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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的电影:光与影纷乱着远去
同学说人民电影院要拆了,县城又一个地标即将消失,城市越来越新,也越来越没文化了。言语中有惋惜,有喟叹。
我倒是觉得无所谓,萧县县城委实算不得城市,地标之说也因模仿大都市而显得滑稽,旧的终究要拆掉,新的一定会建起来,与其让它作为所谓的“地标”苟延残喘地放一些色情碟片,不如让它寿终正寝。也许是它实在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记忆吧,我们在电话里说到这件事的时候,我的思绪是在乱飘的,对于那座褐灰色的两三层建筑,一直不能确定是不是早点一部旁边的那个,也许那个是人民剧场,也许人民剧场就是人民电影院,谁知道呢,如今“人民”的东西有多少能保得住呢?人民不是你,人民也不是我,人民的电影印象我不清楚,我的电影印迹多在乡村露天的土台或打麦场上,或者高中阶段我们王寨镇的人民大礼堂中,县城的影院也许就在高中补习那一年给我留下三两个镜头,全是裸露的、意乱情迷的香港电影,叶子楣、叶玉卿等色情佳人启蒙过我们那一代,现在早已从良了。除此之外,尚还记得东风、香格里拉等镭射厅的名字,至于人民电影院,我不记得在里面度过一个黑漆漆的下午或晚上。但无疑人民电影院是放映过三级片的,我的很多高中同学都可以证实,一九九四年,萧县中学的理科补习班,据说考上重点大学的几个家伙都是周末看三级片最疯的。
如今,人民电影院倒下了,萧县的电影其实早已告一段落,人民以为只是在放映中跑片人没有及时把拷贝送来而已,却不料从此永远黑幕,只得缩在家里看看五块钱一张的盗版影碟和日本A片。当然,这也是电影,没有电影院的电影不能说就不是电影,只是和人民无关,看电影的是一个个的活生生的人,却没有集体记忆,甚至没有记忆。
萧县人民是拥有电影的集体记忆的,乃至可以追溯到民国时代、解放初属于江苏的岁月。无论是蔡松龄、张逸生,还是朱子铮、欧阳儒秋,他们都是从话剧舞台走向了银幕,那一代人是萧县人演艺界的骄傲,虽然不如刘开渠、朱德群、王子云、王肇民等人在美术界的名望及影响特大,但也足以让萧县增光。蔡松龄是著名的话剧演员和导演,在银幕上的经典形象是《在烈火中永生》中的华子良,《红旗谱》中的严志和、《战洪图》中的李老根也是重要角色,然而他的舞台毕竟不靠光影呈现的,最大贡献还是在话剧艺术,两个儿子蔡安安、蔡元元则接下了他在电影艺术中的传承,蔡元元《鸡毛信》里扮演的海娃是我们上辈人的偶像,其兄蔡安安扮演海娃的伙伴狗娃。蔡安安后来在《烈火中永生》饰演华为,同父亲一起成功塑造了一对革命父子,也算是一段佳话。一九九五年,蔡安安编剧、蔡元元导演的《大辫子的诱惑》成为澳门第一部本土电影,荣获第十九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合拍片奖和美国费城国际电影节获特别荣誉奖,这是萧县电影人最后的殊荣。张逸生参演电影《抓壮丁》、《青春之歌》,当然最有名的还是被郭沫若尊称“一字师”,在话剧《屈原》中饰演河伯,改婵娟斥宋玉“你是没骨气的文人”为“你这没骨气的文人”。朱子铮曾任八一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团长,参演电影有《五更寒》、《阳关大道》、《路漫漫》、《血战台儿庄》等。欧阳儒秋乃著名导演沙蒙的夫人,也是著名的表演艺术家、电影教育家,有名的银幕老大娘,年轻时曾和江青、于蓝等人并称“延安七仙女”,从四十年代末的东北电影制片厂时代起就开始出演传统老年妇女角色,最著名的莫过于八十年代《巴山夜雨》中的老大娘,还因此获过金鸡奖最佳女配角集体奖,塑造了许多典型的东方母亲形象。
更大的集体的记忆则是《英雄儿女》的王成,“为了胜利,向我开炮!”至今仍响在上辈人的耳边,想想除了《英雄赞歌》,那部电影还能留下什么?也就这句标志性的口号了。作为演员的刘世龙也许不那么出色,但有一个王成形象活在人民心中,也足以完美谢幕,何况还有《刘三姐》的阿牛呢,歌美、景美、人美的电影上映半个多世纪仍有大量观众,质朴的美也许才是永恒的美。英雄是人民的英雄,美女是人民的美女,“刘三姐夫”在银幕上够幸福的了。刘世龙是萧县县城的老住户,同样也是很小年纪就参军,随着解放军的大部队逐渐成长为电影演员的,与以上几位年纪更大的艺术家不同,几乎就是同所谓的“新中国”电影事业一同长大,而以上几位则或多或少地经历着“国统区”的舞台,并且喜欢说自己出生于“江苏萧县”,很容易视徐州为故乡,想想看吧,徐州上中学,南京读艺专,对于一九五五年才开始的“安徽萧县”心底有多大的认同感?
萧县人的电影很早,萧县民的电影却很晚。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前的资料,我没看到萧县这块土地上关于电影的记载;五十年代初,曾放映过东北电影制片厂翻译的苏联电影《幸福的生活》,可能是最早的电影观赏,也是最早的电影教育,可以想见《红莓花儿开》也曾在萧县的大地上唱响;直到一九五四年年头,江苏省向萧县派来一个三人组成的电影放映队,带来“5435”电影放映机一部,从此萧县人民开始了自己的光影记忆。一九七五年人民剧场(或电影院?)建成,萧县人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影剧院,对于同年出生的我来说,那绝对不是我的电影院,我的足印甚至没有在它门口停留。我们村的放映队才是我的电影院,准确地说,徐油坊的徐瘸子才是我的唯一的电影院,他一个人完成了我少年时期关于电影的全部记忆。整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我的观影范围方圆不过五六里,片子不过几十部,“老三战”(《地雷战》《地道战》《南征北战》)居然才看了一部《南征北战》,印象不怎么深刻,现在能想起名字的无非《少林寺》《武林志》《武当》等武打片、《大桥下面》《钢锉将军》《野妈妈》等故事片、《十天》《飞来的仙鹤》等儿童片,还有大人们爱看的戏曲片,因为反复放映,我还是记住了很多情节,也能哼几句唱词儿,比如豫剧《朝阳沟》、《卷席筒》,黄梅戏《牛郎织女》《天仙配》。“咱两个在学校整整三年,相处之中无话不谈,我难忘你叫我看董存瑞,你记得我叫你看刘胡兰……”记得初中时候每每发现班上有人早恋,我就在他面前荒腔走板地唱这几句,惹得情窦初开的男同学牙根痒痒作挥拳状,女同学则又气又恨骂一声:“小屁眼子!”
说到戏曲片,一九七七年由俺们萧县文化局创作组集体创作的淮北梆子戏《两张发票》,被上海电影制片厂拍摄成彩色舞台戏曲片,那才是真正属于萧县人民的电影。故事大概讲的是在轰轰烈烈的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高潮中(学大寨赶郭庄,誓把萧县变昔阳),淮北农村某生产队为报不报销两张发票的问题而产生了矛盾和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共产党员、生产队会计春梅坚持原则,大公无私,舍己救人。她对沾染了资本主义思想的社员徐二进行耐心的教育和帮助,并通过两张发票,团结了同志,揭出了幕后的投机倒把分子。可惜萧县人民没有凤阳人民觉悟得早,人家私底下早就联产承包了,咱们还在这儿装模作样、大公无私呢,学大寨的典型郭庄随着郭宏杰的下台而悄然退出人民的政治话语圈,不久,新的典型小岗村就树立起来了。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人民永远慢一拍,那种千篇一律的时代产物只能自己把自己遗留在电影拷贝的库房里。多年以后,我才弄清淮北梆子其实是豫剧的一个分支,难怪我是听不出什么它们之间的区别。
此后,萧县人民就没了自己的电影,无论是萧县人的,还是萧县民的。老一批的电影演员逐渐逝去,新的还没崭露头角,似乎遥遥无期;县城的电影院、镇上的大礼堂早已不放电影了,录像、镭射、投影轮番上场,乡村的露天电影也渐渐被带脱衣舞表演的喇叭班子取代。
记得从王寨高中文科班毕业那一年,我们三个在梅村萧县中学补习的只能周末去县城看镭射,而几位在城里萧城中学补习的家伙几乎天天去校门口的录像厅,某次他们在欣赏李丽珍的《蜜桃成熟时》,一回头看见调到县委组织部的老三班班主任也在同赏,出得大门,老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还得以学业为重,看多了伤身体呐!那一刻他们受到了感动,能和老师在一起看三级片该是多么温馨的场景啊。
至今不明白什么是镭射电影,也许就是录像投影吧,或者是那个年代玩的概念。九十年代初的萧县到处是镭射厅,而且几乎全是上映香港三级片,以至于我认为镭射电影就是黄色的,后来上大学的第一学期,和两位同学走入阜阳的颍西镇,在一家镭射厅连续看了十一部镭射,一个下午加一个长夜,老板不清场,他俩呼呼大睡,我却连听不懂闽南话的电影也坚持看完,此后我就彻底告别镭射,也彻底告别香港的四大艳星:叶子楣、叶玉卿、邱淑贞和李丽珍。感谢她们为我的青春期奉献出美妙的胴体,感谢她们教给我书本、老师和家长都不能给我的东西,感谢三级片,让老师和学生在录像厅实现平等。
人民需不需要三级片(不是A片)?我不好替人民回答,可是我的青春期的确需要,我们那一代人似乎都需要,尤其那些考上了重点大学的家伙——学习的压力无处释放,叶玉卿们功德无量。如今那些漂在五湖四海的、和我同龄的萧县人,还记得县城的人民电影院吗?还记得香格里拉镭射厅、东风录像厅吗?还记得步行数里深夜翻越萧县中学的高墙回到宿舍的情景吗?还记得班主任在影院大喝一声我们四散而逃的样子吗?萧县的电影艺术家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印记,除了一声“为了胜利,向我开炮”还在远处回响,恐怕我们这一代人还是对港产的“糖衣炮弹”印象更深吧。
