得了极为广泛的支持。支持者的一个论点就是她的“天真、单纯”。这就是典型的反智主义态度，因为我们听了太多由唱片工业的知识精英按照他们的标准所制造出来的音乐，我们对音乐的选择看似自主，但在更高的层次上看已经不自由了，我们的自由已经被唱片工业安排好了。因此我们不自觉地要反抗，如何反抗？就是用反智主义的态度支持那些不合“标准”的声音和音乐。（这里插几句不相关的，关于曾哥的抄袭问题，我倒觉得那不算抄袭。因为前段时间米斯特·斯通来我家做客，玩起了我几百年没碰过的吉他，他说曾的“创作”实在过于简单，因为民谣吉他就弹那几个和弦，反正按那个调挑个节奏随便唱，基本都差不多的，其后当场表演，果然完美演绎曾哥几首歌曲的“相似版”。鉴于米斯先生绝对绝对绝对不是一个音乐家的料（实事求是啊，请当事人保持情绪稳定），以他的音乐创作能力为参照系，我判断曾的“创作”确实是不值一提的，因为这创作过于简单，缺少构成“抄袭”的基本资格）<BR><BR>　　所以，我认为有限的、局部的反智主义有它的积极一面。因为大部分非知识分子不太会深入知识系统内部去批判知识权力，我们也无法用话语权的对抗来表达自己的立场，于是我们只能用一种不自觉的、感性的、近乎本能和潜意识的、灵机一动的“恶作剧”的方式来反抗知识的统治，冲破知识权力制造的牢笼。<BR><BR>　　我觉得这种不自觉的反智主义很点意思，实际上这种态度不仅仅是在文化上，在其他领域，诸如政治层面，也必然或多或少要受其影响。世界充满了复杂性，这个话题太庞杂太深邃了，我想其中一定蕴藏着很多有意思的东西。文章最后，我们还是再看一下27号，感受一下反智主义得意洋洋的胜利吧。<BR>　　最后说一下，我的票也投给了27号，它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不愧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巧若拙、大智若愚的绝世奇作啊。~~O(∩_∩)O~~]]></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21 13:1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05548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5)</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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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就新邮政法的专营问题和一个故敌吵架]]></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一点网络回复        ]]></category> <pubDate>2009-9-14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00289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简要说明：今年10月1日，新的《邮政法》将开始实施，在国务院对邮政企业专营项目的规定中，有一条是“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有人统计，民营快递企业的信件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40-60%。其中100克以下的占80%，同城快递50克以下占50-60%，这样，新法中的专营规定就对民营快递企业的业务造成了影响。<BR>　　如果对照旧的《邮政法》，实际上在旧法中，所有信件投递甚至包括“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邮递业务”都是邮政企业的专营项目。历史地看，新法有很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够不够？新法中规定的专营权合不合理？是不是应该将这一条“重量的专营权”去掉而给予民营快递企业更公平的市场环境？<BR>　　有相当一部分声音认为，这条专营规定是错误的，实际上一种垄断，应该取消。我认为，该规定不甚妥当，但谈不上“错误”，综合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看来，这条专营权基本上是个虚设而起不到有效的法律约束作用。其中所反映出的对邮政企业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具体的保护与补贴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榷，就该专营权的条款而言，并起不到有效的保护和补贴作用。<BR><BR>　　====回====帖====分====割====线====<BR><BR>　　请lz在为了稿费而挖空心思批评公权的时候，也要具备一点基本的常识，有一点实事求是的态度，做一个投机知识分子是你个人的选择，基于民主的基本价值，我虽然认为你很愚蠢和无耻，但无权干涉，我对你的批评你当然向来也是不当回事，但也请lz能有一点做人的基本道德感，不要为了钱就什么都写。<BR><BR>　　1、“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有两层含义，你将这个表述的意义仅仅局限在“信件不被私拆和泄漏”上，充分说明患有选择性失明。除去信件本身的安全，这一表述的另一层意思在于强调“通信自由”——这不是说写信寄东西的自由，而是通信网络的完备性。我国疆域辽阔，还有很多地区相对来说偏僻遥远，通信成本很高，所谓“通信自由”即是要求政府必须保证这些地区的通信也能顺畅。<BR><BR>　　2、基于“通信自由”这一层的内涵，邮递市场过去就不是、在当前具体现实情况下也不可能是一个比较彻底的自由竞争市场，它具有相当明显的公共性特征。在经济学上，我们知道一个基本的常识：公共性较强的领域往往伴随市场失灵。所有民营的邮递公司不可能去做赔本的买卖，它们必然只会选择交通便利、业务量大、利润率高的地区来经营。这样所带来的现实结果是：所有赔本的邮递买卖，都由国营邮政企业承担——因为它必须要保障国家的“通信自由”。基于这样基本的现实情形，政府有必要对带有明显公益特征的国营邮政企业进行保护或者补贴。目前，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是确定其局部的专营权。<BR>　　你可以认为这个立法不合理，应该采取其他的办法，比如直接进行财政补贴等等。但是，刻意回避邮政事业本身的公共性、回避邮政的非完全市场竞争性，仅针对所谓“对民营的侵害”和什么“强化垄断”来批评它，这是显然不客观的。lz一味迎合读者“批判公权”的口味而刻意回避这些最基本、最明显的事实，是否过分了一点？<BR><BR>　　3、“政策上保护”和“能够获得政策性保护”之间，不是一回事。实际上从立法的效力来看，这项条款几乎没有太大效力。首先是对该法的规避非常简单，这条法律几乎没有任何实际的效力。其次，从现实的法律实践来看，1987年实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实际上各个快递公司完全无视这条法令，从法律上说，几乎国内目前所有的快递公司的违法的，但是它们照样普遍经营信件寄递业务，因为这条法令的执行成本太高，几乎是不可能执行的。<BR>　　我提到这两点是想说明，在我国立法和司法相对落后的现实情形下，尽管邮政企业在法律上获得了政策性的保护，但在具体运营过程中，民营快递企业所受到影响是有限的，因为这条快递专营的法令，几乎是不可能被严格执行的。<BR>　　我当然不是说，由于某些法律执行困难，所以它们就不重要。我的意思是，一个有理性的观点，应该在追求法律正义的理想和中国立法司法相对落后的现实之间，寻求具有张力的平衡。如果有人认为新邮政法对民营快递企业的挤压是不合理的，当然可以讨论，但是故意夸大民营快递企业可能的损失，无视部分法律在实际效力上的疲弱，我想这不是一个正确的看待问题的方法，这只是为辩而辩，只要论点不要论据地辩，选择性失明地辩。<BR><BR>　　4、从形式上来，此法规确实让邮政企业形成了垄断地位，这种垄断属于特许经营。但这种垄断是否仅是有弊而无利？我看未必。几乎任何事情都有利弊两端，反垄断最主要的理由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一个：禁止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破坏正常经济秩序。这个支配地位的滥用无非针对两块，一是对其它竞争者的侵害，二是对消费者的侵害。<BR>　　从目前来看，对其它竞争者的侵害是有限的，一方面除了上面所说的法律实际效力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这种垄断是政府特许经营，所以其垄断经营的范围是易于调整的。实际上，在新邮政法实施之前，中国邮政已经具备不可撼动的垄断地位（注意，“垄断地位”和“垄断行为”不是一回事），然而，不但几乎不存在中国邮政利用其庞大规模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而且在事实上，是各个新兴的民营快递公司不断抢占邮政企业的市场份额。而对于消费者的侵害，从现实的社会生活经验中看来，邮政投递业务并不存在高利润，根据现实的中国国情，也几乎不可能在新邮政法实施之后，邮政企业会做出大的资费调整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并且，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亦有明确之规定：“……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BR>　　通过这两方面的现实的考量，应当较为乐观地判定，邮政企业因特许经营而在快递市场上形成的局部垄断，并不会对现有快递产业带来严重的影响。