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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培鸿律师</title>
    <link>http://zph977.blog.tianya.cn/</link>
    <description>一个刑辩律师。工作邮箱：zph977@hotmail.com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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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稻粱谋]]></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1-20星期五(Fri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29102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最近很忙，不是一般的忙。<BR>　　明天下午，飞天津，后天上午在天津电视台录节目，然后回上海。<BR>　　编导小刘在邮件里不好意思地说，南开大学门前的水沟，在冬天还是一样的臭。<BR>　　于是我决定，带相机去把它拍下来。<BR>　　<BR>　　下周，大概需要阅看两千页左右的卷宗，出一趟短差，会见两个当事人，把三个案子的事实理清楚。<BR>　　然后，周五的时候，组织刑委会关于“刑事法官眼中的辩护律师”的第二次活动。<BR>　　这次邀请的是上海高院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及资深法官，欢迎大家参加。<BR>　　这个活动结束后，会组一个团，下下周前往云南，开庭。<BR>　　<BR>　　前天跟一位外交官闲聊，提到当下中国的法治环境。<BR>　　他说，随着中产阶层的崛起，这批人会追求法治的，不要太悲观。<BR>　　我说，中产阶层已经崛起，但是他们追求的是移民。<BR>　　于是，大家都会心地笑了。<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2 13:2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29102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和菜头：稀泥马]]></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转载                ]]></category> <pubDate>2009-11-18星期三(Wednes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23832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稀泥马<BR>　　<BR>　　和菜头<BR>　　<BR>　　今晚他吃罢烤鸭，明天登过那道城墙，然后飞赴汉城，奔向大酱汤和阿里郎，就像一个明星在赶场。奥巴马来了又去了，不曾掀起一丝涟漪。这是一个永远不会说出“我反对”的人，似乎那种态度鲜明的否定带着某种消极因素，所以要在文法上全部转换为“我支持”。我设想了一个场景：如果有人问奥巴马是否反对强奸？他的回答多半是：我支持非暴力和胁迫下的性行为。所以，他表示支持互联网的开放，支持内容的不审核。他不曾表示反对过什么。<BR>　　<BR>　　于是我很怀念小布什，他不会说漂亮话，甚至在文法上兜经常闹笑话。作为一国总统，有时候却直率得像个美国老农，丝毫看不出有耶鲁的精英背景。在911发生以后，他要求世界诸国表态：你们要站在哪一边？这个要求生硬、粗鲁、无礼，但是异常坚定清晰。像一个真正的美帝反动派头子的发言，诚实、坦率，不屑于乔饰。<BR>　　<BR>　　奥巴马来华，在上海接到一个提问：总统先生带了什么来中国？又准备带走什么回美国。我实在不记得奥巴马的回答是什么了，因为他是个法国人，精于辞藻和空谈，喜欢在一堆名词和概念中玩得不亦乐乎。就像他自己的竞选口号一样，永远没有落在实处的宾语。Yes! We can!但永远不说Can do what。We will be there!但是永远不说be where。他是一个用抽象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组成的人，从头到脚找不到一个实词。<BR>　　<BR>　　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他来中国干什么。双边关系、战略伙伴、全球变暖、对话沟通，这些空泛而毫无任何实际意义的话语被他重复再重复，听起来和打酱油没有什么区别。这些话可以和日韩英法德说一遍，都不需要改动标点。除了和太平洋对岸最大的债主国见上一面之外，我实在不明白他此行的目的是什么，想传达怎样的信息。从他的言辞中，我看不出他是个美国总统。不是么，这些话所有国家的总统都能说一遍，而且都说过不止一遍。也许换个法国人的话，修辞上可能还会更加精妙。<BR>　　<BR>　　奥巴马和以往历任美国总统的最大不同在于，他擅长和稀泥。看上去他希望被所有人喜欢，所以可以拿查韦斯的书，可以和内贾德眉来眼去，可以给满地打滚的金胖子糖豆。刀切豆腐两面光，他什么都不反对，他谁都不得罪。<BR>　　<BR>　　问题在于，世人都无论怎么不喜欢，但是已经习惯了那位蛮横、傲慢、自大、粗俗的山姆大叔。世界上有那么一个美国，它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世界警察也罢，霸权主义也好，起码美国一直在这个世界上清晰而坚定地传递着它的价值观，多少可以算作是这个世界上一个稳定的参考坐标。有了奥巴马之后，一切都在漂移。美国不再是那个美国，它现在是什么？没有人知道。<BR>　　<BR>　　他如同明星一样崛起，带着关于变革的承诺闪亮登场，但是手中只有稀泥。这位好人先生也许有一天会和内贾德甚至卡扎菲坐下来喝茶，到时候却不知他应该用什么礼数对对待美国的盟友？他来了又去了，演讲华丽流畅，唱念做打、说学逗唱都非常到位。总之，他颇具观赏性，如果他不是个总统的话，我几乎都要站起身来高喊“Encore”了。可惜，他的确是个总统，而且是美国总统，这世界也不是百老汇舞台。如果演技好就可以做总统，为什么下一任不让哈里森.福特来干呢？<BR>　　<BR>　　<a href="http://www.hecaitou.net/?p=6579" target="_blank">原始链接在这里！