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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皮-一则爱情童话
要把一部人人都知道大致故事情节的电影拍得吸引人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以这类影片导演大概都会绞尽脑汁地想些新花样。新花样自然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所以,理所当然的,最近这部画皮毫无意外地没有获得一致的好评。当然,这类题材总是很容易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加上足够强的演员阵容和足够多的商业炒作,因此票房大热也是毫无意外的。
说起来,聊斋志异里的狐妖女鬼,可爱者居多。而画皮这个故事里的女鬼,却恰恰是个恶鬼。“面翠色,齿巉巉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后来被收服的时候,“人皮划然而脱,化为厉鬼,卧嗥如猪”。其形象大致应当比较接近于“生化危机”里的长舌头变种异形怪物。
原文中的主要人物,除了王生和女鬼之外,还有王生的妻子陈氏,捉鬼的道士,让王生起死回生的高人--一个肮脏的乞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王生的妻子陈氏了。她明知道丈夫招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回来,并没有抓狂撒泼,只是“劝遣之”,而“生不听”,当王生被恶鬼剖腹挖心之后,是她找来道士除掉恶鬼,而后为了救活王生,对一个肮脏的乞丐低声下气,忍气吞声,甚至乞丐“咯痰唾盈把”,她也硬着头皮吃下去,回到家中“俯仰哀啼,但愿即死”,独自给丈夫王生收尸,“抱尸收肠,且理且哭,哭极声嘶”,此时,哽在她胸口的被那乞丐强迫吃下的那口痰化作一颗人心落入王生体内,这才使王生起死回生。整个是一副既通情达理,又能忍辱负重,并且对丈夫情真意切,忠贞不渝的中国传统女子美德典型形象。
当然,电影画皮讲的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除了也有个王生,也有个会画皮的妖怪之外,电影画皮和聊斋故事画皮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蒲松龄写这个故事,是讽喻世人愚迷,“明明妖也而以为美,明明忠也而以为妄“,而这部电影,当然,只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故事。电影自我宣传的所谓”魔幻“只是个不搭调的噱头而已。既然是爱情故事,当然也就看不到骇人的恶鬼挖人心的血腥场面了。所以,想看恐怖片的,想看神怪片的,甚至是冲着甄子丹想看武打片的,恐怕都有些失望了。比如我,从一开始就等着看周同学画皮的场面,结果想象中风雨交加,烛火飘摇,一道闪电映照出一副左手拎人皮,右手执画笔的狰狞厉鬼形象都没有出现。的确,这让我略微有些失望。
故事本身并没有多少可说的,在我看来只是平淡无奇的爱情故事。虽然编剧安排了三男三女,准确地说,是两男两女加上一只狐狸和一只蜥蜴,听起来似乎可能会很复杂,其实主要的纠葛还是在王生和妻子、狐妖这一男两女之间。一男两女之间会有些什么故事?左右无非如此这般。好在一个情字总是说不清道不明,所以我们总是可以写一个爱情故事,演一个爱情故事,看一个爱情故事,一年又一年,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说到演员的表演,陈坤要演一个为狐妖所迷,但最终还是不忘与发妻旧情的花心多情男,甄子丹要演一个类似于燕赤侠虬髯客捉鬼道士的侠客,虽然片子里他并不懂法术,他主要负责影片的武打场面,孙俪(应该是她吧)演一个傻乎乎的“降魔者”,还有一个对周同学痴心一片的扮相很酷的蜥蜴精(抱歉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主要负责给周同学搜集美容护肤品,和甄子丹对打,以及隐身。这几位没多少表演的空间和余地,都是陪衬的角色,应该还算合格吧。真正的主角其实就是周迅和赵薇这两位。关于周迅同学,自“大明宫词”以来其演技一直备受赞誉,这部戏里也不例外,对感情戏的把握细致入微,颇有值得称道之处,不过总还是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她演的是个狐妖,可是我没看到狐媚风骚,只看见顾影自怜,楚楚动人,甚至在原形毕露时,也是流盼自若。当然,这多半不是周同学的问题,而是剧本和导演的问题。总之,“李米的猜想”里面的周迅更好。赵薇其实早在多年前和姜文合作的那部“绿茶”就已经摆脱了“小燕子”的白痴傻大姐形象,回顾以往,似乎赵薇比周迅更能适应不同类型的角色,在这部戏里,我觉得赵薇其实比周迅的表现更胜一筹,隐忍,坚毅,为爱牺牲的决绝,都演绎得入木三分,令人印象深刻。而且,整部戏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赵薇以“白发魔女”形象泣血的镜头,如果说画皮那场戏让我失望的话,这个镜头就是个意料之外的惊喜,虽然造型搞得有点象某种日本妖怪,但是那种痛彻心扉而又心灰意冷的凄婉和悲怆,在赵薇的脸上,通过这个镜头,让我在整部戏里唯一一次感受到一种冲击。
赵薇,第一次给了我“惊艳”的感觉。

当然,周迅在戏里应该是有更能让人印象深刻的镜头的,可惜,给剪掉了。
影片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种牺牲的姿态,王夫人为了保全丈夫的性命,为了不再有人被挖心饮下毒药,王生为了救夫人自尽,庞勇(好像是叫这个名字)为了干掉蜥蜴精不惜与其同归于尽,最后狐妖也许是心灰意冷也许是大彻大悟牺牲了百年或是千年道行救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活着,甚至妖怪也没有魂飞魄散神形俱灭只不过打回原型而已,王生夫妇依然恩爱,大侠和降魔者并肩远行,狐狸和蜥蜴依然在一起(虽然狐狸身边趴着条蜥蜴的场面实在有些怪异),这世界多么和谐。
很多人不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仿佛不弄死几个人就不够艺术不够格调,其实皆大欢喜没什么不好,皆大欢喜的结局更合乎商业逻辑。况且,这本应是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嘛,你看,这个爱情故事里每个人都是一往情深,一片赤诚,敢于付出甚至牺牲,换作我是导演,我也不忍心弄死其中任何一个人,这简直就是个爱情童话,童话里通常还有个巫婆之类的反面角色呢,这部画皮里面连个坏人都没有,全是好人,比童话还童话。
说起来,聊斋志异里的狐妖女鬼,可爱者居多。而画皮这个故事里的女鬼,却恰恰是个恶鬼。“面翠色,齿巉巉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后来被收服的时候,“人皮划然而脱,化为厉鬼,卧嗥如猪”。其形象大致应当比较接近于“生化危机”里的长舌头变种异形怪物。
原文中的主要人物,除了王生和女鬼之外,还有王生的妻子陈氏,捉鬼的道士,让王生起死回生的高人--一个肮脏的乞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王生的妻子陈氏了。她明知道丈夫招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回来,并没有抓狂撒泼,只是“劝遣之”,而“生不听”,当王生被恶鬼剖腹挖心之后,是她找来道士除掉恶鬼,而后为了救活王生,对一个肮脏的乞丐低声下气,忍气吞声,甚至乞丐“咯痰唾盈把”,她也硬着头皮吃下去,回到家中“俯仰哀啼,但愿即死”,独自给丈夫王生收尸,“抱尸收肠,且理且哭,哭极声嘶”,此时,哽在她胸口的被那乞丐强迫吃下的那口痰化作一颗人心落入王生体内,这才使王生起死回生。整个是一副既通情达理,又能忍辱负重,并且对丈夫情真意切,忠贞不渝的中国传统女子美德典型形象。
当然,电影画皮讲的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除了也有个王生,也有个会画皮的妖怪之外,电影画皮和聊斋故事画皮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蒲松龄写这个故事,是讽喻世人愚迷,“明明妖也而以为美,明明忠也而以为妄“,而这部电影,当然,只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故事。电影自我宣传的所谓”魔幻“只是个不搭调的噱头而已。既然是爱情故事,当然也就看不到骇人的恶鬼挖人心的血腥场面了。所以,想看恐怖片的,想看神怪片的,甚至是冲着甄子丹想看武打片的,恐怕都有些失望了。比如我,从一开始就等着看周同学画皮的场面,结果想象中风雨交加,烛火飘摇,一道闪电映照出一副左手拎人皮,右手执画笔的狰狞厉鬼形象都没有出现。的确,这让我略微有些失望。
故事本身并没有多少可说的,在我看来只是平淡无奇的爱情故事。虽然编剧安排了三男三女,准确地说,是两男两女加上一只狐狸和一只蜥蜴,听起来似乎可能会很复杂,其实主要的纠葛还是在王生和妻子、狐妖这一男两女之间。一男两女之间会有些什么故事?左右无非如此这般。好在一个情字总是说不清道不明,所以我们总是可以写一个爱情故事,演一个爱情故事,看一个爱情故事,一年又一年,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说到演员的表演,陈坤要演一个为狐妖所迷,但最终还是不忘与发妻旧情的花心多情男,甄子丹要演一个类似于燕赤侠虬髯客捉鬼道士的侠客,虽然片子里他并不懂法术,他主要负责影片的武打场面,孙俪(应该是她吧)演一个傻乎乎的“降魔者”,还有一个对周同学痴心一片的扮相很酷的蜥蜴精(抱歉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主要负责给周同学搜集美容护肤品,和甄子丹对打,以及隐身。这几位没多少表演的空间和余地,都是陪衬的角色,应该还算合格吧。真正的主角其实就是周迅和赵薇这两位。关于周迅同学,自“大明宫词”以来其演技一直备受赞誉,这部戏里也不例外,对感情戏的把握细致入微,颇有值得称道之处,不过总还是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她演的是个狐妖,可是我没看到狐媚风骚,只看见顾影自怜,楚楚动人,甚至在原形毕露时,也是流盼自若。当然,这多半不是周同学的问题,而是剧本和导演的问题。总之,“李米的猜想”里面的周迅更好。赵薇其实早在多年前和姜文合作的那部“绿茶”就已经摆脱了“小燕子”的白痴傻大姐形象,回顾以往,似乎赵薇比周迅更能适应不同类型的角色,在这部戏里,我觉得赵薇其实比周迅的表现更胜一筹,隐忍,坚毅,为爱牺牲的决绝,都演绎得入木三分,令人印象深刻。而且,整部戏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赵薇以“白发魔女”形象泣血的镜头,如果说画皮那场戏让我失望的话,这个镜头就是个意料之外的惊喜,虽然造型搞得有点象某种日本妖怪,但是那种痛彻心扉而又心灰意冷的凄婉和悲怆,在赵薇的脸上,通过这个镜头,让我在整部戏里唯一一次感受到一种冲击。
