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姜在忘

雨笠烟蓑归去也,从此东篱不种花
博文

天冷,该这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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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款适合你

听说还猪格格其实并没有拐跑五阿哥,她一直呆在皇宫里吃啊睡啊,最后,最后变成了——老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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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的吃法

  北宋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东京汴梁,生活及饮食习惯多少更接近于北方游牧民族的豪爽质朴,因此牛、羊肉之类的红肉,江湖地位就比猪肉略高。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里,高密度被提及的牛、羊肉及相关食品透露出的信息是,在彼时,人们对牛、羊肉的开发利用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除了掌握着整治大块好肉的技术外,对下水、头脑之属的边缘组织也不乏精确了解。而在《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的最爱也是牛肉。浪迹天涯的英雄们,动不动就跑到酒店里,示威般地招呼伙计切二斤熟牛肉,就着大碗烈酒,气势如虹地消灭掉。可以切来下酒的熟牛肉,不外乎煮、卤、腌、烤诸般制法,单从味道上而言,似乎还称不上珍馐佳馔,但就是因为沾了好汉们的豪情与潇洒,那份大块吃肉的痛快,还是让人羡煞。
  明清以降,以江南巴楚为代表的南方文化随着经济的增长日渐兴盛,细腻精致的南方饮食文化逐渐与风格粗犷的北方饮食文化并驾齐驱,甚至有盖过的势头。南方人更青睐的猪禽逐渐取代牛、羊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要肉类,一是因为猪禽饲养相对容易,二则烹饪的自由度更高,三则价格更加友好。虽然牛、羊肉的料理方式同样是花样百出,煎、炸、炒、烧佳作频出,但与猪肉温和中庸的口味相比,总还是让人觉察出些微的距离感,仿佛中文说得顺溜的老外,怎么也掩不住举手投足间的异域风情,所以在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南方人的心目中,牛、羊肉不是家常的肉,不适宜随意亲近,最好是与某些特殊的、更值得重视的时刻或氛围联系起来,有理由有借口地享用。
  一般而言,入冬以后,牛肉的上桌率才会大大增加,这大约与中国人的养生观念有关,牛肉性温,冬天食用对身体有很好的滋补功效,而且脂肪含量低于猪肉,炖出的汤不会像猪肉那样油腻,热腾腾地喝下肚,能让人迅速准确地体验到温暖和幸福的感觉,更利于让人在冬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牛肉与萝卜同炖,是冬天最具生活感的食物之一,贫瘠萝卜经过寒冷的洗礼,摆脱了青涩的口感,变得水灵甜润,胸中不存半点芥蒂。最适合与牛肉同煮,肉香的丰腴与萝卜的甘甜汇合在一起,充盈唇齿间的感受,真不是“惊喜”两个字能形容尽了的。偏偏做法又极简单,只需将切好的牛肉与萝卜加水一煮,基本上就成功了一半,对那些厨艺不精的煮妇煮夫们而言,没有比这更讨巧的食物了。倘若再用点心,懂得在汤里搁点花椒、姜片,并把牛肉与萝卜分批入锅,那么获得好评的几率还会大大提高。
  梁实秋《雅舍谈吃》中有《萝卜汤的启示》一文,说某家萝卜炖排骨口碑尤佳,汤浓肉鲜,令人垂涎。简单的萝卜炖排骨能到这样的境界,众人以为主人一定有什么秘法不肯示人,纷纷向主人求索,主人笑答,无他,唯排骨好而多,萝卜汤水少而己。梁实秋先生是大家,从萝卜排骨汤进而又总结出了为文的道理,说好文章要言中有物,不令人觉得淡而无味,秘诀和做萝卜汤一样,就是少说废话。梁先生的文章读来总是隽永深情,可见确是得了萝卜汤之法。
  同样,一锅简单的牛肉炖萝卜要做到令人念念不忘的地步,以上秘诀也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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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海浮槎

