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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刺猬: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和一个概念纠正
标签:刺猬2010-09-04 23:21 星期六 晴
这件事情的渊源还得从去年秋天讲起。每天晚上,我都放两只狗去后院。那天糖豆和米粒开始对着后院狂吠,叫声特别奇怪,不仅仰天长啸慷慨激昂,中间还夹杂着哼哼,此起彼伏,偶尔还带高潮的。
真相很快就被揭露了:是一只刺猬。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刺猬,它蜷成一团,像一个不规则土块,很不容易分辨。如果不是有狗,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位大仙光顾了我家。当然,这两只蜗居在我家数年的狗从来没见过这种外星生物,high得不行。像两只弹球一样蹦来蹦去,还尝试用嘴咬。嗯,被扎还是很不爽的,它们于是只能哼哼了。
闻声赶来的Rondy用铁锹把这只生物铲进了木板围成的临时笼子里,我拿了相机疯狂拍照(呃,就这一点来说,我的大惊小怪程度确实也不比狗更少)。此后为了慰劳它,我拿了点西瓜放在一边。第二天一早,它消失了,西瓜没吃,木板毫无动过的痕迹,地下也没有洞。
这只是一个开端。从那天以后,这只刺猬每天夜里12点钟左右,准时来到我家院子里散步,如果时间上稍微有点误差的话,准是因为它没手表。从此,它与两只狗展开了旷日持久的火线对峙,因为狗每天也准时去等着看。隔着玻璃门,狗可以清楚地看到刺猬慢悠悠地穿过院子,时常停下来嗅一嗅,寻找虫子。刺猬特别悠闲,狗因为出不去而特别激动,急得从鼻孔往外喷气,用爪子飞快挠门,还发出各种各样难以想像的声音,就差躺在地下打滚耍赖了。
偶尔有一两次狗在院子里,双方狭路相逢,刺猬总是及时蜷起来。狗咬而不得,百爪挠心,在一边哀鸣。这时真正倒霉的是我,我得把两只激动得疯狂挣扎的狗搬运进屋。
这个持久了两个月的敌视行动终于因为刺猬冬眠而告一段落。但这仍然只是个序幕,如果看过马尔克斯的巨翅老人的话,你一定能记住第一个场景:那个村子里“闹螃蟹”,螃蟹到处爬来爬去,还死在地下。嗯,刺猬可能也看过这小说,因为今年它们明显是朝着这个奇幻的方向排练。
我说的是它们,因为现在不止一只了。它们爬过院子时我甚至可以分出大中小三种型号。哦,对了,有人告诉我刺猬是财神,那么就有好几只财神在我家后院乱爬。但是我毕竟不认识它们的脸,所以也没弄清究竟是几只。
按照讲故事的节奏现在也该发生悲剧了。终于有一天夜里,两只学乖了的狗装作很不经意地要随便去个后院。一开门,它们就直冲目的地,钻到院子里的长凳底下,从中拖出一只刺猬,是大号的那一只。这一次,我以为它能像以前许多次一样,把自己蜷起来逃生,当然它也这么干了。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狗现在学会了打配合(或者它们已精心谋划了很久)。糖豆咬它头上的一丁点刺,米粒咬另一边,两只狗合力把刺猬抻开,然后迅速上去一口咬住肚子。
我的喝叱完全无效,只好回身去屋里拿东西充当打狗棒。等我再出去的时候,两只狗胸前的白毛上沾满了血,刺猬血肉模糊。在黑夜里看到这一幕,完全是一个恐怖现场。米粒比较怕棍子,终于被我塞回屋里,但糖豆仍然死咬着不放,并且在我的打狗棒威胁下,叼着它满院乱跑。此时是半夜1点钟,我的惊声尖叫一定传遍了全楼。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怎么把糖豆弄回屋的了,忙乱中我往后看了一眼,刺猬奄奄一息地躺在鸢尾叶子下的泥土里,浑身是血。等我把两只狗白毛上的血洗干净,它还躺在那里。我浑身颤抖,鼓起勇气悄悄地出去看,轻轻用手碰它,它一动不动。我想它是死了。
当天夜里我想到有一具尸体躺在窗外不远的地方,几乎睡不好觉。第二天晚上Rondy出差归来,从我这里听到了全套恐怖故事,决定去掩埋尸体。
但是尸体不见了!
这件事到现在也还是一个疑案。或许它根本没死,或许被别的东西叼走了。第三天夜里,我看见有一只非常小的刺猬慢慢地爬过,但是大的那只再也没有出现。
所以我得纠正一个概念:狗咬刺猬还是有地方下嘴的,关键是要有经验!话说这些刺猬的繁衍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上星期的某天晚上,去小区里遛狗。狗突然又激动了,矮着身子往一辆汽车底下一钻:天啊!它们又叼出一只刺猬!现在可算是轻车熟路了。这一次,我勇敢地使劲掰开狗嘴,把刺猬从它们嘴里抢救了出来,把狗牵走了。刺猬停留在路中间,遛回来看,已经不见了。
但还有比这更诡异的:昨天晚上,伴随着狗的狂叫,我探头往后院一看,只看到一条金黄色、毛色鲜亮的大尾巴一闪而过----是一只像猫一样大的黄鼠狼!
看来斗争还得继续,并且要开始新篇章了……
真相很快就被揭露了:是一只刺猬。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刺猬,它蜷成一团,像一个不规则土块,很不容易分辨。如果不是有狗,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位大仙光顾了我家。当然,这两只蜗居在我家数年的狗从来没见过这种外星生物,high得不行。像两只弹球一样蹦来蹦去,还尝试用嘴咬。嗯,被扎还是很不爽的,它们于是只能哼哼了。
闻声赶来的Rondy用铁锹把这只生物铲进了木板围成的临时笼子里,我拿了相机疯狂拍照(呃,就这一点来说,我的大惊小怪程度确实也不比狗更少)。此后为了慰劳它,我拿了点西瓜放在一边。第二天一早,它消失了,西瓜没吃,木板毫无动过的痕迹,地下也没有洞。
这只是一个开端。从那天以后,这只刺猬每天夜里12点钟左右,准时来到我家院子里散步,如果时间上稍微有点误差的话,准是因为它没手表。从此,它与两只狗展开了旷日持久的火线对峙,因为狗每天也准时去等着看。隔着玻璃门,狗可以清楚地看到刺猬慢悠悠地穿过院子,时常停下来嗅一嗅,寻找虫子。刺猬特别悠闲,狗因为出不去而特别激动,急得从鼻孔往外喷气,用爪子飞快挠门,还发出各种各样难以想像的声音,就差躺在地下打滚耍赖了。
偶尔有一两次狗在院子里,双方狭路相逢,刺猬总是及时蜷起来。狗咬而不得,百爪挠心,在一边哀鸣。这时真正倒霉的是我,我得把两只激动得疯狂挣扎的狗搬运进屋。
这个持久了两个月的敌视行动终于因为刺猬冬眠而告一段落。但这仍然只是个序幕,如果看过马尔克斯的巨翅老人的话,你一定能记住第一个场景:那个村子里“闹螃蟹”,螃蟹到处爬来爬去,还死在地下。嗯,刺猬可能也看过这小说,因为今年它们明显是朝着这个奇幻的方向排练。
我说的是它们,因为现在不止一只了。它们爬过院子时我甚至可以分出大中小三种型号。哦,对了,有人告诉我刺猬是财神,那么就有好几只财神在我家后院乱爬。但是我毕竟不认识它们的脸,所以也没弄清究竟是几只。
按照讲故事的节奏现在也该发生悲剧了。终于有一天夜里,两只学乖了的狗装作很不经意地要随便去个后院。一开门,它们就直冲目的地,钻到院子里的长凳底下,从中拖出一只刺猬,是大号的那一只。这一次,我以为它能像以前许多次一样,把自己蜷起来逃生,当然它也这么干了。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狗现在学会了打配合(或者它们已精心谋划了很久)。糖豆咬它头上的一丁点刺,米粒咬另一边,两只狗合力把刺猬抻开,然后迅速上去一口咬住肚子。
我的喝叱完全无效,只好回身去屋里拿东西充当打狗棒。等我再出去的时候,两只狗胸前的白毛上沾满了血,刺猬血肉模糊。在黑夜里看到这一幕,完全是一个恐怖现场。米粒比较怕棍子,终于被我塞回屋里,但糖豆仍然死咬着不放,并且在我的打狗棒威胁下,叼着它满院乱跑。此时是半夜1点钟,我的惊声尖叫一定传遍了全楼。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怎么把糖豆弄回屋的了,忙乱中我往后看了一眼,刺猬奄奄一息地躺在鸢尾叶子下的泥土里,浑身是血。等我把两只狗白毛上的血洗干净,它还躺在那里。我浑身颤抖,鼓起勇气悄悄地出去看,轻轻用手碰它,它一动不动。我想它是死了。
当天夜里我想到有一具尸体躺在窗外不远的地方,几乎睡不好觉。第二天晚上Rondy出差归来,从我这里听到了全套恐怖故事,决定去掩埋尸体。
但是尸体不见了!