赵薇,第一次给了我“惊艳”的感觉。

当然,周迅在戏里应该是有更能让人印象深刻的镜头的,可惜,给剪掉了。
影片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种牺牲的姿态,王夫人为了保全丈夫的性命,为了不再有人被挖心饮下毒药,王生为了救夫人自尽,庞勇(好像是叫这个名字)为了干掉蜥蜴精不惜与其同归于尽,最后狐妖也许是心灰意冷也许是大彻大悟牺牲了百年或是千年道行救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活着,甚至妖怪也没有魂飞魄散神形俱灭只不过打回原型而已,王生夫妇依然恩爱,大侠和降魔者并肩远行,狐狸和蜥蜴依然在一起(虽然狐狸身边趴着条蜥蜴的场面实在有些怪异),这世界多么和谐。
很多人不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仿佛不弄死几个人就不够艺术不够格调,其实皆大欢喜没什么不好,皆大欢喜的结局更合乎商业逻辑。况且,这本应是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嘛,你看,这个爱情故事里每个人都是一往情深,一片赤诚,敢于付出甚至牺牲,换作我是导演,我也不忍心弄死其中任何一个人,这简直就是个爱情童话,童话里通常还有个巫婆之类的反面角色呢,这部画皮里面连个坏人都没有,全是好人,比童话还童话。
一封情书
标签:情书2008-10-23 07:08 星期四 大雨
爱情自来自去,痴男怨女们以为可以抓住,留住,拖住甚至平白造就出爱情来,殊不知爱情却是不由人的,它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可以从天而降,可以凭空消失,但决计不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只是我们对爱情的感受往往不同,有时它来了你就知道,有时它走了你才知道,更多的时候它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只不过是我们自以为是而已。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爱情是无法表达的,不管是用语言,文字,还是用眉目传情。爱情就象是神迹,被爱情击中的几率与被闪电击中的几率约等。
而表达无非是一种修饰,我们难免或字斟句酌,或惺惺作态,然而这也不可避免,从本质上讲,我们内心深处的东西都是不可为人知,甚至是不可为己知的,有谁能活得如此透彻呢?要是你能够洞悉己心,那自然也能够洞悉人心,如此,人情世故已然洞若观火,那么,红尘已破,还谈什么情爱?好在此等物种并不常见,我不是,想必你也不是。
所以,如果我写出一封看似发自肺腑情真意切的情书给你,请别问我是否出自真心,真心真心,无非自剖肝胆而已,我自己都看不明白,你就能看得明白?所以,如果我写出一封洋洋洒洒浓情蜜意的情书给你,你可以高兴,但千万别相信,人类发明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爱情是无法表达的,不管是用语言,文字,还是用眉目传情。爱情就象是神迹,被爱情击中的几率与被闪电击中的几率约等。
而表达无非是一种修饰,我们难免或字斟句酌,或惺惺作态,然而这也不可避免,从本质上讲,我们内心深处的东西都是不可为人知,甚至是不可为己知的,有谁能活得如此透彻呢?要是你能够洞悉己心,那自然也能够洞悉人心,如此,人情世故已然洞若观火,那么,红尘已破,还谈什么情爱?好在此等物种并不常见,我不是,想必你也不是。
所以,如果我写出一封看似发自肺腑情真意切的情书给你,请别问我是否出自真心,真心真心,无非自剖肝胆而已,我自己都看不明白,你就能看得明白?所以,如果我写出一封洋洋洒洒浓情蜜意的情书给你,你可以高兴,但千万别相信,人类发明
诗人
标签:诗人2008-10-18 09:06 星期六 小雨
There's no bottom to a lake
湖底对自己是无底的
As there's no edge to a shore
岸对自己也无岸
Its water remains neither wet nor dry to itself
它的水对自己也是不湿不干的
As its ripples never conjure the feeling of solitude
它的波浪也不感到单一或个别
These ripples surround rocks that are neither too big nor too small
这些波浪在既不小也不大的石头周围
Whispering softly with their very own whispers
对自己那轻若无闻的轻声细语
Just whispers....
轻声细语....
Dying is like flying
死亡是一种飞翔
It's much easier than living
比生简单
湖底对自己是无底的
As there's no edge to a shore
岸对自己也无岸
Its water remains neither wet nor dry to itself
它的水对自己也是不湿不干的
As its ripples never conjure the feeling of solitude
它的波浪也不感到单一或个别
These ripples surround rocks that are neither too big nor too small
这些波浪在既不小也不大的石头周围
Whispering softly with their very own whispers
对自己那轻若无闻的轻声细语
Just whispers....
轻声细语....
Dying is like flying
死亡是一种飞翔
It's much easier than living
比生简单
今夕是何年
忽然想起已经错过了七夕,之所以会错过,当然是因为七夕对我来说没有特别的意义。在这一天没有特别的思念或者怀念,也没有特别的人或者事会让我记起这一天。反正对我来说,这一天并不是个特别的日子。
其实大家也都大抵如此吧。只是别人也许会自己制造一些特别的气氛,也许这样会使得这一天在之前值得期待,在之后值得回忆。这样很好,这样的生活很有参与感,这样的生活才会令人觉得置身其中,身临其境,才会令人觉得真实,才会令人觉得真的是我自己过的日子。所以我们都需要各种各样的纪念日,公共的或私人的,我们在自己的日历上做着各种各样的标注,然后退后两步,眯着眼睛瞄着被标得花花绿绿的日历格子,然后长吁一口气,满怀欣喜地对自己说,我的生活是如此充实和丰富多彩,仿佛这样的人生就有了意义。
通常,我们都是别人生活的旁观者,偶尔,我们甚至是自己生活的旁观者。很多人都喜欢发表一点关于生活本质的言论,最近流行的一句是顾拜旦所言:生活的本质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奋斗。我不知道这对我是否适用。可能很多人也如我一般即使愿意,也不知道该为什么去奋斗。或者他们分不清什么是索取,什么是奋斗,或许,奋斗,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迷惘。我们都曾经如此饱含激情地置身其中,饱含激情地去喜怒哀乐,饱含激情地去经历每一次悲欢离合,我们都曾经如此认真和投入,以至于我们其中的一些人早早地耗尽了激情。就象是一簇篝火,燃尽了,便只剩下一堆灰烬。再后来,连灰烬都彻底冷下来。
很奇怪,没来由,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多年以前的一个星期天的晚上。那真的是很多年以前了,大概是1990年,我15岁,已经读到了高中二年级。那时候我在住校,每个星期回家一次。所以,每个星期天的晚饭之后,我都要乘坐公交车去学校,通常车到途中,在经过城市最繁华的一段时,天已全黑。我通常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街边的路灯,和偶尔可见的霓虹,面无表情。我的车程很长,而星期天的晚上总是很热闹的,尤其是在只有一个休息日的年代。所以,我就这样看着车窗外面的人来人往,车里的乘客上上下下,总是有种喧闹欢腾的气氛,而我,却要去往一个幽闭沉闷的地方。这样的旅程每周都会重复一次。在这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42路车里,我学会了什么是寂寥。在这趟长长的车程里,偶尔有一段安宁的路程,有一天,一个并不算寒冷的冬天,大约是1990年的某个星期天的夜晚,42路车经过青羊或是抚琴小区站的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子。我不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那是张漂亮的脸,皮肤细腻白皙,有着不常见的高挺鼻梁。她看起来应该是20来岁,就站在离我只有两排座椅的车门旁边,大概是因为很快就会下车,所以车上有很多空位她却没有坐。她目不斜视地看着窗外,有节奏地被车外的路灯把脸庞照得雪白,显得孤傲冷艳。车里寂静无声,只有发动机的沉闷轰鸣,车外是渐渐冷清下来但是依然灯火通明的街道,而我歪着头靠着车窗,眼睛盯着她,她美丽的脸,她的红色锦缎面料的棉袄,那锦缎上有大而繁复的花朵图案,在灯光的辉映下泛着妖冶的光泽。这棉袄很合身,紧紧地裹着她的身体,我可以从那锦缎反光的变化和那排同样繁复的蝴蝶扣的起伏想象得出来那锦缎下面的动人曲线。她在那里站了五分钟,车到站,车里灯亮,她下车,车门关,车启动,车里灯熄,车里回复沉寂和黑暗,我没有回头去看她的背影。