<BR>　　同时，这种特许经营有其有利的一面，即对于邮政企业的补贴。<BR>　　我们都知道，中国邮政在邮政业务上一分钱赚不到，而且还要大量亏损。道理前面说过，这是它的公共性所决定的，这么大一个国家，农业人口占大多数，农村的信函业务亏损是巨大的。那么邮政企业的利润从何而来？从所谓“邮政储蓄”而来。但从经济学的角度，邮政储蓄是不合理的，很多方面它体现出一种对银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并且实际上，现行的所谓邮政储蓄带来的“利润”，并不是金融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利润，而是央行的亏损。所以现在很多呼声要求邮政企业进行改革，甚至很多声音主张业务分离，我认为这也一定是大势所趋。<BR>　　那么将来，如果邮政储蓄不能或者很难再对邮政业务的巨额亏损进行填补，势必仍然需要国家补贴（目前，国家对邮政的补贴不断减少）。由此，今天新邮政法的特许经营规定，可以看做是对邮政企业的一种补贴。<BR><BR>　　还是那句话，我们可以讨论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但必须要正视邮政企业在邮政业务上由于公益性所带来巨额亏损，以及国家实施补贴的必要。如果这个法不合适，可以改，也必须改，但像lz这种，故意回避重要的问题，故意无视显见的事实，大喊口号，大扣帽子，用“垄断”两个字就全盘否定了一个复杂的专营问题，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你。<BR><BR>　　至于lz拿新邮政法和《反垄断法》作比较，试图在《反垄断法》里找出条文来反对邮政法，则是可笑到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专营专卖的多了去了，军工、航天都是“垄断”的，你要不要鼓吹一下你的反垄断理论？居然还有脸说什么“明目张胆的恶法”，那怎么才不是恶法？国家邮政全都放开，大家自由竞争，什么赚钱做什么，不赚钱的谁都不要做，全中国近60%的农村面积都不要邮递，这样就不是恶法了？<BR>　　即使是讨论垄断问题，改革开放才三十多年，真正全面推行国企改制也才十几年，仅仅一代人不到的功夫，民营企业占全国GDP比重已达到50%左右，能源、通信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很多专家学者也在呼吁进一步改制，去年开始实施《反垄断法》，也充分说明了中央政府在不断加深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理解、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合理管治。反垄断是长期而艰巨的，事情要一步步做，即使是美国这样自由主义国家，司法部门的反垄断工作也相当困难，几十年的老牌国企，两三天就“反垄断”了？更何况很多问题还牵涉政治因素和国家安全。<BR>　　这些变化你看不见，成天写这些垃圾文，什么走过场，打假球，什么漏洞百出、柔弱乏力，就你这种为一己私利一味迎合群众的非理性情绪，为了一点稿费既不要常识也不要逻辑更不要知识分子立场的败类，也配冒充正义使者？你这种投机主义的时评家只不过是混得不行没机会拥有特权才成天挖空心思把自己伪装成“民意的代表”、“正义的化身”，还反垄断？如果垄断能给你带来更大的收益，你丫早奔过去投靠垄断了。败类。]]></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22 19:2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900289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09.12 A 我对你很失望，你的文章已不能看了]]></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9-12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96418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引====用====分====割====线====开始====<BR>　　<BR>　　我尚未适应这辆二手自行车的尖窄后座，也被剑桥镇那些弯弯绕绕的小路弄得晕头转向，没有一座教堂的尖顶提供明确的方向感。从Mill路上的车行到我居住的Clare Hall，不过几公里，我却骑了20分钟，问了两次路，还有两次停下稍作歇息，以缓解臀部不堪的疼痛。<BR>　　我的书包里塞了1块豆腐、1条黄瓜、1袋豆芽、1瓶老干妈、3个苹果、1台黑色收音机，还有1本像是砖头一样重的《希特勒传》。在东方超市买东西时，我顺便逛了旁边的二手书店。这本九成新、845页的传记，只要11英磅，只比我的自行车锁多1块钱——一个帝国兴起衰落的故事，刚刚超过一条裹上塑胶皮的铁链。<BR>　　收音机调到FM103的古典音乐台，把豆芽与黄瓜洗干净。一阵雨袭来，玻璃窗上满是饱满的、向下滚落的水珠。透过已变得朦胧的玻璃，眼前的一切像是17世纪的一幅风景画——绿树、草坪、天空，自然尚不是人类征服的对象，它提供秩序与宁静。<BR>　　整个夜晚，除去把自己喂饱，再没有一件是必须完成的事了（就连这件事也可以漫不经心）。我可以听一晚的音乐，从巴罗克时代到伦敦地铁里的风格，从容地把这本希特勒传读上30页，或是从他的出生直接跳跃到1939年9月1日的波兰，今天距离欧洲人定义世界大战的开始正好70年；喝上半瓶从Marks&Spencer买的廉价红酒，或是仅仅盯着窗外发呆——雨停了，黑夜将至前的天空蓝得让人心醉。<BR>　　<BR>　　====引====用====分====割====线====结束====<BR>　　<BR>　　这是许知远最近一篇名为《词穷之时》、几乎没有任何观点的政论性文章里的内容，这段不知所谓的散文占全文约四分之一的篇幅。<BR>　　我去年写过一篇文章评论许知远的行文风格，我期待这位老兄能够走出他的困境，但是今天看来，他是变本加厉地糟糕了。<BR>　　哎，恐怕此君的文论，今后很久，都不值一读了。<BR><BR>　　<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PostID=14387948" target="_blank">链接：《走远了的许知远》</a>]]></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0-21 12:1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96418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6)</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与人讨论桑兰和保姆的矛盾问题]]></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一点网络回复        ]]></category> <pubDate>2009-9-11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96119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我认为ls对“阶级”这一概念的使用，是错误的。你这是“泛阶级论”。整个社会当然可以分为很多阶层，很多社群，很多团体，但并不是说某一类具有相同特征的阶层和团体就构成一个阶级。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中，阶级的本质是一个经济范畴，但它同时也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政治意识形态。<BR><BR>　　你今天所说的阶级，实际上说到底是仅仅是“贫困阶层”。你的主题思想其实简单明了：因为一个人是穷人，所以他不可能拥有富人的生活习惯。所以一个穷困人家出生的保姆，将很难达到富裕雇主的要求，因为那些要求完全不在穷保姆的生活经验之内。<BR>　　这个说法当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与阶级无关。阶级的本质是由生产资料的占有所决定的，以阶级论的观点，保姆所在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不会变的，除非他自己占有生产资料而进入另一个阶级。所以保姆这个阶层将永远与雇主处于紧张的冲突之中，除非暴力或者其他强制力胁迫，保姆将永远消极地处理他的工作，而与雇主进行消极对抗，或者干脆进行积极的阶级斗争。<BR>　　但这是说不通的。因为保姆本身只是工作的一种，它本身并不体现出生产资料的占有，如果这种阶级对抗存在，那么，即使这些雇工将来不再从事保姆的工作而去做其他的工作，这种对抗将依然存在，因为他的阶级性没有变化。但是上面有人指出，钟点工与留居式家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觉得从经验上看，是这样的，但用阶级论就无法解释这一点，阶级论将认为，如果两种工作因为都是同一个阶层的人来工作，那么保姆与雇主之间所展现出来的阶级对抗应当是一样的，至少是类似而属于同一种性质的。<BR><BR>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考量这个问题。保姆不一定是农村的孩子来城市当保姆。比如农村、乡镇也有人雇用本就生活在农村乡镇的保姆，由于保姆和雇主生活在同样的文化、风俗和习惯之中，这种保姆雇佣过来，就很少出现“东西不会用”，“不理解雇主要求”的情况。