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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以明:中国书法和海德格尔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黄以明:中国书法和海德格尔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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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以明:木雕使我不相信生命是会死亡的

  
  木雕·艺术·长生不老
  

       ——《中式生活》雅集系列活动报道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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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以明案背后彰显知识产权保护之重

  黄以明案背后彰显知识产权保护之重
  来源:商务时报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5个部门联合主办的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于4月20日在京启动。知识产权保护再次引发全国性的关注。21日,艺术评论家、书法家黄以明诉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侵权案原告黄以明致信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组委会,洋洋万言反映了该案在一审阶段所遭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阻力,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提供了具有标本价值的典型案例。
  黄以明诉范迪安著作权侵权案立案一年多以来,引起了文化界、艺术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多方面人士的关注,并被十几家主流媒体评入“2010年十大文化事件”。该案作为美术界著作权保护的破冰之旅,在北京市高院进入二审阶段后,引起了更大的反响,已经推动了文学艺术界保护著作权的法治进程。3月9日,全国人大介入本案一审调查,黄以明诉范迪安侵权案出现转机。3月24日本案二审开庭后,30日中国文联党组、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版权局、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北京市二中院知识产权厅等单位的领导和专业人士与法律界专家在京召开“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座谈会”,联合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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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迪安之流疯狂删帖嗟何及——陈毅元帅警告:手莫伸,

  范迪安之流疯狂删帖嗟何及
  ——陈毅元帅警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作者:贾谬
  3月9日全国人大介入黄以明诉范迪安侵权案一审司法程序调查,3月24日二审开庭黄以明以置侵权被告于死地的排山倒海的证据力量取得庭审绝对优势以来,新华网、人民网、凤凰、新浪、网易等媒体以《全国人大介入调查黄以明告范迪安侵权案出现转机》为题对此案进展做了客观报道,并被渴望真相的几百家媒体转发,被谎言蒙蔽达一年多之久的网友也在个人博客、论坛中纷纷转载。黄以明诉范迪安侵权案立案一年多以来,长期被封锁的案情真相在全国人大介入调查之后终得以见天日。然而,侵权被告范迪安等方面如未日临头一般“鬼怕光”,再次利用公权力进行了丧心病狂的新闻封杀,新华网、人民网、网易、中华收藏网、东方视觉网、艺术财富网、博宝艺术网、真艺术网、上海云洲古玩城等十几家网站刊载的《全国人大介入调查黄以明告范迪安侵权案出现转机》通通惨遭删帖,甚至网友在中国经济网私人博客转载的该新闻也被屏蔽,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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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以明在诉范迪安侵权案二审中的最后陈述

  黄以明在诉范迪安侵权案二审中的最后陈述
  
   (合议庭:上诉人有没有最后陈述意见?)黄以明:有。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裁定,不让追加这个案件所产生的源头、基础;直接实施这个案件的,展会侵权、文章侵权现在都已经查明了,文章侵权的首发源头就是生活报;不让追加黑龙江生活报,这就明显的保护了侵权人,不保护著作权。一审的整个判决要害在于,保护侵权人,不保护著作权!由于这个铁板钉钉的生活报的证据,已经完成了最简单的一个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果这个案件,生活报没有责任,范迪安没有责任,那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就没有著作权法了!就凭一个“转”字,“从艺术类网站转载所得”,就能玩弄法律。今年是我们共和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第一年,(合议庭:上诉人,你慢一点讲,不要激动,情绪不要激动,慢一点讲。)而著作权也是这些年来在国际国内,以及我们的社会氛围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市场经济需要完善的。如果我们作为国家首都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这样简单的、两个百分之百的侵权事实(就是展会侵权,报纸侵权),非常简单,却让所有责任人都跑掉了,拿一个几百家网站转载中的一家中华特产网,来做替罪羊,承担所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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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以明说:要跟法院叫叫真

  黄以明说:要跟法院叫叫真
  
  2010年12月2日,黄以明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0)二中民初字第676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竟然这样:查明事实真清楚,判决结果真荒谬,陶渊明诗云“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大家不妨看一看
  
 

黄以明诉范迪安剽窃案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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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谬:从美韩军演想起金基德电影《收件人不详》

  贾谬:韩国你这封寄不到美利坚的信­
  
  ——从美韩军演想起金基德电影《收件人不详》­
  
  美国大兵与韩国女人生下了他,人们都喊他杂种。他爹回美利坚去了,留下他和他妈,住在一辆美国空军废弃的汽车里。­
  
  他妈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拍他的照片,寄往美国,所有的信件都被退回,盖着“收件人不详”的标注。他妈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在韩国说英语、偷东西、跟人打架。­
  
  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韩国青年,他天生就是被人耻笑的。他摆脱不了美国黑人大兵留给他的肤色,甚至摆脱不了常年在身的军靴和雨衣,这显然也是美国大兵的遗物。没有人给他工作和薪水,他只能跟着一个狗屠混点生计。­
  
  狗屠是韩国陆军的退伍军人,自称他妈是自己的女朋友,在美国大兵之前就是了。每次他妈惹事,他就感到羞耻,他就打他妈,狗屠就打他。狗屠孔武有力,酒量大脾气也大,出手凶残。他也孔武有力,却怯懦得杀一条狗也下不得手。­
  