现在我明白,我生活中的那五分钟凝固了下来,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它凝固,沉淀下去,并且在将来的某个时候由于某个未知的原因重新浮现出来,然后又重新沉淀下去,如果不是我现在把它写下来,我将永远不记得这五分钟曾经发生过,并且永远不记得这五分钟曾经在将近20年之后被我回忆起来过。也许,也许还有无数这样的凝固没有被我们发现,也许还有无数这样的凝固被我们再次遗忘,也许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分钟都被凝固过,只是沉淀下去就再也浮不起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或多或少的有着这样的魔幻时刻,这样的魔幻时刻也许可以令我们找到穿梭时空的方法。我在想,也许我今年冬天找个星期天的晚上,在8点钟登上42路车,也许我在车上会不可抗拒地打个盹,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五分钟里。可能我会揉揉眼睛看着妆点了我的寂寥的美女,迷迷糊糊地隐约觉得似乎做了一个关于长大的梦。
我曾经做过一个自以为睿智的结论:生活的本质不在于索取,也不在于顾拜旦所说的奋斗,而是在于平衡,在于你想要的和你所处的现实之间的平衡。我其实并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想说什么。
今天我有了一个新的结论,关于生活的本质的结论,那就是:岁岁年年暮暮朝朝。
今夕是何年。
其实大家也都大抵如此吧。只是别人也许会自己制造一些特别的气氛,也许这样会使得这一天在之前值得期待,在之后值得回忆。这样很好,这样的生活很有参与感,这样的生活才会令人觉得置身其中,身临其境,才会令人觉得真实,才会令人觉得真的是我自己过的日子。所以我们都需要各种各样的纪念日,公共的或私人的,我们在自己的日历上做着各种各样的标注,然后退后两步,眯着眼睛瞄着被标得花花绿绿的日历格子,然后长吁一口气,满怀欣喜地对自己说,我的生活是如此充实和丰富多彩,仿佛这样的人生就有了意义。
通常,我们都是别人生活的旁观者,偶尔,我们甚至是自己生活的旁观者。很多人都喜欢发表一点关于生活本质的言论,最近流行的一句是顾拜旦所言:生活的本质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奋斗。我不知道这对我是否适用。可能很多人也如我一般即使愿意,也不知道该为什么去奋斗。或者他们分不清什么是索取,什么是奋斗,或许,奋斗,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迷惘。我们都曾经如此饱含激情地置身其中,饱含激情地去喜怒哀乐,饱含激情地去经历每一次悲欢离合,我们都曾经如此认真和投入,以至于我们其中的一些人早早地耗尽了激情。就象是一簇篝火,燃尽了,便只剩下一堆灰烬。再后来,连灰烬都彻底冷下来。
很奇怪,没来由,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多年以前的一个星期天的晚上。那真的是很多年以前了,大概是1990年,我15岁,已经读到了高中二年级。那时候我在住校,每个星期回家一次。所以,每个星期天的晚饭之后,我都要乘坐公交车去学校,通常车到途中,在经过城市最繁华的一段时,天已全黑。我通常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街边的路灯,和偶尔可见的霓虹,面无表情。我的车程很长,而星期天的晚上总是很热闹的,尤其是在只有一个休息日的年代。所以,我就这样看着车窗外面的人来人往,车里的乘客上上下下,总是有种喧闹欢腾的气氛,而我,却要去往一个幽闭沉闷的地方。这样的旅程每周都会重复一次。在这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42路车里,我学会了什么是寂寥。在这趟长长的车程里,偶尔有一段安宁的路程,有一天,一个并不算寒冷的冬天,大约是1990年的某个星期天的夜晚,42路车经过青羊或是抚琴小区站的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子。我不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那是张漂亮的脸,皮肤细腻白皙,有着不常见的高挺鼻梁。她看起来应该是20来岁,就站在离我只有两排座椅的车门旁边,大概是因为很快就会下车,所以车上有很多空位她却没有坐。她目不斜视地看着窗外,有节奏地被车外的路灯把脸庞照得雪白,显得孤傲冷艳。车里寂静无声,只有发动机的沉闷轰鸣,车外是渐渐冷清下来但是依然灯火通明的街道,而我歪着头靠着车窗,眼睛盯着她,她美丽的脸,她的红色锦缎面料的棉袄,那锦缎上有大而繁复的花朵图案,在灯光的辉映下泛着妖冶的光泽。这棉袄很合身,紧紧地裹着她的身体,我可以从那锦缎反光的变化和那排同样繁复的蝴蝶扣的起伏想象得出来那锦缎下面的动人曲线。她在那里站了五分钟,车到站,车里灯亮,她下车,车门关,车启动,车里灯熄,车里回复沉寂和黑暗,我没有回头去看她的背影。
现在我明白,我生活中的那五分钟凝固了下来,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它凝固,沉淀下去,并且在将来的某个时候由于某个未知的原因重新浮现出来,然后又重新沉淀下去,如果不是我现在把它写下来,我将永远不记得这五分钟曾经发生过,并且永远不记得这五分钟曾经在将近20年之后被我回忆起来过。也许,也许还有无数这样的凝固没有被我们发现,也许还有无数这样的凝固被我们再次遗忘,也许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分钟都被凝固过,只是沉淀下去就再也浮不起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或多或少的有着这样的魔幻时刻,这样的魔幻时刻也许可以令我们找到穿梭时空的方法。我在想,也许我今年冬天找个星期天的晚上,在8点钟登上42路车,也许我在车上会不可抗拒地打个盹,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五分钟里。可能我会揉揉眼睛看着妆点了我的寂寥的美女,迷迷糊糊地隐约觉得似乎做了一个关于长大的梦。
我曾经做过一个自以为睿智的结论:生活的本质不在于索取,也不在于顾拜旦所说的奋斗,而是在于平衡,在于你想要的和你所处的现实之间的平衡。我其实并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想说什么。
今天我有了一个新的结论,关于生活的本质的结论,那就是:岁岁年年暮暮朝朝。
今夕是何年。
消暑
夏天已经到了高潮。
于是我开始有机会一整天都能体会一种粘乎乎的感觉。
我的方法是泡一杯热腾腾的碧潭飘雪,以一种呵护的姿态捧到嘴边,用微微颤抖的嘴唇小心翼翼地吹动杯子里飘着的茉莉花朵。那热气笼罩在我的脸上,就象是春风拂过冻土,让我一脸的泥泞。我以一种适度的忍耐将一口适度高温的茶噙在嘴里,稍微适应一下再咽下去。于是我终于又难得的感觉到了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他们都如同春天种子发芽冲出泥土一般,以一种急迫和欢快的情绪将汗水挤压出来。我几乎能听到那些毛孔在噼啪作响。于是体温骤然上升了几度,让我微醺。当然此时我也可以闭上眼睛,认真回味舌尖那一丝微微的回甜和舌头两侧微微的苦涩,就着鼻子里仍未消散的茉莉花香味,如果我此时的心境足够安定平和,我就可以体会到一丝“碧潭飘雪”的清幽与凉意,是为心静自然凉。
而另一方面,根据热力学第一定律,让自己凉快的方法就是尽量拉大体温与环境温度的温差,我不能让气温降下去,但是我可以让自己的体温升上来。你看,我消暑的办法可是内外兼修,既是人文的,又是科学的。看来大热天喝热茶不失为一个解暑良方。果然,出了一身汗之后,果然能感觉到一丝凉意了,这办法不错,环保,省电。当然,这时我总是要让自己的毛孔尽量大面积地暴露在空气中,以便尽量扩大散热面积。这时候我或者喜欢在自己身上前后上下地摸几把,一摸一手的粘乎乎,当然我并不是喜欢而是在忍耐这种粘乎乎的感觉,这是为了尽量扩大这种适度的忍耐从而使得等下冲凉的时候能获得尽量大的快感。你看,我是个多么心理健康而又懂得享受的人啊。
茶是个好东西,茶看似清澈但喝到嘴里之后又常常让你感觉味道难以捉摸。可惜我不大会喝茶,或者说我只是喝却不会品。我能大致喝得出来茶的品种、优劣但是对器皿和水质、水温都不讲究,而且,我总是泡得太浓了。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太浓了就会失去他本来的味道。
茶喝到第三泡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去冲凉了。当凉水从头淋下来的时候,那感觉象是一层热烘烘粘乎乎的皮被干净利索地揭了下来。我打算去买个浴缸,这样明年夏天的时候我就可以泡在凉水里喝一杯热腾腾的碧潭飘雪了,或者竹叶青也好,或者是峨嵋毛峰。不喜欢铁观音,总觉得他有香无味。
冲完凉出来,我可以感觉到热腾腾的空气,这时候我的体温,起码是皮肤表面的温度比气温低了,开始从空气吸热,所以凉意不能持久,当然,这还是因为伟大的热力学第一定律,一杯热水倒进一杯凉水里会得到一杯温水,宇宙中所有恒星的热情和光芒最终都会被冰冷的虚空耗尽,他们都会熄灭,整个宇宙都会熄灭,最终的结局是热寂。或者,依据另一个同样伟大的大爆炸理论,最终的结局将是塌缩。对不起,我有些扯远了,大热天喝热茶的副作用,容易犯晕。我突然想到一个并不符合热力学第一定律的例子,那就是你的热情源源不断地向对方释放直至耗尽,而对方依旧冰冷,这个,我们一般称之为一厢情愿的爱情。想到这里,我忽然感到一阵凉意,还没达到冲凉的程度,但是比“碧潭飘雪”的幻觉有效多了。
总之呢,当我冲凉出来之后至少会有五分钟身上不会有粘乎乎的感觉,相反在我习惯了使用沐浴液而不是香皂之后身上会如丝绸般光洁柔滑。我承认我的肌肉太松软了,应该加强锻炼了。
早安,2008
我庆祝新年的方式是彻夜不眠。
于是,我决定在新年的第一抹微光来临之前,写点应景的东西。
昨天傍晚,我谢绝了母亲让我回家一起过元旦的邀请,我说约了朋友一起过,其实我只是想一个人度过2007的最后一夜。我想这一夜应该也没什么特别的,和往常许多个不眠之夜应该没什么不同。2007年我的生活规律太糟糕,熬了太多的通宵,通常是些无所事事的通宵。我有时候也在想自己为什么要如此蓄意地和家人保持疏离,也许我有一点点自我放逐的倾向。
想到这里我觉得有点好笑,是的,我根本没有勇气和能力放逐任何人,哪怕是我自己,我只能在那条河里随波而去,连沉浮都不能自主。想放逐自己?那就是想上岸?门都没有,我根本做不到。每次写道和时间有关的内容,我都会用河流这个老掉牙的破旧比喻,连我自己都觉得厌恶。但是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比喻实在是真的很贴切,河流无情地流淌,流过了2007,流向了2008....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还没有变,有些东西留不住,有些东西变不了....等等等等,诸如此类,都是些陈词滥调,老生常谈,但每到这种时候,想来想去,却还是这几句。
