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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三の天涯</title>
    <link>http://id_zhang3.blog.tianya.cn/</link>
    <description>张三没有立场。事实在哪里，张三就在哪里。

说明
本Blog谨供保存部分天涯发言。张三天涯ID现为ID张三1、ID张三2、ID张三3、密码49，其他类似ID发言均与张三无关。
张三主博客请访问：
张三のBlog
密码のBullog
    </description>

    <item>
      <title><![CDATA[盐水可以燃烧是真科学还是伪科学？]]></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9-12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99548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盐水可以燃烧是真科学还是伪科学？

张三

新浪科技转译的一则新闻，掀起了滔天巨浪。看新浪留言，无数网友都直称这是假新闻；我常去的一个论坛上的一位专业为化学的中科院院士，也直接地说：“无线电波最多只能引起分子转动能级的跃迁。无线电波将水分子离解成H分子是绝对不可能的 ”。

John Kanzius是工程师；证实了他的发现的Rustum Roy，更是宾夕法尼亚大学地球化学教授，报道他们发现的是CBS等欧美严肃媒体，从统计学上来讲，造假的可能性当然不是没有，但也显然不大。但是，引人深思的是，为什么中国的很多科学爱好者乃至科学专业工作者，对这样在他们常识以外的知识，第一反应就是伪科学、就是造假？人们不禁要问，他们爱好的到底是科学，还是宗教？他们反的到底是伪科学，还是科学？难道发展中的中国一夜之间，就领先欧美，成了科学发达的首善之区？

这还是洋人的发现，所以，科学教徒们的语气还尊敬得多，多半不敢说洋人造假，而是说中国新闻为假；他们对他们的“科学”尊敬到如此程度，以致都不愿意搜索一下，看看到底是真、还是假。

人对自身和客观世界的认识都是非常有限的，所谓的科学认识，与客观存在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德国科学家实验证明光速可以超越，动摇了狭义相对论基石；哈佛物理教授的理论， 使得广义相对论被质疑，灵异五度空间自此可能是真科学；所谓“灵魂出窍”可以被作为科研对象；国际顶级学术期刊报道猫儿可以预报病人死亡、往水桶灌水可以代替昂贵的膝关节手术、迷信的医疗效果，可以和常规西医疗法等同。

非要区分伪科学和科学，对于说明问题的实质，是多么不堪一击。从这里也可以看到，真正的科学家们，是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科学的。科学的研究对象，无远弗届；科学是发展的，而不是僵化的。如果把绝对不可能的说成科学最大发现，当然roy教授等人就是伪科学骗子；同理，如果科学最大发现被说成绝对不可能，我们可不可以说那个中科院院士就是伪科学骗子？

我们必须深刻地理解科学无禁区。缺乏理论诠释的客观现象如恒河之砂，并不能因为缺乏合理诠释，就以“伪”论之。讨论问题，无论是顶着科学还是伪科学的帽子，都百无一用。只有邪教，才可能有终极真理。科学是严肃的学问，把超越自己知识范畴的轻易打成伪科学，以科学之名、行伪科学之实，只能是把自己推向科学神棍、科学骗子的深渊。

2007.9.12

-
附：美科学家宣称盐水在无线电作用下可燃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8:27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9月1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的科学家日前表示，他们发现普通盐水在无线电波的照射下可以燃烧，这很可能是21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现之一，未来将有望解决人类的能源危机。

这个发现是约翰-坎祖斯在研制癌症治疗法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当时他在尝试用一个射频发生器给海水脱盐，结果发现处于无线电频率下的盐水会燃烧。这一发现令科学家们为之兴奋，如此一来，科学家们将可以利用地球上最富足的资源--海水来作为燃料。

美宾夕法尼亚州的化学家罗斯坦姆-罗伊在实验室中证实了他的观测，他表示，无线电频率可以降低盐水中所含元素之间的结合力，释放出氢，一旦点火，氢气就会在这种频率下持续燃烧。

罗斯坦姆-罗伊说：“这个发现绝对是‘100年来最神奇的水科学’。世界上最丰富的资源就是海水，它无处不在。看着盐水燃烧不禁让我有些寒意。”本周，罗伊将会见美国
能源部和国防部官员，以争取获得一些科研资助。

科学家们目前希望了解氢燃烧所释放的能量——燃烧时温度高达3000多华氏度——可以为一辆汽车或者其它重型机械提供足够的能量。罗伊说：“我们将集思广议，看看研究的结果到底如何。可以肯定，它的发展潜力将会是巨大的。”(刘妍)]]></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4 0:4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99548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5)</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信息时报》为何在911制造“金钻至尊表掀热浪”假新]]></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9-11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981016&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查了一下，Breguet的创始人倒是似乎被叫做“现代制表之父”，可人家是1747年出生的，所谓“传人波吉塔”，莫非是这个人的传人的传人的传人的传人的传人的传人？<br/>　　<br/>　　不晓得“军审”是啥东东？我泱泱大国，做个小小手表，也居然需要“绝密航天军工技术”？手表生产让“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政治部和宣传部的审定批准”，不晓得都审定些啥、批准些啥？看看表上镌刻的文字有没有政治错误，就能说成这个表是我军科院审定批准的？<br/>　　<br/>　　按信息时报报道内容，这个表至早是在2006年付诸生产的，可“原来大部分用于馈赠各国军政要人，故原先的5000套发行量已所剩无几”？李前外长肇星前两天在北京大学说的，外交部去年统计过全世界总共是192个国家；居然就有几千个各国军政要人，要被中国政府送这个表吗？据报道，这表的价格起码也要几万。哪怕成本只是价格的十分之一，中国国库为此仅仅一年间，单为送出这一项国礼，就耗费了几百几千万？这样的重礼，对方也居然无一例外统统敢收，也同样无一例外，统统沉默是金、秘不示人？<br/>　　<br/>　<br/>　　<br/>　　2007.9.11<br/>　　<br/>　　-<br/>　　升值潜力大毛泽东金钻至尊表掀收藏热浪<br/>　　		<br/>　　http://www.jrj.com　 2007年09月11日 10:48   信息时报<br/>　　<br/>　　近日，有一套高端官方藏品在广州市掀起了收藏热浪，那就是被誉为“中国首套领袖金钻表”的《毛泽东金钻至尊表》。<br/>　　<br/>　　据了解，这套至尊表设计元素非常丰富，每一个细节都体现了一种崇高理念，蕴藏着一种尊贵品味。这是中国唯一通过“军审”的高端藏品。原来大部分用于馈赠各国军政要人，故原先的5000套发行量已所剩无几，现面向民间发行2488套，由于所有制作模具均当场销毁，所以每一套都是绝品。这套顶级藏品是建军80周年的献礼之作，同时也是缅怀人民军队的重要缔造者毛泽东的顶级之作，现在广东全省配额极其紧张，现在需要采用排号购买、先订先得的办法强得先机。<br/>　　<br/>　　材质为白金、黄金和钻石<br/>　　<br/>　　据悉，《毛泽东金钻至尊表》1怀表3腕表4枚的组合，在国内外表藏市场前所未有：4枚至尊表表盘上均镶有纯金毛泽东浮雕头像。其中，至尊怀表采用白金材质打造，表盖上以纯手工精雕五颗金星、橄榄枝、长城环绕着主席头像；数字部分镶嵌12颗天然钻石，由多位高级钻石鉴定师把关，经过81面切割技术精心处理，从任何角度都可以折射出耀眼的光泽，象征了主席光辉的一生；而背面为毛泽东手迹《沁园春·雪》全文，气势豪迈，笔法苍劲，再现了主席当年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豪情壮志。此外，至尊腕表则都是采用24k黄金制作，并分别在表链处雕琢了浮雕形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标识及五星标志。<br/>　　<br/>　　题材稀缺升值潜力巨大<br/>　　<br/>　　据了解，《毛泽东金钻至尊表》问世极其艰难。2006年瑞士钟表行业“现代制表之父”的传人波吉塔应邀赴京，秘密会见中国军方和中国钟表行业最高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三方机密商定，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纪念三军的重要缔造者毛泽东主席，不惜成本引进瑞士机芯，运用瑞士原装陀飞轮六针技术和中国绝密航天军工技术，打造一款不低于甚至要高于瑞士名表质量的高端军民两用国家领袖收藏表，并得到了最高审定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政治部和宣传部的审定批准，经过1年多努力，我国首套从军事角度纪念领袖毛泽东的《毛泽东金钻至尊表》终于破例发行。<br/>　　<br/>　　据资深表藏专家陈老表示，《毛泽东金钻至尊表》在题材（开国元勋，5000年第一人）、稀缺（1亿表藏爱好者中仅流通2488套、模具已毁）、技术（瑞士陀飞轮六针手工技术）、材质（黄金、白金、钻石）、认证（PLAA审定）等五大表藏要素上均无可复制。况且，现今表藏价值不断攀升，1983年一枚10万美元的瑞士纪念金表， 1993年被拍出210万美元的天价。70年代一枚劳力士镶嵌碎钻表现价也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其升值潜力相当于拥有一套房子。 <br/>　　<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9-11 19:2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981016&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法官罔顾民意，本来不但无错而且有理]]></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9-7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92848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五四运动过去了三代人的中国，赛先生仍然比德先生离我们更为遥远。无论是媒体还是民意，都有情绪化而非理性化的群体特征。媒体总体并不专业，先入为主往往有之；在中文网络，更并非罕见地导向非正义乃至邪恶的群体暴力，将近两年前天涯杂谈的陈易事件就是明证；这样的群体暴力特性，更被一些势力引为己用，以扰乱社会，牟取个人或者小集体利益，一些打着打假名义造假、扛着反伪科学旗帜践踏科学的骗子，也是明证。法官判案依据只能是法律，而绝非民意；与不应有彭宇为撞人之人的先入之主一样，也确实不应有被告必为见义勇为、原告必为无端诬陷的成见；彭宇案是民事案，也确实不适用疑罪从无的刑讼原则。问题在于，法官判决的“逻辑”荒唐之至，使其成为法官即使不是道德水准，也是智商水准的明证。缺乏基本从业素质而自以为是的所谓独立判案，只能成为天下笑柄。

法官判词一、“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

与被告尚素昧平生的原告身体某部位尚未接触地面之际，当此之时，被告如何可能提供原告发生的任何事情的“反证”？

法官判词二、“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这个“常理”，所从何来？什么常理可证明下车之人、而且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与行人“相撞的可能性较大”；这样的“常理”，得到哪些常人的认同？

法官判词三、“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

“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而犯案人员轻易逃逸的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每天在各地“视线较好的上午”都发生无数，何况普通民事纠纷？不知法官所在何国何世？

法官判词四、“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伤人之事，救助伤员更重要、还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更重要？“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到底是哪个？

法官判词五、“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是显然与“帮忙帮到底”的情理相悖么？

法官判词六、“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对其抗辩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是普通公民，何从得到与公安机关书证相反的证据？

法官判词七、“被告当时并不否认与原告发生相撞，只不过被告认为是原告撞了被告。综合该证据内容并结合前述分析，可以认定原告是被撞倒后受伤，且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

不否认原告倒地之时，“原告撞了被告”的相撞，就是证明这是原告受伤的原因、而不是与他人相撞受伤的结果？何况按照之前媒体报道，被告根本否认说过此话？

法官判词八、“因证人未能当庭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其身份，本院未能当庭核实其真实身份，导致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证人庭后第二天提交了身份证以证明其证人的真实身份，本院对证人的身份予以确认，对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不是该事件发生的当事人，法院“未能当庭核实其真实身份”，何以能“导致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原告的有诚信问题？原告出于什么动机，“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原告既然可以出于一己之私，违背事实地“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何以不能违背事实地指控原告？难道这不才是真正的常理？

2007.9.6

-
附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7）鼓民一初字第212号

原告徐XX，女，汉族，1942年8月9日生，住本市XXX12号。

委托代理人唐X，南京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彭X，男，汉族，1980年7月2日生，江苏XXX有限公司职工，住本市XXX2X3-1号。

委托代理人李X，女，汉族，198X年8月8日生，住本市XXX19号。

委托代理人高XX，江苏XXXXX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徐XX与被告彭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XX及其委托代理人唐宁，被告彭X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舒、高式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XX 诉称，2006年11月20日上午，原告在本市水西门公交车站等83路车。大约9点半左右，2辆83路公交车进站，原告准备乘坐后面的83路公交车，在行至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被从车内冲下的被告撞倒，导致原告左股骨颈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因原、被告未能在公交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0460.7元、护理费4497元（住院期间护理费897元、出院后护理费3600元）、营养费3000元、伙食费 346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630元、残疾赔偿金71985.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鉴定费500元，共计人民币136419.3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彭X 辩称，被告当时是第一个下车的，在下车前，车内有人从后面碰了被告，但下车后原、被告之间没有碰撞。被告发现原告摔倒后做好事对其进行帮扶，而非被告将其撞伤。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被告客观上也没有侵犯原告的人身权利，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由于做好事而承担赔偿责任，则不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及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经审理查明，2006 年11月20日上午，原告在本市水西门公交车站等候83路车，大约9时30分左右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原告准备乘坐后面的83路公交车，在行至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被告第一个从公交车后门下车，原告摔倒致伤，被告发现后将原告扶至旁边，在原告的亲属到来后，被告便与原告亲属等人将原告送往医院治疗，原告后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并住院治疗，施行髋关节置换术，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处理并制作了讯问笔录。案件诉至本院后，该起事故的承办民警到法院对事件的主要经过作了陈述并制作了谈话笔录，谈话的主要内容为：原、被告之间发生了碰撞。原告对该份谈话笔录不持异议。被告认为谈话笔录是处理事故的民警对原、被告在事发当天和第二天所做询问笔录的转述，未与讯问笔录核对，真实性无法确定，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