同样，一个城市下岗女工去做城市有钱人的保姆，虽然她也很贫困，但她也是住楼房，用煤气，用电饭煲，用微波炉，她基本上具有一切城市人口的“生活常识”，她知道一个城市的有钱人所需要的“干净”是什么意思。<BR>　　在这种情形下，保姆至少在“生活经验”上与雇主没有冲突，那这种情形，用阶级论又如何解释呢？<BR><BR>　　因此，以我个人的看法，保姆的问题，是无法用阶级论大而化之地加以解释的。并不是说，因为保姆穷，所以他很多东西没玩儿过，不懂，他对于“清洁”、“卫生”的概念与富人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因此引发种种矛盾。那穷困的保姆长期生活在富人之家，将有钱人的花样都搞熟了之后，又如何呢？难道阶级对抗就由此消失了吗？如果没消失，那这种对抗由生活习惯的差异又转变成什么了呢？这是没法回答的。因为这些问题本身并不因阶级引起。<BR><BR>　　实际上，保姆和雇主的冲突，主要是一个社会学问题，或者说社会心理学问题。为什么钟点工和雇主之间矛盾少？因为钟点工的工作内容是清晰的、确定的，可以用明确标准评价。但是保姆不同，绝大多数雇主对保姆的要求，实际上远不止于“把该做的做好”。他们在心理上有预期，那就是保姆的一切行为习惯都应当符合自己的要求。保姆在雇主眼中没有“私人空间”，雇主将保姆当作自身肉体乃至精神的一个延伸工具，力求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BR>　　但实际上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你力求一个人成为你自身的延伸，这就会带来矛盾。我们试举一例，保姆早上起来不喜欢刷牙，按理说这是纯粹他个人的私事，跟你一点关系没有，但是你心里会怎么想？你绝对会感到不爽，因为这绝对不符合你最基本的生活习惯。于是你会干涉他，要求他早晨起来立即刷牙洗脸，睡觉前也要刷牙漱口。我可以肯定，99%的雇主会干涉。<BR><BR>　　由于你对自身的肉体和精神的支配是绝对的，所以你习惯性地也对保姆采取绝对的支配态度，也可以说就是“主仆的态度”，“对待奴隶的态度”，如果保姆在生活习惯、行事作风方面与你相近，他将较好的适应这一点（但也不是无限的），但如果他跟你不是一类人，那么他就会有一种被剥夺、被分裂、丧失自由的感觉，他会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独立人格，变成一个掉线木偶。精神与肉体割裂了，他必然会不爽，内心会焦虑，情绪会烦躁，在行为上就与你发生冲突。<BR><BR>　　实际上这种绝对支配的情形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企业高管、军政要人，他们对待身边的秘书随从，都是“绝对支配”，但是有一点与保姆不同，这种支配指令的传达，是分层级的。秘书对待首长领导当然低眉顺眼言听计从，不过，他不必事事躬亲，他很快就把事情分配下去，而自己亲自干的事情是分领域的、有限的，因此他们依然拥有足够的“私人空间”，他们的被剥夺感也是有限的。<BR>　　前面有人说“英国管家”很绅士，是仆人的“高境界”，但是务必要清楚，管家不是保姆，管家只是管理家政要务，主人的各种支配指令，他并不是最后的接受终端，下面还有更多的仆人去做。如果你事无巨细全都要英国管家一个人做，同样会有激烈的冲突。<BR><BR>　　那么，解决保姆和雇主的冲突问题，是不是说，雇主应该“宽容”，应该“给予保姆足够的私人空间以让其发挥独立的个性”？显然这是不现实的，这不符合一般的心理学规律，就算你有极高的道德修养可能也很难做到。比如我上面那个例子，你品德再高尚，估计也很难容忍你的保姆早上起来不刷牙。<BR>　　所以，问题的关键应该建立新的合理的制度。比如你只请钟点工，大家四四六六讲清楚，做完事情他就走人，他别说不刷牙，只要把家里弄得一尘不染，他就是上厕所不擦屁股，也不关你事。<BR>　　我们回到话题最初的焦点上来，像桑兰，她是不能够仅仅请一个保姆的，再好的保姆都不行，因为鉴于她的特殊情形，她几乎所有在肉体和物质上的行为都需要有一个“肉体的延伸”来帮助她完成，你保姆再能干，再温顺，24小时这么搞，精神上受不了的。这与你的道德水平、职业精神没什么关系，这是人性使然。我觉得桑应该雇佣三个以上的保姆，让她们负责不同领域内的生活事务，因为你的绝对支配的指令被分担了，她们依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自己的独立人格，拥有最大的私人空间，这样雇主与保姆的关系才能融洽。<BR><BR>　　其实这个道理不复杂的，中国有句古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这个意思用现在的学术术语说，就是人被他人的绝对支配所异化，如果人拒绝这种异化，就必然要对支配他的力量作出反抗。这个“他人”，就算是自己的父母，都承受不了，更何况仅是一个雇主呢。这不是简单地用“职业精神”、“契约自由”可以轻易解释得了的。]]></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14 9:5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96119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6)</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08.28 A 关于渝城剿匪，随便说说]]></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8-28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723586&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重庆巡抚薄大人自上任以来，率本部按察使王大人，整顿吏治、清剿流寇，卓有成效。经查，原渝城按察使司副使文某，与江湖盗匪内外勾结，欺压治下百姓，致使渝城生灵涂炭、民怨沸腾，实属罪大恶极、罄竹难书，依天朝律法，撤其一切职务差使，交大理寺彻查法办。<BR>　　此案一出，朝野震动。薄大人霹雳手段，王大人善战骁勇，虽庙堂之高，江湖之远，却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BR>　　<BR>　　出了这样的大事，免不了一些街谈巷议。从民间的舆论来看，主流当然是为两位大人歌功颂德。渝城的百姓得了实惠，少不了要送万民伞；朝中的清流和天下的读书人，不少也为薄大人的雄才大略而钦服。<BR>　　但事情总有两面，有阳就有阴。也有人说，薄大人此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眼看内阁就要重组，人心浮动，形势微妙，大人岂能没有动作？大人与当今监国斗法，早已棋输一招，入主大内虽已是痴人说梦，但若是连内阁都进不去，那就是一败涂地了。如今，大人似以雷霆万钧之势整肃吏治，以宽厚仁德之心体察民情，不过是笼络人心博取民意，以求在败局上亡羊补牢，作困兽而犹斗尔。<BR>　　<BR>　　我以为，无论阴面阳面，都不是空穴来风，多少有些事实为根基。但最近舆情发展得有些蹊跷，阳面甚嚣尘上，阴面却都消寂无踪了。看网络上的回复，删的删改的改，剩下高唱赞歌的，也愈加没个体统。有说薄大人应巡察九州万方，整肃吏治以正国法；有说大人该升任军机处总理王大臣，总领政务；甚至还有说大人有如天之德天子气象！种种狂悖之言，是民意果真如此？还是朋党之争，或以狂悖之言加害于瓜父？再或者本就是司马昭之心？这实在是说不清楚了。<BR>　　<BR>　　然而，《半月谈》近日发表一组文章，大谈“民意失真”，谈“以假民意而推官意”，第一条就是“只说好不说差”，宏论种种，在我天朝实属罕见。值此多事之秋，内阁重组亦在眼前，恐怕此文亦有所指啊。瓜父欲以民意补其牢，可补乎？未可知矣~~]]></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28 14:3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723586&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08.27 A 好，很好，你恰是践行我的观点]]></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8-27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71772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在自己的博客里发个帖，又没几个人看，天涯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删。<BR><BR>我的贴反党吗？反政府吗？非也，不但不反，而且誉其举措得当，若是因“政治惯例”而删帖，显然说不通。<BR><BR>那为何要删？因为我的看法不合天涯一贯的网络自由主义做派。什么叫网络自由主义做派？核心是三点，其一鼓吹民主，鼓吹言论自由；其二，凡是公权（特指中国政府）的就一定是错误的，凡是反对公权的，无论目的手段如何，都是正确的；其三，自由只是自己人的自由，对于异见要以打压为主。<BR><BR>有意思吗？我这没几个人来，帖子也不会上你的首页，你不厌其烦地删，删个鸡鸡啊？]]></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1 18:0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71772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5)</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08.09 A 我记得这故事]]></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8-9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43724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时光旅人》，科幻剧，主人公可以穿梭时空，他每次回到过去都是为了帮助一些人解决一些问题。第一季第六集，讲述主人公去挽救一个爆炸杀手。这故事我越看越熟悉，毫无疑问，它是以一个真实的事件为原型改编的，我曾经还写过一篇短文介绍过。<BR>　　<BR>　　<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41917&PostID=4492646" target="_blank">链接：《一个爆炸杀手、疯子与哲学家的混合体》</a>]]></description>