这件事到现在也还是一个疑案。或许它根本没死,或许被别的东西叼走了。第三天夜里,我看见有一只非常小的刺猬慢慢地爬过,但是大的那只再也没有出现。
所以我得纠正一个概念:狗咬刺猬还是有地方下嘴的,关键是要有经验!话说这些刺猬的繁衍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上星期的某天晚上,去小区里遛狗。狗突然又激动了,矮着身子往一辆汽车底下一钻:天啊!它们又叼出一只刺猬!现在可算是轻车熟路了。这一次,我勇敢地使劲掰开狗嘴,把刺猬从它们嘴里抢救了出来,把狗牵走了。刺猬停留在路中间,遛回来看,已经不见了。
但还有比这更诡异的:昨天晚上,伴随着狗的狂叫,我探头往后院一看,只看到一条金黄色、毛色鲜亮的大尾巴一闪而过----是一只像猫一样大的黄鼠狼!
看来斗争还得继续,并且要开始新篇章了……
看了《乌合之众》
阿Q说:“便是我也要革命了”,这可以为乌合之众作一个注解。阿Q童鞋有融入群体的强烈冲动,尽管理解“革命”这个词于他而言实在很艰巨,这个词仍然给他带来了无上的光荣感。这不是因为阿Q太低微,因为秀才和假洋鬼子也想的,甚而举人老爷也想的。
只要是伴了“同去同去”的呼喝、在这种传递和暗示当中,大家就仿佛带了正义感,浑身兴奋得鸡皮疙瘩也要起来了。至于被排除在外,没有革成命的,都瘟头瘟脑起来,可见融入感是多么的重要。而据庞勒的考证,一旦融到群体中,智商急剧下滑。因为从一个囫囵的人压缩为一只细胞,头脑被领袖侵入,就只能做些细胞的低级工作,这样秀才的智商大约也就和阿Q平齐了。
庞勒说拉丁血统民族特别容易冲动,从他举的例子来看,法国人也确实无愧这个称号,经常懵头懵脑、感情用事的发起一场运动,但只有三分钟热度就又转了风向。就这一点来说,法国和中国倒还真有几分相似。中国人大多数时间极其温顺,一旦暴发了就完全变成暴民,从陈胜吴广到李自成,历次农民起义都是如此,从来就没点儿长进。个人以为其持久性和战斗到最后一刻的耐力,倒是比法
世界杯
今年天气很邪恶,估计把气象局搞崩溃了,经常下个莫名其妙的闪电雨不说,蛤蟆又成群出动了,我前天还见到了黄鼠狼。美国天气也邪恶,据说闪电把稣哥像给劈了一道。同时,各国队员在南非进行着一场寒风之中的湿乎乎的世界杯,球不好使不说(据说是made in china的),天气也不给劲。据说还可能下雨夹雪,这是被“普天同庆”了?希望孙长老赶紧收了神通吧。
八年前,我们几个女同学挤在我家一间小屋里半夜看世界杯的比赛,嗓门水平绝对不输于这次的苍蝇喇叭。虽然比赛看不大懂,大喊大叫得倒很兴奋。作为伪球迷,四年一次的世界杯我还是要看的,动机多半出于对当年的怀旧。顺便哀叹一下,这一届的相貌平均水平真是大不如前!
从昨晚开始,网络上的话题就集中在朝鲜队究竟是悲情英雄还是一股邪恶力量。其实我认为这两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我看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国家比中国人更能理解朝鲜队了,拿着12块钱的工资,喊着领袖万岁的口号,背负着民族希望之类的重压,在一个繁华世界中小心地孤独地踢上几场球,渴望被了解和承认,在国歌声中泪雨滂沱,这将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看着朝鲜队员流着血,把球踢成一场生死战,俺的悲悯之心油然而生。这些队员回国后会发生什么,基本是可以预测的吧?先是作为民族英雄,可以四处演讲一通,然后当官的当官,消失的消失,像当年中国的的乒乓球队或女排。历史再一次被重复,直至变革来临。
朝鲜确实很悲情,很悲情,但是他们不理解的是,一场足球其实是不可能改变什么的。世界上大多数人看球只是为了娱乐,不是为了民族,像我们这样的女生大概就在看球的同时看看球员的相貌水平。坚定的信仰也有崩溃的时候,难保五十年后,富起来的朝鲜人不会臭骂自己的国足。
所以我觉得那些嚷嚷国足应该学朝鲜的,全是在瞎嚷嚷帮倒忙。朝鲜进一个球,实在还不值得神经冲动。足球只是一场游戏,我们不需要谁为它去死,去流血和牺牲。在无知中呐喊或在初初清醒时堕落,这是人类共同的命运。闪电劈了酥哥的像,也不表示世界末日来临。历史会改变朝鲜,未来也会改变国足,其中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像唐吉诃德那样,逆天而行。
八年前,我们几个女同学挤在我家一间小屋里半夜看世界杯的比赛,嗓门水平绝对不输于这次的苍蝇喇叭。虽然比赛看不大懂,大喊大叫得倒很兴奋。作为伪球迷,四年一次的世界杯我还是要看的,动机多半出于对当年的怀旧。顺便哀叹一下,这一届的相貌平均水平真是大不如前!
从昨晚开始,网络上的话题就集中在朝鲜队究竟是悲情英雄还是一股邪恶力量。其实我认为这两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我看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国家比中国人更能理解朝鲜队了,拿着12块钱的工资,喊着领袖万岁的口号,背负着民族希望之类的重压,在一个繁华世界中小心地孤独地踢上几场球,渴望被了解和承认,在国歌声中泪雨滂沱,这将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看着朝鲜队员流着血,把球踢成一场生死战,俺的悲悯之心油然而生。这些队员回国后会发生什么,基本是可以预测的吧?先是作为民族英雄,可以四处演讲一通,然后当官的当官,消失的消失,像当年中国的的乒乓球队或女排。历史再一次被重复,直至变革来临。
朝鲜确实很悲情,很悲情,但是他们不理解的是,一场足球其实是不可能改变什么的。世界上大多数人看球只是为了娱乐,不是为了民族,像我们这样的女生大概就在看球的同时看看球员的相貌水平。坚定的信仰也有崩溃的时候,难保五十年后,富起来的朝鲜人不会臭骂自己的国足。
所以我觉得那些嚷嚷国足应该学朝鲜的,全是在瞎嚷嚷帮倒忙。朝鲜进一个球,实在还不值得神经冲动。足球只是一场游戏,我们不需要谁为它去死,去流血和牺牲。在无知中呐喊或在初初清醒时堕落,这是人类共同的命运。闪电劈了酥哥的像,也不表示世界末日来临。历史会改变朝鲜,未来也会改变国足,其中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像唐吉诃德那样,逆天而行。
春日记琐
2010-05-13 23:07 星期四 晴
鸢尾开了哦
然后是萱草
它们经历着春天的每一个白日和黑夜
隔着一层玻璃,就好像隔得很遥远,存在时差
现在我不再那么期待一次旅行
因为生活是十八度灰
浮扬着尘土也浮动着不安
搅动心脏,这比旅行更加颠簸,更加流离
那些碎片的自由
漂浮于无垠的海浪,容纳着巨大轮船的轰鸣
还有小径、湖水、记忆的深井
我把它们收进一个小罐子
轻轻地放在阳台上
有时候打开看一下
啊真好
然后是萱草
它们经历着春天的每一个白日和黑夜
隔着一层玻璃,就好像隔得很遥远,存在时差
现在我不再那么期待一次旅行
因为生活是十八度灰
浮扬着尘土也浮动着不安
搅动心脏,这比旅行更加颠簸,更加流离
那些碎片的自由
漂浮于无垠的海浪,容纳着巨大轮船的轰鸣
还有小径、湖水、记忆的深井
我把它们收进一个小罐子
轻轻地放在阳台上
有时候打开看一下
啊真好
红与黑:一具微薄之躯和一场尸横遍野的战争
有些时候,好的书和碟越是精彩,就越是让人心烦。比如《美国往事》,这套碟放在我家碟架上一个很显眼的位置,但我却不愿意看第二遍,生怕又从头经历一遍整个青春和爱情起伏跌宕之中的无数真实细节,让我的小心脏承受个没完。我连它的主题音乐都不爱多听,主旋律太优美了,每听一遍,一般崩溃一到一点五次。据说这片子的卖座率很低,实在活该!