案件审理期间，处理事故的城中派出所提交了当时对被告所做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及其誊写材料，电子文档的属性显示其制作时间为2006 年11月21日，即事发后第二天。讯问笔录电子文档的主要内容为：彭X称其没有撞到徐XX；但其本人被徐XX撞到了。原告对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和誊写材料不持异议，认为其内容明确了原、被告相撞的事实。被告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和誊写材料是复制品，没有原件可供核对，无法确定真实性，且很多内容都不是被告所言；本案是民事案件，公安机关没有权利收集证据，该电子文档和誊写材料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

被告申请证人陈二春出庭作证，证人陈二春证言主要内容：2006 年11月20日其在21路公交车水西门车站等车，当时原告在其旁边等车，不久来了两辆车，原告想乘后面那辆车，从其面前跑过去，原告当时手上拿了包和保温瓶；后来其看到原告倒在地上，被告去扶原告，其也跑过去帮忙；但其当时没有看到原告倒地的那一瞬间，也没有看到原告摔倒的过程，其看到的时候原告已经倒在地上，被告已经在扶原告;当天下午，根据派出所通知其到派出所去做了笔录，是一个姓沈的民警接待的。对于证人证言，原告持有异议，并表示事发当时是有第三人在场，但不是被告申请的出庭证人。被告认可证人的证言，认为证人证言应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

另查明，在事发当天，被告曾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关于被告给付原告钱款的原因，双方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

审理中，对事故责任及原、被告是否发生碰撞的问题，双方也存在意见分歧。原告认为其是和第一个下车的被告碰撞倒地受伤的；被告认为其没有和原告发生碰撞，其搀扶原告是做好事。

因原、被告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审理中，原告申请对其伤情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本院依法委托南京鑫盾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徐XX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因双方意见不一，致本案调解无效。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原告提供的住院记录、医疗费票据；被告申请的证人陈二春的当庭证言；城中派出所提交的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对被告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及其誊写材料；本院委托鉴定的鉴定报告、本院谈话笔录以及本院开庭笔录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于本案的基本事实，即2006 年11月20日上午原告在本市水西门公交车站准备乘车过程中倒地受伤，原、被告并无争议。但对于原告是否为被告撞倒致伤，双方意见不一。根据双方诉辩观点，本院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原、被告是否相撞；二、原告损失的具体数额；三、被告应否承担原告的损失，对此分别评述如下：

一、原、被告是否相撞。

本院认定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理由如下：

1、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原告被撞倒之外力情形。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城中派出所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是处理治安纠纷的基本方法，其在本案中提交的有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证据锁链，应予采信。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对其抗辩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城中派出所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对被告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及其誊写材料等相关证据，被告当时并不否认与原告发生相撞，只不过被告认为是原告撞了被告。综合该证据内容并结合前述分析，可以认定原告是被撞倒后受伤，且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

2、被告申请的证人陈二春的当庭证言，并不能证明原告倒地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原告和被告相撞的可能性。因证人未能当庭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其身份，本院未能当庭核实其真实身份，导致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证人庭后第二天提交了身份证以证明其证人的真实身份，本院对证人的身份予以确认，对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的意见不予采纳。证人陈二春当庭陈述其本人当时没有看到原告摔倒的过程，其看到的只是原告已经倒地后的情形，所以其不能证明原告当时倒地的具体原因，当然也就不能排除在该过程中原、被告相撞的可能性。

3、从现有证据看，被告在本院庭审前及第一次庭审中均未提及其是见义勇为的情节，而是在二次庭审时方才陈述。如果真是见义勇为，在争议期间不可能不首先作为抗辩理由，陈述的时机不能令人信服。因此，对其自称是见义勇为的主张不予采信。

4、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原、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被告证人证明原、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从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而应为赔偿款。

二、原告损失的范围和具体数额。

1、医疗费。根据原告提供的住院记录、伤残鉴定书等证据，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用均是治疗事故造成的有关疾病所必需，且有相应医疗票据加以证明，故原告主张医疗费40460.7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2、护理费。原告主张的护理费为4497元，包含住院期间护理费897元以及出院后护理费3600元。由于本案原告为六十多岁的老人，本次事故造成其左股骨颈骨折且构成八级伤残，其受伤后到康复前确需护理，原告主张该4497元护理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3、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住院共计35天，原告主张该费用为63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原告另主张伙食费346元，并提供了住院记录和票据予以证明。由于该费用在住院伙食补助费范围内，该346元与上述6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主张重复，故本院不予支持。

4、鉴定费。原告主张伤残鉴定费为500元，有鉴定费发票予以证明，本院予以确认。

5、残疾赔偿金。原告主张的残疾赔偿金71985.6元。但根据原告病历及伤残鉴定报告，原告伤病为八级伤残，根据相关规定，该费用应依法确定为67603.2元【14084×（20-4）×30%】。

6、营养费。结合原告伤情，本院酌定1000元。

综上，原告各项损失合计为114690.9元。

三、被告应否承担原告损失。

根据前述分析，原告系在与被告相撞后受伤且产生了损失，原、被告对于该损失应否承担责任，应根据侵权法诸原则确定。

本案中，原告赶车到达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和刚从该车第一个下车的被告瞬间相撞, 发生事故。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同时，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本次事故双方均不具有过错。因此，本案应根据公平责任合理分担损失。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均无过错，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根据本案案情，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

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本次事故虽给原告的精神上造成了较大痛苦，因双方均无过错，故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彭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徐XX人民币45876.36元。

被告彭X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90元、其他诉讼费980元，合计1870元由原告徐XX负担1170彭X负担700告已预交，故由被告在履行时一并将该款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

代理审判员 XXX

代理审判员 XX

二○○七年九月三日

见习书记员 XX

附二、最初的媒体报道

【金陵晚报报道】近日，一名叫彭宇的读者向本报投诉称：他去年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老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异口同声指责其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索赔未果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一边是受伤构成8级伤残的老人，一边是无法承担巨额赔偿、自称帮人却被反咬一口的普通职员，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记者为此进行 了跟踪采访。

青年：热心伸援手

7月5日晚上8点多，感觉满肚子冤屈的彭宇接受了采访。据其回忆：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当时，老太也连声道谢。“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电话里的彭宇叹着气。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姓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那男子看出老太脸色不好，提出给老太儿子打电话。

9点40分左右，帮忙的中年男子看到老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心想可以正常离开了。“可老太的儿子提出，待会儿到医院，他又要挂号又要扶着母亲，怕忙不过来，问我能不能帮忙帮到底，一同去医院。我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彭宇说。

老太：他是肇事者

受伤的老太姓高（化姓），今年66多岁，事发时正从女儿家出来，拎了些东西准备去儿子家。

彭宇回忆说：“我们打车直接去了江苏省中医院，挂号、拍片……医生说，老太左腿股骨胫骨折，需要更换人工股骨头，可能需要花费几万元的医药费。医生说完，我还在想，不知道是谁干的这种缺德事。还没回过神来，老太坐在那儿一拍大腿，对我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我一下子就懵了！”

当天上午，高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打电话报警。彭宇和老太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时帮忙的陈先生也被联系上做了笔录。毫无疑问的是，此后，彭宇被高老太及其家人当成了老人受伤的“罪魁祸首”，一再被要求赔偿医药费，自感成了冤大头的彭宇自然也不愿赔偿。不久，身体恢复缓慢的高老太经鉴定，其伤已构成8级伤残。

2007年1月4日，高老太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关键证据丢失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令人颇感蹊跷的是，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大搞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这份最关键的证据。彭宇仓促应诉。

5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接警的一名警察在庭上作证称，他记得彭宇曾经在做笔录时说过“下车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但不知道被谁撞了”。高老太一方代理人以此试图证明彭宇曾承认跟人发生碰撞，而直接受害人就是高老太，要其承担责任。彭宇却认为，自己做笔录时从没说过这话，他下车后才发现了倒地的老太。

可以肯定的是，彭宇起先以为事情很简单，自己的证据也很充分，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把事情说清楚，根本没想过要请律师。然而，法院2次开庭后，依然没有判决，他意识到事情变得复杂了。在第三次开庭之前，彭宇一边请律师，一边向媒体求助，事情也远没有结束。

现场证人出庭作证

7月6日下午2点30分，鼓楼法院第十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十余家媒体团团包围的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十分激动。

高老太一方提出了新的证据：一份据称是彭宇在派出所做的电子文档笔录；被告彭宇则请来了现场的目击证人陈先生。

庭审焦点仍然是彭宇是不是撞了高老太。截至目前，围绕高老太受伤经过总共有了4份证据，但似乎仍无法确认是谁撞了高老太。

原告：有原始笔录为证

庭审中，高老太这一方坚持认为，高老太是被冲下车的彭宇撞倒在地。

除了高老太本人的一份笔录外，高老太的代理人拿出了一份据说是当时民警对彭宇所做的原始询问笔录电子文档和民警的回忆材料，试图证明彭宇当时曾向民警称：“自己感觉被撞了一下，后来看到老太倒地了，就上前去扶。”

高老太的代理人还提出，因无法出具原始笔录，但当时负责询问的2位民警已出具了谈话笔录，该谈话也证明彭宇曾承认撞到了人，据此可以认定是彭宇撞到了老人。

被告：有证人证言

针对原告律师的证据，彭宇的代理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条理第78条的规定，彭宇与高老太一事因不涉及社会治安，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所以警方的笔录和谈话笔录是不合法的，而且是“传来证据”，真实性存有疑义。

此外，被告代理人还针锋相对地提出：“既然彭宇的原始询问笔录的电子文档还在，为什么证人陈先生的不在了？那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又到哪去了呢？”为了进一步说明事情的经过，彭宇请来了现场目击证人陈先生。

出人意料的是，高老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的样子后，否认他是当天帮助她的中年男子，但她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高大姐，我对天发誓，没说错一句话！如果怀疑我的证人身份，你可以调我的电话记录！”陈先生说，事发当天，他看到高老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

结果，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小时。

证人：太让人气愤

“至于高老太为什么倒地不清楚，但我看到了彭宇走了几步，上前扶老人。”证人陈先生强调说，此时，原告席上的高老太高声叫起来：你瞎编！你瞎编！但3位法官让陈先生继续讲。

走出法庭的证人陈先生，连说三遍“太让我气愤了，做人怎么能这样呢？”他回忆说，当时瘫软的高老太被扶到人行道上后，还一个劲道谢，称：不会连累你们的！

陈先生说，虽然跟彭宇素不相识，但他愿意陪着彭宇一起上诉、申诉，一定要还他一个清白！“因为如果当时是我陪着高老太去医院，那么可能成为被告的就是我！”

在记者问到以后遇到别人需要帮助时，是否会出手相助时，陈先生称“要考虑考虑再做决定”。

彭宇：好人还是多

在昨天的法庭上，双方都拒绝了法庭调解。双眼通红、满脸疲惫的彭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要感谢当时带我指认现场的一名警官，是他让我留下了证人陈先生的电话，才有了唯一可信的一份证据，否则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在谈及对以后的影响时，彭宇沉默了好一会，长吁一口气后答非所问地说：我相信这世上好人还是占大多数的！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拟择日再判。庭后，高老太及其家人匆匆离开，婉拒了记者们的采访。
]]></description>
	  <comments>2007-9-7 4:0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92848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反美愤青”是一个迹近捏造的概念]]></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8-16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67040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反美愤青”是一个迹近捏造的概念

张三

有网友在天涯写了一个《走过美国》，是横穿美国的游记，读者如潮。有在美网友岸然写道，“在那个帖子里，两千个跟帖中有一多半感佩老美的善良纯朴，反美愤青却没了踪影”。

和世界其他地方不同，中国其实哪怕愤青都根本没啥反美情绪。而是恰恰相反，有种奇异的亲近感。尽管美国从政治军事上来讲是中国唯一威胁；是台湾问题的唯一真正障碍；尽管美国犯罪率是西方最高的；尽管美国哪怕在西方盟国调查中受欢迎比例也相当低。所谓反美愤青，基本上是一些亲近美国的人虚构出来，或者至少无限夸大出来的，为自己立论制造根据。被中国人蓄意制造的意在煽动仇恨的反日谣言数以百计，我以前指出过不少；单单被腾讯专题立此存照的，就有66 个；而这样的反美谣言却屈指可数。这表现在反美情绪只有在个别特定事件中才会爆发，而且即使反也有分寸，从中看不出刻骨仇恨，而且这样的爆发往往跟喉舌宣传密切相关。我都不记得这个爆发上次是什么时候了。对伊战的反对，是欧美亚非拉都在干的事，表明地球人普遍不认同美国人的理念；如今，习惯在国际事务上和政府保持一致的的美国百姓也这么做了，当然是不能被视作反美愤青的作为的。