</a><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0 9:2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23832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墙]]></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1-16星期一(Monday)小雨</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9054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有感于洪博培提的问题，录一首艾青的诗：<BR>　　<BR>　　再高一千倍<BR>　　再厚一千倍<BR>　　再长一千倍……<BR>　　又怎能阻挡<BR>　　千百万人的<BR>　　比风更自由的思想<BR>　　比土地更深厚的意志<BR>　　比时间更漫长的愿望<BR>　　<BR>　　欢迎使用twitter！<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6 20:1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9054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乌卡卡]]></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文                  ]]></category> <pubDate>2009-11-15星期日(Sunday)小雨</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7154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乌卡卡是李湘投拍的喜剧电影《十全九美》中的一个角色。<BR>　　《十全九美》公映后，乌卡卡的一句台词“淡定”迅速在网络上窜红，一度成为流行语。<BR>　　这句台词的始作俑者，就是云南籍的话剧演员，乌卡卡的扮演者李晓川。<BR>　　<BR>　　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喜剧是一种看起来简单却很难表演的艺术形式。<BR>　　远的如陈佩斯，尽管在小品上是成功的，但是在电影中却表现平平。近一些的如周星驰，主要靠台词的无厘头和配音取胜。到了《武林外传》，基本上就只剩下了纯粹的搞笑，印证了由通俗到庸俗只有一步之遥的道理。<BR>　　从柬埔寨的吴哥回来，我曾经说过：一个民族有没有活力，可以看它的喜剧是否发达，只有会笑的民族，才有无限的希望。<BR>　　<BR>　　如果不是因为昆明话，我可能至今都不会去看《十全九美》。<BR>　　但是看完之后，马上眼前一亮，暗自为这位名叫乌卡卡的角色叫好。小朋友尤其喜欢，反反复复在电脑上看了无数遍，甚至对其中的一些台词倒背如流。以至于在奥巴马和乌卡卡之间，她选择见乌卡卡。<BR>　　<BR>　　今天晚上，在东方艺术中心看了由赖声川监制，丁乃筝导演，朱孝天和李晓川主演的话剧《他和他的两个老婆》。<BR>　　凭心而论，不是因为乡愿，我也可以断言，李晓川有望成为中国最好的喜剧演员，没有之一。因为跟今天这部话剧比起来，他在《十全九美》中的表现，真的只算是亮相。<BR>　　同为云南人，先为他献上一个祝福！<BR>　　<br/><img src=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1/15/16022518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5px; TEXT-ALIGN: left;" border="0"><br/><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6 19:5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7154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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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声优案判决有扩大解释之嫌]]></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法                  ]]></category> <pubDate>2009-11-15星期日(Sun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5991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BR><BR>按：在杭州出差时，接到《南都周刊》记者的短信，征求我对“动听中国”声优“叶倩彤”被判刑的看法。坦白讲，我完全不清楚这个案子，但是本能地觉得有点意思，于是要他发个邮件给我，并把要问的问题一并发来。今天收到邮件，才想起来第一被告的律师曾经问过我这个案子。考虑到小王是亚川兄的助理，所以认真地做了回答。又考虑到我的博客流量不大，提前发表不至于影响杂志销量（事实上，上海根本买不到南都，韩寒那期还是《21 世纪经济报道》的朋友送的）。所以，先贴到这里。<BR><BR><a href="http://bbs.winsong.org/read-htm-tid-237921.html" target="_blank">先点这里了解背景信息</a><BR><BR>再看记者的问题：<BR>1，判决书里，女孩被判二缓二，你觉得这个起诉罪名”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个说法是否合理？对她来讲，为这种小说配音是她的专业要求的。所以她被抓前一直不知情已经逾越法律底线。<BR>2，如果这个罪名是成立的，那么我们为电影里的床上情景配音的演员，是不是也算是“传播淫秽物牟利”呢？那为什么他们没有触犯法律，还可被奉为艺术家？<BR>3，里边一个细节是，听众要下载听币才能听到这些小说。那么对于你情我愿的交易，司法权是不是就等于粗暴干预了私人领域？对此我国是否还有类似的案例？<BR>4，我还不清楚如果这种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是犯法，那为什么具体场所发生的性交易，没人去抓？而且我也没见过有妓女被判，还是国家有法律，但执法机关总“选择性执法”呢？<BR>5，另外想问，对于其他三名公司负责人的论处，您觉得是否合理？<BR>6，最后是大而化之的问题，我想问，我们在立法上也好，执法上也好，都还有哪些努力空间，可使此类“不知情下犯罪”、“无主观恶性”的刑事案例降低发生率？<BR><BR>然后是我的回答：<BR>1、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定性，解决了定性的争议，可以说，量刑没有大问题。换言之，如果构成犯罪，相关公司的罚金以及被告人的量刑都算比较宽缓的。这恐怕也是法院考虑到了类似犯罪的特殊之处的缘故。<BR>2、按照法律本身的题中之意，不知法不赦免是一个原则。所以，你说这是马某的工作也好，是她的专业也好，乃至是她不懂法也好，不能单独成为抗辩的理由。