	  <comments>2009-8-9 12:0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43724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他山之石可以攻玉]]></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伪随笔;事件记录     ]]></category> <pubDate>2009-7-30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30370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阿尔温·托夫勒，庸俗的资产阶级社会学家、未来学家，上世纪80年代由一本《第三次浪潮》的畅销书闻名于世。<BR>　　托夫勒在社会学领域提出的“超工业社会”理论，是一种超越阶级、超越社会制度的理论，其主要特征是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扩大一切社会主义国家，认为这是超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从而泯灭了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并且把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区别下降到无足轻重的地步，制造出一种特殊的社会趋同理论。<BR>　　由此可见，托夫勒的社会学理论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BR>　　<BR>　　但对党内以及其他无产阶级知识分子来说，托夫勒更重要的著作是《权力的转移》。在这本著作中，托夫勒强调知识正在成为权力越来越重要的来源之一，这虽然有一定合理性，但依然没有揭示权力背后更深层的利益格局与制约。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世界的基本看法，是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分野作为社会紧张的根源，社会的权力主要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生产资料决定了权力，这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基本政治规律。<BR>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权力的转移》一书的中译本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于1991年出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翻译出版一个庸俗资产阶级社会学家的著作，显然是意味深长的。我认为，了解托夫勒的理论有助于我们深入地批判资产阶级学者的政治观点，了解今天资本主义社会权力运作的模式。<BR>　　<BR>　　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托夫勒指出，获得知识控制权的战术，首先是信息战术。在这里，他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在政治斗争中常用的关于信息控制的骗术：<BR>　　1、省略战术。将相关的信息割裂开来，或者剔除某些事实。<BR>　　2、概述战术。用抽象的话语，比如外交辞令，遮掩细节。<BR>　　3、时机战术。最普通的办法是延缓发送信息的时间，导致接受者已经对形势无能为力。<BR>　　4、滴流战术。将信息在不同场合、时间里一点一滴发布，而不是堆积在一个文件里，从而打破事件原形，是接受者不易察觉。<BR>　　5、潮水战术。在有人抱怨消息消息闭塞时，瞬间用大量信息淹没接受者，从而使得人们找不到基本的事实。<BR>　　6、放风战术。放出谣言，但也夹杂真实信息，使接受者真假难辨。<BR>　　7、吹风战术。在海外制造假情报，然后在国内转载。<BR>　　8、夸大战术。充分夸大一个谎言，效果比数量众多的小谎言更易使人相信。<BR>　　9、颠倒战术。肆无忌惮地把已知信息完全颠倒过来。<BR>　　<BR>　　这些信息战术，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家惯用的手法，通过这些手段，使权力使用得更符合他们的意愿。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学者，通过对其的深入批判，可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腐朽和堕落，并加深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进一步体认。]]></description>
	  <comments>2009-8-8 10:5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30370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6)</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07.13 A 不要做奇怪的事]]></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7-13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07138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刚才，突然饿得厉害，然后想起晚饭没吃。于是去24小时的CSV买食物。发现速冻水饺居然没有，我很痛心，无奈之下买了速冻馄饨。其实馄饨还是不错的，只是同样的价格下，馄饨数量太少，我很不满。<BR>　　然后，突然看到架子上有红豆沙，莫名其妙想吃，顺手拿走。<BR>　　<BR>　　到收银台，收银的少妇看我拿红豆沙，颇为好奇，问：“这个你怎么吃？”我一时突然语塞！如果坦诚相告，那就要回答：“回去用剪刀在角上剪个小洞，挤着吃。”<BR>　　但我超高的智商和情商在瞬间就令我的理智明白，不能这么说。如果对她袒露心声，势必给她留下令人震惊的印象，多年的光辉形象毁于一旦，以后我与社区居民的良好关系将走向何方？暗淡的前景我不寒而栗。<BR>　　在不超过0.1秒的神经反应时间之后，我想我一定控制住了自己脸上的“微表情”，令任何FBI或CIA特别探员都不能发现我内心在刹那间对数百件相关事件的思考和态度，然后淡定地回答道：煮粥吃。<BR>　　<BR>　　显然，我如此深刻的回答令少妇当场晕厥，她款款深情地对我说道：“这样煮粥不会‘没有了’么？我用这个包汤圆都不行，全都化掉了。”我继续淡定地说道：“煮粥，随便放什么都好，反正化掉了也在粥里面，你还可以加点别的不容易化的，这种甜粥，在夏天，放冰箱里冰一下，味道很好。”转而我继续说，“其实煮粥真的放什么都行，比如海鲜粥也不错，成本很低……”<BR>　　少妇莞尔一笑：“从来不做这样的东西。”<BR>　　“哦？真的啊？其实很不错的，你试一下。”我顺水推舟，开辟新的话题，教育其如何煮海鲜粥。终于化解一场危机。<BR>　　<BR>　　走出便利店，我为自己随机应变的高超本领给征服了。现在我回到家里，用剪刀在红豆沙包装袋的角上剪个小洞，挤着吃，啊，绝对的美味、砥砺西呃斯、哦依稀。<BR>　　<BR>　　于是顺便写下今天这篇文章，告诫自己，以后不要做奇怪的事情……如果要做，一定要有一个retreat-plan：撤退计划。这才是我们这些成熟的硬派应有的作风。]]></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15 22:1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807138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在一个认为“梁丽构成盗窃罪”的贴后的回复]]></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5-19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742934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我要说如下几点：<BR>第一部分、与本案无关的感慨<BR>1、看到我的偶像“森林五月”以及资深ID“毅力酸牛奶”的出现，我很高兴，非常喜欢阅读两位的回复，虽然个别人时常比较刻薄，而且我也不见得就赞同两位的观点，嘿嘿。<BR>2、观战本楼同学的掐架，发现本楼部分同学善于归纳，热衷于将一个具体案件中的具体行为，归纳为“如果xx那就oo”这样彻底忽略细节和具体语境的、高度概括的结论，譬如“财物离身就是遗失”、“从行李车上拿箱子就是偷窃”之类。