  传说仓颉造字的时候,鬼神们都惊慌得嚎叫哭泣起来。因为他们知道,有了文字,人类会拥有力量,就不能再被控制。这只是神话,却表露出中国人自古而然的,对文字、文化敬畏心理,也正是这种敬畏与尊重,使得千百年来,中国人始终都把文化放置于政治经济的最高位。
  文字最初以象形会意的形式出现,初始的功用是筮卜,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刻有文字的兽骨龟甲,正是记录占卜内容的载体,这种后来被命名为甲骨文的文字,也被称这“殷墟卜辞“它们多多少少透露出了商代奴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地理以及生活风俗方面的内容,为后人研究商代文化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文字资料,虽不能将刻有文字的甲骨初为通行意义上的书,但两者之间的隐约联系,已经不可忽略。
  随着文字的发展成熟,它的传播功能也日益凸现。帛、竹、木作为书写的载体毕竟比甲骨和铜器方便容易得多。周人的养蚕丝织工艺已经相当发达,以帛为纸,在贵族阶级中就甚为流行,相传帛书为周宣王时人史籀所创,《韩非子》中有“先王寄理于竹帛”之句,孔子也有“子张书诸绅”的话,“绅”也是一种丝织品的名称,可见,周代的确有帛书写字的情况。据郭沫若推断,帛书的使用时间可能还能追溯到商代,因为商代的丝织业也已经较为成熟,完全具备用来书写的条件,只是帛书不易保存,所以未见实物证据。
  不过丝织品毕竟成本在那里放着,大规模运用的确不现实,所以在更为价廉的替代材料出现之后,帛作为书写载体的情况就只能退化到某些特定的时刻,比如作为传达情意的诗帕。贾宝玉挨了打,生怕林黛玉挂记,晚上还特派晴雯送几方旧丝帕给她。体会到宝玉的深情,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提笔在丝帕上题了三首绝句,这优美动人的情景,不过也只好搁在《红楼梦》里这样诗意的环境里,换个地方施行,不被人指装13才怪。
  帛书后来又出了个更为绝妙的使用途径,据说清代赶考的士人多聚居在前三门之外,于是那里形成了一个以科考为服务对象的产业链,其中一项商品就是特殊处理过的锦帛,上有小楷抄写的可能考题及作文,有心作弊的士人,可以夹带着它混进考场,然后在单独存身的小隔间里,就可以拿出来大抄特抄了。帛的轻薄优点,在这里得到最佳的体现。虽说考试作弊不好,但也勉强可以算文化传播了吧?
  与帛的轻薄形成鲜明对比的,自然是春秋战国到汉期间最为通行的书写工具,竹和木。竹子被削成长片后,刮削平滑,再用火烘烧去多余水份后,即可投入使用。竹片上写了字后,就叫做“简”。将单独的简片用绳编结在一起,即成为册,这应该就是最早成形的书了。倘若竹简上写错字,要用刀刮去重写,所以后来亦出现过“刀笔吏”这样的称谓,多指深谙法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的讼师幕僚。
  木不如竹那样容易处理,但优点是书写面积相对较大,用来书写篇幅适中的文字,似乎比竹片合用。古人将写了文字的木板,称为木牍。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四号墓里曾出土秦代木牍,上有墨写的文字,内容是随王翦大军攻打淮阳城的两个普通秦军士兵黑夫和惊兄弟俩写给家中大哥中和母亲的信,执笔者为惊,信中除了报告平安之外,就是心急火燎向家里要钱和布,因为在外征战时久,天气由冷转热,两人缺少夏衣,所以让母亲给寄来。有趣的是,信中的还写着“急急”和再不送钱来“即死矣”之类夸张的话,跟现代小孩跟家里要钱的口吻一模一样。这样承载着普通人真实生活的书信,今天读起来,真有种直指人心的力量。时代再怎么变化,亲情的温暖总是不会变的。黑夫和惊的最终命运无从得知,但这一块记录着他们生活片段的木牍,却让他们这样的无名小卒以某种方式获得了永生,这就是文字与书藉的力量。
  东汉蔡伦成功造出价廉物美的纸张,使得文化的普及成为可能,跨入有纸时代的中国,也从此拉开了文艺井喷的序幕,汉代留给后世的丰富文化遗产,至今也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纸张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人类的书写方式,更为书藉的大量印刷提供了基础。西晋左思的《三都赋》在京城洛阳引起极大轰动,人们竞相传抄,一时间竟使洛阳的纸都涨了价。这样的伟奇,正是文化兴盛的真实写照。
  纸上最早的样式,还沿袭了帛书或简册的形式,多为长条型,左右尺寸相等的反复折合,首尾两页糊以尺寸相同的硬衬物做为封面和封底,这样的装订多用在佛经上,所以亦称为“经折装”或“梵夹装”。唐代人颇有创意地将首尾两页粘合,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循环往复,遇风纸页随风飞舞,宛如旋风,因此被称为“旋风装”。
  直到唐末至五代期间,书藉的装订样式才出现可以散页翻动的蝴蝶装,不过由于雕版印刷的局限,蝴蝶装的最大缺陷是每个对页的背面会出现空白页,要再翻动一次才能见到文字,阅读起来不太方便。元代出现的包背装终于解决了这个问题,即将字纸反折,将有字的书页露在外面,空白页藏在中间,再用整张纸将书缝粘合,做为封面。这种样式与现代书藉已经相当接近了,不过翻久了,容易脱页,宋代人对包背装订法再次进行了改进,除了使用粘合剂外,又在书脊上凿孔,然后用线穿联,另加封面和封底,这样一来,牢固性大为增加,使得书藉可以长期保存不至损坏,虽然今天的宋本还是非常稀缺的资源,但对于纸张的脆弱性而言,这样的存量仍然算得上是一个奇迹,这其中线装方式的贡献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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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控诉