<BR>3、其实这个案子真正的争议，在于淫秽物品的界定。根据刑法367条的规定，淫秽物品的载体应该是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和其他物品。本案涉及的网络上流传的音频信息，是否属于一种物品或者某种物品，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因为刑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的地方正在于必须是有明确规定的才构成犯罪，否则即使危害很大也不能进行类推。<BR>当然，这条规定中也提到了“其他淫秽物品”。这里的其他指的究竟是什么，需要解释。根据判决书上的信息，上海市公安局也鉴定过了，似乎没有问题。但是我认为，上海市公安局的鉴定应该是解决367条的第三款，即哪些内容属于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哪些内容是单纯的色情内容，而不是鉴定哪些东西属于物品。<BR>不可否认，网络上以比特方式记载的信息，比书刊、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载体的传播还要更便捷、更快，因而危害更大。但是“罪刑法定”的要求就是这么严格，在修改法律之前不能做扩大解释。<BR>4、你提到那些为电影里的床戏配音的演员，是否也会涉嫌该罪。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第三款的问题，如果真的超出了艺术价值的范畴，那是完全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随着电影分级制度的推广，随着社会文明程度和自由观念的普及，单纯在成人之间传播还会涉及犯罪的情况将越来越少。<BR>5、对于你所谓“你情我愿”的交易，司法依然是可以介入的。好比卖淫嫖娼也是你情我愿，且完全没有被害人。但是，由于它破坏了社会的善良风俗，使得妇女将自己的身体作为工具，所以在大多数国家，依然定性为犯罪。只不过有的国家划定区域进行特殊管理（超出即为犯罪），有的国家适用小刑罚（如我国的治安处罚）制裁，有的国家则直接以轻罪或违警罪治罪。<BR>6、最后，关于量刑的问题，我一开始就说过了，在罪名成立的前提下，量刑是适当的。但是作为辩护律师，我个人认为将网络音频信息作为淫秽物品定性，有扩大解释之嫌。在网络时代，类似情况会一再发生，但是在作出立法解释之前，应当网开一面。<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2 10:3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5991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5)</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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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谁解张晖们的宿命?]]></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转载                ]]></category> <pubDate>2009-11-13星期五(Fri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3331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插一嘴：这篇转载的文章，出自我和羽戈共同的朋友，从未谋面的《新快报》编辑苏少鑫先生。我给苏先生供过很多稿件，但却从未看过他亲自捉刀的文字。这是我看到的第一篇，内容与我等有唇亡齿寒的关系，特录此备忘。<BR>　　<BR>　　谁解张晖们的宿命?<BR>　　<BR>　　文/苏少鑫<BR>　　<BR>　　上海“钓鱼事件”风波又起。昨天，“钓鱼”执法受害者张晖在网络上发帖称，其妻子收到自称是“钓头”的来信，威胁其和家人的安全。这封信究竟由谁发出，究竟是“钓头”狗急跳墙还是有人因为心虚想冒险一搏，抑或网友不满事态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而做的“挑逗”，现在暂时无从知晓。<BR>　　不过，如下的信息无疑更值得玩味：张晖是上海“钓鱼事件”至今唯一坚持打官司的;此前媒体报道曾披露，上海“钓鱼”案至今为止无一人胜诉;最新一期的《南都周刊》报道称，整治黑车的行动还在继续，原来以为退出江湖的钩子被司机怀疑还在“上班”。<BR>　　“我不怕你们，我也并非是要想逼迫你们如何，可是你们却无耻暗示知道我家人、我五岁唯一的女儿，你们还是人吗?”——恐惧已经成为开始缠绕张晖的幽灵。“黑暗势力”(请原谅我必须这么表述)无耻和邪恶也许可以想象，但是，对于一个旨在建设和谐、法治的社会，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假如依然如此遥不可及的话，这该是怎样的讽刺、怎样的滑稽?<BR>　　“我本是个无神论者，可现在我宁愿相信有仁慈的主，有圣明的佛，终有一天你们会法网难逃，接受正义的审判”——哪里是在斥责和追问，这分明是一个公民在哀号!<BR>　　无助、无奈与焦灼甚至无法承担的代价，在张晖心目中如同“仁慈的主、圣明的佛”,神圣般的正义，低廉得如同虚无缥缈的空气，轻轻一抹便归于无声无息。这究竟又是一种怎样的悲哀、怎样的“神奇”?<BR>　　在张晖颤抖心灵的背后，是正义的旁落和法律的败坏;而“钓头”的无耻、嚣张和神秘的背后，则是那宣称维护法律和正义的公权力纵容或者失职的恶果——“钓鱼事件”本不该无声无息结束、张晖主张权利本不该感受如此恐惧……<BR>　　太多太多的“本不该”，是一个又一个的天问——这些天问构成了瑟瑟发抖的张晖们的宿命。而，又有谁能解张晖们的宿命呢?也许，这又是另一个天问！<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4 10:5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3331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选择]]></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1-12星期四(Thurs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0149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问小朋友：下个星期，奥巴马和乌卡卡都要来上海，你想见谁。<BR>　　小朋友很认真地想了一会，说：还是见乌卡卡吧。<BR>　　于是，决定下周带她见乌卡卡。