我对此深感失望。<BR>3、本帖中出现了大量乱七八糟的譬如“鸭子、自行车、汽车、宾馆”之类的比方，并且有人企图使用所谓“归谬法”得出的一些可笑的结论，企图以此驳倒异见者，我对此深感遗憾。<BR><BR><BR>第二部分、与本案有关的一些看法<BR>显然，本案争论焦点在于，梁某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说明：在“侵占论”下，因其已经归还失物，无“拒不交还”之情节，因此实际上并不应以侵占罪论处，甚至都不构成犯罪，但出于讨论之便，不妨暂且使用“侵占罪”一词）。其争论的实质在于，梁某是否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占有权。<BR>换言之：金拾所在的纸箱，其占有人应如何认定？本人来总结一下本帖中3个主流观点和1个非主流的观点。如还有其他观点，各位同学不妨继续补充。<BR><BR>1、支持侵占罪（或无罪）的同学认为，依据事件发生时具体情境以及“社会一般观念”，盛放金饰的纸箱属于“遗失物”（被遗失的行李）或“无主物”（垃圾）。所以，梁某将纸箱占为己有，无“侵害财产占有权”之情形，不应以盗窃罪论处。<BR><BR>2、一部分支持盗窃罪的同学认为，依据事件发生时具体情境以及“社会一般观念”，该纸箱不是“遗失物”，而显然处于周围某位/些可以确定或不能确定的所有者的支配当中。因而，梁某在明知纸箱为他人所占有的前提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拿”走了该纸箱，侵害了纸箱的占有权和所有权，因此构成盗窃罪。<BR><BR>3、另一部分支持盗窃罪的同学认为，依据事件发生时具体情境以及“社会一般观念”，该纸箱可以认为是“遗失物”（但不是垃圾）。<BR>但是，虽然在客观上，纸箱的原所有者丧失了对纸箱的占有，但此时该纸箱已经转移为机场所占有。关于这一观点依据应当如下：在客观上，机场大厅虽属于“公共场所”，但机场管理部门显然可以、并在事实上也确实对其实施非常有效的管理。因此，应当认为，虽然纸箱的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此时纸箱已经转移为机场管理部门占有。<BR>同时，机场内部“捡拾纸箱必须上交”之“严格规定”，并可以推定梁某熟知该规定，因此，梁某在明知“捡拾纸箱必须上交”（即机场占有纸箱）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拿”走了该纸箱，侵害了纸箱的所有权，因此构成盗窃罪。<BR><BR>4、另有极少部分同学，认同“纸箱转移为机场占有”，但同时认为，本案属于“有上下主从关系的多人共同管理纸箱之情形“。由于机场管理部门对于梁某的高度信赖，从而授予梁某对于纸箱的某些的处分权（清洁工人之工作需要），因此可以认为，机场承认梁某对于管理物之占有。换言之，在机场的“充分授权”下，梁某占有纸箱，所以梁某的行为不够成盗窃罪，而应构成“职务侵占罪”。<BR>但实际上，根据所谓“严格规定”，把纸箱当成自己“拣到”的东西而拿走，似乎并不在“充分授权”之列，所以这一观点暂可以忽略不计。<BR><BR><BR>下面详细分析和讨论本帖各主流观点中关于纸箱占有权认定的问题。我在上文一直强调“依据事件发生时具体情境以及‘社会一般观念’”来判断纸箱的占有情况。根据lz提供的资料，“事发时具体情境”如下：<BR>【可能为梁某自述】事发地点是深圳机场B号候机楼二楼出发大厅。当天上午8时20分左右，梁丽如常在机场候机大厅里打扫卫生。当她第一次走到19号登机柜台时，看到垃圾桶附近有两个女乘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她们中间有一辆行李车，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过了五六分钟，两位旅客急急忙忙跑进安检门。梁丽第二次来到19号柜台垃圾箱旁，看到那个小纸箱还在行李车上，以为是她们丢弃的，左右看看也没有人，就顺手把小纸箱当作丢弃物清理到清洁车里。然后梁丽继续在大厅里工作。<BR>【警方通报】当天上午8时20分左右，梁丽手推清洁车经过此处（19号柜台附近，该处有个垃圾桶），看到行李车上的小纸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小纸皮箱搬到其清洁手推车上，并推着清洁手推车离开现场进入大厅北部值机柜台区，之后再推车至该大厅北侧距离案发现场79米远的16号卫生间处，看到在该处搞卫生的清洁工曹万义，就对曹称其捡得一个纸皮箱，要求借曹的地方放一下。<BR>对于同样的事实（虽然是两种略有出入的描述），本帖的同学对纸箱占有权的理解却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态度，我想这可能与他们各自所认为的“社会一般观念”有关。坦率地说，我个人并不能、或者说不敢以某种绝对肯定的态度来判断谁对谁错，但我个人非常倾向于认为，这个纸箱是“没有人要的”，或者“忘记拿的”；而很难认为这个纸箱属于“主人干其他事情去了，纸箱暂时放在这”或者“主人就站在旁边不远处”之情形。<BR><BR>我们可以像放电影一样回顾事发时的一些场景。<BR>机场出发大厅，在一个垃圾桶旁边，有一个行李架，行李架上别无他物，只放着一个方便面箱子大小的纸箱，同时，没有明确或明显的信息表示，它的主人在周围。OK，画面就到这里，这是警方通告和梁某自述中都一致的部分。我想请楼上所有的同学扪心自问，如果你看到这个画面，你最直接的想法，最符合一般经验、一般常识的想法，是什么？我觉得，最最“社会一般观念”的，会有两种看想：<BR>1、由于你的注意力主要在行李车和小箱子上，你最容易想到的是：这家伙真马虎，东西没带全就跑了（遗失物）。<BR>2、由于你的注意力还被那个垃圾桶吸引了，你或者也可能这样想：这家伙真悲剧，带的东西太重了，觉得托运划不来，还不如扔了算了，看样子绝对不会有什么贵重物品在里面，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破烂东西（丢弃物）。<BR>无论如何，你几乎都不可能首先、最直接、最本能地想：这家伙干别的事情去了，只是他懒得把自己的行李随身带着。<BR><BR>因为，真正的“社会一般观念”就是，在机场那样的地方，行李是应该一直随身带着；如果不能随身带，那应该有其他人看管（保管）；如果有一个小纸箱孤零零地存在着大厅之中，并且周围没有任何疑似主人的人，你的经验会告诉你，它有可能被人忘了拿了，并且这种可能性很大。<BR>如果我们进一步（按梁某自述）丰富事发时的场景：垃圾桶附近有两个女乘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她们中间有一辆行李车，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过了5、6分钟，两位旅客急急忙忙跑进安检门，小纸箱还在行李车上。我觉得，绝大多数有正常的逻辑判断、有正常的生活经验的人，都会觉得这小纸箱十有八九是被那几个旅客落下的（遗失物）。<BR><BR>我们再扪心自问，如果你坚持认为“小纸箱的占有人就在可控制的范围内”，那么你自己是否按照这个“社会一般观念”，在机场或者车站大厅里经常把行李放在一边而自己远离行李做别的事情？如果你有一天因为疏忽而丢了一个小纸箱在机场大厅，你会不会这样想：根据“社会一般经验”，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那是一个“主人就在旁边”的东西，所以不会有人（敢）动；还是会很本能、很“一般经验”地想：完了，那箱子又没人管，搞不好要被人拿走。坦白地说，你会怎么想？<BR><BR>然而，看看本贴的一些观点，有说“22米应该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从而可以清楚看到箱子的占有人（问题是你能分辨得出那就是占有人吗？他和不沾边的路人有什么标志性的区别吗？），有说“行李车和火车车厢内行李架是一样的”，都可以推定占有人就在旁边（如此说来，放行李的出租车后车厢，大概也与“行李架”是一样，都可推定占有人就在旁边），有说“清洁工的行为违反机场规定，自然也不符合捡得遗弃物、遗失物的说法”（本案中的财产占有权现在可以有机场规定了吗？似乎“社会一般观念”已没有意义了），有说“拿点旅客丢弃的水果化妆品，无可厚非；但是一个重达三十斤的箱子，要说‘捡’，实在牵强”（财产的占有权现在由财产的物理形态、物品分类或者体积和重量来决定了吗？），看看这些说法，难道我们不觉得它们已经大大超出了我们日常的经验和法理常识了么？<BR><BR>（打字累了，不想打了，关于侵犯机场对纸箱占有权而从构成盗窃罪的说法，我持谨慎的反对态度。因为或许可以认为这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但从社会一般观念上并不能推知这一点）<BR><BR>本帖前面，有同学批评反对者是“从有罪入手，然后堆积理论和证据，从而为判定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服务的典型思路”，我觉得这一评价非常恰当。<BR>楼上还有同学说，“在这个争辩里的有的东西还是让人失望”，我深有同感，虽然我的失望和他的失望0并不是同样的内容。<BR>我想，法律并不仅仅是依赖于高度理性的逻辑，从一堆概念中寻找到一个自洽与整个体系的结论，它的背后还蕴涵着更为广阔的人类对于世界的经验与常识，对于人类自己的爱与恨，以及隐藏在理性和信仰之后的智慧。<BR>如果我们无视这个真实世界的经验、情感、意志，以及对于人这个半神半魔鬼的动物的深刻认识，而只将法律当作一个纯粹理性的游戏，那法律在世俗生活中的意义又何在呢？如果仅仅是为了在严苛的逻辑和冷冰的法条之间寻求一个精确的平衡，就不惜以另一个生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代价，那么，这样的智慧，又如何能判断出义与不义呢？]]></description>