  收件人不详,他妈已成为永远寄不到他爹那里去的信。美国大兵和韩国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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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谬:是谁让我们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贾谬:是谁让我们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范迪安剽窃”翻供与《生活报》俯首“作伪证”
  
  谎言愈演愈烈,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靠“翻供”与“伪证”维持的领导“正面”形象,在广泛传播的谎言上方得意地笑着。
  民间学人、书法家黄以明诉范迪安剽窃案于11月8日开庭,黄以明当庭拿出范迪安剽窃的纸媒证据:刊登了范迪安侵权文章的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生活报》样报;被告范迪安当庭承认是涉案展会的策展人。真相正渐渐浮出水面,而11月11日,范迪安却召集媒体,高调翻供,否认自己是涉案展会的策展人;黑龙江《生活报》也不惜冒“作伪证”之风险,置4000名职工的饭碗于不顾,为领导范迪安开脱,真相再次被话语霸权强奸。
  范迪安为什么要高调翻供?当然是要洗脱他与萧长正不可告人的关系。 2006年3月15日至25日,范迪安出任策展人的《空间想象——萧长正的穿透雕塑展》对黄以明的同一篇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进行了大量大规模的侵权使用和范迪安署名剽窃。美术界业内人士都知道,策展人是一个展览的导演兼制片人,负责整个展览的策划、统筹、宣传,理应为整个侵权事件尤其是自己的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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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迪安“奉旨剽窃”,“操盘手”另有高人­;;;

  范迪安“奉旨剽窃”,“操盘手”另有高人­
  
                      作者:曹喜蛙­
  
  自由学人、书法家黄以明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剽窃的官司,已经于日前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有关开庭的盛况各大媒体都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报道,尽管记者的报道挂一漏万,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场景一幕又一幕的在上演。­
  
  有关记者质疑被告黄以明是否在炒作,这里笔者只想说一个事实,那就是大家去百度、谷歌搜索下,看到底是自由学人、书法家黄以明一方发的新闻多,还是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一方发的新闻多,到底是谁在炒作?尽管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律师在法庭上一再淡化或企图忽略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生活报》是一份所谓的地方媒体,但大家看看在这个官司的过程中是黄以明还是范迪安接受的所谓地方媒体及非专业媒体的记者采访多。­
  
  至于范迪安的律师所质疑的所谓范迪安的剽窃动机问题,这里我要讲一个“奉旨剽窃”的寓言。­
  
  首先我肯定作为一个美术评论人或策展人,范迪安先生确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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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艺术家李宗泽谈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嫖妾”“动

  嫖客玩小姐不需要理由
  
  ——乞丐艺术家李宗泽谈范迪安“嫖妾”“动鸡”
  
  
  
  话说世界小姐联合会与国际嫖客协会达成过一个双边协议,就嫖与被嫖约法三章:拿波腕儿,好B领导先玩;拿波兔儿,玩小姐须付费;拿波撕瑞,嫖客玩小姐不需要理由(领导更不需要理由)。话又说,中国艺术小姐界出了个新鲜货(行话叫青山绿水),这个新鲜货就是黄以明,新鲜就新鲜在他有《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这个好“波胰”。近来,摆肚儿和股沟都在说,黄以明的这个好“波胰”被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嫖”了。这年头儿,权力就是鸡鸡,才能就是“波胰”,鸡鸡嫖“波胰”天经地义,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嫖客也罢,小姐也罢,不遵守“操规则”那就是不称职的小姐、不称职的嫖客。作为一个乞丐“艺术家”,饿没有谈艺术的身份,跟小姐一样只有挨“操”的份儿,既然如此,谈谈“操规则”总还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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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喜蛙:范曾状告郭庆祥乃画蛇添足

  曹喜蛙:范曾状告郭庆祥乃画蛇添足
  
  
  画家范曾的画名和画都如雷贯耳,在我罕有的与高官、富翁的交往活动中,都曾看见范曾的作品的被悬挂在显眼的地方。尤其不久前一次央视的赈灾晚会上,范曾捐赠了一个天文数字,在当时晚会的现场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范曾有句话提到他是诗人。因为如今诗人都臭大街了,而且多数诗人食不果腹,所以范曾说他是诗人,当时给我的印象还很深刻,让我觉得这人还是有点可爱之处,尽管我对他的画与字印象一般。
  
  此前听说范曾把郭庆祥等人告上法庭,说郭庆祥等人撰写的文章侵犯其名誉权,起诉该报社及文章作者,要求登报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要求郭庆祥赔偿其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本来我还纳闷,什么文章让范曾如坐针毯?
  
  后来偶然又看到相关新闻,仔细一看,原来其中郭庆祥的那篇主要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我还读过,当时也没记得提过范曾的名字,范曾先生何必这么没胸怀的跳出来?
  