表面的电影热让很多大城市纷纷开设影院,增加银幕的块数,小县城似乎无动于衷,依旧跟在大城市后面搞拆迁,土地来钱很容易,两层电影院哪有十层大厦卖得钱多?然而几十块钱的票价已让人民远离电影院,远离大银幕,守在家里看五块钱一张的碟片还是划算很多,虽然荧屏比不上银幕的宽度,可尺度却远远超过,就凭这一点,我想萧县的真正的电影应该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出现了。
热爱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简评纵华政的诗(古鬯)
为弟之诗鼓吹,昨发于《光明日报》文艺评论版,自徐青山《溪山琴况》“太和鼓鬯,心手自知”句取“古鬯”二字为笔名,此后有不便者皆署此字。
-----------------------------------------------------------------------------------------------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1-12/05/nw.D110000gmrb_20111205_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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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简评纵华政的诗(古鬯)
2011年12月05日09:34 来源:光明日报 古 鬯
“一首诗的价值并不在于主题的本质和重要性,对于诗者来说,重要的恰恰是他呈现偶然和细微的方式。”
纵华政这样看诗,也遵循着这样的旨意写诗。现实是可触摸的,理想是可憧憬的,诗若是只关乎此,便会因为离读者的距离太近而致失败。纵华政早在中学时代便开始写诗,直至上世纪末在哈尔滨读大学时方才有意识地探寻自己独特的诗歌之路。早年的创作自然离不开现实与理想,离不开传统写作的承继。诗人反复讴歌的主题更多的无非是故乡、亲人和爱情,比如《给我犁铧给我锄》、《母亲很幸福,从不看我文字》、《我的冷漠,因为爱过》等,这些诗歌都结集在他的首部诗集《最后的探花》里。
纵华政是个敏感的人。他说最初的敏感来自于一个童年夏日的午后,那天他去邻居家找伙伴玩耍。刚进院门时,远远看见堂屋里透过门帘的一桌子的红,西瓜的鲜红,他没有在意,径直过去。可等他进屋,邻居一家子都夸张热情地招呼他,桌子上残留的汁水表明移走西瓜的速度之快。家教甚严的他被母亲要求从来不准在别人家说饿,也不能在别人家饭点时进门。他顿时觉得遭受了侮辱,面对虚假的、成人的热情,五岁的他从此眼睛发亮,耳朵异常敏感,乃至嗅觉都发达起来。渐渐长大后开始敏感地对待生活,对待一天接着一天的日子——旁观他人的活法,追问活着的价值,探寻死亡的意义,“背负着天空/在黄土里爬行/昼与夜的更迭/我只希望只祈祷/——别死在日子里/别死在日子里”(《我的图腾我的朝圣》)。
很多人活着,只是靠着生的惯性活着,也许一部分人或深或浅地旁观过,追问过,探寻过,只是目光和口齿连同头脑很快就转移开了;仅有极少数人将自己和理想联系起来,追寻生活的意义,但是在个人现实里却又拒绝这一理想,理想渐渐成为梦想。所以,诗人在现实中总是背叛自己的心灵。
那么,诗人的心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艾略特曾经有个比喻:氧气和二氧化硫混合在一起,加上一条白金丝,他们就化合成硫酸,这个化合作用只有加上白金丝的时候才会发生,然而新化合物却并不含有一点儿白金。也就是说白金丝只是充当了催化剂,诗人的心灵就是那根白金丝。这些受接触变化的元素有两种:情绪与感觉。
纵华政却把心灵作刺,刺向他所关注的各个角落,在《蚊子,现代诗以及对我的理解》中他写道:“……总要来点儿红色,酒杯和诗歌/我的刺朝富饶挣扎,只因我从腐朽的地方出发/逢水而生,无关多情/我紧紧搂抱痛苦,让家园敞开,不至秋来冬至我还纯净/蚊子蚊子,稿纸满地。”
海子说有两类抒情诗人,第一种诗人热爱生命,但他热爱的是生命中的自我,他认为生命可能只是自我的官能的抽搐和内分泌;而另一类诗人虽然只热爱风景,热爱景色,热爱冬天的朝霞和晚霞,但他所热爱的是景色中的灵魂,是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纵华政似乎很快就从第一种诗人蜕变为第二类诗人。他已经摆脱了早期的、纠缠于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盲目,比如爱情的《高烧》:“爱,高烧101摄氏度。容器溶解。/白加黑!银翘片!一滴泪不能打量不能揭开/收藏的365个梦魇/正扑面而来”;摆脱了善与恶的挣扎,比如《掉进河里的孩子》:“沉浸于水的故事,一遍遍晾晒仍旧潮湿/阳光说:孩子所有的日子允许你用每一种哭泣/溺水的泪珠一次次驱赶岸边堕落的淤泥/善,恶,在靠近?在远离?”
诗人为什么要写诗?纵华政早先给出的答案是:诗人通过诗句治疗自己,写诗是释放自己的懊悔和积怨,倾吐自己的秘密,有时候是灵感,有时候是突然的失衡,一种通过肯定自己或毁掉自己所获得的过度的快乐。
而现在无法回避一种诗意的东西在生命中出现时,他说宁愿相信奥地利诗人里尔克的话:“应该耐心等待,终其一生尽可能长久地收集意蕴和甜美,最后或许还能写成十行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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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简评纵华政的诗(古鬯)
2011年12月05日09:34 来源:光明日报 古 鬯
“一首诗的价值并不在于主题的本质和重要性,对于诗者来说,重要的恰恰是他呈现偶然和细微的方式。”
纵华政这样看诗,也遵循着这样的旨意写诗。现实是可触摸的,理想是可憧憬的,诗若是只关乎此,便会因为离读者的距离太近而致失败。纵华政早在中学时代便开始写诗,直至上世纪末在哈尔滨读大学时方才有意识地探寻自己独特的诗歌之路。早年的创作自然离不开现实与理想,离不开传统写作的承继。诗人反复讴歌的主题更多的无非是故乡、亲人和爱情,比如《给我犁铧给我锄》、《母亲很幸福,从不看我文字》、《我的冷漠,因为爱过》等,这些诗歌都结集在他的首部诗集《最后的探花》里。
纵华政是个敏感的人。他说最初的敏感来自于一个童年夏日的午后,那天他去邻居家找伙伴玩耍。刚进院门时,远远看见堂屋里透过门帘的一桌子的红,西瓜的鲜红,他没有在意,径直过去。可等他进屋,邻居一家子都夸张热情地招呼他,桌子上残留的汁水表明移走西瓜的速度之快。家教甚严的他被母亲要求从来不准在别人家说饿,也不能在别人家饭点时进门。他顿时觉得遭受了侮辱,面对虚假的、成人的热情,五岁的他从此眼睛发亮,耳朵异常敏感,乃至嗅觉都发达起来。渐渐长大后开始敏感地对待生活,对待一天接着一天的日子——旁观他人的活法,追问活着的价值,探寻死亡的意义,“背负着天空/在黄土里爬行/昼与夜的更迭/我只希望只祈祷/——别死在日子里/别死在日子里”(《我的图腾我的朝圣》)。
很多人活着,只是靠着生的惯性活着,也许一部分人或深或浅地旁观过,追问过,探寻过,只是目光和口齿连同头脑很快就转移开了;仅有极少数人将自己和理想联系起来,追寻生活的意义,但是在个人现实里却又拒绝这一理想,理想渐渐成为梦想。所以,诗人在现实中总是背叛自己的心灵。
那么,诗人的心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艾略特曾经有个比喻:氧气和二氧化硫混合在一起,加上一条白金丝,他们就化合成硫酸,这个化合作用只有加上白金丝的时候才会发生,然而新化合物却并不含有一点儿白金。也就是说白金丝只是充当了催化剂,诗人的心灵就是那根白金丝。这些受接触变化的元素有两种:情绪与感觉。
纵华政却把心灵作刺,刺向他所关注的各个角落,在《蚊子,现代诗以及对我的理解》中他写道:“……总要来点儿红色,酒杯和诗歌/我的刺朝富饶挣扎,只因我从腐朽的地方出发/逢水而生,无关多情/我紧紧搂抱痛苦,让家园敞开,不至秋来冬至我还纯净/蚊子蚊子,稿纸满地。”
海子说有两类抒情诗人,第一种诗人热爱生命,但他热爱的是生命中的自我,他认为生命可能只是自我的官能的抽搐和内分泌;而另一类诗人虽然只热爱风景,热爱景色,热爱冬天的朝霞和晚霞,但他所热爱的是景色中的灵魂,是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纵华政似乎很快就从第一种诗人蜕变为第二类诗人。他已经摆脱了早期的、纠缠于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盲目,比如爱情的《高烧》:“爱,高烧101摄氏度。容器溶解。/白加黑!银翘片!一滴泪不能打量不能揭开/收藏的365个梦魇/正扑面而来”;摆脱了善与恶的挣扎,比如《掉进河里的孩子》:“沉浸于水的故事,一遍遍晾晒仍旧潮湿/阳光说:孩子所有的日子允许你用每一种哭泣/溺水的泪珠一次次驱赶岸边堕落的淤泥/善,恶,在靠近?在远离?”