似乎天快亮了,按照经纬度计算的日出时间应该已经到了。空中似乎已经有了一点点微光。我似乎已经没有时间思绪万千了,那我就紧急来个新年愿望吧: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能找到平静和乐趣。
别了,我的2007。
早安,2008。
于是,我决定在新年的第一抹微光来临之前,写点应景的东西。
昨天傍晚,我谢绝了母亲让我回家一起过元旦的邀请,我说约了朋友一起过,其实我只是想一个人度过2007的最后一夜。我想这一夜应该也没什么特别的,和往常许多个不眠之夜应该没什么不同。2007年我的生活规律太糟糕,熬了太多的通宵,通常是些无所事事的通宵。我有时候也在想自己为什么要如此蓄意地和家人保持疏离,也许我有一点点自我放逐的倾向。
想到这里我觉得有点好笑,是的,我根本没有勇气和能力放逐任何人,哪怕是我自己,我只能在那条河里随波而去,连沉浮都不能自主。想放逐自己?那就是想上岸?门都没有,我根本做不到。每次写道和时间有关的内容,我都会用河流这个老掉牙的破旧比喻,连我自己都觉得厌恶。但是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比喻实在是真的很贴切,河流无情地流淌,流过了2007,流向了2008....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还没有变,有些东西留不住,有些东西变不了....等等等等,诸如此类,都是些陈词滥调,老生常谈,但每到这种时候,想来想去,却还是这几句。
似乎天快亮了,按照经纬度计算的日出时间应该已经到了。空中似乎已经有了一点点微光。我似乎已经没有时间思绪万千了,那我就紧急来个新年愿望吧: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能找到平静和乐趣。
别了,我的2007。
早安,2008。
锦里风华庭
标签:生活2007-12-04 22:18 星期二 小雨
成都有个叫做锦里的地方,或多或少有些名气,尤其是对于游客。
成都有个叫做风华庭的地方,大概就没有多少人听说过了。
我买风华庭的房子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到离武侯祠会那么近,虽然也没有近在咫尺,但总还是在步行可达的距离。所以在刚搬进去的那段时间,我也常常没事的时候到武侯祠大街上去逛逛,那感觉就像是,比如说,吃完晚饭后去丽江散散步。当然武侯祠里面是不进去的,门票太贵了。他们收多少?60,80还是120?不知道,懒得去观望。反正我还记得上次我进去的时候是五毛钱一张票,落差也太大了,受不了。我回忆了一下上次去武侯祠是什么时候?想不起来了,估计那时候我妈还没我现在大呢。
所以,我很快发现了不要门票的地方,锦里。就在武侯祠边上,实际上,那就是从武侯祠的园子里辟出来的一条街。其实也不能算街,走到最里面是没出路的,这大概就叫做“里”吧。里面颇有些亭台楼阁,戏台花园池塘之类的,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色铺面摊档,卖手工艺品的,卖小吃的,卖茶叶的,卖字画刻章的,当然也少不了茶楼酒吧咖啡馆,最近居然还开张了一家星巴克,那个戏台上我倒是从来没有看见有什么戏开张过。总之呢,都是些对付游客的名堂。所以我觉得,要是将就一点的话,来锦里逛逛也就当逛了丽江了。不过呢,倒的确是很热闹,总是摩肩擦踵,衣香鬓影,形形色色,五湖四海,古今中外,什么都有。入口处的那扇看起来很厚重很古旧的大门不知道是否会真的每天关上,门边上时永远高挑的大红灯笼。
当然,灯笼里面点的不是蜡烛,而是GE或者飞利浦或者欧司朗。
当然,也只是刚搬家的那段时间。后来我也很少去了。虽然离得不远,但不是在我通勤的线路上,人们大概都是这样吧,一般不会专程去那些不必要不需要去的地方,哪怕离得很近,哪怕那是锦里,哪怕那是四方街。我们大概也不会专门去打那些不必要不需要打的电话,哪怕那是你多年未见的老友,哪怕那电话号码一直在你手机上被设置成快捷方式。难道我每天做的都是些必须和必要的事?见的都是些必须和必要的人?我很怀疑。
风华庭如今早已没了风华。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什么剪彩仪式完毕之后被随意丢弃的破旧花篮,不过这并不妨碍它的房价暴涨。忽然觉得这么几年时间,世界其实变化很大,而我自己,包括我的生活,其实没什么变化,这么老是没变化,我都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沮丧。前两天几个大学同学聚会,简单地吃了顿饭,大家都说只有我似乎一点没变,那语气里恐怕夹杂着羡慕和怜悯。这几位也算是大学时代的兄弟吧,起码都是些我引以为朋友,或者认为可以成为朋友的,十年了,我和他们居然都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过,他们多数其实都在成都,有的甚至和我离得很近。人们大概都是这样吧,一般不会专程去那些不必要不需要去的地方,哪怕离得很近,哪怕那里有你十年不见的朋友 。
有很多东西都能给你安全感,当然常常是虚假的安全感。比如类似成都这样的城市,比如你贷款买的房子,比如老公老婆之类的称谓,比如锦里,比如风华庭。
我今天下班去了锦里喂鱼,那个池塘里有很多漂亮的鲤鱼,花两块钱买包鱼食,靠着石头栏杆漫不经心地一点点往池子里抛,很快就可以引得大群色彩斑斓的鲤鱼蜂拥而至,靠近我的那片池水就象是在沸腾。当然,同时还可以吸引大群的游客驻足观看,这时候如果天气好的话,应该有夕阳斜照,人群和鱼群都有落日余辉映照,那就更加惬意。
我决定以后只要有空一定在回家前先去锦里喂鱼,只要两块钱,就可以让你买到快乐,或者,安全感。
成都有个叫做风华庭的地方,大概就没有多少人听说过了。
我买风华庭的房子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到离武侯祠会那么近,虽然也没有近在咫尺,但总还是在步行可达的距离。所以在刚搬进去的那段时间,我也常常没事的时候到武侯祠大街上去逛逛,那感觉就像是,比如说,吃完晚饭后去丽江散散步。当然武侯祠里面是不进去的,门票太贵了。他们收多少?60,80还是120?不知道,懒得去观望。反正我还记得上次我进去的时候是五毛钱一张票,落差也太大了,受不了。我回忆了一下上次去武侯祠是什么时候?想不起来了,估计那时候我妈还没我现在大呢。
所以,我很快发现了不要门票的地方,锦里。就在武侯祠边上,实际上,那就是从武侯祠的园子里辟出来的一条街。其实也不能算街,走到最里面是没出路的,这大概就叫做“里”吧。里面颇有些亭台楼阁,戏台花园池塘之类的,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色铺面摊档,卖手工艺品的,卖小吃的,卖茶叶的,卖字画刻章的,当然也少不了茶楼酒吧咖啡馆,最近居然还开张了一家星巴克,那个戏台上我倒是从来没有看见有什么戏开张过。总之呢,都是些对付游客的名堂。所以我觉得,要是将就一点的话,来锦里逛逛也就当逛了丽江了。不过呢,倒的确是很热闹,总是摩肩擦踵,衣香鬓影,形形色色,五湖四海,古今中外,什么都有。入口处的那扇看起来很厚重很古旧的大门不知道是否会真的每天关上,门边上时永远高挑的大红灯笼。
当然,灯笼里面点的不是蜡烛,而是GE或者飞利浦或者欧司朗。
当然,也只是刚搬家的那段时间。后来我也很少去了。虽然离得不远,但不是在我通勤的线路上,人们大概都是这样吧,一般不会专程去那些不必要不需要去的地方,哪怕离得很近,哪怕那是锦里,哪怕那是四方街。我们大概也不会专门去打那些不必要不需要打的电话,哪怕那是你多年未见的老友,哪怕那电话号码一直在你手机上被设置成快捷方式。难道我每天做的都是些必须和必要的事?见的都是些必须和必要的人?我很怀疑。
风华庭如今早已没了风华。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什么剪彩仪式完毕之后被随意丢弃的破旧花篮,不过这并不妨碍它的房价暴涨。忽然觉得这么几年时间,世界其实变化很大,而我自己,包括我的生活,其实没什么变化,这么老是没变化,我都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沮丧。前两天几个大学同学聚会,简单地吃了顿饭,大家都说只有我似乎一点没变,那语气里恐怕夹杂着羡慕和怜悯。这几位也算是大学时代的兄弟吧,起码都是些我引以为朋友,或者认为可以成为朋友的,十年了,我和他们居然都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过,他们多数其实都在成都,有的甚至和我离得很近。人们大概都是这样吧,一般不会专程去那些不必要不需要去的地方,哪怕离得很近,哪怕那里有你十年不见的朋友 。
有很多东西都能给你安全感,当然常常是虚假的安全感。比如类似成都这样的城市,比如你贷款买的房子,比如老公老婆之类的称谓,比如锦里,比如风华庭。
我今天下班去了锦里喂鱼,那个池塘里有很多漂亮的鲤鱼,花两块钱买包鱼食,靠着石头栏杆漫不经心地一点点往池子里抛,很快就可以引得大群色彩斑斓的鲤鱼蜂拥而至,靠近我的那片池水就象是在沸腾。当然,同时还可以吸引大群的游客驻足观看,这时候如果天气好的话,应该有夕阳斜照,人群和鱼群都有落日余辉映照,那就更加惬意。
我决定以后只要有空一定在回家前先去锦里喂鱼,只要两块钱,就可以让你买到快乐,或者,安全感。
[文字]右手第二条路,一直向前,直到天明
标签:生活2007-06-01 01:23 星期五 晴
今天读到一句话:我所爱的男孩子都已经变老了。
曾经的叛逆少年变成了温和的中年人,曾经在深夜的街上大声唱歌,如今只会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的桌子后面。
于是忽然想起,我也曾经争过无关紧要的风,吃过莫名其妙的醋,打过有惊无险的架,为了一段似是而非的爱情。当然,若是当事人如今追问起来,我是打死也不会承认的。我会说,不不不,我可没有为你跟别人打过架,或者说,绝对不是我,那一刀绝对不是我砍的,我怎么会玩刀呢,那是另外一个家伙。实际上,所谓的当事人面容早已模糊,连名字,也不大记得。
所以,大概,我所爱过的女孩子们都已经变老了吧,此刻,她们大概都在张罗着给她们的孩子过儿童节。
几天前,和两个同学小聚,其中一位去年离婚的带来了新任女友。那位也不算年轻的女士席间悄悄对我惊诧道,他们两个怎么可能是你的同学?你今年多大了啊?我笑着说,鄙人的驻颜秘诀是练童子功。于是大家一起 大笑,眼角荡漾着岁月的痕迹。
其实我心里清楚,我的外表只是我的我的伪装,我的内在其实是与时俱进,和我的实际年龄相符的。当然,我所说的内在包括我的思想,性情;也包括我的心脏,我的肺,我的肾和我的前列腺。
Peter Pan: 我要永远当小孩儿,永远好玩。
Wendy: 话是这么说,但我觉得那是你最大的伪装。
呵呵,如果你所爱的男孩子永远长不大呢?