<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2 14:51: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10149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回乡后记]]></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文                  ]]></category> <pubDate>2009-11-11星期三(Wednes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8528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托同乡友好的福，这次出差十分顺利。<BR>　　周五，事情办妥，由蒙自回昆明。准备中午在开远吃中饭，晚上在昆明吃晚饭。<BR>　　可是同行的老总，只知道我老家是弥勒的，却不知道堪比印钞车间的红河卷烟厂也在弥勒，更不知道弥勒还有中国最好的温泉（纯粹基于个人经验而言，比日本北海道略逊，比南京汤山和昆明安宁，则要好上不止十倍）。<BR>　　当即取消了昆明的饭局，给弥勒的朋友打电话。昆明的朋友哇哇乱叫，纷纷指责我重色轻友。其实，我们高中同学，一半在昆明，一半在弥勒，两边都是一样样的。<BR>　　我们住在弥勒最好的酒店——湖泉宾馆。拜身为毒品工业的烟厂所赐，一个县城，居然有一家比三亚喜来登还要豪华的五星级酒店。<BR>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一放下行李，老总们就泡温泉去了。而我，开始准备喝酒。<BR>　　<BR>　　我在当地名声不好，原因是几乎每次都被喝高。主客双输，两败俱伤。<BR>　　这些酒肉朋友，全是些地头蛇。记得有一次，因为要开车，我发誓滴酒不沾。结果临结束时，应大家的要求给一位大领导打了个电话，电话一通，知道是上海的兄弟回来了，马上让我把电话给他的下属，责令务必要留下来。后来的事情是这样的：车倒是没有开，直接开房间扔了进去。<BR>　　这次，我又暗中告诫自己：不能喝高了，不能打电话，不能提班主任，不能提女同学。<BR>　　。。。。。。<BR>　　大家猜，结果是什么？<BR>　　这几天不写博客，当然一个是因为回上海后很忙；二来嘛，人是需要恢复和休息滴。<BR>　　这么给你说吧，第二天退房，我在房间里留下了50元小费，因为对于打扫房间的服务员，我实在是太抱歉啦。<BR>　　<br/><img src=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1/11/15955949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5px; TEXT-ALIGN: left;" border="0"><br/><BR>　　（传说中的水烟筒，本人不抽烟，更吸不动它，但不妨碍拿它来装装样子。照片由余老师用手机拍得）<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4 16:5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8528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4)</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城墙土]]></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图                  ]]></category> <pubDate>2009-11-9星期一(Mon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3416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BR><BR>君不见青海头<BR>古来白骨无人收<BR>新鬼烦冤旧鬼哭<BR>——杜甫<BR><br/><img src=http://img8.tianya.cn/photo/2009/11/9/15922021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5px; TEXT-ALIGN: left;" border="0"><br/><BR>（实物由沈亚川赠送）<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1 13:50: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3416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硬广告]]></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1-9星期一(Monday)小雨</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2881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星期六，接到一位老律师的电话。<BR>　　他问，你怎么不来开会？<BR>　　我说，我在外地出差，开什么会？<BR>　　他说，刑委会的年会。<BR>　　我一想，那是年底的事，我还没着手安排呢。<BR>　　他又说，是全国律协刑委会的年会。<BR>　　我一笑，跟他说我不是委员。<BR>　　他说，你是了，刚才老田宣布，有几位新委员让大家认识下，念到你的名字没见你站起来。<BR>　　我说我现在就站着，你们看得见吗？<BR>　　<BR>　　周二出发前，我是填过一张表，但是没想到这么快。<BR>　　有朋友刚从律协的某个虚衔上卸任，在博客上感叹软广告效应。<BR>　　我是这么想的：地方粮票变成全国粮票，尽管分量一样，毕竟使用范围大些。<BR>　　权且算个硬广告，欢迎砸砖！<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2 10:2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2881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3)</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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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推倒这堵墙]]></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转载                ]]></category> <pubDate>2009-11-9星期一(Mon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2090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柏林墙下的演说<BR>　　　　<BR>　　演讲者：J.F.