  练习《欸乃》,强烈控诉我弹琴时出现的捣乱份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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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哲学

  
  村上春树的小说《在所有可能找见的场所》里,描写了一幢与众不同的公寓大楼,有别于大部分日本高层电梯公寓对楼梯的忽视,这幢大楼不仅有着超乎寻常的宽阔楼梯,而且每隔五层的转角平台还被特意布置成了休息场所,摆放着三人沙发,墙上安着巨大的镜子,沙发一侧是盆栽赏叶植物,透过宽大的玻璃窗,可以望见楼外澄蓝的天空和飘浮的白云。
  这个设计得极富存在感的楼道,正是村上春树小说的切入点,他写一个居住于24层的人物由此突然消失无踪,留下满腹疑窦的妻子和老母在担忧中惶惶度日,书中的“我”则作为志愿者接受了这个没有希望的寻人工作。为了体会这个男人在失踪前那一刻的所思所见,“我”来到了楼层间的转角处,审视包括自己的生活在内的一切可能关联的事物,然而,除了遇见几个同样自愿放弃电梯的快捷,转而享受登楼乐趣的楼中人之外,他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和意义的线索。
  故事是一贯的村上春树风格,迷茫、惆怅、落寞,充满模棱两可的人生态度,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大楼的隐寓意味不容忽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小说中对现代公寓生活的孤独况味的映射,可说是相当冷酷而精准,一语道破了现代人居住方式的真相,每个住进高层公寓的人,都如同自我放逐一般,心悦臣服地接受了宏大建筑的坚硬封锁,一道楼梯,原本是楼层间的连接设施,可从另一方面来看,又何尝不是一种隔断,无情地将大楼切割成片段,层与层之间的互相拒绝,再加上紧闭的门,无形中给人们的老死不相往来提供了最好的借口和方便。
  有建筑师说,楼梯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线条的排列和转折,它本身不加任何缀饰就已具有结构美感和节奏动感。也能为人们提供一种气候,使人们的整个人格可在其中生长,人们可在其中默想最根本的问题,借以内观或外视。这样看来,楼梯也许应视为世界的另一极了,它本身的存在形式是静止的,但它存在的价值却喻于移动之中,人们穿行于兹,却不能生活于兹,在楼道之中生发的思考,注定要被孤独及幽暗所包裹。它的哲学意义与现代人生活的本质,是何其相似!
  村上小说中的转角休息平台,虽然没有真正打破公寓孤独的铁律,但它至少建立了一种可能性,一幢大楼里,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人在此相遇、开始交谈,并从陌生走向熟悉。不过,可以确信的是,即使人们能够欣赏它的可贵之处,绝大多数人却未必愿意选择这样宽阔而没有节制的楼道,因为与狭小草率的楼梯相比,前者无疑会增加更多的公摊面积,谁会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这不是楼梯的哲学,而是楼梯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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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肝