All children, except one, grow up.
不知道今天晚上我会不会做梦,如果会,我希望梦见我在路边遇见Wendy,已经长大的Wendy,她穿着套有点幽暗的蓝色衣服,裙子很短,后背开得很低,看起来很漂亮。我仰着头看着她化得很精致的脸,看着她长长的睫毛,对她说,右手第二条路,一直向前,直到天明。
但是,她已经长大,已经忘了如何去飞。
Wendy:go away,peterpan;go way,peterpan,她挥手叫他走。
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会做这个梦。
我一直觉得,不,应该说我确信,我会在某一天早上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突然变老,对,就是一觉醒来,迷迷糊糊地照镜子,忽然发现脸上的皮耷拉着,额头和眼角有深刻的褶皱,头发花白。于是,从这一刻起,所有的往事都突然头发花白。
我只希望那会是个气候宜人的早晨。因为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地方,每当好天气的早晨,都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和一个同样永远长不大的小仙女在玩耍。我知道去那里的方法:右手第二条路,一直向前,直到天明。
曾经的叛逆少年变成了温和的中年人,曾经在深夜的街上大声唱歌,如今只会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的桌子后面。
于是忽然想起,我也曾经争过无关紧要的风,吃过莫名其妙的醋,打过有惊无险的架,为了一段似是而非的爱情。当然,若是当事人如今追问起来,我是打死也不会承认的。我会说,不不不,我可没有为你跟别人打过架,或者说,绝对不是我,那一刀绝对不是我砍的,我怎么会玩刀呢,那是另外一个家伙。实际上,所谓的当事人面容早已模糊,连名字,也不大记得。
所以,大概,我所爱过的女孩子们都已经变老了吧,此刻,她们大概都在张罗着给她们的孩子过儿童节。
几天前,和两个同学小聚,其中一位去年离婚的带来了新任女友。那位也不算年轻的女士席间悄悄对我惊诧道,他们两个怎么可能是你的同学?你今年多大了啊?我笑着说,鄙人的驻颜秘诀是练童子功。于是大家一起 大笑,眼角荡漾着岁月的痕迹。
其实我心里清楚,我的外表只是我的我的伪装,我的内在其实是与时俱进,和我的实际年龄相符的。当然,我所说的内在包括我的思想,性情;也包括我的心脏,我的肺,我的肾和我的前列腺。
Peter Pan: 我要永远当小孩儿,永远好玩。
Wendy: 话是这么说,但我觉得那是你最大的伪装。
呵呵,如果你所爱的男孩子永远长不大呢?
All children, except one, grow up.
不知道今天晚上我会不会做梦,如果会,我希望梦见我在路边遇见Wendy,已经长大的Wendy,她穿着套有点幽暗的蓝色衣服,裙子很短,后背开得很低,看起来很漂亮。我仰着头看着她化得很精致的脸,看着她长长的睫毛,对她说,右手第二条路,一直向前,直到天明。
但是,她已经长大,已经忘了如何去飞。
Wendy:go away,peterpan;go way,peterpan,她挥手叫他走。
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会做这个梦。
我一直觉得,不,应该说我确信,我会在某一天早上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突然变老,对,就是一觉醒来,迷迷糊糊地照镜子,忽然发现脸上的皮耷拉着,额头和眼角有深刻的褶皱,头发花白。于是,从这一刻起,所有的往事都突然头发花白。
我只希望那会是个气候宜人的早晨。因为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地方,每当好天气的早晨,都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和一个同样永远长不大的小仙女在玩耍。我知道去那里的方法:右手第二条路,一直向前,直到天明。
流水.情人
标签:生活2007-02-05 02:43 星期一 晴
《情人》这本书里其实没有一丝一毫的浪漫。甚至也没有爱,有的只是伤痕。
我应该是在去年秋天买的这本书,九月或者十月,我还记得,我在河边上泡着茶,秋日下午的阳光温暖和煦,身边的河水缓缓流动,水面上有白鹭翻飞。然而这本书在这样的环境里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于是我心不在焉地看着,读着那些阴冷晦涩的词句,直到阳光冷下来。
前天我在书堆里又翻出了这本书,发现还有十来页的结尾没有看完,于是又花了两个小时重新翻了一遍,在我的杂乱卧室的昏黄灯光下。即将过去的冬天依然阴冷,房间里是我已经适应的污浊空气,当我重新看这本书,竟然感到了一丝温暖。
书的确是本好书,然而整本书对我的吸引力还不如书的名字。我在重读这本书的时候所感觉到的温暖并不是因为书的内容,只不过是因为拿起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个温暖的下午。我甚至还记得当时的心不在焉,一边看书,一边想着两个女孩,实际上其中一个应该不能被再叫做女孩了。是的,我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同时想着两个女孩了,我进化了。她们一个离我太远,一个离我太近,都不是合适的距离。距离当然很重要,距离决定了relationship,决定了你们两人是以一种怎么样的方式相互联结起来。我一直很困惑,我不知道所谓的爱情是一种relationship还是一种feeling,或者两者皆是抑或两者皆非,再或者所谓爱情只是女人想象出来而使某些男人相信了但最终他们还是不再相信的东西。
我忽然有些想再去河边。这个城市没有海岸,没有湖滨,也没有河滩,有的只是砌得整整齐齐的河堤。有一阵子我常去河边喝茶,那条街上下午卖茶,晚上卖酒,据说有很漂亮的夜景,但我只是在下午去。天气合适的时候,坐在河边喝茶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和多数城市里的河道一样,这里的河水流速缓慢,每次我坐在河边看着那水流,总会有时钟被调慢的错觉,我喜欢这种错觉,当我看着这流水,我会觉得时间突然变得悠长。我常常到这里来享受两个小时的悠长时光。
于是在那个悠长的温暖秋日下午,我坐在河边,看着一本叫做情人的小说,脑子里想着两个女孩,就这样不紧不慢地想,就象身边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
简单地说,当时我和两个女孩保持一种不咸不淡的暧昧关系,我知道,我有机会得到一份真挚的感情付出,甚至拥有一个对我来说显得有些过分年轻的身体,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不是因为无法作出选择,我甚至还没有开始考虑选择的问题。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值得拥有这些,也许是我不知道如何去处理 relationship,也许是因为我还在等待自己内心的感觉变得成熟,清晰。于是秋天过去了,现在冬天也快过去了,两个女孩各自有了新的男友。我和她们保持着表面上看依旧的关系,只是少了很多默契和暗示,于是也就不那么暧昧了。