我觉得一个可能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因为美国今天在世界上的强大地位，有点略接近于中国在历史上曾经达到的。美国梦其实是中国的复国梦。哪怕是被美国人抽了揍了，事情过了，想想还是心平气顺。人家毕竟是超级大国么。被美国人揍，丢脸乎？不丢也。

而不像反日、反韩、反印尼......等等，还包括反中国人自己。哪怕没有特定事件，也无论真伪，一样自发地经久不息，而且那是从骨子里发散出来的仇恨。这里有历史原因，但远不止是历史原因而已。

讨论愤青，一定不要离开中外媒体一致认定的核心定义，即极端民族主义，其祖宗是老纳粹、同伙是新纳粹，尽管在组织和行动上有着国情的不同。在中国本土，可以追踪到华夷之辨。但万变不离其宗，即以优秀种族自居，而对某些特定民族极轻蔑歧视之能事，认为它们是垃圾种族，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纳粹歧视犹太人、吉普赛人，可真的歧视他们的死敌，英国人、美国人么？

有同学提到911的叫好。一方面是人性的缺失，文革以还，人性和道德的缺位毕竟是普遍到正常的现象；一方面反映国人习惯用感情代替理性，不晓得恐怖并不以国界为限，这两方面确实是愤青赖以滋长的良好土壤；但即使在911的欢声笑语中，也看不到愤青所必要的要素：歧视和轻蔑。

2007.8.7]]></description>
	  <comments>2009-9-15 16:4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67040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6)</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日本大米在北京销售一空告诉了我们什么]]></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8-13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64623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才十几天，日本大米在北京已经被卖完了。

2003年禁止日本大米进口之前，日本每年出口中国的也不过只有几吨；而这在今天，也就是几天的总销量。

可见所谓“血性”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以前网上有很多很多人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日货一等留自己、二等出口欧美、压仓货才出口中国，说日本车质量差不安全，买了日货就是给日本人造枪炮子弹，这次又火热炒作日本大米是老早给中国淘汰的货色。但奇怪的是，这样每天千千万万人日以继夜、铺天盖地的网上宣传，在现实中却毫无影响。日货在中国受欢迎的程度始终无人可及；去年日本车在日本国内销售还有所下降，全靠海外销售才创下良好业绩，而立下首功的就是十三亿中国人。

按分配，日本大米在北京和上海销售各半。现在大都市当然是各省市各国家汇聚的地方，但说起来，北京的北方人比例，总比上海的北方人比例要高很多。北京人口少于上海，北京国际化程度也远逊上海，平均收入也低于上海。但北京人仍然领先上海一步，买光了日本大米。这足以证明，地域决定论的说法是靠不住的。抗战时候，民不聊生的河南人民毅然奋起，箪食壶浆支援日军，给腐败的中国军队以沉重打击；今天在日本安居乐业的，最多的是东北三省人民，都不是偶然的。

关系到自己切身利害的时候，老百姓还是会做出最符合自己根本利益的理性选择，哪怕是说起来毫无技术含量的大米。

从三洋收录机开始的日货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叫做事实胜于雄辩；告诉我们，为什么说中日友好昨天有、今天有、明天还有。日本人要笑眯眯掏中国人的口袋来让自己的富裕锦上添花，口袋慢慢鼓起来的中国人要靠日货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享受人生。大家都是要好好过小日子，谁都不会像其他动物一样，愿意抛头颅洒热血，为了肾上腺素而来个你死我活。这也是对为了和平的今天而流血牺牲的先烈的最好纪念。

谨此纪念淞沪抗战70周年。

2007.8.13

-
◆日本大米在华销售火爆 颇受高消费人群欢迎
	
08.13 14:36
日本大米在北京銷售火爆
日本大米在北京銷售火爆
北京超市內的日本大米即將銷售一空。攝於12日。（共同社）
【共同社北京8月13日电】据北京经销点相关人士透露，作为日本时隔4年恢复对华出口的首批大米，7月下旬在北京上柜的约4000袋(每袋2公斤）新潟县产“越光”米和宫城县产“一见钟情”米已大抵售罄。

销售店的负责人称，虽然日本大米售价约为中国国产普通大米的20倍，但却得到了高消费人群的肯定，受到“出乎意料的好评”。同时，消费者对中国产食品的疑虑不断升级也是日本大米热销的原因之一。据悉，由于在上海也颇为畅销，日方希望尽快与中方就第二批大米的出口展开磋商。

此次在华上市的是新潟县产的“越光”大米和宫城县的“一见钟情”大米，共计24吨。除去用于促销宣传的4吨外，约有20吨上柜销售。“越光”零售价为每袋198元人民币，“一见钟情”为每袋188元。北京地区由伊藤洋华堂和台资百货商店经销，其中“越光”已于上周售罄。（完）]]></description>
	  <comments>2007-8-27 20:3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64623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图片报：你在收银台前 总理就在你旁边]]></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8-10星期五(Fri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609358&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按：《图片报》是德国销量最大的日报，面向大众。

标题：你等在收银台前 总理就在你旁边

德国《图片报》2007年8月10日文 张三译

柏林——我们政府领导人和人民距离这么近！

我们看见默克尔在超市购物！

图片报读者报道员沃尔夫冈.希勒尔（48岁，来自法兰克福的IT专业人员）在弗里德里希大街柏林火车站里的艾德卡超市，拍摄到了安吉拉.默克尔（53岁，基督教民主联盟）。

在七月末去度假的前几天，基民盟主席在下班后的19:30分左右，很快地去买了些东西——火车站离她家只有几分钟步行距离。

希勒尔说：“对我们法兰克福人来说这非常特别。我和我的家人只是在柏林度一个短暂假期。

我们那天去了帝国大厦，在那里没看到名人。所以当总理出现在超市的时候，我们当真吃了一惊。她买了些橙子和柠檬，打开她的钱包，自己付了帐。”

读者报道员希勒尔接着说：“这一切看上去很平常。有点不同寻常的只是，三个保卫人员在监视着一切：一个在外面，两个在超市里。”

http://www.bild.t-online.de/BTO/news/leser-reporter/2007/08/09/kanzlerin-kasse/mfb-7273012-angie-kasse-quer.jpg
总理在收银台前规规矩矩排着队，自己为购买的水果付账

http://www.bild.t-online.de/BTO/news/leser-reporter/2007/08/09/kanzlerin-kasse/mfb-7270840-angie-blick-quer.jpg
往外走的时候，安吉拉.默克尔对着读者报道员沃尔夫冈.希勒尔的镜头微笑]]></description>
	  <comments>2007-8-10 18:0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609358&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给“尸体的哀伤”的被删回复]]></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7-18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35544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作者：ID张三3　回复日期：2007-7-18　22:02:47　   <BR>   作者：尸体的哀伤　回复日期：2007-7-18　12:01:26<BR><BR>      http://www1.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6708067&Key=474476647&strItem=worldlook&idArticle=137003&flag=1<BR><BR>      ……在今日中国只要反日就是HJ，只要仇日的统统都不能算中国人的，05年4月的反日暴乱，就是反华轮子、民运、网特组织的……<BR><B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BR>   再次呼唤张三，请不要选择性失明，请告诉我等喜欢“辱骂造谣”滴人，上面这段话算不算是“辱骂造谣”？说这话的人，是不是狠欠抽：）<BR> <BR>================<BR><BR>？？？张三选择性失明？张三千百字白纸黑字具在，帮忙找哪怕一个？：）<BR><BR>还要哪壶不开提哪壶，说反日游行？：）我瞎猜一下，您恐怕不是中国人吧，不晓得有没有猜错？您能告诉我，因为组织、参与反日游行，而被我们中国党和政府镇压的；而民运、轮子网站为之鬼哭狼嚎、鸣冤叫屈的，是什么样的人么？：）能不能再说一遍，张三是在辱骂造谣啊？<BR><BR>中日友好不但是中国既定国策，而且唯一上升到国策高度的两国友好关系；好叫阁下得知，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组织反日游行而被我国依法终审判处12年重刑的臭名昭著的民运分子许/万/平，犯的可是颠覆国家罪：）<BR><BR>请务必放明白，中国是谁的中国：）<BR><BR>-<BR>BBC 中文网| 国际新闻| 反日示威人士许/万/平被判刑12年<BR><BR>中国人权报道称，一位名叫许/万/平的被控参与组织2005反日示威的人士被中国法庭判刑12年。<BR>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550000/newsid_4558800/4558802.stm<BR><BR>汤晔的教训<BR>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9:31 东方网<BR><BR>> 正文<BR><BR>汤晔的教训(陈一新)<BR><BR>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陈一新 2005年4月29日 9:30<BR><BR>本市某公司员工汤晔根据网上零星传言，炮制出包括游行线路、时间、注意事项等的所谓《上海地区抗议日本右翼活动的详细说明书》，群发后广泛传播，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近日，汤晔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BR><BR>....<BR><BR>上海四名“反日游行”参加者因暴力被判有罪<BR><BR>06.21 21:43<BR><BR>【共同社上海6月21日电】据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21日发表的消息，在去年4月上海的“反日游行”中因打砸日本料理店等而被逮捕的16人中，有4人被以扰乱公共治安罪判处最高7个月的有期徒刑。<BR><BR>-<BR><BR>首页 ->公告栏 ->公告公报<BR><BR>上海市公安局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BR><BR>近日，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抓获了一批趁4月16日涉日游行之机进行扔石块、打砸店铺等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第一批16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6 人被处治安拘留。目前，警方的调查和甄别工作还在继续，对违法犯罪分子的追捕正在进行中。许多市民群众提供了他们在现场拍摄的照片和图像资料，警方对此表示感谢，并希望更多的知情群众积极举报，共同维护上海持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警方敦促下列照片中涉及到的不法人员尽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BR><BR>以下为市民群众提供的部分照片：<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7-18 23:5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1035544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用什么水煮青蛙——评网民炮轰黑窑事件]]></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6-16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99946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用什么水煮青蛙——评网民炮轰黑窑事件

张三

中央已经拍板，则黑窑事件大局已定；集体起哄是集体无脑的典型表现，墙倒众推，不晓得算啥本事？排泄或者发泄，也算是讨论国是么？山西黑窑这样小圈子里的小case，到底是中国社会矛盾的典型体现、还是集中体现？砖头里面有多大利益？去看看这些黑窑的背景，有啥大不了的？利益关系，最多扯上区区洪洞县，大不了洪洞县里没好人又咋的，动得了哪个比蚊子稍大人物的根基？

哪怕和同样在山西，和每年死者多上百倍、千倍的人的煤窑比比？后者既不是没有被控诉过、也不是没有被报道过，煤窑老板在北京香车豪宅不计其数，又哪里是砖窑老板能比之万一？

万众一心炮轰黑窑奴工事件，是有意或无意大炮打蚊子。这样的过热讨论，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有利于掩盖问题、或者激化矛盾。一个是误导舆论，引发今上圣明的感慨，把坏事变成好事；另一个把舆论大规模的奉旨曝光，发展成无法掌控的针对当局的群体语言暴力，不利于今后舆论监督，又把好事变成坏事。

无论左右，中国需要的都不是愤青的思维方式。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中国是谁的中国，不要忘了自己姓啥，不要错估形势。

我们的先辈早就告诉我们了，煮青蛙，要用什么水。

2006.6.16]]></description>
	  <comments>2007-6-16 18:4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99946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体坛周报》记者马寅：在日本丢手机之后的遭遇（外三]]></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5-3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46856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张三按：马寅是《体坛周报》知名记者，因为追踪中国女排经常来往日本，为此在博客上写下感受。偶尔路过而发现这几篇点击不多的博文，特此转载。转载自：http://amymayin.blog.sohu.com/entry/2642739/

2007-01-05 |
跟踪女排，让我有机会感受日本
标签： 日本

进入赛事的淡季，工作的节奏终于慢了下来，有时间想想事，补补日记。平时聊天中常和朋友们聊起日本，因为跟踪中国女排，三年间前后八十多天在日本的所见所闻，我会给大家讲很多关于日本的故事，朋友们听后在感叹之余，总是劝我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我心里一直有这个愿望，但是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写日本的好还是顾虑更多，近来看到汪中求在博客上写的《透过细节看日本》，激发了我的写作热情，于是下决心，在博客上开个专栏——“感受日本”，讲些关于日本的事。

感受日本，没有别的目的，只为和大家分享感受，而且我一直认为，即使你把日本当成是敌人，你也应该去了解这个国家，了解在我们还在为每天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社会治安问题深感忧虑时，一向被我们称为是“小日本”的那个国家，社会规范、生活质量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以上算是为我的“感受日本”开篇吧！

希望大家平心静气地看，有些东西看了以后心里肯定不会舒服，那就深思吧！希望有一天我们不再为此感叹!