	  <comments>2009-5-22 17:5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742934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6)</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05.01 A 听力，传说中的听力（炫耀贴）！]]></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9-5-1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7248547&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今天下午，在大片的阴云袭来之前、在QQ新闻“大到暴雨”的恫吓之下，抓紧时间把一堆衣服都洗了，然后终于能够抽空能看一些已经下了很久的电影。下面是炫耀部分：<BR>　　在《HOUSE》S3e2的片尾有个插曲，歌曲风格和歌手嗓音都似曾相识。果然，被我逮住了：John Mayer，在《CSI:Las Vegas》S7e1和e2中都有他的精彩表现。一个是Waiting on The World to Change，一个是Slow Dancing In a Burning Room。我很清楚地记得在这个故事单元中，Catherine被阴了，他老爸，LV最牛逼的boss级人物也被一个忠贞的BOY给干掉了。<BR>　　<BR>　　哎，我就是这样拉风的男人，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听力，神乎其技的听力……]]></description>
	  <comments>2009-5-10 23:0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7248547&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对阎崇年挨扁事件的个人看法]]></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8-11-4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686994&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阎崇年挨扁的事情，个人评价如下：一个可能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的种族主义者殴打了一名以清朝历史为母题的老迈说书人，此普通且非常无聊的民事事件，经过一些传说中的知识分子的扯淡，加上广大无知、愚蠢且易受煽动的人民群众在舆论上的推波助澜，变成一个关涉到民族主义、言论自由、学术自由、话语权、以及鼓吹纳粹的非常深刻的话题。而我认为，这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冲突的转移”。<BR><BR>对本人看法做简要解释。<BR><BR>1、民族主义<BR>在这个事件中，民族主义一词用得完全不沾边。民族主义，nationalism，其中的“民族”二字往往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举例来说，有人认为“中华民族”应该消灭美国佬，这里的情绪可以称为民族主义。一个汉族对满族不爽，这里的情绪就不是民族主义。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汉族”丝毫没有对抗满族、排除满族，然后建立属于汉族自己的民族国家的意思在里面。<BR>因此，这里的民族主义，应当改成“种族主义”，racism。<BR>这里顺便提一下，中国的民族关系，是否如一些人所说，汉族人是“二等公民”呢？他们举出的例子是少数民族享受的某些政策优惠，比如高考加分。对于这个无知的说法，我只想问一句：中国有没有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都很发达的？总不能说，一等公民日子过得都很苦，反而二等公民过得好吧。从民族关系来说，少数民族长期处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边缘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作为国家政权，对贫弱地区和人群进行补贴，也是必要的（不要举个案，宏观微观分不清楚的同学，谢绝参与本话题的讨论）。<BR>另外反动一下，如果你有新疆和西藏的朋友，你就知道从官方意识形态上，汉族是如何对待藏族和维吾尔族的了；如果你的身份证上前几个号码显示你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人士，你就知道你在中国出行是多么麻烦；如果你作为某些少数民族分子碰巧在奥运期间到处闲逛，你就会深深感觉到这个国家完全不属于你。此外，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一下王力雄老师前几年的力作《新疆笔记》，其中有关涉民族问题的看法，看完之后你会心里很难受。禁书。<BR><BR>2、话语权<BR>这个观点在一个传说中的知识分子的渲染之后，很流行。问题是这个观点在逻辑上无法证明。因为电视台的资源是有限的，百家讲坛就那么长时间，必然只能挑选部分人上去说书。这称之为“物理上的限制”。因此，所谓“垄断话语权”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能成立的，因为如果我没有上去讲，我就可以说CCTV垄断话语权。直到今天为止，本ID都没有任何文章上过天涯首页，因此本ID坚持认为天涯“垄断话语权”。<BR>CCTV作为一个宣传政府意识形态的国有媒体，它是否垄断话语权呢？当然是垄断的。但问题是，在老阎挨扁的问题上，这与其垄断话语权无关。因为非常显然，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任何明显的证据表明，阎的说书是在正面而积极地宣扬政府意识形态（当然于丹的情形就不一样了）。因此，虽然CCTV确实可以控制话语权，但并不意味着其播出的任何信息都是控制话语权的结果。最简单的，如果一个广告出了问题，总不能说这也是话语权的后果。<BR>另外在话语权的问题上，现在的舆论总有一种滑稽的讽刺的表演，一方面，总有人鼓吹网络媒体的力量已经超过其他传统媒体，另一方面又要说国家电视台依然垄断话语权；一方面大量网民声称已不相信CCTV传递的信息，一方面又那么重视它的一举一动。大家能不能有点准头？<BR><BR>3、学术自由<BR>这个很扯淡。什么时候百家讲坛变成学术啦？教授是搞学术的，但未必教授干的事情都是学术研究。学术研究要有特定的语境、学术方法或者研究范式，它的研究过程以及成果发布，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学术规范。而老阎不过是在那里说书而已，讲点好玩的故事给非历史专业的普通公民听，这个东西也算学术么？要这么说，我写这篇文章，也是在进行学术研讨啦。<BR>学术活动当然是不该受到外在条件的干涉的。可惜百家讲坛只是一个找人说书的电视节目，它跟学术无关。因此在此事件中讨论学术自由的问题，完全超出这个话题的定义域。<BR><BR>4、纳粹<BR>有人说，阎是在鼓吹种族屠杀，与法西斯或者纳粹有得一拼。对于这个很没有技术含量的谣言，我只想比出我的中指，一言不发，飘逸地闪人。<BR><BR>5、言论自由<BR>言论自由的意义重在反对公权，一般公民之间的私人化的争执，上升不到言论自由的高度。比如说你跟人吵架，对方不爽叫你闭嘴，你这时候回一句“我有言论自由”，会有什么效果？我认为是恶搞的效果。所以这个事件还谈不上言论自由。如果老阎说书，结果国家机器开动扁了他一顿，让他以后别讲，这个情况谈言论自由还差不多。<BR>另外，中国人是讲“人情”的，既然讲人情，就不要讲言论自由。时机不成熟，谈言论自由纯属空谈。中国人的言论自由，就是认为自己有反对他人的自由，但他人没有反对自己的自由。这一点在传说中自由派、民主派的集中地牛博网有非常突出的表现。一个最鼓吹自由主义、鼓吹民主的群体尚且如此，其他的就更别谈了。<BR>因此，我个人的看法是，言论自由对于中国人仅是一个理论上的存在，从知识层面讨论一下可以，但在实践中需要加以妥协。不能太当真。<BR><BR>6、冲突的转移<BR>这个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想展开了，简单地说就是，从社会冲突论的角度，毋庸置疑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各种激烈的冲突，显见地，目前最激烈的冲突是政治生活的桎梏、经济生活的被剥夺以及因其而引发的各种问题。人民群众的反党情绪高涨。但一种冲突未必可以直接针对冲突对象进行释放，所以很多冲突都会寻找替代品。就好比很多女人在别处受的气，总要很无聊地发给自己的男朋友一样。<BR>中国人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上的焦虑感和被剥夺感，在目前的条件下很难得到彻底释放，因此这类冲突必然要进行转移。比如说同样作为政府官员，足协的领导就很倒霉……<BR>从这个角度，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网民普遍显得非常暴戾和狂躁。因为他们在释放冲突，所以“80%的网民反对一切”。也正因此，我们经常发现一些在宏观上很微不足道的事情却引发舆论上的强烈关注以及超出我们想象的、极为残暴的评论和争论。所以“网络就是厕所”的评价，从冲突论的角度，非常贴近中国现实，言简意赅，高屋建瓴、<BR>因此，老阎算他倒霉，面对幸福感严重匮乏的中国人民，他挨打的事情在舆论上最终变成这种格局……其原因，只是广大无知、愚昧而又极易受到煽动的网民，在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焦虑和愤怒转移到他老人家身上而已。<BR>　　唉，无奈吧？所以呀，下次最好讲些中国人目前喜欢听的。团结两个人的最好方法是什么？是同时骂第三个人……哈！]]></description>
