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深处

我的梦落入红尘深处,我的心飘在彩云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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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者

  

                             终 结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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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悍的淑女

  
  在人生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那个春天,一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我,对着全世界大声宣布:我要做淑女!!!
  
  第一个听到这个惊人消息的是俺前世走散的姐姐倚石听泉。她一向热情洋溢的脸庞忽现久违的哀伤,她说,妹妹,姐知道你一直以来做事都有三分钟的执着,可做淑女这件事真的要坚持下来,可苦了你这个娃了。然后她背过身去,瘦弱的脊梁在春风中颤抖,庞然大物的我从后面给她一个宽厚温暖的熊抱。
  
  好姐姐,小看了妹妹不是?偶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但说那林家的如花也是个姣好的美人,温婉贤淑,看了几十年,闭上眼睛就是她的音容笑貌,睁开眼睛依然是她的笑貌音容。凭俺那些过分活跃的脑细胞学也学得来,人生在世也无非是衣食住行,瞧我的~~~
  
  拉上闺蜜媚儿去逛街,做淑女要内外兼修,先从衣服下手。运动休闲滴不要;低胸性感滴不要;雷人潮服滴不要···媚儿说你得选韩版的裙装,可我一看见那从胸部就开始出现众多褶皱、蝴蝶结就忍不住想到大长今,想到美食。
  
  肚子咕咕作响,媚儿以她一贯的节俭作风宣布:吃碗没有牛肉的牛肉面。我强烈抗议,明天就当淑女了,今天再狠狠吃一次巴西烤肉吧。媚儿说那得先逛到前胸贴后背再说,不然吃不回来,每次吃完自助餐都准备下次复仇。
  
  为了让媚儿心理平衡,冒着肚子撑破的生命危险,被众人笑掉大牙的奇耻大辱,偶对着那些貌似不要钱的美味重度出击。媚儿说,淑女不能吃肉,可那肉烤得刚刚好,吱吱冒油,口水流了一桌子。不管了,不管了,于是张开大嘴,塞进半盘羊肉。(此过程略去586字)
  
  晚上睡觉的时候,听泉姐要我穿上纯棉睡衣,歪头躺倒在枕头上,手脚不得乱放。她说女人睡觉美才是真正的淑女,于是乎,俺大气也不敢喘,雕塑一样晕厥了。第二天,脖子落枕了,久久不敢回头。
  
  姐说好样的,就剩走路了,你可别再像土匪一样横行霸道了。然后把那双漂亮鞋子在她的三寸金莲上扒下来,套在我脚上。挺胸、抬头、向前看,迈左脚的同时又忍不住甩开了左臂,听泉笑得稀里哗啦涕泪并流。
  
  我天生就是个懒惰随性的家伙,干嘛遭这份洋罪啊,去他的淑女,难不成还要做戏给人看?强悍地踢掉鞋子,赤脚走在马路上,感觉这路走得真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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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花裙子

  
  穿着那条色彩纷呈的大花裙子,沿着东关街从头到尾走一遍,裙袂飘飘中,掠过无数匆匆的行人和车辆。我是多么喜欢这条街,喜欢就这样张扬地飞舞,可老大的电话圣旨般横在眼前:一周之内必须回来。
  
  也就是我在这里还可以呆上7天,然后背起行囊彻底离开这里。一想到告别,便忍不住心酸。这场逃离终以我的回归而告终,离开之前,所有不快都烟消云散,只剩下暖暖的感动萦绕心头。
  
  六合书画院那个大我一旬的姐姐,总是笑眯眯地说稀罕我,和我相好。她不肯做我的装裱生意;把客户介绍给我;还把在乡下买的小米给我装了一袋,让我煮粥喝。
  
  邻家十一岁的小女孩,总是怯生生地站在窗外,透着玻璃看屋子里的画。终于有一天,她捧着一大把糖果进来,一股脑地放在桌上,说是送给我的。看着花花绿绿的小食品,无忌地躺倒着,心里的温情顿时溢出来。你可以在阿姨这里画画,颜料画纸随便用。听我这样说,美丽的小丫头就坐在宽大的椅子上,开始把颜色涂满画纸,走的时候,还没忘记把笔墨收拾好。
  