2007-01-06 |
新干线上感受安全
标签： 日本 新干线

我的第一次日本之行，是2003年11月，为采访中国女排的世界杯之旅。

成田机场下飞机坐京成线直奔上野，在两年前赴日读书的朋友小冯帮助下狼狈地赶上了开往仙台的新干线列车。之所以说狼狈，是因为日本的轨道交通发达得让我找不到北，即使有小冯引领，我初来乍到的感觉仍然是像在梦游。况且他只能送我到上野站的检票口，之后的事我只能自己摸索着办了。

一个人大包小包地出行很不方便，最不方便就是碰到想去方便这种事。我紧紧张张上了新干线列车找到自己的位子，心情稍一松驰马上想去WC。

这是我第一次只身出国，按我以往在国内一个人出差的经验，即使是去小方便一下，重要的和贵重的物品也都是要随身携带的，具体到这一回，就是说除了我的大箱子，我应该把电脑包、双肩背包和随身的小挎包都带到WC去。

就在我考虑如何拿着两大一小三个包起身的这会儿工夫，旁边座位上那个穿着考究的中年职业妇女离开了座位，她的LV手提包、精巧的笔记本电脑、时尚的手机，还有那件漂亮的BURBERRY风衣就放在她的座位上。这样的举动让我吃惊不已，惊讶之余我产生了更多的想法：我不会是碰到“碰瓷儿”的了吧？！

一下子没有了想方便的意思，警觉、防范意识都冲上了头顶，我已经开始考虑如果真碰到了说不清的事情，我该怎么办，还好，她很快就回来了，她显然不知道过去的几分钟里我心里想了多少事，她也没有注意到我一直在观察她：她坐下，把包放在脚下，放下前面的小桌板，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忽然感觉自己有点可笑，“阶级斗争”这根弦绷得真紧。

这时，走道那一边座位上的男士手机开始振动，他拿起电话起身向两节车厢的中间走，走路时他接起了电话，但是说话的声音很低，手还轻捂在嘴上。我注意到，他也没有担心他的手提电脑和手表，就把它们放在小桌上。

我又观察了一会儿，甚至还起身在车厢里转了一圈，绝对是记者的方式。我看到每个人都在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上网、办公、看书、玩PSP、听音乐、睡觉，不时有人起身走动，有的是把垃圾扔到车厢中间的垃圾箱，有的是去方便，或是去自动售卖机买饮料，对于我看起来的所谓贵重物品，应该说生活水平不同，他们的那些贵重物品都比我的要贵重，但是他们都很随意地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来是这里比较安全，鲜有偷窃事件发生。

“如果真有贼，也肯定先看上他们的东西！”我自言自语，于是我比较放心地去WC了。之所以说是比较放心，是因为我还是留了个心眼儿，把装护照、回程机票、现金和信用卡的随身小包带在了身上。

没办法，在国内天天强化防盗的意识根深蒂固了，即使有人打包票不会丢东西，我也不敢相信。

不过有些事让你不得不信，例如日本盗窃事件的确鲜有发生，而且如果你不小心丢了东西，还完全有找回来的可能。

那一年在冈山，我把手机丢在了公共汽车上，公交公司居然把手机给我送回到酒店……

明天继续讲。

2007-01-07 |
冈山，我的手机失而复得
标签： 日本 手机

手机失而复得的事也是在2003年，在我那次日本之行的后半段。

第二天就要离开冈山去东京了，在从赛场坐46路公共汽车返回酒店的路上，我把从朋友那里借来用的日本手机丢了。

一开始我没发现手机没了，下了车直接去酒店边上的“松屋”吃饭，在这家比“吉野家”更丰盛的牛肉饭专卖店里，我一个人“享用”了一大份牛烧肉定食。心满意足之余想打电话给妈妈报个平安，一摸衣兜手机没了！不死心又把书包翻了个底儿朝天，还是没有！突然想起，下公共汽车前我接了个电话，然后顺手放在衣兜里了。

肯定是丢在了车上！顿时一身冷汗！丢了人家的东西是要赔的，再说这个手机也是我惟一和外界保持联络的工具，丢了它我损失巨大。

我想试着找找，于是想去46路公共汽车的总站问问，可是我来这个小城市才刚三天，除了到赛场的路，其他都一无所知呢，语言不通，天也黑了，我到哪里去找呀！？再说我就是找到了刚才那辆车，手机很可能也已经不在了。

突然间感觉特别孤单无助，我一个人站在刚才下车的46路车站徘徊了好一会儿，最后决定返回酒店收拾行李，手机没有了，第二天一早也得往东京赶啊。

进了酒店大门，前台的两个服务员热情地朝我鞠躬说晚上好，可能是看出我脸上的沮丧，那个姓宫本的小伙子走上前来问我有什么事需要他帮助。说心里话对于有没有必要跟酒店前台讲我丢手机这件事，我是犹豫了一下的，我的手机又不是在酒店里丢的，就是说给人家听人家也管不着呀，不过当时真的是太郁闷了，就当是倾诉一下郁闷的心情我也说吧！

宫本和他的女同事英语都不好，但是他们抓住了几个关键词，就是手机在一小时前丢在46路公共汽车上，宫本问了我两个问题，手机是什么颜色的，是直板的还是翻盖的，什么牌子的，然后就拿起电话打了起来。我不知道他打给谁，也并不认为他可以帮我找到手机。他拿着电话说了有五六分钟，其间不断地点头，微笑，致谢，日本人就是办不成事也是这样礼数周到的，所以那五六分钟，我感觉他八成是在做无用功。没想到他放下电话会用生硬的英语对我说，手机已经在半小时前由那位46路公共汽车司机交给了公交公司，这会儿，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来我们酒店的路上，十分钟后，他们会把手机送到我的手上。

可想而知我那时的惊讶吗？我真的感动得快要掉下眼泪来。自从开始用手机，十年来不止丢过一个手机，但是那是惟一的一次失而复得！我一个劲儿地感谢宫本，感谢他的那位女同事，那个时候，我没有手机，没法打电话给爸爸妈妈和好友诉说我的感受，我只能用感谢来表达我的情绪了！

我还没感谢完他们，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到了。他把手里一个精巧的纸袋放在前台，他从纸袋里面拿出一个包装盒，盒子非常漂亮，打开盒盖，我看到了我的手机！天哪！这是一个被我丢失在公共汽车上的手机受到的礼遇吗？

这时，那个工作人员对我说了一大段日语，然后朝我深深鞠了一躬。宫本替我翻译说：“感谢您乘坐他们这个公司的公共汽车，因为手机丢失而给您带来的不便，他们感到很报歉，现在送来但愿没有耽误您太多的工作。”

细微之处体现着出色的服务，如此的客气甚至让我不堪承受了。除了惊讶、感动和感慨，我没有其他的感受了。那一时刻，我最想做的事就是飞奔上楼给爸爸妈妈还有好朋友打电话，述说我的感受。

常常听说日本人为人很客套，换一种说法就是不真诚，但是经历了手机的失而复得，体会了公交公司提供的这样细致周到的服务之后，在所谓的客套和所谓的真诚中，我宁愿选择前者，因为彼此是陌生人，能这样客套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或许你会认为是我运气好，碰巧赶上这样手机失而复得的好事，那我明天就讲讲我在东京秋叶原车站看到的真实一幕……

2007-01-08 |
如果我在车站里捡到32万日元……
标签： 日本 秋叶原

这是一个关于32万日元失而复得的故事。

32万日元，相当于两万两千五百人民币，是我2005年在日本辗转东京、名古屋、长野三地20天带的现金总数；32万日元，可以在日本买到两台最新款的笔记本电脑，或是八个最时尚的数码相机；32万日元，如果用来买我当时最喜欢最想拥有的iPod，起码可以买十个……

可是就有人不小心，在日本东京最繁华的地铁站之一的秋叶原，把装有32万日元的钱包弄丢了。

那天我是到千叶县的柏市采访郎导回来，在秋叶原转车返回涉谷。日本的地铁进出站都是使用自动改札机，只有需要帮助的人才走有人值班的便捷通道，例如残疾人、问路的人、要发票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走到哪里都需要“留修修”（“发票”的日语发音）的人。

那天我照例走到有人值班的通道要“留修修”，前面是一对年轻夫妇，正在和胸前戴有“駅長”牌牌的人说着什么，我只好退后一些耐心等待。不过当记者的人就是好奇心强，而且擅于观察，虽然我还听不懂他们之间的谈话，但是很快我就弄明白了他们之间是怎么一回事。

駅長耐心听完年轻夫妇的陈述，转身进到里间工作室，很快他拿着一个钱包和一张纸笑意盈盈地走了出来。这对夫妇远远看到那个钱包，就在愉快地点头，看起来正是他们丢的那个，而駅長递给他们的那张纸和纸上的内容让我弄清了整件事。

确切地说那是一张表格，上面的分项十分详细，我真庆幸自己这双好眼睛，离那么远都看到了上面的内容。大致的内容是对失物的描述，拾到的时间地点，最绝的是钱包里的物品是交公前清点清楚的，在那张表格上，我看到他们的统计，共有一万日元票面的纸币30张，五千日元的3张，其余的还有一千的几张，五百元硬币几个，一百元的几个等等。

站在后面的我看到这一幕，已经快感动得不行了，我非常想看这对年轻夫妇会激动成什么样子，不过显然是我想错了，失主看起来并不是要千恩万谢的样子，他们只是不时点头致谢，最后离开时也没有留下所谓的感谢费，似乎这32万日元的失而复得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駅長目送他们离开，还礼貌地鞠了躬，我就是在这种气氛中要了我的“留修修”，我对他用日语说了一声谢谢，我最清楚，自己那声谢谢更多的是发自心底为刚才的那件事。

出了秋叶原站我赶忙拨通老公的电话，给他讲刚才发生的事情，诉说我的感动。挂了电话，我的心绪也未平复，特别是走在东京的大街上，我问自己如果是你捡到那 32万日元，你会怎么做，而我的真实想法是可能我会交公，但我肯定会犹豫，会有一些私心时，我的心砰砰狂跳了一阵儿，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真要感谢这“爱的教育”，它震憾了我的麻木，甚至是净化了我的心灵。其实面对32万日元甚至是更多金钱的诱惑，从犹豫交不交公到毫不犹豫地交公，距离并不遥远，只要唤起我们心中作一个高尚人的愿望。

明天继续。

2007-01-09 |
那个可爱的日本女孩
标签： 日本 仙台 感受

今年三月可能要再去日本，采访花样滑冰世锦赛。现在我接到去日本的任务，心里特别有底，也很乐意。原因之一是可以在工作之余继续感受日本，更重要的原因，是对日本很熟悉了，完全可以自己搞定整个行程，不会再害怕和担忧。

说到这里就想起了我第一次去日本，第一次下了车找酒店的经历，还有我在找路时遇到的那个热心的女孩，她那么清纯可爱，很像我们在日本偶像剧里经常看到的女学生。

就是在我第一次坐新干线快到仙台站的时候，我拿好所有行李站在两节车厢中间等着到站下车，她在我前面，只带了一个随身的包，当时是晚上八点多，我想她的家大概是在仙台。

我把朋友事先帮我订好酒店的地址拿在手上研究，“仙台中央ホテル，JR仙台駅より徒歩3分”，不由得开始发愁，我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虽然只有三分钟的路，我怎么才能找到呢？再说天全黑了，我要背着包拖着箱子遇到坏人怎么办呢？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我走到那个女孩儿旁边问路，希望她能认识这个“仙台中央ホテル”，她不太会讲英语，而且从她拿着那张纸端详的样子看，我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她不认识了。可是她并没有把那张纸还给我，也没有示意让我去问别人，只是一个劲地做手势，那手势很像我们在国内开会时让大家安静时的动作，两手手心向下，有节奏上下摆动，我想她的意思是让我不要着急。语言不通，我看得出她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是又说不清楚，于是索性不说，只是笑，示意我不要着急，她好像在等什么……

我们就这样在两节车厢中间的连接处，这样微笑地面对着，尴尬地笑着等待，似乎过了好久，其实只有五分钟，车终于到站了。

那个女孩帮我把行李拿到月台上，然后示意我跟她走，我心里有些发毛，不由得就担心上当受骗。拖着箱子跟上她的脚步时，我甚至想到了或许被拐卖的女博士就是这么一步一步上当的。不过有了新干线上感受安全的经历，我承认我还是有些放松警惕了，起码胆子大了不少，虽然心里多少还有些打鼓，但是我没有拒绝跟她走。

上电梯，走通道，又上电梯，转过几个弯我已经被弄晕了，还好，眼前是仙台站的大厅，她让我站在旁边等她一下，她快速跑到一边，这细节多像是去叫她的同伙联合拐卖我！呵呵！我不放心地顺着她跑的方向看，她在一个服务台前停下了，她把我的那张纸给服务台的小姐看，然后她们俩朝我这个方向走过来，服务小姐一路走一路在给她做手势：出站过天桥，左拐下桥，再右拐就到了。我都看懂了，她也在点头，但是服务小驵还是把她送出来，送到我面前，然后又送我们俩一直出了仙台站。