	  <comments>2009-4-6 15:4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686994&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8)</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在一个关于“中国文学”主题贴后的回复]]></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一点网络回复        ]]></category> <pubDate>2008-10-28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62645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文学”——尤其是本文语境下的言指“严肃文学”或“纯文学”的这个文学，本来就不是大众的东西。欣赏作为纯粹的艺术的文学，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和人文底蕴，文学带给人的愉悦来自于审美，而审美则是分层次的。甚至很多时候，文学的审美要建立在知识之上。<BR><BR>因此，说不知道某某作家，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请问ls诸位，不谈“书”，就中国庞大的所谓主流杂志，你们一年读过几本，平均每个月的阅读量有多少字？你根本就不怎么看小说，要是大量作家都被“知道了”反而不正常。当然，反过来说，一些作家几乎人人都知道（或被所谓文学青年知道），可是他们写的东西嘛……或者，你知道他们的作品表达的是什么吗？<BR><BR>当然啦，这话说出来，自然很多人要一跳三丈高，说：这不是明摆着说老子没文化么？对了，就是说你“没文化”，你不承认不行啊，就像画展、雕塑，甚至建筑，你看得懂么？很多旷世的杰作，你基本不可能看得懂的。不过这没什么好丢人的，我也看不懂，大部分人都不懂。你要非想说自己有文化，那不如解释一下诗经美在哪里，解释一下断臂的维纳斯像美在哪里，解释一下美国拉斯维加斯那些的庸俗的标志性建筑是采用了什么样的建筑美学理念……<BR><BR>因此，像lz这种“除了xx之外别的都是垃圾”的语气，一开口就知道是个没货的人。因为作为艺术的文学，精致微妙，充满了复杂性，对于它的评价有很多的层次和角度，一个严肃的评论者不可能作出这种极为粗鲁且狂妄到惊人的结论。尤其是“文笔一般”、“被时间淘汰”这种毫无意义甚至非常幼稚的评语，唉……让我躲旁边笑一笑吧。不解释了，相信lz无法理解的。因为在lz的意识形态里，还有“文学是圣洁”的这种马克思主义独断论式的结论。<BR><BR>----<BR><BR>至于“中国文学”的整体水平，不得不承认与国际水准仍有较大差距，但对它的批评却也不该是像lz这样，随嘴就骂。<BR>其实“文学”的差距，我们只要看看在通俗文学市场上中外作家的差距，就可以窥见整体上两者的差距了。毫不夸张地说，有些严肃文学的创作者，其叙事的基本功还不如一个平庸的美国畅销小说作家。<BR>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样化的，不过大部分人喜欢归咎于“政治上的不自由”。我对这一结论持谨慎的怀疑态度，因为在很多不涉及政治的领域内，也没见中国作家有什么大作为。<BR>鉴于中国人对自己的生活普遍感到幸福感严重匮乏，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骂骂人，因此把这个问题归咎于作家的“名利场的追逐”，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这个解释并不能解答出问题的全部。<BR>就我个人的理解，造成中国文学的衰败必然不是单一的原因。既有作家的懒惰，评论家的堕落，体制的束缚，也有基础教育的失败和畸形，出版市场的不成熟，读者在审美能力上的贫乏，信仰的失落，道德的败坏……<BR>伟大的作品往往表征一个时代；反过来，一个缺少伟大作品的时代，也折射了这个时代本身的某种匮乏或残缺，而不仅仅是某一个或某一类人的问题。<BR><BR>如果我们不能从这个层面去理解我们的生活，理解中国的作家，我们就无法理解那个专门编故事（还不是搞“文学”）的罗伯特·麦基在他的《故事》（可谓美国影视编剧的必读教材）里大谈特谈“故事的衰落”，呵呵……]]></description>
	  <comments>2008-11-6 23:1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62645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9)</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在一个关于“支持农业土地私有”贴之后的回复]]></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8-10-8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441372&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以农业集约化、机械化的生产方式，中国十四亿人口，来两亿农民，够了吧（以美国的生产力水平，一亿都不需要）？那你让剩下的几亿农民都干什么去？是卖了土地“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还是出租靠租金度日？还是全都去“城镇化”？或者等着一场战争，将他们全都屠杀了算了？<BR>　　<BR>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中国地少人多、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越来越低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除了农业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同时施行计划生育，以及所谓“西部大开发”解决人口分布密度之外，几乎别无他法。这是需要几代人的功夫才能化解的矛盾。现在搞私有化，在资本以利益为唯一目的的诉求下，除了加剧这个冲突，不会有任何好处。<BR>　　<BR>　　资本的力量，是远超越道德的，如果你我是“资本家”，是“地主”，想想你我会怎么做？还不是花言巧语把农民手里的“私有的土地”骗过来，至于其后农民自己的出路，你是不会管的，也不用管。更重要的是，这种“羊吃人”的游戏，是合法而自愿的！<BR>　　你也不要说“农民珍爱土地”这种情感和道德上的空话，没用，在资本面前，这些统统不顶用，这已经被人类现代文明的社会经济生活无数次的证明过了。我不相信资本的力量能在中国农民那里受阻。<BR>　　<BR>　　中国的农村，我以为，就只能以目前的低效，再换取一代人的时间。等到人均占有耕地太小的矛盾缓解之后，再谈私有化，才安全。<BR>　　<BR>　　不少人有一种朴素的看法，甚至有些学者也这样认为，那就是“农民的地农民管，一定比政府托管更好”。这个观点不能算错，但要有前提，那就是在现实的情形下，无论农民如何合法的处置自己的土地，都不会形成危害。但中国的现实不允许，一但土地私有，可以预见，在资本的入侵下，中国的农民一定会比工人还会“无产阶级”。谁来承担这样的社会风险？<BR>　　因此我认为，上面有人说“（农民土地私有之后）农民永久丧失土地自主权，彻底成为农奴已为期不远”，应当并不过分。]]></description>
	  <comments>2009-4-14 21:0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441372&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3)</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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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2008.09.16 A 我妈的一个梦]]></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纯粹日志;闲聊       ]]></category> <pubDate>2008-9-16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16389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前天，回家和爸妈一起过中秋。<BR>我是在“新家”一起吃的饭。他们在搬家，搬迁工作完成大半，零碎杂物基本处理完毕，就等最后几件大的家具搬过来。那些家具并不值钱，但很珍贵，是我外公亲自做的，给我妈的陪嫁。因此我母亲很珍惜，以她的话说，“就算放车库里占地方也不能扔”。还有一张“条凳”，属于“传家宝”范畴，就是一张很宽的板凳，年纪肯定比我大，我爷爷小时候夏天就在上面睡觉，我爸睡过，我小时候也睡过。对于小孩来说，那宽凳子的确可以当床用。<BR>总体来说，搬家是一半喜悦一半惆怅。喜悦自不必谈，所谓惆怅，主要是勾起无数回忆。比如令我妈惆怅的，是她心爱的缝纫机是不会再搬到新家了。令我惆怅的，则是我从八岁时就一直睡的小床，送人了。那是一张钢丝床，质量极好，软硬适中，有我很多回忆。不过我爸似乎没什么惆怅的，他的作风就四个字：“全买新的”。