  近些年来,由于胆固醇之类的名词大行其道,猪肝之属的食物在国人餐桌上的地位也日趋下降,不仅昔日被视为营养品的风光不复存在,就连酒楼饭店也嫌它不够档次,很少想到把它列在菜单里以壮声势。相比鹅肝在西餐里的尊崇,真可谓是时运不济。
  同是为肝,鹅肝和猪肝受到的待遇为何差别如此巨大呢?若真以胆固醇论好恶,说不定鹅肝更应该提防。据说美味的鹅肝口感幼嫩滑腻,丰腴香润。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猜得到,食物要具备这样的美德,唯一的可能就是含有大量的脂肪。原本朴素简单的普通鹅肝,经过脂肪的异化之后,性情大变,丧失自我,成为被法国大厨奉若拱璧的高级鹅肝,用医学术语来说,实际上就是鹅的脂肪肝。这样的肝若长在人自己身上,毫无疑问是个悲剧,而品尝鹅的脂肪肝却是极致享受,其中的吊诡之处,恐怕造诣最深厚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也没办法理说出个所以然来。
  也有许多信息和图片说明,鹅肝美食不但与健康相悖,更令人惊骇的是它竟是酷刑的产物,据说从欧洲到以色列,凡是出产鹅肝的农场,莫不用采用残酷的插管灌喂法将超量玉米饲料没头没脑的硬生生填进鹅的胃里,每天三次,绝无通融,可怜的鹅们困在仅能容身的狭小笼子里,上顿的食物还未消化,下一顿的填灌又开始,如是这般的恶梦生活,一直要持续到正常的肝被催灌成肥大增生的异肝之后,不见天日的鹅们才能摆脱悲惨的生活,以被宰杀的方式获得解脱。而它变形肿大的肝,则被小心翼翼地捧到法国大厨的案前,制成高尚精致的大餐,供绅士淑女们优雅从容地品味享用。
  君子远庖厨,美味才是唯一的追求,小资们津津乐道的格调教程里对鹅肝的推崇更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种食物只要充分满足了人们对虚荣的幻想,人们不但不去过问它的出身与过去,还会把它视为某种标志或者传说趋之若鹜。可见问题的核心从来就不是胆固醇,而是意识形态。
  至于曾经被中国人当作补血佳品的猪肝,由于肩负的使命不同,人们对其在味道上的经营就没那么刻意,采用率最高的烹饪方式就是入汤煲之。久煮之后的猪肝,肉质木讷粗砺,恍若木渣,隐隐还有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如影随形,若不是为滋补计,很难想象有人会对这样的食物充满热情。自从中国人的营养水平大幅提高之后,能被人送进嘴里的食物也日趋高级,猪肝的这点功效早已变得无足轻重不值一提,人们偶尔尝试,多半也是怀旧性质的心血来潮,与美味、营养什么的关系已经不大了。
  不过,仅仅作为食物猪肝也不是没有动人的时刻,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里,写许三观卖完了血,就会到饭店里点一份炒猪肝,打二两黄酒,温一温,然后怀着虔诚的信心,乐滋滋地吃下去。虽然余华没有费一字笔墨描绘炒猪肝的味道和口感,但每次读到这些情节,我的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漫起一种模糊而焦虑的渴望,想要立刻放下手里的书,去菜场选一块新鲜的猪肝,精心烹炒,然后同样宽慰而虔诚地吃下去。甚至连黄酒也不省略。若说是这种渴望仅仅是被文字引诱而生的美食幻觉,那支撑这种幻觉的不是猪肝本身的味道,而是对小说里传达的那种极端状态下人类的普遍生存困境而产生的强烈共鸣,与书里的许三观一样,我们都是平凡而无助的小民,无一例外的渺小而坚韧,怀揣着对幸福与平等的无限向往,从生到死,从开始到结束,一刻也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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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花水月