还是网络YY小说和流行大片来得靠谱,因为在过程中你只须接受一点点轻微感官刺激,而不用受到严重心理伤害。比如魔戒和阿凡达之类,你看的遍数越多,只会感到更愉悦。视觉美好带来身心舒爽,反正也不用当真,看完就可以高高兴兴地睡觉去,作个好梦。除非你是受虐狂,非得愿意受罪,那你就可以找点现实主义名著看了,也没人拦着你。我这几天就又干了这么一件蠢事,把红与黑又看了一遍。
想当年第一次读红与黑,我就没看完。看到于连追求玛蒂尔德遭受挫败的时候,我就把书扔一边儿去了,因为于连的内心冲突使他受到的折磨,让我感到实在难以容忍。这个人生来就是要和世界,和自己过不去,总是在徒劳地和自己进行精疲力尽的战争。
小说的最高境界是把无穷的想像力落诸真实。红与黑带来的怨念就在于:它看起来太让人当真了。本来是挺平白无故的虚构一个人物,然后试图沿着他的思路去描写他的内心,他视角里的世界,越写越像真的,最后,你被他占据了,你的笔写出来的东东就像他的思维记录,甚至读者在读书的一阵子之内也被他占据了。
这事儿仔细一想是有点恐怖的,而红与黑在这一点上做的严丝合缝。于连与德瑞那夫人之间开始慌张笨拙,后来又糊涂又炽热,最后得到重新觉醒的爱情,与玛蒂尔德之间那段夸大了的、充满了误读的错位爱情,每个小细节都非常清晰,曲尽能工之极致。何况其中还伴随着于连那些纷至沓来的思绪:野心、自尊、自卑、虚伪、激情、内疚和感动,所有这些词语交织在一起进行大轰炸,搞得眼前金星乱舞,最后仿佛无法受控而溢出了纸边。
于连的内心就像一个浩大的战场,自打他出场,就是铁骑突出、刀枪齐鸣,漫山遍野兵荒马乱,连喘口气儿的功夫都没有。这个人同时表现了太多东西,在对飞黄腾达的极度渴求之中,是自尊心的卑微乞求。在冷酷虚伪的铁面具之下,又隐藏着一些瘦弱而坚韧的真诚。他像一个政治家对另一个自己进行着狂热的宣传鼓动,又像一个冷酷的刽子手对另一个无助的自己行刑。只有在最后身体接近死亡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的战役才终于结束,以往的血拼不再有意义,尸横遍野的战场瞬间被从天而降的洪水淹没,虽然从此永远荒芜,但是最终得到了宁静。
原书好像还有一个副标题,叫XXXX年纪事,其实就算是放到今天的中国来,置换一下名字和职业也还是对得上榫的,比如老木匠可以写成一个小煤矿矿主,市长改成市委书记,于连自己可以改写成一个银行职员,玛蒂尔德小姐是个身份特殊高干,故事完全可以全盘照搬过来不带打磕巴的,结局还是一样。这就是经典。
还是网络YY小说和流行大片来得靠谱,因为在过程中你只须接受一点点轻微感官刺激,而不用受到严重心理伤害。比如魔戒和阿凡达之类,你看的遍数越多,只会感到更愉悦。视觉美好带来身心舒爽,反正也不用当真,看完就可以高高兴兴地睡觉去,作个好梦。除非你是受虐狂,非得愿意受罪,那你就可以找点现实主义名著看了,也没人拦着你。我这几天就又干了这么一件蠢事,把红与黑又看了一遍。
想当年第一次读红与黑,我就没看完。看到于连追求玛蒂尔德遭受挫败的时候,我就把书扔一边儿去了,因为于连的内心冲突使他受到的折磨,让我感到实在难以容忍。这个人生来就是要和世界,和自己过不去,总是在徒劳地和自己进行精疲力尽的战争。
小说的最高境界是把无穷的想像力落诸真实。红与黑带来的怨念就在于:它看起来太让人当真了。本来是挺平白无故的虚构一个人物,然后试图沿着他的思路去描写他的内心,他视角里的世界,越写越像真的,最后,你被他占据了,你的笔写出来的东东就像他的思维记录,甚至读者在读书的一阵子之内也被他占据了。
这事儿仔细一想是有点恐怖的,而红与黑在这一点上做的严丝合缝。于连与德瑞那夫人之间开始慌张笨拙,后来又糊涂又炽热,最后得到重新觉醒的爱情,与玛蒂尔德之间那段夸大了的、充满了误读的错位爱情,每个小细节都非常清晰,曲尽能工之极致。何况其中还伴随着于连那些纷至沓来的思绪:野心、自尊、自卑、虚伪、激情、内疚和感动,所有这些词语交织在一起进行大轰炸,搞得眼前金星乱舞,最后仿佛无法受控而溢出了纸边。
于连的内心就像一个浩大的战场,自打他出场,就是铁骑突出、刀枪齐鸣,漫山遍野兵荒马乱,连喘口气儿的功夫都没有。这个人同时表现了太多东西,在对飞黄腾达的极度渴求之中,是自尊心的卑微乞求。在冷酷虚伪的铁面具之下,又隐藏着一些瘦弱而坚韧的真诚。他像一个政治家对另一个自己进行着狂热的宣传鼓动,又像一个冷酷的刽子手对另一个无助的自己行刑。只有在最后身体接近死亡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的战役才终于结束,以往的血拼不再有意义,尸横遍野的战场瞬间被从天而降的洪水淹没,虽然从此永远荒芜,但是最终得到了宁静。
原书好像还有一个副标题,叫XXXX年纪事,其实就算是放到今天的中国来,置换一下名字和职业也还是对得上榫的,比如老木匠可以写成一个小煤矿矿主,市长改成市委书记,于连自己可以改写成一个银行职员,玛蒂尔德小姐是个身份特殊高干,故事完全可以全盘照搬过来不带打磕巴的,结局还是一样。这就是经典。
我们就不能换种死法吗?--电影《可爱的骨头》
其实这是一部还不错的华丽丽的电影,像一首散文诗,CG制作的魔幻镜头更是没的说。但我总觉得还不够好,似乎有点潦草。里面最成功的亮点是小女孩苏西的蓝色眸子,让人看完觉得天使就该是那样的,也许脸并不算完美漂亮,但有一种内在的亲切的美丽。这双眼睛清澈又温和,把14岁由青涩到花季,既留存天真又已初涉尘世的魅力,完完全全地绽放了出来。
最不成功的是其他所有人物都让人感觉莫名其妙、虎头蛇尾。原著里的人物都有比较复杂的个性和内心,会做一些出格的事,但电影编剧选择只展现单一面。于是虽然演员们都很想表现出深刻的悲伤,但他们好像都没机会演完似的,好像是用小针扎人,不太疼也没出血,当你期待下一个高潮痛点的时候,他告诉你就到这儿吧,这份郁闷可就别提了。
关于死后的世界和天堂,虽然画面很美丽,但是仍然无法掩饰想像力的贫乏。天堂幻境是由意念构成的,小女孩的天堂呈现出巨幅的CG奇幻之美,而且随着她的心情不断变化,好像是一幅幅放大的巨型电脑屏保。当然,她同时仍然游荡在人世,徘徊在与她生前相联系的各各人物之间,她像一个旁观者那样去看,去听,但无法说话和交流,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杀死她的凶手逍遥法外,让指认真凶的机会一次又一次从眼前遛走。最可恨的是凶手最后还是被一根掉下来的冰椎间接杀掉的,这种因果宿命论让影片的最后一搏也显得很无力。
这种天堂其实早就不是独创了,比如早前罗宾威廉姆斯那部《What dreams may come》,那里面天堂的花全是由颜料染成的,倒还更有趣些,何况那里还有地狱呢。这里面的天堂,我觉得真是又美又无聊,有机会进入天堂的人们面对美景,无所事事,只能整天飘来飘去地闲逛,令人怀疑上天堂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绵延无尽的死后时光会不会让人无聊到想死,啊不对他们已经死掉了,那还是赶紧投胎吧……
刚看过爱伦坡一篇小说,写一个人丢失了呼吸,但仍然留存于人世。该人非常慌张,竭力掩饰他已无呼吸这一事实,但被发现后仍然受到了世人的唾弃。这个半死不活的人从棺材里爬出来,发现了更多像他一样失去呼吸的活死人。同样是对生与死的幻想,爱伦坡的想像力显然要精彩得多了,这就是差别。