基本上他只坚持带了一个微波炉——这是他荣誉，一个什么奖品，什么二等功，不太搞得清楚。<BR><BR>后来听我妈说起她做的一个梦。梦见我去世已经十年的祖母。<BR>那天晚上，她正睡得迷迷糊糊地，突然看到我的祖母，站在她卧室的门口，手扶着门框，一贯的姿态，一贯的语调，慢条斯理地对我妈说：“小王呀，你们都走了，我怎么办呀？我不能一个人住在这里呀。”我妈回答说：“这种事情不用你说，你的那个大照片（遗像），我早就放到小箱子里（我妈放各种证件等贵重物品的小箱子），你放心，我们肯定要带你一起走的，不可能把你一个人扔在这里。”我祖母听了之后，似乎感到很安慰，转头就走了，仿佛就从空气中消失了。<BR>我祖母“走”了之后，我妈很快就醒了，刚才的梦境历历在目，清晰之极，好像真的就是刚刚发生的那样。第二天把这个梦告诉我爸，两人都唏嘘不已。<BR>前天我妈把这个梦告诉我的时候，我也感慨万千，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我们家都是很彻底的无神论者，我妈的这个梦用“潜意识”是很容易解释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解释”，用中国民间“先人托梦”的传统观点，也可以解释。<BR>我跟我爸开玩笑地说，这个梦让我的无神论立场有些动摇。如果不是妈讲的，大概我也会将往常一样，将其视作“无稽之谈”。如今看来，将“迷信”粗暴地归于愚昧，是不恰当的。后来我跟我爸讨论这个梦境，得出的一致的结论是，迷信或者宗教，从人的经验来看，它有极大的合理性。有信仰的人在精神向度上，可能确实要比我们这类唯物主义者更为丰富一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妈的这个梦，似乎暗示出，人的所谓“存在”，并不仅仅是一种物质性的、肉体的存在，还有这类似于“灵魂”的那类存在。当然，用唯物主义者的话，那叫“精神永存”。]]></description>
	  <comments>2008-10-25 5:3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16389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7)</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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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卖淫合法化的困境]]></title>
	  <author>很多的</author>
	  <category><![CDATA[伪随笔;事件记录     ]]></category> <pubDate>2008-9-16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16388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最近一段时间，很偶然地看到一些关于是否应当施行卖淫合法化的讨论。回想起来，我在五年前曾经和人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我坚决地支持色情业的合法化，其支持的理由，似乎至今也没有发生多大变化，无非是从经济、公共卫生以及公共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加以发挥。<BR>具体说来，比如卖淫合法化之后，经济方面当然是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公共卫生方面主要是降低艾滋病等性病的发生率，公共安全方面主要是降低性犯罪。<BR>但从社会现实看来，除了税收与卖淫合法化有必然关联之外，其余条目则基本属于臆想。比如预防性病，并非只有卖淫合法化之后才能预防，而至于由性资源高度稀缺所导致的性犯罪，在色情产业已经极为普遍的中国，性资源稀缺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名义上的合法在逻辑上并不能有效降低性犯罪。<BR><BR>上面几个主要观点暂且不谈，实际上色情业合法化在技术层面上，也几乎无法实现。其原因非常简单，卖春与买春，无论有多少平庸之辈用文字或语言对其加以辩护，就整体看来，在现实的道德评价下，它们毋庸置疑是不道德的。<BR>色情业的不道德性，导致政府无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其加以保护。因为作为一种职业，它与整个社会生活发生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一旦确定其合法地位，就必然将确定一整套极为复杂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这种法律与民间道德判断的冲突，其产生的社会成本是无法预料的。<BR>举例来说，如果卖淫是合法的，那么职业介绍所就可以推荐当事人从事色情业。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地拒绝，那么政府将可以认定当事人属于自愿性失业，而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福利。<BR>法律层面，已婚人士从事色情业或接受色情服务，是否与婚姻法相冲突？有偿的性交易和无偿的性服务（比如偷情）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BR>色情服务业是否要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标准，如何应对投诉？<BR>社会一般的价值观认为，职业歧视是不当的。那么舆论如何应对色情业，以及如何应对接受性服务者？比如一个政府官员接受性服务（可以认为包二奶也是一种服务类型），舆论应如何“恰当地”评价？<BR>考虑到社会生活复杂精致而又庞大的结构，由于当前普遍认为的色情业的不道德性，悬而未决的问题太多，因此所谓卖淫合法化，仅仅是一个完全不成熟的幻想。<BR><BR>但从更高的层次来说，对卖淫合法化的鼓吹，则属于社会发展的必然。这就是所谓现代性中“实利主义”的具体表现。以大卫·格里芬的说法：“现代精神的一个独特特征是：它已经逐渐地把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自我利益看作至少是生活的某个层面的可接受的基础。允许在市场上不受道德约束地追求自我利益的作法，其合理性当初竟然得到了道德上的证明。”当然，格里芬作为一个后现代的思想家，他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资本主义市场中某些与传统道德相违背的假设与观念，比如人是贪婪的，也应当贪婪。不过他的论点依然可以非常恰当地应用在这个话题上。<BR>在我看来，对卖淫合法化的鼓吹，就是现代精神中个人主义的一种极端表现，发言者原子化的倾向明显，他们几乎不考虑社会的整体性，他们只是认为他们的建议将给自己带来实利，因此他们以个人主义的原则，以民主和自由的精神，实现对自身私利的追逐。当然有必要强调一下，这一判断并不包含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评价，它与发言者的道德无关，而是现代精神在人类生活中所产生的一种悲剧性的归宿。<BR>鼓吹卖淫合法化的人士，他们立足与某种平等与自由的观念，在他们的观念中，性交易是自由和平等的，并有具备充分的“不伤害第三方”的“法律和道德原则”，因此它是合理的，并且有理由得到法律的保护，进而变成世俗生活中极为平常和正当的一个部分。以马克思主义的口吻，一切都被物化了，都可以放到市场上去交易。<BR>然而事实上，我们会毫不惊奇地发现，尽管鼓吹者自认为他们充满了同情心、带有宽容的态度，去支持卖淫合法化以及获取合法化之后给个人带来的实利，但他们却与反对者一样，对于卖淫本身所具备的“副作用”脆弱得完全不能承受。如果你形容他们家族中的女性成员都像“妓女”一样，他们会暴跳如雷，认为这是极大的侮辱——几秒钟前，他们还“宽容而富有同情地”支持这一职业合法化。他们也绝对无法接受与自己具有血缘或伦理关系的亲属去从事色情业。他们认为别人的妻子或者丈夫去卖淫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他们从未考虑过自己的伴侣如果做一个“兼职”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BR>因此，我们可以从中看到现代精神的悲剧性，一方面社会分工使得人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依赖性，但个人生活同时却也更为原子化了。整体性的视野正在破裂，当我们使用“权利”与“自由”这些抽象字眼之时，实际上往往意味着不再考虑社会整体，不再考虑道德和伦理将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地联系起来，而仅仅关注自身如何获得私利。人与他人、人与自然、人与信仰的精神纽带都在现代生活中被割裂了，剩下的仅仅是在市场中对于个人利益的无限追逐。]]></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20 15:2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1917&amp;PostID=1516388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7)</a></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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