诗人为什么要写诗?纵华政早先给出的答案是:诗人通过诗句治疗自己,写诗是释放自己的懊悔和积怨,倾吐自己的秘密,有时候是灵感,有时候是突然的失衡,一种通过肯定自己或毁掉自己所获得的过度的快乐。
而现在无法回避一种诗意的东西在生命中出现时,他说宁愿相信奥地利诗人里尔克的话:“应该耐心等待,终其一生尽可能长久地收集意蕴和甜美,最后或许还能写成十行好诗。”
乡村广播
不知道从哪一年起,或者说从哪一次回到老家起,就听不到乡村广播了,偶尔的一次村长讲话无非通知,无非启事,那种高音喇叭下的祥和宁静已然消失,原来的村村相连的广播电线也早已不见踪迹,仅剩下村委会房顶的灰尘堆积的专用喇叭。
从小学到上中学,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一直是有广播的,可那种声音就那么永远地消逝了,随着我的青少年岁月随风而散了,再也不会有相遇的时候,严格地说,任何声音一旦发出,它就永远消散,即便是录下来,也不是彼时彼刻的它了,颇有点儿“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意思。乡村广播就随着时光永远向着我的身后退去,越来越远,越来越快地背离逐渐变老的自己。
“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一次播音现在开始,下面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欢迎收听。”很多年我都无法相信,一个按辈分我得叫表奶奶的女人是说这段话的人,虽然是有点生硬的普通话,可听了百遍千遍之后,就会觉得,我们区广播站的声音就应当是这样的,要是和大喇叭里播报新闻的是同样的声调,同样的口气,那一定不是我们王寨区的腔调。每次路上遇到骑自行车回村的表奶奶,我都肃然起了敬,注目送行一段,想想能在喇叭里说话那得多大的本事!表奶奶不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表奶奶从未和我说过话,表奶奶和村里人说话从来不用广播上的调调,表奶奶和其他表奶奶没啥不一样,除了长得漂亮点儿,骑着自行车到区里上班,表奶奶也和村人一样种地收麦。
这一句话前是有音乐的。早晨,它唤醒起床的学生,下地干活的农人,要是在冬天,大人们多是躺在被窝里听,或者蒙头继续睡,天亮还早着呢,而上学的人就得离开热腾腾的被窝无可奈何地压水洗脸了。要是在春夏,广播响起来的时候,天已大亮,我们揉着惺忪的眼睛,相约去上学,路过谁家,还没等到人,就朝他睡觉的屋子后墙使劲踹几脚,不一会儿,就有人一边扣着口子一边拖拉着书包赶来了。路过高音喇叭的下面,我们很多时候要停一下,抬头看看能把人耳朵震得嗡嗡响的家伙到底怎么发声的,那喇叭架在村西北的一棵高大杨树上,一根铁丝电线裸露着就沿着大树埋在树根处,有的伙伴说是地线,触不死人的,说着还摸了一下。我们看见他没事,也纷纷摸一下,电流就传到身上了,胳膊很麻,一波一阵地麻,和照明的电咬人不一样,家里的电线要是漏电了,不小心碰到皮肤,那我们都感觉被什么猛咬一口本能地就甩掉了,可是广播地线麻人的滋味有些特别,有一阵子我们就特别喜欢摸一摸,比一比看谁摸得时间长,看谁禁麻。
在学校里,我们同样能听到广播,只是同学们开始撕破喉咙地朗读课文,逐渐就把广播的声音压下去了,如果溜出教室,还是能听到一些新鲜事的,不过新鲜的事情很少,不是领导人出国访问就是会见外国元首,总是能听到阿拉法特和阿富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播完了,接着是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最后是萧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播送完了,才开始一些有意思的节目,对于不喜欢早晨朗读的我来说,最爱这段时间了,总是借机走出教室,来到学校前面的池塘边,装作认真默读的样子,耳朵里紧紧捕捉远处传来的相声,或者评书。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广告,后来几年就越来越多了,什么“扬子江畔一枝花,扬子冰箱人人夸”、什么“国内首创,驰名中外”、什么“今年二十明年十八”、什么“本期学不会,下期免费再学”……接着,我们村的表奶奶说话了:“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一次播音到此结束,下次再会。”这句话没有任何音乐伴奏,说完我们村的喇叭就没了任何声音,徐油坊的喇叭传来“下次再会”,张楼的喇叭传来“再会”,更远的喇叭就只能传来若有若无的“会”了,然后,各村的大喇叭就相继陷入沉寂。
快到中午放学的时候,表奶奶的把早上的一段话,改动了一个字,用同样的口吻,同样的气势又说了一遍。田里的妇女们听到这广播,不用让男人看表,也不用抬头看看太阳,就互相招呼着说:该回家做饭了。中午时分,文艺节目大都具有地方特色,淮北花鼓戏、泗州戏、河南豫剧为多,柳琴戏、山东快书、河南大鼓也不时上演,后来流行歌曲也多起来,我没有什么音乐细胞,从来不会完整地唱一首歌,但能哼哼几句的却很多,都是从乡村广播里听会的,《小草》啊,《迟到》啊,《少年壮志不言愁》啊,可我还是比较喜欢听刘兰芳的《杨家将》、《薛刚反唐》。赶一群羊,拿本课外书,在南河边找棵树,屁股底下垫块平板石头,想看书就看书,想听广播就听广播,那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冬天的傍晚,或者夏日的下午,表奶奶的声音又从电线传遍几十个乡村:“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三次播音现在开始,下面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欢迎收听。”有一年的初冬,或许是我上初一的时候,星期天,我从姥姥家带一麻皮口袋麻碜(制作香油剩下的油渣)回家喂牛——我们家的母牛怀孕了,仅仅靠麦麸草料营养是不够的,又不舍得炒黄豆磨粉给她吃,只好让我每隔几星期从推香油的姥姥家带回一锅的麻碜,每顿和一盆麻碜水拌到草料中,这样母牛吃得香,养分足,不久就毛色发亮了。出了姥姥的村庄,暗红的太阳已在西南角的天空,十几里路,我想天刚擦黑时应该能赶到家,不然第二天回去就会误了上学。一路飞骑,过一个村子又过一个村子,广播就开始了,一路上看不到什么人,我就载着近百斤的麻碜听着一个又一个地喇叭里传来的广播,寒冷自然是没有的,浑身几乎要冒热气,碰到上坡蹬不动,就下来推上去。从贾楼桥上冲下去的时候,因为闸不灵,没搦紧,碰到了一块挡路石,就翻车了,整袋麻碜压在我的大腿上,车把还捣住了胸口,疼痛还在其次,我想要是麻碜口袋破了我就没办法带回家交代了,我们的母牛也就没什么好吃的了,顾不得麻碜渗出的香油沾了一身,我吃力爬起来把口袋检查一遍,发现下面划破了一个大口子,如果不补好,就是重新捆绑好,那半干的麻碜已经像塘泥一样往外涌了,我只得解下口袋,四下里寻找绳头捆扎破的口子。等我忙完重新捆好并调整好车把时,发现天色已黑,远处的村庄已有闪烁的灯光。
远处的广播传来,已经不是新闻的内容,我一瘸一拐地上路,大腿疼痛不能吃力蹬车,只好推着走,方才急躁的汗水湿透袄背,有寒风灌进去,一阵阵发冷。冬季的乡村过早陷于沉寂,唯有闪烁灯火和淡淡雾霭透出些微温暖,还有七八里路程,我想广播结束之前必须赶到家,否则这月黑的冬夜会让我越来越孤单。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大风,便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前面、右边的村子的喇叭里都传来一个温暖的声音,一个充满磁性厚重的男中音,呀,这不是老舍的《济南的冬天》吗?我心里一阵激动,刚学的课文,竟然在广播里听到了,而且声音是那么得好听,语言是那么优美,我不知道用什么词儿形容听到那广播的心情,啊,只是想,好文章就是不一样,似乎刚才的焦急、疼痛和劳累都不算什么,那摔倒的一下正是为了让我感受这篇广播散文的好来。
“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像些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我依旧推着那车,那车上载着近百斤的麻碜,麻碜没有那么重了,大腿也没有那么疼了,而且后背也没有风灌进去了,我不能骑车,我要仔细品味那济南温暖慈善的冬天,我要感受自己家乡冬天的宁静和美好。是啊,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那样就更有诗意了,家乡的冬天虽比不得济南的冬天,可是那雪却不见得差多少,平原自有平原雪的独特风景。就这么一路追着一村又一村的广播,随着那磁性男中音的引路,我终于拐上公路,可以骑着回家了,就着昏黄的、点点的路旁灯光,吱扭吱扭一直骑到我们村子的北口,村上的喇叭正好传来没有音乐伴奏的家乡普通话:“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三次播音到此结束,下次再会。”
表奶奶的每天三次、每次两句的乡村广播,我不知道始于哪一年,结束于哪一年,我只知道我的整个童年和青少年时期都是在高音喇叭下度过的,那时乡村还是宁静祥和的乡村。如今回到老家见到已在小学任教多年的表奶奶,正守着一个班只有几个学生的教室,不时拿出袖珍收音机的耳机往耳朵眼里塞,默默看着打闹的孩子们,看着村中一望无物的大路,路边的杂草,寂静中只有狗叫,不见人踪。
华跃草于11月29日晚
从小学到上中学,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一直是有广播的,可那种声音就那么永远地消逝了,随着我的青少年岁月随风而散了,再也不会有相遇的时候,严格地说,任何声音一旦发出,它就永远消散,即便是录下来,也不是彼时彼刻的它了,颇有点儿“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意思。乡村广播就随着时光永远向着我的身后退去,越来越远,越来越快地背离逐渐变老的自己。
“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一次播音现在开始,下面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欢迎收听。”很多年我都无法相信,一个按辈分我得叫表奶奶的女人是说这段话的人,虽然是有点生硬的普通话,可听了百遍千遍之后,就会觉得,我们区广播站的声音就应当是这样的,要是和大喇叭里播报新闻的是同样的声调,同样的口气,那一定不是我们王寨区的腔调。每次路上遇到骑自行车回村的表奶奶,我都肃然起了敬,注目送行一段,想想能在喇叭里说话那得多大的本事!表奶奶不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表奶奶从未和我说过话,表奶奶和村里人说话从来不用广播上的调调,表奶奶和其他表奶奶没啥不一样,除了长得漂亮点儿,骑着自行车到区里上班,表奶奶也和村人一样种地收麦。
这一句话前是有音乐的。早晨,它唤醒起床的学生,下地干活的农人,要是在冬天,大人们多是躺在被窝里听,或者蒙头继续睡,天亮还早着呢,而上学的人就得离开热腾腾的被窝无可奈何地压水洗脸了。要是在春夏,广播响起来的时候,天已大亮,我们揉着惺忪的眼睛,相约去上学,路过谁家,还没等到人,就朝他睡觉的屋子后墙使劲踹几脚,不一会儿,就有人一边扣着口子一边拖拉着书包赶来了。路过高音喇叭的下面,我们很多时候要停一下,抬头看看能把人耳朵震得嗡嗡响的家伙到底怎么发声的,那喇叭架在村西北的一棵高大杨树上,一根铁丝电线裸露着就沿着大树埋在树根处,有的伙伴说是地线,触不死人的,说着还摸了一下。我们看见他没事,也纷纷摸一下,电流就传到身上了,胳膊很麻,一波一阵地麻,和照明的电咬人不一样,家里的电线要是漏电了,不小心碰到皮肤,那我们都感觉被什么猛咬一口本能地就甩掉了,可是广播地线麻人的滋味有些特别,有一阵子我们就特别喜欢摸一摸,比一比看谁摸得时间长,看谁禁麻。
在学校里,我们同样能听到广播,只是同学们开始撕破喉咙地朗读课文,逐渐就把广播的声音压下去了,如果溜出教室,还是能听到一些新鲜事的,不过新鲜的事情很少,不是领导人出国访问就是会见外国元首,总是能听到阿拉法特和阿富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播完了,接着是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最后是萧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播送完了,才开始一些有意思的节目,对于不喜欢早晨朗读的我来说,最爱这段时间了,总是借机走出教室,来到学校前面的池塘边,装作认真默读的样子,耳朵里紧紧捕捉远处传来的相声,或者评书。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广告,后来几年就越来越多了,什么“扬子江畔一枝花,扬子冰箱人人夸”、什么“国内首创,驰名中外”、什么“今年二十明年十八”、什么“本期学不会,下期免费再学”……接着,我们村的表奶奶说话了:“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一次播音到此结束,下次再会。”这句话没有任何音乐伴奏,说完我们村的喇叭就没了任何声音,徐油坊的喇叭传来“下次再会”,张楼的喇叭传来“再会”,更远的喇叭就只能传来若有若无的“会”了,然后,各村的大喇叭就相继陷入沉寂。
快到中午放学的时候,表奶奶的把早上的一段话,改动了一个字,用同样的口吻,同样的气势又说了一遍。田里的妇女们听到这广播,不用让男人看表,也不用抬头看看太阳,就互相招呼着说:该回家做饭了。中午时分,文艺节目大都具有地方特色,淮北花鼓戏、泗州戏、河南豫剧为多,柳琴戏、山东快书、河南大鼓也不时上演,后来流行歌曲也多起来,我没有什么音乐细胞,从来不会完整地唱一首歌,但能哼哼几句的却很多,都是从乡村广播里听会的,《小草》啊,《迟到》啊,《少年壮志不言愁》啊,可我还是比较喜欢听刘兰芳的《杨家将》、《薛刚反唐》。赶一群羊,拿本课外书,在南河边找棵树,屁股底下垫块平板石头,想看书就看书,想听广播就听广播,那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冬天的傍晚,或者夏日的下午,表奶奶的声音又从电线传遍几十个乡村:“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三次播音现在开始,下面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欢迎收听。”有一年的初冬,或许是我上初一的时候,星期天,我从姥姥家带一麻皮口袋麻碜(制作香油剩下的油渣)回家喂牛——我们家的母牛怀孕了,仅仅靠麦麸草料营养是不够的,又不舍得炒黄豆磨粉给她吃,只好让我每隔几星期从推香油的姥姥家带回一锅的麻碜,每顿和一盆麻碜水拌到草料中,这样母牛吃得香,养分足,不久就毛色发亮了。出了姥姥的村庄,暗红的太阳已在西南角的天空,十几里路,我想天刚擦黑时应该能赶到家,不然第二天回去就会误了上学。一路飞骑,过一个村子又过一个村子,广播就开始了,一路上看不到什么人,我就载着近百斤的麻碜听着一个又一个地喇叭里传来的广播,寒冷自然是没有的,浑身几乎要冒热气,碰到上坡蹬不动,就下来推上去。从贾楼桥上冲下去的时候,因为闸不灵,没搦紧,碰到了一块挡路石,就翻车了,整袋麻碜压在我的大腿上,车把还捣住了胸口,疼痛还在其次,我想要是麻碜口袋破了我就没办法带回家交代了,我们的母牛也就没什么好吃的了,顾不得麻碜渗出的香油沾了一身,我吃力爬起来把口袋检查一遍,发现下面划破了一个大口子,如果不补好,就是重新捆绑好,那半干的麻碜已经像塘泥一样往外涌了,我只得解下口袋,四下里寻找绳头捆扎破的口子。等我忙完重新捆好并调整好车把时,发现天色已黑,远处的村庄已有闪烁的灯光。
远处的广播传来,已经不是新闻的内容,我一瘸一拐地上路,大腿疼痛不能吃力蹬车,只好推着走,方才急躁的汗水湿透袄背,有寒风灌进去,一阵阵发冷。冬季的乡村过早陷于沉寂,唯有闪烁灯火和淡淡雾霭透出些微温暖,还有七八里路程,我想广播结束之前必须赶到家,否则这月黑的冬夜会让我越来越孤单。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大风,便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前面、右边的村子的喇叭里都传来一个温暖的声音,一个充满磁性厚重的男中音,呀,这不是老舍的《济南的冬天》吗?我心里一阵激动,刚学的课文,竟然在广播里听到了,而且声音是那么得好听,语言是那么优美,我不知道用什么词儿形容听到那广播的心情,啊,只是想,好文章就是不一样,似乎刚才的焦急、疼痛和劳累都不算什么,那摔倒的一下正是为了让我感受这篇广播散文的好来。
“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像些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我依旧推着那车,那车上载着近百斤的麻碜,麻碜没有那么重了,大腿也没有那么疼了,而且后背也没有风灌进去了,我不能骑车,我要仔细品味那济南温暖慈善的冬天,我要感受自己家乡冬天的宁静和美好。是啊,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那样就更有诗意了,家乡的冬天虽比不得济南的冬天,可是那雪却不见得差多少,平原自有平原雪的独特风景。就这么一路追着一村又一村的广播,随着那磁性男中音的引路,我终于拐上公路,可以骑着回家了,就着昏黄的、点点的路旁灯光,吱扭吱扭一直骑到我们村子的北口,村上的喇叭正好传来没有音乐伴奏的家乡普通话:“王寨区广播站,今天第三次播音到此结束,下次再会。”
表奶奶的每天三次、每次两句的乡村广播,我不知道始于哪一年,结束于哪一年,我只知道我的整个童年和青少年时期都是在高音喇叭下度过的,那时乡村还是宁静祥和的乡村。如今回到老家见到已在小学任教多年的表奶奶,正守着一个班只有几个学生的教室,不时拿出袖珍收音机的耳机往耳朵眼里塞,默默看着打闹的孩子们,看着村中一望无物的大路,路边的杂草,寂静中只有狗叫,不见人踪。
华跃草于11月29日晚
向老马递纸条
既然劳动创造了人,
那些高高在上的又算什么?