肯尼迪（1963-6-25）<BR>　　<BR>　　二千年以前，最自豪的夸耀是Civitas Romanus sum（我是罗马公民），今天，自由世界最自豪的夸耀是Ich bin ein Berliner（我是一个柏林人）。<BR>　　<BR>　　世界上有许多人确实不懂，或者说他们不明白什么是自由世界和共产主义世界的根本分歧，让他们来柏林吧。有些人说，共产主义是未来的潮流，让他们来柏林吧。有些人说，我们能在欧洲或其他地方与共产党人合作，让他们来柏林吧。甚至有那么几个人说，共产主义确是一种邪恶的制度，但它可以使我们取得经济发展，“Lasst sie nach Berlin kommen”（让他们到柏林来看看）。<BR>　　<BR>　　自由有许多困难，民主亦非完美，然而我们从未建造一堵墙把我们的人民关在里面，不准他们离开我们 。我愿意我的同胞们——他们与你们远隔千里住在大西洋彼岸——说，他们为能在远方与你们共有过去十八年的经历感到莫大的骄傲。我不知道还有哪一个城镇或都市被围困十八年仍葆有西柏林的这种生机、力量、希望和决心。全世界都看到，柏林墙最生动最明显地表现出一种失败。但我们对此并不感到称心如意，因为柏林墙既是对历史也是对人性的冒犯，它拆散家庭，造成妻离子散骨肉分离，把希冀统一的一个民族分成两半。<BR>　　<BR>　　这个城市的事实也用于整个德国——只要四个德国人中有一个被剥夺了自由人的基本权利，即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么欧洲真正持久的和平便绝无可能实现。经过保持和平与善意的十八年，这一代德国人终于赢得自由的权利，包括在持久和平中善待所有的人民，实现家庭团聚和民族统一的权利。你们住在受到保护的一座自由之岛上，但你们的生活是大海的一部分。因此让我在结束讲话时请求你们抬起目光，超越今日的危险看到明天的希望；超越这道墙看到正义的天平来临的一天；超越你们自己和我们自己看到全人类。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只要还有一人被奴役，所有的人都不自由。当所有的人都自由了，那时我们便能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在和平与希望的光辉中这座城市获得统一，这个国家获得统一，欧洲大陆获得统一。当这一天最终来临---它必将来临---时，西柏林人民将能对这一点感到欣慰：几乎二十年时间里他们站在第一线。<BR>　　<BR>　　一切自由人，不论他们住在何方，皆是柏林市民，所以作为一个自由人，我为“Ich bin ein Berliner”这句话感到自豪。 <BR>　　<BR>　　<a href="http://www.hecaitou.net/?p=6526" target="_blank">原始链接在这里！</a><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9 17:2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2002090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回乡记]]></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1-4星期三(Wednes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89479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一切都是临时性的决定，但是一切又都如预期在发展。<BR>　　一小时后，出发到虹桥机场，飞昆明，再去蒙自，办一个昨天下午才接的案子。<BR>　　星期天，北京下了大雪，航班大量延误，我因为乘的是火车，全然没有受到影响。<BR>　　在路上，接到楚望台的电话，说他要来上海，我说我正来北京呢，咱们互相躲避啊。<BR>　　结果还是我办事效率高，昨天晚上赶回来跟两夏律师喝了酒。<BR>　　<BR>　　因为当事人随行，我在云南的行程时间会相对不固定。<BR>　　昆明、弥勒、开远、蒙自都会有短暂停留，届时可能对相关朋友有所叨扰。<BR>　　但是唯一的正事，只是在红河州中院补充阅卷，然后近期将会再到云南，开庭。<BR>　　做律师十年了，第一次在家乡的法院办案，而且又是那样的一个案子。<BR>　　居然还有点点压力哩。<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0 20:14: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89479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赵长青的黎强]]></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1-1星期日(Sunday)多云</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824019&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赵长青老师是黎强的辩护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的刑法教授。<BR>　　1994年，他与另外几名刑法学家一道，担任克拉玛依火灾案的被害人代理人。<BR>　　当年赵老师们的那份代理词，我出道时一度将其奉为圭臬，给我十年的刑辩生涯至深的影响。<BR>　　在三年后的刑法修订中，就是因为这份代理词，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由五年上升到七年。<BR>　　　　<BR>　　如今，另外的那些法学家，已经名满天下，沦落到为荒唐判决背书、叫好的地步。<BR>　　而赵老师，依然宝刀不老，无惧形势、不畏权势仗义执言，以绵薄之力为法律争取颜面。<BR>　　因为，黎强是个什么人，做过什么事，不应该由一个市委书记说了算。<BR>　　尤其是，法庭的左边和右边，到底哪边是黑的，还颇费思量呢。　　<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22 10:27: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824019&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6)</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唐僧、悟空与妖精]]></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转载                ]]></category> <pubDate>2009-10-31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808120&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BR><BR>超强跟帖，不转不行，原帖来自网易安徽合肥网友，貌似描述新版《西游》，其实适用于一切众生世态。