那个女孩并没有停下来告诉我路怎么走的意思，相反她向我要我正拉着的大行李箱，意思是想帮我拿着，我不好意思，她一手接过了我的电脑包，我们继续没有交流一路傻笑着往前走，上天桥、左拐下桥，再右拐……

我真的不敢相信，她一直帮我拿着东西送我进了“仙台中央ホテル”的大门，进了大门，她快步跑到前台，跟服务生指着我说了一大堆话，还一个劲儿鞠躬，大概是说我是外国人，第一次到仙台，不认识路，请他多多关照之类的话吧，听得服务生一个劲儿点头，冲那女孩点头，也冲我点头。我站在一边，像个正在被他们办理移交手续的孩子。

移交手续办完了，服务生走出柜台送那个女孩子，她向我道别，话我没听懂，但是她的真诚和热情是发自内心的，不需要听懂，我也能明白。当时那个恨自己不会说日语呀，这么好心的女孩子，我只能用没完没了的“Thank you”来表达心中的无限感激。

她走了，走出饭店大门时还回头冲我挥手微笑，我的心里暖暖的。

等我回过神来，我才想起没有问她的名字，和她互相留个联系方式，或是拍张照。

茫茫人海就这么匆匆一面，却留在心中一份深深的感动。<br/>马寅在新大阪车站<br/><br/><img src="http://img114.pp.sohu.com/images/blog/2007/4/25/0/7/112bbf7db4d.JPG">]]></description>
	  <comments>2007-5-3 0:1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46856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近代风云]从放弃4亿美元对日战争赔偿说起]]></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4-16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28999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楼楼上似乎没有看文章。根本不存在所谓“只能说日本巧妙的利用中国的国内形势,得到了自己的实际利益”，这是中方主动放弃，而且数目微不足道；而放弃之后，所得甚丰。中国人固然是以德报怨，日本人更是以德报德。

日本人对感情的理解，似乎还是超出了中国今人的想象。刚刚看白岩松说到让他感动地一条新闻，查了一下。88岁高龄的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在他老朋友胡耀邦90冥诞之际，来到中国，在胡的墓前亲手填土，种下了90棵家乡的樱花树。88岁，90棵，给一位在中国都被冷落的，他生前也没见过几面的死者。这是为了什么？以中曾根的身份和年纪，他再怎么也不用做秀了吧。

中曾根康弘：

、中日建交奠基人之一；
、日本右翼元老；首相任上曾10次参拜靖国神社，次数仅次于佐藤，最后一次1985年8月15日的参拜，不但以首相名义，而且率全体阁僚；因听说这样的参拜让胡耀邦承受压力，自此停止。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2004年还受到胡锦涛的专门接见，这次会见上，胡作出损害中日关系的事情坚决不做的保证。

]]></description>
	  <comments>2007-8-26 13:3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28999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近代风云]刚刚意外发现三十五年前放弃的日本战争赔款]]></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4-16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287538&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从放弃4亿美元对日战争赔偿说起

张三

三十五年前的中日建交，是中日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十年之后，中日友好成为了中国国策。中方在建交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使得有些人颇有微词。98年那个冬天以来，在舆论渲染之下，这成了中国对日本的莫大恩情。一篇被广泛转载的主流媒体文章，用自称引自“日本友好人士”的话说：“假使要日本拿出500亿美元的赔款，按当时的日本经济能力来说，也需要用50年才能支付清，那肯定会阻碍日本经济的成长发展。结果也不会有今天的日本”。数万人参与的网络调查显示，有超过90%的网民认为，“应该要求日本赔偿，这样可以帮助其反省历史”，这应该大致符合大家对这个问题上网络民意的认知。

中国八年抗战的据说战争损失，犹如稀世古董，随着年份而扶摇直上，从战后国府统计公布的133亿美元，到本朝建政之初的500亿；今天，这个价码已经开到了6000亿美元以上。

假使中国当年不放弃几百亿乃至几千亿白花花的美元，今天日本的日子将何等凄惨、中国的日子将何等美妙？于是，在一些逢共必反的人那里，放弃赔款要求似乎成了毛、周卖国的罪证；因为近年所谓历史问题的纠葛，在唯恐中国安定、唯恐东亚不乱的反日汉奸那里，这更似乎成了日人以怨报德的口实。

可是，真的可能有这个“假使”么？

众所周知，二战战后无论德、日，战争赔款都并不按受害国实际损失来支付，也不考虑什么购买力因素。在对日问题上，中国之外的各大战胜国，由美国领头，早都放弃了对日战争赔款权。两三年前，我曾根据日本战后对各国赔款总额22.3亿美元，再按战后国府中国得到赔款总额40%的要求，认为中国本来可能得到的赔款上限为十多亿美元，毕竟日本与其他各国赔款问题都已经了结，中日双方都不可能不顾及。而众所周知，历年汇率平均下来，哪怕只算占日本对华援助极小部分的无偿资金援助，也已经接近或达到了这个上限。

但是，推测不等于事实；可能得到也不等于就是可能提出。中国政府当时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呢？

1972年7月27日到29日，以日本国新任首相田中角荣特使名义秘密访华的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和中国总理周恩来，在北京进行了连续三天、总共长达10小时的历史性谈话，谈话实录被整理成文，史称《竹入笔记》，是公认的研究中日邦交正常化历程的权威文献。用原中国中日关系史学会副会长蔣道鼎生前的话说，“竹入几乎是一字不漏地记下了周总理的谈话，并整理成十分完整的记录”。第三次会谈记录中周恩来提出的八点、三默契的中日联合声明草案，成为两个月后田中角荣访华签订《中日联合声明》的基础。1980年，日本《朝日新闻》就连载了这个会谈记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的《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中，就收入了该谈话中译要点；2002年，日本外务省依法公开了中日邦交的有关档案，其中就包括了《竹入笔记》。公明党是传统的亲华政党，此次温家宝总理访日虽仅三天，但仍在百忙之中，指名会见了已经久不露面的公明党母体创价学会名誉会长池田大作。中日建交前一年，竹入委员长就访问中国并与中方共同发表《日中恢复邦交五条件》，严辞谴责“日美反动派”，返国后在公明党总部前遇刺重伤。十多年后，周恩来遗孀邓颖超再次会见竹入时，曾深情地说：“我们之间的友情是不一般的”。

我们找到了竹入义胜和周恩来三次谈话的完整记录。在第一天的会谈记录中，我们就找到了关于对日战争赔款的对话。

“１９７２

７月２７日　　　　１６．００～１９．００

竹入．周会談．　（第一回）

...... 

周：　毛主席は賠償請求権を放棄するといっています。賠償を求めれば、日本人民に負担がか丶ります。そのことは中国人民が身をもって知っています。清の時代には２億５千万両日本に賠償しました。清朝はこれを利用して税を重くしました。これを全部払ったかどうか知りません。８国連軍の賠償は４億～５億両でした。４億ドル位で今では大した額ではありませんが負担を人民にかけることは良くない

賠償の請求権を放棄するという事を共同声明に書いても良いと思います。 

竹入：　お礼の言葉もありません”

引自《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的中译要点照录如下：

“周　...... 毛主席说放弃赔偿要求。4亿美元左右，现在不是什么大数额，但让人民负担不好。联合声明里也可以写上放弃要求赔偿权。

竹入 万分感谢。”

网上还有一段没有注明出处、但却颇为忠实的原文完整中译，不妨照搬过来：

“周：毛主席说放弃赔偿要求权。如果要求赔偿，负担就会落在日本人民身上。中国人民对此有亲身感受。清朝时赔给日本2亿5千万两(白银)。清朝因此提高了税额。不知道这些钱是否都支付了。给八国联军的赔偿是4亿到5亿两(白银)。4亿美元在现在虽然不是个大数目，但是把负担加在人民身上不好。

放弃赔偿要求权这一条可以写在联合声明里。

竹入：万分感谢。”

放弃赔款要求是由中国总理主动提起、而且是对被认为是日本首相特使的老朋友不经意地提起；而且原计划提出的金额、和不提出赔偿要求，早在这个谈话开始之前、更早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开始之前，就在中南海有了定论。

4亿美元，是日本向原没有索赔资格的非战胜国菲律宾实际赔款金额的一半。尽管当年中国被浩劫弄得一穷二白，“4亿美元在现在虽然不是个大数目”的说法，也还不算夸张。按当时官方汇率，4亿美元约相当于10亿人民币。以下数字可以参照一下：1972年，中日双边贸易为10.4亿美元；同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2520亿人民币；同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为2200亿美元左右。如此，我们就不惊奇《中日联合声明》草案中的：

“（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日本国放弃要求战争赔偿权。”

两个月后《中日联合声明》正式文本中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用喉舌的话说，“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放弃而画上了句号。”

《竹入笔记》已经公布了二十七年，被翻译成中文的会谈要点也早在10年前就在中国正式出版，早被无数研究中日建交史的中国学者、尤其是被“研究”放弃赔款要求所谓“真相”的“学者”，作为不可或缺的援引文献；但却没有一个研究者，提及这段最关键的话。

我们今天恐怕暂且无从考究，这个赔款要求的金额是如何得出的。但既然已经到了中国最高领导人的案头，就没有理由认为，这不是一个经过仔细推敲的理性数字。战争赔款虽然不以实际损失来计算，但多少有个比例关系。而就赔款谈判而言，通常的情形是受害方漫天要价，战败国坐地还钱。还是拿菲律宾为例，就要价100亿，最终还到了8亿美元。要价4亿、而还到几十亿，哪怕是出于手足情谊，可能性也显然不大。有同学从当时国家政治需要和国际局势角度分析，来证明主动放弃对日赔款要求，既不是慈悲、也不是愚蠢；但哪怕只是从现实的经济角度考虑，历史事实也已经证明，这是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双赢抉择。因为这固然是以德报怨，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同步启动的日本对华援助，更是以德报德的典范。

日本政府对华开发援助（对华ODA），是1979年开始的，至2004年，累计约为1800亿人民币，分有偿资金援助、无偿资金援助、技术合作等几部分。到2004年，无偿资金援助和技术合作合计金额，就达到约150亿人民币，是4亿美元的数倍。ODA援助范围包括基建、农村、环保、医疗等中国最需要的领域，通过日方对项目的考核、和实施过程的监督，使得援助能够落到实处，这么大金额、持续这么多年，却几乎不发生腐败或者挥霍的情况。ODA援助不是商业贷款，援助资金来自日本国民交纳的税金，原则上不含附加条件，并通过招标方式来采购；就是有偿资金援助部分，利息等条件也远低于得之不易的世行贷款；还贷期可长达40年（含10年宽限期）。

例如2005年的ODA有偿援助，总额为748亿日元（约合52.2亿人民币），支援全部八个项目，七个是落后省份的环境治理和绿化，一个是人才培养；年息0.75%——1.5%，还贷期30-40年（含10年宽限期），采购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例如2006年的ODA有偿援助，总额623.3亿日元，支援全部七个项目，七个是落后省份的大气、水环境治理和林业生态，年息0.75%——1.5%，还贷期30-40年（含10年宽限期），采购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虽曰有偿，但今年借100，半个世纪后还200，实际已与赠送了然无异。

据报道，八十年代的大多数年份，中国基建费用的40%来自日本ODA援助；十八年前的那场政治风波过后的1991年，日相海部俊树就在西方首脑中率先访华；在欧美仍延续制裁的情况下，日本恢复对华援助；本世纪伊始，中日关系陷入低潮，而日本国内经济状况严峻、国债屡创新高，仍然坚持对华援助。换句话说，这等于日本政府向国民借债，用来援助当时反日浪潮汹涌澎湃的中国。

改革开放三十年，日本是对中国帮助最大的外国。尽管日本ODA援助政策针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同时是出自提高日本国际形象的本国利益，对华ODA，当然既不是战争赔偿也不是变相赔偿，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如果不是当年果断放弃4亿美元赔款要求，中国恐怕不会整整二十五年之久，都是ODA日元贷款最大受援国，而单单由此得到的经济效益，就超过这个4亿何止几十倍。

难怪乎日本历届领导人因为当年侵略战争，向中国喋喋不休道歉了二十多次，却鲜有对中国放弃赔款要求的感谢；难怪乎尽管多年享受日元带来实惠的国内民众很少清楚ODA，温家宝4月12日在日本国会的演说，却动情地说：“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得到了日本政府和人民的支持与帮助。对此，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1998年8月，中国驻外使节云集北京，8月28日，他们被告知，“中国必须永远、不停地向日本强调历史问题”。11月，天朝御驾亲临岛国教化外邦，受到隆重迎接；但颁布诏书让二十年来一贯温驯有礼的岛民画圈儿，却遭到了令人难堪的断然拒绝。这个“永远”和“不停”，遂成定谳。这个“永远”和“不停”的严重后果和深刻教训，我们也已经经历了。为了摆脱这个局面，本届政府化了整整三年的时间。

两年前，在424社论《等待了十年的春天——4月19日以后》中，张三就已经宣告：“我们有理由坚信，冬天已经过去”。

两年过去，樱花已然灿烂。有句话叫做，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中日友好本身，就是真真切切出自中日两国的根本利益。回顾亲身经历过抗战洗礼的中共领导人化干戈为玉帛的历史，我们可以知道，什么叫做政治智慧；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从中共十二大开始，就把对日友好作为国策，这是唯一上升到国策高度的对外友好关系；为什么邓小平要说，“这件事超过了中日之间一切问题的重要性”；为什么有时候，退，远远比进更为重要。

2007.4.16

-
附：周恩来和竹入义胜三次会谈要点

『战后日本政治·国际关系数据库』
日中关系资料集

[文件名]　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入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　第一次会谈
[年月日]　1972年7月27日
[出典]　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89-91页.
[备考]
[全文]

周总理(以下简称周)　田中首相对中日问题很努力，认为恢复中日邦交是一件大事，我们对此也要作出回答。

竹入委员长(以下简称竹入)　周总理的口信①(给田中首相的)是使田中首相下决心的原因。

周　首先，下决心突破困难是一件大事。第二，必须去掉党内的反对意见。第三，需要得到在野党和人民的支持。在野党的立场是田中首相如果做得正确就支持，不正确就反对，是这样吗？

竹入　在野党在日中问题上当然是合作的。

周　共产党也是表面上不能反对就在暗地里搞破坏吧，内心想的是希望葛罗米柯（苏联外长）尽快访日吧。即使中日问题是排他性的，也不会挑拨日美关系，我们问基辛格（当时任美国总统特别助理）是否反对中日友好，回答说不反对。

竹入　有句老话叫“好事多磨”，我认为恢复邦交，建立外交关系是愈快愈好。

周　大平外相估计蒋介石将撤回大使，靠得住么?