我们努力工作
却活得像牲口一样!
既然翻身做了主人,
那些达官贵仆是谁请的?
我们躲在免于强拆的屋里
瑟瑟发抖!
既然选择是一种权利,
那些庄严的形式仅仅是一种形式?
我们的投票只能
选他,选他,还是选他!
既然个人是微弱的,
那些群体为什么总被个人控制?
我们就这样在他的意志下
学习幸福着!
注:因不满我们小区的物业,故有此牢骚。
人,猪,以及孩子
我看见两头染着黄毛的文身猪向我这边走来,吐着烟圈,满面笑容,充满冷漠。
是的,他们是我的同类,我嗅得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越来越慵懒了,眼角时常布满笑意,却对生活缺乏热情,坚持按时上班,却对工作无比痛恨,吃饭睡觉才是活着的意义。此刻我一边张口打着饱嗝,一边用牙签剔着牙缝里残留的肉丝,心满意足,又毫无兴致,不错,的确是猪肉,呵呵,原来我吃了同类的肉。也许小时候就吃过,只是那时不知道,或不承认罢了,大人们这样做,小孩子也肯定这样学。直到自己结婚那一天,我帮助屠夫把一头黑猪捆住,在他无泪的嚎叫声中,我终于承认我是他的同类,我听不出他嚎叫的悲哀,我知道他的哭喊只是应景而已,所有的猪都知道会有那么一天,平常日子不愿思考这个问题,以致后来就丧失了思考的能力,直到末日来临,仅是象征性地干嚎几声,也好对自己的一生画个句号,甚至快意于刽子手的那扑哧一刀,一种快感和痛感从喉咙迅速传至全身。“杀得好!”两两捆住的四脚来不及为自己喝彩,泚出的鲜血就冲向撒着盐的水盆,很快,那血就渐渐凝固了,肉体随之冷寂。造物主也很快淡忘了曾经有这样一个生命,他曾经在世上存活过。
华老栓立在人群中拿着馒头。还是趁热蘸着吃得好,围观的人都热心建议着。我突然看见那猪嫣然一笑,便化作永恒,凝固在嘴角,一直就被挂在了院墙上。后来,没能摆上大席面的猪头就那么笑着俯视众生,俯视自己的肉身摆成华丽丽的流水宴,然后进入饕餮大口,任它分散到各种各样的排泄场所。
狼既然能变成狗,人自然就能进化成猪。我这样想,也这样安慰自己,也许我和围观者早就是猪了,只是不自知而已。狗不吃狗肉,但猪是吃同类的,而且猪不会为同类的死亡哀鸣。屠宰场的嚎叫,丝毫不会影响一头猪的食欲,就算稍一愣怔,也会继续低头吧嗒吧嗒大快朵颐。“食槽里有猪肉。”——别说是同类相食,我们可是吞食伴侣的物种啊,那猪说。
我忽然觉得有些惊悚。既然我已进化成猪,会不会一不小心吃掉自己的爱人呢?我看了看自己——还好,外表至少还像个人,举止合乎人类规范——可我怎么知道她进化没进化呢?如果她先开了口,那我会不会被吃掉呢?
“佛山那边已经开始吃啦——”有人趴在我身边小声告诉我,神神秘秘的,热气弄得耳眼儿很不舒服,我很担心他的嘴巴有一种嚼我耳朵脆骨的冲动。
“吃什么?”我问道。
“吃孩子!先是放孩子在街上跑,任猪踩扁,随后是十八头猪依次放开吃。”
对了,伴侣之外还有孩子。“怎么能这样呢,那孩子,最后吃完了吗?”奇怪,我为什么要舔一下嘴唇呢?
“孩子完了!”
“孩子完了?”
“你想,那么小的个头,那么嫩的肉,哪里够这么多猪吃呢。”
“那孩子的父母没吃上一口么?”
“也许……可能……,未必不……反正……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可以吃的!……其中有一头就边吃边让自己的孩子观摩。”
“啊,是这样啊,原来自己的孩子也是可以吃的。”
……
我如释重负。血馒头可以吃,同类可以吃,伴侣可以吃,原来自己的孩子也的确有人吃,或者说,有猪吃。自己的孩子,当然,自己的孩子嘛,又亲,又好骗,被人看见也没什么,自己生的嘛,以爱的名义吃起来总不会错,又没人怀疑,即便是嘴角还有残留的血迹。
哼哼,以爱的名义!
“佛山那边已经开始吃了!”大街上到处流传,人们都窃窃私语,眼光碰到眼光就迅速收回去,有人似乎按捺不住喜悦,又恐被人看出。
“只要是猪就可以吃。”
“人变成猪也可以吃么?”
“当然!”
……
大街上仿佛人人都吃了似的。心里一紧,莫不是有人已经看出,我早已成猪?摸了摸嘴,还好,没和鼻孔长在一起;又抚了抚肚皮,不好,似乎鼓起来了呢。我赶紧收了收腹,眼角堆满笑纹,然后装作没事儿地从低语的人群边经过。
回到家,我把越来越笨重的身躯放进沙发,打开电视,新闻照旧,佛山的事没有被报道,依然是领袖腆着肥大肚子访问,考察;看看娱乐频道吧,一群穿着比基尼的模特猪在选美,白、嫩、瘦、软是今年标准,看来评委们的口味又变了;肥皂剧频道正播放《公猪帮》,几头幸福的公猪和母猪调着情,说着似乎有点哲学味道的爱情观;百无聊赖地换到体育频道,首都的少年儿童正和俄罗斯小孩进行足球比赛,还好,孩子们看起来都很正常,还是孩子,没有进化成猪,依然朝气蓬勃,踢着踢着,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首都少年就累得直吐舌头,趴在了草坪上,刹那就成了一头头待宰的小白猪,原来,那些来自西伯利亚的还矮首都少年一头的俄罗斯小孩,其实是一群高原狼,0∶15,小白猪对高原狼的结局。首都少年这么快就现了猪形,可见首都的教育果然有方,进化的速度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
关上电视,我走进卧室,看了看婴儿床里十个月大的孩子。凝视片刻,仍然发现他是个人类的婴儿,似乎没受到进化的影响,确切地说,他不是个猪崽儿。望着望着,我的心就虚了起来——一头猪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是猪呢?即便生下来不是,可看看周围,那都是猪的世界啊,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猪的标准设计的,戴上标牌,吃激素饲料,快速成长,从幼猪园开始入圈起,他要上学,出栏工作,他接受的是猪的教育,他进入的是猪的体制——在猪的环境里,不成长为一头幸福的、冷漠的猪,那该是多么痛苦事情啊!
我们素来就有把人变成猪的传统。两千多年前,吕后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烷耳,饮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这是从肉体把人改造成猪;如今,上海那边把老师给学生办补习班称作“养猪崽儿”,这是文明的进化,至少不那么残忍了,而且是从小慢慢阉割,滋味好过千年前发明的女性裹足的摧残;报纸上说,深圳有一头公务猿骂母亲是猪,而且咬伤亲生父亲,我觉得怎么能是骂呢?可怜的人总不承认自己是猪,感觉人比猪优越多了,可是既然能生出北大研究生、财政局职员的高等猪,您不承认自己是猪又是什么呢?咬伤父亲倒是新的进化方式,看来离吃也不远了。我真傻,单单知道父母可以吃孩子,却不明白孩子可以吃掉父母——父母有什么可吃的呢,肉又老,又柴,实在没什么嚼头。
看着窗外的两头黄毛文身猪幸福感地坐在豪车与一头双眼皮的小美猪调笑,我没了嫉妒,没有羡慕,只是感觉有点儿冷,我知道我一嗅到同类就会这样。翻了几下眼皮,我就趴在床上不动了,也懒得向窗外看。
“佛山已经开始吃孩子了。”我想,佛山还很远,这里是首都,这里的孩子正在发育,论说也是可以吃的,若是不吃,将来孩子们长大了会不会先下口?