  也许人类的第一面镜子只是一片平静的水洼,当一位史前人类突然意识到水中那个沉思的面孔不是另一种奇怪的物种,而是自己的瞬间,正是人类从蒙昧迈向文明的决定性时刻,出现“我”与“他者”的意识,标志着人类从此拥有了另一个角度观察世界的角度,以内在的“我”为参照系,世界的轮廓也从此显现出一种可以理解和掌握的状态。
  人类什么时候制造出了第一面镜子?这是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不过考古学家们至少能告诉世人,最初的人造镜子是用黑曜石做的,这种黝黑的火山石,因为与玻璃有着相似的化学和物理性质,所以它的断面很容易出现小块的光滑片段,反光性良好。考古发现的最早的黑曜石镜子大约在公元前6200年的土耳其科尼亚附近。在利用自然方面,人类很早就显现出非同一般的天赋。
  中国最早的镜子,有可能经历过由玉到铁再到铜的历程。上古的镜子,其实是大盆,装水后用以照影,所以被称为“鉴”,《说文•金部》中就释“鉴”为盆。《轩辕内传》称“帝会王母,铸镜十二”这里提到的镜,显然不是还要用水来做为媒介的盆子镜子。这与冶炼技术的进步密切相关,公元前4000年,埃及人用上了铜镜,而中国齐家文化墓葬中出土的一面小型铜镜时间上也只稍晚一点,这面被认为是中国出土的最早的铜镜说明,中国人使用铜镜的历史也不短。
  商周时期的铜镜传世量十分稀少,一方面因为古人有以镜殉葬的习俗;一方面是受技术水平的制约,水鉴依然在被广泛地使用。铜镜取代铜、瓦盆的水镜,广泛流行起来,应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代铜镜也是在这一时期由粗陋走向成熟。之前的铜镜以没有纹饰的素镜为主,间或有少量带几何纹。而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十多种纹饰大类,特殊工艺的装饰手段也不断涌现,甚出现了方形镜。铜镜的普通格式在此时基本定型,以圆形或方形为主,背面铸铭文饰图案,并设镜钮以供穿系。
  春秋战国时期,常见的铜镜式样有素镜、纯地纹镜、花叶镜、多钮镜等,镜身轻巧典雅,纹饰精美繁复,显现出了很高的艺术水平。人们在镜子上花这么大的功夫,除了中国人天性对艺术和美的汲汲追求之外,或许与镜子天生就是女性的朋友有关吧?那些对镜梳妆的古代女子,对映照出她们美丽面孔的镜子,同样可能滋生出对美丽服饰一样的爱恋,美丽的面孔总是应当与美丽的物品相互衬托。想象一下,美女西施曾经用来凝视自己绝世容颜的浣纱溪流,要替换成一面什么样的铜镜,才能调侃命运的无常,挪喻人世的荒诞呢?究竟是四叶蟠螭镜的优雅更适合抹去她眉宇间的轻愁,还是云雷纹地蟠螭连弧纹镜的豪华更适合彰显她眼神里的英勇?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镜中红颜在传说里永生,红颜手中的铜镜在泥土中暂存,只是没有人能知道,哪一面曾经被这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凝视过。
  批量铸镜始于秦代,但因秦历时短促,所以留传至今的秦镜凤毛麟角。相形之下,汉代的铜镜出土量很是可观,大概与西汉的经济文化飞速繁荣不无关系。这一时期铜镜制作技术有了质的飞跃,大多数出土的汉代铜镜都具有工艺精良,质地厚重的特点。装饰在铜镜之上的图案和纹饰极其繁复优美,有的甚至运用了错金、包金、嵌丝等技术进行装饰,使得铜镜显得更加奢华富丽。可以这么说,汉代的铜镜已不仅仅是人们梳妆、理容的工具,同时也是造型优美的工艺品,因为承载着人们对美的理想,所以也具备了某种精神象征的意义,成为传情达意的信物或者符号。
  隋唐人在冶炼时加大锡的成份,制作出了颜色较为银亮的铜镜,提高了铜镜的反光性能,爱美的女性欣喜地对着清晰的明镜加倍热情地修饰自己的面容,贴花片、点唇、画眉,这些优美而从容的瞬间被无数文人墨客不厌其烦地描述、歌咏,定格在诗歌里,成为今天的读者最容易想象的浪漫场景之一。