<BR><BR><BR>唐僧、悟空与女妖精的六重境界<BR><BR>唐僧：悟空，你变成套套吧，今天为师要亲自收拾这个女妖精。 <BR>唐僧：悟空，你变成伟哥吧，今天为师要亲自收拾这个女妖精，直到她求饶。 <BR>唐僧：今天好无聊……悟空……你变成女妖精吧…… <BR>唐僧：悟空，为师已经厌倦这种生活了……你把我变成女妖精吧 <BR>唐僧：悟空，你今天变成为师吧！ <BR>唐僧：悟空，你今天不用变了…<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0-31 23:18: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808120&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4)</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回乡前记]]></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0-30星期五(Friday)多云</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79909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收到一则短信，说近期东航的航班往返只要880元（不管哪里到哪里）。我就跟办公室说，给我订一张周日到北京，周一回上海的往返机票。半小时后，办公室告诉我，东航到北京的联程往返票已经没有了，单程就要950元。<BR>　　根据媒体报道，最近几天北京每天新增6000例流感病例，其中80%是甲流。难道，为了一点点折扣，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舍身饲虎？想想真是为自己身为中国人自豪。<BR>　　于是我决定乘火车，周日晚出发，周一晨到达，动车软卧，京沪往返大约1500元。如果算上在机场耽误的时间和住宿费用，火车显然更合乎性价比。<BR>　　<BR>　　其实我本来不必要买回程票。<BR>　　在北京办完事后，我可以直接从北京飞昆明，再从昆明开车到蒙自。这条路线，我走过无数次。因为我老家所在的弥勒县是必经之地，因此也可以说是一趟半公半私的回乡之旅。<BR>　　然而，周二在上海有一个会议。尽管这个会议（上海恢复律师制度30年大会）有我无我全然无关紧要，但是鉴于昨天因为开庭，已经误了一场论坛性质的类似会议，再不出席显得对帮会太不礼貌。因此无论如何，要在周二的下午出现在上海那么一下下。<BR>　　这样，回乡的打算，就只能安排在周三以后。<BR>　　<BR>　　因此，所谓的回乡记，目前还只是一个构思。<BR>　　尚未成为现实。<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0-31 22:1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79909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7)</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心太软]]></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诉讼                ]]></category> <pubDate>2009-10-28星期三(Wednesday)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74602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跟非诉讼律师不同，咨询我是从不收费的。<BR>　　来咨询的人基本上可以分做三类：一类是根本不成其为案子，完全是自己吓自己的。对这种咨询，主要就是告诉他错在哪里，以后如何改正。这类咨询的人最愿意付费，但我就是不收，这是我的原则。<BR>　　第二类是有问题的，但是问题不大。事实上，这种案子想办砸掉都难，谁办结果都差不多。对这种情况要么告诉他如何自己应对，要么跟他讲看感冒用不着专家门诊。这类人一般不会主动提出付费，因为前者本来就没有钱，后者则因为要找别的律师得留着钱。<BR>　　第三类是有大麻烦的，这类人正是我们的目标客户。一般来说，这类人到我们这里来之前，已经咨询过别的律师，甚至不止一位。因此，他们多少带有点考察或面试律师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给他们的分析、意见或建议是否够专业，直接决定着案子是否谈得下来。坦率地说，这是我的长项。基本上，最后都只会剩下一个问题：跟办案机关熟不熟？有没有关系？对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明确的：不熟，没有关系，我们是靠法律吃饭。正因如此，我们的律师费才是且仅是作为律师的劳务报酬。这样干脆的回答会失去相当一部分客户，而事实上，专业的咨询意见已经给他们了。<BR>　　<BR>　　由于上述原因，我不认为自己纯粹是一个商业律师。<BR>　　只要我在办公室，一般每天都会接待两三起咨询，电话的和登门的都有。因此，在我每天两三个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中，都会搞得口干舌燥。而且，如上所述，这些专业的意见、建议和分析，都是免费的。<BR>　　我是一个急躁的人，对重复和罗嗦非常反感，很多时候就显得很不耐烦。一些当事人以为是由于免费的缘故。天理良心，我对那些付费的客户，甚至是高额收费的客户也是这样的，我还不至于那么势利。曾经有一次，助理跟我说，你一天之内至少说过十次“烦死了”。就好比市看守所的管教说，每次见到我都听见我叹气。<BR>　　刚出道的时候，很多大律师告诫过，要改掉这个不耐烦的毛病。但是这种深植于性格中的习性，改起来谈何容易。于是，慢慢的，开始从坏习性中寻找合理性为自己辩护，将其作为在当下恶劣的辩护环境中的一种自保手段，据此超脱于当事人。<BR>　　最近，在一本即将由香港文汇出版社出版的书中，我写下这样一段青年导师式的废话：我们是当事人的律师，不是当事人的人。对于刑事辩护，明白这一点相当重要。<BR>　　<BR>　　本来，从欧洲回来后，我就决定今年不再收案了。<BR>　　但是前两天，有个人找上门来。我一听，案子还蛮有意思的，于是告诉她说，你让家属来付费，你只是当事人的朋友，我不能要你的钱。<BR>　　过了几天，我们老板给我电话说，他收到一封邮件，写邮件的人似乎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孩，既然人家经济困难，你能不能减免点。