  其实,对范曾的“流水作画”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多数画家其实为了钱都干过一些违背自己艺术良心的事情,范曾的“流水作画”往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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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谬:中国会有真正的公民社会吗

贾谬:中国会有真正的公民社会吗

二十世纪初,中华道统倾颓已然,贫者不安身,富者无立命。1917年11月7日,传统中国的遗民梁济问他的儿子梁漱溟:“这个世界会好吗?”三日后,梁济在北京积水潭投水自尽。殉国前,他在遗书中说:“国性不存,国将不国。必自我一人殉之,而后让国人共知国性乃立国之必要……我之死,非仅眷恋旧也,并将唤起新也。”
一个世纪以来,沧桑巨变,天地几度翻覆。中国将走向何方?在风中飘荡的没有答案。我们只能将所见闻、所亲历的一切遭遇作为实验,去叩问时代的神经。近一年来,笔者亲见公民黄以明法律维权之艰险,不禁对当下法治与公民意识心生寒意。古人逢此,“长太息以掩涕”,而今日之我,却也只能被人笑话“闲得蛋疼”了。尽管如此,心中的疑虑还是不能抹去:中国会有真正的公民社会吗?
自去年冬天至今,近一年时间,在对黄以明法律维权的关注中,笔者见证了执法者的行径、媒体的姿态、公众的观念,更见证了剽窃者的理直气壮。其实,事实很简单:署名“范迪安” 的文章“《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发表在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生活报》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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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公民黄以明以书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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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谬:范迪安剽窃案中的“无偿献血”逻辑

贾谬:范迪安剽窃案中的“无偿献血”逻辑

近日来,大江南北普及了一场“血荒”,严重到卫生部长陈竺也抛头露面伸出了习惯于握手与挥手的胳膊。当然了,一个人的血解决不了几座大城市的“血荒”,哪怕这个人是领导。但领导的作用不只在其一身,而在其带头作用,所谓率先垂范,大家照着做事就成了。卫生部长亲自示范,足见“血荒”之严重,问题之严重却不在血库,而在于民众对无偿献血机制的信任危机。
调查显示,不献血者最担心的是传染疾病,此外还担心献的血会被拿去牟利。而昆明市献血者中,学生献血占到献血总量的30%,外来务工人员献血占到30%(10月28日《新京报》),公务员无偿献血的比率仅占献血人数的0.92%(10月30日《新京报》)。由此可见,无偿献血的主力军是弱势群体(学生、民工),而几千年来在中国社会中一直起教育作用的仕人阶层(公务员),献血者却不到1%。而最先“觉悟”的,恰恰也是仕人(10月28日《新京报》:昆明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说,大家无偿献血,血站却通过市场手段卖给医院,医院再卖给患者,“我们担心献出去的血,会成为他人牟利的资源。”)。
由此不难发现笼罩中国的一个观念怪圈:“无偿献血”是平民百姓分内的事,对仕人来说,却要掂量掂量利益得失。范迪安剽窃的逻辑恰恰也是如此。你黄以明一个民间学人,你的文章被署上了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名字,不就是一次“无偿献血”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怎么就这么不守本分,非要闹到法庭?结果怎么样?就算你黄以明找到了铁板钉钉的证据,还不是吃尽了“民告官”的苦头(请搜索“有头公案是怎样被法官玩成无头公案的”)!民告官,这可又是一个不本分啊!纵观这几年来的剽窃案抄袭门,剽窃者哪个不是馆长校长学科带头人一类的肉食者?被剽者不都是些处于弱势的文化劳工吗?这俨然已是“合法”的食物链了。“被吃者”习以为常, “无偿献血”已成了思维习惯,有人甚至责难为什么老“纠结”着“吃人者”,“有仇必报是小人”——剽窃者的理直气壮原来有这么深厚的群众基础!!!!怪不得范迪安馆长那么发动媒体高调喊“冤”,怪不得范迪安馆长那么一幅“搞定了”的姿势“相信法院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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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院校花花,小心“李刚”儿子的车轮

中央美院校花花,小心“李刚”儿子的车轮

文︱贾谬

一位少女,她鲜活的青春还没有来得及为爱情滋润,就被权力的车轮辗成了一地血污。少女之死与校园醉酒飙车,引发了一场网络造句的狂欢,人们争先恐后地戏仿“我爸是李刚”,以起哄的方式发泄对滥权的悱怨;却没有人在意一位少女失去了生命,一位父亲失去了女儿,一位哥哥失去了妹妹……联想到各地公职人员强奸幼女,凤凰少女被跳楼,感受一下我们的所见所闻,人们竟然已经容忍甚至司空见惯了一国的男人对自己的女儿犯罪、对自己的姊妹犯罪。

少女,人类最美好的象征,一切美好愿望的源泉,曾经被无数次地歌颂与赞美,引人远远地向往……如今却被权力与兽欲肆意践踏,成为滥权的猎物和泄欲的工具。罪恶如不绝于耳的车轮声普遍大地。为什么会这样?人们连一句痛心的发问也出不了声。

“我爸是李刚”, 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李刚,这是将少女青春的胴体辗成血污后的专横。为什么会这样?大学校园,这里本应是幽静的学习环境、青春的乐园,为什么李刚儿子的车轮横冲直撞,肆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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