当然这不能怪原著,因为原著的着眼点本来就在于讨论生者而非死者,只是换了个视角而已。但对于导演彼得森大帝来说,我觉得主要问题是他不敢放弃其中的魔幻场面,因为轻车熟路,抑或因为这可以成为火爆的市场宣传点。心存杂念,使得这部片子的内在核心被转移。
当然这都是高要求,如果你只是想看一部《知音》、《读者》体、《人鬼情未了》式的煽情电影,这部片子完全超乎要求。
最不成功的是其他所有人物都让人感觉莫名其妙、虎头蛇尾。原著里的人物都有比较复杂的个性和内心,会做一些出格的事,但电影编剧选择只展现单一面。于是虽然演员们都很想表现出深刻的悲伤,但他们好像都没机会演完似的,好像是用小针扎人,不太疼也没出血,当你期待下一个高潮痛点的时候,他告诉你就到这儿吧,这份郁闷可就别提了。
关于死后的世界和天堂,虽然画面很美丽,但是仍然无法掩饰想像力的贫乏。天堂幻境是由意念构成的,小女孩的天堂呈现出巨幅的CG奇幻之美,而且随着她的心情不断变化,好像是一幅幅放大的巨型电脑屏保。当然,她同时仍然游荡在人世,徘徊在与她生前相联系的各各人物之间,她像一个旁观者那样去看,去听,但无法说话和交流,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杀死她的凶手逍遥法外,让指认真凶的机会一次又一次从眼前遛走。最可恨的是凶手最后还是被一根掉下来的冰椎间接杀掉的,这种因果宿命论让影片的最后一搏也显得很无力。
这种天堂其实早就不是独创了,比如早前罗宾威廉姆斯那部《What dreams may come》,那里面天堂的花全是由颜料染成的,倒还更有趣些,何况那里还有地狱呢。这里面的天堂,我觉得真是又美又无聊,有机会进入天堂的人们面对美景,无所事事,只能整天飘来飘去地闲逛,令人怀疑上天堂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绵延无尽的死后时光会不会让人无聊到想死,啊不对他们已经死掉了,那还是赶紧投胎吧……
刚看过爱伦坡一篇小说,写一个人丢失了呼吸,但仍然留存于人世。该人非常慌张,竭力掩饰他已无呼吸这一事实,但被发现后仍然受到了世人的唾弃。这个半死不活的人从棺材里爬出来,发现了更多像他一样失去呼吸的活死人。同样是对生与死的幻想,爱伦坡的想像力显然要精彩得多了,这就是差别。
当然这不能怪原著,因为原著的着眼点本来就在于讨论生者而非死者,只是换了个视角而已。但对于导演彼得森大帝来说,我觉得主要问题是他不敢放弃其中的魔幻场面,因为轻车熟路,抑或因为这可以成为火爆的市场宣传点。心存杂念,使得这部片子的内在核心被转移。
当然这都是高要求,如果你只是想看一部《知音》、《读者》体、《人鬼情未了》式的煽情电影,这部片子完全超乎要求。
大家都抄爱伦坡
标签:爱伦坡2010-03-05 00:20 星期五 晴
我这是第一次仔细读爱伦坡,吃惊到眼镜落地:倒不是因为他的小说有多精彩和遥不可及,而是因为我发现,他让在他之后出生的太多作家都不得不当了盗版商----我就干脆直说吧:他们都挺没羞没臊的把爱伦坡的各项创意当成一块魔方,拧巴组合几下就拿出来当成自己的作品卖。其中包括斯蒂文森、王尔德、写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儒勒凡尔纳,另外,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也是爱伦坡诗歌的演绎版,甚至马克吐温的讽刺小说也有点他的影子。如果电影也算,就还有希区柯克,受的影响简直就太明显了。
容许我这么说吧:其中最不要脸的是王尔德。我第一次读《道连格雷的画像》时,深深为其想像力震撼,现在我很有点有受骗上当的感觉----这完全是《椭圆型画像》和《威廉 威尔逊》的双重抄袭。顺便说一句,《威廉 威尔逊》中所开创那种人格分裂症状,现在是好莱坞大片最钟爱的情节:包括《博击会》、《完美心灵》、《致命ID》、《机械师》等一大串滴里嘟噜的片子,主角全是一样的双重或多重人格,这样的片子我起码看过七八部,都审美疲劳了!如果爱伦坡在世,申请知识产权费准能发大财。
但居然还有比王尔德更不要脸的:这就是柯南道尔老兄。福尔摩斯大侦探那种凭借细节辩明身份的本事,本来是爱伦坡笔下杜宾的特质。有几个案子的细节也有相似之处,比如破译密码的方式、通过丈量树影挖财宝,另外,没用的废物警察厅长也同样出现了。更令人无语的是我记得福尔摩斯还对华生医生大骂他的前身杜宾,这这这实在太过分了点吧?
基本上,爱伦坡的每一部短篇都有可抄之处:加勒比海盗式中鬼船可见于《瓶中手稿》,而《凹凸山的传说》明明就是早期穿越。还有现代恐怖电影的各种前身,比如死人复活和疯人院。对了,金庸的《连城诀》里面,把尸体砌到墙里的情节也是抄袭《黑猫》的,不过比起上述诸位的抄袭程度来,就太小巫见大巫了。
鼻祖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觉得爱伦坡老兄可真算是全19世纪最生不逢时的主儿了,如果他活到现在,绝对是好莱坞霸主级编剧。他每个短篇都像一个实验品,被后人当作源源不断的灵感创作来源,抽他的血,吃他的肉,直到把他抽干为止,而他貌似永远抽不干。
如果你想当流行小说作家,那你赶快去抄爱伦坡吧。这项历经两个世纪的抄袭运动仍然正在进行中。
容许我这么说吧:其中最不要脸的是王尔德。我第一次读《道连格雷的画像》时,深深为其想像力震撼,现在我很有点有受骗上当的感觉----这完全是《椭圆型画像》和《威廉 威尔逊》的双重抄袭。顺便说一句,《威廉 威尔逊》中所开创那种人格分裂症状,现在是好莱坞大片最钟爱的情节:包括《博击会》、《完美心灵》、《致命ID》、《机械师》等一大串滴里嘟噜的片子,主角全是一样的双重或多重人格,这样的片子我起码看过七八部,都审美疲劳了!如果爱伦坡在世,申请知识产权费准能发大财。
但居然还有比王尔德更不要脸的:这就是柯南道尔老兄。福尔摩斯大侦探那种凭借细节辩明身份的本事,本来是爱伦坡笔下杜宾的特质。有几个案子的细节也有相似之处,比如破译密码的方式、通过丈量树影挖财宝,另外,没用的废物警察厅长也同样出现了。更令人无语的是我记得福尔摩斯还对华生医生大骂他的前身杜宾,这这这实在太过分了点吧?
基本上,爱伦坡的每一部短篇都有可抄之处:加勒比海盗式中鬼船可见于《瓶中手稿》,而《凹凸山的传说》明明就是早期穿越。还有现代恐怖电影的各种前身,比如死人复活和疯人院。对了,金庸的《连城诀》里面,把尸体砌到墙里的情节也是抄袭《黑猫》的,不过比起上述诸位的抄袭程度来,就太小巫见大巫了。
鼻祖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觉得爱伦坡老兄可真算是全19世纪最生不逢时的主儿了,如果他活到现在,绝对是好莱坞霸主级编剧。他每个短篇都像一个实验品,被后人当作源源不断的灵感创作来源,抽他的血,吃他的肉,直到把他抽干为止,而他貌似永远抽不干。
如果你想当流行小说作家,那你赶快去抄爱伦坡吧。这项历经两个世纪的抄袭运动仍然正在进行中。
我们都是神经病
今天给老妈在网上买一本抑郁症的书,结果一查,哎呀,发现我们都是神经病!