  第一次看见我穿这条花裙子,她忍不住惊叹,喜欢得用手摩挲裙角,干净的眼神流泻着难以掩饰的羡慕。我经常把一些小饰品送给她,她就对我更加友好起来,每天放学经过窗前都会甜笑着对我摆手。我的抽屉里,竟然收集了许多她送的小玩意,好些时候,都希望她蝴蝶一样飞舞到小屋,带着春天的芳香。
  
  昨晚又去买麻辣烫,因为错过饭口,店里空无一人,连店主也不在,只有她的妈妈在看店。这个一直系着围裙不停干活的老女人,曾经被我认为是勤杂工,来的次数多了,才知是女店主的妈妈。看着她对女儿的百般疼爱,母女俩相偎相依,竟然由衷地羡慕起来。简单的相守有时是多么温暖幸福的事啊,那胖胖的女儿娇滴滴地叫着妈,老女人就笑出一脸的花。
  
  选了好多样,仍然加了块培根火腿,结完帐就看着她把食材全部下到滚烫的锅里。老人家说我跟他女儿一样,就能吃辣的,还爱吃培根。然后,她离开锅灶,快步走到橱柜前,拿了一大块培根加到我的食材里。然后熟练地翻搅着,和我唠家常。看着她微驼的背和花白的头发,忽然好想妈妈,泪水在烟雾缭绕中悄悄爬行。
  
  当我拎着麻辣烫往外走时,她叮嘱我穿着裙子别烫着。夜色中,花裙子不再明媚绚烂,消失在街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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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带渐紧终不悔

  
  刚刚两大盆面汤下肚,撑得貌似身怀六甲,浏览天涯的文字,看到那么多伤感的文字。电脑屏幕勉强装下我这张偌大的脸,不由得心生失落,竟然艳慕起那些失恋的人。
  
  他们恋得多么真挚多么投入多么无悔啊,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茶饭不思,衣带渐宽。可我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从十八岁暗恋数学老师时起,就不知道什么是忧伤。就算被男孩子取笑拒绝也不会以泪洗面,而是“呸”了一口唾液,扬长而去。
  
  然后找个小酒馆,要上一碟花生米,一碗米酒,二郎腿翘到桌子上,喝个翻天地覆,知道酒馆打烊把我像棉花一样扔出去。要不就来个没有牛肉的牛肉面,或者漂着一层红油的麻辣烫,再把桌上的辣椒油狠狠地铺上一厘米厚,泪牛满面也他妈的与失恋无关。
  
  偶这半生一直恋爱,却从未曾失恋。走着走着就散了,散的时候道声珍重,从此各自天涯,内心处留有一份关于他的温暖记忆,感谢他那么真实的来过我的生命。也疼也痛,也难割舍,可纠缠死扛追问都无济于事,因为好多情,没了就是没了。好好睡上一觉,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现在想来,有些遗憾。是不是我一夜之间白了华发,用决堤的泪水汇聚成一道河流或者尖刀割腕就会挽救一份正在远去的真爱呢?让那些负心男人的心被凌迟,从此无良夜,内疚得心疼肝疼胆疼五脏俱焚?!可我这个傻瓜竟然是调头就走,迅速补充能量恢复元气,再接再厉再战再转身。
  
  那些用来形容失恋的词一个也没派上用场,那些道具也闲置很多年。一边抹眼泪一边大口吞咽食物;一边骂男人一边啃鸡腿,油汪汪金黄酥脆的鸡腿,用力咬下去,就像咬那个负心汉的胳膊忒解恨咧!
  