竹入　靠得住的。

周　有反对的人吧，田中首相在自民党日中正常化协议会上一提出10条，岸信介就提出了14条②。岸、贺屋（兴宣）想制造两个中国。表面上没法反对。虽然翻不起大浪，可尽捣乱。岸就是这种人吧？

竹入　是这种人。岸继承了吉田(茂)的衣钵，如果日中邦交恢复了，岸就不行了。

周　日本对台湾的关照是经济和侨民问题吗？以前有统计说日本妇女和中国人结婚的有6000人。如果邦交不能恢复，就担心不能再回（日本）去了。战犯问题已经解决，全都让回国了。日本和台湾的经济关系是投资问题吧。

竹入　战后的投资和政府借款以及全年达8亿美元的贸易关系。

周　贸易和友好关系密切。田中首相根据和平五原则③想建立邦交，我完全赞成，缔结和平条约也是可能的，但我希望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此外，可以把和平五原则加进去，美国和苏联都不能反对。中日之间如果真能和平友好，在远东卷入冲突的诸多具体问题就能解决。田中首相肯定地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机已经成熟，自民党日中正常化协议会把它作为基本原则，对这种精神我们也有同感。

王晓云（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　昨天自民党日中协有两点安排已初步取得了共识。先是发表联合声明、恢复邦交；其后再缔结和平条约。

周　要是这样，基本上和我们的意见一致。我想请田中首相、大平外相来北京，提出联合宣言(联合声明也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有三个问题请田中首相、大平外相放心：（１）不涉及日美安保条约。中日邦交如能恢复，对中国的安保的效力就消失了。（２）也不涉及１９６９年的佐藤与尼克松联合声明④，发表联合宣言就可到达和平友好条约。其余的可让法学家去办。（３）日蒋“条约”问题⑤。田中首相多次说理解中国主张的复交三原则 ⑥，是尊重的意思么？

竹入　是的。从发表联合声明，建立外交关系的瞬间起，日台“条约”就失效了。

周　有一个问题。田中首相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正统，是合法的意思吗?

竹入　是这个意思。

周　在中国，合法的反面叫非法、不合法，蒋政府是不合法的。田中内阁的法律家们对正统这个词是赋予了某种意义的吧。

竹入　我想没有，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三木(武夫)先生有协定，其中包含有复交三原则，是默认的。但现状是，国内尚有不甚明朗的事情。如果采取日台“条约”本来就是不合法、不恰当的立场，就会促使日本国内产生混乱，这一点请再次给予理解。

周　因为只是个名词问题好解决。就请用合法这种说法可以吗？

竹入　准备告诉他们就那样改吧。

周　第三个问题要研究一下。(1)、(2)简单。还有一个问题，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点，中美联合声明⑦也是承认的，日本对此有什么问题吗？

竹入　我想没有问题。以下的事情想要确认一下。田中首相访华发表联合声明时，(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的合法政府；(2)台湾是中国领土的—部分。——这两点有加以明确的必要吗？

周　这一点请让我再想一想。向毛主席报告，在党内进行讨论。毛主席说放弃赔偿要求。4亿美元左右，现在不是什么大数额，但让人民负担不好。联合声明里也可以写上放弃要求赔偿权。

竹入　万分感谢。

周　这是当然的。我们决不出难题。为了早日恢复邦交，还是早一点来好。竹入委员长说９月份合适，我们欢迎。要在日美会谈⑧之后了，没有问题。签订个航空、渔业协定吧。通商与航海比较麻烦，实际上现在也正在搞。

竹入　对战争结束宣言是怎样考虑的?

周　有必要拟定一个草案吧。只要内阁作了决定，草案的准备工作要不要派可以信赖的人来，由田中首相裁定。

竹入　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直接来中国，我想国内也会顺利通过的。

周　田中首相的对华政策变得明朗了，但美国不会扯后腿么?

竹入　先听听美国的意见，然后再下决断的事我想是没有的，即使有，也会拒绝美国的要求。

周　对台湾，我们努力尽可能和平解放。美国也知道如果蒋介石打过来那又另当别论。时机成熟就会自然解决。对安保和日美联合声明不会有影响。像中美联合声明中写的那样，中国不谋求霸权。但两个超级大国就很难说不争夺霸权了。

注释

①这一年的5月，周总理拜托公明党第二次访华团（团长二宫文造）带给田中首相的“访华邀请”的口信。

②邦交正常化已提上具体的日程后，１９７２年７月２４日，自民党在党内设置了日中正常化协议会（会长小坂善太郎），以求取得一致意见。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田中首相公布了“时机已成熟”等１０项决心。对此，外交问题恳谈会（代表召集人贺屋兴宣）等党内鹰派集团大唱“慎重论”，提出了“意见书”。

③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④在日美首脑会谈的联合声明中，强调“韩国的安全对日本的安全至关重要”、“维持台湾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对日本的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素”。中国对此进行了谴责，认为这是“美日反动派的军事勾结”。（人民日报）

⑤１９５２年（昭和２７年）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之间，缔结了“日华和平条约”，据此宣告“战争状态结束了”。采取了这种认识立场。

⑥（１）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２）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３）日台“条约”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应予废止。

⑦这一年的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之际发表的美中和解的联合公报。

⑧8月31日、9月1日两天在夏威夷举行的田中、尼克松首脑会谈。

《朝日新闻》1980年5月23日刊载

-
[文件名]　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入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　第二次会谈
[年月日]　1972年7月28日
[出典]　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92-93页.
[备考]
[全文]

竹入　我和大平外相交换了意见，外相判断说，在田中首相访华建立了邦交的阶段，台湾准会撤出。

周　假如台湾不撤走呢？

竹入　现有撤走驻日使馆，留下贸易公司的动向。在田中首相访华建立了外交关系，互派大使时，日台间的邦交就消失了。因此进入昨天周总理讲的那个和平友好条约的想法没有变。虽然还留下一些小问题，但主要的问题不能再拖了。

周　钓鱼岛的问题也没有必要涉及。它和恢复邦交相比，就箅不了什么问题。现在来谈日美关系，美国因为自己还没有和小国恢复邦交，所以有想让日本等一等的想法，是吧？

竹入　我想是有的。

周　美国已承认了一个中国。台湾问题的解决是中国自己的事，美国没有异议。台湾的美军随着越南战争结束将逐渐撤回，这是秘密。在联合声明中，是按照随着远东形势的缓和而撤离的方式写的。

中美联合声明与越南有关。台湾比越南先解决，是对不起越南兄弟的。这件事我和尼克松、基辛格谈过，他们说要对形势缓和负责。但是因为美军仍在越南进行战争，所以我们支持越南，尼克松承认我们的意见是公正的。所以尼克松说即使指责美国，他也不说什么。

与中美问题比，中日问题是另一个问题。美国敌视中国，但中日之间20余年来交往不断。还有友好、备忘录贸易和文化交流。美国和台湾订有军事条约，日本和蒋介石虽订有和平条约，但没有军事条约。中日建交和美国不同，这一点有必要说服美国。田中首相是理解的，如果要求美国理解，由中国对美国去说。

基辛格说他赞成中日友好。美国将会扯一些后腿，要做说服工作。并不是中日两国先搞的，而是步他们的后尘，是能够让他们接受的。

竹入　外相说美国可能会有些意见。我想首相、外相即使会见了尼克松，决心也不会变，会妥善处理的。对美国来说，会认为日中恢复邦交之后他们就难以使用日本的基地了。还有一点，就是对给予南朝鲜和东南亚各国的影响有些担心吧。

周　是的，是在担心。南北朝鲜想要统—，这是好事。和北朝鲜的交流会促进南北统一，对日本是件好事。这一点希望能劝说田中首相。

竹入　日中恢复邦交后，南朝鲜会变成个什么样，美国似乎有些担心。

周　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不仅对中美两国而且对世界和平有利。中日关系也一样。我想能用中美联合声明去说服美国就好了。就说是像美国说的那样去做的，怎么样？

-
[文件名]　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入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　第三次会谈
[年月日]　1972年7月29日
[出典]　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93-96页.
[备考]
[全文]

周　第一次第二次会谈是交换意见。现在我想说一下我们的意见的要点。当田中首相、大平外相访华时最好发表联合声明或联合宣言。

竹入　同意。

周　已想到的有这么几个问题。如果田中、大平两位认为比这多一点或者少一点为好，可以交换意见。

(一)战争结束的问题。我们想用这样的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的战争状态，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结束。”

这里所说的这一天是指联合声明或联合宣言发表的日期。

竹入　这个要放进联合声明中去吗?

周　是的。用这样的表述大家都放心。

(二)邦交问题。我想这样表述：

“日本政府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中日恢复邦交的三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这个基础上两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在竹入先生看来，田中首相方面有困难吗?

竹入　我想没有困难。因为这是田中首相历来的说法。

周　以下就简单了。

(三)“双方声明，中日两国建立邦交，符合两国人民的长期愿望，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

这一条是从中美联合声明中拿过来的，是双方共同强调的第一点。

(四)“双方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处理中日两国的关系。中日两国的纠纷，根据五项原则，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上面的一段也是中美联合声明中有的，是基辛格感到得意的地方。（在美国接受了中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上）写进了中美联合声明中的。但我们两国先行付诸实施吧。日本放弃了台湾、澎湖岛。我们支持日本恢复日本北方四岛，这是田中首相根据五项原则发表过的。

竹入　对此，全世界的人中不会有反对的吧!

周　不能反对。

(五)“双方声明，中日两国的任何一方不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反对任何一方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企图。”

这也是中美联合声明的第二点，是很有意义的。如果田中首相认为这种提法为时尚早，可以商量。因为这是中美两国达成一致的，所以他们也就不能反对。中日两国接近，美国不能反对，不过，如果有什么国家要出来反对也没办法。

竹入　能就这一表述进行商量值得高兴。对这一点能否接受，我去和田中首相、大平外相谈。

周　总之，旗帜要鲜明。我们合作，如果有人要谋求霸权，我们就联合起来反对。

竹入　即使按这种方式去表述，或者再缓和一些，苏联也会施加高压的吧。

周　无论他们怎样高压，我们都有准备，他们也就无能为力。我们在北方派驻有百万大军。

竹入　周总理的体谅人的这个提议我向田中首相转达。

周　我不想过分勉强田中首相。那么接着往下谈。

(六)“双方同意，两国在建立了外交关系之后，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日本国放弃要求战争赔偿权。”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扩大人员交往，在和平友好条约签字前，在必要和现已商定的基础上分别缔结通商、航海、航空、气象、渔业、科学技术等的协定。”

要等和平友好条约签字后再缔结这些协定就太迟了。和美国不同的是，我们两国之间这样的协定已经有了。中日两国的渔业协定比苏联执行得顺利，我们现在想到的就是这８条，日本方面如果想到的更多，那也好。

竹入　我通过廖(承志)先生向总理提出的几点都包含在里面了，因此我想日本政府也提不出更多的了。

周　比如，其中对霸权的提法，如果认为太苛刻，可以改变说法，不放进去也行，等将来写进和平友好条约也可以。要不这样，将来和平友好条约就没什么好写的了。

竹入　在我们最为担心的台湾的领土问题、日台“条约”问题上多蒙关照，十分感谢。

周　双方来规定几项默契事项如何，默契事项不写进宣言或声明，能同意吗，请商量一下。现在有三点，田中首相、大平外相也许会说想再多来几项的。

（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二）“联合声明发表后，日本政府从台湾撤走其大使馆、领事馆，并采取有效措施，让蒋介石集团的大使馆、领事馆撤出日本。”