我得思考思考,作为一头猪该不该对同类的哀号表示一下关注——虽然我听得出那些嚎叫并不悲哀——我们都在等待一把杀猪刀捅向我们的喉咙,直至最后一声嚎叫。
华跃草于2011年10月27日晚
是的,他们是我的同类,我嗅得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越来越慵懒了,眼角时常布满笑意,却对生活缺乏热情,坚持按时上班,却对工作无比痛恨,吃饭睡觉才是活着的意义。此刻我一边张口打着饱嗝,一边用牙签剔着牙缝里残留的肉丝,心满意足,又毫无兴致,不错,的确是猪肉,呵呵,原来我吃了同类的肉。也许小时候就吃过,只是那时不知道,或不承认罢了,大人们这样做,小孩子也肯定这样学。直到自己结婚那一天,我帮助屠夫把一头黑猪捆住,在他无泪的嚎叫声中,我终于承认我是他的同类,我听不出他嚎叫的悲哀,我知道他的哭喊只是应景而已,所有的猪都知道会有那么一天,平常日子不愿思考这个问题,以致后来就丧失了思考的能力,直到末日来临,仅是象征性地干嚎几声,也好对自己的一生画个句号,甚至快意于刽子手的那扑哧一刀,一种快感和痛感从喉咙迅速传至全身。“杀得好!”两两捆住的四脚来不及为自己喝彩,泚出的鲜血就冲向撒着盐的水盆,很快,那血就渐渐凝固了,肉体随之冷寂。造物主也很快淡忘了曾经有这样一个生命,他曾经在世上存活过。
华老栓立在人群中拿着馒头。还是趁热蘸着吃得好,围观的人都热心建议着。我突然看见那猪嫣然一笑,便化作永恒,凝固在嘴角,一直就被挂在了院墙上。后来,没能摆上大席面的猪头就那么笑着俯视众生,俯视自己的肉身摆成华丽丽的流水宴,然后进入饕餮大口,任它分散到各种各样的排泄场所。
狼既然能变成狗,人自然就能进化成猪。我这样想,也这样安慰自己,也许我和围观者早就是猪了,只是不自知而已。狗不吃狗肉,但猪是吃同类的,而且猪不会为同类的死亡哀鸣。屠宰场的嚎叫,丝毫不会影响一头猪的食欲,就算稍一愣怔,也会继续低头吧嗒吧嗒大快朵颐。“食槽里有猪肉。”——别说是同类相食,我们可是吞食伴侣的物种啊,那猪说。
我忽然觉得有些惊悚。既然我已进化成猪,会不会一不小心吃掉自己的爱人呢?我看了看自己——还好,外表至少还像个人,举止合乎人类规范——可我怎么知道她进化没进化呢?如果她先开了口,那我会不会被吃掉呢?
“佛山那边已经开始吃啦——”有人趴在我身边小声告诉我,神神秘秘的,热气弄得耳眼儿很不舒服,我很担心他的嘴巴有一种嚼我耳朵脆骨的冲动。
“吃什么?”我问道。
“吃孩子!先是放孩子在街上跑,任猪踩扁,随后是十八头猪依次放开吃。”
对了,伴侣之外还有孩子。“怎么能这样呢,那孩子,最后吃完了吗?”奇怪,我为什么要舔一下嘴唇呢?
“孩子完了!”
“孩子完了?”
“你想,那么小的个头,那么嫩的肉,哪里够这么多猪吃呢。”
“那孩子的父母没吃上一口么?”
“也许……可能……,未必不……反正……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可以吃的!……其中有一头就边吃边让自己的孩子观摩。”
“啊,是这样啊,原来自己的孩子也是可以吃的。”
……
我如释重负。血馒头可以吃,同类可以吃,伴侣可以吃,原来自己的孩子也的确有人吃,或者说,有猪吃。自己的孩子,当然,自己的孩子嘛,又亲,又好骗,被人看见也没什么,自己生的嘛,以爱的名义吃起来总不会错,又没人怀疑,即便是嘴角还有残留的血迹。
哼哼,以爱的名义!
“佛山那边已经开始吃了!”大街上到处流传,人们都窃窃私语,眼光碰到眼光就迅速收回去,有人似乎按捺不住喜悦,又恐被人看出。
“只要是猪就可以吃。”
“人变成猪也可以吃么?”
“当然!”
……
大街上仿佛人人都吃了似的。心里一紧,莫不是有人已经看出,我早已成猪?摸了摸嘴,还好,没和鼻孔长在一起;又抚了抚肚皮,不好,似乎鼓起来了呢。我赶紧收了收腹,眼角堆满笑纹,然后装作没事儿地从低语的人群边经过。
回到家,我把越来越笨重的身躯放进沙发,打开电视,新闻照旧,佛山的事没有被报道,依然是领袖腆着肥大肚子访问,考察;看看娱乐频道吧,一群穿着比基尼的模特猪在选美,白、嫩、瘦、软是今年标准,看来评委们的口味又变了;肥皂剧频道正播放《公猪帮》,几头幸福的公猪和母猪调着情,说着似乎有点哲学味道的爱情观;百无聊赖地换到体育频道,首都的少年儿童正和俄罗斯小孩进行足球比赛,还好,孩子们看起来都很正常,还是孩子,没有进化成猪,依然朝气蓬勃,踢着踢着,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首都少年就累得直吐舌头,趴在了草坪上,刹那就成了一头头待宰的小白猪,原来,那些来自西伯利亚的还矮首都少年一头的俄罗斯小孩,其实是一群高原狼,0∶15,小白猪对高原狼的结局。首都少年这么快就现了猪形,可见首都的教育果然有方,进化的速度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
关上电视,我走进卧室,看了看婴儿床里十个月大的孩子。凝视片刻,仍然发现他是个人类的婴儿,似乎没受到进化的影响,确切地说,他不是个猪崽儿。望着望着,我的心就虚了起来——一头猪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是猪呢?即便生下来不是,可看看周围,那都是猪的世界啊,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猪的标准设计的,戴上标牌,吃激素饲料,快速成长,从幼猪园开始入圈起,他要上学,出栏工作,他接受的是猪的教育,他进入的是猪的体制——在猪的环境里,不成长为一头幸福的、冷漠的猪,那该是多么痛苦事情啊!
我们素来就有把人变成猪的传统。两千多年前,吕后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烷耳,饮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这是从肉体把人改造成猪;如今,上海那边把老师给学生办补习班称作“养猪崽儿”,这是文明的进化,至少不那么残忍了,而且是从小慢慢阉割,滋味好过千年前发明的女性裹足的摧残;报纸上说,深圳有一头公务猿骂母亲是猪,而且咬伤亲生父亲,我觉得怎么能是骂呢?可怜的人总不承认自己是猪,感觉人比猪优越多了,可是既然能生出北大研究生、财政局职员的高等猪,您不承认自己是猪又是什么呢?咬伤父亲倒是新的进化方式,看来离吃也不远了。我真傻,单单知道父母可以吃孩子,却不明白孩子可以吃掉父母——父母有什么可吃的呢,肉又老,又柴,实在没什么嚼头。
看着窗外的两头黄毛文身猪幸福感地坐在豪车与一头双眼皮的小美猪调笑,我没了嫉妒,没有羡慕,只是感觉有点儿冷,我知道我一嗅到同类就会这样。翻了几下眼皮,我就趴在床上不动了,也懒得向窗外看。
“佛山已经开始吃孩子了。”我想,佛山还很远,这里是首都,这里的孩子正在发育,论说也是可以吃的,若是不吃,将来孩子们长大了会不会先下口?
我得思考思考,作为一头猪该不该对同类的哀号表示一下关注——虽然我听得出那些嚎叫并不悲哀——我们都在等待一把杀猪刀捅向我们的喉咙,直至最后一声嚎叫。
华跃草于2011年10月27日晚
《我要挖一个很大的坑》
我要挖一个很大的坑。
吃罢饭,天没黑
跟三哥借了把锹
到郊外,河边,一片树林
找一片空地,开始挖。
去偷情的阿翠嫂,指着我一脸汗水
笑骂:挖祖宗呢!
我懒得抬头。这个骚婆娘,懂什么
我要挖一个很大的坑。
一个很大的坑,要很大。
得比娘那年烙的饼大
得比小时的窗户大
得比我家的后院大
得比村子大,比校园大
比秀秀姐的眼睛还大
一定要挖很大的坑
该死的,这几年
连续吃过一个月泡面
熟悉了这里所有的桥洞
脚磨了老茧,膝盖经常打弯
该死的,我还欠小五子三块钱!
我要挖一个很大的坑,很大很大的坑
明天,我要回家了
离开这个城市前,回到那个村子前
我什么也不想做,只想
挖一个很大的坑
都半夜了,三哥还来找我:
“小子,还不还我的锹!”
我说,三哥三哥
等我埋完了
今晚的月光
吃罢饭,天没黑
跟三哥借了把锹
到郊外,河边,一片树林
找一片空地,开始挖。
去偷情的阿翠嫂,指着我一脸汗水
笑骂:挖祖宗呢!
我懒得抬头。这个骚婆娘,懂什么
我要挖一个很大的坑。
一个很大的坑,要很大。
得比娘那年烙的饼大
得比小时的窗户大
得比我家的后院大
得比村子大,比校园大
比秀秀姐的眼睛还大
一定要挖很大的坑
该死的,这几年
连续吃过一个月泡面
熟悉了这里所有的桥洞
脚磨了老茧,膝盖经常打弯
该死的,我还欠小五子三块钱!
我要挖一个很大的坑,很大很大的坑
明天,我要回家了
离开这个城市前,回到那个村子前
我什么也不想做,只想
挖一个很大的坑
都半夜了,三哥还来找我:
“小子,还不还我的锹!”
我说,三哥三哥
等我埋完了
今晚的月光
生日书

今天,我在船舷上刻下第32条线
刀法已相当娴熟,入木也够三分
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放下刀子,我抬头看了看天
天也没什么高远的,相比这水流
相比那把遗落水中的佩剑
能有什么高远?天上天下
我常常看得见
一直以来我都很简单
剑落水了,想去打捞
水流危险,不便打捞
刻下标记,记得打捞
打捞,渡此一路我就携带这么一个词语
还是岸高远。32根线32个标记
我还能对岸说什么呢
我还能对水说什么呢
我还能对船说什么呢
不过是,一把祖传的佩剑
万足虫
不知何时起,地球上出现了一种新生怪物,躯体庞大,有一圆首,九大长尾,头似饕餮,身似蝮虫,其足不可计数,远远胜过百足的蜈蚣和千足的马陆,其毒又远甚于蜈蚣,其食腐能力乃不知超越马陆千倍万倍。万足虫擅匍匐前行,偶尔离地飞行,忽左忽右,忽上忽下。此物似虫非兽,姑且名之曰趸牢。
趸牢先是在山海之北孳生一只,随后又在北半球出现几十只。这种千足虫在幼年期也还算得上是益虫,生于腐败的环境中,以吞食其它害虫为要务,出击迅速,进退灵活,但随着身躯的日益庞大,千足虫身体虽然速度仍然很快,但反应能力越来越慢,触角已不知是向前探路,还是往左抑或往右。
按照趸牢自己的生长规律,虫身只是它的初级阶段形式,最终要实现羽化的目标。可惜最大的一只没能飞起来就夭折在北洋之南,尸体被北极熊吃掉了,有一种说法是它原本就是一头熊,只是披了万足虫的一身皮囊。接下来大大小小又死去一二十只,只有山海之内仍有两三只,受到同类灭亡的惊吓,躯体之内多少存在着异化,传说遥远的大荒之西的小岛上还有一只,是否存活不得而知。
已知海内之东最大的一只趸牢受到惊吓之后更是无比贪吃,所到之处无不搜刮殆尽,庞大躯体每年都增长十之一二,据统计已然仅次于世界上最大的动物了,那是一头大象,有的说是一头驴子,谁知道呢,反正万足虫视这个高自己一等的生物为敌,不过有时候也会合作,也会提到友谊二字,闹不清楚,是敌是友得看万足虫的嗅觉和触觉。
万足虫越来越庞大,大到自己看不到自己身体的肮脏;万足虫越来越贪吃,贪到自己有时候会吃掉自己的众多腿足中的几个。它似乎忘记将来要蜕化,遥远的某一天它要振翅而飞——现在吃是唯一的目标了。它吃农作物,它吞土地,它食煤炭,它喝石油——不光占住两大摊油,还不许别的小生物染指,哪怕身下众多蚁族的触须朝那儿晃一晃也不行。
为什么万足虫这般贪吃?有专家分析说,趸牢属于直肠生物,大脑细胞分布呈金字塔状,一层比一层多的贪婪细胞控制了整个庞大笨重的身躯,很多神经元并不能从大脑传达至身体各个部位,因此误吃自己的几条腿也是可能的,吃掉自己也完全有理论上的可能。这年头,有谁会相信专家的话呢?趸牢会吃掉自己?那拉出来的不还是个万足虫?