我说我本来收的就不高，你要这么说，随便她付多少好了。结果她马上来付了五分之三的费用，就这样把案子接了下来。<BR>　　办完手续后，我给检察院打电话。公诉人说你明天来看卷吧，一天应该够了。我吃了一惊，问案子很复杂吗？她说，反正有16个被告，四个罪名，一百多本卷宗，涉案金额两亿多。<BR>　　看样子，今年别想轻松过年了。<BR>　　<BR>　　写到这里时，接到记者小曹的电话。采访关于钓鱼执法与诱惑侦查的区别问题：我没好气地告诉她，钓鱼执法是赤裸裸的栽赃陷害和敲诈勒索，而诱惑侦查是世界通行的特殊侦查手段。<BR>　　小曹：相信你能够原谅我的坏脾气，你看都下班了，我还要赶着去见当事人。<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 16:12: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74602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0)</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小心思]]></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闲话                ]]></category> <pubDate>2009-10-26星期一(Mo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708665&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倒钩钓鱼，浦东道歉了，闵行不道歉。<BR>　　鸭子死了，嘴还是硬的。何况，了不起重伤，要死咋那么容易。<BR>　　<BR>　　长江隧桥眼看就要通车，清汤寡水了60年的崇明官员立刻兴奋起来，宣布公园涨价。<BR>　　这个只有一种树木的所谓森林公园，40元的门票将涨到70（里面所有的娱乐还得另外付费）。<BR>　　旅游局长振振有辞地说：既然是政府投资的公园，当然要追求回报。<BR>　　<BR>　　上海600公里高速公路，到底放得下多少块路牌，至今也没有人说得清。<BR>　　我估计，所有的官员都说不清楚了。既然说不清楚，大家干脆不说。<BR>　　问题是，那两个亿的钱。<BR>　　<BR>　　如何应对网络舆情，概括起来其实就是一句歌词：<BR>　　说一个谎言，圆一个谎言。<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0-28 18:36: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708665&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2)</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圣经》收藏者]]></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日课                ]]></category> <pubDate>2009-10-25星期日(Sun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68757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br/><img src=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0/25/15662236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5px; TEXT-ALIGN: center;" border="0"><br/><BR>　　写博文时间长了，博文写多了后，难免会出现重复。<BR>　　因此，写这篇博文前，专门检索了自己就《圣经》收藏话题写过的文章，发现已经有两篇。<BR>　　一篇写于2006年，当时只有四个不同版本的《圣经》；另外一篇写于去年，那时已经有了十二个版本。<BR>　　现在，我的《圣经》收藏已经达到十八个不同版本，值得再写一写了。<BR>　　<BR>　　昨天，在一家有臭豆腐卖的小饭馆请一位已入籍美国的朋友吃饭，席间又请了一位刚从美国回来的好友作陪。<BR>　　刚坐下，两位朋友不约而同地拿出专门给我带的书：一位带的是一本摩门教的《圣经》，一位带的是一本恢复本的《新约》。这样，加上自己刚从瑞士带回来的法文版《圣经》，使得我的《圣经》收藏一下子丰富起来。<BR>　　这本法文版圣经，是在日内瓦著名的圣皮埃尔教堂（即加尔文所在的教堂）购买的，售价30瑞郎；<BR>　　英文版圣经，我有好几种，其中一本是华盛顿一所小教堂的牧师送我的。<BR>　　日文版圣经，则是今年初从日本大阪关西机场附近的华盛顿酒店里顺手牵羊捎走的。<BR>　　德文版圣经，是去年一位上海同行，在德国留学期间给我带回来的。<BR>　　奥运版圣经，是在北京奥运结束后，一位当事人家属帮我弄到的。<BR>　　此外，还有韩国和台湾版的圣经，则是根本未曾谋面的朋友，通过快递送来的。<BR>　　我现在的愿望，是有机会去一趟梵蒂冈，收集到意大利文和希伯来文的圣经。<BR>　　<BR>　　然而，尽管圣经版本不断增加，我的灵命却没有相应增长，我至今也不是基督徒。<BR>　　无神论的幽灵，在个人骄傲和理性自负的支持下，强化了这颗冥顽不化的心灵，阻挡着自己向神靠近。<BR>　　每念及此，总是唏嘘不已，羞愧难当。<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5 22:25: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68757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3)</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单反习作]]></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图                  ]]></category> <pubDate>2009-10-24星期六(Saturday)晴</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671171&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　　<BR>　　<BR>　　在瑞士少女峰，大家拿出自己的相机，拍摄令人惊叹的雪山景致。<BR>　　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购置于七年前的卡西欧小相机，实在太落伍了。不但存储卡只有248M，就是像素也才500万。<BR>　　痛定思痛，决心痛改前非，回来后就添了一款单反。鉴于专家都说尼康好，我就买了台佳能。1500万像素，配一个原装的18-135mm变焦镜头和8G的存储卡，除了代言人是令人恶心的成龙，我对它非常满意。