  千万不要害怕你的一脸歹相被哪个帅锅看见,如果他懂你,就会深知:介个女子如此爱美食,就会很爱惜身体、爱生活,进而很爱很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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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记

  
  我结婚的那天,有许多感人的情节。
  
  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二妹在已经送过礼物之后,又送我一本《三毛全集》。捧着这本厚厚的书,不禁思绪万千,这本书一直想买,却总是失之交臂。从来没这样强烈的渴望拥有一本书,而它却在我结婚的日子里翩然而至,着精美的包装,走进我的新生活。
  
  此刻,它的内容也不再重要,深深感动于妹妹的一片心意,相处二十几年的姐妹,多少往事挥之不去······
  
  当我终于从繁忙中得以喘息之时,迫不及待地拿起笔,想把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记下来。便借用书中三毛的《结婚记》作为题目,写下我的结婚记。
  谨以此文纪念我和老公简单而美好的婚礼!
                                          2000年1月13日
  
  (一)大连的雨和家乡的雪
  
  大连的冬天,雨一直在下,下了一个世纪。就是在这样一个冬天,我们决定举行婚礼。只为当春天来,我们不再孤单。
  
  漂泊好多年了,终于想到停泊。尽管这里没有我们的房子,可自从认识了W,我重新认识了家的含义。家,就是有人等你的地方,每晚亮着一盏灯,简单的炉灶,简单的床铺,一扇为你敞开的门和一张亲切的笑脸!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是那么的渴望拥有一个结婚证——上面贴着我们两个人的照片,写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自从(1999年)12月23日收到妈妈的来信之后,我们便开始进入一种非常忙碌的生活状态。W本来上两个班就很累,吃不好,睡不好的,现在又要忙着买东西,每天都挤得满满的,马不停蹄。
  
  大连的冬天,居然这样多雨,总是猝不及防,让人无奈,我们每次购物都赶上下雨。离家千里远,没有亲人和朋友在身边帮忙,凡事都得亲力亲为,真是不堪重负。就连回家的前夜,还去商场买衣服。结婚照没照成,新鞋子没买,房间没布置,就匆匆的回家去了。
  
  家乡的雪很大,到处一片白茫茫。下了火车已是晚上九点,小站寂寥漆黑,只有雪冲破黑暗,随处可见。以为爸爸会来接站,站台上却空无一人,也没有车可以打。失望之余,我俩抬着重重的包,举步艰难地往家走。没走多远,我就滑了一跤,穿着白棉袄的我,躺在雪地上,几乎看不出来。
  
  我们大笑,我挣扎着爬起,两个人重新融入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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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童话的夜晚

  
  算起来与儿子分别已经两个多月了,对他的牵挂与日俱增,不言想念,想念却总是来得那么直接和汹涌。
  
  春天的黄昏,一个人静坐窗前,看窗外人来车往。一个带着小黄帽穿着校服的少年,背着书包一边走一边吃着小食品。像极了放学归来的儿子,他总会在还没进门就大声喊着:老妈,我回来了。我就会把准备好的蔬菜倒进热锅里翻炒,然后喊他们父子吃饭。
  
  这样平淡而简单的幸福,因为距离而成为奢望。起初独飞的自由渐渐变成孤单,忍受了一日又一日。思念终于忍不住喷薄而出的时候,已没了任何力气再做什么,想先擦去泪水再打字,手指手背都湿了。
  
  对于儿子,我的愧疚深似海洋,使我每每想起都自责不已。
  
  很小的时候,他喜欢听童话故事,可我很自私,总是做自己的事。不认字的他,捧着书在被窝里等我讲给他听,可常常我来时,他已睡着了。小小的他,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童话的夜晚。
  
  渐渐长大,他又喜欢下棋。常常摆着一盘军旗,等着爸爸来陪他。可那一盘棋经常一个棋子都没动,厮杀没响起,硝烟已散尽。
  现在想来,我们做父母的真是失职,让孩子的童年充满期待和失落。小小年纪,就跟着我们辗转漂泊,家搬了一次又一次,学校换了一个又一个。颠沛流离中,他亦懂得了感恩宽容和迅速适应新环境。
  