那条河,准确的说,河边上的那个座位就象是我的时间机器,当我坐在那里的时候,我的时间流逝的速度就变得想身边的流水一样缓慢,可惜,这个世界其余的部分,仍旧在照常运转。
忘了说,我每次去河边,都是独自一人。哲学家说,你不可能独自获救,不可能独自去爱,不可能独自自由。所以,这一切都是徒劳,天气再好也是徒劳。就算时间机器对全世界都起作用,仍然是徒劳。但在那里我有时候能感觉到接近,至于接近什么,我说不出来。
有的人生活在时间里却相信永恒,这种态度叫做忍受。
把忍受变成享受,是需要天赋的。呵呵。
我应该是在去年秋天买的这本书,九月或者十月,我还记得,我在河边上泡着茶,秋日下午的阳光温暖和煦,身边的河水缓缓流动,水面上有白鹭翻飞。然而这本书在这样的环境里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于是我心不在焉地看着,读着那些阴冷晦涩的词句,直到阳光冷下来。
前天我在书堆里又翻出了这本书,发现还有十来页的结尾没有看完,于是又花了两个小时重新翻了一遍,在我的杂乱卧室的昏黄灯光下。即将过去的冬天依然阴冷,房间里是我已经适应的污浊空气,当我重新看这本书,竟然感到了一丝温暖。
书的确是本好书,然而整本书对我的吸引力还不如书的名字。我在重读这本书的时候所感觉到的温暖并不是因为书的内容,只不过是因为拿起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个温暖的下午。我甚至还记得当时的心不在焉,一边看书,一边想着两个女孩,实际上其中一个应该不能被再叫做女孩了。是的,我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同时想着两个女孩了,我进化了。她们一个离我太远,一个离我太近,都不是合适的距离。距离当然很重要,距离决定了relationship,决定了你们两人是以一种怎么样的方式相互联结起来。我一直很困惑,我不知道所谓的爱情是一种relationship还是一种feeling,或者两者皆是抑或两者皆非,再或者所谓爱情只是女人想象出来而使某些男人相信了但最终他们还是不再相信的东西。
我忽然有些想再去河边。这个城市没有海岸,没有湖滨,也没有河滩,有的只是砌得整整齐齐的河堤。有一阵子我常去河边喝茶,那条街上下午卖茶,晚上卖酒,据说有很漂亮的夜景,但我只是在下午去。天气合适的时候,坐在河边喝茶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和多数城市里的河道一样,这里的河水流速缓慢,每次我坐在河边看着那水流,总会有时钟被调慢的错觉,我喜欢这种错觉,当我看着这流水,我会觉得时间突然变得悠长。我常常到这里来享受两个小时的悠长时光。
于是在那个悠长的温暖秋日下午,我坐在河边,看着一本叫做情人的小说,脑子里想着两个女孩,就这样不紧不慢地想,就象身边的流水一样不紧不慢。
简单地说,当时我和两个女孩保持一种不咸不淡的暧昧关系,我知道,我有机会得到一份真挚的感情付出,甚至拥有一个对我来说显得有些过分年轻的身体,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不是因为无法作出选择,我甚至还没有开始考虑选择的问题。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值得拥有这些,也许是我不知道如何去处理 relationship,也许是因为我还在等待自己内心的感觉变得成熟,清晰。于是秋天过去了,现在冬天也快过去了,两个女孩各自有了新的男友。我和她们保持着表面上看依旧的关系,只是少了很多默契和暗示,于是也就不那么暧昧了。
那条河,准确的说,河边上的那个座位就象是我的时间机器,当我坐在那里的时候,我的时间流逝的速度就变得想身边的流水一样缓慢,可惜,这个世界其余的部分,仍旧在照常运转。
忘了说,我每次去河边,都是独自一人。哲学家说,你不可能独自获救,不可能独自去爱,不可能独自自由。所以,这一切都是徒劳,天气再好也是徒劳。就算时间机器对全世界都起作用,仍然是徒劳。但在那里我有时候能感觉到接近,至于接近什么,我说不出来。
有的人生活在时间里却相信永恒,这种态度叫做忍受。
把忍受变成享受,是需要天赋的。呵呵。
无题的忧伤
标签:生活2007-01-20 03:50 星期六 阴
---------------作者:微微妖---------------------------
宿命在远处凝结成明黄色美丽花瓣
这不该是忧伤的颜色,甚至
无法获得一声叹息。亲爱的
当我模仿音乐的节奏
试图拼凑出一些字句给你。以表示
还未降临的恐怖未来
“这当然是确切无疑的。”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午夜的天空亮丽如许
岁月最终弯成淡漠的双唇
栀子花香味存在于故乡
此时,我想将过去堆在膝上
一边走,一边丢弃。
河流只能在夜色里呜咽
荒芜的滩涂上所有石头呈现鲜红
有风来回,徒劳的想要抚慰
那所失去的毕竟找不回来了么?
我想要再靠在你肩膀上睡
吞咽可疑的红色固体,冰凉入喉
余生的热情都被你一饮而尽
如向日葵明黄笑脸
兀自开落,不争朝夕
---------------作者:微微妖 ------------------------
微微妖的无题诗.原帖名字叫雅歌:给即将到来的离别,虽然觉得篡改别人的忧伤似乎不妥,然而我们大家的忧伤大抵无非如是吧,只是有些人把它修饰得别样美感而已.我把它改成这样:
午夜的天空亮丽如许
宿命在远处凝结成明黄色美丽花瓣
如向日葵明黄笑脸
这不该是忧伤的颜色
亲爱的
当我模仿音乐的节奏
试图拼凑出一些字句给你
余生的热情都被你一饮而尽
有风来回
徒劳的想要抚慰
荒芜的滩涂上所有石头呈现鲜红
河流只能在夜色里呜咽
那所失去的毕竟找不回来了么?
岁月最终弯成淡漠的双唇
栀子花香味存在于故乡
此时
我想将过去堆在膝上
我想要再靠在你肩膀上睡
彼狡童兮
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
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
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
使我不能息兮
------------------------------------------------
宿命在远处凝结成明黄色美丽花瓣
这不该是忧伤的颜色,甚至
无法获得一声叹息。亲爱的
当我模仿音乐的节奏
试图拼凑出一些字句给你。以表示
还未降临的恐怖未来
“这当然是确切无疑的。”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午夜的天空亮丽如许
岁月最终弯成淡漠的双唇
栀子花香味存在于故乡
此时,我想将过去堆在膝上
一边走,一边丢弃。
河流只能在夜色里呜咽
荒芜的滩涂上所有石头呈现鲜红
有风来回,徒劳的想要抚慰
那所失去的毕竟找不回来了么?
我想要再靠在你肩膀上睡
吞咽可疑的红色固体,冰凉入喉
余生的热情都被你一饮而尽
如向日葵明黄笑脸
兀自开落,不争朝夕
---------------作者:微微妖 ------------------------
微微妖的无题诗.原帖名字叫雅歌:给即将到来的离别,虽然觉得篡改别人的忧伤似乎不妥,然而我们大家的忧伤大抵无非如是吧,只是有些人把它修饰得别样美感而已.我把它改成这样:
午夜的天空亮丽如许
宿命在远处凝结成明黄色美丽花瓣
如向日葵明黄笑脸
这不该是忧伤的颜色
亲爱的
当我模仿音乐的节奏
试图拼凑出一些字句给你
余生的热情都被你一饮而尽
有风来回
徒劳的想要抚慰
荒芜的滩涂上所有石头呈现鲜红
河流只能在夜色里呜咽
那所失去的毕竟找不回来了么?