<BR>　　没什么练手的，只好拿院子里的桂花树和小朋友当模特。<BR>　　<br/><img src=http://img9.tianya.cn/photo/2009/10/24/15645877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5px; TEXT-ALIGN: center;" border="0"><br/><BR>　　<br/><img src=http://img9.tianya.cn/photo/2009/10/24/15645896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5px; TEXT-ALIGN: center;" border="0"><br/><BR>　　昨天练单杠的时候，小朋友摔了一跤，鼻子破了，但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做模特：<BR>　　<br/><img src=http://img13.tianya.cn/photo/2009/10/24/15645956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5px; TEXT-ALIGN: center;" border="0"><br/><BR>　　<br/><img src=http://img9.tianya.cn/photo/2009/10/24/15645977_3654337.jpg onload="javascript: img_auto_size(this,500,true);"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5px; TEXT-ALIGN: center;" border="0"><br/><BR>　　按理，上面这张并不算好，似乎没必要贴出来。考虑到这是一个连镜头都端不稳的小朋友拍的，大家掌声鼓励。<BR>　　<BR>　　]]></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1-19 21:19: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671171&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9)</a></comments>
    </item>

    <item>
      <title><![CDATA[为什么说非法营运是好的？]]></title>
	  <author>张培鸿</author>
	  <category><![CDATA[文                  ]]></category> <pubDate>2009-10-22星期四(Thursday)多云</pubDate> 
      <link>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626193&amp;idWriter=0&amp;Key=0</link>
      <description><![CDATA[<br/><BR><BR>从逻辑上讲，既然已经接受了“非法营运”的概念，就不存在好坏的说法。既然非法，当然是不好的。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这个“法”本身不好，那么非法的状态倒可能是一种理想的状态。<BR>非法营运好在哪里？让我略作些补充。<BR>首先，它解决了相当数量的一部分边缘人的就业和生计。众所周知，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随着大量务工人员从农村转入城市，一部分身怀驾驶技能却暂时没有更为合适的工作机会的人员，可以选择靠黑摩托或者黑车谋生。<BR>其次，它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市民的出行难问题。没有车的人想必都遇到过这种情况：要在交通高峰期或者小雨天打到一辆车有多么的困难。事实上很多人买车并不是真的需要车，而仅仅是为了免于特殊日子与特殊时段的尴尬和愤怒。黑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甚至，在城郊，由于很多出租车公司禁止夜间跑郊区，黑车的这种作用更加明显。<BR>第三，相对说来，黑车更加符合环保的要求。除非载人，黑车很少空车在路上乱跑。它们的作用，主要是拾遗补缺，即在那些出租车跑不了或者不愿跑的地方，补上城市交通的死角。<BR><BR>那么，非法营运不好在哪里呢？<BR>所谓扰乱了市场秩序。这项指控相当模糊，如果直接说抢了出租车的生意，就好理解了。关于这个问题，有必要多说两句。<BR>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为什么出租车的生意抢不得？你听说过国家动用暴力对付某人或者某公司，理由仅仅是某人或者某公司抢了其他人或者其他公司的生意？不可能吧。但是为什么黑车抢了出租车的生意就可以这样？原因不需要我多说。<BR>紧急而来的第二个问题是：黑车怎样抢出租车的生意？当你站在路上想要打车，这时候，一辆正规的出租车停在旁边，车子从外观到车厢都干净整洁，司机穿着白衬衫，戴着白手套，打着领带笑咪咪地等着你。可是你为什么要走向隐蔽的角落里一辆黑凄凄的普桑，那车的玻璃和门把上还沾有泥点，司机鬼鬼祟祟，吊儿郎当，甚至流里流气。你又没有毛病，为什么要选它。我想，理由也不需要多说吧。<BR>以上两点的答案其实很简单，无非是钱和利益。为什么出租车贵，因为除了成本，还有一大块固定的必须上交的莫名其妙的支出（即所谓“份钱”）。一个人打车，只是想从甲地到达乙地，他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车辆本身的费用（油钱、折旧、其他杂费等）、司机的劳动力（含利润）和税收。份钱算什么？<BR>当然，有些人又要说了：黑车不纳税，不安全。我想说的是，这两样缺点都是因为它的“黑车”身份造成的。如果我们将其放在一个一视同仁的平台上审视，那么，黑车宰客乃至奸杀乘客的故事，要么是大家共同的问题，要么是另外的问题。<BR><BR>由此可见，非法营运的好处，是始终存在的；而黑车涉及的弊端，则是完全可以改进甚至避免的。关键在于，他们是不是真的想为老百姓办事。<BR><BR>]]></description>
	  <comments>2009-10-28 21:43:00<a href="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44974&amp;PostID=19626193&amp;idWriter=0&amp;Key=0" target="_blank">(15)</a></comments>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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