关于心理疾病的各种名词是丰富多彩、一眼看不到边的:如果你对领导过分崇拜有受虐倾向,那你可能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如果你在某方面很天才但社交很弱智,那有可能是艾斯伯格症候群。如果你失眠,那有可能是神经官能症。据说过春节回来不想上班,属于得了假日症候群。
我觉得这回生病以来我患上了“拖延症”,做事拖拖拉拉,这两天本来要去理发,结果拖了两天都没去。今晚一大堆衣服没洗,忽然又跑来写博客。问题是如果没有洗衣服问题,我对写博客也就不会产生兴趣。做事时兴趣总是转移到一些不相干的事,是拖延症的典型发病特征之一。
在这方面,Rondy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人,无论什么精神上的强电刺激,都无法对他形成压力。他从来不受内疚感困扰,而且也很少责怪别人,从来不着急,也从来不忧虑,极少发牢骚或抱怨,一切都是就事论事。这种极度的正常让我有时很想扁他一顿,因为很多我受困扰的问题在他面前显得十分愚蠢。
不过世界是公平的,他有个无法治愈的搞笑毛病:脸盲症!这意思就是他基本认不出人!他收获的一大堆名片毫无用武之地,因为即使是见了许多面的人,他也认不出来,面对别人的招呼总是很困惑:我认识你吗?麻烦在于他自己还长得很好认,致使他在社交场合处于极度被动的窘境。
有趣的是,他认人的方法也很搞笑,有时候他会迷茫的问我:这是XXX吗?我记得他的脸是长的,怎么变圆了(原因显而易见:胖了嘛!)……或者:我记得他的眼睛上次很圆很大的嘛,怎么变成三角的了……连带每次看碟我都要回答他很多类似的奇怪问题。这个症候在我们买了新电视之后变得特别严重:因为制式问题,电视节目看起来是扁的,他认人的那一套方法,随着人体形状的扭曲,表现出全面的失败。
现在他对自己认人的能力也不怎么自信,某次看一部布拉德皮特的片子,演到快结束的时候,他终于迟疑的、期期艾艾的说:这个人长得真的很像布拉德皮特哎~~~~
哈哈,嗯,我在狂笑当中感到非常平衡。哎这会不会也是心理疾病啊?
关于心理疾病的各种名词是丰富多彩、一眼看不到边的:如果你对领导过分崇拜有受虐倾向,那你可能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如果你在某方面很天才但社交很弱智,那有可能是艾斯伯格症候群。如果你失眠,那有可能是神经官能症。据说过春节回来不想上班,属于得了假日症候群。
我觉得这回生病以来我患上了“拖延症”,做事拖拖拉拉,这两天本来要去理发,结果拖了两天都没去。今晚一大堆衣服没洗,忽然又跑来写博客。问题是如果没有洗衣服问题,我对写博客也就不会产生兴趣。做事时兴趣总是转移到一些不相干的事,是拖延症的典型发病特征之一。
在这方面,Rondy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人,无论什么精神上的强电刺激,都无法对他形成压力。他从来不受内疚感困扰,而且也很少责怪别人,从来不着急,也从来不忧虑,极少发牢骚或抱怨,一切都是就事论事。这种极度的正常让我有时很想扁他一顿,因为很多我受困扰的问题在他面前显得十分愚蠢。
不过世界是公平的,他有个无法治愈的搞笑毛病:脸盲症!这意思就是他基本认不出人!他收获的一大堆名片毫无用武之地,因为即使是见了许多面的人,他也认不出来,面对别人的招呼总是很困惑:我认识你吗?麻烦在于他自己还长得很好认,致使他在社交场合处于极度被动的窘境。
有趣的是,他认人的方法也很搞笑,有时候他会迷茫的问我:这是XXX吗?我记得他的脸是长的,怎么变圆了(原因显而易见:胖了嘛!)……或者:我记得他的眼睛上次很圆很大的嘛,怎么变成三角的了……连带每次看碟我都要回答他很多类似的奇怪问题。这个症候在我们买了新电视之后变得特别严重:因为制式问题,电视节目看起来是扁的,他认人的那一套方法,随着人体形状的扭曲,表现出全面的失败。
现在他对自己认人的能力也不怎么自信,某次看一部布拉德皮特的片子,演到快结束的时候,他终于迟疑的、期期艾艾的说:这个人长得真的很像布拉德皮特哎~~~~
哈哈,嗯,我在狂笑当中感到非常平衡。哎这会不会也是心理疾病啊?
看了那本《香水》
标签:香水2010-02-02 00:58 星期二 晴
简介误人啊!这本书被放置在书架上落灰达数月之久,因为看了简介,错误地认为它是一本破案小说。
合上书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我非常奇怪这本书为何才被写出来----我的意思是说,以前我们有像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样的音乐小说,有各种华丽丽的视觉盛宴小说,人类的五官一共只有脸上这几样东西,为何没有人早点写出这样一部有关嗅觉的小说?一直等到聚斯金德奋起神威,才把它写出来。
一个香水的世界,不,正确地说,是一个嗅觉的帝国,香水像一条金线,把所有的味道串连起来,形成一个味觉的帝国。聚斯金德的文字功底相当之好,各种通感、象征、铺排得好不齐整,令人想起水浒里拳打镇关西的那段话:
恰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如何把这本书归类,会成为一个问题。你可以把它看成一本奇幻小说,或是谋杀小说,或是奋斗者的传奇小说,或是光怪陆离的怪诞小说。当然,它很小资,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香水嘛。
你还可以对这本小说作出各种解读,比如主角格雷诺耶是嗅觉天才,然而他自身毫无味道,亦可以看成,他是某种感官的超人和残疾人。他出生在一个混杂着鱼腥气味的巴黎底层社会聚居处,带着最诱人的香味死亡在巴黎郊外广场。他和外界几乎没有交流,然而所到之处带来无数次死亡。
他一生追求一件事:研制最好的香水,并且学会了用气味控制其他人类的精神领域。他发现,最佳的香气诞生于处子之身,于是,他杀死了许多少女,并且把她们所散发出来的香味永久保存。他是香味界的希特勒,他又笨拙,又狡猾。
他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种味道,弥补了某种意义上的残疾。不过这时,他感到可以终结自己的生命了。
书里提到几次格雷诺耶不信上帝,事实上,他在他的世界里就像是一个上帝。他对生死,痛感,皆无感觉,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用自己的感官去感受世界。实际上,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也就像是感受世界的一次全新历程。
合上书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我非常奇怪这本书为何才被写出来----我的意思是说,以前我们有像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样的音乐小说,有各种华丽丽的视觉盛宴小说,人类的五官一共只有脸上这几样东西,为何没有人早点写出这样一部有关嗅觉的小说?一直等到聚斯金德奋起神威,才把它写出来。
一个香水的世界,不,正确地说,是一个嗅觉的帝国,香水像一条金线,把所有的味道串连起来,形成一个味觉的帝国。聚斯金德的文字功底相当之好,各种通感、象征、铺排得好不齐整,令人想起水浒里拳打镇关西的那段话:
恰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如何把这本书归类,会成为一个问题。你可以把它看成一本奇幻小说,或是谋杀小说,或是奋斗者的传奇小说,或是光怪陆离的怪诞小说。当然,它很小资,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香水嘛。
你还可以对这本小说作出各种解读,比如主角格雷诺耶是嗅觉天才,然而他自身毫无味道,亦可以看成,他是某种感官的超人和残疾人。他出生在一个混杂着鱼腥气味的巴黎底层社会聚居处,带着最诱人的香味死亡在巴黎郊外广场。他和外界几乎没有交流,然而所到之处带来无数次死亡。
他一生追求一件事:研制最好的香水,并且学会了用气味控制其他人类的精神领域。他发现,最佳的香气诞生于处子之身,于是,他杀死了许多少女,并且把她们所散发出来的香味永久保存。他是香味界的希特勒,他又笨拙,又狡猾。
他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种味道,弥补了某种意义上的残疾。不过这时,他感到可以终结自己的生命了。
书里提到几次格雷诺耶不信上帝,事实上,他在他的世界里就像是一个上帝。他对生死,痛感,皆无感觉,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用自己的感官去感受世界。实际上,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也就像是感受世界的一次全新历程。
水浒江湖之一:大树十字坡——黑店大全
第一部分 趣水浒八章
第一章:大树十字坡——黑店大全
1, 大树十字坡
……不知从何时起,江湖上流传着一句顺口溜:
——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来往行人,各行其路。
孟州城外的孟州道。
翻过数十里荒山野岭,忽然出现了一条笔直平坦的大道,这条大道又平坦,又开阔,又显眼,就好像凭空里忽然变出来似的。
大道边有一棵老树,这棵大树长得又粗大,又端正,又茂盛。树身上缠绕着无数枯藤,就好像被什么特别的养分滋养着似的。
紧接上文,老板娘孙二娘出现了,她满脸横肉﹑遍插珠翠,脸上的脂粉厚到往下掉面儿。她对客人招待得十分殷勤,笑容可掬却目露凶光。言语之中,动不动就意味深长地提到,自己店里有“好大馒头”。
可见自馒头而引发血案,古已有之……伴随着对大馒头的暧昧暗示和孙二娘几进几出的气氛渲染,我们认识了真正的“大树十字坡”——这是一个鲜明的江湖商标,标志着这是一家传说中的黑店。在大树与草屋的掩护之下,它是个阴风阵阵﹑杀气腾腾的凶地,它的后厨就是黄泉路,酒旗有似招魂幡。
随着后文的进展,我们得以一窥这家黑店隐秘的后厨:
【张青便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看时,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见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着在剥人凳上。】
在这个黑店的生产线上,人肉与别家店里的牛羊肉有着同等的遭遇。吃了的吃了,没吃的留着“晒干了防天阴”,而那两个公人成为晕迷中的未加工产品,已经隐约具有了包子馅儿的雏形。
小时候还没看过什么恐怖片儿,一部水浒读得懵懵懂懂,看到此处倒是头皮发炸,印象深刻。那种少年时代懵懵懂懂的惊悚感受,不下于后来看《恐怖蜡像馆》。
恐怖片有许多种,这一类非神非鬼,不靠未知的不可抗力量吓唬人,也没有什么惊恐的脸部特写或尖叫狂奔的大场面。唯一的悬念是由身份错位感带来的:在平静运行的生活中,这些非正常人类做出一些凶蛮之事,让你看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又或是同样为人,他们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
其实你已经预知会发生什么事,比如是被做成蜡像还是包子,只是过程让人揪心。这种恐怖,归根结底,是对社会边缘人的恐惧,因为他们不杀牛而杀人,更因为他们是异类,他们和我们不一样。
如果说在现代恐怖片中,这类人物都是极特殊的变态杀人狂,属于社会边缘的极少数,那么在水浒之中却大不一样。因为在大宋朝的青天白日之下,一路行来,竟然有许多家如此的黑店:
2, 朱贵分店
远在十字坡之前,林冲雪夜上梁山,行至水泊边上,便遭遇旱地忽律朱贵的神秘小酒店:
【林冲踏著雪只顾走,看看天色冷得紧切,渐渐晚了,远远望见枕溪靠湖一个酒店,被雪漫漫地压著。】
同孙二娘的黑店不同的是,朱贵的的酒店处在边远偏僻之处。而朱贵的出场,比起孙二娘来,则要气派得多:他头戴大帽,身穿皮裘,负手立在檐下看雪,神态从容,还有几分神秘感。
后来,朱贵对林冲解释道:
【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
此处可见,两个黑店的手段并无差别,都是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用江湖特效药——蒙汗药麻翻。不同之处在于肥瘦肉的用法:其实江湖上流传十字坡的“瘦的却把去填河”倒是冤枉的,实际根本没那么浪费,孙二娘说了:“肥的作黄牛肉卖,瘦的作水牛肉卖。”而朱贵的店要奢侈一些:“将精肉片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
张青夫妻不过为了糊口,小门小户﹑私人营业,而朱贵的黑店则是梁山的前哨,它背靠一个强大的梁山集团,等于前端的一个营销点,所以朱贵的身份,自然比孙二娘不同。这就是有背景和没背景的差别:能有皮裘穿上身,还是小头。营业项目的油水差别更大:在孙二娘还把肥肉当成好东西来卖的时候,朱贵等人早已吃腻了口,用来点灯了。
自然,油水不是白捞的,分部都要向总部汇报。除了杀人劫财之外,这个部门还担当着探听消息,联络内外的岗哨任务:
【朱贵到水亭上把盒子开了,取出一张鹊画弓,搭上那一枝响箭,觑著对港败芦折苇里面射将去。……没多时,只见对过芦苇泊里,三五个小喽啰摇著一支快船过来,径到水亭下。】
黑店的描写,虽然都是小勾当,小事件,但正是这一枝响箭,在一部厚厚的水浒传之中,拨云见日,初次显露了真正的梁山。
3,宋江历险记
既有一而在,便有再而三。远在十字坡之后,宋江刺配江州,路过揭阳岭,他和两个公人正在饥渴之际,望见了崖边的酒旗,从而兴奋地走进了催命判官李立的黑店。有趣的是,宋江和两个公人皆知世上有黑店,却不知自身正在黑店间,皆知世上多有蒙汗药,却不知眼下就要被麻翻:
【三个人一头吃,一面口里说道:“如今江湖上歹人多有,万千好汉着了道儿的。酒肉里下了蒙汗药,麻翻了,劫了财物。人肉把来做馒头馅子。我只是不信,那里有这话!”那卖酒的人笑道:“你三个说了,不要吃我这酒和肉。里面都有了麻药。”……三人各吃了一碗下去。只见两个公人瞪了双眼,口角边流下涎水来。你揪我扯,望后便倒。……】
可见黑店之多,已经防不胜防,黑店的传闻虽然传遍江湖,但没有一双慧眼,没有江湖中的灵通消息,还真难认得出来。幸好宋江有惊无险,被李俊救下。
紧接着,宋江就才出虎穴,又入狼窝,才出了黑店,又上了贼船。
不消说,这便是打横儿冒出来的船火儿张横,在浔阳江上荡着的“海盗船”:
【……只见那梢公摇著橹,口里唱起湖州歌来;唱道:老爷生长在江边,不爱交游只爱钱。昨夜华光来趁我,临行夺下一金砖!