竹入　日本政府和台湾有一直继续着邦交的事实。因前面已用了台湾的字样，在这里也能用台湾的大使馆这种说法就好了。还有余地吗？在这一点上无论如何希望能给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留一些考虑的余地。

周　我想可以。

（三）“战后，日本的团体和个人在台湾的投资和企业，在台湾解放之际，要给予适当的照顾。”

我们举出三点。田中首相方面如果还想加点别的什么，可以商量。无论在这个联合声明的条文里，或日美安保，以及佐藤与尼克松联合声明的“台湾条款”里都要避免把日台“条约”写进去。你既然来了，就让它成功。邦交如能恢复，一切就成为过去。这是从政治的角度说的，法律就不适用。恢复中日邦交，和人民的政治愿望有密切关系。

竹入　这样，所有的悬案都解决了。

-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田中明彦研究室

第１回　竹内义胜 周恩来会谈纪录  	日语  	中文  	1972年7月27日
第２回　竹内义胜 周恩来会谈纪录 	日语 	中文 	1972年7月28日
第３回　竹内义胜 周恩来会谈纪录 	日语 	中文 	1972年7月29日

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indices/JPCH/chindex.html

日本政府对华开发援助（对华ODA）

http://www.cn.emb-japan.go.jp/oda.htm]]></description>
	  <comments>2007-8-26 13:4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287538&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高速列车改名：CRH全部改成和谐号(转载)]]></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4-16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27848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3年多时间，8000万人民币，我就和谐滴“走完了国外制造商历经几十年才走完的高速历程”。

-
8000万元研发时速350公里动车组
上海铁路局“和谐号”75％国产
  	
2007年04月13日21:59 	
 

人民网上海4月13日电　行驶在铁路上海南站至杭州之间的动车组列车喷上了“和谐号”名称，上海铁路局将根据到货进度从4月18日起梯次投放66对时速200公里至250公里的动车组。据可靠消息称，时速350公里的动车组已经投资8000万元研发，将于2008年6月底之前出品。

国产“和谐号”下线52组

据上海铁路局昨天介绍，大规模运行时速200公里至250公里的动车组是第六次大提速的标志，这种以“和谐号”命名的CRH动车组将在全国范围内运行 257对，上海铁路局总共分配到66对。由于产量限制和需求庞大，制造商只能逐次交货，257对动车组无法同时上线路运行，上海铁路局已经宣布分成四个阶段逐步投用动车组：4月18日为第一阶段，首先开行38对动车组；7月1日为第二阶段，开行18对动车组；10月1日为第三阶段，开行10对动车组；年底为第四阶段。

据了解，“和谐号”CRH动车组主要产自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的长春轨道客车股份公司和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的青岛四方客车股份公司，其中上海铁路局的车辆采购自青岛四方。来自长春轨道客车公司的消息说，“和谐号”CRH动车组分原装进口和国产化装备两种，原装进口动车组具有纯粹的欧洲品质的车内装备和制造水平，获得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很高评价。

国产化装备的动车组也很优秀，按照“引进先进技术、联合设计生产、打造中国品牌”的要求，两大铁路车辆制造商通过3年多的时间，对法国阿尔斯通、德国西门子的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了高速动车组总成、车体、转向架、牵引控制和制动系统等9项关键技术以及10项主要配套技术，走完了国外制造商历经几十年才走完的高速历程，“和谐号”CRH动车组国产化率达到75%。由这些关键技术支撑的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国产“和谐号”CRH动车组已经下线52组，经过数万公里的运行试验，性能优良、平稳舒适、安全可靠，将成为我国既有线时速200公里及以上旅客运输的主力车型。

时速300公里动车组才是未来主力

据可靠消息，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和谐号”CRH动车组只是一个过渡性产品，时速300公里的动车组才是中国铁路未来5—8年的客车主力车型。北车集团唐山车辆公司正在负责时速300公里动车组项目，节点目标是必须于2008年6月底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交出5列动车组，2列由德国西门子公司乌丁根工厂生产，3列由唐车公司按德国西门子公司的图纸、技术组织制造。

据悉，唐车公司与西门子乌丁根工厂的高层沟通后，使时速300公里动车组生产进度明显加快。截至4月3日，公司已经完成时速300公里动车组第一道关键工序——首辆动车组车体底架前端的生产。预计到4月中旬，时速300公里动车组车体大部件工序将全面开工生产。

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有关人士已经指示唐山车辆公司加快西门子技术转让进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要求公司制定出详细的过程控制及预案，保证工装一次性到位，在技术转让进程中要有进度计划，要有督促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并注重技术转让、技术支持等项工作，在国产化率上下功夫。

消息表明，中国铁路动车组的远景计划是时速提高到350公里，该车正由中国北车集团公司自主开发，并已经得到政府财政支持。国家财政部对北车集团公司下达2006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撑计划）课题预算3397万元，北车集团4月初获得国家首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高速轮轨铁路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 的第一笔资金，包括350km/h动车组系统集成技术创新及整车试制等8个课题的“高速轮轨铁路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项目即将全面启动。预计国家对该项目将总共投入8000万元资金。

据解释，时速350公里动车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以实现商业运营、且达到国际同时代技术质量水平。（沈文敏　周　健）

连接：“和谐”2型车进入攻坚阶段

首台国内制造“和谐”2型电力机车进入攻坚阶段，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运输股份公司提供部分零部件。

按 “和谐”2型电力机车生产计划，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公司将从第13台机车开始进行散件组装，并逐步实现机车部件国产化。首台“和谐”2型电力机车能否按期下线，关系到后续机车的批量生产，该公司以首台车下线为起点，以第18台机车转向架、19台机车车体实现国产化为主攻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4月上旬，同车公司完成第18台机车的转向架备料，正在试验构架各梁，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转向架；第19台车体力争在5月上旬完成组装。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赵鸿帆）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5613961.html]]></description>
	  <comments>2007-4-16 0:4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927848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知识分子与现代中国”——简答兼报名]]></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3-8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779696&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嗯如此是我误读也，抱歉；但若按通解，则至少针对知识分子而言“缺乏‘免于匮乏的自由’”之说相当牵强。炉边谈话之四大本来就是针对全社会所有成员而言而非个别群体；在现经济发展阶段，整个社会不待言多少面临“缺乏‘免于匮乏的自由’”的状况，而知识分子绝非其中等而下之者；而且与体制关系稍微。

至于说到“知识分子”的概念，当然是应该基本等同于英语中对应词intellectual的，可参考en.wikipedia.org/wiki/Intellectual。由于党文化而产生的歧义应予摒弃。我觉得中文维基的简单定义是可以接受的：

知识分子是指运用其智力研究、反思和推测、质疑以及回答有关各种不同思想问题的人士

公共知识分子是近年在中国大陆推出的一个概念，其标准为：
    * 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
    * 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
    * 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description>
	  <comments>2007-3-17 21:1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779696&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336600>关注艾滋病孤儿--《颍州的孩子》]]></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2-27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66818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没有理由认为熊高编表达的不是真情实感。也没有理由认为熊高编“像我这样打盹的中国同行，还有好几位，其中一个是从头睡到尾”、“参加培训的40多个中国记者，能够认同这部片子的，是少数”是瞎编乱造；而能到美国参加这样培训的，只可能是在中国主流媒体挑大梁的记者、编辑。

如果这个情感和情形都是真实的；再对比《南方周末》八年前的新年祝词，你不觉得你身上的血，正在发冷吗？

熊高编代表的，远不止是她自己。

-
　《南方周末》1999年新年致词：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

　　这是新年的第一天，这是我们与你见面的第777次。祝愿阳光打在你的脸上。
　　阳光打在你的脸上，温暖留在我们的心里。这是冬天里平常的一天。北方的树叶已经落尽，南方的树叶还留在枝上，人们在大街上懒洋洋地走着，或者急匆匆地跑着，每个人都怀着自己的希望，每个人都握紧自己的心事。
　　没有什么可以轻易把人打动，除了正义的号角。当你面对蒙冤无助的弱者，当你面对专横跋扈的恶人，当你面对足以影响人们一生的社会不公，你就明白正义需要多少代价，正义需要多少勇气。
　　没有什么可以轻易把人打动，除了内心的爱。没有什么可以轻易把人打动，除了前进的脚步…… 这是新年的第一天，就象平常一样，我们与你再次见面，为逝去的一年而感怀，为新来的一年作准备。祝愿阳光打在你的脸上。
　　阳光打在你的脸上，温暖留在我们的心里。有一种力量，正从你的指尖悄悄袭来，有一种关怀，正从你的眼中轻轻放出。在这个时刻，我们无言与对，惟有祝福：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让往前走的继续走，让幸福的人儿更幸福；而我们，则不停为你加油。
　　我们不停为你加油。因为你的希望就是我们的希望，因为你的苦难就是我们的苦难。我们看着你举起锄头，我们看着你舞动镰刀，我们看着你挥汗如雨，我们看着你谷满粮仓。我们看着你流离失所，我们看着你痛哭流涕，我们看着你中流击水，我们看着你重建家园。我们看着你无奈下岗，我们看着你咬紧牙关，我们看着你风雨度过，我们看着你笑逐颜开……我们看着你，我们不停为你加油，因为我们就是那你们的一部分。
　　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他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这种力量来自于你，来自于你们中间的每一个人。
　　所以，在这样的时候，在这新年的第一天，我们有向你、向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说一声，“新年好”！祝愿阳光打在你的脸上。
　　因为有你，才有我们。
　　阳光打在你的脸上，温暖留在我们的心里。为什么我们总是眼含泪珠，因为我们爱得深沉；为什么我们总是精神抖擞，因为我们爱得深沉；为什么我们总在不断寻求，因为我们爱得深沉。爱这个国家，还有她的人民，他们善良，他们正直，他们懂得互相关怀。]]></description>
	  <comments>2007-2-27 2:2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66818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请关注造假斗士方舟子涉嫌谎报假案事件]]></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2-7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8140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一石三鸟的恐吓信

送交者: 白字秀才 2007年2月04日23:14:20 于 [教育与学术] http://www.bbsland.com
 

有谁见到过要用恐吓信恐吓别人的人，会自己亲自去敲对方的门，并把那信亲自交送对方手上的？冒着被监控录像发现的危险，最后竟然的所谓恐吓话语是“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

要用恐吓信恐吓别人，一般是邮寄个刀片，子弹什么的，再不济，至少来点鸡血或红墨水什么的，并把信偷偷扔进别人家门口或邮寄给那人。哪有自己亲自去敲门送信，硬要让对方看清自己的？这写恐吓信的人是不是也太弱智了？或也太胆大了？既然如此大胆，恐吓的话语竟然是“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至少应该是 “小心走路撞车”或“小心你的狗命”等等有恐吓意味的话。

“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也许送信人看方不明白为何会收到传票，就来了这么一句，未尝不可：“你自己损害了别人名誉，你自己当然应该知道”啊。

这“恐吓信案件”，恐怕有高人背后指点。
一鸟），可以让方舟子获得社会的更多同情，并得到更多的支持。
二鸟），可以让更多的人买他的所谓打假新书。
三鸟），造成从未收到过法院传票的假相。

对一鸟）和二鸟），已有事实证据。方在自己的博客上连续贴出他因为打假而被人恐吓的消息后，许多留言表示支持方，同情方，并说要买更多方的书。
对三鸟，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
TOM科技讯 (邹波/文)著名科普作家方舟子新著《科学成就健康》2月4日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首发，但就在新书首发前几日，方舟子却被三名不明身份的人跟踪并进行恐吓。