万足虫一边奔跑一边把触须伸到每一个角落,硕大脑袋左摇右摆,饕餮大口喷发出阵阵腐败之气,令闻者足呕,许多微小生物惟恐避之不及,争相逃离海内之东,无力逃避者要么依附其身以求自保,要么判断其行迹,适时躲闪。有的说它恐怕是要到左边,有的说怕是要去右边;有的说它触须朝右实际则向左,有的说它向左喷气实际则向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智者说,自从它开放肚皮、改革吃法的时候起就一路向右狂奔了。可是,那为什么还频频向左转头呢?
可怜的蚂蚁们永远猜不透万足虫的思想,只得任他践踏,任他宰割,被它碾压之后还得山呼万岁,“永远……伟大……光荣……正确……”。敢怒不敢言的蚂蚁们多么希望这庞大身躯有朝一日轰然倒下,也好让蚁族啃个痛快。
蚁族哪里知道,这万足虫为了自己的长寿和健康,为了永久地奴役、吞食蚂蚁、蜜蜂等虫豸,早就创立了保障其利益和地位的制度,对小蚂蚁、小蜜蜂的奴化教育制度,对成年虫豸的洗脑制度,对聪明的小生物的拉拢制度,等等,当然为了活得更长久,吃掉自身的腐肉也是经常的事,以防腐烂的范围扩大,最终影响大脑的思想,甚至吃掉自己的几只脚也是为了不翻车,要知道狂奔起来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速度快了有什么好?不如慢一点儿安安稳稳地吃。误吃?放出那些专家就是给蚁民一点儿幻想;吃掉自己?哈,趸牢的大口也是有百万雄虱把门的,只要雄虱不乱,怎么能吃掉自己呢?
可怜的蚂蚁们每天望着摇摇欲坠的庞然大物,对着看不到边的一大块腐肉,一面垂涎三尺幻想着它的倒下,一面小心翼翼左右腾挪,以免庞大组织的意外降临而遭受伤害。蚁民的幸福其实很脆弱,也很微小,它只在遥远的将来,远得自己看不到边儿。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万足?
华跃于9月5日凌晨梦后记
日子之外的碎片——纵华政印象
英格兰当代诗人菲利普•拉金在其诗歌《日子》里发问:“日子有什么用?”并且自己给出答案:“日子是我们活着的地方。/它们来临,它们唤醒我们/一遍一遍又一遍。/它们要快乐地度过。”“如果没有日子,我们还能活在哪里?”拉金说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是神父和医生。我想,除了神父和医生,应该还有一位诗人,当然是真正的诗人,而不是拉金通常所谓的那种“不透光的城堡里的滥人/弄出他的五百字/然后打发掉一天中剩下的时间/洗澡,饮酒,玩女人……”的人。
纵华政绝对不属于拉金讽刺的那一类、制造中产阶级餐后甜点的伪诗人,他们看起来温和沉静,内敛智慧,似乎清新真挚地描写自己的真实情感,从而让人感动,或者通过自以为独特的意象勾画出属于他们的高贵内心。
纵华政是真诗人——我们姑且以之称呼那些对人类共同经验的极端个人表述者,那些拥有敏感心灵一如神父之于灵魂、医生之于肉体的严肃拯救者,即真正的诗人,以区别于同样生产诗歌的伪诗人。与伪诗人的迎合和取悦、乃至反迎合反取悦不同,真诗人只为自己抒写,但却写给了全人类。在将自己的经历、体验的细节写进诗的时候,如果我们不了解他们的密码,我们只能认为他们故弄玄虚,所以有的诗歌我们通过文字就能理解,有的诗歌我们非得了解诗人才能透过文字的密码理解他们的诗歌。那么,他们的诗歌是一种心灵净化吗?是另一种精神救赎吗?读者会以为真正的诗人就非如此不可吗?
来看看纵华政是如何对待一天接着一天的日子。旁观他人的活法,追问活着的价值,探寻死亡的意义,这就是早年写诗的纵华政。“背负着天空/在黄土里爬行/昼与夜的更迭/我只希望只祈祷/——别死在日子里/别死在日子里”(《我的图腾我的朝圣》)。很多人活着,几乎完全没有思考,只是靠着生的惯性活着,也许一部分人或深或浅地旁观过,追问过,探寻过,只是目光和口齿连同头脑很快就转移开了;仅有极少数人诗人一样地将自己和理想联系起来,追寻生活的意义,但是在个人现实里却又拒绝这一理想,理想渐渐成为梦想,正如苏格拉底所称呼的诗人那样,乃是一群“骗子”。所以诗人在现实中总是背叛自己的心灵。
那么,诗人的心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艾略特曾经有一个比喻:氧气和二氧化硫混合在一起,加上一条白金丝,他们就化合成硫酸,这个化合作用只有加上白金丝的时候才会发生,然而新化合物却并不含有一点儿白金。也就是说白金丝只是充当了催化剂,诗人的心灵就是那根白金丝。这些受接触变化的元素有两种:情绪与感觉。而纵华政却把心灵作刺,刺向他所关注的各个角落,在《蚊子,现代诗以及对我的理解》中他写道:“……总要来点儿红色,酒杯和诗歌/我的刺朝富饶挣扎,只因我从腐朽的地方出发/逢水而生,无关多情/我紧紧搂抱痛苦,让家园敞开,不至秋来冬至我还纯净/蚊子蚊子,稿纸满地”。
纵华政一直看起来就很清癯,沉稳中带点忧郁,热烈中闪现一丝悲情,颇具诗人气质,然而又未必,这只是乍见之下的观感,冷峻的面容下是否包藏温热的心?悲情是否乐观主义者硬币的另一面?痛苦和悲伤是因为爱还是恨?谁都看不真切。因为现实中很多诗人都很装,装得被世人看重或看轻,然后借之在背后干一些和诗歌毫不相关的事情,至于写出来的东西是否人话就不得而知。诗人的不受待见多源于此。故而,深入了解一个诗人不能通过交往和熟识,人是社会的人,诗人只是心灵的诗人。日常生活中的纵华政是社会的纵华政,诗人纵华政是心灵世界的纵华政。日常生活中的纵华政是位军人,受着种种部队的约束,是体制内的人;诗歌中的纵华政是个自由的人,束缚他的只能是他自己的心灵的体制。
诗人的心灵是敏感的,纵华政自然也不例外。真正写诗的人大抵如此,敏感,多疑,从而忧郁,导致悲悯。他说他最初的敏感来自于一个童年夏日的午后,那天他去邻居家找伙伴玩耍,刚进院门的时候,远远看见堂屋里透过门帘的一桌子的红,西瓜的鲜红,他没有在意,径直过去,可等他进屋,邻居一家子都夸张热情地招呼他,桌子上残留的汁水表明移走西瓜的速度之快。家教甚严的他被母亲要求从来不准在别人家说饿,也不会在别人家饭点时进门。他顿时觉得遭受了侮辱,面对虚假的、成人的热情,五岁的他从此眼睛发亮,耳朵异常敏感,乃至嗅觉都发达起来。五岁,也许就是他作为诗人的开始——不是说诗人一定要写出什么作品来,写了一辈子诗的人也许还称不上诗人,终其一生诗人般地活着、未著一字尽得风流的未必不是诗人。渐渐长大后开始敏感地对待生活,读书,考学,工作,十四岁离开村庄住校读高中,十七岁远离家乡到哈尔滨读大学,不满二十一岁就被作为工程测量人员入伍武警黄金部队,孰料数月之后又被作为宣传干事使用,当过副指导员、仓库主任、宣保股长,兼做记者、编辑,还搞过翻译,淮北平原黄沙土地里成长,东北黑土地上求学,西南红土壤中寻金,东南杭州西子湖畔成亲——这就是一个诗人在大地上的足迹,寂寂穿行,偊偊而步,在城与城之间徘徊,旁观,感悟,思索。
纵华政有故乡,有婚姻,有家庭,可是从他的日子里看不出故乡的牵挂,婚姻的缠绕,家庭的羁绊,对于很多世事的分析都很理性,对自身情感的节制,对他人感伤的拒斥,有点置身于外的感觉,但理性之下,唯有诗歌会透露出些许信息,他很少回老家,他很少向家里打电话,他夫妻两地分居,可他对故乡的思考、对家庭的思念、对妻子的爱恋一点儿都不比别人少,但这毕竟不是他诗歌的主题,他更多地置身于大地乃至宇宙之中思索,而不是把背景设置为故乡、家庭和社会。当然,纵华政也不拒绝对他们思索带来的灵感,比如,早在中学时代创作的诗,是创作而不是写,直至上世纪末在哈尔滨读大学时方才有意识地探寻自己独特的诗歌之路,抒写心灵之声。早年的创作自然离不开现实与理想,离不开传统写作的承继,正如《家园》中所写:“窘促的年代不许我高喊,喘息连续低迷/和所有耿耿于怀的爱人一样,我被迫/继承新生和老死……”那时反复讴歌的主题更多的无非故乡、亲人和爱情,比如《给我犁铧给我锄》、《母亲》、《母亲很幸福,从不看我文字》、《迟到》、《我的冷漠,因为爱过》等等,这些诗歌都收集在他的第一本诗作——《最后的探花》里。
“真正的诗就是试图言说那不可言说的东西,读诗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人在读——甚至连这个也不重要了。一首诗的价值并不在于主题的本质和重要性,对于诗者来说,重要的恰恰是他呈现偶然和细微的方式。”纵华政这样看诗,也遵循着这样的旨意写诗。现实是可触摸的,理想是可憧憬的,诗若是只关乎此,便会因为离我们的距离太近而致失败。渐渐,纵华政的诗歌背景就变得阔大起来。
海子说有两类抒情诗人,第一种诗人热爱生命,但他热爱的是生命中的自我,他认为生命可能只是自我的官能的抽搐和内分泌;而另一类诗人虽然只热爱风景,热爱景色,热爱冬天的朝霞和晚霞,但他所热爱的是景色中的灵魂,是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纵华政似乎很快就从第一种诗人蜕变为第二类诗人,我们可以从最近几年发表的诗歌对比他的第一部诗集《最后的探花》就能看出,比如《十月》(2009年第2期)上的《被放逐的江南(外三首)》、《阳光》(2010年第1期)上的《深夜(组诗)》、《橄榄绿》(2011年第2期)上的《二月枝头(外四首)》,已经完全摆脱了早期的、纠缠于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盲目,比如爱情的《高烧》:“爱,高烧101摄氏度。容器溶解。/白加黑!银翘片!一滴泪不能打量不能揭开/收藏的365个梦魇/正扑面而来”;摆脱了善与恶的挣扎,比如《掉进河里的孩子》:“沉浸于水的故事,一遍遍晾晒仍旧潮湿/阳光说:孩子所有的日子允许你用每一种哭泣/溺水的泪珠一次次驱赶岸边堕落的淤泥/善,恶,在靠近?在远离?”到了近期的《夜》里,诗人已经放弃了对于表象和修辞的热爱,以及视觉和感觉的刺激,“深深的夜里,其实埋不下什么/没有死,没有生,没有永恒/天亮之后诅咒过光/天黑之后痛恨过夜/只是,在这深深的夜/离天亮与天黑,不远也不近”。
诗人为什么要写诗?纵华政早先给出的答案是:诗人是一个精神失常的生物,通过诗句治疗自己,写诗是释放自己的懊悔和积怨,倾吐自己的秘密,有时候是灵感,有时候是突然的失衡,一种通过肯定自己或毁掉自己所获得的过度的快乐。而现在无法回避一种诗意的东西在生命中出现的时候,他说宁愿相信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应该耐心等待,终其一生尽可能长久地收集意蕴和甜美,最后或许还能写成十行好诗。”
关于真正的诗人纵华政,只能无可奈何地搜集他的日常生活,以及关于他的寻常日子的印象,可是总不清晰,只能最后形成一点儿简历和片羽传说,仿佛在我们庸常生活的局外,他在冷眼旁观我们热火朝天的日子,抽完一支烟,拍拍我们的肩膀:别死在日子里呵!对于他的不可捉摸的深意,我等只好喟然长叹:除了日子,我们还能活在哪里啊?!