……只见那梢公放下橹,说道:“你这个撮鸟!平日最会诈害做私商的心,今日却撞在老爷手里!你三个却是要吃‘板刀面,’却是要吃‘馄饨?’”……】
贼船虽然不是黑店,道理却同黑店一般,甚至比黑店还玩悬。在陆地上武艺高强,还有机会可以逃生,到了江心里,抓挠不着,靠不了岸,凭你英雄好汉,到这里也只能被迫作一道唯二选择题:馄饨或板刀面。
真正是:“有路莫行船,浔阳江心定底眠。弱的囫囤包馄饨,强的削作板刀面。”
可见陆上有黑店,水里也不安全。
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真正开始了江湖逃亡的生涯,他带着兄弟宋清,投柴大官人,找孔明孔亮,然后又去清风寨看望花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上梁山之前的人脉筹备和威望筹建。
这一路之上,宋江堪称历险,除了差点被李立做成包子,又差点被张横包馄饨,后来差点被燕顺剖腹剜心,最后差点被黄文炳砍头。这一路处处遇险,而又次次化险为夷,几乎就是取经路上的唐三藏。
而路上的黑店之多,花样之繁,几乎也就是一个缩写版的西天路上八十一难。
所差者仅仅是黑白道的区别而已,唐僧是根正苗红的金蝉子转世,因此除了四个徒弟,上天还派了六丁六甲,四值功曹一路佑护。而宋江的出身要差得多了,在白道升官无望,只好改走曲线,从黑道做起。一路上的李俊﹑花荣﹑李逵﹑吴用等人,对宋江死心塌地的救护,也可以算做是他的诸路护法小神仙。
既然出身不大占优势,宋江比起唐僧,也就特别努力奋斗一些,经过一番算计+冒险的苦心经营,这些路上所遇的黑店,后来无一不被他收进了梁山。
4,公开的秘密
宋江出远门不多,缺乏旅行经验,仓惶之际上当,倒也罢了。而张横和张顺兄弟俩,素来干这水里劫人的勾当,自己可也不小心上了贼船。当宋江生病之时,张顺去请神医安道全,在扬子江边搭船渡江,竟然遇到了同行:截江鬼张旺和油里鳅孙三。这二人趁张顺睡着,将之绑了投下江心。若非张顺水性了得,这一回恐怕就要阴沟里翻船。
可见在水浒传里的大宋朝,出趟远门,真个十分危险,动不动就遇到黑店,死了也没人报官。即使你不住店,遇上大河也不能不坐船。路路有黑店,江江有贼船,所谓的官府王法,只能管管平民百姓,在这些边边角角的黑道辖区,基本完全没人管。
十字坡等等系列黑店,正是这样一些处在官府王法之外的杀人店。它们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还不算,更加怪异之处在于:十字坡离孟州城只有一里路的距离,几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在城市的大道旁边。而这些黑店所做的勾当,在附近居民和江湖过客之中,几乎是一些公开的秘密。
在到达十字坡之前,武松与两个押送公人翻过山岭,遇上了一个樵夫:
【三个人奔下岭来,山冈边见个樵夫,挑一担柴过来……武松道:“这里地名叫做什么去处?”樵夫道:“这岭是孟州道。岭前面大树林边,便是有名的十字坡。” 】
我们马上会发现,十字坡地方甚小,只有一家酒店,既非物产丰富,又非能人辈出。那么这个樵夫顺口说出的“有名”,指的是什么呢?答案只可能有一个:
——所谓的十字坡,令人闻风丧胆。
因此,被瞒住的只有远方来客,正常的社会中人:公人吏员﹑平头百姓,和过往的客商,他们出门在外﹑一路风霜,或投亲﹑或载货﹑或递送公文,在黑店之外的时候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迈进门槛就变成了一坨坨热气腾腾的包子馅儿。(中国的包子馅,是人肉还是纸箱子皮,还是什么其他东东,数百年来都很可疑啊~~)
5,会说风话的武松
按理说,黑店总是应该比较隐秘,但是我们发现:除了附近对当地较为熟悉的居民,对于江湖人士,黑店也不成其为大秘密。证据是常在江湖上行走的武松,对此就颇有警惕性。他听了樵夫的话,肚子里已有三分“瞧科”。而当他见到窗槛边坐着的孙二娘,三分瞧科就增加为五分瞧科:
【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钚,鬓边插着些野花。见武松同两个公人来到门前,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下面紧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绿纱衫,鲜红裙,加上黄灿灿的一头钗环,孙二娘以一个红绿灯式的颜色搭配出现在破旧的小酒店门口,想不引人注目也不行。更何况她还浓施脂粉,又“敞开胸脯”,随即“倚门迎接”,这架式里透出的暗示,傻子也看得出来。既然是开黑店,总要施点烟雾弹,除了酒肉齐全,也免不了要老板娘出来色诱一下。
只不过,当镜头拉近,这个妇人的长相却是如此这般: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
作为一个边缘人,孙二娘的形象有太多不协调处,身为女人却身粗力大,长相凶蛮却浓施脂粉,笑容可掬却目露凶光。换句话说:她是一个浑身男人气,却竭力要装扮成女人的怪女人。虽然姿色实在不佳,但乡村野店可吃的白食,过往的客商大概也不很计较。
可惜武松没兴趣,他心里有了数,紧接着就开始了一段有似暗语的试探和对话,武松步步紧逼,孙二娘处处敷衍:
【武松先把脊背上包裹解下来,放在桌子上。】
孙二娘作为职业女匪,习惯成自然,忍不住的多看了那包袱几眼。
【(武松)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 】
孙二娘秘密被说中,慌乱之中,张口就扯谎,大言不惭:“自古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
【武松道:“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至此,武松不住撩拨,已经把孙二娘完全戳穿,逼着她不得不下手。紧接着,武松反而给了她一个台阶,改试探而为调侃,让她顺利过渡:
【武松又问道:“娘子,你家丈夫却怎地不见?”……恁地时,你独自一个须冷落。】
没事问人家老公为何不在家,这已经相当于现在“哥很寂寞啊”之类的挑逗用语。孙二娘既已起了杀心,便顺势要将
第一章:大树十字坡——黑店大全
1, 大树十字坡
……不知从何时起,江湖上流传着一句顺口溜:
——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来往行人,各行其路。
孟州城外的孟州道。
翻过数十里荒山野岭,忽然出现了一条笔直平坦的大道,这条大道又平坦,又开阔,又显眼,就好像凭空里忽然变出来似的。
大道边有一棵老树,这棵大树长得又粗大,又端正,又茂盛。树身上缠绕着无数枯藤,就好像被什么特别的养分滋养着似的。
紧接上文,老板娘孙二娘出现了,她满脸横肉﹑遍插珠翠,脸上的脂粉厚到往下掉面儿。她对客人招待得十分殷勤,笑容可掬却目露凶光。言语之中,动不动就意味深长地提到,自己店里有“好大馒头”。
可见自馒头而引发血案,古已有之……伴随着对大馒头的暧昧暗示和孙二娘几进几出的气氛渲染,我们认识了真正的“大树十字坡”——这是一个鲜明的江湖商标,标志着这是一家传说中的黑店。在大树与草屋的掩护之下,它是个阴风阵阵﹑杀气腾腾的凶地,它的后厨就是黄泉路,酒旗有似招魂幡。
随着后文的进展,我们得以一窥这家黑店隐秘的后厨:
【张青便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看时,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见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着在剥人凳上。】
在这个黑店的生产线上,人肉与别家店里的牛羊肉有着同等的遭遇。吃了的吃了,没吃的留着“晒干了防天阴”,而那两个公人成为晕迷中的未加工产品,已经隐约具有了包子馅儿的雏形。
小时候还没看过什么恐怖片儿,一部水浒读得懵懵懂懂,看到此处倒是头皮发炸,印象深刻。那种少年时代懵懵懂懂的惊悚感受,不下于后来看《恐怖蜡像馆》。
恐怖片有许多种,这一类非神非鬼,不靠未知的不可抗力量吓唬人,也没有什么惊恐的脸部特写或尖叫狂奔的大场面。唯一的悬念是由身份错位感带来的:在平静运行的生活中,这些非正常人类做出一些凶蛮之事,让你看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又或是同样为人,他们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
其实你已经预知会发生什么事,比如是被做成蜡像还是包子,只是过程让人揪心。这种恐怖,归根结底,是对社会边缘人的恐惧,因为他们不杀牛而杀人,更因为他们是异类,他们和我们不一样。
如果说在现代恐怖片中,这类人物都是极特殊的变态杀人狂,属于社会边缘的极少数,那么在水浒之中却大不一样。因为在大宋朝的青天白日之下,一路行来,竟然有许多家如此的黑店:
2, 朱贵分店
远在十字坡之前,林冲雪夜上梁山,行至水泊边上,便遭遇旱地忽律朱贵的神秘小酒店:
【林冲踏著雪只顾走,看看天色冷得紧切,渐渐晚了,远远望见枕溪靠湖一个酒店,被雪漫漫地压著。】
同孙二娘的黑店不同的是,朱贵的的酒店处在边远偏僻之处。而朱贵的出场,比起孙二娘来,则要气派得多:他头戴大帽,身穿皮裘,负手立在檐下看雪,神态从容,还有几分神秘感。
后来,朱贵对林冲解释道:
【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
此处可见,两个黑店的手段并无差别,都是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用江湖特效药——蒙汗药麻翻。不同之处在于肥瘦肉的用法:其实江湖上流传十字坡的“瘦的却把去填河”倒是冤枉的,实际根本没那么浪费,孙二娘说了:“肥的作黄牛肉卖,瘦的作水牛肉卖。”而朱贵的店要奢侈一些:“将精肉片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
张青夫妻不过为了糊口,小门小户﹑私人营业,而朱贵的黑店则是梁山的前哨,它背靠一个强大的梁山集团,等于前端的一个营销点,所以朱贵的身份,自然比孙二娘不同。这就是有背景和没背景的差别:能有皮裘穿上身,还是小头。营业项目的油水差别更大:在孙二娘还把肥肉当成好东西来卖的时候,朱贵等人早已吃腻了口,用来点灯了。
自然,油水不是白捞的,分部都要向总部汇报。除了杀人劫财之外,这个部门还担当着探听消息,联络内外的岗哨任务:
【朱贵到水亭上把盒子开了,取出一张鹊画弓,搭上那一枝响箭,觑著对港败芦折苇里面射将去。……没多时,只见对过芦苇泊里,三五个小喽啰摇著一支快船过来,径到水亭下。】
黑店的描写,虽然都是小勾当,小事件,但正是这一枝响箭,在一部厚厚的水浒传之中,拨云见日,初次显露了真正的梁山。
3,宋江历险记
既有一而在,便有再而三。远在十字坡之后,宋江刺配江州,路过揭阳岭,他和两个公人正在饥渴之际,望见了崖边的酒旗,从而兴奋地走进了催命判官李立的黑店。有趣的是,宋江和两个公人皆知世上有黑店,却不知自身正在黑店间,皆知世上多有蒙汗药,却不知眼下就要被麻翻:
【三个人一头吃,一面口里说道:“如今江湖上歹人多有,万千好汉着了道儿的。酒肉里下了蒙汗药,麻翻了,劫了财物。人肉把来做馒头馅子。我只是不信,那里有这话!”那卖酒的人笑道:“你三个说了,不要吃我这酒和肉。里面都有了麻药。”……三人各吃了一碗下去。只见两个公人瞪了双眼,口角边流下涎水来。你揪我扯,望后便倒。……】
可见黑店之多,已经防不胜防,黑店的传闻虽然传遍江湖,但没有一双慧眼,没有江湖中的灵通消息,还真难认得出来。幸好宋江有惊无险,被李俊救下。
紧接着,宋江就才出虎穴,又入狼窝,才出了黑店,又上了贼船。
不消说,这便是打横儿冒出来的船火儿张横,在浔阳江上荡着的“海盗船”:
【……只见那梢公摇著橹,口里唱起湖州歌来;唱道:老爷生长在江边,不爱交游只爱钱。昨夜华光来趁我,临行夺下一金砖!