  第一次这样任思念流淌,竟然是一片迷茫。貌似我在努力为明天打拼,实际是逃避,而我忘了自己还是个母亲。儿子最需要关爱陪伴照顾的时候,我在做些什么?心刀割一样疼,切肤之痛让我警醒:好多遗憾是没法弥补的,因为时光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昨天心血来潮跑去户外拍玉兰花,儿子打电话说有了自己的手机号,第一个打给我。一向倔强的他,在挂机之前,终于说出那句我最想听也最怕听到的话:妈妈,我想你了。我的心碎成千万片,一树一树玉兰花就像褪色的纸,在风中颤抖。
  
  何苦呢,让小小的孩子承受这离别思念之苦,又不是为国家做贡献被迫分居两地。打道回府的念头强烈占据着心扉,恨不能立即买张船票回到儿子身边去。和他一起放风筝,一起去海边,一起看永不落幕的动画片。
  
  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此结束儿子没有童话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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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在呻吟

  
  好几天没一点灵感,就像没食欲没性欲没各种欲一样,近乎呆滞应付着每一天。
  
  春天里去郊外看桃花,拍了好多照片也没觉得生活很美好,因为我在这个春天里走失了。不认识自己了,尽管一身时尚运动装让我在千米之外看上去很年轻,可是一米之内的距离,绝对会把这个错觉出卖得体无完肤。
  
  最可怕是我的心,日益变得贪婪俗气丑恶。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很花心,公然承认用一辈子去寻找帅哥猛男土匪大哥。后来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拜金,用媚儿的话说就是恨不得举个牌子游街。以至于当接近理想目标的男子靠近时,大谈现实主义,稍微含蓄下问人家:你能给我什么样的面包?
  
  这面包可真是个好词,既包含温暖浪漫的高级寓意又能代表偶滴迫切低级需求。于是我和一个各种硬件都尚好的男人,就着面包事宜进行言简意赅却不失深刻的严肃认真对话。
  
  不喜:你在干什么这半天回话?
  男人:卖货,我挣的面包钱
  不喜:可我没有面包
  男人:哥给你
  不喜:多少?
  男人:一个
  不喜:太少了
  男人: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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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求题【欢迎赐文字标题~~~~】

  男人和女人在一家咖啡馆里约会。
  
  女人低头搅动着咖啡,突然把深埋在秀发里的脸扬起,羞答答地问一直注视自己的男子:“你昨晚给我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手机都烫手了吧?”
  
  男子温柔一笑:“我这人不抽烟不喝酒不嫖又不赌,打点电话不算过分吧?”他喝了一大口咖啡,喉结“咕噜”一声滚动下,又加重语气强调着:“我可是滴酒不沾,知道你最讨厌男人喝酒。呵呵~~”
  
  女人拿出手机,翻出他今早发给她的短信,递到男人眼前:“亲,我昨晚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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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奔,浪流,浪里滔滔江水永不休

  
  一直想为70后写点什么,却总也找不到合适代言人,深夜,看一江水_的博客,忽然就想要说话。可一个人自说自话等同于精神分裂前期明显症状,于是还是又落入俗套的敲击键盘,敲得它不得喘息。
  
  江水的文字轻松调侃夸张中透着智慧,无论怎样行文都难掩饰他的才高十六斗零半升。就像从贝勒府中出走的少年阿哥,即便市井的嘈杂吵闹烟尘四起也难以掩饰他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和骨子里散发的魅力。(学学水水的长句子,以报他回帖让我三天喘不上气之深仇)
  
  惊诧于这个不再年轻但依然高大威猛骨硬肉厚的男人,何以有着那么多幽默细胞一再消耗而源源滋生?平常事被他一说就那么生动鲜活,如临其境,感同身受。
  
  “难熬的春寒,往往一天是当两天半过的,衬衫外面套睡衣,两层袜子加毛拖鞋,再或者电暖器烤膝盖,都不算是过分的怪事,老天爷会理解我在瑟缩中幻想盛夏的意淫丑态,或者在屋里踱来踱去寻求摩擦热的神经质,反正,双手插袖,麻绳扎腰,三九天的地主啥样我啥样。”——引自一江水_博文【难熬的春寒】
  