岁月最终弯成淡漠的双唇
栀子花香味存在于故乡
此时
我想将过去堆在膝上
我想要再靠在你肩膀上睡
彼狡童兮
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
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
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
使我不能息兮
------------------------------------------------
[文字]焰火很漂亮
世界杯终于结束了。之所以说终于,是因为我已经精疲力竭。一个月之内看了将近60场球,换了是谁也会这样吧。我在想是否值得,虽然已经提前搞定了老板和前台的小姑娘,从上到下地解决了考勤问题,但是这世界杯后遗症不知道会持续多长的时间。我们有时候会主动地由于一些简单的,莫名其妙的理由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我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球迷,也许我这么热衷看球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年轻,还有激情。可惜我发现这届世界杯上比我还老的球员已经不多了。昔日的偶像四年前就已经寥寥无几,到了这次,已经一个都看不到。我很明白,就足球而言,属于我都时代已经过去了。94年和98年,世界杯上有50名我熟悉的球员,这次差不多也就5名左右吧。所以,下届世界杯看来是不必看了。 对我而言,这是一届陌生的世界杯。也许是我的心态问题,回顾整个世界杯我看球的观感,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最后的焰火。
焰火很漂亮。雷蒙·多梅内克如是说。
当决赛的终场哨声响起,意大利人开始狂欢,法国人黯然离场,雷蒙·多梅内克却静静地站在场边,环顾四周,脸上竟然带着微笑。我想看到最后,他说。然后他补充,焰火很漂亮。与此同时,里皮正得意洋洋地叼着根雪茄在场内游荡。
有的人就是比别人幸运。我想。意大利人是,里皮是,雷蒙·多梅内克也是。毕竟他们都看到了最后。不知道齐达内有没有看到最后的焰火,如果没有真是个遗憾,的确很漂亮的。
然后世界杯就结束了。我也看到了最后。至少,结尾还是不错的,我这样想。
我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球迷,也许我这么热衷看球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年轻,还有激情。可惜我发现这届世界杯上比我还老的球员已经不多了。昔日的偶像四年前就已经寥寥无几,到了这次,已经一个都看不到。我很明白,就足球而言,属于我都时代已经过去了。94年和98年,世界杯上有50名我熟悉的球员,这次差不多也就5名左右吧。所以,下届世界杯看来是不必看了。 对我而言,这是一届陌生的世界杯。也许是我的心态问题,回顾整个世界杯我看球的观感,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最后的焰火。
焰火很漂亮。雷蒙·多梅内克如是说。
当决赛的终场哨声响起,意大利人开始狂欢,法国人黯然离场,雷蒙·多梅内克却静静地站在场边,环顾四周,脸上竟然带着微笑。我想看到最后,他说。然后他补充,焰火很漂亮。与此同时,里皮正得意洋洋地叼着根雪茄在场内游荡。
有的人就是比别人幸运。我想。意大利人是,里皮是,雷蒙·多梅内克也是。毕竟他们都看到了最后。不知道齐达内有没有看到最后的焰火,如果没有真是个遗憾,的确很漂亮的。
然后世界杯就结束了。我也看到了最后。至少,结尾还是不错的,我这样想。
[杂谈]小黄是无害的
本文其实和世界杯没多大的关系。
我的朋友阿杜(当然,他只是的确姓杜而已)最近似乎火特别重,牙痛口臭嗓子哑,本来就不太光滑的脸又多了不少痘痘,人也变得惊风扯火(本地方言,形容人一惊一乍,对很小的事情也会起很大反应的意思)的。我揣测要么是他的生意最近出了什么问题,要么是他和他老婆之间出了什么问题,要么是他家狗狗出了什么问题。我的揣测其实也是很周到的。阿杜的人生无非也就是这么几个方面,他的生意虽然不是什么大买卖,但总是他的饭碗,他的老婆虽然不是国色天香,但总是他的另一半,至于他的狗狗,他曾经哭丧着脸对我说,有很多心里话他只能跟他的狗狗讲。其实当时我心里也在嘀咕说其实我的嘴还是很严的,但又实在是不好意思跟条狗狗争,况且还是条不值钱的狗,只好跟着打哈哈。总之呢,我们大家的生活其实也无外乎如是,有饭吃,有老婆抱,再加上有可以倾诉衷肠的对象,已经算是有升华了。
这天下午我和阿杜一起在家小面馆吃晚饭,我问他最近怎么回事啊,状态不对啊,出了什么事吗?他说没有,这日子不死不活的,哪出的了什么事啊,只是最近天天熬夜看世界杯,生物钟乱了,比较失调而已。我说哦,原来失调了啊。我大约是中了电视广告的毒,一听说失调就想到那里去了。我这里正促狭地嘿嘿笑着,冷不丁阿杜扯起嗓子大喊了一声,老板我的三两排骨面怎么还……这一喊不打紧,面馆里几乎所有人都看着我们这桌,脸上还带着皮笑肉不笑的微笑。原来,阿杜这两天不是在上火吗,他嗓子不是哑了吗,他喊的这一声不是象公鸡被捏住了脖子吗,前两天意大利在补时最后一分钟不是捞到了一个点球了吗,当时小黄不是激动了吗?我们两人被大家盯得都有些不好意思,我于是缩着脖子小声对阿杜说,要不你再喊声意大利万岁来听听?我话音未落,隔壁桌的小妹立刻被噎住了。
好了,终于进入正题。我之所以绕这么大个圈子,除了想凑字数之外,其实也是想提醒大家,那天小黄多半并不是故作声嘶力竭,可能只是比较失调,嗓子不好而已。这也难怪,在德国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很辛苦。况且在小黄的前几场解说里也能听得出来他的嗓子情况很不好,语调一高就濒临失声。至于说他歇斯底里,语无伦次,我就更不同意了,人家小黄当时的遣词造句修辞都挺好的啊,也就是煽情了一点而已,说声情并茂,真情流露或许更贴切一点。所以我觉得当时小黄的确是很情绪化,也比较激动,但还远没有到失控的地步,也许是他当时嘶哑的嗓音多少令人误解,但起码在我听来,他当时并不比阿杜大喊三两排骨面更令我感觉失控。
那么,问题是,据说在网上网下轰轰烈烈的讨论或者说争吵或者说扯皮或者说相互吐口水的过程中,反对小黄的人居多。这多少令我有些意外,澳大利亚队有这么多球迷?显然不是。那么反对他的人显然大多数不是反对他的立场,而是反对他有立场,或是反对他的激动情绪。可见,把小黄当时的状态放在任何比赛的任何一方身上,也会招致同样的效果。或许小黄以后应该坐在赛场的评论席上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或做拈花状,全体电视观众于是微笑状。
更有甚者,有人破口大骂说小黄弓虽奸了包括他在内的全体电视观众,如果这么说,那是不是也可以说韩剧和辫子戏弓虽奸了我,有段时间我拿着遥控器换台简直就是在被车仑奸。
小黄激动了一分钟,却引起了众多有心无意有聊无聊的人们一起激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们之所以耻笑某人,大概不是因为他相当可笑,而是因为我们自己想大笑,同样,我们之所以发火,大概也不是因为某行为真的让我们有多么愤怒,而是因为我们胸中憋着口气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而小黄刚好成为一个合适的,流行的,无害的发泄对象。
我无法得知,小黄那天是如同被闪电击中般灵光一闪,还是积蓄已久的情绪瞬间迸发,我甚至恶意地揣测他是基于某种目的蓄谋已久,但这都无所谓,因为这对我是无害的,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惊愕,第二反应是如此恐怕不妥,第三反应是这场球看到这里总算有了点意思。我既没有感到被弓虽奸,也没有感到什么霸权,我只是觉得深夜看球有点这样的小刺激也算不错。其实,我认为这对大多数人实际上也没什么实质伤害,所以,我觉得那些情绪激动的人们,未免脆弱了一些。
我问阿杜怎么评价小黄那天的表现,阿杜说要不是他喊那两嗓子我就要睡着我的面怎么还不来呢?
我的朋友阿杜(当然,他只是的确姓杜而已)最近似乎火特别重,牙痛口臭嗓子哑,本来就不太光滑的脸又多了不少痘痘,人也变得惊风扯火(本地方言,形容人一惊一乍,对很小的事情也会起很大反应的意思)的。我揣测要么是他的生意最近出了什么问题,要么是他和他老婆之间出了什么问题,要么是他家狗狗出了什么问题。我的揣测其实也是很周到的。阿杜的人生无非也就是这么几个方面,他的生意虽然不是什么大买卖,但总是他的饭碗,他的老婆虽然不是国色天香,但总是他的另一半,至于他的狗狗,他曾经哭丧着脸对我说,有很多心里话他只能跟他的狗狗讲。其实当时我心里也在嘀咕说其实我的嘴还是很严的,但又实在是不好意思跟条狗狗争,况且还是条不值钱的狗,只好跟着打哈哈。总之呢,我们大家的生活其实也无外乎如是,有饭吃,有老婆抱,再加上有可以倾诉衷肠的对象,已经算是有升华了。
这天下午我和阿杜一起在家小面馆吃晚饭,我问他最近怎么回事啊,状态不对啊,出了什么事吗?他说没有,这日子不死不活的,哪出的了什么事啊,只是最近天天熬夜看世界杯,生物钟乱了,比较失调而已。我说哦,原来失调了啊。我大约是中了电视广告的毒,一听说失调就想到那里去了。我这里正促狭地嘿嘿笑着,冷不丁阿杜扯起嗓子大喊了一声,老板我的三两排骨面怎么还……这一喊不打紧,面馆里几乎所有人都看着我们这桌,脸上还带着皮笑肉不笑的微笑。原来,阿杜这两天不是在上火吗,他嗓子不是哑了吗,他喊的这一声不是象公鸡被捏住了脖子吗,前两天意大利在补时最后一分钟不是捞到了一个点球了吗,当时小黄不是激动了吗?我们两人被大家盯得都有些不好意思,我于是缩着脖子小声对阿杜说,要不你再喊声意大利万岁来听听?我话音未落,隔壁桌的小妹立刻被噎住了。
好了,终于进入正题。我之所以绕这么大个圈子,除了想凑字数之外,其实也是想提醒大家,那天小黄多半并不是故作声嘶力竭,可能只是比较失调,嗓子不好而已。这也难怪,在德国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很辛苦。况且在小黄的前几场解说里也能听得出来他的嗓子情况很不好,语调一高就濒临失声。至于说他歇斯底里,语无伦次,我就更不同意了,人家小黄当时的遣词造句修辞都挺好的啊,也就是煽情了一点而已,说声情并茂,真情流露或许更贴切一点。所以我觉得当时小黄的确是很情绪化,也比较激动,但还远没有到失控的地步,也许是他当时嘶哑的嗓音多少令人误解,但起码在我听来,他当时并不比阿杜大喊三两排骨面更令我感觉失控。
那么,问题是,据说在网上网下轰轰烈烈的讨论或者说争吵或者说扯皮或者说相互吐口水的过程中,反对小黄的人居多。这多少令我有些意外,澳大利亚队有这么多球迷?显然不是。那么反对他的人显然大多数不是反对他的立场,而是反对他有立场,或是反对他的激动情绪。可见,把小黄当时的状态放在任何比赛的任何一方身上,也会招致同样的效果。或许小黄以后应该坐在赛场的评论席上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或做拈花状,全体电视观众于是微笑状。
更有甚者,有人破口大骂说小黄弓虽奸了包括他在内的全体电视观众,如果这么说,那是不是也可以说韩剧和辫子戏弓虽奸了我,有段时间我拿着遥控器换台简直就是在被车仑奸。
小黄激动了一分钟,却引起了众多有心无意有聊无聊的人们一起激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们之所以耻笑某人,大概不是因为他相当可笑,而是因为我们自己想大笑,同样,我们之所以发火,大概也不是因为某行为真的让我们有多么愤怒,而是因为我们胸中憋着口气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而小黄刚好成为一个合适的,流行的,无害的发泄对象。
我无法得知,小黄那天是如同被闪电击中般灵光一闪,还是积蓄已久的情绪瞬间迸发,我甚至恶意地揣测他是基于某种目的蓄谋已久,但这都无所谓,因为这对我是无害的,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惊愕,第二反应是如此恐怕不妥,第三反应是这场球看到这里总算有了点意思。我既没有感到被弓虽奸,也没有感到什么霸权,我只是觉得深夜看球有点这样的小刺激也算不错。其实,我认为这对大多数人实际上也没什么实质伤害,所以,我觉得那些情绪激动的人们,未免脆弱了一些。
我问阿杜怎么评价小黄那天的表现,阿杜说要不是他喊那两嗓子我就要睡着我的面怎么还不来呢?