  而关于铜镜的最浪漫传奇,与爱情有关。南朝乐昌公主,预见到在隋灭陈后,她这种身份处境的人不得不面对生离死别的命运,于将一面铜镜破为两半,与丈夫徐德言各持一半,以做将来重见相认的凭证。不久,隋军果然来到,攻破了南陈的都城,乐昌公主被掠到大臣杨素府中。按照先前约定,每到正月十五,乐昌公主就偷偷让老仆到集市上用高得离谱的价格售卖她的半面铜镜,终于在某一次等来了徐德言,他拿出自己的一半铜镜,两相一合,破镜得以重圆,只是执镜的人,却天隔一方,惆怅中,他在镜上题诗“镜与人俱去,镜归人未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乐昌见诗,悲痛不已,终日以泪洗面。杨素见状,追问情由,乐昌公主告诉了他实情,杨素感动之下,遂将乐昌公主送回徐德言身边,成就了这一段破镜重圆的千古佳话。
  铜镜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氧化昏暗的情况,一种走街窜巷为人磨镜的职业也日益显现出存在的合理性,职业磨镜人大多还兼具小商贩的身份,为人磨镜的同时顺便推销一点胭脂水粉,针头线脑的杂物。这种小隐于市的职业,既孤独又喧嚣,多少显得有些神秘,唐人传奇小说《聂隐娘》中,侠女聂隐娘的丈夫就是一位神秘的磨镜少年,原文中称“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曰:‘此人可与我为夫。’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镜,余无他能。父乃给衣食甚丰。外室而居。数年后,父卒。魏帅稍知其异,遂以金帛署为左右吏。”虽然小说里对磨镜少年低调处理,着墨不多,但有智勇双全的侠女能看中的男子,一定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他反而成了小说里最惹读者悬想的人物。
  唐代铜镜照例具有了唐代所有物产的共有特征,一种属于盛世的自信与大气,兼收并蓄,形式多样,传统与引进和谐交融。形制上,唐人在圆与方之外,又创造出了菱花形的镜子,它独特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美感,后来甚至成为镜子的代称,可见影响之深远。
  不过中国人对镜子在艺术上的贡献远远超过技术上的贡献,铜镜的精美并不能掩盖它在实用性上的欠缺,铜镜面的清晰度、耐久度以及颜色上都存在令人遗憾的缺陷。13 世纪,西方的工匠们已经开始致力于研究改善镜子的技术手段,中国工匠们则一直专注于将铜镜的装饰性发挥到极致。16世纪威尼斯成为世界制镜中心,不仅发明了圆筒制造平玻璃的方法,而且发明了用汞在玻璃上贴附锡箔的玻璃镜子,玻璃镜子拥有铜镜永远也无法比拟的反光性能,铜镜的衰落从此拉开序幕。
  与玻璃一样,玻璃镜子正式进入中国人的生活,还要延后很久,虽然明代玻璃镜子已经登陆,但直到清代末期,都还多半是富贵人家的福利,寻常百姓很少妄想。《红楼梦》中有两面令人印象深刻的镜子,一是刘姥姥在贾宝玉房间里见到的穿衣镜,一是紫绢妆奁中那面小小的菱花镜,按说贾府什么奇珍异宝没有,富贵乡里泡大的贾宝玉什么稀罕东西没见识过,为什么偏偏对一个丫环的小镜子上眼了呢?比较可能的解释是,这种稀罕的玻璃小镜子贾府真没有,紫绢的镜子多半是林黛玉的馈赠。拿得出贾府都没有的东西,可见林老爷如海任的淮扬鹾政是多么非同一般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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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螭虎纹铜镜
  