  这一段是我想写江水的绝对纯良动机。因为我正在烤着电暖气穿着棉衣跟春寒对抗,而窗外淫雨霏霏,海棠依旧。
  
  江水曾让我笑掉大牙小牙无数,好在还都找了回来重新就位。笑过之后,对这个70后的同类异性平添好感若干。于是在箱子底下翻出旧帖发到小城,以表示爱琴海女匪的诚意。等同于邻家大婶送来几个菜饼子,更类似于国家之间友好互换国珍,希望小城子民忘记不喜匪首和妖精媚儿的种种恶行。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本人非常有诚意地和城主一江水达成友好共识并签署温馨协议——我家媚儿嫁到小城。(夫婿保密)
  
  貌似跑题哈,还说70后,俺觉得水城主身上从里到外的品质无不刻录着70后的情结。深情、坚强、浪漫、善良、乐观中透着悲观,勇敢里藏着懦弱,美好中夹杂着邪恶,幸福中夹裹着辛酸。总之,矛盾得体无完肤,梦幻得支离破碎。似一个喜剧演员,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默默流着与剧情无关的眼泪。
  
  江水虽然没有发哥的礼帽领结做装饰,但仍不失倜傥流风妖娆万分的一代天骄风范。在滚滚红尘里,那么欢快又那么忧伤地行走,留下潇洒的背影,牵扯出一段段佳话。
  
  即便多年以后,大家都慢慢老去,我们仍然会在一江水的浩瀚中,羞答答地追问:想你,念你,问君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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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我亲爱的牛粪

  
  熟悉我的人,深爱我的人,都深深地为我嫁了老公而感到不解和痛心。仿佛我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句俗语的代言人。
  
  说句真心话,我是真的后悔,他没有给我想要的生活,幸福更是奢望。漫漫红尘岁月,有的只是坎坷艰辛,颠沛流离。可即便是流浪他乡的日子里,我依然任性得像个孩子,想怎样就怎样,不顾老公的感受。身为妻子母亲,很是不负责任,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没有什么钱,却从未对我苛刻,对我的家人也很大方。他把我和儿子,当作生命中的全部,用心爱着,用爱暖着,用暖烘着。我在这爱的土壤里,开得分外妖娆,洒下一路芬芳。
    
  可他的平庸沉闷让我越来越不能忍受,厌倦了漂泊的日子。
    
  终于有一天,忍不住说出了徘徊在嘴边好久的那句话:我们分开吧。他说你如果有一个好去处,我会放你走,只是,妈那个脾气你们弄不一块儿,我担心这个,到时你会很难过的。
    
  我沉默不语。真要离开他去寻找新的幸福,也是不忍心的,牵挂会让我难以面对新生活。再说,有哪一个男人会疼儿子如亲父呢?
    
  生活依旧波澜不惊地继续着,下水管坏了,老公换上工作服,蹲在狭窄的下水井里修了整整一个下午。
    
  我则在网上和一好友聊天,因为他说了一句很是鼓舞人心的话,就顺手发了个拥抱表情给他。谁知,他更正说:这个不能用在朋友之间。在我这就可以,因为,老公一直很大度,不会计较一些小暧昧。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对方却一脸正气地遥握俺滴老手。恍然明白,不是每一个男人,都会像他一样,宠我如父,又疼我如兄。
    
  黄昏时分,做好晚饭,去喊老公吃。他一身泥土的从井里钻上来,问我是不是裤腰里也有土,然后掀起衣服转过身背对着我。看他裤带上都是泥土灰尘,心里忽然就好酸。原来,生活就是有人为你修水管,而他,干完活回家吃你做的饭。
    
  然后,一家人在亮着一盏灯的地方做各自的事,然后,一起期待明天。
    
  所以,俺这朵鲜花就必须插在牛粪上,离开了,只会是枯萎的结局。让花开得更灿烂些吧,我亲爱的牛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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