一个女生的2006世界杯十大最新发现!
1.今天看了赛程我才发现竟然没有中国队,他们为什么没邀请我们?小样,没有中国队也敢叫世界杯?
2.我一直以为小罗是巴塞罗那队的,看了球员名单才发现小罗是巴西队的!
3.我认为美国队的乔丹最厉害,可我发现他连美国队的替补大名单都没进去!
4.我发现他们老是安排在凌晨3点比赛,难道他们不知道黄金时段能提高收视率吗?
5.好多球员来自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甲级球队,为什么中国的超级联赛球队没有球员进世界杯呢?郁闷。
6.上次时装发布会,那个叫贝克汉姆的男模都能成英国的当家球星,可想而知世界杯的水
平有多烂了。
7.世界杯原来是四年一次,我还以为和奥运会一样是两年一次呢。
8.我还发现每队都有一人胳膊上缠着绷带,带伤坚持上场,实在撑不下去了,就在下场前把绷带给另一个伤员缠上。
9.我发现每当进球后,进球的队员就会撒丫子往前跑,可能是他怕对方守门员揍他吧。
10.看了那么多场球,我发现一个最有趣的规律,那就是裁判决不会在一场比赛中给同一个队员亮超过三张黄牌!所以,别怕黄牌,裁判只要不红牌把你罚下,你可劲犯规就行.
2.我一直以为小罗是巴塞罗那队的,看了球员名单才发现小罗是巴西队的!
3.我认为美国队的乔丹最厉害,可我发现他连美国队的替补大名单都没进去!
4.我发现他们老是安排在凌晨3点比赛,难道他们不知道黄金时段能提高收视率吗?
5.好多球员来自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甲级球队,为什么中国的超级联赛球队没有球员进世界杯呢?郁闷。
6.上次时装发布会,那个叫贝克汉姆的男模都能成英国的当家球星,可想而知世界杯的水
平有多烂了。
7.世界杯原来是四年一次,我还以为和奥运会一样是两年一次呢。
8.我还发现每队都有一人胳膊上缠着绷带,带伤坚持上场,实在撑不下去了,就在下场前把绷带给另一个伤员缠上。
9.我发现每当进球后,进球的队员就会撒丫子往前跑,可能是他怕对方守门员揍他吧。
10.看了那么多场球,我发现一个最有趣的规律,那就是裁判决不会在一场比赛中给同一个队员亮超过三张黄牌!所以,别怕黄牌,裁判只要不红牌把你罚下,你可劲犯规就行.
[情感]告一段落
标签:生活2006-04-01 22:41 星期六 晴
现在是四月一号晚上十点,我刚刚发现,我的生命中,某件事情,或者说某个阶段,某一份感情,某个人,已经告一段落。我觉得应该写点什么纪念一下。
其实这只是一件看起来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几年之后,我就会把这相关的点点滴滴彻底遗忘,只能通过现在的记录回忆起那些感觉。是的,也只是一些感觉而已,即使是依靠了文字的记录,我也无法获得哪怕稍微清晰,明确,实在的东西,例如一些具体的事件,场景,谈话,眼神,表情,气味,衣衫的质地、颜色,发型,喜欢的某种蛋糕,照相时常用的姿势,等等等等。我在最后只能得到一个感觉,这个感觉我无法用文字来表述,这个感觉此时此刻我准确的知道,因为它正在我心里翻滚,但是我知道,很快,很快它就会消失,只是我知道它曾经存在过,只不过那感觉到底是什么,今晚之后,恐怕永远也不会被准确完整的复制出来。
有点象是某种数学公式或者化学试验,在经历了一些复杂或者并不那么复杂的过程之后,你只得到一个简单的结果。
好在我已经不会在这种时候去假设如果当初我怎样怎样,那么现在应该会如何如何了。我是一个从不后悔的人,真的,在我的生命中,从未后悔过任何事情,不管是我做过,或是没有去做的事情。不是因为我执着,更不是因为我一贯正确,只是因为我善于遗忘。不是善于遗忘具体的人或者事,而是善于遗忘感觉。今晚的感觉,只要我愿意,明天就会几乎遗忘,因为只要不是被迫,我自己决不会主动去经常地,反复地,持续地回忆或者说面对那些我不愿意再面对的任何东西。有些东西虽然不会被遗忘,但是我的神奇的大脑会慢慢地,自动地,在我不察觉的情况下去修饰那些记忆使其不再有任何伤害性。所以我可以肯定,我现在所面临的这种所谓的爱情困扰绝对不会比一个讨厌的客户给我带来的困扰更大,持续时间更长。虽然这会是我灵魂上的又一道刀痕,如果我有灵魂的话。这也无所谓,我们的灵魂上总是布满各种各样的深刻痕迹,我们就是这样被塑造,以刀削斧凿的方式。
如果非要做个总结,我的总结如下:
有些事情其实我能够做到,我也愿意去做,但最终,我还是做不到。
其实这只是一件看起来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几年之后,我就会把这相关的点点滴滴彻底遗忘,只能通过现在的记录回忆起那些感觉。是的,也只是一些感觉而已,即使是依靠了文字的记录,我也无法获得哪怕稍微清晰,明确,实在的东西,例如一些具体的事件,场景,谈话,眼神,表情,气味,衣衫的质地、颜色,发型,喜欢的某种蛋糕,照相时常用的姿势,等等等等。我在最后只能得到一个感觉,这个感觉我无法用文字来表述,这个感觉此时此刻我准确的知道,因为它正在我心里翻滚,但是我知道,很快,很快它就会消失,只是我知道它曾经存在过,只不过那感觉到底是什么,今晚之后,恐怕永远也不会被准确完整的复制出来。
有点象是某种数学公式或者化学试验,在经历了一些复杂或者并不那么复杂的过程之后,你只得到一个简单的结果。
好在我已经不会在这种时候去假设如果当初我怎样怎样,那么现在应该会如何如何了。我是一个从不后悔的人,真的,在我的生命中,从未后悔过任何事情,不管是我做过,或是没有去做的事情。不是因为我执着,更不是因为我一贯正确,只是因为我善于遗忘。不是善于遗忘具体的人或者事,而是善于遗忘感觉。今晚的感觉,只要我愿意,明天就会几乎遗忘,因为只要不是被迫,我自己决不会主动去经常地,反复地,持续地回忆或者说面对那些我不愿意再面对的任何东西。有些东西虽然不会被遗忘,但是我的神奇的大脑会慢慢地,自动地,在我不察觉的情况下去修饰那些记忆使其不再有任何伤害性。所以我可以肯定,我现在所面临的这种所谓的爱情困扰绝对不会比一个讨厌的客户给我带来的困扰更大,持续时间更长。虽然这会是我灵魂上的又一道刀痕,如果我有灵魂的话。这也无所谓,我们的灵魂上总是布满各种各样的深刻痕迹,我们就是这样被塑造,以刀削斧凿的方式。
如果非要做个总结,我的总结如下:
有些事情其实我能够做到,我也愿意去做,但最终,我还是做不到。
玉林东路路口的歌者
标签:生活2006-03-07 19:35 星期二 多云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KTV还是很雅致的茶座样式,每桌客人可以唱三首歌,然后轮换,所以那时候的KTV里,唱的人总是很认真,听的人也总是很仔细,所以那个年代唱卡拉OK不仅仅是娱乐,也是一种真实的表演,你总是有真实的听众和掌声,如果你唱的好,能得到听众的热烈响应,KTV的服务员小姐会象征性地送花给你,当然,那只是塑料的道具,不过,得到花的人通常都会很得意,也很做作地显示礼貌和风度,用麦克风说谢谢.所以那个年代的KTV里面传出的歌声,整体素质还是很高的.而且,我忽然想起来,我也曾经是个爱唱歌的人.
那个年代的KTV,是我真诚怀念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
当然,现在的KTV,起码就我的个人体会而言,只是另一种格式的酒吧而已.自从KTV变成清一色的包厢模式并且以卖酒水为主要业务以来,唱歌就不再是娱乐,不再是表演,而只是让胃里的酒精得到挥发的一种方式,和大声地划拳效果是一样的,可以提升酒量或是避免呕吐.许多在当年的KTV里面得到掌声和花的人,现在却蓄意把歌唱变成嚎叫.我当年在KTV里算是能赢得热烈掌声的人,现在我的嗓子大概不行了,况且现在的KTV里已经没有听众,一同去
那个年代的KTV,是我真诚怀念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
当然,现在的KTV,起码就我的个人体会而言,只是另一种格式的酒吧而已.自从KTV变成清一色的包厢模式并且以卖酒水为主要业务以来,唱歌就不再是娱乐,不再是表演,而只是让胃里的酒精得到挥发的一种方式,和大声地划拳效果是一样的,可以提升酒量或是避免呕吐.许多在当年的KTV里面得到掌声和花的人,现在却蓄意把歌唱变成嚎叫.我当年在KTV里算是能赢得热烈掌声的人,现在我的嗓子大概不行了,况且现在的KTV里已经没有听众,一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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