  
  
  四叶连弧纹镜
  


  
  
  战国连弧纹镜
  


  
  
  蟠螭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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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生活智慧之一

  之一:如果不小心露点,要赶紧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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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气象

  花椒,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此园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猫粮来
  


  
  
  曲线如此曼妙,引无数老鼠尽折腰
  


  
  
  寻虫日当午,汗滴爪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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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圣母风

  装圣母的要诀是眼神里时刻透露出淡淡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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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片段

  不光是乌龟才会缩头哦,中国红/十/字会会,本猫也会!
  


  
  有时候眼睛瞪得很大,也不见得看得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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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炫更健康

非红十字商会经理,求玛莎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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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猫

  清琴横床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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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蒸肉的性格

  虽说“肉食者鄙”,但真能做到摆脱“肉欲”,自觉升华饮食习惯,做一个坚定不移的素食主义者的人,还是少之又少的小众。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无肉的生涯,了无生趣,委实难熬得很,而且这种肉体上的巨大牺牲,也不见得能在精神上得到多么崇高的慰藉,所以这肉吃还是不吃,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也就算不得什么艰难的选择了。
  肉的吃法在中国一直存在若干气场上的差别。大块而食与精细切割不仅反映着食客的不同生存状态,也体现了他们不同的生活态度。前者无疑显露的是英雄好汉式的粗犷风格,后者则代表的是脱离低级趣味的高端生活层次。不过二者只存在风格上的差异,在境界上并无高下之分。红烧肉和狮子头都是美味,谁也不比谁更高贵,谁也不比谁更低贱。
  大块吃肉,从字面上理解当然是指肉的形状与形式之大,青椒肉丝就算用大盆装了抬上桌子,也不能给人带来大块吃肉的真实气氛。换成湖南红烧肉,哪怕只是精致盘子里矜持并列的两方,也会在视觉上给人带来强烈的豪迈感受,对那些被医生警告而患上恐脂症的人群来说,这种视觉冲击造成的印象甚至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恐慌心理。
  除红烧肉之外,中华料理中可以列入大块食肉范畴的肉肴不胜枚举。而其中最为家常易得者,莫过于粉蒸系列。“粉蒸”顾名思义,这是以米粉与肉块同蒸而产生的某种绝妙组合。这种料理方式的名气之大,影响之广,可在它层出不穷的流派之中得到印证。从南方到北方,从猪肉到牛肉,以粉蒸为前缀的地方名菜几乎涵盖了人们可以接受的所有肉类品种。但总和来说,五香炒米粉的香与蒸肉的滋润是它们必须具备的基本性格特征,在此基础上,派生而出的种种变化,则可视为各地饮食文化的借题发挥。从口感上而言,米粉的敦厚与肉质的软糯的确算得上相得益彰,这是一种近乎完美的组合,像西红柿与鸡蛋、马铃薯与牛肉的搭配一样,两种食材既能各显神通,又能相辅相济,美味由此而生,自然也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
  不过地域饮食习惯的介入,使得粉蒸肉始终无法在味道上形成统一的标准。张爱玲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里,有句关于女人的俏皮话“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那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这处闲笔里透露出的信息是,沪派粉蒸肉像白净平淡的上海女人一样,是粉白的、温柔的、丰腴的,不大可能带给人刺激火热的感觉,但却有一种妥贴均衡的风韵。可以想见,如果张爱玲是四川人的话,大概就不会用粉蒸肉的中庸来对比糖醋排骨的浓烈了,因为川派粉蒸肉里,照例加入了辣椒的泼辣豪爽,虽然同样拥有五香米粉的敦厚,却不复沪派粉蒸肉的温吞平和了,也无法在外观上与糖醋排骨形成鲜明对比。如果非要用来形容某种性情或者长相的话,大概只有在提到大胡子苏东坡的时候,才勉强用得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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