纵华政绝对不属于拉金讽刺的那一类、制造中产阶级餐后甜点的伪诗人,他们看起来温和沉静,内敛智慧,似乎清新真挚地描写自己的真实情感,从而让人感动,或者通过自以为独特的意象勾画出属于他们的高贵内心。
纵华政是真诗人——我们姑且以之称呼那些对人类共同经验的极端个人表述者,那些拥有敏感心灵一如神父之于灵魂、医生之于肉体的严肃拯救者,即真正的诗人,以区别于同样生产诗歌的伪诗人。与伪诗人的迎合和取悦、乃至反迎合反取悦不同,真诗人只为自己抒写,但却写给了全人类。在将自己的经历、体验的细节写进诗的时候,如果我们不了解他们的密码,我们只能认为他们故弄玄虚,所以有的诗歌我们通过文字就能理解,有的诗歌我们非得了解诗人才能透过文字的密码理解他们的诗歌。那么,他们的诗歌是一种心灵净化吗?是另一种精神救赎吗?读者会以为真正的诗人就非如此不可吗?
来看看纵华政是如何对待一天接着一天的日子。旁观他人的活法,追问活着的价值,探寻死亡的意义,这就是早年写诗的纵华政。“背负着天空/在黄土里爬行/昼与夜的更迭/我只希望只祈祷/——别死在日子里/别死在日子里”(《我的图腾我的朝圣》)。很多人活着,几乎完全没有思考,只是靠着生的惯性活着,也许一部分人或深或浅地旁观过,追问过,探寻过,只是目光和口齿连同头脑很快就转移开了;仅有极少数人诗人一样地将自己和理想联系起来,追寻生活的意义,但是在个人现实里却又拒绝这一理想,理想渐渐成为梦想,正如苏格拉底所称呼的诗人那样,乃是一群“骗子”。所以诗人在现实中总是背叛自己的心灵。
那么,诗人的心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艾略特曾经有一个比喻:氧气和二氧化硫混合在一起,加上一条白金丝,他们就化合成硫酸,这个化合作用只有加上白金丝的时候才会发生,然而新化合物却并不含有一点儿白金。也就是说白金丝只是充当了催化剂,诗人的心灵就是那根白金丝。这些受接触变化的元素有两种:情绪与感觉。而纵华政却把心灵作刺,刺向他所关注的各个角落,在《蚊子,现代诗以及对我的理解》中他写道:“……总要来点儿红色,酒杯和诗歌/我的刺朝富饶挣扎,只因我从腐朽的地方出发/逢水而生,无关多情/我紧紧搂抱痛苦,让家园敞开,不至秋来冬至我还纯净/蚊子蚊子,稿纸满地”。
纵华政一直看起来就很清癯,沉稳中带点忧郁,热烈中闪现一丝悲情,颇具诗人气质,然而又未必,这只是乍见之下的观感,冷峻的面容下是否包藏温热的心?悲情是否乐观主义者硬币的另一面?痛苦和悲伤是因为爱还是恨?谁都看不真切。因为现实中很多诗人都很装,装得被世人看重或看轻,然后借之在背后干一些和诗歌毫不相关的事情,至于写出来的东西是否人话就不得而知。诗人的不受待见多源于此。故而,深入了解一个诗人不能通过交往和熟识,人是社会的人,诗人只是心灵的诗人。日常生活中的纵华政是社会的纵华政,诗人纵华政是心灵世界的纵华政。日常生活中的纵华政是位军人,受着种种部队的约束,是体制内的人;诗歌中的纵华政是个自由的人,束缚他的只能是他自己的心灵的体制。
诗人的心灵是敏感的,纵华政自然也不例外。真正写诗的人大抵如此,敏感,多疑,从而忧郁,导致悲悯。他说他最初的敏感来自于一个童年夏日的午后,那天他去邻居家找伙伴玩耍,刚进院门的时候,远远看见堂屋里透过门帘的一桌子的红,西瓜的鲜红,他没有在意,径直过去,可等他进屋,邻居一家子都夸张热情地招呼他,桌子上残留的汁水表明移走西瓜的速度之快。家教甚严的他被母亲要求从来不准在别人家说饿,也不会在别人家饭点时进门。他顿时觉得遭受了侮辱,面对虚假的、成人的热情,五岁的他从此眼睛发亮,耳朵异常敏感,乃至嗅觉都发达起来。五岁,也许就是他作为诗人的开始——不是说诗人一定要写出什么作品来,写了一辈子诗的人也许还称不上诗人,终其一生诗人般地活着、未著一字尽得风流的未必不是诗人。渐渐长大后开始敏感地对待生活,读书,考学,工作,十四岁离开村庄住校读高中,十七岁远离家乡到哈尔滨读大学,不满二十一岁就被作为工程测量人员入伍武警黄金部队,孰料数月之后又被作为宣传干事使用,当过副指导员、仓库主任、宣保股长,兼做记者、编辑,还搞过翻译,淮北平原黄沙土地里成长,东北黑土地上求学,西南红土壤中寻金,东南杭州西子湖畔成亲——这就是一个诗人在大地上的足迹,寂寂穿行,偊偊而步,在城与城之间徘徊,旁观,感悟,思索。
纵华政有故乡,有婚姻,有家庭,可是从他的日子里看不出故乡的牵挂,婚姻的缠绕,家庭的羁绊,对于很多世事的分析都很理性,对自身情感的节制,对他人感伤的拒斥,有点置身于外的感觉,但理性之下,唯有诗歌会透露出些许信息,他很少回老家,他很少向家里打电话,他夫妻两地分居,可他对故乡的思考、对家庭的思念、对妻子的爱恋一点儿都不比别人少,但这毕竟不是他诗歌的主题,他更多地置身于大地乃至宇宙之中思索,而不是把背景设置为故乡、家庭和社会。当然,纵华政也不拒绝对他们思索带来的灵感,比如,早在中学时代创作的诗,是创作而不是写,直至上世纪末在哈尔滨读大学时方才有意识地探寻自己独特的诗歌之路,抒写心灵之声。早年的创作自然离不开现实与理想,离不开传统写作的承继,正如《家园》中所写:“窘促的年代不许我高喊,喘息连续低迷/和所有耿耿于怀的爱人一样,我被迫/继承新生和老死……”那时反复讴歌的主题更多的无非故乡、亲人和爱情,比如《给我犁铧给我锄》、《母亲》、《母亲很幸福,从不看我文字》、《迟到》、《我的冷漠,因为爱过》等等,这些诗歌都收集在他的第一本诗作——《最后的探花》里。
“真正的诗就是试图言说那不可言说的东西,读诗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人在读——甚至连这个也不重要了。一首诗的价值并不在于主题的本质和重要性,对于诗者来说,重要的恰恰是他呈现偶然和细微的方式。”纵华政这样看诗,也遵循着这样的旨意写诗。现实是可触摸的,理想是可憧憬的,诗若是只关乎此,便会因为离我们的距离太近而致失败。渐渐,纵华政的诗歌背景就变得阔大起来。
海子说有两类抒情诗人,第一种诗人热爱生命,但他热爱的是生命中的自我,他认为生命可能只是自我的官能的抽搐和内分泌;而另一类诗人虽然只热爱风景,热爱景色,热爱冬天的朝霞和晚霞,但他所热爱的是景色中的灵魂,是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纵华政似乎很快就从第一种诗人蜕变为第二类诗人,我们可以从最近几年发表的诗歌对比他的第一部诗集《最后的探花》就能看出,比如《十月》(2009年第2期)上的《被放逐的江南(外三首)》、《阳光》(2010年第1期)上的《深夜(组诗)》、《橄榄绿》(2011年第2期)上的《二月枝头(外四首)》,已经完全摆脱了早期的、纠缠于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盲目,比如爱情的《高烧》:“爱,高烧101摄氏度。容器溶解。/白加黑!银翘片!一滴泪不能打量不能揭开/收藏的365个梦魇/正扑面而来”;摆脱了善与恶的挣扎,比如《掉进河里的孩子》:“沉浸于水的故事,一遍遍晾晒仍旧潮湿/阳光说:孩子所有的日子允许你用每一种哭泣/溺水的泪珠一次次驱赶岸边堕落的淤泥/善,恶,在靠近?在远离?”到了近期的《夜》里,诗人已经放弃了对于表象和修辞的热爱,以及视觉和感觉的刺激,“深深的夜里,其实埋不下什么/没有死,没有生,没有永恒/天亮之后诅咒过光/天黑之后痛恨过夜/只是,在这深深的夜/离天亮与天黑,不远也不近”。
诗人为什么要写诗?纵华政早先给出的答案是:诗人是一个精神失常的生物,通过诗句治疗自己,写诗是释放自己的懊悔和积怨,倾吐自己的秘密,有时候是灵感,有时候是突然的失衡,一种通过肯定自己或毁掉自己所获得的过度的快乐。而现在无法回避一种诗意的东西在生命中出现的时候,他说宁愿相信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应该耐心等待,终其一生尽可能长久地收集意蕴和甜美,最后或许还能写成十行好诗。”
关于真正的诗人纵华政,只能无可奈何地搜集他的日常生活,以及关于他的寻常日子的印象,可是总不清晰,只能最后形成一点儿简历和片羽传说,仿佛在我们庸常生活的局外,他在冷眼旁观我们热火朝天的日子,抽完一支烟,拍拍我们的肩膀:别死在日子里呵!对于他的不可捉摸的深意,我等只好喟然长叹:除了日子,我们还能活在哪里啊?!
提前怀旧——兼答老同学
人到底多大才应该怀旧?