……只见那梢公放下橹,说道:“你这个撮鸟!平日最会诈害做私商的心,今日却撞在老爷手里!你三个却是要吃‘板刀面,’却是要吃‘馄饨?’”……】
贼船虽然不是黑店,道理却同黑店一般,甚至比黑店还玩悬。在陆地上武艺高强,还有机会可以逃生,到了江心里,抓挠不着,靠不了岸,凭你英雄好汉,到这里也只能被迫作一道唯二选择题:馄饨或板刀面。
真正是:“有路莫行船,浔阳江心定底眠。弱的囫囤包馄饨,强的削作板刀面。”
可见陆上有黑店,水里也不安全。
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真正开始了江湖逃亡的生涯,他带着兄弟宋清,投柴大官人,找孔明孔亮,然后又去清风寨看望花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上梁山之前的人脉筹备和威望筹建。
这一路之上,宋江堪称历险,除了差点被李立做成包子,又差点被张横包馄饨,后来差点被燕顺剖腹剜心,最后差点被黄文炳砍头。这一路处处遇险,而又次次化险为夷,几乎就是取经路上的唐三藏。
而路上的黑店之多,花样之繁,几乎也就是一个缩写版的西天路上八十一难。
所差者仅仅是黑白道的区别而已,唐僧是根正苗红的金蝉子转世,因此除了四个徒弟,上天还派了六丁六甲,四值功曹一路佑护。而宋江的出身要差得多了,在白道升官无望,只好改走曲线,从黑道做起。一路上的李俊﹑花荣﹑李逵﹑吴用等人,对宋江死心塌地的救护,也可以算做是他的诸路护法小神仙。
既然出身不大占优势,宋江比起唐僧,也就特别努力奋斗一些,经过一番算计+冒险的苦心经营,这些路上所遇的黑店,后来无一不被他收进了梁山。
4,公开的秘密
宋江出远门不多,缺乏旅行经验,仓惶之际上当,倒也罢了。而张横和张顺兄弟俩,素来干这水里劫人的勾当,自己可也不小心上了贼船。当宋江生病之时,张顺去请神医安道全,在扬子江边搭船渡江,竟然遇到了同行:截江鬼张旺和油里鳅孙三。这二人趁张顺睡着,将之绑了投下江心。若非张顺水性了得,这一回恐怕就要阴沟里翻船。
可见在水浒传里的大宋朝,出趟远门,真个十分危险,动不动就遇到黑店,死了也没人报官。即使你不住店,遇上大河也不能不坐船。路路有黑店,江江有贼船,所谓的官府王法,只能管管平民百姓,在这些边边角角的黑道辖区,基本完全没人管。
十字坡等等系列黑店,正是这样一些处在官府王法之外的杀人店。它们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还不算,更加怪异之处在于:十字坡离孟州城只有一里路的距离,几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在城市的大道旁边。而这些黑店所做的勾当,在附近居民和江湖过客之中,几乎是一些公开的秘密。
在到达十字坡之前,武松与两个押送公人翻过山岭,遇上了一个樵夫:
【三个人奔下岭来,山冈边见个樵夫,挑一担柴过来……武松道:“这里地名叫做什么去处?”樵夫道:“这岭是孟州道。岭前面大树林边,便是有名的十字坡。” 】
我们马上会发现,十字坡地方甚小,只有一家酒店,既非物产丰富,又非能人辈出。那么这个樵夫顺口说出的“有名”,指的是什么呢?答案只可能有一个:
——所谓的十字坡,令人闻风丧胆。
因此,被瞒住的只有远方来客,正常的社会中人:公人吏员﹑平头百姓,和过往的客商,他们出门在外﹑一路风霜,或投亲﹑或载货﹑或递送公文,在黑店之外的时候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迈进门槛就变成了一坨坨热气腾腾的包子馅儿。(中国的包子馅,是人肉还是纸箱子皮,还是什么其他东东,数百年来都很可疑啊~~)
5,会说风话的武松
按理说,黑店总是应该比较隐秘,但是我们发现:除了附近对当地较为熟悉的居民,对于江湖人士,黑店也不成其为大秘密。证据是常在江湖上行走的武松,对此就颇有警惕性。他听了樵夫的话,肚子里已有三分“瞧科”。而当他见到窗槛边坐着的孙二娘,三分瞧科就增加为五分瞧科:
【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钚,鬓边插着些野花。见武松同两个公人来到门前,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下面紧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绿纱衫,鲜红裙,加上黄灿灿的一头钗环,孙二娘以一个红绿灯式的颜色搭配出现在破旧的小酒店门口,想不引人注目也不行。更何况她还浓施脂粉,又“敞开胸脯”,随即“倚门迎接”,这架式里透出的暗示,傻子也看得出来。既然是开黑店,总要施点烟雾弹,除了酒肉齐全,也免不了要老板娘出来色诱一下。
只不过,当镜头拉近,这个妇人的长相却是如此这般: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
作为一个边缘人,孙二娘的形象有太多不协调处,身为女人却身粗力大,长相凶蛮却浓施脂粉,笑容可掬却目露凶光。换句话说:她是一个浑身男人气,却竭力要装扮成女人的怪女人。虽然姿色实在不佳,但乡村野店可吃的白食,过往的客商大概也不很计较。
可惜武松没兴趣,他心里有了数,紧接着就开始了一段有似暗语的试探和对话,武松步步紧逼,孙二娘处处敷衍:
【武松先把脊背上包裹解下来,放在桌子上。】
孙二娘作为职业女匪,习惯成自然,忍不住的多看了那包袱几眼。
【(武松)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 】
孙二娘秘密被说中,慌乱之中,张口就扯谎,大言不惭:“自古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
【武松道:“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至此,武松不住撩拨,已经把孙二娘完全戳穿,逼着她不得不下手。紧接着,武松反而给了她一个台阶,改试探而为调侃,让她顺利过渡:
【武松又问道:“娘子,你家丈夫却怎地不见?”……恁地时,你独自一个须冷落。】
没事问人家老公为何不在家,这已经相当于现在“哥很寂寞啊”之类的挑逗用语。孙二娘既已起了杀心,便顺势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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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10s:女侠住在北京什么地方啊 生态环境这么好(2012-02-21)
武五陵:回天凌,弗洛伊德写集体心理的时候也提到这书...(2010-09-02)
武五陵:呃……随便乱写点记录,不值得什么佩服。(2010-06-18)
hanfeizile:小武变懒了都 这么久才更新一篇呀(2010-05-20)
武五陵:这还用问吗?嘿嘿……(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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