据方舟子透露，2月1日，他因为有事前往在北京的工作室，在进入公寓的电梯后，有一个人跟进了电梯，当时，他并没有怀疑此人的身份，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有个人敲门，说是送快递的，当方舟子开门后此人便甩下一句话：“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然后扔下一封恐吓信就跑掉了。后来，方舟子立即就报了警，根据监控录象发现，跟进电梯的人和送“快递”的人还有另外一人，总共三人一起对方舟子进行了跟踪及恐吓。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这一恐吓事件的调查。

http://bbs1.creaders.net/education/messages/325087.html]]></description>
	  <comments>2007-2-7 0:4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8140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请关注造假斗士方舟子涉嫌谎报假案事件]]></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b>个人文章</b>     ]]></category> <pubDate>2007-2-6星期二(Tu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8093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请关注造假斗士方舟子涉嫌谎报假案事件<BR><BR>张三/密码<BR><BR>华侨方舟子为炒作其部分涉嫌剽窃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已经在他美国开设的个人网站新语丝及其他媒体炒作多日。2月4日，在北京王府井书店签名售书现场，这个炒作达到了高潮。方舟子面对二百余名前来的读者和记者，绘声绘色地宣称他受到了恐吓，接到了恐吓信，并报了警。他的老朋友、Tom科技邹波的描述颇为详尽，并自作聪明作了“分析”，兹摘引如下：<BR><BR>“著名科普作家方舟子新著《科学成就健康》2月4日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首发，但就在新书首发前几日，方舟子却被三名不明身份的人跟踪并进行恐吓。<BR><BR>据方舟子透露，2月1日，他因为有事前往在北京的工作室，在进入公寓的电梯后，有一个人跟进了电梯，当时，他并没有怀疑此人的身份，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有个人敲门，说是送快递的，当方舟子开门后此人便甩下一句话：‘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然后扔下一封恐吓信就跑掉了。后来，方舟子立即就报了警，根据监控录象发现，跟进电梯的人和送‘快递’ 的人还有另外一人，总共三人一起对方舟子进行了跟踪及恐吓。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这一恐吓事件的调查。<BR><BR>记者在翻阅了方舟子的《科学成就健康》一书后发现，书中点名道姓地揭露了二十多种常见的虚假保健品真相，这些保健品中不乏有许多经常在电视及报纸上露脸的大品牌。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评价说，《科学成就健康》一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开列了一大批虚假保健品，开列了一大批夸大宣传的营养品，揭露‘陷阱’，点名道姓，不讲情面。所以，我们就不难想象恐吓方舟子那些人的目的所在了。”<BR><BR>TOM科技邹波：《科普作家方舟子遭恐吓 北京警方已立案调查 》<BR>http://tech.tom.com/2007-02-05/04BI/04436606.html<BR><BR>次日，相关媒体新闻网络上铺天盖地，方舟子把相关新闻放上了他的个人网站新语丝和博客，并甚至公布了所谓跟踪、恐吓者的照片。他的拥趸们义愤填臀，尽管除了方舟子个人宣称没有看到任何事实，他们还是异口同声谴责黑势力的“迫害”，支持他们心目中的“正义”。<BR><BR>可惜，种种迹象显示，这很可能是方舟子及其同伙精心炮制的又一起造假行为。<BR><BR>我们知道，早在两个多月前的2006年11月，方舟子(本名:方是民)就因涉嫌诽谤，被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肖传国在纽约中区联邦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East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提起诉讼并立案，索赔50万美元。但是在美长期无业的据说美国永久居民方舟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退掉了在美国的租住的公寓，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北京躲避风头；同样为了逃避在中国的诉讼，方舟子在中国武汉江汉区法院的相关诉讼中，向法庭提供的也是伪造的北京地址。这样，法庭开庭传票的送达，无论在美还是在华，都成了一个大难题，法庭传票两次按程序的送达都没有成功，也就不奇怪了。这也是以前几年来，其他受害者共有的一个难题：方舟子游走在中美法律的空间，出色地证明了，在国外网站有任意匿名诽谤诬陷中国人的自由，而不用担心负担法律责任，或者说，有着最大的可能逃避一切法律责任。<BR><BR>但这次显然是个例外。原告代理人、享有盛名的詹姆斯.雷博律师事务所通过其在中国的合作伙伴，最终找到了方舟子在北京的住所，并于2月1日成功地向方舟子送达了传票，并录像为证。<BR><BR>2月4日，所谓“不明身份的人”为了在有其他目击者在场的情况下再次确认，在北京王府井书店签名售书现场，当着大庭广众，再次亲切会见了这位“著名科普作家”，再次向他递交了“恐吓信”——美国法庭传票，并让方舟子和“恐吓信”亲切地合影留念，并再次录像为证。<BR><BR>这个，就是向方舟子递交“恐吓信”的全部过程。2月1日同一天同时发生“恐吓信”事件和递送传票事件，不是不可能，但是概率极小；何况在方舟子把持的网站，绝口不提已经收到法庭传票，而且删除了一切把传票和“恐吓信”相联系的帖子；方舟子尽管无业多年，但毕竟中文是其母语、在10年前取得过美国博士学位，无论法庭传票使用中文还是英文，决不至于混淆“恐吓信”和法庭传票的不同；何况我们至今只听到“据方舟子透露”有恐吓信的存在，而完全没有其他任何人证物证，既没有警方证实，方舟子也坚决不肯透露“恐吓信”的具体内容；看到新语丝论坛上有支持透露“恐吓信”内容的帖子，立即遭到删除。白字秀才同学昨天的分析，就鞭辟入里：<BR><BR>“有谁见到过要用恐吓信恐吓别人的人，会自己亲自去敲对方的门，并把那信亲自交送对方手上的？冒着被监控录像发现的危险，最后竟然的所谓恐吓话语是‘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BR><BR>要用恐吓信恐吓别人，一般是邮寄个刀片，子弹什么的，再不济，至少来点鸡血或红墨水什么的，并把信偷偷扔进别人家门口或邮寄给那人。哪有自己亲自去敲门送信，硬要让对方看清自己的？这写恐吓信的人是不是也太弱智了？或也太胆大了？既然如此大胆，恐吓的话语竟然是‘你自己做的什么事你自己知道’，至少应该是 ‘小心走路撞车’或‘小心你的狗命’等等有恐吓意味的话。”<BR><BR>是不是方舟子2月1日当时，不知道有旁人录像，惊慌失措之下伪造事实报了警，想以此抵赖传票已送达的事实？还是方舟子根本就没有报案，用了小区保安的监视器截屏图像，来忽悠拥趸？并自以为得计以此吸引眼球、激起悲情，炒作他的《科学成就健康》？不管怎样，这个效果目前是显然的。方舟子今天就得意洋洋地说：“《科学成就健康》已经上了卓越网销售排行的第三名”：）<BR><BR>把美国法庭传票说成“恐吓信”，本来亦无不可，诽谤他人要受法律制裁、要赔款赔得倾家荡产，在方氏词典里，一定算恐吓的；只是恐怕中国警方不是这样的定义。我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BR><BR>“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BR><BR>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吃不了的，只能兜着走。邪恶哪怕戴上正义的面具，最终还是也被扒下，正如戴着“科学”的面目反中医，反而狠狠砸了自己的脚一样。<BR><BR>ps：按美国法律，如被告自法庭传票被送达起30日内不聘请律师应诉，将按原告诉求判决。据统计，美国律师平均收费为200美元/小时。主要资助方华侨因造假引起的诉讼、而由他及其拥趸设立的中国假科学非学术没诚信基金会，已经多日有出无进，教廷危急，请踊跃捐款，特此广告。<BR><BR>2007.2.6<BR><BR>-<BR>方舟子造假举例：<BR>《汉芯事件是方舟子揭露的吗？》<BR>http://blog.sina.com.cn/u/490f7660010005e1<BR>方舟子剽窃举例：<BR>《剽窃颖河》<BR>http://blog.sina.com.cn/u/490f7660010006pv<BR>《法律实践表明在国外网站有任意匿名诽谤诬陷中国人的自由》<BR>http://blog.sina.com.cn/u/490f7660010004dt<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7-2-6 23:5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8093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肖传国：为中国科学界向方舟子讨一个说法(转载)]]></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2-4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53964&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除美联社长篇报道外，日前多个美国电视台报道了肖传国在美施行其首创的反射弧手术的情况。以下是福克斯电视台报道的视频。<BR><BR>http://www.youtube.com/watch?v=1kzO5XJZ69o]]></description>
	  <comments>2007-2-4 19:5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53964&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肖传国：为中国科学界向方舟子讨一个说法(转载)]]></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2-4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53908&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尽管长期以来东躲西藏甚至伪造住址，纽约法庭开庭通知已经成功送达方是民北京家中。<BR><BR>查方华侨及其拥趸设立的中国假科学非学术没诚信基金会，捐款总数减去已被“批准”的对方是民及其“律师”彭剑国内两案的资助，尚余11000余美元。该基金会自2006年12月29日迄今无捐款入账。资料显示，美国律师平均收费为200美元/小时。诸君其勉之 ^_^<BR><BR>-<BR>虽远必诛! 中国侦探将美国法庭传票送达方舟子手中<BR><BR>散仙谷 http://www.webjb.org/webjb/sanxian/<BR><BR>送交者: 搬运工 于 2007-02-04 17:52:14<BR><BR>昨天, 美国律师来电来E通知:中国侦探已于周四下午将美国法庭传票送达方是民手中.如此,诉讼将顺利地按部就班进行.<BR><BR>自从在纽约联邦法院立案以来,已按程序递送传票等2次,均未果,因方在美并无职业、居所, 因此,我的律师通过他们在香港的合作伙伴，聘请北京的送达公司给方是民送传票，可是，他那最近给武汉法院的国内居住地址（西城区佟麟阁路62号新华社大院 11号楼810室）是假的！后来，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聘用侦探公司，居然盯到了方舟子的住处，直接将传票塞到了方的手中！<BR><BR>据说，方只把门开了一条缝，很惊讶有东西送到，并拒绝接受，但送达人往其手中一塞，侦探公司的人则在旁录像。。。哈哈，这可是典型的American Way，所谓`国际惯例`是也:-)))<BR><BR>30天不请律师回复，按原告所诉求缺席判决（Default Judgement)。Ditto, 100万美元可买多少Alura? 俺得算算先^&^<BR><BR>-<BR>肖传国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诉饶毅、方是民起诉书（英文）：<BR>http://blog.sina.com.cn/u/490f7660010005ot]]></description>
	  <comments>2007-2-4 19:5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53908&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我们为什么要如此嫉恨日本，而对其他民族无动于衷]]></title>
	  <author>ID张三3</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2-1星期四(Thur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2624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作者：生活缘点　回复日期：2007-2-1　23:33:20　<BR>〉别再用借口来掩饰自己的错误了<BR><BR>说得好 ：）<BR><BR>-<BR>德国联邦议会议长：中国应正确对待自己的过去<BR><BR>德国联邦议长在北京直言令中方不快<BR>BBC中文部驻德国特约记者 史明:<BR><BR>蒂尔泽要求中国正确对待自己的过去<BR><BR>德国联邦议会议长沃尔夫冈·蒂尔泽秘密访问西藏之后，返回北京，在应邀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讲演时，回绝了中国官员要求他指责日本不反省过去的罪行，并要求中国方面正确对待自己的过去。德国高级政要此举造成北京方面的疑惑与不快。<BR><BR>本来，德中双方对德国议长访问西藏约定好秘而不宣，以避免消息传出，德国媒体一定会要求这位高级政要评论中国人权状况，给德中关系造成尴尬。但蒂尔泽在本周四应中央党校邀请，就一个国家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过去讲演时，双方还是发生颇具深意的分歧。<BR><BR>据德国《明镜》周刊报道，一位党校官员要求德国议长评论如何看待战后德国深刻反省自己罪行，而日本方面却不肯这样做。<BR><BR>蒂尔泽对此明确指出，一个国家如果想要要求他国反省其罪恶过去，最好的方法就是这个国家自己以身作则，深刻反省本身的痛苦过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站在道德的高度上，令对方感到羞愧，而后忏悔。<BR><BR>蒂尔泽还意味深长地表示，任何过去，都不仅仅是其他国家的过去，而首先是自己国家的过去。<BR><BR>据称，这是德国高级政要首次就近来中国和日本应该如何对待其二战历史产生的分歧和外交冲突发表温和劝戒式评论，也是德国政要首次公开避免批评日本，暗示中国也应面对自己政治道德过去。<BR><BR>来自德国外交部的消息证实，德国议长还要求中国人必须和日本人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共同讨论历史和彼此的偏见。]]></description>
	  <comments>2007-2-1 23:4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42624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请关注日本新干线列车青岛神秘失踪事件]]></title>
	  <author>ID张三1</auth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pubDate>2007-1-29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37827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十天前媒体或者根本不提哪里生产，也难得有这个新华社报道的近乎实事求是（“以日本新干线列车为原型”，而不说原装进口），但没有一个敢告诉我们是“国产”。<BR><BR>但忽如一夜春风来，“国产”两个字说得理直气壮铺天盖地，再看不见“日本”、“新干线”几个字的踪影。<BR><BR>-<BR>六列新型子弹头列车将在上海投入春运<BR><BR>新华网上海1月19日电　 六列最新型CRH2型“子弹头”旅客列车，日前已在上海铁路段进行测试。据悉，今年春运期间，它们将投入沪杭线和沪宁线的运营。<BR><BR>据悉，“子弹头”列车在京沪铁路线上运行的最高时速可达200至250公里。预计本月20日，相关人员对这些客车进行载客实验后，这批列车将在上海投入春运，其中沪杭四列，沪宁两列。乘客乘坐这种列车从上海到北京的时间将缩短在10小时以内。<BR><BR>“子弹头”列车外观漂亮，每列CRH2型旅客列车均由8节车体组成，首尾两节是子弹头型的驾驶室，中间6节是一等客车、二等客车和餐车。客车车箱内宽敞明亮，整齐排列着高背软垫座椅。<BR><BR>据悉，这种列车由青岛南车四方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联合日本公司生产，以日本新干线列车为原型。列车车身高度与单层普通列车相仿，由于前后两头都是驾驶室，因此列车往返不需掉转车头，并且可以根据客流量变化任意编组，实现高密度发车。<BR><BR>发布日期：2007年1月19日 　作者：记者陆文军]]></description>
	  <comments>2007-1-29 9:3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50023&amp;PostID=837827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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