一个还不满三十六周岁的男人最近陷于往事来袭的漩涡中,是否意味着衰老已渐渐来临?假设说七十岁是现今男人的平均寿命(人生七十古来稀,至今早已不稀奇),那么是否表明三十五岁即是人生制高点?
之所以有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因为自己未到“不惑”之年。
怀旧是对自我当前状态的不满,还是对社会现实生活的逃避?可我有什么理由不满,又有什么必要逃避?
清晨六七点钟时候,左邻的电动车滴地一声脆响,扰了我的清梦,小两口赶着去上班了,回来时已然是我家吃罢晚饭的时候;通常是在晚间十点钟前后,一串钥匙的繁响,随之便是咣的一下,我知道定然是右舍的小夫妇加班后在外面吃饭回来。相比之下,一周去单位三次、每次不过两三个钟头的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就这三次,还有一次是看一场电影,说是九点上班,十点到也没什么,没什么事情中午就回家了,赶上妻子做好的饭菜。如果还有什么不满,那只能说自己被快速运转的社会机器裹挟了,被唯利是图的价值观绑架了,慢生活已让自己惶惶不安,唯恐挣得太少而失去明天。在甘愿做流水线上的一个社会零件的时候,我们是否失去了今天?
人人畅想明天,却失去了今天,定然不会怀念昨天。得意的、自以为站在时代潮头的人不会怀旧,如日中天的人不会怀旧,一心向前奔跑的人更不会怀旧。而我,只是个慢慢踱步的人,即便偶尔小跑,发现有不错的景致就停下来,慢慢欣赏啊,反正死亡就在前方不远处静候,全力以赴、气喘吁吁到达终点的并不一定是胜利者,一步三停、悠然自得的也未必是失败者。
如今我的生活节奏很慢很慢,可感觉时间过得还是很快很快;少年时候,其实是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我却觉得很慢很慢。那时来不及欣赏和品味的,只好现在反刍,闭上眼睛,悠悠地在阳光下,把往事和人就着自己的唾沫,用牙齿和舌头搅拌,细细咂摸着其中的甘苦笑泪。
窗外一声蝉鸣,我会忆起那些摸蛈蛚猴儿的日子;路上一片黄叶,我会思起故乡秋收的场景;北京街头万人丛中,噪杂喧嚣刹那间让我回到寂静山林;早市满车绿皮西瓜,竟然能使我于电闪雷鸣暴雨如注中端坐童年的瓜庵……瞬间快速的怀旧,如蒙太奇,镜头的切换让我在现实与回忆中跳跃,这样的怀旧时时掺杂于日常生活,看书,买菜,和小区里一些妈妈、姥姥交流育儿带孙经验,就那么几秒,甚至半秒,没人看得出我在走神,即便同时和三个人就三个话题聊天。
夜晚来临,独自在书房躺在床上看书,眼涩,倦极,便一头睡去,多数会做梦,会梦到从前的人物,从前的场景,自然也有穿越,混搭,人物与场景的不符,时间和空间的错乱,童年玩伴和大学同学在一起喝酒耍拳,可能终生不得相见的、几乎没说过一句话的女同学过来聊天,而且谈着谈着就会变作另外一个人物——这也算是一种怪诞的怀旧吧。
更多时候则是坐在书桌前,望着远处森林公园的苍翠,或者一些高楼的灯火,怀念着一些偶然跳出来的事物,比如第一次喜欢的人,如今她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镇上高中的那堵围墙是否还在,深夜里为见某个人也曾翻越数次;一条蜿蜒的小路现在是否长满杂草,记得那年沿着它一路狂奔,只为吃到几颗紫红的桑葚却被恶狗狂叫追赶……这样的怀旧总让人感慨。
我的女儿马上就满九个月了,她总是很着急,着急吃,着急要东西玩,甚至着急着爬行、走路。因为她妈妈又怀了孕,刚七个月就断了母乳,然而她拒绝奶嘴,总是大碗一气喝完冲好的奶粉,我们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挥着小手要吃的,什么都吃,馒头、面条、米饭,鸡蛋、肉松、蒸鱼,苹果、葡萄、桃子、猕猴桃,还有胡萝卜条、红薯片,甚至还啃了几段玉米棒子,其时才长四颗牙。我总是劝女儿,不要这么着急长大,日子还长着呢!可是她依旧是急性子,六个月开始爬,七八个月就老要人架着她学走路。连现在的婴儿都惟恐慢下来,我却不想快起来,在漫漫的日子里,慢慢地有一搭没一搭地怀旧着,回忆着那些慢慢生活的年代。
怀旧也许是人到中老年才会发生的常态,于我,的确是有些提前了。提前是想放慢生活的脚步,放慢脚步是让脱壳的灵魂跟上来,回头一望啊,脚印也会开花。
回忆过去,也许恰如重新生活一遍,即便寿命没有增加,那生命的痕迹也会加粗加重一次。正如人类本身的历史,几十万、几百万年的进程没有留下多少记忆,文字出现不过数千年,可供人类怀旧的日子并不多,发展却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就越接近灭亡,人会老去,会死亡,人类也一样。个人的历史其实可供回忆的也不多,能记载的就更少了,童年留下的化石仅仅供自己联想,如果不立诸文字,终将是一段空白,个人的一生也就可有可无。自己的历史自己抒写,就算有事实不清的一面,也算多少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一个人如果不怀旧,只是一味地快速向前,这样的活法于我则是飞蛾投火,火热地化为灰烬,最终消失于无形中;如果一面走一面回头,即便慢,也慢得风光旖旎,慢得自得其乐。
慢慢走,回头望啊。不使尘土飞扬,也不会灰尘满面,一步一个脚印,那路中便会一个尘花接着一个尘花,一路黄花开,岂不美哉!
华跃于2011年8月23日上午
一个还不满三十六周岁的男人最近陷于往事来袭的漩涡中,是否意味着衰老已渐渐来临?假设说七十岁是现今男人的平均寿命(人生七十古来稀,至今早已不稀奇),那么是否表明三十五岁即是人生制高点?
之所以有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因为自己未到“不惑”之年。
怀旧是对自我当前状态的不满,还是对社会现实生活的逃避?可我有什么理由不满,又有什么必要逃避?
清晨六七点钟时候,左邻的电动车滴地一声脆响,扰了我的清梦,小两口赶着去上班了,回来时已然是我家吃罢晚饭的时候;通常是在晚间十点钟前后,一串钥匙的繁响,随之便是咣的一下,我知道定然是右舍的小夫妇加班后在外面吃饭回来。相比之下,一周去单位三次、每次不过两三个钟头的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就这三次,还有一次是看一场电影,说是九点上班,十点到也没什么,没什么事情中午就回家了,赶上妻子做好的饭菜。如果还有什么不满,那只能说自己被快速运转的社会机器裹挟了,被唯利是图的价值观绑架了,慢生活已让自己惶惶不安,唯恐挣得太少而失去明天。在甘愿做流水线上的一个社会零件的时候,我们是否失去了今天?
人人畅想明天,却失去了今天,定然不会怀念昨天。得意的、自以为站在时代潮头的人不会怀旧,如日中天的人不会怀旧,一心向前奔跑的人更不会怀旧。而我,只是个慢慢踱步的人,即便偶尔小跑,发现有不错的景致就停下来,慢慢欣赏啊,反正死亡就在前方不远处静候,全力以赴、气喘吁吁到达终点的并不一定是胜利者,一步三停、悠然自得的也未必是失败者。
如今我的生活节奏很慢很慢,可感觉时间过得还是很快很快;少年时候,其实是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我却觉得很慢很慢。那时来不及欣赏和品味的,只好现在反刍,闭上眼睛,悠悠地在阳光下,把往事和人就着自己的唾沫,用牙齿和舌头搅拌,细细咂摸着其中的甘苦笑泪。
窗外一声蝉鸣,我会忆起那些摸蛈蛚猴儿的日子;路上一片黄叶,我会思起故乡秋收的场景;北京街头万人丛中,噪杂喧嚣刹那间让我回到寂静山林;早市满车绿皮西瓜,竟然能使我于电闪雷鸣暴雨如注中端坐童年的瓜庵……瞬间快速的怀旧,如蒙太奇,镜头的切换让我在现实与回忆中跳跃,这样的怀旧时时掺杂于日常生活,看书,买菜,和小区里一些妈妈、姥姥交流育儿带孙经验,就那么几秒,甚至半秒,没人看得出我在走神,即便同时和三个人就三个话题聊天。
夜晚来临,独自在书房躺在床上看书,眼涩,倦极,便一头睡去,多数会做梦,会梦到从前的人物,从前的场景,自然也有穿越,混搭,人物与场景的不符,时间和空间的错乱,童年玩伴和大学同学在一起喝酒耍拳,可能终生不得相见的、几乎没说过一句话的女同学过来聊天,而且谈着谈着就会变作另外一个人物——这也算是一种怪诞的怀旧吧。
更多时候则是坐在书桌前,望着远处森林公园的苍翠,或者一些高楼的灯火,怀念着一些偶然跳出来的事物,比如第一次喜欢的人,如今她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镇上高中的那堵围墙是否还在,深夜里为见某个人也曾翻越数次;一条蜿蜒的小路现在是否长满杂草,记得那年沿着它一路狂奔,只为吃到几颗紫红的桑葚却被恶狗狂叫追赶……这样的怀旧总让人感慨。
我的女儿马上就满九个月了,她总是很着急,着急吃,着急要东西玩,甚至着急着爬行、走路。因为她妈妈又怀了孕,刚七个月就断了母乳,然而她拒绝奶嘴,总是大碗一气喝完冲好的奶粉,我们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挥着小手要吃的,什么都吃,馒头、面条、米饭,鸡蛋、肉松、蒸鱼,苹果、葡萄、桃子、猕猴桃,还有胡萝卜条、红薯片,甚至还啃了几段玉米棒子,其时才长四颗牙。我总是劝女儿,不要这么着急长大,日子还长着呢!可是她依旧是急性子,六个月开始爬,七八个月就老要人架着她学走路。连现在的婴儿都惟恐慢下来,我却不想快起来,在漫漫的日子里,慢慢地有一搭没一搭地怀旧着,回忆着那些慢慢生活的年代。
怀旧也许是人到中老年才会发生的常态,于我,的确是有些提前了。提前是想放慢生活的脚步,放慢脚步是让脱壳的灵魂跟上来,回头一望啊,脚印也会开花。
回忆过去,也许恰如重新生活一遍,即便寿命没有增加,那生命的痕迹也会加粗加重一次。正如人类本身的历史,几十万、几百万年的进程没有留下多少记忆,文字出现不过数千年,可供人类怀旧的日子并不多,发展却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就越接近灭亡,人会老去,会死亡,人类也一样。个人的历史其实可供回忆的也不多,能记载的就更少了,童年留下的化石仅仅供自己联想,如果不立诸文字,终将是一段空白,个人的一生也就可有可无。自己的历史自己抒写,就算有事实不清的一面,也算多少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一个人如果不怀旧,只是一味地快速向前,这样的活法于我则是飞蛾投火,火热地化为灰烬,最终消失于无形中;如果一面走一面回头,即便慢,也慢得风光旖旎,慢得自得其乐。
慢慢走,回头望啊。不使尘土飞扬,也不会灰尘满面,一步一个脚印,那路中便会一个尘花接着一个尘花,一路黄花开,岂不美哉!
华跃于2011年8月23日上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